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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教育网

2016-09-27 14:38:28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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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是中国招生考试网(www.chinazhaokao.com)成考报名频道为大家整理的《焦作市教育网》,供大家学习参考。

焦作市教育网(一)
焦作市教育局网2016焦作中考成绩查询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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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教育网(二)
2014年焦作市教育局面向社会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

2014年焦作市教育局面向社会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

焦作市教育局

关于开展2014年面向社会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2014年面向社会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教人〔2014〕48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14年面向社会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凡户籍或工作单位在焦作市辖区内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且符合《教师法》规定及以上学历的中国公民,均可按照规定条件参加2014年面向社会教师资格认定。

二、报名时间:全市统一报名时间为2014年7月7日—11日(上午8:30-11:30,下午15:30-17:30)。

三、报名地点: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到焦作市教育局报名。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人员到本人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县(市)区(焦作新区在山阳区报名)教育局指定地点报名。各县(市)区教育局联系电话见附件1。

四、报名方式:所有参加2014年教师资格认定人员,须由本人持报名材料到指定的报名地点现场报名。不得代报和接受集体报名。

五、人员类别及报名所持材料:

1、师范教育类专业人员:毕业证(原件)、身份证(原件),学历成绩表或录取审批表,非本地户籍人员另需持加盖单位公章的证明。

2、取得2013年“试点省(市)”全部单科成绩合格证明的人员:毕业证(原件)、身份证(原件)、全部单科成绩《合格证》(原件),非本地户籍人员另需持加盖单位公章的证明。

3、取得2013年河南省理论考试合格证的人员:毕业证(原件)、身份证(原件)、《理论考试合格证》(原件),非本地户籍人员另需持加盖单位公章的证明。

4、取得“试点省”《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人员:毕业证(原件)、身份证(原件)、《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非本地户籍人员另需持加盖单位公章的证明。

5、非师范教育类专业人员及其他不在以上范围人员:毕业证(原件)、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正反两面复印,A4纸)、两张彩色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片(粘贴于身份证复印件正面空白处)、40元理论考试费。非本地户籍人员另需持加盖单位公章的证明。

六、教育理论考试时间:拟定2014年10月中旬,具体时间网上另行通知。

七、教育理论综合考试内容:

1、中等职业学校(含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中学教育学、中学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法规概论、学生团队管理。

2、高级中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中学教育学、中学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法规概论、学生团队管理、教学方法导论。

3、小学教师资格:小学教育学、小学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法规概论、学生团队管理、教学方法导论。

4、幼儿园教师资格:学前教育概论、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法规概论、教学方法导论。 (注: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法规概论、教学方法导论、学生与团队管理概论四本教材为2014年新编,由河南大学出版社出版;学前教育概论由河南大学出版社出版;小学教育学、小学教育心理学由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中学教育学、中学教育心理学由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

八、其他工作安排请关注本网站通知。

注:同一申请人当年只限申请一种教师资格,否则取消其申请资格。

联系电话:0391—2992831

焦作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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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教育网(三)
焦作市教育局文件

焦作市教育局文件

焦教发„2008‟51号

焦作市教育局

关于印发《开展“法律进学校”集中宣传教育

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

经市教育局领导研究同意,现将《焦作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开展“法律进学校”集中宣传教育活动方案>的通知》下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并结合当前全市教育系统开展“法在校园”法制教育宣传周活动,按照文件要求,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附件1:焦作市教育局关于开展“法律进学校”集中宣传教育活动方案

附件2:“法律进学校“集中宣传教育活动有关报送任务分解

二〇〇八年三月十日

主题词:法制宣传 法律进学校△ 方案 通知 焦作市教育局办公室 2008年3月10日印发

附件1:

焦作市教育局

关于开展“法律进学校”集中宣传教育活动方案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关于“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的要求和全市政法暨平安建设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推进“五五”普法规划的落实,深化“平安校园”创建工作,依据《建设平安焦作指挥部、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关于在全市深入开展“法律七进”集中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焦治市[2008]1号)要求,从3月份开始,用两个月时间,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法律进学校”集中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促进“平安校园”建设,努力构建和谐校园。现制定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法制宣传教育贴近基层、贴近实际、贴近师生的要求,以“学法律、讲文明、树新风、促和谐”为主题,大力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教育广大干部师生自觉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进一步增强公民宪法和法律意识,权利与义务、责任相一致意识;引导学校依法管理、依法办事,努力构建和谐校园,进一步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努力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开放新焦作、奋力走在中原崛起前列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宣传内容

1、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大力学习宣传《宪法》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精神,努力提高师生的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进一步学习宣传党和国家关于民主法制建设的理论、方针和政策,促进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培育民主法制观念、爱国意识和国家安全统一意识。

2、深入学习宣传与教育发展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强《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的学习宣传。同时开展人口、资源、环境和公共卫生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进一步促进“平安校园”建设。

3、深入开展奥运法制宣传教育。以“人文奥运、法治同行”为主题,积极开展奥运法制宣传教育,传播奥运法律知识、弘扬法治奥运精神,提高公民法律素质,引导公民自觉养成科学、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依法参与奥林匹克活动和其他体育活动,为举办奥运营造良好的社会法治环境。

三、方法步骤

本次集中宣传教育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3月8日至20日)。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要根据全市的统一部署,结合实际,制定“法律进学校”活动实施方案,明确宣传内容与形式,落实责任分工,规定完成时限,编印法制宣传资料,进行宣传发动,上报准备情况。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3月21日至4月30日)。各县(市)区,市直各学校按照具体实施方案,精心策划安排,周密组织实

施,培养示范典型,总结推广经验,扎实推进活动开展。在总结2007年“法律进学校”集中宣传教育活动经验基础上,创新方法形式,突出工作重点,培育典型样板,精心打造工作亮点。

第三阶段:检查考核阶段(5月上旬)。市教育局“法律进学校”集中宣传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将组成检查考核组,对各县(市)区,市直各学校开展活动情况进行检查考核,检查结果在全市教育系统进行通报。

四、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法律进学校”集中宣传教育活动,是全面落实“五五”普法依法治市工作规划,推进“平安焦作”建设的重要举措。也是坚持以人为本、关注民生、满足师生对法律知识需求的具体行动。为加强组织领导,市教育局成立“法律进学校”集中宣传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郭宪武同志任组长,机关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市教育局办公室刘复兴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办公室(一楼)。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也要成立相关组织,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人、财、物保障,迅速在本学校掀起宣传高潮。

2、精心组织,突出重点。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要根据各自实际,科学制定计划,明确责任分工,抽调宣讲骨干,不断推进“法律进学校”工作深入开展。活动中要着重抓好“六个一”,即举办一场法制报告或法制讲座;组织一期法制骨干培训;开展一次法律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开展一次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活动;组织一次“法在校园”板报评比活动;向广大

基层单位和群众发放一批与教育相关的法制宣传资料。

3、典型带动,广泛宣传。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要注重总结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通过召开现场会、编发简报等形式,及时交流信息,推广经验。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及时宣传“法律进学校”活动的进展情况和典型经验,努力营造有利于“法律进学校”活动深入开展的舆论氛围。

4、强化督导,确保实效。集中宣传活动期间,市教育局集中宣传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将组织人员,按照各单位制定的活动方案,加强对市直各学校开展活动情况的检查指导,及时了解掌握活动开展情况、工作成效、师生满意度等,对开展活动不积极、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学校将进行通报批评。此次活动开展情况也将纳入年度综治目标考核内容。

【焦作市教育网】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的活动计划、活动进展情况、活动简报要及时报送市教育局办公室,并于4月30日前上报活动总结。

市教育局办公室电话(传真):2992811

电子信箱:2992817@163.com

焦作市教育网(四)
焦作市教育局文件

焦作市教育局文件

焦教发〔2009〕40 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焦作市教育网】

焦 作 市 教 育 局

关于做好2009年中等职业学校新课堂教育实验工作的

通 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各中等职业学校:

根据市教育局《焦作市中等职业学校新课堂教育实验方案》(焦教发[2008]298号)要求,焦作市中等职业学校新课堂教育实验的试点实验阶段工作扎实有序,已取得初步成效,今年九月新课堂教育实验将进入全面推广阶段。为了认真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新一轮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的文件精神,确保中等职业学校新课堂教育实验各阶段工作的高效推进,提高教师整体素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提升学校管理水平,实现学校新的发展,现就做好2009年中等职业学校新课堂教育实验工作通知如下。

一、做好职业学校中层以上干部的培训工作 由市职成教研室牵头,深入到职业学校对中层以上干部进行新课堂教育实验的有关知识培训,旨在更新观念,认识理解新课堂教育实验的重要性,从而积极主动的开展这项工作。要求学

校中层以上领导要认真学习《焦作市中等职业学校新课堂教育实验方案》,各职业学校的领导班子一定要把思想统一到市教育局关于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的要求上来,要理清思路,制定方案,以新课堂教育实验为契机,引领提升学校的各项工作。

二、组织职业学校校长外出参观学习

根据《方案》要求,今年将组织中等职业学校的校长、教学校长到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先进地区参观学习。根据开展新课堂教育实验的需要,重点学习外地市先进的办学理念,科学的管理经验,敬业创新的精神,以及教育教学改革的成果等,从而推进我市的职业教育教学改革。

三、开展教师读书活动

为提高教师的教育理论水平,从今年四月开始,在中等职业学校开展教师读书活动。各职业学校要根据新课堂教育实验的需要,结合本校实际确定一本教育教学改革方面的书籍推荐给教师学习,要求教师写一篇2至3千字的读书心得或教学论文。为了确保读书活动的效果,市教育局将对各学校的读书活动进行跟踪报道,并将组织优秀读书心得或教学论文的评选活动。

四、组织职业学校教师到修武县职教中心听课交流

中等职业学校新课堂教育实验在修武县职教中心已进行近一年的试点实验,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取得了初步成效。市教育局在今年四五月份,将分期组织各职业学校的领导、骨干教师到修武县职教中心进行听课和经验交流,学习新的教育理念、教学

方法和管理经验。修武县职教中心要根据有关要求,为各职业学校开展新课堂教育实验工作提供服务和帮助。

五、邀请职业教育教学改革专家指导新课堂实验工作 中等职业学校新课堂教育实验既需要理论的指导,也需要实践的支撑。在开展新课堂教育实验的过程中,市教育局将邀请有关专家进行指导,以确保新课堂教育实验的科学性、实践性,从而引领我市的教学改革不断深入发展,形成具有我市特色职业教育新局面。

六、各职业学校要修定完善教育教学改革方案

按照计划,中等职业学校新课堂教育实验将由上半年的试点实验阶段进入下半年的全面推广阶段。各职业学校要迅速行动起来,制定方案,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教学改革试验活动,形成教学改革的浓厚氛围。在实验的过程中,各学校要结合自身的特点,不断完善教学改革方案,为在9月份新课堂实验进入全面推广阶段做好各项准备。各学校制订的教学改革实验方案,要于6月底前报市职成教研室。

七、开展职业学校教师专题培训工作

今年暑期,结合新课堂实验的需求,市教育局聘请有关专家以教育教学改革为主题对职业学校教师进行专题培训。市职成教研室将配合职成教科,做好教师的教学改革的专题培训工作。

八、开展技能教学改革实验研究

为突出新课堂教育实验的职业教育特色,改革传统的技能教学模式,形成适合学生的技能教学理念方式和方法。根据各职业学校的实验、实训设备情况,市教育局将在中等职业学校开展技能教学改革实验研究,选择部分学校进行试点实验,取得阶段性实验成果后,推广技能教学改革经验,形成我市技能教学特色。

九、调研职业学校新课堂教育实验开展情况

根据中等职业学校新课堂教育实验进程,市教育局将对各职业学校新课堂教育实验情况进行调研,解决问题,总结经验,推广成果,促进新课堂教育实验深入开展。

十、继续做好职业学校业务校长提升计划

根据《中等职业学校教学校长素质提升计划》要求,在实施业务校长读书增能和集中培训活动的基础上,今年将继续实施顶岗学习、教学实践、总结提高和评课活动。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规范教学管理,提高教学管理水平,必须提升教学校长的整体素质,培养视野宽广、观念开放、勤于思索、富于创新、勇于实践的研究型、专家型教学校长,打造一支高素质的职业学校教学管理专家队伍。

十一、做好新课堂教育实验的宣传报道工作

为深化我市的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推进新课堂教育实验的开展,市职成教研室与市教育电视台结合,将在市教育电视台开辟专题专栏,系列报道、宣传新课堂教育实验的各阶段工作。

十二、开展优质课评比,学生反思日记、教师论文、学生班级文化创建等评比活动【焦作市教育网】

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教学评比活动,调动广大师生的热情,促进新课堂教育实验的深入开展。

十三、总结表彰阶段性实验成果

召开会议总结经验,交流成果,表彰先进,全面推进全市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工作。

附件:2009年焦作市中等职业学校新课堂教育实验日程安排

二〇〇九年二月二十六日

焦作市教育网(五)
关于转发《焦作市教育局

关于转发《焦作市教育局

关于建立中小学数字图书馆的通知》的通知

各区属中小学:

为了进一步落实教育部颁发的《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大力推进中小学数字图书馆的建设与应用,丰富教师和学生的学习资源,焦作市教育局拟在全市建立首批数字图书室(首批试点学校由武汉大学数字图书馆研究中心为其捐赠自行研发的数字图书馆和计算机图书管理系统),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各学校要根据实际需要,对照通知要求,进行申报,并于2010年3月18日前将市通知中附件2《推荐接受数字图书

馆及图书管理系统捐赠学校名单》填写后报区电教仪器站。同时

要认真学习教育部颁发的《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对照规程,做好图书馆建设和管理工作。【焦作市教育网】

附件1:焦作市教育局关于建立中小学数字图书馆的通知。

附件2: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

马村区教育局电教仪器站

2010年3月

- 1 -

附件1:

焦作市教育局文件

焦教发〔2010〕41号

焦作市教育局

关于建立中小学数字图书馆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

为了进一步落实教育部颁发的《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大力推进中小学数字图书馆的建设与应用,丰富教师和学生的学习资源,拟在全市建立首批数字图书室(首批试点学校由武汉大学数字图书馆研究中心为其捐赠自行研发的数字图书馆和计算机图书管理系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立数字图书室的范围

凡建有校园网或计算机网络教室、电子阅览室的中小学以及其他有条件的学校。【焦作市教育网】

二、数字图书馆和计算机图书管理系统功能及配置 数字图书馆管理系统包含10000余册专为基础教育精选电子图书及数字图书管理平台(价值约8000元)。数字图书馆系统可以利用计算机单机、计算机教室或校园网络,进行

- 2 -

便捷的查找检索、阅读、复制、打印、下载、缩放、另行添加、批注等,支持500人同时在线阅读。以后每年9月学校可根据需要自行选购所需添加的新图书。

纸质图书管理系统(价值约3000元)可用于对学校原图书室的纸质图书进行计算机管理,其功能包括:录入、查询、检索、借阅、统计、电子扫描等功能。

三、有关事项

1、各单位根据实际需要,确定首批学校,于2010年3月25日前将首批学校名单报市教育装备管理中心。

2、数字图书馆及纸质图书管理系统应用培训由市教育装备管理中心统一组织。学校集中参加数字图书馆的安装应用培训,同时领取电子图书馆及管理平台和图书管理系统软件(培训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为保护电子图书馆捐赠人的利益,防止非法盗版现象,各受赠学校需确保该产品只在本校内部网络中使用,禁止挂入外网,一旦出现挂入外网,经劝阻仍未纠正的,捐赠方将取消其升级和后期服务,并追究其违约责任。

附件:1.所捐赠数字图书馆所含各类资源清单

2.推荐接受数字图书馆及图书管理系统捐赠学校名单

二〇一〇年三月五日

- 3 -

附件1

数字图书馆所含各类资源清单

- 4 -

附件2

推荐接受数字图书馆及图书管理系统捐赠学校名单

焦作市教育网(六)
2014年焦作市解放区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通知

2014年焦作市解放区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通知

2014年焦作市解放区教育局关于开展面向社会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2014年面向社会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教人〔2014〕483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将2014年面向社会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凡户籍或工作单位在解放区辖区内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且符合《教师法》规定及大专以上学历的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中国公民,均可按照规定条件参加2013年面向社会教师资格认定。

二、报名时间:全市统一报名时间为2014年7月7日—11日(上午8:30-11:00,下午15:30-17:30)。

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到焦作市教育局报名。焦作新区在山阳区报名。

四、报名方式:所有参加2014年教师资格认定人员,须由本人持报名材料到指定的报名地点现场报名。不得代报,不接受集体报名。

【焦作市教育网】

五、人员类别及报名所持材料:

1、师范教育类专业人员:毕业证(原件)、身份证(原件),学历成绩表或录取审批表,非本地户籍人员另需持加盖单位公章的证明。

2、取得2013年“试点省(市)”全部单科成绩合格证明的人员:毕业证(原件)、身份证(原件)、全部单科成绩《合格证》(原件),非本地户籍人员另需持加盖单位公章的证明。

3、取得2013年河南省理论考试合格证的人员:毕业证(原件)、身份证(原件)、《理论考试合格证》(原件),非本地户籍人员另需持加盖单位公章的证明。

4、取得“试点省”《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人员:毕业证(原件)、身份证(原件)、《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非本地户籍人员另需持加盖单位公章的证明。

5、非师范教育类专业人员及其他不在以上范围人员:毕业证(原件)、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正反两面复印,A4纸)、两张彩色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片(照片粘贴于身份证复印件正面空白处即可)、40元理论考试费。非本地户籍人员另需持加盖单位公章的证明。

注:1、户口由外地迁入解放辖区但身份证上户籍住址仍为外地的,需另持户口本原件。

2、单位证明中必须填写清楚单位全称、单位详细地址(如xx区xx路xx号)、单位联系电话。

六、教育理论考试时间:拟定2014年10月中旬,具体时间本网站另行通知。

七、教育理论综合考试内容:

1、中等职业学校(含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中学教育学、中学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法规概论、学生团队管理。

2、高级中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中学教育学、中学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法规概论、学生团队管理、教学方法导论。

3、小学教师资格:小学教育学、小学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法规概论、学生团队管理、教学方法导论。

4、幼儿园教师资格:学前教育概论、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法规概论、教学方法导论。 (注: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法规概论、教学方法导论、学生与团队管理概论四本教材为2014年新编,由河南大学出版社出版;学前教育概论由河南大学出版社出版;小学教育学、小学教育心理学由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中学教育学、中学教育心理学由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

八、其他工作安排请关注网上通知。

注:教师资格认定每个阶段的工作都有相应的通知,各区县教师资格认定后续时间安排不同,在解放区申请教师资格人员请密切关注本网站的通知事项及时间安排,以免错过。

注:同一申请人当年只限申请一种教师资格,否则取消其申请资格。

焦作市解放区教育局

2014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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