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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作文曾经让我喜爱的……

2017-11-29 10:48:53 编辑:zhangyanqing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成考报名 浏览:

导读:   优秀作文曾经让我喜爱的……  陈颖菲 我曾经喜欢的哪碗汤  小时候,我爱生病,一天接着一天的生病,奶奶听到了一个秘方,说是喝燕 ...

  优秀作文曾经让我喜爱的……

  陈颖菲 我曾经喜欢的哪碗汤

  小时候,我爱生病,一天接着一天的生病,奶奶听到了一个秘方,说是喝燕窝可以治百病,奶奶就买了许多燕窝给我喝。

  奶奶自小就疼我,含在嘴里怕化了,抱在手上怕掉了。我只要有点小伤,奶奶就会在哪说来说去,更别说我发烧感冒了。奶奶在别人口中打听到有一种名贵的东西叫--燕窝。奶奶就拿出她有生所有的钱去到城里给我买燕窝吃,那时候的燕窝可是高档品,可贵了!奶奶每次买后嘴里都在说:“好贵呀!”

  奶奶买回来后,放三四颗冰糖,因为我喜欢吃有甜味的东西,再去放一小点燕窝进去。要炖大概三个小时才能吃,三个小时,奶奶就坐在炉子旁边观察,燕窝一好,奶奶就立刻叫我出来喝燕窝,我喝燕窝完全就是冲着那个燕窝的甜味和脆脆的感觉,吃过了两个星期后我的病也没有好转,奶奶的钱也花只剩一半了。我却毫不知情,依然每天都开开心心的。

  这件事是妈妈在我九岁生日的时候告诉我的,我听完后,不经流下了眼泪。如果我哪个时候大一些该多好!我就能告诉奶奶,燕窝是治不了病的,想想当年奶奶为了我,给我买了多少燕窝呀,费了奶奶多少钱呀!一碗燕窝,至少要三窝燕子的口水,这要了多少燕子的生命呢?我现在十分的后悔,为什么没有提醒奶奶呢?我还每天要求奶奶给我买这买那。

  我想到这里,立刻跑去客厅打电话给奶奶,跟奶奶说:“谢谢您奶奶!”奶奶在电话旁不知所措.那时候我哭了,奶奶在电话里头安慰我,我跟奶奶说:”奶奶,燕窝不能治百病!” 奶奶听了这句话后沉默了一会,跟我说:”但是燕窝好吃啊,你喜欢啊!”我听了之后哭得更凶了。

  奶奶,我爱你!我曾经喜欢的哪碗燕窝汤,只是曾经了,不再会有。

  葛林嵩 让我喜爱的花露水

  三年前,我又脏又乱的桌子上总是站着一瓶“肃静”的花露水,我总是把它拿起来,闻闻它芬芳的清香,我也总是静静地看着它,幻想它瓶子里面的“水精灵”是如何驱赶蚊子,祛痱止痒的。

  一天晚上,粗心的我忘了关窗,蚊子从窗进来了,美美地饱餐了一顿,弄得我一夜未眠,身上被叮了好多几个樱桃般的包,奇痒无比。霎时间,我想到了我的花露水,花露水可以止痒啊!我想,随后,我拿起花露水,精准地在每一个“包”上都滴上一滴,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包”不痒了,我的身上还顠着一股花露水所富有的独一无二的香味。小时侯的我没有什么见识,以为那是瓶子里面的小精灵施展了奇妙无比的法术。

  后来,我更是喜欢花露水,写作业的时侯,都不禁在桌子上滴上一两滴,闻闻它的香味,因此,写作业的时侯,常常走神,妈妈发现了这个问题,没收了我的花露水,藏在她的房间里了。

  渐渐地,我忘记了我的花露水,家里装了蚊账,便更是不需要它了,一天,我帮妈妈叠衣服的时侯,突然发现了那瓶花露水,我很惊讶,它原来在这里!我捧起它,打开盖子,闻了闻,咦,怎么不是那芬芳的清香,而是一种刺鼻的,薄荷般的味道了呢?看了看日期,却并没有过期,究竟是哪里出了问题呢?

  仔细闻,才发现其实两种味道是一样,小时侯我喜欢而又享受这种味道,现在我讨厌而又拒绝这种味道,我悟出了其中的道理,一件同样的事情,有些人喜欢,有些人讨厌。如雨,有些人觉得它清凉,享受它,有些人却觉得它碍事,讨厌它。这就是如同我与花露水的这般道理,尽管我曾经喜爱它,但是现在却不是了。

  梁君瑗 曾经让我喜欢的玩具

  记得我五岁那年,邻居家的小姐姐过生日时收到了一盒乐高玩具。我心里羡慕得很,那鲜亮的包装,精致的零件无一不触动着我幼小的心灵。

  自从那一天起,我天天盼着过生日,因为我认为这样就能得到一盒乐高了。也许是从我的眼神中看出了我对乐高的渴望,邻居家的小姐姐常常邀请我到她家玩乐高。我们拼了拆,拆了又拼,每一个部件该怎么拼我都烂熟于心。

  慢慢地,终于到我过生日的时候了。果然不出我所料,明白我心意的妈妈送了我一盒乐高城市系列的消防局套装。拿到礼物后,我随手就把其它的礼物放在沙发上,往地上一坐,迫不及待地开始拼消防局。

  首先,我分别拆开一袋袋零件包,每个零件包装都有专门的说明书,有的是消防大楼,有的是车库,有的是消防车,有的是瞭望塔,有的……

  其次,我翻开说明书,从消防大楼的第一层开始拼起。第一层的里面是一个小人皱着眉头在打电话;第二层有几个小人在急急忙忙地换衣服;第三层有一个小人双手六叉枕在脑后,躺在床上午休;然后就是屋顶和各种信号接收器了。

  然后,我把其中一袋的零部件组合在一起,拼出了一个带有高空云梯的消防车,上面还站着一个拿着消防水管的小人呢!咦?这个小人身上怎么还有一个对讲机呢?啊!原来他在和瞭望塔上的小人通话呀!

  最后,我把它们组合在一起,呼!终于大功告成了。一座设施完整,应有尽有的消防局呈现在我面前,我仿佛真正的建筑工程师般的娇傲感油然而生。

  时间在九月风中,一路勇闯,一路彷徨,渐渐地,我长大了。作业越来越多,学习压力越来越大。不知什么时候开始,我再没有玩过乐高,它也就被尘封在书柜顶上,无人问津。

  马如云 曾经让我喜爱的玩具熊

  小时候,我有一张小床。整洁的小床上总是躺着一只玩具熊。棕色的,卷卷的毛,乌黑的眼睛瞪得大大的,让人心生喜爱。小熊总是穿着一件鲜艳的红毛衣,顶着一对小耳朵,憨态可掬。

  每晚睡觉时,我总喜欢抱着它,仿佛只要抱着它,做的梦都是甜的。每每抚过小熊柔软的毛,都让我觉得很安心。

  后来,幼儿园里的同学都戴起了那种插在头发里的小皇冠。于是,我便把我的小皇冠系在小熊的一只耳朵上,把小熊打扮得漂漂亮亮的,像一个小公主,然后看着它,突然就“咯咯咯”地笑了起来。

  一次,朋友来我家,我们一起打扮小熊,比如给它带手环啦,系项链啦,别蝴蝶结啦......

  而小熊永远都用温和的眼神注视着我们,任由我们瞎折腾。

  上了一年级,背古诗背课文背单词,我都是先给我的小熊背,再给妈妈呗。因为我从小就不喜欢在别人面前背东西,一背就结巴,所以每次我都先对着小熊练习。什么《静夜思》啦,《悯农》啦,《望庐山瀑布》啦,通通对着小熊先背得熟练了才去给妈妈背,无一例外。

  这么多年过去了,现在,我不再像从前那样天真无邪,懵懂无知了。这只玩具熊也就成了一个摆设,天天坐在窗台上,温柔的望着我。

  有一次,我写作业无意间看到了它。它目不转睛的盯着我,我摩挲着它的脑袋,它的毛依旧柔顺。回忆着儿时那种种幼稚的行为,虽然它现在只能坐在窗台不起眼的一角默默陪伴着我,但我永远也忘不了儿时他带给我的快乐。

  李思远 曾经让我喜欢的漫画

  小时候,觉得读书是一件很无聊的事。因为有太多字我见都没见过,对它们相当得陌生。渐渐的我对书有了错误的认识,我认为读书很枯燥、乏味。以《三国》为例,我一共读了三四页就把书丢在了一边。那时我想:“这就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不可理喻!”从那以后我看见书就像看见了仇人,恨不得把它撕个粉碎。

  三年级上学期的一天下午,正赶上放学,却下起了大雨。雨像铁索一般,把我锁在了屋檐下。我没带伞,只好在那儿静静等待。为了打发时间,索性在旁边的小店里买了本漫画。我本来什么书都不喜欢看,所以也就只是简单瞅了两眼。但一看就上瘾了,因为漫画简单易懂,还幽默风趣。我心说:“这才叫书嘛,好看!”雨停了,雨把空气中的雾霾冲刷得一干二净。我赶快跑回家,把这本书交给了爸妈,让他们多买几本。爸妈很惊喜,因为我开始读书了,所以连书的内容都没看就给我买了好多本。

  有一次上自习课,教室里鸦雀无声。同学们有的在写作业,有的在阅读,我也在读书。当我环顾看看周围的同学,个个手中拿着《三国》、《西游记》,再转过头来,看着自己手中的漫画书,心里挺不是滋味儿。从这件事后,我也开始尝试去读《三国》。

  从一开始的不耐烦,到渐渐地静下心来阅读,我开始发现原本枯燥的文字活跃起来了,生动起来了,就像一个个沉睡已久的小生命苏醒了。书中的内容引人入胜,简洁的句子刻画出的事物却是那样生动形象。虽然没有图片,但在我的脑海里却像看电影一样身临其境。比如《三英战吕布》中对吕布的描写:“头戴三叉束发紫金冠,体挂西川红锦百花袍,身披兽面吞头连环铠,腰系勒甲玲珑狮蛮带。弓箭随身,手持画戟,坐下嘶风赤兔马。果然是:人中吕布,马中赤兔!”吕布就好似跨马立在我的面前一样威风凛凛。

  清朝的王豫说过:“凡读无益之书,皆是玩物丧志。”现在想想过去读的那些所谓的“书”,简直是浪费光阴。读书也是学习,正如普希金说的:“读书是最好的学习,追随伟大人物的思想,是最富有趣味的一门科学。”

  黄榆淇 曾经让我喜爱的那本书

  儿时的时光静静的离去,那些曾经让我爱不释手的书,那些曾经做过的事,只能在记忆中呈现,渐渐淡忘……可是,在房间的书架里存放着一本古老而神秘的书-------落满尘灰的西游记,那是外婆送给我的礼物,书页泛黄,淡淡的霉味。自从有了少儿版的西游记后就很少翻它了。即使没有及时翻阅,西游记在我的记忆里还是记忆犹新。

  西游记里得到最多人称赞的孙大圣,也是我儿时最喜欢的角色。能上的了天庭下的来人间,能腾云驾雾,可呼风唤雨。一出生就金光焰焰,惊动天庭,聚集仙卿。他身穿金甲,头顶金冠,一脸毛,时而咧嘴大笑,时而笑而不语,手拿金箍棒,脚穿踏云鞋,会七十二变。可谓是”尖嘴龇牙弼马温,心高要做齐天大圣。”孙大圣干劲十足,越挫越勇。勤奋聪慧,必然是天生的佼佼者,但他缺少冷静与耐心。

  猪八戒,外貌没有孙大圣出彩,也没有孙大圣的各种惊天本领。虽说他也有点缺陷,但看上去老实巴交,十分憨厚。只要有活儿他都乐意做。这也是孙大圣这种天生的佼佼者所不愿意干的,缺少了猪八戒那可就乱了套。

  沙僧,不像孙大圣那么好斗,也不像猪八戒那么贪心,被美色所迷惑。他本本分分,负责唐僧的衣食住行还有牵马等,从不含糊。

  当时我对唐僧没什么印象,觉得他是最弱的一个,需要三个人来保护。可随着时光的迁移,当我今天再翻开这本书时,我改变了我的观点。

  如今,我认为唐僧才是我最敬佩的一个人。他做为团队的核心力量,他能最大限度的发挥团队的能力,各施其长,顺利取回真经。做为领导者,他公平,公正,坚守信念,处变不惊。不为美色所动,任何事情都勇敢的当第一人,责任自己担。唐僧的目标非常明确,就是取回真经,不论艰难险阻,永不言弃,这种恒心换作任何人都是很难才能做到的,换作这三位中的任何一位来扮演唐僧的角色都有可能半途而废。唐僧的经历告诉我们,生活要有理想和信念,一切的决定源于信念,一切行动源于理想。信念与理想,这也是其他三人所不具备的。

  一天天一年年,随着时间的消逝,我看的书在不停变换,最喜爱的书也在变换着。但是不管是过了多少个春夏秋冬,这本书所带给我可贵的启发以及感悟是不会消逝的。

  谭雅文 我曾经喜爱的一篇文章

  幸或者不幸,我懂得她的意思。

  几年前,我无意间遇见了那篇惊艳了我一个暑假的文章,而我有幸拿到了作者的联系方式。

  我与作者可以说是很谈的来,她在我的印象里一直属于温柔而强大的类型。记得有一次我和她说起我们小区有个孩子跳楼的事情,她那边沉默了一会儿突然说道:“我和你讲个故事吧。”

  一个曾经的别人家孩子,一场突如其来的噩耗,猝不及防间需要开始考虑的生死,朋友的疏远,疾病的痛苦。纵使迟钝如我也知道了她这个故事里讲的是谁。那一瞬间我感受到了语言的贫瘠,人生中是会发生许多意外的,无论你曾经多么风光无限。

  那时一种严重的慢性血液病。我悄悄上网去查,第一行搜索结果是得这种病会死吗?第二行显示此疾病存活率。神仿佛一瞬间一下子攥住了我的心脏,我第一次了解到一个生命的逝去离我如此之近。

  中药一天三顿,胶囊最多的时候一顿有十六颗,她却和我笑着调侃:“就当我中了个彩票吧,这种病几万个人里也才一个,不容易啊。”

  长期打激素后她的声音变得沙哑,她说“你到底是男的还是女的”这个问题几乎横亘了她的整个童年。

  所有的一切她的家人都不曾知晓,她也从未因此落过一次泪,正如她对我说的那样:“眼泪是很珍贵的东西,值得留给更美好的际遇。”所以中伤和非议,以脊背挺直去回应就足够了。

  有人深陷炮火,有人流离失所,有和我同龄的孩子吃了上顿没下顿,有因为贫穷无法让孩子上学的家庭。而于我来说,生活富足国家和平,拥有一个健健康康的身体,还有什么不满足的呢?

  我们这里时不时会有孩子和父母闹了口角,被老师没收手机,抑或考试失利。我会惋惜,会叹息,却感觉不到同情。每次听到这样的事我都会想起她,她拼了命都争不到的东西,就这样被他人随随便便地丢弃了。

  其实现回过头来看当时那篇惊艳了我的文章,文笔稚嫩道理浅显。比起惊艳了一个暑假的文章,倒更像是被作者温柔了大半个童年。

  人生皆如此,有得必有失。尽力活出精彩,活到极致。不要让自己被一次的不如意绊倒《天蓝色的彼岸》里车祸丧生的孩子说过一句话,他说,我突然很想念被风吹过的感觉。

  谁没有想过呢?我偶尔也会站在阳台上,推开窗让风和月光一起流淌进来,幻想着跳下去会发现什么。

  跳下去,那么一切的一切就都无法挽回了,所以我同样的清楚我不会这样做。生者人间,哪怕我活得再平凡无奇,我想至少我们可以拥有旁人羡慕的一切,所以,我为什么不再把自己活的更精彩一些呢?

  我们每个人都有想过在这不如意不顺心的人生里想过一了百了,然后呢?然后还是要咬咬牙,走下去。

  人生除死,无大事。

  淇淇 曾经让我喜爱的洋娃娃

  小时候,我那张简洁的床上总是坐着一个可爱的洋娃娃,波浪形的金发,那副看了人人都会羡慕的长睫毛,樱桃小嘴再配上水灵灵的大眼睛,真是,找不到任何人可以和媲美。

  一次,邻居的小女孩来到我家,当她看到我床上那个“倾国倾城”的洋娃娃时,一声惊呼在我耳边环绕,时不时地向我抱怨她那做工粗糙的娃娃。我心里涌上一个暖意,那是开心和骄傲交杂在一起的感觉,不禁地感叹这个做工精致的洋娃娃出自哪位手巧的大师。

  后来,上小学了,对她的喜爱越来越浓厚。

  写作业时,总是快速的写完,只为抱着她一起看书。游泳时,心里总想着她,想着她在重点等着我。每次拿到满分试卷的时候,总是会在第一时间告诉她,与她分享我那激动的心情。我曾幻想过,她如果活过来,我该怎么面对她?该怎么对她聊天。

  时间如水,悄悄地从我的指间流去,不带一点留恋。已经上了六年级的我,无意间找到她,灰尘掩盖了她的美貌。我轻轻地为她抚去脸上的灰尘,依旧美丽的她却被时光的流逝变得越来越旧。

  可能,放在今天,她不再是那么地引人注目。可是,她装下了我满满的记忆,那份记忆是那么珍贵,小心地把她放回我的床上,抚摸着她柔软的发丝,陷入一阵回忆中。

  现在,我可能做不到像以前去细心地和她在一起。如今,她还是坐在我的床,这份回忆我不会轻易地去把她丢下。

  赵沁欣 曾经让我喜爱的钢琴

  小时候,平坦的地面上一直放着一架高高的钢琴。它总是安安静静的,不会发出任何的声音,悄然无声地坐在那里。那是的我总是日日夜夜的幻想着,等哪天我长高了,第一件事就是激动地把它厚重的盖子打开来,看看里面到底长什么样子,会不会发出美妙的声音呢?

  一次,朋友家的小妹妹给我看了一只可爱的小猫,我不止一次想要把它带回家,在我眼中,它是那么的可爱,那水汪汪的大眼睛,任谁见了,都会我见犹怜。于是,在我的梦里,那黑漆漆的钢琴的盖子里,放了许多只,比朋友家小妹妹的猫还可爱的小猫,我是怎样把钢琴的盖子在她面前打开她是用怎样羡慕的眼神盯着那些全部都属于我的小猫们。

  后来,学校了流行起了一股动漫风,长长的,卷卷的彩发,颜色各异的,水漉漉的大眼睛……于是,钢琴盖子里的东西又变成了一个个华丽的动漫人物,变成了美味的零食,带着油墨味的图书,用红笔写着一百分的试卷……里面的东西到底是什么,谁也无从知晓。

  时间在四时风月中,缓慢的度过了,渐渐地我长大了,从一个懵懂无知的小孩子变成了一个自信优雅的少女,而曾经那架黑漆漆的,却又闪着亮光的钢琴,也蒙上了岁月的痕迹,让我渐渐遗忘了它。

  随着时光的流逝,我慢慢的长大了,个子也逐渐长高。

  在一次大扫除中,我又重新看到了那架承载了我许多童年记忆的那架黑漆漆的钢琴。我缓缓为她拂去了它身上的那些厚重的灰尘,我轻柔地抚摸着它那依旧优雅而富有风韵的面庞。虽然心里明白,他那沉重的盖子下面不可能是儿时梦中的幻想的一切事物,更不可能是我现在的梦想,可还是忍不住想要打开来看看它里面到底是什么。我闭着眼睛轻轻地在钢琴上摸索,在摸到了那一条缝隙之后,将那盖子用力的往上一抬,琴盖就被我打开了,又不忍心去发现那承载了许多的秘密,尽管如此,可我还是按耐不住自己的好奇心,所以我便偷偷地朝琴盖下面瞄了一眼,随后便发现那沉重的琴盖下面,并没有自己心中心心念念的一切,看清楚了之后又忍不住笑自己傻,将自己曾经所有的梦想都寄托在一架钢琴上。

  也正是因为我这么傻,也才让我知道,这一个又一个的梦想都是我的无价之宝,也让我明白梦想是需要用行动来实现的,如果你只知道幻想,那幻想终究也只能是幻想。

  我只愿我的梦想不再是那关在笼子里的金丝雀,而是在天空中翱翔的雄鹰,我要让我的梦想在这广阔的天地间翱翔。

  郑欣桐 我曾经最喜欢的搓搓

  每个人在以前都有最喜欢的东西,一个布娃娃、一个玩具,或一件衣服,很多。我也有一个,说来好笑,我最喜欢的东西是一条丝巾,我叫它搓搓。有人可能会问这是为什么?因为小的时候我喜欢拿它搓搓,我觉得那样很好玩,发出的“沙沙沙沙”的声音很动听。

  当时,一个上完幼儿园,回来之后,几乎和她可以说是形影不离,看电视的时候抱着它,吃饭的时候抱着它,就连睡觉的时候都要保证搓搓在我身旁,才能进入甘甜的梦乡,不过,你可别看我和她关系如此之好,其实她长得并不好看,是一个十分难看的粉色丝巾。还有一些黑黑的骷髅头。但是我还是把“他”当做一个好朋友。

  最好笑的一次还是当然还是那次:到时我和爷爷奶奶住在一起。一天我还是一成不变的上床睡觉,当我进入梦乡的时候却。做的不是一个美梦,而是一个对我当时十分恐怖的噩梦,我梦见,爷爷把我的搓搓给抢了,他还说永远也不要还给我了,吓得我一下就坐到床上,哇哇大哭,之后我却认了搓搓还在我身旁才慢慢的停下了哭泣。我经常和爷爷奶奶说,你们不要以为搓搓只是一条普通的丝巾,我这是一条有魔法的丝巾。让他可以打败世界上所有的怪物。爷爷奶奶也总是哄我,对我说,好好,那秋水以后长大了一定要带着搓搓,把世界上所有的怪物打败,好吗?我当然也会欣然的点点头。

  时间,在四时的风月中,一路勇闯,一路彷徨,小溪中涓涓的溪水,慢慢的流走了,渐渐的我也长大了,我已经不把我如此大的爱给一条丝巾了。这条丝巾已经从我的脑海中慢慢的消失了。

  直到一次我整理旧衣服,我才找回当年对我来说堪称无价之宝的那条丝巾,现在那条丝巾依然在我床头,所以我也依然爱着他,只是方式没有之前那么傻了,他见到我的成长。要长成长,不只是个头变高,力气变大。

  陈在泽 曾经让我喜爱的盒子

  六岁那年,我偶然发现高大的冰箱上有一个很小的盒子,那个盒子带着五彩缤纷的颜色,那个盒子是多么精美、精致。每当太阳快落山的时候,太阳光照在它的身上,使它变得金灿灿的,在那里闪闪发光。我渴望去拿到它,但是在高大的冰箱面前我显得无比矮小,所以,我下定决心,等我长大了,一定把它拿下来,看一看究竟是什么?

  有一次,我的好朋友叫我去他家玩,因为他的爸爸给他买了一些高科技的玩具,我们几个人的眼睛里都闪着无比羡慕的眼光。我们都眼巴巴的望着他和他的玩具,而他却抬着无比高傲的头俯视着我们。显得他自己有多么厉害!我们目不转睛的盯着玩具,那个玩具是一个机器人,大小是可以装在盒子里的。回家的路上我一直在想那个机器人,到了家,我盯着盒子看了足足十分钟之久,一直美妙地幻想着盒子里是否也装着我想要的机器人呢?

  后来,我又喜欢上了溜溜球,于是我又在想盒子里是不是装着溜溜球呢?又或者是100元钱?一个乐高的拼装……反正我把我想要的都想了一个遍,可是我什么时候能把在高大的冰箱上的盒子拿下来呢?

  时间流逝得飞快,时间在四时风月中一路勇闯,一路彷徨。而我也慢慢地长大了。我想要的,不再是一个小盒子可以装得下的。

  一天下午,我从外面回到家,太阳快落山了,阳光正照着一个闪闪发现的东西,走近一瞧,原来是承载着我儿时梦想的盒子!我又激动又兴奋,赶紧打开盒子,可是里面空空如也,什么都没有!而这时的我却没有难过,因为我知道,一个盒能装得了什么?如果你的梦想只有一个盒子那么大,那你就错了,我们需要一个远大的梦想,然后去努力实现它!

  我把小盒子放回原处,它就在那里静静的躺着,一动不动。

  杨小慧 曾经让我喜爱的玩偶

  在我很小的时候,妈妈就送经我一个小猪玩偶,它白白的、脸圆嘟嘟的,一对尖耳朵耷拉在头上。它呀,是我的好朋友,有什么事都会悄悄告诉它。

  在我三年级的时候,我和我最好的朋友吵架了,想起她那怒目圆睁的双眼还有那气得发颤的身体,感觉心里也是酸酸的,很不是滋味。晚上睡觉的时候,就和我的小猪说了此事,它那双眼睛仿佛在看着我,又仿佛在对我说:“做错了就去承认错误、去道歉,我相信她会原谅你的,心里突然霍然开朗。

  在后来考试失误的时候,晚上抱着它偷偷流泪,交到新朋友的时候也让它分享我的快乐,它承载了不少我儿时的快乐和悲伤,也承载了我那些记忆….

  时间在四时风月中,一路勇闯、一路彷徨,我渐渐长大;或许是觉得太幼稚了吧,都多大了,还要抱一个小玩偶睡觉;或许是因为我又有了其它的东西,我把小猪塞到了一个柜子的最里面,并且说永远都不会再打开它。直到小学毕业拍毕业照的时候,老师说要我们把最喜爱的玩偶带到学校来,这名话把我的记忆闸门给打开了,我想起了我的小猪玩偶,想起了从前的儿时欢乐,在柜子前小心翼翼地把它拿出来,它还是和以前一样,一双眯成缝的小眼睛,耷拉着的大耳朵,一点也没以变,抱着它、抚摸着它,回忆着我的稚嫩时光。虽然我知道它不可能是我现在最喜欢的东西,但我还是要感谢它,它至少陪我度过了我无邪的童年,也教会了我一些生活的道理。

  我知道,我不会再把所有的事全寄托在一个小玩偶上,也不可能像以前那样,什么事都告诉它,我长大了,我学会了坚强和独立,在成长的道路上无所畏惧。

  毛弋滕 曾经让我喜爱的味道

  曾经,我喜欢过许多东西,就好比那毛茸茸的兔子,或是某个牌子的冰激凌,还有那个陪伴着我每个夜里,帮我度过黑暗的小熊玩具,甚至是那些赞许的眼神和认可的微笑……但这些都比不上那我外婆做饭的味道。

  小时候,我从呱呱坠地开始外婆便呵护在我身边,我不开心的时候逗我笑,她经常把我举得高高的,抛到天上再接住,每次她这样,我都乐得合不拢嘴,有时候我走路被石头绊倒,外婆每次以她最快的速度跑过来,轻轻的拭过我身上的灰,并皱着眉头对着石头生气的说:“哼,坏石头,我们家宝宝这么乖,你还去绊他!”如果我摔坏了我妈什么东西,妈妈每次都会大发雷霆,仿佛一个可怕的巫女,可每次在这个即将“世界末日”之时,外婆总会及时赶到“保护世界和平”,那时外婆总会很慈祥的对妈妈说:“孩子太小,不要怪他,你小时还经常摔东西呢。”妈妈只好无奈的走开,我便躲在外婆身后朝着妈妈吐舌头……于是我便和外婆形影不离。

  我最喜欢的还是外婆给我做的饭,她做的饭也许并不是世界上最好吃花样最多的,但她做的饭是最具有爱心的,是独一无二的,是不可模仿的,吃她做的饭就是在享受生活。

  还记得在小学一年级的时候,刚踏入小学生活的我不禁有点陌生,有一丝惧怕,当我上完了一天的课,我已经累得筋疲力尽,仿佛再走一步就会散架似地,当我看见了校门外的外婆,我便满血复活,恢复了“生机”。我见到外婆第一句话就是:“外婆,今天晚上吃什么呀。”外婆满脸笑容的对我说:“小伙子,饿了吧,我做了你最爱吃的红烧牛肉土豆”,“耶,外婆对我最好了!”我说道。回到了家,我便万分期待的坐在了餐桌前,用那种渴望的眼神看着外婆把饭端出来,盯着那一大碗红烧肉,我的口水好似“飞流之下三千尺”一般的流了下来,外婆看见我这副好像发现新大陆似的表情,立马给我碗里放进了一大勺肉,我立刻不管还烫不烫的咬一口,那味道我此生难忘——爽口的汤汁滑进我的喉咙,那醇香的肉味立刻充斥着我的味蕾,那咸味刚刚好,吃了一口仿佛到了天堂一般的感觉,一下子就消去了一天的疲劳,我心理当时就想起了康师傅的广告台词:就是这个味儿!

  随着时间的推移,如今我已是个中学生了,但是那些美妙的味道却只能印刻在记忆中了,我已经不是那个躲在外婆背后的小孩了,我要与这美好的记忆去迎接更美好的未来。

  杨瀚文 曾经令我喜爱的花

  小时候,老家屋旁边有一棵木棉树。一次,向窗外望去,眼前的情景顿时让我惊呆了――窗外的枝丫上何时挂满了红花,那花开得轰轰烈烈,红红火火,而我竟浑然不觉。

  那是四岁多时,原以为每日与我隔窗相望的是一棵枯老的树:虽然挺拔,却仅有一般粗细的枝干;叶子稀稀拉拉,树干也不繁茂,终年不见开花、结果。对此,我总觉得有些沮丧。院子里还有许多常青植物,虽然欣欣向荣,却总觉得没有些许的变化,似乎有些呆板。然而,冬去春来,这突如其来的绽放,似那腾空而起的火树银花定格在咫尺之间,好美!

  直到那天我才真正认识了它。春天时,一树橙红;夏天绿叶成荫;秋天枝叶萧瑟;冬天秃枝寒树。早春二、三月,木棉萧瑟的枯枝上先是绽放了满树红火,接着新芽才萌发;木棉树花落后长出长椭圆形的葫果,成熟后果荚开裂,果中的棉絮随风飘落。

  木棉树因其属于速生,强阳性树种,树冠总是高出附近的树群,以争取阳光雨露。“啪”的一声,一朵木棉花猛然跌落。拾起它,我看见花瓣里饱含充足的水分,通体透红的花朵仍完好无损。在一年的大部分时间里,它默默积蓄力量,而后这一树的灿烂,迸发了参天的无限辉煌。

  古往今来,有多少人,穷其一生,就是为了名垂青史;其实各行各业的人们也一样,他们都是国家建设的基石,都是人民生活稳定的保护者;他们同样用自己平凡的岗位做出不平凡的业绩,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

  而你――木棉花,一年一次地在四月展现自己,你的高冠艳花将一切漠视甚至耻笑的言语扫荡。何须追求永世的灿烂呢?一步一个脚印,脚踏实地,生活给予每个生命的尊重是相同的,所得所失何必斤斤计较;不追求个性张扬,却愿如你默默无闻,始终透着无视权贵的傲然正气,最后给人一种惊喜,生命也同样精彩。

  曾悦 曾经让我喜爱的辫绳

  那时候,我仍在科苑——当时我还是个“西瓜头”的稚气未脱到小同学,大抵是三年级。

  在放学的闹哄哄的路队解散后,在门口总会见到一辆自行车。上面挂了好几个篮子:有水弹,有果酱……但最吸引我的,还是五颜六色的辫绳子——它们有序地绑在筐子边,一边还挂着一大串老板自己的辫绳作品,同样也是卖的:有粉色的爱心,有胡瞪眼睛的小金鱼,有青绿色的长脚的蚂蚱……每样都十分精美,十分可爱。

  我的第一根辫绳还是同学送我的,那是黑白的两根绳子。那天,我兴奋地接过它,细细端详着,凑到眼睛前看看,鼻子前闻闻,迫不及待地想象着它辫成的样子。

  但我的手还很笨,不会辫那种太细的东西,同学一点点教我。大晚上,写完作业,在台灯下捏着一小段打好的结,这也就成为了一大乐事。

  以后,绳子除了在上课时乖乖躺在里面,其余不是在手上,就在口袋里。有一天,我辫好了——那是多么七歪八扭不成型啊!可我还是很自豪。

  以后,我不知道为什么,竟不再买过辫绳。一天天的,在那些时间里,我高了,放学的路队也离那辆自行车越来越远。后来,干脆,它从我视线里消失了。我的记忆一点点埋藏起来,那个辫绳,也在书本和课程表下丢了。

  很久了,一个个冬夏,树干里的年轮也多了许多。我六年级时,到了高新,我走到科苑门口时,蓦然地,仿佛一阵风吹拂去我沉封已久的记忆上的灰尘——那辆自行车正停在那儿,仿佛见了好朋友一样,我迎上去,看着那些辫绳,又记起那双稚嫩的手辫绳子了。“喜欢就买啊!……看这些……”老板娘和我说。一切都没变,还是那样。

  辫绳,是我童年一幅水墨画里绚灿的一笔,我怀念它,也怀念着那时澄澈的时光……辫绳,对我,也挺难忘的。

  白钦中 曾经让我喜爱的小瓶子

  小时候,在柜子上站着一个小瓶子。瓶子上有着好看的图案,然而吸引我的不止是外表还有里面,我十分想拿下来看一看里面有什么?

  在放学后,我回家都要看一看小瓶子像看朋友一样,瓶子也一样好奇的盯着我,在这个时候我忍不住要猜想,里面到底是什么样子的?是像阿拉丁的神灯有精灵住在里面;还是像西游记中龙宫一样可以装下整个海洋?我的想象越丰富我就越渴望打开它,打开我一直在心中的疑惑。

  后来,我们学校里有许多同学在玩魔方,我也想要一个魔方,可是为了不影响学习我就没有买。所以带着一点嫉妒瓶子里就多出了一个东西,是一个包含了我梦想的魔方,是一个我可以想到的最漂亮最好看的魔方,是一个我做梦都梦想着的魔方。

  然后,我就会把所有我想要的东西想象进去,于是,瓶子里有了变形金刚、小汽车、满分试卷……都一一在瓶子里闪过,可是我还是无法知道里面的东西。

  光阴似箭,日月如梭。时间在渐渐流逝,而我也在渐渐长大,我的梦想,我所想得到的东西不止是一个瓶子可以容纳的了的,我想要的东西也慢慢变的真实起来。从许下最后一个愿望之后,我渐渐忘了那个五颜六色的小瓶子。

  随着我的长大,个头长大了,心理也长大了。

  有一次回家后,无意中看到了那个小瓶子,它还在注视着我,我也凝视着它,想起小时候的决心,抱着好奇的心理,慢慢的打开了瓶盖,发现里面空空如也,我开始笑,我笑我傻,笑我曾把许多愿望寄存在这里,可是却是空的。

  我开始思考,里面真的是空的吗?不,不是的,里面装的是我的理想,我的愿望和我的梦想。

  我不会让我的梦想再被困住了,我要让它们飞上蓝天,越飞越高!

  宋泓霖 我曾喜欢的音乐盒

  我有一个漂亮的音乐盒。那是我5岁的时候,在商场的橱窗里,我第一眼看到这个音乐盒。三个服装各异但都面带微笑的小人,随着那音色简单但美妙动听的旋律,围着樱花树转圈跳舞。听爸爸说,那时我拿起音乐盒,便说什么,也不愿意放开了。买下那个音乐盒后,我便爱不释手。每天都会把它捧在手里,视若珍宝般,生怕一不小心就会把音乐盒摔个粉碎;每天都痴痴的望着它,幻想着能将自己缩小,和音乐盒上的小人们一起坐在樱花树下说笑玩乐,摘一朵樱花闻一闻……

  时间一长,搬动或玩弄音乐盒的时候,我还是会不小心划到盒子的表面,亦或是磕碰掉那些颜料。自然,它的样子也就不刚买回家中时再那么新颖精致,我也没有像最初那么紧张它,天天对着它了。很快,我又有了新的玩具,音乐盒便很快地被我遗忘在房间玩具箱的不知哪个角落里……

  一天,在我收拾杂物时,也许是我无意中碰到了它的发条,似曾相识的音乐在我耳边响了几声。我愣了半晌,时隔七年,再次听到这悦耳的音乐声。我思潮起伏,想起了以前无忧无虑、天真烂漫的童年时光,不禁哑然失笑。我又一次把音乐盒捧了出来,只见樱花树抖落了一地的小樱花,我小心翼翼地为它拭去沉封了七年的灰尘,也重新唤醒了我儿时的梦。

  我轻轻地转动有些生锈的发条,音乐又响了起来,只是没有以前清亮了。几个小人也没有了当初亮丽鲜艳的颜色,樱花树上的花儿也寥寥无几了。但在我的心中,樱花树上的花儿依然繁茂,音乐仍然那般动听,小人们依然笑得那样纯真、那样灿烂。

  我捡起一朵樱花,放在鼻子前。果真!香味扑鼻。

  杨婉淇 我曾经喜爱的蜗牛

  这几天,深圳又下雨了。没有舒伯特小夜曲的恬静舒畅,没有贝多芬交响乐的雄伟宏大,这些小小的雨滴只是细细地、洋洋洒洒地从天空中垂落,淅淅沥沥,淅淅沥沥。雨后,天空霎时间变得湛蓝,小草和树木也一下子绿得逼眼,空气被雨滴濡湿,散发着一股好闻的、清新的气息,小区中的环境变得温暖而潮湿。蜗牛出来了。它们从土里探出头来,一个接一个地慢慢蠕动着身体来到了地面,有的爬上了植物,有的爬到了花坛的边缘,还有的只是探出头来呼吸呼吸新鲜空气。我被蜗牛所吸引,不由自主地想到了小时候的一些事。

  想当年,我虽然还是一个几岁大的小屁孩,但也有了妈妈那种直来直去的风范,在幼儿园带着一帮小弟叱咤风云。由于幼儿园坐落在我们的小区里,而且周围绿化也很好,所以老师们常常带着我们去花园里进行“社会实践活动”,我也因此与蜗牛结下了不解之缘。自从我看到蜗牛,我就充满了好奇,它是怎样运动的?它的触角是做什么用的?它有嘴巴吗?了解到了关于蜗牛的一些常识,我反而对蜗牛更加充满了兴趣。

  再长大一点,上小学时,我们的科学课开始研究蜗牛了了,我开心极了,心想我所学的知识总算有了用武之地,我在课上积极发言,认真听课,连往日无聊的的科学在老师的口中也变得趣味十足。我慢慢地也了解到了蜗牛的习性、价值和生长环境等等。比如说蜗牛分为三大品种:法国蜗牛、庭园蜗牛和玛瑙蜗牛,法国蜗牛实际上是法国一道著名的菜肴;比如说非洲一种蜗牛的壳可以长达30厘米,蛋直径可以达到两厘米,比一个弹珠还大;再比如说蜗牛其实有多达几万颗牙齿,有很多说法,比较符合科学的一个说法是25600颗,蜗牛那么小的嘴巴却又那么多的牙齿,这是多么神奇啊!我沉迷于这些有趣的知识无法自拔,不仅仅是蜗牛,其他的昆虫或多或少都有涉及。

  现在我长大了,渐渐也很少再去玩蜗牛了。需要操心更多的东西,像学习啊,生活啊,各种烦恼都向我们蜂拥而至。现在回想起小时候那些无忧无虑的时光,仿佛还是那么近,好像一伸手就可以触及,只是笼着一层薄薄的雾,看也看不透,摸也摸不着。虽然童年的快乐无法重临,但是它们会像一张照片一样,被我永远地珍藏在心中。

  我低头望了一眼吃着树叶的蜗牛,笑了。

  黄志朗 曾经让我喜爱的灰兔

  在我小的时候,阳台上的笼子里养着一只乖巧的小灰兔,我的职责是照顾好它,每天一定要给它喂食。灰兔是很听话的,它不像一些调皮捣蛋的讲不听的小孩,整天闹来闹去。

  “叮,叮,叮”放学了,我急急忙忙地跑下楼,犹如箭一般的速度跑回家,“啊,终于放学了,真是度日如年啊,让我等了好久。我中午忘记给灰兔喂食了,它现在饥肠辘辘,在等着我呢。”我自言自语道。到了家里,我丢下书包,拿起青菜,给兔子喂食。原本柔弱无力的它瞬间充满能量,变得活蹦乱跳的。我这才松了一口气,去写作业去了。小兔子则开开心心地玩耍。

  拥有一只小宠物是快乐的,它就像你的一个小伙伴。每当我写作业的时候,我会把小灰兔放出来,它就在我脚边安安静静地趴着,有时还会舔我的脚。当我写完了作业,我就抱着它玩,它浑身毛茸茸的,好可爱!对我来说,小灰兔还是个吉祥物。每当我快乐的时候,我抚摸着它,我会更加快乐。每当我难过的时候,我向它倾诉,我的心情就会好转。我为什么喜欢它呢?一是我想养个宠物,狗和猫会伤人,不合适,所以就兔子了;二是兔子的毛摸起来比较顺手,舒服。

  后来我上了四年级,作业也渐渐地多了起来,我每天都不停地写作业,根本就没有时间照顾它。我只好在南山上把它放了。放了它之后我天天都在想着它,好难过啊!可是我没有其他办法,只好这样了。

  说到这里,我又想起了我的小灰兔了。

  余瑞 曾经让我喜爱的《小王子》

  长大并不可怕,可怕的是遗忘。———题记

  在我很小的时候,床头常放着一本书,就是《小王子》。在那个所有女孩都喜欢芭比娃娃的年代,我却憧憬着小王子。读了这本书以后,我彻底地迷上了它。然后就展开了我年幼的幻想世界。

  书上说,在遥远的撒哈拉沙漠里,飞行员遇见了小王子。于是,我每天睡前都会下意识的翻翻书,画一画小王子的模样。然后遐想着,也在梦里,我会看见一个帅气的小王子,他的金发和围巾在风沙里摇晃,让我给他画只绵羊。

  书里的狐狸说:“真正重要的东西用肉眼是看不见的。”小王子会和狐狸成为朋友,难道不说明他是真实存在的吗?长高了半个头的我依然这么想。我尝试了用许多方式去看,还是看不见小王子。但我会想着到沙漠里去,大人们总是说:“也许你可以看看别的书!”可我坚信,如果天公作美,闭上眼,就能听见他在天上的笑声。

  后来,小王子爱上了一朵玫瑰,一朵美到不可思议的玫瑰。书上的插画真的很美!只有真的人才会爱上一朵玫瑰,不是吗?

  我的身高不停的长,习题也越做越多,没有谁会再温柔地对我说话,大人们总是严厉地说:“你都几岁啦?看看人家都开始都开始学中学的内容了,还有谁整天发白日梦?多去学学吧!”我听了他们的话,小王子也从我的脑海中淡化了。

  几年后,《小王子》电影上映了。我心中凋谢已久的花重新伸出了小芽,当然,我第一时间去看了电影。我哭的泪流满面,不仅是因为改编后的情节很催泪,随着眼泪流出来的是沉淀已久的记忆。

  现在,我己经学会了用心去看重要的东西,也学会了那些该学的知识,但我从没有忘记过小王子。童心未泯于我并不是一个贬义词。就像我曾经现在都依旧喜爱的小王子,他给了我完整,糊涂又可爱的童年,和一颗永远单纯年轻,不会遗忘童年的心。

  秦子茵 曾经让我喜爱的那个TA---时光不老,我们却已散

  提笔写这篇文章的时候,旁边的手机徐徐传出“让我们数着星星一起老去,让我肩并肩笑看风雨……”,我思绪不禁飘回了我和TA第一次熟悉起来的时候。那时,我们组了一个合唱班,那是我和TA第一次打招呼,第一次对彼此微笑,也是那个马尾辫女孩第一次在我心中烙下深深印迹。后来,一次次排练让我们熟悉起来,我们好似知己,能对彼此敞开心扉,畅所欲言。我们的性格截然不同,一个大大咧咧,一个细致入微,一个是停不下来的小话痨,一个则愿意做一位安静的倾听者……

  她身上最吸引我的就是她健康的身体,她特别喜欢运动,更擅长运动,在她面前做运动就会显得你很low,但是,这却让我更加喜欢和她一起运动。夜晚,总有两道身影在操场上肆意奔跑,嬉笑打闹,无忧无虑……在平时,游泳池里也总能看到两道矫健的身影,时而冒出水面,时而潜入水底……

  她每次带给我的总是满满的正能量,她能教我不管遇到什么都要以微笑面对,用爱去感化一切。当我遇到什么挫折时,想想TA还站在我的身后,以至于我不管遇到什么都要拼一拼。最后结果可能失败了,但至少以后不会太后悔,不会让长大的自己留下一些遗憾。她就像我的一位人生导师,带我领略人生的道理,帮我指明了人生的道路……

  TA就是冯心宁,那个在我开心的时候陪我笑,伤心的时候安慰我,愿意陪我发泄情绪的TA。经历了分班考后,我们就各奔东西了,但我坚信,人虽然散了,情却不会散。因为它保留了我们那段最美好的青春岁月。

  心宁,时光不老,我们不散,好吗?

  李逸川 曾经让我喜爱的玩具

  如果你来到我的卧室,你会发现我的床边放着两个塑胶大箱子。这箱子里面是什么呢?这可是我曾经最喜爱的宝贝-玩具。想当初为了积攒这些玩具,可是花了我不少的工夫的。

  打开第一个箱子,你肯定会感叹一声“哇”!各式各样的玩具被我整整齐齐地摆在箱子里。有米米卡、溜溜球、陀螺等,这些都是被我一一排列好的,按照大小、颜色分好类。而这些都是我小学一至三年级玩过的玩具。而让我记忆里最深刻的就是“米米卡”。

  米米卡就是一种玩具卡,是当初为动画片“赛尔号”而设计的卡片。米米卡的样子和现在的银行卡一样,硬度也相同。但米米卡的版面上印着“赛尔号”中的动画人物形象、等级和血量,当时这种卡可以风靡了整个小学的。每当下课时,就会有几个同学围在一起玩卡。大家把卡片堆放在一起,先石头剪刀布划拳,在看谁把对面卡弹翻,就可以赢这张卡。而我为了得到这些米米卡,每次下课就弹,到最后还成为班上卡最多的人了。因为这些卡都是我一张一张弹赢的,所以我非常喜爱和爱惜这些米米卡。

  而我的第二个箱子,就装的是我近两年收集的“财宝”。有拿在手里就可以转的指尖陀螺,有可以随意组装的乐高积木,还有可以多人对战的卡游戏“三国杀”等等。这一个个玩具,都是我曾经最喜爱的玩具。甚至有一次搬家,爸爸、妈妈都说把些玩具送人,因为我不舍得,硬生生地抱着这些被搬上车的玩具,再搬回新家里。

  时间在四季风月中,一路勇闯,一路彷徨,我也慢慢地长大了。随着学习任务越来越多,我现这些玩具的时间没有了。也许以后我长大了,会遗忘这些玩具。可当我翻开这两个箱子时,我会回忆起我的美好童年,回忆起曾经让我喜爱的玩具。

  李和津 曾经让我喜爱的季节

  小时候,我喜欢春天。冬天过去了,春天的脚步近了。春天的到来让大地充满了生气,在这片生机盎然的土地上,花朵竞相开放着,在风中摇曳着,用其曼妙的舞姿回报这片曾哺育她的大地。小草也从土壤里钻出来了,迫不及待的想要看看这个世界。远处的小溪流动了起来“叮咚,叮咚,叮咚……”,这是在为春天的到来伴奏。小鸟在空中自由的翱翔着,高歌欢唱着,为这久违的春天歌唱。

  长大后,我喜欢夏天。不比夏日白天的炎热,在清晨、夜晚都是无比凉爽的。清晨,一抹淡淡的红霞在东边出现,此时的世界还在沉睡中,寂静还在笼罩着这片城市。树梢叶片上,早晨清凉结成的露珠在阳光柔和的照耀下散发出淡淡的七彩的光芒,显得是那样的晶莹剔透。这时,一阵微风吹过“飒飒飒,飒飒飒……”,这声音是那样的悦耳、动听,仿佛流水流入心田,带走了烦躁,剩下的只有令人心神广怡的凉爽。

  夏天的夜晚也是十分美妙的。天边,最后的一抹晚霞消失了,夜晚,就这样悄然无声地降临了。一阵柔和似絮的晚风吹过,在绿草如茵的草坪上漾开一圈圈翠绿欲滴的涟漪。夜晚,溪流静静地流淌,鱼儿静静地游动,风儿无声地吹着,草木静静地摇摆,一切都是那样的安静。这宁静,衬托着夜晚更加无限。

  而现在,我喜欢四季。喜欢春的生机勃勃,喜欢夏的阴晴不定,喜欢秋的丰收与欢笑,也喜欢冬的萧瑟凄凉与白雪皑皑。

  尤其是冬天。冬天虽寒冷,却冷得美丽,别具一番风味。冬天,雪覆盖了一切,天地间只有白茫茫的一片。我喜爱冬天,欣赏冬天的纯洁,欣赏冬天的朴素。与冬天的寒冷相比,冬日里的阳光是温暖的,在雪的反射下显得格外的柔和细腻。

  一年四季各有它自身的美,它们一起共同演绎了大自然最美的存在,让我们一同来领略四季的美吧!

  王宇恒 曾经让我喜爱过的夜

  夜很安静。风轻轻的掠过,抖落月光一地心声。

  我仰望着那繁星满天的星空,沉浸在我那充满想象力的小小世界中。突然,传来了几声刺耳的杂声。厨房里的水又开了,兴奋的“呜呜”叫了几声。

  听着如此刺耳又熟悉的声音,心底的那根弦突然被触动。我仿佛又看见了那个熟悉的身影,手里正端着一个五光十色的漂亮水壶,里面装满了透明的生水,匆匆忙忙的跑进了厨房,嘴里喃喃着什么。然后静静的坐到了那个布满灰尘的老旧椅子上,默默地看着那水壶里的水只到沸腾。

  这样的画面,曾经每天出现在我的面前,出现在每一个这样寂静的夜晚……在家爷爷总是拿着那漂亮的水壶坐在椅子上静静的看着它,一看就是几个小时。我记得有一次我出去耍玩时,一不小心碰到了那水壶,差点从高高的桌子上掉下来。这时的平常慈祥的爷爷突然一个箭步冲到前面才保住了水壶,然后大声训斥了我一顿。后来,等他平静下来时才耐心地跟我讲,我们不在时只有水壶每天陪着他,这个水壶就像是他的亲人一样。有那个水壶在他身旁时他便觉得有家的感觉。他还说,如果有那一天听不到水壶烧完水的声音了便会觉得日子空虚了。当时,我跟开玩笑一样说,不过是一个水杯而已,哪有那么重要,还能跟我们比?当说完这句话后,我便开始后悔了。他语重心长的说,这个水壶整天照料着我,天天陪伴着我,一看到它我便能想起我那精心照料我的母亲......是啊,在他的眼里这个水壶已经成了他难舍难分的亲人了。

  听着那熟悉又刺耳时,我的心里竟有了一些实在的感觉。最近家那边的温度好像有点低呢,爷爷有没有多加点衣服呢?爷爷那水壶现在怎么样了呢?

  不久后,我又沉浸在我那充满想象力的小小世界当中了……

  这时我仿佛听见了门外母亲自言自语的声音:“这几天,爹那边好像变冷了好多呢……”

  一听到这个消息,我便立刻冲出了房间并接通了电话。

  电话的那头传来了一声声虚弱的声音,“爷爷……”我哽住了。

  曾经让我喜爱过的夜此刻却显得如此漫长。

  彭翊佳 我曾经最喜欢的红盒子

  在我的婴儿时期,在婴儿床上,我亲眼看到了妈妈把一个红盒子放进了保险箱里。而从那以后,我就曾无数次幻想里面有什么东西。

  有一次,我老家的一个小姐姐给我看了一个芭比娃娃。金色碧眼的,穿着一条玲珑剔透的粉色裙子,换做哪一个小女孩都是不可抗拒的。回到家里,我就想那个红色的盒子里一定装着一个比老家那个小姐姐的芭比娃娃更漂亮的一个芭比娃娃。到时候,我把它带给小姐姐看,看她以怎样羡慕的眼神看我!

  从此以后,那个红盒子就被我装满了儿时全部的梦想:100分的试卷、美丽的纱裙、精致的高跟鞋、漂亮的旅行箱……。我常常在保险箱上乱按,希望能够有一天可以把妈妈的保险箱打开,看看有没有那些梦想的东西,可是乱按的后果永远都是被妈妈抓起来打屁股。

  经过岁月的沉淀,渐渐的忘掉了这个盒子。而我的梦想也不止局限于这一个盒子了。

  我们搬家的时候,妈妈打开了保险箱,拿出了红盒子,我想起了儿时的梦想。可是,事与愿违,这个红盒子里装的并不是美丽的芭比娃娃,也不是精致的高跟鞋,只不过盒子不是空的而已,盒子里装的是我小时候的衣服。我笑了,笑我自己小时候的天真。

  现在,我不再仰望这个盒子了,我不再把梦想局限于一个小小的盒子里,而是把梦想放飞到湛蓝的天空上。

  谢盛鑫 曾经让我喜爱的小熊

  小时后,平整的床上总是躺着一只小熊。它的外观如此可爱,那么他的故事一定非常精彩。

  以前,我和我表哥是非常要好的朋友,他只比我大两个月。而且我们住的很近所以我们经常在一起玩。就是因为这段感情,所以才有了这只可爱的小熊。

  每天晚上我们都会在各自家里对自己的小玩偶一起说悄悄话。就像我们在面对面交谈一样,所以这个小熊就成了我的知音。无论我去哪,去干吗,去做任何事情,都会带着它。

  时间在四十风月中,一路勇闯,一路彷徨。我们,成为了初中生。这也就意味着他要搬走了。我们每天也不能一起做我们喜欢的事,一起玩耍了。所以我们是能在周末见了,上学时只能在电话里聊了。所以小熊成了我对他唯一的回念。随着时间的推移,学习压力的增加,作业以及课时的增加,渐渐地我对小熊的感情已经淡忘了。这只可爱的小熊从我的怀里到了我的床角。

  默默时,我无意中瞅到了一只可爱的小熊。我把它抱起,努力思考着它的来历。我把它抱到耳旁,紧紧的抱着它。渐渐地我仿佛听见他在说话,我仔细听,听见了它的诉说;听见了小时候的回忆;也想起了那一段宝贵的记忆。想起了与表哥的快乐时光;想起了与小熊的悄悄话;想起了与小熊的旅行……这一切都仿佛历历在目。

  想起这些宝贵的记忆,我不禁鼻子一酸,滴下了几滴眼泪。这些眼泪,不是委屈的眼泪;不是伤心的眼泪;不是考试没考好的眼泪;也不是失败的眼泪。这个眼泪是甜的,是美好的眼泪;是开心的眼泪;是微笑的眼泪;更是这宝贵回忆的眼泪。

  小时候的事情,我早已忘却了许多。可就是这普普通通的小熊,勾起了我童年的美好回忆。在我眼中在世界普普通通的小熊,却是我心中那最珍贵,最宝贵的小熊。那是曾经让我喜爱的小熊现在也是。

  于悦 曾经让我喜欢过的天空

  太阳照耀着大地,阳光明媚的, 有几朵白云围绕着太阳。它们嬉戏着,玩耍着,一会儿静立不动,一会儿又东奔西跑,好像在玩捉迷藏似的。忽然,一阵风吹来,天空上的云好像被吓了似的,一起奔向了同一个方向,就连太阳也躲到了云的后面。而那唯一不动的,就是那片湛蓝的天空。

  当你看天空的时候,你有时会觉得这个世界很大,一望无际,广袤无垠。有时,你会发现总有几朵云比其它的大,顿时会感到不公平。甚至还有时,你可能很伤心。你会觉得天空好像在鼓励你继续前行,让你不要失望。它就像一位体贴的朋友,你可以和它交流。有福共享,有难同当。

  小的时候,我常常不上幼儿园,于是就在家里天天玩,还会在小区里转。但我最喜欢的,就是坐在阳台的椅子上看天空。下午,我就坐在外面,享受着微微的风,静静地看着天空中的太阳在落下。我就觉得自己很喜欢那种感觉,好像在天空中飘浮一样,那样亲密,那样温暖。天空好像有什么魔力,让我对它着迷。

  二年级时,外婆来到了深圳,搬到了我们住的地方。因为我早上要上学,所以只能晚上看天空。外婆也比较喜欢坐在阳台上透透气,于是我每天晚上都会陪外婆在阳台上坐一会儿。夏天的时候很热,蚊子也很多,而且到晚上时天空还是深蓝的。我就不太想出去,怕那炎热的天气,怕那可恶的蚊子。那种种困难,并没有使我对天空的兴趣消失,反而促进了我对天空的兴趣。只要到了运气好的时候,便会看到很多星星,大熊星、小熊星、北斗七星......都会呈现在你的眼前。我特别喜欢那片星空,沉浸在它的魅力中。

  后来科技开始发达得特别快了,使得大地污染严重,很多星星都看不见了。就连很少发话的外婆也在她临走前感叹道:“唉,以前那美丽的星空......”

  我再也没有看到过那么美丽的天空,也再没有遇到过那么多的星星。

  或许那片美丽的天空,有朝一日会回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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