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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党员发展管理制度

2016-04-12 12:14:01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社区党员发展管理制度(共5篇)社区党员工作制度XXXXX社区工作制度XXXXX社区目 录一、 党建活动制度1民主集中制度 2、党风廉政建设制度、“三会一课”制度4、民主生活会制5、流动党员管理制度6、民主评议党员管理制度7、党员工作目标管理制度8、党务公开制度编 39、十个一律处理二、社区居委会工作职责1、党总支书(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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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社区党员工作制度》

XXXXX社区

XXXXX社区

目 录

一、 党建活动制度

1民主集中制度.

2、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三会一课”制度

4、民主生活会制

5、流动党员管理制度

6、民主评议党员管理制度

7、党员工作目标管理制度

8、党务公开制度

编 3

9、十个一律处理

二、社区居委会工作职责

1、党总支书(主任)工作职责

2、副书记工作职责

3、副书记(救助站站长)工作职责

4、党总支委员(公会主席)工作职责

5、副主任(计生专干)工作职责

6、办公室主任工作职责

7、救助专干工作职责

8、劳保专干工作职责

9、维稳专干工作职责

10、环卫专干工作职责

三、日常工作制度

1、日常工作管理制度

2、考勤考核制度

3、学习培训制度

4、请销假制度

5、日常走访帮困制度

6、公章管理制度

四、计划生育工作制度

1、民主选举制度

2、民主决策制度

3、民主管理制度

4、民主监督制度

5、计划生育居民自治公约

6、流动人口管理制度

五、社会救助工作制度

1、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制度

2、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动态管理制度

3、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入户调查制度

六、信访维稳工作制度

1、维稳办工作职责

2、“特护期”信访维稳工作制度

七、“三创”工作制度

1、义务巡逻制度

2、加强夜巡队管理的有关规定

3、文明劝导工作制度

4、保洁员管理制度

5、“门前五包”责任制

6、卫生检查评比制度

8、绿化养护管理制度

9、背街小巷卫生制度

10、居民住宅卫生管理制度

11、垃圾收集运输管理制度

八、健康教育制度

1、健康教育工作制度

2、禁烟制度

3、禁酒令

一、党建活动制度

民主集中制度

1、 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

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中央,在政治上、思想上和行动上自觉地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共产党员必须服从命令听指挥, 自觉执行党的决议,努力完成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坚决反对分散主义、抵制无政府主义。

2、 党组织领导班子内部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

的制度。凡是涉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大事,重大工作任务的部署,有关群众利益等方面的重要问题,都必须在听取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 由党组织领导班子集体

篇二:《社区党员管理制度》

社区党员管理制度

社区党员管理制度

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制度

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是党组织一项严肃的工作,必须遵循以下方法:

一、党员因调动工作、参军、招工、学习、外出务工经商以及其他原因离开所在地方或单位,经党组织同意,方可转移组织关系。

二、转移党员组织关系,要统一使用"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三、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要用钢笔或毛笔填写,字迹清楚,不得涂改,并在介绍信和存根处加盖出具单位党组织印章和骑缝章。

四、党员组织关系转入时,应持县委组织部的介绍信(本县内党员持单位党委介绍信)、党员卡片到社区党委进行转入党员注册登记、由社区党委按党员居住地编入所属党支部。

五、党员组织关系转出时,党员持所在党组织开具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和党员卡片到社区党委进行党员减少注册登记,并由镇党委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办理转出手续。

六、各级党组织要做好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工作,做好党员组织关系转出(减少)、转入(增加)帐簿登记工作。

党员组织生活管理制度

为了坚持从严治党的方针,切实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使之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依据《党章》和《准则》,针对本社区党员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通过教育管理,严格党员的组织生活,坚持党内各项制度,强化党员的意识,继续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二、党员按照党章规定履行党员义务,享受党员权利,及时编入所在社区的党组织,按时参加党的各项活动,按期交纳党费,接受党的教育管理,努力完成党组织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三、社区各党支部的组织生活每月一次,每次两小时,并要提前安排活动内容,做到有计划、有准备,党员要积极参加支部活动,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四、要建立签到制度。党员每次参加活动都要签到,因病、因事不能参加组织生活,都要提前口头或书面向党支部请假,如当时来不及请假,事后要补假。凡不请假的,党支部要查明原因,连续两次无故不到者,要进行批评。

五、党员外出探亲访友或其他原因长期外出影响参加正常组织生活的,应事先向党组织请假,说明去向、联系办法;外出时间在两个月以内的,可待回来后向党组织汇报;两个月以上的,每个季度至少向党组织书面汇报或口头汇报一次;未请假外出,不与党组织联系,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未参加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作自行脱党处理。

六、建立登门家访制度。党员患重病及瘫痪、卧床不起、行动困难的,经征求本人意见和支委会讨论,通过后可免去参加组织的集体活动,但支部要指定专人与他们联系,每月到家看望一至二次,向他们传达党内文件,通报上级党委和社区党委工作,听取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帮助解决一些困难。

新转入党员登记谈话制度

为了加强党员管理,对新转入的党员建立登记谈话制度,以便互相了解、互相促进,达到共同提高的目的。

一、党组织要对党员本人的基本情况了解清楚,并对其姓名、性别、年龄、入党时间、文化程度以及在原单位的任职情况、家庭住址等项进行登记。

二、党组织要对党员本人介绍本社区党建工作概况,党支部活动要求,党员交纳党费的规定。

三、党组织向党员提出要求

1、要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参加支部活动,按时交纳党费。

2、有病有事不能参加支部活动,要做到提前请假。

3、外出探亲或出差要到支部登记。

四、通过谈话,进一步了解党员的思想政治素质、理论水平、领导能力,为社区居委会输送人才。

“四清五必访”制度

社区党委及各党支部要掌握和了解党员在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等方面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帮助解决,特制定“四清五必访”制度,参照执行。

四清:对党员本人的情况清,家庭情况清,工作情况清,思想情况清。 五必访:

一是,对新转入社区的党员进行家访,了解家庭生活等情况,使社区党委、党支部进一步了解掌握全面情况。社区党员发展管理制度

二是,对重病党员登门慰问,定期将镇党委、社区党委的中心工作及重点工作和上级文件向重病党员做介绍。

三是,对存在各种困难的党员,要上门了解详情,尽力协助解决具体问题。

四是,对产生某种思想问题的党员,要及时家访谈心,做到把问题解决在萌芽之中。

五是,对未按时参加组织生活,无正当理由的要及时弄清情况,进行帮助。

年老、重病党员管理制度

1、凡正式关系在本社区且年满八十岁的党员,经本人申请,由社区党委、党支部会向党员大会通报后,可免于参加党内集体活动。

2、虽未满八十岁,但因病瘫痪或严重疾病起居行动不便的党员,经本人提出申请,由社区党委、支部会讨论后并经党员大会同意,可免去其参加党内集体活动。

3、免于参加党内集体活动的老党员,必须按时交纳党费,确因本人行走不便,可以请他人代交。

4、重病、年老的党员必须接受党组织的关心和教育。

5、重病、年老的党员可以不参加社区党委、党支部组织的党课、民主评议党员、党员责任区和党内评选等活动。

6、社区党委、支部对重病年老党员要有专人分工负责,要定期走访,每月至少一次,了解关心其思想、生活等情况,并向其介绍党组织活动的有关内容。

7、社区党委、党支部关心走访年老、重病党员要形成网络化,做到分工清楚、职责明确。

流动党员管理办法

一、 请假报告制度

党员到外省、市、区工作、探亲访友或居住地临时动迁的,要将所去工作单位、探亲访友或临时居住地的详细名称、地点、联系办法、电话等向党组织逐项登记,填写流动党员表。外出三至六个月的,应转出临时组织关系;外出超

过六个月的应转出正式组织关系。由于某种原因不能转出组织关系的,应定期回所在党组织参加组织生活。

二、书信联系制度

对长期在外不能参加组织生活的党员,要建立书信联系制度,党组织要定期给他们写信,党员也要定期回信,汇报自己的思想、工作、学习、生活情况。党组织每半年要对流动党员的管理工作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三、登门走访制度

在外出党员回家团聚期间,党组织要到党员家中走访,做一次认真谈话,交流思想,沟通情况,力所能及地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提要求、交任务,发挥流动党员的作用。

四、定期汇报制度

转出临时组织关系的党员,每季度要向原所在党组织口头或书面汇报一次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情况。

五、奖惩制度

对表现突出、发挥作用好、贡献大的流动党员,党组织要进行表扬,经党员大会讨论通过,可以作为本社区优秀党员向上推荐。对个别无正当理由不执行本《规定》,长期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不交纳党费,不履行党员义务的党员,经批评、教育仍不转变的,可根据《党章》和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会一课”制度社区党员发展管理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努力完成上级党委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制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如下:

社区党员发展管理制度

一、“三会一课”:即党员大会、支委会、党支部会定期开展党课教育。党员大会每半年召开一次,支委会每月召开一次,党支部会每月召开一次。

二、主要内容:

1、党员大会是全体党员参加的会议。主要是定期听取社区党委的工作报告,对社区党委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讨论决定社区党委的重大问题,选举社区党委成员和出席上级党代表会的代表。

2、支委会是全体委员参加的会议。主要是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按照党章规定的基层组织的任务,结合实际制定工作计划,总结工作,研究组织生活,政治学习的内容、形式、具体安排以及党支部自身建设等重大问题;决定提交党员大会讨论的事项及对党员的表彰、奖励、处分,发展新党员等重大事宜;分析党员的思想状况,确定党支部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的重点等。

3、党支部会是以过组织生活为主要内容的党支部活动。

4、党课是党组织紧密结合本单位情况和党员事迹,采取集中讲授的方法对党员进行经常性思想、理论教育的重要形式。

党费交纳管理制度

一、党费的交纳

共产党员按照党章规定向党组织交纳党费,不仅是为党的活动提供部分经费,而且是增强党的组织观念,履行党员义务的重要内容。

1、党员要认真按照有关规定。

2、党员除按规定交纳党费外,本人自愿多交不限。党员自愿一次交纳党费1000元以上的,应全部上交中央。由所在党支部交中央组织部(附该党员的重要情况),中央组织部给本人出具收据。

3、党员应自觉地向所在党组织交纳党费。如有特殊情况不能亲自交纳或不能按时交纳时,经党组织同意,可以委托其他党员代为交纳或预交、补交,补交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

4、对不按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党组织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二、党费的管理

1、党组织要按规定做好党费的管理工作,做到专人负责,严格管理。

2、各党支部于每月底前将党费交到社区党委,统一上缴上级党组织。

3、党费的使用控制在规定的金额与使用范围之内,不能超支滥用。

4、党费的使用范围如下:

⑴教育培训党员费用的补充开支;

⑵订阅党员读物等费用的开支;

⑶表彰党员费用的部分开支;

⑷各党组织党员活动费用的部分开支。

党员“结对帮困”制度

篇三:《社区党员管理制度及目标管理》

社区党员管理制度及目标管理

一、党员管理制度

(一)学习制度

1、 支部制订理论学习计划,做到学习内容明确,学习时间保证。每个“学习日”支部组织党员学习一天,学习时要做好笔记,讨论时要踊跃发言。

2、 党员根据支部学习计划订出个人学习计划,坚持认真抓好自学,要结合实际学习理论,要在提高自身素质上下功夫。

3、 要充分发挥电教室的作用,每年组织党员干部观看电教片不少于4次,达到10小时以上,要有观看记录。

4、 支部对每次学习的情况都要认真做好记载,党员要做到学习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因病因事要提前请假。

5、 为保证学习效果,提高党员综合素质,支部可组织专题讨论,心得交流,知识抢答,开卷或闭卷考试

(二)民主生活会制度

1、 支部生活会每季度召开一次;

2、 会前要做好准备,确定主要议题,每次集中解决一、两个重点问题,一般问题可在平时通过谈心等方法解决。

3、 开会时要做好引导工作,民主生活会上要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坚持党性原则,对存在的重要问题要认真开展批评和帮助,切忌把民主生活会开成工作会。

4、 切实抓好整改工作。对民主生活会提出的问题,要认真研究分析,提出解决办法,落实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

5、 要强化监督。会前请上级党委派员在党内党外征求意见并在生活会上原汁原味的转达。对民主生活会的情况,要适时向党员、群众通报,接受大家的监督。

(三)组织生活制度

1、每个党员都要积极参加党小组活动,过好组织生活。

2、组织生活会每半年一次,由党小组长主持召开。

3、在民主生活会上,党员要汇报思想、工作情况,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4、党小组长要将组织生活会情况用文字或口头报告党支部。

5、对存在的问题,要认真加以整改。社区党员发展管理制度

(四)民主评议制度

1、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在党委的领导下,以支部为单位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一般每年进行1-2次,民主评议前应通知好总结准备。

2、民主评议党员的目的。通过民主评议党员,表彰先进,鞭策后进。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从而保持党组织的先进性,提高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3、民主评议要以“党章”规定的党员必须履行的义务和党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为标准,根据党员的工作情况及现实表现进行民主评议。

4、民主评议活动中,党员要向支部大会或党小组会议作个人学习、工作、生活等情况的汇报,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评议可吸收部分群众代表参加。

5、民主评议党员要坚持程序。一般分学习动员、自我批评、民主评议、支部考察、表彰和处理等步骤。

6、支部将测评情况及时通知每个党员,表彰先进,教育党员争取做新时期的合格党员,对评出的不合格党员要按照党章的有关规定,分别做出限期改正、劝退和除名等处理。

(五)联户帮带制度

1、党支部根据每个党员的专业特长和各自的具体情况,采取组织决定和个人自愿结合的方式,确定联系对象,凡有帮带能力的党员一般联系4个左右农户,有能力的高龄党员联系1-2人。社区党员发展管理制度

2、联系对象为入党积极分子、生活困难户、邻里不和睦户、帮教对象等。

3、联系内容主要是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帮助群众提高政治思想觉悟,传授科技知识,传递信息,介绍致富经验,了解关心被联系对象的生产、生活和思想情况,帮助脱贫致富奔小康。

4、每个有联系任务的党员,应定期向党支部汇报联系情况,党支部要把联户工作作为党员评议、考核评优的重要依据。

二、目标管理

(一)会议管理及参会误工补助计算

1、 党员必须按时参加支部会议,不得迟到、早退或无故缺席;

2、 会议中要求党员做好会议记录或学习笔记;

3、 全体党员必须与社区支部紧密团结,维护支部决议,坚决反对会上不说,会后乱说的陋习,生活会上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客观公正的评价每一名党员,反对恶意攻击,弘扬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优良作风。

4、 积极完成《党章》规定的义务和支部交办的工作任务。

5、 党员在小组内要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同时要服从居民组长管理,协助组长做好小组工作。

6、 关于会议误工补助计算办法:

(1)计算对象:凡属本社区的农民党员(含承包集体企业的业主)属会议工资计算对象,对居委会干部及转入支部的下岗职工、离、退体人员均不属于会议误工补助计算范畴。

(2)补助标准:会议误工补助按每次(日)补助10元计算。

(3)会议签到:会议实行会前签到管理,会前10分钟为会议签到时间,设置会议签到席和会议签到簿。会议结束时通报到会情况。

(4)会议时间:上午为8:30,下午为14:30,另行通知的以通知时间为准。

(5)会议考勤:参会党员每迟到(10分钟内)一次扣除会议工资5元,无故早退(15分钟内)一次扣除会议工资10元,迟到10分钟以上或无故早退15分钟以上记缺勤,党员因事因病必须事先请假。凡属党员必须参加的会议(冬、春训、民主生活会及主要的学习会),已接到会议通知但又无故不参加会议的,每缺席一次扣20元。

(6)学习规定:不能按时上交学习笔记、心得体会或支部其他交办任务的,每出现一次扣会议工资10元。

(二)优化经济环境

党员要对社区支部的各项会议精神按时传达、落实贯彻到位,要求不留死角,保证政令畅通。党员必须积极参与本组的征地拆迁和建设工程协调工作,严格遵守优化经济环境“七不准”规定,保证用工、务工与施工秩序的和谐发展。对在优化经济环境中,故意蛊惑人心,带头阻工、挠工,强行揽工、包工的,情节严重且造成严重后果的上报镇党委予以组织处理。

(三)招商引资

全体党员都有担负起“工业强居”的重任,积极运筹,广泛发动亲友等一切可利用的关系或渠道,进行招商引资。凡引进县外资金兴办工业企业或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兴办以旅游业为主的第三产业项目,当年固定资产投资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在企业竣工投产后,按固定资产实际形成额的1%给予引资有功人员一次性现金奖励,当年固定资产投入不足500万元,按固定资产实际形成额0.5%给予一次性现金奖励。凡引进县外资金用于农业种植、养殖开发项目,当年固定资产投入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在项目竣工后,按固定资产实际形成额的1%给予引资有功人员一次性奖励,当年固定资产投入不足100万元的,按固定资产实际形成额的0.5%给予一次性现金奖励。对争取国家无偿资金,按实际到位资金的0.5%-1%给予有功人员一次性现金奖励。

(四)社区党员的考核及优秀党员的评选办法

1、行平时考核(30%)与年终综合考核(70%)相结合的办法。

2、 平时考核进行量化评分,占年度总分的30%,由参加会议情况、完成支部交办任务情况及履行党员义务情况进行量化排名。

3、年终综合考核以党员无记名方式量化评分,占年度总积分的70%,考核内容由“德、勤、能、绩、廉(带)、

学”六方面组成。

4、按党员个人积分排名产生当年度优秀党员,总名额不超过党员总数的20%。凡对招商引资的有功党员优先评为优秀党员

篇四:《党员管理制度》

[篇一:党员教育管理制度]

1、坚持党支部学习制度,每月集中学习一次,重点学习中特理论、党章、党的基本知识,党在农村现行政策法规及科技知识。

2、坚持开展党员争先创优、“双学”和“三比三争”活动,牢固树立改革开放的发展观、求真务实的人生观,乐于奉献的价值观,维护大局的世界观。

3、坚持从严治党方针,严格按党章和党的规定办事,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和民主监督,党员必须严格履行党员权利和义务。

4、坚持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党支部组织生活每季度召开一次,必须重实效,党员半年以上不过组织生活或不缴党费视为自行脱党,党的组织生活必须讲政治、讲党性讲原则。党员管理制度

5、坚持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民主评议党员每年进行一次,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3、对没有正当理由,6个月以内不转移组织关系,不按指定单位去报到的党员,要给予严肃批评教育,并限期报到。经批评教育仍继续把组织关系介绍信留在自己手中、不交给转往单位的党组织、不参加党组织生活的党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处分,或根据党章规定,按自行脱党处理。

4、党员擅自离职,党组织应给予批评教育;本人坚持不改的,可区别不同情况作必要的处理。

[篇三:社区党员管理制度]

1、社区党员应当接受社区党组织的领导和管理,按照社区党组织的部署要求,积极认真地做好社区的各项工作。

2、党员应该参加支部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按时参加“三会一课”,过好组织生活,因事不能参加的党员,事先必须请假。党员必须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在各项工作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3、社区党组织要有计划地组织党员参加学习培训,主要开展党的基本知识、政治理论、政策法律、科技文化和业务技能学习。做到内容丰富、形式灵活、效果明显。

4、社区对党员实行登记建卡管理,党员因工作变动等原因流动时,必须及时按规定做好组织关系接转。

5、党员必须按中组部文件规定自觉按月足额缴纳党费,特殊情况时不能超过3个月。

6、社区内单位在职党员要积极参与社区建设,社区党组织要定期把在职党员在居住社区的表现情况向其所在单位党组织反馈。

7、社区党员必须按照规定参加支部民主生活会和民主评议活动,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8、党员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缴纳党费或不参加组织生活,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的,经支部大会讨论决定,进行组织处理。

[篇四:党员管理的主要制度]

党员管理的成功实践大多以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在新形势下不断坚持和完善这些制度,即构成了新时期党员管理的主要内容。

(1)党员必须编入党的一个组织的制度。党章第八条规定:“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党员领导干部还必须参加党委、党组的民主生活会。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党的基层组织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担负着直接联系群众、宣传群众、组织群众、团结群众,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到基层的重要责任。只有把党员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并在其中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党内外群众的监督,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才能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才能保证基层党组织有坚强的战斗力。党员必须编入党的一个组织,既是党员享有的基本权利,也是党组织的重要职责。

(2)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党员必须在党的一个组织中过组织生活,通常是指党员参加所在支部的党员大会或党小组会,以及党员领导干部单独召开的党内民主生活会。党员在组织生活会上,应认真负责地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这项制度是加强党员管理,对党员进行批评监督,促进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提高党的战斗力的一项组织保证。

(3)党员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制度。党员定期参加组织生活会,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求得党组织和同志们的帮助。此外,其他同志在思想和工作上有什么问题,出现什么情况,也应当随时向党组织汇报和反映。这项制度是党员接受党组织教育和监督的一种方式,是党组织了解掌握党员思想和工作情况的一种途径,是我们党内生活的优良传统之一。

(4)党日制度。是指党的组织和党员进行党的活动的专门时间的规定。通常每隔一定时间安排一次,用以召开党的会议,研究党的工作,进行党的教育,过组织生活,接收新党员入党,以及向群众进行党的宣传工作等。坚持这一制度,对于活跃党内民主生活,增强党员党的观念,增进党的团结,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5)党员交纳党费制度。是指党员按照有关规定,向党组织交纳用于开展党的活动的经费。按期交纳党费,是党员必须具备的一个起码条件,是党员对党应尽的义务,是党员关心党的事业的具体表现。党员交纳党费,不仅仅是在经济上资助党,更重要的是可以增强党员的组织观念。党员交纳党费的标准,按照中央组织部有关规定执行。各级党委和组织部门要建立健全党费收缴、管理制度,定期检查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按照党章规定,对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党费者,应当按自行脱党处理。

(6)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是根据从严治党的方针,把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融为一体,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基本制度。中共中央于1988年12月批转中央组织部<关于建立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的意见>后,这项制度在全国城乡基层党组织中逐步建立起来。每年进行一次的民主评议党员,是通过对全体党员进行做新时期合格共产党员的教育,通过民主评议和组织考察,检查和评价每个党员在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的实践中,在改革开放和两个文明建设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表彰优秀党员,清除腐败分子和处置不合格党员,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7)转移党员组织关系制度。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政治身份的证明。党组织在党员变更工作单位或居住地点时,按照有关规定将其党员组织关系由一个单位或地区转移到另一个单位或地区。有关党组织只有在接到其组织关系介绍信后,才能承认其党员身份,并将其编入一个支部,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党员临时外出,时间在六个月以内的,可开具党员证明信或<流动党员活动证>,证明其党员身份,在所去单位党组织过组织生活,但在这个党组织中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8)党籍管理制度。党籍指的是党员资格。党籍管理是党员管理中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申请人党的人被党组织批准后,就算取得了党籍。预备党员也有党籍。凡是党员自动退党、被劝退出党、自行脱党、党员重新登记时未予登记、受到开除党籍的纪律处分以及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就都失去了党籍。党组织应按党章及有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应手续。党组织对党员党籍的处理必须采取十分严肃和慎重的态度。

(9)流动党员管理制度。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劳动力在产业间转移和地区间流动日趋广泛,外出务工经商和人才流动中的党员越来越多,流动的范围越来越广。加强和改进对流动党员的管理,使他们在流动中能够及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是党员管理的一个新课题,也是新形势下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十分紧迫的任务。中央组织部在1994年先后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党员流动中组织关系管理的暂行规定>和<关于试行〈流动党员活动证〉制度的通知>,明确提出了流动党员管理的基本规范。各地要认真贯彻执行,并在实践中积极探索新的方式方法。

[篇五:党员管理制度]

一、组织生活会制度

组织生活会是党支部或党小组以交流思想,总结经验教训,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中心内容的组织活动制度。党支部(党小组)组织生活会一般半年召开一次。

组织生活会的主要内容是:检查支部党员在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的决议,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在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坚持党性原则,密切联系群众,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以及上一次组织生活会所制定的改进意见的落实情况。

通过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交换意见,沟通思想,互相帮助,达到纠正缺点、错误,消除分歧,增进团结,加强自身建设,增强党组织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的目的。

党支部或党小组召开组织生活会,可以吸收部分入党积极分子和群众代表列席。

二、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

党员领导干部的民主生活会,是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领导班子召开的,以交流思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主要内容的党内政治生活会议。民主生活会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也可根据需要随时召开。

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主要内容和任务是:结合思想、作风、工作、学习等方面的实际,认真对照检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定,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履行工作职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密切联系群众、求真务实、真抓实干、遵纪守法、艰苦奋斗、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分析根源,研究制定整改措施。

民主生活会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和团结-批评-团结的方针,充分发扬民主,增强原则性和思想性。领导班子成员要围绕主题,敞开思想,畅所欲言,开展同志式的批评。通过民主生活会,统一思想,改进作风,加强监督,增进团结,提高依靠自身力量解决矛盾和问题的能力。

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一般应吸收同级行政负责人参加,也可邀请部分党员、群众代表列席。

党员领导干部要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既要参加所在领导班子的民主生活会,也要参加所在党支部、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会。

三、“三会一课”制度

“三会一课”是指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一般情况下,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大会,上一次党课,每月召开一次支委会和党小组会。要做好会议记录,并且要注意不断改进内容和形式,注重质量,避免流于形式。

1、支部党员大会

支部党员大会是党支部全体党员参加的会议,会议由支部委员会召集,党支部书记主持。会议议题由支部委员会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工作需要确定,会议内容由支部委员会在会前通知党员。

支部党员大会的主要任务是:讨论、决定本支部的重大问题,传达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选举新的支部委员会,增补和撤销支部委员;接收新党员;提出对党员的奖励和处分意见等。

召开支部大会一般要有本支部半数以上的党员参加方为有效,大会决议必须经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半数以上通过,方能有效。特别是讨论发展新党员和决定给予违纪党员纪律处分等重大问题,全体党员都应参加,因故不能参加的应事先请假,支部委员会可就所要讨论决定的问题,个别听取,这些同志的意见,并把他们的意见转达给党员大会,会后应向他们传达会议的决议。

根据会议内容的需要,支部党员大会可吸收非党干部和入党积极分子参加。

2、党支部委员会

党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根据需要也可随时召开。必要时也可召开支委会扩大会议,吸收党小组长和有关党员干部参加。

会议的议题一般包括:研究、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定和指示,讨论制定完成工作任务的方针办法,研究党的建设和党员管理教育方面的问题,研究有关干部选拔、调整方面的问题,研究培养、发展新党员方面的问题,讨论研究协调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众组织工作方面的问题。

支部委员会议事要注意遵守规定的程序,会议的议题应事先通知支部委员,做好准备,对会议决议的执行情况要注意检查督促。

3、党小组会

党小组会是党小组活动的主要形式之一,也是党员组织生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党小组会的内容一般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党支部的近期工作,结合本小组的实际情况确定。通常有以下内容:组织党员学习;研究如何贯彻执行支部决议和各项任务;党员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研究选举和发展党员工作;评选优秀党员;讨论对党员的处分等党务工作。

开好党小组会要注意抓好四个环节:一是会前与党支部沟通,确定会议内容、方法,通知党员做好准备;二是抓住中心内容讨论,力求统一思想;三是明确责任,及时督促检查议定内容;四是做好记录,向支部汇报。

4、党课

党课是党组织以授课形式定期对党员进行教育的一种方法。党课应当根据不同时期的形势和中心任务,紧密联系本单位实际和党员的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地进行。内容一般包括:党的基本理论、基本政策、基本知识、国际国内形势和科技文化知识等。

授课人可由本单位党组织负责人承担,也可请上级党组织负责人或有关专家、学者授课。课后注意收集党员的反映和要求不断改进和提高党课质量。每个党员都应当自觉地接受党课教育,不断增强党性修养和锻炼。

四、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是党的基层组织按照有关规定,定期组织党员开展民主评议的一项活动,是根据从严治党的方针,把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融为一体,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基本制度,是新时期从严治党,纯洁组织,提高党员政治素质,保持党的先进性的重要措施。民主评议党员活动一般每年进行一次。

民主评议党员应坚持实事求是,坚持民主公开,坚持平等的原则,尊重党员的民主权利,让广大党员充分发表意见,并认真听取党内外群众的评议意见。民主评议党员原则上以党支部为单位进行,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主持并动员,全体党员参加。

五、党费收缴管理制度

党费收缴管理制度是关于党费的交纳办法、使用原则、审批、检查、报告等各项管理活动的有关规定。收缴党费包括党员个人向党组织交纳党费和下级组织向上级组织交纳所收的党费两个方面。

按照党章规定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是每位党员应尽的义务,党员要自觉、按时、足额向所在党支部或党小组交纳党费。党员交纳党费的标准按照中央组织部的有关规定执行,生活有困难的党员,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党支部委员会同意,可以少交或免交党费。正常情况下,党费必须由本人交给党支部或党小组,遇到特殊情况,经党支部委员会同意,党员可以委托亲属或其他党员代为交纳党费,但补交党费的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对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各党总支(支部门)要有专人负责定期收缴党费,认真登记造册,每季度末15日前上交组织部。

组织部代党委统一管理党费,由组织科专人负责;建立会计专帐,单独立户存放;按照党费管理的原则和要求,严格党费使用范围、严格党费使用审批制度和党费检查报告制度;组织部每年一次向市委组织部和党委书面报告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情况,并向学院全体党员通报。党支部每年向党员公布一次党费收缴情况。

六、党员教育制度

党员教育制度是关于党组织对党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内容和形式等方面的规定。

党员教育的内容主要是:党章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科学文化和技术业务教育等。

充分利用党校阵地,紧密结合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通过举办党员轮训班,采取集中辅导、分组讨论、个人自学、外出考察等灵活多样的方法,切实加强党员教育,不断提高教育效果。

七、接转党员组织关系制度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政治身份的证明。党员由于工作调动、离退休、外出学习培训、毕业(结业)等原因,使工作或学习单位发生变化时,均应按有关规定办理组织关系接转手续,并妥善保管携带自己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或证明信,在有效期内及时办理接转手续。

1、党员组织关系的接收

来我院工作、学习的党员,时间在六个月及六个月以内的,应持原单位党组织开具的中国共产党党员证明信(临时组织关系介绍信);时间在六个月以上的,持原单位党组织开具的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及时到组织部办理转入我院手续。

2、党员组织关系的转移

调离的党员,在办理离开手续的同时,由党员本人持有关证明材料到组织部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外出工作、学习三个月以上的党员,持所在党组织证明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工作、学习结束后到组织部办理组织关系转入手续。

党员离退休后,应及时将组织关系转移至离退休人员党总支。对异地安置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安置地党组织;对异地居住或受聘到新单位工作的,应根据具体情况转移正式组织关系或临时组织关系;纳入社区管理的,应将其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社区所在的街道党组织。

3、校内组织关系的接转

党员因工作、学习需要,在校内各单位调动时,原工作、学习单位党组织出具证明,党员本人到党委组织部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篇五:《党员发展工作总结

[篇一:2009年发展党员年度工作总结]

为进一步推进发展党员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不断提高发展党员工作的质量,把发展党员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一项基础性、经常性的工作。提高发展党员工作的质量,努力造就一支高素质的党员队伍,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对于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在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方面,建立健全入党积极分子推荐制度,今年以来,党员以及群团组织积极向各党支部推荐入党积极分子6名,扩大入党积极分子后备人选队伍。明确了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的责任,党支部对每一名入党积极分子都制定切实可行的培养教育计划,并指定两名正式党员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党员发展工作总结。同时还建立了入党积极分子考察写实档案,党支部每季度进行一次考评。局党委根据<入党教材(2009年修订本)>为主要培训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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