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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室制度大全

2016-10-06 11:09:43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会议室制度大全(共7篇)会议室、会议制度浙江信龙建设有限公司连云港分公司规章制度连云港丰惠广场项目部会议室及会议制度——————————————★———————————————会议室制度1、会议室内的投影设备、空调、会议桌、椅子、茶水柜、茶具、茶叶、烟缸等相关家具及物品严禁挪用或占为己有。损坏会议室内设备、家具、茶具的要照...

本文是中国招生考试网(www.chinazhaokao.com)成考报名频道为大家整理的《会议室制度大全》,供大家学习参考。

会议室、会议制度
会议室制度大全 第一篇

浙江信龙建设有限公司连云港分公司规章制度

连云港丰惠广场项目部会议室及会议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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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室制度

1、会议室内的投影设备、空调、会议桌、椅子、茶水柜、茶具、茶叶、烟缸等相关家具及物品严禁挪用或占为己有。损坏会议室内设备、家具、茶具的要照价赔偿。

2、会议室内的卫生保洁工作由保洁员专门负责,做到每次会议前都窗门洁净,地面、家具无尘、茶具卫生、会议桌椅排列整齐划一;做到会议后立即打扫卫生;

3、投影设备使用后应及时关闭电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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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会后及时关闭空调及电灯的电源。【会议室制度大全】【会议室制度大全】

5、会议室开会前必须将手机调节到振动状态。

会议制度

1、由资料员或其它指定管理人员根据项目经理或项目部主管领导通知开会人员,通知方式分三种:a、电话、口头通知;b、书面通知;c、短信通知;以通知确实到达开会人员为目地。通知内容包括:a、开会主题;b、开会时间;c、开会人员。开会应提前通知,每周项目工程例会不通知,一般会议提前一天通知,紧急会议及时通知。

2、开会人员必须提前5分钟到达会议室等候,迟到开会的管理人员罚款50元每次,劳务班组负责人及分包单位负责人罚款500元每次。罚款从发放工资及分包款中扣除。

3、原则上开会不准请假,如管理人员、劳务班组负责人及分包单位负责人遇特殊情况确实需要请假的,必须征得项目经理及项目主管领导的同意。连续三次以上请假未参加相关会议的劳务班组负责人及分包单位负责人,项目部有权终止相关分包合同。

4、开会时严禁交头接耳,接听电话,大声喧哗,做与会无关的事情。确实需要接听电话的应及时征得会议主持领导同意离开会议室接听。

5、指定专人做好会议记录及会议签到记录。

会议室管理制度
会议室制度大全 第二篇

会议管理制度

一、 制订的目的

为加强会议室的管理,对会议室的管理更加规范,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 会议室使用管理:

1、 会议室使用管理由公司厂办协调负责,并实施监督。

2、 为了避免会议发生冲突,各单位使用会议室需提前1天与厂办人员电话确认登记,以便统一安排。 3、 未经允许,会议室不得挪借他用。

4、 非参加会议及培训的人员,未经允许不得随意进入会议室。

5、 临时召开的公司级紧急会议需要占用会议室时,由厂办人员进行协调布置。如遇到会议之间发生冲

突,要坚持局部服从整体的原则,公司会议优先于部门会议,部门会议之间由部门之间本着重要、紧急优先的原则自行协商解决。

6、 各部门申请使用会议室时,需明确使用时间、参加人员等;

7、 开会期间,请爱惜会议室的设备及物品,不得擅自使用和操作,挪用的桌椅等设施要及时归位。 8、 会议结束后,会议主持人负责安排及时整理会议场地,关闭电器、电源设备等,如发现设备故障和公物

损坏应及时上报厂办,以便及时修理,保证其他会议的准时进行。损坏办公室用品(如:水壶、暖壶、杯子等)有使用单位进行赔偿。

9、 会议室的使用部门,要保持室内清洁,使用完毕后及时清理打扫,将移动的桌椅及时放回原位,以

方便其他部门使用。

10、 严禁在会议室打牌、嬉戏打闹、聚会、大声喧哗等。 11、 卫生间使用后立即冲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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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室内物品未经批准,不得私自转借他人或挪借他用。若要借用会议室内的物品,需填写物品借用申

请表,并要及时归还原处。

13、 会议结束后关闭电源、电器、门窗;保持会议室整洁干净。

14、 若出现物品损坏不赔偿或故意损坏物品、未遵守会议室使用规定则厂办对其追责。

2014年5月21日

【行政】会议室管理制度
会议室制度大全 第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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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xx有限公司

会议室管理制度(总部适用)

一、总则:

为规范公司会议室的管理与使用,提高各部门会议效率,保障会议室的正常使用状态,现面向公司内部实施会 议室使用管理制度,具体事项如下。

二、权责:

2.1 由公司行政全面负责会议室日常管理。【会议室制度大全】

2.1.1会议室使用接收、审核及相关协调工作。

2.1.2会议室物资准备。

2.1.3会后会议室整理。

三、会议室申请

3.1各部门使用会议室,需提前一天在公司系统登记会议室使用申请表。

3.2先申请,后使用。特殊情况下,经相互之间协商后可以调整使用顺序。遇涉及客户的重要的会议,应先让

客户会议使用。

四、会议室审批

4.1公司行政在接到系统申请后应及时协调审批,以保证会议顺利进行。

4.2当同一时间同一地点有多个会议申请时,应提前通知相关申请人,请申请部门内部协商解决,防止会议发

生冲突。原则上优先级为 客户会议>涉及外部会议 >公司内部会议。

五、会议准备与交付

5.1会议开始前行政人员应确保会议室环境整洁,空气清新。

5.2因会议类型不同,行政人员需按申请部门要求提前准备会议物资,确保会议顺利开展。

5.3针对会议需使用的电子设备,如投影仪,音响等须提前测试性能,保证正常使用。

5.4会议开始前将准备完毕的会议室交予申请部门检验。

六、会议时使用

6.1会议室使用人员须爱护设备和物品,人为损坏要按价赔偿。

6.2部门及个人应按预约的时间内使用完毕,如需延长使用时,请及时通知行政部,以便公司做出协调安排。

七、会议结束整理验收

会议室使用完毕后,关闭电子设备,整理会议室环境,方便后续使用。

会议室管理制度
会议室制度大全 第四篇

[篇一:会议室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会议室的管理,保证各类会议的顺利召开及规范有序使用,提高会议室的利用率,特制定会议室管理规定。

一、会议室的管理,由局办公室负责。各科室安排的各种会议需提前登记,由办公室负责安排时间,避免发生冲突。

二、办公室按每周会议安排表提前准备好会议室。会议室管理制度。及时做好会议室内设施设备、会务方面的一切安排。做到会议室干净整洁,桌椅排放整齐,按会议需要备好茶杯,饮用水,会后及时打扫清理。

三、凡使用会议室的科室负责会议室内席签摆放及座次的安排,提供会议用品,使用人员应爱护会议室的公共设备,会议室内不得随意乱贴乱画。

四、会议室的卫生、照明、空调、设备的使用及管理由办公室负责。会议室配置的设备、桌椅未经许可,不得随意搬动挪作它用。

五、会议室使用完毕后,

办公室工作制度
会议室制度大全 第五篇

[篇一:学生会办公室工作制度]

一﹑值班制度

值班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中午12:00-13:30,下午17:40-18:20、

值班调换:由秘书处统一安排,如个别人员因特殊原因需临时调换值班日期,要提前两天向秘书处负责人请示,征得同意后方可调换,由秘书处协调调班,并在值班记录册上注明。

1、值班要求:

(1)值班的学生会干部必须准时到岗,并做好个人值班登记,主席团不定时到办公室对值班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2)值班人员负责接纳来访﹑来电,并作好相应记录,接待来访人员时需热情﹑耐心,认真回答来访者提出的各类问题,需相关职能部门接待时应帮助联系相关人员。上级领导或兄弟院校负责人来访时应及时通知主席团接待。办公室工作制度。接待来电时应热情﹑礼貌,并认真做好相关记录(包括通话人﹑通话时间通﹑话大致内容﹑记录人等)并及时转告主席团或相关职能部门。

(3)值班人员应在<值班记录册>上记明值班日期﹑星期﹑值班人员及值班内容,内容中应记明当日活动﹑活动部门﹑活动时间及大致内容。应在<借物登记册>上记明当日物品借出归还情况。重要电话应记明来电单位或来电人员及大致内容并及时向相关负责人传达,妥善解决。

第四十七条讲求质量。要在提高办理的“面商率、解决率、满意率”上下功夫,不断提高建议、提案的答复质量。答复要符合政策,有的放矢,不说大话、空话,切忌答非所问、敷衍应付。对代表、委员在建议、提案中提出的问题和要求,凡有条件解决又在工作责任范围内的问题,一定要想办法抓紧解决;条件不成熟的,要积极创造条件帮助解决;对因客观条件限制或法规、政策因素不能解决的问题,要向代表、委员解释清楚,以取得代表、委员的理解。对办理结果反馈不满意的建议、提案,原则上要退回重新研究,作进一步的答复。

第四十八条对不属于体育局答复范围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要及时与人大、政协、自治区政府有关部门沟通,及早转退。

第十三章外宾接待制度

第四十九条接待原则

严格按照中央及自治区有关文件精神执行。接待要求包括有利公务、热情周到、务实节俭、严格审批、定点接待。

第五十条接待范围

接待范围包括:国外来宾,香港、澳门、台湾来宾(以下通称“贵宾”),国家体育总局等上级部门和区内外有关单位派员来我局观摩考察、参加比赛、办理公务活动及自治区党委、政府交由我局牵头承办的调研、商洽、会展、协作以及承办体育比赛等工作的有关人员。

(一)到我区有观摩业务、参加体育比赛的贵宾、官员及随行人员;

(二)来我局考察、检查及业务指导的上级部门领导及随行人员;

(三)来我区考察调研、洽谈体育合作的兄弟省市体育部门的人员,确需接待的;

(四)参加我局主办或承办的各种国际、国内体育赛事的嘉宾,确需接待的;

(五)来我局协商、汇报工作的盟市党政领导,体育部门有关负责人及随行人员,确需接待的;

(六)经局主要领导同意需要安排的其他接待。

第五十一条预算管理

贵宾接待按以下办法执行

(一)接待费应纳入部门预算。加强接待费预算管理,控制预算规模,在核定的年度接待费预算内安排接待活动,不得超预算或无预算安排接待。

(二)临时承接中央或自治区交办的重要贵宾、官员,其接待费预算在总额内调整,并报自治区财政厅备案。

(三)对应邀来我区的贵宾、官员应当根据互惠对等原则或外事交流协议等,区分为全部招待、部分招待和自理。

(四)无互惠对等原则及外事交流协议的,招待天数不得超过5天(含抵、离境当天),招待人数按内部规定执行,超出规定天数和人数的,一律自理。

内宾公务接待按以下办法执行

(一)公务接待费不得超过当年部门预算中基本公用经费预算的2%。公务接待费要全部纳入财政预算管理,严格实行总量控制,在年度接待费预算总额内开支,发生的公务接待费列入“公务接待费”科目,单独列示。

(二)接待费报销凭证应当包括财务票据、派出单位公函和接待清单。公务活动结束后接待单位应当如实填写接待清单,并由分管财务负责人审批。接待清单包括接待对象的单位、姓名、职务、联系方式和公务活动项目、时间、场所、费用开支及陪同人员姓名、职务等内容,于每季度末在本单位内部进行公示。接待费资金支付要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公务卡管理有关规定执行,以银行转账或者公务卡方式结算,不得以现金方式支付。

(三)要正确划分公务接待费与会议费、培训费、正常差旅费以及其他办公经费的界限,合理归集费用,全面、真实反映本单位公务接待情况。公务接待费在单位决算中如实列报,不得采取瞒报、虚报或其他变通办法列支。

(四)以下支出不得在接待费中列支:

1、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差旅、会议、培训等费用;

2、借接待名义组织与接待任务无关的会餐、宴请,或购置电脑、复印机、打印机、传真机等固定资产以及发生与接待无关的其他购置费用;

3、组织旅游和与公务活动无关的参观,安排专场文艺演出,组织到营业性娱乐、健身场所的活动,赠送礼金、有价证券、纪念品和土特产品等所发生的费用;

4、与公务接待无关的其他费用。

各单位要严格执行接待费开支标准,不得擅自突破,不得向同级机关、下级机关、直属单位和企业等摊牌、转嫁费用。

第五十二条接待办法和要求

贵宾接待按以下办法执行

(一)凡属副部长级以上或相当副部长级的重要贵宾代表团来访以及自治区以上副部级领导涉及我局接待的等重要外事活动的接待计划,报自治区接待办审批后执行。

(二)凡属副部长级以上或相当副部长级的重要贵宾代表团来访以及自治区以上副部级领导来访,由局领导及办公室主任等一到两人迎送并陪同活动。

(三)礼品管理。各涉外部门应严格遵照国务院<关于在对外活动中不赠礼、不受礼的决定>和国务院<关于在对外活动中赠送和接受礼品的几项内部规定>的文件精神办。在对外交往中,一般不向对方赠送礼品,也不接受对方的礼品。在对外交往中,严禁公开示意或暗示对方赠送礼品。严禁以托对方代购物品为名,变相索要财物。在对外交往中,如对方赠礼而难以谢绝,可以收下,但一般不回礼。需要回赠或赠送礼品时,应送有宣传价值,有地方特色,有纪念意义的小礼品,不得送厚礼。各单位以及个人所收礼品,按照规定,一律上交,一般性小礼品、纪念品可由受礼单位留用或处理给本人。

内宾公务接待由办公室统一负责,严格按照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十三条接待标准

省部级领导接待需报自治区政府接待办,按照自治区接待办的接待方案进行接待,其他人员安排如下标准接待。

住宿标准:

贵宾接待按以下办法执行:

(一)住宿应当注重安全舒适,不追求奢华。副部长级及以上人员率领的代表团,可安排在五星级、四星级宾馆;司局级及以下人员率领的代表团以及其他一般代表团,安排的宾馆最高不超过四星级。

(二)住房标准:副部长级及以上人员可安排套间,其他人员安排标准间。

(三)可结合实际情况与符合条件的宾馆签订长期合作协议,争取优惠价格。

内宾公务按以下标准执行:

厅局级领导安排住普通单间,县处级及以下人员安排住标间。住房内一般不摆放水果、鲜花、香烟、饮料等用品,除特殊情况外,不再额外配发洗漱用品。住宿地点应安排在我局指定协议酒店,住宿费按照合同价由来宾自行结算。

就餐标准:

贵宾接待按以下办法执行

(一)日常伙食招待应当注意节俭,严格根据伙食费标准选择菜品,提倡采用自助餐等形式。

(二)日常伙食(含酒水、饮料)标准,根据自治区有关确定执行,但不得超过以下标准:国家元首、政府首脑级每人每天600元;副总统、副总理和正、副议长级每人每天550元;正、副部长级每人每天500元;其他人员每人每天300元。

宴请费按以下办法执行

(三)宴请严禁讲排场,原则上安排在我局内部的宾馆和招待所,不上高档菜肴和酒水,杜绝奢侈浪费。除宴会外,提倡采用冷餐会、酒会、茶会等多种宴请形式。

(四)宴请费(含酒水、饮料)标准:自治区副省级以上领导出面举办的宴会,每人每次400元;厅局级以下人员出面举办的宴会,每人每次300元。冷餐、酒会、茶会分别为每人每次150元、100元、60元。

(五)在自治区期间,宴请不得超过2次,包含赴盟(市)或旗(县、市、区)访问时,由盟(市)、旗(县、市、区)接待单位或有关单位联合安排的1次宴请。

(六)对重要团组,经相关领带批准,可适当安排民族礼仪。

内宾公务按以下办法执行

来宾就餐原则上安排自助餐,安排桌餐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由厅级领导带队的来宾;

2、就餐人数在8人以上,15人以下;

3、住宿地点无自助条件的可安排桌餐。

安排桌餐应按以下标准掌握,中餐、晚餐标准每人每餐为司局级80元、县处级70元、工作餐30元,早餐20元。自助餐或工作餐一律不得提供香烟和酒水,菜品以地方特色菜、家常菜为主,不得安排高档菜肴和野生保护动物制作的菜肴。

陪餐人数:

贵宾接待按以下办法执行:

我局陪同人员人数,应当根据礼宾要求,从严掌握。来宾5人(含)以内的,中外人数原则上在1﹕1以内安排;来宾超过5人的,超过部分原则上在1﹕2安排;如需陪同来宾赴盟(市)或旗(县、市、区)访问期间,陪同人员的伙食费、住宿费、交通费等开支标准按照自治区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内宾公务按以下办法执行:

接待来人5位以下的,陪餐人员不得超过2人;来人5-10位的陪餐人员不超过3人;来人10位以上的,陪餐人员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公务接待需要局领导陪餐的,要严格控制次数和人数,具体由办公室负责统筹安排,避免多头、多次陪餐。由各处室,直属各单位负责接待的客人一般不安排局主要领导陪餐,确实因工作需要用餐的其他人员按工作餐安排。

乘车标准

贵宾接待按以下办法执行:

(一)用车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安排,除少数重要贵宾乘坐小轿车外,其他可视人数多少安排小轿车、中巴士或大巴士。在符合礼宾要求的前提下,出行应当集中乘车,减少随行车辆。

(二)接待确需租用车辆的,应当与资质合格、运营规范的汽车租赁公司签订租赁合同。

(三)贵宾赴盟(市)或旗(县、市、区)访问时,应当按级别乘坐相应交通工具,副部长级及以上可提供飞机头等舱和火车软席(含动车商务座、全列软席列车一等座、火车高级软卧),其他人员可提供飞机经济舱和火车软席(含动车一等座、全列软席列车一等座、火车软卧)。

内宾公务按以下标准执行:

原则上不安排车辆接送,确实需安排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车辆保障。并按照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四)确需要安排体现我区草原文化特色和少数民族待客习惯的敬酒、献歌、献哈达等民族礼仪的,应严格控制规模、范围和时间,同一批接待对象一般只安排一次,不得多地重复安排民族礼仪活动。

(五)严格控制接待范围。不得随意增加接待对象或提高接待标准,不得将休假、探亲、旅游等活动纳入公务接待范围,不得用公款报销或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六)严格执行接待标准。不得组织旅游和与公务活动无关的参观,不得组织到营业性娱乐、健身场所活动,不得安排专场文艺演出,不得以任何名义赠送礼金、有价证券、礼品等。

第五十四条接待审批制度

(一)事前办理审批手续。建立接待审批控制制度,应当依据贵宾及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单位通知、公函安排接待活动,无通知、公函的不予接待,严禁将非公务活动纳入接待范围。局机关各处室根据来函要求需要安排住宿、用餐等事项的,需事先与办公室联系,经办公室审核符合接待范围的,再填写“公务接待审批单”,办理审批手续,未履行报批手续,一律不予安排接待。

(二)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经办人填写“公务接待审批单”后报送分管局领导审批,审批同意后由办公室根据情况确定接待标准,并交机关事务中心安排接待事宜。

(三)公务接待费报销。每一批次接待活动结束后,接待单位应如实填写接待清单,并有相关负责人审签。接待清单包括接待对象的单位、姓名、职务和公务活动项目、时间、场所、费用等内容。凭通知、公函、公务接待审批单、发票和接待清单报销接待费支出,未附公务接待审批单、接待清单的,一律不予报销。

(四)接待费应一事一结,不得签单挂账,严禁以举办会议、培训为名列支、转移、隐匿接待费开支,严禁向下级单位及其他单位、企业、个人转嫁接待费用,禁止借公务接待名义列支其他费用。

(五)接待费用的支付应当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公务卡管理有关制度执行,具备条件的宾馆、酒店应当采用银行转账或公务卡方式结算。

第五十五条接待地点

一般性公务接待活动原则上安排在本单位餐厅,确需在酒店接待的须到局机关制定协议酒店就餐。各处室、直属各单位自行组织召开的项目论证会、业务工作会、座谈会等一般性会议不安排宴请,确需在机关餐厅就餐的,只在中午安排自助餐,有关费用由组织单位自行承担。

第五十六条监督检查

局监察室具体负责此项工作

(一)接待经费的预算和开支应应及时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二)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1、擅自提高接待开支标准的;

2、计划未经批准接待的;

3、违规扩大接待开支范围,或报销与接待无关费用的;

4、虚报接待级别、人数、天数,套取接待经费的;

5、使用假发票报销接待费用的;

6、其他违反本办法的行为。

第十四章体育宣传工作制度

第五十七条自治区体育局重大事项通过实施新闻发言人制度,逐步形成组织健全、职责明晰、管理集中、运转高效的新闻发布制度,严格发布工作管理。新闻发布工作由局新闻发言人和联络员共同完成。新闻发言人必须熟悉各方面工作情况,具备过硬的政治素质和较强的政策理论水平,具有较强的协调组织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新闻发言人根据局党组授权对外发布新闻信息,其言论代表自治区体育局的立场,不得以个人名义对外发布信息。新闻发言人负责审查新闻发布的内容,确定宣传报道口径,向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通报可公开传播的信息,审阅新闻稿件。新闻联络人由办公室负责新闻宣传工作同志担任。其主要职责是协助新闻发言人做好有关新闻发布工作;在新闻发言人授权下主持日常的新闻发布、接受采访、回答咨询等;负责联系记者、受理采访要求、传发新闻稿件及其他具体事项等。联络员负责与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新闻工作者协会、自治区各新闻媒体保持经常联系,做好本单位新闻发布工作的日常组织。

第五十八条自治区体育局将通过新闻发布会、新闻通气会、答记者问、新闻通稿等形式,对阶段性重点工作、重大事项、有关政策、体育热点难点问题和重要活动,及时通报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自治区体育局新闻发布会由局办公室统一组织,并在举行新闻发布会前3天,报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审批。各直属单位和机关各处室不得擅自举行新闻发布会。

第十五章督察制度

第五十九条督查内容

(一)国家体育总局、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体育工作的重要文件、工作部署、决定事项及体育局的重要文件、工作部署、决定事项等贯彻落实情况。

(二)国家体育总局、自治区党委、政府及局领导的重要批示和交办事项的落实情况。

(三)国家体育总局、自治区党委、政府转来的批办件,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情况。

(四)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工作完成情况。

(五)上级要求查处的案件。

(六)局领导确定的督办事项。

第六十条督查分工

综合性督查,在jú长和分管办公室工作的副jú长的领导下,由办公室组织和协调;单项性督查,在分管副jú长领导下,由有关处室负责实施。

第六十一条督查程序

(一)登记。收到有关文件、承办件和交办件要认真登记,写明来文时间、单位(或交办人)、查办事项内容等,确定是否列入督办事项后,报局领导审定,交办公室主任签批和领导批示。

(二)拟办、审批。办公室主任根据需查办文件、批件的内容,提出办理意见和督查意见,送分管局领导审批;重要件送jú长审批。局领导的交办件,已指明承办人的,由承办人承办或督办;没有指明承办人的由办公室主任指定承办和督办人。

(三)督办。查办件经局领导审批后,正式立项,送交有关处室办理。办公室及时催办,了解办理进度,保证按期报结。

(四)反馈。办理完毕后,要将办理情况及时回告局领导,需向国家体育总局、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其他领导书面报告的,应将报结文稿送办公室核稿,由办公室反馈回报并立卷归档。

第十六章电子政务及网站管理制度

第六十二条局办公室负责电子政务及网络系统软硬件的日常维护管理、公文信息的处理发布等工作,并对单位办公自动化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六十三条网管员及操作员要自觉遵守各项工作制度,上班期间一律不得在电子政务网专机上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严禁玩游戏、上网聊天、炒股票、看电影等。

第六十四条要自觉服从局电子政务网管理的有关规定,不得擅自更改专用网络内每台计算机的ip地址参数,如确需更改的,须经局办公室领导同意后方可进行。

第六十五条网管员负责对本单位电子政务网的网络设备、计算机系统软硬件等进行日常维护和管理,系统一旦发生故障,要及时维修,确保网络设备始终处于良好状态。

第六十六条杜绝互联网计算机与公文计算机一体办公。要积极参加局组织的专业知识培训班。

第十七章体育文史、体育文化工作制度

第六十七条根据国家体育总局有关要求,体育文史、体育文化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职责:

(一)负责局印刷业监督管理工作。

(二)负责对体育项目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程项目进行审核上报;对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项目进行汇总、筛选。

第六十八条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自治区关于体育艺术、新闻出版(版权)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二)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体育文史资料、体育文化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三)研究指导全区体育文史、体育文化事业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四)制定全区体育文史、体育文化工作规划,指导、协调体育文史、体育文化产业发展;参与规划、指导全区重点体育文史、体育文化建设。

(五)综合管理全区体育文史、体育文化事业,指导艺术创作与生产,扶持代表性文化艺术品种,保护、挖掘、整理、弘扬民族传统的优秀体育文化艺术,负责对申报自治区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程项目进行审核上报;对申报自治区级非物质体育文化遗产代表作项目进行汇总、筛选;提高全区竞技体育运动水平,繁荣和发展少数民族体育文化、体育事业,推动各门类艺术、重点体育项目的发展;归口管理全区性重大体育文化活动。

(六)综合管理全区体育文化事业和少数民族群众性体育活动,促进少数民族体育文化的发展;指导、协调全区各类体育文化、体育事业的建设与发展。

(七)综合管理全区体育文史资料、体育文化、文物保护和博物馆筹建工作,指导全区体育文物搜集、整理、保护和开发利用工作。

第十八章学习制度

第六十九条办公室机关工作人员要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不断提高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在政治上、思想上、组织上自觉与党中央保持一致,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努力把办公室建设成为廉洁、勤政、高效、务实的办事机构。

第七十条加强办公室机关工作人员的业务学习,通过组织培训和个人自学,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和一切反映当代世界发展的新知识,学习办公室工作的各项专业知识和技能,不断提高全室干部职工的政治和业务素质。

第十九章考勤制度

第七十一条遵守工作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建立考勤制度,是否出满勤作为年终考评的一项内容。

第七十二条因病请假,需将医生出具的病假证明连同请假单报办公室分管领导,超过三天的需报jú长请假。因事请假,应填写请假单。请假一日的由办公室分管领导审批;请假一日以上的由jú长审批。

第二十章值班工作制度

第七十三条局办公室总值班室实行每日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承办领导交办的任务,处理好来往电话、传真、函件及突发事件,实行交接班制度,不得擅自离岗。“春节”、“国庆”法定假日实行局领导、办公室领导带班,处室负责人值班制。

第七十四条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尽职尽责,恪尽职守,值班期间不得擅离职守,有事应事先请假,并提前找好替班人,严禁漏班和空岗。

第七十五条值班期间值班人员要认真填写值班记录;遇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或接到举报、投诉、通知,要做好记录并及时报业务分管领导,并根据领导批示作出相应处理。

第七十六条值班期间,值班人员不得把亲属、朋友等非单位人员带入值班室,不在值班室接待私人客人,不得饮酒。

第七十七条因值班人员疏于职守,接到下级机关的报告,上级机关、相关部门“指示”、“通知”等,未及时处理而造成贻误工作的,将追究值班人员责任。

第七十八条值班人员不得随意向外人提供领导及机关工作人员的家庭地址及联系方式。

第七十九条办公室负责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值班情况,发现缺岗、漏岗和空岗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或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和行政处分。

第八十条局内的节假日值班由局办公室统一安排,因故不能参加值班的应提前向办公室通报。值班表排出后,因故不能值班的,可做处室内的相互调整。

第八十一条机关副处级以上干部(包括非领导职务)人员,均有节假日值班的义务。

第二十一章卫生管理

第八十二条局工作人员要讲究卫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保持办公室内外清洁美观,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不准随地吐痰,乱扔纸屑、烟头、瓜果、皮核,及时清理办公室垃圾。

第八十三条室内办公用品和各种用具存放整齐有序,不准在室内随意堆放物品、燃烧废纸、乱贴乱画。

第八十四条周一至周五安排专人负责全局卫生保洁工作,制定卫生安排表,局工作人员严格按卫生安排表执行。

第二十二章物品管理

第八十五条办公用品的购买、分发统一由办公室负责。

第八十六条办公用品的管理。办公用品入库、出库要登记。物品购买后,专门建立一本保管帐,写清入库的时间和数量,领用时,由各处室负责人在办公用品登记本上注明所领办公用品名称、数量,并签字。同时办公过程中已使用过的信封、文件袋等物品可以与各直属单位交流使用,打印纸文件纸可正反面使用。

第八十七条办公室电脑只限于工作使用,严禁用于玩游戏、炒股票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所有电脑,未经领导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拆、换任何部件、配件、外设,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第二十三章车辆管理制度

第八十八条为加强局机关车辆管理,确保公务用车便捷、及时、安全、顺畅,提高车辆使用效率,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副jú长以下领导根据自治区有关要求原则上不配备专车,但本人因工作用车时,由车队统一调度保障。

(二)保证各处(室)工作时间公务用车。

(三)局机关车辆由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集中管理,统一调度。

(四)各处(室)市内公务用车,由处室确定专人负责填写<局机关派车单>,经处(室)领导签批后提前30分钟交车队,由车队调度调配车辆。

(五)局领导长途用车,请提前一天告知车队,以便做好出车准备。各处(室)因公长途用车,须经用车处(室)提前一天填写<派车单>,由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主任、分管局领导签批,车队安排配车。

(六)局机关各处(室)承办的各类会议、活动用车,需经会务组提前2天填写<派车单>,由中心主任、分管副jú长签批,车队配备车辆。

(七)局机关工作人员因工伤、急病等特殊情况用车,由车队免费提供。

(八)车队所有车辆节假日期间没有公出派车任务时,一律将车辆停入机关车库内,不得将车开回住地或露天停放。

(九)局机关车辆的使用、维修、保养、报废、更新驾驶员执照的年检、换证等管理工作,由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负责,车队具体组织实施。

[篇三:公司办公室工作制度]

一、办公室工作人员均要严格遵守纪律,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二、办公时间要坚守岗位,外出办事要向本科室负责人报告去向、时间并保持工作联系;每个科室要合理安排,除特殊情况外不得空岗。

三、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不得在办公区域打闹、喧哗、打扑克、下棋、吃零食,不准办私事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四、办公室工作人员都要严格履行职责,及时、准确地完成所承担的工作,做到当天工作当天完成,不积压、不拖延、不失误。

五、建立请示汇报制度,凡是在职权范围内的事情要积极解决,解决不了的事情要逐级向领导请示。凡是领导交办的工作,完成后必须逐级向领导汇报办理结果,使工作衔接紧密、善始善终。

六、搞好科室与科室、同志与同志之间的团结协作,互相帮助、互相学习、齐心协力搞好办公室各项工作。

七、积极参加机关和办公室各项活动,因故不能参加者,必须请假。

八、接人待物要讲文明礼貌。对机关、其它部门、基层和外来办事人员要热情接待,态度和蔼,能办的事情不推诿扯皮,不能办的事情要耐心说明情况。

九、答复问题要有政策依据,不得信口开河或带有随意性,对拿不准的问题,要向领导请示报告或主动介绍到其它部门。

十、各科室要保持清洁卫生,物品摆放要整齐有序,创造优美舒适的工作环境,做到衣帽整洁,仪表大方,争做文明机关工作人员。

十一、上述工作制度,每个科室要每月进行一次检查、总结,办公室每季度进行一次考核,表扬先进,促进工作。

[篇四:人民政府办公室工作制度]

一、考勤制度

1、严格实行工作日上午、下午上班双签到制度。

2、行政股责成专人建立和管理签到薄,每日上午8时15分以前和下午14时45分(暑期15时15分)以前将签到薄收存,不得补签,每月汇总,报分管副主任。

3、严禁迟到、早退;无故半日不到岗视为当日旷工。

4、上班时间不准串岗溜岗聊天,不准干与工作无关的事项,除特殊情况外不准会私客,保持严肃紧张的工作秩序。

5、严格请假制度,半日以内须向分管副主任请假,半日以上、2日以内须书面向分管副主任请假,2日以上须书面向主任请假。遇急事来不及履行规定手续的,应事先电话告知并在事后及时补充书面材料,否则视为旷工。因公外出不能按时签到须电话告知。请假手续由行政股登记,以月统计汇总。

二、值班制度

1、坚持24小时全天值班制。工作日上班时间由行政股承担;工作日非上班时间和休假日由值班人员承担。行政股每月月底前将下月值班表印发给办公室全体人员,并提醒督促值班人员按时值班。遇重大活动和特殊情况,由办公室统筹安排。

2、值班人员要忠于职守,坚守岗位,严禁脱岗、漏岗,严禁外单位职工或亲属代值。本人若有特殊情况需与办公室其他值班人员调换,须提前告知行政股。

3、值班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详细填写值班记录簿,对接到的各种电话、传真电报要视轻重缓急做好登记,该急办的要马上办,该请示的立即请示,该次日处理的要移交次日值班人员或行政股人员。

4、值班人员要做好保密工作。对涉密性文件、传真、领导指示和电话记录等不能随处乱放,严防失密、泄密。

5、值班人员在交班前要搞好值班室的卫生工作,交班时要保持值班室整洁卫生,物件存放有序。

6、通讯员值班室必须保证全天有人,随叫随到。通讯员在服务好县长、副县长的同时,在办公室值班人员遇特殊情况需要短时间离开的情况下,做好临时替班工作。

三、学习制度

1、每星期二、四早8时15分——8时45分为集中学习时间。遇有特殊情况,由主任确定变更或取消。

2、党支部责成专人确定学习内容,做好学习考勤登记。

3、全体工作人员要准时参加集中学习,有事缺席须提前告知办公室领导或行政股,有事早退须向主任请假。

4、除组织集中学习外,办公室工作人员要加强自学,积极参加各种培训,认真学习相关知识,不断提高素质和水平。

四、卫生制度

1、每星期一清早8时前,全体工作人员要参加党政办公大楼院内的卫生区大扫除。行政股责成专人做好登记汇总。

2、搞好各自办公室的室内外卫生,做到办公设施布置整齐,办公用品存放有序,室内空气流通,窗明几净;办公室工作人员要衣着整洁,举止文明,严禁随地吐痰,严禁乱扔烟头、纸屑。

3、行政股制定可操作的办法,每月对各个办公室的卫生状况进行一次检查,检查结果报分管副主任。

五、会议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政府工作规则>中制定的会议管理制度。

2、县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的会务工作由行政股牵头、办公室相关人员配合承担;县政府决定召开的全县性会议,由行政股会同有关部门负责组织筹备;特大型会议由专门的会议领导机构负责组织;县政府专题会议和部门提出以县政府名义召开、或需分管县长参加的的全县性会议,由承办部门组织筹备,行政股和相关人员予以指导落实。

3、综合性会议的材料和县长的会议材料由分管副主任牵头、资料动态股配合完成,各位副县长的专业会议材料一般由资料动态股的对口文秘人员与相关部门承担。

4、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确定专人整理,由县长签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由对口文秘人员或由办公室主任指定专人整理,由分管副县长签发。

5、认真搞好各种会议的会务组织工作,做到会前周密安排,会中搞好服务,会后督促落实。

六、公务接待制度

1、严格按照接待程序搞好接待,做好与接待办的工作协调。

2、行政股责成专人管理公务接待卡,严格执行接待卡管理制度。

3、接待人员要服饰整齐,仪容整洁,文明礼貌,谦虚谨慎,不卑不亢。

4、对来宾临时提出的动议和要求,须请示主任或政府领导同意后及时做出妥善的安排或答复,不得擅自做出主张。

5、严禁酗酒。接待人员饮酒要以礼相待,不得过量饮酒,谨防失礼失态。

6、牢固树立安全意识,确保来宾的人身财产安全。

7、坚持内外有别,严守外事纪律,做好外事接待的安全保卫和保密工作。

七、来信来访制度

1、对来访群众要和蔼、热情,对来访者反映的问题要根据有关政策法律等给予实事求是的解释。能当即答复的应立即给予答复,不能当即答复的要予以转办处理。

2、对反映的问题紧迫或出现意外情况,要立即与有关部门取得联系、通报情况,必要时报告主任和分管县长。

3、办理群众来信要及时拆封,详细阅读,认真登记,并根据分管副主任签注的处理意见,及时移送有关领导或部门。

4、遇群众集体上访,要了解和掌握基本情况,做好信访人员的稳定工作,并及时报告主任、及时通知信访部门。

八、保密制度

1、严格遵守保密守则。不该说的秘密不说,不该看的秘密不看,不该知道的秘密不问。

2、不准在私人信件、信息网络、电子邮件及其他私人资料中涉及秘密事项;不准私自复制、摘抄绝密文件。

3、机要人员要严格执行收文、发文、阅文登记等制度。

4、不准私自将各类密级文件带出阅文室。外出工作必须携带秘密文件的,须经有关领导批准,并办理登记手续,同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文件安全。

5、秘密文件传阅要专人管理,阅读文件要在阅文室和办公室进行,县级领导阅文要由机要人员专送专取,不能由非机要人员往来传递。秘密文件非特殊情况不得外借,急需借阅者必须持单位介绍信,经政府办主任批准,并履行登记手续,及时收回清退。

6、国家秘密已经泄露或可能泄露时,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立即报告主任和分管县长,通知有关单位。

九、印章管理制度

1、行政股责成专人管理和使用印章。保存印章的桌柜要牢固加锁,使用后要及时收存锁好,不得随意放置。要注意保养印章,防止碰损,及时清洗,确保印迹清晰。

2、严禁将印章私自带出办公室外使用。确需在办公室外使用的,须请示主任批准后由印章管理人员亲自携带印章到场监印。

3、使用政府印章须经政府领导批准,使用办公室印章须经主任或副主任批准,各类文件、函件盖章须经分管副主任签字。印章管理人员确认符合用印的手续后,在用印登记簿上逐项登记,并由用印单位承办人签字,方可用印。

4、加盖印章时,印章应加盖在落款的年月日处,“齐年盖月”(用印章的左边缘与落款日期的年相齐,月日盖在印章的下面),印迹端正、清晰。联合行文时,各单位的用印要顺序得当、排列整齐。

5、严禁在空白凭证和空白纸张上加盖印章。

十、办公设施管理制度

1、爱护电脑、打印机、文件柜、办公桌椅等办公设施,妥善保管办公室各种文件资料。

2、电脑、打印机等设备必须按规定程序操作,及时清洁保养。设备发生故障时,应及时报告,由专业人员处理。

3、工作时间严禁利用办公室电脑、打印机从事一切与业务无关的操作内容。

4、电脑、打印机、录音笔、存储器等设备严禁私自外借。若因违章操作或外借造成损坏或丢失的,责任自负。

5、办公必需的纸张、墨粉等耗材由行政股安排专人负责管理,建立和完善登记、签字手续,杜绝人为的浪费行为。

[篇五:党政办公室工作制度]

为了做好党政办公室工作,明确办公室人员职责,执行有关规章制度,更好地做好“三服务”工作(服务领导、服务部门、服务基层),确保政令畅通,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特制订办公室人员制度。

1、值班安排。

2、工作人员职责。值班人员协助负责做好当天的工作,其他办公室人员确有特殊或另有工作,应互相通气,在上班过程中办私事不得超过15分钟,如没有其他工作一律应在办公室上班。原则上工作人员不得在工作期间进行私人会客,如确有特殊应请示主管领导同意,并在规定时间内回办公室上班。工作人员应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办公室分管领导、办公室主任、值班人员通讯应24小时保持畅通;如遇特殊紧急情况时,办公室24小时要有人值班,确保电话接听、传真接收等工作正常。

3、严格执行上下班制度,不得迟到和早退。如迟到15分钟或早退15分钟应向主管领导说明原因,无正当原因视作旷工处理。

4、会前准备工作。在召开会议前20分钟,办公室相关人员应到会议室做好相关的卫生、打铃(提前10分钟)、茶水、音响等工作。

5、办公室人员非公事需要不得动用电脑,不得利用电脑炒股票、打游戏、聊天等非工作需要。

6、文件的发文处理。办公室分管领导对各部门或各分管领导的撰写下发的文件作最后把关。以党委文件发文的应请示书记同意,以政

会议管理制度
会议室制度大全 第六篇

[篇一:会议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规范公司各项会议及各类培训流程,统一会议管理模式,减少会议数量、缩短会议时间,提高会议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二、职责

(一)行政管理部负责会议管理,所有重要会议要在公司领导批准后到综合部登记备案。

(二)会务工作主要由行政管理部承办;其他部门主办或召集的会议,行政管理部应予协助。

(三)除其他部门主办的会议资料各自存档外,会议资料由行政管理部整理、分发、立卷、存档。会议管理制度

三、会议分类

(一)、公司部门周会制度

1、主持与记录:各部门助理记录,由部门主管主持

2、召开时间:每周一上午10:00、特殊原因需要延期召开的由部门主管提前通知。

3、参加人员:部门主管、部门员工

由于出差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例会的,应提前向部门主管请假。

4、会议内容:该部门上周工作总结、本周工作计划。

(二)、公司员工周会制度

1、主持与记录:由人力资源部召集,总经理主持,行政专员进行会议记录。总经理未列席会议时,由副总经理主持。

2、召开时间:每周五下午4点。特殊原因需要延期召开时由行政专员提前通知。会议管理制度

3、参加人员:为公司全体员工。由于出差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例会的,应提前向人力资源部请假。

4、会议内容:

(1)公司日常运作情况的总结。

(2)各部门汇报上周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着重介绍在任务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3)全体与会人员就工作中所遇到的问题进行发言。

(三)、公司工作述职会议制度

1、主持与记录:工作述职会议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召集,的每次赞助100元。对于需要在会议上讨论的问题,提前与会议发起人沟通,以便于及时通知所有参会人,在提出问题的时候应该同时提交对该问题的解决方案。

[篇二:市委组织部机关会议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推进部机关会议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压缩会议数量,提高会议质量和效率,根据市委会议管理有关规定,结合我部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范围、原则和要求

(一)范围

1、以市委或市委、市政府名义召开,由市委组织部承办的会议;

2、以省委组织部名义召开,由市委组织部承办的会议;

3、以市委组织部名义召开的全市性工作会议;

4、以市委组织部科室名义召开的单项工作会议。

(二)原则

遵循保证工作需要、注重实效,统一管理、分工负责的原则,减少数量,控制规模,严格审批程序,反对形式主义和铺张浪费。

(三)基本要求

1、严格控制会议数量和规模。严格按照年度计划召开会议,尽量压缩会议数量,控制会议时间和规模,能合并的会议尽量合并召开。

2、改进会议形式。可以通过文件、电报、电话形式部署和安排工作的,不再召开会议。

3、提倡开短会、讲短话。会议讲话应简明扼要,增强针对性和指导性。应按照确有必要的原则,安排领导出席会议和确定与会人员,切实减少领导陪会。

二、会议计划及审批

(一)实行会议计划审批制度。每年年底前,各科室提出下一年度拟召开的会议计划,由办公室分类、汇总和审核后,形成市委组织部拟召开的年度会议计划,报部长办公会审定。没有列入年度会议计划又确需召开的会议,相关科室应将会议方案报分管副部长审核,再报部长或部长办公会审定。

(二)实行会议方案备案制度。会议承办科室应在会前5个工作日,将会议方案送办公室。

三、会务管理

(一)会务工作由承办科室和办公室共同负责。

(二)承办科室负责的会务工作。

1、代拟会议方案、领导讲话、主持词、新闻通稿等;

2、印发通知、组织报名;

3、布置会场;

4、印发会议材料;

5、组织与会人员入场、签到,统计会议出席情况。

(三)办公室负责的会务工作。

1、省级领导、市领导和部领导到会的协调和座次安排;

2、协调落实会议新闻宣传、安全警卫、交通疏导、医疗服务等事宜;

3、安排与会人员食宿和接待;

4、配合承办科室安排和布置会场;

5、制作会议证件,准备会议用品;

6、提供必要的车辆保障;

7、会务的其他协调和服务工作。

四、会议经费管理

(一)会议经费支出。会议经费支出应按照<市委组织部机关财务管理制度>要求,严格执行会议支出标准,会议用餐标准为80元/人/天。

(二)会议经费结算。由办公室按照会议计划编制经费预算,报请部领导审批。会议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办公室财会人员会同承办科室,共同审核会议实际发生的各项费用,确认无误后,由办公室统一结算。

[篇三:区委视频会议管理制度]

一、适用范围

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组织召开的有关会议、培训;转播上级视频会议;区直各部门组织的重要会议和培训等。为节约会议经费,提高会议效率,区级各党政机关组织会议、培训,凡适合以视频会议方式召开的,应通过视频会议方式实施。

二、会场分布

1、设三个主会场,即区政中心一楼东会议室、二楼会议室、九楼会议室。

2、设38个分会场,每乡镇、园区2个。

三、日常管理

1、区政府办公室是全区视频会议系统的管理部门。区政府办公室信息技术中心负责视频会议系统的技术支持,包括视频会议系统网络、主控设备等技术设施的日常管理维护;视频会议期间主控室mcu等核心设备的操作;对全区各分场设备进行不定期检查检测。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区视频会议主会场设备操作,主会场设备、主席台、灯光、音像设备、桌椅、环境卫生等日常管理及会议会前、会中、会后的相关会务保障工作。

2、各乡镇(街道)、园区党政办公室负责分会场的日常维护管理。要明确2名会议管理人员,其中1名为系统操作员,负责设备管理、系统联调等工作;1名为会议责任人员(原则上为乡镇、街道及园区的办公室主任),负责会议组织、会场安排、会议纪律等工作。该岗位管理人员必须固定。如有人员变动,要及时将管理人员姓名及联系方式报送区政府办公室信息技术中心。

3、全区视频会议系统是利用全省政务专网进行传输,各乡镇(街道)、园区要严格遵守国家、省、市政府及保密部门对内网管理的技术规范和要求,定期检查网络线路,认真排查故障隐患,确保视频会议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4、区政府办公室对视频会议有关情况实行通报制度。对以下行为,区政府办公室将以适当形式予以通报:1、不按通知要求参加二次系统联调,不按规程操作致使设备损坏或音视频信号出现问题的;2、分会场参会人员不全、座次不齐、纪律涣散的;3、因不按技术规范操作或组织管理问题影响分会场收听收看效果的。

四、会场要求

1、各分会场应在明显位置设置本乡镇(街道)、园区的名称(尺寸大小以能在视频窗口中明显显示且不影响会场人员为宜),要设置参会负责人桌签,重要会议还应在会场悬挂会标(会标根据会议通知要求制作),标牌、桌签及会标应保证图像效果清晰。

2、会场内的视频设备要放在固定位置,不要随意拆装,要有安全可靠的电源和网络接口,并做好设备防尘工作。

3、会场要具备良好的照明条件,保持清洁,桌椅等设施摆放整齐。

4、会场所在单位要加强会场安全管理工作。

5、会场内禁止吸烟,禁止食用水果、零食等。

五、会议通知

1、会议通知内容包括召开会议时间、地点、参加人员、系统联调时间及会议议程、会议要求等。

2、转播上级召开的视频会议和区委、区政府召开的视频会议通知,由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负责。

3、区直各部门召开的视频会议,应由会议发起单位提前1个工作日与区政府办公室进行联系统对接。得到确认后,发起单位要提前下发通知,并负责与区政府办公室信息技术中心联系,同时指定一名工作人员协助做好设备联调等相关会务工作。

六、会前准备

1、区政府办公室信息技术中心要在各分会场开始准备前,应检查和调整会议室灯光、音响状态,进入值机状态。

2、各分会场接到会议通知后,应根据会议通知中的联调时间及时安排,准时参加联调(第一次联调时间一般为会议前一天下午3点;第二次联调时间为会议开始前1小时)。联调时,各系统管理员应按照视频会议系统操作规范中的相关要求,逐级检查系统状况,如发现本单位在设备正常开启下,不能连接主会场的,要立即与区政府办公室信息技术中心联系,以便组织抢修。联调时要做到三个查看:一是查看主会场传送到分会场的音、视频号是否清晰;二是查看所在分会场音视频信号传送到主会场是否清晰;三是开会期间要查看会议秩序,确保会场纪律。

3、会议开始前1小时,各分会场的系统管理员应到达工作岗位开始值机。要按照会议通知要求提前开机、试机,按操作流程开启设备,并进行调试,确保会议正常召开。设备开启后,根据参会人员座位布置情况调整摄像机镜头,设置预定位。完成设置后,调整摄像机镜头为小范围取景,确保会场画面整洁。会议开始时,要将视频会议系统切换到主会场画面。

4、视频会议系统连接完成后,由会议主办单位采用如下方式点名:“我是主会场,现在进行会议点名,会场听到点名后请回答”。各分会场应答时应采取如下方式:“我是分会场,主会场点名已听到,设备一切正常,完毕。”

5、如网络或设备出现问题,导致分会场无法连通主会场,分会场向会议主办单位汇报后,与会人员到就近分会场参加会议。

6、各分会场要与供电部门协调,确保会议期间供电。

七、会议召开

1、在视频会议召开前1小时,各分会场要检查系统视频、音频传输情况,如有问题立刻与区政府办公室及会议主办单位进行联系。

2、与会人员应提前10分钟入场,不能参加会议的需提前向主办单位请假。

3、在会议召开过程中,主会场系统管理人员应根据会议需要及时切换会场画面。

4、各会场管理人员应时刻监控设备运行情况,确保随时与主会场联系,根据现场情况及时调整镜头和麦克风。要随时关注摄像头位置,防止偏转、移动,甚至出现不应有的画面;当设备或网络出现故障时,分会场应立即向主会场汇报,尽快予以排除,在此期间,分会场参加会议人员不得擅离会场;如果故障短时间内无法排除,在得到主会场的许可后方可撤离会场,到就近分会场继续参加会议。

5、会议召开期间,除视频会议系统管理人员之外,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设备操作区,不得操作与视频会议有关的设备。

八、会议结束

1、会议结束后,由主会场统一中断会议连接。各分会场在主会场中断会议后,才可按操作流程关闭视频设备。

2、会议结束后,各分会场要及时把人员参会情况及会议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向会议主办单位反馈,并将出现的技术问题告知区政府办公室信息技术中心处理。

[篇四:各类会议制度]

一、党组会议

1、党组会议由党组书记负责或受党组书记委托的党组成员召集并主持。

2、党组会议出席人员:党组成员。列席人员根据会议内容确定。

3、按规定参加人员不少于三分之二。

4、会议内容:

(1)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和国家领导人的重要讲话和上级有关水利及治黄工作的大政方针。

(2)研究、确定全局改革、发展的思路、政策和措施以及治黄规划等重大事项。

(3)研究、确定年度基建、财务总体投资与分配计划。

(4)讨论、研究全局干部队伍建设、局管干部的任免、奖惩。

(5)讨论、研究全局精神文明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的重大问题。

(6)讨论、研究上报的重要请示、报告等情况。

(7)召开民主生活会。

(8)讨论、研究需要党组决定的其他事项。

5、党组会议的组织:

每次党组会议的议题由各党组成员根据工作需要提出,由党组书记确定,会议议题不作临时变动。会议议题确定后,一般应提前两天通知党组成员,并提供有关材料。民主生活会的内容应提前3—5天通知党组成员。

党组会议应贯彻民主集中制,实行集体领导,采取个别酝酿,民主集中,会议决定的方式对讨论的问题做出决定。

6、党组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必要时,亦可根据情况适时召开。

7、党组会议的贯彻落实:

会议决定的事项按照集体领导、分工负责的原则,由各党组成员按照分工或会议决定予以落实,并及时向党组书记反馈。

凡经党组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在落实过程中遇到问题,党组成员有权提出复议。但未经党组会议复议的,个人不得随意改变原来的决定。

8、对于会议内容,需要保密的不得泄露;未议定的问题不传播。

二、jú长办公会议

1、jú长办公会议一般每周召开一次,必要时随时召开。会议由jú长或受jú长委托的副jú长召集并主持。

2、会议出席人员:jú长、副jú长、工会主席、纪检组长。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到席并负责记录。

3、会议内容:(1)传达上级重要文件和指示;(2)研究黄河治理开发和经济发展的有关重要问题;(3)决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4)创新工作、重点工作、中心工作、主要工作阶段性进展情况;(5)通报有关情况;(6)应由jú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的其他问题。

4、对于会议内容,需要保密的不得泄漏;未议定的问题不传播;会议决定的事项由主管局领导负责落实。

三、局办公会议

1、局办公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必要时随时召开。会议由jú长或jú长委托副jú长主持,由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组织。

2、出席会议人员:jú长、副jú长、工会主席、纪检组长和部门负责人。

3、会议内容:(1)传达上级的文件、指示、通报全局工作开展情况;(2)研究决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3)听取各部门汇报上月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及下月工作预安排;(4)协调解决重大问题;(4)总结和布置阶段性工作;(5)应由局务会研究决定的问题。

4、根据会议议程,办公室通知会议出席人员。与会人员必须按时参加会议,会议为迟到人员设迟到席。

5、议题收集。各部门提请会议研究的议题,应向主管领导汇报,并拟写文字材料报办公室,由办公室汇总草拟会议议题,并印发与会人员。会议一般不临时变动议题。

6、凡科室提交会议讨论的问题,须经部门负责人研究或经科室全体职工研究,并准备好书面材料,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

7、办公室秘书作会议记录和编发会议纪要,必要时编发黄河信息。纪要由办公室主任审核后送会议主持人签发。并印发部门负责人。

8、对于会议内容,需传达的及时传达;需保密的不得泄露;未决定的问题不得传播。

9、会议决定事项由办公室负责催办、查办,并及时向领导反馈落实情况。

四、局务会议

1、会议的召开由jú长或副jú长提请局领导集体讨论决定,由jú长主持和jú长委托副jú长主持。会议的议程、日程由jú长办公会议决定。会议由办公室组织安排和实施。

2、会议出席人员:jú长、副jú长、工会主席、纪检组长、机关各部门负责人、副科级以上干部。

3、会议内容:

(1)传达上级的文件、指示、通报全局工作开展情况。

(2)研究决定全局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3)听取各部门工作汇报,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布置阶段性重点工作。

(4)应由局务会研究决定的其它问题。

4、与会人员必须按时参加会议,会议为迟到人员设迟到席。

四、防汛例会

1、jú长或分管防汛的副jú长主持,局领导、防办主任、副主任及机关有关部门负责人、班组长参加。

2、会议内容:

(1)传达上级有关防汛的指示、文件及会议精神,分析研究防洪形势及汛情,部署有关防汛事宜,安排下步防汛工作。

(2)防汛办公室通报近期防汛工作综合情况及雨情、水情、工情、险情等情况,通报防汛动态及各项防汛工作落实情况。

3、会议一般在黄河主汛期(7—9月)每周二上午召开。

4、会议由防办负责组织,负责会议材料的准备工作,负责会议记录和编发会议纪要。并督促决定事项落实。

5、各科室有防汛紧急事项时,经局领导批准后,可临时召开防汛紧急事项专题会。

五、专题会议

1、业务部门提出申请,经主管jú长同意后召开,会议由业务部门负责组织,主管jú长及有关领导人参加。

2、会议出席人员:

(1)机关业务专题会。(a)提请会议的业务部门负责人及具体业务人员。(b)有关科室负责人。(c)主管jú长和其他领导人。

(2)全局性的专题业务会,由主管jú长或主管部门确定出席会议人员。

(3)办公室派人列席会议,随时掌握工作动态。

3、由组织会议的部门拟写信息或纪要送办公室印发。

4、机关事务性会议,由办公室组织,主管jú长或办公室主任、副主任主持。

六、机关全体职工会议

1、会议内容:(1)传达上级的重要文件、会议精神、指示等;(2)部署机关工作;(3)通报全局及机关工作情况;(4)组织时事政治学习;(5)其他内容。

2、全体职工会的召开时间,视情况而定。

3、会议一般由jú长或副jú长主持,涉及业务、政治学习的,亦可委托主管部门负责人组织并主持。

七、全局工作会议

1、由jú长主持。jú长、副jú长、工会主席、纪检组长、全局职工参加。

2、会议主要内容:(1)总结和部署全局工作;(2)表彰(奖励)先进单位和个人;(3)签订年度目标责任书;(4)研究安排其它重要性工作。

3、全局工作会议由办公室负责筹备,组织起草会议文件,印发会议通知,有关部门予以协助。

八、机关全体职工会议

1、会议内容:

(1)传达上级的重要文件、会议精神、指示等;

(2)部署机关工作;

(3)通报全局工作情况;

(4)其它内容。

2、全体职工会议的召开时间,依据工作情况确定。

3、会议一般由jú长或副jú长主持,涉及业务的,亦可委托主管科室、科室负责人组织并主持。

九、会议纪律

1、会议实行签到制度,凡不能参加会议或不能准时参加会议者,要向主管领导请假,不请假又不按时到场者,将记工作差错一次,并责令在电子政务我的检查栏写出检讨。

2、与会人员提前10分钟入场,不得无故迟到、早退,不得中途退会。

3、会议期间关闭通信工具或将通信工具设在振动位置。

4、不准在会场或有上级领导出席的任何会议和正规场合接打手机。

5、会议期间不准大声喧哗、交头接耳或打瞌睡。

6、会议内不得随地吐痰,不得乱扔废弃物。

7、与会人员不准做与会议无关的杂事,不得在会场上随意走动。

8、不准泄露会议机密,妥善保管会议材料,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会议内容。

9、会议内容要“精”、“短”、“实”。

机关工作制度

1、全局职工都要严格遵守机关作息时间,积极参加做早操,不迟到、不早退、按时上下班。

2、汇报工作实行逐级汇报制,一般职工不准随意进局领导办公室,更不准在局领导办公室聚众聊天。

3、坚守工作岗位,工作时间禁止串岗、聊天、织毛衣、做私活等。

4、爱岗敬业,尽职尽责,严禁脱岗,工作时间因故离开本岗位,必须向部门负责人请假。

5、文明工作,礼貌待人,团结协作,顾全大局。

6、爱护公物,保护环境,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和爱国卫生活动。

7、工作人员衣着服饰应与机关办公场合相适宜,不穿奇装异服。男同志不穿短裤、汗衫背心,女同志不穿吊带装和超短裙;穿鞋要穿袜子,不许光脚穿凉鞋;禁止穿拖鞋进入办公楼,禁止工作人员穿拖鞋在各办公室之间行走。

8、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民主集中制,坚持个人服从组织、下级服从上级、局部服从全局的原则。

公文处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实施<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使我局的机关公文处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进一步提高公文处理工作的效率和公文质量,结合我局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长垣河务局机关行政公文是我局行使黄河水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具有法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是传达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施行行政性措施,请示和答复问题,指导、布置和商洽工作,报告情况,交流经验的重要工具。

第三条局办公室是全局公文处理的管理机构,主管本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

第四条局属各部门,应当设立专职人员负责公文处理工作。努力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学习治黄业务知识及相关的专业知识。

第五条公文处理指公文的办理、管理、整理(立卷)、归档等一系列相互关联、衔接有序的工作。

第六条公文处理应当坚持实事求是、精简、高效的原则,做到及时、准确、安全。

第七条在公文处理工作中,必须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

第八条各部门的负责人应当高度重视公文处理工作,自觉遵守本办法并加强对本机关公文处理工作的领导和检查。

第二章公文种类

第九条新乡河务局常用的机关公文种类主要包括:

(一)通知

适用于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转发上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传达要求下级机关办理和需要有关单位周知或者共同执行的事项;任免人员。

(二)请示

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

(三)报告

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汇报交办事项的结果等。

(四)通报

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或者情况。

(五)决定

适用于对重要事项或者重大行动做出安排,奖惩有关部门及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六)意见

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

(七)函

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

(九)会议纪要

适用于记载、传达会议情况和议定事项。

第三章公文格式

第十条公文一般由发文机关标识、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缓急程度、发文字号、签发人、标题、主送单位、正文、附件、印章、成文日期、主题词、抄送单位、附注、印发机关和印发时间等部分组成。

(一)发文机关应当写全称或规范化简称;联合行文,主办机关排列在前。

(二)涉及国家秘密的公文应当按照<水利工作中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水办[2000]649号)标明密级和保密期限,其中,“绝密”、“机密”级公文还应当标明份数、序号。

(三)紧急公文应当根据紧急程度分别标明“特急”、“急件”,并以书面形式说明原因及时限要求;紧急电报应当分别标明“特提”、“特急”、“加急”、“平急”。

(四)发文字号,包括发文单位代字、年份、序号。联合行文只标注主办机关发文字号。答复有关人大、政协建议、提案的文件,发文字号由办公室按有关规定办理。

局机关发文代字分别为“长黄”、“长黄组”,以年度行文先后顺序编号,如:“长黄[2006]3号”,其中,“长黄”代表“长垣河务局”,“[2006]3号”为2006年第3号文件。

凡使用“长黄”作为发文代字的文件,须有领导授权或委托后方能使用(其底稿交办公室保管),“

(五)公文标题应当准确简要地概括公文的主要内容并标明公文种类,一般由发文机关、主要内容、公文种类构成。标题中除法规、规章名称加书名号外,一般不用标点符号。

(六)公文如有附件,应当在正文之后、成文时间之前注明附件顺序和名称。附件名称后不用标点符号。注明的附件和实际所附的文件、材料名称完全一致。

(七)公文除“会议纪要”外,应当加盖印章。印章要压在发文日期上,务必使印章与正文同处一页,不得采取标识“此页无正文”的方法解决。

(八)成文时间,以签发人签发的日期为准。

(九)公文一律按要求标注规范的主题词。上行文按照上级机关的要求标注主题词。

(十)上报的公文要在首页注明签发人,发文字号与签发人姓名分列红色反线之上的左右两侧,发文字号左空一字,签发人姓名右空一字。

(十一)“请示”应当在附注处注明联系人的姓名和电话,如向系统内上级机关报送请示,只需标明内线电话即可;向地方部门报送请示,则需标注公网电话。

(十二)抄送机关指除主送机关外需要执行或知晓公文的其他机关,应当使用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统称。

第十一条公文用字。文字从左至右横写横排,文中如有小标题,可用3号小标宋体字或黑体字,密级、紧急程度和“主题词”用3号黑体字,签发人的姓名用3号楷体字,公文标题用2号小标宋体字,主题词的词目用3号小标宋体字,除此之外,公文的其他部分均使用3号仿宋体字。

第十二条公文用纸一般采用国际标准a4型(210mm×297mm),一般每面排22行,每行28个字,左侧装订。底稿用纸亦要采用a4型纸。

第四章行文规则

第十三条行文关系根据隶属关系和职权范围确定,一般不得越级请示或报告。

第十四条单位一般不得越级行文,应逐级上报或下达,因特殊情况必须越级行文时,应当抄送被越过的上级单位。

第十五条“请示”应当一文一事,明确提出请示的内容;一般只写一个主送单位,如需同时送其他单位,应当用抄送形式,但不得同时抄送其下级机关。

报告是阅件,不得夹带请示事项。

第十六条除上级机关负责人直接交办的事项外,不得以机关名义向上级机关负责人报送“请示”、“意见”和“报告”。

第十七条普发性公文,应写为“机关各部门、局直各机构”向各部门发文。

第五章发文办理

第十八条发文办理指以本机关名义制发公文的过程,包括拟稿、审核、呈签、签发、校对、缮印、用印、登记、分发、立卷、归档等程序。

第十九条凡涉及其他部门的问题,主办部门应当主动与有关部门协商、会签。上报的公文,如有关方面意见不一致,应当如实反映。

第二十条草拟公文应当做到:

(一)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如提出新的政策、规定等,要切实可行,并加以说明。

(二)情况确实,观点明确,条理清楚,直述不曲,文字精练,标点准确,篇幅力求简短。

(三)机关各部门必须使用局统一印制的发文处理纸,并按要求在发文处理纸上填写标题、发文代字、主送单位、抄送单位、份数、拟稿单位、拟稿人、日期、附件名称、主题词等。根据实际需要,标注文件的密级和紧急程度。如属“请示”,应将联系人和联系电话标注在发文处理纸上。凡发文处理纸上已写明的内容,如发文字号、标题、日期、附件等,均不要在底稿上出现。底稿页面设置应符合<国家机关公文格式>的要求,即上边距37mm,下边距35mm,左边距28mm,右边距26mm。

(四)人名、地名、数字、引文述语要准确,做到前后一致。引用公文应当先引制发机关和标题,后引发文字号(并加上圆括号)。日期应当写明具体的年、月、日,严禁用“05年”代替“2005年”等类似现象的发生。

(五)结构层次序数,第一层为“一、”,第二层为“(一)”,第三层为“1、”,第四层为“(1)”。

(六)必须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七)用词用字准确、规范。文内使用简称,一般应当先用全称,并注明简称。规范化简称因为已经约定俗成,不必注明。

(八)主送和抄送单位名称要规范;全称、简称要准确,在同一文件中繁简应一致,隶属关系和层次要分明;标点要准确,同一性质和级别的单位之间用顿号,其他用逗号或分号。机构名称规范:“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规范简称为“黄委”,“黄河水利委员会河南黄河河务局”规范简称为“河南河务局”,“河南黄河河务局新乡黄河河务局”规范简称为“新乡河务局”,“新乡黄河河务jú长垣黄河河务局”规范简称为“长垣河务局”,严禁使用“省局”、“市局”、“县局”的说法。

(九)供领导审签发文的阅件要齐全,如,复文一般应有对方来文和与文件有关的其他资料。随文印发的附件,要用全称写在附件栏内,两个以上附件要分列序号。附件必须符合<国家机关公文格式>的要求,不得擅自装订成册,封皮及内容应为普通a4复印纸,不允许使用硬纸。

第二十一条签发文件

向上级的重要请示、报告和向下级单位部署全局性工作及其他重要文件,由主管领导审定,jú长签发;jú长外出时,由主持工作的副jú长签发。其他文件由主管领导签发。如单位一把手担任非常设机构的主要负责人,相关业务的文件则须由一把手签发,主管领导审稿后在“会签”栏填写意见。

单位负责人签发文件要认真负责,严格把关,签署自己的意见、姓名和时间。

文稿一经签发一般不再改动。发现个别误差,由办公室负责订正。如需改变原意,须重新请示原签发领导。

第二十二条公文中的数字,除成文时间、部分结构层次序数和在词、词组、惯用语、缩略语、具有修辞色彩语句中作为词素的数字必须使用汉字外,应当使用阿拉伯数码。

第二十三条草拟、修改和签发公文,用笔用墨必须符合存档要求(不得使用纯兰墨水、红墨水、圆珠笔、铅笔)。

第二十四条不得在文稿装订线外书写。领导批示文字和其他签署意见的文字不得越过装订线。主办人员应主动协助办理。

第二十五条发文程序

(一)公文送领导签发之前,由办公室进行审核。审核的重点是:是否需要行文,是否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及有关规定,是否需要与有关部门协商或会签,文字表述,文种使用、公文格式等是否符合本办法的有关规定。

(二)发文程序:

主办部门承办人拟稿→部门负责人核稿→办公室主任审核→局领导签发→办公室秘书核稿→打字室缮印(拟稿部门校稿)→办公室盖印→封发。每个环节都要由经手人签字(电子公文运转程序与此相同)。

(三)各部门必须按此程序办理公文,不得直接将文件初稿送局领导签发,严禁文件倒流。

(四)各部门送给局领导的书面报告、请示、文件、资料等,应由办公室统一传递,各部门不得随意自行送给局领导。

(五)缮印文件由文印人员按急缓程度办理,其他人员不得自行要求打印或复印。严格控制文件印制数量,避免浪费。

(六)校对文件要认真、负责、全面,若因校对原因导致文件出现错误,应当追究校对人的责任。

(七)公文正式印制前,办公室应当进行复核,重点是:审批、签发手续是否完备,附件材料是否齐全,格式是否统一、规范等。经复核需要对文稿进行实质性修改的,应当按程序复审。

(八)公文用印要严格按照审批权限规定,发现手续不完备或不符合办文要求的应与办文部门商量补办或重办,否则不予用印。印鉴管理人员要对公文格式内容进行核对,发现错误要及时返回文印室更正。用印要端正、清晰,按签发数量用印,不得多盖。

(九)分发前,分发人员要对公文作最后检查,确认无误后再分发。

第二十六条绝密件和注明不准复制的其他密件,未经制发单位批准,不得擅自复制。

第二十七条传递秘密公文,必须采取保密措施,确保安全,利用计算机、传真机、电子邮件等传输秘密公文,必须采用加密装置。绝密级公文不得利用计算机、传真机、电子邮件传输。

第二十八条内部明电、便函、会议纪要由办公室文印部门统一编号,各部门不得擅自编号,底稿交办公室管理、归档。

第二十九条局属单位上报局的公文一律一式7份。

第六章收文办理

第三十条收文办理指对收到公文的办理过程,包括签收、登记、审核、拟办、批办、承办、催办等程序。

第三十一条需要办理的公文,由办公室根据内容和性质及时提出拟办意见送领导人批示,或者交有关部门办理。

第三十二条承办部门收到交办的公文后应当及时办理,不得延误、推诿。紧急公文应当按时限要求办理,确有困难的,应当及时予以说明。对不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或者不宜由本部门办理的,应当及时退回办公室并说明理由。

第三十三条审批公文时,对有具体请示事项的,主批人应当明确签署意见、姓名和审批时间,其他审批人圈阅视为同意;没有请示事项的,圈阅表示已阅知。

第三十四条送负责人批示或者交有关部门办理的公文,办公室收文管理人员要负责催办,做到紧急公文跟踪催办,重要公文重点催办,一般公文定期催办。

凡各类会议发放的、需要由我局执行、办理的文件,在会议结束后,与会人员要及时送交办公室签收、运转,不得私自存放,以免漏办。

第七章公文归档

第三十五条公文办完后,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及时整理(立卷)、归档。

第三十六条公文归档,应当根据其相互联系、特征和保存价值整理(立卷),要保证归档公文的齐全、完整,能正确反映本机关的主要工作情况,便于保管和利用。

第三十七条案卷定期向档案部门移交,个人不得保存

第八章公文管理

第三十八条公文由办公室专职人员统一收发、审核、用印、归档和销毁。

第三十九条公文复印件作为正式公文使用时,应当加盖复印机关的证明章。

第四十条公文被撤销,视作自始不产生效力;公文被废止,视作自废止之日起不产生效力。

第四十一条不具备归档和存查价值的公文,经过鉴别并经办公室负责人和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销毁。销毁秘密公文及涉密资料应当到指定场所由二人以上监销,并做好登记,保证不丢失、不漏销。

第四十二条部门合并时,全部公文应当随之合并管理。部门撤销时,需要归档的公文整理(立卷)后按有关规定移交档案部门。工作人员调离工作岗位时,应当将本人暂存、借用的公文按照有关规定移交、清退。

第九章附则

第四十三条行政法规、规章方面的公文,依照有关规定处理。外事方面的公文,按照外交部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四十四条公文处理中涉及电子文件的有关规定另行制定。

第四十五条本办法由局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四十六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其他有关机关公文处理的规定,凡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公文立卷、归档制度

1、根据<档案法>和有关规定,公文办完后。各科室兼职档案员应当在档案室指导下,按要求将公文原稿、正本和有关材料整理立卷。联合行文,由主办部门负责立卷归档,其他部门保存复制件。

2、归档范围:凡是本机关办理完毕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形式和载体的文件材料、统计报表、录音、录像、照片(包括底片)等均应归档。个人不得保存应当归档的各种材料。

3、归档时间:办理完毕的文件,应当第二年6月底以前经过整理立卷送交档案室归档。逾期不交者,责任自负。

4、归档的各种材料应收集齐全、完整。各科室与档案室在交接案卷时,双方要认真清点核对,并严格履行交接签字手续。

印章管理使用制度

1、机关印章和部门印章指定专人负责保管和使用,一切用印都要通过管理人员。保管印章要牢固加锁,防止被盗。

2、实行用印申请制度,用印需由科室负责人在“用印申请单”上签字,较大事项须由主管领导签字。用印时接受印章管理人员审查,并由用印人在用印登记本上登记用印内容。

3、使用印章要在办公室内,一般不得将印章携出机关以外使用;特殊情况,必须经局领导批准交印章管理人员监护,方可外出使用。

4、一般发文,凭领导人签发意见用印。因公出差证明或介绍信等用印,由管理印章人员或办公室主任、副主任掌握。

5、禁止在空白信纸或其他无内容的纸张上用印。

6、职工个人需要出具证明和介绍信的用印,一般情况须经办公室负责人签字同意,特殊情况须经局领导签字批准。

7、凡涉及经济合同、承包书等内容担保用印,严加管理。局领导、办公室负责人必须了解具体内容。否则,不予用印。

8、对不符合印章管理有关规定的用印要求,印章管理人员应坚持原则,坚决拒绝。

9、业务部门的印鉴,除本系统或对口业务(含地方政府)部门使用外,一律不作长垣河务局对外印鉴使用。长垣河务局对外使用印鉴只限于“新乡黄河河务jú长垣黄河河务局”、“新乡黄河河务jú长垣黄河河务局办公室”、“长垣县防汛抗旱指挥部黄河防汛办公室”、“新乡黄河河务jú长垣黄河水政监察大队”四枚印章。

档案管理办法

1、局机关收进和形成的文件、资料、图表,由档案室集中统一管理。档案员负责指导部门文书处理人员对文件、材料进行立卷归档。

2各职能部门设兼职档案员。负责收集、整理本部门的文件、资料、图表,定期归档。

3、机关各部门借阅档案资料可直接到档案室办理借阅手续,时间不得超过一周。若确实需要延长时间,必须重新办理借阅手续。所借档案一律不准横传,以免丢失。

4、系统内的上级或兄弟单位来机关查阅文件、资料,由办公室接待,并履行手续后方可查阅。

5、系统外人员来局机关查阅文件、资料时必须持单位介绍信,经主管jú长批准方可查阅。若需要摘抄或复制的,必须经jú长同意,并做好登记。

6、借阅人员必须遵守档案管理规定,不得污染、涂改、折叠、乱作标记。不准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档案室。非工作人员无事不得进入档案室。

7、保守秘密。查阅文件、资料人员,必须严格保守秘密。对档案文件、资料不该看的不看,不该问的不问,不该记的不记。已知道的秘密,不外传,不泄漏,做到守口如瓶。

越级上访追究制度

为了切实加强我局信访工作责任意识,确保“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信访工作原则落到实处,把越级上访控制在最低限度,确保全局职工队伍稳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上访(信访)的程序:职工有问题应直接反映给所在部门负责人(或班长),部门负责人解决不了,反映给主管局领导,主管局领导解决不了,反映给jú长,jú长解决不了,由局党组决定;若当事人不服,交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决定。

第二条原则上职工反映的问题能在本级解决的应及时解决,不准向上一级推诿,解决不了的,可以逐级反映。

第三条职工反映问题,各级负责人应在一周内给予答复或解决,特殊问题最长时间不得超过一个月。

第四条职工越级上访应有下一级部门(或单位)出示的同意证明。

第五条职工反映问题若遇有一级负责人既不给予答复或解决,又不出示上访证明,职工可以越级上访。

第六条职工既不给本部门(或班组)反映,又不给主管局领导反映,擅自向市局、省局、黄委反映问题,均视为不合规越级上访。

第七条职工不按程序越级上访,纪检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调查落实,并向局党组写出调查报告。对写匿名信越级上访者,原则上不予受理。

第八条第一次发现越级上访给本人通报批评,给部门主管负责人口头批评;第二次发现越级上访,给本人停职检查,扣发检查期间的工资和全年奖金,对部门主要负责人和主管负责人通报批评,主管局领导写出检查;第三次发现越级上访,对本人责令待岗,部门主要负责人和主管负责人应写出辞职报告,扣发全年奖金,对主管局领导通报批评。

第九条对写匿名信无中生有越级诬告,一旦发现,从重处理,触犯刑法的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条明知本部门存在的问题易产生上访而又不主动解决,且造成越级上访的,对部门主要负责人给予通报批评,扣发全年奖金;第二次上访者,部门主要负责人应写出辞职报告。

第十一条本局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制度、办法等,全局干部、职工必须无条件遵照执行,否则,按照局权限直至开除公职。

第十二条本制度某项条款若与国家法规、水利部或上级部门制度有矛盾时,按上级有关条款执行。

车辆管理与维修管理办法

一、车辆使用管理

1、机关车辆由局办公室统一管理调动。

2、车辆使用的原则:保证防汛用车,保证领导工作用车,保证值班用车,保证老干部就医用车,先急后缓,兼顾一般。

3、用车一律实行派车单制度,不经派车一律不准使用车辆。

4、机关各部门,因公到县城办事,除财务科提款外,一般不派车。

5、机关工作人员根据工作需要用车,必须填写<用车申请单>经主管jú长签批后,交办公室车辆管理员,按先后顺序派车。

6、如遇防汛抢险,迎接上级领导,紧急病号等特殊情况,驾驶员应根据领导安排及时出车,并在行车途中向车管人员汇报车辆去向,返回后及时领取派车手续。

7、机关车辆不准用于结婚等私事。

8、驾驶员不得私自出车,发现一次罚款100元,发现2次罚款300元,超过3次,调离驾驶岗位。因私自出车发生交通事故,后果自负。

9、驾驶员请假三天以上者,必须把车辆停放在机关,车上钥匙和全套手续交车辆管理员保管。

10、任何部门和个人都应以大局为重,不得刁难车管人员,不准以任何理由给车管人员和司机出难题,不得指定车辆。

二、车辆维修管理

1、当驾驶员发现车辆出现故障需要维修时,应及时向车管人员反映故障情况,并及时填写车辆维修申请单。

2、维修申请单上需填写维修所需时间、损坏部位、更换零件、维修金额等,如不清楚情况时,应立即到指定修车厂进行询问,以便填写申请单,申请单上需要由车管人员、车管负责人、办公室负责人、及主管jú长签批。

3、修车申请得到批准后,驾驶员应会同车管人员到指定车辆维修厂进行车辆维修,驾驶员不得私自维修。车辆在维修时发现新的问题,需要更换新的零件及增加费用时,应立即向办公室负责人反映,并汇报主管领导,得到批准后方可修车。

4、修车完毕后,修车厂应出示修车费用清单,驾驶员和车管员认可后签字,以便日后结算。若驾驶员私自修理,没有车管员的认可签字,日后不予报销。驾驶员应将更换掉的旧零件收回,交到办公室。

5、修车费用每两个月结算一次,结算时由驾驶员、车管员及车管负责人共同前往结算,报销时维修申请单及签字后的修车费用清单应附在发票后报销。

三、车辆燃油管理

1、车辆燃油实行全奖全罚制度。即车辆管理人员根据各车的耗油指标定出各车用油标准,办公室每月底统计各车行驶里程提供给财务科,财务科根据当月市场油料价格按照行车里程和用油指标填写核报单,由办公室负责人签字后交主管jú长审批,财务科复核兑现。

2、润滑油、刹车油由办公室统一购入保管,车管员根据单车里程用量及时登记更换。

3、车辆用油一定要保证油的质量,绝不能投机取巧,弄虚作假,如发现在油的价格或用油规格投机钻营,弄虚作假,将调离工作岗位,并进行500-1000元罚款。

四、奖罚制度

局机关每年对圆满完成全年出车任务,爱惜车辆遵守交通规则,无发生交通事故,积极参加交通安全竞赛,在本职工作中做出优异成绩的驾驶员予以奖励。同时,对违反规章制度冒险蛮干,不履行工作职责,造成车辆损坏以及发生事故的驾驶员,予以惩罚,惩罚标准按<黄委劳动安全条例>执行。

五、对外租车管理

1、对外租车必须经办公室统一安排、调度。

2、对外租车原则:各部门用车尽量安排本局公车,在无公车的情况下,为保证防汛抢险,工程施工,以及突发事件的需求方可租车,各部门因公到县城办事一律不得租车。

3、对外租车一律实行填写租车申请单制度。

4、机关各部门根据工作需求,需要租车时必须填写租车申请单,填写申请单时要注明申请部门、事由、时间、起止地点、带车人,租车申请单需要部门负责人、主管jú长、主管车辆jú长、办公室负责人签批,签批后交办公室由车管人员统一安排调度,车管人员根据出车时间、地点确定租车费用。

5、被租车司机得到出车通知后,必须有租车申请单方可出车,被租车司机必须听从办公室车管人员,以及用车单位带车人的安排,不得擅自行事,完成出车任务后立即返回。

6、被租车辆出车时,根据工作需要,需要改变行车路线增加费用时,带车人应及时与办公室车管人员联系,回来后及时补写租车申请单补出差价。

7、被租车辆车主日后报销时凭租车申请单,并由税务部门开出的租车专用发票为依据报销,每一个季度报销一次。

8、任何部门和个人都应该服从车管人员安排,不得以任何理由、借口给车管人员出难题。

9、本办法经局党组会研究通过。

长垣河务局公务接待办法

为了更好地接待上级领导来我局检查指导工作和兄弟单位来我局联系工作,使客人有一个良好的休息和用餐环境,本着热情、周到、节约、规范的原则,特制定如下制度:

1、接待新乡河务局领导及兄弟单位检查工作时,就餐原则上安排在机关餐厅,就餐标准安排在每桌100元至200元之间,休息、住宿安排在机关招待室。

2、接待河南河务局部门负责人以上领导检查指导工作时,就餐原则上安排在机关餐厅,根据不同情 况,经单位一把手批准,也可以安排在定点接待宾馆、酒店,就餐标准安排在每桌200元至400元之间,休息、住宿安排在定点接待宾馆、酒店。

3、接待黄委领导检查指导工作时,就餐安排在定点接待宾馆、酒店,就餐标准安排在每桌200元至500元之间,休息、住宿安排在定点接待宾馆、酒店。

4、接待大型公务活动(20人)以上的,根据上级要求或由局领导临时研究决定,制定相应的接待标准。

5、机关各部门如有客人需要接待时,向主管局领导请示后,由办公室统一安排。

6、关于陪客人员原则上由主管部门领导、部门负责人陪同,jú长根据当日工作情况,适时通知。

7、本办法经局党组会研究通过。

8、其它公务接待费用的开支,参照本制度执行。

门卫制度

1、门卫工作人员必须思想好、作风正派、原则性强、服从领导、有较强的责任心。

2、门卫工作人员必须对机关办公楼以及院内的安全工作负责。

3、门卫工作人员要坚持昼夜24小时值班制度。不得擅自脱岗、离岗。

4、值班期间不准聊天、下棋、打扑克,不准带小孩在值班室玩耍。

5、门卫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来客登记制度,和值班签到制度。接待来客要热情、礼貌、文明用语。进机关找人,先电话联系,征得同意后方可进入楼内。

6、对过往行人,特别是陌生人要有足够的警惕,绝对不准无关人员进入机关楼内。

7、工作时间不准青少年儿童进入楼内,星期天、节假日不准儿童进入楼内。

8、楼门要按时开门、落锁。早6点开门,晚11点落锁。

9、爱护公共财物和公共设施,经常保持大门内外、室内外清洁卫生。

水电暖设备使用管理与维修管理办法

1、水电暖暖设施由机关统一管理,任何人不得擅自拆除和增设。住户安装使用大功率电器时,须向电工申请,由其请示主管jú长批准后方可实施。否则,引发的事故由本人负责。

2、机关负责对家属区水电暖设施的初次安装,对家属区住户房屋以外的电路、管道等公共设施负责维修。

3、机关不承担下列水电暖更新材料的费用。住户房屋内的电源开关、灯头、灯泡、灯具及相关配件、闸刀、水箱及附件,水龙头、水池、便池。住户需要维修,报经主管部门批准,指派专业人员维修,其配件费用由住户自理。

4、用户收费

(1)住户用电按电表计收,所有电表由电工统一到电业部门校核后方可使用。(电表损坏不能使用由用户承担购买费用)。电表箱落锁,非本局电工不得开箱,否则,按偷电论处。

(2)楼道灯泡每户每月补助15度电(轮流安装),每月电费扣除补助电度数后为实收数。电费单价按市价收取。

(3)机关基建用水、用电,由基建小组负责向主管部门申请,由施工单位提供计量表具,计量收费。

5、任何人不准在家属院私拉乱扯电线,确因需要,必须由主管部门指定专业人员操作,否则一切后果自负外,还要追究有关责任。

6、水电补贴由人劳部门按每月每人15元在能源性补贴中发放。

机关食堂管理制度

1、食堂工作人员,要定期召开生活会,认真征求就餐职工的意见,炊管人员要服务周到,提高饭菜质量,不断改善伙食管理,达到饭菜多样化。

2、炊管人员要责任心强,要讲究卫生,经常保持伙房炊具清洁,定期进行消毒,防鼠害,灭蚊蝇。严禁出售霉烂变质食品,严防食物中毒。

3、各食堂要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设帐管理,钱料、物管理手续要健全。加强成本核算,要做到日清月结,每月5日前公布上月帐目。

4、机关食堂卫生要接受办公室工作人员的监督检查。机关食堂要建立“职工伙食管理委员会”食堂人员要虚心接受“职工伙食委员会”的建议与监督,切实搞好来客接待和职工生活。

5、对服务质量较差,帐目不清或不及时公布伙食帐目的,“职工伙食委员会”有权提请职代会评议,调离其工作岗位。

6、炊管人员要加强成本核算,做到无利服务,饭菜谱每天一公布。

7、炊管人员要不断学习业务技术,有条件时要外出参加培训,学习实践。

电子政务及电子公文操作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电子政务和电子公文管理,进一步规范电子政务和电子公文流程应用,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电子政务用户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凡涉密内容严禁发布。

第三条机关各部门要将电子政务设为计算机网页的首页,并坚持每天上班后,以个人名义登录电子政务,以便随时查看有关通知、公告。

第四条办公室安排专门人员接收新乡河务局发布的通知、公告,并将所接收到的内容按正式文件运转方式运转。

第五条各部门要及时更新电子政务工作动态栏目。

第六条电子公文运转要严格按照收、发文流程运转,各环节操作人员要对所经手的公文进行严格把关,避免发生纰漏。

第七条电子公文发文流程

1、上行文流程

拟稿→部门负责人核稿→办公室负责人把关→主管局领导审阅→jú长签发→文印室登记编号排版→办公室秘书审核发送

2、下行文和平行文流程

拟稿→部门负责人核稿→办公室负责人把关→主管局领导签发→文印室登记编号排版→办公室秘书审核发送。

第八条电子公文中“部门负责人”指各部门正、副职,公文一般由分管此项工作的负责人审核;如果拟稿人是部门负责人,则提交给另外一名负责人审核;如果仅有一名部门负责人,且该负责人为拟稿人,则提交给本人,由其本人负责审核(这是公文流程中必须的一步)。

第九条拟稿人在送纸质文档交办公室审核、局领导签发时,要同时提交电子公文,否则,办公室、局领导不予受理。拟稿人有协助局领导完成电子公文处理的义务和职责。

第十条部门负责人、办公室核稿人员和局领导在对电子公文审核后,需填写意见并保存,否则,电子政务系统将不记录审核过程。

第十一条关于公文附件

附件如果是拟稿人所写,为便于修改,要将附件直接附于正文之后,不必用“增加附件”的方式,以避免修改时的繁琐;如附件是上级或下级来文,可点击“增加附件”添加。

如拟稿人将其所拟附件作为附件添加,各环节经手人员如需对附件进行修改,在修改前,要首先将该附件另

办公室卫生管理制度
会议室制度大全 第七篇

[篇一:办公室卫生管理制度]

为创造一个舒适、优美、整洁的工作环境,树立公司的良好形象,特制定本公司办公室卫生制度。

主要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办公室卫生管理的工作内容和要求以及检查内容与考核。

此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办公室卫生制度管理制度。

定义

公共区域:包括办公室走道、办公场所、会议室、卫生间、仓库等,每天以值日表为准轮流值日。办公室卫生管理制度

个人区域:包括个人办公桌及办公区域由各部门工作人员每天自行清扫。

每周一次大扫除,全体动员清扫整个办公室。大扫除时间由行政部根据情况而定。

制度内容

公共区域坏镜卫生应做到以下几点:

保持公共区域及个人区域地面干净清洁、无脏物。

保持门窗干净、无尘土、玻璃清洁、透明。

保持挂件、画框及其他装饰品表面干净整洁。

保持卫生间、洗手池内无污垢、经常保持清洁,毛巾放在固定(或隐蔽)的地方。办公室卫生管理制度

办以室垃圾框摆放到位,超过半桶当天值日生必须倒掉,不可有溢满的现象。

办公用品卫生管理制度

办公桌面只能摆放个人办公必须物品,其他物品应放在个人抽屉里面。

办公室公用物品如剪子、胶带、尺子等应摆放在整齐并放在固定工作区域,员工平时试用,要从哪取试用后放回原位。以免丢失或引起工作不便。

电脑键盘要保持干净,下班或离开公司前电脑和显示屏要关闭。

饮水机、灯具、打印机、传真机、电话、文件柜摆放要整齐,保持表面干挣整洁、无灰尘和废纸屑。办公室内电器线走向要美观,漏出地面的网线、电线需要用防护条防护。

新进设备的包装、报废设备及不用的杂物应按规定程序予以清理。

个人卫生应注意以下几点:

不随地吐痰,乱扔垃圾。

下班员工自已整理个自各办公区域,为完善公司的行政管理机制,建立规范化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使公司各项行政工作有章可循,照章办事,制定制度。

文印管理规定

一、文印人员按公司规定按时打印公司相关文件。

二、公司禁止私自打印个人资料以及一切与公司无关的资料。如有违反,依据情节轻重给予罚款处理。

三、文印人员应爱护各种设备,节约用纸,降低消耗、费用。对种设备应按规范要求操作、保养,发现故障,应及时报请维修,以免影响工作。

电脑管理规定

一、办公室人员遵守公司的保密规定,输入电脑的信息属公司机密,未经批准不准向任何人提供、泄露。违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

二、办公室人员必须按照要求和规定采集、输入、输出信息,为领导和有关部门决策提供信息资料。(采集、输入信息以及时、准确、全面为原则。)

三、信息载体必须安全存放、保管,防止丢失或失效。任何人不得将信息载体带出公司。

四、办公室人员应爱护各种设备,降低消耗、费用。对各种设备应按规范要求操作、保养。发现故障,应及时报请维修,以免影响工作。

五、严禁工作期间上网聊天、看电影、玩游戏等做各种与工作无关事。如有违犯,发现一次按迟到一次处理,执行迟到相关的罚款制度。

六、电脑室设备应由专业人员操作、使用。禁止非专业人员操作、使用,否则,造成设备损坏的应照价赔偿。

办公用品领用规定

一、公司各部门所需的办公用,由办公室统一购置,各部门按实际需要领用。

二、各部门专用的表格,由各部门制度格式,由办公室统一订制。

三、办公室用品用能用于办公,不得移作他用或私用。

四、所有员工对办公用品必须爱护,勤俭节约,杜绝浪费,禁止贪污,努力降低消耗、费用。

五、购置日常办公用品或报销正常办公费用,由办公室主任审批,购置大宗、高级办公用品,必须按财务管理规定报总经理批准后始得购置。

电话使用规定

一、公司电话为办公配备,原则上只得用于办公。

二、禁止员工为私事打电话。违者除补交电话费外,给予罚款处理。确有急事者,应先请示部门领导同意,并按规定交相应电话费。

三、联系业务时应尽量控制通话时间,降低费用。

第四章人事管理

为了进一步完善人事管理制度,根据国家有关劳动人呈法规、政策及公司章程之规定,制定本制度。

员工的聘(雇)用管理

一、新进人员经公司录用开始上班日起,前三个月为试用考核期,经试用合格者将转正,享有公司的一切待遇。

二、考核期间业绩表现优良者,经主管核报后,可申请提前转正,但试用期不得低于两个月;若考核成绩太差,且无改进之意者,可予直接解聘。

三、须办手续

第一项:填写员工资料卡

第二项:缴履历表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近照两张。

第三项:请领手册,并实施在职教育。

第四项:确认该之职务代理人。

四、新进人员自上班日起七天内为新人培训期,若无故离职者,不得向公司申请任何薪资及费用。

五、新人在考核试用期三个月内,以个人考核表现,通过后再予调整薪资。

六、七日内实施新人在职教育,熟练掌握公司管理制度及部门奖金条例,结束教育者必须签名,始即生效。

七、未经部门主管许可,未经请假手续而擅自不上班者,视同旷职,一日扣三日,二日扣六日,三日以上且无正当理由者予以开除。

员工的离职管理

一、若因工作环境不适或因其他个人因素而想自行离职者:

1、在三个月试用期内提出离职,须提前15天以书面上报公司,否则以15天薪水相抵,补偿公司损失。

2、到职满三个月以上,已转正后若须辞职者,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上报公司,否则以一个月薪水相抵,补偿公司损失。

3、工作在一年以上的员工提出离职时,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上报公司核准,未经核准而自行离职者,自愿放弃上月薪资及任何工作奖金。

二、员工办理任何请辞时,须先行填写“书面辞职报告”,经核准后,方可离职。

三、员工在自动离职或请辞期间内,因职务交接不清,或手续不全而导致公司资金及财物上有所损失,须负赔偿责任,公司将依法解决。

四、已请辞员工在待退期间,若在公司表现恶劣,或影响公司其他人员或公然破坏公司制度者,可予以直接开除。

五、离职员工交接重点:

第一项:个人职责所属资产列报表,清点移交予接管人员。

第二项:原服务客户各项余额,资料档案及后续服务重点移交。

第三项:个人所负责之各项本册移交。

第四项:呈报手中未完成的客户单予会计查核。

注:员工办理离职手续完成后,到离职前,若取消去意仍可继续恢复工作。

六、员工无论到职时间长短,表现优异者,可直接升级或跳级。员工表现极差者,须实施在职教育,仍不合格者予以辞退。

七、员工的裁减或增加,须以部门业绩表现而改善,淘汰劣质员工,保留优质员工。

员工的辞退管理

公司对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辞退:

1、一年内记过三次者;

2、连续旷工三日或全年累记超过六日者;

3、营私舞弊、挪用公款、收受贿赂;

4、工作疏忽,贻误要务、致使企业蒙受重大损失者;

5、违抗命令或擅离职守,情节重大者;

6、聚众罢工、怠工、造谣生事,破坏正常的工作与生产秩序者;

7、仿效领导签字、盗用印信或涂改公司文件者;

8、因破坏、窃取、毁弃、隐匿公司设施、资材制品及文书等行为,致使公司业务遭受损失者;

9、品行不端、行为不简,屡劝不改者;

10、擅自离职为其他单位工作者;

11、违背国家法令或公司规章情节严重者;

12、泄漏业务上的秘密情节严重者;

13、办事不力、疏忽职守,且有具体事实情节重大者;

14、精神或机能发生障碍,或身体虚弱、衰老、残废等经本公司认为不能再从事工作者,或因员工对所从事的工作,虽无过失,但不能胜任者;

15、为个人利益伪造证件,冒领各项费用者;

16、年终考核成绩不合格,经考察试用不合格者;

17、因公司业务紧缩须减少一部分员工时;

18、工作期间因受刑事处分而经法院判刑确定者;

19、员工在试用期内经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者;

20、由于其他类似原因或业务上之必要者。

员工请休假制度

一、公司全员请假必须事先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休假,并取消全勤奖。

二、非有重大事故,事假每月不得超过二天,扣除当日薪资(同时取消全勤奖)。

三、怀孕达五个月以上者,可适当照顾休息时间,但每月事假限定不得连续超过两天,特殊情况酌情另定。

四、一般事假应于两天前请妥(急事经核准则例外),请假时必须填妥假单及职务代理人签名。

五、请假未准而私自休假者,以旷工论处,每旷职一日扣除当日薪资外,并取消全勤奖。

六、公司上班时间内,非有重要事故,不得临时请假超过2小时以上,否则扣全日薪资。

七、请任何祸假皆须职业医生开具证明,并在48小时内回报公司,否则以事假论处。若因伤重住院或卧床无法行动,2日内公司皆全薪付给,2日后暂停正薪部分,并留职备核,待正常上班后开始恢复正常。

八、轻微病假可商请部门经理核准,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九、凡在职员工有任何超出正常的休假,例假等公司的福利范围时,在请假超过7天以上时,皆必须签立<停薪留职条例>,连同请假单一同处理,否则即视同旷职论处,一律除名!

十、员工怀孕七个月后,可申请无给制之停薪留职,年资福利直接累进计算,不予扣除。

十一、公司会议不定期举行,一定会提前公告通知,全员参加。旷会按旷工论处,迟到按正常上班迟到条例处罚。

第五章考勤管理

考勤制度

一、总则

本考勤制度为确保公司进行有秩序的经营管理而制定;

二、考勤细则

1、出勤

1、1工作时间:各部门职员须按以下时间出勤:

上班时间8:30—17:30,因季节变化需调整工作时间的,由公司另行通知。

1、2签到:公司全体员工采取签到考勤。

1、3外出:员工外出必须在“外出登记表”上登记,未登记的视为旷工一天处理。严禁代登记,如若发现,双方均按旷工违纪处理。

1、4迟到:每天上午上班前签到考勤,8:30以后算迟到,30分钟后(不包括30分钟)到公司的列为旷工半天,过半天未到的为旷工一天。特殊时间以公司通知为准。

1、5早退:每天下午17:30下班时考勤后离开,17:30前无故离岗者或未签退者均视为早退,特殊原因需提前向部门经理说明。

2、请假:

2、1员工若早上有事不能直接到公司,应在前一日向部门经理请假或在当日上午8:30前用适当方法向部门经理请假,部门经理将未签到人员的情况在当日上午9:00前报给公司,否则视为旷工处理。

2、2员工当日上午请假的,需在8:30前向部门负责人批准并进行请假登记,未在8:30前登记者请假无效,拒绝电话请假,特殊原因需出示证明。

2、3上班时间外出办事须填写“外出登记表”。超过规定上班时间到岗被视为迟到。

2、4员工因公需出差时,在部门经理批准的情况下,登记考勤,否则视为旷工处理。

2、5任何类别的请假都需填写“请假条”,经部门经理事前批准,并进行登记。如有紧急情况,不能事先请假的,应在两小时以内电话通知本部门经理,在上班当日补办手续,否则以旷工计。

3、请假、迟到、早退和旷工的处理

3、1请假:未满一天者,以工作时间计算,请假时间在半天内的(包括半天)视为请假半天,超过半天的视为请假一天,按个人工资标准由财务核扣。

3、2迟到:上班开始至30分钟之内未到者视为迟到;30分钟后(不包括30分钟)视为旷工处理。(由于公司考虑到可能有些员工住宿比较远,可能会出现偶尔堵车,因此每月允许迟到3次,但时间不能超过30分钟,超出3次视为迟到处理)迟到考核10元/次。

3、3早退:提前30分钟之内下班视为早退,提前30分钟以上下班视为旷工,按旷工一天处理。早退考核10元/次。

3、4旷工:按正常工资的两倍核算扣旷工工资。

4、公休

4、1当月休假、请假一周以上者(含一周),当月考勤以实际出勤天数为准。

当月工资计算方法:

(月合计工资—全勤奖)÷当月天数×实际出勤天数

5、考勤统计

5、1每月考勤时间:本月1号至本月31号

5、2有以下情况之一者,扣除当月全勤奖:

①全月累计迟到4次者(包括4次)

②除公休外,请假1天者以上者(包括1天)

③月度旷工1次者(包括1次)

5、3对考勤的记录办法由公司每月按本规定,结合系统考勤记录、部门的记录、每日考勤签到∕签退记录、每日外出登记记录等来进行制月度考勤表,并报财务处理;

公司卫生管理制度

为创造一个舒适、优美、整洁的工作环境,树立公司的良好形象,制定本制度。

一、卫生管理的范围为公司该部门办公室、门窗等办公场所及其设施的卫生。

二、卫生清理的标准是:门窗(玻璃、窗台、窗棂)上无浮尘;地面无污物、污水、浮土;四周墙壁及其附属物、装饰品无蜘蛛网、浮尘;照明灯等无浮尘;书橱、镜子上无浮尘、污迹,书橱、档案橱内各类书籍资料排列整齐,无灰尘,橱顶无乱堆乱放现象;办公桌上无浮尘,物品摆放整齐,水具无茶锈、水垢;桌椅摆放端正,各类座套干净整洁;微机、打印机等设备保养良好,无灰尘、浮土。

三、卫生清理实行部门责任制,部门负责人为责任人。各部门办公室的卫生,由部门按小组轮流负责。具体实施参见各部值日表。

第六章奖惩制度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为严明纪律,奖惩分明,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率,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对员工的奖惩实行以精神鼓励和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

第三条本制度适于公司全体办公室员工。

第二节处罚

员工有违反公司上文提到的行政管理、人事管理、考勤管理规定者,严格按相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罚。

第三节奖励

公司设立以下奖励方法:

1、大会表扬;

2、奖金奖励;

测评方法

每个月由总经理、各部门经理、及相关人员依据各项评测标准对办公室人员做出评价,对各项工作执行优异的员工,应当给予相应奖励。

评测标准

1、无迟到,无缺勤,无任何违纪行为;

2、岗位胜任能力,按时高标准完成工作任务;

3、工作积极、认真、努力、用心,同样错误不犯两遍;

4、执行工作有详细计划和分工;

5、工作思路清晰,有预见性,对问题分析透彻,逻辑严密,不是凭感觉;

6、任劳任怨,不发牢骚,不对他人工作冷嘲热讽;

7、犯了错误虚心接受批评,总是从自身找原因,不强调客观理由,幷勇于承担相关责任;

8、有创新意识,有高于他人的专业的独特的见解。经常在工作中改进尝试新办法,经常对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在事情遇到困难时能有办法推动解决;

9、客观评价自己的成绩与团队的关系,依靠团队,不搞个人英雄主义;

10、节约资金,节俭费用,维护公司利益,为公司争得荣誉,行为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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