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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信访工作考核办法

2016-08-24 11:13:37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2016信访工作考核办法(共6篇)2016年信访工作考核细则2016年信访工作考核细则根据国务院《信访条例》、《安徽省信访工作条例》以及国家信访局关于《关于进一步规范信访事项受理办理程序引导来访人依法逐级走访的办法》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进一步建立信访问题的长效机制,强化和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结合我镇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考评细则。一、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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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信访工作考核细则
2016信访工作考核办法 第一篇

2016年信访工作考核细则

根据国务院《信访条例》、《安徽省信访工作条例》以及国家信访局关于《关于进一步规范信访事项受理办理程序引导来访人依法逐级走访的办法》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进一步建立信访问题的长效机制,强化和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结合我镇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考评细则。

一、落实工作责任(5分)

1.落实单位领导包案制度、领导小组、工作方案。开展信访积案化解专项治理活动情况。(3分)

2.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每周上报矛盾纠纷和重点信访隐患工作。(2分)

二、落实和解决群众来信来访问题(10分)

1.及时办理镇里交办的信访事项,全年办结率达100%。(4分)

2.及时办理县委、县政府两办以及市、县长信箱和市、县长热线等部门交办的信访事项,全年办结率达100%,得3分。指标每少一个百分点扣0.3分,扣完为止。

3.努力实行信访代理制度和引导信访人依法逐级走访的村(社区)。(3分)

三、减少和控制重复非正常访、集体访、越级访(总分85分)

1.进京访(30分)

(1)未发生进京重复非正常访计12分,发生的不计分。

(2)未发生进京集体非正常访计8分,发生的不计分。

(3)未发生进京集体上访计6分,发生的不计分。

(4)未发生进京非正常访(个访、群访)计4分,发生的不计分。

2.赴省访(15分)

(1)未发生赴省集体非正常访计8分,发生的不计分。

(2)未发生赴省非正常访(个访)计3分,发生的不计分。

(3)控制赴省集体上访计4分,每发生一批次扣3分。

3.到市访(15分)

(1)控制到市集体非正常访,发生一批次扣3分。

(2)控制到市集体上访和非正常上访(个访),计7分。

4.来县访(15分)

(1)控制到县信访局集体上访计8分,每发生一批次扣1分,集体访扣2分,重复访加倍。

(2)控制到县政府或信访局等部门缠访、闹访计7分,每发生一批次扣2分,重复的加倍扣分。

5.到镇访(10分)

(1)控制来镇非正常集体上访计6分,每发生一批次扣1分,重复的加倍扣分,扣完为止。

(2)控制来镇集体访和个访,未出现缠访、闹访及过级上访的计4分,每发生一起扣0.5分。

四、加分、扣分等基本项目

1.全年进京赴省到县上访实现零记录的村(单位)加3分,以县内通报为准。

2.接到接访通知后,责任单位未按规定处理的每起扣1分。

3.到达现场后,责任单位未及时将上访人员疏散、带回的扣1分。

4.认真依法做好信访事项终结的,每终结一起加2分。

以上所说的单位是本镇的村、社区和镇直、县直、市直、省直以及招商引资的法人单位。

年度信访工作责任目标考核办法(试行)
2016信访工作考核办法 第二篇

年度信访工作责任目标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提高信访工作效能,强化属地责任,规范工作程序,依法解决群众合理诉求,确保信访工作制度改革的各项措施落地落实,根据《信访条例》和《####年度##市信访工作责任目标考核办法》,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原则。一是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原则;二是坚持突出重点工作、体现工作创新的原则;三是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平的原则。

二、考核对象。考核对象为各乡镇、开发区、县直部门(单位)。

三、考核主体。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县信访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信访工作责任目标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和考核办法的制定,县信访局负责制定实施细则和考核工作的具体实施。

四、考核方法

按照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简便易行、全面细致的要求,具体程序是:

(一)考核方式。年度信访工作责任目标考核采取检查考核与业务考核,日常考核、月度考核和年终考核,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计分办法。本办法采用100分制。其中月考核占30分,日常考核和年终考核占70分。

(三)评查步骤。在各乡镇(开发区)和县直部门(单位)进行自查上报的基础上,县信访局根据日常报送材料情况,组织考核人员检查信访工作资料,核实信访案件办理情况和有关数据,随机抽查信访案件进行回访调查。

(四)结果认定。信访局在完成考核工作后,及时汇总考核情况,提出评查意见,报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审议后,提交县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五、考核内容

(一)落实领导责任(9分) 1、领导工作重视(2分)。主要负责人履行信访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本乡镇(开发区)、本部门信访工作负总责,分管信访工作的负责人负直接责任,其他负责人实行“一岗双责”,按照分工抓好分管方面信访工作,与班子成员及下属单位签订信访工作责任书,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领导干部带头包案,积极推动解决信访事项。每一项落实不到位扣0.5分。【2016信访工作考核办法】

2、领导干部接访和阅批信访件(5分)。坚持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制度(3分),乡镇(开发区)领导或县直部门(单位)负责人每周至少1天到信访接待场所接待群众来访,严格遵循公示、接访、包案、落实等程序和要求,领导干部接访台账记录规范。未在公开栏公示的,少一次扣0.1分,接访时间每少一次扣0.2分,超过规定天数的(经严格考核、有完整资料),多一次加0.2分,经抽查发现他人代替等行为的每次扣0.5分,领导干部接访台账不规范扣0.2分。领导干部带案下访每月至少1次(1分),未达规定次数的,少一次扣0.1分。领导干部坚持阅批信访件制度(1分),对群众来信和上级交办件做到件件有批办意见,抽查发现漏批一次扣0.2分。【2016信访工作考核办法】

3、贯彻决策部署(2分)。贯彻落实全国、省、市、县信访工作会议精神,推动各项措施落实。未落实的每项扣0.2分,未按要求参会、报送有关资料、反馈工作情况的,每次扣0.2分;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信访工作会议,研究部署信访工作,少于规定次数的,每次扣0.2分,会商会办信访案件记录不规范或调查处理意见未经会商形成会办意见的扣0.2分。

(二)维护信访秩序(28分)。

进京、去省、到市上访情况,以省、市通报为准,来县上访情况,以县信访局统计数据为准。

1、进京上访(6分)。进京越级上访(3分),每1人次扣0.2分,重复访每人次加倍扣分。进京集体访每批次扣1分,重复集体上访扣2分。进京非正常上访(3分),每发生1人次扣0.5分,重复

非正常上访加倍扣分,进京集体非正常上访,按每人次扣0.2分,重要节点和敏感时期发生进京非正常上访的,每发生一起扣1分。全年无进京非正常上访的乡镇或部门在规定分值外另加1分。

2、去省上访(6分)。去省越级个访、群访(3分),每批次扣0.2分。去省集体上访、重复上访(2分),初访50人以下每批次扣0.5分,51-100人每批次扣1分,101人以上每批扣1.5分。去省异常上访(1分),到省委、省政府门前异常上访每批次扣0.5分,重要节点和敏感时期发生去省集体上访、异常上访加倍扣分。

3、到市上访(6分)。到市重复个访、群访(2分),每批扣0.2分。到市集体上访、异常访(4分),初访20人以下每批次扣0.5分,21-50人每批次扣1分,51-100人每批次扣1.5分,101人以上扣2分。到市委、市政府门前聚集、滞留、发生异常行为的集体访每批次加倍扣分。

4、来县上访(6分)。到县重复个访、群访(2分),每批扣0.1分。到县集体上访、重复集体上访、异常访(4分),初访10人以下每批次扣0.3分,11-20人每批次扣0.6分,21-50人每批次扣1分,51人以上扣1.5分。到县委、县政府门前聚集、滞留、发生异常行为的个访、集体访加倍扣分。

5、落实接访劝返规定(4分)。按要求及时进京、去省、到市、来县接劝返(2分),对未按要求派人到京、省、市、县接劝返的,每批次分别扣1分、0.6分、0.4分、0.2分,劝返接回滞留延时的每次扣0.1分,当月倒流的每次扣0.3分。信息报送(2分),凡进京、去省、到市、来县集体上访未报信息并安全劝返的每次扣0.5分(以记录为准),责任领导跟踪集体上访及时做好劝返工作的,每批次按标准减半扣分。在劝返接回中配合不力、不服从驻京、驻省工作组和市、县信访部门调度管理的,每发生一起酌情扣0.1-0.3分。

(三)信访问题解决(26分)。

1、来信事项办理(7分)。对上级转送的普通信件(2分),办理或回复不规范、不及时以及由此引发重复信的,每件扣0.5分,因答

【2016信访工作考核办法】

复不当引发恶意炒作的每件扣1分。对上级交办的信件和网上信访件(包括国家投诉办转送投诉件、省政府网站“省长信箱”邮件、省信访局网站“网上信访”邮件)(4分),告知、办理、答复不到位的每项扣0.2分,未按期上报每件扣0.5分,报结材料缺少要件、格式不规范,每件扣0.2分,群众合理诉求未解决或解决不到位的每件扣0.3分,退回重办的每件扣1分。开展群众满意度评价工作(1分),对列为群众满意度评价的信访事项,要积极引导信访人开展评价工作,凡是评价为满意、基本满意、部分满意的,分别得1分、0.8分、0.5分。评价为不满意的扣1分。初信办理规范,当年没有重复来信或来访的,每件加1分。

2、来访事项办理(7分)。对中央、省、市、县通过信访信息系统和发函交办的来访事项及县党政领导接待日批示的来访件,做到受理及时、程序规范、合理诉求解决到位,要件完备、卷宗整洁规范,每缺一项扣0.2分,未按期报结的每件扣0.5分,退回重办的每件扣1分。对积极化解矛盾,处理措施、答复回访到位,稳控措施落实,且当事人没有再次到县以上越级上访的,每件加1分,对积极引导信访人走上创业致富之路的,经考核组认定后可另获加1分的奖励。

3、重要信访案件办理(6分)。对中央、省、市、县交办和县及以上党政领导批示的信访案件,按要求及时报结得满分,报结材料缺少要件的每项扣0.2分,超期1件扣1分,退回重办的每件扣2分。群众合理诉求未解决或解决不到位的每件扣0.5分。对案件办理规范、处理意见落实到位、群众满意度评价较高的案件,经考核认定后可获加1分的奖励。

4、信访积案化解(4分)。制定信访积案化解工作方案,按规定明确领导包案(1分),未落实的不得分。在实际工作中积极探索积案化解方法且得到上级肯定(1分),没有的不得分。积案化解中没有落实包保责任的每件扣0.5分,交办后化解不力导致进京、去省、到市、来县访或非访,分别扣1分、0.5分、0.3分、0.2分。每重复一次加扣同样分值,化解措施得力且信访人息诉息访的,每件加1

分。对经省、市、县信访部门认定为“三跨三分离”信访事项(2分),在明确责任主体和稳控职责后,再次发生进京、到省、去市上访、非正常上访或异常访的,每发生一次扣0.5分。在规定时间内处理到位、信访人息诉息访的每件加1分。

5、信访事项复查复核与依法终结评议(2分)。在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工作中,责任单位积极配合复查复核机关开展调查活动,属纠正、撤销、发回重办或复查复核意见不落实,每件扣1分,属于不予受理或不再受理的,每件扣0.5分。信访事项已经复核办结,信访人继续进京非正常上访,责任单位没有申报终结评议或因工作不负责任造成评议未终结的每件扣1分。

(四)信访工作创新(7分)

1、基层基础建设(2分)。积极推进乡镇(开发区)信访综治维稳中心和村(居、社区)信访综治维稳工作站建设,做到组织、人员、场所、设施、制度“六个有”,乡镇(开发区)信访综治维稳中心能够正常开展各项活动,村村建有工作站的,得2分,抽查中每缺一项扣0.2分,每发现一例村无工作站的扣0.5分。县直部门(单位)积极派人到县信访局(群众之家)来访接待中心做好接待分流工作,按照“六有”要求建设信访综治维稳工作室,配有专兼职信访工作人员得2分,每发现一次派驻人员未到岗扣0.1分,没有专室、人员配备未达到要求的扣0.5分。

2、矛盾纠纷排查调处(1分)。按要求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排查调处机制运转正常,工作扎实有效,乡镇每半月、村(居、社区)每周一排查,有记录,有上报材料和排查调处记录档案。每缺一项扣0.2分。

3、信访体制机制创新(4分)。积极开展信访法规、政策宣传(1分),没有开展的不得分。按时参加信访工作培训(1分),未按照要求参加的,少一人次扣0.5分。用群众工作统揽信访工作上有新举措,开展基层信访代理工作(1分),未开展的扣1分。信访工作经验被县委县政府肯定并在全县推广(1分),没有的不得分,被市、省肯

2016社会稳定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2016信访工作考核办法 第三篇

为强化村(居)社会稳定工作责任制的落实,进一步提升社会稳定工作水平,营造良好稳定的社会环境,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从2016年开始,每年对各村(居)社会稳定工作实行绩效考核。结合实际,特制订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公正、公平考核村级工作绩效,进一步发挥目标考核的引领作用,全面深化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全力推进政法综治工作,积极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

二、考核原则及方法

(一)考核原则:

1、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3、坚持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原则。4、坚持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统一标准,奖惩并重的原则。

(二)考核方法:

采取日常考核与年终检查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日常考核按平时工作开展情况直接打分,年终由考核小组汇总全年工作情况进行打分评定。总分值为100分。考核结果作为年终核定各村(居)干部工资、奖金和进行奖惩的重要依据之一。【2016信访工作考核办法】

三、考核对象

全镇42个村(居)及村“两委”干部

四、考核内容

(一)加强领导,管理规范(10分):

村(居)两委高度重视社会稳定工作,成立社会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充分利用板报、标语、宣传牌等各种有效形式,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稳定工作有活动、有记录。记录内容齐全,有组织机构人员花名册,综合治理、信访调处、安全生产等活动记录。积极配合上级各部门开展各项工作,不得无故推诿扯皮,贻误工作。

(二)综治工作(30分)

1、熟悉掌握本村的人口信息动态。积极配合派出所、计生服务站、新居民服务管理所等业务部门,做好全体村民的服务和管理工作,不漏登、不漏管,得5分;每出现一起重点人员(新居民)漏管的,不得分(5分)

2、高度重视“两劳”回籍人员管理(10分)

配合派出所、司法所等部门,落实好帮教对象的管理工作,熟知帮教对象本人及家庭情况,无重新犯罪。有重新犯罪的,不得分。

3、无民转刑、无群体性恶性事件。(10分)

广泛开展“零家庭暴力”、“未成年人零犯罪”、“无刑事案件”村居等活动。每发生一起刑事案件的,扣5分;有村“两委”干部犯罪的,不得分。发生群体性恶性事件,造成严重影响的,实行“一票否决”。

4、群众安全感明显增强。(5分)

加强本村的治安巡逻,使群众有一个安全的生产生活环境,群众安全感达90%以上,村民对平安创建知晓率80%以上。

(二)信访稳定工作:(30分)

1、完善健全村级信访接待规章制度,按照首问责任制的原则,认真开展信访工作的。坚持定期排查,每月召开一次矛盾纠纷排查例会,每季一次稳定工作分析会。加强对不稳定因素的了解和掌握,对可能发生越级集体上访的事件及时组织人员进行专项排查得5分

2、对于出现的重大信访隐患矛盾纠纷,实行第一时间报告制度,严禁迟报、漏报和隐瞒不报,得5分;出现迟报、漏报和隐瞒不报的,不得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严格实行“一票否决”。

3、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集体上访事件,如出现集体上访,主要负责人要及时赶到上访地点,做好劝访疏导工作,并将上访群众带回本地妥善处理的,得5分;对不理不问,不按时到达现场的,扣2分;对因工作贻误,造成影响的,不得分。

4、全年未发生信访稳定案件的,得15分。每发生1起赴镇个访的,扣1分;每发生1起赴镇集体访或赴市级个访的,扣5分;每发生1起赴市集体访或赴省个访的,不得分;每发生1起赴省集体访、赴京个访或造成严重后果的信访案件,坚决实行“一票否决”。

(三)安全生产工作(30分)

1、对本村范围内的超市、网吧、学校、幼儿园、加工点(企业)等各类场所要登记造册,设立台帐,并加强的服务和管理的,得5分。每出现一例漏管的扣1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不得分。

2、对从事烟花爆竹、危化品生产销售的单位或个人,实行重点监管,及时报告相关信息的,得5分,每发现1例失控的,扣2分;造成严重影响的,实行一票否决;

3、重大项目实行公开招投标,村务工作安全运行的,得5分;每发生一起因村级公益事业或项目建设而造成工伤亡事故的村(居),扣5分;造成严重影响的,实行“一票否决”。

4、加强污染源的管理和上报的,得5分;发现污染源未能及时上报或故意隐瞒不报,造成农田、河流、动植物、群众生活等环境污染事故的每发生一起,不得分;造成严重影响的,实行“一票否决”。

5、加强食品安全管理,未发生安全事故的,得5分;凡出现群体性食品安全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

6、切实做好三夏、三秋生产期间安全防火工作的,得5分。凡被镇督导组和领导干部发现,以及经举报查实的火情,发现一起的,扣2分;发现两起的,扣4分;发现3起及以上的,不得分。凡被市级通报批评或造成重大影响的,实行“一票否决”。

五、加强领导

为加强对做好这项工作的领导,镇党委、政府成立了由镇纪委书记王宜军任组长,镇长助理、派出所所长,镇综治办专职副主任为副组长,党政办、组织科、宣传科、司法所、信访办、综治办等有关部门负责为成员的镇社会稳定工作考核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综治办,具体负责社会稳定工作的协调、督导和考核。

2015综治信访维稳工作方案
2016信访工作考核办法 第四篇

方案一:综治信访维稳工作方案

为了维护社会稳定,预防和妥善处置各类上访事件,做好综治信访维稳工作,根据有关要求,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上级关于综治信访维稳的指示精神和工作部署,从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根据事件的性质、起因、规模、危害程度和事态发展,决定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把其影响减少到最低限度。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的原则。处置各级各类学校的各类上访事件,必须坚持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按照具体分工和要求,协调一致,密切配合,坚决执行党委、政府的处置方针和措施。

(二)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属于哪个乡镇、哪个学校、哪个科室、哪个单位的问题,就由哪个乡镇、哪个学校、哪个科室、哪个单位负责解决。要明确责任人(单位),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落实,决不能互相推诿、扯皮,切实解决好群众赴京赴省到市来县上访反映的问题,把上访群众稳定在当地。

(三)坚持标本兼治,注重实效的原则。处理因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越级赴京赴省到市来县上访事件,不能采取敷衍和压服的办法,必须把涉及群众利益的问题作为大事,高度重视,带着深厚的感情认真负责地把群众反映的困难和问题解决好。

(四)坚持快速反应、分级负责的原则。按照上访事件的性质、参与人数、事发地点等情况,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迅速启动快速反应机制予以处置。同时,要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告。

(五)教育多数、处理少数的原则。处置因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上访事件,必须坚持团结教育大多数群众的原则,严格区分和正确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准确把握政策界限。对利用人民内部矛盾煽动闹事、蓄意制造事端及打砸抢分子要依法按照《信访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严肃处理。

三、工作机构和职责

(一)县教体局成立处置全县教育系统群众各类上访事件信访稳定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研究制订教育系统群众各类上访事件处置工作的政策、措施,研究决定工作机构设置和工作人员安排。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XXX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XXX

办公室成员:XXX

领导小组下设以下工作机构:

1、信息和保障组。由办公室负责。主要职责是:负责上访事件信息的上报工作;处置上访事件后勤保障工作,调度交通工具和其它物资设备。

2、处置组。由各责任科室牵头,相关科室和学校、单位配合。主要职责是:处置各种上访事件;向处置全县教育系统群众上访事件人访稳定工作领导小组提供事件真相报告、处理结果报告、事件分析报告和工作建议报告。

3、责任追究组。由办公室、纪检监察室、人事科等有关科室组成,负责对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倒查和责任追究处理。

(二)工作职责。按照“一岗双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责任科室和各学校、各单位任务明确如下:

1、机关支部及办公室工作业务范围内发生的各级各类学校上访事件,由该分管的局领导为包案责任领导,以办公室为主进行处理,相关科室配合,办公室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2、因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工资、职称评聘、奖惩、教师资格认证、教师人事制度改革、核编定岗、招教就业、原民师及退养计划内民师、离退休人员、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培训、师风师德等人事师训股业务范围内发生的上访事件,由该分管的局领导为包案责任领导,以人事师训股为主进行处理,人事师训股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3、因各级各类学校发展规划、学校布局调整、学校建设、中小学危房改造、“两免一补”等计审科业务范围内发生的上访事件,由该分管的局领导为包案责任领导,以计审股为主进行处理,计审股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4、因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及高中、幼儿园、特殊教育阶段学校管理、学生就学特别是智障儿童就学及教师体罚、变相体罚学生等基础教育股业务范围内发生的上访事件,由该分管的局领导为包案责任领导,以基础教育股为主进行处理,基础教育股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5、因职业学校和成人学校教师、学生、教学管理等职成教科业务范围内发生的上访事件,由该分管的局领导为包案责任领导,以职成教股为主进行处理,职成教股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6、因各级各类学校体育活动、饮食卫生、艺术赛事及中招体育考试等体卫艺股业务范围内发生的上访事件,由该分管的局领导为包案责任领导,以体卫艺股为主进行处理,体卫艺股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7、因教育普法、教育执法、教育督导等督导室业务范围内发生的上访事件,由该分管的局领导为包案责任领导,以督导室为主进行处理,督导室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8、各级各类学校由于安全问题等安全办业务范围内发生的上访事件,由该分管的局领导为包案责任领导,以安全办为主进行处理,安全办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9、因各级各类学校乱收费、干部作风及违法违纪、干部职工对党政纪处理处分不服等监察室业务范围内发生的上访事件,由该分管的局领导为包案责任领导,以监察室为主进行处理,监察室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10、因社会力量办学方面等民管办业务范围内发生的上访事件,由该分管的局领导为包案责任领导,以民管办为主进行处理,民管办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11、因普通高招、中招、成人高招、自学考试、研究生考试等招办业务范围内发生的上访事件,由该分管的局领导为包案责任领导,以招办为主进行处理,招办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12、基础教研室业务范围内发生的上访事件,由该分管的局领导为包案责任领导,以基础教研室为主进行处理,基础教研室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2016信访工作考核办法】

13、职成教研室业务范围内发生的上访事件,由该分管的局领导为包案责任领导,以职成教研室为主进行处理,职成教研室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14、因教育装备、中招理化生实验操作等装备站业务范围内发生的上访事件,由该分管的局领导为包案责任领导,以装备站为主进行处理,装备站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15、因勤工俭学、校方责任险等勤俭办业务范围内发生的上访事件,由该分管的局领导为包案责任领导,以勤俭办站为主进行处理,勤俭办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16、电教馆业务范围内发生的上访事件,由该分管的局领导为包案责任领导,以电教馆为主进行处理,电教馆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17、教科所业务范围内发生的上访事件,由该分管的局领导为包案责任领导,以教科所为主进行处理,教科所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18、因普通话水平测试等语委办业务范围内发生的上访事件,由该分管的局领导为包案责任领导,以语委办为主进行处理,语委办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19、因网管办业务范围内发生的上访事件,由该分管的局领导为包案责任领导,以网管办为主进行处理,网管办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20、因助学贷款、贫困生资助等学生资助中心业务范围内发生的上访事件,由该分管的局领导为包案责任领导,以学生资助中心为主进行处理,学生资助中心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21、因老干部管理中心业务范围内发生的上访事件,由该分管的局领导为包案责任领导,以老干部管理中心为主进行处理,老干部管理中心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22、因计生办业务范围内发生的上访事件,由该分管的局领导为包案责任领导,以计生办为主进行处理,计生办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23、因工会业务范围内发生的上访事件,由该分管的局领导为包案责任领导,以工会为主进行处理,工会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24、县委督察中心、县政府督查室的督查件、重大不稳定信访案件及重点稳控人员案件,由该分管的局领导为包案责任领导,以群工站为主进行处理,群工站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25、因招商办业务范围内发生的上访事件,由该分管的局领导为包案责任领导,以招商办为主进行处理,招商办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26、因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业务范围内发生的上访事件,由该分管的局领导为包案责任领导,以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为主进行处理,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以上分工如有冲突或对其它未涉及事件的处理,原则上按照职责范围,谁主管、谁负责。

四、处置程序

(一)接到群众上访事件,立即向主管领导汇报。

(二)通知有关科室,迅速赶到现场。

(三)需要协调外局委办的,应上报主管局长,由局长出面协调。

(四)将上访人员迅速带离现场,安置到不影响办公的地方,同时通知当地有关部门或学校,及时做劝返工作。

五、处置预案

(一)发现群众上访特别是集体赴京赴省到市来县上访的苗头,乡镇学校要立即会同当地党委、政府全力劝阻,尽量把上访群众稳定在当地,真正做到控制住、疏导好、处理好。

(二)对已经赴京赴省到市来县上访的特别是重点上访人员,事发学校要尽快派人接回妥善处理,要一个问题一个问题地研究,一个人一个人地解决,不能激化矛盾。

(三)对重复上访,特别是重复集体上访和重点上访人员反映的问题,要下大力气进行调查研究,摸清情况。要依照有关政策,向上访群众做好解疑释惑工作,取得群众的理解。

(四)对坚持过高和无理要求的,要做好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工作,劝其息诉罢访;对于无理取闹、寻衅滋事的,要依法予以严肃处理。

(五)对个别以上访为名进行串联并鼓动闹事的挑头人、尤其是个别混在上访群众中的不法分子,要依法予以严肃处理。

(六)对上访群众有煽动性的言论、集会事件,要立即强行制止。要将有关人员强行带离现场,查明身份和背景,并及时疏散集会人群。

(七)对来县教体局上访事件,上访人数在5人以下的非集体上访由办公室通知相关股室负责人到现场做工作。集体上访的,由办公室报局领导签署意见,局领导出面做工作。在做上述安排处理的同时通知当地学校和及有关单位,当地学校和及有关单位的主要领导必须及时来现场做劝返工作(下同)。

(八)对围堵县委、县政府大门10人以下的上访事件,办公室上报局领导,局领导安排以有关业务股室为主、办公室配合,在30分钟内赶到现场,配合县委、县政府积极稳妥地做好上访群众的工作,无条件地将上访人带离;对10人以上的集体上访,由局领导到现场接待协调处理。同时,县委、政府有特殊要求的按县委、政府的有关要求办理。

(九)对围堵市委、市政府以上机关大门的上访事件,办公室上报局领导,由局领导带领有关业务股室负责人,在最短的时间内(原则上到京接访最长不超过12小时、到省接访最长不超过6小时、到市接访最长不超过3小时)按上级要求赶到指定地点,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和有关县区积极稳妥地做好上访群众的工作,无条件地将上访人带离。

六、责任追究

根据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的有关规定,每起上访事件发生后,要实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由责任追究组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信访问责暂行规定〉的通知》(豫办[2015]20号)和市纪委等六局委《关于印发〈南阳市信访工作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的通知》(宛信发[2015]11号)的有关规定,对有关单位和人员提出责任追究的意见,报县教体局处置全县教育系统群众各类上访事件信访稳定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执行。

方案二:综治信访维稳工作方案

20xx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之年,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区信访工作的要求,切实做好2015年信访信访维稳综治民调工作,促进我局信访工作再上新台阶,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紧紧围绕市、区两级中心工作,建立科学、高效、规范的信访工作机制,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和良好信访秩序,为加快“科学赶超,开放崛起”步伐,建设“锦绣潇湘,和美永州”创造更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

“两个下降、一个减少”,即信访总量和越级上访量明显下降,信访存量减少,不发生赴省进京信访事件。保持信访工作整体水平在全区领先位置,确保我局信访形势平稳可控。

三、工作原则

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坚持突出重点、兼顾一般、注重时效的原则;坚持要事先办、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原则;坚持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公开、公正、便民的原则。

四、组织领导

信访维稳、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如下:

组长:XXX

常务副组长:XXX

副组长:XXXXXX

成员:各大队大队长、科室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胡智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协调服务、催办督办等事项。

五、职责分工

(一)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了解、掌握城管系统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的情况和动态;

2、针对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提出对策建议;

3、组织协调有关方面处理跨部门、跨行业的信访突出问题;

4、督促检查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各项措施的落实。

(二)接访处访职责

1、负责接待来信来访群众,做好接访记录和信访登记工作,并根据信访内容提出处理意见,交局办公室作收文处理。

2、负责登记上级机关和主管部门交由本局办理的信访事项。

3、协调办理重要信访事项。

4、督促、检查本系统内信访事项的办理。

5、研究掌握本系统信访信息,做好信访统计,通报信访办理情况。

6、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局办公室职责

1、根据信访件的类别,及时送批、交办、转送;

2、负责做好信访工作会议记录;

3、协助其他科室、单位处理重大疑难事件、突发性或群体性事件;

4、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科室、大队职责

1、认真做好信访的受理和接待工作。

2、做好信访办交办的信访事项的办理工作。

3、做好领导交办的信访事项工作。

4、对涉及多部门信访件,根据要求负责牵头办理工作或协助办理工作。

5、必须在规定的时效内办结信访事项,并及时向局信访办报送信访事项的办理情况。

五、工作流程

(一)来访办理

1、信访办负责具体接待工作,必要时可联系相关科室、大队参加接访。不属本部门职责范围内办理的,告知信访人向责权部门提出,并将信访材料退回。现场无法答复的,告之其办理程序和办理时限。

2、信访办根据来访人的信访事项,做好接访记录,并提出初步处理意见,报主要负责人阅批。

3、局办公室根据主要负责人批示意见,将信访记录交相关负责人或科室、大队进行处理。

4、相关负责人根据主要负责人批示意见组织承办科室、大队开展信访工作。

5、来访事项办结后,经办人在信访回执上签署科室、大队处理意见,经相关负责人签字确认后,及时将相关原始材料、办理情况的书面材料等报送信访办,局科室、大队要作相应的归档处理。

(二)信访件办理

信访件包括:

1、信访人向有关部门和各级领导以书面形式寄送的信件;

2、政府网站、各级领导信箱发布的电子版信访件;

3、涉及城管纠纷等问题的来信。

办理程序:

1、局办公室统一收文,报主要负责人阅批,并根据批示意见交相关负责人或科室、大队办理。

2、信访件办结后,经办人在信访回执上签署科室、大队处理意见,经经办人和相关负责人签字确认后,连同信访原件、办理情况报信访局。

3、信访局和对信访材料进行归档、梳理,填写好信访台帐,并根据需要组织相关科室、大队进行回访。

(三)特殊情况的处理

1、重复信访:信访事项已经受理或正在办理的,可在原登记中注明即可。如属来访可向其当面告之有关情况和信访规定。

2、涉及多个科室、大队的信访案件:经主要负责人批示后,明确牵头科室(大队)和协办科室(大队),牵头科室(大队)应主动联络相关科室(大队),协办科室(大队)应积极协助,主动配合,办结后由牵头科室(大队)负责将办理情况汇总报送局办公室。

3、涉及多个部门(大队)的综合性信访案件:

(1)由我局牵头办理的,包案领导应组织相关科室(大队)主动联络相关部门(单位),全程全权负责信访调处工作。

(2)由我局协助办理的,包案领导应组织分管的相关科室(大队)做好协助工作。

(3)在综合性信访案件调处过程中,属我局办理范围的,适用我局信访工作制度。

(4)无地址、无姓名信访件:其信件登记后,可以不作答复。

六、工作机制

(一)局班子成员信访接待日制度

1、局信访接待安排表排定的时间为局班子成员信访接待日(节假日顺延)。

2、接待日内轮流安排一名班子成员到市信访局、区信访局,随时接待来访群众。

3、现场能答复的,现场予以答复;现场不能答复的,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后,安排相关科室、大队限时答复。

(二)领导阅批群众来信制度

1、办公室负责人民来信来访接待工作,并做好接待记录,并呈主要负责人阅批。

2、相关负责人根据主要负责人批示,组织相关科室(大队)处理信访事项。

(三)干部下访制度

1、定期组织干部下访。主要是紧紧围绕市、区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检查解决信访突出问题的情况,及时就地化解矛盾。了解中央、省、市决策部署贯彻情况,督导抓好落实。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制定和完善相关政策的意见和建议。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做好群众工作和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和水平。

2、完善带案下访制度。对进京赴省、来市上访和领导包案的信访案件,要及时了解案件办理进展情况,深入事发地和相关单位,进行督办和指导,确保“案结事了”。

3、督查包保服务制度。加强信访工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重点信访事项的办理情况和“三个一”(一个问题、一个领导、一套班子)工作机制实行情况的督查,加强督办和协调指导。对存在的信访突出问题,深入基层一线,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特别是疑难复杂问题的办理情况。

(四)处理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制度

1、各经办科室(大队)、经办人应遵循法律法规,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办理信访业务,避免出现突发性、群体性事件。

2、对下列几类来访群众,各科室、大队要及时做好安抚工作:

(1)情绪激动,言语、行为明显过激的;

(2)身体状况不好,有明显症状的;

(3)年纪较大的;

(4)来访人数较多的。

3、对单个科室(大队)难以控制局面的,经办人要及时通知局办公室,办公室要做好协助工作。其他科室(大队)或职工有责任协助接访。

4、经安抚,仍不能平息来访人情绪的,应及时上报分管领导。必要时,可联系公安等部门给以帮助。

(五)信访工作责任制度

1、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局主要负责人对信访工作负总责,重点问题亲自过问解决;分管负责人负责信访工作的协调落实;其他负责人和科室、大队“一岗双责”,按照分工和管理职责处理好有关信访事项。

2、信访工作责任追究制。严格执行国家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信访局《关于违反信访工作纪律处分暂行规定》,对因违法行政、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等引发信访问题,或对群众反映的信访问题推诿扯皮、敷衍塞责、不及时认真解决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格追究相关科室(大队)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且年终考评实行“一票否决”。

七、工作要求

(一)热情接待,认真受理。接待来访要热情,对提出的问题,要耐心倾听,做好记录,以高度负责的精神,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对其提出的诉求予以妥善处理。

(二)领导把关,及时报送。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合理分流”的原则。各科室、大队承办的信访事项办结后,由各承办人负责报分管领导签发后连同信访原件,办理结果交由办公室登记存档。

(三)重点信访,包案负责。各类重点信访件,经局主要负责人阅批后,由其他班子成员包案负责,承办科室(大队)将办理情况形成书面材料,用规范的文件形式,经包案领导签字,加盖科室(大队)印章后报送局办公室

方案三:综治信访维稳工作方案

为了进一步夯实我局综治维稳信访基础工作,充分发挥综治、信访在维护稳定、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积极推进“平安洪湖”建设,经局党委研究,成立局综治维稳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及上级有关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全市“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工作大局,以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服务新农村建设为首要任务。按照“打造平安洪湖,构建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以“主体不变、分工负责、联合运作、方便群众、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为原则,整合现有力量、创新工作机制、完善工作制度,真正地把局综治维稳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打造成为不安定因素收集中心,社情民意反馈中心,调处矛盾、维护稳定指挥处置中心。

二、整合方式

我局按照“资源整合,优势互补,协同作战,形成合力”的工作要求,整合力量,规范行为,完善制度,创新机制,构建综治维稳信访工作的总体思路,将局监察室、法制科、办公室、人教科等部门集于一体,各科室人员在工作职能不变,工作性质不变的基础上,实行集中办公。局综治维稳信访领导小组设立集中接访办公室,局综治维稳信访领导小组下设立4个工作小组:民情信息收集组、人民调解工作组、治安防控指挥组、追踪问效协调组,并实行“五统一”工作机制即:统一受理来信来访、统一分流矛盾纠纷的处理单位、统一协调疑难复杂问题、统一调配人力、物力、统一跟踪问效,确保局综治维稳信访领导小组各项工作高效运转。

三、综治维稳信访领导小组主要职责和任务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社会稳定的方针、政策及上级有关部门的工作任务;研究制定矛盾纠纷调处、治安防控工作计划,并负责督促落实。

2、定期对辖区内不安定因素进行排查,对可能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和动向及时协调有关方面做好处置工作。

3、及时总结、上报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的经验和做法。

四、综治维稳信访工作领导小组运行办法

局综治维稳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运行程序:按照“集中接待,统一批转,归口办理,协作配合,限时报结,跟踪问效”六个步骤进行操作。可以概括为实行“五个统一”:

1、统一受理来信来访。局综治维稳信访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专门接待来访群众、处理来访信件,根据来访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填写《洪湖市财政局综治维稳信访工作接访记录》,对一些简单问题,通过解释能使群众满意的,当场进行解释答复;对一时解释不清,需要由其他科室和部门处理的,填写《案件受理登记表》,报局综治维稳信访工作领导小组主任批转。

2、统一分流矛盾纠纷的处理单位。各类矛盾纠纷在局综治维稳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立案后,根据纠纷的性质,经局综治维稳信访工作领导小组主任批准,填写《案件转办通知书》,责令有关科室和单位限时办结。

3、统一协调疑难复杂问题。对涉及多个科室和单位的疑难复杂纠纷和治安问题,由局综治维稳信访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协作,共同解决。

4、统一调配人力、物力。资源整合首先是人力物力的整合,整合后的局综治维稳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具有相对集中的维稳力量,对一个时期的中心工作、特殊时期的稳定工作,可以由局综治维稳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调配人力、物力,各科室和单位协同作战,确保按时完成任务。

5、统一跟踪问效。各科室和单位对局综治维稳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安排的各项工作按照期限要求认真办理,办结情况及时向局综治维稳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反馈结果,以便局综治维稳信访工作领导小组能全面掌握、统筹安排,并对分流到各科室和单位的工作实行根踪问效。

方案四:综治信访维稳工作方案

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工作安排,为切实做好我社区综治信访维稳工作,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结合我社区工作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坚持“预防为主,打防结合,调处领先”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和“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条块结合、层层负责维稳综治工作;紧紧围绕构建和谐社区、平安社区的目标任务,社区领导、各社区干部齐抓共管,分工协作,切实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及时化解各种矛盾,消除各种安全隐患,积极预防各类案件和安全事故的发生,深入推进平安建设,确保我社区系统持续稳定,为社区工作的开展创造和谐稳定环境。

二、工作目标

积极配合当地职能部门、加强打击违法犯罪的力度,确保社区环境安全稳定,为全体社区居民的正常工作和生活提供可靠的安全保障。

1、不发生可防性非正常死亡特别是群死群伤安全责任事故;

2、不发生大的火灾;

3、不发生重特大刑事案件;

4、不发生“法轮功”邪教反动宣传等非法活动;

5、不发生饮水和食物中毒事故;

6、不发生罢工、集体上访等群体性闹事事件;

7、不发生聚众斗殴伤亡或自残、自杀、暴力恐怖恶性事件;

8、不发生其他严重影响局机关稳定、声誉的安全责任事故或事件。

三、工作措施

(一)进一步建立健全综治治理结构

进一步加强我社区综治信访工作管理力度,把综治信访工作纳入重要工作日程,确保综治信访维稳方案的贯彻落实。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和“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责任明确到个人。

(二)明确职责、各司其职

(三)加强防范措施管理

维稳综治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它涉及到方方面面的工作,是全体工作人员的共同任务,每个工作人员都要加强防范意识。

1、各办公场所注意用电安全,下班后门窗及时关好、上锁,杜绝安全事故,各股室负责人明确事故责任人。

2、防盗工作要责任到人,节假日要有值班领导、值班人员,严格值班制度。

3、各股室要明确自己的职责,严格按照综治领导小组的指示安排,完成各项工作,做到分工协作的有机统一。

4、严格按照处置突发事件预案操作程序处置各类事件。

5、在每个月底和重大节日前进行安全检查,对每次检查作详细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四)宣传教育

1、积极开展我局精神文明建设,向全体工作人员宣传不要观看、传播淫秽书刊、录象,不要发生打架斗殴、酗酒闹事、偷窃、吸毒、诈骗、传销等违法事件。

2、广泛开展对工作人员的法制教育、安全教育、人身自我保护教育,提高工作人员的法制意识、安全意识;不要在办公室存放个人现金等财物,预防被盗案件发生;管理公共财物,防止外来人员的偷盗、诈骗等案件的发生。

3、开展防火、防盗、防诈骗、防事故等安全宣传教育。

4、开展群防群治和创建安全文明单位等争先创优活动。

5、号召全体工作人员积极主动参与学校的维稳综治工作,自觉维护局机关社会治安秩序,鼓励见义勇为、舍己救人、抢险救灾。

(五)奖惩制度

1、完善综治考核奖惩制度,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为使综治维稳工作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确保安全稳定,局综治领导工作小组将本单位综治维稳工作进行自我督查,严格按有关文件规定进行考评和奖惩。

2、积极迎接上级领导的考核和检查。

2016乡镇信访工作汇报材料
2016信访工作考核办法 第五篇

范文一:乡镇信访工作汇报材料

20XX年,我镇信访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信访局的指导下,在镇委、镇政府的高度重之下,在镇直机关和各村的大力支持下,紧紧围绕社会稳定,经济快速发展的工作方针,切实把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解决在基层,以杜绝进京、到省、赴市上访和控制大规模越级集体上访为重点,始终坚持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现将我镇20XX年信访工作汇报如下:

一、落实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

1、党委、政府坚持每月召开一次党政领导联席会议,专题研究解决信访突出问题和安排部署信访工作。今年以来,镇委、镇政府共召开党政领导联席会议12次。

2、认真落实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和包案制度。一是每月举行一次领导干部大接访活动。今年以来,我镇领导干部大接访、下访活动12次,化解疑难信访案件36件;二是党政领导每周一信访值班制。镇委、镇政府每周一安排一名领导班子成员到信访办轮流值班,处置当周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2016年,我镇领导通过值班接访、约访、带案下访,化解给类信访案件58件。

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

为使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经常化、制度化,我们坚持每月定期召开镇、村信访工作“三级例会”做到镇每半月开展1次全面排查,镇直部门每月开展1次全面排查,村(居)每周开展1次全面排查。重要节点和敏感时期,开展集中排查、排查要建立台账,明确责任单位,限期妥善化解。对工作所掌握的重大,紧急信访事项及时上报市信访部门,并积极参与处置。今年以来,全镇通过积极推进“三级例会”制度,全镇共受理各类矛盾纠纷141件,网上信访调解5起,突发事件10起,人民调解61起,村调解65起,调处成功率达98%,有力地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三、信访积案化解

1、我们严格按照接访、办案、督查“三位一体”要求办理,定期接待群众,对进京非正常上访、赴省集体上访和重要上访实行镇领导包案(包来访接待、包解决问题、包教育转化、包稳控管理、包依法处置)。2016来以来,已实行镇领导包案12次,包案化解疑难案件36件,已办结32件。

2、为了责任落实到基层,矛盾化解在当地,我们将一些可以由村(居)和相关部门解决的信访案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交办到有权处理单位。2016年以来,我们先后向下交办各类信访案件141件,截止目前已化解136件,还有5件已研究意见,正在落实和稳控中。

3、对于中省交办、转办件、市领导批示件以及市信访局交办、转办件的网上信访件,我们严格按照“八要件”(信访诉求、呈报单、交办函、受理告知书、答复意见书、答复意见、办结报告、审批表、附件)的要求办理,2016年以来,网上信访案件5件。办结回复率达到100%。

【2016信访工作考核办法】

四、首访责任制落实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落实首访责任单位和首访责任人的责任,按照登记、受理、办理、受访事项,并逐案建立台账档案,首访事项一次性办结率不低于90%,本级重信重访率不高于20%,我们研究出台了《陈场镇信访工作首访责任制实施办法》,明确规定,凡初信初访,各地各部门接待人员要“一问到底”,责任单位承办人员要“一办到底”、包案领导要“一督到底”。凡因初信访处理不及时或处置不当,导致重信重访或越级上访的,要实行责任追究。全年全镇共受理各类各项信访事项141件,其中一次性办结136起,办结率达98%。

五、规范信访秩序和处置进京赴省来市非正常上访

综观今年我镇进京赴省来市上访情况,我镇蔡桥村唐敦树因宅基地问题和王桥村谢松平因征地问题重复上访依然突出。主要以责任田承包、宅基地信访问题居多,村来镇上访信访总量的80%以上。如:蔡桥村唐敦树宅基地问题;青福村贾月枝土地承包问题;沙埂坝村吴凤兰医疗纠纷问题,多次重复来镇上访。2、集体上访频繁。如:王桥村谢松平因征地问题;陈场村胡均如因鑫梦圆老板严某拖欠工资问题多次集体来镇上访,其规模之大。3、群体性事件高发频繁。今年以来,全镇已先后发生非正常死亡事件10起,这些非正常死亡案件“逢死必赔”、“逢死必闹”,给信访维稳工作带来巨大压力。如沟口村付文军因扁桃体发炎在沟口村卫生室就诊,注射药物时,出现过敏反应,经抢救无效当场死亡。其家属坚持过高赔偿,经政府相关部门一直调解到腊月29日凌晨,才圆满的调解成功。

六、基层基础建设

一是健全信访网络,1、我镇除成立信访领导小组外,还配备了2名专职信访干部;2、及时调整了各村、各单位信访信息员和联络员;3、聘请部分市人、镇大代表和市政协委员、村支部书记为我镇信访调解员。二是加强业务指导,为了提高信访信息员的业务水平,今年我镇于五月份、八月份举办了两期信访干部培训班。通过培训使全镇信访干部提高了业务水平,取得了良好的培训效果。

一年来,虽然我镇在信访举报的工作中取得了显著成绩,但距离上级领导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因此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存在不足:一是信访工作机制不够完善,依法信访政策法规宣传不够透彻;二是不安定因素处理不够到位。针这些不足,我们全力改正,争取2016年的工作做得更好。

范文二:乡镇信访工作汇报材料

今年以来,我镇紧紧围绕社会稳定,经济快速发展的工作方针,切实把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以杜绝赴京、省、市上访,预防和控制大规模越级集体上访为重点,始终坚持分级负责,归口办理,谁主管谁负责,"包案"责任的原限期化解原则,有效控制了集体上访,减少了重复上访,遏制了非正常上访,全面开创了我镇社会稳定大局的新局面。现将2016年信访工作执行情况汇报如下:

一、信访工作开展情况

(一)我镇维稳办接待处理了大量信访问题。接待案件197例,其中群体上访27例,个访93例,县访48例,排查不稳定因素29例,其中属县级部门处理落实的51例已上报到县信访局,到期结案率99%。重复信访率在信访总量的10%以内,交办的信访事项办结率100%,息诉息访率在85%以上。

(二)到中央巡视组上访信访事项办理情况。涉及我镇信访事项共6项,我镇主体责任信访事项1项,配合部门信访事项5项。

一是肖时蓉(主体责任),经过走访目前居住在成都女儿家里,在四川安信融资担保管理有限公司投资了30万,目前无法收回。成都当地公安局已介入调查。我镇及社区已联系到本人,电话进行了沟通劝解,落实了稳控责任,随时掌握其思想动态。

二是邓先琼,称其子参与了彭云芬儿子被人砍死事件中,公安机关破案其子在本案中系主犯,其家人不服。该案已移交给县公安局,目前,正在家等二审判决,落实了稳控责任。

三是张奎祖,称其对拆迁安置补偿不服,安置房存在质量问题。该案由征收办、金山投资公司等单位进行处理,安置房涉及整个蔡家院子几十户,县政府已组织相关单位进行了现场察看,针对问题,正制定方案解决。

四是王有成,称其拆迁安置补偿房屋、门市面积不足,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县国土局已书面答复,目前在家,落实了稳控责任。

五是陈英俊,要求落实老放映员的社保问题。由人社局牵头组织答复,目前涉及到实际没有买社保人员约20人,已答复本周内进行一次集中信访答复。

六是唐学翠,反映其丈夫1981年去世后火化,要求解决遗属基本生活补贴。目前由人社局牵头组织答复,按当时政策,唐学翠当时要45岁才可以享有政策,但其当时只有42岁,现在无法解决。目前居住在其开江城侄女家,落实了稳控责任。

(三)致信省政府办公厅反映情况的信访事项涉及到我镇的一件。

信访人李明富致信省政府办公厅反映:其1970年在土墙堡铁厂高炉车间工作,于1975年4月高温煤气中毒,当场休克,大脑及心脏严重损害,多处受伤,由于当时医疗设备落后,留下了不可治疗的遗留病,现年事已高,且丧失劳动能力,其本人要求解决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我镇信访维稳工作分管领导已电话联系到了当时与李明富在同一车间工作的工友,了解到其反映的情况属实。现今,其年事已高,丧失劳动能力,家庭生活困难,其本人已向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胡家沟村已按照低保办理程序,组织低保资格评议小组对其家庭情况进行调查,按照低保政策,进行百分制评估,后续工作正在进行中。

(四)县级领导挂包的信访案件(开江委办〔2016〕66号)。我镇无主体责任信访案件。

(五)县挂牌督办的信访案件(开信联办〔2016〕46号)。涉及我镇有一件,群众反映建设街建设巷内居民邓户才、卢老三等人养猪直接将废弃物排放到其家农田,既污染环境,又对其家造成了经济损失,要求协调处理。

办理情况:一是我镇已联系县环保局,农业局到现场进行了实地察看,调查原因,部份养猪户直接将废弃物排放到附近农田,农田秧苗封青,病虫害等原因,造成农作物无收成,给群众造成经济损失;二是我镇已责成农业服务中心实地调查约7亩农作物受损,并已将受损情况申报到保险公司进行理赔,保险理赔200元/亩,减少群众经济损失;三是县环保局已对部份养猪户下发了整改通知,要求进行整改,重新修建化粪池;四是落实稳控责任,副镇长李德勇为镇包案化解责任领导,维稳办主任张晓萍、建设社区书记邓宏仁为稳控责任人。

(六)县信联办排查的重大疑难信访问题。新宁镇原治安室解聘人员共有六人和全县原治安室解聘人员一道多次到各级上访,要求落实政策,回复其诉求。新宁镇党委、政府为了做好稳控工作,及时采取了措施,确保本镇上访人员不越级上访、非法上访。现将稳控情况作如下汇报。

原解聘人员基本情况走访调查:

新宁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纪委书记、民政所负责人、信访办人员一道于20XX年10月24日至10月27日三次入户到上访人员家中调查走访、慰问,了解其基本情况和诉求。

黄德军:现任新宁镇真武宫村村主任,家住真武宫村二组。联系电话

曾令元:现在成都打工,家住五路口农机大厦3楼,已与其妻刘某取得联系。联系电话

肖继武:家住新宁镇三里桥村二组62号,在家。联系电话

胡志波:现在常州打工,家住明月坝街道368号。与其父胡端让联系相关事宜。联系电话

刘志福:黄泥沟村1组人,户籍在明月坝街道,现在新邮局后大门处当保安。联系电话

于诗权:家住普安镇罗家院村2组,现在绵阳打工。联系电话

上访人员诉求:

(1)要求落实政策,重新上岗三人,胡志波、肖继武、黄德军。

(2)要求解决后顾之忧,买社保。

(3)要求解决下岗至今的工资问题。

(4)解决家庭生活困难问题。

稳控措施

(1)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带队入户见面,调查走访,面对面谈心,宣讲,解释相关政策法律,做相关思想工作。

(2)正面引导其正确合理表达诉求,依法上访。

(3)解决临时生活困难,每人一次性发放慰问金500元。

(4)落实领导包案制,进一步强化责任。我镇成立了由党政主要领导任组长,副镇长潘先平、调解中心副主任王小宇、维稳办主任张晓萍为副组长,维稳办其他工作人员为成员的稳控领导小组,每名副组长分别做好两名上访人员的稳控工作,进一步细化任务,明确责任。

今年以来,信访工作总体形势良好,没有发生大规模及重大恶性信访案件,妥善处理了上访群众的问题,维护了我镇的良好形象,让我镇的信访维稳工作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二、工作措施

(一)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信访维稳工作,抓好了领导接访的落实,健全了领导班子,由书记任组长,镇长和分管信访工作的领导任副组长。党委政府定期研究信访维稳工作,迄今为止,共研究5次,并健全了工作机构,配齐了领导班子,充实了信访工作人员,由经验丰富的老同志任信访办负责人。

(二)按月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属本级职责范围内的信访事项按期化解率100%,息诉息访80%以上。

(三)坚持领导干部大接访制度。党委、政府每周有一名领导现场接待群众来访2次,特殊情况下4次,每季度分别安排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到镇信访办接待群众来信来访5次。同时还定期召开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座谈会,欢迎他们对信访工作提出建议。

(四)建立健全信访工作制度。年初镇党委、政府拟定了信访工作要点,与村级单位签订了信访工作责任书,并健全了镇机关干部定期下访制度。规定了机关干部每月下访不少于5次,年内机关干部共下访367次。

(五)完善了镇党委、政府领导包案制度,重点破解信访积案。今年是信访积案化解年,我镇今年排查出来的疑难案件和积案都是安排到党政领导包案包结,全年党政领导共包案件18件,已办结16件。

(六)加大了《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力度。全年利用大小会议宣传210余次,受教育人次达8、9万人次,大小标语260副,印发宣传资料6000份。

(七)严格落实应急快速劝返机制。凡是来自我镇群众到县以上上访的,接到电话后,按规定时限派人赶到指定地点、指定场所妥善化解处理群众矛盾。发生大规模集访和群体性事件,有关领导都是在规定时间赴现场处理率100%,对进京赴省上访按要求派人接回处置率达100%。

三、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虽然我们在20XX年的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面临着工作中的新问题、新情况,我们也要清醒的认识到。一是信访工作机制不够完善,业务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鉴于我镇所处县城所在地,当前越级上访的情况仍比较严重,维稳压力非常大。三是新形势下矛盾调解呈现多元化发展,征地、安置等问题突出,群众法律意识增强,给我们的信访工作带来新的挑战。

四、下步打算

针对存在的不足,我们将在以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并确定了奋斗目标:

(一)进一步健全系列化服务体系,把日常工作做细,做到实处,加大力度把信访政策法规贯彻到人民群众中去。

(二)深入抓好信访稳定苗头的排查、消化工作,力争全面消除赴县以上集体上访、个访、信访,坚决杜绝越级访、集体访、重访,力争把我镇的信访工作推上一个新台阶。

范文三:乡镇信访工作汇报材料

20XX年,我乡的信访工作以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在县信访局的大力支持帮助下,坚持围绕改革、发展、稳定这个大局,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推进灾后重建,以维护全乡的社会稳定为出发点。切实把抓好信访工作、推进灾后重建、促进社会稳定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认真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为维护安定团结、促进改革开放,振兴全乡经济发挥了积极作用。现将2016年度信访工作汇报如下: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全乡上下形成了齐抓共管的新格局

一是加强对信访工作的领导。信访工作采取领导负责制,落实专人接待上访者,落实各村定期排查可能不稳定因素。坚持信访工作例会制度;二是每月召开一次信访领导小组全体成员会议分析信访问题。层层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三是制定了信访工作考核办法,实行“一岗双制”责任制;四是设定信访接待窗口,落实专人负责接待,限时转办限时办结。

二、整合力量加强建设,量化标准,推进信访工作

紫石乡整合了全乡维稳、综治、安全等工作部门,制定了工作制度,落实信访接待窗口,信访工作统一了标准,在处理来信来访方面采取限时办结制度,一年来,全乡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31件,其中接受上级转办信访案件11起,本级收受信访案件20起,按期处办结率100%以上,按期处结率100%。

三、突出重点,强化措施,抓好“三访”的控制工作

一是超前防范,做好集体上访因素的排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了四道防线机制,各村设有接访室,信息员,定期排查不安定因素。二是狠抓农村基层干部素质的提高和作风的转变。三是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四是抓本治源,夯实基础,大力实施民心工程,扎扎实实地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五是严格落实信访工作制度。六是依法规范信访行为,增强基层化解集体上访矛盾工作。

四、加大力度,狠抓信访案件的查办和督查工作

今年以来,狠抓了信访大案的查处,重点排查和控制了可能越级、恶劣上访人员,保证了节日期间我乡的安全稳定,特别是在高速公路、锅浪跷电站建设、国道318线工作推进中创造性实行了信访进企业,有效的解决了重点工程推进过程的信访问题,保证了重点工程的顺利推进。建立了信访督查工作制度,查办质量和效率均取得了明显效果,为全乡的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五、加大信访法规的宣传教育力度,教育公民依法信访

通过走村入户,召开户主会、发放宣传资料、点对点进行政策解释等方式,我乡使广大村民懂得信访人的权利和义务,从而维护了正常的信访秩序,使全乡的信访工作纳入了法制化轨道。

六、信访工作成绩显著

今年以来,我乡在信访工作中始终坚持预防与化解相结合、疏导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严格按照《信访条例》要求,不断建立健全信访工作机制,完善信访工作制度,切实维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顺利处结我乡受理的信访案件,妥善处理人民矛盾,推进了318线、高速公路、锅浪跷电站等重点工程建设,使我乡经济发展和工作推进取得良好成效。

20XX年,我乡信访工作顺利推进,在取得了很大成绩的同时,也存在一些可能影响工作继续推进的问题:主要表现是组织机构不健全,信访服务队伍人员较少以及信访干部、村、组信访人员素质较低等问题,对于这些障碍,我乡将在2016年信访工作中加以克服,保证信访工作的顺利推进。

2016作风建设和绩效管理考核工作方案
2016信访工作考核办法 第六篇

一、考核对象

各股室,单位

二、考核内容

(一)日常考核。一是优化环境、促进发展情况;二是依法行政、勤政廉洁情况;三是顾全大局、令行禁止情况;四是心系群众、维护稳定情况;五是办事公开、服务基层情况。

(二)目标管理。目标管理分重点工作目标和职能工作目标两部分。重点工作目标是:县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指标、县政府2016年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县2016年创业型城县创建工作目标中下达给我局的指标任务。职能工作目标主要是市人社局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局年初与部门签订的目标责任状、经济指标以及县委县政府、市局交办的其它重要工作完成情况。

(三)社会评议。机关作风建设评议以精神状态、工作效能、优质服务、勤政廉政、依法行政、创先争优等为主要内容。

(四)争先进位。主要考核各部门创先争优承诺事项;考核促进全局重点工作发挥的重要作用、作出的贡献;考核各部门综合工作在市人社系统的位次,考核县级及以上奖励表彰情况。

三、考核方法

考核内容实施百分制考评,其中日常考核20分、目标管理50分,社会评议30分。

对标找差、创先争优采用加减分制。进位加分,上不封顶;退位减分,下不保底,加减分直接计入综合考评总分。

局作风建设和绩效管理考评于2016年12月至2016年1月进行,包括部门自评、考核评分、局党组审定三个环节。

1.部门自评。2016年12月31日前,各股室、单位对照考核内容进行自评,形成自评报告

2.考核评分。2016年1月15日前,由局“对标找差、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考核内容逐项完成评分。

3.局党组审定。2016年1月31日前,局“对标找差、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严格初审并汇总考评结果,提交局党组会审定。

四、考核奖惩

根据最终考核综合得分情况,对排名前3位的部门进行表彰;排名倒数第一位,且综合得分低于90分的中心、科室列为全局重点整改部门,要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向局党组作出专题报告。对连续两年被评为重点整改部门的部门负责人进行问责。

对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取消部门年度评奖资格,取消当事责任人评优资格:①县重点工作目标未完成的;②年终未进入全市第一方阵的;③全年被群众向县级以上部门投诉、举报2次以上并经查实的;④年度内出现严重违法违纪问题或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⑤部门发生重大安全、信访责任事故或工作出现严重失职、失误的;⑥未完成局党组下达的经济指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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