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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诚信计生

2016-07-25 16:34:29 编辑: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成考报名 浏览:

导读: 2016诚信计生(共6篇)2016年下半年街道人口计生工作安排2016年下半年街道人口计生工作安排2016年,街道办事处人口计生工作将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及省、市、区上级计生部门的有关指示和精神,以全面实施“十二五”人口发展规划为脉络,以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为...

篇一:2016诚信计生
2016年下半年街道人口计生工作安排

2016年下半年街道人口计生工作安排

2016年,街道办事处人口计生工作将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及省、市、区上级计生部门的有关指示和精神,以全面实施“十二五”人口发展规划为脉络,以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为目标,以人口和计划生育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为支撑,牢牢把握“和谐人口、诚信计生”为主线的工作思路,扎实工作,开拓创新,结合管区实际不断提高人口计生工作整体水平,确保完成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各项责任目标,为建设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一、强化基础工作,构建人口计生综合管理服务机制。

结合2015年社区“两委”换届,做好工作交接并加强对新任计生干部的指导和培训,促进社区计生基础工作和基层计划生育协会建设,针对新建小区及回迁居民,做好信息摸底和管理服务工作,抓好居民公约的修订与宣传工作,不断提高居民满意度。街道将建立定期指导的工作制度,全年将开展四次对社区的全面督导和两次对驻街单位的全面督导工作,尤其对新合并的社区及管区个体、私营单位加强监督、指导力度,随时追踪工作落实情况。利用社区“三个中心”建设的有利时机,推进社区人口计生综合管理服务工作,强化社区人口计生服务功能,开创人口计生基层基础建设新局面。

二、抓好“三个一”,打造立体化宣传教育氛围。

一是在新建回迁小区打造一条“创生育文明,建和谐家园”生育文化街,通过漫画及主人公日记的形式宣传新型生育文化和家庭计划指导服务,增强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和亲民性。二是进一步完善街道便民服务网站,加大对惠民政策以及生殖健康知识的宣传,为居民提供更准确更实用的信息。三是制作“办事程序一本通”,让居民根据自己所需了解相关程序,为居民提供更为方便周到的服务。

三、开展优质服务,提高生殖健康水平。

2016年,街道依托区人民医院新建立一个计划生育服务站,跟以往相比,在硬件设备、医疗环境、医务人员素质等方面都有了较大提高,今年将充分利用计生服务站,规范开展生殖健康服务,积极开展宣传、培训、咨询、技术服务、药具发放等工作,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生殖健康需求,不断提高群众的生殖健康水平,争取为管区育龄妇女提供更加优质的随访

咨询和技术服务。另外,根据上级要求规范推进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深化出生缺陷一级干预措施,加大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问题的力度,探索建立家庭计划指导服务机制,推动优质服务提质提速。

四、加强行业作风建设,严格依法行政

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将依法行政贯彻在人口计生各项工作环节中,积极推进规范执法和文明执法,全面落实便民维权服务。配合区上级部门组织开展社会抚养费积案、难案公示曝光工作,街道、社区、厂企、市场每月利用公开栏、公示栏、宣传栏公示奖励政策落实、违法生育处理等情况。

进一步畅通社会监督渠道,强化监督检查措施,提高人口计生工作的执行力。认真贯彻落实《人口计生信访工作规范》,规范信访工作程序,维护社会稳定。积极解决行风在线、民生在线、网络问政中群众反映的问题,开展行风建设争先创优活动,形成“比、学、促、帮、带”的良好局面。

五、强化利益导向政策,确保各项奖励落实到位

抓好计划生育各项奖励政策全面落实。重点抓好“五奖”(晚婚晚育奖励、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放弃二孩生育奖励、落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奖励、城镇职工独生子女父母退休一次性养老补助)、“四救助”(计生公益金救助、计划生育扶助金救助、特困家庭生育救助、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四免”(免费开展基本项目的技术服务、免费婚前检查、免费孕前检查、免费生殖健康专项检查)、“一优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向独生子女家庭倾斜政策)等计生惠民政策的落实。确保无业人员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按时足额100%发放到位,督促管区企业全面落实独生子女父母退休时一次性养老补助。积极开展“生育关怀”活动和“人口关爱基金”募捐活动。

六、深化人口与发展研究,破解城区管理难题

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调查研究工作,共同关注管区人口计生工作现状及难点、热点问题,做好调研计划,认真组织实施,积极配合市、区上级部门开展国际化城区人口规模研究、人口与经济社会文化资源环境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互动关系研究,为区委、区政府和有关部门决策提供参考。

在全区开展的城市社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管理服务工作中,街道将重点关注拆迁、回迁过程中人户分离人员的交流和管理工作,新社区、新物业小区的管理服务工作以及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均等化服务等方面,进一步规范属地化管理,进一步完善驻街单位分类管理工作机制。

篇二:2016诚信计生
诚信计生工作实施方案

诚信计生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中发〔 2006 〕 22 号)和《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全面推进诚信计生工作的通知》(人口政法〔 2010 〕 55 号)的精神,创新管理服务机制,推进建设诚信政府,引导培养守信公民,充分调动群众关心、支持、参与人口计生工作的积极性,保障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主体地位和合法权益,按照省、市、区工

作要求,决定在全街道认真开展诚信计生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的群众和家庭为主体, 以稳定低生育水平、建立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机制为重点, 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改革创新基层服务管理机制,强化诚信道德,优化服务意识,规范制度建设,扩大群众参与,增强社会自治功能,实现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的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低生育水平的持续稳定。 二、目标任务 力争到 2011 年底,全街道基本实现诚信计生,基本落实以长效节育措施为主的避孕方法知情选择,基本实现基层人口计生服务管理便民利民,基本落实国家和省里有关人口计生的各项免费、扶助、奖励及优先优待政策,基层人口计生工作思路和方法有较大转变,全面推进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工作,促进人口计生长效工作机制建设,实现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新格局。

篇三:2016诚信计生
2016诚信计生试点活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落实省、市、县关于开展“村为主”诚信计生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加强人口计生基层基础工作,进一步调动和激发群众参与、关心和支持人口计生工作的积极性,切实保障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主体地位,推动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计生自治,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我镇樟宅桥村、沿坂村、五村村和麦埂坞开展“村为主”诚信计生试点工作。为使诚信计生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具体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稳定低生育水平和建立广大群众自觉参与实行计划生育的长效自治机制为重点,开展“村为主”诚信计生工作,积极推行“两委领导负总责、村组干部有职责、协会会员当骨干、依法建章立规矩、群众参与做主人”的群众自治“村为主”诚信计生工作新模式,实现人口计生工作重心下移,形成多数人做少数人工作的格局,促进人口计生工作思路和方法的根本转变,推动全镇人口计生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二、主要内容

“村为主”诚信计生工作的主要内容是探索建立诚信计生的工作模式、基本程序以及基本思路。

(一)探索建立诚信计生的工作模式

1、探索建立政府诚信、群众守信、村民互信的“双向承诺,充分自愿,依法自治”的“村为主”诚信计生模式。

双向承诺:镇计生办和村民委员会向已婚育龄妇女承诺依法兑现实行计划生育的相关权利,已婚育龄妇女承诺自觉按政策生育,落实避孕节育措施,不违反诚信协议。

充分自愿:已婚育龄妇女在互相信任的前提下,由10-15人自愿组成诚信计生小组,民主推选产生诚信小组长,小组成员协商、签订《计划生育村民自治诚信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形成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运行机制。

依法自治: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诚信计生小组每个成员自觉履行《协议书》中规定的义务。参加诚信小组并守约的计划生育家庭优先享受有关奖励优惠政策及协议中村民委员会承诺的激励措施。

诚信小组中某个成员未履行约定义务的,违约者本人除按计划生育相关规定处理外,不能享受相关优先优惠政策;当诚信小组成员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出现政策外怀孕、违法生育等行为时,其他成员积极主动做好其说服劝解工作,动员其采取补救措施和落实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处罚。诚信小组成员出现违法生育,其他成员应当按照《协议书》要求共同承担违约责任。

(二)探索建立诚信计生的基本程序

1、镇指导、村为主、组到位、户守信。诚信计生是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的深化,是让村民委员会更好地承担起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的职责。镇党委、政府要加强对诚信计生工作的指导,建立村支部书记、村委主任负总责,村计生专干具体抓,诚信小组长配合抓的村级计生层级管理体制。加强对村级计生干部的业务培训,特别是抓好村级人诚信小组长的培训和学习,履行好诚信小组长的职责。充分发挥计生协会会员的骨干和主力军作用。

2、发扬民主,建章立制。开好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宣传好诚信计生试点工作的目的和意义,组织村民讨论制定《协议书》,修改制定完善《村民自治诚信章程》、《村规民约》,建立诚信计生小组,推选诚信计生小组长。明确干部、村民委员会干部和村民的职责、权利、义务,使之成为共同遵守的行为规范。

3、兑现政策,落实奖扶。严格落实法规规定和各级制定的奖励、扶助、救助政策,各级政府和村委会要带头讲诚信,带头兑现承诺,以政府的公信力推进诚信计生工作。

4、阳光政务,村务公开。诚信计生是在“阳光计生”的基础上,群众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深入发展,诚信计生的前提是公开、公平,即:服务事务公开、优惠政策公开、村民委员会计生事务公开、监督电话公开,接受群众的监督。

5、民主监督、规范管理。村民委员会建立健全《村务公开制度》、《民主监督制度》、《奖励惩罚制度》等有关制度,监督政府承诺是否履行,监督群众是否履行《村规民约》和《协议书》,确保诚信计生落到实处。同时,建立“村为主”诚信计生工作档案,实现一组一卷。

三、组织实施

(一)成立机构。

镇里成立开展“村为主”诚信计生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计生办主任兼任任办会室主任,负责诚信计生日常工作的具体实施,办公室设在镇计生办。

(二)工作步骤

1.先行试点阶段。按照省、市、县的要求,结合实际,选好试点村,制定试点方案,并组织实施。年底由镇计生办结合年度工作考核对各试点村委会进行评估验收。

2.巩固推广阶段。总结试点经验,完善相关措施,在有条件的村(居)委会推广实施。

3.全面实施阶段。在全镇全面推行“村为主”诚信计生工作,年底在自查自评的基础上,接受市、县对镇、村的验收评估。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全面落实领导责任制,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镇成立“村为主”诚信计生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组织、指导全镇诚信计生试点工作。

(二)把握原则、维护稳定。一是坚持以人为本,依法推进。二是注意统筹兼顾、分类指导,不搞一切切。三是注意循序渐进,平稳发展,不赶进度。四是注意掌握舆论导向,主要宣传政府利益导向和服务工作,宣传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对其中操作问题如结扎等相关问题不炒作。

(三)抓好示范点,搞好宣传。“村为主”诚信计生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以求真务实精神和科学态度统筹推进,积极抓好示范点的建设。要利用广播、墙报等宣传形式,加强正面宣传,为开展诚信计生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民主监督,协调推进。镇政府和各试点村村委会要成立“诚信计生”监督小组,监督村委会和诚信小组是否履行管理和服务承诺,监督群众是否按《村规民约》和《诚信计生协议书》内容认真履约,按照相关规定兑现奖惩。同时充分发挥计划生育协会及其广大会员的骨干作用,充分依托协会会员小组成立诚信小组,积极推举协会中心户长担任诚信小组长。把诚信计生工作与新农村建设、“生态村”、“文明村”等载体结合起来,协调推进。

(五)加强指导、监督检查。在工作中,要切实加强检查指导,按照“村为主”诚信计生工作的基本程序和各项要求稳步推进,务求实效,防止“走过场”、搞形式主义。镇人口计生领导小组将对诚信计生试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评估,同时将诚信计生工作列为人口计生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内容进行考核。

篇四:2016诚信计生
2016六盘水诚信计生双向承诺书

六盘水诚信计生双向承诺书

甲方: 村村民委员会

代表人:

乙方:(男) 身份证号码 电话 户籍地 现居住地

(女) 身份证号码 电话

户籍地 现居住地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黔党发201617号文件、安市发201619号文件和《关岭自治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双诚信、双承诺”活动实施方案》的精神,结合本村《村规民约》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自愿达成以下承诺。

一、甲方承诺

(一)根据人口和计划生育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做好本村人口计生工作。

(二)依法对本村群众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提供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政策和生殖保健知识咨询服务,传播优生、优育、优教和计划生育基础知识。

(三)依法为本村符合规定的生育对象办理《生殖保健服务证》、《计划生育证》、《流动人口婚育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等计划生育证明。

(四)对自觉实行计划生育家庭、推迟或放弃政策内二孩生育的家庭和“独双户”,优先落实各级各部门的各项优先优惠政策。

(五)每年免费为本村生育对象提供一次孕前优生健康检查。

(六)免费为群众提供生殖健康服务。

(七)对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的村民,优先帮助发展种养殖业。

(八)对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的村民在发展经济产业需要贷款时,由村进行担保。

(九)按规定实行村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十)维护乙方的合法权益。

二、乙方承诺

(一)自觉遵守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严格执行《计划生育村规民约》,积极配合甲方和上级人口计生部门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

(二)严格遵守《婚姻法》、《人口和计划生育法》、《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有关计划生育法律法规,不早婚、不早育、不政策外生育。

(三)不违法收-养-孩-子,不帮助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对象代养孩子、代管财产、代耕土地。

(四)按规定按时参加妇检,出现政策外意外怀孕后主动向甲方报告,并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五)生育孩子后,主动在规定时间内落实相应避孕节育措施。

(六)违法生育子女后,主动接受甲方按规定进行处罚,主动落实相应避孕节育措施,并按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

(七)外出务工前,主动向村报告并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并告知甲方流入详细地址及联系方式,按时寄回妇检证明,邮寄费用(在返回时,在2日内向村委会报告相关信息后)由甲方出。

(八)不做胎儿性别鉴定,不选择性别终止妊娠。

(九)积极向村报告违反计划生育的人和事,不支持、包庇、藏匿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的人和事。

(十)教育子女自觉遵守计划生育政策法规,按政策生育和在规定时间内落实相应避孕节育措施,按时参加妇检。

三、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的,乙方有权要求履行承诺,有权向村履约监督小组投诉,有权向上级履约监督机构反映。

1、甲方未按时履约的,村履约监督小组督促在3个工作日内向乙方履行承诺,对仍未履约的报告上级履约监督机构,经查实,确为村责任的,连续3次,取消村年终评先选优资格,同时,对村责任人给予处罚和责任追究。

2、甲方未按时履约的,经查实,为乡党委、政府或县、乡直属有关部门的,由县、乡履约监督机构责成乡党委、政府或有关部门于3个工作日内履行承诺,对连续3次仍未履行承诺的,取消乡及相关部门年终评先选优资格,对拒不履约的,报经有关部门对主要领导和责任人给予年终考核不称职处理。

(二)乙方违约的,经评议、公示、告知后,仍不履约的,甲方有权根据上级有关政策、《村规民约》和本承诺内容,暂停乙方有关惠民奖补政策和取消计划生育家庭的各项优先优惠政策,并在履约监督小组的监督下,自愿承担违约责任,自愿放弃享受的低保等优先优惠政策,并愿接受计生政策法规及《村规民约》规定的相关处罚。

四、本承诺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计生办各执一份。

五、本承诺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坪寨村村民委员会(公章):

代表人:

【2016诚信计生】

乙方: 夫妇

年 月 日

诚信计生双向承诺书

甲 方: 县(市、区) 乡(镇、办事处) 村(居、社区) 代 表 人:

乙 方:姓名: 身份号:

户籍所在地: 现居地:

根据国家计划生育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及我村(居、社区)村(居)民自治章程、计划生育村规民约的规定,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现承诺协议如下:

一、 甲方承诺的内容

1、 在社会待遇、经济政策、开发扶贫、农业发展、产业结构调整、社会保障、政策扶持、项目扶持、普惠扶持、提供服务等方面给予优先优惠优待。

2、 及时足额兑现计划生育法定奖励和各级党委、政府制定出台的奖励扶助、少生快富、优先优惠、养老保障政策。

3、在教育、医疗、入学、就业、危房改造、新农保、低保、经营项目等发面给予优先优惠优待。

4、在项目、资金、物资、技术上给予优先优惠优待。

5、在组织分配集体资产及收益、征地补偿款时,维护计划生育家庭合法权益,向独生子女户和计划生育女儿户倾斜。

6、对生产、生活中需要办理的各种事项,符合政策的优先办理。

二、乙方承诺的内容

1、自觉遵守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规定按政策生育,在规定的时间内落实相关避孕节育措施,按规定参加妇检,积极配合计划生育管理。

2、教育子女自觉遵守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规定按政策生育,在规定的时间内落实相关避孕节育措施,按规定参加妇检,积极配合计划生育管理,不早婚早育和非婚生育。督促外出子女返乡签订诚信计生双向承诺书。

3、自愿接受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规定的处罚。

4、不违法收-养-孩-子,不代养未落实计划生育的孩子和不代管财产、代耕土地。

5、不做胎儿性别鉴定,不选择性别终止妊娠。

6、积极向村(居、社区)报告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人和事,不支持、包庇、藏匿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人和事。

三、违约责任

1、甲方不履行承诺的,乙方有权要求履行或向上级反映情况,提请对相关干部进行处理。

2、乙方不履行承诺的,自愿放弃有关政策的享受,接受有关部门的处罚,在办理个人业务受阻时,责任自负。甲方有权按村(居)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进行处理、有权暂停承诺的兑现,有权要求乙方对甲方损失进行补偿。

四、其他

【2016诚信计生】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送乡(镇、办事处)备案一份。

甲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签名): 乙方签名:

厍东关乡诚信计生双向承诺书

为贯彻执行好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根据本村村民自治章程和村民代表大会通过的计划生育村规民约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订立本承诺书。

一、甲方向乙方承诺

(一)依法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优生优育优教、避孕节育、生殖保健等管理服务工作。

(二)对计划生育家庭在生产、生活和申报普惠政策上给予优先优惠。

(三)帮助计划生育家庭申报国家、省、市、县各项计划生育奖励扶助与优惠政策。

(四)对诚信计划生育家庭在以下方面给予优先优惠:

(1)对遵守诚信计生的家庭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享受低保、优先开民用煤票、优先进行危房改造、优先办理农村合作医、优先享受农村养老保险。

(2)对诚信计生家庭的子女就读中专、专科、本科的,乡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一定的生活补助。

(3)对诚信计生家庭优先享受创业、就业培训。

二、乙方向甲方承诺

(一) 已婚育龄夫妇坚决做到不政策外生育,每季度按时参加孕情、环情检查和妇科病检查。出现意外妊娠后主动告知甲方,并及时采取补救措施。政策外生育后,依法足额缴纳社会抚养费,不能一次性缴清的,订立申请分期缴纳协议。

(二) 未婚人员达到法定婚龄结婚并按照法定程序办理结婚登记.不早婚、早育。

(三) 新婚夫妇按照规定办理《一孩生殖保健服务证》,符合二孩生育条件的及时申请办理《二孩生育证》。不做胎儿性别鉴定、不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生育子女后及时报告,并根据规定落实相应的避孕节育措施。

(四) 外出务工、经商等人员,主动告知甲方,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留下联系方式,保持与村联系,及时报告婚育情况。已婚育龄妇女外出后,要及时到流入地计生部门进行登记,并参加流入地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孕情、环情检查,及时反馈生育、节育等情况。

(五) 教育子女自觉遵守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督促外出已婚育龄子女返乡签订《诚信计生双向承诺书》。不违法收-养-孩-子,不代养未落实计划生育政策家庭的孩子和不代管财产、代耕土地。

三、违约责任

(一)甲方不履行承诺的,乙方有权要求履行或向履约监督小组及上级反映情况,提请对相关干部进行责任追究。

监督履约方:厍东关乡人民政府,电话:(0857)—3527100。

(二)乙方不履行承诺的,自愿放弃有关惠民政策的享受,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事务受阻时,自行承担责任,并承担《计划生育村规民约》规定和《诚信计生双向承诺书》约定的责任。

四、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监督单位各执一份。

城关街道办事处诚信计生双向承诺书

甲方:城关街道办事处________村(社区)

乙方:诚信计生小组组长:_________ 诚信小组成员:__________

为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人口计划生育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充分体现育龄群众是人口和计划生育的主人,推动诚信计生活动的有效开展,实现群众计划生育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根据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协商,签订如下承诺:

一、权利义务

(一)、甲方承诺

1、兑现落实国家规定的特别扶助政策,确保资金足额发放到位。

2、对于农村夫妻双方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从领证之日当月起子女年龄在16周岁以下的,每年发放120元的独生子女保健费。

3、做好城市独生子女父母补助金的审核发放工作。

4、为乙方办理《生育登记报告单及生殖健康服务卡》、《再生育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并送证上门。

5、免费为已婚育龄妇女提供生殖健康、优生优育知识、常见妇科病检查,免费为乙方落实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措施和补救措施,免费发放避孕药具,定期为乙方提供孕情、孕期保健服务,做好术后、生育后回访工作。

(二)乙方承诺

1、积极响应党和国家的号召。自觉实行计划生育,自觉遵守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中所规定的各项义务,主动接受计划生育管理服务;自觉参加妇检、孕情、优生健康检查及其他的生殖健康服务。

2、结婚、怀孕、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应当在一个月之内告知甲方并进行登记。

3、做到按政策生育、持证生育,持证怀孕后,不做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不违反规定做人流、引产。主动落实以长效节育措施为主的避孕措施。落实节育措施后意外怀孕或计划外怀孕的,应主动落实补救措施。

4、外出务工时在离开户籍所在地前,自觉办理好《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到达现居住地后主动交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自觉接受户籍地和现居住地的计生管理服务。

5、当诚信小组成员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出现政策外怀孕、违法生育等行为时,其他成员应当积极主动做好其说服劝解工作,动员其采取补救措施和承担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处罚。

6、乙方未履行约定承诺的,按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章依法处理,不能享受相关优先优惠政策;之前享受的奖励优惠待遇予以返还。

二、协议期限

本承诺书有效期2年,自双方签订之日起计算,期满后应重新签订。在协议有效期内,协议内容涉及的法律法规、政策发生修改变化,依据合法性原则,协议双方约定自动适应新的法律法规、政策法规。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城关街道办事处(盖章) 乙方:诚信计生小组组长:___________

___________村\社区(盖章) 诚信小组成员: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诚信计生双向承诺书38

关于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

村(居)示范活动的具体措施

为积极探索做好基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的有效途径,建立广大群众自觉参与和实行计划生育的长效机制,按照市人口计生委、计生协关于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百村(居)示范活动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在深化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的基础上,县人口计生局、计生协决定,自2016年至2016年在全县广泛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村(居)示范活动。现制定具体措施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精神,按照《国家人口计生委民政部中国计划生育协会关于加强和完善村级计划生育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意见》和《国家人口计生委中国计划生育协会计划生育村民自治规范》,以及省、市关于深化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试点工作的有关文件要求,将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纳入到整体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建设之中。坚持行政管理、实事求是、改革创新的原则,充分发挥基层计生协的作用,组织群众依照法律法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和自我监督,为统筹解决全县人口问题,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构建和-谐社会做出积极贡献。

二、基本目标与主要任务

培树一批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示范村(居),推动和引领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工作的全面开展,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基层人口计生工作思路和管理服务模式,建立人口和计划生育长效工作机制建设,引导广大群众自觉、自主、自愿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促进人口计生行政管理和基层群众自治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

(一)转变职能和工作思路,深化基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体制机制改革创新,逐步拓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范围,切实有效地组织开展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和自我监督。大力弘扬文明进步的婚育新风,倡导先进的人口文化,推广男女平等的新型婚居模式。

(二)各地加强村(居)计生组织建设和阵地建设。按照“五有”(有活动阵地、有活动器材、有活动制度、有服务项目、有宣传队伍)标准,推进村(居)计生工作组织与村(居)计生协组织一体化。建立健全村(居)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阵地。

(三)加强村(居)自治制度以及自治能力建设。宣传、培训与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政策措施。指导村(居)制订完善并落实《村(居)民自治章程》和《人口和计划生育公约》。推动各地积极开展“诚信计生”活动。

(四)逐步建立和完善“两委领导负总责,依法建章立规矩,协会承做当骨干,群众参与做主人”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工

作新机制。

(五)加强群众自治专题培训,提升各级尤其是乡级的工作能力,切实使乡级承担起指导、督促的作用,推动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健康发展。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省、市、县“三级联创”活动,培树一批村(居)人口计生工作的先进典型。

三、活动规划与主要措施

(一)2016年:宣传发动,启动实施

1、加大对示范活动的宣传力度,层层发动,统一思想,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2、乡镇要制定示范活动具体实施方案,确定具体政策措施、评估要求与程序。示范村(居)原则上要在深化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试点范围内确定,每个乡镇(城区)示范村数量至少1个村(居),要自下而上逐级申报审核,由本乡、村提出申请,鼓励乡、村的积极性、主动性。4月底,各乡镇(城区)将实施方案和拟定示范村(居)上报县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村(居)示范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2016诚信计生】

3、研究制定和完善示范活动相关政策标准和规范。层层组织开展培训。

4、组织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研讨。

5、总结评估一批示范村(居)。

(二)2016年:推广经验,深化实施

1、组织对第一批示范村(居)创建情况进行调研总结,引导各乡村相互学习、巡回观摩和交流推广。【2016诚信计生】

2、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村(居)示范主题活动”,推动示范活动深入开展。

3、总结评估一批示范村(居),每个乡镇新培树2个以上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示范村。

4、召开全县“村(居)示范活动”中期经验交流会。

(三)2016年:总结交流,巩固提升

1、在总结前两年工作情况的基础上,继续推动示范活动深入开展。通过有关媒体深入示范村(居)报道采风,大力宣传“村(居)示范活动”。

2、总结评估一批示范村(居)。

3、召开全县是“村(居)示范活动”总结及经验交流会。

4、全面巩固示范活动成果,提出下一步全面开展群众自治的意见和建议,探索建立基层群众组织长效工作机制。

四、组织领导及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是加强基层基础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的重要举措,是新时期人口计生工作的发展方向。“村(居)示范活动”是进一步推动这项工作的有效载体。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密切协作,合力推动,把这项活动作为全面推进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的重要抓手,作为加强基层基础工作的重要措施,作为人口计生综合改革的主要内容。要与“诚信计生”、“阳光计生”活动结合起来,与“无多胎生育乡镇、无政策外生育村”创建活动结合起来,与民政、组织等有关部门加强基层组

织建设活动结合起来,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循序渐进的原则,培树一批过硬的示范村(居),真正起到典型带动辐射作用。把这一活动纳入人口计生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加大工作力度,落实工作经费,保障活动顺利开展。

(二)成立机构,明确职责。县成立 “村(居)示范活动”领导小组(名单附后)。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计划生育协会,负责日常工作,组织、协调和指导此项活动的开展,研究制定示范村(居)的标准,总结评估示范村(居)。各乡镇(城区)计生办和计生协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和办事机构。

计生办主要负责:转变工作思路和方法,切实把这项活动纳入全局工作重点。大力推进人口计生政务公开和村(居)务公开;改革和完善对村(居)的配套考核措施;保障必要经费,支持村(居)人口和计划生育组织网络、服务阵地建设;推动村(居)民委员会在党组织的领导下协助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计生协主要负责:负责示范活动的各项组织实施工作,制定和完善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相关规定和规范,协调、督导、推动活动的深入开展;指导做好村(居)计划生育协会建设,为基层计划生育协会开展活动创造必要的条件;指导做好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和自我监督。

(三)加强指导,巩固提高。要全面把握活动的进展情况,完善措施,狠抓落实,培树典型,总结经验,组织示范村(居)开展学习交流活动,互相促进,共同提高。要深入基层,及时发现工作中出现

篇五:2016诚信计生
2016番禺诚信计生双向承诺书

番禺诚信计生双向承诺书

甲方: 县(市、区) 乡(镇、办事处) 村(居、社区)

代表人:

乙方:姓名: 身份号:

户籍所在地: 现居地:

根据国家计划生育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及我村(居、社区)村(居)民自治章程、计划生育村规民约的规定,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现承诺协议如下:

一、 甲方承诺的内容

1、 在社会待遇、经济政策、开发扶贫、农业发展、产业结构调整、社会保障、政策扶持、项目扶持、普惠扶持、提供服务等方面给予优先优惠优待。

2、 及时足额兑现计划生育法定奖励和各级党委、政府制定出台的奖励扶助、少生快富、优先优惠、养老保障政策。

3、在教育、医疗、入学、就业、危房改造、新农保、低保、经营项目等发面给予优先优惠优待。

4、在项目、资金、物资、技术上给予优先优惠优待。

5、在组织分配集体资产及收益、征地补偿款时,维护计划生育家庭合法权益,向独生子女户和计划生育女儿户倾斜。

6、对生产、生活中需要办理的各种事项,符合政策的优先办理。

二、乙方承诺的内容

【2016诚信计生】

1、自觉遵守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规定按政策生育,在规定的时间内落实相关避孕节育措施,按规定参加妇检,积极配合计划生育管理。

2、教育子女自觉遵守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规定按政策生育,在规定的时间内落实相关避孕节育措施,按规定参加妇检,积极配合计划生育管理,不早婚早育和非婚生育。督促外出子女返乡签订诚信计生双向承诺书。

3、自愿接受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规定的处罚。

4、不违法收-养-孩-子,不代养未落实计划生育的孩子和不代管财产、代耕土地。

5、不做胎儿性别鉴定,不选择性别终止妊娠。【2016诚信计生】

6、积极向村(居、社区)报告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人和事,不支持、包庇、藏匿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人和事。

三、违约责任

1、甲方不履行承诺的,乙方有权要求履行或向上级反映情况,提请对相关干部进行处理。

2、乙方不履行承诺的,自愿放弃有关政策的享受,接受有关部门的处罚,在办理个人业务受阻时,责任自负。甲方有权按村(居)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进行处理、有权暂停承诺的兑现,有权要求乙方对甲方损失进行补偿。

四、其他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送乡(镇、办事处)备案一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签名) 乙方签名:

(公章) (手印)

篇六:2016诚信计生
2015诚信计生工作自查报告

海石湾镇开展“诚信计生”工作自查报告

(201*年9月)

为了进一步创新服务管理机制,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基层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的改变,激发群众参与人口和计生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按照省、市、区人口和计生委、计生协的要求,全面推广“双向承诺、合同管理、民主监督、互为守信”的工作模式,我镇在开展诚信计生工作中,充分发挥各级各部门及群众的力量,加大宣传,选好典型,在诚信计生工作中真正体现计生工作以人为本,以群众为主体,相信群众的工作方法,扎实做好“诚信计生”的推进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和宣传发动。镇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诚信计生工作领导小组,各村(社区)成立工作班子,健全了组织网络,明确任务或职责,研究协调诚信计生工作,制定计划,转发了《**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省计划生育协会关于进一步推进诚信计生工作的通知》,并多次召开专门会议,在专题研究,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制定了《海石湾镇关于全面推进诚信计生工作实施方案》,确保阳光诚信计生工作有序推进。广泛动员,以各类活动为宣传载体,宣传开展诚信计生工作的意义、要求以及创建标准,激发群众参与诚信计生工作的积极性;大力弘扬遵纪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爱、男女平等、少生优育等社会主义新风尚,营造“诚信计生”浓厚的舆论氛围;全面宣传倡导诚信生育文化,计生干部主动上门面对面向群众宣传计划生育政策,利用乡村人口广场,积极开办婚育班、生殖保健班、人口政策班等,满足不同对象的多层次知识需求。

二是分类规范管理,注重诚信服务。改进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模式,对育龄群众实施分类服务管理,按照不同年龄、采取不同避孕节育措施,诚信承诺履行情况。(

三是强化诚信激励,增强诚信计工吸引力。全镇围绕计生家庭在优生优育、子女成才、抵御风险、生殖健康、家庭致富以及养老保障等方面的需求,根据区政府要求落实惠及诚信计生人员一生的政策支持和服务保障。认真兑现各项计生奖励惠民政策,加大财政投入,为诚信计生群众办实事,谋福祉。各相关部门在制定和落实低保、扶贫、危房改造等各项惠民政策时,对诚信计生家庭在在全社会形成良好氛围和社会导向,树立了诚信政府的良好形象,将推广实行诚信计生长效节育措施奖励政策作为重要举措,鼓励群众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在新农保、新农合就业升学教育资助、农业开发扶贫开发等普惠政策中,对诚信计生家庭给予优先优惠,发挥积极的引导作用。

四是完善制度,创造开展诚信计生环境。注重完善制度,强化群众自治,完善民主决策制度。各村(居)依据《村民自治章程》起草、群众讨论、张榜公布、镇政府审查、村民表决、报镇计生办备案的程序,完善计生基层群众议事制度,组建议事小组,形成“议事会决策、村委会执行、监事会监督”的民主决策机制,保障群众在人口计生工作中的决策权,完善民主管理制度,完善基层群众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按照政府诚信、群众守信、村民互信的要求,制定了《诚信计生协议书》,由村级与已婚育龄夫妇自愿签定。诚信协议签定率达99%以上,强化了基层群众自治的建设,组织群众自我管理与服务,定期组织村民活动,让群众在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监督中充分行使对人口计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使群众遵守法律法规,自觉履行人口计生义务,主动接受服务管理。

五是加强社会监督,保障阳光维权。一是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在镇、村、社区设置意见举报箱,开通“阳光服务热线”,方便群众咨询,投诉和反映意见建议。二是实行实名举报奖励制度,对举报情况核查属实的,给予举报人一定的奖励,调动群众监督的积极性。将诚信计生纳入人口计生目标管理责任制,优化考核目标。

我镇虽然在推进诚信计生工作中做出了一些成绩,但仍存在一定的不足,今后我们将着力做好以下工作:继续强化人口计生法律的法规的落实,提高符合政策生育率;继续强化奖励优惠政策落实,提高群众满意程度;继续强化民主监督,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继续强化村级组织作用发挥,提高群众自治能力。

海石湾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

二○一*年九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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