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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明通小学发生踩踏的案例题

2016-01-11 09:26:40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昆明市明通小学发生踩踏的案例题篇一:小学踩踏事故案例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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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明通小学发生踩踏的案例题篇一:小学踩踏事故案例分析

2014年昆明小学踩踏事故

案例分析

一、案例背景

2014年9月26日14时许,昆明明通小学学校起床铃拉响后,该小学一、二年级午休学生起床后返回教室上课,由于靠墙的一块海绵垫平倒于一楼过道,造成通道不畅,先期下楼的学生在通过海绵垫时发生跌倒,后续下楼的大量学生不清楚情况,继续向前拥挤造成相互叠加挤压,事故导致6人死亡,22人受伤,2人重伤,伤者12人已送延安医院,另有10人送红会医院救治。

9月28日上午,遇难学生家长聚集在明通小学门口,他们举着横幅和云南学生的照片,要求讨一个说法。之后昆明明通小学被迫暂时停课,直到国庆节后才恢复上课。期间,昆明市市民人人争相讨论小学生在学校活动安全问题,家长们纷纷为不能确定自己的孩子在学校安全与否感到焦虑和迷惘。一时间,关于小学生在学校学习活动的安全问题再次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成为各大网站新闻媒体的头条,甚至在一些地区内引起了恐慌和不安。

二、原因分析 官方通报的事故原因为:当时午休刚结束,在午休室的门口有两个长3米多的旧棉花垫,很多一二年级的小朋友出于好奇,上前击打,导致棉花垫翻倒在地上,压倒了一些小朋友,其他小朋友赶紧往楼下跑,在跑下楼时许多小朋友被挤到,甚至被踩踏到,许多小朋友在这个过程中受伤。

然而,我们不难看出这次看似存在客观原因的事故,实际上既非自然灾害、又非恐怖袭击,而是因多方面人为疏忽大意长期积累最终酿成的既偶然又必然的灾难性事故。因此,我认为主要原因应归咎于:

1、昆明明通小学在安全工作上管理不善,漏洞百出,安全管理人员存在渎职、思想麻痹大意现象。通过对该起事故资料的收集和调查发现:昆明明通小学在此事故发生之前,学校没有按照行业相关规定制定和完善“学校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学校没有成立专职的安全

管理机构;学校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不足,安全素养不够;学校没有对该校的安全设施设备进行过彻底的隐患排查和隐患治理;学校没有对学生开展过安全教育和逃生应急演练;面对安全设施设备比较落后,隐患凸显的实际情况,学校安全管理人员视而不见,思想麻痹大意;学校在财务管理方面没有按照行业管理规定提取安全专用资金。

2、相关主管部门在安全工作上监督管理不到位,有失职、渎职之嫌。在此事故发生之前和事故发生之后,部分行业主管部门的“身影”我们几乎从未见到(如:教育局、安监局、卫生局、消防大队等部门)。尤其让人无法接受的是:昆明明通小学在安全管理工作上存在的诸多问题竟然从未被任何一个行业主管部门注意到,行业主管部门也从未及时对其进行督查、整治和惩处。由此可见,相关主管部门在安全事故隐患排查、预警以及安全隐患治理等方面有严重失职、渎职之嫌。

3、社会公众(包括学生家长)缺乏安全意识。在事故处理过程中,针对有许多学生家和社会公众长不明原因、不分青红皂白地散布流言、以讹传讹,甚至找学校和政府闹事、游行示威这一情况,反映出社会公众(包括学生家长)对公共危机、安全事故的认识不够,缺乏冷静思考,不能与学校、政府等相关部门有效地配合。况且安全宣传、教育、学习、培训不光是学校和政府的事,广大社会公众(包括学生家长)也应该参与到安全宣传、教育、学习、培训中来。在这一点上,我们应该学习日本的长处。

4、国家对中小学生的教育方式和教育内容有待改进。整个事故过程中,在所有学生身上几乎都找不到一点能体现安全意识的行为举动。而这种结果的出现恰恰体现了学校、社会和政府在安全教育和安全宣传上的不足。

三、现场救援和善后处理分析

1、领导重视,以人为本,启动应急预案及时。 接到事故报告后,昆明市委书记高劲松立即赶赴现场指挥事故处臵工作,并迅速成立事故处臵工作领导小组,启动应急预案,高劲松书记要求各单位、部门务必全力以赴抢救受伤学生,并做好伤亡学生及家属的善后工作,尽快恢复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

分析:此处,高劲松书记若能当面或者通过媒体形式向遇难者家属委婉表示歉意,并郑重表示要严肃查处事故原因和事故责任人,给家长们和广大社会一个交代,效果会更好。

2、各部门反应迅速,各司其职,启动应急预案及时,救援及时。 接到通知后,云南省急救中心,昆明120急救中心、红会医院、延安医院等附近医院立即启动了公共应急事件四级响应,迅速采取救援行动。公安系统立即出动警力,对医院急诊出入进行管制,确保医院顺利抢救受伤儿童。与此同时,对学校附近的道路也实施了交通管制,学校内禁止家长进入。大量家长簇拥在明通小学门口,要求通报情况。包括特警在内,多名警察在门口维持秩序,部分家长试图进入学校,均被阻拦。有家长反映,校方一直联系不上。拨打班主任电话,也无人接听。一名家长称,她的孩子在一年一班就读。她在早些时候听新闻赶来,对事情本身和孩子是否安全,没接到校方的任何通知。在红会医院,聚集了多名寻找孩子的家长,致该院急诊内科实施了出入管制。

分析:此处,最好要有相关发言人通过广播喊话、广播通知或者电视台等方式正面向家长们通报事故救援行动正在顺利开展,一切尽

在掌控之中,安慰受惊的学生家长,引导大家回家或在规定地点耐心等候政府和学校的救援消息。

3、严查事故原因,严查相关责任人。

27日下午,昆明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王敏俊通报,经查,昆明市教育局副局长王坚、盘龙区政府副区长陆佳,在校园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中存在严重失职等问题。市纪委监察局决定给予昆明市教育局分管校园安全保卫工作的副局长王坚、盘龙区政府分管教育工作的副区长陆佳停职检查。昆明市盘龙区纪委书记李寿志通报,盘龙区委研究决定,给予盘龙区教育局局长李谦、盘龙区拓东街道办事处分管安全生产的副主任石玉、明通小学校长李岚停职检查;免去盘龙区教育局分管校园安全工作的李章副局长职务、免去盘龙区明通小学分管校园安全工作的杨霖副校长职务。

分析:此处,最好要将被查处的相关责任人在此次事故中违反了那条法律法规清楚罗列出来,并将处罚的法律依据或政策规定对应罗列出来,以便让公众心服口服,让受害者家属心服口服,让被处罚者心服口服,彰显有别于人治社会的法治社会是公平与公正的。 4、赔偿及时,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中国大地保险云南分公司办公室主任李孟坪介绍,27日事发后,保险公司立即排查伤亡学生购买保险的情况。学生们涉及的保险赔偿具体分为两部分:一是属于政府采购项目,由政府统一购买、由人保和大地保险等多家公司共同承保的校方责任险。昆明市九年义务教育学校均统一购买了这一保险。按保险条款,每名学生家属将获得80万元赔偿金,各保险公司将按照承保比例承担赔偿责任。二是由学生家长自愿购买的学生平安保险。每一位学生的保费为50元,死亡学生可赔偿9000元,受伤学生的赔偿则是在9000元以内报销医疗费。经核实6名死亡学生中,有5名购买了该保险。

分析:此处,保险公司依法、依规办理理赔事宜及时有效,无可厚非,唯一不足之处是没能配合相关部门对伤亡家属进行耐心讲解,阐明理赔所依据的政策和法规。

5、信息工作,思想工作,宣传工作上存在的问题值得深思。

事故的发生、应急和善后处臵,仍然引起部分学生家长的不满。一位遇难学生家属告诉记者,家属最不满的就是事发当日校方没有第一时间联系家长,家长是从朋友圈、QQ群里知道这件事后,自己去医院太平间才找到孩子的。在这个过程中,根本没有任何人联系家长解释有关情况。

有遇难学生家属表示,现在家属的诉求不是赔偿的问题,而是要求严惩责任人。家属们认为,问责处理力度太轻,不能只是停职免职而已。 分析:在先发制人、后发制于人的网络信息时代,第一时间掌握一线消息很重要,第一时间将一线消息有效加以利用更重要。主动联系并以恰当的方式告诉家长事故情况是为主动、积极的工作方式,是能进一步开展思想工作的前提。而宣传工作更是巩固胜利果实或者亡羊补牢的必修功课。

四、事故应急救援的经验和启示

1、“政府重视,科学决策”是关键。

2、“有备无患,临危不乱”是前提。

3、“上下齐心,素质过硬”是基础。

4、“准确预警,快速反应”是保证。

5、“强化值守,信息畅通”是手段。

五、给昆明明通小学一些建议

1、强化安全思想、意识教育,定期在全校开展安全教育、学习、培训活动,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思想理念。

2、成立有专业素养和战斗力的应急救援领导机构,配足经专业培训合格并能持证上岗的安全管理人员。

3、结合国家安全生产管理法律、法规和自身的实际情况,制定切实有效的“校园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昆明市明通小学发生踩踏的案例题篇二:昆明明通小学踩踏事件心得体会2

昆明明通小学踩踏事件心得体会

中心完小 陈贵祖

悲剧,有很多时候是可以避免的,为什么悲剧总是在不断地上演?暴露出的不仅仅是安全隐患,更暴露出一些人员和部门在思想意识上和管理上的疏漏和不到位。9.26昆明明通小学的踩踏事件再一次揭示出我们的所谓意想不到的悲剧又发生了。

从新闻披露的一些内容我们得知,小学生午睡休息的地方其上下楼梯很窄,宽度为一米多一些,不巧又被人在过道上放置了一块大海绵,结果被一涌而下的学生拽倒,从而导致海绵垫将学生覆盖,以及随后涌来学生纷纷踩踏,导致六人死亡;同时,新闻报告了每个班午睡的孩子有四十、五十个,尽管有的报道还说了每个班都有一个老师负责管理,这似乎也表明了教师不存在责任的问题。那么除了楼梯窄和大海绵堆放的客观问题之外,问题究竟出现在哪里呢?

我想与下面几个问题有关。第一,我们是否意识到存在着一个特殊群体。我们的学生,我们的孩子,他们就是一群特殊的群体,这种特殊性在于,他们是小学生,他们依然是弱者,他们依然是幼者。他们非常缺乏对环境是否安全的认知能力和判断能力,同时,他们也十分缺乏对自我的保护能力。第二,我们是否意识到特殊群体所处的环境就是特殊环境。目前可能还没有特殊环境这个定义,不过我在这里就给定义了。特殊环境不独只是那些处于危险的水、火、电、有毒等危险环境和特殊的工作环境,而是应该将孩子、尤其是群体孩子所处的环境定义为特殊环境。许多西方国家为了加强小学生的安全管

理,就给孩子带特殊颜色的帽子、配备耐冲击的校车等就是这个原因,让人们注意、留心他们!因此,面对特殊群体所处的环境,就更应该要求我们的管理者和社会时刻保持警惕。第三,从教师和学校的层面来讲,教师和学校是否一直关注着这些特殊群体呢?是否意识到特殊群体所处的环境是否安全的认知和防范管理呢?我们就不得而知。

因此,针对类似孩子这样的特殊群体,向管理部门和学校提出以下建议:

每年的新生入学,以及新学期开始,教师讲授的第一课应该是生存和安全教育课,并应该进行危险情况下逃生安全的演练和训练,每个班级也不需要花太长时间。同时,要求教师在日常的教学活动中也要经常向学生讲授安全知识问题。不仅包括远的水、火、电、煤气、交通等安全,更要注重近的身边的安全。一些孩子可能知道一些危险的常识,但当很多孩子们在一起的时候,可能就会忘记危险就在身边。如刚下课的时候,孩子们经常会一拥而出教室,因此,教室的门口、卫生间和走廊楼梯上下等处是一个十分危险的地方。因此,在下课的时候、放学的时候,建议老师们应该多提醒孩子们,要多注意安全,不要互相推搡以及大声喧闹等。此外,每隔一段时间,要开展消防安全知识讲座,以及进行消防安全的演练等。如,如何按照一定顺序上下楼梯,而不是无秩序的乱跑,走进或去开一扇门的时候该如何面对门来保护自己,在平时玩的时候、尤其是上下楼梯的时候不要疾跑、不去推同学、凑热闹,大声喧哗,打闹等,或者让学生分批走出教室等。让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和生活习惯。虽然都是小事,但是我们需

要老师能够从细节抓起做起,起到真正的负起责任。最重要的是要培养孩子的安全概念以及如何避免灾难事件的发生。

另外,建议在每天上下课以及放学等时间,在教学楼的各个重要位置、学校大门口等要适当安排一些老师或者保安等流动起来,起到监督和安全保护的作用。让老师真正成为园丁,让老师成为花朵的爱护着和守护者。

踩踏事件岂是楼梯惹的祸啊!西方的一些国家,对早在幼儿园的孩子就开始了安全知识的讲授和实践训练。可见,我们还是应该从心里、从日常的活动中注重安全,不能只凭一纸文件、一个会议来落实,而是要从行动上真正的坐起来。

我知道一个台湾在大陆的私办学校是如何管理的。他们的教学空间也是十分很有限,上下楼梯很陡,而且楼梯也很窄,估计宽度也在一米左右。每个班级的学生不是太多,十几个人。但是,每当下课和放学的时候,在走廊楼梯的上下过道之间狭小的位置处,总是安排一个教师固定站在那个拐弯处,看着并帮助每个孩子下楼,而教学上课的班主任走在最前面,拉着第一个孩子的手,孩子们也是十分有秩序地一个挨着一个,背着书包不慌不忙地扶着楼梯把手下来。到门口的时候,老师喊着每个学生请家长过来接孩子。这么多年来,从来没有发生过什么事情,这就是所谓的防患于未然,这就是所谓的人性化管理,这就是服务到位。

相反,我们的一些学校经常是口头上说的非常好,结果落实到实处和细节上就欠缺一大块。这次,发生在昆明小学的事件就暴露出

这个问题。如果我们的学校能够在学生下楼梯的位置处,安排一个老师来协防,那么会有这样的悲剧发生吗?此外,如果我们的老师能够经常教育我们的学生,如何按照次序上下楼梯,如何遵守规矩走路,如何规避风险,那么会发生这样的悲剧吗?如果我们的老师能够在学生走出房间的时候再多关照一下,再多说几句强调安全的话,是不是这就不会成为悲剧!?如果老师让孩子分批分批地走,是不是也不会发生这样的悲剧?如果老师把这些孩子都看做是自己的孩子,那这样的悲剧会发生吗?

之所以出现这样的问题,与我们学校和老师自身对安全管理的认识十分缺乏,以及缺少对孩子的安全教育有直接关系,实在是教育之失。比如,认为一个老师带队管理学生就可以了。这就更直接暴露了学校缺少整体协调的管理和措施。作为教师,最能够在第一时间看到学生在做什么,知道哪些同学的表现。因此,教师要经常提醒学生,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此外,不仅开展安全教育,心里教育、德育教育和体育教育等都应该同步开展,不能让孩子成为只会捧着书本读书的少年郎。

学校要加强整体的安全和管理措施,更要加强对孩子的安全知识细节的教育,用心来关怀和爱护。要从思想意识上重视起来,要从管理措施上堵住疏漏。这么多用鲜血和生命换来的教训,我们何时才能不让悲剧一而再再而三的上演啊!如果我们的学校、社会对弱势群体、特殊群体真正做到: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那么这些事件发生的概率可能就会小很多。

昆明市明通小学发生踩踏的案例题篇三:校园突发事件案例

昆明市明通小学发生踩踏的案例题篇四:公务员面试热点:昆明明通小学踩踏事故

昆明明通小学踩踏事故致学生6死26伤

 热点概述

26日14时30分许,昆明市明通小学发生踩踏事故,截至当日17时已造成学生6人死亡、26人受伤。

26日17时许,昆明市盘龙区副区长陆佳向媒体介绍:当天学校预备铃打响后,学生从午休楼下楼时发生踩踏事故,造成学生6人死亡、26人受伤,主要是一二年级学生。所有受伤学生都已送到医院,伤情平稳,没有生命危险。事故原因正在调查之中。

事故发生后,云南省委书记秦光荣、省长李纪恒作出批示,要求全力救治受伤学生,做好遇难学生善后和家长安抚工作,迅速查明事件原因,并向公众作出解释。秦光荣到延安医院看望了受伤学生。昆明市委书记高劲松在现场指挥事故处置工作。

下午4点多,学校门口的明通巷已实行交通管制,学校拉起了警戒线,许多家长来到了学校门口,警察和保安在现场维持秩序。一些学生家长说,他们接到了老师的短信通知来接孩子回家。从学生的精神状态来看,他们没有表现出恐慌情绪。此时仍有救护车在学校,受伤学生基本都已送到附近的延安医院和红会医院。

在延安医院,一些学生家长一脸迷茫,不知道自己的孩子是什么情况,医院把学生家长安置在一个区域。记者看到有的病房里入住了受伤学生,但门口有保安站着,不允许无关人员进入。昆明市盘龙区副区长陆佳说,受伤学生得到了及时有效的救治,伤情平稳,没有生命危险。

26日晚上昆明市教育系统发出紧急通知,全面开展拉网式安全大检查。

27日昆明市盘龙区政府对外通报,明通小学踩踏事件原因初步查明,五名官员停职检查,两名官员被免职。通报称,25日下午,明通小学体育教师将两块体育教学使用的海绵垫子(长200厘米、宽150厘米、厚30厘米)临时靠墙放置于学生午休宿舍楼一楼单元过道处。26日14时许,学校起床铃拉响后,明通小学一、二年级午休学生起床后返回各班教室上课,学生在下楼过程中,由于靠墙的其中一块海绵垫平倒于一楼过道,造成通道不畅,先期下楼的学生在通过海绵垫时发生跌倒,后续下楼的大量学生情况不明,继续向前拥挤造成相互叠加挤压,导致学生严重伤亡。

经查明,昆明市教育局副局长王坚、盘龙区政府副区长陆佳在校园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中国家公务员| 事业单位 | 村官 | 选调生 | 教师招聘 | 银行招聘 | 信用社 | 乡镇公务员| 各省公务员|

存在严重失职等问题,昆明市纪委监察局决定给予二人停职检查。盘龙区委决研究决定,给予盘龙区教育局局长李谦、盘龙区拓东街道办事处分管安全生产的副主任石玉、明通小学校长李岚停职检查;免去盘龙区教育局分管校园安全工作的李章副局长职务、免去盘龙区明通小学分管校园安全工作的杨霖副校长职务。待踩踏事件相关情况进一步调查清楚后,违法党政纪的,按照规定严肃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明通小学创建于1955年,是教育部首批命名的“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是“云南省一级示范学校”、“云南省实验学校”、“云南省优级甲等学校”。现有43个教学班,2710名学生。  相关评论

搜狐新闻:2013年02月27日 湖北襄阳老河口市薛集镇秦集小学发生踩踏事故,造成4名学生死亡,11名学生受伤。

2013年03月28日 西工大附小组织学生到曲江海洋极地馆进行社会实践活动。期间由于自动扶梯发生故障,导致学生发生踩踏,已造成16人受伤。

2013年04月17日 深圳市龙华新区书香小学学生在罗湖区一家儿童娱乐中心集体活动时,扶手电梯突然停止造成挤压踩踏,导致8名儿童和1名教师受伤,其中4名学生伤势严重。

2012年11月28日 中午放学时,长沙育英二小楼梯间发生踩踏事故,30多名学生被送往旺旺医院,没人有生命危险。

2009年12月07日 湖南省湘乡市育才中学晚自习下课之际,学生们在下楼梯的过程中,一学生跌倒,骤然引发拥挤。造成8人死亡、26人受伤。

中国青年报:人们很难相信这样的悲剧竟发生在这所教学质量和管理都备受赞誉的云南省一级示范学校。有关人士指出,由两块“海绵垫子”引发的踩踏事故,再次显示校园安全教育仍然是教育的一块短板。

京华时报:更应追问的是,我们要培养什么的孩子?固然应该培养学生成才和成人,但如果没有安全,一切都失去意义。正如教育部部长袁贵仁所说,“一个没有安全保障的学校,绝对不是一所合格的学校”。

新京报:该校用一栋老旧的7层居民楼安排学生午休,但是,居民楼都是按普通安全标准设计,楼梯较少、楼道狭窄(一般宽度不超过1.2米),而按相关规定,住宿学生400人以上,疏散楼梯宽度至少要4米宽以上。很显然,安排学生居民楼午休,涉嫌严重的安全违规。  模拟题

9月26日,昆明明通小学踩踏事故引发人们对于校园安全教育的探讨和热议,谈谈你国家公务员| 事业单位 | 村官 | 选调生 | 教师招聘 | 银行招聘 | 信用社 | 乡镇公务员| 各省公务员|

的看法?

 参考解析

孩子是祖国的花朵,是民族的力量,是社会的呵护,是家庭的希望,孩子的安全牵动着千家万户的喜怒哀乐,牵动着亿万父母的眼泪笑容。这次昆明市明通小学发生踩踏事故,截至当日17时已造成学生6人死亡、26人受伤,这一连串的数字刺痛着公众的神经,也触碰到公众的安全底线,人们不禁想要发问:从2005年重庆市某小学10名学生死于踩踏,到今天6人死于踩踏,从09年凶徒持刀在校园砍人的血案,到今年9月初有人在校园绑架学生的行为,学校作为孩子学习生活的主要场所之一,校园安全事故一而再、再而三上演,面对校园安全的突发状况,孩子表现得惊慌失措,这些都在告诉我们校园安全在当前学校教育、社会管理中已然非常重要,它值得我们去反思,找寻事故频发原因,从而提出切实有效的对策。

究其原因,有以下几点:1、孩子自身应对突发状况的应急应变能力不强,面对场面混乱难以迅速冷静下来观察现场状况,从而采取有效应对方法;2、孩子的自救互救意识不强,自救互救能力弱,在混乱场面表现本能的逃生行为,而无法在现场对自我、或者团结在一起采取相应保护措施;3、家长在平时的日常生活中忽略对孩子的安全教育,未能及时将一些自我保护、安全逃生常识或生活经验在平时生活实践中告诉孩子,更没有让孩子去历练;4、学校由于场地限制、经费有限、相应师资力量不强,难以对学生开展安全教育,学生在公共场所的安全自救、安全逃生、安全互救能力差;5、一直以来对孩子的成长成才社会上更多的关注焦点是孩子的成绩、孩子的成就和孩子的成功,对于安全教育、安全知识的关注度不高,公众对于在学校等公共场所的突发状况急救知识贫乏,甚至可以说是一无所知,更为严重的是难以将这些知识转化为行动,从而表现出应对能力不高,再加上公共安全基础设施不健全,那么我们能教给的孩子就更少,甚至可以说是微乎其微;6、国家对于校园等公共场所的安全更多的投入是在硬件配套设施上,对于学校的考核标准以升学率为准,这就使得校园安全的硬件配套设施等资源分配不公平,部分学校的安全难以保障,同时也让孩子的升学考试成为上学的最重要一部分,这反映出国家的教育制度存在不完善之处,重理论轻实践。

由此可知,校园安全这个公共话题关系到社会方方面面,要想做好校园安全工作也需要自上而下,上下联动一起努力。1、提高孩子的安全自救互救能力,强化孩子公共安全意识,在日常生活中将安全摆在重要位置,让维护自身安全、他人安全成为一种生活习惯;2、家长应在平时生活中通过社会活生生的例子,用孩子的亲身经历来告诉孩子安全的重要性,和国家公务员| 事业单位 | 村官 | 选调生 | 教师招聘 | 银行招聘 | 信用社 | 乡镇公务员| 各省公务员|

一些维护自身安全的基本做法,比如告诉孩子不要轻易玩火、玩水,告诉孩子药品不能随便乱吃,告诉孩子要遵守交通规则、学校制度等;3、学校要开设相关安全教育课程,向孩子讲解学校的地形,传授一些在突发状况面前孩子团结一致应对困难的方法和技巧,包括在混乱场面中应保持冷静,调节自身情绪的办法方法等;4、要加大宣传力度,呼吁更多的人来关注校园安全,关心孩子的健康成长,不仅关注孩子的成绩、更多要关注孩子的生命安全;

5、国家可以在完善校园安全配套设施上下功夫,对校园的教学楼、宿舍楼、操场等地的安全设施配备齐全;6、加强校园管理,完善奖惩制度,对于危害校园安全的行为加大处罚力度,奖励对校园安全工作做出贡献的人,从而引导人们自觉维护校园安全。

总之,孩子健康,你我皆关心;校园安全,大家齐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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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明通小学发生踩踏的案例题篇五:2015国考热点:昆明明通小学踩踏事故致学生6死26伤

2015国考热点:昆明明通小学踩踏事故致学生6死26

昆明明通小学踩踏事故致学生6死26伤事件回顾

6日14时30分许,昆明市明通小学发生踩踏事故,截至当日17时已造成学生6人死亡、26人受伤。

26日17时许,昆明市盘龙区副区长陆佳向媒体介绍:当天学校预备铃打响后,学生从午休楼下楼时发生踩踏事故,造成学生6人死亡、26人受伤,主要是一二年级学生。所有受伤学生都已送到医院,伤情平稳,没有生命危险。事故原因正在调查之中。

事故发生后,云南省委书记秦光荣、省长李纪恒作出批示,要求全力救治受伤学生,做好遇难学生善后和家长安抚工作,迅速查明事件原因,并向公众作出解释。秦光荣到延安医院看望了受伤学生。昆明市委书记高劲松在现场指挥事故处置工作。

下午4点多,学校门口的明通巷已实行交通管制,学校拉起了警戒线,许多家长来到了学校门口,警察和保安在现场维持秩序。一些学生家长说,他们接到了老师的短信通知来接孩子回家。从学生的精神状态来看,他们没有表现出恐慌情绪。此时仍有救护车在学校,受伤学生基本都已送到附近的延安医院和红会医院。

在延安医院,一些学生家长一脸迷茫,不知道自己的孩子是什么情况,医院把学生家长安置在一个区域。记者看到有的病房里入住了受伤学生,但门口有保安站着,不允许无关人员进入。昆明市盘龙区副区长陆佳说,受伤学生得到了及时有效的救治,伤情平稳,没有生命危险。

26日晚上昆明市教育系统发出紧急通知,全面开展拉网式安全大检查。

27日昆明市盘龙区政府对外通报,明通小学踩踏事件原因初步查明,五名官员停职检查,两名官员被免职。通报称,25日下午,明通小学体育教师将两块体育教学使用的海绵垫子(长200厘米、宽150厘米、厚30厘米)临时靠墙放置于学生午休宿舍楼一楼单元过道处。26日14时许,学校起床铃拉响后,明通小学一、二年级午休学生起床后返回各班教室上课,学生在下楼过程中,由于靠墙的其中一块海绵垫平倒于一楼过道,造成通道不畅,先期下楼的学生在通过海绵垫时发生跌倒,后续下楼的大量学生情况不明,继续向前拥挤造成相互叠加挤压,导致学生严重伤亡。

经查明,昆明市教育局副局长王坚、盘龙区政府副区长陆佳在校园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中存在严重失职等问题,昆明市纪委监察局决定给予二人停职检查。盘龙区委决研究决定,给予盘龙区教育局局长李谦、盘龙区拓东街道办事处分管安全生产的副主任石玉、明通小

学校长李岚停职检查;免去盘龙区教育局分管校园安全工作的李章副局长职务、免去盘龙区明通小学分管校园安全工作的杨霖副校长职务。待事故相关情况进一步调查清楚后,违法党政纪的,按照规定严肃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明通小学创建于1955年,是教育部首批命名的”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是”云南省一级示范学校“、”云南省实验学校“、”云南省优级甲等学校“。现有43个教学班,2710名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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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4月17日 深圳市龙华新区书香小学学生在罗湖区一家儿童娱乐中心集体活动时,扶手电梯突然停止造成挤压踩踏,导致8名儿童和1名教师受伤,其中4名学生伤势严重。

2012年11月28日 中午放学时,长沙育英二小楼梯间发生踩踏事故,30多名学生被送往旺旺医院,没人有生命危险。

2009年12月07日 湖南省湘乡市育才中学晚自习下课之际,学生们在下楼梯的过程中,一学生跌倒,骤然引发拥挤。造成8人死亡、26人受伤。

2005年10月25日 四川省巴中市通江县广纳镇小学的学生下晚自习刚刚走出教室,楼道内的灯突然熄灭,不知谁趁机大喊:“鬼来了!”听到喊声,学生们都跟着大喊“鬼来了”。 这时,楼道内一片漆黑,学生们纷纷争着向楼下奔跑。在奔跑过程中,10名学生摔倒被踩死。

中国青年报:人们很难相信这样的悲剧竟发生在这所教学质量和管理都备受赞誉的云南省一级示范学校。有关人士指出,由两块“海绵垫子”引发的踩踏事故,再次显示校园安全教育仍然是教育的一块短板。

京华时报:更应追问的是,我们要培养什么的孩子?固然应该培养学生成才和成人,但如果没有安全,一切都失去意义。正如教育部部长袁贵仁所说,“一个没有安全保障的学校,绝对不是一所合格的学校”。

新京报:该校用一栋老旧的7层居民楼安排学生午休,但是,居民楼都是按普通安全标准设计,楼梯较少、楼道狭窄(一般宽度不超过1.2米),而按相关规定,住宿学生

400人以上,疏散楼梯宽度至少要4米宽以上。很显然,安排学生居民楼午休,涉嫌严重的安全违规。

模拟题

9月26日,昆明明通小学踩踏事故引发人们对于校园安全教育的探讨和热议,谈谈你的看法?

参考解析

孩子是祖国的花朵,是民族的力量,是社会的呵护,是家庭的希望,孩子的安全牵动着千家万户的喜怒哀乐,牵动着亿万父母的眼泪笑容。这次昆明市明通小学发生踩踏事故,截至当日17时已造成学生6人死亡、26人受伤,这一连串的数字刺痛着公众的神经,也触碰到公众的安全底线,人们不禁想要发问:从2005年重庆市某小学10名学生死于踩踏,到今天6人死于踩踏,从09年凶徒持刀在校园砍人的血案,到今年9月初有人在校园绑架学生的行为,学校作为孩子学习生活的主要场所之一,校园安全事故一而再、再而三上演,面对校园安全的突发状况,孩子表现得惊慌失措,这些都在告诉我们校园安全在当前学校教育、社会管理中已然非常重要,它值得我们去反思,找寻事故频发原因,从而提出切实有效的对策。

究其原因,有以下几点:1、孩子自身应对突发状况的应急应变能力不强,面对场面混乱难以迅速冷静下来观察现场状况,从而采取有效应对方法;2、孩子的自救互救意识不强,自救互救能力弱,在混乱场面表现本能的逃生行为,而无法在现场对自我、或者团结在一起采取相应保护措施;3、家长在平时的日常生活中忽略对孩子的安全教育,未能及时将一些自我保护、安全逃生常识或生活经验在平时生活实践中告诉孩子,更没有让孩子去历练;

4、学校由于场地限制、经费有限、相应师资力量不强,难以对学生开展安全教育,学生在公共场所的安全自救、安全逃生、安全互救能力差;5、一直以来对孩子的成长成才社会上更多的关注焦点是孩子的成绩、孩子的成就和孩子的成功,对于安全教育、安全知识的关注度不高,公众对于在学校等公共场所的突发状况应对能力不高,公共安全基础薄弱,那么能教给的孩子就更少,可以说是微乎其微;6、国家对于校园等公共场所的安全更多的投入是在硬件配套设施上,对于学校的考核标准以升学率为准,这就使得校园安全的硬件配套设施等资源分配不公平,部分学校的安全难以保障,同时也让孩子的升学考试成为上学的最重要一部分,这反映出国家的教育制度存在不完善之处。

由此可知,校园安全这个公共话题关系到社会方方面面,要想做好校园安全工作也需要自上而下,上下联动一起努力。1、提高孩子的安全自救互救能力,强化孩子公共安全意识,在日常生活中将安全摆在重要位置,让维护自身安全、他人安全成为一种生活习惯;2、家长应在平时生活中通过社会活生生的例子,用孩子的亲身经历来告诉孩子安全的重要性,和一些维护自身安全的基本做法,比如告诉孩子不要轻易玩火、玩水,告诉孩子药品不能随便乱吃,告诉孩子要遵守交通规则、学校制度等;3、学校要开设相关安全教育课程,向

孩子讲解学校的地形,传授一些在突发状况面前孩子团结一致应对困难的方法和技巧;4、要加大宣传力度,呼吁更多的人来关注校园安全,关心孩子的健康成长,不仅关注孩子的成绩、更多要关注孩子的生命安全;5、国家可以在完善校园安全配套设施上下功夫,对校园的教学楼、宿舍楼、操场等地的安全设施配备齐全;6、加强校园管理,完善奖惩制度,对于危害校园安全的行为加大处罚力度,奖励对校园安全工作做出贡献的人,从而引导人们自觉维护校园安全。

孩子健康,你我皆关心;校园安全,大家齐尽力。

昆明市明通小学发生踩踏的案例题篇六:明通小学踩踏事故7名责任人受处理

明通小学踩踏事故7名责任人受处理

2014年09月28日02:19 长沙晚报 我有话说(18人参与) 收藏本文

据新华社昆明9月27日专电 27日下午,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相关部门就明通小学“9·26”踩踏事故举行新闻通报会称,7名相关责任人被停职或免职。

26日下午,昆明市北京路明通小学发生一起踩踏事故,造成学生6人死亡、26人受伤。 昆明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王敏俊通报,经查,昆明市教育局副局长王坚、盘龙区政府副区长陆佳,在校园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中存在严重失职等问题。市纪委监察局决定给予昆明市教育局分管校园安全保卫工作的副局长王坚、盘龙区政府分管教育工作的副区长陆佳停职检查。

昆明市盘龙区纪委书记李寿志通报,盘龙区委研究决定,给予盘龙区教育局局长李谦、盘龙区拓东街道办事处分管安全生产的副主任石玉、明通小学校长李岚停职检查;免去盘龙区教育局分管校园安全工作的李章副局长职务、免去盘龙区明通小学分管校园安全工作的杨霖副校长职务。

据介绍,待事故相关情况进一步调查清楚后,对此次事故的相关责任人,违反党政纪的,按照规定严肃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昆明市明通小学发生踩踏的案例题篇七:交口中学防拥挤踩踏事故自查报告

交口中学防拥挤踩踏事故自查报告

近年来,全国校园拥挤踩踏事故时有发生,对中小学生生命安全构成了严重威胁。2014年9月26日14时30分许,云南省昆明市明通小学发生学生踩踏事故,致6人死亡、26人受伤住院。此次事故是因大量学生拥挤在大门处,导致铁门倒下后砸到学生造成惨剧;2014年12月31日,上海外滩发生踩踏事故,36人死亡,74人受伤。对加强我校安全管理工作具有重大警示作用。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管理,严防校园拥挤踩踏事故伤害,保障广大学生人身安全,特将我校防拥挤踩踏事故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成立机构

为确保工作实效,我校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的“防拥挤踩踏事故”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相关工作。 组 长:相兆信 副组长:王锋

组 员:中层领导、各班主任及任课教师、宿管人员

二、规范制度,加强值守

1、为了预防拥挤踩踏事故的发生,学校“防拥挤踩踏事故”领导小组召开了专项工作会,并于元月4日下午4:30召开全校教师会,组织教师们学习了市教安字〔2015〕1号文件,细心领会了文件的精神,让老师们警钟长鸣,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把学校安全放在首位。

2、“防拥挤踩踏事故”领导小组再次完善了学校集合集会的值守制度,规定学生集合、集会、做操由班主任教师带队,其它教师到学校规定的值守点值班,让校园内有发生踩踏事故可能性的地方都有值班人员值守,把安全事故发生率降到0。

3、强化领导值班制度:值班领导必须全程随学生行动,对学生进行安全管理。

三、加强排查,清除隐患

元月5日召开了教师会后,“防拥挤踩踏事故”领导小组对教学楼、实验楼、食堂、厕所、围墙、校门等重点部位进行一次“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拉网式排查,排查结果是:我校教学楼一共有二座楼梯,都比较宽敞,楼道无堵塞物;宿舍楼两座楼梯、四个出口畅通、无堵塞,校门每天保安准时开放,围墙无倾斜坍塌现象。整个学校不存在拥挤踩踏的安全隐患

四、完善预案,加强演练

结合学校所在区域环境、灾害发生规律和学生特点,进一步完善了各类应急预案,并在预案中把存在安全的地方定点定人,细化分工,强化责任,让每一位教师都有责任感,哪个地方出现事故将追究责任人的责任,真正做到“一岗双责”。学校计划本周五全校进行紧急逃生演练,进一步验证预案的可行性。

五、加强教育,提高意识

我校将以云南省昆明市明通小学发生学生踩踏事故为典型案例,迅速行动起来,运用主题班会、黑板报和教师会开展一次面向全体师

生的安全教育,让广大师生进一步学习和掌握安全基本常识,树立“安全无小事,事事关安全”的思想观念,提高广大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

交口中学 2015年元月6日

白岩镇中心学校防拥挤踩踏事故落实情况

白岩镇中心学校 2014年10月8日

昆明市明通小学发生踩踏的案例题篇八:校园安全事故案例

事故案例

时代的警钟在向我们呼唤,危险时时演绎,络绎的人生里,我们需要安全!安全重如泰山,尤其对我们中小学生而言,没有安全一切都是空虚的,是飘渺的,是幻想的!然而,我们却时常能看到一些有关中小学生安全事故的报导。

——题记

事例一:学校踩踏事故

《昆明9.26踩踏事件》

2014年9月26日下午14时30分左右,昆明市盘龙区明通小学发生一起踩踏事故,造成学生6人死亡、26人受伤,其中两人重伤。昆明明通小学位于云南省昆明市,创建于1955年,是国家教育部首批命名的“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是“云南省一级示范学校”、“云南省实验学校”、“云南省文明单位”,“云南省优级甲等学校”。

事故经过:事故发生在2014年9月26日下午2点30分左右,当时一二年级的小朋友正集体结束午休,从休息的楼层下楼返回教室。一名学生回忆称,午休室门口有两个长约3米的棉花垫,很多学生出于好奇,上前击打,致棉花垫翻倒在地,将一些学生压在下面。后面的同学不知道有人被盖住了,就踩了上去,同学们有的哭、有的喊、有的叫,现场一片混乱,由此引发事件。该学生称,当时现场有老师。根据事发的时候,出来的学生的跟我介绍,当时两点多钟的时候,有一批学生午休结束从2楼正往1楼走,他们有几个学生就在楼道旁边发现了这两个床垫,他们就有人就是去触碰这两个床垫,结果在触碰的过程中这两个床垫忽然就倒地,把学生就绊倒了,这时候后面还有正在下楼的学生,不断从三楼、二楼往一楼走,下面的学生绊倒后,上面的学生又继续往下走,这时候就造成了非常不幸的踩踏的事故。[到当天下午5点,受伤学生已全部送往医院,其他学生也陆续被家长接走。

从1楼楼梯堵到5、6楼一位目击事发经过的二年级小学生王嘉(化名)告诉记者,午休楼住有一、二年级各五个班的学生,每个班有50至60多人。学校午休后2点响起上课预备铃,学生们准备离开午休楼上课。她从5楼走下,当走到1楼出口处看到有5人在一张有床垫大小、黄色海绵垫子上玩闹,有的用脚踢有的用手打垫子,玩闹过程中后续下楼的学生被在宿舍楼道出口处玩闹的学生堵住。楼梯口较窄,无法散开。“有些同学赶着写作业,下楼时速度很快,几乎是跑着的”,不宽的楼梯道瞬间挤满了人,前面陆续有学生倒下,后

面不清楚情况的学生又跑下楼,人群拥堵至5、6楼都无法动弹。哭声和喊声在午休楼的楼梯道里此起彼伏。

事故原因:2014年9月26日下午,明通小学体育教师将两块体育教学使用的海绵垫子(长200厘米、宽150厘米、厚30厘米)临时靠墙放置于学生午休宿舍楼一楼单元过道处。

9月26日14时许,学校起床铃拉响后,明通小学一、二年级午休学生起床后返回各班教室上课,学生在下楼过程中,由于靠墙的其中一块海绵垫平倒于一楼过道,造成通道不畅,先期下楼的学生在通过海绵垫时发生跌倒,后续下楼的大量学生情况不明,继续向前拥挤造成相互叠加挤压,导致学生严重伤亡。

事故处理:经查明,昆明市教育局副局长王坚、盘龙区政府副区长陆佳在校园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中存在严重失职等问题,昆明市纪委监察局决定给予二人停职检查:2014年9月29日,昆明市公安机关对该校校长李岚、分管校园安全工作的副校长杨霖、体育老师李鹏程三人,以涉嫌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依法刑事拘留:盘龙区委决研究决定,给予盘龙区教育局局长李谦、盘龙区拓东街道办事处分管安全生产的副主任石玉、明通小学校长李岚停职检查;免去盘龙区教育局分管校园安全工作的李章副局长职务、免去盘龙区明通小学分管校园安全工作的杨霖副校长职务。

保险赔偿:记者28日从中国大地保险云南分公司获悉,每名身亡学生可获得最少80万元赔偿金。学生们涉及的保险赔偿分2部分:昆明市九年义务教育学校统一购买的校方责任险;学生家长自愿购买的学生平安保险。理赔工作正在开展中。

《四川通江小学生踩踏事故》

2005 年 10 月 25 日 ,晚上 8 :00 左右,在四川省巴中市通江县某镇中心小学发生了一起踩踏事故,导致该小学四年级和五年级的 8 个学生死亡, 27 人受伤住院。

中心校一共有近 2000 名学生,发生踩踏事故的是四年级和五年级学生的教学楼,死伤的孩子都是下晚自习的住宿生,而起因则是孩子搞恶作剧。发生事故的现场是二楼的楼梯处。这个楼梯大约有 1.5 米 宽,从上到下有 10 级台阶,二楼和三楼的 500 名学生都要经过这个楼梯上下楼。

事故经过:事故发生的晚上 7 :50 ,学生下了晚自习开始下楼回宿舍。当走到二楼的这个楼梯口时,突然有人开始大喊“屈飞来了!”。原来,就在这起踩踏事故发生前一周,该镇小学有一个叫屈飞的孩子误喝农药导致死亡,

所以那天晚上当有人喊屈飞来了的时候,大家便有些害怕,争相拥挤。有的同学就被挤倒在二楼的楼梯上,而踩踏事故也就因此而发生了。

法律评析:最近一个时期因教学设施问题而引发的伤害事故时有发生,内蒙古、江西、四川都因楼道狭窄、灯光昏暗发生踩踏事故,重点是各学校楼梯、走廊、护栏存在问题等。因此,教师要对学生集体活动上下楼进行巡查和疏散,以确保学生不会出现拥挤、踩踏事故。

除此之外,学校要定期检查校内的楼梯、走廊、护栏的设计和体育设施、教具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楼道、走廊及其他通道是否安全通畅。

各类学校要从学生实际出发,要教育孩子在学校上下楼梯时不要拥挤、打闹、追逐。放学时要适当错开时间,避免学生拥挤。目前,一些学校放学时间已错开,学生放学由班主任统一带队,并护送至校门前。

《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规定:

第十八条学校应当建立校内安全定期检查制度和危房报告制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排对学校建筑物、构筑物、设备、设施进行安全检查、检验;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停止使用,及时维修或者更换;维修、更换前应当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或者设置警示标志。学校无力解决或者无法排除的重大安全隐患,应当及时书面报告主管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

学校应当在校内高地、水池、楼梯等易发生危险的地方设置警示标志或者采取防护设施。

第三十二条学生在教学楼进行教学活动和晚自习时,学校应当合理安排学生疏散时间和楼道上下顺序,同时安排人员巡查,防止发生拥挤踩踏伤害事故。

晚自习学生没有离校之前,学校应当有负责人和教师值班、巡查。

这次踩踏事故的起因确实是因为学生搞恶作剧,引起大家的恐慌而发生的。但是情况并不是这么简单,与教学楼里的灯非常昏暗,照明不好有关,这些因素导致学生们拥挤之后看不清情况,造成严重的踩踏事故。

学校说灯光昏暗的原因是当天电压低,是客观原因。但是据了解,这座教学楼的二楼和三楼一共有 6 个班级 500 多名学生,而大家放学后只有这一个楼梯可以下楼。校方解释说,其实他们也意识到了危险,但是这么多年从来没出过什么事故,所以也就一直没有着手解决。

闹鬼的恶作剧和电灯的昏暗引起了学生的恐慌,通道设置的不合理使拥挤的学生不断倒下。而让大家不能理解的是,为什么几百人同时下楼,而且又是在晚间,却只有一名老师在场呢?唯一在场的老师,也被学生们挤倒在楼梯上,当其他老师从外面赶来的时候,踩踏事情已经发生了。

但是如果当时能有老师在场维持秩序,也不会导致那么严重的后果。按

照规定,学生上晚自习必须要有教师陪同,可当时 6 个班的孩子上课,为什么却只有一位老师在场呢?其他班级的老师哪里去了呢?这是值得思考的! 面对质疑,这个小学的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解释说,这个事故发生的原因有几大因素,一是学校校长安全意识薄弱,二是学校管理缺位,三是防范措施不力。

校方承认他们的管理确实存在着漏洞,事发后他们已经采取了相关的措施,对在校的学生进行了安全教育和心里咨询,教育他们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同时,学校在上下楼楼道都安排专门的老师负责疏通,还安上了一些警示牌警示标语。

该中心小学校长已经接受调查,通江县教育文化局局长已被免职。

预防与对策:在这个事件中有 8 个学生失去性命。应该说校园安全是这几年来一直议论的一个话题,而且校园安全似乎包含着方方面面,学生在学校里所有可能受到伤害的地方,都是学校应该注意的地方。作为学校来讲,学校的安全工作是由谁来负责?

( 1 )校长负责制。从学校本身来说,安全事故必须由校长直接来抓,这是保障和基础。( 2 )教师参与。这项工作要让每个老师都意识到,学生的安全保卫的细节工作是由每个老师来完成的。( 3 )对学生的安全教育要放到细节当中去。关于在学校里发生的安全事件,作为学校包括教育主管部门要承担行政责任,有的人会被免职,其次学校承担民事赔偿的责任。但最关键的是要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事例二:教师体罚事故

《六个耳光浑身是血,教导主任怎能如此暴力?》

2013年6月29日,都市晚间新闻播放了题为“六个耳光浑身是血,教导主任怎能如此暴力?”的新闻,自此,一起关于学校教师体罚学生的事件引起了方方面面的关注。

事件的经过:2013年6月28日上午10:30-11:10,按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各级各类学校组织期末考试,当时为上午的最后一堂考试时间,A校长和B主任到考场巡视时,某班考场的监考老师正在处理考场内学生违纪事件(考场内考生C同学将往后传的三张试卷揉成了纸团),B主任看到C同学不接受批评后在考场内扇了他一耳光。后怕影响考场内的考生,将C同学喊到了考场外的走廊,因C同学不接受教育,B主任又扇了他几耳光(B主任说3-4耳光)。C同学当场流了鼻血,B主任意识到出手过重,第一时间带领C

同学进行了止血处理,观察无碍后送其返回了考场,并交代了监考老师(C同学班主任),本堂考试结束后妥善做好该学生的思想工作。

考试结束后,六年级考生按照规定全部离校返家,C同学是学校住宿生,其父亲来校帮孩子拿行李,发现孩子衣领上有血迹,C同学告诉其父亲被老师打至流鼻血的经过,C同学的父亲非常气愤,第一时间找到了班主任老师。班主任老师反复沟通解释后并未起到化解矛盾的作用,C同学的父亲随后又找学校的领导要求处理被打事件,扬言要学校出两万元钱,否则誓不罢休,学校行政人员出面劝解,但因各类考务工作繁忙,加上组织召开会议,此事件学校没有协调处理达到化解矛盾的最终结果。

中午12点多,C同学的父亲和他的一位朋友(孩子的干爹)冲到学校教导处,在B主任毫无防备的情况下扇了B主任一耳光。经多方协调沟通未果。另外,还有罚学生吞食大粪的、蹲着听课的、耳膜打穿孔的、舔他人屁屁的、打180个耳光的、逼学生活吞苍蝇的、当众脱裤子的等等。使学生喝药、上吊、割腕、跳楼致死。

所做的工作:学校针对此事件已经召开了行政会,学校再次与C同学的父亲沟通,B主任的妻子(同一学校的教师)通过与C同学的母亲沟通,带领孩子到县人民医院进行了详细的检查,体罚未对C同学造成身体上的伤害,经过与家长的商议,B主任预交了1000元医药费,负责C同学后期留院观察,但C同学的父亲仍然对事件的处理不满意,诉求孩子被打事件经济上的赔偿。

存在的问题:

1、教师对禁止体罚学生认识不深,体罚事实存在。对学生实施体罚违背国家法律。义务教育法第十六条明确规定“禁止体罚学生”,而这项法律的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也规定“学校和教师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教育局三令五申规范教师从教行为,严禁体罚学生,B主任仍然我行我素,对学生进行体罚,应该说是百害而无一利,是一种极端愚昧、变态的非正常行为。

2、学校对体罚学生现象重视不够,处理不及时。B主任体罚学生的事实引起家长的不满后,虽然家长提出了不合理的要求,但学校领导在思想上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体罚出现问题后学校领导没有从事实出发,严肃处理,甚至持各种理由袒护教师,没有认清事态发展的形势,记者到校采访时,没有注意确立良好的舆论导向,致使事件的处理不及时。

3、家长的蛮横无知,增加了事件处理的难度。据了解,C同学的父亲经常与社会上的人拉帮结派,在当地有一定的影响力,C同学在校多次违纪违规事件的处理,其父亲都敷衍了事,没有正面解决问题。C同学父亲的蛮横无知和对孩子的过分溺爱,加上家长对老师动手一事惊动了当地派出所,让

昆明市明通小学发生踩踏的案例题篇九:昆明明通小学踩踏事故

昆明明通小学踩踏事故:18名受伤学生已出院

8人继续留院观察治疗,其中伤情较重的2人已好转

记者从市委宣传部获悉,截至昨日下午2点,明通小学踩踏事故26名受伤学生中,18人已出院,8人继续留院观察治疗,其中伤情相对较重的2人均已好转,并从ICU病房转入普通病房观察治疗,所有伤员病情稳定。

所有伤员病情稳定

经国家卫计委专家和医院专家组会诊评估,26名受伤学生中,红会医院留院观察治疗3人,出院7人;延安医院留院观察治疗5人,出院11人。所有伤员病情稳定。

昨日10时左右,在红会医院住院楼儿科病房内,已没有警戒人员,原本住着数名孩子的两间病房已全部空出,科室护士证实,7名受伤孩子已经出院。剩下仍在医院观察治疗的3名孩子,需等专家根据检查结果会诊后,再决定下一步治疗步骤。11时左右,在延安医院住院部耳鼻喉科,一间病房里住着在事故中受伤的3名学生,其中一名男孩下了床在病房里东瞧西看,另外两名女孩在床上和家人说话,伤情已明显好转。每个孩子都有家长陪护,有的家庭几乎是全家出动到医院轮流照看孩子,还有闻讯赶来的亲朋好友都在安慰鼓励孩子。一位家长说:“在医院体检过后,医生告知孩子现在基本没有什么大问题,我们总算是安心了。”

延安医院:对出院孩子进行复查

延安医院院长蒋立虹介绍,27日中午,国家卫计委派出的专家组来到延安医院,对治疗方案给予指导。“除了做好伤情治疗,延安医院还请心理治疗专家对伤者进行心理干预,对伤员家属进行心理疏导。”

“伤者恢复比预期理想,大多数孩子已康复出院。两名重伤孩子已从ICU病房转到普通病房,目前还有5名伤者在医院,他们有些生化指标还没恢复正常,但无大碍,需要留院观察。预计5名留院观察的孩子国庆节前都能出院。经过心理疏导后的孩子,干预效果也很好。”蒋立虹说。

据了解,对已经出院的孩子,延安医院医生每天早晚分两次对他们进行随访。9月30日,延安医院将对已出院的孩子进行集体复查。

红会医院:3个孩子有望近日出院

据红会医院儿科主任盛晓翠介绍,进入该院的10个孩子中有6人住院治疗。经过急诊科筛查,6名孩子多为情绪紧张、肚子疼、头痛、表皮擦伤等,病情较稳定,但需要做进一步检查。儿科安排护士一对一看护。

盛晓翠说,在进行生命体征监护、全身B超、生化检查和一天一夜的观察后,3个孩子没有查出任何问题。在心理医生的干预下,孩子和家长的情绪也逐渐恢复,这3个孩子于27日晚出院。

检查中,另外3个孩子中的2人同时出现发热现象,体温在38—38.5摄氏度之间。盛晓翠解释,这可能有两种情况:要么是呼吸道感染本身造成,要么是挤压伤引起。院方再次复查了全身B超,未发现异常。随后采取打营养针,同时对呼吸道感染进行治疗。目前,孩子生命体征及各方面情况都比较好。

27日下午,由国家卫计委派出的3名儿科专家赶到红会医院对受伤孩子进行检查。“3天后我们将进行复查,如果各项指标正常,他们就可以出院了。”盛晓翠说。

昆明市明通小学发生踩踏的案例题篇十:校园安全案例

安全第一

警钟长鸣

(2014年校园安全事故警示案例)

一、校园暴力类

案例1:因20元欠款温州少年砍伤两同学

2014年3月18日中午12时许,温州泰顺县实验中学发生一起校园惨案,一名初三男生小詹与另外两位同学发生冲突,用刀捅伤两同学,致其大出血。据警方调查,事情的起因是小詹的表弟欠小毛20元钱,并因此经常被小毛欺负,为帮表弟出气,小詹带了同学去找小毛理论。随后,小毛又带了同学把小詹叫到教学楼楼顶的楼梯拐角处,几个人之间发生了肢体冲突,扭打间,小詹拿出小刀捅伤了两名学生。事后,泰顺县公安局罗阳派出所介入调查,刚满16周岁的小詹被刑事拘留。

案例2:湖北省潜江市第三小学发生劫持人质事件

2014年6月10日9时15分左右,湖北省潜江市浩口镇第三小学发生劫持事件,嫌犯张泽清手持刀具和疑似爆炸装置,劫持六年级4班的50名学生,后经与嫌犯谈判未果,警方果断开枪,击毙嫌犯。所幸此事件未造成师生伤亡。据了解,张泽清曾因村里征地的补偿款问题和宅基地划拨问题与本村党支部书记许某发生过严重的矛盾冲突,而本村党支部书记许某的孙子就在该学校的六(4)班就读。张曾因盗窃和私造枪支两次入狱,2013年刚刑满释放。

案例3:湖北十堰校园命案4死5伤

2014年9月1日开学第一天,湖北十堰小学砍人事件震惊了全国。犯罪嫌疑人陈某持刀闯入校园,砍伤学校师生9人(1人为

教师,8人为学生),造成其中3名学生、1名老师身亡,犯罪嫌疑人当场跳楼自杀。据了解,行凶者陈严富是一名学生家长,因女儿未能及时完成暑假作业,老师拒绝其女儿入学,为此,陈严富曾4次到校恳求教师,但教师始终未松口让其女儿入学,陈严富便怀恨在心,当天上午以给孩子报到为由进入学校后制造惨案。

二、中毒类

案例4:学生分吃零食致毒鼠强中毒

2014年3月19日,丘北县双龙营镇平龙村佳佳幼儿园学生疑似发生食物中毒,造成两名幼儿死亡,30名幼儿出现疑似食物中毒状况。经过公安部门初步调查,这起中毒事件是一名儿童从外面带来零食到校园里分食所导致。经专家全力排查,疑似食物中毒的32名儿童中,经过检测有7名儿童因食用零食发生毒鼠强中毒,有25名儿童经过检测排除了中毒可能。据了解,佳佳幼儿园是一所无证经营的幼儿园,案发后,举办人和教师均被公安机关控制。

案例5:简陋“食堂”做出的一盘葫芦瓜撂倒69个孩子

2014年5月27日,海口市演丰镇一家私立幼儿园——艺丰幼儿园发生食物中毒事件,109名儿童先后入院观察,经查出现身体不适症状的孩子共89名,有69人确认为食物中毒,其中9名孩子情况相对严重。调查显示食堂午餐食谱为葫芦瓜炒肉丝和稀饭。据了解,该园食堂操作间内仅有一个洗菜池,灶台下面堆放着铁锅、高压锅、碗筷等灶具和餐具,卫生状况较差。就是这样一间简陋的食堂,承担着全园198名儿童的早午餐和甜品点心的制作。

案例6:流动食品摊点导致17名学生食物中毒

据贵州省铜仁市江口县闵孝镇相关负责人介绍,2014年9月

10日,闵孝中学有学生在校外摊点就食炒粉后,出现呕吐、腹痛等状况。镇政府接报后,立即组织清点在外就食早餐学生,分班级逐个排查,发现七年级、八年级共有17名学生有呕吐、腹痛情况,随即将学生送至镇卫生院治疗,其中,2名学生因呕吐严重被送往县医院救治。事发后,当地对校外流动食品摊点进行清理。

三、溺水类

案例7:结伴滑冰不慎落水

2014年2月22日下午,山西平遥6名儿童放学后结伴滑冰玩耍时,不慎落水溺亡。

案例8:四名12岁女生水库玩耍溺亡

2014年6月22日,在犍为县罗城镇新店水库,罗城镇中心小学六年级2班刚毕业的4名女生,分别被打捞上岸。她们是于21日下午在水库中嬉戏游泳时不幸溺水身亡的。

案例9:四名学生熙湖公园玩耍发生溺水悲剧

2014年12月31日,营口市老边区熙湖公园发生一起悲剧,四个孩子不知何故掉入湖中,其中两个孩子不幸溺亡。四个孩子中,一个是初中生,其余三个均是老边区育才小学三年级学生。

四、交通安全类

案例10:湘潭校车超载翻入水库8幼儿遇难

2014年7月10日17时许,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乐乐旺幼儿园一校车在送幼儿回家途中坠入水库,造成11人遇难,含8名幼儿、2名随车教师、1名司机。据湖南省通报称,经调查,幼儿园校车超载近一倍,且未按审定线路行驶;再就是,事发校车的司机上岗仅几天时间,对校车行驶线路不熟悉,缺乏必要的校车驾驶培训。

案例11:“校车”违规超车,导致侧翻酿惨剧

2014年10月31日上午,浚县一家交通运输公司35岁的司机张某,开着巴士为当地的“新北学校”接送学生。因为超车,“校车”撞上路边石头,导致侧翻,一名12岁的男孩当场死亡,5名学生不同程度受伤。浚县交管部门一工作人员介绍,经初步调查,事故为司机违规超车所致。据了解,新北学校是一所民办寄宿学校,有小学和初中,因买不起校车,就租车接送学生。

案例12:山东蓬莱校车被埋11幼儿遇难

2014年11月19日8时许,山东省蓬莱市潮水镇四村机场连接线附近,一辆货车与一辆面包车相撞,致12人死亡,其中11人为儿童(另一人为面包车司机),另有3名儿童受轻伤。涉事面包车为当地一所幼儿园负责人所雇用,属8座面包车,事发时实载15人。涉事货车属运沙车,也涉嫌超载。事发后,山东省安监局等部门介入调查事故原因,涉事幼儿园负责人、货车司机及面包车车主均被警方控制。

案例13:学校组织学生春游发生车祸

2014年4月10日上午,海南澄迈县老城经济开发区欣才学校组织学生春游,11时许,一辆载满小学生的客车发生侧翻,当场造成8名小学生死亡、32名小学生受伤。侧翻事故原因是车队行驶道路不是能正常使用的道路,为正在施工的道路,同时雨天路滑,司机操作不当。事发后,肇事司机赵某受轻伤,被文昌警方控制。因学生就读学校组织的春游活动未在教育局备案、报批,该校校长也被警方控制。

五、校舍安全类

案例14:安徽淮北一中学围墙倒塌,5名学生被砸身亡

2014年12月8日14时30分,淮北市同仁中学两个班级举行

篮球比赛,一名同学崴了脚,多名同学围观时围墙突然坍塌,造成5人死亡,4人不同程度受伤。据了解,该校为民办学校。事发后,学校负责人均被警方控制。

案例15:河北廊坊幼儿园倒塌致3名儿童死亡

2014年12月13日下午4时许,河北省永清县一私立幼儿园发生坍塌事故,事故造成3名重伤儿童经抢救无效后死亡,另有3名儿童轻微伤。据了解,该幼儿园为村办私立幼儿园,不具备资质,坍塌建筑属于危房,责任人已被公安机关控制。

六、拥挤踩踏类

案例16:昆明学校发生踩踏事故,六名小学生遇难

2014年9月26日下午,昆明市北京路明通小学发生一起踩踏事故,事故造成学生6人死亡、26人受伤。经调查,事故发生原因为两块体育教学使用的海绵垫子临时靠墙放置于学生午休宿舍楼一楼单元过道处,学生午休后去教室途中,由于海绵垫平倒,造成通道不畅,有学生跌倒,造成学生相互叠加挤压,最后导致学生严重伤亡。9月27日,对该校校长、分管校园安全工作的副校长、放置海绵垫子的体育老师三人,以涉嫌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依法刑事拘留。

七、特异体质类

案例17:嘉兴一名女中学生体育课上昏迷,抢救无效身亡2014年2月26日下午,海宁市南苑中学全体九年级学生进行“体艺2+1”活动(第8节课),九年级(8)班学生小王在操场跑步时突然昏迷倒地。该校老师发现后,对她进行了人工呼吸。随后120救护车赶到,将小王送至海宁人民医院急救,医生采取心肺复苏术急救1个多小时,但是无力回天,医生宣布小王因心源性疾病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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