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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查处四风督查通知

2016-08-28 09:09:49 编辑: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成考报名 浏览:

导读: 2016查处四风督查通知(共6篇)2016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方案2016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方案为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推进干部作风和发展环境“百日整治”活动向纵深开展,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省...

篇一:2016查处四风督查通知
2016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方案

2016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方案

为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推进干部作风和发展环境“百日整治”活动向纵深开展,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省<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实施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全市“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安排部署,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进一步落实中央及省委关于反“四风”和厉行节约的有关要求,认真解决公务活动中存在的过度消费、奢侈浪费等问题,督促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弘扬艰苦奋斗、求真务实、执政为民、廉洁从政的优良作风。

二、整治范围

水利系统各单位

三、工作重点

(一)深入推进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加强公务用车管理,提高车辆使用效率,节约车辆运行费用,强化公务用车使用情况监督。整治超标超编配备公务用车问题,整治违规换车和借车、摊派款项购车、豪华装饰公务用车、公车私用等问题,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加强违规车辆处置情况的监督检查,巩固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的成果。(责任单位:局办公室、计财科及相关单位)

(二)大力整治公款旅游行为。严格执行国内差旅及因公出国(境)制度,严格控制因公出国(境)团组数、人数和经费预算数,严格执行量化审批制度和任务与经费联动审批制度,坚决制止无实质内容的考察团组出访。严肃查处用公款报销违反规定持因私证件出国(境)费用的问题,严肃查处公款旅游或变相公款旅游。(责任单位:局办公室及相关单位)

(三)坚决整治公款大吃大喝。修改完善并严格执行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制度,严肃查处用公款相互宴请、赠送礼品和参加娱乐健身活动的问题。必要的公务接待,严格控制标准,能俭则俭。公务出差一律按规定标准安排食宿,接待单位不得补贴或变相补贴。(责任单位:局办公室、计财科、各单位)

(四)大力精简会议活动。严格控制会议活动数量、人数、时间,严格控制和规范各类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从严控制会议活动场所和标准。(责任单位:局办公室、计财科、各单位)

(五)严格清理办公用房。认真执行党政机关新建和购置楼堂馆所的规定,严肃查处巧立名目规避审批新建和购置楼堂馆所、超标准使用办公室、豪华装修办公室、超标准配备高档办公家具等问题。(责任单位:局办公室、计财科、各单位)

(六)切实治理滥发津贴补贴的问题。治理违反规定自行新设项目发放津贴补贴的行为,将执收执罚工作与津贴补贴挂钩,使用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发放津贴补贴的行为,违反规定以各种名义向职工普遍发放各类奖金的行为,违反规定发放加班费、值班费和未休年休假补贴的行为,违反规定擅自提高标准发放改革性补贴的行为。(责任单位:局计财科、办公室、政工科、各单位)

(七)进一步推进财政监管。督促各单位管好用好财政资金,加强非税收入管理,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深化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加强经费使用管理的监督检查,对拒不执行纠正整改要求的,从严处理。(责任单位:局计财科、办公室、各单位)

(八)狠抓资源节约。督促各单位节约循环使用资源。(责任单位:局办公室、各单位)

四、方法步骤

专项整治工作从2016年2月下旬开始至9月下旬结束,按动员部署、自查自纠、组织检查、建章立制四个阶段进行。

【2016查处四风督查通知】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15日前)

各单位成立“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分管负责人和专人抓好落实。采取召开会议、集中学习等多种形式,深入学习中央、省、市关于开展厉行节约的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深化认识,增强广大干部群众对开展厉行节约重要性的认识,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二)自查自纠阶段(3月16日至4月30日)

各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对照“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内容要求,认真自查自纠,重点检查纠正本单位在严格控制新建办公楼、严格执行制度、严格财务制度、严格会议审批程序和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清理纠正“小金库”、加强票据监管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三)组织检查阶段(5月1日至8月31日)

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组建专班对全市贯彻落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及相关法规制度执行情况开展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各单位“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对组织领导不力、自查自纠不到位的单位,给予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并依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规定追究主管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局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将不定期组织检查。

(四)建章立制阶段(9月20日前)

各单位要针对查摆出来的突出问题,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完善相应的规章制度。按照“远近结合,标本兼治”的要求,建立健全厉行节约的各项规章制度,努力把行之有效的措施转化为长期坚持的治本之策,促进节约型机关建设。

五、工作要求

(一)明确分工,强化责任。局成立“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学习活动办公室,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制定全局“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的安排部署、督促检查、综合协调、情况汇报、信息交流和面上的工作指导。所涉及的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能,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积极主动地完成好所承担的工作任务。

(二)加强监督,严肃纪律。局“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大监督力度,采取普遍检查、重点抽查和明查暗访等方式,对工作不力的,要查明原因,限期改进。对检查中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依法依纪依规严肃处理。

(三)讲究方法,注重实效。要把整治“四风”突出问题与反腐败工作相结合。把完成阶段性任务和长期作战相结合,既要突出重点,扎实有效推进工作,使“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在一些方面或领域取得先期效果,又要将其作为一项经常性的工作,常抓不懈;既要注重治标,又要立足治本,从根本上整治“四风”突出问题。

篇二:2016查处四风督查通知
关于开展公司2016年效能监察工作的通知

石化管道储运监„2016‟73号 中国石化管道储运有限公司文件

关于开展公司2016年效能监察

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为进一步融入公司中心工作,发挥效能监察融入业务流程管理、关口前移、督促整改的优势,提高制度执行力、管理能动性和工作有效性,强化责任追究,促进公司党风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实效,现就公司2016年效能监察工作安排如下。

一、聚焦中心业务,做好日常效能监察工作

(一)抓住重点难点问题、主要环节,做好集团公司统一立项效能监察

1.继续对安全隐患治理项目实施统一立项效能监察。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凡是安全隐患治理没有完成的单位都要继续开展此项效能监察。各单位纪检监察部门要继续围绕项目进 -1-

度,重点关注新调整及滞期项目,加强督导协调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分清原因、落实监督责任,确保项目按期顺利完成。机关各主管部门和项目实施单位要突出对项目资金下达使用,工程施工管理、验收、效果等主要环节的监管,避免资金不及时到位、应招不招、安全事故、环境保护、质量事故等问题发生,落实主体责任,确保工程质量和预期效果,兑现社会承诺。

2.对禁止领导人员亲属经商办企业与中国石化发生业务往来实施统一立项效能监察。一是做好申报工作。各单位(机关各部门)在按照集团公司《关于禁止领导人员亲属经商办企业与中国石化发生业务往来的规定》(中国石化党组„2015‟254号)完成材料上报的基础上,要及时上报需要补充完善的内容,做到全面准确、实事求是。二是做好整改工作的监督检查。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公司和各单位要对副科级以上领导人员申报登记情况调查抽查,查看填报内容是否真实以及整改是否彻底。对于认识到位、态度端正并主动采取整改措施的,可视情况从轻从宽处理;对于组织上再次给予机会,仍不如实申报,欺骗组织的以及被举报查实的,处理上一律从严从重;对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整治,对严重问题进行严肃查处。三是各单位行政、党委要加强领导,纪委要发挥协调作用,人事、审计及各业务主管部门密切配合,对本单位的情况进行梳理归纳,及时研究沟通,保障信息畅通,落实问责与处理。同时,查找管理漏洞,制定和修订完善制度,扎紧“制度笼子”,形成制度约束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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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融入中心工作,做好公司统一立项效能监察

1.对不作为表现实施统一立项效能监察。一是公司纪委监察处在收集、汇总、整理各单位、部门工作中的不作为表现的基础上,制定下发对不作为表现的问责处理意见。二是对不作为表现开展日常效能监察或者专项监察,对玩忽职守、纪律松懈、推诿扯皮、违反程序、缺乏担当、得过且过、阳奉阴违、以权谋私、监管缺失等不作为表现严格问责。三是开门整改、接受监督。公司和各单位要及时公布、公开不作为表现及整改措施,把职工群众的评判作为衡量整改效果的根本标准,让职工群众在参与中感受到开展效能监察的实际成效。通过对不作为表现的监督检查,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加强纪律建设、保证政令畅通,确保各项工作上水平、上台阶。

2.对工程建设招投标及承包商管理实施统一立项效能监察。工程建设招投标及承包商是职工群众反映问题的焦点、热点,也是违规违纪多发的关键环节,统一开展工程建设招投标及承包商管理效能监察,要把每一项工程都建设成廉洁工程、优良工程、阳光工程,公司适时组织监察处、企业管理处、项目管理中心等部门及单位,对招投标及承包商管理开展监察,重点监察内容为:按规定范围和标准应该招标未招标的,以及肢解工程、规避招标的情况;招标文件文本的完整性、招标投标活动时间安排的合理性、主要合同条款的合法性、评标办法的科学、公平、公正性;评委人数组成的合法性、评标委员会专业配置的合理性、评委资 -3-

格的有效性;开标、评标会议程序的合法性,开标、评标现场纪律,评标过程的保密性,评标的公平和公正,是否存在违规、违法现象等。

承包商是否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承包合同中未有约定,又未经建设单位认可,承包商是否将其承包的部分建设工程交由其他单位完成;承包商是否将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给其他单位;分包单位是否将其承包的建设工程再分包;承包商是否不履行合同约定责任和义务,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给他人或者将全部工程肢解后以分包名义分别转给其它单位承包的行为;承包商是否存在名为劳务分包实为专业分包的行为等。

3.继续对改线项目和湛江国储地下水封洞库项目实施统一立项效能监察。加强对改线项目和湛江国储地下水封洞库项目的安全管理、质量管理、进度管理、投资管理、合同管理、廉洁从业6大控制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查找和整改管理薄弱环节,完善相关管理制度,督促各项目单位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集团公司及公司管理规定,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关键环节更加透明,项目管理更加规范,工程建设制度更加健全;坚持以发现问题为导向,以纪律和规矩为标尺,加大责任追究力度,确保项目顺利进行。

4.对站库设备巡检和外管线巡护实施统一立项效能监察。主要监察内容是对站库的罐区、炉区、阀区、泵区等设备设施是否必巡必检以及巡检有效性进行监督检查;对外管线的巡护区段、-4-

巡护时间、巡护内容、异常情况处置、巡护是否责任落实等方面监督检查,以对基层输油站库巡检制度、外管线巡护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有效监控,促进基层输油站库巡检及巡护到位率、有效性的落实,全面提高巡检及巡护工作质量和效率,为公司的安全生产提供基础保障。

(三)突出各单位业务特点,强化自主立项项目效能监察和专项监察

各单位要继续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重点在业务接待、会议培训、因公出国(境)、办公用房、公款旅游、公车私用、住宿费用及标准等方面开展监督检查,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要继续做好廉洁风险防控工作,积极探索廉洁风险防控的新思路、新方法。

各单位要结合公司中心工作和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紧紧围绕挖潜增效、深化改革、科技创新、依法依规治企、夯实“三基”、作风建设、提高制度执行力等目标任务,有选择的开展效能监察或者专项监察,突出各单位业务特点,增强自主立项效能监察和专项监察意识,用好效能监察载体,切实营造廉洁从业氛围。各输油单位要围绕各项费用(资金)管理、创建“双无”输油站库等方面开展效能监察或专项监察;具有原油交接业务的输油单位要开展原油交接计量专项监察,作为公司挖潜增效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作为“秤杆子”的着力点、成为外塑形象的“窗口”;项目管理中心、徐州实华特种作业公司、抢维修中心、检测公司等 -5-

篇三:2016查处四风督查通知
2016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解决方案12篇

第1篇

为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中纪委五次全会精神,根据川纪发(2016)4号文件《关于认真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的通知》和南纪发(2016)8号文件精神,全面落实省、市、县关于认真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坚决遏制“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基层腐败滋生蔓延,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结合我乡实际,现就我乡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纪委五次全会上的讲话精神为指导,以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市委、县委相关规定、“四风”和腐败问题为重点,以督促检查、投诉办理案件查处为抓手,及时查处、及时通报、及时曝光,严密操作,严查重处,严肃纪律,确保取得良好实际效果和社会效果。

二、重点任务

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纪委五次全会上指出的“五个有之”(即:故意刁难、吃拿卡要,虚报冒领、优亲厚友,贪污侵占、私分滥发,私办企业、大肆圈钱,同黑恶势力勾肩搭背、沆瀣一气),盯紧矛盾突出、问题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地方、部门及其党员、干部,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重点解决以下“七个方面”的突出问题:

(一)发生在群众身边的生冷硬推、吃拿卡要、与民争利、欺压百姓等“四风”问题。对党员干部庸懒散浮拖、推诿扯皮、工作不实,“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生冷硬推、吃拿卡要等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行为开展监督检查,切实解决“机关化”现象严重、部门利益至上,不深入实际、漠视群众疾苦,与民争利、欺压百姓等“四风”问题。

(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问题。主要是用公款或集体资金违规吃请、送礼、变相旅游、发放福利,以及生冷硬推、吃拿卡要、与民争利、欺压百姓和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

(三)土地征收流转中的违纪违法问题。重点查处基层干部违规操作、弄虚作假、以权谋私、虚报冒领、贪污侵占流转补偿款的行为。

(四)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中的违纪违法问题。严肃查处农村基层干部违规处置农村集体“三资”,损害集体利益,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私设“小金库”,贪污侵占、截留挪用集体收入等问题,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同时规范和推进村级财务管理,加强村纪检委员和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开展教育培训,严格工作考核,发挥好监督前哨的作用。

(五)惠民政策执行、资金管理使用中和涉农项目建设方面的违纪违法问题。主要是惠农补贴、扶贫救济、低保医保,以及基层“三资”管理使用和旧村改造资金管理使用方面以权谋私、优亲厚友、虚报冒领、贪污侵占等问题。

(六)执法、监管、公共服务等窗口行业和领域的违纪违法问题。大力整治执法、监管、公共服务等窗口行业和领域工作中态度生硬、作风粗暴、方法简单,执法行为不规范、滥用职权,以及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和收受红包礼金、购物卡等问题。

(七)小官巨腐等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广泛收集问题线索,规范线索收集处置,对近年来涉及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线索再进行梳理归类,建立专门台账,提出处置意见,并报上一级纪检监察机关备案。

三、时间步骤和工作方法

专项工作从7月下旬开始,年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7月20日至8月14日,为宣传发动阶段。通过下发通知、媒体报道、公布举报电话等方式开展广泛宣传活动。

8月14日至11月30日,为查处整改阶段。通过排查线索、明查暗访、查办案件、督促整改等方式,集中查处一批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

12月1日至12月31日,为检查总结阶段。通过材料汇总、座谈交流、建章立制、检查总结等方式总结工作经验,建立长效机制。

(一)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一是开展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专题剖析。二是开展党性党纪教育。组织乡、村干部学习省委依法治省、思想建党、制度建党意见,以及《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等纪律法规,强化法纪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三是认真开展提醒教育。结合“一对一”提醒谈话活动,围绕工程建设、征地拆迁、城镇低保、惠民资金等重要项目,紧盯元旦、春节等重要节点以及干部操办婚丧嫁娶喜庆等重要事宜,做到早提醒、早预防、早纠正。四是认真开展警示教育。组织基层干部观看党风廉政警示教育片,及时通报我县我乡查处的典型案件。

(二)集中开展基层腐败案件查处。一是开展案件线索排查。建立登记台帐,集中排查基层干部涉腐信访问题线索,按照“五类”处置办法提出处理意见,力争年底前全部销号。二是集中开展案件查处。针对乡、村干部出现的各类违纪违法行为集中开展初核,尤其是在作风建设、城乡低保、土地流转、惠民资金等方面违纪违法、侵害群众利益的,要重点开展初核调查工作,做到快查快结。对问题较多、问题严重的,一律实行“一案双查”,追究相关管理监督责任。三是做好情况反馈。及时向群众公开调查进展,反馈调查结果,还群众一个明白。

(三)持续抓好群教活动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要对整改任务进行一次全面梳理,对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查摆出的突出问题和承诺整改的重要事项,高度负责,言而有信,切实抓好落实。二是切实抓好专项整治。要认真对前期开展的“9+2”的专项整治任务进行“回头看”,一项一项排查、一个一个攻坚,逐项逐件解决,做到彻底全面、不留死角。三是加强督促检查,及时通报整改方案落实情况。乡党委班子成员和村党支部书记要按照自己的对照检查材料,认真落实整改。乡党委要认真检查整改落实情况,对于个别整改意识淡薄的同志,要督促其及时整改,确保整改工作取得成效,并通报整改落实情况,整改工作结束要对整改情况进行考评,开展“回头看”。四是继续开展乡干部“走读风”专项治理工作,对发现的问题严肃处理,认真解决为官不为、工作不在状态等问题。

(四)巩固惠农资金专项治理成果。认真总结专项治理工作,坚决纠正优亲厚友等问题,将有关违纪线索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调查处理。推进村务公开工作,加强督检查,确保政策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

(五)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密切关注“四风”和腐败问题新动向,深刻剖析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对策建议。在此基础上,加强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监控平台建设,推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建立完善有效的科学民主决策、办事流程公开、社会监督制约等防控机制,强化刚性约束,推进“不敢腐”向“不能腐”转变。

四、组织领导

在乡党委的领导下,乡纪委负责专项工作的具体组织协调工作,从有关部门抽调人员分别组成宣传组、综合组、督查组开展具体工作。宣传组负责宣传发动、新闻报道、典型曝光等;综合组负责综合协调、下发通知、上传下达、组织会议、印发通报、信息报送等;督查组负责拟定督查计划、制定督查方案、开展具体督查、汇总督查结果以及查处典型违规违纪案件等。领导小组名单附后。

五、工作要求

各支部要把思想认识和行动统一到县委要求和乡党委政府的部署上来,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采取有力措施,统筹推进,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一)高度重视。各支部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工作,党委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纪委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抓好落实,抓实抓细,抓出成效。

(二)广泛宣传。各支部要联系实际,采取不同方式,广泛宣传专项工作的意义、要求、查处重点、举报投诉方式、经验做法、典型案件等。动员广大群众积极支持,主动参与专项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三)认真查纠。乡纪委要会同公安派出所、民政所、财政所、规划办、农业服务中心、群工办等部门,开展线索排查,重点排查党的十八大以来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对排查出来的问题,列出问题线索清单,建立工作台账,实行销号管理。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工作重点和着力点在各村和乡级各单位。乡党委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纪委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要集中突破一批重点案件,务必取得让群众满意的成效。

(四)严格执纪问责。对群众身边“四风”问题突出的,依然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的,以及出现严重腐败案件、影响恶劣的,不仅要追究直接责任,还要“一案双查”追究领导责任。对“四风”和腐败问题听之任之,或者瞒案不报,要严肃问责。乡党委每季度在全体乡村干部会议上集中通报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充分发挥震慑和警示教育作用。

(五)认真分析总结。对于典型性的问题,要查处一个,教育一片,做到举一反三。对于普遍性的问题,要查找漏洞,建章立制,做到源头防控。要把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与深化“阳光村务工程”建设结合起来,注重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职能作用,进一步完善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机制。

第2篇

根据《中共县委办公室印发<关于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要求,为深入贯彻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省、市、县关于认真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安排部署,坚决遏制“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基层腐败滋生蔓延,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结合乡实际乡情,经乡党委研究决定,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重点任务

紧盯矛盾突出、问题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地方、部门、村社及其党员、干部,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重点解决以下“七个方面”:

(一)发生在群众身边的生冷硬推、吃拿卡要、与民争利、欺压百姓等“四风”。由乡纪委组成检查组,采取下村走访、民意调查、专项督查、年度考核等方式,对各部门和各村社党员干部庸懒散浮拖、推诿扯皮、工作不实,“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生冷硬推、吃拿卡要等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行为开展监督检查,切实解决“机关化”现象严重、部门和个人利益至上,不深入实际、漠视群众疾苦,与民争利、欺压百姓等“四风”问题。【2016查处四风督查通知】

(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市委市

政府九项规定和县委县政府“四项规定、五条禁令”精神的问题。开展作风建设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各部门和各村公款消费情况、党政干部遵守廉洁自律情况和干部日常管理情况,对党员干部用公款大吃大喝、请客送礼、私分滥发、变相旅游和奢侈浪费,以及利用婚丧喜庆事宜敛财等严重侵害群众利益、严重损害干部形象的问题,一经发现,一律快初核、快立案、快调查、快处理,对典型问题在全乡范围内实名通报曝光。

(三)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中的违纪违法问题。规范和推进村级财务管理,加强政策宣传和解读,强化信息公开,主动接受监督;加强村纪检员和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开展教育培训,严格工作考核,发挥好监督前哨的作用;严肃查处村社干部违规处置农村集体“三资”,损害集体利益,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私设“小金库”,贪污侵占、截留挪用集体收入等问题,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四风”。【2016查处四风督查通知】

(四)惠民政策执行、资金管理使用中和涉农项目建设方面的违纪违法问题。由乡纪委牵头组成检查组,重点查处各村惠农政策落实、教育惠民政策落实、困难救助中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乡财政所主要负责,对惠农补贴、扶贫救济、低保医保社保、新农合等资金管理使用和涉农项目建设等情况进行专项整治,严肃查处以权谋私、优亲厚友、虚报冒领、贪污侵占,以及招投标违规、收受贿赂等问题。

(五)便民中心服务窗口和部门服务的违纪违法问题。大力整治便民中心服务窗口和部门服务工作中态度生硬、作风粗暴、方法简单、行为不规范、滥用职权和收受红包礼金、购物卡等问题,加强监督检查和通报曝光,强化问责追究,严格“一案双查”,对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突出、发生顶风违纪问题的,既要严肃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还要追究分管领导的责任。对干扰办案的,严肃问责。

(六)小官巨腐等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广泛收集问题线索,规范线索收集处置,对近年来涉及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线索再进行梳理归类,建立专门台账,提出处置意见,并报上一级纪检监察机关备案。重点查处乡、村两级党员干部挤占挪用集体资金、贪污受贿、惠农政策不落实、截留克扣惠民资金以及项目工程、招投标领域等方面的违纪违法问题。健全纪律审查工作机制,加强村一级基层纪律审查力度。整合办案资源,合理调遣力量,确保在年内集中突破一件重点案件。

二、工作举措

(一)开展廉政宣传教育。组织开展乡第四次党风廉政建设集中宣传教育月活动,通过开展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专题剖析、“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倡廉助廉护廉行动、积极参与廉政法规知识培训考试和“清廉在我身边”主题演讲比赛及利用乡村广播、网络电视、农村短信平台、宣传海报、展板、公示栏宣传廉政思想等方式,进行集中宣传教育。(牵头单位:乡纪委,协办单位:各村纪检员、监委会主任)

(二)开展“一对一”廉政谈心谈话。由乡纪委副书记全面

【2016查处四风督查通知】

约谈全乡中层干部、乡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关键岗位工作人员及各村干部。(牵头单位:乡纪委,协办单位:乡属各部门、各村干部)

(三)接受关于落实“两个责任”的专项巡察。将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作为落实“两个责任”的重要内容,加强自查自纠,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迎接专项巡察;重点注重党委落实主体责任情况、纪委落实监督责任情况和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对自查自纠发现的违纪问题,及时整改。(牵头单位:乡党委,协办单位:乡纪委)

(四)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密切关注“四风”和腐败问题新动向,深刻剖析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对策建议。在此基础上,加强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制度建设,推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建立完善有效的科学民主决策、办事流程公开、社会监督制约等防控机制,强化刚性约束,推进“不敢腐”向“不能腐”转变。(牵头单位:乡纪委,协办单位:乡属各部门、各村纪检员、监委会主任)。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乡党委领导下,成立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牵头抓总、组织协调,结合本地实际统筹谋划。党委书记亲自抓、负总责,重要问题亲自协调,重点案件亲自督办。

(二)加强统筹协调。坚持乡村社三级联动,保持行动同步、同频共振。各包片领导和驻村干部与各村要加强沟通、协作配合,促进信息互通和线索共享,整合监督资源,形成工作合力。

(三)加强督办督导。把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情况纳入各部门、各村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增加考核权重。

(四)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农村短信平台、广播、网络电视、宣传栏、展板等形式广泛宣传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情况,解读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政策,把原则性要求和程序性规定向党员、干部、群众讲清楚。选取“严重侵害群众利益、严重损害干部形象”典型案例予以通报曝光,起到查处一个、警示一片、标本兼治的效果。

第3篇

为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省市县关于认真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安排部署,坚决遏制“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基层腐败滋生蔓延,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结合我乡实际,现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按照“四不放过”,即:问题查不清不放过、查出的问题责任不清不放过、查清的责任人不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的要求,坚决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到实处,促进干部作风进一步转变,切实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我乡全面推进从严治党工作取得的成效,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

二、工作重点

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指出的“五个有之”,即:故意刁难、吃拿卡要,虚报冒领、优亲厚友,贪污侵占、私分滥发,私办企业、大肆圈钱,同黑恶势力勾肩搭背、沆瀣一气。现结合我乡实际,聚焦农村基层,针对当前基层农村党员干部违纪违法、侵犯群众权益、小官贪腐等现象,着力解决以下七个方面的重点问题。

(一)发生在群众身边的生冷硬推、吃拿卡要、与民争利、欺压百姓等“四风”问题。重点监督检查农村党员干部庸懒散浮拖、推诿扯皮、工作不实,“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生冷硬推、吃拿卡要、与民争利、欺压百姓等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切实解决“机关化”现象,不深入基层、不体察民情民意、漠视群众疾苦等问题。

(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和市委市政府九项规定精神的问题。重点监督检查农村党员干部用公款或集体资金违规吃请、送礼、变相旅游、违规发放津补贴及奢侈浪费行为,以及利用婚丧喜庆事宜敛财等严重损害群众利益、严重损害干部形象的问题。

(三)涉农惠农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等问题。重点监督检查农村党员干部在落实粮食直补、综合补贴等惠农资金、低保五保等惠民资金、民政救济等专项资金,以及在扶贫攻坚项目实施、民生工程建设等方面以权谋私、优亲厚友、虚报冒领、截留挪用、贪污侵占等问题。

(四)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中的违纪违法问题。重点监督检查农村党员干部违规处置农村集体“三资”,损害集体利益,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私设“小金库”,贪污侵占、截留挪用集体资金等问题。

(五)征地拆迁和工程建设领域中违规违纪违法问题。重点监督检查农村党员干部违规操作、弄虚作假、虚报冒领、贪污挪用补偿款和徇私枉法、失职渎职,以及在农林水利、公路交通等农村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工程建设中官商勾结、贪污贿赂等问题。农村党员干部在土地管理使用和流转中损害群众利益、非法买卖和侵占土地、违规开发建设等问题。

(六)执法、监管、公共服务等窗口行业和领域违规违纪违法问题。重点监督检查农村党员干部利用迁户、入学、办证、医保、建房、计生和兴办公益事业等机会乱收费、乱罚款和收受“红包”、购物卡等问题。

(七)小官巨腐等农村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重点监督检查农村党员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插手工程建设、政府采购,侵占挪用集体资金、贪污受贿,以及同黑恶势力勾肩搭背、沆瀣一气等方面的违纪违法问题。

三、工作举措

(一)安排部署,宣传动员。各村、各部门要通过会议、广播、标语等宣传媒介多种形式开展广泛宣传活动,营造浓厚氛围。公布举报电话,设置举报信箱,认真收集、排查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集中人员、集中精力、集中时间,认真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

(二)自查自纠,全面排查。各村、各部门要围绕七项重点工作内容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全面排查“四风”和腐败问题。在自查自纠的过程中,针对发现的苗头性问题,跟进建章立制,加强监管,堵塞漏洞,规范权力运行,防止问题发生。

(三)严肃解决,绝不姑息。乡纪委要把纪律挺在前面,从严治党,从严监督执纪。聚焦重点问题,突出重点人员,紧盯重点岗位,铁面执纪,严肃解决。对发现“四风”和腐败问题,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四)建章立制,完善机制。各村、各部门要通过自查自纠、集中解决,归纳总结农村党员干部存在的“四风”和腐败问题,深刻剖析问题的原因。进一步推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建立完善有效的科学民主决策、办事流程公开、社会监督制约等防控机制,强化刚性约束机制,推进“不敢腐”向“不能腐”转变。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支部、乡级各单位也要成立领导小组,并对照重点工作内容,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进一步细化工作内容,明确工作目标、方法步骤和具体措施,切实增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二)营造浓厚氛围。加大学习力度,认真学习上级文件及通报,曝光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的典型案例,充分发挥震慑和警示教育作用,进一步弘扬社会正气,遏制歪风邪气,为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氛围。

(三)严肃责任追究。各村、各部门对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要认真整改,坚决解决,做到不走过场、不留死角,确保此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第4篇

为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省、市和县纪委全会的安排部署,坚决遏制“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基层腐败滋生蔓延,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结合我局实际,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要求

针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进一步加大查处力度,着力解决当前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探索建立党风廉政建设长效机制,从源头上预防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发生,努力取得让群众看得到、体会得到的成果,促进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进一步好转。

二、工作重点

扎实深入开展专项工作,重点围绕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反映强烈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侵犯群众权益、小官贪腐等现象,着力查处四个方面问题。具体工作重点如下:

1、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主要是用公款或集体资金违规吃请、送礼、变相旅游、发放福利,以及生冷硬推、吃拿卡要、与民争利、欺压百姓和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

2、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等问题。主要是单位“三资”管理使用是否按政策规定、虚报冒领、挪用、贪污侵占等问题。

3、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域中违规违纪违法问题。主要是违规操作、弄虚作假和徇私枉法、失职渎职,以及在保障性安居工程、棚户区改造招标投标、工程建设中官商勾结、贪污贿赂等问题。

4、执法、监管、公共服务等窗口行业和领域违规违纪违法问题。主要是利用职权、执法等工作便利,乱收费、乱罚款和收受“红包”、购物卡等问题。

三、组织实施

1、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为加强专项工作的组织实施,局党组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具体负责落实专项工作的开展。

2、宣传发动,畅通监督渠道。要认真抓好宣传发动,将群众参与作为专项工作的动力和压力,要以群众满意为目的、标准,敞开大门解决“四风”和腐败突出问题。要畅通信访、网络、电话等渠道,接受群众举报、投诉和监督。

3、开展问题线索排查,查纠违规问题。局纪检组将定期或不定期的开展线索排查,重点排查党的十八大以来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实行周报告制度,局纪检组每周五下午5:00前向局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和局党组报送问题线索排查和办理情况。

对职责范围内的问题线索,采取分级查纠,一般党员干部违纪的,由局纪检组查处;对副科级以上党员干部及重要岗位科级以下的党员干部违纪的,移交县纪委相关职能室审查。

4、坚持问题导向,加强督促指导。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工作重点在局机关,着力点在基层。局党组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局纪检组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要加强问题研究,精心谋划部署,务必取得让群众满意的成效。

四、工作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落实两个责任。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行动工作,既是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化正风肃纪工作的必然要求,又是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联系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必然要求,更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的必然要求,要突出重点,落实责任,强化督查整风肃纪,确保专项工作取得实效。

2、强化执纪问责,坚持“一案双查”。对群众身边“四风”问题突出的,依然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的,以及出现严重腐败案件、影响恶劣的,不仅要追究直接责任,还要追究领导责任。对“四风”和腐败问题听之任之,或者有案不查、瞒案不报,甚至袒护包庇的,要严肃问责,不仅要追究主体责任,而且要追究监督责任。

3、强化源头预防,建立长效机制。各股所要针对专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分析总结,对于典型性的问题,要查处一起,教育一片,做到举一反三;坚持查处与整改并重,纠正问题与完善制度并重,深入剖析问题根源,建章立制;要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切实从源头预防。

第5篇

为深入贯彻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省、市关于认真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安排部署,根据中共县委办公室印发《关于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结合我县航务海事工作实际,经处支委会研究,特制定本方案。

一、重点任务

紧盯与水运群众联系密切的各职能股,严肃查处单位干部职工顶风违纪行为。重点解决以下突出问题:

(一)发生在群众身边的生冷硬推、吃拿卡要、欺压百姓等“四风”问题。主要是航务海事干部职工庸懒散浮拖、纪律松懈、工作不实、办事拖拉、服务态度生冷、吃拿卡要等不深入实际、漠视群众疾苦、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四风”和腐败问题。

(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和市委市政府九项规定精神的问题。主要是用公款大吃大喝、请客送礼、滥发钱物、办公耗材及水电使用浪费、车船维修用油成本偏高、利用婚丧喜庆事宜敛财、参加有碍公正执法的宴请等严重奢侈浪费、严重损害干部形象的问题。

(三)惠民政策执行、资金管理使用中和涉农项目建设方面的违法违纪问题。主要是农村客渡船燃油补贴资金申报把关不严、资金发放时截留挪用和涉农水运项目建设违规招标、收受贿赂等问题。

(四)执法、监管、公共服务等窗口行业和领域违规违纪违法问题。主要是为水运群众办理航务海事业务上工作态度生硬、作风粗暴、方法简单,办理航务海事违法案件时执法行为不规范、滥用自由裁量权、执人情法,以及乱收费、乱罚款和收受“红包”、购物卡等问题。

二、工作举措

(一)开展廉政宣传教育。扎实开展第四次党风廉政建设集中宣传月活动,通过领导班子就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深刻剖析形成正负面清单,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各级纪检组织有关违反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处理通报、观看廉政警示教育片,积极组织“四新”人员参加廉政法规知识培训考试,进行集中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干部职工依法行政、廉洁从政意识。

(二)开展“一对一”廉政谈心谈话。由处主要负责人约谈处副职领导,处副职领导约谈分管股、工会负责人,对可能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提醒警示、提出预防控制措施。

(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一是密切关注“四风”和腐败问题新动向,结合航务海事工作实际,深刻剖析发生在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产生的原因,制定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二是行政权力依法依规全面纳入行权网、政务网等信息平台公开运行,主动接受纪检监察、县检察院和社会的广泛监督。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处成立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处支部书记、处长同志为组长,分管纪检工作的副处长同志为常务副组长,副处长同志为副组长,各股负责人为成员,人秘财务股长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组长负总责,亲自抓,做到重要问题亲自协调、重大违纪行为亲自处理;常务副组长具体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和督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工作资料收集、整理、上报相关材料等日常事务工作。

(二)认真自查自纠。各股、工会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问题线索认真排查,对排查出来的问题,列出问题线索清单,建立工作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分管纪检工作的副处长切实履行督查职责,确保问题线索件件落实。

(三)严格执纪问责。对发生在水运群众身边的“四风”问题突出的,依然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的,以及出现严重腐败案件、影响恶劣的,不仅要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还要按“一岗双责”的要求追究分管领导和股、工会负责人的责任。对发生在水运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典型违纪案例,处支部以文件通报等形式在全体干部职工会议上集中通报,充分发挥震慑和警示教育作用,情节严重的,报县纪委处理。

第6篇

为全面落实好县委办〔2016〕16号文件精神,认真解决好我镇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坚决遏制“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基层腐败滋生蔓延,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重点任务

紧盯矛盾突出、问题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地方、部门(单位)及其党员、干部,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重点解决以下“七个方面”的突出问题:

(一)发生在群众身边的生冷硬推、吃拿卡要、与民争利、欺压百姓等“四风”问题。加强党员干部服务意识,设立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对镇村党员干部庸懒散浮拖、推诿扯皮、工作不实,“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生冷硬推、吃拿卡要等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行为开展监督检查,不深入实际、漠视群众疾苦,与民争利、欺压百姓等“四风”问题。

(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和市委市政府九项规定精神的问题。配合县纪委“两个责任”巡察,开展作风建设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单位公款消费情况、党政干部遵守廉洁自律情况和干部日常管理情况,对基层干部用公款大吃大喝、请客送礼、私分滥发、变相旅游和奢侈浪费,以及利用婚丧喜庆事宜敛财等严重侵害群众利益、严重损害干部形象的问题,一经发现,一律报县纪委,快初核、快立案、快调查、快处理。

(三)土地征收流转和开发建设中的违纪违法问题。配合县纪委巡察对涉及文峰居委会征地补偿资金使用情况和革命老区扶贫专项检查,重点查处基层干部违规操作、弄虚作假、以权谋私、虚报冒领、贪污侵占征地补偿款和挪用补偿资金、革命老区扶贫资金的行为。对于检查中发现的党员干部徇私枉法、失职渎职等违纪违法案件线索,一律报送县纪委从快从严调查处理。

(四)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中的违纪违法问题。规范和推进村级财务管理,加强政策宣传和解读,强化信息公开,主动接受监督;加强村纪检委员和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开展教育培训,严格工作考核,发挥好监督前哨的作用;严肃查处农村基层干部违规处置农村集体“三资”,损害集体利益,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私设“小金库”,贪污侵占、截留挪用集体收入等问题,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

(五)惠民政策执行、资金管理使用中和涉农项目建设方面的违纪违法问题。配合县纪委重点查处惠农政策落实、教育惠民政策落实中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要求财政、民政、计生和各村月底前进行一次自查自纠。

(六)执法、监管、公共服务等窗口行业和领域的违纪违法问题。大力规范我镇财政、计生、民政、国土工作中态度生硬、作风粗暴、方法简单,执法行为不规范、滥用职权,以及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和收受红包礼金、购物卡等问题,加强监督检查和通报曝光,强化问责追究,严格“一案双查”,对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突出、发生顶风违纪问题的,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七)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广泛收集问题线索,规范线索收集处置,对近年来涉及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线索再进行梳理归类,建立专门台账,提出处置意见,并报上一级纪检监察机关备案。

二、工作举措

(一)开展廉政宣传教育。积极配合开展好第四次党风廉政建设集中宣传教育月活动,通过开展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专题剖析、观看系列警示教育片,通报典型案例,进行集中宣传教育。

(二)开展“一对一”廉政谈心谈话。镇党委书记负责约谈班子成员,分管领导负责约谈分管部门负责人,镇纪委书记负责人全面约谈单位中层干部、下属单位负责人、关键岗位工作人员、村干部。

(三)开展落实“两个责任”专项巡察。认真配合县纪委在我镇的“两个责任”专项巡察工作,对巡察发现的违纪问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认真研究整改方案;对巡察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落实责任、限期整改。

(四)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密切关注“四风”和腐败问题新动向,深刻剖析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对策建议。在此基础上,加强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监控平台建设,推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建立完善有效的科学民主决策、办事流程公开、社会监督制约等防控机制,强化刚性约束,推进“不敢腐”向“不能腐”转变。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在县委领导下,成立镇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和纪委书记为副组长,党委成员、纪委工作人员为成员。由镇党委承担解决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的主体责任,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统筹谋划,党委书记要亲自抓、负总责,重要问题亲自协调,重点案件亲自督办,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二)加强统筹协调。坚持县镇村三级联动,保持行动同步、同频共振。积极主动与县级相关部门加强沟通、协作配合,相关责任主体要明确任务、对号入座,领任务、扛责任。加强与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单位的协调沟通,促进信息互通和线索共享,整合监督资源,形成工作合力。

(三)加强督办督导。把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增加考核权重。加大问题线索办理力度,对问题复杂、调查进展缓慢或处理不到位的案件,进行重点督办,适时进行通报。

(四)加强宣传引导。通过会议、广播广泛宣传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情况,解读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政策,把原则性要求和程序性规定向党员、干部特别是基层党员、干部讲清楚。选取“严重侵害群众利益、严重损害干部形象”典型案例分层面予以通报曝光,起到查处一个、警示一片、标本兼治的效果。主动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形势新要求,通过加强纪律建设、纪律审查、作风建设,全面落实监督责任,协助和推动党委主体责任落实,实现“两个责任”共同发力,良性互动。

第7篇

为深入贯彻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省、市、县关于认真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安排部署,坚决遏制“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和基层腐败滋生蔓延,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重点任务

根据公路管养实际,重点解决以下“四个方面”的突出问题:

(一)发生在群众身边的生冷硬推、吃拿卡要、与民争利、欺压百姓等“四风”问题。由局分管纪检工作的领导牵头组成检查组,采取明察暗访、随机抽查、专项督查等方式,对各股室、基层管理部及机养中心的党员干部庸懒散浮拖、推诿扯皮、工作不实,“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生冷硬推、吃拿卡要等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行为开展监督检查,切实解决“机关化”现象严重、部门利益至上,不深入实际、漠视群众疾苦,与民争利、欺压百姓等“四风”问题。

(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市委市政府九项规定和县委县政府五项规定、四条禁令精神的问题。开展作风建设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局机关公款消费情况、党员干部遵守廉洁自律情况和干部日常管理情况,对公款大吃大喝、请客送礼、私分滥发、变相旅游和奢侈浪费,以及利用婚丧喜庆事宜敛财等严重侵害群众利益、严重损害干部形象的问题,一经发现,坚决逗硬处理,对典型问题上报县交通运输局纪委在全系统内实名通报曝光。

(三)公路小修保养作业、工程建设及公路安保设施建设等方面的违规、违纪甚至违法问题。由局分管纪检工作的领导牵头组成检查组,对公路小修保养作业、工程建设及公路安保设施建设等方面存在的违规操作、资金管理和使用不规范、优亲厚友、收受贿赂、贪污侵占等问题进行专项整治、严肃查处违规违纪甚至违法人员。

(四)小官巨腐等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广泛收集问题线索,规范线索收集处置,对近年来涉及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线索再进行梳理归类,建立专门台账,提出处置意见,并报上一级纪检监察机关备案。配合上级纪检部门,做好重点查处基层领导干部挤占挪用集体资金、贪污受贿、私办企业,同黑恶势力勾肩搭背、沆瀣一气,以及工程建设、政府采购、招投标领域等方面的违纪违法问题。

二、工作举措

(一)开展廉政宣传教育。认真组织开展第四次党风廉政建设集中宣传教育月活动,通过开展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专题剖析、廉政法规知识培训考试、“我们讲规矩”法纪知识专题宣传、“清廉在我身边”主题演讲比赛和“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倡廉助廉护廉行动、“清风拂陵江”廉政文艺作品创作活动及参观县廉洁从政图片展“镜鉴”等,进行集中宣传教育。

(二)开展廉政谈心谈话。由分管纪检副局长王成同志全面约谈局机关中层干部,由党支部书记张中林对局机关班子副职进行约谈,局机关党政“一把手”接受县纪委约谈。

(三)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全面落实局党支部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和局纪检组织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责任”,将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作为落实“两个责任”的重要内容,全面部署落实和抓紧抓早抓细抓好。认真做好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专项巡察准备工作,接受县纪委专项巡察。对县纪委专项巡察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落实责任、限期整改。

(四)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密切关注“四风”和腐败问题新动向,深刻剖析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对策建议。建立完善有效的科学民主决策、办事流程公开、社会监督制约等防控机制,强化刚性约束,推进“不敢腐”向“不能腐”转变。

三、组织保障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取得实效,我局成立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局党支部承担解决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的各项日常工作,并结合公路管养实际统筹谋划,局党支部书记亲自抓、负总责,重要问题亲自协调,重点案件亲自督办,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二)形成正面舆论引导。通过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广泛宣传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情况,解读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政策,把原则性要求和程序性规定向党员、干部特别是基层党员、干部讲清楚,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引导时代风向。

(三)严格考核督查工作。把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增加考核权重,严格逗硬考核。加大对违规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选取“严重侵害群众利益、严重损害干部形象”典型案例分层面予以通报曝光,起到查处一个、警示一片、标本兼治的效果。

第八篇

为全面落实好县委办〔2016〕16号文件精神,认真解决好我镇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坚决遏制“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基层腐败滋生蔓延,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重点任务

紧盯矛盾突出、问题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地方、部门(单位)及其党员、干部,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重点解决以下“七个方面”的突出问题:

(一)发生在群众身边的生冷硬推、吃拿卡要、与民争利、欺压百姓等“四风”问题。加强党员干部服务意识,设立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对镇村党员干部庸懒散浮拖、推诿扯皮、工作不实,“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生冷硬推、吃拿卡要等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行为开展监督检查,不深入实际、漠视群众疾苦,与民争利、欺压百姓等“四风”问题。

(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和市委市政府九项规定精神的问题。配合县纪委“两个责任”巡察,开展作风建设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单位公款消费情况、党政干部遵守廉洁自律情况和干部日常管理情况,对基层干部用公款大吃大喝、请客送礼、私分滥发、变相旅游和奢侈浪费,以及利用婚丧喜庆事宜敛财等严重侵害群众利益、严重损害干部形象的问题,一经发现,一律报县纪委,快初核、快立案、快调查、快处理。

(三)土地征收流转和开发建设中的违纪违法问题。重点查处基层干部违规操作、弄虚作假、以权谋私、虚报冒领、贪污侵占D级危房款的行为。对于检查中发现的党员干部徇私枉法、失职渎职等违纪违法案件线索,一律报送县纪委从快从严调查处理。

(四)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中的违纪违法问题。规范和推进村级财务管理,加强政策宣传和解读,强化信息公开,主动接受监督;加强村纪检委员和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开展教育培训,严格工作考核,发挥好监督前哨的作用;严肃查处农村基层干部违规处置农村集体“三资”,损害集体利益,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私设“小金库”,贪污侵占、截留挪用集体收入等问题,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

(五)惠民政策执行、资金管理使用中和涉农项目建设方面的违纪违法问题。配合县纪委重点查处惠农政策落实、教育惠民政策落实中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要求财政、民政、计生和各村月底前进行一次自查自纠。

(六)执法、监管、公共服务等窗口行业和领域的违纪违法问题。大力规范计生、民政部门、便民服务中心等窗口行业和领域工作中态度生硬、作风粗暴、方法简单,执法行为不规范、滥用职权,以及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和收受红包礼金等问题,加强监督检查和通报曝光,强化问责追究,严格“一案双查”,对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突出、发生顶风违纪问题的,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七)小官巨腐等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广泛收集问题线索,规范线索收集处置,对近年来涉及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线索再进行梳理归类,建立专门台账,提出处置意见,并报上一级纪检监察机关备案。

二、工作举措

(一)开展廉政宣传教育。积极配合开展好第四次党风廉政建设集中宣传教育月活动,通过开展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专题剖析、观看系列警示教育片,通报典型案例,进行集中宣传教育。

(二)开展“一对一”廉政谈心谈话。镇党委书记负责约谈班子成员,分管领导负责约谈分管部门负责人,镇纪委书记负责人全面约谈单位中层干部、下属单位负责人、关键岗位工作人员、村干部。

(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密切关注“四风”和腐败问题新动向,深刻剖析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对策建议。在此基础上,加强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监控平台建设,推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建立完善有效的科学民主决策、办事流程公开、社会监督制约等防控机制,强化刚性约束,推进“不敢腐”向“不能腐”转变。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在县委领导下,成立镇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任组长,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为副组长,党委成员、纪委工作人员为成员。由镇党委承担解决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的主体责任,结合本镇本部门实际统筹谋划,党委书记要亲自抓、负总责,重要问题亲自协调,重点案件亲自督办,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二)加强统筹协调。坚持县、镇、村三级联动,保持行动同步、同频共振。积极主动与县级相关部门加强沟通、协作配合,相关责任主体要明确任务、对号入座,领任务、扛责任。加强与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单位的协调沟通,促进信息互通和线索共享,整合监督资源,形成工作合力。

(三)加强督办督导。把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增加考核权重。加大问题线索办理力度,对问题复杂、调查进展缓慢或处理不到位的案件,进行重点督办,适时进行通报。

(四)加强宣传引导。通过会议、广播广泛宣传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情况,解读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政策,把原则性要求和程序性规定向党员、干部特别是基层党员、干部讲清楚。选取“严重侵害群众利益、严重损害干部形象”典型案例分层面予以通报曝光,起到查处一个、警示一片、标本兼治的效果。

第九篇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纪委工作安排部署,坚决遏制“四风”问题反弹,防止农村腐败问题滋生蔓延,提高群众社会评价满意度,结合实际,制定如下工作实施方

一、目标任务

紧盯矛盾突出、问题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地方、部门及其党员干部,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重点解决群众感情淡漠、违反八项规定、土地流转违规操作、集体“三资”管理混乱、惠农政策执行不力、民生公共服务不规范、小干部大腐败等方面的突出问题。通过开展专项治理工作,认真排查存在的问题,发现一批线索,化解一批信访隐患,解决一批突出问题,查处并通报一批典型案件,处理一批违纪违法干部,切实维护群众权益,维护干部形象,推动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二、工作内容

工作实施的范围是乡级机关、乡属各部门、学校、村“三委”及其党员干部,重点整治以下七个方面的问题:

(一)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四风”方面的问题。重点查处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给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造成重大损失的问题;作风粗暴、生冷硬推、欺压群众的问题;用公款违规吃请、送礼、变相旅游、私分滥发以及利用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的问题。

(二)吃拿卡要、收受财物和在资金管理使用上的问题。重点查处贪污、挪用、截留、骗取惠农补贴、扶贫救灾救济资金、城乡低保社保资金的问题;“三资”管理不到位,在资金使用方面以权谋私、虚报冒领、贪污侵占的问题;私投“小金库”,贪污侵占、截留挪用国家集体资金的问题;违规收受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的问题。

(三)拉帮结派、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的问题。重点查处称兄道弟、拉帮结派、结党营私等违反政治纪律的问题;在选人用人和换届选举中买官卖官,或利用宗派宗族家族势力、黑恶势力干扰、操纵、破坏基层选举等严重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问题。

(四)涉农资金和工程建设违规操作的问题。重点查处违规操作、弄虚作假、套取冒领各项补偿款,以及农村工程建设中相互勾结、贪污贿赂的问题;农村土地流转、危房改造、农村居民集中点建设、“一事一议”等工作中弄虚作假、优亲厚友、违反政策的问题。

(五)学校办学中乱收费问题。重点查处学校存在乱收费、乱办班、乱补课以及在招生录取、教学设备和教材教辅资料采购、后勤服务等环节以权谋私、收受贿赂的问题;查处学校在“两免一补”、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国家助学金执行的违规问题。

(六)食品药品、医疗机构以及水电气公共服务行业的腐败问题。重点查处乡卫生院工作人员滥检查、大处方、拿回扣、收红包以及贪污套取医保资金等问题;水电气公共服务行业态度生硬、作风粗暴、滥用职权、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和收受红包礼金的问题。

三、工作步骤

(一)安排部署阶段。结合本乡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召开动员会安排部署,开展第四次党风廉政建设集中宣传教育月活动,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专题剖析,开展廉政法规知识培训考试和家庭倡廉助廉护廉活动。

(二)集中排查阶段。乡纪委要集中时间摸排线索,建立工作台帐。各单位也要自查自纠,及时将问题线索上报到纪委。纪委设立举报电话并接受群众举报。同时结合“两个责任”的巡查,查漏补缺。

(三)调查核实阶段。对排查发现的问题,建立管理台账,认真开展核查,按照具体情形分类处置。及时解决;对构成违纪违法的,严肃查处。在调查核实的同时,继续深入排查,不放过任何违纪违法问题线索。

(四)集中查处阶段。坚持查处与整改并重,纠正问题与完善制度并重。开展”一对一“廉政谈心谈话,乡纪委负责人全面约谈单位中层干部、下属单位负责人、关键岗位工作人员、村干部,强化警示震慑,筑牢党员干部思想防线。

(五)总结提高阶段。深刻剖析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产生的原因,总结梳理党员干部违规违纪的特点和规律,探寻机制体制和管理上的薄弱环节,及时完善制度,形成长效机制,强化刚性约束,促进‘不敢腐’向”不能腐“转变。

四、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乡党委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由乡纪委牵头抓实、组织协调,加强指导督促和监督问责。乡属各部门负责人、村党组织书记要高度重视,亲自抓、负总责,抓好抓实本单位的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的工

(二)强化责任落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工作,各基层党组织要履行好主体责任,纪委要加大监督检查的力度。要把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情况纳入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对问题线索实行督办通报制度,严格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落实不力、应付作假的责任。

(三)强化综合协调。各单位要围绕专项治理活动目标和重点,认真分析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认真组织摸排核查,积极提供有效线索。坚持上下联动,勾通配合,促进信息互通和线索共享,整合监督资源,形成工作合力。

(四)强化宣传引导。各单位要及时向乡纪委报送相关信息,向群众做好宣传引导,向党员干部解读好涉农各项政策,表扬正面典型,曝光负面案例,查处一个,教育一片。

第十篇

为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省市县关于认真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安排部署,坚决遏制“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基层腐败滋生蔓延,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结合我乡实际,现制定乡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按照“四不放过”(即问题查不清不放过、查出的问题责任不清不放过、查清的责任人不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的要求,坚决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到实处,促进干部作风进一步转变,切实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我乡全面推进从严治党工作取得的成效,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

二、工作重点

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指出的“五个有之”(即:故意刁难、吃拿卡要,虚报冒领、优亲厚友,贪污侵占、私分滥发,私办企业、大肆圈钱,同黑恶势力勾肩搭背、沆瀣一气),结合我乡实际,针对当前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侵犯群众权益、小官大贪等现象,着力查处以下问题:

(一)发生在群众身边的生冷硬推、吃拿卡要、与民争利、欺压百姓等“四风”问题。着重监督检查党员干部庸懒散浮拖、推诿扯皮、工作不实,“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生冷硬推、吃拿卡要、与民争利、欺压百姓等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切实解决“机关化”现象,不深入基层、不体察民情民意、漠视群众疾苦等问题。

(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和市委市政府九项规定精神的问题。着重监督检查用公款或集体资金违规吃请、送礼、变相旅游、违规发放津补贴及奢侈浪费,以及利用婚丧喜庆事宜敛财等严重侵害群众利益、严重损害干部形象的问题。

(三)涉农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等问题。着重监督检查惠农补贴、扶贫救济、低保医保,以及基层民生工程实施、美好乡村建设等方面以权谋私、优亲厚友、虚报冒领、截留挪用、贪污侵占等问题。

(四)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中的违纪违法问题。着重监督检查农村基层干部违规处置农村集体“三资”,损害集体利益,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私设“小金库”,贪污侵占、截留挪用集体收入等问题。

(五)工程建设领域中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着重监督检查违规操作、弄虚作假、虚报冒领、贪污挪用补偿款和徇私枉法、失职渎职,以及在农林水利、公路交通等农村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工程建设中官商勾结、贪污贿赂等问题。党员干部在土地管理使用和流转中损害群众利益、非法买卖和侵占土地、违规开发建设等问题。

(六)执法、监管、公共服务等窗口行业和领域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着重监督检查利用办证、建房、入户、入学、医保、计生和殡改和兴办公益事业等机会,乱收费、乱罚款和收受“红包”、购物卡等问题。

(七)小官巨腐等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着重监督检查基层领导干部挤占挪用集体资金、贪污受贿、私办企业,同黑恶势力勾肩搭背、沆瀣一气,以及工程建设、政府采购等方面的违纪违法问题。

三、工作举措

(一)安排部署,宣传动员。各村、各部门以及乡级各单位通过会议、广播、标语并充分利用媒介平台、举报电话、举报信箱等多种形式开展广泛宣传活动,营造浓厚氛围。积极安排部署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集中人员、集中精力、集中时间,认真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

(二)自查自纠,全面排查。各村、各部门,乡级各单位要围绕七项重点工作内容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全面排查“四风”和腐败问题,发现轻微问题,要及时纠正和整改;发现一般问题要严肃查处;发现较重或严重问题,要“一案双查”。在自查自纠的过程中,针对发现的苗头性问题,跟进建章立制,加强监管,堵塞漏洞,规范权力运行,防止问题发生。

(三)严肃查处,绝不姑息。要把纪律挺在法律前面,从严治党,从严监督执纪。聚焦重点问题,突出重点人员,紧盯重点岗位,铁面执纪,严肃查处。对发现“四风”和腐败问题,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四)建章立制,完善机制。通过自查自纠、集中查处,归纳总结基层党员、干部存在的“四风”和腐败问题,深刻剖析问题的原因。进一步推进全力公开透明运行,建立完善有效的科学民主决策、办事流程公开、社会监督制约等防控机制,强化刚性约束机制,推进“不敢腐”向“不能腐”转变。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支部、乡级各单位也要成立领导小组,并对照重点工作内容,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进一步细化工作内容,明确工作目标、方法步骤和具体措施,切实增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二)营造浓厚氛围。加大学习力度,认真学习上级文件及通报,曝光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的典型案例,充分发挥震慑和警示教育作用,进一步弘扬社会正气,遏制歪风邪气,为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氛围。

(三)严肃责任追究。各村支部、乡级各单位对各类违法行为要坚决查处,认真整改,做到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对群众身边“四风”问题突出的,出现严重腐败案件、影响恶劣的,要严肃问责,确保此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第十一篇

为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根据省纪委、监察厅《关于认真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的通知》和县委办《关于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精神,全面落实省、市、县关于认真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安排部署,坚决遏制“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基层腐败滋生蔓延,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结合我镇实际,现就我镇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的讲话精神为指导,以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市委、县委相关规定、“四风”和腐败问题为重点,以督促检查、投诉办理、案件查处为抓手,及时查处、及时通报、及时曝光,严密操作,严查重处,严肃纪律,确保取得良好实际效果和社会效果。

二、重点任务

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指出的“五个有之”(即:故意刁难、吃拿卡要,虚报冒领、优亲厚友,贪污侵占、私分滥发,私办企业、大肆圈钱,同黑恶势力勾肩搭背、沆瀣一气),紧盯矛盾突出、问题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地方、部门及其党员、干部,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重点解决以下“七个方面”的突出问题:

(一)发生在群众身边的生冷硬推、吃拿卡要、与民争利、欺压百姓等“四风”问题。对党员干部庸懒散浮拖、推诿扯皮、工作不实,“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生冷硬推、吃拿卡要等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行为开展监督检查,切实解决“机关化”现象严重、部门利益至上,不深入实际、漠视群众疾苦,与民争利、欺压百姓等“四风”问题。

(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问题。主要是用公款或集体资金违规吃请、送礼、变相旅游、发放福利,公车私用,以及生冷硬推、吃拿卡要、与民争利、欺压百姓和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

(三)土地征收流转中的违纪违法问题。重点查处基层干部违规操作、弄虚作假、以权谋私、虚报冒领、贪污侵占征地补偿款的行为。

(四)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中的违纪违法问题。严肃查处农村基层干部违规处置农村集体“三资”,损害集体利益,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私设“小金库”,贪污侵占、截留挪用集体收入等问题,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同时规范和推进村级财务管理,加强村纪检委员和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开展教育培训,严格工作考核,发挥好监督前哨的作用。

(五)惠民政策执行、资金管理使用中和涉农项目建设方面的违纪违法问题。主要是惠农补贴、扶贫救济、低保医保,以及基层“三资”管理使用和旧村改造资金管理使用方面以权谋私、优亲厚友、虚报冒领、贪污侵占等问题。

(六)执法、监管、公共服务等窗口行业和领域的违纪违法问题。大力整治执法、监管、公共服务等窗口行业和领域工作中态度生硬、作风粗暴、方法简单,执法行为不规范、滥用职权,以及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和收受红包礼金、购物卡等问题。

(七)小官巨腐等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广泛收集问题线索,规范线索收集处置,对近年来涉及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线索再进行梳理归类,建立专门台账,提出处置意见,并报上一级纪检监察机关备案。

三、时间步骤和工作方法

专项工作从7月下旬开始,年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7月21日至8月10日,为宣传发动阶段。通过下发通知、媒体报道、公布举报电话等方式开展广泛宣传活动。

8月10日至11月30日,为查处整改阶段。通过排查线索、明查暗访、查办案件、督促整改等方式,集中查处一批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

12月1日至12月31日,为检查总结阶段。通过材料汇总、座谈交流、建章立制、检查总结等方式总结工作经验,建立长效机制。

(一)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认真开展第四次党风廉政建设集中宣传教育月活动,一是开展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专题剖析。二是开展党性党纪教育。组织镇、村干部学习省委依法治省、思想建党、制度建党意见,以及《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等纪律法规,强化法纪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三是认真开展提醒教育。结合“一对一”提醒谈话活动,围绕工程建设、征地拆迁、城镇低保、惠民资金等重要项目,紧盯元旦、春节等重要节点以及干部操办婚丧嫁娶喜庆等重要事宜,做到早提醒、早预防、早纠正。四是认真开展警示教育。组织基层干部观看了党风廉政警示教育片,及时通报我县我镇查处的典型案件。(责任单位:镇党委、镇纪委)

(二)集中开展基层腐败案件查处。一是开展案件线索排查。建立登记台帐,集中排查基层干部涉腐信访问题线索,按照“五类”处置办法提出处理意见,力争年底前全部销号。二是集中开展案件查处。针对镇、村干部出现的各类违纪违法行为集中开展初核,尤其是在作风建设、城乡低保、土地流转、惠民资金等方面违纪违法、侵害群众利益的,要重点开展初核调查工作,做到快查快结。对问题较多、问题严重的,一律实行“一案双查”,追究相关管理监督责任。三是做好情况反馈。及时向群众公开调查进展,反馈调查结果,还群众一个明白。(责任单位:镇纪委、镇专项整治办)

(三)持续抓好群教活动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要对整改任务进行一次全面梳理,对群众关切的热点难点问题、查摆出的突出问题和承诺整改的重要事项,高度负责,言而有信,切实抓好落实。二是切实抓好专项整治。要认真对前期开展的“9+2”的专项整治任务进行“回头看”,一项一项排查、一个一个攻坚,逐项逐件解决,做到彻底全面、不留死角。三是加强督促检查,及时通报整改方案落实情况。镇党委班子成员和村党支部书记要按照自己的对照检查材料,认真落实整改。镇党委要认真检查整改落实情况,对于个别整改意识淡薄的同志,要督促其及时整改,确保整改工作取得成效,并通报整改落实情况,整改工作结束要对整改情况进行考评,开展“回头看”。四是继续开展镇镇干部“走读风”专项治理工作,对发现的问题严肃处理,认真解决为官不为、工作不在状态等问题。(责任单位:镇党委、镇纪委)

(四)巩固惠农资金专项治理成果。认真总结专项治理工作,坚决纠正优亲厚友等问题,将有关违纪线索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调查处理。推进村务公开工作,加强督检查,确保政策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责任单位:镇财政所、民政所)

(五)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密切关注“四风”和腐败问题新动向,深刻剖析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对策建议。在此基础上,加强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监控平台建设,推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建立完善有效的科学民主决策、办事流程公开、社会监督制约等防控机制,强化刚性约束,推进“不敢腐”向“不能腐”转变。(责任单位:镇党委、镇纪委)

四、组织领导

在镇党委的领导下,镇纪委负责专项工作的具体组织协调工作,从有关部门抽调人员分别组成宣传组、综合组、督查组开展具体工作。宣传组负责宣传发动、新闻报道、典型曝光等;综合组负责综合协调、下发通知、上传下达、组织会议、印发通报、信息报送等;督查组负责拟定督查计划、制定督查方案、开展具体督查、汇总督查结果以及查处典型违规违纪案件等。

五、工作要求

各村、各单位要把思想认识和行动统一到县委要求和镇党委政府的部署上来,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采取有力措施,统筹推进,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一)高度重视。各村、镇级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工作,党委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纪委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抓好落实,抓实抓细,抓出成效。

【2016查处四风督查通知】

(二)广泛宣传。各村、各单位要联系实际,采取不同方式,广泛宣传专项工作的意义、要求、查处重点、举报投诉方式、经验做法、典型案件等。动员广大群众积极支持,主动参与专项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三)认真查纠。镇纪委要会同公安派出所、民政办、财政所、国土、农业服务中心、信访办等部门,开展线索排查,重点排查党的十八大以来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对排查出来的问题,列出问题线索清单,建立工作台账,实行销号管理。

(四)严格执纪问责。对群众身边“四风”问题突出的,依然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的,以及出现严重腐败案件、影响恶劣的,不仅要追究直接责任,还要“一案双查”追究领导责任。对“四风”和腐败问题听之任之,或者瞒案不报,要严肃问责。镇党委每季度在全体镇村干部会议上集中通报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充分发挥震慑和警示教育作用。

(五)加强督查指导。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工作重点和着力点在村和镇级各单位。镇党委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纪委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要集中突破一批重点案件,务必取得让群众满意的成效。

(六)认真分析总结。对于典型性的问题,要查处一个,教育一片,做到举一反三。对于普遍性的问题,要查找漏洞,建章立制,做到源头防控。要把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与深化“阳光村务工程”建设结合起来,注重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职能作用,进一步完善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机制。

第十二篇

为坚决遏制“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基层腐败滋生蔓延,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重点任务

紧盯矛盾突出、问题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地方、部门(单位)及其党员、干部,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重点解决以下“七个方面”的突出问题:

(一)发生在群众身边的生冷硬推、吃拿卡要、与民争利、欺压百姓等“四风”问题。由镇纪委牵头组成检查组,采取明察暗访、随机抽查、专项督查等方式,对各部门(单位)、村(居)党员干部庸懒散浮托、推诿扯皮、工作不实,“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生冷硬推、吃拿卡要等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行为开展监督检查,切实解决“机关化”现象严重、部门利益至上,不深入实际、漠视群众疾苦,与民争利、欺压百姓等“四风”问题。

(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和市委市政府九项规定以及南部县委县政府五项规定、四条禁令精神的问题。开展作风建设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各部门公款消费情况、党政干部遵守廉洁自律情况和干部日常管理情况,对村(居)干部用公款大吃大喝、请客送礼、私分滥发、变相旅游和奢侈浪费,以及利用婚丧喜庆事宜敛财等严重侵害群众利益、严重损害干部形象的问题,一经发现,一律快初核、快立案、快调查、快处理,对典型问题在全镇范围内实名通报曝光。

(三)土地征收流转和危旧房改造中的违纪违法问题。由镇纪委牵头,会同镇财政所对涉及征地补偿和危旧房改造的部门进行项目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检查,重点查处党员、干部违规操作、弄虚操作、以权谋私、虚报冒领、贪污侵占征地补偿款和危旧房改造资金的行为。对于检查中发现的党员干部徇私枉法、失职渎职等违纪违法案件线索,一律由镇纪委从快从严调查处理。

(四)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中的违纪违法问题。规范和推进村级财务管理,加强政策宣传和解读,强化信息公开,主动接受监督;加强村(居)纪检委员和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开展教育培训,严格工作考核,发挥好监督前哨的作用;严肃查处农村基层干部违规处置农村集体“三资”,损害集体利益,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私设“小金库”,贪污侵占、截留挪用集体收入等问题,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

(五)惠民政策执行、资金管理使用中和涉农项目建设方面的违纪违法问题。镇纪委、牵头,会同镇财政所重点查处惠农政策落实中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对惠农补贴、扶贫救济、低保医保社保、新农合等资金管理使用和涉农项目建设等情况进行专项整治,严肃查处以权谋私、有亲厚友、虚报冒领、贪污侵占,以及招投标违规、收受贿赂等问题。

(六)民政、计生、农保等便民服务中心的违纪违法问题。大力整治民政、计生、农保等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中态度生硬、作风粗暴、方法简单,行为不规范、滥用职权,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和收受红包礼金等问题,加强监督检查和通报曝光,强化问责追究。

(七)小官巨腐等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广泛收集问题线索,规范线索收集处置,对近年来涉及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线索再进行梳理归类,建立专门台帐,提出处置意见,并报上一级纪检监察机关备案。

二、工作举措

(一)开展廉政宣传教育。组织开展第四次党风廉政建设集中宣传教育月活动,通过开展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专题剖析、廉政法规知识培训考试进行集体宣传教育。

(二)开展“一对一”廉政谈心谈话。全面约谈单位中层干部、下属单位负责人、关键岗位工作人员、村(居)干部。

(三)建立长效机制。密切关注“四风”和腐败问题新动向,深刻剖析剖析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对策建议。在此基础上,推进权力公开透明,强化刚性约束,推进“不敢腐”向“不能腐”转变。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在镇党委领导下,由镇纪委牵头总抓,成立工作小组,加强指导督促和监督问责;由镇党委承担解决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的主体责任,结合我镇实际统筹谋划,党委负责人亲自抓、负总责,重要问题亲自协调,重点案件亲自督办,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二)加强宣传引导。广泛宣传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情况,解读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政策,把原则性要求和程序性规定向党员、干部讲清楚。选取“严重侵害群众利益、严重损害干部形象”典型案例分层面予以通报曝光,起到查出一个、警示一片、标本兼治的效果。

(三)抓好工作结合。把专项工作与深入贯彻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省、市、县关于认真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安排部署结合起来,与推动我镇中心工作结合起来,努力实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

篇四:2016查处四风督查通知
2016八项规定落实监督工作方案

2016年加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监督、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工作总体思路是:坚持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为统领,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为抓手,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纪委全会精神,按照“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的要求,深化拓展“两个习惯”,紧盯“四风”新形式、新动向,加大执纪监督问责力度,保持高压态势,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进一步营造“不敢”氛围,推进作风建设落地生根、成为新常态。具体方案如下:

一、坚持学思践悟

1、深入学习研究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委十项规定及相关文件通报,吃透精神实质,把握工作要求,保持政治定力,以法治方式开展执纪监督。

2、配合市纪委宣传部,做好“守纪律讲规矩,拓展两个习惯”主题实践活动,营造良好作风建设环境,以优良党风带动民风社风。

3、配合相关部门,完善作风建设制度规范,提高执行力。

4、各级纪检监察干部要做到忠诚干净担当,严守八项规定精神,发挥表率示范作用,主动接受党组织和人民群众监督。

二、紧盯重要节点

5、在元旦春节、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重要节点前,会同市纪委宣传部在新闻媒体宣传营造氛围,在市纪委监察局网站开设“四风”问题监督举报专栏和讨论专题;适时以市纪委名义下发专门通知,提出新要求。

6、节日期间,坚持完善市纪委、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联合督查机制,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履职尽责,创新明查暗访方式,着力提高发现问题的能力。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重点关注变换形式违纪的隐身衣问题。

7、节日后,收集汇总全市查处的顶风违纪问题,予以通报曝光;注意掌握执纪监督过程中发现的新形式、新动向,研究解决办法。

三、从严执纪监督

8、及时办理信访件,做好受理、筛选、转办、回复等工作,对存在涉及市管干部或重要科级岗位干部、实名举报、线索明确、情节严重等情形的,以办案方式严查快办。

9、加大督办件办理力度,合理设定办理期限,及时进行催办。对领导批示的重要案件、比较复杂的楼堂馆所案件以及对久拖不办或调查处理不到位的地区或部门,进行约谈或实地督办。

10、配合市委办、市政府办等,加强对中央关于厉行节约、公车配备、公务接待、职务消费等规定执行情况的督查。会同财政、审计等部门加强对财经纪律规定执行情况的督查,严肃查处公款购买节礼、虚假发票支出、私设“小金库”、滥发津补贴等行为。会同商务、工商、地税等部门开展党政机关收受购物卡问题专项整治。

四、加大问责力度

11、督促指导各地区各部门坚持“一案双查”,在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的同时,对顶风违纪者所在地区、部门和单位党委、纪委进行问责,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会同组织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履行“两个责任”不力的领导干部进行组织处理。

12、对查证属实的督办件,注重对问责情况进行审核把关,对责任界定不清、问责错位、问责不到位的,要求有关单位补充调查或重新提出处理意见。

13、对上级转办交办件不认真办理、不如实上报查处结果的,进行严肃问责。

五、强化通报曝光

14、开展集中通报。收集汇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围绕重要节点,下发通报。

15、开展专题通报。分别围绕“四风”隐身衣、大操大办婚丧喜庆、国有企业人员违反八项规定、纪检监察干部违反八项规定等重点类型和领域问题进行专门通报。

16、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每季度对各地各部门查处曝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情况进行通报。

17、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对群众关注度较高的热点问题,督促协调有关地区或部门及时公开调查处理结果,对有问题的予以曝光,对负面信息予以澄清。

六、加强综合协调

18、协调督促各地各部门落实月报制度,每月按时报送查处数据、处分人员名单、典型案例等;对涉及多个地区或部门的案件,统筹协调有关单位共同开展工作。

19、与审计部门、巡视联络机构建立协调沟通机制,认真受理审计、巡查发现并移送的线索,筛选分类后转相关地区、部门办理或直接查办,及时汇总上报情况。

20、协调市外办等部门,继续坚持和完善公款出国违规违纪情况沟通机制,及时办理其移交的违纪线索。

七、开展督促指导

21、适时组织召开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监督工作推进会,总结交流经验,明确任务要求。

22、适时对重点地区、部门或工作落实不力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负责人进行约谈。

23、加强联系沟通,认真解答各地区各部门政策咨询。

八、注重问题研究

24、及时针对“四风”新形式、新动向开展专题调研,提出工作对策。

25、结合月报数据,定期对全市查处情况进行分析比较(包括问题类型分布、区域分布、查处趋势等),从中发现规律性和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工作建议。

26、年底,针对2016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监督工作情况开展专题调研,提出2016年工作思路和具体措施。

篇五:2016查处四风督查通知
2016中秋国庆期间作风建设监督检查方案

2016年中秋、国庆佳节即将来临,为认真落实县纪委《关于开展中秋国庆期间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等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切实加强中秋、国庆期间的党风廉政建设,有效防止“节日病”和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的发生,XX县审计局党组决定,在全局开展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16年9月10日—2016年10月8日【2016查处四风督查通知】

二、成立局作风建设督查小组

为进一步加强局机关作风建设,以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经局党组研究决定成立县审计局作风建设督查小组。局长叶亚波同志任组长,局党组朱锦春、刘素娟同志任副组长,局办公室负责具体事项的上传下达。

三、检查内容

1.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情况。

2.违规公款吃喝招待情况。

3.违规使用公务用车情况。

4.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情况。

5.执行上班期间考勤、佩戴胸牌等工作纪律情况。

5.公款国内、出国境旅游情况。

6.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收敛钱财问题。

7.参与赌博,特别是以赌博形式收受财物问题。

8.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其他问题。

四、检查方式

局纪检组将组织安排局作风建设督查组进行明查暗访,并公布举报电话、邮箱、网站,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收敛不收手等违反作风建设情况的干部职工,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曝光一起,绝不姑息迁就。

篇六:2016查处四风督查通知
2016年国土局各项整治工作方案6篇

第1篇:三公经费开支整治工作方案

按照中央和省委的统一部署,为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果,严肃财经纪律,坚决遏制和纠正党政机关会议费和公务购车用车经费、公务接待经费、因公出国(境)经费(以下简称“三公”经费)开支过大、超预算或无预算安排支出等问题,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机关事务管理条例》、中央八项规定和我省实施办法以及相关规定,特制定我局整治“三公”经费开支过大、严禁超预算或无预算安排支出专项工作方案如下:

一、实施时间

2016年8月至2016年9月底。

二、对象范围

全县国土资源系统“三公”经费预算管理使用情况,包括:

(一)“三公”经费信息公开情况;

(二)“三公”经费总量控制及考核检查情况;

(三)“三公”经费开支管理和内部控制情况;

(四)上级规定的其他情况。

三、工作原则

专项整治工作遵循分级负责、统筹兼顾、依纪依法、纠建并举的原则。

四、责任分工

专项整治工作牵头领导宁发福,责任部门财务股、办公室,必须高度重视专项整治工作,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逐步构建上下联动、齐抓共管、责任明确、措施有力的规范和控制“三公”经费管理长效机制。

五、方法步骤

专项行动从2016年8月份开始,至2016年9月底结束,分动员部署、自查自纠、重点检查、整改落实四个步骤予以推进。

(一)动员部署(2016年8月1日至8月15日)。整治“三公”经费开支过大、严禁超预算或无预算安排支出专项工作方案印发全省,同时拓宽监督渠道,明确政策规定,切实做好布置培训,确保动员部署深入到位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深入做好思想发动、政策宣传、舆论引导,营造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

(二)自查自纠(2016年8月16日至8月31日)。要结合2016年预算批复意见和2016年决算编报要求,对“三公”经费预算管理使用情况进行认真细致、全面彻底的自查,根据2016年全年执行情况,做好2016年第一、二季度执行情况对照材料和自查报告(包括主要措施、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措施建议等)开展内部检查,尽量把问题解决在自查阶段。

(三)重点检查(2016年9月1日至9月15日)。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按照分级负责、分口把关的原则组织开展重点检查工作,对自查自纠、重点检查阶段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依法及时进行处理处罚和责任追究。

(四)整改落实(2016年9月15日至9月30日)。要针对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并抓好落实。对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同时,摸清问题原因,完善制度,堵塞漏洞,强化源头治理,建立和完善规范“三公”经费管理的长效机制。

(五)长效机制。建立“三公”经费支出定期统计机制。

六、工作要求

整治“三公”经费开支过大、严禁超预算或无预算安排支出,是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的重要内容,对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降低行政运行成本、提高政府公信力,建设廉洁、高效和节约型政府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各地区、各部门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完善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要做好宣传发动,强化检查指导,畅通举报渠道,及时受理群众举报,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坚决依纪依法查处违法违纪行为,切实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同时,坚持“两个务必”,弘扬艰苦奋斗精神,进一步做好规范和控制“三公”经费工作,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集中财力支持事关全省发展大局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实事。

第2篇:土地使用权出让行为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土地使用权出让行为,查处并纠正土地出让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推进公开、公平、公正的土地市场建设,现就我局开展土地使用权出让行为专项治理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对土地使用权出让项目进行全面排查,对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整治,着重解决国有建设用地出让中规避招拍挂、违反规定设置出让条件,擅自调整修改土地出让条件,土地供应信息未公开等问题,进一步规范土地使用权出让行为,建设规范有序的土地市场体系,构建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新机制。

二、工作任务

(一)加强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

对土地使用权审批和出让行为进行全面检查,对未按规定审批、违反规定协议出让、低价出让、违反公开出让程序等违规审批和出让行为进行自查自纠。

(二)全面检查土地出让收入收缴和使用情况。

依法追缴欠缴的出让收入,加强国土资源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切实保障土地出让收入及时足额征收和缴入地方国库。

(三)加强建设项目用地批后监管。

对经依法批准的具体建设项目用地的批后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未按要求履行出让合同的违规行为进行整改,促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

(四)加大违法案件查处力度。

依法查处擅自变更规划、改变土地性质获取非法利益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

(五)完善土地出让信息公开制度。

对土地使用权出让等信息的公开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未按照《江西省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统一网上交易管理办法》及时公开审批和出让等信息的行为进行自查自纠,及时予以公开。

三、工作步骤

1、建立专项治理组织机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任务分工和工作要求,及时进行动员部署,全面启动专项治理工作。(2016年8月29日-9月5日)

2、要根据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对土地使用权出让项目,进行全面自查,找出存在的突出问题,分析原因,提出治理对策。(2016年9月6日-9月15日)

3、针对自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及时进行纠正,确保土地使用权出让行为规范有序。(2016年9月16日-9月22日)

4、及时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回头看”,认真查找专项治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查明的突出问题、落实的整改措施、建立的长效机制、取得的工作成效进行认真、全面的总结。(2016年9月23日-9月30日)

四、工作要求

1、建立组织机构。为确保专项治理工作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我局将成立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担日常工作。

2、加强统筹协调。各股室要把排查问题、进行整改、加强监管、完善制度有机衔接起来,协调推进。同时,要加强内部股室之间的配合协调,形成合力,顺利完成专项治理工作并取得实效。

3、加强督促检查。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依据职责指导、督查各股室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帮助解决问题,提供政策依据,掌握工作进度,督促工作落实。

第3篇:群众办事难问题专项整治方案

为进一步密切干群关系,切实解决企业、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有力促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市、县统一部署,决定在全乡范围内开展群众办事难问题专项整治活动,现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重点和责任分工

(一)政务不公开的问题

1、服务事项名称、办事流程、是否收费、收费依据、所需资料以及相关要求没有进行公示公开。

2、办事流程不规范。

3、公开内容避实就虚,更新不及时,内容不具体,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等应该公开的没有全部公开。

4、对办理事项不按规定进行登记,不一次性告知服务对象需要补正的全部资料。

5、违反规定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等行为。

(二)服务不到位的问题

1、应当场办理的故意不当场办理,能较快办理的故意拖延办理,甚至超出规定时限仍不办理。

2、对群众诉求置之不理,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话难听。

3、对服务对象办理事项故意刁难或作风粗暴、态度生硬。

4、上班无故迟到早退,工作时间擅离职守以及工作时间玩游戏、聊天、炒股等行为。

5、工作推诿扯皮、敷衍塞责以及利用工作之便“吃、拿、卡、要、报”等行为。

二、目标要求

整治活动自2016年5月4日开始至2016年9月30日结束,通过5个月的集中整治,切实解决群众办事难问题。

1、5月31日前,全部实现“两集中、两到位”。服务窗口工作人员要全部配戴工作牌,实行“AB岗”工作制。

2、要将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名称、办事流程、是否收费、收费依据、所需资料相关要求在办事窗口公示。对服务对象办理的有关事项所需补充的手续和材料实行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

3、要实行首问责任制,企业、群众到单位办事,第一个接待的工作人员为首问责任人,首问责任人必须对企业、群众热情接待,负责解答、引导群众办理相关事项,不得推诿。

三、工作措施

1、开展自查自纠。各单位对照本方案的要求,深入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问题台账,对存在的问题要逐个建立整治措施,在5月15日之前,建好台账,并上报局活动办。

2、完善制度建设。各单位加强人员管理,明确责任分工,不断完善体制机制,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

3、加强监察检查。

4、严格责任追究。在专项整治过程中,对群众投诉、督查检查中发现并查实的办事难问题及本方案中各项工作要求执行不到位情况,进行严格问责,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4篇: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整治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省厅党组《关于在全省国土资源系统教育实践活动中深入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赣国土资党字〔2016〕92号)要求,现就整治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制定如下专项行动方案。

一、行动时间

2016年8月至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结束。

二、对象范围

全县国土资源系统工作人员

三、工作原则

积极稳妥、有序推进,严肃纪律、防止回潮,自上而下、分级负责。

四、主要措施及责任分工

(一)严禁在公务活动中赠送或接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局纪检组负责)

1、严格执行上级纪委关于整治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的文件要求;

2、进一步研究有效监管办法,规范财务管理,彻底清理“小金库”,切断公款送礼的经费来源;

3、开展违规收费等问题的自查自纠,防止变相收送“红包”;

4、局纪检组会同财务人员强化对财经开支方面的监督检查,用好审计成果,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顶风违纪的,严肃责任追究,曝光典型案例。

(二)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局纪检与局办公室配合)。

1、组织观看“大吃大喝”的典型案例,加强警示教育。

2、制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实施细则。

3、进一步修订完善公务接待有关制度。

4、严禁违反规定进行公务招待、巧立名目和利用学习开会之机互相宴请、赠送礼品、参加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活动、宴请私人亲朋好友。对于必要的公务宴请,严格规定标准,能俭则俭,尽量在局食堂安排。

(三)整治奢侈浪费方面

1、严格财经纪律,坚决纠正入住豪华酒店、举办奢侈宴请、赠送高档礼品等问题,超标准食宿的费用一律不予报销。

2、用好管好资金,严禁铺张浪费。严格控制一般性行政费用支出,减少机关水、电、气、油等能源消耗,杜绝各类浪费现象的发生,千方百计降低行政成本。

3、认真执行党政机关会议管理规定,严格控制会议规模和经费、人员、时间,严格执行相应的食宿标准。除确有必要之外,严禁在宾馆、饭店和风景名胜区召开会议,严禁将与会议无关的经费开支列入会议经费报销。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了使整改活动能够顺利开展,经局党组研究决定成立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党组书记任副组长,局党组其他成员为成员。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由局办公室承担。

(二)落实责任分工。各股室、各乡(镇)国土所、下属单位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形成有效合力。要开展专项督查、明察暗访和财务检查等工作,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有关情况报局办公室,对发现的违纪违规线索,及时上报。

(三)明确政策界限。严格按照《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区分公款吃喝等奢侈浪费行为与正常公务活动的政策界限,在坚决整治奢侈浪费行为的同时,保障公务活动的正常开展。

(四)严肃工作纪律。各股室、各乡(镇)国土所、下属单位要强化纪律,重点查处违反规定铺张浪费的行为。对因工作失职渎职等致使本单位铺张浪费、奢侈奢华问题严重的,要严肃追究责任。要从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等带有普遍性的具体问题入手,一个节点一个节点抓下去,坚持不懈、驰而不息,不断巩固纠正“四风”成果,积极营造全系统风清气正的健康服务环境和良好的政治生态。

第5篇:文山会海检查评比整治工作方案

为大力精简文件,提高国土部门为社会大众的服务水平,根据上级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安排以及省厅、市局关于整治文山会海、检查评比泛滥方案精神,现就我局简化文风、会风及检查评比工作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大兴求真务实之风,切实达到精简文件,提高效能的目的

治理“文山会海”是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举措,也是改进机关作风、加强效能建设的重要手段。针对可能存在文件简报数量控制力度不够、会议管理不够严格的情况,将坚持标本兼治、综合管理,精简会议文件数量和提高会议文件质量双管齐下。大力倡导开短会、讲短话、发短文,严格履行会议文件审批程序,能不开会的不开,能不发文的不发,形成和巩固改进文风会风,精简文件和会议,整顿评比达标检查活动的长效机制。

二、突出治理重点,有步骤实施治理措施,克服精简难点。

整治活动要抓住以下四个重点:一是解决好精简会议文件数量,切实解决“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贯彻文件”的问题;二是提高会议和文件的质量,切实解决会议时间长和文件篇幅长、实际效果不好的问题;三是减轻领导干部阅文负担,全面清理精简内部资料,规范报送程序;四是减轻基层负担,全面清理各类达标评比检查活动,确需保留的要加以规范。

治理活动采取集中自查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具体步骤如下:

(一)时间安排

治理活动大体安排1个月左右时间,从8月底开始,到9月底基本结束。

(二)集中自查

组织“四查四看”。查有无随意提高会议和发文规格,看是否切实履行自身职责;查会议和文件是否增加,看是否流于形式;查有无超标准开会,超范围发文,看办会和办文经费支出是否合理;查内部简报、信息、刊物有无增加,看报送程序是否规范。

(三)建立长效机制

自查结束后,要动真格,协助路线教育活动办修订完善改进会风文风的制度措施,大刀阔斧对会议、文件、简报和评比活动进行精简。

1、加强统筹整合,严格控制会议的规格、数量和规模。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认真审核把关。能不开的则不开,能精减则精减,能合并则合并,走过场、无实际意义的会议一律不开。一般性工作会议,领导讲话不超过30分钟,大会发言不超过5分钟。

2、注重会议和文件实效,改进传统模式。充分运用电视电话会议系统召开会议及进行专业培训,继续推进国土系统网络系统建设。主动公开的文件、简报应在局门户网站进行发布。

3、控制行文规模,规范行文程序。压缩文件简报篇幅,严控各类文件、简报和内部刊物数量,文件、简报能并则并,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一律不发。防止以信笺头、“白头”件等变通做法代替“红头”文件。

4、整合各类达标评比检查活动。在实施各类业务检查督导活动前,必须先报路线教育活动办统一协调,能联合或合并进行的予以合并进行,坚决克服多头重复检查的现象,给基层单位减负。避免授牌晋级泛滥现象,完善考核评估体系,提升检查评比的激励成效。

三、落实整治要求,强化督查监管。

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治理工作,切实抓好落实。把握好对文件、简报和会议活动的第一道审核关,办公室和财务室则要分别对报送程序、经费预算进行严谨审核,做好前端控制,过程监督和事后检查。纪检监察室将不定期对各国土所控制会议、精简文件情况进行检查和通报。

第6篇:收送红包问题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省厅党组《关于在全省国土资源系统教育实践活动中深入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文件要求,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在全系统开展收送“红包”及购物卡礼金问题专项治理,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治理范围

1.全系统工作人员。

2.领导干部亲属包括其父母、配偶、子女及配偶、兄弟姐妹。

二、治理内容

中央八项规定实施以来收送红包、礼金和购物卡等其他有价证券情况。

三、方法步骤

(一)宣传发动。通过专题会议、网站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使全系统工作人员充分了解此次专项治理的任务、内容和纪律要求;通过媒体公布廉政账户,促使自觉主动上交收受的红包礼金等。

(二)自查自纠。认真对照检查,对收送的“红包”、礼金和购物卡等有价证券通过上交单位或廉政账户等方式予以清退,并填写《个人承诺书》(见附件),交所在党组织备查。

(三)线索梳理。纪检组采取公布举报电话、信箱等方式,拓宽举报渠道,受理群众举报,广泛收集线索;筛选、梳理群众举报中涉及本系统工作人员收送红包礼金的问题线索。

(四)重点抽查。局纪检组协同有关股室组成核查组和检查组,对本系统自查自纠和上报情况进行抽查。核查重点为重点岗位股室主要负责人;检查重点为群众信访举报线索和在检查中发现的与自查自纠情况有出入的线索。

(五)通报曝光。对核查和检查中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局党组将严肃查处,对影响较大的典型案件及时通报曝光、形成震慑,促使部分人员放弃侥幸心理,积极行动,主动整改。在查处违规违纪问题的同时,对专项治理重视不够、组织不力,漏报、瞒报等问题较多的人员,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关要求,追究相关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四、时间安排

专项治理从9月1日开始,至9月30日结束,分四个阶段交叉进行。

1.全系统工作人员填写《个人承诺书》。

2.根据上缴的红包礼金情况填写《上缴红包礼金登记表》,于9月30日前,分别报局行政监察室。

3.局行政监察室分别将上报的《上缴红包礼金登记表》、《收送红包礼金情况汇总表》,连同电子版报局党组,存入个人廉政档案。

五、有关要求

1、全系统人员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将此次专项治理作为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重要工作任务,积极安排部署。认真贯彻、抓好落实,将专项治理要求传达到每一位干部职工,切实把这项工作做好。

2、各相关负责同志要从思想上充分认识此次专项治理的重要意义,认真领会通知精神,落实专项治理方案,严格对照治理内容,如实报告,主动开展自查自纠,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凡未如实报告自查自纠情况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3、局纪检组要切实履行监督职责,搞好组织协调,形成工作合力;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准确把握政策界限,积极稳妥处理问题;要坚持原则、严格执纪,对查实的违规违纪问题严肃处理,有力推动专项治理各项任务有效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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