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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宝安招生网站

2016-07-29 13:25:26 编辑: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成考报名 浏览:

导读: 深圳宝安招生网站(共7篇)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2014年深圳市宝安区事业单位招聘374人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2014年深圳市宝安区事业单位招聘374人|一、招聘对象、条件及有关要求(一) 招聘对象2014年及以前毕业,符合本公告及报考岗位所要求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二) 岗位基本聘用条件1 具备岗位所...

深圳宝安招生网站(一)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2014年深圳市宝安区事业单位招聘374人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2014年深圳市宝安区事业单

位招聘37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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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对象、条件及有关要求

(一) 招聘对象

2014年及以前毕业,符合本公告及报考岗位所要求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二) 岗位基本聘用条件

1.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2.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符合本公告及《招聘岗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三) 有关要求

1.对报考人员身份的界定:

(1)位:

①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8月31)毕业的市内外毕业生;

1年内报考的(1年的按社会人员报考), 报考有特殊年龄限制的岗位,报考年龄可放宽2(即统一要求40岁以下的),报考年龄不再放宽。

(2)

2.

户籍要求为“市内外”的岗位,符合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均可报考;户籍要求为“市内”的岗位,限深圳户籍人员(深圳户口本落款时间须为2014年4月30日前)报考,市外户籍的下列人员也可视为深圳户籍人员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

(1)纳入国家全日制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计划的深圳高校2012、2013、2014年的毕业生;

(2)在市外院校就读的深圳生源2012、2013、2014年的毕业生;

(3)在我市机关事业单位雇用满1年以上的雇员或累计聘用满5年以上的临聘人员(雇员雇用时间可视同临聘人员临聘时间计算),且目前仍在岗的。其中雇员雇用时间和临聘人员临聘时间计算均截至2014年4月30日(下同);

(4)2014年4月30日前,本市户籍人员配偶(结婚证落款时间和深户配偶入户时间均为2014),或配偶属驻深部队军人且本人符合随军条件的(置处进行认定)。

3.对报考学历的有关要求:

(1)报考护理及助产岗位的市外户籍人员(不含视为深圳户籍人员)以上学历;报考其它岗位的市外户籍人员(不含视为深圳户籍人员)以上学历及学士及以上学位。

(2)考生的学历、学位须与岗位要求相符。低学历不能报考要求高学历的岗位,高学历可以报考要求低学历的岗位,但必须符合岗位表中相应学历、如岗位要求最低学历本科、;如取得法学本科学历(无法学学士学位)和法学硕士学位()则不符合招聘条件。

(3)该项要求必须与“最低学历、学位”及“专业”栏目相对应。

4.对报考专业的有关要求:

(1)报考者的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专业是否相符请认真对照国家教育部颁布的《高职高专、本科以及研究生专业目录》(附件3);

(2)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层次相对应。如岗位要求学历为“研究生”,专业为“数学”,若

报考者本科的专业为“数学”,但研究生的专业为“物理”,则不符合要求。

5.对报考年龄的要求:

在《招聘岗位表》“与岗位有关的其它条件”中有年龄限制要求的,按《招聘岗位表》要求的年龄报考;其他条件中没有年龄要求的,报考的年龄均要求为40岁以下(即1973年5月1日之后出生)。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接受报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2009年5月以来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3.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4.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

5.现役军人;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考

(一)报考方法及时间

1.报考方法: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55元(网上打印报名表和准考证,不受理现场报名)。(附件4),也可登录深圳市考试院网站查询。

2.报考时间:2014年5至6月5日17:00。

2014年6月25日6日17:00登录深圳市考试院网站打印准考证。

(二)1.1(含我市市区同日举行的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招聘);

担;

3.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笔试

笔试委托深圳市考试院统一组织。报考者凭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参加笔试。笔试合格线

由市有关部门统一划定。宝安区人力资源局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单位以任何形式组织考前培训。

(一)笔试科目及内容

此次招聘的笔试分为一般类、医疗类、护理类和教育类,具体参见《招聘岗位表》。其中:

1.一般类考一科,为客观题,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及能力知识;

2.笔试科目,具体笔试科目见《招聘岗位表》,各科目的笔试内容范围见考试大纲;

3.教育类考两科,一科为客观题,一科为主观题,最终笔试成绩=(笔试内容为教育政策法规、教育基础理论、教师职业素养和教学实施要求。考题按命制:分别为高中与职校、初中、小学。

笔试内容范围及考试大纲请登录深圳市考试院网站查询。

(二)笔试时间

统一安排在2014年6月29日(周日)上午。

1.一般类、医疗类、护理类的笔试时间为8:30102.教育类分2场,第110:00;第2场为主观题,笔试时间为10:45—12:15。

(三)笔试地点

见准考证。

(四)成绩公布

2014年7月14日16:00前在深圳市考试院网站公布。

()

(二)初审办法。

对笔试合格的报考者,依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各岗位根据拟聘用名额的3倍确定进入报考资格初审人选;其他笔试合格且名次在拟聘用名额8倍范围内的报考者为报考资格初审递补人选。若某岗位笔试合格的报考者人数少于拟聘用名额3倍,则该岗位所有笔试合格人员都列为报考资格初审人选。

为及时通知递补人选进行报考资格初审,笔试合格且名次在拟聘用名额8倍范围内的所有报考者均须在

资格初审当天到所报考岗位资格初审现场等候,直至所报考岗位资格初审结束。

进入资格初审人员,经审查合格的,确定为进入面试人选,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审查不合格的,不予进入面试,并按同一岗位笔试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的顺序,从递补人选中依次递补进行报考资格审查。

(三)须提供的材料。

报考者应提供材料原件供审查人员验证,并提供复印件供资格初审单位留存。

书(在考察环节须提供计生证明材料)。

参加资格初审人员依据所报岗位还须提供的其他材料:

1.2014年毕业生须提供学校相关部门发放的毕业生推荐表、院系推荐意见)和成绩单。推荐表的落款时间为2013年9月1日以后(或“学生处”公章,研究生的推荐表加盖“研究生院<

2013年及以前毕业的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须出具教育部及相关学位专门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书)。

市外户籍人员()报考护理、助产岗位的在原岗位要求的基础取得的本科以上学历学位证书。

2.须提供雇用

3.须提供结婚证、深圳户籍一方身份证及户籍本(户口卡)。、2014年市外院校毕业的深圳生源毕业生报考户籍要求为“市内”岗位的,需提供深圳户籍本;

5.配偶属驻深部队军人且本人符合随军条件的市外户籍人员报考户籍要求为“市内”岗位的,须提供市军转办盖章的《驻深部队干部家属随军呈批表》。

6.岗位有具体岗位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经验证明,以及该工作时间段的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或工作合同、工资单、人事部门开具的在岗证明等(社会保险缴纳记录、工作合同、工资单、

深圳宝安招生网站(二)
2014年秋季宝安区义务教育新生入学指示

2014年秋季宝安区义务教育新生入学指引

为保障符合条件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方便广大家长熟悉义务教育招生政策,顺利申请学位,现将2014年秋季入学有关事宜指引如下:

一、2014年招生按照哪些规定进行?

主要依照以下文件执行:《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深圳市关于加强和完善人口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及五个配套文件〉的通知》(深府〔2005〕125号,以下简称“1+5”文件)、《关于印发深圳市义务教育就近入学管理办法的通知》(深府办〔2008〕130号)、《深圳市教育局关于义务教育公办学校试行积分入学办法的指导意见》(深教〔2013〕100号)、《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4- 2015学年度义务教育阶段新生招生工作的通知》(深教〔2014〕99号)、《宝安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积分入学办法(修订稿)》(深宝教〔2014〕75号)和《宝安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学位房制度试行办法》(深宝教〔2014〕76号)等。

二、申请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学位须具备什么条件?

(一)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

我市小学一年级的招生对象为“年满六周岁”(2008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有学习能力,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1.深圳市户籍儿童;2.符合市政府“1+5”文件规定,父母在深圳连续居住1年以上,且能提供相关真实、准确信息材料的非深户籍人员子女。

(二)初中一年级招生对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三)申请学位需提交的证明材料

1.深圳户籍儿童

(1)身份证明:儿童出生证,儿童及父母的户口本和身份证;

(2)住房证明: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招生地段内的房产证(房产份额须≥51%)或房屋租赁凭证或其他类住房(祖屋、安居房、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集体宿舍等)证明。第3、6类学生需要提交房产信息登记部门本年度出具的父母和其他法定监护人均没有本市商品房的证明(以下简称“无房证明”)。

2.非深户籍儿童

(1)身份证明:儿童出生证,适龄儿童及其父母的原籍户口本、在深居住证;

(2)住房证明: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招生地段内的购房房产证(房产份额须≥51%)或房屋租赁凭证或其他类住房(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集体宿舍等)证明;

(4)计生证明:适龄儿童父母现居住地街道计生办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如母亲是深圳户籍,提供母亲户籍地所在街道计生办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5)就学联系函:适龄儿童户籍地乡镇以上教育管理部门出具的《就学联系函》。

三、学位申请的时间及程序如何安排?家长该如何报名?

1.家长提前准备材料。家长对照要求准备各项证明材料。

2.家长网上报名(小一:3月30日至4月15日;初一:4月20日至5月5日)。家长对照公办学校报名范围和学位类型,根据自己的住址,选择对应的学校,登录报名系统,按要求如实填写各项资料。步骤:登录网址:

3.学校初审(小一:4月16-21日;初一:5月6-9日)。家长携带网上报名时打印的报名表及各项证明的原件到申请学校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学校出具回执。

(3)就业或社保证明:适龄儿童父母至少一方持有本市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障卡或本市市场监管部门登记的营业执照副本(社保和营业执照二选一);

4.部门审核(小一:4月22日至5月28日;初一:5月10日至6月16日)。公安、社保、计生、房产、租赁、住宅、市场监管等职能部门对就读资格和积分进行审核。

5.家长核对(小一:5月29日至6月4日;初一:6月17-23日)。家长登录报名系统核对孩子的资格和积分审核结果,对结果有异议的,小一在6月4日下午5时前、初一在6月23日下午5时前向申请学校提交复核申请表(可在招生网站下载)和相关证明。

6.部门复核(小一:6月4-13日;初一:6月24日-7月3日)。相关职能部门对申请复核的学生资格或积分进行复核。

7.家长查询录取结果(小一:6月20日;初一:7月8日)。家长登陆报名系统或到申请学校查询录取结果。

8.新生报到注册(小一:6月25日前;初一:7月13日前)。在规定日期前,录取的新生到申请学校报到注册,具体时间由学校根据本校实际决定。逾期不注册的,视作自动放弃学位。非深户籍学生报到时需提交计划生育证明原件。

四、新生学位类型划分和具体录取顺序是怎样规定的?

(一)学位类型划分为8类

第1类:学生为宝安户籍,学区购房(或祖屋,或父母享受政府出售的人才住房、安居房、经济适用房,下同)。

第2类:学生为深圳其他区户籍,学区购房

第3类:学生为宝安户籍,学区租房或有特殊住房,提交无房证明。

第4类:学生为非深圳户籍,学区购房。

第5类:学生为宝安户籍,学区租房或有特殊住房,不提交无房证明。 第6类:学生为深圳其他区户籍,学区租房或有特殊住房,提交无房证明。 第7类:学生为深圳其他区户籍,学区租房或有特殊住房,不提交无房证明。 第8类:学生为非深圳户籍,学区租房或有特殊住房。

(二)积分计算方法

1.深圳户籍学生:按照在学区居住时间积分

按申请学生家庭在学区连续居住的时间(月份)来积分,居住每满1个月积1分,不满一个月的不积分。

计算居住时间的起始日期是:提交合法产权证明材料的,以发证日期为准;提交租赁备案凭证(合同)的,以办理租赁凭证(合同)的落款日期为准;提交特殊住房证明材料的,以社区或所在单位和街道相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显示的入住日期为准。计算居住时间的截止日期是:2014年3月31日。积分不封顶。比如:某学生提交的房产证发证日期是2011年3月20日,到今年3月31日正好满3年

即36个月,所以他的积分是36分;某学生提交的租赁备案凭证登记日期是2013年9月1日,到今年3月31日满6个月,所以他的积分是6分。

2.非深圳户籍学生:按照社保或经营时间及计生情况积分

非深圳户籍学生的积分包括社保或经营时间积分与计生积分两项,两项积分之和为其有效积分。

(1)社保或经营时间积分:提交社保或营业执照,任何一种均可。申请学生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深圳市缴纳社保的,按在本市缴纳工伤险的累计时间计算积分,提交父母任何一方的社保资料均可,父母双方社保不累加;属于经商办企业未缴纳社保的,按照本市市场监管部门登记的入股或企业设立时间计算积分(孩子的父母须为股东、合伙人、投资人,不能仅仅是法定代表人)。如果父母有一方及以上是深圳户籍的,经申请人申请,可以以父母户籍迁入深圳的时间计算积分。每满一个月积1分,不满一个月的不积分,时间计算到2014年3月31日为止。积分不封顶。(2)计生情况积分:独生子女积60分,其他政策内子女积30分,政策外子女本项目不积分。

比如:某学生提交的父亲购买工伤保险的累计时间是5年5个月,到今年3月31日是65个月,社保积分就是65分,同时该生属于独生子女,计生积60分,所以他的最后积分是125分(社保65分加上计生60分)。

(三)职能部门核定积分

相关职能部门分别进行相关信息的审核确认,以职能部门审核结果作为确定入读资格、学位类型、最终积分和录取顺序的依据。

(四)按照先类别后积分的顺序录取

(四)按照先类别后积分的顺序录取

按照从第1类到第8类依次录取,同一类学生则按照积分从高到低录取。公办学校根据招生计划数,按照符合资格的各学位类型的人数和积分高低依序拟定拟录名单,街道学校报街道教育办审核录取,区直属学校和新安街道学校报区教育局审核录取,招生计划录满为止。未录取到公办学校的学生,由家长在录取名单公布后一周内选择到政府委托的民办学校申请学位,过期不到民办学校申请学位的,将无法保证学位。

五、如何知道每所学校的招生范围及接受申请的学位类型?

答:家长可在招生网站或宝安教育官方微信查询。目前公布的是公办学校接收报名申请的住址范围和学位类型,最终的招生范围和招生类型需要根据报名审核合格的实际人数和学校的招生计划数确定。接受申请的住址范围和学位类型已汇总公布在《2014年秋季宝安区公办学校报名范围、学位类型、咨询电话一览表》中。

六、关于身份证明的问答

(一)儿童出生证、身份证上的名字或出生日期与户口本不符,有影响吗?

答:如果儿童出生证的日期或姓名与户口本不符合,但是儿童户口与父或母在同一本户口本上,或与计生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相符合,则不受影响;如儿童户口与父或母不在同一本户口本上,必须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或亲属关系证明。

(二)身份证、居住证的地址和房产证、租赁合同的地址不一致,需要更改吗? 答:不需要更改,是以房产证或租赁合同上的住址作为确定学区范围的依据。

(三)刚办居住证的可以申请学位吗?

答:可以,对适龄儿童的居住证时间没有规定,更多内容请见下一个问题。

(四)我是孩子的父亲,社保、居住证和住房证明都不够一年,孩子母亲没有买社保也没有办居住证,可不可以申请学位?

深圳宝安招生网站(三)
宝安小一报名资料

2015年秋季宝安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一览表

2015年秋季宝安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

小一、初一招生公告

为方便我区适龄儿童家长了解2015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小一、初一招生有关事宜,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政策依据

2015年秋季,宝安区义务教育阶段新生招生工作继续贯彻落实《印发深圳市关于加强和完善人口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及五个配套文件的通知》(深府„2005‟125号,以下简称“1+5”文件)、《深圳市教育局关于义务教育公办学校试行积分入学办法的指导意见》(深教„2013‟100号)、《关于做好2015年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计划生育信息核验工作的通知》(深卫计计管„2015‟2号)、《宝安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积分入学办法》(深宝教„2014‟75号)和《宝安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学位房制度试行办法》(深宝教„2014‟76号)等文件精神。

二、学位类型划分和积分办法

学位类型划分和积分办法与2014年相同,即执行《宝安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积分入学办法(修订稿)》(深宝教„2014‟75号),详见招生网站

三、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的招生对象为“年满六周岁”(2009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有学习能力,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

1.深圳市户籍儿童;

2.符合市政府“1+5”文件的规定,父母在深圳连续居住1年以上,且能提供相关真实、有效证明的非深户籍人员子女。

3.享受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二)初中一年级招生对象

1.目前在深圳就读小学六年级,具有深圳市户籍或符合“1+5”文件规定就读条件的非深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2.在外地就读小学六年级的深圳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3.享受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四、提交材料

(一)深圳户籍儿童申请学位需提交材料

1.身份证明:儿童出生证,儿童及父母的户口本和身份证;

2.住房证明: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招生范围内的房产证(房产份额须≥51%)或房屋租赁凭证或其他类住房(祖屋、安居房、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集体宿舍等)证明,学位类型为第3、6类的学生需要提交房产信息登记部门本年度出具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均没有本市商品房的证明。

【深圳宝安招生网站】

(二)非深圳户籍儿童申请学位需提交材料

1.身份证明:儿童出生证,儿童及其父母的原籍户口本、在深居住证;

2.住址证明: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招生范围内的房产证(房产份额须≥51%)或房屋租赁凭证或其他类住房(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集体宿舍等)证明;

3.就业或社保证明:儿童父母至少一方持有本市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障卡或本市市场监管部门登记的营业执照副本(社保和营业执照二选一);

4.计划生育信息核验:自2015年起,各级计生部门对申请入学儿童家长不再开具纸质“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利用计划生育信息系统,实施入学儿童家长计划生育信息后台比对,按照 “1+5”文件要求进行数据核验。大陆地区非深圳户籍儿童家长需持相关资料3月31日前到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申报并录入计划生育信息,以便顺利通过信息系统进行计划生育信息核验。具体办理办法请登陆招生网站查看市卫生计生委、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5年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计划生育信息核验工作的通知》(深卫计计管„2015‟2号)。

5.就学联系函:儿童户籍地乡(镇)以上教育管理部门出具的《就学联系函》。 (三)台、港、澳及外籍儿童

深圳宝安招生网站(四)
2016年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招聘教师公告

2016年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招聘教师公告 广东教师招聘、广东教师资格的最新资讯、考试公告及真题资料请详情查看广东教师招聘网,我们会及时更新动态!

2016年7月深圳市宝安区区属公办中小学公开招聘常设岗位教师676人公告,中公广东教师考试网现将招聘有关信息整理如下,以供考生参考。

一、招聘对象、条件及有关要求

(一) 招聘对象

2016年8月31日以前毕业,符合本公告及报考岗位所要求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二) 岗位基本聘用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本公告及《招聘岗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三) 有关要求

1.报考人员身份

(1)以下人员既可报考面向毕业生招聘的岗位,也可报考与资格条件相符的面向社会人员招聘的岗位:

① 2013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期间毕业的市内外毕业生;

② 参加服务西部计划的大学生志愿者及“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在期满后1年内报考的(注:须提供相关证明,超过1年的按社会人员报考);报考有特殊年龄限制的岗位,报考年龄可放宽2岁。

(2)其他人员只能报考面向社会人员的岗位。

本公告所称毕业生均指纳入国家全日制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计划并通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的毕业生,此类人员考试入围的,报到时必须提供全国统一的派遣报到证。

2.招聘范围

户籍要求为“市内外”的岗位,符合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均可报考。

户籍要求为“市内”的岗位,限深圳户籍人员报考,市外户籍的下列人员也可视为深圳户籍人员报考:

(1)纳入国家全日制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计划的深圳高校2014、2015、2016年的毕业生;

(2)在市外院校就读的深圳生源2014、2015、2016年的毕业生;

(3)在我市机关事业单位雇用满1年以上的雇员或累计聘用满5年以上的临聘人员(雇员雇用时间可视同临聘人员临聘时间计算),且目前仍在岗的。其中雇员雇用时间和临聘人员临聘时间均截至2016年7月15日(下同);

(4)2016年7月15日前,本市户籍人员的非深户配偶,或配偶属驻深部队军人且本人符合随军条件的。

3.报考学历

(1)市外户籍人员须通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取得本科(含)以上学历及学士(含)以上学位。

(2)考生的学历、学位须与岗位要求相符。低学历不能报考要求高学历的岗位,高学历可以报考要求低学历的岗位,但必须符合岗位表中相应学历的专业和学位要求及其他资格条件。如:岗位要求最低学历本科、最低学位学士,本科和研究生专业均要求数学,如考生的研究生专业为数学,应具备相应的硕士或博士学位;如考生的研究生专业为非数学,本科专业为数学,还应具备相应的本科学位。

招聘岗位最低学位要求为“不限”的,报考人员是否取得学位不影响报考。

(3)岗位要求为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学历的,需具有全国统一的派遣报到证,其他学历的不能报考;岗位未要求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学历的,深圳户籍人员具有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历的,可以报考,市外户籍人员符合对市外人员基本学历要求的也可以报考。

4.报考专业

(1)报考者的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符。专业是否相符可参考国家教育部颁布的《高职高专、本科以及研究生专业目录》(附件2);

(2)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层次相对应。如岗位要求学历为“研究生”,专业为“数学”,若报考者本科的专业为“数学”,但研究生的专业为“物理”,则不符合要求。

5.报考年龄

在《招聘岗位表》“与岗位有关的其它条件”中有年龄限制要求的,按《招聘岗位表》要求的年龄报考;其他条件中没有年龄要求的,报考年龄要求为40岁以下(即1975年7月16日之后出生)。

已超过40岁的中小学临聘教师,可按其在我市公办中小学的从教年限予以抵减,每从教满1年(含学年)抵减1岁,抵减后不超过40岁的,视同符合年龄条件。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接受报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2011年7月以来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限制报考的人员;

3.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4.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

5.现役军人;

6.未经现工作单位同意的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考

(一)报考方法及时间

1.报考方法:网上报名、网上打印报名表和准考证,不受理现场报名。具体报名程序和方法见《考生服务系统网上报名功能使用详细说明》(附件5),也可登录深圳市考试院网站查询。

2.报考时间:2016年7月15日 16:00至7月20日17:00。

2016年7月28日16:00至7月30日17:00登录深圳市考试院网站打印准考证。

(二)报考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考1个岗位(含我市市区同日举行的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招聘);

2.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笔试成绩无效,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4.报考人员必须使用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实名注册和报考。报名时填写注册信息、报名信息及选择岗位过程中应认真录入、仔细核对,通过系统提交确认相关信息时必须确保信息准确无误,所有信息经系统提交确认后将不能修改,因信息填报错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自负;

5.报考人员必须在报名结束前尽快在网上打印报名表,以供资格初审时使用。

三、笔试

笔试委托深圳市考试院统一组织。报考者凭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参加笔试。笔试合格线由市有关部门统一划定。区人力资源局、教育局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单位以任何形式组织考前培训。

(一)笔试科目及内容

此次招聘的笔试为教育类,考题按3个不同学段的招聘岗位命制:分别为高中与职校、初中、小学。具体参见《招聘岗位表》。

共考两科,一科为客观题,一科为主观题,最终笔试成绩=(客观题成绩×50%)+(主观题成绩×50%);笔试内容为教育政策法规、教育基础理论、教师职业素养和教学实施要求。

笔试内容范围及考试大纲请登录深圳市考试院网站查询。

(二)笔试时间

统一安排在2016年7月31日(周日)上午。

分2场,第1场为客观题,笔试时间为8:30—10:00;第2场为主观题,笔试时间为10:45—12:15。

(三)笔试地点

在准考证上注明。

(四)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及合格线将于2016年8月10日16:00前在深圳市考试院网站公布。

四、资格初审

(一)时间、地点在公开笔试成绩时在深圳市考试院网站同时公布。

(二)初审办法

对笔试合格的报考者,依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各岗位根据拟聘用名额的5倍确定进入报考资格初审人选;其他笔试合格且名次在拟聘用名额8倍范围内的报考者为报考资格初审递补人选。若某岗位笔试合格的报考者人数少于拟聘用名额5倍,则该岗位所有笔试合格人员都列为报考资格初审人选。

为及时通知递补人选进行报考资格初审,笔试合格且名次在拟聘用名额8倍范围内的所有报考者均须在资格初审当天规定时间前到所报考岗位资格初审现场等候,直至所报考岗位资格初审结束。

进入资格初审人员,经审查合格的,确定为进入面试人选,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审查不合格的,不予进入面试,并按同一岗位笔试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的顺序,从递补人选中依次递补进行报考资格审查。

(三)须提供的材料

报考者应提供材料原件供审查人员验证,并提供复印件供资格初审单位留存。

1.应届毕业生

(1)基本材料:本人报名表、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或落款时间为2015年9月1日以后的毕业生推荐表(函)(加盖学校“毕业生分配办公室”或“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或“学生处”公章,研究生的推荐表加盖“研究生院<处>”的公章亦可。初审时无法开具的,由上述单位开具证明代替)、院系推荐意见(推荐表中已有的不需再提供)、成绩单,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拟聘拟调人员计划生育情况个人承诺书(附件3,符合相应条件的,办理聘用备案手续时需提供计划生育证明,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属2014、2015、2016年市外院校深圳生源毕业生报考市内户籍要求岗位的,需提供深圳户籍本;如户籍迁至市外尚未迁回深圳的,须提供深圳户籍迁出地派出所开具的证明。

军队院校地方班毕业生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的,需提供就读院校出具的地方生证明。

2.社会人员

报考者本人报名表、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执(职)业资格证(岗位有要求的才需提供)、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拟聘拟调人员计划生育情况个人承诺书(附件3,符合相应条件的,办理聘用备案手续时需提供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

其中雇员或临聘人员报考涉及雇用或临聘时间计算问题的,还须提供雇用合同、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雇(聘)用经历的材料。我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报考的,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3.无论应届毕业生或社会人员,有下列情形的,均须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深圳宝安招生网站(五)
2014年深圳市宝安区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14年深圳市宝安区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为补充工作人员, 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和卫计系统事业单位2014年10月公开招聘管理和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837名。具体岗位参见《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和卫计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和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岗位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条件及有关要求

(一) 招聘对象

2015年及以前毕业,符合本公告及报考岗位所要求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二) 岗位基本聘用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本公告及《招聘岗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三) 有关要求

1.报考人员身份

(1)以下人员既可报考面向应届毕业生招聘的岗位,也可报考与资格条件相符的面向社会人员招聘的岗位:

①2012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期间(以毕业证和学位证的落款时间为准)毕业的市内外毕业生; ②参加服务西部计划的大学生志愿者及“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在期满后1年内报考的(注:须提供相关证明,超过1年的按社会人员报考), 报考有特殊年龄限制的岗位,报考年龄可放宽2岁,报考无特殊年龄限制的岗位(即统一要求40岁以下的),报考年龄不再放宽。

(2)其他人员只能报考面向社会人员的岗位。

本公告所称毕业生均指纳入国家全日制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计划并通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的毕业生,此类人员考试入围的,报到时必须提供全国统一的派遣报到证。

2.招聘范围

户籍要求为“市内外”的岗位,符合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均可报考;户籍要求为“市内”的岗位,限深圳户籍人员(深圳户口本落款时间须为2014年10月26日前)报考,市外户籍的下列人员也可视为深圳户籍人员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

(1)纳入国家全日制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计划的深圳高校2013、2014、2015年的毕业生;

(2)在市外院校就读的深圳生源2013、2014、2015年的毕业生;

(3)在我市机关事业单位雇用满1年以上的雇员或累计聘用满5年以上的临聘人员(雇员雇用时间可视同临聘人员临聘时间计算),且目前仍在岗的。其中雇员雇用时间和临聘人员临聘时间计算均截至2014年10月26日(下同);

(4)2014年10月26日前,本市户籍人员配偶(结婚证落款时间和深户配偶入户时间均为2014年10月26前),或配偶属驻深部队军人且本人符合随军条件的(是否符合随军条件须到深圳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军官转业安置处进行认定)。

3.报考学历

(1)报考护理及助产岗位的市外户籍人员(不含视为深圳户籍人员)须通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取得大专以上学历;报考其它岗位的市外户籍人员(不含视为深圳户籍人员)须通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及学士及以上学位。

(2)考生的学历、学位须与岗位要求相符。低学历不能报考要求高学历的岗位,高学历可以报考要求低学历的岗位,但必须符合岗位表中相应学历、专业、学位要求及其他资格条件。如岗位要求最低学历本科、最低学位学士,本科和研究生专业均为法学,则法学本科毕业且取得法学学士学位的或法学研究生毕业且取得法学硕士或博士学位的,符合岗位各项条件及公告要求的人员才可以报考;如取得法学本科学历(无法学学士学位)和法学硕士学位(无法学研究生学历)则不符合招聘条件。

(3)岗位要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的,该项要求必须与“最低学历、学位”及“专业”栏目相对应。即考生必须为纳入国家全日制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计划并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的学历和学位,具有全国统一的派遣报到证,考生报考学历为成教、自考、电大、业大、函授、在职党校等在职学历的不符合条件。如:最低学历为本科,最低学位为学士,专业为法学,要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则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取得法学本科毕业证及相应学位证,或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取得法学研究生毕业证及相应学位证,具有相应的全国统一派遣报到证且符合公告及岗位各项要求的方能报考,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的不能报考。

岗位未要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的,深圳户籍报考者(含视为深圳户籍人员)具有成教、自考、电大、业大、函授、在职党校等国家承认的在职学历且符合岗位及公告各项条件的可以报考;但非深户籍人员,不管岗位户籍条件标注为“市内”还是“市内外”,报考护理及助产岗位的均须通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取得大专以上学历;报考其它岗位的均须通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取得本科以上学历及学士以上学位。如:某岗位户籍要求为市内外,岗位最低学历本科,最低学位不限,专业均为法学,则报考该岗位的市内户籍考生(含视

同深圳户籍人员)有法学本科或研究生毕业证且符合岗位及公告各项条件的可以报考,但市外户籍人员除此以外还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取得的本科以上学历和学士以上学位。

4.报考专业

(1)报考者的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符。专业是否相符请认真对照国家教育部颁布的《高职高专、本科以及研究生专业目录》(附件2),资格审查时将严格按照《专业目录》审核考生所报专业。

(2)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层次相对应。如岗位要求学历为“研究生”,专业为“数学”,若报考者本科的专业为“数学”,但研究生的专业为“物理”,则不符合要求。

5.报考年龄

在《招聘岗位表》“与岗位有关的其它条件”中有年龄限制要求的,按《招聘岗位表》要求的年龄报考;其他条件中没有年龄要求的,报考的年龄均要求为40岁以下(即1973年10月27日之后出生)。

6.最低专业技术资格

教育系统岗位最低专业技术资格为我市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过渡后的名称,如有疑问详见《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对照表》(附件3)。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接受报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2009年11月以来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3.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4.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

5.现役军人;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考

(一)报考方法及时间

1.报考方法: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45元/科(网上付费、网上打印报名表和准考证,不受理现场报名)。具体报名程序和方法见《考生服务系统网上报名功能使用详细说明》(附件4),也可登录深圳市考试院网站查询。

2.报考时间:2014年10月27日 10:00至11月3日17:00。

2014年11月19日16:00至11月21日17:00登录深圳市考试院网站打印准考证。

(二)报考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考1个岗位(含我市市区同日举行的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招聘);

2.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笔试成绩无效,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笔试

笔试委托深圳市考试院统一组织。报考者凭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参加笔试。笔试合格线由市有关部门统一划定。宝安区人力资源局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单位以任何形式组织考前培训。

(一)笔试科目及内容

此次招聘的笔试分为一般类、医疗类、护理类和教育类,具体参见《招聘岗位表》。其中:

1.一般类考一科,为客观题,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及能力知识;

2.医疗类和护理类均考一科,为客观题,笔试内容均为所从事岗位的专业知识。医疗类按岗位需求细化笔试科目,具体笔试科目见《招聘岗位表》,各科目的笔试内容范围见考试大纲;

3.教育类考两科,一科为客观题,一科为主观题,最终笔试成绩=(客观题成绩×50%)+(主观题成绩×50%);笔试内容为教育政策法规、教育基础理论、教师职业素养和教学实施要求。考题按3个不同学段的招聘岗位命制:分别为高中与职校、初中、小学。

笔试内容范围及考试大纲请登录深圳市考试院网站查询。

(二)笔试时间

统一安排在2014年11月23日(周日)上午。

1.一般类、医疗类、护理类的笔试时间为8:30—10:00;

2.教育类分2场,第1场为客观题,笔试时间为8:30—10:00;第2场为主观题,笔试时间为10:45—12:15。

(三)笔试地点

见准考证。

(四)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及合格线将于2014年12月5日16:00前在深圳市考试院网站公布

四、资格初审

(一)时间、地点在公开笔试成绩时在深圳市考试院网站同时公布。

(二)初审办法。

对笔试合格的报考者,依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各岗位根据拟聘用名额的3倍确定进入报考资格初审人选;其他笔试合格且名次在拟聘用名额8倍范围内的报考者为报考资格初审递补人选。若某岗位笔试合格的报考者人数少于拟聘用名额3倍,则该岗位所有笔试合格人员都列为报考资格初审人选。

为及时通知递补人选进行报考资格初审,笔试合格且名次在拟聘用名额8倍范围内的所有报考者均须在资格初审当天到所报考岗位资格初审现场等候,直至所报考岗位资格初审结束。

进入资格初审人员,经审查合格的,确定为进入面试人选,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审查不合格的,不予进入面试,并按同一岗位笔试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的顺序,从递补人选中依次递补进行报考资格审查。

(三)须提供的材料。

报考者应提供材料原件供审查人员验证,并提供复印件供资格初审单位留存。

参加资格初审人员均须提供以下材料:报名表、准考证、身份证、户籍本、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承诺书(在考察环节须提供计生证明材料)。

参加资格初审人员依据所报岗位还须提供的其他材料:

1.2015年毕业生须提供学校相关部门发放的毕业生推荐表、院系推荐意见(推荐表中已有的不需再提供)和成绩单。推荐表的落款时间为2014年9月1日以后(加盖学校“毕业生分配办公室”或“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或“学生处”公章,研究生的推荐表加盖“研究生院<处>”的公章亦可)。

2014年及以前毕业的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因贷款暂未能提供的须有学校出具的情况说明,如已遗失的须出具教育部及相关学位专门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书)。

市外户籍人员(不含视为深圳户籍人员报考的市外户籍人员)报考护理、助产岗位的在原岗位要求的基础上还须提供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取得的大专以上学历证书,报考其它岗位的还须提供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取得的本科以上学历学位证书。

军队院校地方班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军队院校出具的地方班就读证明。

2.市外户籍的雇员或临聘人员报考户籍要求为“市内”岗位涉及需计算雇用或临聘时间的,须提供雇用合同或劳动合同,合同不足以证明的,提供社会保险缴纳记录作为证明。

3.夫妻分居市外一方报考户籍要求为“市内”岗位的,须提供结婚证、深圳户籍一方身份证及户籍本(户口卡)。【深圳宝安招生网站】

4.2013、2014、2015年市外院校毕业的深圳生源毕业生报考户籍要求为“市内”岗位的,需提供深圳户籍本;如户籍迁至市外尚未迁回深圳的,须提供深圳户籍迁出地派出所开具的证明。

5.配偶属驻深部队军人且本人符合随军条件的市外户籍人员报考户籍要求为“市内”岗位的,须提供市军转办盖章的《驻深部队干部家属随军呈批表》。

深圳宝安招生网站(六)
http://bajjk.sz.edu.cn 宝安区中小学招生网站网址

宝安区中小学招生网站网址: http://bajjk.sz.edu.cn

深圳宝安区教育局招生

咨询电话小一招生:27757162 27756350 27756357

初一招生:27756357 27757162 27756350

自动咨询:27781394 27870039

中 考:27756350 27757162 27756357

高 考:请直接向学校或市招考办(82294044)

查询招生监督投诉电话: 27785240

深圳宝安招生网站(七)
2015深圳小学入学招生计划一览表(宝安区)

2015深圳小学入学招生计划一览表(宝安区),具体各校的招生计划如下所示,欢迎大家仔细阅读:【深圳宝安招生网站】 【深圳宝安招生网站】【深圳宝安招生网站】

序号

区域

学校

招生班数

招生范围

接受申请
学位类型

咨询电话

1

新安和直属公办小学

宝城小学

5

107国道以东,新圳路、新安二路、洪浪南路以南,广深高速公路-边检路以西,湖滨路以北宝安所辖区域(1-6、14-18区)

1到8

27789090

2

龙井学校(暂定名)
小学部(宝中旧址)

10

107国道以东,创业二路以南,广深高速公路-边检路以西,湖滨路以北宝安所辖区域

1到8

27788684

3

宝民小学

4

前进路以东,新圳路以北,新安二路-公园路以西,裕安二路以南区域(19、21、26区)

1到8

27788684

4

宝安外国语学校公办班

1

新安二路、新安三路以东,洪浪南路以北,广深高速公路以西,创业二路以南区域(20、23区)

1到2

27849971

5

灵芝小学

6

1.公园路以东,新安二路、新安三路以西,创业二路以南区域(22区);  2.公园路以东,创业二路以北,广深高速公路以西,裕安二路以南区域(27、28区);  3.留仙一路以东,上川路以南宝安所辖区域(包括67、68、69、70、71、72区等)

1到8

23500662

6

4.新安二路、新安三路以东,洪浪南路以北,广深高速公路以西,创业二路以南区域(20、23区)

3到8

7

上合小学

7

1.前进路以东,裕安二路以北,广深高速公路以西,新安四路以南区域(包括31、32、33、35、36区等); 2. 73和74区中天骄小学报名范围以外的区域;曦城

1到8

27968023

8

天骄小学

8

1.73、74区中的金海华府、福安楼、佳华新村、招渝达物业、宝安新村、流塘北一巷二巷以西的学生; 2. 75区、76区中的富盈门、天骄世家、丽景城和御龙居的学生。

1到8

27473214

9

新安湖小学

4

107国道以东,新圳路以北,前进路以西,创业二路以南区域(包括7、8、9、10区等)

1到8

27788931

10

建安小学

6

107国道以东,创业二路以北,前进路以西,上川路以南区域(包括24、25、29、30区等)

1到8

27888169

11

弘雅小学

7

107国道以东,上川路以北,前进路以西,新安五路以南区域(34区)

1到8

27833749
27833673-8851

12

文汇学校(暂定名)
小学部(原文汇中学)

4

107国道以东,创业二路以北,公园路以西,流塘路以南区域

1到8

27852832

13

宝安实验学校小学部

9

湖滨路以北,甲岸路以南,107国道以西至海边

1到8

29637686

14

安乐小学

6

甲岸路以北,创业一路以南,107国道以西,宝安大道以东区域

1到8

27863352

15

翻身小学

6

创业路以北,新安五路以南,107国道以西,宝安大道以东区域(包括45、47、48、49、50区,46区除外)

1到8

27362379

16

海旺学校小学部

4

甲岸路以北,创业一路、宝华路以南,宝安大道以西至海边

1到8

29360159
29378008

17

滨海小学

6

创业一路、宝华路以北,裕安路、宝兴路以南,翻身路以西至海边

1到8

29489721

18

海韵学校小学部

6

1.玉律路以南,裕安路、宝兴路以北,宝安大道以西至海边;2.海语西湾

1到8

23500519

19

新湖学校(暂定名)
小学部(原新湖中学)

4

裕安路以北,海城路以南,宝安大道以西,兴业路以东区域

1到8

23061586
23022358

20

宝安小学

7

1.玉律路以北,新安六路以南,宝安大道以西,兴业路以东区域;2.新安六路以北,西乡河以南,宝源路以西三角区域

1到8

29789225

21

坪洲小学

8

新安六路以北、西乡大道以南、宝安大道以西区域(劳动路以南、宝源路以东的区域和西乡河以南、宝源路以西的区域及海语西湾除外)

1到8

29746115

22

清华实验学校小学部

8

桃源居社区购房户

1、2、4

27451728

23

新安和直属公办初中

宝安中学初中部

20

1.107国道以东,新圳路以南,前进路以西,湖滨路以北宝安所辖区域(包括1、2、3、4、5、6区等); 2.前进路以东,裕安二路以南,广深高速公路-边检路以西,湖滨路以北宝安所辖区域(包括14、15、16、17、18、19、20、21、22、23、26、27、28区等); 3.广深高速公路以东,上川路以南宝安所辖区域(67、68、69、70、71、72区)

1到8

27590004

24

新安中学初中部

14

107国道以东,前进路以西,新圳路以北,裕安二路以南区域(7、8、9、10、12、13、24、25区)

1到8

29993596

25

文汇学校(暂定名)
初中部(原文汇中学)

16

1. 107国道以东,广深高速公路以西,裕安二路以北,新安四路、新安五路以南区域(包括29、30、31、32、33、34、35、36区等);
2. 前进路以东,宝安公园以西,新安四路以北,西乡大道以南区域(73、74、75、76区等)及曦城

1到8

27852832

26

宝安实验学校初中部

10

湖滨路以北,甲岸路以南,107国道以西至海边(包括11、37、38、39、40区,金泓凯旋城、西岸观邸、熙龙湾二期等小区)

1到8

29637686

27

海滨中学

11

甲岸路以北,新安六路以南,107国道以西,宝安大道以东区域(包括41、42、43、44、45、46、47、48、49、50区等)

1到8

27839027

28

海旺学校初中部

6

甲岸路以北,裕安路以南,宝安大道以西至海边

1到8

29360159
29378008

29

新湖学校(暂定名)
初中部(原新湖中学)

8

裕安路、宝兴路以北,海城路以南,宝安大道以西至海边

1到8

23061586
23022358

30

海韵学校初中部

4

裕安路、宝兴路以北,海城路以南,宝安大道以西至海边

1到8

23500519

31

宝安第一外国语学校

12

1.海城路以北,西乡大道以南,宝安大道以西至海边区域;
2.西乡大道以北,共乐路、金海路以南,兴业路以西至海边

1到8

23098138
23098068
23098128

32

清华实验学校初中部

7

桃源居社区(购房户)

1、2、4

29779360

33

西乡

西乡中学

16

宝安大道以东,包括河东、河西、西乡、龙珠、龙腾、盐田(宝安大道以东)、庄边、共乐、乐群、凤凰岗、铁岗、富华(天骄世家、富盈门、丽景城除外)、臣田、蚝业、柳竹、流塘等社区。(其中蚝业、西乡、柳竹三个社区在宝安大道以西的住宅小区除外)

1到8

27950860

34

海湾中学

14

1.黄麻布、九围、黄田、后瑞、草围、鹤洲、利锦、钟屋、桃源居、固戍、南昌、三围等社区

1到8

27905167

35

2.西乡大道以北、宝安大道以西(共乐路、金海路以南,兴业路以西除外)

36

西湾小学

8

1. 新湖路以东、共乐路(金海路)以北、宝安大道以西、宾隆路以南

1到8

27901662

37

2.宝源路以东、悦和路以北、新湖路以西、铜鼓路以南

38

3. 西乡大道以北、新湖路以西、悦和一街以东、悦和路以南

1到4

39

西乡小学

6

河东、河西、西乡、龙珠、龙腾、蚝业、柳竹等社区(1.西乡、蚝业、柳竹三个社区在宝安大道以西的住宅区除外;2.龙腾社区在西乡大道以北的住宅区除外),颐合花园

1到8

27949203

40

共乐小学

4

1.宝安大道以东共乐、盐田、乐群等社区

1到8

29169920

41

2.共乐路(金海路)以南、新湖路以东、西乡大道以北、宝安大道以西

1到4

42

径贝小学

8

劳动路以南、宝源路以东、新安六路以北、宝安大道以西,南沙新村,径贝饭堂门

1到8

29636849
29957389

43

固戍小学

7

固戍社区、南昌社区所辖范围

1到8

82591229
82590005

44

凤岗小学

8

西乡大道以北、107国道以东、航城路以南(御龙居除外)

1到8

29185126

45

流塘小学

5

107国道以东、新安四路以北、锦花路以西、西乡大道以南(不含流塘北一巷二巷以西和75区、76区中的富盈门、天骄世家、丽景城)

1到8

27932591

46

钟屋小学

5

钟屋社区、三围社区、107国道以西的桃源社区(包括中信领航、兴达华府)

1到8

27509537

47

黄田小学

7

黄田社区、后瑞社区、草围社区、鹤洲社区、利锦社区、107国道以东桃源社区

1到8

29129558

48

黄麻布学校小学部

6

黄麻布社区、九围社区所辖范围

1到8

27694337

49

碧海小学

4

1.西海堤以东、兴业路以西、西乡大道以北、铜鼓路以南
2.兴业路以东、宝源路以西、悦和路以南、西乡大道以北

1到8

29436603

50

海港小学

7

1.悦和路以北、兴业路以东、宝源路以西、铜鼓路以南
2.西乡大道以北、新湖路以西、宝源路以东、悦和路以南
3.西乡大道以北、新湖路以东、共乐路(金海路)以南、宝安大道以西

1到8

23053233

51

⒋ 银田路以北、铜鼓路以南、兴业路以西
⒌ 西乡大道以北、兴业路以东、悦和路以南、宝源路以西

1到4

52

福永

福永中学

16

福永、怀德、白石厦、聚福、新和、兴围、福围社区

1到8

29605908

53

凤凰、新田、稔田、桥头及和平社区

1到3

54

塘尾万里学校小学部

6

塘尾社区、大洋田塘尾片区

1到8

27376834

55

和平社区

1到8

56

塘尾万里学校初中部

8

塘尾、桥头、和平社区

1到8

27376834

57

福永小学

7

福永、怀德(金色领域、永福苑除外)、白石厦(福永花苑、时代景苑、凤凰新天片区除外)、聚福社区

1到8

27391640

58

桥头小学

6

桥头、大洋田桥头片区

1到8

29797637

59

和平社区

1到8

60

福新小学

6

新和、和平社区、金域豪庭、福侨花园

1到8

81463769

61

福永、怀德、白石厦、聚福社区

5到8

62

凤凰学校小学部

6

凤凰、稔田、新田社区,福永花苑、时代景苑、凤凰新天片区,大洋田稔田、新田片区

1到8

81461764

63

凤凰学校初中部

6

凤凰、新田、稔田社区、大洋田片区

1到8

81461764

64

福永、怀德、白石厦、聚福、新和、兴围、福围、塘尾、桥头、和平社区

5到8

65

下十围小学

6

福围社区、金色领域、永福苑

1到8

29104250

66

福永、怀德、白石厦、聚福社区

5到8

67

兴围小学

6

兴围社区、机场(福永片区)

1到8

27502505

68

沙井

沙井中学

12

沙井中心路以西片区

1到8

27684386

69

上寮学校初中部

5

沙井中心路以东片区

1到8

29873923

70

荣根学校

8

沙一、沙二、沙三、沙四、沙头、和一、民主、共和、步涌、后亭、大王山、马安山、茭塘、牙边、辛养、东塘、新沙路以北的万科翡丽郡

1、2

29855443

71

新沙路以北—>沙井大街以东—>北帝堂路以东—>北环路以南—>立岗北路以西—>沙井中学东围墙以西—>壆岗盛芳园西围墙以西—>新沙路以北的西荟城西围墙以西区域。

3到8

72

蚝业小学

3

蚝一、蚝二、蚝三 、蚝四

1、2

27202082

73

①北环路以南,西环路以西区域; ②新沙路以北,沙井大街以西—>北帝堂路以西—>北环路以南—>西环路以东区域。

3到8

74

壆岗小学

7

壆岗社区、西荟城、新沙路以南的万科翡丽郡

1、2

27260344

75

①宝安大道以西,北环路以南,立岗北路以东—>沙井中学东围墙以东—>盛芳园西围墙以东—>西荟城西围墙以东—>新沙路以北区域;②宝安大道以西,新沙路以南,西环路以东区域

3到8

76

万丰小学

4

宝安大道以东,咸田路以南,中心路以西

1到8

29931037

77

上寮学校小学部

5

107国道以西,新沙路以南,中心路以东区域

1到8

29873923

78

新桥小学

6

107国道以西,新沙路以北,中心路以东区域

1到8

27256136

79

①北环路以北,中心路以西区域;②咸田路以北,中心路以西,北环路以南,宝安大道以东区域;

3到8

80

黄埔小学

5

107国道以东片区

1到8

27242987

81

松岗

松岗中学

13

潭头、东方、红星、松岗(部分,不含东风村、麒麟新村、星港城等4至8类)、楼岗、松涛、花果山、溪头、沙浦、沙浦围、朗下、碧头区、江边社区

1到8

29896010

82

洪桥头社区; 南至松白路,北至沙江路,西至107国道,主要社区:山门社区,松岗社区(部分)

1到3

83

燕山学校初中部

8

南至沙江路,西至107国道。主要小区有:集信名城;主要社区有:燕川,罗田,塘下涌

1到8

27071046

84

洪桥头社区; 南至松白路,北至沙江路,西至107国道,主要社区:山门社区,松岗社区(部分)

4到8

85

松岗第一小学

4

东至107国道,南至河滨南路,北至沙江路;主要社区有:松岗(部分),花果山,松涛(部分),红星社区格布村、温屋村、蚝涌村、松新村,洪桥头社区

1到8

29623471

86

燕山学校小学部

4

南至沙江路,西至107国道,主要小区有:集信名城,主要社区有:燕川,罗田,塘下涌

1到8

27070058

87

东方小学

7

西至红星大道,南至松裕路,北至松明大道;主要社区有:东方社区(含蚌岗村1至3类),红星社区西方村、湾头村、龙门村,松涛社区(部分)

1到8

29693111

88

北至东方大道,西至107国道;主要社区有:东方社区(部分)

1到3

89

松岗第二小学

8

北至沙江路,西至107国道,南至东方大道;主要社区有:楼岗,东方(部分),松岗社区麒麟新村、东风村,山门

1到8

29626522

90

沙溪小学

7

主要社区有:溪头、沙浦、沙浦围、朗下、碧头、江边、松岗社区坑尾村

1到8

27713173

91

潭头小学

6

北至松裕路,主要社区有:潭头社区,东方社区(部分)

1到8

27060658
27061392

92

北至东方大道,西至107国道;主要社区有:东方社区(部分)

4到8

93

石岩

石岩小学

6

浪心、石新、石岩、宝源社区;砖厂社区(1类)。(按积分依次录取,积分较高的4个班在本校就读,积分稍低的2个班先到官田学校借地方上课,扩建工程竣工后迁回)

1到8

27648235

94

上屋小学

8

上下屋、田心、园美、上排、下排、径贝等社区

1到8

27645322

95

官田学校小学部

10

官田、水田、黎光、塘坑、三祝里、石龙等社区

1到8

27619585

96

罗租小学

6

罗租、龙眼山、水田、三祝里、石龙、砖厂等社区

1到8

27633041-802,823

97

塘头小学

8

塘头和应人石社区。(按积分录取。积分较高的6个班在本校就读,积分稍低的2个班到官田学校借地方上课,扩建工程竣工后迁回)

1到8

29989828

98

石岩公学公办初中部

10

全街道(石岩户籍以外的学生在网上先报官田学校进行排位,符合录取条件的通过抽签决定其在石岩公学或官田学校就读)

石岩
户籍

27609692

99

官田学校初中部

10

全街道(石岩户籍的学生不参加抽签,符合录取条件的非石岩户籍学生通过抽签决定其在石岩公学或官田学校就读)

1到8

276195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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