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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什么,税号

2017-06-19 10:13:14 编辑: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成考报名 浏览:

导读: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什么,税号(共7篇)三证合一后的税号是什么?纳税人识别号和组织机构代码是哪一个?根据国务院2014年20号文件的要求和国家工商总局的部署,江苏等多个地方从去年年底开始试行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记者在江苏探访发现,改革仅仅试行了半个月,其带来的便利已经得到了老百姓的认可。根据国...

篇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什么,税号
三证合一后的税号是什么?纳税人识别号和组织机构代码是哪一个?

  根据国务院2014年20号文件的要求和国家工商总局的部署,江苏等多个地方从去年年底开始试行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记者在江苏探访发现,改革仅仅试行了半个月,其带来的便利已经得到了老百姓的认可。根据国家工商总局的部署,今年将在全国范围全面推开“三证合一”,并开展“一照一号”试点。

  三证合一改革,正体现了工商注册便利化的发展方向。按照此前世界银行发布的报告,中国多项商业环境排名靠后,其中新企行设立排名128位,中国的企业审批被指过于复杂。

  与以前的营业执照不同,这张营业执照上除了有注册号、公司名称、成立日期、经营范围等,还多了两项内容:组织机构代码证号和税务登记证号。

  那么,三证合一后的税号怎么看呢?纳税识别号又是哪一个?

  据新华网北京10月10日电(记者何雨欣)国家税务总局[微博]征管和科技发展司10日对近日下发的《关于修订纳税人识别号代码标准的公告》进行了解读,对“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后,纳税人识别号变化相关问题进行明确。

  9月底,税务总局发布《关于修订纳税人识别号代码标准的公告》中明确,已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其纳税人识别号使用18位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税务总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司有关负责人介绍,纳税人原来分别到工商、质检、税务部门办理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对应的有三个代码:工商注册号、组织机构代码、纳税人识别号。实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后,原来需要办理的三个证件合并为一个营业执照,三个代码合并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此次修订正是顺应改革要求,将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纳税人识别号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起来。

  即:三证合一后的纳税识别号(税后) = 18位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在公告中,对已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未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纳税人分别作出了赋码规定。

  一是已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其纳税人识别号使用18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二是未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个体工商户,以居民身份证、回乡证、通行证、护照等为有效身份证明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其纳税人识别号由“身份证件号码+ 2位顺序码”组成。

  三是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居民身份证、回乡证、通行证、护照等为有效身份证明的临时纳税的纳税人,其纳税人识别号由“L+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L+身份证件号码”组成。

  公告明确,未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个体工商户以及以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其纳税人识别号仍然由“身份证件号码”+“2位顺序码”组成。“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前已设立但未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法人和其他组织,以及自然人等其他各类纳税人,其纳税人识别号的编码规则仍按原来规定执行。

  另外很重要的一点就是,为减少对已登记纳税人的影响和负担,保证未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法人和其他组织正常办理涉税事项,《公告》明确,其原有的15位纳税人识别号继续有效使用,编码规则仍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人识别号代码标准的通知》(税总发〔2013〕41号)执行。

篇二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什么,税号
三证合一是哪三证?三证合一办理流程

  三证合一是哪三证?

  三证是指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以前,企业或个体户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需要分别跑手续,你想要创业开公司办企业,要抱着大摞复印材料,几个部门七八趟地往返奔波,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一个都不能少,而且动辄十几天到数月的漫长等待。

  “三证合一”登记制度,也就是将原本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本证件,合并成“一张执照、三个代码”。

  新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与以前的不同,这张营业执照上除了有注册号、公司名称、成立日期、经营范围等,还多了两项内容:组织机构代码证号和税务登记证号。

  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图片:

  三证合一办理流程

  全国各地略有区别,现以上海市松江区三证合一办理流程为例,详情请咨询当地工商管理部门:

  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 设立登记提交的材料:

  1、《企业“三证合一”登记补充信息表》;

  2.工商设立登记申请材料;

  3.质监设立登记申 请材料: 分支机构办理设立登记时,还应提供总机构的代码证书复印件;

  4.税务设立登记申请材料:(1)合伙企业分支机构办理设立登记时,还应提供总机构的合伙协议复印件;(2)申请人跨县市((

  变更登记提交的材料

  1.工商变更登记申请材料;

  2.未实行“三证合一”登记的企业,还需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 正、副本,税务登记证正、副本。

  工商部门办理工商登记

  对申请人提交的工商登记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以及组织机构代码登记和税务登记申请材料齐全的,按照工商登记审批程序,在2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设立(变更)登记核准意见,将核准登记信息、申请材料等扫描上传至综合业务平台,发送质监、国税、地税部门。

  工商部门告知申请人

  对申请人提交的工商登记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以及组织机构代码登记、税务登记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不能当场告知需要补正全部内容的,应当场出具书面凭证,在3个工作日内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工商部门颁发“三证合一”执照

  通过综合业务平台收到质监部门发送的组织机构代码和国税、地税部门发送的税务登记号(纳税人识别号)后,在1个工作日内,颁发加载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号(纳税人识别号)的营业执照。

  工商部门告知申请人

  在1个工作日内,将质监部门、国税部门、地税部门发送的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告知申请人。

  工商部门档案管理

  “三证合一”书式档案由工商登记机关存档。按照档案管理规定,在核发营业执照后30个工作日内归档完成。

  参考:江西省企业三证合一办理流程图

  须知:

  “三证合一” 只向工商交材料

  据市工商部门的相关人士介绍,“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变了原有的审批流程和模式。在旧有模式下,企业需分别向工商(

  “三证合一”后企业需要跑以下工作:

  存量纳税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发生变更,需要到工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工商部门将收缴原税务登记证,同时核发“三证合一、一证一码”新式营业执照,换发后,证照号码将从15位升位到18位,因此,纳税人还将需要前往不同部门,办理涉及更换税务登记证号码的事项:

  一、换发新版“营业执照”(工商部门)

  核发新营业执照后,纳税人将持有营业执照正本、副本各一份,建议申请多个副本,便于企业经营;

  二、重新刻制“发票专用章”(公安部门)

  发票专用章中要求刻入税务登记证号,号码升位后,纳税人要及时申请刻制印章。另外,有些单位其他印章也可能涉及税号变化,如合同专用章,请务必及时更换;

  三、银行信息变更,重新签署“税银联网三方协议”(银行系统)

  开设银行账户时按规定要登记税务登记证号,号码升位后,要到开户银行申请终止“税银联网三方协议”,然后办理税号变更,再重新签署新的“税银联网三方协议”,否则将无法完成扣税操作。纳税人如在多个银行开设多个银行账户,请分别办理。切勿因此造成迟缴税款,被加收税务滞纳金;

  四、税务数字(CA)证书更换(服务商)

  CA数字证书是纳税人通过网络办税的重要组成部分,号码升位后,纳税人应到服务商服务窗口重新申办新的CA数字证书。否则,将无法登陆纳税申报软件及网上办税服务厅;

  另外,开通网上认证的纳税人还要在服务商处重新注册网上认证信息;托收方式缴纳金税服务费的纳税人还要在服务商处变更托收信息。

  五、税控设备变更发行(税务部门)

  这项工作很重要!号码升位后,纳税人开票系统要重新发行。具体步骤如下:

  1.纳税人作废手中全部发票,并保持开票系统联网且数据上传成功;

  2.次日,纳税人登陆”网上办税服务厅“查询发票结存数量,确保所有发票结存为零。如无法实现自动验旧,纳税人需到办税服务厅手工验旧;

  3.纳税人持税控设备,到办税服务厅纳税申报窗口进行非征期报税;

  4.纳税人持税控设备,到办税服务厅金税注销窗口注销税控设备;

  5.纳税人到办税服务厅税务登记窗口办理税后变更手续;

  6.纳税人到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岗办理金税档案维护;

  7.纳税人持税控设备,到办税服务厅金税发行窗口重新发行设备;

  8.纳税人持税控设备、购票人身份证到办税服务厅发票售卖窗口申领新发票。

  …………

  强调:

  1.变更当月系统无法自动验旧,建议纳税人变更当月请勿领票、开票;

  2.税号升位前,如有空白发票,建议开完所有发票并完成验旧,开不完票的全部作废并完成验旧;

  3.已开票、已认证的,变更次月申报后不能远程清卡,可能需要到办税服务厅异常清卡;

  4.企业有未认证的购方税务登记证号为旧税号的抵扣联,在变更为新号后将无法认证,需换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什么,税号】

  5.企业取得的红字信息表尚未开具红字发票的,变更为新号后将无法开具,需重新开具红字信息表。

  六、涉及号码变更的其他事项(统计局、民政局……)

  纳税人还要到其他涉及税号的部门逐一办理税号的变更,请勿遗漏。

  “三证合一”实施效果(例)

  1月15日下午,在江苏宿迁市政务中心的企业注册登记服务大厅,来自当地一家公司的会计王盼,从工作人员手中接过了公司的营业执照。与以前的营业执照不同,这张营业执照上除了有注册号、公司名称、成立日期、经营范围等,还多了两项内容:组织机构代码证号和税务登记证号。这是从去年12月29日起,宿迁新推行的“三证合一”政策后的新型营业执照。

  王盼告诉记者,她以前也为其他公司办理过营业执照,从提交材料到最后领到营业执照,至少需要七八天的时间。这一次,她是1月12日提交的材料,1月15日就领到了营业执照。当天下午在宿迁市的西楚工商所,前去领取火锅店营业执照的杨帆告诉记者,他是14日下午才提交的材料,“(15日)上午通知我来领照,我都不敢相信”。

  三证合一改革,正体现了工商注册便利化的发展方向。按照此前世界银行发布的报告,中国多项商业环境排名靠后,其中新企行设立排名128位,中国的企业审批被指过于复杂。 实行“三证合一”之后,企业注册手续大大减少了。

  一窗受理、一表填报、一套材料、一张执照……根据“三证合一”试点江苏省工商局副局长杨卫东的介绍,他用一组数字证明“三证合一”的改革效果:原来提交26份材料,现在仅需交13份,减少一半;申请者此前得填写166个数据项,现在仅需填74个,压缩一半以上;原来部门各自审查事项,现在工商已审查过的,其他部门不再重复审查。

  “三证合一”制度改革经过

  全国工商2015年全面推广“三证合一”

  2014年,国务院发布的20号文件中要求,由工商总局、中央编办牵头负责,简化手续,缩短时限,鼓励探索实行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登记制度。这是“三证合一”首次进入公众视线。

  2015年底召开的全国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上,“三证合一”成为工商部门2015年的一项重要工作。国家工商总局局长张茅表示,2015年将在“三证统发”的基础上,全面推开“一照三号(即三证合一)”,积极开展“一照一号”试点,最大限度降低社会成本和行政成本。

  根据国务院2014年20号文件的要求和国家工商总局的部署,江苏等多个地方从2014年年底开始试行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

  湖南长沙颁发首张个体户“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三湘都市报9月2日讯(记者 丁鹏志 通讯员 胡仁武)  1日上午,在长沙市岳麓区政务大厅,工商部门颁发了长沙首张个体工商户“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办证又快又好,真的很惊喜。”申领到首张个体工商户“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朱江兴奋地说。

    据了解,长沙个体工商户“三证合一”改革,是按照“一窗受理、一表申请、互联互通、信息共享”模式,由工商、国税、地税、统计分别核发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统计登记证,改为由工商部门核发一个加载统一编号、加注“营业执照具有税务登记证、统计登记证效力”并加盖工商行政章的营业执照。

    现场工商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三证合一办理流程,实行个体工商户“三证合一”改革后,将统一申请材料、统一受理窗口、统一信息共享。“申请人只需填写一张申请表,提交一套材料,在工商部门设立的受理专窗,统一咨询、受理、录入、审核、发照,1个工作日就可以办结。”

  川9月25日起实施“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

  央广网成都9月5日消息(记者贾宜超 通讯员张茜)四川省政府办公厅日前下发《关于加快推进“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通知》,明确在“三证合一”的基础上,整合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从9月25日起,全省全面实施“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停止发放。届时,企业领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原来需要使用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办理的相关业务,使用营业执照即可办理。

  据悉,去年9月25日,四川先于全国提前启动实施“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根据三证合一办理流程将公章准刻纳入“一照一码”审批程序,企业办证和公章准刻从过去的30天缩短到3天,企业办事流程大大简化。今年上半年,全省共发放“三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32万余份,向“三证合一”交换平台推送相关信息304万余条。

  “从‘三证合一’到‘五证合一’,将进一步降低企业办事成本,为创业提速。”据四川省工商局企业注册处处长董若洁介绍,按照国务院部署,今年10月起全国将统一实施“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改革。四川加强部门衔接力度,提前于9月25日施行。

  据悉,已领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企业不需再办理“五证合一”,由工商部门将企业相关信息发送至人社和统计部门。按照规定,2018年1月1日前原证照继续有效,过渡期结束后企业一律使用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五证合一”营业执照。

  从“三证合一”到“五证合一”,降低费用、节省时间,对于创业企业来说,就是抢得了市场的先机。这项改革最重要的就是减少企业创立时的各种制度性成本,意味着开办一家企业越来越便利,将会有越来越多的人投身创业大军,将促进就业增加和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篇三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什么,税号
纳税人识别号沿用证明

证明

我司(单位名称),因三证(四证/五证)合一,启用新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目前仍沿用15位纳税识别号开具发票。

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盖公章)

备注:此证明可与证件合并成PDF格式或合并扫描或拍照上传

篇四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什么,税号
三证合一正式实施,旧的发票专用章还能继续使用吗

“三证合一”正式实施已经有两个多月,不知道大家在实施过程中有遇到过哪些问题吗?

最新常见问题权威解答。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什么,税号】

一“三证合一”的过渡期问题?

12366答:2015年10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为过渡期,原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仍可继续使用。在办理企业类市场主体变更登记时,换发“一照一码”执照,原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由企业登记机关收缴、存档。

从2017年1月1日起,一律改为使用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原发证照不再有效。

二实行“三证合一 一照一码”后如何办理变更登记?

12366答:生产经营地、财务负责人、核算方式由企业登记机关在新设时采集,在税务管理过程中,上述信息发生变化的,由企业向主管税务机关,即各区国、地税局申请变更。

除上述三项信息外,企业在登记机关新设时采集的信息发生变更,均由企业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

2015年10月1日之前的已登记企业(包括已试点“一照三号”,“一照一号”登记制度改革的自贸区企业),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变更登记或申请换照时,应向其交回原发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没有领取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的,应提交未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的申明。

三“三证合一”后需要去税务局办理什么事项?

12366答:企业换发“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后,原发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自然失效,企业原来使用的纳税人识别号,也换成18位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因纳税人识别号的变更,纳税人需到税务局办理相关的后续事宜,如重新签订“税库银三方协议”、防伪税控系统报税、清卡、退票及重新发行等。

有关税控系统的操作,建议纳税人登陆我局网站“首页-厦门国税12366-新政专题辅导”板块,查看“三证合一”变更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纳税人办税注意事项》中相关内容。

四“三证合一”后 ,需要重新刻制发票专用章吗?

12366答:对于改革前已经领取税务登记证的存量企业,发生变更,取得18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原发票专用章继续使用,保留原法律效力。即纳税人通过工商变更或换证领取“一照一码”营业执照的,发票专用章不需要重新刻制,原15位纳税人代码的发票专用章可以继续使用。

五“三证合一”后,税控系统变更前开具的蓝字发票需要冲红,如何处理?

12366答:1、普通发票:直接在税控系统中红冲,系统会提示无法找到相应蓝字发票,可以选择手工录入填写;2、专用发票:在税控系统中填写信息表,打印出来后提交到主管税务机关柜台审核,通过后开红字。

六出口企业“三证合一”后,税号变更为18位,需要办理退税资格变更吗?

12366答:对于出口退税审核系统纳税人,在出口退税备案中增加社会信用代码,数据由征管系统自动导入,出口企业不用来退税部门变更出口退税认定。

七企业变更为18位税号后,VPN账户要如何处理?

12366答:在变更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前,我局经办人员会先查询该纳税人是否有未验旧的发票信息,如果全部为正常开具发票,会帮纳税人验旧,然后变更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如果有作废或红冲票,我局经办人员会通知纳税人到柜台验旧,验旧后才能变更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八企业变更18位税号后,是否需要换新的发票簿?

12366答:不需要,使用原发票簿就可。

“三证合一”后,有遗漏认证或者发票开具出错的如何处理?

12366答:由于之前有保留旧档案,开具发票有误的可以用18位开具红字发票,企业若变更新税号后还有旧税号的进项票需认证,则要求进项发票退回销方,重新取得新税号的进项发票。

十“三证合一”后,企业变更18位税号,获得的海关缴款凭证是否可以上传比对?

12366答:可以,在通用数据采集软件中重新载入18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采集信息上传。

本文转载自厦门国税12366。由信达会计教育整理发布。

篇五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什么,税号
2016年税源调查填报注意事项

2016年税源调查填报注意事项

一、填报口径

1、本套报表填列会计口径年度数据,金额单位:千元。

2、NTSS系统录入时选择的报表期为2015年,错填将无法读入数据。

3、注册信息表中,单位代码为15位税号,已三证合一的企业此项必须填写老税号,同时填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二、信息表

1、信息表中有下拉菜单的选项必须选择到最末一层,不可手工输入。

2、纳税人登记注册类型应与税务登记证的一致。

3、国民经济行业代码可参照同时下发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填报,应避免选择“其他…….”,如确实无法分类,请书面说明。

4、各项优惠政策代码不应出现“其他”类选项,如果所选项目中确实没有符合的选项,应提供相应文件。

5、营业状态一项选择“1正常营业”。

6、13行“是否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纳税人”只有2016年之前的营改增企业选“是”。

7、36行填报人信息不可漏填。

三、企业表

1、企业表数据应与企业财务报表年度数据一致,国、地税数据均应如实填报。

2、着重审核数据的合理性。如:某企业既有留抵税额,又有期末未缴税额,就应核实数据是否正确。

3、企业表部分指标与信息表有连带关系,如:信息表“是否编制现金流量表”一项如选“是”,那么企业表现金流量指标必须如实填报。

四、货物劳务表

所有企业均应报送货物劳务表,如所选择的货物劳务代码没有计量单位,可不必填写产销量。

五、数据审核

审核不通过的数据无法上报。审核出的错误有红色提示,需报送详细的情况说明,不应只简单的说明“审核无误”“数据与财务报表一致”等。

注:

请于7月15日前发回本邮箱.

篇六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什么,税号
浅谈机构信用代码的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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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机构信用代码的应用

作者:李岩

来源:《中国经贸·下半月》2013年第05期

摘要:人民银行于2012年3月开始建立机构信用代码制度,机构信用代码作为机构的“经济身份证”,具有唯一性、广覆盖性、经济性、实用性、兼容性等特征。人民银行建立系统的目的是充分发挥机构信用代码作用,扩大其应用范围,不断提高其社会影响力,提高金融服务水平,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关键词: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金融服务;机构身份验证

为全面落实金融账户实名制,惩治和预防腐败,加强金融基础设施建设,提高金融服务水平,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2012年3月,人民银行开始建立公开、统一、标准的机构信用代码制度。机构信用代码作为机构的“经济身份证”,具有唯一性、广覆盖性、经济性、实用性、兼容性等特征。随着机构信用代码制度推广的不断深入,已经覆盖了所有与金融机构发生业务往来的、各类型的机构。如何将机构信用代码运用到征信业务及其他业务领域,更好地发挥机构信用代码应有的作用,是人民银行建立机构信用代码系统的根本目的,也是当前征信业管理部门需要研究和探讨的重要课题。【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什么,税号】

一、加大宣传力度,让更多的机构和公众了解机构信用代码

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宣传,利用广播、电视等媒介进行广泛的宣传,人民银行分、支行与金融机构结合实际工作,在业务窗口一同做好辖区内的宣传工作,让公众更好地了解机构信用代码的性质、用途和建立机构信用代码制度的重要意义,使依法设立、从事经济活动的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以及其他组织能够主动向当地人民银行申领机构信用代码,推动机构信用代码应用范围不断扩大。积极向地方政府部门宣传机构信用代码制度,推动地方政府部门积极探索机构信用代码在政务活动和地方信用体系建设中的应用。

二、完善机构信用代码系统,实现与其他外部系统的有效对接

1.提升机构信用代码系统功能。机构信用代码系统运行一年,目前系统只提供统计查询、代码管理等功能,应进一步对系统进行升级改造,为逐步同其他非银行金融系统、政府有关部门系统的有效对接,如:保险机构系统、证券机构系统、组织机构代码系统、工商管理登记系统、税务管理登记系统等,使机构信用代码真正发挥桥梁的作用。

2.加强系统数据质量。机构信用代码系统数据质量,直接影响系统的开发和使用,是系统存在的根基,数据采集要做到及时、完整、准确、连续、合法,能够保证信息的自由传播和合法使用,这就要求征信管理部门要制定严格的征信监管制度,加强对数据报送机构的监管,保障系统正常运行。

篇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什么,税号
三证合一答复

对 “三证合一”纳税咨询热点的回复(初 稿)

一、 “三证合一”什么时候办?

答:新开业的纳税人在办理开业登记时办理;原存续的企业在工商登记内容变更、组织机构代码更换时办理。

二、 “三证合一”登记范围有哪些?

答:新开业的公司、农村专业合作社;因变更工商登记内容的公司和农村专业合作社。

三、 “三证合一”登记后需要到税务局做什么?

答:要到税务机关进行信息补录,完善相关税务登记信息。

四、 “三证合一”的办理机关是谁?

答:”三证合一”发证业务由工商统一办理,工商机关办理后,将部份信息推送到各部门,包括税务部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什么,税号】

五、 领取”三证合一”证件后,纳税人是否还需要到税务机关? 答:要到税务机关进行信息补录,完善相关税务登记信息。

六、 新办三证合一证件纳税人,到税务机关第一次办涉税事项时,应做好哪些以下工作?

答:

1、确定财务人员、办税人员,并提供会计从业资格证件及身份证件

2、确定财务会计制度,并填写财务会计制度备案书

3、办理银行开户,并填写存款账户报告

4、刻制发票专用章

5、到银行签订银税协议

6、并填写纳税人补充信息表(加盖公章)。

所需资料:“三证合一、一证一码”原件及复印件,涉及其他证件类的,请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纳税人需使用发票的,在东坡区局大厅进行税务信息登记后,填写票种核定表到管理科进行票种核定。

办理时间规定:纳税人在办理第一次涉税业务前必须先到税务机关进行“三证合一”税务登记。

七、 工商机关办理”三证合一”后,税务机关是否会自动登记纳税人信息?

答:税务机关不自动登记税务登记信息,必须由纳税人持”三证合一”证件上门后才进行登记和变更,在税务机关系统内仍是原税务登记信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什么,税号】

八、 纳税人开票给”三证合一”的纳税人户,如果开票时,提示“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中有非法字符”是什么原因,如何解决? 答:这种错误提示,属于开票方纳税人防伪税控未升级,处理办法,联系金税或百赋进行防伪税控开票系统升级。

“三证合一”中需要注意什么问题?

九、 “三证合一”是否工商局办了后,税务局就自动办理”三证合一”了?

答:不是自动办理”三证合一”,需纳税人持”三证合一”证件上门办理后税务系统内才”三证合一”。

十、 “三证合一”变更纳税人到税务机关办理是否有期限?

无期限

十一、 “三证合一”后,是否还要重新签订扣税协议?

答:要重新签银税协议,签约时间是在上月税款扣缴后,不建议在扣缴前变更银税协议,以免上月税款无法网上扣税。

十二、 这个”三证合一”是否必须办理,截止日期是好久? 答:新办的企业和专业合作社必须办,其他在2015年10月1日前已存续的企业和专业合作社,在发生工商登记内容变更时才办理,未变更的,不办理。

十三、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因变更营业执照,办理”三证合一”业务后,到税务机关如何办理相关业务?

将所有进项抵扣凭证(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发票、增值税货物运输业专用发票和海关票等)认证完毕

抄报税并申报;

携带金税盘/税控盘、发票领购薄、已盖章的《发票汇总表》/《发票统计表》、未开的所有空白发票到主管国税机关大厅做发票退回。 更换“统一代码”营业执照之后,携带金税盘/税控盘、发票领购薄到管国税机关大厅注销原税务登记号发行的专用设备,并按照“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登记号初始发行专用设备,重新销售发票。 未完成以上工作但已换发“统一代码”营业执照的纳税人:

(一)若ctais前台暂未手工导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纳税人应先完成第一条第(一)(二)项之后,将统一信用代码导入ctais,再完成第一条第(三)项。

(二)若ctais前台已手工导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

1、纳税人持有旧识别号的进项抵扣凭证还未认证的,应退回开票方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重新开具发票;

2、若无法退回的,纳税人可用旧识别号进行认证,但在下月征收期申报时,需到主管国税机关大厅进行手工申报(更正之前非征期申报表)后,由主管税务机关人员手工强制清卡。

3、完成以上工作之后,再进行第一条第(三)项。 十四、 一般纳税人变更”三证合一”业务,在国税机关办完业务后还需做什么?

答:重新安装防伪税控开票系统、重签银税协议、申请进行网上申报纳税人重新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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