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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2016-09-21 13:24:06 编辑: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成考报名 浏览:

导读: 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共5篇)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部门工作职责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部门工作职责一、办公室1 协助院领导综合协调本院党务、政务、事务工作;协调落实院领导的公务活动。2 负责组织、外事、宣传、统战、群团、精神文明创建、政治理论学习工作。3 负责行政、后勤、固定资产、基建、物业、招投标、车队、安全保卫工作。4 负责人力...

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一)
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部门工作职责

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部门工作职责

一、办公室

1.协助院领导综合协调本院党务、政务、事务工作;协调落实院领导的公务活动。

2.负责组织、外事、宣传、统战、群团、精神文明创建、政治理论学习工作。

3.负责行政、后勤、固定资产、基建、物业、招投标、车队、安全保卫工作。

4.负责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老干部、计划生育工作。

5.负责文书、秘书、档案、保密、机要、外联工作。

联系电话:81916005

二、普通高校与研究生招生考试处

1.负责研究拟定全省研究生、普通高校、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实施并进行监督检查。

2.负责硕士研究生招生报名、统考试卷的印制及分发、考试及统考科目试卷评阅工作的组织和管理。负责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

3.负责监督检查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

4.负责山东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研究生招生专业委员会的组织管理。

5.负责普通高考(含对口高职)的报名、组建考生档案、资格审查、体检和面试、填报志愿、试卷的印制及分发、考试组织和管理、主观试卷(卷二)评阅、录取工作。

6.负责军事、公安、港澳等院校的相关招生工作。负责普通高校保送生、实践生、各类单独招生的组织实施。协调军队、民航及地方院校招收飞行员工作。

7.负责组织艺术专业、体育专业、高水平运动员、优秀运动员的专业测试及专业成绩审查。负责普通高校招生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报名、试卷的印制及分发、考试、评卷的组织实施。

8.负责普通中专(含五年一贯制高职及三二连读高职)招生信息标准制定、招生来源计划编制与公布、招生数据统计、录取组织与协调工作。

9.负责专升本考试的报名、考务、评卷及录取工作。

10.协调发布全省政法干警招生考试公告,组织笔试考务工作。

联系电话:81916021、81916023、81916030、81916027

三、成人高校招生考试处

1.负责研究拟定全省成人高校招生工作和各类社会证书考试政策及实施方案,组织实施并进行监督检查。

2.负责成人高校招生的报名、考生档案组建、试卷的印制及分发、考试、评卷及录取工作。

3.负责各类社会证书考试的报名、考试、评卷、证书制作及发放工作。

联系电话:82598732、82598789、82598755

四、自学考试处

1.负责研究拟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政策及实施方案,组织实施并进行监督检查。

2.负责自学考试专业建设与改革、考试计划安排及课程大纲、教材建设工作。

3.负责自学考试的报名、试卷的印制及分发、考试、评卷及实践环节的管理工作。

4.负责自学考试的成绩统计及发放,考籍档案管理,考生资格审核,考生基本信息管理,考试、实践环节、毕业论文成绩的查询、复核及管理,转考,毕业审定、学历证书颁发

及其电子注册,学士学位资格审核,证书查询认证管理及毕业证书、考籍材料的翻译审核等考生考籍管理工作。

5.负责自学考试社会助学活动的管理、指导工作。

6.负责自学考试宣传与生源发动工作。

7.负责高等教育学会自学考试分会山东片区的管理与组织工作。

联系电话:82598728、82598767、82598707、82598779

五、成人考试命题处

1.负责高教自学考试命题相关文件的制定、执行和命题工作计划的编制与完成。

2.负责组织我省承担的高教自考全国统考及区域协作课程、高教自考省考课程(包括高等职业教育、职业类教育课程、专升本考试)的命题工作。

3.负责命题过程中对命题教师的安全保密教育及命题业务的培训指导工作;协调、监督和处理命题、审题、组卷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4.负责高教自考全国统考和区域协作试题的申报领取及我省承担的命题课程试题的发送工作。

5.负责自考命题教师专家库的组建、变更和维护管理,指导高校做好命题教师的推荐选拔和安全保密教育工作。【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6.负责自考试卷及课程合格率的分析工作,为自学考试管理和自考命题工作提出改进建议。

7.负责保密室的日常管理工作,确保自考试题卡片、试题以及相关资料的安全保密,对试题的出入库情况及库存量进行详细准确记录。

8.做好自考试题印刷过程中的校对工作。

9.负责命题设备的维护、管理及命题教材的领取、保管及回收。

六、高考命题处

【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1.负责编制高考(含普通高考、艺术专业考试、对口高职考试)命题管理文件,制定工作实施方案。

2.负责选聘、培训高考命题教师。负责保密闱点的确定与建设。

3.负责组织高考命题工作的具体实施。

4.负责落实保密措施,做好保密工作。

5.负责进行高考试题质量评价工作,并将相关资料上报教育部考试中心。

6.参与普通高考试卷的印制工作。参与高考阅卷工作。

7.负责命题设备的维护管理。

七、信息管理处

1.负责普通高校、成人高校、硕士研究生招生、专升本、学业水平考试和自学考试等大型考试网上阅卷的试卷扫描、客观题试卷(卷一)阅卷和数据汇总处理,重要数据的归档管理、查询和分析上报;负责业务软件系统的需求分析、开发、组织管理。

2.负责普通高校和成人高校生源计划编制、汇总和数据整理,负责录取期间的计划调整和分析、统计上报。

3.负责普通高校、成人高校、硕士研究生招生、专升本、学业水平考试和自学考试等大型考试信息管理的规划、报名系统运行、考场编排、考试信息管理(考务平台)、考试成绩公布及录取等后期数据处理工作。

4.负责本院IT设备的采购、管理、维护、维修和技术支持。

5.负责本院办公局域网的运行、维护工作。

6.负责山东招生信息网的网站运行维护、编务工作。

7.负责招生考试科研工作的规划和管理。负责综合协调本院承办的各类考试的评价工作的信息处理。

8.负责网络信息监控、标准化考点建设,以及视频会议与网上巡查。

9.负责学信卡的推广工作。

联系电话:81916045

八、财务部

1. 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部门制定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建立健全本单位及所属经营实体的财务规章制度。参与本单位的经济活动并对经济活动进行财务控制和监督。

【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2.协助厅财管办编制本单位的预算,并对预算执行过程进行控制和管理;协助厅财管办编制本单位的年终决算。

3.负责本单位及所属经营实体的各项收支管理与核算、工资核算与发放、资产核算、纳税申报,编制记账凭证和记载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对各种会计凭证进行粘贴、整理、装订,根据要求集中将各种财务档案上交厅财管办保管。

4.负责接待并接受物价、财政、审计、税务等有关部门的检查。

5.负责本单位收入上缴工作和教育厅确定的福利、补贴、奖金发放政策的执行。 联系电话:81916087

九、科技发展部【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1.负责山东教育考试服务中心和山东教育招生考试传媒中心的管理与经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2.负责编辑、印刷、出版《现代教育》月刊。负责组织编写出版《招生考试年鉴》、《普通高校报考指南》等业务书刊。

3.负责本院服务网站内容信息的采编、整理和更新。

4.负责相关证书考试管理工作。

5.负责各类考试教材、资料、杂志等各类书刊的征订、印刷、发行工作。

6.负责开展相关考试的服务和信息咨询工作,负责开展本院信息网站、服务网站等传媒广告业务的开发经营和管理工作。

7.负责相关教育考试项目的培训工作。负责开展相关考试具有经营性质的副产品的制作营销工作。

联系电话:86063555

十、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处

1.负责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命题、制卷工作。

2.负责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考务、卷二评卷等工作。

联系电话:81916002

十一、招生考试监察室

1.负责招生考试工作人员执行招生考试政策规定和遵守招生考试纪律的情况的监督检查,查处党员、干部的违纪违规案件,维护考生和招生考试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

2.负责受理和查处招生考试违纪违规举报。

3.负责招生考试工作的信访工作:受理来信、来访;承办上级信访部门交由处理的信

访事项;对重要信访案件进行协调处理和督查督办。

4.负责对招生工作全过程的监督检查,重点对考试、阅卷、录取等环节进行监督。

5.负责对教育招生考试中违纪舞弊考生的处理工作。

联系电话:86162757

十二、工会

1.负责工会等群众组织的日常工作。

2.负责落实本院职工的福利工作。

3.负责组织本院职工积极开展文体活动。

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二)
2016年山东省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2016年山东省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2015年12月2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正式发布《山东省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为做好2016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地选拔艺术类专业人才,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山东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一、艺术类专业招生类别与计划编制

(一)2016年山东省艺术类专业招生分为艺术文、艺术理2类。科类代码艺术文“3”,艺术理为“7”。

根据艺术类专业属性不同,划分为美术类、音乐类、书法类、舞蹈类、摄影类、播音主持类、文学编导类、影视戏剧表演类、服装表演(模特)类、空乘类、其它类共11个专业类别。考生报名时必须选择专业类别,报名信息确认后发给《山东省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夏季高考报名信息确认单及专业测试报考证》(简称《报考证》)。

(二)编制招生计划时,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和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招生办法执行的普通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以及中央部门所属高校的非美术类本科艺术专业可不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即来源计划)。除上述情况外,中央部门所属高校的美术类本科专业、

各省属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及所有高校(含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的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均须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未经教育部批准的艺术类专业,不得编制招生来源计划,不得组织专业考试。

美术类专业必须注明使用山东省统考成绩还是使用校考成绩。 艺术文、艺术理兼收的同一专业,必须分艺术文、艺术理编制2个专业代号,且必须在其艺术类招生章程中明确说明录取原则。

二、专业考试

(一)美术类专业考试

1.2016年山东省普通高校招生美术类专业全省统一考试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管理,市招生(考试)办公室(院、中心)(以下简称市招考办)承办,有关高校负责评卷。

2.考试科目:造型基础、色彩基础。每科考试时间均为3个小时,每科满分为150分。具体考试内容、形式,具体详见:2016年山东省美术联考考试说明

3.考生的考场号、座位号等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编排。《准考证》由考生于2015年12月16日自行上网打印。考生持身份证、《准考证》到市招考办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4.考试时间:2015年12月20日上午8:30—11:30造型基础;下午2:00—5:00色彩基础。

5.评卷。山东艺术学院承担造型基础科目、山东工艺美术学院承担色彩基础科目的评卷工作。

6.划定分数线。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按照考生专业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排列,根据生源及招生计划情况划定山东省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美术类专业考试本、专科合格分数线。2016年1月11日后考生可通过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查询成绩。

7.统考成绩的使用。31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和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招生办法执行的普通高校、部属院校、211工程院校的美术类本科专业可在山东省统考的基础上进行校考,也可使用山东省统考成绩;民办高校、独立学院的美术类本科专业及所有在山东省招生的美术类高职(专科)专业均使用山东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学校不再单独组织校考[经教育部批准可以组织高职(专科)专业校考的院校除外];其他省属本科院校的美术类本科专业原则上使用山东省统考成绩,因特殊原因需进行校考的,必须经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批准。

未达到山东省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美术类专业统考本科合格线的考生,没有资格参加学校组织的美术类专业校考,即使报名参加了校考,山东省也不承认其校考成绩。

省统考成绩和校考成绩不能通用。省统考成绩适用于认定省统考成绩的所有院校,校考成绩只能用于本校。

(二)非美术类专业考试

1.非美术类本科专业考试2016年仍由招生院校自行组织。

2.考生持身份证、《报考证》、院校准考证参加招生院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三证不全或不一致者不准参加考试。

3.普通高校非美术类高职(专科)专业原则上不安排专业考试,认同所有本科院校相同或相近本科专业合格成绩;要求认可本校本科同类专业合格成绩的院校,要在招生章程中向社会公布并在报送招生来源计划时详细说明。个别无法对应的高职(专科)专业,必须经山东省批准后方可安排专业考试。

4.各有关高校要严格按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设置本校本科艺术类专业,且不得设专业方向。可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的艺术教育、服装设计与工程、风景园林、文化产业管理4个非艺术学门类专业,按文理类招生,如有关高校有专业要求,也可进行专业测试,须随本校艺术类专业所在批次进行录取,并在招生章程中明确告知考生应参加的专业考试类别。

5.省内院校的非美术类本科专业考试由招生院校独立或联合进行。考试时间定于2016年2月16日至2月29日,各招生院校在规定的时间内确定本校的考试时间。

全省高考报名结束后,省内各招生院校可向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信息管理处索取密码下载有关信息。联系电话:0531-81916046。

(三)省外院校艺术类专业在山东考点考试

1.2016年山东省在济南市、青岛市、淄博市、潍坊市设立省外院校艺术类专业考试考点。凡经批准在山东省进行专业考试的省外院校,只能选择上述1个考点安排1次专业考试。招生院校必须按《关于2016年省外院校艺术类专业在山东组织专业考试与招生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鲁招考[2015]124号)要求,与承办市招考办签订专业测试协议,报送、复核、确认本校艺术类专业考试信息。协议的内容要具体,责任要明确,专业考试信息要准确、完备,测试专业必须经教育部批准,并与教育部审核公布的专业目录名称一致。

2.2016年省外院校来山东省进行艺术类专业考试,一律使用山东省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与考试。承办市招考办在每个招生院校考试结束后,向招生院校提供参加该校专业考试的考生基本信息。

3.考生必须自行登陆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网址:

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三)
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昨提醒考生:高校..

本报讯(记者孙艳芹)在昨日省教育厅召开的第五次高考新闻发布会上,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提醒考生注意新生复查、防范非法中介行骗、报到程序等3方面问题,重申高校招生录取工作与降分收费无关,那些号称拿多少钱就可以上学的,也纯属骗人或者诈骗。我省考生凡未经过省招考院录取的,教育部一律不进行电子注册。新生复查舞弊者清退

根据我省教育、招生部门的要求,高校都要对新生进行复查,在复查过程中,发现伪造材料取得报考资格者、冒名顶替者和体检舞弊及其他舞弊者,坚决予以清退。清退名单由各高校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和省教育厅,取消其录取资格。考生延期报到要申请

我省规定,考生档案包括电子档案和中学档案两部分。考生中学档案由考生本人在录取后持录取通知书到所在县(市、区)招生办公室领取,并自带密封档案去高校报到。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办理户籍迁移和报到等手续。不能按时报到的已录取考生,应向高等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方可延期报到。对未经高等学校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防范非法中介招生诈骗

省招生部门提醒考生,要防范非法中介大都利用考生求学心切的心理,进行招生诈骗。教育部日前再次重申,高校招生有严格的录取政策、严格的录取程序和严格的操作规则,高校招生录取工作与降分收费无关。那些所谓院校招生人员到市、县活动组织生源,这种方式本身就与普通高校通过高考招生无关。那些号称拿多少钱就可以上学,也纯属骗人或者诈骗。 省教育部门特地申明,高校要招生首先须具备国家核准的资格,招生计划要经省招考院集中公布,考生个人须参加高考且成绩要达到规定的标准、填报志愿,在一个省的范围内只有省招考院与相关高校联系并按照规定的程序实施网上录取。任何学校招生必须通过省招考院进行招生录取,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没有委托任何机构、任何个人进行招生,考生谨防上当受骗。

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四)
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http://www.sdzs.gov.cn/

    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网址:http://www.sdzs.gov.cn/    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负责普通高校招生、成人高校招生、研究生招生、自学考试、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社会证书考试、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招生考试及相关服务工作。    更多的山东高考相关网址、山东高考报名时间、考试时间、成绩查询等最新山东高考信息,请大家访问>>>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

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五)
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官网:www.sdzs.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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