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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上海科技大学本科招生简章

2015-08-25 06:21:50 编辑: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成考报名 浏览:

导读: 2014上海科技大学本科招生简章 上海科技大学2014年福建本科招生简章 上海科技大学2014年本科招生简章(福建省) 为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 ...

2014上海科技大学本科招生简章
上海科技大学2014年福建本科招生简章
上海科技大学2014年本科招生简章(福建省)

为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秉承我校以人为本、改革创新、科教相融、开放合作、服务社会、追求卓越的办学理念,培养具有强烈社会责任感、对科学技术有较深刻理解和认识、能进行跨文化跨学科交流沟通和团队合作、具有创新创业精神和国际视野的未来学术大师和高科技企业精英,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2014年我校将面向全国部分省(市、自治区)选拔招录不超过200名本科生,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生原则  

学校将坚持正确导向、公正公开、科学有效的原则,通过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多元选择的模式选拔招录人才。

二、招生对象

学校计划招收与学校小规模、高水平、国际化研究型大学定位、办学理念及学科设置相适应的知识结构合理,理工科基础扎实,在科学创新、批判思维、人文素养、沟通协作及社会责任等方面综合素质优秀并具备学科特长的优秀应届高中毕业生。

三、招生计划及省份

上海科技大学2014年将在全国部分省市(含福建省)招收不超过200名本科生。

四、招生专业

上海科技大学2014年将按照理科实验班、生物科学类、电子信息科学类3个专业大类招收本科生。

五、报名时间

2014年2月17日至3月24日。

六、报名方式

1.网上填报

凡符合我校招生条件的福建省应届高中毕业生均需登陆学校报名系统:http://apply.shanghaitech.edu.cn/login/login.php在线填写申请材料。

2.准备材料

(1)自述信1封:结合上海科技大学“立志、成才、报国、裕民”的办学理念,学生独立完成个人自述信一封。(500字内,自述中原则上不允许出现透露学生家庭成员身份的信息)。

(2)推荐信1至2封:由学生班主任、任课老师、课外活动指导老师等叙述该生特点及推荐理由。(800字内,报名系统中提供相应模版)

(3)学生本人高中阶段成绩单(需注明每门满分数值)。

(4)福建省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单或证明材料。

(5)其他能反映学生自身特点的相关材料。

说明:

(1)学生所提交的所有材料均要保证内容真实、完整,申请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或隐瞒重要信息的将按教育部和上海科技大学相关规定处理。

(2)所有申请材料均需以电子版方式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提交。学生参加上海科技大学“校园开放日”时,需携带相关申请材料原件以备查验。

七、选拔录取

1.材料审核

学校将对所有学生所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后确定参加上海科技大学“校园开放日”活动学生名单。

2.校园开放日

上海科技大学“校园开放日”将通过以综合面试为主的多样性活动全面考察学生综合素质,选拔知识结构合理,理工科基础扎实,在科学创新、思维判断、人文素养、沟通协作及社会责任等方面综合素质优秀并具备学科特长的优秀高中生。

3.综合评价

学校招生委员会根据学生申请材料及在 “校园开放日”的整体表现,形成以等第制为基础的评估结果,给予相应的普通高等学校入学考试加分投档资格。

福建省加分投档具体分值如下:

A档:加90分;B档:加60分;C档:加30分。

4.结果公示

上海科技大学将具备普通高等学校入学考试加分投档资格的学生名单报送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并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上海科技大学招生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5.择优录取

学生在获得上海科技大学加分投档资格后,需在普通高等学校入学考试中以提前批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分数(含教育部、福建省相关政策规定加分)应达到福建省本科第一批录取院校最低控制分数线。

获得上海科技大学加分投档资格的考生在获得相应高考加分后与其他考生共同排序,学校根据最终排序结果及福建省招生名额择优录取。若加分投档后高考总分相同的考生,则以“校园开放日”成绩为依据进行排序,得分高者在前。

6.专业选择

学校在高考录取时将制定分省分专业(大类)招生计划。学校根据考生加分投档后的最终成绩进行排序,结合考生专业志愿及各专业(大类)招生名额依次进行录取。若加分投档后高考总分相同的考生,则以“校园开放日”成绩为依据进行排序,得分高者在前。

我校学生入学时不分具体专业,入学一年后学校为符合条件的学生提供公开公正的再次选择专业的机会。

八、监督机制

学校纪委将全程参与招生;学校邀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学校同时接受学生及其家长与社会各界的监督。

监督电话:021-54201357,

监督邮箱:supervise@shanghaitech.edu.cn

九、说明

1.上海科技大学2014年本科生招生相关政策及通知均以学校招生网上公布的信息为准,请学生及时登陆网站查询相关信息。

2.上海科技大学“校园开放日”具体日程安排及参加人员名单将在学校招生网站上及时公布公示。

十、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岳阳路319号8号楼上海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200031

电话:021-64337387

传真:021-54202178

咨询邮箱:admission@shanghaitech.edu.cn

学校主页:http://www.shanghaitech.edu.cn

招生网:http://admission.shanghaitech.edu.cn

十一、本简章由上海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

 

上海科技大学招生办

文章来源:高考http://www.chinazhaokao.Com 请保留
上海科技大学2014年本科招生简章(山东省)

为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秉承我校以人为本、改革创新、科教相融、开放合作、服务社会、追求卓越的办学理念,培养具有强烈社会责任感、对科学技术有较深刻理解和认识、能进行跨文化跨学科交流沟通和团队合作、具有创新创业精神和国际视野的未来学术大师和高科技企业精英,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2014年我校将面向全国部分省(市、自治区)选拔招录不超过200名本科生,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生原则 

学校将坚持正确导向、公正公开、科学有效的原则,通过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多元选择的模式选拔招录人才。

二、招生对象

学校计划招收与学校小规模、高水平、国际化研究型大学定位、办学理念及学科设置相适应的知识结构合理,理工科基础扎实,在科学创新、批判思维、人文素养、沟通协作及社会责任等方面综合素质优秀并具备学科特长的优秀应届高中毕业生。

三、招生计划及省份

上海科技大学2014年将在全国部分省市(含山东省)招收不超过200名本科生。

四、招生专业

上海科技大学2014年将按照理科实验班、生物科学类、电子信息科学类3个专业大类招收本科生。

五、报名时间

2014年2月17日至3月24日。

六、报名方式

1.网上填报

凡符合我校招生条件的山东省应届高中毕业生均需登陆学校报名系统:http://apply.shanghaitech.edu.cn/login/login.php在线填写申请材料。

2.准备材料

(1)自述信1封:结合上海科技大学“立志、成才、报国、裕民”的办学理念,学生独立完成个人自述信一封。(500字内,自述中原则上不允许出现透露学生家庭成员身份的信息)。

(2)推荐信1至2封:由学生班主任、任课老师、课外活动指导老师等叙述该生特点及推荐理由。(800字内,报名系统中提供相应模版)

(3)学生本人高中阶段成绩单(需注明每门满分数值)。

(4)山东省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单或证明材料。

(5)其他能反映学生自身特点的相关材料。

说明:

(1)学生所提交的所有材料均要保证内容真实、完整,申请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或隐瞒重要信息的将按教育部和上海科技大学相关规定处理。

(2)所有申请材料均需以电子版方式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提交。学生参加上海科技大学“校园开放日”时,需携带相关申请材料原件以备查验。

七、选拔录取

1.材料审核

学校将对所有学生所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后确定参加上海科技大学“校园开放日”活动学生名单。

2.校园开放日

上海科技大学“校园开放日”将通过以综合面试为主的多样性活动全面考察学生综合素质,选拔知识结构合理,理工科基础扎实,在科学创新、思维判断、人文素养、沟通协作及社会责任等方面综合素质优秀并具备学科特长的优秀高中生。

3.综合评价

学校招生委员会根据学生申请材料及在 “校园开放日”的整体表现,形成以等第制为基础的评估结果,给予相应的普通高等学校入学考试加分投档资格。

山东省加分投档具体分值如下:

A档:加90分;B档:加60分;C档:加30分。

4.结果公示

上海科技大学将具备普通高等学校入学考试加分投档资格的学生名单报送山东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并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上海科技大学招生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5.择优录取

学生在获得上海科技大学加分投档资格后,需在普通高等学校入学考试中以提前批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分数(含教育部、山东省相关政策规定加分)应达到山东省本科第一批录取院校最低控制分数线。

获得上海科技大学加分投档资格的考生在获得相应高考加分后与其他考生共同排序,学校根据最终排序结果及山东省招生名额择优录取。若加分投档后高考总分相同的考生,则以“校园开放日”成绩为依据进行排序,得分高者在前。

6.专业选择

学校在高考录取时将制定分省分专业(大类)招生计划。学校根据考生加分投档后的最终成绩进行排序,结合考生专业志愿及各专业(大类)招生名额依次进行录取。若加分投档后高考总分相同的考生,则以“校园开放日”成绩为依据进行排序,得分高者在前。

我校学生入学时不分具体专业,入学一年后学校为符合条件的学生提供公开公正的再次选择专业的机会。

八、监督机制

学校纪委将全程参与招生;学校邀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学校同时接受学生及其家长与社会各界的监督。

监督电话:021-54201357,

监督邮箱:supervise@shanghaitech.edu.cn

九、说明

1.上海科技大学2014年本科生招生相关政策及通知均以学校招生网上公布的信息为准,请学生及时登陆网站查询相关信息。

2.上海科技大学“校园开放日”具体日程安排及参加人员名单将在学校招生网站上及时公布公示。

十、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岳阳路319号8号楼上海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200031

电话:021-64337387

传真:021-54202178

咨询邮箱:admission@shanghaitech.edu.cn

学校主页:http://www.shanghaitech.edu.cn

招生网:http://admission.shanghaitech.edu.cn

十一、本简章由上海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上海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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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科技大学2014年招生简章(四川省)

上海科技大学2014年本科招生简章(四川省)

为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秉承我校以人为本、改革创新、科教相融、开放合作、服务社会、追求卓越的办学理念,培养具有强烈社会责任感、对科学技术有较深刻理解和认识、能进行跨文化跨学科交流沟通和团队合作、具有创新创业精神和国际视野的未来学术大师和高科技企业精英,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2014年我校将面向全国部分省(市、自治区)选拔招录不超过200名本科生,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生原则  

学校将坚持正确导向、公正公开、科学有效的原则,通过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多元选择的模式选拔招录人才。


二、招生对象

学校计划招收与学校小规模、高水平、国际化研究型大学定位、办学理念及学科设置相适应的知识结构合理,理工科基础扎实,在科学创新、批判思维、人文素养、沟通协作及社会责任等方面综合素质优秀并具备学科特长的理科优秀应届高中毕业生。


三、招生计划及省份

上海科技大学2014年将在全国部分省市(含四川省)招收不超过200名本科生。


四、招生专业

上海科技大学2014年将按照理科实验班、生物科学类、电子信息科学类3个专业大类招收本科生。


五、报名时间

2014年2月17日至3月24日。


六、报名方式

1.网上填报

凡符合我校招生条件的四川省应届高中毕业生均需登陆学校报名系统:http://apply.shanghaitech.edu.cn/login/login.php在线填写申请材料。

2.准备材料

(1)自述信1封:结合上海科技大学“立志、成才、报国、裕民”的办学理念,学生独立完成个人自述信一封。(500字内,自述中原则上不允许出现透露学生家庭成员身份的信息)。

(2)推荐信1至2封:由学生班主任、任课老师、课外活动指导老师等叙述该生特点及推荐理由。(800字内,报名系统中提供相应模版)

(3)学生本人高中阶段成绩单(需注明每门满分数值)。

(4)四川省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证明。

(5)其他能反映学生自身特点的相关材料。

说明:

(1)学生所提交的所有材料均要保证内容真实、完整,申请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或隐瞒重要信息的将按教育部和上海科技大学相关规定处理。

(2)所有申请材料均需以电子版方式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提交。学生参加上海科技大学“校园开放日”时,需携带相关申请材料原件以备查验。


七、选拔录取

1.材料审核

学校将对所有学生所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后确定参加上海科技大学“校园开放日”活动学生名单。

2.校园开放日

上海科技大学“校园开放日”将通过以综合面试为主的多样性活动全面考察学生综合素质,选拔知识结构合理,理工科基础扎实,在科学创新、思维判断、人文素养、沟通协作及社会责任等方面综合素质优秀并具备学科特长的优秀高中生。


3.综合评价

学校招生委员会根据学生申请材料及在 “校园开放日”的整体表现,形成以等第制为基础的评估结果,给予相应的上海科技大学录取加分优惠。

四川省加分优惠分三档,具体分值如下:

A档:加90分;B档:加60分;C档:加30分。

4.结果公示

上海科技大学将具备本校录取加分优惠资格的学生名单报送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并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上海科技大学招生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5.择优录取

所有成绩达到四川省本科第一批录取院校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均可填报上海科技大学志愿,志愿填报在四川省提前批次本科第一志愿栏内。

提前批本科第一志愿投档时,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将本科第一批录取院校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全部投放给学校(含四川省普通高校录取政策性附加分,不含参加我校“校园开放日”活动获得的上海科技大学录取优惠加分),由学校根据考生加分投档后的最终成绩进行排序(含四川省普通高校录取政策性附加分和参加我校“校园开放日”活动获得的上海科技大学录取优惠加分,且两类加分可以累加),并结合考生专业志愿及各专业(大类)招生名额确定是否录取以及录取的专业类。对加分投档后成绩总分相同的考生,以“校园开放日”成绩为依据进行排序,得分高者在前。

若我校在四川省提前批本科第一志愿录取人数少于计划数时,我校有权将四川省剩余招生计划数调整至其他省份。

我校学生入学时不分具体专业,入学一年后学校为符合条件的学生提供公开公正的再次选择专业的机会。

八、监督机制

学校纪委将全程参与招生;学校邀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学校同时接受学生及其家长与社会各界的监督。

监督电话:021-54201357,

监督邮箱:supervise@shanghaitech.edu.cn


九、说明

1.上海科技大学2014年本科生招生相关政策及通知均以学校招生网上公布的信息为准,请学生及时登陆网站查询相关信息。

2.上海科技大学“校园开放日”具体日程安排及参加人员名单将在学校招生网站上及时公布公示。

十、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岳阳路319号8号楼上海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200031

电话:021-64337387

传真:021-54202178

咨询邮箱:admission@shanghaitech.edu.cn

学校主页:http://www.shanghaitech.edu.cn

招生网:http://admission.shanghaitech.edu.cn


十一、本简章由上海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上海科技大学招生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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