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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实施方案

2016-11-16 11:08:16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食品安全实施方案(共9篇)食品安全实施方案常丰镇中心小学创建市级食品安全示范校工作实施方案按照麟教体发(2013)119号文件精神及目标任务,为深入贯彻《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进一步强化校园食品安全工作,切实保障师生食品饮食卫生安全,为学校教育教学提供优质的后勤保障服务,结合我校食品安全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具体如下...

本文是中国招生考试网(www.chinazhaokao.com)成考报名频道为大家整理的《食品安全实施方案》,供大家学习参考。

食品安全实施方案
食品安全实施方案 第一篇

常丰镇中心小学创建市级食品安全示范校

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麟教体发(2013)119号文件精神及目标任务,为深入贯彻《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进一步强化校园食品安全工作,切实保障师生食品饮食卫生安全,为学校教育教学提供优质的后勤保障服务,结合我校食品安全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具体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创建“平安校园”为宗旨,以强化预防、规范管理、落实责任、狠抓督查为主要措施,坚持普法教育与普及科学知识教育相结合,引导师生树立食品安全观念,提高校园食品安全知识和防护能力;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监管,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

二、组织机构

组 长:王关女

副组长:王存斌 李红星

成 员:刘选科 张金锋 许军柱及各班主任

三、工作目标

我校将积极响应县政府、县教体局的号召,结合学校实际,通过开展扎实而有效的创建活动,确保实现以下目标:

1、进一步完善校园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使制度的规范、健全率达到100%。

2、学校师生灶必须具有餐饮服务许可证,限制超范围经营。并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杜绝无证无照加工、销售食品的违法行为。

3、学校师生灶食品安全实行量化分级管理,确保食品安全检查抽样合格率达到100%。食堂卫生干净整洁,有防鼠、防蝇、防尘和防虫设施,污水排放和废弃物存放符合安全要求,就餐场所的窗户装有防蝇、防尘和防虫害设施,食堂进出门有防蝇门帘,坚持定期开展灭“四害”工作。

4、学校师生灶要求进货记录必须齐全,认真落实索证索票制度。采购食品及原料具有进货台账,库存食品必须在保质期内,原料储存符合管理要求,落实食品采购索证、进货验收、出入库登记和台账记录制度,相关原始凭证至少保存2年。“蛋奶”采购、运输、储藏、加工、发放、留样必须符合要求,可追溯率达到100%。

5、认真落实食品加工管理制度,食物原料清洗彻底,粗加工达到规定要求,生熟食品存放分开,不存在交叉污染;不准制售冷荤凉菜;操作人员必须着装正常;按规定留样。

6、稳步推进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

7、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应急体系。设有食品安全应急机构,并制定应急预案,使食品安全突发事故报告率达到100%。

8、大力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坚持每年开展宣传教育活动4次以上,确保师生知晓率达到100%,食品安全满意率达到80%以上。

9、校园食品加工操作流程规范,管理规范,确保抽查合格率达到100%,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食品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放间,并在食品加工区域重要部位安装电子监控设施,加强对食品加工全过程的监控,防止投毒事件的发生。

10、学校饮用水符合国家饮用水卫生标准,抽查合格率达到100%。

11、大力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注重资料的收集工作,确保食品安全档案健全、规范、装订精美。

四、工作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2013年4月1日----4月30日):成立组织机构,拟定创建方案。召开创建食品安全示范校动员大会,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结合实际,全面部署安排,充分利用广播、标语、专栏等形式大力宣传创建工作,营造舆论氛围,掀起创建热潮。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3年5月1日----2013年10月31日):根据方案,对照工作标准,全面梳理各项工作,分解落实、细化创建任务,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三)、自查整改阶段(2013年11月1日----2013年11月30日):对照实施方案、考核标准,全面梳理各项创建工作,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查漏补缺。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扎实开展整改工作。

(四)、验收考核阶段(2013年12月):

1、在自查整改的基础上对创建工作资料进行整理归档,认真总结创建工作特点和主要成果,开展自查自评,查找存在问题并加以改正,力争各项指标达到市级食品安全示范县标准。

2、根据《麟游县教体系统食品安全示范校考核验收标准》进行验收,并在验收结束后上报验收材料。

3、全面准备各项工作,迎接上级联合验收考核评定。

五、几点要求

1、大力宣传,营造氛围。通过广播、标语、专栏等形式进行宣传教育,营造舆论氛围,掀起全员共同参与创建热潮。认真组织主管领导、食品安全管理员、学生食堂负责人和操作人员学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要求,不断强化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安全意识、卫生意识和服务意识,努力提高食品安全工作管理水平。

2、全面安排,自查自纠。高度重视校园食品安全工作,全面安排部署,切实做到机构、制度、责任、检查、整治“五落实”;按照县局文件要求,迅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自纠工作,切实做到安排部署到位,管理落实到位,检查整改到位,严防发生群体性食品中毒事件,确保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3、丰富载体,加强宣传。通过升旗、集会、班会、广播、专栏、讲座、校讯通等形式,不断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普及科学饮食知识,培养良好饮食习惯,拒绝食用假冒伪劣食品,进一步增强广大师生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4、落实职责,责任倒查。食品安全工作责任重大,我校将严格实行三项刚性制度:即“一把手负责制”、“一岗双责”制和“一票否决”制。使广大教师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层层签订食品安全目标责任书,细化工作措施,加强管理考核。若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将实行责任倒查追究,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0一三年四月二十四日

麟游县常丰镇中心小学文件

麟常小发〔2013〕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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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丰镇中心小学

关于上报创建市级食品安全示范校工作

实施方案的报告

麟游县教育体育局:

现随文报来我校创建市级食品安全示范校工作实施方案一份,请审阅。

麟游县常丰镇中心小学

2013年4月24日

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食品安全实施方案 第二篇

XXXX迎“双节”食品安全工作

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各村委会、社区居委会:

为推进我办食品安全工作的深入开展,确保元旦、春节期间我办全辖区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办事处决定在辖区范围内开展食品安全集中整治,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人民群众饮食消费安全为工作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以人为本,切实针对食品安全,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危害严重的突出问题,在辖区深入开展食品安全集中整治。

二、工作目标

按照“统一协调、责任明确、齐抓共管、高效运行”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机制和要求,“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

方针,突出工作重点,强化监管力度,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进一步规范食品经营秩序,确保元旦、春节期间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

三、时间及任务

1、宣传阶段(2011年11月26日-12月5日)在辖区内开展对食品安全的宣传活动,充分利用黑板报、广播、流动宣传车及发放宣传单等大力宣传食品安全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2、集中整治阶段(2011年12月6日-2012年元月15日)通过开展一系列专项整治活动,对辖区内食品安全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全面整治做到餐饮必查,各类食品加工企业必访,是查访率达到100%。

3、查漏补缺阶段(2012年元月16日—2012年元20日)对辖区内餐饮食品加工等进行一次回头望,对照年初签订目标责任书,查漏补缺,完善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4、总结检查阶段(2012年元月21日—2月15日)对辖区各村、各社区整治活动进行总结验收。

四、重点区域整治【食品安全实施方案】

1、对各类集贸市场、食品超市、食品批发市场和城乡结合部、食品加工点、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等。

2、对辖区食品生产加工业、食品批发零售业、餐饮业、

小食品加工坊、无证生产,加工和经营的企业。

3、对辖区市场肉制品、食用油、蔬菜水果、水产品、奶制品、儿童食品和酒类食品等联系工商、农业部门进行大检查。

五、工作要求

1、各村、各社区将“双节”期间的食品安全整治作为当前工作的重点来抓,主要领导亲自带队深入各门店督促检查。

2、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危害严重的突出问题及时现场解决,并将结果及时上报。

3、在整治活动期间,办事处将组织有关人员不定期进行检查,对工作不力,敷衍了事的将予以通报批评。

4、各社区、村于2012年2月15日前将集中整治活动工作总结上报办事处。

XXX街道办事处

2011年11月1日

食品安全工作方案2013
食品安全实施方案 第三篇

虞城县2013年度食品安全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全县食品安全整治和监管工作,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活动,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综合监管长效机制,遏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维护食品市场秩序和社会稳定,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饮食安全,按照河南省、商丘市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

县政府与各乡(镇)、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签订2013年度食品安全目标责任书,明确责任,落实任务,全程监管。各乡(镇)、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要相互协作,密切配合,无缝衔接,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切实担负对食品安全工作的责任。一是要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人必须亲自过问食品安全工作,研究、解决食品安全工作的热点、难点问题。二是要将食品安全工作目标纳入综合目标管理,层层分解、落实责任,加强督促检查,严格实行绩效考核,依法依纪查处失职、渎职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责任人和单位。三是要按照国家、河南省、商丘市有关文件要求,落实食品安全综合监督工作经费,建立食品安全综合监督工作经费保障制度。

二、抓住重点环节,强化监管

(一)强化农产品种养殖环节的监管

要进一步加强对农业投入品市场的监管,防止高毒残留农药流入农产品生产环节。重点扶持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生产。严厉打击农产品食用环节的违法行为。加强对安全施用农药的指导和管理,严禁使用禁用农药,依法查处农药生产经营中的违法问题,取缔无证无照生产农药的“黑窝点”。对无资质的单位和个人从事研发、生产、销售高毒农药的行为予以打击。深入排查并坚决打击在饲料原料和产品中添加有毒有害物质及在畜禽饲养、贩运过程中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物的行为。取缔未经许可非法经营的生鲜乳收购站(点),打击收购站之间违规进行生鲜乳交易的行为。打击制售假劣兽药以及在水产养殖环节违法使用禁用药物和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行为。

(二)强化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督

要严格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和市场准入,加强对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和产品抽检,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原料验收、生产过程管理、出厂检验、不合格食品管理等制度;进一步加强对乳品生产企业的许可管理和监督检查,严格落实企业进货查验、过程控制、出厂检验和记录等制度,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企业自律,提高企业自我管理能力,严厉打击食品生产加工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生产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包装材料和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或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等行为。依法取缔无证无照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存在严重食品安全隐患的小作坊以及生产仿冒他人品牌食品包装材料的“黑窝点”。严厉查处通过提供伪造合格证明文件、虚假无效证照和骗

取检验报告、标签标识造假等手段逃避监管和进行商业欺诈的行为。

(三)强化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管

要严格落实食品流通许可、抽样批检、市场巡查、购销台帐、索证索票以及不合格产品下架召回等食品安全保障制度。针对重点品种、重点区域和季节性、节日性食品市场,深入开展专项执法检查,集中整治从非法渠道进货、销售假冒他人注册商标以及仿冒知名食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等违法违规问题,严肃查处无证无照(超范围)销售过期、有毒有害和其他不合格食品,以及宣传(发布)虚假违法食品广告等行为。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劣质食用油和从非法渠道收购食用油的行为。打击加工、出售注水肉、未经检疫检验合格肉及其制品的行为。加强对盐酸克伦特罗等可作为“瘦肉精”原料的人用药品流通的监管,防止其流入饲料生产企业和畜禽饲养环节。

(四)强化食品餐饮消费环节的监管

要进一步推进食品原料进货索证、验收制度建设,建设食品餐饮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建设。严把学校食堂餐饮服务许可关,提升基础卫生设施条件,防止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严厉打击餐饮服务环节的违法行为。深入排查和治理餐饮服务单位特别是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幼儿园食堂、旅游景点餐饮服务单位使用不合格食品原料和经营过期、劣质食品等问题。取缔不具备食品安全基本条件、存在严重食品安全隐患的餐饮店。打击采购和使用病死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等行为。查处餐饮

服务单位使用不合格餐具行为。

(五)强化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进一步加强对农村以及城乡结合部小企业、小作坊、小餐馆和各类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的食品安全整治和监管,落实开办者的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强化对各类食品生产经营主体特别是城乡集贸市场和批发市场的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公告退市,并查清其生产源头、进货渠道和销售去向,追根溯源,一查到底。严厉打击收购、销售及加工病死畜禽肉和利用连锁配送、送货下乡等名义向农村销售假冒伪劣食品行为,防止假冒伪劣食品向农村转移。

三、突出重点问题,综合治理

(一)加强乳制品综合治理

加强对乳制品生产企业的监管,监督企业落实原料进厂检验、产品出厂批批检验制度,完善和规范流通环节乳制品市场主体准入有关工作,强化乳制品流通许可管理。监督生产经营者严格执行乳制品生产经营记录和进货查验制度。

(二)加强食用油综合治理

严格规范食用油生产经营主体资格,强化日常监管,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劣质食用油和从非法渠道收购食用油的行为。

(三)加强保健食品综合治理

抓好保健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规范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加大对保健食品中可能被违法添加药物的检测力度,整治制售假劣保健食品、夸大宣传保健食品功能、普通食品声称具有特

定保健功能等行为。

【食品安全实施方案】

(四)加强鲜肉和肉制品综合治理

认真落实《河南省生猪屠宰管理办法》和《河南省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和小型屠宰场点设置规划(2010—2015年)》,实施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设置规划,强化对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的监管和对城乡结合部私屠滥宰窝点以及其他屡禁不止区域的整治工作,督促严格执行生猪进厂(场)检查登记、屠宰检疫检验、病害猪无害化处理和从业人员管理制度。整治定点屠宰企业转包、租赁、出让定点资质行为。严禁私屠滥宰和宰售病死病害畜禽,从源头上防止病死病害禽畜进入屠宰市场。

(五)加强食品添加剂综合治理

把整治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作为保障食品安全的重要切入点,追踪溯源,加强全过程管理,严把生产、流通、消费各道关口。加强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销售和使用监管,以及食品添加剂标签标识管理,进一步加大对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及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加强对食品中食品添加剂、非食用物质的抽检和监测,公布可能添加的非食用物质、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加大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严禁在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严禁食品添加剂虚假标识标注,加强非法添加行为监督查验。督促餐饮服务单位落实食品添加剂采购索证索票制度,加强对提供火锅、自制饮料、自制调味料等服务的餐饮单位使用食品添加剂的监管。

(六)加强酒类综合治理

食品安全管理实施方案
食品安全实施方案 第四篇

XX中学

关于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实施方案

为了保障全校师生员工健康地学习、工作、生活,促进学校各项工作顺利开展,防范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发生,切实有效降低和控制安全事故的危害,根据威教勤发„2013‟223号和内教勤

[2013]154号文件精神,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及有关法律法规,从我校实际出发,特制定本方案。

一、学校应成立食品安全领导小组,保证食品安全

组 长:

副组长:成 员:

校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校长为第二责任人的食品安全责任制、责任追究制,制订、完善管理制度和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切实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确保食品安全。

二、加强监督检查,排除安全隐患

1、学校校长每月检查食堂1次,分管校长每周检查食堂1次,后勤主任每周检查食堂2-3次,上述检查应有专门的检查记录;食品安全监督员每天对学校食堂进行早、中、晚3次检查,开展夜间加餐学校应实施夜间加餐检查,每次检查情况载入《工作日讠 志 》,发现隐患应立即整改。

2、学校安排校医黄科作为食品安全监督员,专门从事管理工作并履行以下职责:对制度落实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从业人员进行晨检并做好记录,督促患有危害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

离岗休息或调离;监督食品原料的采购、运输及贮存,查验采购的食品原料并作好台帐记录;检查食品加工过程的安全状况,发现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行为应及时制止并提出处理意见;开展师生食品安全教育,组织从业人员安全和专业知识培训;建立食品安全档案,切实做好保证食品安全的相关工作。

三、依法开展餐饮服务活动,严格依法治校

(一)学校食堂按照《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镇西中学食堂管理制度》等要求严格管理,对不符合要求的立即取缔或整改。

(二)学校每年度按时年审《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堂从业人员必须要取得有效的《健康证》方能在学校食堂工作。

四、加强重点环节管理,符合安全标准

(一)严禁学校食堂经营违反第27条、第28条、第48条、

第50条、第66条规定的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严禁使用高风险食品。

(二)严格执行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采购查验、索证索票和台帐登记制度,未经采购查验、索证索票和台帐登记的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一律不得进入学校食堂。学校食堂使用的大宗食品应到有资质的正规企业采购,并索取正式发票、同批次食品的合格证明以及经营该种食品的资质证明等。

(三)食品贮存、食品加工、餐用具消毒、食用添加剂管理、“三防”、食堂卫生、从业人员健康、食品交叉污染控制、风险食品控制等应达到《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范要求。

(四)严格食品的试尝和留样工作。食堂即将出售的食品应由学校指派专人试尝,30分钟后无不良反应方能供餐,试尝过程中发现变质、变味、感官异常的食品应立即停止出售,试尝应留有记录。学校应指派专人留样,每个品种应留足100g,在专用的冰箱内低温(2-8℃)保存48小时;留样的杯具应清洗消毒后使用,杯具上应标明留样品种的名称、留样时间、倒掉时间等信息,每个留样品种应单独加盖,留样冰箱应加锁,专人管理;留样记录应详细记载早、中、晚、夜宵的品种名称,有留样人和检查人的签名,学校分管领导应每周查验留样记录并签名。

五、加大投入,改善硬件条件

学校按照餐饮服务许可的基本要求,安排经费对老旧、破损的设施设备进行改造,按粗加工区、精加工区、售卖区、就餐区进行分区管理;设置配餐间、保管室、操作间、更衣间等必需的功能间,定期开展设施设备的维护工作。学校收取的食堂承包费主要用于食堂设施设备改造维护和补助贫困学生生活,不得挪作他用。

【食品安全实施方案】

六、加强承包食堂管理,切实防范化解风险

(一)学校建立健全外包食堂的准入、退出和日常管理机制,

凡引进社会餐饮企业承包经营的学校,要认真审查食堂承包企业的经营资质、经营管理水平、技术水平、行业信誉、从业人员的素质及健康状况等条件,按照《招投标法》的相关规定,通过公开招投标的方式,择优遴选。严禁引进证照不全、管理无方、信誉度不佳的餐饮企业。合同应明确承包人安全责任和义务,从业人员没有健康证明或不齐的不应签合同。合同服务期限以学年为单位,原则上不超过3年。自然人不得承包学校食堂,已承包的到期收回。

(二)切实加强对承包食堂的风险评估和风险管理。学校将承包食堂作为主要的风险源进行管控,开展全面的风险评估,对存在风险的承包食堂,学校应立即收回自营。

(三)学校督促食堂承包人与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督促承包人为从业人员购买劳动保险,未签劳动合同和未购买劳动保险的从业人员一律不得在学校食堂工作。

(四)学校要求食堂承包人缴纳食品安全保证金,保证金的数额不应低于5万元,不缴纳保证金的应解除承包经营合同。

(五)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食堂应由学校自主经营,统一管理,不得向外承包;已承包的,合同期满,立即收回;合同期未满的,按合同给予一定的延缓期,延缓期满后由学校收回管理。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食堂对外承包经营应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签订的承包经营合同应报后产办备案。

七、加强质量价格服务管理,做到师生满意

(一)学校食堂提供的饭菜应保质、保量、保安全,做好合理膳食配搭,确保营养丰富;饭菜价格应在餐厅进行公示;学校要对饭菜的质量和价格进行检查。

(二)食堂应做好供餐计划安排,剩余饭菜一律不得在下一餐向学生供应。中小学、幼儿园不得出售凉菜或凉拌菜。

(三)学校将应急预案和学生就餐安全须知在食堂就餐大厅公示,加强信息公开,设立意见箱和投诉电话,定期不定期召开座谈会或问卷收集师生意见,不断改进就餐服务工作。

八、加强绩效目标考核管理,严格奖励惩罚

(一)在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中,做出突出贡献、受到市以上表彰、工作经验在市以上大会上交流或在市以上推广的个人,给予奖励;

(二)违反本规定的,会同相关部门给予有关责任主体警告、罚款、责令限期整改、直至吊销餐饮服务许可证,并在其所在辖区内予以通报;对县(区)或学校年度目标考核给予扣分,学校校长及相关责任人年度内不能评优晋级。

(三)违反本规定造成重大食品安全责任事故的,给予学校主要负责人、直接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2013年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
食品安全实施方案 第五篇

旧城镇关坝学校

2013年秋季学期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贯彻《食品安全法》,深入开展学校食品安全整顿,全面提升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水平,确保师生食品卫生安全,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切实把食品安全放在学校稳定安全工作的突出位臵。认真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强化学校食品安全监管。落实学校和食堂、商店经营者的主体责任,进一步健全学校食品安全监视治理责任体系,保障师生饮食卫生安全,促进学校安全治理水平提高。

二、总体目标

切实改善学校食堂设施、设备与环境卫生条件,使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基本建立,相关制度规范逐步完善,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进一步落实,行业自律意识明显增强,无证经营行为得到有效遏制,食品安全水平得到明显提高,师生食品安全得到切实保障。

三、工作任务

(一)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

校长是学校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将强化领导,夯实治理责

任,细化治理措施,确保师生饮食安全。确定一名教师负责师生食堂食品安全治理,同时安排懂治理、责任心强的后勤人员专人负责治理。落实食堂卫生安全一日三查,饭菜加工过程每餐检查、检验登记,实行过程监管和出库登记许可制度。部分学校食堂、商店在实行承包经营后,将落实学校的监管责任和经营业主的主体责任。承包经营业主必须在持有业主为代表人的有效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效的健康证并与学校明确经营关系,承诺无条件服从学校治理,承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签订专项食品安全承诺书的条件下方可与学校签订协议从事经营活动。对不服从监管的经营业主,将采取必将措施,立即终止其经营资格,确保学校各项安全治理制度、措施落实到位。

(二)健全食品安全治理制度。

学校将健全学校食品安全治理各项制度,按照卫生部《餐饮业食品索证治理规定》将求,健全食品原料采购、贮存、加工、销售各环节安全治理制度,落实原料查验、索证索票和台帐登记制度,对食堂和商店经营的食品,加强进货索证、检查登记等过程监管。重点做好食品原料存储,食品加工温度、时间控制,餐具清洗消毒等重点环节,推进规范化治理,严禁食品中毒事件发生。学校将加强应急能力建设,成立应急组织机构,健全学校食品中毒事故应急处臵预案,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建立食品中毒事故快速反应机制,确保在发生食品中毒事件后,能及时报告,及时控制、有效处臵。积极创造条件在学校食堂推进“五常法”治

【食品安全实施方案】

理,不断提高学校食品安全治理水平。

(三)做好学校饮用水安全工作。

学校自供水将符合卫生安全标准,必须经过市疾病控制机构检验并持水质检验合格报告,自备水、二次供水将规范做好卫生消毒,对水井、蓄水池落实加盖加锁等安全措施,做好安全防护治理,防止发生安全事故。学校提供桶装水的必须严格查验生产企业的资质是否符合规定。

(四)切实改善食堂硬件设施。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颁布的《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治理规定》按照“经济实用、安全达标”的原则,不断加大食堂硬件投入。学校在新建、改建食堂时,请市卫生监视部分给予规划设计指导。整顿中将重点治理师生食堂使用不符合安全标准将求的塑料餐具、分歧格仿瓷餐具以及加工、清洗用具问题,确保中小学食堂硬件设施设备达到安全标准将求。

(五)强化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

各中小学将将食品安全教育纳入学校安全教育内容,不断提高学生卫生安全意识和自护意识,促进学生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行为。同时,将加大食堂从业人员的法律知识和职业道德教育,每学期至少开展两次以上的专门培训,指导从业人员严守《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树立“正当经营,服务育人”意识,不断规范从业行为。

四、整顿措施和工作将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校长对本校食品安全整顿工作负总责,将把食品安全整顿列入重将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加大经费投入,严格日常卫生安全治理。将按照本实施方案,结合实际提出本学校具体整顿的方案和重点、任务和工作目标,逐层逐级落实。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将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的重大意义。对食堂和校内商店从业人员开展诚信和自律教育,对学生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动员广大师生积极参与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将通过家长会向学生家长宣传,提高全社会食品安全意识。

(三)严格考核,狠抓落实。

将把食品安全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将建立完善的督查考核赏罚办法,加强对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的督查评估。对整顿工作重视不够,措施不力,食品安全突出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将予以通报批评,限期整改。

(四)着力治本,确保长效。

将认真查找食品卫生安全存在的隐患,狠抓薄弱环节,制定周密措施,与整顿工作有机结合,全面推进和落实。并及时小结整顿工作经验,不断完善食品安全监管制度,强化建章立制工作,通过整顿全面推进学校食品安全体系建设,努力构建学校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五)加强督查,确保落实。

将严格依照学校食品卫生相关法律法规,加大监管力度,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同时,将加强沟通,凝聚协力,形成上下互通、横向联动、步调一致的工作机制,确保工作不走过场。

二0一三年九月

2015社区食品安全实施方案
食品安全实施方案 第六篇

第1篇:社区食品安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XX大报告提出的确保食品安全和《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重要文件计划精神,结合区政府要求,积极开展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区活动,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XX大报告精神为指引,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关注民生、构建和谐和平的目标,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原则,着力打造食品安全示范区,把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打假治劣与扶优扶强,严管重罚与弘扬诚信有机结合,加快“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食品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全面提升安全食品的市场占有率,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工作目标

1、区、街道、社区三级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健全,责任明确,层层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

2、食品安全“三网”建设成效显著,基层群众监管队伍健全,管理规范;连锁超市实现全覆盖,放心店覆盖率达90%以上,食品集中配送率达80%以上。

3、食品安全信息收信、报送网络健全,信息发布统一、规范。食品安全宣传深入持久,宣传工作涉及到社区、城乡结合部等基层领域。

4、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有计划、有部署,重点突出,成效显著。全面掌握辖区内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基本情况,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

5、实施农产品定期药残检测,蔬菜高毒农药残留检测合格率达95%以上,鲜活畜(水)产品抽检合格率达95%以上。

6、全面实施食品质量安全生产经营市场准入,组织实施巡查、回访、年审、监督抽查等制度,食品质量抽检综合合格率达95%以上。

7、生猪定点屠宰率达100%,无注水肉、病畜肉上市,积极推进牛、羊、禽类定点屠宰。

8、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制度执行严格,辖区内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生产许可证及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持证率达100%。

9、积极实施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制度,辖区内学校食堂实施率达100%。

10、小作坊(小加工厂)、小饮食店(小餐馆)、小超市(小食品店)、小卤菜店、小熟食店(小摊点)等“五小”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管理规范,食品安全有保证。

11、实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一票否决制,辖区内不得发生Ⅳ级以上食品安全事故或负面影响较大的食品安全事件。

12、食品安全事故投诉处理率达100%。

13、食品安全消费满意度达80%以上。

三、工作重点

(一)强化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日常监管,切实提高食品质量安全。

1、强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分级监管,强化食品企业法人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

2、严格实话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积极开展食品生产许可审核,严厉打击滥用添加剂、添加违禁药物等违法行为。

3、逐步做好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整顿和规范工作。按照既要管好,又要便民的原则,创新监管方式,完善监管措施,提升监管能力,失去食品小企业小作坊走整合、规范、特色、品牌发展之路,提高食品质量安全控制能力,保障居民消费健康安全。

(二)加大市场巡查和抽检力度,加强食品流通领域的监管。

1、在流通领域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加强流通领域的巡查和日常检查,督导流通企业建立协议准入、经销商管理、索取票、购销台帐、不合格食品退市等制度,建立企业内部质量安全管理机构,加强食品的日常检查。

2、完善监督抽查和食品安全例行监测制度。加大对重点食品的抽检力度,强化对散装食品、生鲜食品、清真食品的日常监管。

3、逐步规范集贸市场的食品经营行为。改善市场的软硬件建设,提升市场的食品质量安全控制水平,建立经营者的诚信档案。

4、集中开展食品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以城乡结合部为重点,积极排查食品安全隐患,规范食品市场秩序,打击制假的违法行为。

5、加强生猪定点屠宰的日常监管,确保肉类市场安全有序。

(三)加强食品餐饮消费环节的监管,严把食品“入口关”。

1、认真做好餐饮业和集体食堂的食品卫生量化分级评定工作。按照餐饮业、集体食堂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组管理的要求,加强对餐饮企业和集体食堂的分级监管。

2、完善食品污染物和食源性疾病监测体系建设。在餐饮企业和集体食堂推行原料进贷溯源制度,加强对餐饮单位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培训,建立集体就餐提前申报备案制度,加强现场监管。加强日常巡查,规范巡查记录。

3、强化餐饮单位的卫生监督。制订可行措施,强化对旅游景区、学校、社区、建筑工地等集体就餐环境的卫生监管,严防集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四)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创建,积极推进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

1、积极开展食品安全示范企业(基地)、社区、市场创建活动。细化创建条件和标准,完善食品安全示范单位的动态管理制度,通过各类典型的示范和引导,全面提升食品安全水平。

2、加快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通过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加快食品安全作用体系建设步伐,加大失信惩戒力度,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责任意识。通过加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质量档案和食品安全监管信用档案,逐步建立较为完善的食品安全信用体系。

(五)加强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和综合利用,建立顺畅的信息渠道。

1、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综合利用和发布渠道。加强监管部门的信息互通共享,构建信息汇集和通报网络,尽快建成反应灵敏、快速有效的食品安全信息系统。

2、建立食品安全预警机制。提高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分析能力,对食品安全问题要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整治、早解决。

3、建立和完善举报奖励制度。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建立方便、畅通的举报渠道,增强市场监管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四、工作要求

(一)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区工作的领导。结合街道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实际,建立健全“政府统一领导、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区工作机制。对各社区要落实相应的监管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网络。各监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各自监管环节实行严格监管,着力营造全社会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二)进一步理顺食品安全监管职能,明确监管职责。按照分段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的方式,进一步理顺食品安全监管职能,明确创建工作责任。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能造成具有重大影响损失或后果的,要追究相关部门及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三)加强领导,落实经费。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区工作,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明确职责,分解任务,责任到人。同时,要结合工作实际把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区所需经费列入预算,为创建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经费保障。

(四)加大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力度,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要加大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力度,广泛宣传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区的工作举措。做到食品安全知识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机关。各单位和部门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密切联系,采用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和知识的普及。宣传部门要及时宣传食品安全政策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自我保护能力,要正面报道各部门、单位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成果以及优质食品和优秀企业,曝光生产、销售假冒伪劣食品的典型案件,营造人人关注、人人重视食品安全的社会氛围。

五、领导机构

和平街道办事处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区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李亚楼 办事处主任、街道食品安全委员会主任

副主任:车 敏 办事处副主任、街道食品安全委员会副主任

成员:有关科室负责人和各社区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街道综合安全科,孟凡军兼任办公室任。

六、实施步骤

(一)启动阶段(20XX年2月)

学习创建标准,制订实施方案,召开工作会议,进行专项研究,形成有关决定和规定等。

(二)全面实施阶段(20XX年2月-20XX年4月)

按照实施方案,对照创建标准,分解任务,具体部署和组织实施。

(三)检查验收阶段(20XX年4月)

街道办事处委托街道食品安全委员会组织考评,发现问题,限期整改,认真做好总结和迎检准备工作。

(四)迎接省食品安全委员会验收(20XX年5月)

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涉及的部门、单位多、环节多,各单位、各部门一定要加强领导,严密部署,精心组织,严格实施,确保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区工作顺利进行。

第2篇:社区食品安全实施方案

深入宣传贯彻《食品安全法》,进一步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大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食品安全工作的良好氛围,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XX年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苏政传发[(20XX)94号]的要求,打造安全、放心的食品消费环境,努力提高我区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定于6月13日至20日在全区开展以“人人关心食品安全,家家享受健康生活”为主题的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现制定活动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按照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的原则, 采取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深入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宣传正确的饮食观念和食品安全观念,宣传政府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措施和成效,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和诚信意识,使广大群众了解食品安全知识,从而提高自我保护能力,使全社会知晓政府严厉打击食品违法行为、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的决心和信心,形成人人关心、支持和参与食品安全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活动时间

20XX年6月13日至6月20日。

三、活动主题

人人关心食品安全,家家享受健康生活

四、活动口号

(一)人人关心食品安全,家家享受健康生活

(二)食品安全,全民行动

(三)食品安全,从我做起

(四)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

(五)举报食品违法行为人人有责

(六)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

(七)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和不合格食品违法行为

(八)依法诚信生产经营,自觉维护食品安全

(九)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保障和改善民生

(十)保障食品安全,构建和谐社会

五、主要内容及活动安排

(一)举行食品安全宣传周启动仪式

在通过江宁电视台、《江宁新闻》和江宁区属官方网站等多种途径公布宣传周活动方案的基础上,于6月13日上午举行宣传周启动仪式。区政府高吉祥副区长出席启动仪式并讲话,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相关成员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现场组织农业、林业、商务、工商、质监、卫生、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开展食品安全义务咨询服务活动,并发放科普读物和宣传材料。组织电视台、报刊和网络等媒体进行宣传报道,并现场采访食品相关企业代表和监管执法人员和消费者。(责任单位:区食安办、各有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区广播电视台)

(二)发布公益广告

在江宁电视台播放食品安全滚动字幕,在天印广场电子显示屏播放食品安全宣传标语。(责任单位:区食安办、区住建局、区广播电视台)

(三)开设食品安全宣传专栏

在江宁新闻和各食品监管部门官方网站、博客开设食品安全宣传专栏,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报道中央及地方政府对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20XX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及取得的成效、食品安全宣传周各项活动情况等。区农业局、林业局、质监局、工商局、卫生局、商务局和各街道、园区食安办分别负责提供1篇宣传稿,于6月13日前发至区食安办邮箱。区委宣传部负责宣传稿的审校和江宁新闻等媒体报道有关协调工作。(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食安办、各有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各街道、开发园区食安办)

(四)制作食品安全宣传系列电视报道

利用江宁电视台的《江宁新闻》栏目,制作食品安全宣传系列电视报道。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负责提供素材和联系拍摄,江宁电视台负责策划、拍摄和制作。利用一周时间在《江宁新闻》栏目内开辟食品安全宣传工作系列专题报道,反映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在为民饮食保驾护航中所做的工作及所取得的成效。最大限度地扩大宣传面和参与度,真正做到人人关心食品安全,家家享受健康生活。

具体安排如下:6月13日报道食品安全宣传周启动仪式,6月14日报道区农、林部门食品种植养殖监管工作及取得的成效,6月15日报道区商务局生猪屠宰监管工作及取得的成效,6月16日报道区质监局食品生产加工监管工作及取得的成效,6月17日报道区工商局食品流通监管工作及取得的成效,6月18日报道区卫生局餐饮消费监管工作及取得的成效。(责任单位:区食安办、区电视台、各有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

(五)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1.各食品监管部门要结合各自工作职责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主动配合好宣传周活动的开展。①农业、林业、质监、工商、卫生等部门分别部署安排食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和餐饮消费等单位采取悬挂宣传横幅、张贴标语(标语内容见前面活动口号)、设立展板等多种形式在单位内部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宣传;②举办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讲座,对食品从业人员和食品企事业单位法人代表、质量管理和一线操作人员,分层次、分类别地进行培训宣传,着力提高他们的食品安全法制意识、责任意识、质量意识。③在全区中小学开办食品安全知识讲座,在中小学生中普及食品安全知识。真正使食品安全做到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切实提高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责任单位:区农业、林业局负责种、养殖环节单位,区质监局负责生产企业,区工商局负责流通企业,区卫生局负责餐饮企业,区建工局负责建筑工地,区教育局负责中小学校,区城管局负责协调户外横幅悬挂地点的落实。)

2.各街道、开发园区负责本辖区的食品安全周宣传活动。组织辖区内食品安全监管部门采取设立咨询台、印发宣传材料、悬挂宣传横幅和标语、举办食品安全法及相关食品安全知识讲座等多种形式,全面开展食品安全周宣传活动,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和科普知识,将食品安全进社区活动引向深入。(责任单位:各街道、开发园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

(六)设立公众参与热线

发挥“12345”等政府服务平台、各监管部门和各街道(园区)食安办投诉举报电话的作用,畅通食品安全投诉举报渠道,鼓励群众举报各类食品违法违规行为,强化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和群众监督。(责任单位:各街道(园区)食安办、各有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

六、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涉及面广、参与单位多,各街道(园区)和各有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活动的重要意义,牢固树立“宣传也是监管”的理念,加强领导,积极筹划,精心组织,认真实施。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确保宣传活动落到实处,做到领导重视,组织严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群众参与积极,宣传声势浩大。

2、突出重点,力求实效。各街道(园区)和各有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以这次宣传活动为契机,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工作实际,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形式,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形成政府统一组织领导,企业积极响应,群众踊跃参与,社会反响良好的食品安全宣传氛围。同时,要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集中人力、物力、财力,重点突破,全面推进,把一些行之有效的宣传形式和方法制度化、经常化,健全长效机制。

3、统筹兼顾、密切配合。各街道(园区)和各有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在按照统一部署,对照各自职责分工抓好落实的同时,还要注重搞好部门联动,相互密切配合,形成宣传声势。各部门要把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与当前正在开展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监管工作和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互相促进,增强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确保宣传活动的效果。新闻媒体要发挥正面引导作用,及时对食品安全宣传周的各项宣传活动进行及时跟踪报道,推进宣传周活动的顺利开展。

第3篇:社区食品安全实施方案

为保障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根据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经镇党委、政府研究,特制订《龙门镇20XX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具体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XX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政府负总责,部门负主责,主管领导是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按照因地制宜、分类监管、预防为主、源头治理的方针,强化食品药品质量监管,大力开展专项整治,全面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广泛进行宣传教育培训,努力提高我镇食品药品安全水平,为构建和谐龙门提供食品药品安全保障。

二、目标任务

通过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和专项整治,使全镇食品抽检合格率达到97%以上,药品质量评价性抽验合格率达到97%以上,人民群众食品药品安全感明显增强,消费信心明显上升,食品药品产业得到又好又快发展。

三、组织领导

成立龙门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和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协管站,由王火丁、陈志军、吴青松、方斗枢、黄其良、张蒲喜、喻为勤、周琪、黄向荣等同志组成,镇党委副书记镇长王火丁同志任组长(站长),镇人大主席陈志军同志、卫生院业务专干黄向荣同志任副组长(站长),畜牧站、农技站、中心学校、派出所、卫生院为成员单位,各村(居)委会支部书记、乡村医师为协管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政府,由吴青松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四、重点工作

通过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开展专项整治活动,严厉打击各个环节的违法犯罪行为,全面提高我镇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卫生院要充分发挥综合监督、组织协调的职责,针对“五一”、“中秋”、“十一”、“元旦”和“春节”等重要节日期间食品消费特点和存在的主要食品安全问题,牵头组织开展联合执法,确保节日期间食品安全。

(一)积极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

1.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加强食品生产企业、作坊、食杂店、餐馆和各类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的食品安全整治和监管,落实开办者的质量安全监管责任。要切实履行“地方政府负总责”的职能,进一步完善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办公室建设,并以此为平台,充分发挥协管员、信息员的作用,加强综合监督,督促辖区内企业、作坊、食杂店、餐馆和各类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签订食品安全责任状,做好群体用餐的食品安全协管和群体用餐的报告、备案工作;各职能部门要强化对各类食品生产经营主体特别是集贸市场和批发市场食品质量安全的监督抽查和强制检验,经检验不合格的产品要予以公告,清除出市场,并追根溯源,一查到底。严厉打击收购、销售及加工病死畜禽肉和利用连锁配送、送货等名义销售假冒伪劣食品等行为,防止假冒伪劣食品。

2.进一步加强种植养殖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以治理蔬菜、水果农药残留、畜产品“瘦肉精”、莱克多巴胺污染和水产品氯霉素、“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等污染为重点,深入开展农药残留、兽药残留专项整治,查处生产、销售、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兽药、渔药、饲料添加剂等违法行为,推广使用低残高效农药、兽药和无污染添加剂,规范种植、养殖行为。

3.进一步加强生产加工环节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

集中整治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严厉打击黑窝点,坚决查处无证无照生产加工食品行为。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隐患突出的重点地区、高风险食品等重点品种的专项整治,加大监督抽查力度,严厉打击使用非食品用原料生产加工食品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加强生猪定点屠宰管理,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加工注水肉等违法犯罪行为。

4.进一步加强流通环节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

集中开展重点品种、重点区域、重点市场和季节性、节日性食品市场的专项执法检查。突出抓好食品批发市场、小食杂店的整治,严厉查处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食品以及经销过期变质、有毒有害、无QS标志、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

开展诚信药店创建活动,严肃查处药品批发出租出借证照、代开发票,药品零售企业超范围经营、超方式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建立过期失效药品回收制度,在药品零售店设立过期失效药品回收箱。

5.进一步加强食品餐饮消费、药品使用环节的专项整治

严格餐饮业食品卫生安全整治和监管,依法取缔无合法经营资质的餐馆(摊点)。认真落实《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抓好对农村群体性聚餐的管理。加强对学校、社区、建筑工地食堂、和小餐馆的整治和监管,加强食品卫生监测和危险性评估工作,科学发布预警信息,减少食物中毒和其他食源性疾病对消费者的危害。

加强对医疗机构使用药品质量的监管,继续推进医疗机构药房(库)管理规范化建设,加大药品抽验力度,严防假劣药品进入使用环节。

(二)普及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

1.继续推进食品药品安全知识进农村活动

一是扎实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宣讲活动。组织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宣讲团,分赴全镇开展宣讲活动,深入到农村、社区、建筑工地等通过农民喜闻乐见的方式宣传食品药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

二是借助“大力发展农村文化事业”平台,在村委会和村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或信息员的协助下,在全镇范围内向每个行政村发放《食品安全知识读本》(农村版)和宣传画,以提高农民科学种植养殖水平和健康饮食用药素质。

三是充分利用农村固定宣传阵地。通过广播电视网,采取固定时段插播科学种植养殖和科学饮食、用药知识,宣传食品药品安全警示信息。并充分发挥村民委员会的作用,推进农村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橱窗建设。

2.继续推进食品药品安全知识进学校活动

一是向全镇每所中小学校赠送《食品安全科普读本》(学生版)等宣传教育材料,并开展中小学食品药品安全有奖征文活动。

二是开展科学饮食、用药知识进课堂试点,帮助学生培养良好的习惯。并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每所中小学举办1—2场食品药品安全科普知识讲座。

3.继续推进食品药品安全知识进企业活动

“从农田到餐桌”各环节监管部门,根据本部门的业务特点,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深入企业,对企业负责人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药品安全责任的宣传教育,对从业人员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意识和诚信职业道德教育。

4.积极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活动

9月份组织全镇统一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周、宣传月活动。以“人人关注食品药品安全,共同构建平安和谐龙门”为主题,面向全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要充分认识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积极推进食品药品放心工程、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确保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二)保障经费,增加投入

食品药品安全是公共财政开支的重要内容。要加强资金投入力度,保证经费,用于检验监测、监督抽检、信用建设、信息体系、应急管理、宣传教育等工作,切实解决我镇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资金投入不足的突出问题,为办好保障食品药品安全这件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实事提供经费保障。

(三)强化责任,落实到位

各村(居)委会、镇直部门单位要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把工作任务分解到具体岗位,落实到人,建立工作台帐;要积极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示范村(居)委会创建活动,主动履行地方政府负总责的职能,加强对食品安全监管,实行群体性聚餐备案制;畜牧站、农技站、中心学校、派出所、卫生院等部门要制定出诚信单位评定标准,积极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活动,同时要加强对示范村(居)委会食品药品生产、经营、餐饮、使用单位的指导规范,加大对食品药品从业人员的培训力度,强化规范意识和自律意识,牢固树立第一责任人的理念。

(四)督导落实,确保实效

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办公室要细化、量化各项工作目标,定期召开联席工作会议,把握工作进度;要强化督查,对工作进度快、成效显著的进行表扬,对行动迟缓、措施不力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各成员单位要确定一名负责人专门负责信息收集报告工作,每月3日前向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办公室报送重点工作和目标任务进展情况,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办公室于每月5日前向镇党委、政府及上级部门做出书面报告。

第4篇:社区食品安全实施方案

推动食品安全进社区工作是今年我市十件民生实事之一,为抓好工作落实,提升我区餐饮服务食品、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及医疗器械(下称“四品一械”)的监管效能,确保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食品药品安全进社区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国新(区党工委委员)

副组长:陈新权(区食品药品监督所所长)

成 员:王小龙(宣传办)、杨飞燕(文体教育局)、周庆华(综治维稳办)、张才合(经信局)、林文灿(农村工作局)、刘军(住建局)、张炼红(财政分局),陈伟明(工商分局)以及各社区居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区食品药品监督所,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黎顺驱。

二、目标任务

按照“重点突破,典型带动,全面推进,不断提高”的方针,结合“三打两建”专项行动,计划用1年时间,建立全区食品药品安全群防群治监督网络,建立食品药品安全知识普及机制,建立健全行业诚信体系,营造健康、安全、风险可控的食品药品安全环境,确保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三、工作措施

(一)建立食品药品安全群防群治监督网络

各社区要建立食品药品安全巡查员和志愿者队伍,聘任居委会有关负责人或热心公益服务并有一定组织能力的人员担任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员。食品药品巡查员、志愿者队伍和信息员在区办事处的领导下和区食品药品监管所的指导下开展工作。

1、各社区要明确1名食品药品监管分管领导负责本社区相关工作,并配备由2名以上巡查员(由各社区流管服务站协管员兼任)组成的食品药品安全社区巡查小组,负责本社区内的巡查工作。

2、巡查小组在掌握社区内“四品一械”信息的基础上进行巡查,做到每日有巡查,并做好巡查记录。

3、巡查小组进行巡查时,须出示食品药品安全社区巡查员证件,做好巡查记录,巡查记录报社区负责人和社区食品药品监管分管领导审核后存档。

4、巡查过程中,发现安全风险情况,及时做好解释、规劝等防范工作,发现涉嫌违法违规情况,及时向区食品药品监督所报告。

5、各社区每月5日前要把上月的巡查情况汇总后报区食品药品监督所。

(二)执行区、社区联动监管制度

1、区食品药品监督所、社区根据各自职责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工作:

(1)区食品药品监督所根据《中山市食品药品监管市、镇(区)两级事权划分》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2)社区根据本工作方案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巡查工作。

2、巡查情况实行逐级上报:

(1)发现安全风险情况,及时做好解释、规劝等防范工作;

(2)发现涉嫌违法违规情况,及时向区食品药品监督所报告,由区食品药品监督所协调查处;

(3)区食品药品监督所接报后根据 《中山市食品药品监管市、镇(区)两级事权划分》,须上报的,立即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上报。

(三)建立食品药品安全知识普及机制

利用电视、网络、报纸等媒体报道工作开展情况;开设“食品药品消费安全知识”宣传栏目,利用社区、物业小区宣传栏、简报等载体宣传食品药品安全知识;结合国际消费者权益日、食品安全宣传周等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咨询活动。

1、日常宣传工作

(1)各社区及居民物业小区在宣传栏设立食品药品安全专版,刊出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区食品药品监督所协助提供宣传内容,各社区的食品药品宣传栏每月至少更新1次。

(2)各社区需在公共场所悬挂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标语,内容每季度至少更新1次。

(3)区食品药品监督所、社区在工作简报等设立食品药品安全专栏,刊出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和进社区工作动态及成效。

(4)区宣传办在大型商场、酒店等公共场所LED显示屏播放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公益广告及宣传标语。

(5)社区巡查员及志愿者负责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编印的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宣传册分发入户。

2、专题宣传工作

(1)结合国际消费者权益日(3月15日)、法制宣传日(12月4日)、食品安全宣传周(6月13-20日)、全国安全用药月(9月) 等重要时间、重要活动节点,开展大型咨询、宣传活动。

(2)挑选部分学校、厂企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校园(企业)共建”活动;建立健全居民体验食品药品安全监督工作的机制,定期组织基层群众体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药品安全监督执法和进社区活动。积极搭建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沟通交流的平台,维护消费者对食品药品安全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3)在社区、药店设立过期药品回收箱,发动广大群众、专业知识人士、志愿者等积极参与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宣传工作,营造“饮食用药安全人人齐关心,幸福和美生活家家同享受”的社会氛围。

(四)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单位(点)创建工作

按照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制定的食品药品安全市级示范社区、示范单位标准,我区创建示范社区2个、示范单位25个。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在中学、小学、幼儿园、餐饮服务企业和零售药店、医疗机构、家庭创建食品药品安全示范点。把每个示范社区打造成宣传食品药品安全知识的新阵地。

(五)全面推进餐饮服务业量化分级管理工作

区食品药品监督所负责对辖区范围内的餐饮服务单位实行餐饮服务业量化分级管理,及时向社会公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情况,接受社会监督;鼓励餐饮服务单位加强食品安全管理,提高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级,全面提升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和管理水平。7月11日前,我区要实现餐饮服务单位量化分级管理100%覆盖。

(六)建立食品药品质量快筛快检室

我区将按照《广东省县级食品药品质量快筛快检室设置方案(试行)》的规定创设食品药品质量快筛快检室,配备相应的人员、场所、仪器、设备及试剂。加强快筛快检室运行管理工作,以快筛快检室为载体,推广应用快筛快检技术,丰富稽查打假手段,提高发现和查处假劣食品药品的能力。

(七)落实食品药品安全进社区工作报告制度

1、工作信息报送

(1)区食品药品监督所指定1名信息联络员负责收集、汇总各社区的巡查记录、工作信息等,包括:文字、图片、视频等内容。

(2)各社区每月5日前把上月工作情况报区食品药品监督所;区食品药品监督所每月10日前将监督情况及各社区工作情况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3)各社区及时对重要活动、重要工作的开展情况撰写信息稿件,于活动结束后次日报区食品药品监督所,由区食品药品监督所及时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4)社区应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对各项工作的开展情况及相关信息进行设档管理。

2、事故信息报送

(1)发生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立即向区食品药品监督所报告,初报时间不得超过事故发生后1小时,并做好续报工作。

(2)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事故发生单位、时间、地点、基本情况等。

(3)发生食品药品安全事件不得瞒报、迟报、谎报,不得阻扰他人报告,不得传播事故消息,不得随意接受新闻媒体的采访(按区有关重大安全事故舆情报报送制度执行)。

(八)建立食品药品安全进社区考核制度

1、考核形式

(1)食品药品安全进社区工作考核采取“市考核区、区考核社区、社区考核巡查员”的三级考核原则。

(2)各级考核部门负责考核工作的安排、实施、协调、考核材料和结果的汇总。

2、考核时间与程序

(1)食品药品安全进社区工作按照“三级考核原则”实行年度考核。区考核社区、社区考核巡查员定于每年12月中上旬进行。

(2)食品药品安全进社区工作考核采取听取工作报告、实地考核、查阅资料、综合评议等方式进行。区考核社区、社区考核巡查员将参照《食品药品安全进社区工作考核细则》进行年度工作测评。区考核社区,将随机抽查该社区不少于30%的巡查员进行考核。

(九)建立食品药品安全进社区奖励制度

(1)为调动各社区及广大群众的积极性,切实做好食品药品安全进社区工作,报送的线索经核实并立案处理的,奖励100元。

(2)各社区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情况,将纳入社区实绩考核体系;食品药品安全巡查员和志愿者队伍的工作情况,作为其个人年终考核的依据之一。

(3)根据各社区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情况,年终在全区评选一定比例的社区为食品药品安全先进社区,单独评奖表彰。

2016校园食品安全整治实施方案
食品安全实施方案 第七篇

为切实做好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确保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饮食安全,防止食品质量安全事故发生,市局决定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6个月的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现制定行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整治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中共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市纪委、市食安办的部署要求,积极呼应百姓对食品安全的关切,通过对校园食品及校园周边食品生产加工单位的集中整治与规范,消除生产加工环节中存在的校园食品质量安全隐患,强化相关企业的主体责任意识,提升企业的质量安全管理水平和自我把关能力,努力保障校园及周边的食品质量安全,为广大师生创造一个放心、安心的生活环境。

二、整治时间、范围

本次校园食品专项整治从4月份开始,至9月底结束,整治范围包括全市供应校园大宗食品生产企业及校园周边200米范围内的食品生产企业、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

三、主要工作任务

(一)开展对全市供应校园大宗食品生产企业、校园周边200米范围内的食品生产企业、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调查摸底工作。根据校园大宗食品中标企业名单,掌握各自辖区内供应校园大宗食品企业的基本情况,包括企业供应校园食品的种类、数量、供应学校的具体名称以及相关产品的质量检测情况等。在地方食安办的统一牵头下,对校园周边200米范围内的食品生产企业和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开展调查,应通过实地走访、座谈、调查问卷等方法,对相关食品企业和小作坊的数量、基本信息、产品种类、生产情况、执行标准及基本质量状况等进一步掌握,并建立相关台账资料。

(二)针对大米、面粉、食用油、酱油、食醋、乳制品、肉制品等7类校园重点食品及桶装水、饮料、糕点、食品添加剂等产品,结合前期排查情况,确定重点企业逐一开展监督检查,加大巡查回访力度。突出对相关食品企业的生产卫生环境、原辅材料索证索票、检验报告记录、原辅材料库及成品库储存条件、产品分类放置、食品添加剂使用及关键控制过程记录、人员健康卫生情况、产品生产日期、定量包装及出厂检验制度落实情况等方面逐项进行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应督促企业立即进行整改,并加大违法查处力度。

(三)通过严把证前审查和证后监管“两关”,加强对涉校园食品生产企业许可证的管理。积极做好对相关企业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受理、审查工作,加大对企业发(换)生产许可证过程中的审查力度,严把食品生产市场准入关;督促企业做好生产必备条件的持续保持,加大证后监管力度;同时严格生产许可的退出机制,对有效期满未延续的生产企业及时办理注销手续,对存在严重违法行为及连续两次监督抽检不合格的企业坚决吊销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安全实施方案】

(四)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查处校园食品及校园周边食品生产企业的违法生产行为。按照国家食药总局“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直奔企业、直插现场)的要求,加大对相关企业的突击检查力度,对企业存在超范围生产、生产加工假冒伪劣食品、违法滥用食品添加剂、甚至无生产许可证擅自生产等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查处。深入排查校园周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安全隐患,对在检查中发现或群众投诉举报的违法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如通过整改能够符合发证条件,应积极指导其整改取证,对不符合发证条件的,应立即向当地政府、食安办书面进行汇报,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通过专项治理予以整顿规范。

(五)加大对校园食品及校园周边食品的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预警。积极参与校园食品集中监测方案的制订及组织实施工作,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在抽检经费落实的基础上,对米、面、油、肉制品、乳制品等校园重点食品和桶装水、饮料、糕点、食品添加剂等产品加强防腐剂、甜蜜素、着色剂等食品添加剂指标及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物质的检测,同时扩大风险监测产品的覆盖面和抽样范围,组织对大米、面粉、肉制品、食用油、糕点、桶装水等食品跟踪风险监测,防范潜在的食品安全隐患。积极开展不合格产品的后处理工作,制定并完善相关预案,对校园食品检测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立刻实施整改、召回等后处理措施,严防群体性食品安全事件发生。

(六)强化培训与服务,提升企业的质量管理水平和自我把关能力,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超前主动作为,联合我市相关高校,组织校园食品生产企业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和检验员开展教育培训,通过集中培训、出厂检验能力考核、教师赴企业实践等多种形式,帮助企业提升管理水平、解决生产经营中的质量问题,引导企业依法规范经营。

(七)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学校师生食品安全意识。结合“五·一”、“六·一”、食品安全宣传周、法制宣传日等重大节日,广泛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组织开展食品安全进校园活动,走进学校宣传食品安全知识,提高广大师生的水平安全意识。同时也可组织学生到食品企业参观,鼓励校园食品生产企业自觉开展行业自律倡议,通过多种形式营造人人关注、参与校园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四、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以强烈的责任感,迅速动员,深入、细致地组织开展此次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要把推动各项工作任务的实施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充分发挥“三位一体”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机制的优势,量化目标,细化任务,层级负责,狠抓落实,务求行动取得实效。市局将采取不定期突击检查等方式,深入一线,加强对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督查。

(二)要加强对各项任务完成情况的详细记录,完善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台账资料。在监管过程中,要做好相关检查影像记录的留存,强化监管记录的可追溯,相关处理情况要形成闭环。要注重监管效能,对专项整治行动中的查处案例、检测数据、典型经验等要注意整理、分析、总结,与其他监管部门互通有无,及时上报,为上级部门决策提供依据。

(三)要注意畅通“12365”投诉举报咨询热线,注意收集网络、媒体、社会关于校园食品安全的敏感信息,加大执法查处力度,及时妥善处理校园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或媒体披露的各类问题。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加强与学校的沟通联系,主动防控,必要时可与学校联合开展应急演练,以便有效应对突发事件。要加强与有关监管部门、行业协会、媒体的协作配合,重要问题即时报告市局和地方政府。

(四)各单位应按附件要求及时报送专项整治行动的各类报表至市局食品处,并于9月25日前上报此次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工作总结。总结要求数据翔实、分析全面,主要内容包括工作组织及实施情况(出动检查人次、检查企业数等),解决的问题及效果,工作特点及取得经验,典型案例情况等。

2016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5篇
食品安全实施方案 第八篇

第1篇

为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及时排查食品安全隐患,保障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市食安办《关于加强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意见》,结合我县食品安全工作实际,特制定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排查种植、养殖、生产、加工、销售、餐饮等环节食品安全隐患,严防食品不安全事件的发生,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食品各个领域的健康发展。

二、工作内容

(一)农产品生产环节。对我县农产品生产环节进行全面排查。一是突出抓好水产养殖用药检查。重点查处水产品养殖过程使用氯霉素、硝基呋喃、孔雀石绿、已烯雌酚、环丙沙星、磺胺类、红霉素等禁限用药物行为。检查水产养殖户建立生产记录、生产档案、用药记录和销售记录。二是检查畜禽养殖环节使用瘦肉精、莱克多巴胺、禁用兽药和苏丹红等化学物质的行为。三是以检查种植环节禁用农药为重点,开展农药专项检查。四是以禁用兽药为重点,开展兽药专项检查。整顿和规范兽药经营秩序,坚决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兽药产品行为。五是以三聚氰胺、“瘦肉精”等违禁化学物质为重点,开展饲料专项检查。重点检查生产销售饲料、浓缩饲料、蛋白饲料和宠物饲料的企业,添加三聚氰胺、三聚氨酸、羟甲基羧基氮、脲醛树脂、过碳酰胺等违禁化工产品的行为。

(二)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对我县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进行全面排查。一是严格食品安全区域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确保每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目标明确、任务清楚、措施具体、责任到人、监管到位。二是开展重点食品、高风险食品专项检查,以白酒、大米、植物油、糕点、炒货等大众食品为重点食品,重点检查企业的原辅材料的进货、使用台帐以及出厂检验、滥用食品添加剂和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等违法行为,通过检查,做到安全隐患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有效降低食品安全危害。三是严厉打击食品小作坊制假劣行为,重点对辖区内的食品小作坊进行检查,对非法生产加工食品的黑窝点要坚决取缔,对使用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的原料及食品要坚决没收,对发现违法行为要坚决依法严厉查处。按照《食品安全法》要求,继续大力推进食品小作坊生产条件整改提高工作,重点对生产较集中、区域性食品安全问题较多的,进行全面整治。

(三)食品流通环节。对我县食品流通环节进行全面排查。一是集中开展重点食品以及季节性、节日性食品的专项执法检查。要以消费者申诉举报和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食品品种为重点,突出抓好奶制品、肉制品、米面制品、饮料、糕点、干果、儿童食品、老年食品、膨化食品、冷冻食品等品种以及超市自制食品的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销售过期霉变食品、“三无”食品等违法行为,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二是以城乡结合部、旅游景区、车站为重点,依法抓好小食品店、小摊点、小市场的专项检查,集中执法力量加强市场巡查力度,坚决依法取缔无照商贩,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三是以商场、超市、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和食品经营企业为重点,突出抓好市场开办者对食品安全的法定责任和义务,巡查人员要按辖区逐户检查排查,监督市场开办者、经营者自查和整改食品安全方面的问题,切实做到不进、不存假冒伪劣食品和不合格食品,严格规范食品经营者的经营行为。

(四)餐饮服务环节。对我县餐饮服务环节进行全面排查。一是以大中型餐饮业、学校食堂和集体食堂为重点,进一步推进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餐饮量化管理达100%。二是继续打击食品添加剂违法行为、规范各餐饮单位合理使用食品添加剂,确保食品饮食安全。三是加强重大节日和重大活动期间的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四是进一步对无证无照餐饮经营单位开展专项清理整治工作,采取“疏堵结合、分类监管、综合治理”的方法,依法规范一批,疏导解决一批,整治取缔一批。查处率达100%。五是加强保健食品市场的监管力度,严格按照保健食品的规范要求,促使保健食品在我县更好保障消费者的使用安全和身体健康。六是加强学校(集体)食堂监督管理。学校食堂监督覆盖率达100%,从业人员健康检查达100%,进一步开展学校食堂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确保我县各中小学校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七是进一步做好学校内生活饮用水和学校食堂用餐具的监督抽检工作,保障学校用水卫生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和《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食品安全实施方案】

(五)生猪屠宰流通。对我县生猪屠宰进行全面排查。一是广泛开展执法宣传,组建联合执法队伍。通过广播、电视、标语、宣传车和发放宣传单、悬挂宣传横幅等形式广泛宣传生猪定点屠宰的意义;适时组织以商业为主,邀请公安、工商、畜牧兽医、卫生、食品药品监督、技术监督、综合执法等单位共同参与的联合执法队伍,开展生猪定点屠宰联合执法,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和无证经营肉品行为。二是规范生猪屠宰和生猪产品经营市场,确保城区生猪定点屠宰率达到100%;宾馆、酒楼、饭店、集体餐饮、学生食堂等用肉单位所用猪肉10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

(六)粮食生产、流通。对我县粮食质量进行全面排查。一是将粮食安全整治工作与实施粮食食品放心工程有机结合起来,集中开展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强粮食购、销、调、存、加等环节的监管和整治力度,重点抓好粮食加工环节的安全监管,把好入市关,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粮食安全突出问题,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粮食的违法行为,维护粮食生产经营正常秩序。二是将加大执法和联合执法力度。重点查处无证无照生产经营粮食、生产销售不合格粮食和有毒有害粮食,粮食中滥用或使用非粮食添加剂等违法案件。依法严惩危害严重、社会影响恶劣的犯罪活动。

(七)食盐生产、流通。对我县食盐进行全面排查。一是加大专项整治力度,切实规范盐业市场秩序。组织工商、卫生、公安等部门组成的联合执法队伍,重点对县集贸市场和人口相对集中的镇开展排查整治。根据《盐业管理条例》、《食盐专营办法》等相关规定,强化联合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盐业生产经营中的违法犯罪活动,坚决制止无证照生产、经营、储运活动,深挖非法生产、加工、储运、销售团伙和窝点。加强整治工作的信息沟通及报送工作,对整治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认真研究,及时解决。二是严把食盐市场准入关,严防劣质盐流入市场。要严格执行食盐生产许可证制度、食盐经营许可证制度,建立健全盐政行政执法责任制度。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食盐运输的规定,严禁不符食用盐卫生标准的非食用盐进入本县。

三、职责分工

各镇政府负责牵头,组织基层站所,对辖区内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点领域进行拉网式排查,摸清底数,查处隐患。

县农业局负责初级农产品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水利局负责水产品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质监局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工商局负责食品流通环节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供销商务局负责生猪屠宰环节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药监局负责对餐饮消费环节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教体局负责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县盐务局负责对食盐网点销售盐业等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和统计;粮食局负责对粮食质量及原粮卫生的安全隐患排查。

四、工作步骤

排查工作分三个阶段。

(一)组织准备阶段(1月15日至1月20日)

各镇、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制定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明确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工作重点,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方案。

(二)集中排查清理阶段(1月21日至2月5日)

各镇、各有关部门要抓住重点,有计划地实施食品药品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清理。对确有违法事实的,依法严肃处理;对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三)落实长效管理阶段(2月6日至2月16日)

各镇和各有关部门对排查清理工作进行分析总结,并进一步查漏补缺,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落实长效监管措施。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县食安办全面负责此次食品安全隐患排查的组织、协调、指挥、汇总及信息发布等日常工作。各镇、县食安委各职能部门要把开展此次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活动作为着力改善食品安全环境、有效防范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的良好契机和有力抓手,力求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把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二)落实职责。县食安委各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加强依法行政和科学监管力度,及时排查隐患,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将隐患排查与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县有机结合起来,明确各类监管岗位的监管职责,针对存在的普遍性问题深入研究,查找原因,积极寻求对策,务求问题得到及时有效解决,确保全县范围内无食品安全事件发生。

(三)协调联动。此次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强化联合执法,规范信息发布,凡发现隐患和违法行为的,要及时上报信息,各责任单位要立即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县食安办要定期发布工作简报。

(四)严格问责。各镇、各部门要明确责任,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确保无缝对接,发生问题严格实行问责制。对监管不严、查处不力、失职渎职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部门和领导的责任,监察机关要发挥督查职能作用,加强督查,严肃纪律,强化问责。

(四)加强宣传。加大食品安全宣传工作,提高广大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维权意识,鼓励群众积极参与食品安全隐患排查行动,发动群众踊跃举报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线索。

请各镇及有关部门将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于1月20日前报县食安办。排查清理工作结束后,请各镇、各有关部门于2月28日前将排查结果报县食安办。

第2篇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政府关于加强“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决定,进一步加大食品安全整治力度,切实解决农村食品安全突出问题,提高农村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根据《省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按照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紧紧围绕我县农村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将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督促经营者自律与强化监督检查相结合、加强整改与健全长效机制相结合,集中力量,深入开展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无证照生产经营食品、制售假冒伪劣食品、制售假冒伪劣农(兽)药、使用违禁农(兽)药、生产销售不合格农产品、私屠滥宰及食品非法添加等违法犯罪行为。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强化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基础,完善监管措施,迅速扭转农村食品安全监管薄弱局面,有效规范农村食品生产经营秩序,净化农村食品市场,确保群众饮食安全。

二、整治重点与职责分工

(一)开展食品生产加工环节专项整治。由县质监局负责。要围绕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开展调查摸底,全面掌握城乡结合部和农村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生产的产品品种和主要销售流向,建立监管档案。督促生产企业及加工作坊自觉落实原料进货查验记录、产品执行标准、出厂检验记录等主体责任制度。对于使用非食品原料、过期原料、生产无标签预包装食品、冒用他人厂名、厂址以及仿冒标识标注、非法添加有毒有害化学物质、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查处。强化对面向农村销售的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抽检频次和覆盖面,及时发现和依法查处主体责任不落实、无证生产、超范围生产和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等各类违法行为。坚决取缔生产假冒伪劣食品的“黑窝点”和“黑作坊”。

(二)开展食品流通环节专项整治。由县工商局负责。要以农村食杂店、小超市、集贸市场、学校周边等区域为重点,严密排查,督促食品经营者严格执行食品、食品原料进货查验、购销台账及索证索票等制度。不断加大对农村食品市场“三无”食品、过期食品、商标侵权、仿冒知名食品特有名称、包装、标识等假冒伪劣食品和进货渠道的检查力度和频次,加强对涉嫌问题食品的监督抽检,对来源不清楚、标签不规范、涉嫌侵权仿冒假冒等问题食品,要全部下架停止销售,坚决查清假冒伪劣食品的源头和流向,依法严厉追究违法经营者和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三)开展餐饮服务环节专项整治。由县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要以学校食堂及学校周边区域、旅游景区、农家乐、镇小餐饮店等餐饮服务单位和农村家宴食品安全为重点,结合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含蛋奶工程)食品安全,进行风险隐患检查,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全面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落实记录台账和索证索票等制度,严禁采购和使用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及其制品和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严格规范食品添加剂使用和餐厨废弃物处置。进一步加大对无证经营、违法添加、采购和使用假冒伪劣、过期变质食品及食品原料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开展食品种植养殖环节专项整治。由县农业局负责。强化种植养殖基地农业标准化生产,对生产过程做到可查询、可追溯。要加大对以农药、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为重点的农业投入品监管力度,落实农(兽)药经营登记备案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制度,从源头上保证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严格督促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户执行和落实农药、兽药使用安全间隔期和休药期规定,严厉打击经营和使用违禁农(兽)药和假冒伪劣农业投入品的违法行为,有效杜绝家畜产品滥用抗生素。强化农药残留检测,防止不合格农产品上市。

(五)开展畜禽屠宰环节专项整治。由县供销商务局负责。要加强对私屠滥宰综合整治,重点加强对私屠滥宰高发和易发区域的巡查,严密监控城乡结合部和肉品加工集中区域的私屠滥宰行为。发现私屠滥宰要坚决依法取缔,并严惩违法责任人员;严厉查处定点屠宰企业出厂(场)肉品未经品质检验或经品质检验不合格、含“瘦肉精”、注水肉等违法行为,确保上市肉品质量安全。

(六)开展水产品养殖和经营环节专项整治。由县水利局负责。重点检查水产品养殖和销售环节违禁渔药(氯霉素、硝基呋喃、乙烯雌酚、环丙沙星、磺胺类、红霉素)和渔药残留是否超标,是否非法添加国家明令禁止的孔雀石绿等有毒有害物质,是否执行休药期有关规定,切实保障水产品质量安全。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15日-3月25日)。各镇、各有关部门结合实际,成立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制定整治工作具体方案,召开专题会议,对整治行动进行动员部署,落实工作目标、工作措施、工作步骤、工作责任,确保整治工作全面展开、有序推进。

(二)集中整治阶段(3月26日-5月26日)

1、自查自纠(3月26日—4月9日)各镇、各有关部门开展对各类食品生产经营主体的宣传教育,督促各类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向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提交自查报告。

2、集中整治(4月10日-5月20日)集中力量对各类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进行拉网式排查,摸清底数并建立监管档案,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逐一提出整改意见,督促限期进行整改;针对问题食品集中区域、环节和品种以及媒体报道的问题食品,制定并组织落实农村食品监督抽检计划,对监督检查或食品抽检中发现的违法行为,严格依法进行查处。按照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着力加强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制度建设、完善监管体制机制,探索建立农村食品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

(三)总结验收阶段(5月26日-6月15日)。县农业局、质监局、工商局、商务局、水利局、食品药品监管局针对本监管环节食品质量、存在安全隐患食品及媒体报道的问题产品,结合专项行动进展,组织开展跟踪性监督抽检,发现问题及时查处。县食安办对各镇、各有关部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查验收。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把开展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作为减少隐患、遏制事故、保障民生的重要举措,作为当前的重要任务,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机构。按照“全县统一领导、镇政府负责、部门具体实施、各方联合行动”的原则,各镇、县食安委各职能部门要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夯实工作责任,确保各项整治任务落到实处。

(二)加强协作配合。各镇、各部门要加强联系沟通与协作配合,强化信息共享,发挥整体优势,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要积极排查需要重点整顿领域和大案、要案线索,由县食安办牵头组织各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和集中整顿,从严查处和曝光一批典型食品违法案件。县公安局要积极配合各有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对移交的涉嫌食品安全犯罪线索,要迅速组织力量进行调查,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及时立案查处,依法严惩违法犯罪分子。粮食、水利、盐务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采取有效措施全力抓好专项整治工作。

(三)加强信息报送。各镇及农业、质检、工商、水利、供销商务、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要加强信息报送工作,自3月15日起每隔15天报送一次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县食安办要每月召开一次整治行动专题汇报会。重大食品违法案件查处及事故处置信息的上报和发布按有关规定执行。

(四)加强督查检查。县食安办要于4月中旬、5月下旬开展两次联合执法检查,对工作缓慢、措施不力、成效不明显的镇、部门进行通报,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同时,将本次专项整治的省、市两级抽检结果纳入对镇、部门的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内容之中。

(五)加强宣传引导。各镇、各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重点宣传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成效和典型经验,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引导作用,广泛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提高农民群众食品安全自我保护意识,自觉抵制假冒伪劣食品;广泛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引导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依法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诚信经营,守法自律。具体安排如下:从3月18日起,县工商局(18-24日)、质检局(25-31日)、食品药品监管局(4月1-7日)、供销商务局(8-14日)、农业局(15-21日)、水利局(22-28日)依次在县电视台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并进行一周时间的本环节专项整治活动及安全管理知识集中宣传,扩大专项整治行动社会影响,营造良好的整治舆论氛围。

各镇及农业、质检、工商、水利、供销商务、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领导小组名单于3月25日前,专项整治工作总结于5月25日前报县食安办。

第3篇

为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及时排查食品安全隐患,保障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市食安办《关于加强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意见》,结合我县食品安全工作实际,特制定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排查种植、养殖、生产、加工、销售、餐饮等环节食品安全隐患,严防食品不安全事件的发生,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食品各个领域的健康发展。

二、工作内容

(一)农产品生产环节。对我县农产品生产环节进行全面排查。一是突出抓好水产养殖用药检查。重点查处水产品养殖过程使用氯霉素、硝基呋喃、孔雀石绿、已烯雌酚、环丙沙星、磺胺类、红霉素等禁限用药物行为。检查水产养殖户建立生产记录、生产档案、用药记录和销售记录。二是检查畜禽养殖环节使用瘦肉精、莱克多巴胺、禁用兽药和苏丹红等化学物质的行为。三是以检查种植环节禁用农药为重点,开展农药专项检查。四是以禁用兽药为重点,开展兽药专项检查。整顿和规范兽药经营秩序,坚决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兽药产品行为。五是以三聚氰胺、“瘦肉精”等违禁化学物质为重点,开展饲料专项检查。重点检查生产销售饲料、浓缩饲料、蛋白饲料和宠物饲料的企业,添加三聚氰胺、三聚氨酸、羟甲基羧基氮、脲醛树脂、过碳酰胺等违禁化工产品的行为。

(二)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对我县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进行全面排查。一是严格食品安全区域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确保每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目标明确、任务清楚、措施具体、责任到人、监管到位。二是开展重点食品、高风险食品专项检查,以白酒、大米、植物油、糕点、炒货等大众食品为重点食品,重点检查企业的原辅材料的进货、使用台帐以及出厂检验、滥用食品添加剂和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等违法行为,通过检查,做到安全隐患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有效降低食品安全危害。三是严厉打击食品小作坊制假劣行为,重点对辖区内的食品小作坊进行检查,对非法生产加工食品的黑窝点要坚决取缔,对使用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的原料及食品要坚决没收,对发现违法行为要坚决依法严厉查处。按照《食品安全法》要求,继续大力推进食品小作坊生产条件整改提高工作,重点对生产较集中、区域性食品安全问题较多的,进行全面整治。

(三)食品流通环节。对我县食品流通环节进行全面排查。一是集中开展重点食品以及季节性、节日性食品的专项执法检查。要以消费者申诉举报和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食品品种为重点,突出抓好奶制品、肉制品、米面制品、饮料、糕点、干果、儿童食品、老年食品、膨化食品、冷冻食品等品种以及超市自制食品的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销售过期霉变食品、“三无”食品等违法行为,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二是以城乡结合部、旅游景区、车站为重点,依法抓好小食品店、小摊点、小市场的专项检查,集中执法力量加强市场巡查力度,坚决依法取缔无照商贩,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三是以商场、超市、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和食品经营企业为重点,突出抓好市场开办者对食品安全的法定责任和义务,巡查人员要按辖区逐户检查排查,监督市场开办者、经营者自查和整改食品安全方面的问题,切实做到不进、不存假冒伪劣食品和不合格食品,严格规范食品经营者的经营行为。

(四)餐饮服务环节。对我县餐饮服务环节进行全面排查。一是以大中型餐饮业、学校食堂和集体食堂为重点,进一步推进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餐饮量化管理达100%。二是继续打击食品添加剂违法行为、规范各餐饮单位合理使用食品添加剂,确保食品饮食安全。三是加强重大节日和重大活动期间的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四是进一步对无证无照餐饮经营单位开展专项清理整治工作,采取“疏堵结合、分类监管、综合治理”的方法,依法规范一批,疏导解决一批,整治取缔一批。查处率达100%。五是加强保健食品市场的监管力度,严格按照保健食品的规范要求,促使保健食品在我县更好保障消费者的使用安全和身体健康。六是加强学校(集体)食堂监督管理。学校食堂监督覆盖率达100%,从业人员健康检查达100%,进一步开展学校食堂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确保我县各中小学校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七是进一步做好学校内生活饮用水和学校食堂用餐具的监督抽检工作,保障学校用水卫生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和《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

(五)生猪屠宰流通。对我县生猪屠宰进行全面排查。一是广泛开展执法宣传,组建联合执法队伍。通过广播、电视、标语、宣传车和发放宣传单、悬挂宣传横幅等形式广泛宣传生猪定点屠宰的意义;适时组织以商业为主,邀请公安、工商、畜牧兽医、卫生、食品药品监督、技术监督、综合执法等单位共同参与的联合执法队伍,开展生猪定点屠宰联合执法,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和无证经营肉品行为。二是规范生猪屠宰和生猪产品经营市场,确保城区生猪定点屠宰率达到100%;宾馆、酒楼、饭店、集体餐饮、学生食堂等用肉单位所用猪肉10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

(六)粮食生产、流通。对我县粮食质量进行全面排查。一是将粮食安全整治工作与实施粮食食品放心工程有机结合起来,集中开展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强粮食购、销、调、存、加等环节的监管和整治力度,重点抓好粮食加工环节的安全监管,把好入市关,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粮食安全突出问题,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粮食的违法行为,维护粮食生产经营正常秩序。二是将加大执法和联合执法力度。重点查处无证无照生产经营粮食、生产销售不合格粮食和有毒有害粮食,粮食中滥用或使用非粮食添加剂等违法案件。依法严惩危害严重、社会影响恶劣的犯罪活动。

(七)食盐生产、流通。对我县食盐进行全面排查。一是加大专项整治力度,切实规范盐业市场秩序。组织工商、卫生、公安等部门组成的联合执法队伍,重点对县集贸市场和人口相对集中的镇开展排查整治。根据《盐业管理条例》、《食盐专营办法》等相关规定,强化联合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盐业生产经营中的违法犯罪活动,坚决制止无证照生产、经营、储运活动,深挖非法生产、加工、储运、销售团伙和窝点。加强整治工作的信息沟通及报送工作,对整治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认真研究,及时解决。二是严把食盐市场准入关,严防劣质盐流入市场。要严格执行食盐生产许可证制度、食盐经营许可证制度,建立健全盐政行政执法责任制度。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食盐运输的规定,严禁不符食用盐卫生标准的非食用盐进入本县。

三、职责分工

各镇政府负责牵头,组织基层站所,对辖区内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点领域进行拉网式排查,摸清底数,查处隐患。

县农业局负责初级农产品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水利局负责水产品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质监局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工商局负责食品流通环节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供销商务局负责生猪屠宰环节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药监局负责对餐饮消费环节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教体局负责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县盐务局负责对食盐网点销售盐业等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和统计;粮食局负责对粮食质量及原粮卫生的安全隐患排查。

四、工作步骤

排查工作分三个阶段。

(一)组织准备阶段(1月15日至1月20日)

各镇、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制定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明确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工作重点,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方案。

(二)集中排查清理阶段(1月21日至2月5日)

各镇、各有关部门要抓住重点,有计划地实施食品药品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清理。对确有违法事实的,依法严肃处理;对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三)落实长效管理阶段(2月6日至2月16日)

各镇和各有关部门对排查清理工作进行分析总结,并进一步查漏补缺,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落实长效监管措施。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县食安办全面负责此次食品安全隐患排查的组织、协调、指挥、汇总及信息发布等日常工作。各镇、县食安委各职能部门要把开展此次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活动作为着力改善食品安全环境、有效防范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的良好契机和有力抓手,力求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把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二)落实职责。县食安委各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加强依法行政和科学监管力度,及时排查隐患,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将隐患排查与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县有机结合起来,明确各类监管岗位的监管职责,针对存在的普遍性问题深入研究,查找原因,积极寻求对策,务求问题得到及时有效解决,确保全县范围内无食品安全事件发生。

(三)协调联动。此次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强化联合执法,规范信息发布,凡发现隐患和违法行为的,要及时上报信息,各责任单位要立即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县食安办要定期发布工作简报。

(四)严格问责。各镇、各部门要明确责任,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确保无缝对接,发生问题严格实行问责制。对监管不严、查处不力、失职渎职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部门和领导的责任,监察机关要发挥督查职能作用,加强督查,严肃纪律,强化问责。

(四)加强宣传。加大食品安全宣传工作,提高广大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维权意识,鼓励群众积极参与食品安全隐患排查行动,发动群众踊跃举报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线索。

请各镇及有关部门将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于1月20日前报县食安办。排查清理工作结束后,请各镇、各有关部门于2月28日前将排查结果报县食安办。

第4篇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等九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沟油”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结合我县实际,县食安委决定在全县范围内进一步开展“地沟油”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开展“地沟油”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将各类餐饮服务、食品加工单位在食物加工活动中产生的厨余垃圾等餐厨废弃物,以及泔水油、餐饮油、煎炸油、各类不可再食用的动植物油脂、油水混合物、植物油厂提取植物油剩余的下脚料油等废弃油脂,作为食用油生产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加强餐厨废弃物回收清运处理的管理,坚决取缔无证照生产经营食用油的违法行为,彻底杜绝餐饮业使用餐厨废弃物及废弃油脂的违法行为,有规划地对餐厨废弃物及废弃油脂进行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通过“地沟油”专项整治,着力从生产源头控制,规范食用油经营行为,保障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用油,严厉惩处非法生产、销售和使用“地沟油”违法行为,依法取缔无证生产、经营食用油行为,确保我县无生产、经营、使用“地沟油”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促进全县食品产业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

二、整治重点

对食品生产、经营、使用等各个环节和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置单位及个人进行一次全面排查,确保不存死角、不落环节、不留盲区。以城乡结合部为重点整治区域,以辖区内收集、运输、处置餐厨废弃油脂和餐厨垃圾的单位、个人及生产加工“地沟油”黑窝点和食用油生产加工企业、食品生产企业、小作坊、小食品厂、食用油销售者、集贸市场、批发市场、小餐馆、快餐店、餐饮摊点、火锅店、以及学校食堂、企事业单位食堂等为重点整治对象。

三、整治任务

各镇人民政府、县食安委相关成员单位要按照国家和省市加强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的要求,根据各自职责分工,依法推进整治工作。

(一)深入开展“地沟油”专项整治

1.认真组织排查,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地沟油”违法行为。以城乡结合部为重点,仔细排查线索,严厉打击未经许可私自收集、运输、处置餐厨废弃油脂及餐厨垃圾的行为。对涉案的生产、加工“地沟油”企业依法严厉查处;对发现的黑窝点坚决予以取缔。要以集贸市场、批发市场等场所为重点,严厉查处经营假冒伪劣和来源不明食用油行为。

2.切实规范管理,严防“地沟油”回流餐桌。加大对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环节食用油采购和使用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以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用油分装、小食品店、食用油经营门店、小餐馆、餐饮摊点、火锅店和学校食堂、企事业单位食堂等集体食堂为重点对象,严查食用油进货查验登记、索证索票等制度落实情况,严格规范餐厨废弃油脂和餐厨垃圾流向合同和台帐登记管理,做到流向可追溯。依法查处从非法渠道购进食用油和使用“地沟油”加工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对使用“地沟油”生产加工食品的生产经营单位一律依法吊销许可证,对使用“地沟油”的食品加工小作坊要坚决取缔,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加大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力度

1、规范餐厨废弃物处置。市容园林局要加快《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的修订完善工作,并尽快出台。药监局、市容园林局、农业局要切实加强对餐厨废弃油脂的管理,监督餐厨废弃物产生、收集、运输、处置单位建立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登记台帐、流向协议合同等管理制度。药监局督促餐饮服务单位要将餐厨废弃物分类放置,做到日产日清;以集体食堂和大中型餐饮单位为重点,积极推行安装油水隔离池、油水分离器等设施;严禁乱倒乱堆餐厨废弃物,禁止将餐厨废弃物直接排入公共水域或倒入公共厕所和生活垃圾收集设施;严禁将餐厨废弃物交给未经市容园林局许可或备案的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单位或个人处理。要与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和处置合法单位签订流向合同协议,确保可追溯。市容园林局、农业局要加强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置单位及养殖单位的管理,严格资质审查,并登记备案,严禁无证照单位回收、运输餐厨废弃物及油脂,严禁使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餐厨废弃物喂养畜禽。

2、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加大查处和收缴非法收运餐厨废弃物运输工具的力度,严厉打击非法收运餐厨废弃物行为;加大对违法销售或处置餐厨废弃物的餐饮服务单位处罚力度;对不按规定处置餐厨废弃物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等内部集体食堂,除进行严厉处罚外,还要追究食堂所属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三)广泛发动群众监督举报

各镇人民政府和食安委相关成员单位,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对群众投诉举报要高度重视,及时受理,认真核查举报线索,对违法收集、运输、处置餐厨废弃物和提炼、销售及使用“地沟油”或采购、使用来源不明食用油脂的,要坚决严厉查处,绝不手软。同时,没收产品并捣毁违法使用工具及设备设施。

四、责任分工

(一)各镇人民政府对本辖区“地沟油”专项整治工作负总责,实行镇长负责制,加强对“地沟油”专项整治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逐级细化分解整治任务,及时研究、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统筹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

(二)县食安办要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督查督办,及时收集、整理和报送有关信息,督促有关部门落实监管责任。

(三)质监局要加强对食用油精炼加工、分装等相关企业的检查,要认真核查进料、出油记录和资金往来账目等情况,凡发现购入原油来源可疑、进料与出油数量明显不符、大量购买使用过滤用白土、销售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等可疑线索的,要迅速深入追查,对使用地沟油作为原料生产食品、使用无标签标识或来源不明食用油的,要依法予以惩处。要强化对肉制品生产加工企业、食品加工小作坊的监管,督促其加强对生产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的管理,防止用于非法加工地沟油。

(四)工商局要强化对集贸市场、食品批发市场特别是散装食用油批发零售单位的巡查监管,全面检查进货查验、索证索票以及散装油标签标识等制度的落实情况,加大监督抽检频次;加强对流通环节食用油的监督与管理,以集贸市场、批发单位、粮油门店、食杂店等单位为重点,规范经营者建立食用油购销台帐、进货查验登记和索证索票等行为,严厉打击经营“地沟油”和非法渠道购进食用油行为,杜绝“地沟油”流入市场。严厉查处购进和销售未经许可的分装食用油违法行为,并及时向质监部门通报。

(五)药监局要加强对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管,以小餐饮、小饭桌、火锅店、旅游景区餐饮店、学校食堂等企事业单位食堂以及校园周边餐饮店等为重点,对餐饮服务单位食用油脂的进货查验登记及索证索票情况进行严格监督检查,凡发现购进、使用假冒伪劣或来源不明食用油的,要依法予以处罚;对购进和使用未经许可分装的食用油违法行为及时向质监部门通报。

(六)工信局要加强生猪屠宰环节的管理,督促生猪定点屠宰企业严格生猪产品流向记录,对检验不合格的生猪产品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并对无害化处理情况和处理后产品流向做好记录。

(七)农业局要加强养殖环节的监管,对使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泔水饲养畜禽行为要依法查处。

(八)市容园林局要加大巡查力度,依法查处非法收运、处置餐厨废弃物等违法行为;负责协调县内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置单位的许可、备案和监督管理,严禁有毒有害废弃油脂和餐厨废弃物进入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系统。同时,牵头会同财政、环保、发改等相关部门,积极推进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工作。

(九)环保局要加强对餐厨废弃物产生和处置单位污染防治设施的监督检查,依法严厉查处超标排放餐厨废弃污染物等违法违规行为。

(十)监察局要加大行政监察和问责力度,监督监管部门切实履行职责,对在“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中失职、渎职行为,以及行动迟缓、敷衍应付、整治不彻底、流于形式等行为,依法依纪严肃追究当地政府和监管部门相关人员的责任。

(十一)公安局要配合监管部门开展“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行政执法工作;对构成犯罪的制售“地沟油”案件,要提前介入,依法立案,从快侦办,一查到底。

五、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1月24日至1月31日)。各镇人民政府、食安委相关成员单位要全面开展“地沟油”专项整治工作,认真进行调查摸底,切实掌握辖区内“地沟油”整治的重点区域、重点环节和重点单位基本情况,在掌握第一手资料的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并立即部署、迅速行动。

(二)集中整治阶段(2月1日至3月20日)。按照方案要求,有针对性地开展食用油、“地沟油”市场清理整顿,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使用“地沟油”的违法行为。

(三)总结验收阶段(3月21日至3月31日)。集中整治活动结束后,各镇人民政府、食安委相关成员单位对整治情况要进行认真总结分析,查找不足,加强整改。县食安委将对开展情况督导验收,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预期效果。

六、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各方责任。各镇人民政府、食安委相关成员单位要深刻认识开展“地沟油”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加强对“地沟油”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县食安办将负责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查督办工作。各镇、相关成员单位要严格按照职责分工,细化工作任务,将“地沟油”整治作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重中之重和突出任务,与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同步推进,确保取得应有实效。监察部门要进一步强化问责制,严格责任追究,对因工作不力、玩忽职守、措施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纪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严格监督执法,严惩违法行为。对发现非法提炼“地沟油”的黑窝点,以及无证生产加工食用油和违法销售、使用“地沟油”行为,各镇政府及相关成员单位要组织协调公安、质监、工商等部门联合执法,坚决予以严厉打击,切实防止前整后乱、出现反弹现象。涉嫌犯罪的案件,要一律移交司法机关,依法从快捕诉、从重量刑、顶格处理,有力震慑违法犯罪行为。

(三)广泛宣传发动,鼓励社会监督。“地沟油”专项整治期间,宣传部门要组织新闻媒体大力宣传食用“地沟油”危害,整治“地沟油”的目的、意义,并在新闻媒体开辟专题栏目,对相关部门开展“地沟油”专项整治活动及时予以报道,对非法生产、加工、提炼、销售和使用“地沟油”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追踪报道并坚决予以公开曝光,进一步提高广大消费者的防范意识,增强防范能力,警示消费者理性消费,震慑违法者依法生产,规范经营。同时,各镇人民政府及相关成员单位要制定完善举报奖励制度,公布举报电话,鼓励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社会监督,动员广大消费者积极行动起来,加强对“地沟油”生产、销售和使用的监督举报,对举报经查实的,及时兑现举报奖励资金,形成依法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群防群治局面。

(四)认真总结分析,加强信息沟通。各镇政府、相关部门要及时报告“地沟油”整治工作信息,对涉及其他地区、部门的信息要主动通报。要进一步健全互联网舆情监测机制,及时掌握、核查舆情热点线索,组织专家答疑解惑,妥善回应社会关注焦点。对虚假新闻报道和不实传言要及时澄清、消除公众疑虑。有关地沟油案件的侦办信息,必须逐级上报公安部统一对外发布。专项整治工作结束后,于3月31日前将书面及电子版总结材料报县食安办。

第5篇

一、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建设

(一)抓好镇食品安全监管所建设。按照上级要求落实镇食品安全管理责任、推进基层监管队伍建设的思路和省上的建设标准,积极协调推进镇食品安全监管所建设。

(二)深入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召开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推进会,再次掀起创建工作高潮。加快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工程建设。

二、提升食品安全监管能力

(三)抓好食品检测资源整合和评价性抽验工作。抓好省政府、省食安委、市政府等关于食品安全检测资源整合的《意见》、《标准》等有关文件精神的落实,做好县级食品安全检测资源整合工作。开展食品基本品种评价性抽验工作和食品安全风险防控工作。

(四)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舆情检测机制和事件报告网络;建立健全统一指挥、步调一致的应对处置机制,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快速响应能力。

(五)加快食品安全信息化建设。依托省、市的食品安全信息平台,逐步实现各监管部门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机制。

三、加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强化日常监管

(六)深入开展“违禁超限、假冒伪劣”专项整治。按照“排查要全面、治理要彻底、成果要巩固”的要求,严厉打击非法添加、使用非食品原料、饲喂不合格饲料、滥用农兽药和超范围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五类非法违法行为;严厉整治出售过期食品、粗制滥造、冒用品牌、虚假标识等侵犯消费者利益的行为。

(七)扎实开展重点行业综合治理。按照重点突破、整体带动的思路,进一步突出乳制品、食用油、酒类、肉类、保健食品、农业投入品、包装材料等重点品种综合治理,力争实现重点品种质量安全水平率先明显提升。

(八)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加大巡查监管力度,提高巡查监管效能。着力加强重大节日市场的监管工作,切实保障季节性、节日性食品安全和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加强公安、农业、质监、工商、食品药品监督部门联合执法力度,及时查处食品经营中的违法行为。

四、推进食品行业道德诚信建设

(九)继续开展食品行业道德领域专项治理活动,督促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十)建立统一的食品生产经营诚信系统,建立食品企业诚信档案,认真落实“黑名单”制度和有奖举报制度,加大对违法食品企业曝光力度,切实起到警示和惩戒作用。

五、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宣传工作

(十一)扎实抓好食品安全宣传工作。主要以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为载体,积极创新宣传手段,开展食品安全行动在基层活动,加大对食品生产经营诚信典型事迹的宣传;按照《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纲要(2016-2016)》,广泛开展食品安全科普宣传,提高公众对食品安全知识的知晓率,构建全社会群防群控的食品安全工作格局。

2016农村家庭宴席食品安全管理实施方案
食品安全实施方案 第九篇

为了贯彻落实通食安办[2016]6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农村家庭宴席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规范集体聚餐行为,提高我镇家庭宴席食品安全水平,防范家宴事故风险,预防群众性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患的发生,维护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结合本镇实际,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对民间厨师的管理,建立健全各项卫生管理制度,切实提高我镇家庭宴席食品安全水平,确保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主要内容

(一)要完善农家宴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各村(居)要强化“预防、监管、查处、改进”四个重点环节,做到事前有防范,事中有监管,确保广大农村居民的饮食安全。

(二)要明确农家宴食品安全管理责任。镇政府明确主要领导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靠前指挥、具体抓。明确各村(居)委员主任对本辖区的农家宴安全工作负总责。各村居要明确专人负责申报、民间厨师登记备案、体检和培训、预防性监督检查及食品安全事故报告等制度的执行情况,明确职责分工,明确专人实行全过程监管。各村居要与辖区内的民间厨师全面签订农村家庭宴席食品安全责任书,明确其在食品安全工作中的相关责任。

(三)要执行农家宴申报登记管理制度。各村居食品安全监督站要按照要求做好农家宴登记和报告工作,具体内容为农家宴的举办者和承办者(民间厨师)是否按规定落实农家宴的申报工作,如实报告就餐时间、地点、人数,以及民间厨师健康状况。

(四)要执行民间厨师持证上岗制度。各村居要对所有从事农家宴操办经营活动的民间厨师进行登记,建立信息档案资料台帐,并按照食品从业人员的管理要求,督促其每年必须接受一次预防性健康检查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取得健康证明和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五)要执行农家宴预防性检查制度。各村居要落实专人负责对本辖区内的农村家宴的食品原料质量、加工场地卫生条件、厨师健康状况、饮用水卫生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严格执行生熟分开和食品加工用具及餐饮具的清洗消毒制度。

(六)要执行农村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和应急处置机制。

各村居发现突发食品安全事件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要按照《骑岸镇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骑岸镇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要求,按规定的时限和渠道报告,不得瞒报、迟报、漏报。对中毒病人要及时组织做好医疗救治工作。镇政府按照《骑岸镇重大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七)要开展农家宴食品安全宣传工作。各村居要利用广播、宣传栏、黑板报、标语等,充分宣传农家宴食品安全知识,努力提高全民的知晓率。

三、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村居、相关联能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农村家庭宴席管理工作的重要性与必要性,切实加强农村家庭宴席的管理,成立领导小组,相关人员要各负其职,确保农村家庭宴席管理工作落到实处,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

2、加强宣传、狠抓落实。各村居要组织开展好宣传发动、培训工作,负责对辖区内民间厨师进行登记,并开展好民间厨师体检和培训工作;各职能部门配合镇、村居开展农家宴席专项督查。

3、加强督查,务求实效。镇食安委对村居农家宴席管理工作定期检查,采取长效管理模式,各职能部门对村居农村家庭宴席管理工作随时开展督查,对各阶段工作情况进行验收,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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