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作文大全 > 好词好句 > 法盲的名句

法盲的名句

2016-05-18 10:51:47 编辑: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成考报名 浏览:

导读: 法盲的名句(共5篇)法盲的悲剧一个法盲的悲剧 (2008-09-02 22:29:03)[案例1] 一个法盲的悲剧在福建省前几年发生过这样一件事。某县农民高荣望和妻子开着机动三轮车去县城做买卖。傍晚时分,在回家的山路上被两个骑摩托车的年轻人截住,因这天高荣望生意不好。没有赚到多少钱,只被抢劫了80元。歹徒大失所望,想...

《法盲的悲剧》
法盲的名句 第一篇

一个法盲的悲剧 (2008-09-02 22:29:03)

[案例1] 一个法盲的悲剧

在福建省前几年发生过这样一件事。某县农民高荣望和妻子开着机动三轮车去县城做买卖。傍晚时分,在回家的山路上被两个骑摩托车的年轻人截住,因这天高荣望生意不好。没有赚到多少钱,只被抢劫了80元。歹徒大失所望,想对高荣望的妻子施暴。此时的高荣望怒火中烧,下意识地在车上摸到一个锤子,趁一个歹徒不注意打了过打昏,又把施暴地另一个歹徒打昏在地,高荣望的妻子。可此时的高荣望却害怕极了,只想:这回可完了,我打死人了,要坐牢了,这可怎么办?!这可怎么办?!想想家中还小的四个孩子,想想坐牢的滋味,感到非常恐惧、害怕,干脆一不做二不休,他又举起锤子朝两个已昏过去的歹徒头上砸下去,致死。然后拉到20里外的一个树林子里仍下。后来公安机关破了案将高荣望逮捕。县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高荣望有期徒刑8年。

1.概念 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并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行为。

特点:①是一种制止、反击不法侵害的暴力还击行为。(防卫)以暴力反暴力。②是有意识有目的保护合法权益的行为。(正当)尽管可能会对不法侵害者造成伤害,也不是违法行为,不仅不具有社会危害性,而且对社会有益。

正当防卫是法律赋予公民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积极同违法犯罪作斗争的重要手段和权利。但是由于它实际上是以私力致人损伤的行为,有时会造成防卫过当,还会承担法律责任。所以,要正确运用这项权利,把握好正当防卫的条件是非常必要的。

2.成立正当防卫的要件

【法盲的名句】

(1)防卫的目的要正当:即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不法侵害而实施防卫。防卫人对不法侵害者的加害是被迫的,目的在于维护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其主观上不具有危害社会的意图。因此,正当防卫不仅不构成犯罪,而且是法律赋予公民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一种重要的法律武器,是受国家法律保护的正当行为。

缺乏目的正当性的有:

防卫挑拨:即故意用言语、动作挑逗、刺激、引诱对方首先实施不法侵害,然后以正当防卫为借口,借机加害于对方的行为。因为后者、是出于有意伤害他人的目的,所以防卫挑拨不是正当防卫。

互相斗殴:双方都有故意伤害对方身体和健康的意图,而不是一方用正当合法的行为来抵制和阻止对方不法侵害行为。所以,在双方相互殴打的过程中,行为人在主观上都不具有防卫意图,即其行为不具备防止不法侵害发生这一主观要件。

[思想教育] 怎么区分打架还手和正当防卫

现实生活当中,人们经常遇到这样的情况:双方打了架,后动手的一方总说自己是在正当防卫;学生打了架,家长参加调解的时候,也总是说自家的孩子后动手,是正当防卫!那么,双方打架后动手的一方真是正当防卫吗?

一般说来,打架还手的一方,不属于正当防卫!这是因为正当防卫的第一个条件是目的是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不法侵害。不法侵害行为包括有社会危害性的一般违法行为和犯罪行为,但主要是指犯罪行为,如杀人、强奸、抢劫、放火等,对这些行为,如果不果断采取防卫行动,使其停止非法侵害,将会对社会、对人身等造成重大危害。打【法盲的名句】

架还手就不同了,甲动手打了乙,已完全可以通过合法途径,比如报告民警……,学生完全可以报告老师解决,没有必要一定要动手还击。动手还击引起互殴,不利于社会主义法制和社会秩序。所以,两人打架,不论何方被打致伤、致残,还手的一方一般不算正当防卫。如果因还手而使打架事态恶化,不论是先动手的造成的还是后动手的造成的,对方都要依法律负应有的责任。所以,避免打架是至关重要的。但如果遭到对方的非法暴力侵害,比如先动手的一方拿棍子或凶器施暴,你就应尽快躲开,脱离危险,并报告老师。但却不可以正当防卫为借口而还手打人,把事情闹大。

(2)防卫的起因有实际的不法侵害存在:这是正当防卫的前提条件。不法侵害行为是指违反法律并具有社会危害性的行为,既包括构成犯罪的严重不法行为,也包括尚未构成犯罪的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之类的不法行为,而且这种不法侵害在事实上应具备紧迫性、攻击性的特点。如果实际上不存在不法侵害,但行为人自以为存在不法侵害而实施防卫行为的,不是正当防卫,而是属于假想防卫。由于假想防卫行为人不具有故意伤害的意图,如果对他人造成了轻伤以上的后果,一般按过失犯罪处理。

[案例2] 假想防卫不是正当防卫

2001年3月27日中午,何某放在居住地楼下的一辆三轮车被盗,盗车人被何某等人抓获并扭送派出所。当日晚10时许,何某又到楼下查看单位的三轮车,发现用铁链锁着的三轮车又不见了,即在楼下寻找。适逢派出所联防人员巡逻,见何某形迹可疑,遂上前对其盘查。何某误认为此系白日被抓获的盗车人前来寻机报复,在联防队员孙某用胳膊锁住他的脖子时,何某为了先发制人,用拳头击打孙某的头部,致孙某面部多处受伤。当后来的联防队员说明情况后,何某立即停止了攻击行为。

何某某殴打联防队员的行为是假想防卫。何某基于特定的情况,即中午经历丢车、晚上实际丢车,联防队员在对方未作回答的情况下,从背后锁住其脖子,也使何某产生遭到不法人员袭击而必须进行反击的想法。在此情况下,任何人也都将会采取类似于何某的防卫行为。结合联防队员表明身份后,何某当即停止殴打行为来看,也排除了何某有故意犯罪的可能性。

(3)防卫必须要适时即不法侵害必须正在进行:正当防卫的实施,必须是不法侵害人已经着手实施侵害行为且侵害行为尚未结束。不法侵害行为开始和存续的时间,就是行为人实施正当防卫的时间,事前防卫和事后防卫都属于防卫不适时。

[案例3] 事后防卫不是正当防卫

四川的林胜花,2001年19岁的她只身来到北京,找到一家餐馆当服务员开始了打工生涯。她不但要在前厅端盘子洗碗,还要在后台帮助男厨师洗菜墩地,一天忙个不停,晚上收工后,就睡在与男厨师仅一个门帘相隔的前庭角落里。餐馆就她一个女服务员,她深知门帘只能防君子不能防小人,晚上睡觉是总是提心吊胆。但是不幸的事还是发生了。2001年6月30日清晨,林胜花被男厨师吴厚杰强奸,吴厚杰没事似的回后台睡觉去了。受侮辱的林胜花满脑子只有两个字“报仇”。她拿起厨房菜刀走到后台,哭喊着连续向吴厚杰猛砍。隔壁北京东直门派出所治安联防队员听到后跑过来,夺下她手中的菜刀,此时吴厚杰已被砍了5刀(后鉴定为重伤)。事后吴厚杰被判6年徒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林胜花的行为是事后防卫,不是正当防卫。以林胜花犯故意杀人罪(未遂),判决判有期徒刑1年。

(4)防卫的对象要准确:实施正当防卫,只能针对不法侵害人本人,不能损害第三人或给第三人造成威胁,也不能针对不特定的多数人。

[案例4] 针对不特定多数人的防卫不是正当防卫

陈某是一大型商场的保安。一天,商场部分物品被盗,他细心观察后,发现商场与相邻房屋相连处有新鲜脚印,遂认定是小偷留下的。由于案件尚未侦破,他估计小偷还会来,于是,在未告知任何人的情况下,找来一只装过彩电的空纸箱,放进一些杂物,安放了雷管、炸药,构成爆炸装臵。然后他将空纸箱伪装成有彩电的假象,将纸箱放在商场与相邻房屋相连处的醒目位臵。次日晚,小偷钟某行窃时被炸死。该保安一直认为,其所作所为是为了商场的利益,炸死的是侵犯公司财产的小偷,属于正当防卫。

[分析] 陈某所针对的尽管是小偷,但他已危及了他人的安全。首先,他选择的地点是商场,手段是将爆炸物伪装成彩电且未告知任何人。极易引起人们的误解,危及的是不特定的人。其次,尽管爆炸发生在晚上,但并不排除在炸伤小偷之前不会对不特定的人的生命健康、财产安全构成威胁。因为,不管是在白天还是晚上,顾客、商场职员均有可能接触、移动、打开纸箱,并发生爆炸。再次,炸死的的确是一个小偷,但这仅是一个巧合,由于陈某侵害的对象具有极大的不确定性,因而不能排除其行为危及的是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根据刑法有关规定,行为人用爆炸方法,杀伤不特定多数人或破坏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构成爆炸罪。

(5)防卫要适度: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正当防卫要根据具体案件中防卫人与不法侵害人双方行为的性质、手段、强度、人员多少与强弱、现场所处的环境与形势进行全面分析。例如,押送运钞车的经济警察,明知不法侵害人只是借酒装疯无理取闹,敲击车辆,而不是要对车中钱钞实施抢劫,用枪击毙不法侵害人的,显然是防卫过当。

《一个法盲的悲剧》
法盲的名句 第二篇

一个法盲的悲剧【法盲的名句】

——孙绪才违纪违法案例剖析

前言:繁峙县认真贯彻落实省纪委李兆前书记“带案下访”解民忧专项行动精神,加大查办发生在农村基层的违法违纪案件的工作力度,着力解决老百姓身边的腐败问题,取得了明显成效。最近,严肃查处了繁城镇作头村支部书记兼村委主任孙绪才违纪违法案件,在社会上产生了较大反响。 孙续才,男,汉族,1953年4月出生,繁峙县繁城镇作头村人,小学文化程度,2000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8年10月任作头村村委主任,2000年3月至2013年11月任作头村支部书记兼村委主任。

从2009年至2012年,作头村一直利用机动地通过虚报姓名的方式骗取粮食直补款计114071.8元。骗取资金未进入镇“三资”管理中心账户,连同润芹养殖专业合作支付作头村委的3万元占地补偿款私设“小金库”,直接用于村集体日常开支。2012年1月5日,滦兴铁选有限责任公司支付作头村委15万元新农村建设赞助费,作头村委未将此项资金记账,直接用于支付新农村建设人员工资。孙绪才任作头村支部书记兼村委主任期间,未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私自发包荒沟180.4亩,用于非农建设,且未按规定收取承包费,造成集体资产流失。2013年11月14日县纪委常【法盲的名句】

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孙绪才开除党籍处分,对其涉嫌犯罪部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在孙绪才的检查中有这样一段话,值得我们深思:“我认为当村干部只要不往自己的兜里装钱,就不会犯错误”。孙绪才的这句话也代表了大多数农村干部的心态。在浑然不知中犯错,甚至违法,落得开除党籍,锒铛入狱的结局,这是不可改变的可悲事实。究其违纪根源主要有以下几点:

消极腐败意识催生腐败。一是家长制意识的影响。曾长期处于封建社会的中国留给我们的封建专制传统比较多,民主法制传统很少,给官僚主义的滋长和蔓延提供了观念支持。二是官本位意识的影响。其价值追求和判断标准就在于做官和官之大小,使一些领导干部自觉不自觉地做了它的俘虏。为此,跑官、要官、买官、卖官者有之,弄虚作假、虚报浮夸、骗取政绩和地位者也不少。三是人治意识的影响。按个人意志去行使权力、解决问题,领导者的私情、私欲、爱憎以及亲疏关系,成为其思想和行为中不可或缺的决定性因素。

【法盲的名句】

自身素质不高诱发腐败。一是漠视法律法规,私心严重。孙绪才案件最明显的一个特点就是法制观念淡薄,虚报骗取粮食直补,非法发包集体土地建磁选场,为他人谋取私利,甚至不惜侵犯集体利益,最终也导致其个人滑向犯罪的泥潭。二是在市场经济的冲击下,抵受不住侵蚀,自甘堕落。

受腐化堕落、拜金主义思想的侵蚀,大额收入不入账,私设“小金库”,逃避监管,从而使自己在违纪违法的道路上越走越远,不可自拔。三是放松学习,党性观念不强,拒绝内部监督。为了少听到一些不同意见,减少办事过程中的监督,方便权力运用,把村班子和其它干部当成一种摆设,使村务、财务监督小组形同虚设,无视党纪条规和财经纪律,臵群众利益于不顾,村内各项事务无论巨细均由人说了算,引起群众的不满,给社会带来了不安定因素。

制约监督不力导致腐败。一是县、乡相关职能部门简化办事程序,对村、组党员干部权力制约不力。村、组党员干部可以单独申报领取粮食直补款等款项,对各种款项的发放等具体方案不闻不问,更谈不上张榜公布,也因此失去了群众的监督,从而导致各种腐败案件的发生。二是各项制度执行不力。《村务公开制度》、《村民代表会议议事制度》、《民主理财工作制度》等规章制度执行不力,有的甚至形同虚设。实现由过去的“以人管人”到“以制度管人”的转变任重而道远。

刻骨的教训 深刻的启示

掩卷而思,村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给了我们广大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农村党员干部刻骨的教训、深刻的启示: 启示之一: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农村党员干部,必须一生牢记党的宗旨,时刻不忘“执政为民”。位处农村

基层的党员干部,拿着村里工资,跑前跑后为老百姓办事,应该是份儿内的事,不应该有非分之想。否则,就不能摆正个人与国家、集体间的利益关系,势必容易“本末倒臵”而将个人的利益凌驾于国家和集体利益之上,结果必将“误入歧途”。

启示之二: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农村干部必须要学法、知法、懂法,才能做到自觉守法。身为基层农村的党员干部,如果不加强对党的政策、纪律和国家法律的学习和了解,不仅不能准确全面地贯彻落实好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不能当好村民群众的当家人和贴心人,还会因对国家法律和党的纪律的无知而“自取其辱,自负其咎”。上述案例中的农村干部为村集体及村民付出了心血和劳苦,广大村民可谓老幼皆知、有目共睹。如果经过上级的批准和村民的同意,公开公正公平履职必将受到社会各界的褒奖。但他们未走此“道”,而是采取骗取、一言堂等手段,为自己和他人谋取私利,结果被群众所唾弃。

【法盲的名句】

启示之三:做好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的防范工作,预防和减少农村党员干部的各种违法违纪行为,是维护农村稳定,促进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保证。第一,强化教育,注重管理,全面提高农村党员干部的整体素质。一是抓好正面教育。有计划地组织农村党员干部学习有关党内法规和法律知识,对他们进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教育。二是

抓好警示教育。通过身边典型案件,以案释纪,以案释法,使他们时刻保持清醒头脑,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三是抓好疏导教育。农村党员干部处在农村最基层,受各种因素影响,思想稳定性较差,容易产生思想问题,要经常对他们进行疏导,使他们增强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第二,健全制度,加强监督,从源头上预防农村党员干部腐败。一是完善和落实村级财务管理制度。不断健全“三资”委托代理等制度,规范各类资金的收取发放,规范村级开支,建立健全重大开支项目集体研究制度。二是严格执行村务公开制度。通过“阳光”农联网和设立村务公开栏,公布行政事务、经济管理、财务开支等事项,严格把好公开内容、公开程序、公开时间、公开形式和公开资料规范归档保存等五个关键环节,接受群众监督。三是实行村级财务定期审计制度。由乡镇纪委牵头,组织财政、农经等部门参加,定期不定期对村级财务的行为进行审计。第三,加大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村干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挪用村财,索取和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等案件,及时组织力量进行查处,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此外,还要注重研究村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的特点和规律,切实做好源头治理工作。第四,建立健全激励机制,为农村党员干部营造一个能干事、干成事的良好环境。对农村党员干部依法执行公务不满而故意报复陷害的行为,要坚决查办,为农村党员干部撑腰做主,

《《一个法盲的悲哀》1》
法盲的名句 第三篇

【案例一简介】:《一个法盲的悲哀》——本来,杀人可不偿命!

高荣旺与妻子回家途中,遇两歹徒抢劫,在抢劫过程中,一歹徒突生歪念,欲对高荣旺的妻子实施强奸,高荣旺情急,拿出工具箱里的榔头将两歹徒制服,歹徒倒在地上,高荣旺怕是出了人命,在“杀人要偿命”的传统观念下,索性将歹徒的头割下,分尸扔到他处,以为至少这样可以侥幸逃脱法律的制裁。

【提问】如果高荣旺在他妻子遭受歹徒欺辱的情况下,拿起工具将歹徒打晕,甚至打死,要不要负法律责任?会不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高荣旺在歹徒已经倒在地上不能动弹的情况下,继续拿刀割头分尸,其行为性质?

《关于公平的名言》
法盲的名句 第四篇

1、公其心,万善出。——明·方孝孺
2、公天下之身,公天下之物,其唯至人矣。——列子
3、公与平者,即国之基址也。——清·何启
4、公则四通八达,私则一偏而隅。关于公平的名言。——明·薛宣
5、公者明,……无私者正。——黄帝经
6、公者无私之谓也,平者无偏之谓也。——清·何启
7、公正不但必须做到,为了令人信服,它还必须被人看到。——比奇科默
8、公正是赏罚公明者的美德。——亚里士多德
9、公正是施政的目的。——丹·笛福
10、公正无私,一言而万民刘。——淮南子
11、公之为言,公正无私也。关于公平的名言。——汉·班固
12、即使全世界都毁灭了,正义是不能没有的。——罗曼·罗兰
13、举事以为人者,众助之;举事以自为者,众去之。——淮南子
14、理国要道,

《有关公平的名言》
法盲的名句 第五篇

1、举事以为人者,众助之;举事以自为者,众去之。——淮南子

2、公则四通八达,私则一偏而隅。——明·薛宣

3、我们不能拒绝给人以公正,也不能拖延给人以公正。——无名氏

4、一个人最伤心的事无过于良心的死灭,一个社会最伤心的现象无过于正义的沦亡。有关公平的名言。——郭沫若

5、人人相亲,人人平等,天下为公,是谓大同。——清·康有为

6、哪里有正义,哪里就是圣地。——培根

7、公与平者,即国之基址也。——清·何启

8、有公心,必有公道。——晋·杨泉

9、让我们记住,公正的原则必须贯彻到社会的最底层。——西塞罗

10、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礼记

11、一切背离了公平的知识都应叫做狡诈,而不应称为智慧。有关公平的名言。——柏拉图

12、水至平而邪者取法,13、私视使目盲,私听使耳聋,私虑使心狂。——吕氏春秋

14、在政府事务中,公正不仅是一种美德,而且是一种力量。——拿破仑

15、人平不语,水平不流。——宋·释惟白

16、论天下者,必循天下之公。——清·王夫之

17、伸张正义,胜于责骂邪恶。——德国

18、人心公则如烛,四方上下,无所不照。——明·薛宣

19、目贵明,听贵聪,心贵公。——邓析子

20、理国要道,在于公平正直。——唐·吴兢

21、平而后清,清而后明。——宋·司马光

22、一心可以兴邦,一心可以丧邦,只在公私之间尔。——宋·朱熹

23、公者明,……无私者正。——黄帝经

24、不看人行事。——俄罗斯

25、天下事,坏于懒于私。——宋·朱熹

26、天下为公,亿兆已任。——魏书

27、公正是赏罚公明者的美德。——亚里士多德

28、对正义事业保持沉默,等于为非正义事业呼喊。——阿拉伯

29、以至公无私之心,行正大光明之事。——明·吕坤

30、治身莫先于孝,治国莫先于公。——宋·苏轼

31、心苟至公,人将大同。——唐·姚崇

32、对绝大部分人来说,热爱公正无非是怕吃不公正的苦头。——拉罗什富科、待人不公正比受到不公正的待遇更有失体面。——柏拉图

33、虚荣告诉人们什么是荣誉;良心告诉人们什么是公正。——兰多

34、延误公正就是不公正。()——兰多

35、力量来自公正。——林肯

36、一公则万事通,一私则万事闲。——袁子正论

37、一言得而天下服,一言定而天下听,公之谓也。——管子

38、公其心,万善出。——明·方孝孺

39、做事公正一小时,胜过祈祷五昼夜。——阿拉伯

40、以其无私,故能成其私。——老子

41、正直者,顺道而行,顺理而言,公平无私。——汉·韩婴

42、公正不但必须做到,为了令人信服,它还必须被人看到。——比奇科默

43、只要提着正义之剑攻击,再柔弱的手臂也会力大无穷。——韦伯斯特

44、公之为言,公正无私也。——汉·班固

45、即使全世界都毁灭了,正义是不能没有的。——罗曼·罗兰

46、大明无私照,至公无私亲。——唐·张蕴古

47、持心如衡,以理为平。——明·刘基

48、一言正,天下定;一言倚,天下靡。——艺文类聚

49、不公正的东西实在无益于人;公正的东西至少无损于人。——享·乔治

50、平出于公,公出于道。——吕氏春秋

51、公者无私之谓也,平者无偏之谓也。——清·何启

52、公正无私,一言而万民刘。——淮南子

53、同一的太阳照着他的宫殿,也不曾避过了我们的草屋:日光是一视同仁的。——莎士比亚

54、政在去私,私不去则公道亡。——晋·傅玄

55、言非法度不出口,行非公道不萌于心。——唐·杨炯

56、高于道德的东西必须基于公正,包含公正,并通过公正的途径去获取。——享·乔治

57、对他人的公正就是对自己的施舍。——孟德斯鸠

58、公天下之身,公天下之物,其唯至人矣。——列子

59、事在是非,公无远近。——唐·张九龄

60、公正是施政的目的。——丹·笛福


法盲的名句相关热词搜索:法盲案例 法盲故事

最新推荐成考报名

更多
1、“法盲的名句”由中国招生考试网网友提供,版权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
2、欢迎参与中国招生考试网投稿,获积分奖励,兑换精美礼品。
3、"法盲的名句" 地址:http://www.chinazhaokao.com/zuowen/haocihaoju/416223.html,复制分享给你身边的朋友!
4、文章来源互联网,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在24小时内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