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解读
1月6日召开的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将审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拟明确请示报告、线索处置、审查审理、涉案款物管理工作规程,建立审查过程全程录音录像、打听案情和说情干预登记备案等制度。以下是中国招生考试网www.chinazhaokao.com 分享的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解读,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解读 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简称新规则)昨日公布。与以往有关纪检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定相比,新规则中一项突出的变化是:纪检机关“办案”,不再是“调查”而是改称“审查”,对审查阶段措施的规定也不再提“双规”。对此,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马怀德说,“双规”已被不同形式的审查、调查措施所取代了。 监督执纪流程调整 被立案“审查”的将是“极少数” 新规则印发前,纪委对“老虎”“苍蝇”违纪违规情况进行调查,是依据1994年印发的《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其中明确,纪检机关发现或收到相关问题线索后,经初步核实,对确有违纪事实且需要追究党纪责任的, [ 查看全文 ]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解读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