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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科医师培训基地建设规范

2016-09-02 13:01:34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全科医师培训基地建设规范(共2篇)全科医学科医师培训基地细则全科医学科医师培训基地细则全科医学科医师训练主要在两个同等重要的培训基地中进行,一是全科医学科医师临床培训基地,主要是在综合医院的临床科室,其主要功能是完成全科医生对常见健康问题 疾病的诊疗技能训练;二是全科医学科医师社区培训基地,主要是在社区中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其主要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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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科医学科医师培训基地细则
全科医师培训基地建设规范 第一篇

全科医学科医师培训基地细则

全科医学科医师训练主要在两个同等重要的培训基地中进行,一是全科医学科医师临床培训基地,主要是在综合医院的临床科室,其主要功能是完成全科医生对常见健康问题/疾病的诊疗技能训练;二是全科医学科医师社区培训基地,主要是在社区中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其主要功能是完成全科医学的临床诊疗思维和社区卫生服务基本技能的训练。全科医学科医师培训基地的高质量和可持续发展是实现全科医学科医师培养目标的重要保障。根据卫生部《专科医师培养标准—全科医学科细则》的要求,特制定本基地细则。

(一)临床培训基地基本条件:

1.三级医院

(1)基本条件:医院必须具有国家审批的三级综合性医院的批文或证书。

(2)科室设置及规模:科室齐全,必备科室有:内、外、妇产、儿、皮肤、眼科、五官科、急诊科、神经内科。

内科有收治呼吸、循环、消化、内分泌、肾内科、血液科患者的病房及相应专科门诊。每专科的病床数≥30张,每专科收治的患者数量≥70人次/月,每专科门诊量≥1000人次/月(其中血液科≥500例/月即可)。

外科设有普外科门诊、门诊手术室、门诊/急诊清创换药室。普外科门诊量≥2000人次/月,门诊手术量≥30例/月,门诊/急诊清创换药例数≥200人次/月。

妇产科分别设有妇科和产科门诊,妇科门诊量≥1000人次/月,产科门诊(包括产前检查≥400人次/月),产科门诊开设产前教育课堂≥2次/月。产科病房收治产妇数量≥500例/月。

儿科设有儿科门诊(≥1000例/月)、儿保门诊(≥400例/月)、儿科急诊(≥500例/月)、儿童传染病门诊(≥600/月)、儿童内科病房(床位≥30张,收治≥100例)。

急诊科分别设有内科(≥3000人次/月)、外科急诊(≥800人次/月)。儿科急诊见儿科要求部分。

皮肤科、眼科、五官科开设有门诊(门诊量分别≥2000人次/月)。

心理咨询门诊(≥500人次/月)、康复门诊(≥1000人次/月)、传染科门诊(≥500人次/月)、精神科门诊(≥300人次/月)。

2. 二级医院

(1)基本条件:具有政府部门审批的二级甲等(综合性)医院的批文或证书。

(2)科室设置及规模:科室设置齐全。必备科室有:内、外、妇产、儿、皮肤、眼科、五官

科、急诊科。

内科有收治呼吸、循环、消化、内分泌、肾内科、血液科患者的病房及相应专科门诊。每专科的病床数≥30张,每专科收治的患者数量≥50人次/月,每专科门诊量≥600人次/月(其中血液科≥300例/月即可)。如果内科为普通内科,需具备完成每月收治上述各不同专科病人的能力的门诊和病房,收治的各专科的患者不少于上述例数要求(例如:普内科床位数≥180张,普内科门诊量≥3300人次,且应涵盖上述各专科患者)。

儿科设有儿科门诊(≥1000例/月)、儿保门诊(≥400例/月)、儿科急诊(≥500例/月)、儿童传染病门诊(≥600/月)、儿童内科病房(床位≥30张,收治≥100例)。

急诊科分别设有内科(≥3000人次/月)、外科急诊(≥800人次/月)。儿科急诊见儿科要求部分。

皮肤科、眼科、五官科开设有门诊(门诊量分别≥2000人次/月)。

心理咨询门诊(≥300人次/月)、康复门诊(≥700人次/月)、传染科门诊(≥400人次/月)、精神科门诊(≥200人次/月)。

3.其他情况

专科医院(二级、三级)不能单独申请成为全科医师临床基地。

主申报单位应为综合临床医疗机构,必备内、外科。其它不具备或不完善的科室可以与专科医院的特色专科联合申报全科医师临床培训基地,形成优势互补。如中山医院与复旦大学附属儿科医院的儿内科、儿保门诊联合申报,华山医院与妇产科医院联合申报。

参与联合申报的专科医院的特色专科应满足上述相应专科要求,且这一特色专科不可同时与多家单位联合申报。如确实需与第二家单位联合申报,需对带教能力方面做出详细说明。

申报单位如果没有全科医学科建制,主申报科室可以为全科医学教研室、急诊科、老年科或干部保健科,但主申办科室需满足师资条件要求(见师资条件)。

(二)临床培训基地师资条件:

1.教学经验:申报单位近2年内承担过医学本科生教学任务≥4人次/年。其中主申办科室承担2人次/年。

2.师资力量:申报单位的主申办科室具有至少5名包括高年主治医师(三年以上主治医师资格)及副主任医师在内的固定教学骨干,其中至少有2人具有(或申报之日起半年内)上海市全科医师师资培训中心颁发的师资合格证书。

3.教学基地:与至少2家全科医师社区培训基地建立带教协议(不列为联合申报)。并有定期派遣参与全科医师培训的教学人员前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带教学生的具体计划和能力(在申报之日起3个月内能够执行)。

4.教学能力:参加全科医师培训的有关临床各科室能够组织针对全科医师的小讲课的能力(1—2次/月)。

(三)临床培训基地的组织与管理要求

1. 教学大纲等:把全科医师培训纳入医院教学培训管理日常工作,有符合上海市卫生局关于全科医师规范化要求的全科医学教学大纲、培训计划、考核计划。有具体落实措施。

2. 教学管理机构和人员:有具体承担全科医学教学管理的机构和专、兼职管理人员(包括医院、科室两级管理人员)。

3. 联合申报:如果申报单位与专科医院或其他单位联合申报,主申报单位需列明主要协调人及接洽人的姓名、职务、各自职责。

4. 带教科室教学管理:申报单位参加全科医师培训的有关临床各科室有指定的教学管理人员。

5. 教学文件管理:有完善的全科医学教学文件管理功能,包括理论课教学计划、课表、授课人、教学课时统计。

参与本细则编写人员:

执 笔:

路孝琴 首都医科大学

【全科医师培训基地建设规范】

审 议:(以姓氏拼音为序)

梁万年

崔树起

郭爱民 首都医科大学 首都医科大学/卫生部全科医学培训中心 首都医科大学公共卫生与家庭医学学院/卫生

部全科医学培训中心

王亚东

杜亚平

施榕 首都医科大学卫生管理与教育学院 浙江大学医学院/浙江省全科医学培训中心 上海第二医科大学卫生管理学院/上海市全科

医学培训中心

李士雪 山东大学卫生经济与卫生政策研究所/山东省

全科医学培训中心

杨文秀

解军

王家骥

韩建军

天津高等医学专科学校/全科医学培训中心 上海职工医学院 广州医学院教务处/广东省全科医学培训中心 中国全科医学杂志社

全科医学科医师培训基地细则
全科医师培训基地建设规范 第二篇

十八、全科医学科医师培训基地细则

【全科医师培训基地建设规范】

全科医学科医师训练主要在两个同等重要的培训基地中进行,一是全科医学科医师临床培训基地,主要是在综合医院的临床科室,其主要功能是完成全科医生对常见健康问题/疾病的诊疗技能训练;二是全科医学科医师社区培训基地,主要是在社区中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其主要功能是完成全科医学的临床诊疗思维和社区卫生服务基本技能的训练。全科医学科医师培训基地的高质量和可持续发展是实现全科医学科医师培养目标的重要保障。根据卫生部《专科医师培养标准—全科医学科细则》的要求,特制定本基地细则。

(一)全科医学科医师临床培训基地

临床培训基地基本条件:

1.基地分为两种,一是以三级综合医院为单位申报培训基地,二是500张床以上、年收治病人5000人次以上的二级甲等综合医院或三级专科医院以科室为单位申报培训基地。前者可以独立申报,但医院内应设置全科医学或具有全科医疗服务功能的科室,如老年科、干部保健科;后者必须与当地的全科医学培训机构或卫生机构联合申报。

2.以医院为单位申报培训基地者,要求医院科室设置基本齐全,包括内、外、妇、儿、急诊、传染病、精神、皮肤与性病、康复、中医、眼、耳鼻喉等科室。个别科室缺如或不能完成全科医学科培训细则要求时,由项目单位与认可的学科基地协调解决。

3.申请培训基地医院的主管领导需经全科医学相关知识培训,对全科医学学科认识清楚。

4.科室规模:

(1)各轮转专科的总床位数、年收治病人数、所收治的病种应能够满足全科医学科医师培训要求:每年收治的疾病种类及其例数、临床操作技能种类及其例数等,应达到培养细则中要求的各病种规定数×住院医师数。

(2)科室需配备的医疗设备:

所具备的医疗设备应能够满足全科医学科医师培养细则中的各项要求。

(3)医疗工作量:

内科、外科、妇科和儿科等主要科室应保证每名受训医师在病房工作期间能够管理5张以上病床,在门诊工作期间能够日接诊30名以上患者,在急诊工作期间能够日接诊15名以上患者。【全科医师培训基地建设规范】

临床培训基地师资条件:

1.人员配备:

(1)专科指导医师与受训者比例为1∶1。

(2)培训基地内医师组成:至少有5名有相对固定的医师队伍;师资队伍中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与高年资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比例为1∶2;科主任应为主任医师。

2.专科指导医师条件:

(1)基地所在科室的专科指导医师必须接受过省级以上全科医学培训中心的师资培训,并获得证书;并保证接受继【全科医师培训基地建设规范】

续教育。

(2)授课教师必须具有本科以上学历、高年资主治医师以上;带教师资应是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高年资住院医师。

(3)有临床带教经验,熟悉培养细则要求。

(4)有较强的责任心。

(二)全科医学科医师社区培训基地

社区培训基地基本条件:

1.社区培训基地必须是辖区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并为医疗保险部门认可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设有全科医学科,其下设的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建制必须符合卫生部有关规定标准。【全科医师培训基地建设规范】

2.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有一定的服务范围及相对固定的管理人口;每个带教医生应经常联系的服务对象不少于200人。

【全科医师培训基地建设规范】

3.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根据社区人群基本医疗保健需求,运用现代医学和传统医学适宜技术,开展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提供急诊服务和危重症的院外急救;提供辖区内传染病防治和计划免疫;提供妇女、儿童、老年人、慢性病人、残疾人等重点人群保健;提供社区康复服务;开展健康教育和计划生育咨询、宣传服务等。

4.在社区居民健康调查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开展社区主要慢性病的筛查和规范管理,有社区诊断及近、远期社区干预计划。

5.负责辖区内社区卫生服务信息资料的收集、统计、分

析与上报。

6.具有社区健康促进网络,能利用社区资源开展社区卫生服务。

7.社区服务中心/站与上级医院建立健全定点协作关系或双向转诊关系。

8.医护人员有良好的医患关系,有较高的病人和服务人群满意度,满意度达到80%以上。

9.社区培训基地必须有教室(会议室)、图书室、黑板、投影仪、计算机等;图书室至少有3种以上全科/家庭医学杂志,20种以上常用参考书或工具书。

10.社区培训基地中带教医生每日门诊量不低于20人。

11.社区培训基地所具备的医疗设备应能够满足全科专科医师培养中社区实习细则的各项要求。

社区培训基地师资条件:

1.专科指导医师应具有大学本科学历、主治医师或全科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并有3年以上社区工作经历;能够实施全科医学服务模式;具有全科医学教学意识和经验;工作态度认真严谨;热爱全科医学事业;具有良好的人际交流能力与教学能力;具有带教意愿和能力。

2.培训基地中必须有5名以上专科指导医师在国家或省级全科医学培训中心接受过师资培训,并考核合格。

3.培训基地全体工作人员应具有团队精神,工作中协调合作。

4.注意收集全科医学典型案例,要求典型案例至少10

例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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