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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法制教育内容

2016-08-11 11:07:21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青少年法制教育内容(共6篇)中学生法制教育材料中学生法制教育材料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接班人。党和政府高度重视青少年的培养教育,为青少年成长提供了良好的条件,一代又一代青少年健康成长。但是,我们应该清醒地看到,近几年来,侵害校园的案件以及学生犯罪时有发生,严重破坏了学校正常的学习、教学秩...

本文是中国招生考试网(www.chinazhaokao.com)成考报名频道为大家整理的《青少年法制教育内容》,供大家学习参考。

篇一:青少年法制教育内容
中学生法制教育材料

中学生法制教育材料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接班人。党和政府高度重视青少年的培养教育,为青少年成长提供了良好的条件,一代又一代青少年健康成长。但是,我们应该清醒地看到,近几年来,侵害校园的案件以及学生犯罪时有发生,严重破坏了学校正常的学习、教学秩序。我们一方面对侵害校园的犯罪要进行严厉的打击,另一方面,也要加强校园治安环境的整治的工作,提高自我防卫能力。今天,我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谈一谈:

一、吸食毒品的危害

同学们都知道,毒品十分昂贵。每个吸毒者轻者每天要花一、二百元,重者五、六百元甚至上千元。一年下来,要花费3万多元到10多万元。如此巨大的毒资,对绝大多数吸毒者来说是难以承受的永远填不满的无底洞。尤其是青少年,一般没有经济收入或收入较低。犯了毒瘾,又没有钱,只好采取盗窃、抢劫、诈骗、贩毒、赌博、绑架甚至杀人的罪恶手段去获得钱财,满足毒瘾。毒品所带来的危害,决不只是伤害身体,危及生命;它还会诱发各种犯罪,导致人的堕落,产生家庭悲剧,扰乱和破坏社会治安。

人一旦吸食毒品上瘾,就会丧失人伦和天良,干尽伤天害理的事而不能自拔。这样的例子不胜枚举。云南泽山一户农民,原本日子过得不错。不料父亲在外面染上毒瘾,从此这个家庭厄运降临。因为吸毒需要大量的钱,只好变卖了家中所有值钱的东西,两个孩子被迫辍学。他还疯狂地虐待妻子和孩子,成了一个恶魔。为了买毒品,他亲

手将8岁的男孩卖给人贩子。16岁的女儿生怕卖身,只好从家逃走,流落他乡。可没过几年,她也染上毒瘾,最后因在列车上贩运毒品海洛因,被查获判处死刑。好端端的一个家庭,被毒品搞得家破人亡。

令人震惊和值得警惕的是,毒贩的魔爪已经伸向校园,伸向青少年。有资料讲:珠海市1994年的一次突击查毒中,吸毒者六成是青少年。同年惠州市一次抓获吸毒分子320人,其中相当一部分是在校中小学生。珠海市有三兄妹,由于受父亲影响,上初中、小学就染上毒瘾,后被送到戒毒所强行戒毒。广州市有一名年仅16岁的女中学生,染上毒瘾,堕落成卖淫罪犯。

为了制止毒品的泛滥,严惩毒品犯罪,国家制定了一系列的禁毒法规和措施。所以,无论是从守法的角度,还是为了中小学生的切身利益,我们决不能参与任何吸毒活动。

二、网瘾的危害

不规范经营的网吧直接影响着青少年的身体健康。青少年由于沉迷于网络游戏而读不见书,不能自拨、甚至跳楼自杀的事例就发生过,这里我就不列举了,据资料报道,天津某医院亚健康康复中心对学生进行脑像图检测中发现,长期玩网络游戏,会影响左前脑的发育。该中心的杨大夫介绍,经过对200名学生进行的测试,发现其中40%的学生出现了左前脑发育不良的现象,经进一步调查,几乎出现左前脑发育不良的孩子,都有长时间玩电脑网络游戏的经历。谈起经常玩网络游戏为何会影响左前脑发育,该医院亚健康康复中心的大夫介绍说,网络游戏的内容符合人的右脑的感知特征,却有悖于左前脑的逻

辑思维习惯的,会抑制左前脑的发育。从人脑分区的不同功能来看,人脑的右前脑是控制人的创造力,而左前脑则是负责基础知识的储备,对基础知识储备的驾驭能力以及再学习的能力等。这就可以解释,为什么许多学生看似很聪明,实际的学习成绩却在下降的原因了。也就是说,即使孩子的创造力再强,没有基础知识的储备和驾驭能力,以及良好的逻辑判断推理能力,学习成绩也无法提高。

互联网的出现拓展了人们的交往空间,也改变了某些人的交友方式。好多违法犯罪分子就是利用了这一交流方式,实施违法犯罪的,由于对网友盲目的信任,而不幸遭致了不可换回的伤害。给自己的一生留下了一道抹不去的伤痕,所以,网上交友时一定要慎重,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注意。

一是千万不要随意说出自己的真实姓名和地址、电话号码、学校名称、等等真实信息。【青少年法制教育内容】

二是最好不要轻易许诺跟网友会面。

三是如非要见面不可,最好去人多的地方。

四是对网上求爱者最好不予理睬。

五是对谈话低俗网友,不要反驳或回答,以沉默的方式对待。不去理会他,让他自讨没趣。

三、加强交通安全和防火意识

全国因安全事故数以万计天真无邪的生命死于非命。

中央领导对中学生安全的指示:“人民生命高于天,人民利益重如山”。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之一“安全教育”。 在这里我着重给同学们介绍一下交通安全和消防安全:

交通安全

(一)不良的交通习惯【青少年法制教育内容】

1. 不走人行横道,不靠路右边走。

2. 不走人行横道、天桥,随意横穿马路。

3. 不注意道路和车辆信号,不服从交通管理。

4. 在车行道、桥梁、隧道上追逐、玩耍、打闹。

5. 穿越、攀登、跨越道路隔离栏。

6. 在铁路道轨上行走,玩耍。【青少年法制教育内容】

7. 横穿铁路和钻火车。

8. 不听从铁道口管理和信号管理。

(二)中学生骑自行车的问题

1.未满12岁的儿童独自骑车。

2.在人行道、机动车道骑车,逆行骑车。

3.骑车横冲直闯、争道强行,与机动车抢道。

4.转弯不减速,不打手势。

5.在路口闯信号。

6.骑车双手离把。

7.追逐打闹,三五并行。

8.手攀机动车行驶,紧跟机动车行驶。

(三)中学生交通事故发生的原因

1.缺乏交通安全意识。

2.缺乏交通安全知识。

3.缺乏交通安全责任感。

4.存在麻痹思想。

5.存在侥幸心理。

(四)正常的行路常识

1.走人行道,靠路右边走。

2.横过车行道,要走斑马线,或走天桥。

3.要注意各种信号灯的指示(红绿灯、人行横道信号灯)

4.上下汽车要避让过往车辆。

5.不在马路上逗留、玩耍、打闹。

(五)正常的骑自行车常识

1.不要骑有故障的车。

2.不在人行道上骑车,非机动车靠右行驶。

3.横穿马路最好推车行驶。

4.转弯时减速慢行,观察并打手势。

5.不要双手离把,不并肩行驶。

6.骑车不打闹,追逐。

消防安全

消防安全教育的工作方针:“预防为主,防消结合” “隐患胜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

篇二:青少年法制教育内容
中学生法制教育资料

中学生法制教育资料

我们知道,我们所处的时代是一个信息时代,同学们可以通过多种途径接收到各种新鲜的事物,其中有健康的,也有一些不健康的东西,你们是否能分辨得清楚?你们是否想过你们日常的一言一行都必须受到法律约束,法律是至高无上的,是不可侵犯的,谁违犯了法律就必定受到法律的惩罚。

一、什么行为是犯罪的行为

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完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犯罪具有三个方面的基本特征:(一)犯罪是一种危害社会的行为,即犯罪具有社会危害性(二)犯罪是一种触犯刑律的行为,即犯罪具有刑事违法性(三)犯罪是一种应当受刑罚处罚的行为,即具有应受刑罚惩罚性。

未成年人犯罪,是未成年人危害社会、触犯刑律、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值得注意的是,对未成年人犯罪,我国《刑法》第17条做了年龄及犯罪行为种类上的限制。《刑法》第17条第1款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负刑事责任,意思就是凡年满十六周岁的人,实施了刑法规定的任何一种的犯罪行为,都应当负刑事责任,这样规定是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的,在我国,已满十六周岁的人,因体力、智力已相当发展,并有一定社会知识,已具有分辩是非善恶的能力,因此,应当要求他们对自己的一切犯罪行为负刑事责任。《刑法》第17条第2款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一般已具有事实上的识别能力,但由于年龄尚小,智力发育尚不够完善,缺乏社会知识,还不具有完全识别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因此,我国刑法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只有犯以上规定的八种犯罪,才负刑事责任”。由此可见,法律对未成年人加以保护的同时,也给予了一定的惩罚。如果实施犯罪行为时年龄虽未达到能追究刑事责任的界限,国家法律还是有惩罚的措施的,比如作治安处罚、送劳动教养、送工读学校进行矫治等等。

二、如何加强对犯罪的自我防范

所谓犯罪的自我防范是指个人为减少被害的可能,进行自我保护而采取的各种措施和方法,根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40条的规定,未成人年人犯罪的自我防范意识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指未成年人通过加强文化修养和法律知识,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行为和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和侵害;另一方面是指未成年人在受到犯罪侵害后应通过法律途径,及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具体来讲,主要包括四个方面:

(一)、未成年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规范。

实践证明未成年人一旦养成了种种不良习性后要矫正过来是很不容易的,需要花费更大的力气,因此,未成年人就应该在日常生活中和学习中,处处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共规范,遵重社会公德,从小养成良好习惯加强自我修养,自我调节、自我完善,自觉抵制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

(二)、树立自尊、自立、自强的意识

自尊、自律、自强是一种积极的人生态度,也是未成年人进行自我防范和赢得社会保护的途径。如果未成年人自甘堕落,外界再怎样帮助,也是无济于事的。

(三)、增强辩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

未成年人只有学好知识,丰富社会生活经验,锻炼各种能力,才能对违法犯罪行为有一个清醒的认识。才能分清是非,未成年人还要加强锻炼身体,增强体魄,这样有助于未成年人在遭到暴力侵害的时候,及时逃脱或者进行正当防卫,不至于受犯罪行为的随意侵害。

(四)、加强未成年人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

未成年孩子对犯罪的自我防范,除以上讲的,还必需懂得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应该采取哪些措施。

第一、中学生要以躲避免受违法犯罪行为侵害为自己的首要任务,不提倡中学生去同违法犯罪分子面对面博斗,比较明智的做法是遇事不慌,然后设法摆脱或向四周的大人呼救,或拔打“110”报警。

第二、如果中学生发现自己正在或已经受到非法侵害的就应该采取正确的途径解决。如及时向学样、家庭或者其他监护人报告,由家长、老师或学校出面制止不法侵害,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或者政府主管部门的报告。

远离违法、犯罪,健康成长,自觉刻苦地学习文化、科学、法律等方面的知识,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青少年法制教育内容】

年学校法制教育工作计划

为扎实推进依法治校进程,全面实施“四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促进我校法制教育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根据教育部、司法部、中央综治办、共青团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对青少年学生的法制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计划。

法制教育要着重进行社会主义民主与法治观念教育,增强学生的国家意识、权利义务意识、守法用法意识,进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教育,使学生明辨是非,提高自我约束、自我保护能力,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行为,要突出与所学专业知识相关和劳动保护等方面的法律知识教育。

将法制教育纳入教学计划,做到计划、教材、课时、师资“四落实”;同时,组织开展生动活泼、寓教于乐、丰富多彩的法制实践活动。

充分发挥初中思想品德课和高中思想政治课在法制教育中的主渠道作用,同时,要在相关学科教学过程中渗透法制教育内容;要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法制教育宣传及相关的主题教育活动,有条件的要开设法制教育专门课程。 提高法制课教师的授课水平。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对法制课教师进行培训。同时,要重视教师队伍的普法教育,使广大教师在学法、守法、用法等各个方面都能为人师表。

聘请洞子口派出所所长马勇担任法治副校长、警管王万昆为法制辅导员制度。协助学校开展法制教育和校园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完善和规范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的内容,推荐适合青少年特点的法制影视作品、辅导读物等。

充分发挥第一课堂教学主渠道的作用。加强教研,不断提高法制课和法制教育专门课程的教学质量;开展主课堂法制渗透教育活动,法制内容向其他学科教学过程的渗透。

【青少年法制教育内容】

积极开辟第二课堂,开展学法用法实践活动。通过举办法律知识竞赛、开展有奖征文、模拟法庭、暑期法制夏令营、思想品德课、班会课等活动,对青少年学生进行生动、直观、形式多样的法制教育。

深入开展“学生带法回家”活动,构筑学校、家庭、社会互相联动的法制教育格局。依托社区,结合基层安全创建、“法律进社区”、“送法下乡”、“依法治村”活动,把对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作为农村依法治理、城市社区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利用社区法律学校、社区党校、村文明学校广泛开展适合青少年身心特点的法制教育,努力营造社区、农村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的良好环境。

认真开展依法治校。通过制定各种制度、落实责任,保证学校有一个正常的教学、科研秩序,把学校管理工作纳入法治化管理轨道;加强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落实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各项措施,整治学校周边环境,深入开展创建安全文明校园活动,切实保证师生

有一个和谐、安全、健康的学习和生活环推进青少年学生网络文明行动。要结合“青少年安全放心网吧”创建活动的开展,依托学校电教室、校园网广泛开展在校学生网络知识培训普及活动,利用网络开展法制教育,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最大限度地消除网络不良内容对青少年学生的负面影响。

学校法制教育做到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确保普及法律常识的任务在九年义务教育期间完成,切实抓好青少年学生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协助有关部门组织法制课师资和综治副校长的培训等工作,加强协调、指导。学生的法制教育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的重要内容,指导协调综治副校长的工作,推动学校及校园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团组织要充分发挥青少年工作的优势,加强校外法制教育阵地建设,切实搞好有关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法律宣传教育活动。建立监督制约和激励机制,增强学校、教师和学生学法用法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法制教育要纳入学校教育工作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估体系,开展专项评估。把学生学法和遵纪守法的情况纳入学生升学、招生、招工、参军等考核内容。要对“四落实”搞得好的地方、学校、综治副校长、法制辅导员、青少年法律学校、青少年法制教育个人进行表彰。要培育典型,分类指导,通过举办研讨会、经验交流会、教学成果评展等活动,推动学生法制教育深入开展。

篇三:青少年法制教育内容
2015青少年法制教育计划

第1篇:青少年法制教育计划

津北村在西津街道办事处综治委的领导下,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切实加强暑期青少年法制安全教育和积极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结合我村实际,制定如下计划:

一、成立以党总支书记为组长的暑期青少年法制安全教育领导组,结合关工协会工作,抽出专员负责暑期青少年法制安全教育工作。

二、广泛宣传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青少年犯罪法》充分利用宣传栏、黑板报、图片、标语、发放宣传材料等多种宣传手段,积极开展暑期法制安全教育宣传。

三、及时加强与家长、学校之间的联系,积极优化青少年成长环境,进一步促进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向纵深方向发展,认真排除不稳定因素,把不稳定因素处理在萌芽之中。

四、广泛宣传公民道德教育和“八荣八耻”教育,有效促进广大青少年的爱国热情,为祖国和人们努力读书。

五、积极宣传“远离毒品”教育和安全交通教育,过好一个健康、活泼、有趣、丰富的暑期生活。

六、组织义务巡逻队进行重点地区的防治和保护,组织开展“青少年维权岗”宣传活动和学校周边治安综合治理的宣传工作,把广大青少年培养成,有文化、有素质、有纪律的一代新人。

第2篇:青少年法制教育计划

为进一步普及法律知识,增强青少年的法制意识,提高其法律素质,按照陕西省“六五”普法规划有关要求,团省委决定在全省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围绕“六五”普法规划要求和青少年成长发展需要,创新青少年社会管理,遵循青少年教育规律,针对青少年思想和行为特点,扎实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引导青少年增强法律意识,树立法制观念,养成遵纪守法的行为习惯。

二、基本内容

1、面向未成年人,根据其身心特点,开展“两法两办法”以及学习教育、劳动就业、安全卫生、文化体育、自我保护、困难救助等涉及青少年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在传授法律知识的同时,注重把传播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律意识放在突出位置,切实把法制教育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思想道德素质教育有机结合起来,更加注重实践养成。

2、面向广大青年,抓好法制建设成果和法律知识的宣传教育,大力宣传我国宪法确立的国体政体、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公民的权利和义务等主要内容和精神,努力培养青年的爱国意识、公民意识、守法意识、权利义务意识,养成尊重宪法、维护法律的习惯,提高分辨是非和守法用法的能力,引导他们做知法守法的合格公民。

3、充分发挥各级未保和预防机构综合协调职能,加强对特殊青少年群体的法制宣传教育。抓住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流动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针对有不良行为或严重不良行为青少年,组织公检法司的专业力量,有针对性的开展帮教和服务,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正确看待极端社会现象;针对闲散青少年,要以防止失学、技能培训、职业介绍等为主要内容,以培养其遵纪守法的行为习惯为重点。要通过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制宣传教育,促使特殊青少年认同基本法律和道德底线。

4、按照《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要求,针对在校学生积极开展“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相关内容的宣传教育活动,坚持开展思想品德、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礼仪常规为重点的道德教育和实践活动,培养青少年形成基本的社会道德观念,提高学生的社会公德和诚信意识。

三、活动安排

1、新学期法制第一课。大中小学开学1-2周内(3月1日-3月15日),开展一堂法制教育课,形式不限,各市(杨凌示范区)团委要参与组织一堂示范课,并将活动开展情况报送团省委。

2、联合有关成员单位组织开展法制副校长(辅导员)培训活动,各市区年度内至少开展一次培训,提高新形势下法制副校长(辅导员)工作能力,切实加强对在校学生的普法教育和法制宣讲。

3、依托公检法司系统的“青少年维权岗”单位开展法官、检察官、民警进校园活动,组织专业力量在情感教育、道德教育的基础上开展法制教育。

4、组织青少年参加全国青少年网上普法知识大赛,利用互联网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提高青少年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

5、开展优秀法制课、教学课件、授课教师评比活动(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6、开展优秀普法微电影、微视频创作评选活动(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7、在“12·4”普法宣传日开展集中宣传活动。

四、阶段步骤

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3月初。各市(区)、学校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的总体规划,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广泛动员,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

组织实施阶段:3月至12月。各市(区)依据本通知确定的主要内容,结合实际制定详细的阶段性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活动效果。

总结检查阶段:20XX年1月。全面总结本年度活动开展情况,按照本通知确定的任务和要求,在各地自查的基础上,预防专项组、未保委办公室将组织评估检查。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区)、各高校要充分认识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落实经费保障。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市(区)、本单位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的总体规划和详细的阶段性工作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教育。

2、做好工作结合。各市(区)、各高校要把法制宣传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爱国主义教育结合起来,进一步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加强对青少年的思想引导。通过宣传教育帮助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把法制宣传教育与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结合起来,引导青少年依法合理表达诉求、维护自身权益。

3、注重工作实效。各市(区)、各高校要结合自身实际,创新教育宣传形式和载体,善于运用大众传媒特别是网络、手机等新媒体,注重运用艺术、时尚等元素,积极运用动漫、视频、音乐等载体,探索开展宣传教育的新方式,增强教育实效。

请各市(区)、各高校结合实际制定活动方案,并及时报送活动信息、照片等资料。活动方案请于3月15日前报至团省委权益部。活动结束后,请各市(区)、各高校对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于12月20日前将总结材料(含文字材料、图片资料等)报至团省委权益部。

第3篇:青少年法制教育计划

为全面贯彻落实县教育局《关于转发〈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切实加强青少年学生的法制教育,现将我校二○一三年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安排如下,请认真执行。

一、以党的十八大精神、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教育部、司法部、中央综合办、共青团中央《关于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立足长远,站在依法治国、科技兴国的战略高度,切实抓好对青少年学生的法制教育,确保中小学生在九年义务教育期间完成基本法律知识的普及任务,促进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法制化轨道。

二、学校要把法制教育列为学生的必修课,由校长直接负责,制定具体的教学计划,配备骨干教师任教。从本学期开始,在思想品德课中加大法制教育的比重,有效地把法制教育内容渗透到其他学科教学过程中。每学期举办2次以上法制教育讲座,并在晨会(国旗下讲话)、校会、班会、团队活动、重大节日活动中都要将法制教育纳入其中,要求从现在着手,开学前聘请一名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

三、利用课堂教学的优势,通过教学内容的选择,提高法制教育的质量,增强法制教育的效果。学生法制教育要坚持课堂教学与社会实践相结合,积极开辟“第二课堂”利用课外活动、主题班会、团队会、专题讲座等形式,开展法制教育,并通过开展学法用法征文、演讲、知识竞赛等活动,增强学生的参与意识。要加强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杜绝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现象的发生。学校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学校安全制度、学校值日制度、学校门卫制度、学校护送学生放学安全回家制度等,落实责任,强化学校管理。要经常性地通过宣传橱窗、板报、图片展览、放录像等,广泛开展法律知识宣传,努力创造法制宣传教育的社会氛围。要积极通过家长会、家长学校、社会服务机构等途径,宣传法制教育的各项要求,取得家长和社会的广泛支持与配合,明确学校、家庭和社会各方面的责任,形成良好的社会法制教育氛围。

四、要给法制课教师订购《青少年法制教育读本》。不定期举办法制课教师的培训班,学校要鼓励教师积极参加短期培训、专家辅导、自修等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法制课教师的业务素质,提高教育质量。

五、为切实加强对学生的法制教育,学校要对法制课教师的备课上课情况要经常进行检查督促,把学校的法制教育工作列入三级目标责任书中,进行检查考核。每年9月第4周定为“法制教育宣传周”,学校要在“法制教育宣传周”期间,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学校要做到年初有法制教育工作计划,年终有工作总结。

第4篇:青少年法制教育计划

根据《太仓市教育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和《太仓市双凤中学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结合青少年法制教育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国家和省、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和校五年发展规划确定的目标,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积极推进依法治校、依法治教,进一步提高青少年学生的法律素质和法治观念。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 “六五”普法工作,进一步向青少年学生及其家长宣传普及宪法和法律知识,不断提高青少年学生及其家长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使青少年学生成为学法、知法、守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三、主要任务

积极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把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培养社会主义法治观念和法制素质,作为开展素质教育的一项重要任务,形成科学、系统的法制教育体系,建立学生法律素质评价标准;完善学校、家庭、社会相结合的法制教育网络,不断提高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水平。

四、基本要求

1. 加强青少年学生的法制宣传教育。青少年学生是教育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对象,按照“法律进学校”的要求和“太阳之子”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行动计划,全面推进学校法制教育计划、课程、教材和师资“四个落实”;建立全面、系统的学校法制教育课程体系,充分发挥课堂教育主渠道作用,对初中学生重点开展法律常识教育,培养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分辨是非能力,养成守法习惯,增强社会责任感;通过课外教学、举办法制专题讲座、开展法律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以及校园网、校园宣传栏,建立校园普法宣传阵地,不断丰富和完善法制教育的内容和体系,创新法制教育的方法和途经,增强青少年法制教育的互动性、趣味性和感染力,提高普法教育的质量和效果。

篇四:青少年法制教育内容
青少年教育宣传标语

青少年教育宣传标语

1、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

2、传播法律知识,培养法律观念,弘扬法治精神

3、弘扬宪法精神,构建和-谐社会

4、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推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5、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6、争做遵纪守法公民维护社会安定团结

7、开展法律援助构建和-谐社会

8、依法规范市场行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9、确立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加强妇女权益法律保障

10、依法维护物权促进社会和-谐

11、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

12、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法律素质

13、学习贯彻《信访条例》依法进行信访活动

14、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

15、普及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推进法治建设

16、认真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17、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

18、学习《治安管理处罚法》做遵纪守法公民

19、推进依法治区,打造平安双清

20、依法行使权利,自觉履行义务

21、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

22、依法治国,执政为民

23、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24、学法用法,依法维权

25、学法立行,守法做人

26、增强宪法意识,推进依法治区

27、法律你我共遵守,共创和-谐社会

28、人人学法用法,个个依法办事

29、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

30、关注食品安全保障和-谐消费

篇五:青少年法制教育内容
2016青少年普法教育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平安”、“法治”创建步伐,全面落实“六五”普法工作各项目标、任务,切实增强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有效预防青少年犯罪,保护青少年合法权益,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方案。

一、活动意义

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是党和国家关心的大事,是全社会关心的大事,也是千家万户和老百姓关心的大事。加强青少年的法制教育,是一项民心工程、德政工程,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各级各单位要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青少年普法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把开展此次活动纳入重要议程,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把开展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与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六五”普法结合起来,与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和社会实践活动结合起来,扎实有效地推进活动开展,增强和培养广大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更好地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有效地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平安太和。

二、组织领导与职责分工

为切实加强对此次专项活动的组织领导,经研究成立乡“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乡中心学校。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工作会议,通报了解全乡活动开展情况,督促检查活动进程和质量。

教育主管部门及学校是青少年普法教育的主渠道、主阵地,要坚持以课堂教育为主,积极进行法律知识教育,开展法制实践活动,丰富教育内容,创新教育方式,不断增强教育活动的引导性、趣味性、参与性和实效性。要充分利用校办刊物,全方位报道我乡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

共青团、普法办要发挥各自的优势,积极主动地配合学校开展对在校学生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动员组织全乡的在校学生,参加全国青少年法律知识竞赛活动。

文化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报刊、音像、电子出版物等经营摊点的清理整顿,净化文化市场,防止各种精神污染侵害青少年儿童,为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营造良好的环境。

三、活动内容与形式

以《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及《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简称“两法”“两条例”)为重点,抓住学校教育主阵地,进行法律知识宣传,开展丰富多彩的法制教育活动,引导青少年自觉学法、懂法、守法、护法。

紧密结合青少年的年龄、特点和身心发展规律,主要以举办法制报告会、开展读书活动、举办法律知识竞赛、组织法制体验活动等喜闻乐见的形式,积极开展富有示范性和导向性的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

四、活动与步骤

(一)活动的对象。全乡各级各类在校学生(不含含幼儿园)。

(二)活动的安排。2016年1月开始至2016年8月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1、宣传启动阶段(2016年1月至2016年3月初)。成立领导小组、学习上级有关文件,制定活动方案,免费发放活动通报和《指导手册》,广泛宣传活动意义。学校填写《单位(学校)参加活动登记表》,举行活动启动仪式。

2、组织实施阶段(2016年3月至2016年5月)。各校根据活动计划安排,组织开展以下活动:

(1)开展“关爱明天、普法先行”宣讲活动。发挥“青少年普法教育宣讲团”在青少年普法教育中的积极作用,定期组织“宣讲团”成员到中小学校开展“关爱明天、普法先行”为主题的普法宣讲活动。

(2)开展法律常识普及活动。中小学校利用现有的校刊、网站、黑板报、宣传栏等传统宣传渠道,以“关爱明天、普法先行”为主题,宣传普法教育活动的目的、意义及相关法律常识。组织学生利用课余时间,阅读学习《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读本》、观看普法教育影片、邀请“宣讲团”或法律专家开展普法教育讲座和报告会。

(3)开展体验教育活动。各学校在认真开展法律常识普及和宣讲活动的同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开展演讲比赛、辩论赛、模拟法庭、参观学习、现身说法、摄影比赛、作文比赛和动漫比赛等体验教育活动。活动内容和方式,可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实施。

(4)开展专题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的作用与优势,中小学每学期至少举行一次法制报告会;利用每年3月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月和每年12月4日的法制宣传日,对广大青少年特别是在校中小学生进行专题法制教育,举办特色活动,增强青少年法制意识。

(5)开展法律知识竞赛活动。各校要组织学生积极参加市活动办公室组织开展青少年法律知识竞赛活动,力争取得好成绩。

五、活动要求

1、全乡中小学校要广泛开展青少年普法教育专题活动,认真辅导学生阅读学习《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读本》,组织学生积极参与各项具体活动。

2、各校按每班5本的数量订购《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读本》,活动开展过程中所需经费,一律由公用经费列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搭车收费、变相收费。

3、各单位要积极拓展宣传载体,广开宣传渠道,采取多种方式对活动和典型事迹进行宣传,扩大活动影响力,以调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使更多的青少年参与到活动中来,收到生动有效的教育。

篇六:青少年法制教育内容
2016青少年法治文化建设工作调研报告

青少年法治文化建设工作调研报告

随着近年来社会的不断发展,全社会对于法治文化的需求日益提升,这也为法治文化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新的要求需要我们对法治文化建设进行创新和推进。2016年将在南京举办的青奥会为法治文化建设创新和推进,提供了良好的契机。在下一步的青少年法治文化建设过程中,要把握青奥会这一重要机遇,深入研究青少年法治文化建设工作的必要性,分析青少年法治文化建设的经验与教训,积极探索建设方式,努力营造法治氛围,做到百尺竿头,更进一步。力争最大程度的将法治文化渗透进青少年生活的方方面面,尽可能的多发挥青少年在法治文化建设当中的先锋队作用,以期推动青少年法治文化建设再上新台阶。

一、深化青少年法治文化建设的必要性

加强青少年法治文化建设,是当前全国法治文化建设的重要课题。青少年时期是一个人一生中最重要的时期之一,作为祖国的未来,这一代青年人,肩负着将中国从人治社会转变为法治社会的重要历史责任。所以在他们的身上,需要投入更多的精力。在未来的社会发展浪潮中,懂得一定法律知识和具备较强法律意识的人才将扮演更加重要的角色,肩负起更加重要的担当。加强对青少年尤其是在校学生的法治文化教育是培养和造就新一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重要内容,加强青少年法治文化建设,有利于他们增强法制意识,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从而为培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合格人才奠定坚实基础。

加强青少年法治文化建设,是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的长远方针。当前青少年接触社会的年龄较小,机会较多,加之社会因为受到方方面面的影响导致道德失范,青少年以及青少年为主体违法犯罪案件只增不减。生活在这个敏感的社会环境中,青少年就更需要法律作为思想上的坚强支撑。加强青少年的法治文化建设,有利于养成良好的法律意识,做到遵纪守法;有利于形成更好地用法习惯,提高抵御违法犯罪的能力;有利于从犯罪年龄的低端抓起,有效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案件的发生,起到抑制犯罪低龄化趋势的作用,维护社会秩序长期稳定。

加强青少年法治文化建设,是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成长的内在需要。在当今社会生活中存在着不少有害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因素,一些不健康书刊、不良网站甚至网络游戏,过度宣扬色情、暴力等社会丑恶现象,对社会风气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同时由于家庭监护、学校教育、社会管理等方面也存在很多薄弱环节,使不法分子有空可钻、有机可乘。而青少年明辨是非的能力差,自控能力弱,容易误入歧途。长此以往一些青少年在错误的人生观、道德观、价值观的支配下,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诚然青少年成长的社会环境需要优化,但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更需要法律的保驾护航,加强青少年法治文化教育,有利于青少年增强自我防范意识,学会排除社会不良因素的干扰,自觉抵制社会上的各种诱惑。只有建立起强大的内心,用法律知识武装大脑,才能在社会这片汪洋大海上扬帆起航。

加强青少年法治文化建设,是社会持久性开展法治文化建设工作的能量源泉。法律的制度性,严谨性,专业性使得法律工作者必须具备极强的业务素养,同样,法治文化建设工作也需要一支专业的团队。现在的社会法治文化建设队伍,主要依靠社区工作人员,他们文化水平普遍不高,而且缺乏对法律知识的系统学习,懂法律知识的专业人才更是少之又少。大部分社区工作者在处理问题的时候需要摸着石头过河,只凭借工作热情和工作经验边探索边工作,存在着遇事不能首先从法律的角度去思考和解决的问题,这显然制约了法治文化建设的进程。加强青少年法治文化建设,将在青少年人群中掀起一股学法浪潮,鼓励更多的青少年学法,有利于为国家培养一批素质高,能力强,热情足的法律专业人才,并投身到法治文化建设的大潮当中去,使学有所用,让用有所得。在此基础上打造出一支成熟能干且富有朝气的法治文化建设队伍,为今后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添砖加瓦。

二、青少年法制文化建设现状分析

自建国初期起,中央领导历来重视青少年法制教育,早在1986年,邓小平就指出:“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自此奠定了针对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在法制建设中的重要地位。随后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的《中宣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三个五年规划》把青少年正式列为普法的重点教育对象之一。多年来,在全国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宣传、教育、司法行政、共青团等部门密切配合、互相协作,在联手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中,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广大青少年的法制观念、法律意识有了显著提高,青少年违法犯罪现象得到有效控制。在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中,中央正式提出了大力推进法治文化建设,青少年人群的法治文化建设已被正式纳入到日常的工作中。但不可否认,青少年法治文化建设中还存在诸多问题。

一是法制课堂内容生硬。目前我国的青少年法治文化教育主要的表现形式为学校的法制教育课堂,聘请各种法律资深人士参与授课,把法制课堂纳入学校思想品德日常教育计划并进行考核。法制课堂模式重视的是法律知识教育,可以及时正确地反映相应时代的法律精神,快速改善青少年的知法状况,但是一味的照本宣科容易使“法制教学”陷入“法条教学”的泥潭之中,把法制教育简单地看作是一种法律条文的传播和强记,从而导致了法制课堂内容空洞,形式单一,晦涩难懂的法律条文不能使学生对“法”这个字眼产生感性的认识,反而会产生厌倦情绪。很显然,现在学校的法制教育没有唤起学生对于法律的强烈求知欲,且由于课堂上众多法学知识的讲解其实只是对法条表面的法律知识作出具体阐释,却未对法条背后法律的价值意蕴进行着力引导,即学生们所知的仅仅是“是什么”的理论,而并不了解其中“为什么”的内涵,从而导致学生学会法条却并没有学会如何运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一味重视填鸭法条式的教学却忽视了对青少年法律精神的塑造,守法习惯的培养和用法能力的发展,那么在实践中广大青少年也难最终在“知”的基础上真正转化为“行”,法制教育课能起到多少效果需要打上一个大大的问号。

二是法治活动流于形式。目前,针对青少年课堂外的法制教育主要的表现形式为开展各类主题活动。此类活动的初衷是锻炼青少年将在课堂上所学的各种法律知识运用到日常的生活中去,加深青少年对于法律知识的理解,提升青少年利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能力。但近年来,青少年法治文化活动也暴露出了不少问题,如校级活动内容单调乏味,主要依靠文艺表演、法制竞赛、法制征文等传统方式,单一的形式是青少年对于活动的热情下降,直接导致了各项活动的参与度低;大型活动形式流于表面,大型宣传活动往往伴随着接待上级领导、迎接外界贵宾、活动开闭幕式等“政治”性任务,虽可以展现出法治文化建设的成效以及青少年的风貌,却很难起到法治文化宣传活动应有的作用;政府组织活动参与面狭窄,政府组织的青少年法治文化活动面向社会,卓有成效,历次活动中展示出的青少年良好的法律文化知识底蕴均获得了参与群众的一致好评,但是参加活动的青少年往往都是那些有参加经验的、乖巧懂事的、成绩优良的。这也导致了大部分的学生无法参与到类似的法治文化活动中去,学而不致用,学而不会用。诸如此类的问题着实的影响到了青少年法治文化活动的开展,在活动的前期思想上,过程指导中,后期总结里也均未能紧抓法治文化建设的中心,导致部分活动“看似轰轰烈烈,实则平平淡淡”。

三是法治建设忽视校外。近年来,在校园法治文化建设如火如荼的开展的同时,社会上却似乎忽视了一类人的法制教育,这些人因为种种原因离开校园,辍学在家,亦或是外出打工,被称为“社会青年”。社会青年是平时最不容易接受到法制教育的人群,又恰恰是最易产生犯罪的青年人群。“五五普法”末期,中央综治委办公室、中央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等部门曾开展“重点青少年群体摸底排查专项行动”。摸底排查结果不容乐观,全国约有2820万名达到法定入学年龄但又不在学、无职业的闲散青少年,其中“有不良或严重不良行为”的青少年115万人。“有严重不良行为”的青少年达25万人,其中有16万人在18岁至25岁之间。而另据统计,全国25岁以下的青少年中,大约每11人中就有1人属于闲散青少年,而每25名闲散青少年中,就有1人有过不良行为。这些人往往存在着家庭条件差,知识素质有限等各种不利于接触法律的条件。长期游离于家庭之外,混迹于社会之中,加之正处于青春躁动的年纪,很容易受到不良诱惑产生一时冲动,做出令自己后悔,家人悲痛,社会唾弃的事,在矫正服刑期间经过监狱看守所的交叉感染又容易滋生更多的不良品质,加上社会对于犯罪前科的歧视,使得部分青年人回到社会后无法适应,从而走上多次犯罪的道路,造成恶性循环。作为一名曾在监狱工作过的同志,我深刻感受到当今社会犯罪年龄低龄化,手段残忍化,方式多元化。“社会青年”的法治文化教育,已经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

三、创新和推动青少年法治文化建设的对策思考

首先,改变观念,增强实效。一方面,各个学校应打破成规,改变传统的法治文化教育理念,提高对新时期法治文化建设工作的认识。把握要想“成才”先得“成人”的硬道理,在抓文化素质的“硬成绩”的同时,更要注重道德法律观念“软实力”的提升,在“德育”教育研究上花心思,下功夫。法制文化教育不同与学术教育,教育重点不在课堂,而在于平日的耳濡目染,践行积累。学校应在落实法制课堂的基础上,充分利用班级团队活动、学生社团活动、节日纪念日活动及仪式教育、社会实践活动等多种载体,在课余时间大力开展法治文化实践,只有转变观念,摆脱课堂教学模式的束缚,开展生动活泼的法制教育活动,才能彻底展现青少年善于在生活中学习的天赋,提高青少年对于法治文化的兴趣,激发青少年学法的积极性,增强学生依法律己、依法办事的自觉性。各个学校因充分借助青奥会的契机组织相关宣传日主题活动,并邀请学生家长共同参与,既方便成年人正面接受法治文化教育,也可以化解长久以来家长在学术教育与德育教育之间取舍不定而结下的“心结”。使家长理解并支持学校法治文化建设工作,争取形成合力,改变目前的现状。另一方面,长久以来,青少年都被定义成法治文化的被动接受者。其实不然,大多数青少年拥有良好的知识素养,优秀的学习能力,更重要的是怀抱着为社会发展出力的热情。这也是青少年往往在中国近代的各项运动中起到先锋带头作用的重要原因。政府及学校应充分认识到青少年不仅是法治文化的被动接受者,也是主动传播者这一点,转变固有观念,变“政府安排”、“学校配合”为“政府搭台”、“学生唱戏”。在具体实施中,政府要与学校加强配合,提供更多的机会让青少年参与到法治文化传播当中去,加深青少年对其掌握法律知识的体会,教导青少年在活动中正确使用所知所学,发挥青少年在人群中的影响力,将青少年打造成法治文化传播建设的生力军。

其次,发挥优势,彰显特色。南京作为一座六朝古都,具有源远流长的历史底蕴;具备得天独厚的文化传统;拥有厚德载物的道德积淀。因地制宜,发挥南京文化道德底蕴深厚的优势,将法治与德治结合起来,努力营造良好的城市法治文化环境,升华城市的道德文化氛围,把二者塑造成南京的城市精神核心,将更好地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发展。在青少年法治文化建设方面,应将课堂所学与法治与德治结合,渗透进青少年法治文化教育中去,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政府应组织相应专家学者挖掘整理南京历史上的法制名人、道德典范、法制典故等法制道德文化资源,并联系学校等相关教育部门将收集到的历史资源以动画、简报、竞赛等符合青少年身心特点的形式融入到青少年日常学习生活中。这样不仅改变光靠书本灌输知识,枯燥乏味的现状,提高青少年的学法用法兴趣,增强青少年的品德修养,还能增加青少年对城市的认同感,唤起他们对所生活城市的自豪感,激发青少年时刻谨记自己是这座城市的一员,在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也以利于他们带动周围的人共同为维护城市的良好风貌。此外,在青奥会进行期间,承办比赛的区政府可适当加大投入,在青奥场馆,青奥村内,设置专门的法治文化角,法治文化走廊等法治文化主题区,将收集到的法治道德文化资源进行整合,投放到各宣传点,辅以多种语言翻译。借此机会进一步的提高南京法治文化硬件水平,方便各国青少年相互交流,同时也从正面展现出南京朴实的人文气息,提升南京的城市形象。

第三,抓住机遇,扩大交流。第二届青年奥林匹克运动会是南京第一次举办的大型综合性国际赛事,作为中国体育史上的一届盛事,“她”的到来带来的不仅仅是经济上的发展,竞技上进步,更重要的是体现在国与国,人与人之间文化上的交流。把握青奥会这一历史契机,正确认识到青奥会所蕴含的“内部价值”,具有的“潜在利益”,才能更好的在各个方面形成优势互补,在青少年法治文化建设上亦是如此。各区应因时制宜,广开思路,拓宽渠道,大力开展各项面向社会的青少年法制文化教育活动。在活动中鼓励青少年积极参与,引导青少年活学活用,使每一次活动都能更加生动直观的塑造青少年法治文化修养。各区还应把握自身特色,更加深入的打造自身“法制学校”、“法制少年团”等法制校园品牌,并在青奥会进行前后,组织开展与各项青奥有关的法治文化活动。积极联系新闻媒体,推广成功经验,提升“品牌效应”,让青少年法治文化建设在学校中多点开花,在社会中形成亮点,以期带动全市青少年法治文化发展。明年十月,将会有近四千名来自世界各地的青少年踏进南京这座历史名城。届时将是南京展示其古都新貌的大好时机,将青少年法治文化的精髓作为城市法律建设的名片传递出去,利用青奥会的契机与国内外青少年互相学习,加强交流,在展现南京青少年法治文化与时俱进面貌的同时汲取各国先进经验,为下一步更好的开展青少年法治文化建设拓宽新思路。

第四,齐心协力,多管并举。目前全国共有青少年上亿人,如何做好他们的法治文化教育工作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必须齐抓共管,全社会广泛参与。政府确立的学校、社会、家庭“三点一线”的观念可以在实行过程中实现逐步细分。其一,政府要与学校及家庭携手,把加强对“问题生”“后进生”的法治文化教育作为学校法治文化教育的重中之重。对于这类学生的法治文化教育,学校可以采取正面的榜样教育以及负面的警示教育,通过宣传社会道德模范等正面形象等榜样教育使他们知道为家庭、社会做出贡献,通过自身的努力是可以实现的;通过邀请失足青年现身说法等警示教育可以使他们感受到法律的威严,为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打下良好的基础。其二,政府要与学校及社会合作,社会各界应无条件为因各种原因无法进入学校读书的青少年重返校园打开方便之门。政府、学校应通过上门拜访、走访调查等形式了解辖区内失学、辍学等青少年的家庭情况,给予关心帮扶,解决他们的顾虑,鼓励其子女重新投入学校的怀抱。对确有困难的青少年,由社区、街道开展义务的法律帮扶工作。其三,政府要与社会及家庭联合,在关注社会闲散青年的同时重视重新回归社会的青年的法治文化教育工作。对于社会上的闲散青年,我们不应在他们犯下错误后指望监狱等矫正机关进行事后教育,而应教育前置,发挥各普法平台作用、法制宣传员的主心骨作用、舆论媒体的宣传主渠道作用。在各个小区设立专门的法制宣传橱窗,板报;在社会闲散人员聚集地,各区劳动力市场等处设立专门的法制宣传岗;在各大招工网站上开辟法治文化专栏。形成多渠道、多层次、立体化的法治文化传播网络,做到文化建设无“死角”。对于回归社会的刑释青年,社会应加强与其家庭的联动,开展感化教育,以其父母、家庭、监护人为突破口,强化教育,以减少他们对社会的仇恨,消除其抵触、报复的情绪。在必要的时候,组织专业人员开展心理干预,对于他们在生活工作生面遇到的问题,要及时了解并加以引导,排除他们的心理障碍,培养他们再次形成健全的人格,避免心理畸化。此外,舆论也应加大法治文化的宣传力度,呼吁社会群众对于身边的此类年轻人不要歧视,不要漠视,不要敌视,热心帮助身边的“边缘”人群,让他们感受到社会的温暖,让法治文化的春雨洒满每一个角落。

(编辑:华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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