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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师范大学专业介绍

2015-08-25 07:30:51 编辑: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成考报名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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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师范大学专业介绍 本科类专科类
经济学 经济学   
法学 法学    社会工作    民族学    思想政治教育   
教育学 教育学    教育技术学    学前教育    小学教育    特殊教育    体育教育    运动训练   
文学 汉语言文学    汉语言    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    英语    俄语    日语   
历史学 历史学   
理学 数学与应用数学    信息与计算科学    物理学    化学    地理科学    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    生物科学    生物技术    心理学   
工学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网络工程    化学工程与工艺    环境工程   
管理学 人力资源管理    公共事业管理    旅游管理   
艺术学 音乐表演    音乐学    舞蹈学    表演    美术学    绘画    视觉传达设计    环境设计    数字媒体艺术   
电子信息 计算机应用技术    计算机信息管理   
旅游 旅游管理   
文化教育 语文教育    英语教育    思想政治教育    初等教育    学前教育   

经济学(本科类)
本专业是法经学院非师范类专业。主要开设政治经济学原理、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经济学说史、会计学、统计学、财务管理、发展经济学、比较经济学、制度经济学、区域经济学、经济法、国际贸易、财政学、货币银行学等课程。培养具备比较扎实的经济学基本理论和经济应用等专业知识,比较熟练地掌握现代经济学分析方法,知识面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及经济全球化进程,具有向经济学相关领域扩展、渗透的能力,能在综合经济管理部门、政策研究部门、金融机构和企业、事业单位从事经济分析、预测、规划和经济管理、研究或教学等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本专业2002年开始面向全国招生,对合格毕业生授予经济学学士学位。
法学(本科类)
本专业是法经学院非师范类专业。主要开设法理学、刑法学、民法学、经济法学概论、中国法制史、外国法制史、商法学、行政法、行政诉讼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国际法、犯罪学、劳动法学、婚姻法学、宪法学、司法文书、律师公证实务等课程。培养系统掌握法学基本知识和基础理论,熟悉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及司法实践、法律服务工作的方法、技能、特点与规律,能在司法机关、社会法律服务机构以及其他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法律实践、研究或教学等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本专业2001年开始面向全国招生,对合格毕业生授予法学学士学位。
社会工作(本科类)
非师范类专业,本科,学制四年。

本专业培养具有基本的社会工作理论和知识,较熟练的社会调查研究技能和社会工作能力,能在工会、青年、妇女等社会组织和民政、劳动与社会保障、卫生部门及其他社会福利、服务和公益团体等机构从事社会保障、社会政策研究、社会行政管理、社区发展与管理、社会工作前线服务、社会工作项目评估与操作等工作的中、高级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社会学概论、社会工作概论、社会心理学、社会统计学、国外社会学学说、中国社会思想史、社区工作、高等数学、新疆社会、民族学概论、社会行政与政策、社会保障概论、社会福利思想、数据分析技术。

实践类课程:社会调查与研究方法、个案工作、小组工作、心理咨询、专业实习、毕业论文写作。

思想政治教育(本科类)
本专业是法经学院具有传统优势的师范类专业。主要开设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和原著、政治经济学原理与原著、毛泽东思想概论、邓小平理论与“三个代表”主要思想概论、科学社会主义原理与原著、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和政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学概论、政治学原理、西方经济学原理、逻辑学、伦理学、中华人民共和国史、当代西方哲学思潮、当代西方政治思潮、法学概论、行政管理学、社会学、美学、公共政策学、社会科学方法论等课程。培养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道德素质和马克思主义理论素养,具有马克思主义理论、哲学、政治学、经济学、法学等多学科基本理论知识教学技能与科研能力,能在党政治机关、企事业单位从事思想政治工作,及在科研部门和教育单位从事研究或教学等工作的高级专业人才。本专业从1979年开始招生,对合格毕业生授予法学学士学位。目前已培养25 届毕业生,就业率达90%以上。
教育学(本科类)
师范类,本科,学制四年。

培养目标:培养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有较高教育理论素养和较强教育实际工作能力、较强的教育研究能力,能在教育行政部门、大中学校及其他部门,从事教育研究、教育学、心理学学科的教学、教育管理、人力资源开发等工作的教育工作者、教育研究人员及行政管理人员。

主要课程设置:教育概论、教学论、课程论、德育论、教育管理学、 教育科学研究方法、普通心理学、教育心理学、发展心理学、管理心理学、学校心理辅导等。

教育技术学(本科类)
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能够在教育领域从事教学系统(含教学媒体)的设计、开发、运用、管理和评价的教育技术专业的专门人才,包括各级师范院校的教育技术学专业的课程教师、中小学信息技术课程的主讲教师、各级电教馆、高校和普教机构的教育技术人员以及各类电视传播机构的从业人员。

培养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掌握教育技术学方面的基本理论与基本能力,接受学习资源和学习过程的设计、开发、应用、管理和评价的基本训练。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 掌握教育技术学专业的基本理论。
2. 掌握教学设计的基本方法和基本能力。
3. 具有多种媒体制作的基本能力。
4. 具有中小学信息技术课程教学的基本能力。
5. 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的基本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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