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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三观他们是小人物,不想成为大人物许三观卖血记

2016-03-05 09:47:13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许三观他们是小人物,不想成为大人物许三观卖血记(共4篇)论许三观人物性格特征——最世俗的英雄姓名: 朱莹通讯地址:辽宁省盖州市九寨镇河北坎村6号52邮编:115216联系电话14704179323 摘要: 故事发生于解放初期的五六十年代,主人公是一个丝厂的送茧工人,卖血来维持生存。主人公抚养“仇人的儿子”长大成人。同意一乐为何小勇喊魂,为了一...

本文是中国招生考试网(www.chinazhaokao.com)成考报名频道为大家整理的《许三观他们是小人物,不想成为大人物许三观卖血记》,供大家学习参考。

篇一:《论许三观人物性格特征》

——最世俗的英雄

姓名: 朱莹

通讯地址:辽宁省盖州市九寨镇河北坎村6号52

邮编:115216

联系电话14704179323 摘要: 故事发生于解放初期的五六十年代,主人公是一个丝厂的送茧工人,卖血来维持生存。主人公抚养“仇人的儿子”长大

成人。同意一乐为何小勇喊魂,为了一乐这个非亲生儿子,差

点赔上自己的命,他对一乐所做的表明了他是从心底爱着这个

孩子,而且对他完全没有芥蒂,超越了亲生父亲的爱,这不是

普通人能做到的,这是英雄所为。

关键词:余华;许三观;卖血;善良;喊魂;淳朴;英雄;

(1)

————最世俗的英雄

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突起的先锋小说家是一个不小的创作群

体,余华无疑是引领潮流的人物。但很有意味的是,他逐渐放弃了先

锋姿态,以写实手法来叙述一个个小人物的命运,以此来贴近生活存

在的本质。《许三观卖血记》便是此种转变后的杰出之作。对历史重

大事件,作者很少直接进行描述,即使正面切入,着墨也极少,采取

的也是大跨度式的推进:人民公社运动、大跃进、大炼钢、上山下乡、

文化大革命„„全都一笔带过,而将历史影响具体体现在个体的生存

之中。余华却重在个体最为基本的生存状态。大跃进时,第18章将历

史简概,为下章写人物做准备。第19章具体写出历史给许三观一家带

来的饥饿与苦难,帮助我们更好的读解人物性格。余华极其冷静地控

制住了自己的情感,摒除进入人物内在心理的企图,只是客观地再现

人物的表现,从最为外在的视角让一家人在许三观生日的那天,面对

一张空桌大谈红烧肉、炒猪肝、清炖鲫鱼。最为值得注意的是红烧肉

的细节描写,肥瘦取材,煮晾炸炖的程序,讲者绘声绘色,听者口水

直流„„将这一家人虔诚认真的“画饼充饥”与时代的贫困与饥饿

对接,让我们不能不感到灵魂的颤栗!生活最为起码的物质需求的匮

乏,带来的是对于“生存”最为强烈的渴望。面对人的基本需求的缺

失,善良的人们只是在想象中进行着自我的美餐,没有诅咒,没有哭

(2)

诉。在两者对比中,却生发出一种动人心魄的张力,历史荒谬的本质

也就昭然若揭。可以说,“历史”是以“苦难”和“生存”的形式进

入许三观的日常生活中的,但他却以一种近乎愚昧、麻木的方式承担

与忍受着。无论如何贫困,他都凭坚韧的意志让生活维持下去,即使

以“卖血”作为最后的选择,依然无怨无悔。

在余华的作品中,《许三观卖血记》是比较特别的一部。余华自言,

他的作品“都是源于和现实的那一层紧张关系”,(1)因此在很长一许三观他们是小人物,不想成为大人物许三观卖血记许三观他们是小人物,不想成为大人物许三观卖血记

段时间里,他一直“是一个愤怒和冷漠的作家”。这也是他之所以那

么迷醉于描写暴力和死亡的原因所在。《许三观卖血记》则不同。这

部作品虽然也是写一个人充满艰辛和困苦的生命历史,从个人的命运

遭际透露出社会和时代的变迁浮沉,但其基调却并不显得沉重抑郁,

而是相当的轻快。暴力与死亡的阴影尽管仍然飘荡在作品中,但它们

已不再是一种不可抗拒的力量,叙事也不再是奔向死亡而去的不可逆

转的过程。乐观、幽默和坚韧的生活作派帮助许三观度过了一次又一

次的难关,虽然这是以失去象征着生命的“血”为代价的,但流失的

“血”毕竟是战胜了一切困厄和死亡,它并没有白流。《许三观卖血

记》是一部颇具形式美感的作品,阅读中的愉悦有相当部分是来自作

品的叙述方式,可以说,叙述本身的独特魅力对作品的阅读效果产生

了显著的影响。在阅读的最初,作品已给人非常轻松的感觉。简洁的许三观他们是小人物,不想成为大人物许三观卖血记

叙事、单纯拙笨的人物、大段略带傻气的对话,使全文透着风趣、幽

(3)

默,让人笑着心酸。余华说,“这本书其实是一首很长的民歌,它的节

奏是回忆的速度,旋律温和地跳跃着,休止符被韵脚隐藏了起来。”

(2)而鲜明的节奏感在主题展开之前,先攫住了读者的注意力。也正

是在这种独特的魅力下去感受和理解主人公许三观的“英雄”特征。 许三观是余华的长篇小说《许三观卖血记》中的主人公。余华

的长篇小说《许三观卖血记》与《活着》同时入选百位批评家和文学

编辑评选的“九十年代最具有影响的是部作品”。而且《许三观卖血

记》曾被法国《读书》杂志评论时说道:这是一部精妙绝伦的小说,

是朴实简洁和内涵意蕴深远的完美结合。故事发生与解放初期的五六

十年代,那是主人公许三观还是一个青年,丝厂的送茧工人,他被周

围生活不断压迫,为了生活不得不拼命工作,但依然无法保证生活,

他只能卖血来维持,每当无奈时,就会想到用卖血来解决,在这个社许三观他们是小人物,不想成为大人物许三观卖血记

会大背景下,奠定了许三观的悲哀人生,同时反映这一时期下层劳苦

大众的贫苦生活与无奈的人生心酸。主任公许三观父母早亡,幸亏他

的四叔和爷爷才得以长大成人。通过许三观的几次卖血,叙述了他的

一生,也反映出了许三观这个人物的性格特征。最“世俗的英雄”性

格。

一、从性格行为来看。

好奇,天真,许三观在年轻时,由于好奇心和好玩,没有任何目

的的卖了第一次血,并且知道了在卖血前要喝足八大碗水,这样血就

淡了,血也多了,卖出去的就少了,也学会了在卖血之后要吃炒猪肝,

(4)

喝一碗黄酒(酒要温一温)并且在第一次卖血之后得到了35元,取到了媳妇,得到了满足感。许三观善良,一乐不是自己亲生的,养那么多年都可以。媳妇在外面偷汉子,他也只是“享受”了几天就完事了。许三观一直喜欢一乐,也喜欢玉兰,只是不能当乌龟。这不是一个可以被具化为某种痛苦的东西,只是一个单纯的名号,许三观不把一乐当亲生儿子也只是不想被按上那个名号而已,他其实本身并不介意,他还是善良的。许三观能苦中作乐,第十九章,在大荒年里许三观过生日的那个晚上。一家人正躺在床上,因为饥饿而无法入睡,许三观说:“我用嘴给你们每一个人炒一道菜,你们用耳朵听着吃了。然后三个儿子和妻子开始点菜,许三观一一描述,把每道菜说的栩栩如生,仿佛真真实实的散发着香气的好菜在手边。我都能感觉到自己在吞口水,想抢他们的饭菜。场景虽然有点令人酸楚,但全家人都很高兴很满足,有一种幸福的感觉。有时还能听见许三观在教卖血的人如何叫菜,特别精神,“‘一盘猪肝,二两黄酒,黄酒温一温„„’,要说得气定神闲,才像个经常下馆子的”。(3)

呆傻却又懂得盘算,粗鲁中带着几分谐趣,执拗又善良可爱的许三观。许三观刚刚出场,他的言语和行为给人的感觉是傻里傻气的,他从叔叔哪里得知了卖血的事情,然后盲目的跟着阿方、根龙二人去医院卖血,他不知道自己究竟该用这些钱来做什么,经过细细盘算得出结论,给爷爷四叔都不划算,便想到了给自己娶媳妇,他拿着自己 卖血的钱,用一种很愚蠢,又有些诙谐的方式,并且借着自己的歪理

(5)

篇二:《余华《许三观卖血记》中的人物分析》

余华《许三观卖血记》中的人物分析 《许三观卖血记》以许三观为主人公和他的十一次卖血历程为主要线索,描写了一个小人物在中国艰难时期下的“奋斗”过程。 小说主人公许三观的刻画十分生动饱满,他老实诚恳,他善良乐观甚至是坚韧,还有他的好面子和粗俗性格,在一次次卖血事件和日常生活中生动地确立出来。

在许三观的一次次卖血事件中,我们可以看到行动元大致可以分为四方:卖血者、卖血受惠者、买些促进者和收血者。先来看看卖血受惠者。第一次是许玉兰(他妻子)或说家庭,第二次是一乐,第三次是林芬芳和家庭,第四次是家庭,第五次是一乐和二乐,第六次是二乐,第七、八、九、十和十一次是一乐。在这组行动元中可以看出,没有一次许三观是为自己卖血的。而且在看似变化的行动元中几乎都有一乐的影子。一乐不是许三观的儿子,余华在描写一次次的买些事件中有意把受惠者给予一乐,无疑暗暗使得许三观的人物形象更加高大感人。特别是最后几次卖血中营造悲剧氛围的同时,让许三观形象得到升华。而书中的卖血促进者基本(除一、三次)与受惠者保持一致,这也加强了许三观的形象。其实,身为卖血者的许三观只是那个时代(甚至是现在)万千卖血者中的一个,他的形象虽然在书中是最饱满最有个性的,或善良或粗俗,但却暗含普遍意义的共性,如书中出现过的其他卖血者(阿方、根龙、来喜和来顺)一样,都代表着万千卖血者的纯朴善良和为生活“奋斗”的精神,他们是一个符号。

书中人物中的收血者包括几个血头也是时代的符号,代表那个时期各个医院的血头。在收血者行动元变化中身在救死扶伤的医院的他们却惊人的相似—自私残忍甚至无人性。在一个情节中,李血头不让许三观卖血是怕连累自己,却告诉他可以去其他医院。这暴露了那个年代黑暗的一角。幸好书中其他人物大都可爱的,家人的互相扶持(特别是危难中),路人的友好举动,街坊邻里的帮助,他们中也可能有卖血者,他们身份不一,但都代表着那个时期的温情,人们的简单纯朴。

《许三观卖血记》是一个赞扬和讽刺的悲喜剧。它告诉了我们很多东西。一个在新中国的大历史事件背景下的普通工人(或卖血者)依靠自己的“能力”,度过了一个个难关,为家庭,为尊严,为活着。其中的时代精神让我们震撼和敬佩。同时许三观的“能力”选择卖血无疑是具有讽刺的,在那个时代,他的每一个难关都没有得到国家帮助,要靠卖血度过,这是一个时代的印记和悲哀。在书中最后,他居然会为自己不能卖血感到伤心(这是那个时期留给他的伤痕,似乎是在让我们警醒),让我们啼笑的同时也感到那个时代普通人的卑微可怜。可以说,余华把那个人(一种人)的卑微和伟大都描写出来了。

篇三:《论《许三观卖血记》中许三观的人物形象》

论《许三观卖血记》中许三观的人物形象

作者: 陆丕娥

内容摘要:苦难是余华20世纪90年代小说的一大主题话语。余华1995年8月完成的《许三观卖血记》是以许三观卖血为线索,叙述他一生中面对的各种苦难以及他在苦难中的无边的挣扎。文章从许三观的苦难和他消解苦难两方面来分析许三观积极应对苦难的坚韧形象。

关键词:苦难 坚韧 卖血 生存 人性

先锋作家余华他的后期作品体现出两大主题:苦难与温情。继《活着》之后1955年8月,他的又一部代表作《许三观卖血记》完成了,从某种意义上说《许三观卖血记》仍然继续了《活着》的基本主题——生命受难的本质。它同样以博大的温情描绘了磨难中的人生,以激烈的故事形式表达了人在面对厄运时求生的欲望,以种种不可预测的劫难展示了任务的坚韧品质,就像余华自己所说的那样,“它仿佛是一条绵延的道路,一条亘古的河流,一条雨后的彩虹,一个不绝的回忆,一首有始无终的民歌,道出了一个平凡而又不平凡的人生。”作品中许三观面对一次次生活的难关,用自己的鲜血开始了漫长的救赎。

苦难

许三观的一生与卖血结下了深缘,他的一生是重复卖血的苦难人生。张闳先生在《血的精神分析》一文中,曾经将血在中国作家笔下的表现意象分为三类:“作为祭品的血”、“作为物品的血”和“作为商品的血”。按这样的分法,许三观的血毫无疑问的被判定为商品的血,当许三观的血一次次被当做商品卖掉的同时,映射着许三观生活中的一次次苦难。

首先,许三观的生活苦难一部分来自于社会时代的苦难。从他的出生来说,许三观并没有显赫的出生,而是出生在一个平凡的家庭,并且从小就失去了父母成为一个孤儿,他不能在一个正常的家庭中长大,享受家的温暖。他在去乡下找爷爷的途中不小心迷了路,幸好被四叔遇到,才有了新的依靠,长大后成为丝厂的送茧工。命运带给他的苦难他别无选择,只能从容面对。许三观的一生经历了大跃进、人民公社化、自然灾害、文革时期、知识青年上山下乡等社会动荡,这些社会动荡是许三观的社会时代苦难的根本来源。许三观通过个人努力组建了家庭,“安稳”地过上几年后赶上了大跃进、人民公社化,锅被取走了,灶被砸了,粮食被收了,吃上了大锅饭,可这样的“好日子”没过上多久,各个食堂相继停火,各自回到各自的家自主开火。就在这时,还没有来得及储备足够的生存资料的时候,饥荒来了,越来越多的人上街乞讨,粮食价钱不断上涨,许三观一家也难逃此劫,米饭变为玉米粥而且越来越稀了。在一家五口喝了五十七天玉米粥,

饥饿难耐时,他独自一人去卖血,并给了李血头五元钱回扣,全家吃上一顿面条。自然灾害过去了,文革来了,每个人说话、做事都必须小心谨慎。为了填补找了三天没有找到的妓女这一空缺,妻子许玉兰被抓去“急救”了,他和妻子共同遭受着文革带来的苦难。文革过去了,知识青年上山下乡,长大了的儿子只有三乐留在城里,一乐、二乐都被下放到农村去发展生产,这对希望儿子早日回城的许三观来说,无疑又是一次所处时代带来的苦难。生活时代给许三观带来一次次苦难,这些苦难一次次地摧残这许三观的身心,动荡的社会时代给许三观带来了动荡不安的生活苦难。

其次,许三观的生活苦难另一部分来自于许三观本身。

许三观的个人苦难来自于家庭和他选择的人生。自许三观第一次卖血挣下了钱娶了许玉兰之后,他的苦难人生由此开始。许三观组建家庭后,有了三个儿子,在作品中他第二次卖血便是家庭带给他的个人苦难。以为不是自己亲生儿子的一乐打破了方铁匠儿子的头,对方拉走了自己的家具强迫他支付医药费,看着被搬空的家,他选择了他解决苦难的快速方法。自然灾害面前,为了让家庭里的每个人都能挺过去,许三观承受着比自己家人更多的苦难。一乐、二乐被下放农村,为了让一乐、二乐与农村队长搞好关系,许三观毫不犹豫地选择了为了儿子承担苦难。一乐得了肝炎,作为父亲的他不希望自己什么都没有体验的儿子就此死去,为了他最喜爱的儿子一乐他置自己的生死于

不顾,一心救活儿子。许三观作为一家之主,家庭的苦难也就是他的苦难,而这些苦难在缺乏物质条件的他面前就成了无边的苦难。 许三观的苦难除了生存条件带给他的苦难之外,还有精神上的苦难。许三观是一个追求平等的人,他不容许别人和他不一样或者说他和别人不一样。因为有了许一乐,他和许玉兰的夫妻关系算得上失去了平衡变得不平等。在当了9年的王八乌龟之后,他不想再做“王八”了,要让一乐去找何小勇,可当一乐打破了方铁匠儿子的头,他去卖血又继续做着“乌龟”。这对许三观来说,无疑是一种打击,他要背负着这个精神苦难生活着,这种精神痛苦远比物质上的压力和苦难大得多。

许三观所处的时代,生存的社会环境和他的家庭以及精神压力给他带来了无边的苦难。无情的苦难保卫这许三观,苦难越大就显得他越小。

消解苦难

许三观在面对人生的各种苦难时,他的唯一方式是卖血,以最便捷的方法换取最实在的物质挺过了一个又一个难关。在各种遭遇面前,他就犹如海明威笔下的“硬汉”形象,强大的战胜生活难关,坚韧而顽强的消解生活苦难。

首先,许三观以积极、主动的人生态度应对时代苦难。

许三观从小是一个孤儿,这是他不可改变的命运,可他并没有以为自己是个孤儿就过得落迫,他遇到了四叔,找到了新的依靠,以积极的态度面对自己的人生,长大后成为一名送茧工,并且还是城里人。自他成家后,社会动荡给他带来的苦难对他来说是很难消解的,他是实惠中的人,因此他不可能不经历大跃进、人民公社化、自然灾害、文革、知识青年上山下乡等社会动荡,他也不可能改变历史,逃过一劫。在这个动荡不安的时代里,许三观表现得从容、乐观。经历大跃进、人民公社会,许三观和别的家庭一样,家里的锅被取走了,灶被砸了,没有一丝不许的反抗,还带着家人挑选符合自己口胃的食堂去就餐。在没锅没灶的时候,自然灾害来了,许三观与家人节衣缩食积极应对自然灾害,在饿死的人越来越多的时候,许三观蛮有兴致的卖血带全家人去吃一顿面,改善生活。文革来了,许三观一家再次陷入苦难的泥潭,妻子许玉兰被抓去填补空缺,一次又一次被批斗,往街上一站就是一整天,许三观只能让儿子随便写上大字报贴在许玉兰的大字报上。他不能改变这一事实,可他也没有因为不公平,不公正的事件而无理取闹,没有丧失理性而是小心翼翼地关心妻子许玉兰:“我在外面受这么多的罪,回到家里只有你对我好,我的脚站肿了,你到热水给我烫脚;我回来晚了,你怕饭菜凉了,就焐在被窝里;我站在街上,送饭送水的也是你。许三观,你只要对我好,我就什么都不怕了、、、、、、”从许玉兰的这段话中,我们不难知道许三观对妻子的支持和鼓励,积极应对苦难的态度。他的三个儿子都长大后,又赶上了知识青年上山下乡的时代潮流,只有三乐在他身边,一乐和

篇四:《余华兄弟读后感

感觉<兄弟>就文字的表述上来说,和易中天还是有很大差距。

从表现人物来说,很多时候还是给人很突兀的感觉,就是有时候,他突然交待的人物的特性让人觉得和之前的阅读很不符合。

不过余华要通过这本书灌输了他的什么样的人生感悟,这个肯定是很有深度的。

李光头这人不是个简单的小流氓,不简单,有非常坚强的神经,所有后来才成为亿万富翁。余华兄弟读后感。你能不能达到这点你就问问自己,你能不能做到,满街人都指着你议论,指点说你是个大流氓,你还自我感觉很好?

也正是因为这样,李光头雷厉风行,他就是奉行着自己非常简单的逻辑,我非常欣赏宋凡平这个人,心里也为他竖起了拇指。他最让我钦佩的是:在任何时候都保持微笑。那种对生活的态度,对爱人的态度,真的近乎完美!(在文革被批斗的时候,还说去看海,说要不然这么好的天气,不去看海岂不是浪费了;朋友,你能在遭遇不幸之后仍然对着湛蓝的天空感叹:哇,真美么?),虽然这个是小说中的形象,是任你去相像的真空中的完美形象,但是那灵魂,越出纸面,深深感染着我。

宋刚,是个不折不扣的知识分子,如果说李光头是个神经坚强的人,那他简直就是庸人自扰。林红的爱情就在面前,他就那么活活地给糟蹋了……不过我感觉我很像他,太在乎别人的想法,于是自己把自己的想法不断推翻,却不能坚持某个哪怕是暂时看来是错误的做法……我没有看完,不知道他是不是后来改变了,但是我想,我会去尝试在这点上改善自己:我绝对会明确追求自己明确知道自己很喜欢的东西,不管遇到多大的阻力!

小说构建了非常完美的人物,浪漫的故事情节,还真的让人陶醉……

我看完下部了,感觉有些上边说过的话我是要收回:

显然,纵然李光头暴富,余华还是对之不屑——等一切浮华褪去的时候,剩下的还是真情。

纵然宋刚一生胆小拘谨,但她们小两口恩恩爱爱十余年可歌可泣!

下部整个为我们呈现了现在整个社会的缩影,个人感觉,就其写法,也非常符合这个时代的特征,非常毛躁,不如上部好。

上部和下部,宋凡平和李兰,宋刚和林红,这两对恋人,都被拆散了。余华兄弟读后感。不同的是,宋凡平和李兰在誓死不渝的爱情中挥别;后者在背叛中一刀两断。

追求正义的人先走了,但是铮铮铁骨;向世俗屈身的人富起来了,这人要是有钱了,就什么都有了,最重要的,他便有了“爱心”。

很多的勇士,都将默默倒下,为他们书写丰碑的,只有小说家。


余华兄弟读后感(二)

第一次看<活着>的时候,我躺在床上,流着眼泪,把那本书从头到尾的读完。很长时间以来,我认为我最喜欢的作家就是余华,这个并不像周国平,余秋雨一样招摇的中年男人。

前一段,买了一本收获长篇小说秋冬卷,上面就有余华的兄弟2,虽然惊喜,但是总想找到兄弟1连续的读下来。可直到今天,才读完了兄弟的上部。

兄弟的故事背景是文革时期,男主人公李光头的爸爸因在厕所偷看女生而掉进厕所被淹死,捞他上来的宋凡平成了李家的恩人。几年之后,宋的妻子病逝,李光头的母亲李兰改嫁到宋家,从此,宋的儿子宋刚和李光头成了兄弟。

在故事的前半部,余华多少显得有点罗嗦,直到李兰嫁给宋凡平之后,故事开始变的精彩,很少看到余华那样温馨的笔触,那样一个幸福的家庭,让读着文章的我也不禁跟着微笑。

可是在小说里,尤其是余华的小说里,幸福的感觉总是转瞬即逝,李兰去上海看病,文革开始,那个有着宽阔肩膀伟大的爸爸,却因造反派的蹂躏再也没有办法保护他的两个儿子了。

于是,从那一刻开始,首先是眼圈发红,到后来的眼泪掉到键盘上,我忍不住的难过。

以往的余华,他的笔是冷静客观的,把一个故事娓娓道来,只叙述故事本身,丝毫不见作者的主观意识,兄弟依然是这样,故事却越发的细腻和煽情。文中经常一大段一大段的叙述一件本可几笔代过的文字。比如宋凡平被反动派活活的打死后,两兄弟哭着央求周围的人把他们的爸爸救活并带回家;还有李兰在医院苦苦的等着他的丈夫,那一天的时间,用了快一个章节来描述。

所以,就像看电影一样,那些幸福是鲜活的,那些苦难的,却也残酷的展现。于是就忍不住掉眼泪……

我的感觉是:我们现在活着,应该好好的活着,幸福的活着,所以,没有理由,再为些许的小事去忧伤。


余华兄弟读后感(三)

不瞒大家说,被称为“先锋作家”的领头羊、“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的种子选手余华是我的偶像。记得当时我读他的<活着>感动地要死,读<许三观卖血记>更是攒了我不少眼泪。这几年文坛上很少有关于他的消息,听说他跑美国潇洒去了。熟不知一回来就出了一本五十多万字的长篇,定价三十五元,销量特别好,红得跟超女不相上下。我省吃俭用宁愿早上吃几个馒头挤出了三十五块钱,跑遍了吉安市区的书店终于买到一本盗版的<兄弟>,兴奋地几天睡不着觉。

偶像的佳作当然是怀着虔诚的态度拜读的,但我看了几章感觉就不对劲,翻开<兄弟>,“屁股”几乎是一个随处能看见的词语。写的是一个小镇上,一位十四岁的小孩李光头将头探到几乎触到粪便的臭不可闻处去看公厕隔壁女人们的屁股被当场抓住。李光头那次一口气看到了屁股有五个:一个是小屁股、一个是胖屁股、两个是瘦屁股、一个是不胖不瘦的屁股,整整齐齐地排在一起。一位作家和一位诗人白痴一样,()自称李白杜甫又比曹雪芹再喻鲁迅郭沫若,押着这孩子洋洋得意地镇上绕了个圈。一位被这孩子看过屁股的女人当着满街的人对他丈夫大叫:“我的屁股被他看到了”,“我的屁股从来只让你一个人看,现在让这小流氓看了了……”。李光头因看到了五个屁股而出名:整个小镇的男性都不惜自掏腰包为这孩子买一碗三鲜面,想从这小孩嘴里打听那几个屁股,尤其是美女林红的“不胖不瘦圆得翘起来的屁股”。

上部基本就是围绕“屁股”展开的,读“屁股”简直是审美观念受到侮辱,还没有读完我就想把<兄弟>丢到垃圾筒里,但为了写这篇文章也就硬着头皮咬着牙关读了下去,<兄弟>下部就更恶心了,余华花了大量的笔墨写性。八岁的李光头竟然一次次地将生殖器对着长板凳对着电线杆磨擦,一边磨擦一边没完没了地大声嚷嚷:“我有性欲了”、“我性欲上来了”。宋凡平和李兰结婚的大喜日晚上“叽嘎叽嘎”的床响声。李光头和林红一对狗男女在床上翻来覆去进入高潮时宋钢正在卧轨自杀。处美女大赛,不是处女的姑娘也来参加,跟评委睡了几觉,真他妈的就得奖了。

读完<兄弟>我简直要骂人,我想把这本书丢掉烧掉,让它从此在世界消失。但考虑本文的真实性,万一哪天你们向我借<兄弟>我也好有个交代,所以也就留着。

虽然说我是余华的粉丝,但出于对偶像的负责,我还是得说他几句,情绪控制不住的时候还可能破口大骂。

说真的,<兄弟>伤害了我的感情,它是一部庸俗的裤带下的文学,简直是一堆文字垃圾。余华声称<兄弟>写文革,我看他呀!文革的边缘都没有摸到,只摸到了女人的屁股、男人的光头。

余华口口声声地说,<兄弟>是在现实下诞生的一部荒诞性的喜剧。看到他在媒体红光满面的样子,我就不爽(当然其中有嫉妒的情绪)。我就知道他因为<兄弟>的畅销而使自己的腰包鼓地不能再鼓,明年又可以带老婆孩子游欧洲了。真让我大失所望。我这人最讨厌就是“美女作家”了,看来我要把我的偶像归为“率男”作家了。你说<兄弟>跟卫慧的<上海宝贝>、春树的<北京娃娃>有啥俩样。都是地摊文学。谁叫他写那么空洞,那么庸俗,那么粗鄙的作品。

余华他还没有没职业道德,读他的<活着>我感觉他对人的生与死进行了深刻的诠释,<许三观卖血记>更是底层劳动人们的呻吟。以前,我压根儿就感觉这男人不错。但<兄弟>一出他的印象在我的脑海就一落千丈。

我承认现在的社会物欲横流、荒诞地一塌糊涂;我也知道我们的生活庸俗琐屑粗鄙;我更理解读者喜欢读庸俗下流的色情文学。但我们的文学不能这样呀!否则,文学就没有了必要。我都知道文学要把丑陋化作美好,沉沦的化作希望。再说,他是“先锋作家”的领头羊、“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的种子选手。我的前辈,不给我们后辈带个好头,要不然以后大家都写这样垃圾文章中国的文学怎么办呀!所以这明显是违背了文学的初哀。

当然,话有说回来。我知道我的偶像余华骨子里还是一个有良心、有责任心的好作家。年纪轻轻能写出<活着>这样的好作品也不容易。我希望<兄弟>只是他的一次写作的尝试,这种创新精神我支持,人人也提倡。只是我偶像太年轻有些是不太懂。希望以后他能写出对得起他粉丝我、他自己还有文学界都满意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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