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所在单位考核鉴定意见气象局气象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2011
气象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客观公正地评价气象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技术和学术水平,加快气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促进现代气象业务的发展,结合气象业务、服务和科研工作特点,制定本评审条件。
第二条 本评审条件是从事气象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申报和评审中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依据,资格名称为工程师。
第三条 凡按照本评审条件、经**省气象局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并获得工程师资格证书者,仅表明已具备相应的技术水平和能力,其岗位聘任根据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