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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2016

2016-09-02 09:35:37 编辑: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成考报名 浏览:

导读: 普法2016(共4篇)2016年度普法考试题库2016年度普法考试题库(含答案)目录:(总计1009题)第一部分:单选题(585题) ...

2016年度普法考试题库
普法2016 第一篇

2016年度普法考试题库(含答案)

目录:(总计1009题)

第一部分:单选题(585题) ........................................................................................................ 2

第二部分:多选题(132题) ...................................................................................................... 77

第三部分:判断题(292题) ...................................................................................................... 97

第一部分:单选题(585题)

1.我国第一次确认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是( D )

A.1954年宪法 B.1975年宪法

C.1978年宪法 D.1982年宪法

2.被马克思称为“第一个人权宣言”的是( D )

A.《人权宣言》 B.《权利请愿书》

C.《世界人权宣言》 D.《独立宣言》

3.把宪法区分为社会主义类型宪法和资本主义类型宪法是一种科学的分类方法,因为它( A )

A.揭示了宪法的本质属性 B.指出了宪法的内容

C.指出了国家形式的不同 D.总结了宪法形式上的特点

4.现行宪法序言明确宣告本宪法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D )

A.政治制度 B.社会制度

C.国家制度 D.根本任务

5.我国首个国家宪法日是 ( C )

A.2014年7月1日 B.2014年10月1日

C.2014年12月4日 D.2015年5月4日

6.世界历史上第一部资产阶级成文宪法是( A )

A.1787年美国宪法 B.1791年法国宪法

C.1215年《自由大宪章》 D.1889年日本帝国宪法

7.中国历史上唯一的一部具有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性质的宪法性文件是( B )

A.《宪法重大信条十九条》 B.《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C.《中华民国约法》 D.《中华民国训政时期约法》

8.现阶段,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个体经济和私营经济等是( D )

A.具有资本主义性质的经济成分 B.公有制经济的有益补充

C.非社会主义的经济形式 D.非公有制经济

9.根据现行宪法规定,没有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子正在服刑期间( C )

A.没有选举权 B.停止行使选举权

C.准予行使选举权 D.经有关机关批准可以行使选举权

10.国有企业依照法律规定,通过( A )

A.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形式实行民主管理

B.厂长(经理)负责制和其他形式实行民主管理

C.董事会领导下的厂长(经理)负责制实行民主管理

D.党组织、厂长(经理)和工会相结合实行民主管理

11.修改程序与一般法律相同的宪法叫做( B)

A.刚性宪法 B.柔性宪法 C.不成文宪法 D.钦定宪法

12.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解释权属于( B )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B.全国人大常委会

C.特别行政区立法会 D.全国人大常委会和特别行政区立法会

13.现行宪法规定,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 B )

A.国家所有 B.集体所有

C.公共所有 D.集体所有、村民承包

14. 根据我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的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不能对下列哪个人员提出罢免案?( C )

A.国家主席 B.国家副主席 C.全国政协主席 D.国务院总理

15. 下列关于民族乡的说法,错误的是( a )

A.民族乡是一级民族自治地方

B.民族乡具有比一般乡镇更多的自主权

C.民族乡是我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一种基层政权形式

D.民族乡乡长应由建立民族乡的少数民族的公民担任

16. 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是( d )

A.1988年宪法修正案 B.1993年宪法修正案

C.1999年宪法修正案 D.2004年宪法修正案

17. 现行宪法规定,城市和农村按居民居住地区设立的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是(C )

A.基层政权机关 B.基层政权机关的派出机关

C.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D.基层事业单位

18. 现行宪法第3条规定,我国的国家机构实行(B )

A.社会主义法治原则 B.民主集中制原则

C.责任制原则 D.党对国家机构的领导原则

19. 根据现行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由(B )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决定产生 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协商产生 D.全国人大常委会选举产生

20. 根据现行宪法,国务院总理人选的提名权属于(C )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 B.全国人大常委会

C.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D.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

21. 根据现行宪法,下列各项人事权中,只能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行使的是(D )

A.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副主席 B.决定国务院副总理

C.决定中央军委副主席 D.决定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

22.根据现行宪法,中央军事委员会人员组成不.包括( C )

A.主席 B.副主席若干人 C.秘书长 D.委员若干人

23.根据现行宪法和法律,我国人民检察院的领导体制是(A )

A.双重领导体制 B.平行领导体制 C.审检合署体制 D.垂直领导体制

24.根据现行宪法,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对( D )

A.上级人民法院负责 B.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C.本级人大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D.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负责

25.以下关于人民陪审员的说法,错误的是( D )

A.担任人民陪审员应当年满23周岁

B.人民陪审员不得担任审判长

C.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

D.人民陪审员没有任期限制

26.我国现行宪法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区域划分由(C )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决定 B.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 C.国务院审批 D.民政部批准

27.现行宪法规定,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规定( C )

A.提出批评的权利 B.提出申诉的权利

C.取得赔偿的权利 D.要求给予刑事处罚的权利

28.根据我国国徽法的规定,国徽及其图案不得用于( C )

A.国务院颁布的任命书 B.中央军委主席以职务名义对外使用的请柬

C.商标和广告 D.国家出版的法律正式版本的封面

29. 根据现行宪法和法律,我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可以行使的权力是( A)

A.选举同级人民法院院长 B.监督同级人民政府

C.组织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 D.制定地方性法规

30. 根据现行宪法,我国人民法院上下级的关系是(A)

A.监督关系 B.指导关系 C.领导关系 D.协调关系

31. 根据现行宪法,特别行政区内实行的制度由(A )

A.全国人大以法律规定 B.全国人大常委会以法律规定

C.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以行政命令规定 D.特别行政区立法机关以法律规定

32. 根据现行宪法,批准自治州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生效的国家机关是( D )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B.全国人大常委会 C.国务院 D.省、自治区人大常委

33.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国务院制定的同宪法、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 B )

A.有权改变或撤销 B.有权撤销,无权改变 C.有权改变,无权撤销 D.无权撤销,无权改变

34. 英国的宪法监督类型属于( D )

A.国家元首的宪法监督 B.普通法院的宪法监督

C.宪法法院的宪法监督 D.立法机关的宪法监督

35. 1776年美国《独立宣言》宣称“政府的正当权力,系得自统治者的同意”。这体现了资产阶级宪法的 ( C )

A.法治原则 B.人权原则 C.人民主权原则 D.“分权制衡”原则

36. 下列主体中,依照我国选举法不列入选民名单的是( A )

A.精神病患者 B.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 C.劳动教养人员 D.吸毒人员

37.下列哪项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和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 B ) A人民民主专政 B党的领导 C社会主义制度 D 马克思主义

38.法治的生命线是下列哪项?( A )

A公正 B平等 C民主 D自由【普法2016】

39.2014年10月23日,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下列哪项?( C )

A司法独立 B党的领导 C依宪治国 D建立法治政府

40.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将每年的那一天定为国家宪法日?( B )

A十月二十日 B十二月四日【普法2016】

C九月二十日 D九月三十日

41.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法律的权威源自哪里?(A )

A.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 B.科学立法

C.依宪执政 D.司法公正

42.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必须坚持立法先行,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要抓住的关键是下列哪项?( A )

A提高立法质量 B恪守以民为本

C立法为民理念 D公正、公平、公开原则

43.根据《立法法》的规定,法律解释权属于哪个部门?( B )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44.根据《立法法》的规定,立法应当体现谁的意志?( A )

A人民 B中国共产党 C群众 D中国共产党和人民

2016普法考试试题及答案
普法2016 第二篇

【普法2016】

2016年普法考试

得分: 100 分 第 1 题

* 邪教“教主”为了达到( )的目的,散布“末世论”等谣言,威胁恐吓群众,让一些人产生依赖、恐惧心理,扰乱社会秩序。

A.教主崇拜

B.环境保护

C.强身健体

D.社会和谐

【普法2016】

本题的正确答案为 A

第 2 题

* 下列行政法渊源中,具有最高法律地位和效力的是( )

A.宪法

B.法律

C.行政法规

D.法律解释

本题的正确答案为 A

第 3 题

* 行政主体向违反行政法规定的相对方收取排污费的行为在性质上属于( )

A.行政征购

B.行政处罚

C.行政征收

D.行政征用

【普法2016】

本题的正确答案为 C

第 4 题

* 税务机关依照法定的税种、税率对某企业征税,这一行为属于( )

A.抽象行政行为

B.羁束行政行为

C.双方行政行为

D.自由裁量行政行为

本题的正确答案为 B

第 5 题

* 某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的授权,决定由城市管理执法局统一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但下列不能授权城市管理执法局统一行使的职权是( )

A.环境保护局的罚款权

B.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吊销营业执照权

C.土地管理局的没收权

D.公安局的行政拘留权

本题的正确答案为 D【普法2016】

第 6 题

* 下列有关行政指导特征的表述,正确的是( )

A.只有具有行政主体资格的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才能实施行政指导行为

B.行政指导属于“消极行政”的范畴

C.行政指导是一种具有法律强制力的行为

D.行政指导是一种可以直接产生法律后果的行为

本题的正确答案为 A

第 7 题

* 依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由于生理缺陷原因而致违法的,行政主体应当( )

A.减轻处罚

B.从轻处罚

C.不予处罚

D.正常处罚

本题的正确答案为 C

第 8 题

* 新中国建立初期,代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职权的机关是( )

A.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

B.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

C.全国政协第一次全体会议

D.政务院

本题的正确答案为 C

第 9 题

* 现代国家结构形式主要是()

A.邦联与联邦

B.单一制与复合制

C.中央集权制与地方分权制

D.单一制与联邦制

本题的正确答案为 B

第 10 题

* 现行宪法规定,有权解释宪法的机关是( )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B.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

C.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

D.全国人大常委会

本题的正确答案为 D

第 11 题

* 现行宪法规定,国务院总理人选的提名权属于( )

A.全国人大主席团

B.全国人大常委会

C.国家主席

D.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

本题的正确答案为 C

第 12 题

* 下列哪一项不属于宪法规定的公民的基本权利?( )

A.环境权

B.平等权

C.出版自由

D.受教育权

本题的正确答案为 A

第 13 题

* 竞争上岗的方式是公务员法对传统委任制的改革,请问下列那个职务应当通过竞争上岗的方式产生任职人选( )

A.安全厅机关内部的厅局级领导职务

B.机关副调研员

C.地方党委机关内设机构领导成员职务

D.机关调研员

本题的正确答案为 C

第 14 题

*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监察机关的监察业务以( )领导为主。

A.本级人民政府

B.上级纪委

2016普法及依法治理工作计划6篇
普法2016 第三篇

第一篇:监察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提高委局机关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切实做好“十二五”期间普法及依法治理工作,努力推进“六五”普法规划的全面实施,结合我单位实际,特制定以下工作规划:

一、指导思想

2016年委局机关的普法及依法治理工作将按照委局常委会工作部署,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为委局机关行政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服务,坚持普法与法制建设相结合,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工作制度,严格制度的运行程序,努力提升委局机关法制建设和普法工作水平。

二、工作目标

通过“六五”普法工作的扎实开展,提高委局机关依法行政的工作水平,不断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知法、守法、用法水平。教育和引导干部职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行和行为规范,自觉抵御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和影响,防范侵害,远离犯罪。

三、主要内容

普法学习的主要内容包括:《宪法》、《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国务院信访条例》、《省信访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两个《纲要》以及与委局机关行政管理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工作条例,规程和国家、省新颁布的法律法规等。

四、实施步骤

第一步: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两个《纲要》。

第二步:学习《国务院信访条例》、《省信访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第三步:考核验收。由有关法律法规专业人员统一命题,考核本单位参学人员所学知识掌握情况,并把此项考核作为年终考评的一项重要标准。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建立机构,健全制度。

1、加强对普法及依法治理工作的领导,进一步提高对普法工作的认识。委局机关成立了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并领导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具体工作的实施。

2、进一步加强普法宣传教育的制度建设。继续强化法制教育机制,做好三个结合(点面结合,学习掌握法律知识;内外结合,遵守法纪法规;知行结合,学会自我保护);严守三道防线(家庭防线、单位防线、社会防线)。在普法过程中,普法工作制度的制定和落实是普法工作取得实效的基本保证,也是使普法教育在新的形势下开展的更全面、更系统、更扎实的基础。首先要将普法工作纳入单位的年度目标考核,使普法工作成为硬任务、硬指标。其次是建立普法工作的学习制度、例会制度、督查制度,领导小组将每年对单位的普法工作进行一次督查,并通报督查情况;每年将召开法制专题会议,研究和部署普法工作。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形成层层有人抓,处处有人管的普法工作网络。

3、加强队伍建设。重视普法教育机构和队伍建设,挑选工作能力强的同志具体负责政策法规和普法教育工作。要立足于本单位法制建设和开展学法的基础上,加强与法制部门沟通,共同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二)深入开展普法教育,努力提高干部职工法律意识。教育和引导干部职工要学习和掌握社会主义民主法制理论,重点学习和掌握《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行政法律法规等,学习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和地方法规。通过建立健全学法制度,努力提高干部职工的法治理念,牢固树立社会主义的人民主体观念、社会主义的法律价值观念、社会主义的法律至上的观念和依法行政的观念。

(三)营造普法氛围,行之有效地开展普法工作。

积极组织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活动,开展法律咨询、法律知识竞赛;举办法制图片展;充分发挥橱窗、网络等宣传教育方面的作用,扩大法制宣传的覆盖面;开展法律知识征文活动;举办法律知识专题讲座。努力探索和开辟普法工作新渠道。强化建立单位、社区、政法部门和家庭“四位一体”的普法工作机制,努力提高普法工作的实效性。

第二篇:国土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服务经济建设为中心,以依法行政为核心,以宣传教育为先导,以现行的法律、法规为重点,切实制定有效措施,进一步提高本系统内干部和广大公民的法制观念。

二、目标任务

(一)通过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全县国土资源法制意识不断强化,资源保护的基本国策意识和节约集约用地观念明显增强,全县土地、矿产、测绘市场秩序稳定、规范,国土资源违法案件明显下降;全县国土资源系统依法行政深入推进,国土资源管理能力和水平明显提高;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和制度框架体系进一步健全完善,国土资源管理法治环境明显改善。

(二)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宪法》、《城乡规划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物权法》、《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的观念,自觉用法律法规规范行政行为。全面推行政务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认真组织开展“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服务全面深化改革”。重点学习和宣传《宪法》、《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测绘法》及国土资源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增强全社会资源保护意识,提高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能力,大力开展与国土资源管理利用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提高公民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和遵守法律的自觉性。

(四)组织开展乡(镇)土地利用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宣传,在村庄和集镇建设中,宣传以建设促保护,特别是对耕地和基本农田的保护。按照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坚持土地集约节约利用和保护的原则下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和美好乡村建设。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培育规范土地市场的需要,加强土地权利的法制宣传,激发土地权利人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创造物质财富的动力。

(五)继续搞好法制宣传教育宣传活动。在日常宣传的基础上,集中利用“3·19”矿法颁布纪念日、“4·22”世界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安全生产月”、“8·29”测绘法宣传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重大法制宣传教育节日,有组织地开展大规模、丰富多彩的国土资源法律法规集中宣传和开展“法律六进”(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把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送到农村、矿山、企业、学校,宣传到县、乡政府领导、基层干部、农村村民、矿山企业负责人等不同群体。扩大宣传教育覆盖范围,营造守法学法护法用法的社会氛围。充分利用国土资源法制集中宣传、典型案件分析、法律知识竞赛等各种宣传形式,大力开展群众性法制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安全生产月”等有利时机,大力普及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知识,增强系统内干部职工和广大依法行政行为相对人的安全生产意识,让平安意识深入人心,推进平安创建工作向深入开展。

三、工作方法、步骤

采取面授为主、自学为辅的方式,在广泛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等传统媒体的同时,充分发挥我局互联网平台,接受公民在网上对国土资源工作的咨询,使国土资源基本国策的观念逐步深入人心。并开展重大典型、有影响性的土地及矿产违法案件的信息通报,要通过以案说法、案例分析等形式,加大宣传教育的力度,扩大宣传教育的效果。

(一)准备工作:

1、制订计划,落实宣传员,培训骨干、编制教材。

2、制订干部职工学习法律知识培训、考试考核制度。

(二)组织实施:

1、组织全系统人员进行一次集中培训,内容主要为法律法规知识和业务技能,由业务骨干和法制宣传员讲解辅导,并且培训结束后统一组织考试。

2、建立法制宣传教育奖惩激励考核机制,县局将对全年普法建立考核机制,并与依法行政工作结合,实施年度和阶段性考核、评比。各乡镇国土分局(所)、局机关各科室要将普法和依法行政纳入本部门年度整体工作考核内容,实行负责制,做好各阶段、各年度总结考核检查工作。

第三篇:普法教育年度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结合我委实际,以本部门法律、法规基本知识为前提,创造条件,学习、了解、掌握与本部门、本行业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

二学习任务

学习掌握《宪法》、《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国务院信访条例》、《省信访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两个《纲要》等。

三实施步骤

第一步: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两个《纲要》。

第二步:学习《国务院信访条例》、《省信访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第三步:考核验收。由有关法律法规专业人员统一命题,考核本单位参学人员所学知识掌握情况,并把此项考核作为年终考评的一项重要标准。

第四篇:住建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

2016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大力宣传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和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决定,大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以“法律六进”活动为抓手,认真扎实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再上新台阶。根据《关于印发<2016年法制建设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怀法治办【2016】4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2016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

一、加快推进法治单位建设

1、加强工作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县委关于“十二五”期间法治建设的实施意见》,全面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法治化管理水平。

2、认真开展法制建设考核。严格考核标准,认真开展考核工作。对照《2016年法制建设(法制宣传教育)考核细则》,局属各相关单位切实承担工作职责,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3、深入开展法制创建和依法治理。认真做好法治单位、“依法行政示范单位”以及“诚信守法企业”等创建活动。进一步促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能力。

二、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

4、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大力宣传党的十八大确定的“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全面深刻理解和把握其基本内涵、重大意义和主要任务;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确定的全面深化改革目标任务,全面深刻理解和把握全面深化改革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基本原则、重大任务和重大举措,为实现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确定的奋斗目标营造良好氛围。

5、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提出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和新要求,深刻理解和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系列重要论述的精髓以及对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作出的重要指示,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取得新成效。

三、大力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6、突出学习宣传宪法。深入学习宣传宪法的主要原则、基本精神和基本内容,增强公民的宪法意识,树立宪法权威。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及各项法律法规,深入学习宣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切实增强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推进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良好氛围的形成。

7、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宣传。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深入学习宣传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保障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以及建设领域相关的法律法规,为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进行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8、深化法制宣传主题教育活动。认真组织开展“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服务全面深化改革”、“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推动法制宣传教育更好地服务全面深化改革、服务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扎实组织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江淮普法行”等专项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四、加强重点对象的学法用法工作

9、加强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严格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各项制度的落实,把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情况以及所在单位、部门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情况作为各级领导干部述职评议的重要内容,积极推进“机关法律集中学习月”活动。

五、推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创新发展

10、充分发挥大众媒体的优势,加大应用新媒体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力度。加强普法微博、微信、QQ群等平台建设,推动形成新媒体普法平台的集群优势和规模效应,扩大新媒体普法的覆盖面。

11、发挥现有普法载体作用,拓展普法新平台。推动在物业小区、单位办公场所等公共区域建立固定法制宣传设施,开展法制宣传。推动利用LED显示屏开展法制宣传。

六、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12、实施法治文化建设活动。按照县法治办要求适时启动实施法治文化著名景区嵌入行动、建制小区注入行动。

13、大力开展各类法治文化活动。积极参加全省举办的年度法治书画摄影作品竞赛及展览活动和法治建设论坛。

七、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14、健全社会法治宣传教育机制。健全完善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责任制,建立和完善各部门责任机制、协调协作机制以及监督、保障等机制。

15、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队伍建设。从各单位、各科室抽调人员参加全县法制宣传教育骨干培训班。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第五篇:镇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

一、大力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为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1、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刻理解和把握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认真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提出的新要求,以新的目标,新的思维,新的方式,新的精神状态,砥砺奋进,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迈上新台阶。

2、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坚持把宪法的学习宣传放在首位,进一步增强全镇公民的宪法意识、爱国意识、国家安全意识和民主法治意识;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并自觉践行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等理念;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的重要意义、基本经验以及基本构成、基本特征,在全社会形成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权威的良好氛围。

3、深入学习宣传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围绕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深入开展维护国家安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深入开展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和特殊人群服务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深入开展突发事件应对和信访、投诉、调解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引导群众依法参与社会管理、依法表达利益诉求、依法解决矛盾纠纷,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4、深入学习宣传与保障和改善民生相关的法律法规。坚持法制宣传工作和教育群众、服务群众相结合,围绕民生需求,努力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紧跟社会热点和群众关注焦点,深入学习宣传与社会保障、安全生产、医疗卫生、食品安全、社会救助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大力宣传与维护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等特定群体权益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

二、深化“法律六进”活动,不断增强全社会崇尚法治的观念

1、认真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着力提高领导干部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强化领导干部日常学法用法,以《宪法》、《行政许可法》、《公务员法》及新修订颁布的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健全完善党委中心组学法、全体干部集体学法、法制讲座、法制培训、普法考试等制度,不断提高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自觉性。不断完善考评体系,把依法行政工作作为“法律进机关”的重要考核内容,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和过错责任追究制,切实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服务社会的能力。

2、扎实开展“法律进农村”活动,着力提高农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通过综治宣传月、“6.26”禁毒宣传、“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有利时机,大力宣传与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的法律素质和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推进民主法治村建设,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3、深入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着力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阵地建设水平。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教育的基础作用,认真总结经验,积极探索法制宣传新途径,逐步实现“六个一”建设:即建立一个法制宣传栏、一个法律图书角、建设一支专兼职相结合的普法队伍,建立一套居民学法制度,委派一名律师担任义务法律顾问,每月开展一次法律宣传活动。

4、积极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着力提高教师和青少年学生的法治观念。严格落实法制副校长,每学期定期开设法制课,以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义务教育、遵守社会治安管理为主要内容,广泛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加强学生的法律意识和道德观念,增强青少年的法制观念和自律意识,营造良好的校园法治环境。同时加强教师专业法律法规的学习。对广大教师进行以《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教师职业道德要求》等为主要内容的培训教育,进一步提高广大教师依法执教、文明执教的自觉性。

5、切实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着力促进企业依法经营和诚信经营。健全完善企业管理人员定期学法制度,建立学法档案,不断提高经营人员依法生产和经营意识。通过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以集中宣传和建立固定宣传阵地等方式,在建筑工地、零售批发门点、镇集贸市场等场所悬挂以“综合治理、保障安全、诚信经营”为主要内容的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等,宣传与安全生产、诚信经营有关的法律法规,对管理者、经营者、消费者进行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安全生产和保障权利的意识。

6、带头开展“法律进单位”活动,着力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水平。坚持在领导干部中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继续推行每两周周一的学法制度,定期组织干部参加法律知识培训及考试,增强广大干部依法维权、依法履行义务、依法承担责任的意识。在年度考核中,要将学法用法情况作为年终总结的重要内容,并将其作为年度考核、鉴定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三、加大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力度,确保全镇经济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1、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司法确认、公调对接、法院委托调解”机制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作用,及时有效化解社会矛盾。按照“分级负责,归口调处,站所协作”的原则,以镇综治维稳工作中心为平台,扎实推行“3+X”和谐调解法,建立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完善大调解工作体系,有效地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载体,在深入基层,了解民情民意的同时,对矛盾纠纷定期排查,领导包案,实现矛盾纠纷调解率、调解成功率、人民群众对调解工作的满意率持续上升,民转刑案件发生率、越级上访率和群体性事件发生率不断下降的“三升三降”目标。

2、依法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按照突出治安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的要求,依法严厉打击抢劫、抢夺、盗窃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暴力犯罪、毒品犯罪,深入开展打击“黄、赌、毒”专项整治活动,切实提高群众的安全感。充分发挥镇村治安联防队伍的职能作用,组织开展治安巡逻专项行动,加强对社会面的控制。

3、认真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镇党委政府把风险评估作为维护稳定的一项重要任务和基础性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摆上重要位置,精心组织推进。对重大项目、重点工程等领域,积极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认真预测化解风险,着重消除不稳定因素和隐患,保障和推动重大项目、重点工程和重大活动的顺利实施,为全镇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软环境。

4、认真开展送法律服务工作。深入开展“法律服务进企业、进镇村、进社区”专项活动;组织开展“法律援助为民服务”主题活动,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专项活动,最大限度地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

5、加强重点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按照“网格化管理、人性化服务”模式,加强实有人口和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依托社会服务管理信息平台,实现“以房管人、以证管人、以业管人”的目标,推动建立覆盖全部实有人口、统一共享的人口基础信息库和动态管理服务体系。落实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制度,加强过渡性安置基地规范化建设。进一步规范社区矫正工作,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督和管理,防止脱漏管和重新犯罪。

四、巩固普法队伍和阵地建设,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创新发展

1、切实加强专兼结合的普法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大学生村官义务调解员、普法宣传员在农村法制宣传教育中的骨干力量,进一步壮大普法宣传队伍。通过理论学习、业务培训和走访调研,着力提高普法队伍政治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

2、切实加强法制宣传示范点建设。结合新农村建设,因地制宜制定工作标准,着力提升示范带动作用。通过示范点建设,弘扬法治精神,引导公民树立良好的法律意识、法律价值取向和法律行为方式,在全社会形成遵守法律、崇尚法律、维护法制权威的氛围,促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3、创新法制宣传教育的方式方法。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创新活动载体,确保六项任务(宣传政策、反映民意、促进发展、疏导情绪、强基固本、推广典型)全面落实。进一步扩大普法依法治理和法制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加强“法德”教育,充分利用道德讲堂,定期对农村常见婚姻、赡养、林木等纠纷进行梳理,对典型案例进行面对面调处,并扩大群众参与面,以案释法的同时进行警示教育,鼓励和带动群众自觉践行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树立健康向上的社会新风,不断凝聚发展的正能量。

五、深化法治镇创建活动,巩固发展“六五”普法中期新成果

1、继续深化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认真总结推广“民主法治村”创建工作经验,扩大基层法治创建活动范围,促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不断提高基层组织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能力和水平。

2、进一步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充分利用便民服务大厅,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组织网络建设,提升信息公开内容的完整性和权威性。重点扩大公共资金使用、涉及公众利益的重大项目审批和实施方面的信息公开,扩大完善食品安全、公共卫生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加大惠农资金、低保票决等与人民群众关系密切的信息公开,全面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3、加强专项依法治理力度。结合平安怀远建设,积极开展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卫生安全、道路交通、社会治安、禁毒、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等专项治理活动,突出抓好 “三边三线”集中整治,和“三防一反”为内容的节前安全防范和以道路交通运输安全为内容的节日文明出行等重点领域的安全监管。加强学校、市场等公共场所的安全防范,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重特大事故发生,进一步提高全社会法制化管理水平。

第六篇:城管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制,全力保障普法依法治理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1、健全组织机构。进一步健全普法领导组织机构,以积极创新的精神努力开拓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新局面。

2、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我局各科室、大队、中队要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抓好任务分解,强化责任意识,加强指导、组织、协调、督促和检查,以高度的责任心、有力的措施和扎实的工作推动各项普法任务的完成。

二、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

3、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

组织全体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确定的“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全面深刻理解和把握其基本内涵、重大意义和主要任务,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

4、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

组织全体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提出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和新要求,深刻理解和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系列重要论述的精髓以及对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做出的重要指示。

三、深入扎实学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相关的法律法规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5、突出重点、深化学教,努力提高全体城管执法人员法律素质。坚持例行会议学法制度。以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相关的法律知识违学习重点,制定年度学法计划,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学习法律的表率作用,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6、组织开展全体执法人员“月学季考”学法活动。结合队伍建设实际,继续组织全系统各部门开展“月学季考”,每月学法一次,每季度考试一次,使每位执法人员都能较准确的理解和熟练掌握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发面的法律法规。

7、组织专项考试。结合执法证件换证年审考试和新进人员资格考试,分期分批对相关执法人员进行培训、考试,确保人员顺利通过考试。

8、开展集中培训。半年开展一期全体城管执法系统执法人员集中培训,理论结合实践,在学中干、干中学的过程中不断提高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

四、提高市民法制意识,深入开展普法宣传

9、做好基础性宣传工作。认真落实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的各项普法宣传活动,加强对县领导督查检查城市管理工作活动报道,进一步浓厚城市管理工作舆论氛围。

10、利用法制宣传日开展宣传活动。每年利用“3.15”消费者权益日、“12.4法制宣传日”等法律宣传日开展法律宣传咨询主题活动。设置宣传台,制作宣传展板,印制宣传材料,向市民宣传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并现场解答广大群众的疑难问题。

11、利用宣传媒介扩大舆论阵地。通过电视台及网站等媒体资源及时宣传城管工作动态及普法工作。我局设立投诉受理中心,向市民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工作职责、工作制度、办案程序,及时解决群众热点难点问题,为普法工作的开展起到推动作用。

12、利用执法宣传车向市民宣读城市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平时执法过程中利用执法巡逻车向市民宣读城市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以提升城管人员的法律素质和广大市民的城管法律意识为目标,认真开展惠民宣传服务活动,促进城管工作向社区延伸。结合“六五普法”、“法律六进”等活动,坚持在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中宣传城管法律法规。

五、认真做好依法治理各项工作

13、狠抓制度建设,以制度规范执法行为。不断完善依法行政相关制度,实行执法职责明晰化,执法权限公开化,执法任务责任化,执法行为程序化,本着公开、公正、公平和效率、便民的原则,通过不断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逐步形成了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行政执法制度规范体系。

14、继续抓好城市市容环境的整治工作。实施网格化管理,坚持日常管理和专项整治相结合的工作方法,注重城市管理的长效机制。

15、继续加强热点难点问题的整治。着重加强占道经营、流动摊点整治;加强“两薄”(薄弱时段、薄弱环节)管理。

16、净化教学环境,开展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对校园周边店外店、流动摊点及占道经营加强整治,努力营造整洁、优美、有序、文明的校园周边环境。一是严格规范早点、小吃等流动摊点的经营范围和时间;二是规范出店经营、乱摆乱放等违法行为,严禁私拉乱挂、乱倒垃圾;三是针对学校上学、放学学生出入高峰时段,采取队员定点定岗的方式,及时做好周边市容环境卫生的维护工作,切实保障学校师生的出行顺畅。

17、创建文明城市,加大私搭乱建治理力度。开展私搭乱建行为的集中治理,坚决查处已建、在建的违法建筑,重点拆除一批在社会上有一定影响的违法建筑,促使其他违法搭建者自觉拆除违法建筑。

18、继续加强全市城管执法队伍建设。把作风建设和文明执法作为政风建设的着力点,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增强执法人员的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做到文明执法、严格执法、公正执法。

19、认真做好法治信息报送工作。我局明确专职的信息员,负责每月的法制信息采写和报送工作。

2016六五普法检查验收方案
普法2016 第四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共县委十三届七次全体(扩大)会议要求,根据“六五”普法规划和人大决议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对各地、各部门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验收,总结经验、推广典型、查漏补缺,进一步推动我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深入开展,为建设“两美”,实现跨越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总结验收内容

总结验收主要内容是我县“六五”普法规划和县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的贯彻执行情况。重点检查以下方面:

(一)宪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等普法重点内容的学习宣传情况;

(二)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农民以及外来务工人员等重点普法对象,特别是领导干部和青少年的学法用法情况;

(三)面向社会开展经常性法治宣传活动,特别是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开展主题宣传活动情况;

(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情况;

(五)运用新媒体新技术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情况;

(六)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开展情况;

(七)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组织领导和基础保障情况;

(八)加强制度建设,构建社会化普法教育机制,特别是贯彻“谁执法、谁普法”原则和媒体开展公益性法治宣传教育情况;

(九)司法部门、行政执法部门公正司法、依法行政情况;

(十)普法工作的实际效果。

三、总结验收对象

总结验收对象分必查单位和抽查单位两部分。18个乡镇(街道)为必查单位,县直及省、市属各单位为抽查单位。其中,18个乡镇(街道)各抽查2-3个基层单位(村、社区、企业、学校、法治文化阵地等)。

四、步骤和方法

“六五”总结验收从2016年5月开始,至2016年9月底结束。

(一)步骤

1.5月下旬,各乡镇(街道),县直及省、市属各单位根据县里的统一部署,结合实际,做好总结验收准备工作。

2.6月5日前,各乡镇(街道),县直及省、市属各单位须全面完成自查工作,并将自查报告及自评表在6月5日前报送县普法办。

3.6月上旬,县总结验收组对各乡镇(街道),县直及省、市属各单位进行实地检查验收,完成全县总结验收工作,向市普法办提交全县“六五”普法总结报告

4.6月份,迎接市总结验收组对我县的检查验收。

5.7月-8月底前,迎接全国和省对我县的总结验收。

(二)方法

1.书面审核。对各乡镇(街道),县直及省、市属各单位自查报告进行全面审核。

2.实地检查。全县成立4个总结验收组赴各乡镇(街道),县直及省、市属各单位开展实地总结验收。实地检查主要采取听取工作汇报、查阅台账资料、实地走访查看、开展社会调查等方式进行。检查结束,对被检查乡镇(街道)或单位进行适当意见反馈,但不当场打分,不作结论性评价。

3.数据分析。对当地班子成员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情况、行政执法情况、依法推进“三改一拆”、“五水共治”、“无违建乡镇(街道)”创建情况,以及环境保护、依法信访、安全生产等方面情况进行数据收集和评判。

4.社会调查。组织开展当地公民法律素养抽样调查。

5.综合评判。根据实地检查、数据分析和社会调查等情况,对各乡镇(街道),县直及省、市属各单位“六五”普法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评判,并作为“六五”普法先进评选的主要参考依据。

五、组织领导

“六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在省、市普法办的指导和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进行,由县普法教育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县普法办承担日常工作。总结验收组由县普法教育领导小组副组长担任各小组组长。

六、表彰奖励

根据“六五”普法规划关于“健全激励机制,对做出显著成绩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奖励”的精神和省、市普法办关于“做好‘六五’普法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推荐、报送等工作”的要求,总结验收结束后,将对贯彻实施“六五”普法规划成绩突出的乡镇(街道),县直及省、市属各单位进行表彰(有关评选表彰活动通知另行下发)。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开展“六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是贯彻实施“六五”普法规划的重要内容,是保障“六五”普法工作高质量完成的重要环节。各乡镇(街道),县直及省、市属各单位要把检查验收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各地各部门普法教育领导小组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部署组织,结合本地实际,做好各项迎接检查工作。

(二)查找不足,全面推进。各乡镇(街道),县直及省、市属各单位要结合总结验收,对“六五”普法启动以来的工作进行一次认真回顾总结。要在总结验收过程中,培育和发现典型,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坚决防止形式主义,确保“六五”普法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三)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各乡镇(街道),县直及省、市属各单位要以这次总结验收为契机,积极利用宣传平台,广泛组织开展“六五”普法系列宣传活动,集中宣传“六五”普法教育成果和各类对象学法用法的好典型、好经验,充分展示全县民主法治建设成就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成果,为深化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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