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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县乡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的现状、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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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当前县乡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的现状、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思考(共9篇)浅析基层纪检监察组织现状存在问题及对策浅析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存在问题及其对策中共宁化县石壁镇纪委书记 罗建强乡镇纪委是纪检监察系统最基层的组织,承担着保持政治稳定、服务经济发展、保障群众利益的重要职能,是抓好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前提和保障。现阶段,乡镇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在各级党委的高度重视下和上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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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基层纪检监察组织现状存在问题及对策
当前县乡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的现状、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思考 第一篇

浅析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存在问题及其对策

中共宁化县石壁镇纪委书记 罗建强

乡镇纪委是纪检监察系统最基层的组织,承担着保持政治稳定、服务经济发展、保障群众利益的重要职能,是抓好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前提和保障。现阶段,乡镇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在各级党委的高度重视下和上级纪委的协调领导下,基本适应新时期纪检监察工作的需要,为推动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顺利进行,取到了较好保障作用。但是,其组织建设中却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使乡镇纪委在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新形势下,难以发挥应有的职能作用。对此,本人根据多年的乡镇工作经历,对现阶段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存在问题及对策谈几点粗浅意见。

一、存在问题及原因

1、思想认识不足。在当前中国这种区域性竞争的经济体制下,乡镇形成了以经济利益为导向的工作机制,经济指标完成情况成为领导政绩的重要体现,导致一些乡镇形成了重经济发展,轻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的局面。个别乡镇主要领导认为惩处了其管理和使用的党员、干部,就等于给其脸上抹黑,对乡镇纪委工作特别是办案工作不够重视、不够支持,有的甚至错误地把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同阻碍经济发展划上等号;还有少数基层主要领导存在求稳怕乱心理,对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存在片面认识,认为抓的力度大、查办的案件多,就会影响当地经济发展,损害当地形象,从而造成基层纪委书记该履行职责、开展工作受到很大程度的掣肘,怕这忧那,不敢大胆开展工作,更难以有新创新。

2、人员配备不强。乡镇纪委普遍由3-5人组成,包括纪委书记、副书记、看似配齐,其实不然。一是纪委委员有名无实。委员通常是

乡镇民政办、财政所、经管站等非纪检部门的人员担任,他们没有承当纪委的日常工作,平时都在忙于本部门工作,基本上是有名无实,导致纪检工作特别是办案工作难以开展;二是纪委书记、副书记并非专职。在乡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都要兼管大量的其他的工作,主要的精力不是放在纪检监察工作上,而是主要忙于乡镇的计生、招商引资等兼管的工作中,工作头绪多,事务繁杂,身份的多重性,导致用于纪检监察工作的精力难以集中;三是专职不能专用。乡镇虽然设有专职纪委书记、副书记,但是,乡镇配套改革后因人手不够,同时也误认为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平时没什么案件可查,所以安排纪委干部兼几项工作理所当然;还有认为既然提倡分工不分家,纪检监察工作与其他工作也应不分家,乡镇纪委干部直接兼管几项工作,也就是顺理成章的事;另外纪委是管人、执纪的,说话有分量,所以往往不分谁主管,就简单地把一些较难管的、不该纪委管的事交给纪委处理。导致在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现阶段,纪委干部参与中心工作的时间多,真正用在纪检业务工作的时间少,“种了别人的田,荒了自家地”。

3、体制机制不合理。在体制上乡镇纪委套用县级以上纪委工作体制,缺乏基层特点,针对性不强,乡镇纪委人员的组织关系、工资关系、人事关系均在乡镇,在查处案件问题上不同层度地存在着“四怕”:怕乡镇主要领导不支持,怕情面上过不去,怕遭到打击报复,怕得罪人丢选票。在机制上,乡镇纪委与其他执法部门沟通和信息交流不畅,纪检工作处于自我循环,监督乏力,难以发挥作用。在制度上,制度建设不规范,存在工作无主次,管理无制度,检查无资料的现象。在对基层站所人员的监督管理,由于许多站所都实行了条管、编制、工资福利,考核均不在乡镇,造成“看得见的管不着,管得着的看不见”的现象。导致乡镇纪委难以监督。

4、专业培训不够。纪检监察工作作为一项纪律性、独立性、专业性很强的工作,搞好专业培训,保持知识更新,是做好工作的必要手

段。但是目前乡镇大部分纪检干部存在着“接岗时没有培训,在岗时没空培训”的现象,业务知识常常得不到有效补充,知识面窄、内容过时、理论水平、工作思路、方法举措等相对滞后,制约着纪检监察工作质量提高等问题日益严重。

5、执纪环境不优。当前,由于乡镇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工作范围窄,保密机制、保护机制不健全等原因,造成个别纪检监察干部在实际工作存在着畏难情绪,一项工作还未开展,自己首先少了几分底气,具体讲有“三怕”:一怕得罪领导。在监督检查、查办案件时纪检干部最担心领导不支持,更怕查出问题领导不满意,以后工作难以开展。二怕影响人际关系,监督上级怕遭打击报复,监督同级怕妨碍团结,监督下级怕生和气,影响今后工作和自身发展,担心自己管多了干部不理解,甚至产生反感心理,使自己原本融洽的人际关系恶化了。三怕影响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怕自己管严了,限制多了,会成为干部完成工作任务的“绊脚石”,影响干部工作积极性,从而产生“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也导致有的同志缺乏工作主动性,坐等领导指示。

二、对策

(一)健全管理体制,合理配备干部【当前县乡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的现状、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思考】

一是乡镇纪检监察机构要配齐配强人员。每个纪检机构至少要配备2名以上干部,以便开展工作,乡镇纪委书记由同级党委副书记担任,纪检副书记务必做到专职专用,以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纪检工作。针对县乡机构改革后,纪检监察机关编制少的情况,建议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在人员编制、职数、准入资格方面给予协调解决,拿出一定的职位将现有的事业单位兼职纪检副书记招考进公务员。此举不会增加财政负担,又能缓解人少事多的矛盾,也对工作在纪检监察工作岗位上的事业干部也有激励作用。二是建立健全乡镇纪检监察干部的选拔交流机制。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选好人是基础,

【当前县乡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的现状、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思考】

用好人是关键,在选拔标准上,严格执行政治上靠得住,工作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的三句话要求,做到不降格以求,搞平衡照顾,影响整体素质,在选拔方式上,坚持不拘一格,做到广中选好,好中选优,优中选强,在选拔的对象上,突出以领导骨干办案骨干、文字骨干为重点,实行优先选拔,把那些愿干纪检工作、能干纪检工作的人吸引到纪检干部队伍中来。乡镇纪委书记人选尽可能地从纪检监察机关懂业务、政治素质高的年轻干部中物色,或从其他行业文化程度高、懂经济、懂法律、政治素质高的年轻干部中选调,并做到依据工作业绩进行提拔重用或交流。三是要创新管理机制。可试行基层纪委由上级管理为主的垂直管理体制,以便于纪委独立开展工作,便于有效监督。

(二)、理顺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职责

首先,要做到守土有责。乡镇纪委要进一步明确了工作职责,建立完善的工作岗位责任制。纪委书记可以分管与纪检工作有关的工作,如政法,经管、审计等,这样,纪委书记才能专心履职,确保主要精力放在纪检监察工作上。并进一步明确专职纪检监察干部不得兼任与纪检无关的工作,确保乡镇纪检监察干部专职专用、主抓主业。其次,完善考核办法。对乡镇纪检监察干部的考核,做到统筹兼顾,一方面,考核其工作业绩时,对本职工作的考核占大头,其他分管工作占小头;另一方面,考虑到乡镇纪检监察工作与县以上纪检监察机关的差异,乡镇纪检监察干部人少,没有内设机构,在制定工作目标和考核方案时做到实事求是,不面面俱到,分别确定各乡镇工作重点,实行区域考核。第三,实行报告制度。乡镇纪委每半年至少向县纪委汇报一次工作,年终向县纪委述职。通过实行报告制度,可以使上一级纪委能及时了解基层纪检监察工作动态,以便指导工作,妥善解决基层纪检监察工作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三)、加强教育培训,提高队伍素质

首先,在加强政治教育的同时,要狠抓业务培训。一是每年可举

办一次纪检监察基本理论和业务知识培训班,学习党纪党规和法律法规、纪检监察业务知识,以及市场经济知识;二是可实行县纪委业务室与乡镇纪委挂点指导制度,由县纪委各业务室现身传授办案技巧,使他们了解掌握一些案件的发生特点和规律,增强实际办案能力;三是有计划的组织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到异地考察学习相关业务,开阔视野,启发思路,取长补短;四是每年可以通过挑选一些年纪轻、文化高、素质好的乡镇纪检干部到县、市纪委挂职锻炼。其次,要注重实践锻炼。对乡镇纪委能够承办的案件,可尽量交给他们承办,并派出县纪检监察干部下去同他们一起制定具体的责任制和工作方案,给他们教方法,让他们放手工作,定期汇报交帐,对工作中出现的责任问题由县纪委承担,以减轻他们的思想压力。

(四)、解决实际困难,稳定干部队伍

县纪检监察机关要以组织名义协同乡镇党委,将乡镇纪检监察干部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的“冷暖”时刻放在心上。可以通过一些措施激发乡镇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热情,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从而稳定工作队伍。具体建议:一是县纪检监察领导要定期监督乡镇纪委书记参加乡镇书记办公会的落实情况,以提高乡镇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待遇;二是要把解决乡镇纪检监察组织的办公设臵、办案经费、交通、通讯设备等作为乡镇党委硬件建设的重要内容;三是县纪委要主动与组织部门协调,对在乡镇纪检监察岗位上工作时间长、成绩显著的,推荐提拔重用,让纪检监察干部看到了希望,工作更加安心;四是凡上级规定应享受的待遇,如办案津贴等,县纪委也要监督落实。

浅谈当前县级纪检监察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当前县乡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的现状、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思考 第二篇

浅谈当前县级纪检监察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作者:陈桂华、周涛 日期:2011年11月24日 来源:竹山县纪委

【字体:大 中 小】 作为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如何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落实科学发展观,为县域改革发展稳定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保障,需要我们认真找准当前县级纪检监察工作与科学发展观要求不相适应的突出问题,不断加强和改进纪检监察工作。【当前县乡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的现状、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思考】

一、当前县级纪检监察工作现状与存在的问题

县级纪检监察工作从历史和发展途径来看,客观上面临着“四个新变化”:即任务更加繁重,工作头绪越来越多;领域大大拓宽,涉及到社会阶层更多;标准不断提高,工作越来越规范;要求更加严格,规章制度更加严明。这些新变化,迫切要求我们要正视和解决好与形势发展和任务要求不相适应的地方。客观分析当前县级纪检监察工作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思想认识上的不适应。有的纪检监察干部缺乏创新精神,不善于研究新情况、新问题,习惯于用老观念、老办法、老套路来思考和处理问题;有的主观能动性不强,工作上“等靠要”思想严重,把做好工作的着眼点依靠在增加人力和财力上;有的大局意识、忧患意识、服务意识不够强,认为狠抓纪检监察工作会影响当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二)领导体制上的不适应。一是对县委、县政府工作的监督及县直单位一把手、乡镇书记、乡镇长的初核等,在实际工作中很难落实。二是对派驻机构管理体制迟迟难以理顺,派驻机构说起来是双重领导,但由于其人事管理在部门,其机构设臵、人员配备、经费来源等要依赖部门,难免出现重部门工作轻纪检监察业务工作的倾向,特别是在执纪办

案过程中容易受部门因素左右和影响。三是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兼职过多,专职不专现象严重,多数乡镇纪委与组织、宣传部门合署办公,普遍存在组织关系复杂,工作关系不顺,精力难以集中等问题。

(三)职能发挥上的不适应。一是职能错位,存在“大包大揽”倾向。纪检监察机关的重要职能是组织协调,但实际工作中有时却成了“事事牵头、样样主抓”,有时还充当了“开山斧”、“救火队”的角色。二是职能作用发挥不够全面充分。不能准确把握教育、监督、惩处、保护四项职能,做到全面履职,而是有时重 “惩处”轻 “教育”,有时重“教育”轻“惩处”,有时重“监督”轻“保护”,有时重“保护”轻“监督。三是工作不负责、怕负责。某些本属于纪检监察机关自身职责范围可以决定的事项不去决定,而是找出种种借口和理由去向同级党政领导多头请示、报告,往往错失良机、贻误战机。

(四)队伍建设上的不适应。一是知识素养有待提高,缺乏专业人才。缺乏精通财务、审计、法律、市场经济、电子技术等专业人才,复合型人才更少。二是系统培训少,培训渠道单一。在实际工作中,存在“上岗前没有专门培训、在岗时没有时间参加培训”的现象,业务知识常常得不到有效更新和补充。三是对纪检监察干部的交流亟待加强。纪检监察干部流动性不强,成长缓慢,新鲜血液不多,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干部的工作积极性。

二、加强和改进县级纪检监察工作的对策和建议

(一)创新思想观念。一是要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思想路线,要敢于打破墨守成规、因循守旧的僵化思想,用发展的观点、

创新的思维,及时研究解决反腐倡廉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二要服务发展。切实把纪检监察工作放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大局中来考虑和把握,做到不越位、不错位、不缺位,为改革发展正本清源、为创优环境清礁除障、为经济建设保驾护航。三要抓源治本。注重制度建设,在主动监督上下功夫,加大廉政教育和事前监督的力度,坚持把党风廉政教育融入各项日常工作之中,贯穿于对领导干部的培养、管理、奖惩等各个环节,增强宣传教育的说服力和感染力。

(二)创新领导体制。要强化对反腐倡廉工作的领导,把反腐倡廉工作提升到与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的同等重要的地位来抓,切实推动工作落实。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从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加强督察、严格考核、责任追究等环节上建立起上下贯通、环环相扣的工作机制,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成为一种强激励和硬约束的机制。加大对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统一管理的改革力度,加强对乡镇纪委书记的业务指导和管理。

(三)创新工作方式。要努力实现“三个转变”:一是由微观管理为主向宏观调控为主的转变,善于从全局和长远考虑问题,加强事关全局性工作的部署和指导。二是由封闭式管理向开放式管理转变。要把纪检监察工作融入和延伸到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充分发动群众参与纪检工作,支持纪检工作,增强纪检监察工作的渗透力。三是由粗放式管理向现代式管理转变。要努力掌握现代式管理方式,要讲究效率,以高效率来保证纪检监察工作的高水平;要规范程序,以严

谨细致的工作来保证纪检监察工作的高质量;要更新手段,以现代科技手段来促进纪检监察工作上水平。

(四)创新办案手段。一是装备现代化办案设备,充分创造条件,满足办案所需车辆、录音录像、监控等办公设备及场所,使办案更方便快捷,收集证据更加方便有效。二是在县内探索跨区域办案和协调办案,整合办案资源,形成办案合力。三是建立典型案件公开制,将有教育意义的典型案例在一定范围内予以公开。

(五)创新源头治腐。一是要推动惩防体系建设,督促政府部门推进腐败高发领域(工程建设、土地出让、政府采购、人事任免等)的制度建设。二是要改进党内监督制度。改进党内监督的一些制度难以执行或执行效果不佳(如询问和质询、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使其真正发挥监督效用。三是建立“三重一大”保廉体系。开展重大项目、重大决策、重点部门和大额资金保廉工作,实行“一把手”不直接管人、管钱、管事制度,防止权力过于集中导致权力失控、决策失误和行为失范的问题。

(六)创新队伍建设。一要加强学习教育培训。高度重视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有针对性地举办业务培训或者选派纪检监察干部到上级机关参加培训。二要严把“入口关”,畅通“出口关”。严格纪检监察干部的选拔任用,健全轮岗交流、工作考核、激励奖惩机制,建立健全科学的干部选拔、任用、淘汰机制,最大限度地激发工作活力。三要健全内部管理监督机制,要把加强内部监督管理的触角延伸到纪检监察工作的各个方面。四要加强组织建设。加强乡镇和派出派驻纪检监察机构

和领导班子建设,配齐配强纪检监察干部,着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基层纪检问题

基层可谓是锻炼我们纪检监察能力的大熔炉。基层纪检工作本身具备面临挑战多,接触人群杂,遭遇问题具体等诸多问题。而纪检工作又享有不可动摇的地位,它关乎执政的稳定,社会的和谐,经济的发展,特别在老百姓心中,纪检部门就是大家心中的开封府,纪检工作人员就是大家的包青天。但遗憾的是,就是这个和群众利益血肉相连的部门在现在的大环境下却在遭受种种磨难,而我们的基层纪检工作面临的环境可谓是山穷水恶。

1、领导重视度不高,组织机构有待完善。在加大反腐败工作力度的新形势下,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力度存在一定的弱化现象。一方面基层纪委书记分管太多,导致工作精力不足,顾此失彼。部分基层领导特别是主要领导认识不够到位,认为纪检监察机构不过是查办案件,而平时又没有什么案件可办,纪检书记兼几项工作理所当然,没有真正把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工作摆到应有的位臵。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工作没有得到准确定位和很好落实。另一方面,干部配备不齐,各乡镇纪委虽然选举了5-7名纪委委员,但除了纪委书记外,其余委员都是挂名的,是由各

乡镇纪检组织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当前县乡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的现状、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思考 第三篇

乡镇纪检组织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近年来,随着上级的重视,乡镇纪检组织建设得到了极大的加强。办公室、电脑、录音笔、打印机等硬件设施都已配备到位。但仍存在组织力薄弱、业务不熟悉、工作积极性不够等问题。

一、存在的问题

1、组织力量薄弱。我镇纪委设纪委书记1名,纪委副书记1名,纪委干事1名。除纪委书记能做到专职。纪委副书记及纪检干事还兼了武装、驻村等其他多项工作。乡镇年轻干部本来就不多,有些被上级部门借调,同时乡镇本身又有组织、纪检、信访、综治、武装、扶贫等大量的具体业务工作。使得纪检干部专职很难实现。另外3名纪委委员分别为计育办主任、农业服务中心主任等站所负责人,工作任务繁杂,更是很少参与纪检工作。

2、业务不熟悉。案件查办涉及到财经知识、法律知识的非常多。例如公益林资金的发放、民政救济资金、报账手续及发票是否齐全这些专业性都比较强。而大部分乡镇纪检干部对于这块的业务知识不够,这就为线索的发现及案件的查办带来了极大的困难。

3、工作积极性不够。乡镇纪检干部受乡情、亲情、友情的影响,认识上存畏难情绪,怕得罪同事,怕影响人际关系,认为纪检工作是得罪人的事,因而工作缺乏积极性,不想监督也不愿监督,监督作用发挥不够。例如2014年我镇纪委开展过执行八项规定情况巡察工作,镇纪委带摄像机到各餐馆及麻将室录像。后因自身存在畏难情绪,怕得罪人只拍摄了部分场所后没有进行下去。

二、建议

1、建立合理的激励机制。建立交流和选拔任用机制,进一步疏通乡镇纪检监察干部输出输入渠道,使纪检监察干部进的来,出得去,盘活人力资源,激发工作热情,提高干部工作的积极性。

2、加强教育培训力度。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协调上级增加乡镇纪检干部参加培训的名额。同时加大乡镇纪检干部参与纪工委跟班学习的力度。让乡镇纪检干部更多的参与和学习案件查办。

关于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建设问题的调查与思考
当前县乡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的现状、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思考 第四篇

关于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建设问题的调查与思考

随着反腐倡廉工作的不断深入,加强纪检监察队伍自身建设显得日趋紧迫。纪检监察干部既是党风廉政建设的实践者,又是开展反腐败工作的中坚力量,这支队伍的建设情况,直接影响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成效。近年来,市纪委、监察局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省纪委有关要求和规定,与时俱进,积极探索,切实加强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全市反腐倡廉工作保持了平稳健康、不断向纵深发展的良好态势,为济源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提供了有力保障。但是,全市纪检监察工作发展还不平衡,基层组织建设方面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有待在今后工作中不断加以改革、完善和创新。

一、队伍现状

我市现有1个市级纪检监察机关,16个乡镇、街道办事处纪委(纪工委)、43个市直派驻纪检组和系统纪委。全市专职纪检监察干部252人,其中大专以上学历225人,占人员总数的89.3%,45岁以下干部205人,占人员总数的81.3%。市纪委监察局现有在编干部职工47人,其中干部44名,领导班子成员9人,内设科室14个,7个正科级科室,7个副科级科室。

二、当前纪检监察组织和队伍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对同级党委尤其是“一把手”监督缺位。《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颁布以来,重视和加强了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工作,并且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由于我国现行的体制、机制等原因,尽管相关法律法规赋予了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对同级党委(党组)的监督职责,但基层纪委(纪检组)在实际操作中显得力不从心,对同级党委(党组)尤其是“一把手”的监督很难到位,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和管理方法,致使一些单位和部门的“一把手”长期处于监督的“空档”。

(二)基层纪检书记(组长)兼职太多,负担过重。这个问题在乡镇、街道办事处表现尤为突出。我市十六个乡镇、街道办事处中,90%以上纪委书记分管工作在十项以上。除纪检工作外,纪委书记分管工作涉及宣传、信访、稳定、综治、政法、农经(审计)、消防、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等,分工太多,负担过重,造成纪委书记精力不足,顾此失彼,影响了工作成效。除此之外,部分乡镇纪委书记同时分管土地、城建、工业、环保、招商引资等工作,这些工作工作量都比较大,日常性事务多,造成“副业”冲击“主业”,党政工作交叉不分,很多时候是纪检员在应付纪检工作,而纪委书记则游离于纪检工作之外,对纪检监察工作造成了一定影响。

(三)部分基层干部对纪检工作认识不到位。调查发现,部分基层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对纪检工作重视不够,业务生疏,对市纪委安排的各项工作配合不力。尤其在查办案件方面,存在对涉及本辖区的案件不仅不予积极配合,反而极力袒护、掩护,四处说情,干扰案件查办的现象。还有的纪检书记(组长)认为纪检监察机构不过是查办案件,平时又没有什么案件可查,兼几项工作理所当然。有的甚至热衷于干其他,不愿意搞纪检,忘记了自己的监督检查职责,把主要精力放在了其他工作上,结果种了别人的

地、荒了自己的田。

(四)一些单位专职纪检干部长期缺位,影响工作正常开展。调查发现,在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加大反腐败工作力度的新形势下,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力度存在一定的弱化现象。特别是近年来由于机构改革、人员裁减等原因,基层单位普遍存在人手不够问题,有的单位专职纪检员只有一人,办案时临时抽调人员,造成案件办理质量不高,同时案件积压,不能及时查处,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村基层稳定。由于人手不够,在对待市纪委安排的各项工作上也存在疲于应付现象,纪检监察工作缺乏主动性和创造性。

(五)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素质参差不齐。队伍素质是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的关键。纪检监察工作的特殊性,在客观上要求纪检监察干部要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然而,在基层纪检监察组织中,仍存在部分干部素质不高的问题。由于岗位调整、人员经常变动等原因,有的纪检监察干部业务生疏,知识面窄,理论水平、工作思路等相对滞后,一些干部甚至有“干纪检是暂时的”等消极思想,钻研业务的积极性不高,这些因素都制约着纪检监察工作质量的提高。

(六)执纪环境导致畏难情绪。当前,个别纪检监察干部在实际工作中存在畏难情绪。一怕得罪领导。监督检查、查办案件,担心领导不支持,更怕查出问题领导不满意,以后工作难以开展。二怕影响人际关系。监督上级怕遭打击报复,监督同级怕妨碍团结,监督下级怕伤和气,影响今后工作和自身的发展。担心自己管多了,干部不理解,甚至产生反感心理,使自己原本融洽的人际关系恶化了。三怕影响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怕自己管严了、限制多了,会成为干部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的“绊脚石”,影响干部工作积极性,从而产生“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对可查可不查的案件便不了了之。有的同志缺乏工作主动性,坐等领导指示。

三、原因浅析

(一)机制体制不完善,监督制约工作不力。当前基层纪检监察组织机构不完善和管理体制的制约,导致基层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不能也不可能加强监督工作。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必须接受同级党委(组)的领导,其实质就是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必须接受党委(组)书记的领导。既要接受其领导,又要对其实施监督,在这种管理体制及特殊情况下,基层纪委和纪检监察干部的“生杀大权”掌握在同级党委和“一把手”手中,对其不能也不敢监督。

(二)考评体系不健全,缺乏工作量化标尺。目前对基层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的绩效考评仅限于一年一度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百分量化和派驻纪检组长年度述职评议,对其本人具体履行岗位职责情况以及工作能力、工作效率等情况没有更加科学完善的考评办法,容易造成“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缺乏工作量化标尺和奖优罚劣的激励机制,造成纪检干部工作缺乏积极性。

(三)工作环境不优化,外界干扰因素多。部分基层主要领导存在求稳怕乱心理,对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存在片面认识,认为抓的力度大、查的案件多就会影响当

地经济发展,损害当地形象,出于“保护”干部、“维护稳定”的需要,对一些已经发现的案件线索提出不予立案的要求,从而造成基层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在履行职责、开展工作时受到很大程度的掣肘,前怕狼后怕虎,顾虑重重,不敢放开手脚大胆工作,更难有所创新。

(四)忙于日常性工作多,业务学习少。纪检监察工作作为一项纪律性、专业性很强的工作,具有自身的规律和特点,搞好专业培训,保持知识更新,是做好工作的必要手段。然而在实际工作中,一些基层纪检书记(组长)对理论学习、业务学习缺乏兴趣,缺乏热情,心浮气燥,坐不住,学不进,工作中忙于应付,满足于得过且过,对政策法规知识一知半解,遇到具体事情,往往凭主观意识和老套路、老经验办事,对新形势下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把握不够,钻研不深,缺乏系统、全面的知识,造成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滞后于实际工作。

(五)政治生活待遇低,影响工作积极性。纪检干部往往局限于本系统内提拔任用,“出口”不畅。如从市纪委、监察局选拔的干部,大多交流到相关乡镇或局委担任纪委书记或纪检组长,向系统外交流使用的很少,给纪检干部整体能力的提高带来一定的局限,同时影响了纪检干部工作积极性。

四、对策初探

通过认真调查研究并进行认真剖析,我们认为,要解决当前纪检监察组织和队伍建设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必须以人为本,从机制创新入手,着力完善制度、强化管理、优化结构、提高素质,切实加强基层纪检组织和纪检干部队伍建设,努力打造结构合理、精简高效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一)创新干部管理体制,强化对同级党委监督。积极探索基层纪检监察组织管理新模式,试行对乡镇、市直机关纪检监察干部统一管理,实行编制和工资单列。实行统一管理后,派驻机构直接受上级纪委、监察局领导,重要情况和问题直接向上级纪委、监察局请示、报告,它的主要工作职责是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监督并有权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违反党纪政纪的问题进行初步核实、参与调查,独立性、权威性愈加突出,既可以有效加强对同级党委(党组)的监督,又可以解决基层纪检干部分管工作过多、“专职不专”问题,同时加强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实现了工作重心下移。

(二)完善组织机构建设,配齐配强干部队伍。所有纪检机构都要配齐配强人员,每个纪检机构至少要配备2名以上的专职干部,规模大一些的单位和乡镇可适当增加。纪检干部务必做到专职专用,以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纪检工作。乡镇纪委书记分工要与纪检监察工作相近,对分管工作过多没有足够精力抓纪检监察工作的纪委书记,由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协调,合理调整其分工。同时要紧紧抓住纪检监察机构统一管理的有利时机,主动加强与组织、人事、编制部门的沟通联系,明确派驻机构纪检监察室级别,理顺纪检监察工作体制,为纪检监察工作顺利开展创造良好环境。

(三)加大培训教育力度,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纪检工作是一项原则性、政策

性、业务性很强的工作,纪检干部是监督查处违纪党员干部的干部,这就要求纪检干部必须有过硬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高素质人才的培养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必须经过较长时期的学习、实践才能造就。要经常性地开展纪检监察干部专题业务培训,在培训范围上尽可能地扩大,培训内容上尽可能地丰富,培训方式上尽可能地多样,有针对性地加大培训力度,强化培训成效,不断提升纪检纪监察干部的综合素质和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以更好地适应新形势对纪检监察干部的要求。

(四)建立科学考评体系,激发干部工作热情。一是加强对基层纪委(纪检组)工作的整体考核。逐步建立科学规范的绩效考评体系,研究制定科学的考核内容、考核标准和考核方法,使考核结果尽可能客观、全面、真实、准确,把考核的最终目标定位在有效地促进并落实工作上。二是对基层纪检干部的个体考核。要把纪检工作的整体目标任务进行分解,对查案办案、执法纠风、宣传教育、源头治腐、信访调研等各项工作进行量化管理。要进行业绩综合评分排位,并把考评结果与干部使用、评先评优相结合,充分调动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工作的内在积极性。对那些理论基础差,实际工作能力低,又缺乏上进心的同志,应调离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五)加大人员交流力度,提高纪检干部政治生活待遇。要建立纪检监察干部交流制度,加大纪检监察干部交流力度,尤其是适当考虑在非系统内的流向问题。对在纪检监察机关工作时间较长且成绩突出的干部,原则上通过提拔、转任的办法,交流到其他部门工作。在关心爱护纪检监察干部的同时,要加快队伍更新步伐,严格选调干部,把那些政治基础好、原则性强、学历较高、专业对口等综合素质较高的同志充实到干部队伍中来,使基层纪检干部队伍结构更趋合理、更加充满生机和活力。同时,要切实关心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和生活,想方设法为基层纪检监察干部解决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激发基层干部的工作热情,调动其工作积极性,提高基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浅谈当前基层纪检监察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当前县乡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的现状、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思考 第五篇

【当前县乡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的现状、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思考】

浅谈当前基层纪检监察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发表日期:2009年1月15日 阅读:7041 【编辑录入:宣教室】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和社会的日益进步,改革发展不断变化的新形势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如何紧紧围绕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等重大战略部署,为改革发展稳定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障,需要我们认真找准当前纪检监察工作与科学发展观要求不相适应的突出问题,不断加强和改进纪检监察工作。

一、当前基层纪检监察工作现状与存在问题

当前,基层纪检监察工作总的形势是好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取得新的明显成效,始终保持着良好的发展势头。但从纪检监察工作的历史和发展途径来看,客观上面临着“四个新变化”:即任务更加繁重,领域大大拓宽,标准不断提高,要求更加严格。这些新变化,迫切要求纪检监察工作要正视和解决好与形势发展和任务要求不相适应的地方。客观分析当前基层纪检监察工作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思想认识上的不适应。近年来,随着改革的深化和纪检监察工作力度的不断加大,各种机制、体制和制度不断完善,党员、干部队伍中的腐败现象得到了有效遏制。面对成绩,个别纪检监察机关产生了松懈麻痹思想,习惯于用老观念、老办法、老套路来思考问题和处理问题,对反腐倡廉工作在不同阶段呈现出的不同特征认识不足,不善于研究新情况、新问题,缺乏创新精神;有的对反腐倡廉自身发展规律认识不足,把做好新时期纪检监察工作的着眼点单纯依靠在增加人手上,存在着“等靠要”的思想;有的大局意识、忧患意识、服务意识不够强,不能把反腐倡廉工作放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大背景下,放在党的建设的大局中去把握;有的本位思想严重,认为狠抓纪检监察工作会影响本地区各级阶段性中心工作目标任务完成,于是产生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

(二)领导体制上的不适应。一是在现行领导体制下,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作用难以有效发挥,尽管中央纪委多次明文授予地方监督检查权,但像对同级党委的监督和对同级党委副职的初核等,在实际工作中很难落实。二是对派驻机构管理体制迟迟难以理顺,派驻机构说起来是双重领导,但由于其人事管理在部门,其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经费来源等要依赖部门,因而在开展纪检监察业务工作过程中,当部门工作和纪检监察业务工作发生冲突时,难免出现重部门工作轻纪检监察业务工作的倾向,特别是在执纪办案过程中容易受部门因素左右和影响。三是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兼职过多,专职不专现象严重,多数乡镇纪委与党委的办事机构和组织、宣传部门合署办公,普遍存在组织关系复杂,工作关系不顺,精力难以集中等问题;各部门派驻纪检组长大多数也同时分管多项工作,纪检监察工作在很多时候反而变成了配角,结果是“耕了人家的地,荒了自家的田”;有的地方和单位甚至以设置纪检监察岗位为由,为政治素质和工作能力与纪检监察岗位不相适应的人变相给待遇、搞照顾,影响了纪检监察机关职能作用的正常发挥。

(三)工作机制上的不适应。科学的工作机制尚未系统建立,科学的工作方法尚未探索形成,加之缺乏有效的落实措施,致使各项工作难以实现预期的效果。表现在日常工作

中,一是工作方法简单。一些纪检监察机关错误地认为自己的工作就是“管人”,从而在实际工作中习惯延用计划经济管理体制下的老观念、老做法,不能够以人为本,不注意工作方法,不讲求工作策略,对有问题的干部,不是以关怀帮助为主,不是采取开展批评教育和谈心活动,真诚地帮助他们认清问题所在、自觉改正、加强预防,而是习惯于照搬条例,简单处置,不能够有效发挥好教育、监督、惩处、保护的职能作用。二是工作落实不到位。对纪检监察工作缺乏正确的认识,存在等、靠的思想,不愿主动触及矛盾,习惯于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不能扑下身子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摸不准基层的真实情况,不能集中精力静下心来思考一些深层次的问题,坐而论道夸夸其谈,临机处变百无一能,对出现的新情况、问题提不出有见地的针对性对策,工作主动不起来、落实不下去的问题比较突出。

(四)职能发挥上的不适应。一是职能错位,存在“大包大揽”倾向。纪检监察机关的重要职能是组织协调,但是,一些本应是政府或其他机关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如治理和整顿市场经济秩序各项工作,纪检监察机关本应是督促配合有关部门,但实际工作中却往往成了“事事牵头、样样主抓”,有时还充当了“开山斧”、“救火队”的角色,哪里阻力大,哪里问题多,哪里就让纪检监察机关去抓。这种“越俎代疱”、“包打天下”的现象在实际工作中不时发生,严重削弱了组织协调工作的有效性,造成职能错位。二是职能作用发挥不够全面充分。不能准确把握教育、监督、惩处、保护四项职能,做到全面履职,而是有时重 “惩处”轻 “教育”,有时重“教育”轻“惩处”,有时重“监督”轻“保护”,有时重“保护”轻“监督。三是工作不负责、怕负责。某些本属于纪检监察机关自身职责范围可以决定的事项不去决定,而是找出种种借口和理由去向同级党政领导多头请示、报告,往往错失良机、贻误战机,不能及时有效地发挥出应有的职能作用。

(五)队伍建设上的不适应。一是知识素养有待提高,缺乏专业人才。一些纪检监察干部的知识面不够宽,而且缺乏能够了解国际法律法规、国际经贸规则的人才,缺乏掌握信息网络技术的“复合型”专业人才,不熟悉市场经济、现行法律法规和财会电算知识,在办案方面新手多,办案能手少。二是系统培训少,培训渠道单一。在实际工作中,纪检监察干部存在“上岗前没有专门培训、在岗时没有时间参加培训”的现象,业务知识常常得不到有效更新和补充,由于知识面窄,导致工作思路、工作方法和落实举措等缺乏创意、不能有效实施、难以适应形势要求,制约着纪检监察工作质量的提高。三是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亟待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内部虽然制定了学习教育、工作管理、内部监督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但由于缺乏监督制度落实的制度,所订制度往往是写在纸上、贴在墙上,导致学习教育不经常、日常管理不到位、内部监督不落实,特别是对 “八小时之外”的管理抓得不严格,导致少数纪检监察干部丧失了警惕,放松了对自己的严格要求,严重影响了纪检监察干部的良好形象。

二、加强和改进纪检监察工作的对策和建议

顺应时代和发展的要求,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不断加强和改进纪检监察工作,是当前摆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面前的重大课题。我们必须正视纪检监察工作当前存在的问题,着力在以下八个方面实现创新。

(一)必须创新思想观念。观念创新是一切工作创新的前提和基础。要增强纪检监察工作的创造性,必须从创新思维方式入手,用正确的观念来指导纪检监察工作。一是要解放思想。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始终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思想路线,要敢于打破墨守成规、因循守旧的僵化思想,用发展的观点、创新的思维,及时研究解决反腐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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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高工作的预见性和创造性。二是要服务发展。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始终是纪检监察机关必须遵循的指导思想,应切实把纪检监察工作放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大局中来考虑和把握,把惩治腐败和促进改革发展稳定统一起来,做到不越位、不错位、不缺位,为改革发展正本清源、为创优环境清礁除障、为经济建设保驾护航。三是要抓源治本。要处理好严格执纪与促进经济发展、严肃党纪政纪与调动积极因素的关系,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要在主动监督上下功夫,加大廉政教育和事前监督的力度,注意采取灵活有效的方法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坚持把党风廉政教育融入各项日常工作之中,贯穿于对领导干部的培养、管理、奖惩等各个环节,提高宣传教育的说服力和感染力。

(二)必须创新领导体制。要认真按照胡锦涛总书记关于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位置的要求,继续坚持党中央确定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做到“两个强化”:一是强化对反腐倡廉工作的领导。要把反腐倡廉工作作为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和执政能力建设的重大政治任务,同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建设结合起来,同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结合起来,推动工作落实。二是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要从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加强督察、严格考核、责任追究等环节上建立起上下贯通、环环相扣的工作机制,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成为一种强激励和硬约束的机制,使每个党政领导干部都肩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相应责任。同时,要根据全面加强和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需要,逐步改革和完善党的纪律检查体制,切实加大对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统一管理的改革力度;要按照党章赋予的职责和任务,进一步强化纪委组织协调的职能,在协调中加强监督、服务,在监督、服务中搞好协调。

(三)必须创新工作机制。创新机制是实现思想观念和领导体制创新的重要载体。要使纪检监察工作更好地为各项事业的改革发展服务,增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成效,就必须改革与新形势和新任务不相适应的体制和制度。要探索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一要坚持“标本兼治、注重治本”的方针,加大从源头治理工作的力度,更多地从体制、机制和制度上,从管权、管钱、管人、管物方面进行改革和寻找治本措施,不断深化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要抓住用人、用权、用钱等重点部门、重点人员以及关键环节,不断建立健全制度,着重抓好落实。既要配合适应形势的不断变化,制定、调整和充实反腐倡廉方面的规章制度,为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提供行为规范,又要完善贯彻规章制度的具体程序和有效机制,保证对权力形式的有效监督;二要充分发挥纪委在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中的组织协调作用,深入研究建立制度化、规范化的协调机制和工作程序,形成强有力的反腐败整体合力;三要建立一套纪检监察工作的整体运行机制,组织协调方面要建立起上下协调、左右协调、内外协调的工作机制,工作运作方面要处理好当前与长远、突出重点与整体推进、培树典型与面上推动的关系,使纪检监察工作得以科学安排、规范管理、高效运作。各级党委、政府,特别是纪检监察机关应当针对党风廉政建设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修订和完善工作机制和相关制度,把纪检监察工作逐步纳入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管理的轨道。

(四)必须创新工作方式。要努力实现“三个转变”:一是由微观管理为主向宏观调控为主的转变。纪检监察工作越是任务繁重,越要防止陷入抓具体事物的状况,既要抓好每一项具体工作落实,又要善于从全局和长远考虑问题,加强事关全局性工作的部署和指导,促进纪检监察工作上水平。二是由封闭式管理向开放式管理转变。既要保证纪检监察系统

思想统一、工作协调、行动有力,保持机关内部的整体性,又要把纪检监察工作融入和延伸到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既要增强纪检监察工作的保密性,又要克服纪检监察工作的神秘化;要充分发动群众参与纪检工作,支持纪检工作,增强纪检监察工作的渗透力;要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联系,借助各方力量共同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三是由粗放式管理向现代式管理转变。要努力掌握现代式管理方式,要讲究效率,以高效率来保证纪检监察工作的高水平;要规范程序,以严谨细致的工作来保证纪检监察工作的高质量;要更新手段,以现代科技手段来促进纪检监察工作上水平。总之,纪检监察机关要主动深入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前沿,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把握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工作的规律,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五)必须创新办案手段。一是要赋予纪检监察机关足够的检查权,如冻结银行存款甚至划帐的权力,可以使用拍照、录音、摄像、监控等办案手段等。二是要充分发挥查办大要案协调小组作用,保证纪检监察机关可以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力量,形成办案合力,重点查处有影响的大案要案。三是要改进信访工作,构建“大信访”格局。即将具有信访职能的机构合并,提升县纪委信访室级格为信访办,设立统一举报电话“12388”,建立健全信访举报的受理、梳理、转办、处理、反馈机制,形成一个电话举报,一个部门受理,一条龙服务的信访工作新局面,畅通民情渠道,维护社会和谐。四要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警示教育作用。建立案件公开制,将符合公开条件的典型案例在一定范围内予以公开,既加大腐败者的腐败成本,又起到查处一起,教育一片的目的。五要明确查办重点。要改变以查办案件数论英雄的考评办法,而以查办大案要案的情况,特别是以查办领导干部案件为考评的主要内容。只有查处有影响的案件,才能改变纪检监察机关在部分群众中“专拣软柿子捏”的形象,真正树立“卫士”形象。

(六)必须创新监督机制。目前,一些执法部门为了取得更好的执法效果,往往进行联合执法。那么,监督部门也可以联合监督,以取得更好的监督效果。除纪检监督外,财政监督、审计监督也是很重要的监督形式,按理说,不管是财政部门的资金检查,还是审计部门的财务审计,有问题就应该有责任人,问题是跟人走的,而事实是,这两种监督经济制裁的特点明显,且一般不追究个人责任,制裁乏力。建议:纪检部门建立以纪检牵头、财政、审计及其他部门配合的联合监督机制,充分利用财政、审计等部门的资金检查和财务审计结果等一手资料,为纪检监督服务。要加大事前、事中监督的力度,尤其要加强对领导干部的任中审计,经常对重要部门和重要岗位进行巡视,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防止问题的发展和蔓延。把纪检监察机关监督与组织监督、领导班子内部监督、群众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形成监督的整体合力,保证权力正确行使,以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充分发挥监督检查作用,努力把纪检监察工作渗透到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之中,强化措施,积极开展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积极营造良好的氛围,使纪检监察干部牢固树立全局观念和中心意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努力做好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监督检查工作。【当前县乡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的现状、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思考】

(七)必须创新源头治腐。一是要推动惩防体系建设。根据中纪委“在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的要求,按照整体设计,分步实施,重点推进的工作思路,督促政府部门推进腐败高发领域(工程建设、土地出让、财政采购、人事任免等)的制度建设。二是要改进党内监督制度。党内监督的一些制度难以执行或执行效果不佳(如询问和质询、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需要进一步的改进,使其真正发挥监督效用,而非走走过场。三是建立“三重一大”保廉体系。开展重大项目、重大决策、重点部门和大额资金保廉工作,实行“一把手”不直接管人、管钱、管事制度,防止权力

过于集中导致权力失控、决策失误和行为失范的问题。四是完善个人财产申报制。我国实行的公民存款凭身份证办理的制度,从一定程度上对领导干部私有资产起到了监督作用,但这种监督还远远不能适应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还必须实行严格的财产申报制。领导干部在上任前要向监督机关申报原私有财产,每年定期申报私有财产的增减数目及原因。离任时要进行财产核查登记。领导干部若对自己的某些私有财产的来历说不清楚,这部分财产应无条件地没收充公。若发现经济支出大于收入的,监督部门应立即予以查处。

(八)必须创新队伍建设。纪检监察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业务性很强的工作,涉及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等各个领域,这就要求纪检监察领导干部不断学习和掌握经济、金融、法律、科技、管理等方面的知识,真正成为纪检监察工作的行家里手,才能适应新形势的需要。一要加强学习教育培训。要高度重视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有针对性地举办业务培训或者选派纪检监察干部到上级机关参加培训。二要严把纪检监察干部“入口关”。要严格纪检监察干部的选拔任用,在学历背景、专业知识、工作经历、年龄层次等方面严格要求,进一步健全轮岗交流、工作考核、激励奖惩机制,建立健全科学的干部选拔、任用、淘汰机制,最大限度地激发工作活力。三要健全内部管理监督机制。要把加强内部监督管理的触角延伸到纪检监察工作的各个方面,包括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以外”社交圈和生活圈的监督管理。四要加强党性修养和作风建设。要按照全面加强领导干部的作风建设的要求,忠实践行胡锦涛总书记倡导的“八个方面良好风气”,树立党的忠诚卫士的良好形象。五要加强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机构和领导班子建设,配齐配强纪检监察干部,着力打造“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纪检监察铁军。

2016县乡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当前县乡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的现状、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思考 第六篇

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上强调指出:“党的纪律检查必须适应形势和任务的发展,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以利更好地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更好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这是当前对纪检监察提出的明确要求。我们纪检监察能否真正适应形势和任务的发展,不断开创的新局面,关键取决于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素质。因此,必须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才能切实把这项抓紧抓好。

最近,我们对全县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情况进行了调研。调研中,听取了11位乡镇纪委书记的意见,召开了有150多人次参加的7个座谈会。同时,对目前县、乡基层纪检监察机构设置、人员情况等普遍进行了解。通过调研,既看到了我县在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上所做的大量富有成效的,也发现了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现状

近年来,xxx县纪委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中纪委五次、六次、七次全会精神,按照“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要求,着力抓好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为我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为维护xxx县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第四十三条有关“党的基层委员会设立纪律检查委员会或设纪律检查委员”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全县现有县纪委监察局机关、11个乡镇纪委、6个县直属单位纪检组织,共18个纪检组织。县纪律检查委员会设委员25名,常委9名(其中专职常委7名,兼职常委2名)。县教育、建设、公安部门设立了纪委,配备了专职纪委书记。垂直管理部门国税、地税、工商等单位党组织设立了纪检组长或纪检员。全县11个乡镇纪委,有纪委书记11名,其中10个乡镇纪委书记由党委副书记兼任;有纪委委员51名,每乡镇均按3-5名纪委委员配备,纪委委员多是从人武部、党政办、团委、信访办、农经站等基层机关站所干部中产生,配有专职乡镇纪检干事10名,大部分乡镇纪检干事都兼任其他。全县共有93名纪检监察干部(其中汉族34名,占36.6,维吾尔族69名,63.4;女干部15名,占16),平均年龄36.54岁。本科29名,占31;大专56名,占60;中专9名,占9。

二、存在的问题

总体来说,我县的纪检监察干部思想积极向上,恪尽职守,有一定的战斗力,表现为:

一是有强烈的责任心和事业心。广大基层纪检监察干部深知自己所肩负的责任,思想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一致,服从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县委、政府的领导,勤勤恳恳,兢兢业业地干好本职,为xxx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二是爱憎分明,痛恨腐败现象。县、乡基层纪检监察干部与广大人民群众一样,对腐败分子、腐败行为是深恶痛绝的,在实际中能做到有案必查,是党和人民群众可以信赖的反腐败的重要力量。

三是有较强的廉洁自律意识。县、乡基层纪检监察干部明白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在、生活中都能严格要求自己,处处廉洁自律,维护了纪检监察干部的良好形象。

但是,由于受各种客观因素的影响,目前县、乡基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突出表现在:

(一)纪检监察干部兼职多,不利于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整体能力的提高。全县乡镇和县直部门的17名纪委书记(纪检组长)虽担任同级党委(组)副书记,但兼职太多,在实际中,纪检监察干部没有更多的精力去做本职,以至有时只能忙于应付。

(二)系统的专业知识培训需要进一步加强。目前,我县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素质参差不齐。在文化结构上虽然学历较高,大专以上文化占干部总数的91,中文、行政管理、经济管理专业的比较多,而财务、审计、金融、法律、计算机等专业的较少,缺乏懂经济、懂财务、懂法律、懂管理、懂计算机的复合型人才。县纪委监察局机关和乡镇大部分纪检干部存在“接岗时没有培训、在岗时没空培训”的现象,业务知识常常得不到有效补充,知识面窄,内容过时,理论水平、思路、方法举措等相对滞后,制约着纪检监察质量的提高。县纪委虽然每年都对基层纪检监察干部或办短期培训班或以会代训或组织自学,但由于缺乏师资力量,培训难以深入,干部整体素质难以得到较大提高。

(三)执纪环境导致畏难情绪。当前,个别纪检监察干部在实际中有时存有畏难情绪,一项还未开展,自己首先就少了几分底气。具体来讲有“三怕”:一怕得罪领导。在监督检查、查办案件时,纪检干部最担心领导不支持,更怕查出问题领导不满意,以后难以开展。二怕影响人际关系。监督上级怕遭打击报复,监督同级怕妨碍团结,监督下级怕伤和气,影响今后和自身的发展。担心自己管多了,干部不理解,甚至产生反感心理,使自己原本融洽的人际关系恶化了。三怕影响目标任务的完成。怕自己管严了、限制

多了,会成为干部完成目标任务的“绊脚石”,影响干部积极性,从而产生“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有的同志缺乏主动性,坐等领导指示。

三、原因分析

(一)环境不优,容易挫伤基层积极性。部分基层主要领导存在求稳怕乱心理,对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存在片面认识,认为抓的力度大、查的案件多就会影响当地经济发展,损害当地形象,从而造成基层纪委书记在履行职责、开展时受到很大程度的掣肘,怕这忧那,不敢大胆放手开展,更难以有所创新。

(二)精力不足,导致“种了别人田,荒了自家地”。目前我县乡镇、县直部门纪委书记和纪检干事兼职过多,分散了抓本职的精力。究其原因,一是县直机构改革和乡镇配套改革后人手不够,误认为基层纪检组织平时没有什么案件可查,兼几项理所当然;二是既然提倡分工不分家,纪检监察与其他也应不分家,乡镇和县直部门的纪委书记直接兼管几项也就是顺理成章的了;三是纪检监察机构是管人、执纪的,说话有分量,所以往往不分谁主管,就简单地把一些本不该纪委管的事交给纪委去处理。

四、对策初探

(一)思想观念要更新

胡锦涛同志指出:“群众利益无小事。凡是涉及群众的切身利益和实际困难的事情,再小也要竭尽全力去办。”这一精辟论述,对于发挥我们基层纪检监察组织作用,加强基层纪检干部队伍建设,提高纪检干部责任意识针对性最强。基层纪检干部在第一线也是最前线,最了解下情,直接面对广大人民群众,“群众利益无小事”的问题大多发生在这些群体中。对于人民群众的疾苦、困难、难点、热点问题,对于人民群众的意见、要求和呼声,对于侵害人民群众利益的腐败作为,需要基层纪检干部进行反映和处理,进一步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同时,基层纪检干部担负着繁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任务。纪检监察任务通过层层落实,大多落在纪检干部身上。正所谓“上边千条线,下边一根针”。许多政策规定需要基层干部去上传下达,许多要求需要他们去贯彻部署,许多任务需要他们去组织完成。因此,必须更新观念,充分认识基层纪检监察组织所处的重要地位和纪检监察干部履行职能中所发挥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加强基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

(二)队伍建设要出新

一要完善组织机构,配齐配强干部队伍。成立党委的基层单位,应当同时成立基层纪委,没有成立党委的基层单位,可以根据需要派驻纪检组。所有纪检机构都要配齐配强人员,每个纪检机构至少要配备2名以上的干部,以便开展。乡镇纪委书记由同级党委副书记担任,纪检干部务必做到专职专用,以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纪检。针对县乡机构改革后,纪检监察机关编制偏少的情况,建议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在人员编制、职数准入资格方面给予协调解决,缓解人少事多的矛盾。

二要完善选人用人机制。加强纪检干部队伍建设,选好人是基础,用好人是关键。在选拔标准上,严格贯彻“政治上靠得住,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三句话要求,做到决不降格以求,搞平衡照顾,影响整体素质;在选拔方式上,坚持不拘一格,做到广中选好,好中选优,优中选强;在选拔对象上,突出以领导骨干、办案骨干、文字骨干为重点,实行优先选拔。把那些愿干纪检、能干纪检的人吸引到纪检干部队伍中来。

三要建立正常的交流机制。建设一项规范性的正常交流制度:明确交流条件,规范交流形式(保护性交流、培养性交流、调整性交流、回避性交流、轮换性交流等),实行定期交流制,把集中交流与日常交流有机结合起来,加强上下纪检机关之间、乡镇之间、条块之间的交流。让纪检干部经历多方面多层次的磨练,促使其健康成长。纪检监察干部长期在一个地方,因执纪办案难免得罪一些人,容易受到打击报复或人身伤害,对这些纪检监察干部应予以保护性交流。对长期在一个地方,熟人、亲友增多,难免会进入人情网,影响公正执纪,也有必要及时交流。此外,对于素质低下、不胜任现职、平时表现差、群众反映大的纪检干部,通过制定刚性政策条规,调整出纪检干部队伍,推进这支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

四要建立有效的培训机制。纪检是一项原则性、政策性、业务性要求均高的,纪检干部是监督查处违纪党员干部的干部,这就对纪检干部素质提出了较高要求。只有不断学习,纪检干部才能不断提高自身素质,适应不断发展变化的新形势。上级纪检部门应制定出台《基层纪检干部培训纲要》,明确培训责任主体、培养途径、培训内容、培训方法、培训目标,对新进纪检干部岗前培训和在职纪检干部的继续教育作出硬性规定,不断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思想作风建设和业务培训,努力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综合素质和能力。建议区、州纪检监察部门经常性地开展纪检监察干部专题业务培训,在培训范围上尽可能地扩大,在培训内容上尽可能地丰富,在培训方式上尽可能地多样,尤其要在世界性反腐败斗争形势、新形势下纪检监察的特点以及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斗争的方法、手段等方面,有针对性地加大培训力度,强化培训成效,以此不断提升纪检纪监察干部的综合素质和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以更好地适应新形势对纪检监察干部的要求。

(三)管理体制要创新

可试行基层纪委书记“垂直(统一)管理体制”,即基层纪委书记在上级纪委的直接领导下开展,纪委书记直接对上一级纪委负责,这有利于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开展,特别是有利于对同级党委和“一把手”的监督。

中国共产党xxx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5浅论乡镇纪委建设现状及对策建议
当前县乡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的现状、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思考 第七篇

乡镇纪委是我们党和政府最基层的一级纪检监察机构,直接面对广大人民群众,面对生活和工作在农村一线的党员、干部,承担着保持政治稳定、服务经济发展、保护群众利益的重要职能,是推动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最积极、最重要、最现实的力量,是我们党和政府纪检监察系统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乡镇纪委职能作用发挥如何,直接关系到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成效,进而关系到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工作的满意度、信任度。当前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面临许多新的问题,特别是在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新形势下,乡镇纪委的工作显得越来越重要。因此,必须加强乡镇纪委建设,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一、当前乡镇纪委建设现状及存在的问题一是思想认识上有差距。思想认识上存在三大误区。误区一:一些乡镇形成了以经济利益为导向的工作机制,重经济发展,轻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个别乡镇主要领导认为惩处了其管理和使用的党员、干部,就等于给其脸上抹黑,对乡镇纪委工作特别是办案工作不够重视、不够支持,有的甚至错误地把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同阻碍经济发展划等号。误区二:一些乡镇纪检干部兼职较多,片面认为纪检工作干得如何无所谓,做好其它工作才是实的、硬的、有用的;有的乡镇纪检干部党性原则不强,怕得罪人,怕丢选票,导致乡镇纪委工作“疲软”。误区三:社会对纪检工作认同程度不一,对腐败的惩处普通存在概念上赞成,内容上同情。二是力量配置上不适应。乡镇纪委一般由3—7人组成,纪委书记1人,委员通常是乡镇民政所、财政所、农经站等非纪检部门的人员担任,基本上是有名无实,实际纪委日常工作只有1人,纪检工作特别是办案工作难以开展。三是体制机制上不畅通。在体制上,乡镇纪委工作体制套用县级以上纪委的工作体制,缺乏基层特点,针对性不强。在机制上,由于级别低,乡镇纪委与其它执纪执法部门沟通和信息交流不畅,纪检工作处于“自我循环”,监督乏力,难以发挥作用。在制度上,制度建设不规范,存在工作无主次、办案无章法、管理无制度、检查无资料等现象。在对基层站所人员的监督管理上,由于许多站所都实行了条管,编制、工资、福利、考核均不在乡镇,造成“看得见的管不着、管得着的看不见”现象,乡镇纪委难以监督。二、对乡镇纪委建设的对策及建议一是理顺领导体制,解决“谁来管”的问题。积极探索乡镇纪委双重领导的体制和工作机制,把乡镇纪委的干部人事任免权和工资福利一并收归县管,根据工作需要和按属地管理原则,乡镇党委对乡镇纪委履行同级领导权,使乡镇纪委既受上级纪委的领导,又受同级党委的领导。二是优化队伍建设,解决“谁来做”的问题。要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配齐配强乡镇纪委班子,同时要为乡镇纪委配备一名专职纪检干事协助工作。乡镇纪委干部的任用应由县纪委提出意见,注重选拔政治素质过硬、思想作风正派、能坚持原则并且有法律、财经、审计等专业特长的年轻同志担任乡镇纪委书记,彻底改变过去纪检干部占位不谋事和“养老所”现象。要加大对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培训和异地交流使用力度,提高乡镇纪委的工作能力。三是规范工作内容,解决“做什么”的问题。要制定出台乡镇纪委规范化建设工作意见,从组织领导、职责权利、工作对象、工作范围、工作要求、自身建设等方面指导乡镇纪委做好规范化工作,使乡镇纪委工作有章可循。四是健全工作制度,解决“怎么做”的问题。要建立一套系统、便利、管用的工作制度,如学习培训、廉政教育、信访调查、查办案件、监督管理、工作纪律等工作制度,使乡镇纪委按章办事。五是强化监督检查,解决“如何评”的问题。对乡镇纪委及纪检干部的考核要以上级纪委为主,以增强乡镇纪委干部主抓纪检工作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同时可以减轻乡镇纪委干部的心理压力,使其放手大胆地开展纪检工作。要将考核的结果与政治经济生活待遇挂钩,以调动乡镇纪检干部的积极性

2015基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问题及对策
当前县乡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的现状、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思考 第八篇

目前,我国正处于社会发展的关键时期,改革发展稳定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各项任务十分艰巨,这无疑对纪检监察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建设的关键是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改革现有的组织设置和领导干部配备办法,认真强化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职能。近年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紧围绕反腐倡廉中心任务,着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广大纪检监察干部政治坚定、勤奋敬业、清廉自守、开拓创新,为纪检监察工作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纪检监察事业得到了长足发展。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在人民群众心目中形象好、威望高、总体评价良好。但在这一“总体良好”的状态下,基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中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如不认真加以解决,势必阻碍纪检监察事业的发展,最终影响整个社会的稳定和发展。一、存在问题(一)机构规格缺少权威性多年来,基层纪检监察机关的机构建制一直沿用中纪委、中组部《关于党的各级纪委内部机构和干部职务设置的若干规定》(中纪发[1988]8号文件),存在较大的滞后性和不合理性,严重影响了纪检监察系统的干部队伍建设。人们往往会产生疑问:纪检监察机关究竟是何级别的单位?与党委各部门有何区别?各个层次该配备什么职级的干部等等?对于这些问题,有很大一部分干部甚至是主要领导都不甚了解。特别是各级党委的组织、宣传等部门由同级党委常委担任负责人以后,大部分人错误地将纪检监察机关等同于组织、宣传等部门。这就直接导致纪委常委政治待遇的享有、纪委各内设机构负责同志的级别设置配备等问题处于一种任意和无序的状态,纪检监察机关低规格对待、纪检监察干部低职数、低规格配备的现象屡屡出现,甚至于将各级纪委设置的纪律检查员职务等同于非领导职务等。这些问题的出现在很大程度上削减了纪检监察机关的威信。(二)队伍管理缺少专业性纪检监察机关是专司党内监督的执纪执法机关。其职能的特殊性决定了要有特殊的管理,应参照公检法的模式走专业化管理的道路。当前,纪检监察机关既没有权威的执法主体资格,也没有严格的准入制度,更没有过硬的经费保障措施等等。纪检监察干部在同一岗位工作年限长、年龄大,尤其是派驻部门的纪检组长,几乎成了安置性的职位;有的纪检监察干部或是部队转业,或是照顾关系从社会上调入,或是组织任命调任,而真正科班毕业的大学生和公开考试录用的反而屈指可数,懂财会、懂法律、懂电脑、懂写作等专业人才更是凤毛麟角。正是因为纪检监察机关内部管理上的常规化,导致了当前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难以专业化。(三)管理体制缺少实效性《党章》规定对纪委机关实行上级纪委和同级党委双重领导。而实际情况是,同级党委对纪检监察机关享有绝对支配权。纪检监察机关在组织人事、财物经费以及各种事务上对同级党委政府仍然存在很强的依附性。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的领导仅局限于业务指导这个层面,没有什么质的突破,且渐呈削弱的趋势。受各种客观因素的影响和制约,在人事安排、福利待遇、行政经费等要害问题方面,上级机关难以为下级机关提供强有力的政策支持,致使纪检监察系统合力不足。比如派驻纪检组长的提名权,文件规定由纪委机关掌握和行使,可大都是写在纸上,真正落实在行动上的少之又少。甚至于有的纪检监察干部因为查办案件得罪了同级党委的领导而受到排挤或打击报复时,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也是鞭长莫及、爱莫能助或者彼此顾及情面而不愿伤和气,从而让下级纪检监察干部心寒而有案也不敢大胆查办。(四)干部专职不专用乡镇纪委虽然选举配备了纪委委员,但除了纪委书记和纪检员外,其他委员实际上都是挂名的,是由各单位人员“凑合”起来的,一般不参加纪检监察工作;大多数州直、县直部门的纪委根本就没有专职的纪委委员,除一个纪委书记外,别无他人;州、县两级派驻纪检组,一般也只有一个组长,没有其他工作人员,即使有也大都兼管着很多其他工作。乡镇纪委书记虽由同级党委副书记担任,却还分管着党务、综治、宣传等工作,全年绝大部分的时间忙于这些事务,以致自已的本职工作反而成了“副业”,无暇顾及,力不从心,往往是“种了人家的田,荒了自家的地”,很难保证专职专用;县级以上纪委书记是同级党委常委,也分管着一些其他工作,其纪委工作主要由纪委第一副书记主持,而实际情况是以纪委副书记的身份又难以领导和协调好整个机关的对内对外事务;派驻纪检组长(监察室主任)也大多分管了其他工作,真正用于纪检监察工作的时间、精力十分有限。(五)干部思想不稳定在工作方面,纪检监察干部“光栽刺不栽花”,容易得罪人,是吃力不讨好的苦差使;在待遇方面,纪检监察干部经济待遇不高,政治发展极为缓慢。有的干部在纪检监察部门一呆就是上十年,可连科级政治待遇都难以解决。有的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相对

2016县纪检监察组织建设情况调研报告
当前县乡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的现状、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思考 第九篇

文章标题:县纪检监察组织建设情况调研报告

加强纪检监察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树立新时期纪检监察干部形象,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客观要求,是纪检监察机关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和任务的重要保证。近年来,元谋县高度重视纪检监察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促进各项取得了长足发展。

一、纪检监察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现状

1、合理设置县、乡纪检监察机构。县纪委监察局自1993年合署办公以来,经过历届县委、政府和纪委领导的关心重视,目前,机关内部设置有8个副科级科(室),设有办公室、纪检室、案件审理室、信访室、党风室、宣教室、执法室和纠风综合室;根据上级要求,从2016年开始,元谋县首批向县属16个部门派驻了纪检监察机构,2016年又向上划垂直管理的县国土资源管理局增设纪检组。至此,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增加到17个,根据当时管理领导体制,由县纪委监察局和驻在单位党委(党组)实行双重领导。2016年,元谋县对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实行县纪委监察局统一管理,同时向县扶贫办、县移民局2个单位增派纪检组,到目前为止,派驻机构增加到19个。其中,公安局、法院、检察院的派驻机构为正科级设置;在去年乡镇撤并和党委换届中,对全县10个乡镇纪委班子作了进一步调整充实。

2、配齐配强县、乡纪检监察干部队伍。2016年以来,结合县、乡党委换届实际,元谋县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取得历史性突破。一是调整充实新一届县纪委领导班子。县纪委委员由上届的19名增加到现在的25名,县纪委设常委9名(书记1名、副书记3名、副局长1名、室主任4名)。县监察局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新增配1名非党副局长)。整个县纪委监察局机关在编干部职工24人;二是对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实行统一管理。共向19个单位派驻了纪检监察机构,增加派驻机构主要负责人的编制19名,各派驻单位设置专(兼)职纪检监察专干3-5名;三是调整充实乡镇纪委领导班子。7名年轻干部新提拔为乡(镇)纪委书记、3名纪委书记作了乡镇交流,10个乡镇纪委班子各设置纪委委员5-7名。截至目前,县纪委监察局机关、派驻机构和乡镇纪委共有在编专职纪检监察干部53名,平均年龄37.8岁,大学本科16人,大学专科35人,中专2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不断壮大,年龄结构日益改善,知识水平和能力明显提高。

3、纪检监察干部提拔、调整和交流实现历史性突破。去年以来,原县委副书记、县纪委书记提拔到州级部门担任正处级主要领导,从邻县提拔交流1名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察局长到元谋担任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纪委原2名副书记分别交流到县级重要部门和乡镇担任主要领导,1名室主任和1名副局长得到重用提拔;对10名乡镇纪委书记全部进行调整,其中,新进纪委书记7名,交流乡镇3名;派驻机构纪检组长(纪委书记、纪工委书记)调整了9名。近两年全县共提拔、调整和交流纪检监察干部达28名,纪检监察干部的使用取得了历史性突破,在纪检监察系统选人用人的良好机制正逐步形成。

二、主要做法及成效

1、抓成效,以实绩争取领导、赢得支持。有为才有位,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的威信只有通过实绩来体现。近年来,元谋县通过认真抓好纪检监察各项的落实,多项在全州甚至全省都取得了较好成绩:信息已连续3年排名全省纪检监察信息直报点第一、连续4年排名全州第一的好成绩,宣教、纠风、执法监察、个案查办、信访办理等单项均受到州纪委监察局的表彰奖励,2016年的党纪案件公开审理开创了我省第一例的先河,审理得到省、州纪委和同仁的一致肯定,2016年、2016年元谋县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被评为楚雄州优秀单位。可以说,每项成绩的取得,都是以全县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的辛勤分不开的。同时,我们以实绩赢得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理解和信任,争取到各级党委、政府领导对纪检监察机关及其干部的更加关注和重视。

2、抓协调,以理顺关系、形成合力为突破口。按现行管理体制,纪检监察机关实行上级机关和同级党委双重领导。但在实际上,同级党委、政府对纪检监察机关享有绝对的支配权,纪检监察机关在组织人事、经费等方面对同级党委、政府的依附性极强,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对下级纪检监察机关的领导则仅局限于业务层面的指导。另外,在同级层面上,纪检监察机关的也需要有人大、政协领导的支持配合。鉴于管理体制等诸多复杂关系的存在,纪检监察机关在履行职责的同时,不得不考虑处理好上下、左右和部门之间的各种关系。尤其在案件查办上,现实中就存在意见不一致、配合不默契、协作不到位的现象。因此,纪检监察机关要想打开局面,除了全面认真履行职责外,还应注意搞好协调,充分依靠和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支持反腐倡廉,形成整体合力,才能打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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