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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行业范围内存在的影响发展环境的问题进行摸排查摆

2016-08-30 12:07:40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公证行业范围内存在的影响发展环境的问题进行摸排查摆(共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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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公证行业范围内存在的影响发展环境的问题进行摸排查摆
2016司法局专题建设工作方案6篇

第1篇:三化建设试点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司法行政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有关要求,确保市局交办试点项目内容圆满完成,现提出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开展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岗位管理规范试点,通过制定岗位目录和岗位管理规范、工作流程规范,建立健全岗位管理制度等,实现岗位目标清晰化、岗位标准类别化、过程管理精细化、执法(业)行为规范化、工作绩效最大化。开展建立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能力要求标准体系及培训大纲试点,促进业务工作能力建设,不断提高队伍的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

二、工作范围

局机关各科室,县调处中心。

三、工作安排

(一)计划发动阶段(4月3日-4月30日)。

1.成立专项工作小组,学习研究有关文件精神,指导督促各项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展开。

2.召开工作动员会,加强宣传引导,提高全体干警认识,营造工作氛围。

3.研究出台工作方案,分解落实各项工作任务,细化指标,明确责任人和责任科室。

(责任科室:办公室、政工科)

(二)组织实施阶段(5月1日-9月30日)

1、结合部门职能和工作实际,各科室、处、中心分别编制岗位目录、岗位管理规范、工作流程规范,由局政工科汇总。实现岗位管理制度健全,岗位目标清晰。

2、在上述工作基础上,各科室、处、中心进一步建立各个岗位的人员能力要求标准,编制培训大纲内容。局政工科汇总定稿。

(责任科室:政工科,协办科室:各科室、处、中心)

(三)督查完善阶段(10月1日-11月30日)

局政工科具体负责,由局领导小组授权成立督查工作组,对各科室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督查,提出整改意见,被查科室要根据整改意见查漏补缺,限期完善到位。

(责任科室:政工科,协办科室:各科室、处、中心)

(四)迎检总结阶段(12月1日-12月31日)

认真总结工作经验,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研究落实改进措施,形成长效机制,进一步提高工作水平,迎检上级验收。

(责任科室:政工科,协办科室:各科室、处、中心)

第2篇:司法行政队伍三化建设工作方案

为积极稳妥推进全省司法行政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以下简称“三化”)建设,确保取得预期成效,现遵循先试点后推开的原则,就分行业、分地区开展部分项目试点工作提出如下方案:

一、确定全面试点地区

在南通市全面开展队伍“三化”试点工作,其中如东县作为司法所队伍“三化”建设试点县。

二、分行业确定试点地区(单位)

省厅分行业确定了2016年试点项目及目标要求(附后),其中,第1、2、3项目每个省辖市都要开展试点,厅机关相关业务处室要分别在苏南、苏中、苏北(苏中试点单位建议选择在南通市)确定本行业队伍“三化”建设试点单位,监狱局、戒毒局要分别选择1个监所开展试点,同时落实试点项目要求及进度安排,明确试点责任部门及责任人。

三、推进落实措施

1、各市局、两局及厅机关相关业务处室负责对本单位(部门)试点工作的指导和督促检查。厅队伍“三化”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督查协调各地试点情况,重点抓好南通市及如东县的试点工作。

2、各地各部门要采取驻点指导、定期督查等方法,推进试点相关工作的落实。对试点工作推进有力、成效明显的,厅队伍“三化”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及时推广经验、宣传先进典型。

第3篇:为官乱为为官不为专项整治方案

为认真贯彻市县“为官乱为、为官不为”专项整治工作部署要求,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在全局开展“为官乱为、为官不为”(以下简称“两为”)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县纪委关于作风建设的部署要求,以问责、问效为抓手,以“机关作风整顿年”、“队伍素质提升年”活动为依托,严肃惩治“乱作为”,严厉问责“不作为”,消除“中梗阻”、“生冷横”、“庸懒散”,追责“太平官”、“逍遥官”、“混事官”,持续改进作风,积极打造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司法行政干警队伍,为全面完成局年度各项目标任务提供坚强保障。

二、整治目标

通过集中治理和长效机制建设,实现“六个明显”:锐意进取、奋发图强,精神面貌明显改观;善于管理、敢于执法,工作作风明显改进;依法行政、规范执法,队伍素质明显提升;心系百姓、执政为民,服务意识明显增强;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办事效率明显提高;干部清正、政府清廉,发展环境明显优化。

三、整治内容

(一)“为官乱为”的整治内容:

1.违规决策。对“三重一大”(即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以及涉及群众切身利益或专业性较强的决策事项,不按照规定程序和议事规则进行科学、民主决策;制定、发布与法律法规、上级政策相违背的文件、规定。

2.错误履职。不正确执行法律法规和上级的决定、决议、命令;错误处理和报告职责范围内的重大问题;违反中央、省、市、县各项禁令和局纪律规定等;超越职责权限、违反规定程序或者违反自由裁量权分档量化等规定作出行政决定。

3.以权谋私。工作中故意刁难,设置障碍,吃拿卡要;收回扣、拿红包,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利用职权和职务便利,让管理服务对象、下属单位安排消费、报销费用,为亲属朋友经商办企业、承揽工程(项目)谋取不正当利益;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评比。

4.滥用职权。违法违规设定审批项目、增加审批环节或者前置条件;实施或者强令、授意他人实施违反法律法规、政策的行为;干扰、阻挠、对抗执纪执法机关、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履行职责;粗暴执法,选择性执法,执法不公或不按程序执法;违法取证、办案,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等。

(二)“为官不为”的整治内容:

1.敷衍塞责。对党委、政府以及局党组的重大决策部署、重要工作安排、重点项目任务不贯彻不落实;在职权范围内应当决策决定而不决策决定;对举报投诉事项和企业群众的合理诉求不查不纠、搪塞应付;工作只部署,不落实、不督查,当“甩手掌柜”。

2.推诿扯皮。职责边界不清、责任意识不强,上下之间、科室(中心)之间、科室(中心)内部相互推脱,玩太极、踢皮球;对待群众态度生硬、消极应付,让群众办事来回跑,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

3.庸懒散拖。不落实首问负责制、否定报备制、服务承诺制和限时办结制等工作制度;工作纪律松弛,迟到早退、擅自离岗,在岗不在位、在位不履职;上班时间打掼蛋、嗑瓜子、玩手机、逛淘宝、看电影电视视频;精神不振、浑浑噩噩,出工不出力,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业务不精、能力不强、效率低下、办事拖拉,着装不规范、用语不文明,不会执法。

4.监管不力。对分管的工作和人员不敢抓、不敢管、不愿担当,怕得罪人,当“老好人”;对职责范围内的监管事项疏于管理、监督不力,对违法违纪违规行为不查不报、不敢执法。

四、整治措施

(一)明确权责。进一步明晰权力事项,梳理局机关管理和执法权力,编制权力清单,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明确机关各科室(中心)工作职责,明确部门职能和岗位职责,编制职责清单,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权力清单和职责清单向社会公开。推进简政放权和政府职能转变,加快司法行政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明确界定管理和执法权限及区域范围,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二)规范用权。进一步完善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机制,行政审批服务和行政处罚全程网上办理,全上网、真上网,打造权力运行数据电子化、流程标准化、办理网络化、信息公开化、监督实时化,实现权力运行可检查、结果可知晓、责任可追溯。依托局门户网站加强党务、政务、信息公开,增强民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度。进一步强化软环境和效能建设,积极推行首问负责制、一次告知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等制度,深化绩效管理、风险管理和行政指导,全力打造“101%服务”品牌。

(三)强化督查。通过报纸、网络等媒体向社会公布“两为”举报投诉电话、电子信箱等,向服务管理对象发放征求意见表,将“两为”情形作为科室(中心)巡查的重点,多渠道了解掌握干部队伍“两为”有关情况。集中开展多层次、广覆盖、立体式监督检查,科室(中心)自查每半月至少一次,局监纪检组不定期督查,每月不少于一次,监督检查结果全局通报。强化第三方巡查,邀请行风监督员暗访,科室(中心)互查,进一步丰富检查方式方法,使监督无处不在,无时不有。充分利用网站、报纸、电视等平台,畅通监督渠道,强化社会和舆论监督。

(四)严格追责。对“两为”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追究一起,综合运用党政纪、组织处理等手段,不仅追究具体责任人的责任,还要追究所在科室(中心)主要负责人、局分管领导的领导责任,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不听招呼、顶风违纪的典型案例要予以公开曝光。强化问责结果运用,做到“四个一律”:问责决定书一律存入档案,问责结果一律公开,被问责人当年度一律不得评先评优,被问责人在影响期内一律不得提拔使用。建立完善绩效考核制度,强化对科室(中心)及其工作人员多层次、多维度的考核评价,考核结果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建立能者上、庸者让、懒者下的奖惩机制。

五、时间步骤

全局“两为”整治工作分宣传发动、自查自纠、整改落实、建章立制四个阶段推进。

宣传发动阶段(3月底前完成):传达学习市、县“两为”专项整治行动有关会议、文件精神,召开局“两为”专项整治工作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制定出台“两为”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组织专题学习,开展党纪党规、法律法规和宗旨教育,统一干部职工思想,增强对“两为”专项整治工作的认识,营造积极向上、履职担当的浓厚氛围。

自查自纠阶段(6月底前完成):制定权力清单、职责清单并向社会公开。向社会公布“两为”举报投诉电话、电子信箱等,通过发放征求意见表,走访基层、企业和群众,对各科室(中心)进行巡查,开展全方位、立体式的检查督查等方式,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主动查找、及时纠正“两为”方面的突出表现和主要问题。

整改落实阶段(10月底前完成):针对存在的问题,深入剖析,深挖根源,着重从体制机制上寻找症结,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的目的、措施、进度和要求,确保整改各项任务、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建章立制阶段(12月底前完成):在自查自纠、整改落实的基础上,修订完善相关制度,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形成长效管理机制。相关管理制度集中报县纪委审查并向社会公布。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全局“两为”专项整治工作在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局纪检组牵头组织实施。局领导班子成员要履行“一岗双责”,督促、推进、抓好分管科室(中心)的学习教育、自查自纠、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确保分管范围内的整治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各科室(中心)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本科室(中心)整治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认真研究、精心组织、率先垂范、真抓实干,真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精心组织。根据整治工作的整体部署,制定详细的工作任务分解表,明确时间进度、工作要求、责任单位,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坚持进度服从质量、时间服从效果的原则,有力有序把握各个阶段推进节奏,高标准、严要求抓好各个环节工作,坚决杜绝“闯关”思想和应付现象。突出问题导向,对发现的问题不回避、不推诿、不搪塞,“解剖麻雀”,深挖根源,找准症结,寻求对策。注重标本兼治,把专项整治和建章立制有机结合起来,及时把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用制度加以巩固,切实扎紧制度的笼子。

(三)合力推进。“两为”整治工作涉及面广、时间跨度长、工作要求高,各相关科室(中心)要按照全局统一部署,进一步细化措施,明确责任,各负其责,相互配合,协同推进。

第4篇:法律服务专题活动方案

为集中展示宣传12348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的亮点成效,进一步提高司法行政的社会知晓率和群众满意度,现就开展“12348法润千万家”法律服务专题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根据省厅和市局统一部署和要求,在每年的4月8日开展全县“12348法润千万家”法律服务专题活动,并于今年的4月8日,参加全省首届联动的专题活动。

1、时间地点:4月8日上午9∶00----11∶00,县行政广场。

2、标语横幅:省首届“12348法润千万家”法律服务专题活动日----县司法局。

3、参加对象:省、市、县三级司法行政机关统一行动,联动实施,我县参加人员为机关工作人员、12348中心人员以及律师、公证、法宣、司法鉴定、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相关人员共同参加,并邀请新闻媒体单位采访报道。

4、活动内容:(1)按照省、市统一的时间和要求,开展专题活动;(2)发放12348宣传资料和宣传物品。其中,宣传资料包括省厅统一印制的《宪法宣传单》以及各职能部门宣传资料;(3)开展现场咨询和现场服务。组织12348中心人员和法律服务人员解答现场咨询,对能够提供现场服务的,如法律援助受理、公证办理等,可以开展现场服务。

5、有关要求:

一是高度重视,提高思想认识。开展“12348法润千万家”法律服务专题活动,是大力推进司法行政融合发展、持续打造12348服务品牌的重要内容,也是进一步推动“法润荷都•2016春风行动”的有力举措,局一把手负总责,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落实好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加强专项督查考核,确保此项活动落到实处。

二是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实施。要按照方案所确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人员及活动内容,做好活动的有效开展。要积极征询群众法治需求以及对司法行政服务的意见建议,充分调动法律服务、法治宣传、法律援助、社区矫正等志愿者队伍的积极性,大力开展法律咨询、普法宣传以及公益性法律服务活动,不断扩大活动效果和服务成效。

三是强化宣传,扩大社会影响。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以及网络、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大力宣传12348专题活动涌现出来的好经验、好做法,以典型引领推动活动的深入开展。要积极做好此次活动的预告宣传,增强活动的实效,扩大司法行政的社会影响力。

第5篇:执法质量考评工作方案

根据《市司法行政系统执法质量考评办法》和《市司法行政系统执法质量考评实施细则(试行)》文件精神,《2016年度全省省辖市司法行政执法质量考评工作方案》具体要求,提出以下方案:

一、考评范围: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1月20日全县系统执法管理工作情况。

二、考评项目、分值和考评方法

2016年度全县司法行政系统执法质量考评由综合考评、案卷评查、专项执法检查三个项目组成,项目内容、所占分值及考评方法如下:

(一)综合考评50分

1、日常执法情况评价,所占分值10分。主要考评各科室、单位日常各类执法行为的规范情况。

此项目由县局根据执法流程和日常监督指导中所掌握的各科室、单位的执法情况进行考评计分。

2、综合执法质量评价,所占分值40分。

主要考评各科室、单位依法履职、规范执法、执法监督、执法基础建设等执法质量情况。

执法质量评价采取本单位自评和县局考评相结合的方法实施。各科室、单位根据本方案和考评标准进行自查;在自查自评的基础上,县局组织考核评查。

(二)案卷评查35分

根据县局8月份组织的案件评查结果,以35%比重直接计算得分。案件评查加分项目,由县局执法质量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复核后决定。

(三)专项执法检查15分

本项目主要考评各单位贯彻实施司法行政重点法律法规的情况。根据省市安排,今年重点检查各单位贯彻《社区矫正工作条例》和《人民调解法》的情况。

三、考评活动安排

各科室、单位应于11月27日前完成自查自评,形成自查自评报告。县局执法质量考评领导小组于11月28日前组织开展各科室、单位执法质量综合考评检查。

第6篇:创建省文明城市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依据省文明城市创建总体要求,坚持民生改善至上、环境优化至上、素质提升至上,大力弘扬“开放包容,自强不息”新时期精神,强化责任落实,加强舆论引导,动员全员参与,为我县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打下良好基础。

二、目标任务

通过扎实有效的创建活动,建立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民主公正的法治环境、设规范守信的法律环境、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

三、组织机构

为推动我局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深入开展,确保完成创建工作各项任务,经研究决定,成立局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四、推进措施

(一)建设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

1.全力推进12348公共服务平台提档升级。按照全省“12348”公共服务平台部署会议的要求,实施“12348”公共服务平台提档升级。在原有法律业务咨询解答、实施法律援助功能的基础上,进一步整合司法行政内部资源,把“12348”平台建设成为涵盖司法行政四大类职能的综合管理和服务平台。立足高起点,精心设计,提供更多符合群众需求的司法行政公共服务产品,不断丰富拓展平台的服务功能,更好的发挥服务群众的积极作用,从而实现司法行政机关社会地位与形象的提档升级。

2.切实优化县镇法律综合服务中心建设。按照“沿街、便民、落地”的建设要求,我县“一站式”综合法律服务中心现已顺利建成运行。下一步,将在现有成果的基础上,继续整合司法行政资源,将司法行政机关服务改善和保障民生的各项职能全部纳入“一站式”服务范围,让群众只要走进综合法律服务中心大门,所有涉法事项都能得到“一条龙”服务;依托司法所和法律服务所力量,注入法律服务专业资源,打造功能完善的乡镇法律服务中心。在建成镇法律服务中心的基础上,要进一步推动法律服务向村和社区延伸,建立村、社区司法行政服务站点。

3.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要深刻认识司法行政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坚持从严治警方针不动摇,努力促进干警清正、队伍清廉、司法清明。要以“反四风、树五德”为重点,扎实开展第二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下真功夫对干警身上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和各种歪风邪气进行彻底清除,推动司法行政干警不断改进作风,忠实践行群众路线。

(二)建设民主公正的法治环境

1.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继续推进实施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六进”活动,特别要加强公务员、各级领导干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民以及青少年的法制教育,提高知法守法用法水平,增强全体公民的法律素质和法制观念,开展多层次、多种形式的学习宣传活动,实现全民法制宣传教育普及率达到85%以上。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做到带头学法守法用法,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2.扩大法律服务产品供给。在依据市场规则,丰富和提供法律服务产品的同时,着力加强制度建设,研究制定基本服务产品目录,推动法律服务向基本民生领域延伸。加快建立公共法律服务产品政府购买机制,争取把法律服务项目列入政府采购目录,积极争取财政部门支持,以政府财政补贴的方式进行保障。继续实施“法律快车村村通”工程,帮助指导基层开展法治创建、提供法律服务、化解社会矛盾。加大法律援助力度,积极打造“30分钟法律援助服务圈”。

(三)建设规范守信的法律环境

1.建立健全社会诚信体系。加强司法行政“四支队伍”的诚信教育,健全重大事项论证、咨询、公示、听取、评估制度,增强政务透明度和公信力,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开展诚信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强化诚信观念和规则意识的教育、引导和培养。

2.切实提高法律服务工作质效。深入开展公证、律师行业的文明创建活动。加强律师执业诚信和社会监督机制建设,规范律师执业行为;积极稳妥推进公证机构体制改革,完善实体公证服务平台,推动公证机构规范化建设;增强司法鉴定工作的透明度,切实规范管理,狠抓制度建设,完善操作机制,坚持公开公平、择优高效的原则,实现阳光操作;进一步理顺法律援助管理体制,推动建立区域法律援助经费最低保障制度,开展案件质量评估试点工作。

(四)建设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

1.着力强化队伍能力素质建设。全系统要把能力建设作为一项重要任务,以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为方向,建立健全司法行政干警教育培训体系,创新培训方法,注重实践锻炼,着力提高公正执法能力、信息化运用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切实解决“本领恐慌”问题,更好地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

2.开展志愿者服务活动。利用好法律服务资源,加强法律服务志愿者招募、培训、调配、管理工作,围绕社会所需,群众所求,以生活困难群众、农民工为服务重点,积极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免费咨询、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等服务活动,保护公民合法权益。

五、实施步骤

(一)全面发动、责任分解阶段(8-9月)。

制定创建工作方案,健全组织机构,召开动员大会,进行任务分解,营造浓厚创建氛围。

(二)全面排查、整改提升阶段(9-10月)。

全面对标检查,对创建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有力措施,进行专项治理,按期完成任务。局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照责任分工定期、不定期进行检查考评。

(三)查漏补缺,备战迎检阶段(11-12月)。

对照测评体系和任务分工,查漏补缺,进行整改。充分做好创建资料的收集,高质量完成创建资料建档工作。做好一切迎检工作。

六、工作措施

(一)高度重视,形成合力。各科室(中心)要在局文明创建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明确专人负责文明创建工作,形成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确保创建工作高标准、高质量地开展。要以创建文明城市工作为契机,努力提高全局人员文明办公、文明服务、文明行政的水平和能力,巩固文明机关建设成果,树立文明机关新的形象。

(二)周密部署,高效运作。要细化创建指标,按照上报的指标完成进度要求,分阶段抓好落实。同时要对相关目标任务进行再分解,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落实具体责任人。要统筹兼顾,结合工作实际,把文明城市的创建活动与文明行业、文明机关的创建结合起来。

(三)狠抓落实,强化考核。局将对各科室的创建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并把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与年度考核工作相结合。各科室要紧紧围绕创建指标,加大工作力度,尤其要建立专门台帐,做好资料的整理和积累工作,确保创建工作扎实有效。

(四)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局将充分利用网络等阵地,大力宣传创建文明城市的重要意义,宣传创建工作中的先进典型,定期刊登文明城市创建内容。通过形式多样、广泛深入的宣传发动,引导全局人员理解创建、支持创建、参与创建,形成浓厚的创建氛围。

篇二:公证行业范围内存在的影响发展环境的问题进行摸排查摆
2016法律服务市场调研报告

法律服务市场调研报告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法律服务市场从生成、发育到壮大,为满足我国民众的法律需求,推进依法治国进程,建设法治国家起到了重大的推动作用。但是,在我国法律服务市场发展的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严重影响其发展的问题,可以说已经成为我国法治建设的一个重大障碍。

一、法律服务市场概述

法律服务市场是指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中介机构和具有中介机构性质的法律服务部门以及具有提供法律咨询服务资质的部门(含公民代理)进行法律服务活动的场所。这里讲的中介机构和具有中介机构性质的法律服务部门以及具有提供法律咨询服务资质的部门是指律师事务所(含法律援助机构)、基层法律服务所、法律咨询服务机构和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律服务市场监督管理是指法律赋予司法行政机关对法律服务市场正常秩序行使监督和管理的全部活动。

随着国家法治化进程步伐的加快和政治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作为承担法律服务职能的法律服务业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法律服务是投资软环境的重要构成部分,属于法治环境的内容,投资者评价法治环境的优劣,往往首先关注的是法律服务的状况,我国要实现经济快速发展,就必须着眼于不断改善法治环境,提高法律服务水平。因此,对当前法律服务市场进行考察,并研究加以改善的相应对策,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当前法律服务市场存在的问题分析

近年来,我国法律服务业取得了较快的发展,法律服务主体在维护公民、法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起到越来越重要作用,但考察我国目前法律服务市场的运行,仍存在一些不足与问题,有待进一步规范。

1、法律服务机构种类繁多

目前我国的法律服务机构主要有律师事务所;乡镇、街道设立的法律服务所;公证机构;实际从事法律服务的社会咨询机构;政府机关、社会团体设立的各类法律服务中心等。这些机构在法律服务市场中各显其能,的确为老百姓提供了便利,然而为了争夺案源,为了获取更多的利益,有的法律服务机构不惜以夸大宣传、大包大揽、恶意诋毁等不正当手段进行竞争,造成了我国法律服务市场诸侯林立的混乱局面。

2、法律服务主体多元化

由于我国法律服务机构种类繁多,致使法律服务主体也多元化,主要有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公证人员、各种社会法律咨询机构人员等等。〔1〕

经过一段时间的调查发现:在法律服务市场中,有很多不具有法律执业资格的公民为当事人代理案件,他们凭借对法律知识的一知半解为当事人提供有偿的法律服务,并收取不菲的费用,严重扰乱了正常的法律服务市场秩序,使纠纷解决的社会成本大大增加。这些人员主要为在工商局登记注册成立法律咨询公司,以咨询公司的名义开展法律咨询活动,收取咨询费、代书费,或者直接与当事人签订委托代理合同,以公民身份从事代理活动,收取代理费,有的甚至不在任何机关注册登记备案,直接以公民身份为当事人进行代理活动,并私自收取代理费。【公证行业范围内存在的影响发展环境的问题进行摸排查摆】

3、整体法律服务面过窄,法律服务专业化程度较低,与市场经济不相适应【公证行业范围内存在的影响发展环境的问题进行摸排查摆】

目前我国法律服务市场主要集中在解决纠纷领域,而在纠纷的预防市场方面参与不够,我国的法律服务市场还不能适应市场经济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要求的需要。

就律师个人来说,出于“生存”需要,无论是刑事案件,还是民事或其他类型的案件,不少律师几乎是有什么接什么,接什么做什么。往往可能昨天从事刑事辩护,今天又办理破产清算,明天也许是劳动纠纷代理,后天则可能是处理合同纠纷。总之,绝大多数律师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总想把自己塑造成所谓的“复合型”律师,确切地说是“万金油”律师,哪方面似乎都懂一点,但哪方面都不专不精。这种状况作为初入门的律师可以理解,但对从业数年、甚至一二十年或更长时间的律师来说如果仍然还是门门懂、样样差的话,那就不行了。在知识竞争日趋激烈的今天,如果律师不树立深钻一两门法律知识的观念,不注重形成自己的专业优势,是很难适应形势发展要求的。律师执业活动中适用不正当手段违法乱纪,知法犯法,败坏职业风气的现象还比较严重。〔2〕就法律业务来说,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国内外交流越来越频繁,法律服务的内容也不断增加,涉外、金融、海商事、知识产权等方面的法律问题大量出现,这就需要一批律师专门从事高端领域的法律服务以适应新形势的发展需要。

4、法律服务机构规模偏小,法律服务人员文化程度不高

我国法律服务机构的数量近年来虽然有了很大的发展,但普遍存在着规模偏小的问题。绝大多数的法律服务机构,包括大多数的律师事务所,仍然处在“小作坊”的层次,人数少、规模小、管理简单不规范;从人数来看,大多数机构平均仅为10多人执业。而律师事务所的性质是双重的,它既是法律服务的经营者,又是律师的管理者。〔3〕有人根据我国律师事务所的执业律师人数,将其划分为三个不同的档次:小型所为十人左右或以下,中型所为三五十人左右,大型所为七八十人左右,如果按这一标准,我国律师事务所大多数都是中、小型所,而其他法律服务机构的规模更小。

经过对注册律师学历、教育背景等情况的调查,我国法律服务人员的文化素质不高。学历大多为大学本科学历,且一半以上为非法律专业本科,不仅如此,他们知识结构相对单一,外语水平不高、金融知识掌握不够,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行业的发展。

三、存在问题的原因

1、立法缺陷为非律师的执业提供了“合法性”保障

我国三大诉讼法均规定当事人的近亲属、亲友具有诉讼代理或辩护资格,也就是说,法律允许非律师从事诉讼代理及辩护业务,但同时没有相应的措施对其进行有效监督,他们可以任意地向当事人收取服务费用。受利益驱动,非律师人员从事着大量的名为无偿实为有偿的法律服务活动,而《律师法》第13条规定明确规定:“没有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人,不得以律师名义执业,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从事诉讼代理或者辩护业务。”从这条可以看出,法律赋予有权从事有偿的诉讼业务的只能是律师,其他人不得为牟取经济利益从事诉讼代理和辩护业务,立法上的缺陷显而易见。

2、司法行政机关的执法空白为非律师的发展提供了空间

在实践中,许多从法官、检察官职位上离任的律师,一离开原机关即开始从事诉讼业务,司法行政机关对这一部分人的执业资格控制处于空白状态。《律师法》第55条规定:“没有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人员以律师名义从事法律服务的,由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责令停止非法执业,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从以上法律条文可以看出,只要当事人不以律师名义进行代理,司法行政机关处罚就没有依据,自《律师法》颁布以来,因非法执业受到处罚的人极少,由此可以看出,一些相关法律服务市场监管部门难以严格执法打击违法执业行为。

3、落后的诉讼观念恶化了律师的执业环境

受我国传统“人治”思想的影响,社会公众认为“打官司就是打关系”,他们更愿意花钱请一个有关系的律师,这间接促使有的律师进行违规操作。律师在执业中的实际地位相对低下,相当一部分人员对律师带有偏见,认为律师就是为罪犯开脱罪责,妨碍了他们打击犯罪和保护受害人的利益。一些政府机构和工作人员排斥乃至歧视律师的现象还广泛存在,对律师的正当调查取证不予配合,甚至百般刁难。在行政事务中,尽管还存在着对律师职能的广泛要求,但律师仍然很少有机会涉足。

四、当前法律服务市场规范化管理对策

要进一步发展与规范我国法律服务市场,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就应当从我国国情和法律服务的属性出发,在借鉴国外有益经验的基础上,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积极稳妥地推进。为此,我们应该加强法律服务市场的监督和管理,推进相关制度的改革,强化法律服务人员为全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职能作用,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1、完善不同法律服务主体业务范围的法律规则体系

目前,我国对规范法律服务市场没有统一的立法,许多实践中执行的相关规定散见于一系列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各部门颁布的内部文件中,规则数量繁多,制定主体不同,效力也不同,难以避免规则之间互相冲突的现象。例如,统一《律师法》与三大诉讼法对公民个人从事诉讼代理活动时能否收取费用问题。

要规范法律服务市场秩序,实现法律服务市场的真正价值,完善相关立法是最基本的对策。如可以逐步确立律师在刑事辩护、诉讼代理中的垄断地位,建立律师垄断刑事辩护、代理业务的制度。律师可以从事各级法院受理的民事、行政案件的代理,而法律工作者只能代理在基层法院审理的民事、行政案件。同时,要加大对法律服务人员的培训、执业资格认证和监督管理,使其服务规范化。

2、进一步整顿法律服务市场,净化法律服务执业环境

在加强法律服务队伍管理、整顿和规范法律服务市场活动中,公、检、法、司法行政机关等部门要加强合作,共同担负起法律服务队伍建设和法律服务市场管理的重任,做到公正司法、公正执法,努力改善社会法治环境,净化我们的法律服务市场。

(1)严格诉前验证制度。人民法院主审法官在开庭前,要严格查验作为委托代理人的法律服务工作者和律师所持的公函、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和经年检注册的执业证,确认其身份并监督其在业务范围内依法履行职务,杜绝无证、证件未经当年年检注册或“两证一书”不全的代理人参加诉讼。发现有手续不全或手续不符的诉讼代理人,主审法官应拒绝其参与诉讼活动,并将情况及时向司法行政机关通报,法律服务人员在代理诉讼过程中应主动配合,并相互监督。

(2)实行案件代理(辩护)业务登记、追踪调查制度。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执法监督部门应对承办案件的代理人的有关情况作记录,司法行政机关定期到各局院收集情况,并建立案件代理人台帐,再根据台帐进行追踪调查。主要是抓“四查”:查代理人是否具有有偿服务资格;查代理人员是否私自收案收费;查代理人的办案质量是否符合标准;查代理人是否有其他不法行为。通过调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区别情况作出处理。

(3)严格法律服务机构及人员的“准入制”。成立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应符合严格的条件,司法机关要加强审查与监督,禁止违规的法律咨询机构滥设,对扰乱法律服务秩序的要清理整顿,加大惩处力度,净化法律服务市场。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都要经过国家组织的资格考试,其中律师必须参加十分严格的司法考试。但国家的资格考试仅仅是对考生法律专业知识的考察,要提高法律服务人员的综合素质,还要重视执业前的培训、考核和考察,坚持道德品质有问题的人员不得进入法律服务队伍的原则。

(4)建立健全法律服务人员执业公示制度、服务质量跟踪反馈制度、责任赔偿和不良执业登记制度,大力推行挂牌服务和服务承诺,设立举报箱和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5)建立健全法律服务行业和从业人员信用等级考评体系和信用信息披露制度。通过对法律服务机构和执业人员的相关信用信息的及时披露,为社会各界查询法律服务机构信用信息提供服务。

3、依法为法律服务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解决执业者后顾之忧

法律服务机构应当依照国家和地方有关社会保障的政策和规定,为律师和法律工作者办理社会保险,使其能安心从事法律服务工作,要纠正当前一些地方片面追求经济利益,在分配比例上过多的考虑个人利益或将社保费交与个人,由个人决定是否缴纳社保费的错误做法。为律师和法律工作者办理相关的社会保险是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的有机结合,意义重大,能切实解决律师和法律工作者的后顾之忧,使其老有所养。同时司法行政部门应当狠抓社会保障工作的落实,将保险纳入法律服务机构年检注册的要件予以保障,对未办理保险的法律服务机构,坚决不予注册,并且向社会公开,确保法律服务队伍的整体稳定性,这是促进法律服务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的重要保障手段。

4、提高法律服务机构的自身管理水平

律师和法律工作者的专业特点对管理者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管理者既要熟悉法律,更要懂管理,做管理的行家里手,要加强对律师和法律工作者的日常管理,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如财务管理制度、案件登记制度、定期培训制度,以制度管人,将制度落实到人。律师事务所要注重提高专业化管理水平,要有具体的规划和目标,注重所内的专业化分工,促进律师事务所在一个或几个服务领域形成团队力量,用集体智慧向社会提供专家型的、高水平的法律服务,并通过这种法律服务进一步扩大社会影响,吸引、凝聚一批学有专长的律师人才,从而进一步扩大律师事务所的规模,为律师事务所的发展提供更加丰富的人才资源。

5、推进律师行业协会为主的管理机制,建立一定规模的律师事务所

对律师实行行政管理和行业管理是律师行业的性质决定的,是必要的,并符合我国目前的现实国情。律师体制改革后新的律师组织形式需要与之相适应的管理体制,司法行政机构与律师协会对律师的共同管理与监督,能直接掌握律师工作的规律,适时指导律师工作。律师协会是行业管理的组织形式,由职业律师组成,更贴近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的实际。实现以律师协会行业为主的管理,对于提高律师的社会地位,尤其是对于维护律师免受不正当的干涉和侵害,依法独立执业,显得更有意义。必须看到,法律服务行业的规模化与专业化密不可分,愈来愈多的专业法律服务必须由专业团队来运作,而只有规模化的律师事务所才可能凝聚一批专业法律人才,承揽大型专业法律事务,实现专业团队化。解决这一问题的惟一方法是建立规模所,要组织建立30-50人执业的律师事务所,培植和刺激律师事务所的“品牌意识”、“精品意识”,在律师界形成拳头,能够集团作战,能够承揽各种诉讼与非诉讼案件,能在社会主义建设和经济全球化的浪潮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6、加强队伍的整体素质,提高法律服务水平

(1)加强思想教育引导。建立健全法律服务业的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教育制度,坚持自律与他律相结合,治标与治本相结合的原则,综合运用教育、纪律、法制等手段,引导法律服务人员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自觉抵御“利益至上”的不良倾向。加强对律师和法律工作者的后续专业培训和诚信教育,律师和法律工作者既是诚信制度的维护者,又是诚信制度的实践者,因此,加强诚信宣传、诚信教育和监督是当务之急,必须抓紧抓实。

(2)加强专业教育培训。通过分级培训,提高法律服务人员的业务素质;建立法律服务单位之间、法律服务单位与司法机关之间的联系交流制度,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实现共同提高。法律服务人员要注重自身专业知识的学习和提高,把学习当成一种与办案同样重要的日常工作,不断提高自身的专业化水平。律师协会和管理部门还应经常性地举办有关培训班,为律师“充电”提供条件。

(3)进一步拓展法律服务新领域。法律服务单位要积极开拓非诉讼法律业务、涉外法律服务及其他高端法律服务,法律服务人员面向基层农村社区,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优质便捷的法律服务。鼓励法律服务业积极引进懂法律、懂经济、懂外语的复合型、高层次人才,通过多渠道、多方式培养和集聚人才,为做大做强法律服务业奠定人才基础。

7、不断拓展律师参政的渠道

律师是国家重要的政治人才资源之一,他们从政具有专业上的优势,出于自身具备的基本的法律意识,一般都能够提出自己的政治主张和政策建议,律师更多参与政治,可以通过职业群体的力量推动我国“依法治国”的进程,加快政治体制改革的步伐,促进法治环境的进一步改善。我们应更多考虑从制度上保证律师参政的广度和深度,各级党委政府都应当聘请律师作为法律顾问,形成在决定重大问题前必须进行法律咨询的制度。我们应该促使更多的执业律师运用自身的专业知识服务于国家政治生活,由“经济人”向“政治人”和“复合人”的转变,加快司法改革步伐,推动整个社会政治、经济建设的发展。

(编辑:华华)

篇三:公证行业范围内存在的影响发展环境的问题进行摸排查摆
2015法律服务所工作总结

第1篇:法律服务所工作总结

法律服务所按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经xx市司法局、民政局批准,自年7月份登记成立后,严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规定,遵守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根据司法部规定的业务范围和执业要求,面向基层的政府机关、群众性自治组织、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公民提供法律服务。

我们在xx区域偏小,案源不足的情况下,办理各类民事、经济案件件,业务收费余万元,为企业和个人挽回或避免经济损失多万元,同时,我们因xx开发拆迁所引起的家庭之间、邻里之间的纠纷做了大量的非诉讼工作,还耐心说服为在征地拆迁中多得到赔偿的假离婚,假负债的案件的当事人,积极配合xx的开发建设,为xx的社会稳定贡献了我们的一份力量。

在历年的办案过程中,我们始终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齐全各项制度、严肃执业纪律、提高执业道德水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促进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和法制建设。

我们还应该加强所内同志进行先进性教育活动。认真学习业务专业知识,努力提高服务质量,造就一支政治强、道德好、纪律严、业务精、形象好、能适应新形势需要的高素质的基层法律服务队伍。

我所在年一年中来市局、区局、西门街道政法办的正确领导和督促下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以法律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力争维护索事人的合法利益不受损害,在办案过程受到当事人的好评。

二、全所全年立案件办结件,其中:民一件、民件、业务收入元,顾问单位三家。

三、在西门街道大力支持下,我所做到法律服务进社区与四个社区订立了讲课咨询等协议,同时参加过二次大型咨询活动。

四、我所从业人员能善于相互学习共用提高探讨各种疑难案件,对案件善于做庭外调解工作。

【公证行业范围内存在的影响发展环境的问题进行摸排查摆】

五、存在问题:因为我所退休同志多,缺乏求上进有点烙守陈规,因而今后我们决心提高思想认识,多参加政治学习,充浦新鲜空气,增加活力。

第2篇:上半年法律服务所工作总结

一年来,在街道工委、办事处及区局的正确领导下,我所确立了“以改革为动力,以作为争地位,以信誉求发展”的工作思路,按照司法部“两个办法”规范了法律服务市场,保障了法律工作者正常执业,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推动了法律服务事业健康有序地发展。

一是以制治所,规范服务近年来,板桥法律服务所注重各项制度的建设,坚持用制度治所,以制度管人,内强素质,外树形象。

首先,建立自律机制,制定和完善各项制度。我所制定了会议学习、廉政建设、所长职责、财务管理、工作人员管理等五项制度。在规范各种制度的同时,在我所兴起了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观念,依法办事观念,心系群众观念,严明纪律观念,顾全大局观念,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观念,全所人员牢固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服务观。

其次,注重所容所貌,文明执法。我所舍得在硬件上投入,去年,共投入近万元进行内部设施改造,增添了一间国办公房,配备了电脑、打印机等从环境上让当事人一种信任感。软件台帐都登记造册,查阅案卷十分方便。与此同时,我们在软环境上狠下功夫,制定了工作人员“十不准、三保证”。所内人员人人使用文明礼貌语言,当事人一到所,就有工作人员热情接待,说宽心话,不厌其烦地倾听反映情况,解答疑惑,从而杜绝了“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衙门作风。

再次,树立良好形象,完善监督机制。结合开展司法行政系统行风评议活动,我所向社会各界发出了公开承诺书,公布监督电话,建立了收案审批制度,实行一案一卷,错案追究制,对因错案造成当事人损失的,追究办案人员行政及民事责任。

二是面向基层,谋求发展

法律服务工作是司法行政对外服务窗口,必须和社会稳定、经济发展有机结合,充分发挥自身功能。面向基层,妥善处理了一些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问题,对一些影响大局的稳定敏感问题,耐心细致地做好说服教育工作,及时化解矛盾,同时寻求发展。

我所在妥善处理农村焦点问题的同时,坚持“以人为本”,不断扩大自身社会声誉,在农村广泛开展协办公证业务。我街道地处远郊,农民占绝大多数,经历了市场风雨的这些农家子弟们,如今已越来越感受到协办公证的好处,不论是在房屋的租赁、买卖上,还是在赡养抚养协议等方面,他们总是习惯来到板桥法律服务所,对达成的协议,合同要求法律公证。

三是以为争位,服务改革

结合司法部“两个办法”颁布实行,进一步拓宽法律服务领域,抓住所有制结构和经济结构调整这一契机,推动法律工作者更加积极投入以经济建设主战场,把法律服务触角伸及全街道各个环节,渗入领导决策层、渗入企业法人层、渗入公民守法层。

今年以来,法律服务所与基层单位共签订常年法律顾问家,代理诉讼案件及非诉讼案件件,协办公证件,提供法律咨询和接受法律咨询人次,代写法律文书份,为基层挽回经济损失近百万元。同时,我所人员认真学习法律理论知识和提高司法实践能力,着力在服务质量上追求高层次。

年是企业改制攻坚年,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深化企业内部管理、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在企业改制上求突破,真正把“包、租、卖、股”改革落至实处。为此,街道成立企业改制办,我所作为改制办的法律顾问,理所当然要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当好参谋。在改制当中,我所主要负责经济合同草拟、审核。改制工作可以说是一项新的工作。前人没有做过,无经验

可学。我们只能在干中学、学中干,不断地在实践中摸索。因此,在改改制前,我所人员认真组织学习《合同法》、《担保法》等相关法律,把有关问题向雨花台区******进行咨询、协办;向区法院请教学习,真正做到签订一份,一份就生效。避免了以往因合同条款不规范,不合法造成集体资产流失;避免了双方当事人因不履行合同出现的经济纠纷。使得合同双方当事人认识到法律的严肃性,履行合同义务的必要性,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去年月,街道工委决定对下属企业凤翔码头进行产权拍卖,采取竞标的方式,逐轮进行,以过十二轮的较量,钢渣公司标出其出万元,超过底价额万元,此次招标会程序由法律服务所运作。这次企业改制采用产权公开拍卖方式在我街道尚属首次,中标价高了底价如此多,不但防止改制中集体资产流失,而且有效地盘活集体资产,为企业注入新的经济活力,其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是无法估量的。难怪当时街道工委书记何宗春同志在总结此次招标会时说:“我街道法律服务工作已渗入到所有制改革之中。”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所人员将牢固树立大服务的思想,更新服务观念,开拓服务领域,提高服务层次,优化服务质量,谒诚为社会各界提供优质法律服务。我们深信在街道工委、办事处和区司法局的领导下,板桥法律服?所将成为一颗耀眼的明珠。

第3篇:2015年度律师及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总结

一年来,我区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按照市、区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的总体部署和“平安黔江”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改革拓展规范管理”法律服务工作主题,进一步强化法律服务职能、深化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改革、改善执业环境、规范执业行为、提高队伍素质,为构建法制黔江、平安黔江、和谐黔江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1至11月,担任法律顾问218家(乡村法律顾问30家);办理各类案件1502件,涉及经济标的5600万元,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达3003万元;代写法律文书334份,解答法律咨询4788人次;办理法律援助185件,占全区法律援助任务的50%,减免收费达80余万元。涌现出2个先进单位和多名先进个人。

一、工作措施

(一)加强监督管理,推动法律服务工作规范化发展。一是落实目标责任制管理。从局到所做到了工作目标明确,职责任务到人。二是健全社会保障机制。光界、川东南、纵深律师事务所为在职聘管人员投保了包括社会养老保险在内的近六种社会保险,人均支付保险金3500元/年,基本上解除了律师的后顾之忧,新成立的森平律师事务所已按一定比例提足了执业人员的养老保险金;各基层法律服务所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统一办理意外伤害(工伤)保险。三是狠抓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的规范化建设。制定出台《黔江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管理办法》,统一规范了我区基层法律服务机构内部管理、人员聘管、财务管理和检查监督等各个管理环节;四是有序推进法律服务机构建设。成立了首家个人律师事务所―森平律师事务所,丰富了律师机构组织形式;推进基层法律服务所改制工作,法律服务所从以前的集体所有制全部改制为合伙制法律服务所,提高了法律服务所抵御风险的能力和责任;大力推进基层法律服务机构布局调整,将中心法律服务所从老城区迁驻正阳街道,黄溪法律服务所更名为舟白法律服务所,并迁至舟白街道。五是开展律师事务所与法律服务所结对帮扶工作。通过各结队帮扶活动的开展,积累了经验,取得了一些成绩。如城厢所、舟白所在光界所的帮扶下,案卷质量有很大的提升;成立时间不长的濯水所在纵深所的帮扶下完善了所内规章制度;川东南所联手联合所为外出农民工成功索赔26万元;森平所与中心所协作办理法律顾问单位法律事务等等。结队协作工作的开展进一步拓展了市场,规范了管理,提升法律服务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服务能力。六是进一步强化政治纪律和工作纪律。在律师队伍中严格贯彻执行《重庆市律师行业“六条禁令”》,进一步贯彻执行《律师十要十不准》、《黔江区基层法律服务十不准规定》工作纪律和“三要三不准一报告”,区局建立了对敏感性案件、群体性案件和涉黑涉案件的审核登记制度,各所设立了政治协理员。七是加大投诉查处力度。完善了投诉登记制度、批办制度、处罚和公示制度,公示了监督投诉电话,建立投诉处理档案,投诉处理率和回复率达100%。今年,对5名被投诉人员进行了调查核实,并作出相应的处理。

(二)引导法律服务机构服务大局,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一是全面参与全区重点工作。引导法律服务机构主动参与我区国有企业改革、非公经济发展、渝湘高速公路、旧城改造、正阳工业园区、黔永创业园区和舟白职教基地等重点工程建设,加强物流商贸业、金融服务业、招商引资等领域的法律服务,不断开发新的法律服务市场。一年来,为重点工程办理各类案件600余件,涉及经济标的5000余万元,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4000余万元,深受各单位好评。二是切实维护社会稳定。认真开展涉法信访工作,从3家律师事务所中选派了10名执业经验丰富的律师,参与涉法信访及“大接访”活动,接待信访群众,解答法律咨询,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手段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共同维护稳定大局。全年共有100余人次律师参与涉法大接访活动,接访信访群众606人次,解答涉法疑难问题120件,现场调解涉法信访案件13件,5件信访案件涉及的当事人上千人引入诉讼法定途径;有效制止群体性上访13起、防止群体性事件38起,受到区委区政府领导、相关部门和广大群众称赞。三是以“法律服务进乡村”为抓手,竭力服务我区“五在五心”工程和城乡统筹发展。开展法制宣传进乡村活动,抽调20余人组成法律服务宣传队,深入20多个镇乡开展了36场大型的法律宣传咨询活动。重点宣传了《农村土地承包法》、《劳动合同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继承法》及新修订和新颁发的农村常用法律法规;光界律师事务所专门编印《服务农村改革发展宣传资料》3000余册送发到农家。开展了法律顾问进乡村活动。全区2/3以上的执业人员担任了乡村法律顾问,各法律服务机构已与21个乡(镇、街道)签订了法律顾问合同,与近129个村(居)签订了免费法律事务合作协议,惠及400多个村民小组。培训法律法规72场次,受训人员达1950人次;出具法律意见书976份,提司法建建议260条,审查合同292份。开展了“法律八进“活动。组织律师进看守所、党校、乡村、学校、工业园区、民营企业,讲授法制课达11场次,锻炼了律师才干,又为特殊人群普及了法律知识。四是开展构建和谐社会主题实践活动。开展“送温暖”活动,全区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捐款4620元多次资助我局定点帮扶的中塘乡贫困党员、大学生

、经营大户和群众,为他们送去现金和电热毯;开展“法律援助在行动”主题实践活动。律师和基层法律工作者办理法律援助案201件,免收费用达120余万元。光界所还设立了法律援助专项基金,每件援助案件补助50元办案费,并与56个村居签订了免费法律服务顾问合同,荣获司法部“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主题实践活动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我市唯有光界所获此殊荣。

(三)加强队伍建设,提高综合素质。一是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邀请重庆市司法局律公处陈治元处长为我区80余名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授课;二是开展学习培训。开展了年检注册培训,分三次组织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共300余人次参加了市律协、市高级人民法院联合组织的业务培训,组织律师事务所律师赴西安参加“第二届西部律师论坛”,并学习考察了2个律师事务所,有10名实习律师和新注册的执业律师分期分批参加了重庆律师学院学习培训。三是开展两大主题实践活动。今年3月和7月,在全区法律服务队伍中深入开展了学习实践科学发展科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两大主题教育活动。各所找准两大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结合点,召开了动员会,通过扎扎实实的学习实践,取得了实效,推动了法律服务工作科学发展,法律服务队伍整体素质明显提升。15名律师辅助人员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报名参加了司法考试、有8名同志通过了司法考试。有6名法律服务人员正在功读学历。特别是中心所年过六旬的李华荣同志真正做到了活到老,学到老,与本所的年轻同志一道参加法律专业自考学习,考试成绩优秀。四是开展首届法律服务“十佳办案能手”评选活动。全区4家律师事务所、5家法律服务所22名执业人员参加评选活动,评选结果将于4月揭晓。

(四)抓好律协工作,努力完善“两结合”管理体制

一是实现法律服务党建工作全覆盖。成立了黔江区律师协会党支部,该支部是由3个律师事务所和5个基层法律服务所的全体党员组成的联合党支部,有党员13人。律协支部自4月成立以来,召开党员大会,制定了工作规划,部署了党建工作,发展了建党积极分子9名,组织党员以“律师要争当科学发展观的践行者”为题参加了司法局总支举办的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演讲赛,荣获优秀奖。二是积极开展律师文化建设活动。组织全区12名老律师和老基层法律工作者欢度了重阳节;组织党员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参加了我局组织的“唱红歌、读经典、讲故事”等系列活动,自编自演的《法律服务构和谐――三句半》获一致好评;总结会后,大家精心准备的一台“律师制度恢复重建30周年暨黔江区2015年度法律服务行业迎春文艺联欢会”即将上演,充分展现全体法律服务人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

(五)着眼于调查研究,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针对性

一是针对影响和制约我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科学发展的诸多问题,召开基层法律服务所主任和骨干人员座谈会,听取意见和建议,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具有指导性和操作性的《黔江区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办法》,统一规范了我区基层法律服务机构内部管理、人员聘管、财务管理和检查监督等各个环节工作。二是针对律师会见难问题,两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相关职能部门领导来我局开展法律服务执业环境专题调研活动,就改善律师会见、阅卷、取证“三难”问题,以“舆情信息”上报区上和市上,被市政协办公厅采用,引起了区、市相关部门的关注。三是针对公民代理(辩护)非法收取服务费的问题,通过调研形成调查报告,以“舆情信息”上报,被市政协采用。四是针对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困难,在执业律师中开展了调查,并形成了《黔江区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面临的困难和建议》的调研文章,分别被区上和市上采用,并引起了区委、区政府,市委、市政府的高度关注,区上吴敏、付恺,市上黄齐帆、张轩、刘学普等多名领导先后就加强对政府法律顾问作出批示。

(六)强化宣传报道,营造法律服务的良好社会影响

加强与重庆市司法行政网、西部律师网、《武陵都市报》、黔江电视台等新闻媒体联络,并充分利用我局开辟的《黔江法制》和《黔江司法行政网》宣传阵地,强化法律服务宣传。一年来,律师科撰写的信息被媒体采用30篇(条),各律师事务所和法律服务所共撰写信息18篇、调研文章9篇、典型案例10篇,被各级媒体采用10篇。扩大了我区法律服务工作的社会影响。

二、存在的主要不足

一是有的所之间结队协作工作流于形式,缺乏实质性内容;二是法律服务机构总体存在积累严重不足,发展后劲乏力;三是多数法律服务机构对宣传工作重视不够,社会知名度低,音响了业务拓展;四是有的法律服务所内部管理混乱,特别是联合法律服务所对执业人员的监管失控,空白法律文书管理不规范,为少数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违法执业以可乘之机,造成投诉案件不断,09年我区共5件投诉案件有4件发生在联合所,根据09年度区局与各所签订的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该所考评为不达标单位,以后再有类似问题发生,将撤并该所;五是有的基层法律服务所案卷质量严重不达标,问题很多;六是各基层法律服务所仍存在财务管理混乱,会计制度不健全。七是各基层法律服务所尚未按规定为执业人员办理社会养老保险。

三、2015年法律服务工作主要任务

(一)努力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法律服务

围绕区委二届七次全委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实施三大战略的决定》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积极拓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新领域。一是大力开展专项法律服务活动。组织专业法律服务团体为我区重点领域、重点工程和重点项目提供专项法律服务;二是大力加强法律顾问工作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形成《黔江区担任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实施意见》,争取区政府行文,努力为zhèng fǔ 部门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加强企业法律顾问工作,为企业转型升级、自主创新、节能减排、风险防范等提供法律服务。三是大力推进农村法律服务工作。进一步加强法律顾问“进乡入村”工作,力争街道(镇乡)法律顾问合同签约率达100%,村(居、社区)达80%以上,要把服务“三农”放在突出位置,为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落实惠农政策、深化农村改革提供法律服务;努力为保障和改善民生服务,大力推进法律服务向乡村延伸,为广大基层农民群众就业、就学、就医等提供法律服务。

(二)努力在建设高素质法律服务队伍上取得新成效

要强化理论武装,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保持队伍良好的政治素质。各所要继续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两大主题教育活动,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纪律作风教育,确保广大法律服务工作者始终坚持“三个至上”,做到“四个在心中”,力争做到“0”投诉;全面深化法律服务行业党建工作;推动行业文化不断发展;搞好一年一度“办案能手”评选活动;进一步完善目标责任制和评优表彰机制,使其更具科学性、指导性、操作性和适用性;制定和量化案卷质量评审标准,切实提高执业人员的办案质量和办案能力;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努力解决执业环境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依法维护执业人员合法权益;进一步加强结队协作工作;引导好课题调研活动,促进法律服务队伍健康成长。

(三)努力在法律服务机构的布局调整和管理工作上取得新成效

一是着力发展乡镇法律服务所。二是调整城区法律服务所布局,规范合伙制法律服务所内部管理工作。三是切实完善基层法律服务执业人员社会保障机制。四是进一步规范分配制度。

篇四:公证行业范围内存在的影响发展环境的问题进行摸排查摆
2016问题整改情况汇报

范文一:区环保问题整改工作情况汇报

4月中旬以来,我县认真落实中办、国办环保联合督查组及省、市环保部门对##产业区环保问题整改要求,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职责,落实措施,强势推进,##产业区环保问题整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整改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

针对中办、国办环保联合检查及省、市环保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从加强组织领导入手,进一步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县政府成立了以县长为组长,分管环保和分管工业县长为副组长、政府办、环保、发改委、安监、经贸、监察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环境违法行为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常委会于6月2日专题召开环保会办会,对##产业区环保整治工作作了专题讨论和部署安排。市委常委县委书记唐铁飞、县长尹哲强分别对##产业区环保问题整改提出了具体要求,并明确指示各级环保部门牢固树立保护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的理念,把保护环境作为加快发展的生命线和高压线,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正确处理好当前发展与长远发展的关系、发展经济与保护环境的关系、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的关系,始终贯彻环保优先的方针,整改工作要真心改、彻底改,要痛下决心,落实到位,整改到位,努力建设生态园区,实现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县长尹哲强于6月3日专题召开县长办公会,进一步落实县委环保专题会议精神,明确责任和要求,有效推动##产业区环保问题的整改进度。

二、强化监管,确保整改到位

针对##产业区存在的问题,我县用最坚决的态度、最严厉的措施,突出重点,落实责任,强势推进整改工作有序进行。对已进区的所有企业进行全面排查,认真梳理,分类整改。

1、分类规范整治到位

对入园项目全面清理整顿,做到“四个一批”,即:“清理一批”,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和园区规划、投资规模较小,环评不过关的项目,坚决清理出园。目前,已清理出园项目10个;“完善一批”,对项目投资规模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污染经治理可达标排放的项目,抓紧完善相关手续;“提高一批”,对符合产业政策、通过环保审批的项目,加强指导,督促其投资规模、投资强度尽快到位,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确保尽快达到环保要求并申请试生产;“运行一批”,污水处理厂已经获准运行,在集中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且环保措施已经落实到位的项目,向原环评审批部门申请试生产。

2、完善基础设施到位

目前,污水处理厂已进入试运行阶段,污水处理厂尾水改道工程正在紧张施工中,预计一个月内可投入使用;清下水管网、集中供热管网已铺设至竣工待产企业。对集中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自建燃煤锅炉的,已责令其限期拆除,凡逾期未自行拆除的,由管委会强制拆除。园区绿化防护隔离带正在加快建设。

3、突出重点整改到位

重点加强未经环保部门核准擅自投入试生产项目的环境整改,所有竣工试生产企业一律停产整治。特别是污染防治设施不够完善的项目,加大污染防治设施投入,确保“三同时”措施落实到位。对进区项目进行全面排查,凡不符合产业定位和园区规划的项目一律进行清理或调整,对平面布局不合理的企业,责令企业立即调整其平面布局,并责令##产业区管委会从总体布局上进行适当调整,防范环境风险,对未取得环保批准手续擅自开工的项目依法责令停建。

4、推进计划搬迁到位

目前,用于安置搬迁居民的海滨新区工程正在加快实施,计划建筑面积40万平方米,一期10万平方米安置房工程年底前竣工,##产业区卫生防护距离内的居民将搬迁安置到位。在安置小区建成前,位置比较敏感的燕尾港镇中心小学已整建制搬迁至灌西盐场。

5、严格执法监管到位

县环保局和管委会密切配合,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今年以来,对进入##产业区未经环保审批擅自开工建设的21个项目依法予以“责令停止建设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对未经环保部门核准擅自试生产的12个项目依法处以“责令停止生产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有效地打击了园区环境违法行为。目前,未取得环保批准手续的项目均已停止建设,未经环保部门核准擅自投入试生产的项目均已停产整治。县环保局、##产业区环保分局不断加强对园区已批在建项目的现场监督检查,严格按照环评批复要求,督促在建项目必须落实污染防治及风险防范措施,确保环保“三同时”措施落实到位。

三、长效管理,促进科学发展

通过这次督查,暴露出我们在环保工作中还存在认识不够、监管不严、投入不足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我县将吸取教训,进一步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环保优先方针,建立健全环保监管机制,规范园区管理,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努力将##产业区建成环保基础设施完善、产业布局合理、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相得益彰的生态型工业园区。

1、思想认识再深化

把保护环境作为全县的头等大事来抓,坚定不移地坚持环保优先方针,坚持科学的发展观和政绩观,努力做到认识上有高度,工作上有力度。牢固确立“以环境促发展”的理念,紧紧围绕经济持续增长、排污持续下降、生态持续改善的目标,坚持合理开发与保护环境并重,形成有利于科学开发、资源节约、污染减少、环境良好的长效发展机制。

2、关口控制再严格

抬高环境准入门槛,坚持走低污染、少排放、可循环的发展道路,严把项目入口关,推动招商引资向招商选资转变,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园区规划的项目、污染严重且无法治理的项目、固定资产投资低于5000万元的化工项目一律禁止入园。严把项目建设关,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通过环保部门审批的项目,一律不得开工建设。严把生产关,对污染防治及风险防范措施未落实到位的项目一律不准试生产。大力推行清洁生产,发展效益型工业,加强对现有污染源监管,确保工业企业污染物全面达标排放。

3、环境监管再加强

建立健全环境执法监管体系,加强工业园区环保机构建设,开展经常性的监督管理。凡未经批准擅自开工或未经环保验收(核准)擅自投入试生产的企业,一经发现,立即责令停产停建,并处以重罚。加强对入区项目的环境监管,对已处罚的环境违法项目加强监控,确保不出现反弹。继续进行深入排查整改,对污染防治措施未落实到位擅自生产、擅自停运环保设施超标排污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立即责令停产整顿,并处重罚。

4、基础设施再完善

加大资金投入,完善配套环保基础设施。加强##产业区污水处理厂管理,确保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清下水管网与污水管网一同列入新建道路施工计划,与区域开发、道路施工同步进行。加快生物质热电项目建设,尽快替代临时供热中心,新上项目一律不得自建燃煤锅炉,凡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已有的燃煤锅炉必须拆除;认真做好园区周围敏感目标搬迁工作,加快安置小区建设,确保年底前入园企业卫生防护距离内的居民必须拆迁安置到位。

5、责任落实再加强

把环境保护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县政府每月召开一次常务会,听取环保工作情况汇报,每季度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究环保工作,同时建立目标明确、督查有力、严格靠身的责任体系:一是建立环保责任制。建立健全环保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明确政府、部门、管委会及企业四方环保责任体系,确保目标到位、责任到位、工作到位、措施到位、监督到位。二是实行“一票否决”制。建立完善的领导干部环境保护政绩考核制度,制定专门的考核办法,落实环境保护工作“一票否决”制度,对环境违法行为严重、造成重特大污染事故或较大社会影响的,严肃处理并实行“一票否决”。对新上项目环保不符合环保要求的一票否决。三是启动环保问责制。建立健全环境保护问责制度,通过实行行政责任追究制、行政监察制和领导干部离任环保审计等制度,对因决策失误、行政干预、监管不力造成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的领导干部和有关责任人,严肃追究责任。

范文二:政风行风评议所查问题整改情况汇报

为了进一步深化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切实抓好整改建制阶段的工作落实,根据省、市、区关于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的部署和要求,针对收集和查摆出来的薄弱环节和存在问题,我们认真疏理,以评促纠,以评促改,切实解决行评中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了《政风行风评议问题整改方案》,并采取得力措施,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现将整改工作的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积极主动抓好整改

整改建制阶段是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关键阶段。整改工作的好坏决定着行评工作的成效,整改不到位,就会造成评议工作走过场、流于形式。为此,我局的政风行风评议工作转入建章立制和全面整改阶段以来,局党组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召开班子成员会,进行了认真分析研究,并结合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整改动员,要求全局干部职工从思想上高度重视,从行动上认真整改,从工作上取得实效。

二、立足职能,整改建制,确保整改取得效果

围绕政风行风工作中的问题和整改方案提出的要求,我局从行业职能出发,着力抓好整改建制工作,确保整改取得效果,为城乡建设和管理工作又好又快地发展提供保障。

⒈制定整改方案。一是专题研究制定了问题整改方案,明确了整改的重点内容,确定了党组成员主抓、局机关各科室具体负责整改落实的整改计划。二是一边抓整改,一边抓巩固,把整改主要内容目标化、制度化,对一时不能解决的问题研究长效措施分步整改,长抓不懈。三是坚持突出重点,标本兼治,对行评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一个一个地解决,逐条研究解决办法,力求通过整改,解决好我局存在的一些实际问题,推动全局整体工作,通过整改见实效。

⒉明确整改责任。按照“问题不解决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通过”的要求,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举一反三、改进工作”的态度,我们将梳理后的意见、建议,分解到责任领导和科室,落实到人。各责任领导和相关科室对每一条意见提出针对性强的整改措施,涉及到多个部门科室的,通过会商提出整改措施,经班子研究后付诸实施,要求做到布置快、落实快、见效快。

⒊及时反馈意见。局行评办通过认真分析、分类整理,对收集来的意见,进行归类疏理。各科室作为责任部门,高度重视,作出限期整改。同时,整改承办科室和责任个人,对企业和群众反映的意见、建议,要求逐条研究,逐条整改,做到事事有落实、件件有回音,用真诚工作取信于群众,取信于基层,取信于企业。

⒋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有错不纠、整改不到位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建立目标考核机制,对干部职工阶段性和全年岗位目标完成情况,采用经济、行政的手段进行激励;建立评先表彰机制,从制度上量化标准;建立班子成员与一般干部职工的交心谈心制度,在全局营造宽松和谐的氛围。

⒌建立长效机制。把整改与完善制度结合起来,建立长效机制,以健全的制度规范政风行风,以良好的政风行风落实各项制度,巩固整改成果。对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边整边改,边纠边建,不断修订、完善机关工作人员的行为规范,制定具有操作性的规章制度,强化内外监督制约机制,防止政风行风问题反弹。

三、突出重点,细化措施,扎实推进整改工作

围绕排查的问题和整改方案提出的要求,我局着力突出5个方面,重点抓好整改落实。

①整改事项:工作作风不够踏实

意见来源:服务对象

整改措施:⒈进一步规范制度建设;⒉加强干部职工的学习教育,坚持周四学习制度;⒊完善服务公开承诺。

责任领导:马义国韶正雄张斌胡宁张丽艳伍晓璐

责任部门:城管办、旅游局、办公室、城建科、村镇科

【公证行业范围内存在的影响发展环境的问题进行摸排查摆】

整改时限:全年

整改结果:正在整改

②整改事项:行政审批和执行不够严

意见来源:服务对象

整改措施:按照“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管理思路,积极向上争取支持,理顺城乡规划和城市管理体制。

责任领导:荣进华、韶正雄、张斌

责任部门:城管办、村镇科

整改时限:12月底

整改结果:正在整改

③整改事项:基础设施建设不够配套

意见来源:居民群众

整改措施:⒈对街巷(社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拟定街巷(社区)道路改造计划;⒉加强街巷(社区)园林绿化管理;⒊规范占道、破路审批程序;⒋加强工程建设文明施工现场管理。

责任领导:胡宁

责任部门:城建科

整改时限:12月底

整改结果:正在整改

④整改事项:城市管理水平不够高

意见来源:居民群众、服务对象

整改措施:⒈加大街巷(社区)管理巡查力度;⒉加强对街巷(社区)占道经营和乱搭乱建的综合整治;⒊完善街巷(社区)环境卫生监管考核。

责任领导:张斌

责任部门:城管办

【公证行业范围内存在的影响发展环境的问题进行摸排查摆】

整改时限:12月底

整改结果:正在整改

⑤整改事项:勤政为民不够严格

意见来源:自查自纠

整改措施:⒈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⒉落实服务承诺,开展优质高效服务;⒊加强对基层工作的指导和监管;⒋简化乡镇场规划审批程序。

责任领导:马义国韶正雄张斌胡宁张丽艳伍晓璐

责任部门:城管办、旅游局、办公室、城建科、村镇科

整改时限:11月底

整改结果:已整改【公证行业范围内存在的影响发展环境的问题进行摸排查摆】

四、抓好结合,扎实整改,整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通过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和认真扎实的整改,我局各项工作发生了明显变化,整改也取得了明显成效,具体表现在:

一是进一步提高了机关干部的思想境界和综合素质,服务意识明显增强。我们始终坚持把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问题整改工作和“三服务”、效能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全面地在思想、工作、作风上查找问题,进一步夯实了全体干部职工服务为民的思想基础,增强了为群众、为基层、为企业服务的自觉性。

二是突出机关建设,树立建设部门机关良好形象。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把建设廉政、勤政、务实、高效行政机关作为这次行风评议整改落实的重要工作来抓,提高办事效率,紧紧抓住企业和居民群众关注和反映强烈的实际问题,规范办事程序,改进工作作风,以文明机关的良好形象在行风建设中发挥模范作用。以机关作风建设为重点,加强局机关的制度建设,树立起建设部门良好的干部形象。

三是积极调研,搞好服务,解决一批居民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强街巷(社区)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解决群众出行难。12月底前,完成江汉北路五中段、航空路社区通道改造工程建设。启动文星楼社区周边市政基础设施改造工程;加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进一步优化人居环境。以创建省级卫生城市为契机,重点对永红社区春风片区、航空路社区、文星楼社区、江汉北路占道经营、违法建筑(物)等进行综合整治。

通过这次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我局干部职工的思想有了质的飞跃,机关作风有了根本转变,业务工作有了新的突破,但由于整改的时间不长,还有一些问题,整改措施不够具体,成效不够明显,我局将进一步完善机制,创新措施,加大力度,认真履行好服务职能,发挥好主体作用,为我区建设事业健康、快速、持续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范文三: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汇报

在我镇民主生活会召开后,按照《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环节工作方案》要求,安丰镇坚持从严从实,强化攻坚意识,突出重点任务,认真做好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环节各项工作,确保教育实践活动不走过场,切实取得实效。现将整改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制定整改方案

针对收集征求的意见和领导班子自身查摆出的问题,逐项制定整定措施,狠抓整改落实。在整改方案的制定过程中,反复征求意见,进行认真梳理,原汁原味向每位班子成员如实反馈;召开教育实践活动专题民主生活会情况通报会,向干部职工通报我镇民主生活会的详细情况,听取大家对制定整改方案的意见,对班子和班子成员查摆出问题实行盘点消耗整改。整改方案从四个方面,针对归纳的52个问题逐条制定具体整改措施,并明确了目标、措施、时限和责任人,并向干部和群众作出了公开承诺。同时,要求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个人按照要求,对照查摆剖析的问题,逐一制定整改措施,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相互批评提出的问题认真吸纳,进行修改完善,列入问题清单,认真整改。在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中,坚持整改问题、整改方案、整改结果“三公开”,推动问题整改。

二、真抓整改落实

1、梳理意见,列出整改清单。对征求的意见建议梳理汇总后共52条,其中涉及到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有关规定方面7条,反对“四风”方面31条,班子成员共查摆突出问题14条。领导班子个人需整改177条,已整改落实175条;全镇112个党组织共梳理整改问题1680条,近期已整改1595条,需长期整改落实85条。

2、建章立制,确保取得实效。对照“两方案一计划”要求,结合本镇实际情况,针对性地制定了整改方案和措施,建立了整改台账,明确了整改时限,并就建立长效机制提出了计划,对相关制度进行“废、改、立”。聚焦违反“八项规定”、“四风”、“小四风”等问题,深刻剖析思想根源,在严管工程招投标、管制招待费、提高工作效率、严禁迟到早退、提升服务质量、严肃换届纪律、根治“四风”顽疾、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采取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制定了《计划生育“三办法、两奖惩”规定》、《机关干部绩效管理办法》、《政务新区管理暂行规定》、《综治维稳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财经管理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确保整改实效。同时,注重抓好各项制度的执行督查,对违反制度规定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确保制度落到实处。

3、聚焦“六个不放过”解决干部作风建设问题。一是对会议、文件、公务接待、奖惩、联系点、制度等六个方面开展整改,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放过;二是立行立改。对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做到问题不解决不到位不放过;三是实行一个问题明确整改要求、时限、责任人,做到群众不满意不放过;四是查改“小毛病”、审视“小圈子”、优化“小环境”、提升“小规范”,从点滴做起,做到加强作风建设小事不放过;五是突出解决基层联系服务群众问题,对前期已经整改的问题进行“回头看”,防止“回潮”,整改不彻底不放过;六是对“不敢担当”的不良作风和对工作不在状态的干部不放过。

4、巩固成果,作风建设警钟长鸣。安丰镇启动村“两委”换届后干部第一期轮训班,新一届村“两委”班子和镇部分机关干部约180人参加了第一期轮训班。本周,将分六期分别对村书记、村委会主任、副书记、副主任、文书、民兵营长、计生专干、妇代会主任和团委书记进行岗位专题培训。目的在于将学习贯穿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始终,巩固成果,让干部心中时刻警钟长鸣。

三、总结整改收获

通过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的开展,我们的收获有:一是党员干部思想意识进一步净化,通过学习教育,思想得到了提高,情操得到了锻炼,迷惑得到了澄清,灵魂得到了洗礼,为改进作风奠定了基础;通过征求意见,重新认知了自身,重新看清了问题,重新定位了自己,为改进作风找到了突破口;通过对照检查、开展批评,破除了自我,为改进作风扫清了障碍。二是干部队伍进一步锤炼,由于开门搞活动,开门搞检查,开门搞整改,把党员干部置身于广大群众监督和评议下,并严格兑现奖惩和责任制,干部队伍得到优胜劣汰。针对群众反映的“三不”镇村干部,即不能与党委政府保持一致,阳奉阴违;不能完成中心工作,讲客观,找理由,消极怠工;在群众中评价不高,态度恶劣,吃拿卡要,侵害群众利益,经过考评考核,镇党委、政府及时作出处理决定,调整村两委正职9人,村“两委”换届期间,又调整充实了7人。对16个村的包村镇干部进行了“双向选择”调整,对相关违反制度的干部进行了通报批评和教育。三是党员干部作风进一步转变。消除官僚习气,干部深入村组接地气。广大镇村干部,深入村组户,走千家门,与群众交心谈心,打成一片。镇村干部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县规定,落实“三严三实”要求,狠刹“四风”,消减“三公”经费,狠刹大吃大喝之风,“为民务实清廉”形象日渐树立。四是工作目标进一步明确,对全年县委、县政府工作任务进行分解,明确目标、责任和奖惩,落实责任制,形成事事有标准、事事有人抓、事事有奖惩,做到人人有担子、人人有责任、人人有保障,并利用每周一晨会,进行工作小结、调度和安排,推进工作开展。五是工作水平进一步提升,宣传计划生育新政策,提升优化各项计生指标,确保各类项目建设、民生工程、秸秆禁烧、“三线三边”整治、美好乡村建设、离任村干部生活补贴、村两委换届等工作扎实开展。

整改落实是转变作风的“最后一公里”,是学习教育和查摆问题的“最后落脚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已经进入冲刺收关的关键环节,但改进作风永远在路上,只有起点永远没有终点,我们将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劲头,以敢于担当、以身作则的担当,把群众路线教育活动抓到底,把“四风”问题整改到底,达到上级党委和广大人民群众满意。

范文四:巡视组反馈问题整改情况报告

为推动县司法局全面扎实做好省委巡视组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确保责任到位、任务到位、措施到位、取得实效,先司法局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开展整改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县司法局整改落实工作,由县司法局党支部书记、局长余东平作为第一责任人,各股室负责人、各司法所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和自身实际情况负责本股室及司法所的整改落实的直接责任人。

二、整改情况:

(一)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整改情况。

一是大力开展廉荣贪耻的廉政文化建设,以法律七进和依法治县为载体,营造崇尚廉洁从警氛围。加强日常监督,将遵守不准收送红包礼金规定情况作为个人事项报告、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

二是组织干警签订廉洁从政“承诺书”,开展廉政宣誓结合元旦、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廉政提醒。

三是开展滥发奖金、工资、补贴问题专项整治,严肃财经纪律,严格执行国家工资及津贴补贴政策,严厉查处违规滥发奖金、工资、补贴问题。

四是建立健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全局干警都要做到事前有请示,事后又报告,保证领导对工作进展情况做到心中有数,请示报告要坚持分级负责,逐级报告的原则,凡属职权范围的工作,要各负其责,认真落实,凡重大问题本级无权决定的,要逐级报告,不得超越权限;重大突发事件或事故应紧急报告,无论什么时间,必须在第一时间(半小时内)报告主管领导,一般事故要及时(1小时内)报告;可先用电话口头报告,然后再补报文字报告,来不及报送详细情况的,可先进行初报,然后根据事态进展和处理情况,随时进行续报;凡领导交办的事情,都必须坚决执行,认真落实,不打折扣,确实遇到困难应及时报告,不能有抵触行为。

五是坚持预防为主、惩防并举、标本兼治、从严治警,继续加大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狠抓查办案件工作的落实,确保办案质量,严厉惩治消极腐败现象,严肃查处领导干部违法违纪案件。开展廉政教育,强化党纪法规学习,使之知法、守纪、思廉;开展警示教育,以案说纪,以案明纪,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达到清廉的教育效果。

六是切实提升司法行政干警综合执法办案能力,提高司法行政干警依法行政和法律服务人员的执法办案质量和水平,夯实打造服务为民的理想和信念,组织力量进一步修订完善局机关规范执法、行政管理及业务管理等规章制度,确保干警执法和服务过程中“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将公证、法援、调解以及社区矫正等列为执法办案规范化建设重点单位,从规范工作流程入手,加大规范化建设的力度。建立健全了司法行政机关执法办案考评机制,提高执法办案质量和水平。开展对严格公正执法办案情况、廉洁建设情况、人民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满意等情况的定期测评,并作为执法办案考评的重要依据,以确保了执法规范化建设有序推进。

七是大力推进服务群众“八件实事”,大开展“阳光执法”,促进司法公开。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在现有的县普法网等基础上,有序开展在手机报、广播电视、短信的执法司法公开,创新公开方式,畅通公开渠道,确保除法律规定的情形外,能公开的执法司法内容全部公开。通过深入开展执法司法公开活动,全面深化司法行政工作公开,让执法司法在阳光下运行,进一步保障人民群众对执法司法工作、对执法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知情权、监督权,更加有效地防止各种非法干预执法司法活动公正运行的影响,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树公信,以透明保廉洁,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执法司法新机制,进一步提高我局执法司法工作的公信力。

(二)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的整改清理。

一是强化政治意识严肃政治纪律。认真开展“增强党性、严守纪律、廉洁从政”专题教育活动,把学习贯彻落实党章作为司法干警首要政治任务,严格遵守党规党法,切实做到政治信仰不变、政治立场不移、政治方向不偏。要求每名干警必须牢固树立大局观念和全局意识,并一言一行均与干警身份相符,大是大非面前立场坚定,关键时刻保持头脑清醒,力做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全力维护中央权威的表率。

二是深化“铸忠诚警魂”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和“司法为民转变作风”主题活动,按照李仲彬厅长“信念要坚定、干警要干净、队伍要纯洁、执法要公正”的队伍建设要求,加强队伍建设,把思想政治建设工作融入到司法行政工作之中。

三是认真开展“庸懒散浮拖”集中整治。在对照全局庸懒散浮拖主要表现的基础上,结合司法行政系统实际,要重点整治少数干部办事效率不高、便民利民措施不多、服务意识不到位等问题,努力建设为民务实清廉的服务型机关。法律服务队伍重点整治行业不正之风等问题,不断提升依法诚信阳光执业水平。其中律师行业着力解决律师对当事人不尽职尽责,不主动承担社会责任等问题;公证行业着力解决重收费、轻服务,重数量、轻质量,重利益分配、轻责任落实等倾向性问题。

四是开展警车管理集中整治。重点整顿我局在用警车车牌不全、不按规定涂装警车外观、安装警灯警报器;非法转借、赠送、转卖司法警车、牌证;警车私用,非因公务驾驶司法警车出入或停放在营业性餐饮、娱乐、休闲场所等违法违规违纪现象。

五是大力推进“集成式”、“一站式”法律服务模式,开展“法律援助便民行动”、“法律服务惠民行动”。积极组织由律师、公证员等组成的法律服务志愿队伍,走访、集中问诊、法律体检、结对服务,为群众提供“集成式”、“一站式”法律服务。开设“绿色通道”,对重点企业办理紧急公证事项简化程序,特事特办。对老年人、残疾人等社会弱势群体办理公证事项实行预约服务或者上门服务,并减免费用。开展“法制宣传利民行动”,结合正在开展的依法治县、法律七进等活动,送法上门。

六是巩固提升党的群众路线活动、“走基层”活动、“司法为民转变作风”活动、“铸忠诚警魂”活动、群众工作全覆盖等活动成效,推动全局干警服务群众常态化、制度化。

七是全局干警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党章》和党政规章为基本遵循,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州委从严管党治吏的新安排、新部署,按照“三严三实”要求,以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为契合点,以群众工作全覆盖、“依法治县专项整治行动”、基层党建工作年等重点工作为着力点,认真落实省委“两个意见”,深入推进服务群众“八件实事”和“法律七进”工作,全面推动各项规章制度落实,着力解决了精神不振、担当不力、为官不为等突出问题,切实做到为民务实清廉,努力营造干事创业、崇廉尚实、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八是把作风转变贯穿与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十届五次全会精神结、教育实践活动深化整改、“增强党性、严守纪律、廉洁从政”专题教育活动、“依法治县集中整治行动”、落实基层党建工作年工作任务等工作的始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铸忠诚警魂”活动整改“回头看”,持续深化“走基层”活动和“转作风”活动,推动作风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

(三)选人用人方面的整改情况。

一是开展党员干部双重信仰问题专项整治,注意党员干部是否搞双重信仰、是否把严格党员干部遵守政治纪律放在首位,始终发挥司法行政职能,把反分裂斗争和维稳工作放在首位,务必做到政治立场考察全面、客观、准确。对现在的党员干部进行谈话,发现有整治立场不坚定的给予批评改正,如不改正,考虑取消其党员资格。

二是开展领导干部收受红包礼金问题专项整治,在与县纪委签订“拒收拒送”承诺书的基础上,组织全局干警人人签订“拒收拒送”承诺书,严格执行礼品礼金登记上交制度,对顶风违纪的,从严惩处。

三是组织开展作风巡察和执法作风专项检查活动,局班子采取明察暗访、社会调查等方式,重点检查法律服务窗口,各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和全局干警坚持按时上下班、上班中没有溜岗脱岗、利用电脑从事与工作无关活动的现象。12月底前,要开展一次暗访督查。

四是以依法治县为载体,充分发挥我局法制宣传的作用,在法制宣传、会前学法、法律七进等过程中广泛宣传选人用人重要精神、相关纪律禁令和法律法规。同时,向群众宣传监督方式,如“12380”举报平台。

五是以“信念坚定、干警干净、队伍纯洁、执法公正”为操守,坚定不移地把《干部任用条例》中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民主评议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必经程序。在运用选举制时,应给予民主权利,不能以实现组织意图为名强迫他们选谁或不选谁,坚决维护选民或代表的民主权利,不能以个人意志随意改变选举结果。在坚持德才兼备原则的前提下,把干部作风方面的表现作为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把“坚持用好的作风选人、选作风好的人”落到实处。务必坚信,优秀的干部只能是干出来的,不是跑出来的。

六是做好干部职工竞争上岗工作。根据我局今年制定的考核文件,县司法局全面实行了竞争上岗。岗位空缺一律实行竞争上岗,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程序上严格按照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审批,公布职位、公开报名、资格审查、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等流程操作。上岗前公示、上岗前廉政谈话、对新上岗的干部实行一年试用期,没有破格和不够任职条件就评优评先或者推荐为后备干部的现象。

七是做好干部轮岗交流工作。为进一步优化机关各部门干部职工配置,激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按照“加强业务部门”、“年轻干部培养锻炼”、“干部轮岗锻炼”、“确保业务工作连续性”的原则,加大干部交流力度,实施干部职工轮岗交流,优化部门队伍结构。在深入交心谈心,充分了解本人意愿的基础上,结合工作需要,在股室与股室之间,不同业务岗位之间进行轮岗交流。

八是大力加强对干部的监督管理。强化干部监督管理,加强对干部的教育管理,坚持执行领导干部谈话制度,实行工作谈话、廉政谈话、勤政谈话等制度;以政风行风建设为切入点促进廉政建设,制定违规行为处分规则,狠抓司法行政干部和法律服务队伍作风建设;切实加强司法行政干部和法律服务队伍管理加强对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权力行使的监督;切实履行协管职能,加大了对县司法局领导班子配备人员的考察力度,保证进人严格按程序办,对县司法局领导干部的协管工作落实到位。

九是强化司法行政队伍建设,选人用人机制进一步完善。今年来,我局通过全省公开招录公务员考试,新进了政法专项编制司法助理员6人,招录局机关公务员1名、事业单位人员3人,每个乡配兼职司法助理员1名,县司法局机关、司法所整治逐步实现满编运行。积极向组织推荐成绩优异、德才兼备的干警,今年,通过民主推荐在县司法局机关推荐出了3名优秀后备干部。

(四)构建长效机制的情况。

县司法局深入贯彻落实省委“两个意见”和省委政法委“两个实施意见”,通过建立完善管理责任、制度建设、诚信服务、教育培训等机制,进一步规范司法干警队伍的管理行为、执业行为,督促公证人员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狠抓规范实施,结合我局司法行政具体情况,坚持高标准规范公证处和公证人员执业行为;狠抓监督检查,通过局领导班子现场办公、专题调研、跟踪督查等方法,帮助全局干警查找问题、分析原因、落实整改,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狠抓绩效考核,从强化用制度管人、管事入手,结合实际制订了《县司法局关于明确局机关人员岗位职责的通知》、《县司法局关于2016年度机关目标管理考核的通知》、《县司法局关于印发司法所管理制度的通知》、《县司法局关于印发2016年司法所目标管理任务分解表的通知》、《县司法局财务管理制度》,并按制度组织实施考核兑现,有效地促进全局干警执行各项制度和完成岗位目标的自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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