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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师范大学求事学院教务系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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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贵州师范大学求事学院教务系统网(共6篇)贵州师范大学教务处文件419贵州师范大学教务处文件教务字〔2011〕25号★贵州师范大学关于2011届毕业生申请办理“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通知各学院(含求是学院)及有关单位:教师资格是国家对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人员的基本要求。为了拓宽我校毕业生的就业渠道,增强我校毕业生的就业竞争力。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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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师范大学求事学院教务系统网(一)
贵州师范大学教务处文件419

贵州师范大学教务处文件

教务字〔2011〕25号

贵州师范大学关于2011届毕业生申请办理“高级中学、

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通知

各学院(含求是学院)及有关单位:

教师资格是国家对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人员的基本要求。为了拓宽我校毕业生的就业渠道,增强我校毕业生的就业竞争力。根据教育部、贵州省教育厅及贵阳市教育局的工作部署,2011年贵阳地区教师资格申请办理实行网上申报。为确保2011年认定工作顺利开展,请各学院及有关单位认真做好2011届毕业生“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申办工作,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教师资格认定条件

(一)自愿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必须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取得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以上(含二级乙等)证书,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病史,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需要。在省教育厅、市教育局指定的医院进行统一体检合格(我校由校医院负责体检)。

(二)师范或非师范专业毕业生必须修读完教育学、心理学课程,均考试成绩合格或取得合格证;非师范专业毕业生须按照《贵州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办

法和标准》接受教师教育技能测试,成绩合格。

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技能:懂得教育教学基本规律和青少年身心发展规律,具有教育教学内容的选择能力,教学方案的设计能力,掌握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知识的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现代教育技术的运用能力,教育教学科研能力和管理学生的能力。

二、申请、认定的工作程序

(一)2011届统招本科毕业生、研究生,在自愿的基础上自行在中国教师资格网上完成“网上申报”(简称“网报”)。

(二)申请人员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并填报《贵州省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档案袋》材料,同时准备相关材料。

(三)申请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学院现场确认点提交《贵州省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档案袋》,学院对申请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并对申请资格进行确认。通过确认后,学院将条件合格的申请人材料整理封存,由教务处组织提交贵阳市教育局审核组审查。

三、缴费说明

申请办理“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收费标准为:

(一)非师范类毕业生:学生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每人需预交教学技能考试费140元(不含教师教育技能培训费)。

(二)报名缴费时间:4月19日——4月27日

各学院以学院为单位统一将考试费用上缴学校计财处,由学校统一管理与支付。

四、非师范毕业生教师教育技能培训

(一)按照《贵州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办法及标准》(试行)(黔教人发[2004]11号),由教务处组织各学院完成教学技能的培训。

(二)学生在学院自愿报名参加教师教育技能培训,费用为100元/人。

(三)报名时间:2011年4月19日—2011年4月27日。

(四)培训时间:2011年4月19日—2011年5月16日。

各学院以学院为单位统一将培训费用上缴学校计财处,由学校统一管理与支付。

五、申请、认定的工作安排

(一)教师资格证申请人,以自愿为原则进行申请,为保证报名信息准确,各学院认真填写“2011届毕业生申报教师资格证申报名册”(见附件5,务必填写“学号” 、“姓名” 、“申报学科类别” 、“缴费金额”,打印电子文档并加盖学院公章进行上报,手写无效),并于2011年4月27日前将费用及名册统一交至计财处。

(二)4月27日—4月29日,学院凭计财处缴费收据原件、复印件及“2011届毕业生申报教师资格证申报名册(加盖学院公章,须与报送计财处的名册一致)” ,到教务处教学运行管理科领取《贵州省申请教师资格证认定人员档案袋》。

(三)申请人员进行网上申报

网报时间:2011年4月22日-5月19日

网址:中国教师资格网(

特别提示:

1、资格种类:“高级中学教师资格”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

2、认定省份:贵州省

3、认定机构:贵阳市教育局

4、现场确认点名称:贵州师范大学所在申请学院(例如文学院各专业学生选择确认点为:贵州师范大学文学院)。

5、求是学院2011届委托在各学院培养的学生,请在委托培养学院进行申报办理。

6、任教学科:各学院各专业申请人员可申报“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任教学科目录详见附件11;本科非师范专业毕业生本次办理教师资格证可申请“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关于中等职业学校任教学科种类请咨询教务处教学运行管理科。

7、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5月19日,请申请人员尽量避免在网络高峰时段申报,逾期不再补报。

(四)体检安排

时间:5月初(具体根据招生与就业指导处、校医院安排为准)

学生持《贵州省申请教师资格证认定人员档案袋》中《贵州省认定教师资格体检表》到校医院报名体检,待体检完毕后学生自行将体检表装回档案袋。

(五)网报现场确认

“网报现场确认”是指各学院完成对申请人员的网报信息和档案袋内所需纸质材料的现场确认,同时负责检查本学院申请人员的申报材料是否齐备、合格、真实和一致,现场确认点具体安排详见附件3。

1、现场确认点地点和时间:

地点:申请人所在学院(具体以学院安排为准)

时间:5月16日至5月20日(周一至周五)、5月23日至5月26日(周一至周四)共计9天。

特别提示:

我校上述确认时间及地点是根据贵阳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中心的工作要求确定,请申请人员务必在上述地点和时间内完成现场确认事宜,逾期一律不再受理。

2、现场确认申请人员须携带《贵州省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档案袋》(袋内材料要求详见附件2,师范专业毕业生两学成绩、教育实习成绩证明见附件4(须由学院打印并加盖公章,手写无效))。

(1)通过确认的申请人员资料将被现场确认点工作人员保留,并对确认的申请人资料档案袋按专业进行统一编号(在档案袋左上角编号,同时现场确认点工作人员将编号填写在网报现场确认系统中档案号位置)

编号规则如下:2011 + 学校代码(10663) + 专业编号(见附件13) + 学生流水号(自001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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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未通过确认的申请人员材料,请申请人按要求完善后再进行确认。

3、学院在市教育局专家审查前将通过确认的申请人资料档案袋以专业为单位统一收齐封存(将网上申报现场确认名单打印并加盖学院公章附后),便于专家资料审查和证书发放工作中核对使用。

(六)专家审查资料工作安排

贵阳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中心拟定于5月30日至5月31日到我校对申请人员资料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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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师范大学教务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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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师范大学教务处文件

教务字〔2009〕4号

关于2008—2009 学年第二学期普通话测试报名的通知 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本学期2005、2006、2007级普通话测试即将开展,坚持学生自愿原则,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普通话测试有关事宜:

(一)参加测试对象:

(1)2005、2006、2007级的在校本科生;

(2)2005、2006、2007级成教脱产学生,二、三年级高职专科学生、研究生及我校教职工;

(二)测试时间:2009年3月14日(星期六)、15日(星期日);3月28日(星期六)、

29日(星期日);4月11日(星期六)、12日(星期日),具体安排于2008年3月11日在第九教学楼大门另行通知(白云校区在综合大楼大门)。

(三)测试地点:第四教学楼(原音乐学院琴房)。

(四)收费标准:根据省语委的要求取消收取工本费5元/人,即

统招本科生及高职专科生:20元/人;

成教生、研究生及教职工:35元/人。

二、普通话测试报名时间及办法:

(一)统招本科生:利用我校教务网络管理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2008年3月4日—3月8日,逾时不报。网址:210.40.72.35/jw6.0或210.40.72.36/jw6.0(操作程序见附件1)。已进行网上报名的同学,费用交各班班长或学习委员处。各班班长或学习委员收齐费用后于2008年3月10、11日全天统一交教务科(白云校区的同学交教务处白云校区综合管理科)。如未交费的视为放弃报名(教务科收取报名费用时,各班只受理一次)。

(二)高职专科生、成教生:请各班班长或学习委员带磁盘到各院办公室拷贝报名格式表(附件2)于2009年3月9日,按规定的格式统一输入报名盘,并附上一份名单交教务处教务科备查(白云校区的同学交教务处白云校区综合管理科),同时交报名费。

(三)研究生:通过研究生处统一进行报名,并于2009年3月9日按规定的格式统一输入报名,并附上一份名单盘交教务处教务科。

(四)教职工:请于2009年3月9日报学院办公室,由院办公室统一报教务处教学研究与管理科报名交费。

在以上测试时间内如与本人日程安排有冲突,请报名时先申明,否则后果自负;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09年3月3日

附件:1 、 附件1.doc

2009年03月03日

主题词:学年 普通话 报名 教务处 2009年03月03日印发 共印85份

贵州师范大学求事学院教务系统网(三)
贵州师范大学教务处公文

贵州师范大学教务处公文 教务字(2006)45号

贵州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规程(修订)

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是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的重要内容,是训练学生初步科研能力的重要环节。为进一步规范我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工作,提高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特修订本规程。

一、目的和意义

1、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是本科实践教

学的重要环节,也是学生获得毕业证书及学位资格认定的重要依据。

2、通过毕业论文(设计),培养学生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具有严谨、求真、务实的科学态度及独立进行科学研究的创新能力。

3、通过毕业论文(设计),检验、分析教学质量,并将有关信息反馈于教学工作,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

二、组织管理

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由教务处和各学院共同管理和组织实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撰写时间不少于六周。

(一)教务处依据本规程对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工作进行督促和检查,协调解决毕业论文(设计)指导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编印学校“优秀本科毕业论文(设计)选编”。

(二)各学院成立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委员会,负责领导和管理本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各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委员会成员名单、工作计划、日程安排和中期检查表等应当在学院存档。

(三)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委员会要结合特点和人才培养目标,制定相应的论文(设计)撰写要求;安排确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组织学术论文(设计)写作的专题讲座;检查工作进程。

三、选题

(一)各学院应在学生开始撰写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前,安排指导教师与学生进行交流,便于学生了解选题方向、选题要求和指导教师情况,结合自身兴趣、能力及特点,采取自由选择与学科组指定相结合的方式,确定毕业论文(设计)选题。鼓励学生在教师指导下自主拟定选题。

(二)本科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应符合下列要求:

1、选题应符合本专业的培养目标和教学基本要求,能综合反映本专业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

2、选题应力求与社会实际紧密联系,并具有适当的深度和难度。【贵州师范大学求事学院教务系统网】

3、师范类专业要鼓励学生选择教育教学研究方面的选题,通过完成毕业论文(设计),使学生加深对中学教育的认识和对中学教育教学改革实际的了解,初步掌握教育科学的研究方法为将来从事中学教育工作奠定基础。

(三)学生在选题确定后须完成《贵州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开题报告经指导教师审定后,交学院备案。开题报告一经审定后不得随意更改,如因特殊原因确需变更,须由学生提出书面报告,说明变更原因,经指导教师同意,报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委员会批准后,方可变更。

(四)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原则上一人一题。需要多人共同完成的选题,每个参与者必须参加总体设计,独立完成其中的一部分工作,并独立撰写各自的毕业论文(设计)。

四、指导

(一)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由各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委员会审查、确定。指导老师必须具有高度的责任心、较高的教学水平和科研能力,具有讲师(含讲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每名指导教师指导的学生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8名。首次独立承担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工作的教师,应由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委员会指定经验丰富的老师协助指导。倡导指导教师吸收学生参与自己承担的课题研究工作。指导教师与被指导学生确定后,须填写《贵州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分组备案表》交学院备案。

(二)指导教师在指导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期间,应做好以下工作:

1、指导学生分析论文(设计)选题,明确研究目标;

2、指导学生查阅必要的参考文献、资料;

3、指导学生拟定研究方案,撰写开题报告;

4、指导学生进行有关实验、实践或调研活动,收集整理研究资料,开展论文(设计)的研究、撰写等工作;

5、了解学生论文(设计)完成的进度和质量,要求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论文(设计)的撰写,批阅论文(设计)初稿,提出修改意见并督促学生修改;

6、指导学生按规范要求定稿打印、装订毕业论文(设计)文本,并参照《贵州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表》“指导教师意见”栏内撰写评语,给出建议成绩;

7、指导每位学生的次数不应少于4次,每次均应督促学生如实填写《贵州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指导记录表》;

8、指导学生准备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答辩。

(三)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工作期间,各学院应对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过程进行检查,填写《贵州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表》,并交学院存档。

五、撰写规范

(一)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应符合《贵州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规范》。

(二)其它要求

1、理、工、体育、艺术专业的毕业论文(设计)正文字数不少于3000字(不含综述性论文);其它专业的毕业论文(设计)正文字数不少于5000字;外语专业的论文必须用外语写作,正文不少于5000个单词。

2、毕业论文(设计)应文字规范、字迹清晰;凡手绘图形应标注图号、图题,然后贴附于论文适当位置或附录中,要求图面整洁、比例适当。

3、毕业论文(设计)中的计量单位一律采用国际标准单位。

六、答辩

(一)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委员会,负责领导本学院的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各学院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和学生人数设立若干答辩委员会。每个答辩委员会的成员不得少于3人。

(二)答辩程序及要求:

1、所有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的学生均须参加答辩。

2、指导教师将参加答辩的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及《贵州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表》,在答辩前三天提交学院,由学院分发给答辩委员会。

3、答辩委员会成员分别审阅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并准备答辩时应向学生提出的问题。

4、答辩以公开方式进行。

(1)先由答辩学生简要陈述论文(设计)的主要内容和自己的工作情况,时间约10分钟;

(2)答辩委员会成员提问,答辩学生回答,时间约10---15分钟。答辩问题一般应围绕论文(设计)内容及相关知识提出,提问应简明扼要、重点突出,着重考察学生分析、解决问题有能力,以及对专业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把握程度;

(3)答辩过程应如实记录。

(三)答辩结束后,答辩委员会成员应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填写《贵州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记录表》和《贵州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表》,撰写评审意见,给出评定成绩,交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委员会负责人签字。答辩委员会如对答辩成绩不能形成一致意见,须提交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委员会裁定,或组织二次答辩。

七、成绩评定

(一)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成绩评定,应本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参照《贵州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定参考标准》进行。

(二)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成绩按“优”、“良”、“中”、“及格”、“不及格”五级记分制评定。各专业的“优”等成绩原则上均不应高于20%。

(三)凡在完成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过程中抄袭、剽窃他人成果者,按作弊处理。如直接引用他人的材料占论文(设计)内容1/3以上者,其毕业论文(设计)成绩斐然以“不及格”记。

八、归档

(一)学生应将1份完整的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纸质文本及电子文本,附上“开题报告”、“指导记录表”,提交所在学院存档。

(二)各学院应指定专人负责当年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整理、装订、归档工作。

每名学生的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应分别装订。装订顺序为:

1、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

2、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指导记录表;

3、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记录表;【贵州师范大学求事学院教务系统网】

4、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表;

5、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文本。

九、本规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原《贵州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规程》[教务字(2002)104号]同时废止。

附件:

1、《贵州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

2、《贵州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分组备案表》;

3、《贵州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指导记录表》;

4、《贵州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表》;

5、《贵州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表》;

6、《贵州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记录表》;

7、《贵州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规范》;

8、《贵州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定参考标准》。

贵州师范大学求事学院教务系统网(四)
【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专业】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招生网站-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分数线

【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专业】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招生网站-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分数线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有效维护考生与学院的合法权益,规范招生行为,保证招生录取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教育部第26号令)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2014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院概况第三条  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国标代码:13652;办学性质:独立学院;办学层次:本科;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成立于2001年6月26日,是由贵州师范大学举办,经贵州省人民政府(黔府﹝2001﹞252号)、贵州省教育厅(黔教计发﹝2001﹞271号)批准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教发函﹝2004﹞9号)确认的新机制本科独立学院。 第四条  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以下简称为学院)位于有“避暑之都”和“森林之城”美誉的贵州省省会——贵阳市,是一所以教师教育为特色,融文、法、理、工、农、商、管、体育和艺术教育于一体的全日制本科独立学院。 学院秉承“保证基础、加强实践、形成技能、培育特色”的办学理念,构建“一个专业,多个职业发展方向”的专业课程体系,培养创新性、应用型本科人才。 第五条  学院先后荣获贵州省五好基层党组织、贵阳市白云区信访维稳工作先进集体、全国先进独立学院、贵州省春晖活动工作先进集体、贵州省教育厅教学改革成果一等奖、第九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志愿者服务优秀集体、贵州省高等教育学籍学历管理工作先进集体等称号,连续五年被中国校友会网大学评价课题组评为全国100强独立学院。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六条  学院招生工作在贵州师范大学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监督下进行。 学院成立由院党委书记和院长任组长的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的招生工作政策,研究制定学院招生实施细则,指导和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七条  学院下设招生办公室,负责执行学院制定的有关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负责录取工作。

第八条  贵州师范大学纪检监察部门对学院的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 高考派—高考志愿填报专家

或个人进行招生。 第四章  招生计划和招生批次第九条  学院2014年面向全国2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十条  学院招生批次按照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批次录取。 在贵州省艺术、体育类专业一般为体育艺术第三批次,普通类专业一般为本科第三批次。 第五章  录取规则第十一条  学院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当年全国普通高考成绩为主要依据,对考生的德、智、体等方面综合衡量,择优录取。 实行学院负责,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和网上远程录取的方法。 第十二条  学院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按照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执行,原则上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 认可教育部和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政策。 第十三条  艺术体育类专业录取原则:艺术类考生专业和文化考试成绩均达到生源省录取控制分数线后,按照进档考生专业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文化成绩高者。 体育类考生专业、文化及综合成绩均达到生源省录取控制分数线后,按照进档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者。 第十四条  普通类专业录取原则:在符合专业要求的前提下,学院按照“专业优先”的原则,参照进档考生的高考总分择优录取。 同等条件下,与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接收其他志愿考生,无分数级差和专业级差。 第十五条  招生专业安排:学院按考生专业志愿顺序和我院各专业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考生所填专业志愿已满,同时服从专业调剂的,将根据分数调剂到尚未完成计划的专业,对低分或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予以退档处理。 各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在招生工作中,录取报到数未达40人的专业,学院根据其专业特点,结合考生意愿调整到相关专业学习。 第十六条  报考音乐学(航空及高级综合服务管理方向)专业考生建议男生身高168cm以上,女生身高158cm以上。 音乐学(航空及高级综合服务管理方向)专业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可调剂录取音乐学专业考生。 第十七条  学院不限制应试外语语种,但只开设英语为公共外语课程。 第十八 高考派—高考志愿填报专家

条  为确保考生利益且不浪费招生计划,在招生录取期间,学院将对进档的贵州省考生进行电话确认,并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录取确认手续。 报考我院的贵州省考生须保持电话畅通,并在录取期间随时留意自己的投档信息;档案已投至学院的,应在第一时间与学院进行有效沟通;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录取确认手续的或者在电话确认时确定放弃就读的考生,学院将作退档处理。 第十九条 身体健康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院将对其进行复查。 复查不合格者,学院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六章  收费标准与资助第二十一条  严格按照省有关部门批准的学费、宿费等收费项目及标准执行。    第二十二条  学院有奖助学金、单项奖等奖励机制。 第二十三条   助学贷款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毕业(学位)证书第二十四条  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例的,由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证书。 第八章  附则第二十五条   学院招生办联系方式:学院地址:贵州省贵阳市白云区白云北路397号邮政编码:550014咨询电话:0851—6771489,0851—6770323(传真)电子邮箱: qsxyzjb@163.com学院网址: 高考派—高考志愿填报专家

                                            二○一四年四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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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师范大学求事学院教务系统网(五)
贵州师范大学教务处文件

贵州师范大学教务处文件

教务字(2007)16号

贵州师范大学课程考核管理条例(修订)

课程考核是教学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是衡量教学质量的重要标准之

一。为搞好课程考核管理工作,对考核质量实施有效监控,根据《贵州师范大学本科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修订)》(校发〔2006〕82)的有关规定,对原《贵州师范大学考试管理条例》[教务字(2002)100号]进行修订,特制定本条例:

一、答疑

任课教师在考试之前安排好答疑。在答疑过程中,教师要耐心、认真地解答学生的疑问,同时注意考题的保密性;复习时不得划定考试范围或变相出复习思考题,尤其不得把考试题目泄漏或变相泄漏给学生,不得使用已经考过的试卷。

二、命题

1、命题形式

公共课、专业基础课考试的命题原则上采用题库选题的方式,实行教考分离;暂时无题库的课程,可由同行专家或同行专家与任课教师共同命题,以确保命题质量。

2、命题原则与要求

(1)命题应严格按照教学大纲进行,每套试题既能反映学生对该课程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的掌握程度,又能检验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实际能力。

(2)每套试题既要反映出重点难点,又要有一定的覆盖面,试题类型应该多样化。

(3)同一套试卷中的各道题目应该具有相对的独立性,任何一道试题的表述及正确解答不要构成对其他试题解答的提示。

(4)每套试题中,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的内容一般应占60%左右,综合分析、理解应用和评价等方面的内容一般应占40%左右。

(5)试卷题量的完成时间,公共课程在120~150分钟内完成,专业课程在150分钟内完成。

(6)每套试题以一学期课程内容为限。各套试题之间的题量、题型、难易程度要大体均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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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每学期考试前四周确定命题教师,命制试卷两套(A、B卷),并拟定参考答案和详细的评分标准,经学科主任审查,送学院(部)院长(主任)审定后,由学院(部)院长(主任)或授权学院(部)办公室抽取一套试卷作考试用,一套留作试题库备用。

4、试卷格式采用《贵州师范大学试卷模板》(附件1),具体要求可参考《贵州师范大学考试试卷电子文档格式规范》(附件2),题型可根据课程考核的需要增减。

三、阅卷

考试结束,教师要认真、及时地阅卷,严格按照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客观、公平地评分。公共必修课程、校级以上精品课程等的考试试卷,应尽可能采用流水作业的方式阅卷。

四、成绩评定

1、学生课程成绩由任课教师负责评定,成绩评定以考核成绩为主,平时成绩为辅,任课教师对学生的平时成绩应有书面记录。平时成绩必须在本门课程开考之前评出。

2、凡属考试的课程,成绩按百分制评定。考试课程学期总成绩以期末考试成绩为主,适当参考平时成绩;凡属考查的课程,成绩按优、良、中、

及格、不及格五级制评定。考查课程以平时成绩为主。对于补考的课程,补考成绩不再参考平时成绩。

3、教师阅卷评分必须严肃认真,扣分和给分都必须有根据,成绩一经评定,一般不予更改。

4、学生本人不得直接找任课教师查阅试卷、查分,确有疑问者,可向辅导员或班主任提出,由辅导员或班主任通过任课教师向学院(部)办公室查询;更改成绩须由任课教师签字,学科组主任审查认可,学院(部)院长(主任)签字同意后方有效。

5、课程考试结束后一周内,教师必须完成网上成绩录入工作,将成绩和学生试卷送交学生所在学院(部)办公室,由教学秘书登记入册并存档。

五、考试质量分析

任课教师在阅卷结束后要认真填写试卷质量分析表。试卷质量分析表一式两份,一份随试卷装订,一份送学院(部)办公室存档备查。

六、补考

1、每学期的补考、缓考时间,均安排在开学后两周内进行。

2、补考不能降低要求,补考试题须使用A、B卷中未使用的试卷。

3、专业课程的补考由各学院负责安排;公共必修课程的补考由开课单位负责组织安排,教务处进行协调;公共选修课程不进行补考,须重选。参加补考的学生须持有学生证或一卡通。

4、补考成绩应于补考结束后三天内送交学院(部)办公室,由学院(部)办公室网上录入。

七、试卷装订

试卷采用“贵州师范大学试卷装订封面”装订。需装订的材料及顺序为:《考场情况记载表》、《试卷质量分析表》、按学生学号排列的考试试卷。

八、课程考核的管理

1、期末考试的时间按学校校历要求,由教务处统一安排在学期结束前半月内进行,不得随意提前和推迟。

2、各门课程的考试日程应在考试一周前向学生公布。

3、各学院(部)办公室及任课教师必须严格审查学生参加期末考试的资格:

(1)学生因病、因事请假缺课累计超过某课程教学时数三分之一者,不得参加本课程的考核及补考,必须重修。

(2)学生无故缺课累计超过某门课程教学时数三分之一或缺交作业、实验达三分之一者,不得参加该课程的考核及补考,必须重修。

4、因故不能参加考试的学生,必须写出书面申请(病假须有县级以上医院或学校医务所证明),经辅导员及学院(部)院长(主任)签署意见后方可缓考。

5、考试期间要认真组织学生搞好考场的清洁卫生,保持良好的考试环境。

6、坚持校、学院(部)领导的考场巡视制度,抓好考试管理评估工作。

7、考试期间如发生学生作弊或违纪、教师监考不力、试卷严重差错等重大事件,学院(部)办公室应及时上报教务处。

8、考试必须实行隔位单人单座,教务处要协助各学院(部)调配好教室。

九、考场纪律

1、学生应提前10分钟进入考场。考试开始30分钟后不准进场。

2、考试应保持安静,学生须服从监考教师的指导,试题如有字迹不清等问题,应举手请监考教师解决,交卷后立即离开考场。

3、学生应自觉遵守考场纪律,考试时严禁交头接耳、夹带、抄袭等形式的违纪舞弊行为。

4、考试时必须关闭任何通讯工具。

5、监考教师须提前十分钟进入考场,考试前应宣布考场纪律。监考教师应认真履行监考职责,严格考试纪律,不得向学生泄露或暗示试题答案。监考结束后填写《考场情况记载表》交各学院(部)办公室。

6、每个考场须有两名以上的监考教师,任课教师为当然的监考教师。

7、考试期间学校设立监督和举报箱,接受举报和监督。

十、违纪处理

详见《贵州师范大学关于学生考试违纪和作弊处理的规定(试行)》(校发2005〔78〕号)。

十一、本条例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原《贵州师范大学考试管理条例》[教务字(2002)100号]同时废止。

贵州师范大学教务处

2007年6月7日

附件:1 、 贵州师范大学试卷模板.doc

2、 贵州师范大学考试试卷电子文档格式规范.doc

2007年06月07日

主题词:课程 管理 修订

教务处 2007年06月07日印发 共印80份

贵州师范大学求事学院教务系统网(六)
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教务系统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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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位于有“避暑之都”和“森林之城”美誉的贵州省省会——贵阳市。学院创办于20016月,是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独立学院,也是全国为数不多、贵州省唯一一所办学规模超过万人的独立学院,是一所以教师教育为特色,融文、法、理、工、商、管、体育和艺术教育于一体的按新机制新模式运行的综合性学院,2010年被中国独立学院协作会评为“全国先进独立学院”,至今已连续五年被中国校友会网大学评价课题组评为全国100强独立学院。

学院位于贵阳市白云区白云北路397号,占地500余亩。校园里湖水荡漾,绿树成荫,教学设施先进,办学条件齐备,是学习、工作和生活的理想场所。学院面向全国招生,学制四年,现有13个系部、47个本科专业(方向),全日制本科学生11902人。学院以贵州师范大学教育、教学资源为基础,整合优化省内外优质师资,建立了一支以教授、副教授及优秀中青年教师为主体的专兼职相结合的师资队伍,其中具有研究生学历及高级职称的教师均超过60%。学院聘请资深教育教学专家组建教学研究与指导工作组,研究和指导学院教育教学工作,确保教育教学质量精良。学生每年获各类奖学金、助学金人数占学生总数的60%以上。

秉承“保证基础、加强实践、形成技能、培育特色”的办学理念,以“创新性、应用型本科人才”为培养目标,学院人才培养成效显著。学院师范与非师范并举,突出综合性,充分发挥特色专业优势,拓宽、改造传统专业,积极培植新的专业增长点,形成多学科交叉渗透、综合性强、适应面广的学科专业,全面培养和造就“厚基础、宽口径、强应用、善创新”的高级专门人才。学院始终注重应用型人才的培养,学生综合素质明显提高,学院生源质量、毕业生一次性就业率等一直稳居全省同类高校前列,并在学科竞赛、专业竞赛、科技活动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多名学生在全国大学生“挑战杯”竞赛、全国高校信息技术应用大赛、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全国高校美术设计作品大赛、全国大学生运动会等国家级竞赛中获奖;百余名学生考取美国印第安纳大学、香港中文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四川大学等知名高校硕士研究生。同时,学院在全省建立了150多个实习基地,实施春秋两季“学期实习”和“顶岗实习”,学生的动手实践能力强已成为学院的办学特色之一。

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学院构建了“一个专业,多个职业发展方向”的专业课程体系,在英语、音乐学和艺术设计专业下分别开设了旅游英语、航空及高级综合服务管理、景观艺术设计和旅游商品设计与营销等方向,有效提高了毕业生的就业竞争力。至今学院已毕业学生一万余人,毕业生年终就业率一直稳定在90%以上。

贯彻“一切为了学生、为了一切学生、为了学生一切”的学生工作理念,肩负“对学生负责、对家长负责、对社会负责”的责任,学院建立了“学院—家长—社会”联合培养机制,实施低年级半军事化管理,以教学为中心开展“一个班一个亮点,一个专业一个特色,一个系一个精品”学生课外活动,激发了学生学习、实践的热情,逐步形成学院“崇德、远志、弘毅;博学、求是、创新”的优良学风。

今后,学院将立足贵州,面向全国,积极主动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为贵州实现后发赶超、跨越发展服务,在服务贵州和全国的进程中发展壮大,把学院建成省内一流、国内知名的综合性独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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