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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电校教务网

2016-09-27 09:16:27 编辑: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成考报名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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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电校教务网(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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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电校教务网(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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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电校教务网(三)
学校水电管理办法

皖南医学院水电(节约)管理暂行办法(草稿)

一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全校供水、供电设备、设施、管网的正常运行,确保教学、科研和行政办公、师生生活的正常水电使用,做好水电节约工作,根据安徽省《高等学校节能工作指标体系及考核评价办法》,结合学校实际,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加强水电节约、安全用电、合理用水的宣传,增强全校师生员工及相关社会服务实体工作人员水电节约意识,规范用水用电行为,倡导节约水电,爱护供水供电用电设施、设备、线路的良好习惯。

第三条 后勤管理处负责供水供电设施、设备、线路的建设与改造,负责全校水电管理、统计与考核工作。积极建立合理、规范、有效、可行的水电管理制度和奖惩制度,保障和促进教学科研各项事业发展,支持和鼓励正常教学科研活动水电合理使用,防止和杜绝水电浪费现象的发生。

二 供水、供电设施的管理

第四条 学校的供水管网及设施,高低压配电房及建筑物内配电间等供电设备与配套设施均由后勤管理处委托并监督相关社会服务企业承担具体管理和维护。

第五条 二次供水设施及中心配电房等场所必须配备专业水电工资格的人员管理,定期检查、维护,确保安全运行,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第六条 校园数字化能源监管平台系统由后勤管理处、校办网络信息科共同管理,凡校内用户,由后勤管理处统一组织安装远程数字化水电表计量。校内经营服务企业和其它经营性用水用电,装表等相关费用自理。

三 供用电管理

第七条 凡属我校供电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我校供电线路上擅自乱搭乱接。确需使用我校电源的施工单位、经营性单位,必须事先向后勤管理处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八条 凡需新装大功率电器及设备(如实验设备、空调等)的单位和部门,必须将新增用电器功率等用电参数事先报后勤管理处备案,如因设备安装需要,进行新装或改建线路,必须提供书面说明和线路图纸后方可实施。

第九条 凡属我校供电的校内外各单位、部门、经营服务企业、住户、学生公寓宿舍、实验楼、教学楼、图书馆、运动场馆等均装表计量,计量数据通过校园网采集、传输至校园数字化能源监管平台进行统计、汇总、分析和公示。

第十条 各部门用电情况,由后勤管理处分类、分项统计后在校园网按期公示,各部门可通过校园数字化能源监管平台系统查询本部门用电汇总数据和即时用电数据。

第十一条 校内各教学、科研、管理部门的用电,由后勤管理处汇同学校相关部门加强用电量和费用的测算工作,根据各部门用电总功率和逐月用电统计数据,学校将制订部门用电考核指标,将部门电费列入当年部门财务预算,逐步实行定额管理。

第十二条 校区内由社会服务企业管理的公共场所用电量,作为后勤管理处对企业监督考核的重要指标,根据公共场所用电量统计分析结果,对企业进行定期奖惩。

第十三条 校内所有计量电度表的安装、拆除、锁封、校验等均由后勤管理处统一组织实施。【水电校教务网】

第十四条 学生公寓的学生用电实现定额供电,超定额的部分费用自理。

第十五条 经营性用电和施工企业用电,由后勤管理处按用性质核定电费标准,另行制订具体管理措施。

四 供用水管理

第十六条 凡属我校供水的校内外各单位、部门、经营服务企业、住户、学生公寓宿舍、教学楼、实验楼、图书馆、运动场馆等均装表计量。

第十七条 全校实验室及其它科研实验用水,严格实施入户分表计量,用水量与教学、科研实验工作内容挂钩,根据所担负的教学、科研实验任务进行统计、测算和分析,逐步建立用水考核指标,积极推进定额管理。

第十八条 经批准的由我校供水的校外单位、经营服务实体均装表计量,按用水性质核定收费标准,按月收费。在规定的时间内不缴纳水费者,停止供水,并补收水费。

第十九条 校区内由社会服务企业管理的公共场所用水量和用水器具使用情况,作为后勤管理处对企业监督考核的重要指标,根据数字化能源监管平台系统所监测反映的问题,及时反馈至社会服务企业,并根据服务合同下达整改意见书,提出处理意见。

第二十条 基建、修缮等工程需要临时用水的单位,应提前向后勤管理处提出申请,经批准可接给临时供水点装表计量,安装费用由使用单位支付。对未安装计量表计者,由后勤处按水管管径计算流量,根据实际使用水压、使用时间、供水性质计量收费或按工程管理相关规定的标准收取费用。

第二十一条 后勤管理处对校内开水供应、洗浴用水进行统计监测,统计结果作为对相关服务企业监督考核管理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二条 学校各单位和校内其他经营服务实体应管理好属于本单位的用水设施,发现跑、冒、滴、漏等问题应及时向后勤处反应。

水电校教务网(四)
读研申请

【水电校教务网】

在职攻读研究生硕士学位申请

尊敬的校各级领导: 您好!

我是在教务二处工作的在编专职教师梅雨生,入校三年来,一直担任国开大班主任和国开大建筑类专科、本科专职教师,同时也在校中专建筑专业授课。在日常教学教务工作中,我一贯本着服务学生、学生至上的原则,勤勤恳恳、精益求精,一心搞教学,一心为学生服务,极尽所能地帮助开放教育学员和中职学生解决学业、工作中遇到的专业问题。

在工作中,哪怕只有一个学生,我也要坚持答疑,哪怕只有一个学生,我也要坚持把全部课程上完,不管学生来得多晚、次数多频繁,我都坚持不懈地予以说明、讲解、解释、提醒。三年多来,我在所任班主任班级学员中受到好评的范围和次数不断扩大攀升。

但是,在工作中,我也常常感到自身理论的欠缺。我是2005年毕业的大学本科学历,现在所带国开大建筑类专业班级一百六十余人中,有一半是本科学员。常常就会遇到这样一种情况,专科学员问我的专业问题,我能对答如流,本科学员问我一些问题,我却不一定能立刻回答,有时要想一下,有时还需要查书本、查网页,过几天才能回答。遇到特别棘手的专业问题,我还要打电话询问那些硕士、博士毕业了的同学。

看到学员最终得到满意的答案,高兴地向我道谢。我却经常陷入反思。由于我的理论水平,并没有全面超越本科阶段,没有高于本科的全面视角,导致不能很好地很快地为本科学员提供服务。这在提倡知识经济、效率至上的当今社会,算不算一种实际工作效能的相对滞涩?

一次又一次地为学员提供服务,一次又一次地反思。当我看到兄弟单位如永川水电校、重庆建筑技工技校和一些民办中职高职的教职工,努力考取在职研

究生、努力提高自身理论业务水平时,当我看到兄弟院校的这些教职工通过考研读研,大幅度提升能力时。我深深感到在职提升学历的优势和重要。

综合多方面因素考虑,我利用业余时间复习,参加了重庆大学土木工程系在职研究生考试,现已收到录取通知书、课表(见附件1、2)。

。为进一步提高本职工作能力和业务知识,为拥有超越本科的全方位专业素养,确因岗位需要,根据我校领导多次鼓励教师进修、鼓励教师参加学习培训的精神,本着热爱学校、贡献才能的良好愿望,兹申请赴重庆大学土木工程系读研(在职)。根据学校规定,我愿在学成后在本单位持续工作,我愿意签署相关培训后连续工作协议。

请各级领导审核审批!

此致

敬礼!

教务二处 XXX 2014-4-24

附1:重庆大学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附2:重庆大学土木工程系第一学期课表

水电校教务网(五)
学校水电管理制度

学校水电管理制度

为安全、经济、合理使用水电,结合我校水、电用量、费用支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用水用电管理办法。

一、管理原则

1、合理用水用电、计划用水用电、节约用水用电。

2、全校用水用电装表计量,按消耗量计价收费。

3、保证教学、行政工作、师生员工生活的基本需要。

4、坚持节约用水、用电教育,对不遵守用水、用电管理办法,浪费水、电的现象进行批评教育。

二、管理职责

学校水电管理由总务处水电专职管理人员负责,其职责是:

1、管理全校各部门用水用电工作,负责和自来水公司、供电局相关工作的协调;

2、组织全校各部门水电表具的安装,按时抄表,并报财务和有关部门;

3、组织用水用电制度的实行,检查全校水、电设备的完好情况,减少线路损耗,组织实施节水、节电的奖惩工作;

4、组织节约用水用电的宣传工作。

三、管理责任制

1、教学楼用电由管理员负责管理,及时关电源总闸。

2、教学楼、由各管理员负责管理。

3、食堂用水由食堂管理员负责管理。

四、校内各部门用水用电都安装水、电表、按月计量,按实计收费,学校安装的水、电表具属学校的财产,不得擅自移动改装,不得损坏。

五、校内基建和大修需用学校水电表,经过批准安装水、电表后才能使用。设备费、安装费由用户承担,并按自来水公司和供电局的标准交纳水费、电费。

六、学生宿舍不得擅自使用电炉取暖器等电热设备。否则,按违章用电处理。

七、水费、电费收缴办法。

1、总务处水电管理员按期抄水、电表,填写水、电费账单,按期送达计财处。

2、各用水、用电住户对抄表数、收费数有疑问时,应在付款规定日期内,向总务处水电管理员进行查询,如有差错,予以纠正。

八、违章用水用电处理办法。

1、公共场所办公室集体宿舍不得私拉电线、使用电水壶、电炉等电热设备,一经发现,按电热器设备功率1—3月的电量交纳电费,私拉电线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私拉电线者承担全部责任。

2、损坏水电设备按价赔偿工料费;故意损坏水电设备除按价赔偿工料费外,根据情节轻重处以工料费I一3倍的罚款。

水电校教务网(六)
学校水电管理制度

平阴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水电管理制度

为规范学校水电管理,杜绝水电浪费,节约资金,加快学校发展。结合学校发展,制定制度如下:

一、教职工用水用电

1、校内所有水电设施(含水表、电表、管线等)均为学校公有财产,任何人不得随意破坏。所有水电使用者均有保护学校水电设施的义务,做到“不乱接、不乱拆、不乱装”,遵循“谁使用,谁保管,谁损坏,谁赔偿”的管理原则。

2、加强安全防范意识,确保使用者用水用电安全。因个人私装、乱拆线路造成不良后果者,责任自负。如发现水管、用电线路有故障,应及时告知校水电管理小组,以便及时安排水电维修。

二、办公及公共场地用水用电

1、学校各处室、教师办公室、机房的照明及电器设备。实行负责人管理制度(自控),做到人走灯灭。电器设备在无人使用情况下要切断电源。

2、公共场地指道路(灯)、楼道、走廊、卫生间、餐厅、会议室等区域,对其安装的供水、照明、电器设备等,各部门负责人要明确专人管理,节水节电,杜绝“长明灯”、“长流水”现象。

三、学生用水用电

1、学生用水用电本着保障、节约、严管的原则进行管理。

2、教室、寝室用电,实行集中控制,按时开关,专人负责。

3、教室、寝室照明灯管(泡),额定功率不得大于40W,违者严惩,禁

止室内乱接电线、私自使用电器,由此引发的安全事故,责任自负。

4、水池、卫生间用水,实行楼层管理员监管,杜绝“滴、漏、跑、冒”和“长流水”现象。

四、施工和经营性用水用电

1、施工用电除按规定装、验、封表外,还要按用电安全规程安装漏电保护装置,悬挂警示标牌,确保施工用电安全。

2、施工用水用电,随时按受学校水电管理组的检查、督导。

3、学校同意的经营场所用电设备必须符合国家规定标准,严禁在经营门面内私拦乱接电线和违反用水用电规定行为。如私自启、封、拆、卸水电表,按偷水偷电行为论处,每次罚款300-500元,并作书面检查,否则,断其水电供给。

五、管经及设备检修

1、学校水电管理组全面负责对学校水电线路定期检修(每两周一次),发现线路及管道等相关设备有故障的,水电工要及时维修,所需更换器材按规定程序报批。

2、学生在校期间,水电工要坚守岗位。在接到检修情况后,水电工要及时赶到现场排查,并把排查情况告知分管领导和使用部门(个人),做到非重大故障不过夜。

3、遵守操作规程。水电工在工作中要做好自身安全防护,按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管线、设备的安装、维护和检修,严禁敷衍塞责、马虎行事。

4、对水电工违纪、违规和怠工行为,经查实,按《水电工岗位职责》、

《水电工岗位考核实施办法》处理。由此造成重大事故者,按国家相关法规和学校有关规定处理,并追究人当事人责任。

水电校教务网(七)
高校水电量化管理办法

【水电校教务网】

xxxx水电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贯彻国家节能减排政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法》和国家其它有关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在保证教学、科研的正常运行及师生员工的正常生活的前提下,规范校内用水用电秩序,消除水电事故隐患,遏制水电资源浪费的态势;增强全校师生员工的水电成本意识和节能意识,养成良好的用水用电习惯,减少水电费用支出,使学校有限的资金更好的为教学、科研、职工福利等服务,达到提高水电服务质量,节能增效的目的,从而确保学校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学校通过加强计量基础条件建设,逐步全面实行用水、用电分类、分项、分户计量管理,利用经济杠杆对水电使用进行调节,建立“定额管理,有偿使用”的用水用电机制。

第三条 学校建立分级管理的模式。依据定额,合理测算二级单位的水电使用指标,推进二级单位水电管理制度的建立,细化和完善各独立用户的水电使用指标。(由于目前学校还不具备合理测算各二级单位用水、水电量指标的条件,因此,学校会在各项计量基础设施建设完成后再进行测算)。

第四条 学校对水电用户水电用量情况进行审核,建立监管监控机制,保障使用,杜绝浪费。定期公布水电用量数据,实行能耗审计及公示制度。严格考核和奖惩制度,实行节约有奖,超支自付。按照“谁使用,谁付费”的原则,建立水电费由学校、单位、个人共同承担的运行机制。

第五条 校内各类用户在水电供应和使用过程中,必须遵守本办法的各项规定。【水电校教务网】

第二章 管理体制

第六条 后勤管理处(后勤集团)对全校的水电工作实施宏观行政管理,下设水电管理科,其职责是:

1、拟定学校的供水供电和水电建设发展规划,明确学校水电管理的目标和任务,拟定和完善学校水电管理制度;

2、根据国家政策和地方政府的水电价格标准,结合学校用水用电实际,核定单位和个人用水用电性质和水电收费价格;

3、负责校内各单位、经营户以及个人用水用电的计量核查(抄表)计费、收费工作,负责学校水电计量表具的监管工作,受理校内各单位及个人用水用电申请;

4、负责新增用水用电的审批,参与院内各类水电安装、改造工程以及验收工作;

5、做好学校水电管网图纸和建筑物水电竣工图纸及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6、维护校内正常的供水供电秩序,在自来水公司、供电局供水供电正常的情况下,保证院内正常供水供电;

7、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有关规定,查处违规用水用电行为,并及时上报处理情况;

【水电校教务网】

8、完成学校以及后勤管理处(集团)委托的其它有关工作任务。

第三章 管理机制

第七条 学校实行“指标包干,计量收费,节约奖励,超额自理”的水电管理机制。

第八条 用水用电审批制度

凡需使用学校水电的单位或个人均须到后勤管理处办理开户申请手续,统一安装计量工具,并按有关规定缴纳相关费用;

1、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供水、供电规划,在工程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必须将水电竣工图交水电管理科;

2、新建、改建、扩建及装修工程需要更换、改变电气线路及设备,改变给排水管线定向的,必须向水电管理科提出书面申请,经水电管理科现场勘察确认可行后,方可施工;

3、用户需变更户名、暂停或停止用水用电、移动表位或迁址用水用电、变更用水用电性质等,应向水电管理科提出申请,并办理相关手续;

4、采用校供水电的外单位(个人)必须与学校签署水电使用协议书,并服从水电管理科的管理。

第九条 计量管理

1、凡由学校供水供电的用户均应安装水电表,院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装表计量,水电管理科负责监测全校范围水电使用情况;

2、临时用水用电的用户,一般应安装计量表,按表计费,未安装表使用者,则按使用时间和功率或流量进行估算后进行收费;

3、 基建施工、维修工程等临时水电使用,施工单位应到水电管理科办理临时用水用电登记手续,同时应自费安装水电计量装置;

4、用户使用的水电表由用户保管,如有遗失、损坏由用户负责赔偿,由于用户原因需要移动表位,工料费由用户自行负担;

【水电校教务网】

5、各二级单位用房发生调整时应及时报水电管理科,以保证准确计量;

6、水电计量装置损坏的单位和个人,应及时向水电管理科报修,水电管理科应及时予以维修或更换(更换新表的费用由单位和个人自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更换、异动水电计量装置;

7、计量装置不能准确计量应及时办理更换手续;

第十条 收费管理

1、学校水电收费价格:根据国家收费标准,区分水电使用类别,由后勤管理处(后勤集团)核定分类收费价格,遇有政策性调价时可作相应调整;

2、所有使用学校水电的单位和个人,均需按规定缴纳水电费;

3、水电管理科为校内收取水电费的唯一合法单位,其它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收取,违规行为一经发现,将根据本办法进行处罚;

4、使用校供水电资源的的教职工宿舍,水电费用全额自理;

5、学生宿舍水电费实行“定量免费,超量付费”;

6、校内各二级单位水电遵循“指标包干,计量收费,节约奖励,超额自理”,原则,年初下达用水用电指标,按季度据实结算,学校按各二级单位学科性质、在校生人数和在职教职工人数对各单位测算水电指标(该指标待计量基础设施完善后测算),超额部分由各单位自行支付或从科研经费中提取,各二级单位当年节余的水电指标,转入到下年度的水电指标进行使用;

7、校内单位聘用的合同工居住点,自费安装水电计量表,每月抄表结算一次,由用人单位统一交费,并预交(100—500)元/人的水电费保证金。用工合同终止或离开学校时,在结清水电费后,水电费保证金退还;

8、职工调整住房或调离学校,学生办理离校等有关事宜,应到水电管理科结清水电费后,方能办理有关手续;

9、基建、产业施工(土建工程、修缮装饰工程、环境绿化工程等)需使用水电时,经后勤管理处审批后自费安装计量表,并按基建施工和经营性水电价格

标准缴纳水电费;

10、生产经营、转供单位使用水电全额计收,同时加收百分之二十的管理费;

11、基础设施,如路灯、泵房、配电房等水电费实行计量,费用暂由学校支付,待条件成熟后再实施定额管理;

12、对拒缴水电费的单位,经学校审批同意后,财务处凭水电缴费通知单在该单位经费中直接划拨。

第四章 违规用水用电处理

第十一条 违规欠费处理办法

1、各用户应按规定缴付水电费,逾期不缴要加收滞纳金,滞纳金从学校(水电管理科)发放欠费催缴通知单之日起10天后每天按欠缴水电费总额的0.3%计收;

2、水电管理科应向欠费用户送交缴费通知单,拖欠水电费逾期超过三个月经催交仍不缴纳的,水电管理科可按规定的程序,开具《停水停电通知单》,实施停水停电,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欠费方自己承担;

(一)下列行为均视为违规用水用电

1、未经学校水电管理科批准,在学校公共水电线路上私自接水接电;

2、未经过水电计量装置的用水用电;

3、私自拆卸、移位、更换计量仪表或开启水、电计量仪表的封印窃电、窃水的;

4、改变计量装置的布线或采用其他方法致使电表、水表计量不准;

5、擅自改变用水用电性质,向其他单位和个人转供水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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