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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惩防体系工作意见

2016-07-20 12:27:13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人大,惩防体系工作意见(共6篇)学习中央惩防体系《工作规划》个人心得体会中央颁布的《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xx年—2012年工作规划》,明确了今后5年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要求、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要求以改革创新精神整体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各项工作。这是全党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对于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

本文是中国招生考试网(www.chinazhaokao.com)成考报名频道为大家整理的《人大,惩防体系工作意见》,供大家学习参考。

篇一:人大,惩防体系工作意见
学习中央惩防体系《工作规划》个人心得体会

中央颁布的《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xx年—2012年工作规划》,明确了今后5年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要求、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要求以改革创新精神整体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各项工作。这是全党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对于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促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顺利进行,具有里程碑的意义。 通过近一段时间的学习领会,我觉得,按照中央和省、市委的要求,深入贯彻执行《工作规划》,必须牢牢把握正确方向,必须全面贯彻反腐倡廉战略方针,必须坚持深化改革、完善制度,一句话,重在建设,贵在落实。 一、要进一步发挥教育的基础性作用 加强教育是反腐倡廉的基础性工作。近年来,为加强反腐倡廉教育,我县每年都组织开展一个“主题教育”。xx年年,我们海安县委在全县县镇机关组织开展了“两治理一推进”(治理“中梗阻”、治理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推进依法行政)创建最佳服务型机关主题教育活动,有力地增强了全县党员干部的廉洁意识,促进了全县政令畅通、依法行政和经济软环境建设。今年,我县正在全县县镇机关组织开展“效能建设年”主题教育活动,以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的素质能力,推进惩防体系建设。今后,按照《工作规划》要求,进一步抓好教育防范,我们要有新的思路。要突出关键性。始终抓住领导干部这个重点,教育引导领导干部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坚定理想信念,增强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意识,严格廉洁自律,在各种利益和诱惑面前稳得住心神、管得住身手、抗得住诱惑、经得住考验,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政治本色。要突出针对性。紧贴党员干部的思想实际和工作实际,把普遍教育与重点教育、经常教育与专题教育、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相结合,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增强教育的吸引力、感染力、说服力。要突出制度性。把反腐倡廉教育列入干部教育培训规划,把教育贯穿于领导干部培养、选拔、管理、奖惩等各个环节,形成廉政教育的的制度体系,增强廉政教育的刚性。要突出创新性。不断丰富教育内容,改进教育方式,创新教育载体,巩固和完善我县在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中建立的“四上机制”,即:上荧屏、上广播、上报刊、上网络。要突出继承性。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深入挖掘地方特色,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在坚持廉政文化“六进”的同时,积极构建载体,拓展外延,丰富内容,开展廉政文化进医院、廉政文化进建设工地,促进各阶层、各行业形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要进一步发挥制度的保障性作用 法规制度建设是反腐倡廉的保障性工作。就县级而言,主要是制度建设。要坚持以改革创新的精神,依照依法治国、依法执政的要求,切实加强以党章为核心的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加强廉政制度建设,努力形成反腐倡廉的制度体系。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形成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保证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利益。要突出抓好四个层次的制度建设:一是要围绕上级制定出台的制度进行细化,制定实施意见或方案;二是要从突出的不廉洁、不规范问题入手,研究、制定廉政风险点自我防范和外部监督制度;三是要对所属各地区、各部门制定的制度进行审核、把关,落实相关部门扎口管理;四是要提高制度的执行力。按照省委组织开展的“反腐倡廉制度规范执行年”的要求,把制度的贯彻执行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进一步落实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制度、行政审批制度、资金管理使用制度、党务、政务公开制度等,以铁的纪律维护制度的权威性。研究制定制度执行情况考核评估办法,明确领导职责,确保各项制度执行到位。各级领导干部带头遵守制度,做到敢抓敢管,动真碰硬,切实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制度落实工作。特别是要深入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在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等层面下功夫,充分发挥责任制在反腐倡廉特别是惩防体系建设中的龙头作用。 三、要进一步发挥监督的关键性作用 加强监督、关口前移,是有效预防腐败的关键,也是严格要求和关心爱护干部的体现。近年来,海安县委、县政府在推进全面小康、建设和谐社会的进程中,坚持以人为本,把畅通民意、解决民生问题摆在突出位置,坚持用最新理论成果引领思想解放,

创新工作思路、工作机制、工作举措,从加强民主监督制度建设入手,构建多条绿色通道了解民情、倾听民声、解决民生、畅通民愿,推进民主反腐进程,形成了浓厚的惠民、亲民、爱民的氛围,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融洽,经济社会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全面小康建设水平进一步提升。一是多开门接受监督。在原有的信访举报电话、“94?1政风行风热线”节目、县政府政风行风监督员等受理群众投诉的渠道基础上,组织有关部门在县新闻信息中心创办《海安新闻》“民生110”、县电视台创办“民生在线”栏目,建立网上举报信箱和网上回贴员队伍,组织县政府政风行风监督员民主评议,形成立体式群众监督通道。二是沉下身寻求监督。建立并实施了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制度、领导干部下访制度、党代表定期约见党员制度、党员联户帮扶制度、人大代表联系选民制度,都取得了一定成效。 如,5月28日,人大代表联系选民制度实施以来,326名县人大代表积极开展联系选民活动,共征集230件意见、建议。7月8日,县人大常委会召开县人大代表联系选民畅通民意推进会议,将县人大代表征集的意见向39个部门和单位进行了交办。三是请上门建言纳谏。海安县委严格执行《县委工作规则》,规范全委会、常委会议事程序,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每次全委会作出重大决策时,会前,县委按照程序都把将在全委会上通过的有关意见以座谈会、寄送书面材料的方式征求有关专家、学者的意见。在讨论城市、交通重大规划和建设项目时,都要邀请有关部门的总工、有关方面的专家参加,并且规定有关部门必须提供两个以上可供比较的方案。县政府实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参加政府常务会制度。从xx年12月25日的第十三届人民政府第30次常务会议开始,根据具体的议题每次邀请3名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或群众代表,迄今为止,已邀请228人次。今年6月16日《新华日报》头版“市县看点”专栏,刊登了介绍我们海安县“多条绿色通道畅达民意”的长篇报道。这个报道刊发以后,省委领导很重视,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冯敏刚同志当天就在报纸上提笔作出重要批示,要求“作为民主监督制度建设的重要典型”。 我们深知这是鼓励,更是鞭策。我们的不少工作才刚刚破题,还有不少工作才刚刚展开,更长远的工作,更艰巨的工作,还在后面,我们需要不断来进行完善,力求取得有新的突破。要进一步提高接受监督的认识,要坚决纠正“上级监督是对自己不信任、同级监督是跟自己过不去、群众监督是对自己不尊重”的错误认识,增强接受监督的自觉性,逐步养成一种在监督之下工作、生活的习惯;要进一步增强接受监督的勇气,要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向党组织如实报告重大事项,按规定述职述廉,认真开好民主生活会,重视和支持舆论监督;要进一步营造接受监督的氛围,要加强广大党员的党性、党风、党纪和党内监督教育,实行党务公开,惩恶扬善,鼓励监督,对各种侵犯党员权利、压制批评和打击报复行为,坚决组织查处;要进一步培养接受监督的能力,真正高素质的领导干部从来不会害怕监督,更不会拒绝监督。要强化法治意识,带头学法、知法、用法、守法,做遵守宪法和法律的模范,做到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自觉接受各类监督主体的监督。 四、要进一步发挥改革的动力性作用 《工作规划》强调,要以改革创新的精神状态、思想作风和工作方法,认识和把握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建设的特点和规律,加强和改进惩治和预防腐败各项工作,总结新经验、研究新情况,创新工作思路,完善工作机制,破解工作难题,使反腐倡廉建设更加适应世情、国情、党情的发展变化,更加富有实际成效。以改革创新精神扎实推进《工作规划》贯彻落实,必须深化改革,深入研究腐败现象发生、发展规律,预防、惩治规律,科学有效地防治腐败,逐步铲除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条件。《工作规划》在这方面提出了很明确的要求。包括推进干部人事和司法体制改革,推进行政管理和社会体制改革,推进财税、金融和投资体制改革,推进国有企业改革,推进现代市场体系建设和相关改革等。深化体制机制制度改革,这是促进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根本措施,也是防治腐败的根本措施,一定要积极而又扎实地加以推进。现在改革已经进入攻坚阶段,我觉得,各项改革必须明确两个并行不悖的基本目标:一是要有助于促进构建充满活力、提高效率、更加开放、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另一个是要有助于促进构建有利

于防治腐败、减少消极腐败现象发生的体制机制,从而为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供可靠的体制保障。不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不是好体制,不利于防治腐败的体制也不是好体制。 五、要进一步发挥纠风的抓手性作用 纠风工作侧重于遏制,是建立、健全惩防体系的重要抓手。《工作规划》要求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加大纠风工作力度,健全防治不正之风的长效机制。当前,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工作,要加大力度解决物价、环境保护、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生产、征地拆迁等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强化对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和扶贫救灾专项资金的监管;继续治理教育收费、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要正确处理好三个关系。一是要正确处理“知”与“行”的关系,积极探索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的内在规律性。“知”是人们对客观世界的认识,“行”是人们改造客观世界的实践活动;“知”来源于行,又对“行”起指导作用,并在“行”中升华。我们必须正确处理好二者的关系,自觉将“知”与“行”有机统一起来,使之相辅相成,推动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工作有效开展。二是要正确处理“点”与“面”的关系,提高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的有效性。在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工作中,要坚持科学的思维方式,正确处理点与面的关系,实现点和面的有机结合,努力避免盲目性,提高针对性,实现有效性。 在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部门、行业作风建设工作中,要注意抓住重点,积极发现“亮点”,善于发现典型、自觉培养典型、关心爱护典型、大力宣传表彰典型,真正使“亮点”更亮,典型更好,充分发挥典型的导向示范作用。三是要正确处理“破”与“立”的关系,充分体现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的时代性。“破”是“立”的要求和前提,“立”是“破”的延伸和目的。没有“破”的胆识和创举,“立”如沙滩建塔,难于成功;没有“立”的魄力和建树,“破”也就失去了实际意义。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要把领域拓展与方法、制度创新结合起来,从源头治本上解决问题,必须正确处理破与立的关系,树立新的建设理念。要督促有关部门强化行业监管,建立健全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社会公示制度和社会听证制度。继续强化“评、纠、建”一体化的政风行风评议机制。针对每个年度政风行风综合评议中群众反馈的问题形成《意见反馈通知书》,下达各纠风重点部门限期落实整改,并将整改措施向社会公布。结合实际,继续组织开展“万人百企评机关科室”活动,加大评议结果的充分有效运用,提高综合评议的社会影响力。加快建设以政府信用为主导、企业信用为重点、个人信用为基础的社会信用体系,着力构建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 六、要进一步发挥惩处的震慑性作用 推进《工作规划》的落实,惩治这一手始终不能放松。要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积极发挥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的作用,加强全县反腐败组织协调工作,旗帜鲜明地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和执法部门严肃查处各种腐败案件。抓好办案工作,关键是坚持四条:一是要突出查案重点,在查办大案要案上下功夫。要继续突出查办违反中纪委八项禁止性规定案件、商业贿赂案件和有影响的大案要案三项重点。二是要依纪依法办案,在提高案件质量上下功夫。牢固树立法制观念和纪律意识,把依纪依法、文明安全办案的要求贯穿于案件检查工作的全过程。认真研究违纪违法案件的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提高查办案件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正确运用政策和策略,加强对办案工作的内部管理和监督,加大对办案工作正面宣传力度,注重查办案件的社会效果。三是要坚持以人为本,在推进审理创新上下功夫。加强案件审理和申诉复查工作,继续坚持和完善全面协审、审理助辩、申诉听证制度,深入推进审理文书改革。四是要发挥治本功能,在提升办案效果上下功夫。进一步完善以大要案件调查报告、剖析报告、整改报告、警示教育报告为主要内容的“一案四报告”制度,对大要案、典型案件及有影响的案件,深入剖析案件中暴露出来的问题,认真分析案发原因及体制、机制、制度和管理上的原因,掌握发生腐败现象的规律,提出应吸取的教训及整改建议,督促发案单位建章立制,加强管理,堵塞漏洞,努力实现查处案件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纪效果相统一。

篇二:人大,惩防体系工作意见
学习中央惩防体系《工作规划》个人心得体会

学习中央惩防体系《工作规划》个人心得体会

中央颁布的《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xx年—2016年工作规划》,明确了今后5年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要求、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要求以改革创新精神整体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各项工作。这是全党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对于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促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顺利进行,具有里程碑的意义。

通过近一段时间的学习领会,我觉得,按照中央和省、市委的要求,深入贯彻执行《工作规划》,必须牢牢把握正确方向,必须全面贯彻反腐倡廉战略方针,必须坚持深化改革、完善制度,一句话,重在建设,贵在落实。

一、要进一步发挥教育的基础性作用

加强教育是反腐倡廉的基础性工作。近年来,为加强反腐倡廉教育,我县每年都组织开展一个“主题教育”。xx年年,我们海安县委在全县县镇机关组织开展了“两治理一推进”(治理“中梗阻”、治理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推进依法行政)创建最佳服务型机关主题教育活动,有力地增强了全县党员干部的廉洁意识,促进了全县政令畅通、依法行政和经济软环境建设。今年,我县正在全县县镇机关组织开展“效能建设年”主题教育活动,以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的素质能力,推进惩防体系建设。今后,按照《工作规划》要求,进一步抓好教育防范,我们要有新的思路。要突出关键性。始终抓住领导干部这个重点,教育引导领导干部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坚定理想信念,增强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意识,严格廉洁自律,在各种利益和诱惑面前稳得住心神、管得住身手、抗得住诱惑、经得住考验,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政治本色。要突出针对性。紧贴党员干部的思想实际和工作实际,把普遍教育与重点教育、经常教育与专题教育、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相结合,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增强教育的吸引力、感染力、说服力。要突出制度性。把反腐倡廉教育列入干部教育培训规划,把教育贯穿于领导干部培养、选拔、管理、奖惩等各个环节,形成廉政教育的的制度体系,增强廉政教育的刚性。要突出创新性。不断丰富教育内容,改进教育方式,创新教育载体,巩固和完善我县在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中建立的“四上机制”,即:上荧屏、上广播、上报刊、上网络。要突出继承性。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深入挖掘地方特色,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在坚持廉政文化“六进”的同时,积极构建载体,拓展外延,丰富内容,开展廉政文化进医院、廉政文化进建设工地,促进各阶层、各行业形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要进一步发挥制度的保障性作用

法规制度建设是反腐倡廉的保障性工作。就县级而言,主要是制度建设。要坚持以改革创新的精神,依照依法治国、依法执政的要求,切实加强以党章为核心的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加强廉政制度建设,努力形成反腐倡廉的制度体系。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形成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保证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利益。要突出抓好四个层次的制度建设:一是要围绕上级制定出台的制度进行细化,制定实施意见或方案;二是要从突出的不廉洁、不规范问题入手,研究、制定廉政风险点自我防范和外部监督制度;三是要对所属各地区、各部门制定的制度进行审核、把关,落实相关部门扎口管理;四是要提高制度的执行力。按照省委组织开展的“反腐倡廉制度规范执行年”的要求,把制度的贯彻执行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进一步落实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制度、行政审批制度、资金管理使用制度、党务、政务公开制度等,以铁的纪律维护制度的【人大,惩防体系工作意见】

【人大,惩防体系工作意见】

权威性。研究制定制度执行情况考核评估办法,明确领导职责,确保各项制度执行到位。各级领导干部带头遵守制度,做到敢抓敢管,动真碰硬,切实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制度落实工作。特别是要深入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在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等层面下功夫,充分发挥责任制在反腐倡廉特别是惩防体系建设中的龙头作用。

三、要进一步发挥监督的关键性作用

加强监督、关口前移,是有效预防腐败的关键,也是严格要求和关心爱护干部的体现。近年来,海安县委、县政府在推进全面小康、建设和谐社会的进程中,坚持以人为本,把畅通民意、解决民生问题摆在突出位置,坚持用最新理论成果引领思想解放,创新工作思路、工作机制、工作举措,从加强民主监督制度建设入手,构建多条绿色通道了解民情、倾听民声、解决民生、畅通民愿,推进民主反腐进程,形成了浓厚的惠民、亲民、爱民的氛围,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融洽,经济社会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全面小康建设水平进一步提升。一是多开门接受监督。在原有的信访举报电话、“94?1政风行风热线”节目、县政府政风行风监督员等受理群众投诉的渠道基础上,组织有关部门在县新闻信息中心创办《海安新闻》“民生110”、县电视台创办“民生在线”栏目,建立网上举报信箱和网上回贴员队伍,组织县政府政风行风监督员民主评议,形成立体式群众监督通道。二是沉下身寻求监督。建立并实施了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制度、领导干部下访制度、党代表定期约见党员制度、党员联户帮扶制度、人大代表联系选民制度,都取得了一定成效。

【人大,惩防体系工作意见】

如,5月28日,人大代表联系选民制度实施以来,326名县人大代表积极开展联系选民活动,共征集230件意见、建议。7月8日,县人大常委会召开县人大代表联系选民畅通民意推进会议,将县人大代表征集的意见向39个部门和单位进行了交办。三是请上门建言纳谏。海安县委严格执行《县委工作规则》,规范全委会、常委会议事程序,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每次全委会作出重大决策时,会前,县委按照程序都把将在全委会上通过的有关意见以座谈会、寄送书面材料的方式征求有关专家、学者的意见。在讨论城市、交通重大规划和建设项目时,都要邀请有关部门的总工、有关方面的专家参加,并且规定有关部门必须提供两个以上可供比较的方案。县政府实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参加政府常务会制度。从xx年12月25日的第十三届人民政府第30次常务会议开始,根据具体的议题每次邀请3名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或群众代表,迄今为止,已邀请228人次。今年6月16日《新华日报》头版“市县看点”专栏,刊登了介绍我们海安县“多条绿色通道畅达民意”的长篇报道。这个报道刊发以后,省委领导很重视,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冯敏刚同志当天就在报纸上提笔作出重要批示,要求“作为民主监督制度建设的重要典型”。

我们深知这是鼓励,更是鞭策。我们的不少工作才刚刚破题,还有不少工作才刚刚展开,更长远的工作,更艰巨的工作,还在后面,我们需要不断来进行完善,力求取得有新的突破。要进一步提高接受监督的认识,要坚决纠正“上级监督是对自己不信任、同级监督是跟自己过不去、群众监督是对自己不尊重”的错误认识,增强接受监督的自觉性,逐步养成一种在监督之下工作、生活的习惯;要进一步增强接受监督的勇气,要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向党组织如实报告重大事项,按规定述职述廉,认真开好民主生活会,重视和支持舆论监督;要进一步营造接受监督的氛围,要加强广大党员的党性、党风、党纪和党内监督教育,实行党务公开,惩恶扬善,鼓励监督,对各种侵犯党员权利、压制批评和打击报复行为,坚决组织查处;要进一步培养接受监督的能力,真正高素质的领导干部从来不会害怕监督,更不会拒绝监督。要强化法治意识,带头学法、知法、用法、守法,做遵守宪法和法律的模范,做到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自觉接受各类监督主体的监督。

四、要进一步发挥改革的动力性作用

《工作规划》强调,要以改革创新的精神状态、思想作风和工作方法,认识和把握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建设的特点和规律,加强和改进惩治和预防腐败各项工作,总结新经验、研究新情

况,创新工作思路,完善工作机制,破解工作难题,使反腐倡廉建设更加适应世情、国情、党情的发展变化,更加富有实际成效。以改革创新精神扎实推进《工作规划》贯彻落实,必须深化改革,深入研究腐败现象发生、发展规律,预防、惩治规律,科学有效地防治腐败,逐步铲除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条件。《工作规划》在这方面提出了很明确的要求。包括推进干部人事和司法体制改革,推进行政管理和社会体制改革,推进财税、金融和投资体制改革,推进国有企业改革,推进现代市场体系建设和相关改革等。深化体制机制制度改革,这是促进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根本措施,也是防治腐败的根本措施,一定要积极而又扎实地加以推进。现在改革已经进入攻坚阶段,我觉得,各项改革必须明确两个并行不悖的基本目标:一是要有助于促进构建充满活力、提高效率、更加开放、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另一个是要有助于促进构建有利于防治腐败、减少消极腐败现象发生的体制机制,从而为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供可靠的体制保障。不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不是好体制,不利于防治腐败的体制也不是好体制。

五、要进一步发挥纠风的抓手性作用

纠风工作侧重于遏制,是建立、健全惩防体系的重要抓手。《工作规划》要求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加大纠风工作力度,健全防治不正之风的长效机制。当前,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工作,要加大力度解决物价、环境保护、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生产、征地拆迁等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强化对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和扶贫救灾专项资金的监管;继续治理教育收费、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要正确处理好三个关系。一是要正确处理“知”与“行”的关系,积极探索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的内在规律性。“知”是人们对客观世界的认识,“行”是人们改造客观世界的实践活动;“知”来源于行,又对“行”起指导作用,并在“行”中升华。我们必须正确处理好二者的关系,自觉将“知”与“行”有机统一起来,使之相辅相成,推动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工作有效开展。二是要正确处理“点”与“面”的关系,提高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的有效性。在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工作中,要坚持科学的思维方式,正确处理点与面的关系,实现点和面的有机结合,努力避免盲目性,提高针对性,实现有效性。

在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部门、行业作风建设工作中,要注意抓住重点,积极发现“亮点”,善于发现典型、自觉培养典型、关心爱护典型、大力宣传表彰典型,真正使“亮点”更亮,典型更好,充分发挥典型的导向示范作用。三是要正确处理“破”与“立”的关系,充分体现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的时代性。“破”是“立”的要求和前提,“立”是“破”的延伸和目的。没有“破”的胆识和创举,“立”如沙滩建塔,难于成功;没有“立”的魄力和建树,“破”也就失去了实际意义。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要把领域拓展与方法、制度创新结合起来,从源头治本上解决问题,必须正确处理破与立的关系,树立新的建设理念。要督促有关部门强化行业监管,建立健全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社会公示制度和社会听证制度。继续强化“评、纠、建”一体化的政风行风评议机制。针对每个年度政风行风综合评议中群众反馈的问题形成《意见反馈通知书》,下达各纠风重点部门限期落实整改,并将整改措施向社会公布。结合实际,继续组织开展“万人百企评机关科室”活动,加大评议结果的充分有效运用,提高综合评议的社会影响力。加快建设以政府信用为主导、企业信用为重点、个人信用为基础的社会信用体系,着力构建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

六、要进一步发挥惩处的震慑性作用

推进《工作规划》的落实,惩治这一手始终不能放松。要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积极发挥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的作用,加强全县反腐败组织协调工作,旗帜鲜明地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和执法部门严肃查处各种腐败案件。抓好办案工作,关键是坚持四条:一是要突出查案重点,在查办大案要案上下功夫。要继续突出查办违反中纪委八项禁止性规定案件、商业

贿赂案件和有影响的大案要案三项重点。二是要依纪依法办案,在提高案件质量上下功夫。牢固树立法制观念和纪律意识,把依纪依法、文明安全办案的要求贯穿于案件检查工作的全过程。认真研究违纪违法案件的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提高查办案件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正确运用政策和策略,加强对办案工作的内部管理和监督,加大对办案工作正面宣传力度,注重查办案件的社会效果。三是要坚持以人为本,在推进审理创新上下功夫。加强案件审理和申诉复查工作,继续坚持和完善全面协审、审理助辩、申诉听证制度,深入推进审理文书改革。四是要发挥治本功能,在提升办案效果上下功夫。进一步完善以大要案件调查报告、剖析报告、整改报告、警示教育报告为主要内容的“一案四报告”制度,对大要案、典型案件及有影响的案件,深入剖析案件中暴露出来的问题,认真分析案发原因及体制、机制、制度和管理上的原因,掌握发生腐败现象的规律,提出应吸取的教训及整改建议,督促发案单位建章立制,加强管理,堵塞漏洞,努力实现查处案件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纪效果相统一。

篇三:人大,惩防体系工作意见
2015惩防体系工作计划

第1篇:惩防体系工作计划

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

1、做好20XX年度全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工作;【人大,惩防体系工作意见】

2、制定20XX年党风廉政工作要点;

3、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示范村复检验收;

4、召开年终纪检监察工作总结会,进行评优树模;

二、宣传教育工作

5、做好网络管理和维护工作,坚持及时更新网页;

6、关注和做好反腐倡廉舆情信息特别是公众舆论网络信息的收集工作,按管理归属做好及时上报工作;

7、积极向中、省、市、县各大网站及报刊报送工作信息;

8、谋划20XX年全年宣教工作重点;

三、制度建设工作

9、谋划20XX年制度建设工作思路;

四、监督检查工作

10、对全乡各单位上班情况进行检查,对存在问题的单位进行纪律作风整顿;

五、源头治理工作

11、制定《楚侯乡贯彻十八届中央政治局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的实施办法》;

六、纠风工作

12、对政风行风测评结果进行汇总;

13、对全乡优化环境工作进行评估;

七、查办案件工作

14、指导乡直、村部办案工作;

15、继续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抓好信访件的初核;

16、做好纠风、执法监察、优化环境各项工作投诉案件的查处。

第2篇:惩防体系工作计划

1、进一步巩固廉政文化进机关、站室成果。

2、继续完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追究办法,细化查办案件、信访具体工作制度及办事程序,细化纠风、预防腐败具体工作制度、办事程序,细化查办案件、信访、纠风、预防腐败责任追究办法。

3、继续完善党内民主制度。进一步完善党内情况通报、社情民意调查反映、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

4、继续完善反腐倡廉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责任追究办法,细化查办案件、信访、纠风、预防腐败等方面的具体工作制度、办事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加强对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责任追究。

5、继续加强对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情况的监督。重点治理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问题。

6、继续加强对行政审批权和行政执法权行使的监督。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完善行政审批事项集中办理、限时办结。

7、进一步解决损害农民利益的突出问题。规范涉农行政事业性收费行为,开展涉农资金的专项检查,加大对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

8、继续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深入贯彻县委、县政府“关于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的意见”精神,紧密结合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完善和规范行政效能监察制度,认真解决影响和制约我镇改革发展的机关行政效能问题,创造更加开明开放的政务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和公正严明的法治环境。

9、积极开展行政效能监察。围绕行政机关及其履行法定职责情况、转变职能和创新管理方式、优化发展环境、重大公共投资项目建设、改进机关工作作风等方面开展行政效能监督检查,通过专项监察、受理投诉、绩效考评、责任追究等方式加大行政效能监察力度,促进本机关办事效率明显提高,工作作风明显好转,履职能力明显增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明显改进。

10、建立健全行政效能建设机制、制度。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度、限时办结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完善行政效能制度体系。加大对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

11、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强基层站党员干部作风建设。推进基层站行风评议,创建便民利民服务载体。健全联系群众制度、基层职工考核评价体制,提高基层站党员职工服务群众的质量和水平。

第3篇:惩防体系工作计划

20XX年是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促进我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关键一年,也是“十二五”的XX年。文化体育系统反腐倡廉建设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中央、省、市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会议和市纪委全会精神,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践行“文化惠民,服务民生”为主题,加强作风建设,以廉政文化建设、廉政风险防范管理、政务公开暨“一建二防三公开”工作为载体,加强制度建设,以落实责任制和强化监督检查为抓手提高制度执行力,全面提升反腐倡廉建设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保障权力运行安全、项目管理安全和干部安全,为推进我市争先发展、转型发展、安全发展、和谐发展提供政治和纪律保障。

一、开展廉政教育,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和廉洁自律

一是切实加强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引导广大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权力观、事业观。采取多种教育形式开展廉政教育、警示教育,不断增强反腐倡廉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积极组织参加全市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月活动。坚持勤政、廉政、优政,不贪财、不贪色、不贪赌。坚持防微杜渐,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慎权、慎独、慎微、慎友,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的侵蚀,防止出现道德风险、纪律风险、腐败风险。

二是完善领导班子学习制度,认真组织学习宣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带头学习理论、带头调查研究、带头遵守制度、带头廉洁自律,为广大干部职工作出表率,增强领导班子的号召力和凝聚力。常怀忧党之心,恪尽兴党之责。

三是认真落实关于廉政文化进机关、进家庭的各项要求,在系统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推进反腐倡廉教育时代化、大众化。建立制度,努力营造积极向上的文化氛围,引导干部树立正确的价值取向,始终保持健康正派的品质操守。

二、进一步深化文化管理制度改革,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和惩防体系建设

深入推进文化体制改革,促进文化事业全面繁荣和文化产业快速发展,关系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实现,关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关系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二次集体学习中,胡锦涛同志进一步强调了文化在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发出“深入推进文化体制改革”的“总动员令”。进一步阐述了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重大意义,进一步明确了深入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必须坚持的指导思想和重点工作。讲话思想深邃、内涵丰富,高屋建瓴、总揽全局,充分肯定了文化建设和文化体制改革取得的成就,全面分析了文化建设面临的形势,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文化建设指明了方向,为更好地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提供了强大动力。文化体制改革的首要价值,是实践、丰富、深化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理论体系。通过改革开放以来的文化建设实践,我们逐渐形成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基本理论和基本政策,这就是:发展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社会主义文化,以不断丰富人们的精神世界,增强人们的精神力量。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在意识形态的指导地位,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社会主义文化建设。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培育“四有”公民,大力发展先进文化,去粗取精,在内容和形式上积极创新,不断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吸引力和感召力。廉政文化建设是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环节。因此要认真贯彻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要求,结合部门实际,建立管用的制度和让制度真正管用,加快惩防体系建设步伐。

要认真抓好年度各项任务的完成落实,推进文化体育事业快速发展。进一步完善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加强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建设,重点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关规定,完善领导干部问责的规定等。

三、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政务公开工作,贯彻落实厉行节约八项要求

一是进一步完善公开的内容,制定科学、详细、清晰的公开目录,丰富公开的形式,充分利用公众网、受理窗口、新闻媒体、宣传栏等多种形式面向群众、方便群众,不断创新公开形式。二是做好网上互动栏目和公众投诉的管理工作,继续加强政务公开示建设和网络系统工作,按照要求,所有行政审批纳入政务大厅,努力实现网上审批、网上办公。三是认真贯彻落实上级下发的《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坚决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的通知》、《关于采取有力措施认真贯彻落实厉行节约八项要求的通知》。继续做好机关厉行节约的专项治理工作。

四、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提高制度执行力

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完善党风廉政责任制的领导机制、协调机制和监督机制。坚持党委统一领导、业务部门各负其责、纪检组织协调、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实行“一岗双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落实具体承办部门和责任人,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做到与业务工作统一部署、统一落实、统一检查、统一考核。

切实发挥领导干部的表率作用。领导干部的形象在群众中有着重要的导向作用,要以身作则,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必须做到,禁止别人做的自己坚决不做。严格要求自己,认真落实述职述廉制度,正确对待并主动接受监督。领导班子成员要履行好“一岗双责”、带好队伍,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发现他们当中有违法违纪的,不得说情、包庇和袒护,积极支持有关部门查处,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在人民群众中树立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

进一步形成工作合力。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把手”要切实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必须注意抓好自己分管的党风廉政建设专项工作的落实;抓好分管部门、科室责任人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政建设方面突出问题的解决。纪检委员要认真履行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的职责,主动当好党委的参谋。各单位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既要看好自家门、管好自家人,又要切实承担起反腐倡廉整体工作中的各自责任。

五、进一步加强内部监督检查,加大处理信访和查办案件力度

加强内部监督检查,形成权力正确运行的制约机制。要努力构建科学合理、系统全面、权责明确、运作规范的监督工作机制,把监督贯穿于权力运行和管理的各个环节,努力做到权力运行到哪里,监督就延伸到哪里。及时认真办理各类信访件和行风热线上人民群众反映的各种咨询件,做到件件有答复,严肃查处各种违法乱纪行为。领导干部要深入基层、服务群众,努力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并对所分管的工作进行调研,寻求解决问题的办法。要加大督查力度,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六、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和队伍建设,切实抓好反腐倡廉各项任务的落实

各科室、单位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政治责任,带好队伍,做到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全面落实反腐倡廉建设的各项任务。班子成员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真正把自己的门看好、把自己的事办好、把自己的人管好。

加强队伍建设。按照“政治坚强、公正廉洁,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要求,全面加强干部能力建设,全面提高干部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要提高把握大局能力,自觉把纪检工作放在经济发展大局中去谋划、去开展,做到与文化工作目标上同向、工作上合拍、行动上一致。要提高政策应用能力,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扎实推动反腐倡廉工作

第4篇:惩防体系工作计划

为全面贯彻党的XX大精神,进一步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制定本工作规划。

一、指导思想、基本要求和工作目标

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关系人心向背和党的生死存亡,是党必须始终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颁布以来,各级党委、政府按照中央的部署和要求,认真抓好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任务的落实,取得了明显成效。我国已进入改革发展关键阶段,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形势仍然严峻,任务仍然艰巨。全党必须充分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坚定不移地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贯彻维护党章,以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为主线,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全面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紧密结合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根据新的时代条件和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以改革创新精神整体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各项工作,为实现党的十七大作出的重大决策和战略部署提供有力保证。

(二)基本要求

——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与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相适应,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把反腐倡廉建设贯穿于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个领域,体现在党的建设各个方面,既发挥服务和促进作用,又推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逐步完善。

—— 坚持改革创新、开拓进取。以改革创新的精神状态、思想作风和工作方法,认识和把握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建设的特点和规律,加强和改进惩治和预防腐败各项工作,总结新经验、研究新情况,创新工作思路,完善工作机制,破解工作难题,使反腐倡廉建设更加适应世情、国情、党情的发展变化,更加富有实际成效。

—— 坚持惩防并举、重在建设。以建设性的思路、举措和方法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使惩治和预防、教育与监督、深化体制改革与完善法律制度有机结合,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做到惩治和预防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形成有利于反腐倡廉建设的思想观念、文化氛围、体制条件、法制保证。

—— 坚持统筹推进、综合治理。把改革的推动力、教育的说服力、制度的约束力、监督的制衡力、惩治的威慑力结合起来,把惩治和预防腐败的阶段性任务与战略性目标结合起来,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整合各方面资源和力量,增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科学性、系统性、前瞻性。

—— 坚持突出重点、分类指导。紧紧抓住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以领导干部为重点,以规范和制约权力为核心,紧密结合实际,区分不同情况,加强政策指导,探索有效途径,不断取得新进展。

(三)工作目标

经过今后五年的扎实工作,建成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基本框架,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初步建立,反腐倡廉法规制度比较健全,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基本形成,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体制改革继续深化,党风政风明显改进,腐败现象进一步得到遏制,人民群众的满意度有新的提高。

二、推进反腐倡廉教育

(一)加强领导干部党风廉政教育

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和廉洁从政教育。大力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学习贯彻,教育和引导各级领导干部深刻领会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和社会主义荣辱观;认真学习党的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反腐倡廉重要思想和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关于反腐倡廉的重要论述,认真学习党的章程等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加强党性修养和从政道德修养,增强法制观念和纪律意识,打牢廉洁从政的思想政治基础。制定《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反腐倡廉教育的意见》。完善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定期安排反腐倡廉理论学习。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带头讲廉政党课。把反腐倡廉教育列入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及其他干部培训机构教学计划,定期举办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教育专题培训班。在领导干部任职培训、干部在职岗位培训中开设廉政教育课程。

加强党的作风和纪律教育。中央纪委会同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等部门组织开展党风党纪专题教育,教育和引导各级领导干部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切实改进领导干部和党政机关作风,着力解决一些领导干部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增强公仆意识,密切联系群众,做到为民、务实、清廉。继承党的光荣传统,牢记“两个务必”,弘扬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发扬艰苦奋斗精神,大兴求真务实之风,讲实话、察实情、办实事、求实效,大力精简会议和文件,改进会风和文风。切实改进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作风,纠正一些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在国内外公务活动中奢侈浪费、违规公款消费、重大问题个人说了算以及对职工困难漠不关心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形成依法经营、廉洁从业、民主管理的风尚。切实改进高等院校领导人员作风,提高民主决策和校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切实改进农村基层、街道社区干部作风,认真解决少数基层站所存在的干部吃拿卡要、刁难群众和工作效率低下等问题,做到廉洁奉公、勤政为民。

(二)加强面向全党全社会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

把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纳入全党宣传教育总体部署,融入在全党开展的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之中。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宣传思想、文化教育、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等部门要对反腐倡廉宣传教育作出年度工作安排。健全联席会议制度,完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格局。落实《关于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的意见》。建设一批反腐倡廉教育基地,丰富“三会一课”内容,创新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岗位廉政教育和主题教育形式,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提高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加大反腐倡廉宣传力度。深入宣传党的反腐倡廉理论、方针政策、基本经验和工作成果,宣传勤廉兼优的先进典型。党报党刊、电台电视台和重点新闻网站、政府网站继续办好反腐倡廉专栏、专题节目。完善反腐倡廉新闻发布会制度。做好反腐倡廉对外宣传工作。严格执行反腐倡廉新闻宣传纪律。加强反腐倡廉网络文化建设和管理,开展反腐倡廉网上宣传和热点问题引导。积极营造良好的思想舆论氛围。

(三)加强廉政文化建设

按照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要求,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结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和法制教育,开展丰富多彩的廉政文化创建活动。制定《关于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指导意见》。结合企业文化建设,深入开展依法经营、廉洁从业教育。充分利用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系统,结合农村传统文化活动,加强农村廉政文化建设。按照《关于在大中小学全面开展廉洁教育的意见》,在学校德育教育中深入开展廉洁教育,丰富青少年思想道德实践活动。在家庭和社区中倡导清廉家风和文明风尚。引导社会组织及其从业人员增强依法执业、公正廉洁意识。发扬革命传统,挖掘中华优秀文化的丰厚资源,实施“廉政文化精品工程”。推动廉政文化内容形式和传播手段创新,扩大覆盖面,增强影响力,形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社会风尚。

三、健全反腐倡廉法规制度

(一)完善党内民主和党内监督制度

健全党内民主集中制的具体制度。完善党的地方各级全委会、常委会工作机制,修订《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试行)》。制定《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推行地方党委讨论决定重大问题和任用重要干部票决制。

健全党内民主制度。制定党的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的具体实施办法,选择一些县(市、区)试行党代表大会常任制。制定《关于在党的地方和基层组织中实行党务公开的意见》,健全党内情况通报、情况反映、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改进候选人提名制度和选举方式,修订《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推广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由党员和群众公开推荐与上级党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办法,逐步扩大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直接选举范围。

健全党内监督制度。建立健全中央政治局向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地方各级党委常委会向委员会全体会议定期报告工作并接受监督的制度。在试点基础上,研究制定《地方党委委员、纪委委员提出罢免或撤换要求处理办法(试行)》。修订《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试行)》。

(二)完善违纪行为惩处制度

制定《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配套规定。健全对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民主党派机关公务员的纪律处分规定,制定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人员的纪律处分规定。制定在查处违纪案件中规范和加强组织处理工作的意见。

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制定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办案、规范办案工作的若干意见。制定国(境)外中资企业及其工作人员违纪违法案件调查处理办法。进一步规范纪检监察机关与检察机关相互移送案件工作。

(三)完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的具体制度

修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制定《国有企业纪律检查工作条例》和关于实行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

(四)加强反腐倡廉国家立法工作

建立健全防治腐败法律法规,提高反腐倡廉法制化水平。在国家立法中,充分体现反腐倡廉基本要求。适时将经过实践检验的反腐倡廉具体制度和有效做法上升为国家法律法规。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完善惩治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的法律规定。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收费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资产法》。研究论证建立国家公职人员财产申报方面的法律制度。健全公务员证券投资规定。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离职和退休后的从业行为。制定《经济责任审计条例》、《政府投资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资金支付条例》、《评估行业管理条例》和国家公职人员从政行为方面的法律法规。【人大,惩防体系工作意见】

四、强化监督制约

(一)加强对领导机关、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的监督

加强对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情况的监督。加大执行政治纪律力度,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维护中央权威和党的集中统一,始终同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确保党的十七大确定的重大理论观点、重大战略思想、重大工作部署全面贯彻落实。

加强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情况的监督。围绕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加强节能减排和生态环境保护、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保障和改善民生、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等重大政策和措施进行监督检查,防止和纠正违背科学发展观要求的行为。

加强对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的监督。认真开展对涉及全局性问题、重要干部推荐任免和奖惩等方面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的监督检查,保证党委全委会和常委会议事规则、决策程序的严格执行,反对和防止个人或少数人专断。

加强对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情况的监督。重点治理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收受干股,违反规定插手市场交易活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获取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以及在住房上以权谋私等问题。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个人从业的有关规定。

加强上级党委和纪委对下级党委及其成员的监督,健全上级党委对下级党委常委的经常性考察和定期考核机制。加强常委会内部监督,主要负责人要自觉接受常委会成员的监督。加强同级纪委对常委会成员的监督。充分发挥党代表大会代表的作用,探索建立同级党代表大会代表、全委会对常委会工作进行评议监督制度。

加强巡视工作。制定《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继续加强对省(区、市)的巡视。加强对金融机构、国有重要骨干企业、高等院校和国家重点工程项目的巡视。继续开展对中央和国家机关的巡视试点。各省(区、市)党委要认真开展对市(地、州、盟)的巡视,并延伸到县(市、区、旗),逐步开展对所属国有企业、高等院校和直属机关的巡视。中央和国家机关可结合实际开展对直属单位、派出(驻)机构的巡视。

加强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制定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有关规定,完善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强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协助驻在部门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组织协调反腐倡廉工作。

(二)加强对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权力行使的监督

加强对干部人事权行使的监督。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办法(试行)》。坚持和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前征求同级纪委意见的制度,坚持和完善强化预防、及时发现、严肃纠正的干部监督工作机制。发挥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作用。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的监督,有效防范考察失真和干部“带病提拔”。严肃查处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等问题,坚决整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加强对司法权行使的监督。完善纪委和党委政法委、组织部等部门在对司法机关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监督工作中的协作配合机制。重视人大对司法机关的监督。加强检查机关的法律监督。强化公安、检察、审判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分工负责、互相配合和互相制约。强化司法机关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坚决防止和纠正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的问题,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加强对行政审批权和行政执法权行使的监督。认真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推行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实行接办分离和程序公开,保证行政权力依法、公正、透明运行。

加强对财政资金和金融的监管。开展对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政府非税收入和“收支两条线”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继续对“小金库”进行专项清理。强化对国有金融企业产权和上市金融企业股权交易的监督。规范上市金融企业股权激励制度。建立健全金融监管协调机制。健全金融企业内控机制。提升监事会和内审、稽核、合规、监察等监督机构的专业性和独立性,加强案件防控工作。

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监管。充分发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政府职能部门和外派监事会的作用,加强对企业国有产权和上市公司国有股权交易、重大投资决策等事项的监管。加强对企业重组、改制、破产和国有资本运营各个环节的监管。加大对国(境)外国有资产监管力度。开展对国有企业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及重要人事任免等实行集体决策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发挥各监督主体的作用

加强和改进党内监督。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切实改进民主生活会的方式方法,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原则性,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加强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的相互监督。坚持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执行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实施地方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党内询问和质询办法,落实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和函询制度。推进党务公开,尊重党员主体地位,落实党员在党内监督中的责任和权利,营造党内民主讨论环境。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切实保障党员批评、建议、检举等权利。建立健全党的纪检机关与组织部门有关情况通报制度。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要自觉接受党组织、党员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支持和保证人大监督。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通过听取和审议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专项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决算,听取和审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执行情况报告和审计工作报告,组织执法检查,进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等方式,加强人大对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监督。重视本级人大常委会统一安排的人大代表视察工作,认真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和建议。

支持和保证政府专门机关监督。充分发挥行政监察职能作用,积极开展执法监察、廉政监察和效能监察。加强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推行政府绩效管理和行政问责制度。严肃查处违反政纪的案件。加强行政服务中心的建设和管理。落实地(厅)级及以下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试行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加强对重点专项资金和重大投资项目的审计。依法公告审计结果,促进审计结果落实。支持公安、财政、土地、建设、环保等职能部门依法开展监督。

支持和保证司法监督。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审理和执行行政诉讼案件,监督和维护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支持人民检察院依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强化对刑事诉讼、民事审判活动和行政诉讼的法律监督。

支持和保证政协民主监督。把政治协商纳入决策程序,完善民主监督机制。支持政协运用会议、专题调研、委员视察、提案、反映社情民意信息等形式,对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的实施、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和廉政情况等进行监督。各级党委、政府要发挥政协、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监督作用,认真听取他们的批评和建议,定期通报情况,自觉接受监督。认真办理政协委员的提案和建议。

支持和保证群众监督。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推进政府上网工程,深化政务公开,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制度,推行社会听证、专家咨询等制度,增强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推进厂务公开、村务公开和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的监督作用。落实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来访制度,健全信访举报工作机制,畅通信访渠道。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加强和改进舆论监督。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舆论监督工作的意见》,重视和支持新闻媒体正确开展舆论监督。各级领导干部要正确对待舆论监督,增强接受舆论监督的自觉性,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呼声,推动和改进工作。新闻媒体要坚持科学监督、依法监督和建设性监督,遵守职业道德,把握正确导向,注重社会效果。

发挥国家预防腐败机构的职能作用。加强对预防腐败工作的组织协调、综合规划和政策制定,对预防腐败的重要改革措施进行调查研究和分析论证。建立预防腐败信息共享机制和腐败风险预警机制。总结预防腐败工作的有效做法,提高预防腐败工作水平。

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切实把防治腐败的要求落实到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的各个环节,最大程度地减少权力“寻租”的机会。坚持党内监督和党外监督相结合,增强监督合力和实效。

五、深化体制机制制度改革

(一)推进干部人事和司法体制改革

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形成干部选拔任用科学机制。规范干部任用提名制度,地方党委讨论任用重要干部推行无记名投票表决。完善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差额选举办法,着力解决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及选举中的拉票贿选等问题,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建立公务员正常退出机制,完善领导干部任期制、回避制和交流制。完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发挥考核结果在干部任用和监督管理中的作用。

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完善人民检察院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的程序、措施和范围。完善减刑、假释、保外就医、暂予监外执行、服刑地变更的条件和裁定程序。健全司法人员执法过错、违纪违法责任追究和领导干部失职责任追究等制度。健全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改革完善司法管理制度和司法财政保障机制。积极推进审判公开、检务公开和警务公开。完善法律统一适用制度,规范司法人员自由裁量权行使,保证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二)推进行政管理和社会体制改革

贯彻落实《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加快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着力转变政府职能、理顺关系、优化结构、提高效能,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

深化社会体制改革,扩大公共服务,完善社会管理。推进教育、卫生事业改革和发展,加强住房改革和建设,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

(三)推进财税、金融和投资体制改革

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规范预算资金分配,细化预算编制,完善和规范财政转移支付制度,逐步向社会公开预算内容和转移支付情况。完善国库集中收付运行机制,健全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深化“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改革,建立健全政府非税收入管理体系。切实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纳入基金预算管理。推进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及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职务消费改革。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管制度,严格执行资产配置管理办法和配置标准。进一步改革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制度,继续清理规范津贴补贴。积极稳妥地推进税制改革,完善个人所得税制度,强化税收调节。规范各项税收优惠政策,严格控制税收减免。深入推行办税公开,健全税收管理员制度。

完善金融企业公司治理,建立健全现代金融企业制度。健全支付监管体系,完善账户管理系统,依法落实金融账户实名制。完善反洗钱合作机制,逐步将特定非金融机构纳入统一的反洗钱监管体系,加强对大额资金和可疑交易资金的监测。完善防范和查处上市公司信息虚假披露和市场操纵等行为的制度。

制定《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规范企业投资核准制、备案制。健全政府投资项目决策机制,完善重大项目专家评议和论证制度、公示和责任追究制度。推行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

(四)推进国有企业改革

深化国有企业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大型国有企业董事会建设,未设立董事会的企业逐步实行党委(党组)书记和总经理分设。推进国有企业监管体制改革。健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和企业重大决策失误追究等制度。建立健全国有企业及国有资本占控股地位、主导地位企业领导人员的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健全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者薪酬制度和国有企业管理层投资持股制度,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完善国有金融资产、行政事业性资产和自然资源资产监管制度,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国有企业监管体制。

【人大,惩防体系工作意见】

(五)推进现代市场体系建设及相关改革

完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实施严格的资格预审、招标公告发布、投标、评标定标以及评标专家管理制度和惩戒办法。健全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行政监督机制。研究制定电子化招标投标办法。逐步构建统一的招标投标信息平台,实现信息资源公开、共享。

规范土地征收和使用权出让制度。推进征地制度改革,规范征地程序,完善征地补偿和安置办法。进一步完善经营性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规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程序。深化土地有偿使用制度和探矿权、采矿权有偿使用制度改革。

推进产权交易市场建设。建立完善国有产权交易监管法规体系,实行企业国有产权进场交易。完善企业国有产权和上市公司国有股权交易监管措施,重点建设和推广使用信息监测系统,实现交易动态监管。加强产权交易行业自律组织建设。

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严格实行“管采分离”、“采用分离”,加强对政府采购各个环节的监管。研究建立统一的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规范国有企业物资采购招标投标工作。

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完善行业信用记录。健全失信惩戒制度和守信激励制度。整合有关部门和行业信用信息资源,建立综合性数据库,逐步形成信用信息共享机制。

篇四:人大,惩防体系工作意见
2015纪律检查委员会五年来向人大的工作报告

文章标题:纪律检查委员会五年来向人大的工作报告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改革、建设、发展提供政治保证

——中国共产党福建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向中国共产党*****第六次代表大会的工作报告

(2015年7月18日)

各位代表、同志们:

现将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五年来的工作情况和对今后工作的建议,向中国共产党*****第六次代表大会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五年的工作回顾与体会

自2001年6月26日的第五届党员代表大会以来,在上级纪委和场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全场各党支部和广大党员的关心支持和共同努力下,场纪委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央、省、市县确定的反腐败指导思想、基本原则、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以及以《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精神,紧紧围绕*****的中心工作,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在强化教育、健全制度、加强监督、维护团结等方面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使*****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为*****的改革、发展和稳定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纪委积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努力当好党委的参谋,加强调查研究,每年都提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计划、目标和具体实施意见,为场党委决策提供依据和服务;协助党委建立反腐倡廉工作领导机构,建立和完善工作机制和工作制度。多年以来,始终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龙头,全面推动我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开展。每年下发《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和《廉政手册》等文件,明确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主要任务和分工,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实到各工区、各科室,落实到人。始终坚持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做到了与各项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较好地保证了“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的运行。二、强化各项制度建设,惩防体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根据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的总体要求,根据建立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要求,加强制度建设,用健全和完善的制度严格规范干部的行为,逐步实现靠制度管事、靠制度管人、靠制度提升*****管理水平的目标,为*****建设和发展提供制度保障,为加强监督工作提供制度依据。1、是强化我场管理制度建设。建立和完善了《木材经销管理细则》、《木材进出仓抽查办法》、《生产工人管理办法》及《补充通知》、《车辆管理制度》、《公共卫生制度》、《接待制度》、《考勤规定》、《政府采购制度》、《报销制度》、重大事项报告、收入申报、礼品登记等制度。同时,认真开展了“三清理”工作,严禁领导干部在住房、用车等问题上以权谋私,严禁党员干部收送“红包”,严禁党员干部参与赌博、“FLG”和“六合彩”等活动。认真执行《廉政准则》、《暂行规定》,认真抓好领导干部廉政自律五项工作,要求领导干部自觉做廉洁自律的模范。召开一年一次的场级领导干部专题民主生活会,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改,取得了良好的效果。2、是全面推行场务公开制度。按照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原则,根据《福建省*****场务公开实施办法》的要求,在场务公开过程中做到“六个一”:有一套切合实际、内容详尽、统一规范、便于操作和群众监督的公开制度,设置一个固定的公开公布栏,指定一个具体负责部门,设立一本公开事务的档案,设置一个意见箱,成立一个民主监督小组。同时在公开内容上抓住重点,努力作到全面公开,努力为*****改革创造良好的氛围,确保*****的各项事业得到健康持续发展。3、是认真规范和实行公开招投标制度。温室工程、2.6公里洋际公路的维修工程等大型的工程项目,场苗圃、竹山承包等生产项目实行公开招投标,为我场节约了资金,增加了效益。4、推进人事制度改革,实施竞聘上岗,推行全员聘用制我场按照党的组织原则,按照“任人为贤、德才兼备、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要求,并根据《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述职、考核、公示、测评、决定等程序,开展岗位竞聘,在此过程中,纪检监察部门积极参与相关工作,在参与中发挥监督职能,及时反映有关情况,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致力营造风清气正的竞聘环境,努力形成正确的用人导向,坚持全面客观地评价干部,公道正派地使用干部,从而推动和促进了我场人事竞聘制度的发展和完

篇五:人大,惩防体系工作意见
2015关于惩防体系建设的自查报告

关于惩防体系建设的自查报告

惩防体系建设是党风廉政建设的主要内容,是新时期不断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基本要求,是正确行使权力,履行职责的重要基础。五年来,县招商局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的意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等文件精神,在党员干部中认真开展惩防体系建设活动,取得了一定成绩,现就惩防体系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惩防体系建设任务

我局始终把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的意见》作为招商局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副局长、支部副书记为副组长的惩防体系健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惩防体系建设的组织、指导和实施工作。结合我县招商引资工作实际,将具体工作进行明确分工,分解到各分管领导和相应股室。并明确“一把手”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第一责任人,切实担负起推进惩防体系建设的领导责任。同时,领导小组要对《意见》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周密安排,精心开展党风廉政建设。

局党支部把惩防体系建设工作列为党员干部教育工作的重点。一是签订干部廉政责任书。局主要领导与县纪委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各股室与局签订了相应的廉政责任书,明确了各自的目标任务。二是认真组织政治学习。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平昌县委、县政府《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的意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5—2015年工作规划》及《惩治体系任务分工》文件精神等内容。三是认真开展各类专项治理工作。局惩防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分别召开了局党支部成员、各股室机构负责人会议,传达学习县委、县政府相关文件精神,提高思想认识,严肃自查。对单位公务用车、私设“小金库”、公职人员不良贷款、商业贿赂等进了专项治理。通过清理没有发现我局有商业贿赂,奢侈浪费,私设“小金库”,违规配备工作用车,不良贷款等现象。

三、牢记宗旨,廉洁自律,认真落实各项规章制度。

严格执行《廉政准则》,切实保证党风廉政建设与各项工作同步发展。一是认真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管好自己,’管好家属、子女。局领导干部及其配偶、子女无违规经商办企业的情况、无参与赌博活动和机关干部上班时间坐茶馆、打麻将的现象;二是加强领导班子成员间的沟通协调。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坚持民主集中制,凡属重大事项,都经集体讨论决定,不搞“一言堂”。班子成员之间做到了相互通气,多理解,多支持,多配合,多尊重。全局上下形成了团结合作、齐心协力的良好局面;三是积极推行阳光财务。实行财务公开、民主监督制度,成立了县招商局财务监督小组,加强民主管理,坚持执行开支事前申报审批制,事后经办人、财务人员、分管领导、局长逐级审签制。财务收支情况做到每季度在职工会议上宣读并张榜公示;四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措施。每年制定了《年度党员活动计划》、进一步修正完善了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全局党员干部都能自觉做到廉洁自律,有重大事项及时报告,按时召开民主生活会,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坚持定期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的从政行为。单位没有发生以权谋私,或以工作职务之便谋取私利等违法乱纪现象。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虽然全面完成了惩防体系建设第一个五年规划的各项目标任务,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收得了好的成效,但与上级的要求仍有一定的差距,特别是对新形势下廉政工作缺乏深入的研究,力度尚需加强。在今后的工作中,一是要树立长期作战的思想,从自身抓起,防微杜渐,严于自律,维护党的形象;二是要进一步推进机关廉政文化建设。重点抓好思廉、述廉活动,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氛围;三是加强对执行各项廉洁从政纪律规定的监督检查。严格落实问责制,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违反廉洁从政规定的个人严格进行责任追究;四是要进一步推进机关效能建设。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积极营造勤奋进取、廉洁高效的机关工作、学习、生活秩序。

我们决心,继续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使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迈上一个新台阶。

篇六:人大,惩防体系工作意见
2015廉政风险防控实施意见

廉政风险防控实施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关于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部署要求,扎实推进惩防体系建设,积极探索预防腐败的有效途径,不断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根据中央、省、市纪委文件精神,结合会泽实际,现就加强廉政风险防控、规范权力运行提出如下意见。

一、廉政风险防控的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要求,以制约和监督权力运行为核心,以岗位风险防控为基础,以加强制度建设为重点,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构建权责清晰、流程规范、风险明确、措施有力、制度管用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不断提高我县预防腐败工作科学化水平。

(二)工作原则。坚持围绕中心,把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融入到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全局之中,贯穿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全过程;坚持因地制宜,从本单位本部门实际出发,区别不同岗位特点,合理确定工作目标、任务要求、方法步骤;坚持改革创新,勇于实践,积极探索惩治和预防腐败的新思路、新方法。

(三)目标任务。2015年,县直各单位要在2015年开展廉政风险预警防控管理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梳理职责权限,查找风险环节和风险点,确定风险等级,完善防控措施及相关制度。

二、廉政风险防控的重点

(一)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围绕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顺利实现“十二五”各项目标任务,以加快经济社会发展为目标,针对影响改革发展的重点问题、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热点问题、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切实加强廉政风险防控。通过廉政风险防控,提升工作效能,为推动我县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夯实廉洁基础。

(二)强化重大政策措施落实。围绕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突出权力集中领域、资金密集领域、资源聚集领域和监管薄弱领域,重点查找在合并机构职能、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产业发展目标、基础设施建设、对内对外开放、推进工业跨越发展、引导城镇上山、加大招商引资、培育产业园区、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等政策措施落实过程中的廉政风险,建立健全防控机制,有效推动政策措施的落实执行。

(三)重视重点工程项目推进。围绕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工程和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项目,加大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重要岗位廉政风险的排查防控力度,重点对工程项目规划审批、资金划拨、建设程序、监管验收等环节可能出现的权力滥用、权力失控、行为失范等风险进行排查评级,制定针对性强、具体管用的防控措施,保证重点项目顺利实施。

三、全面贯彻落实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措施

(一)依法清权确权。根据法律法规和定职能、定机构、定编制“三定”规定,按照职权法定、权责一致的要求,全面清理和规范单位、部门和岗位权力事项,逐项审核确定权力事项的类别、行使依据、责任主体,摸清职权底数,明确职权范围。在单位内部行使的人、财、物管理等权力,也要纳入清理规范的范围。

(二)编制职权目录。对依法确定的职权进行分项梳理,编制《职权目录一览表》(样表附后),明确职权名称、内容、行使主体和依据等,2015年3月31日前,县直单位、乡(镇)报县纪委党风室备案(纸质材料和电子版)。在此基础上,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明确每一项职权的办理主体、条件、程序、期限和监督方式,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同时,绘制“内部职权运行流程图”,对单位内部职权运行的各个环节、责任主体、办理时限等进行规范,特别对干部任用、行政支出预决算、财务报销、政府采购、工程建设、资产管理等,加大公开力度,切实加强内部防控。两项流程图于2015年5月底前上传至县党务公开网实施网络公开。

(三)查找廉政风险。根据部门职能、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在我县2015年县直单位推行廉政风险预警防控管理机制的基础上全面排查廉政风险点。采取自己查找、群众评议、领导点评、案例分析和组织审定等方法,重点查找个人岗位在职能职责、权力行使、作风状况等方面的风险,单位、部门在决策议事、制度机制、工作流程等方面的风险,对查找出的风险,要认真分析表现形式和形成原因。

(四)评估风险等级。根据该岗位(部门、单位)的权重、处置资金物资资源量、自由裁量权大小、服务社会关联度和社会评价评议情况、信访、投诉和发案量、媒体曝光率,以及违规行为后果等因素,按照“高”、“中”、“低”三个等级进行评定,在充分征求意见和广泛讨论的基础上,由单位领导班子集体审定。要积极探索建立科学合理的评定廉政风险等级的措施办法,尽可能量化评定标准,根据不同等级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要把查找评级的廉政风险登记汇总,建立台帐,形成廉政风险信息档案,实行集中规范管理。

(五)明确防控责任。按照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分级负责、分类防控的原则,各廉政风险点的防控由单位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分管负责人承担领导责任,部门负责人承担直接领导责任,本人承担直接责任。各单位领导班子要集体讨论研究审定每年度拟确定的廉政风险及其等级、监督防范措施以及风险防控责任人等,填写本单位《内部机构廉政风险防控登记表》和《个人岗位廉政风险防控登记表》(样表附后),在单位内部公示后,每年3月31日前,县直单位、乡(镇)报县纪委党风室备案。

(六)制定防控措施。注重防控措施的针对性、系统性和可操作性,通过完善岗位职责、健全业务制度、规范工作流程等措施,防控因制度缺陷导致的廉政风险;通过完善选人用人机制、加强日常管理、定期交流轮岗、强化任职离职审计等措施,防控因用人和管理不当导致的廉政风险;通过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完善职业道德规范、净化个人生活圈社交圈等措施,防控因思想作风等问题导致的廉政风险;通过加强监督检查、实行问责追究等措施,防控因监督不力导致的廉政风险。

(七)规范权力运行。建立健全权力分解和制衡机制,加强权力的科学配置,建立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政府投资项目实行投资、建设、监管、使用分离;公共资源交易实行主管、办理、评审、监督分离;政府采购实行管、采、监分离;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事项实行调查、决定和执行分离;财政专项资金使用实行评审、决定和绩效评估分离;专家评审事项实行审裁分离及专家管用分离;对“三重一大”事项坚持集体决策,同时按照“谁把关,谁负责”的要求,切实做好提交集体决策前的廉政风险评估;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等领域的权力运行要科学划分裁量阶次,完善裁量权基准制度和逐级审核机制。

(八)拓展防控方式。把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融入到法治政府、责任政府、阳光政府和效能政府一系列制度的实施过程中,与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提高政务服务水平、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强化行政效能管理等工作紧密结合,提高廉政风险防控的整体性和协调性。推进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司法公开、校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和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通过政府网站、公报、公开栏、办事指南和新闻媒体等途径,依法公开职权目录、权力运行流程图、裁量权基准等,着力打造覆盖各层次、各领域的立体公开网络,增强公开的及时性、完整性、互动性,更好接受和引导群众监督、社会监督,防范风险发生。

(九)强化科技防控。加强统一规划,整合各部门、各系统电子政务平台,逐步实现有序连接、资源共享。建立完善电子监察系统,不断延伸电子监察范围,结合正在全县推进的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体系建设,将电子监察系统的建设与廉政风险防控体系、政府绩效管理系统的建设结合起来,形成统一的权力网上公开运行监控网络平台,逐步将廉政风险点和公共资源配置、公共产品生产、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等情况纳入电子监察系统监控范围,对廉政风险点实行网上实时动态监控,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

(十)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纠错机制。加强对廉政风险信息的收集和研判,以信访信息为基础,综合案件检查、干部考察、述职述廉、舆论监督、电子监察、纠风治理、审计等各方面的信息,及时发现可能引发腐败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分别采取谈心引导、函询警示、通知告诫、组织处理等方式进行风险化解和及时处置,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建立健全动态管理机制。以年度为周期,结合改革发展和反腐倡廉的实际需要,及时调整、完善廉政风险内容、等级、防控措施和防控责任,加大动态监控力度,定期对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进行自查和抽查,及时发现漏洞缺陷并加以改进。

四、确保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取得实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党委、政府和县直各单位(部门)要把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作为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内容,列入党政领导班子重要议事日程,与业务工作同步部署、同等要求、同时督促,认真组织落实。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主要领导,要带头查找廉政风险点,(

(二)强化监督检查。把推进廉政风险防控规范权力运行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惩防体系建设检查考核,以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目标考核范围,并将检查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奖励、晋级、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把政府专门机关监督与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政协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有机结合起来,拓展群众参与监督的渠道,有效整合监督资源,建立健全监督联动机制,增强监督整体合力。

(三)狠抓责任落实。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按照“谁有风险谁防,谁是领导谁控”的要求,带头抓好自身和管辖范围内的廉政风险防控,并将防控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各项工作、各个环节和各个岗位,确保预防腐败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县纪委监察局要加强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力度,帮助各乡(镇)、单位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并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监督检查,对未开展防控工作或工作不力、不认真履行防控责任致使本地本部门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对主要领导和相关人员实施问责,确保我县惩防体系建设和预防腐败工作扎实有效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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