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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大学教学服务系统

2016-07-29 14:29:27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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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大学教学服务系统(一)
湖南大学教务处网站课程服务模块学院操作说明

湖南大学教务处网站课程服务模块学院操作说明

本操作说明分模块前台、后台模块(学院维护、专业维护和课程维护)两个部分。

一、 模块前台

湖南大学教务处主页地址为:

课程服务模块地址为:

全校师生均可通过互联网访问教务处网站并查看信息。

二、后台维护

学院通过登录教务处网站后台 实现学院 信息维护。

登录界面如图

:

输入用户名和密码进入后台管理(学院的用户名和密码在附件中配发)。

进入后台管理界面,从左上角系统参数里点击相关内容进行学院维护、专业维护和课程维护。如图红色框所示:

(一)学院维护

目前所有学院的相关信息已录入系统,请各学院对已有信息进行确定及维护。主要内容如图示:

其中学院ID为3位数字,也就是登录后台时的用户名。

(二)专业维护

专业维护的信息大部分已录入系统,请各学院进行确定及修正。

核心能力与课程关联图

课程计划图

本专业(系)课程列表

未来发展(专业分组课程)

专业备注

专业Id一般为湖南大学综合教务系统中的专业代码,原则上不建议进行改 动。因为些代码和课程进行了关联排序,如果改动此代码,则课程维护中课程信息就会出错,如需改动此代码,请联系教务处课程服务科。

专业名称填写专业的全称。

教育目标和核心能力则直接粘贴。

核心能力与课程关联图如是表格形式则直接粘贴,如是图形的形式,请联系课程服务科进行填加。

课程计划图如是表格形式则排好版后直接粘贴,如是图形的形式,请联系课程服务科进行填加。

本专业(系)课程列表和未来发展(专业分组课程)则排好版后直接粘贴表格。这两部分的课程要制作超链接,以便在前台可以显示课程信息。

制作方法如下:

1、选择课程:用鼠标从左侧拖至右侧进行选择课程,如图中a所示

2、点击超链接图标:图中b所示

3、填加超链接地址目录: jwc.hnu.cn/kcfw/kcjs_content.asp?sid=***** “=”号及前面的内容为固定格式,“*****”号为该课程的课程代码。如图大学英语(1)所示:

然后点击确定,然后进行下门课程的超链接制作。每门课程均需制作超链接。

专业备注填写专业相关的备注内容。

最后点击保存信息保存页面上的所有信息。

(三)课程维护

这块可以进行填加课程和对已有课程信息进行修改。

填加或修改课程,如图示,点击填加课程或课程管理中的修改选项,进入信息录入或界面【湖南大学教学服务系统】

具体信息如下图示:

课程大纲

课程教学进程表

共计16项内容,其中带红色*号的5项内容为必填项。

A. 填写并检查课程ID与课程编号是否正确。

注:1.对于不同的课程时,课程ID与课程编号相同;对于同一门课程有

湖南大学教学服务系统(二)
湖南大学研究生综合教务系统选课使用说明

湖南大学研究生综合教务系统选课使用说明

1. 登陆网址

2. 熟悉培养方案,确定要选课程。过六级盈余可免修,未过六级的同学需在英语写译、英语口语中任选一门。二外在日语、俄语、德语、法语中任选一门。科技哲学为必选课。

3. 进入系统,先制定培养计划→显示培养计划→选定本学期课程(选定要选课程,点击“提交”)→显示本学期课程。

4. 系统将每天8小节课划分为四大节,一大节课相当于我们学校的一次课,即两小节课。

5. 课程名后的-0,-1是指同一课程分两个班上课。如:英语写译-0,英语写译-1,表示英语写译分两个班上课。

6. 系统显示的上课时间1-1,4-1等。前一个数字表示周几,后一个数字表示第几大节。如:1-2表示周一的第二大节课,即我们所说的第3,4小节课。

7. 系统显示的上课周次显示的如:0000011111111111100,前五个0表示第一至五周不上课,第六个数字起为1表示第六周开始上课。后两位为0表示第十八、十九周不上课。

8. 当所选课程发生冲突时,系统会自动提示,须换选其他课程。

9. 所有的选课必须在4月4号之前结束。4月4号会关闭选课系统一天,进行调整。4月5、6号两天学生重新登陆进行选课确认。选

课人数少于15人将不开课,需换选其他课程。

10. 学籍信息要仔细核对,发现问题既是来培养办公室进行修改。

湖南大学教学服务系统(三)
湖南大学远程教育管理平台操作手册(学生部分)

湖南大学远程教育平台操作手册

(学生部分)

一.环境要求

硬 件:P4以上处理器、512MB以上内存。

网 络:2M ADSL或以上带宽连接到Internet 软件环境:IE及IE核心类浏览器,推荐IE8

【湖南大学教学服务系统】

二.访问地址与方式

1.通过学院网站进入 地址:,请在网站页面左边进入【湖南大学教学服务系统】

2.直接从系统IP进入 地址:

3.用户名与密码

用户名就是本人的学号、密码另行通知

三.功能介绍与操作流程

1.标题栏说明

学生登陆后的页面是课程学习页面。标题栏的安全退出是退出系统。 学习管理按钮是管理页面。

点击学习管理,标题栏显示如下:

密码在修改密码这里修改

我们可以点击这个黄色按钮切换课程学习与学习管理页面

2.课程学习操作说明

未修课程,还没有开的课程 已修课程,已学习并考试过的课程 在修课程,本学期正在学习的课程

选择在修或已修课程栏,点击课程名,将进入此课程学习页面

2.1 课程导学,我们可以查看课程学习相关的信息

2.2 教学内容,教学课件的在线点播。

中间的01、02等表示第几课时,课时都用两位数字表示 课时8开头的是复习课

课时9开头的是讲评课,如下图

点播效果如图:

注:同时点播人数较高时可能出现画面‘卡’的现象,可等待缓冲或低峰时段观看。

2.3 参考资源

主要是一些作业的下载

3.学习管理页面操作简介

教学管理菜单下有:教学计划查询、开课计划查询、院历查看 教学计划查询:可查看本专业教学计划

开课计划查询:查看学期开课计划

院 历 查 看:学校的学期计划等,考试安排等。

教务管理菜单下有:学生基本信息维护、毕业预审查看、学样预审查看、成绩查询 学生基本信息维护:可以完善自己的个人信息、方便与学院联系 学生成绩查询:查成绩,略

考试管理:开考计划、成绩查询、平时成绩查询 开考计划:略

成绩查询:这里的成绩是考试卷面成绩,教务菜单下的成绩含平时成绩(综合成绩) 平时成绩查询:按一定比例进入综合成绩

4. 通知,请及时关注学院下发的通知公告。

5.消息发送

我们可以在这里发消息给某些人员

选择写消息,

选择用户类型

添加发送人

湖南大学教学服务系统(四)
湖南大学补修重修 教务函

教务函[2011]31号

各学院:

2011-2012上半学年重修(补修,下同)工作安排如下,请将本通知下发到各学生班级,并认真组织学生做好重修报名工作。

一、重修办理流程及要求

1、报名(具体操作步骤见附件1)

学生登录教务管理信息系统

(

2、缴费

学生每学期初修、重修的学分数合计最多不得超过25学分,请根据所选课的学分数将需缴纳的重修费存入个人缴费存折上(学分学费标准80元/学分,另多存入10元。补修课程的学分学费重修报名时不扣缴,学费结算时统一扣缴)。

3、审核(审核操作说明见附件2)

①学生院教务办在“教务管理”—“重修管理”—“重修报名审核”模块下,根据学生重修申请中的内容逐项进行审核,重点审核重修学分是否在规定范围内,补修课程是否在教学计划范围内,课程替代是否符合要求。【湖南大学教学服务系统】

②开课院教务办在“教务管理”—“重修管理”—“重修报名审核”模块下,根据学生重修申请中的内容审核课程替代是否符合要求。

有相关课程替代的开课院应提前在教务管理信息系统上公布课程替代对照一览表(格式见附件3)。

4、扣费

计财处委托银行根据审核通过后的重修学分数统一扣费后,系统进行重修、补修的选中处理,当扣费金额不足时,系统将根据学生选择的优先级顺序做选中处理,选中的课程将进入学生个人课表。

5、第二轮重修(具体见重修工作时间安排表)

学生登录教务系统查看个人课表,确认自己所选的重修课程是否取得资格。审核未通过的学生如有其他需要重修的课程,请参加第二轮重修报名(缴费、审核、扣费程序同上)。对重修课程学分学费漏缴或缴费不足的学生再提供一次补交的机会。

6、查询重修结果

①取得了重修资格的课程在学生个人课表中会显示出来,学生院也可以按班级打印取得了重修资格的重修名单。未取得重修资格的学生可以到学院教务办查明原因。

②重修工作结束一周之后工作日内,重修已审核通过的学生到计财处学费管理办公室(南校区老办公楼216房间,电话:88821682)领取缴费收据;重修未审核通过的学生,到学院教务处查询原因。

【湖南大学教学服务系统】

二、重修工作时间安排表

三、重修报名注意事项:

1、补修

转专业、转学、复学的学生报补修的课程必须在专业教学计划范围内选择,补修课程须先在院教务办教务秘书处办理课程增加手续后,再登陆教务系统报名,未在正常学期选修体育课的学生参照补修手续选课。

2、免听

学生取得重修资格后,如需要免听该重修课程的,须本人提出书面申请,说明免听原因,学生院主管领导针对免听原因签署审核意见后,将免听申请交任课教师,由任课教师做出是否同意免听的决定,如同意,则由任课教师在成绩登录界面做“免听”标记,学生再到学生院教务办教学秘书处签字认可。未经任课教师同意免听而擅自不去课堂听课的学生,任课教师可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取消其考试资格。

3、课程设计、金工实习、电工实习、单独开课的实验等实践课程的报名方式视同理论课程,按规定时间在系统中报名,实践课程上课时间请与开课部门联系。

4、2011级新生第3周开始上课,跟随2011级新生课堂重修的课程,学生需在第二轮重修申请时报名。

需补修军训的学生,请与武装部联系(学生六舍后栋2楼,电话88822642),在新生军训期间,跟随本专业新生相应班级先补修相关的军训项目,再在第二轮重修申请时报名。

5、大学信息技术基础课程分为理论和操作实践两部分,学生重修报名时只需在大学信息技术基础(操作实践)课堂报名,理论部分学生可在全校课表中查找课堂去听课。

6、由于重修报名是在补考成绩出来后进行,此时一些课程已经开课,学生可根据自己重修的意愿先选择课堂听课,待重修资格取得后,才能确定具体的听课课堂。

四、课堂教学与考试管理

1、课堂管理

9月30日15:00后,开课院教务办在“教务管理”下的“重修管理”模块下的“重修报名审核”或“重修报名查询”模块中打印重修课堂名单并下发给任课教师。任课教师也可通过教务管理系统中的“个人课表”打印“学生成绩登分册”。

任课老师以打印出来的重修课堂名单作为教学管理和组织考试的依据,并按照初修的要求对重修进行管理。未进入名单的学生不得参加该课程的重修学习和考试,否则,考试成绩无效。

2、考试安排

重修的学生与所跟随听课的班级一起参加考试,不另行组织考试。

3、成绩录入

重修成绩由任课教师录入教务管理系统。免听课程的成绩按学生考核的卷面成绩记载,任课教师在成绩登录时可按平时成绩和考核成绩录入相同分数的方式处理。

湖南大学教学服务系统(五)
湖南大学本科生课程成绩评定及提交办法

附件:

湖南大学本科生课程成绩评定及提交办法

第一条 依据“湖南大学本科学生学则”及相关规定,制定

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成绩为本科生学业成绩,包含教学计划

中各课程的学期成绩(含短学期成绩,以下简称“学期成绩”),实验、实习成绩,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及补考的学期成绩。

第三条 学期成绩评定方式,应包含以下几个部分,且每部

分所占总成绩的比例不超过50%,要求不以一张考卷一次考试确定一门课程的学期成绩。

(一)日常考查,含课堂考勤及课堂参与、书面作业;

(二)平时考试,含用计算机进行考试(以下简称“机试”)、

考查、测试、期中考试等多种形式;

(三)课程实验(可在短学期完成,下同),含项目、案例、

仿真、模拟、编程、写作等多种形式;

(四)项目实做(可在短学期完成,下同),含课程设计、案

【湖南大学教学服务系统】

例、实习、编程、写作等多种形式;

(五)期末考试(全部计划授课结束后两周内完成),含笔试、

面试、机试等多种形式;

(六)其他考试、考查方式。

第四条 学期成绩具体的评定方式,由授课教师(组)确定,并明列于网上公布的课程教学大纲中,在开课第一周内向学生公

布,以便学生了解。采用非百分制评量方式的,应给出对应关系。

(一)各部分考试(考查)应严格按照公布的时间计划实施,

在考试(考查)后一周内,按系统的要求将成绩录入“湖南大学课程中心系统”(以下简称“课程中心”)。

(二)独立开设的实践类课程(实验、实习、设计、论文、

写作等)的学期成绩,应按课程计划及时评定每个阶段(部分)的成绩,以“课程中心”记录为准。

第五条 特殊课程的学期成绩评定方式,可由相关学院提出特别的评定方式,经教务处聘请校外同行专家审查通过后实施。

第六条 学生修课过程中,日常考查、平时考试及其他计划

授课期间内的考试(考查)所得成绩,未达到任课教师公布的课程授课计划规定要求的,不得参加期末考试和安排在期末考试后短学期进行的课程实验与项目实做。

第七条 学期成绩评定方式中公布的各种考试(考查)成绩

不合格者,按以下原则和方式处理:

(一)日常考查,不补考。

(二)平时考试、课程实践、项目实做及其他考试(考查)

是否补考,由任课教师确定,在课程授课计划中明确,并在开课前网上予以公布。如有补考的情况,成绩加注“补考”标记。

(三)期末考试不及格者,可补考一次,成绩加注“补考”

标记。

(四)无故缺考的, 不予补考。

第八条 授课教师应及时阅卷评分,并按以下方式准确提交

成绩:

(一)各阶段性考试结束日后一周内,在互联网上将课程成

绩录入“课程中心”。 (二)大学期(长学期加短学期,下同)结束后一周内,在

互联网上将课程成绩录入“湖南大学本科生课程成绩服务系统”;

(三)大学期结束后一周内,打印课程成绩单一式三份,授

课教师签字后,一份送学院教学办,一份交教务处,一份交班学习委员或课代表。

(四)学生可在“湖南大学本科生课程成绩服务系统”上及

时获知本人成绩及同教学班同课程其他同学的成绩。

第九条 成绩提交系统和送交教务处后不得更改。但确因授

课教师失误导致系统中成绩错误时,视情况不同按下列程序办理:

(一)若成绩出现登录错误(误填为零分、缺考,有明显笔

误、计算错误或其它错误),授课教师填写“成绩更正申请书”,并附相关试卷、成绩登记表等相关资料原件,经开课单位系主任、教学副院长、教务处同意后,成绩可更正。

(二)成绩更正最晚应于次学期第二周内完成更正程序。成

绩更正程序完成时,若已超过评奖、评优、推免等成绩排名作业时间者,不再重新排名,以免损及其他学生权益。

第十条 学生认为授课教师评定的学期成绩有明显错误时,

可于次学期上课开始日起两周内,填写《湖南大学本科生学期成绩复查申请书》(见附表),向授课教师申请复查。授课教师应于10日内给予回复。学生对复查结果仍有异议时,可于收到授课教师回复后次日起十日内,向开课单位提出申诉。

第十一条 确因本人主观原因导致课程成绩录入错误的(含

未按规定时间及时录入阶段性考试成绩和期末考试成绩),按教学事故处理,情节严重的可按重大教学事故处理。

第十二条 本办法如有未尽事宜,依本校学则及有关规定办

理。

第十三条 本办法经校教务会议通过后实施,修正时亦同。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湖南大学本科生学期成绩复查申请书

申请日期:

湖南大学本科生学期成绩复查申请书

注:(1)学生若接受复查结果,则不须再提请开课单位处理。

(2)学生若无法接受复查结果,得于收到任课教师复查结果次日起十日内向开课单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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