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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人事制度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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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高校人事制度包括(共6篇)大学人事制度改革大学人事制度改革 ——以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为例2014年07月21日 09:27 来源:《清华大学教育研究》(京)2013年2期 作者:钱颖一 字号打印 纠错 分享 推荐 浏览量【作者简介】钱颖一,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院长、教授,研究方向为比较经济学、制度经济学大学人事制度,主要是...

本文是中国招生考试网(www.chinazhaokao.com)成考报名频道为大家整理的《高校人事制度包括》,供大家学习参考。

篇一:高校人事制度包括
大学人事制度改革

大学人事制度改革 ——以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为例

2014年07月21日 09:27 来源:《清华大学教育研究》(京)2013年2期 作者:钱颖一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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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钱颖一,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院长、教授,研究方向为比较经济学、制度经济学

大学人事制度,主要是指大学教师人事制度。大学的使命是教学和研究,这个使命主要是由教师完成的,所以教师是大学中最重要的财富。建设一流大学,必须要有一流的教师。由于大学教师人事制度直接影响到大学教师的选择、对教师的激励和教师的发展,所以大学教师人事制度改革是关系到大学的办学质量,关系到大学的使命达成,关系到建设一流大学能否成功的大事。

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简称清华经管学院)自2006年开始有计划地逐步进行教师人事制度改革。至2012年底,历时六年多时间,清华经管学院已经建立起一套系统的、与现代大学制度接轨的,并且符合学校、学院实情的教师人事制度。本文客观地总结这个改革的全过程,重点阐述这个改革的理念、方案、执行三个方面。清华经管学院教师人事改革中最为突出,也最具创新性的是方案和执行两方面的有机结合,它的特殊意义在于不仅要做事(有想法),而且要做成事(有办法)。

本文以清华经管学院教师人事制度改革为例,第一次全面叙述了一所中国内地大学中的学院进行系统性教师人事制度改革的全过程。笔者作为这一改革的全程参与者,能够有机会还原许多做法背后的思考过程与调整细节。虽然本文只是一所大学中的一所学院的改革案例,但由于这中间所包含的“实践智慧”无法从制度文本本身获知,它应该对于国内其他院校都具有不多见的参考价值。毕竟高校中的教师人事制度改革的起点很相似,改革中遇到的问题也类似。

一、改革难点

大学人事制度改革一直备受行业内外的高度关注,同时也饱受争议。一方面是在大学人事制度改革的理念和方案方面存在差异。大学与企业的差别,世界一流与中国特色之间的平衡,学术标准与行政程序之间的矛盾等等,都是争论的焦点。另一方面是在实施过程中存在大量的实际问题。全国各大学的人事制度改革试验也有一些,但绝大多数是在现有体制之外引入一些“新人新办法”的增量尝试,很少有对现有体制进行系统性的整体改革。而且,即使作出了一些改革尝试,也很少见到对改革实践做出系统性阐述的文章。

大学人事制度改革如同任何改革一样,面临多个环节。这项改革要成功,同其他改革一样,要有三个必备条件。第一是理念上必须有正确的方向,正确的认识,正确的把握。第二是方案、规定必须可行、可操作。第三是执行力必须到位,并注重细节落实。与其他组织的变革相比,大学教师人事制度改革要满足这三个条件,又有其特殊的困难。

第一条是理念,取决于对最佳实践的现代大学制度的深入理解和认同。经过三十多年的经济改革,我们对现代企业制度的理解已经相当深入。但是我们对现代大学制度的理解就不够了。虽然在世界一流大学访问、留学、任教的中国学者越来越多,国内大学与国外大学的接触和合作也越来越频繁,但是,作为一个制度改革者对现代大学制度的理解深度的要求,远比作为一个学者在海外大学访问、留学、任教,或与

海外大学合作要高得多。特别是大学不同于我们所熟悉的赢利性组织的制度设计,更是不经过实际探索,不下大力气所不知的。

第二条是方案,取决于对国情、校情、院情的深刻认识和思考。大学是事业单位,在中国,事业单位的改革整体上相对于企业单位的改革滞后。而大学又是教育单位,特别是重点大学,对学生的管理,对完成国家需求的任务,以及意识形态的一定束缚与禁锢等多方面原因,都使得教育体制的改革又是事业单位中更加滞后的。教育体制的改革受到的制约比企业和其他事业单位都更大,更复杂。

第三条是执行力。人事制度直接关系到人的切身利益,这在任何地方都是一样的。大学的特别之处是知识分子集中,高层次人才集中。而且,经过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教师来源和特点变得非常多样化:有国内博士,也有海外博士;有科研导向的,也有教学导向的;有从事国际接轨的研究,也有投入对中国实际的应用,还有以国家项目为重点;有的学科是当今前沿,有的学科已经过时。因此教师情况非常复杂。大学中的主意多,但往往容易分散;乐见尝新鲜,但容易半途而废;更因为照顾各方面平衡而忘记变革的初衷。大学人事制度改革要成功,既要坚决有力,又要细致入微。

以上三条迭加在一起,可见大学教师人事制度改革之难。

二、改革理念

六年来,清华经管学院深入思考教师人事制度改革并形成了一整套改革理念。理念是第一重要的。不成功的教师人事制度改革,可能是因为方案设计和实施的问题,但更可能是因为没有一个站得住脚的理念,所以容易受到批评和挑战。

清华经管学院的改革理念可以概括为:本着“三个毕竟”,秉持“两个兼顾”,坚持“一个公正”。 在思想层面上,本着“三个毕竟”,那就是:我们毕竟是大学,我们毕竟是大学教师,我们从事的毕竟是创造性、思想性的工作。在2009年和2010年学院讨论教师人事制度改革期间,这“三个毕竟”被反复强调,并逐渐形成共识。只有在思想上对教师工作性质有一个正确的定位,推动教师人事制度改革才会有明确的方向。

“我们毕竟是大学”:所以大学就不是企业或公司,也不是政府机关。因此就不能用思考企业和政府机关的思维模式来思考大学。“我们毕竟是大学教师”:所以教师就不是工人、农民,不是经营管理者,也不是党政干部。因此对教师的聘用和职称评定,为教师设计的薪酬体系,不能等同于工人、农民、经理、干部。“我们从事的毕竟是创造性、思想性的工作”:所以教师的工作就不是流水线上或程序化很强的工作,也不是容易度量其质量的工作。因此不能套用适用于企业或政府机关的现成制度。比如“计件制”或“计工分”等通行办法容易导致数论文篇数、急功近利的短期行为等。而仅凭资历也不是可取的方法。因此,大学中的教师人事制度改革一定不同于企业和政府中的人事制度改革,一些常见的适合于其他机构和工作性质的薪酬办法、聘用办法、流动办法就不一定适合于大学。

“大学”、“教师”、“创造性工作”这三条就意味着,教师人事制度必须着眼于创造宽松的环境,必须着眼于关注长远,同时选择最适合教师工作性质的机制,既要非常严格,又要给予充分时间的考验。由此推断,一方面,在国内高校中普遍流行的“计件制”不是一个好的薪酬制度;另一方面,过早给予长期聘用也不是一个好的聘用制度。所以,清华经管学院在薪酬改革方案第一段中就明确了如下的“四个有利于”:“实行年薪制的目的是创造一种有利于对外有竞争力、吸引人,有利于内部融洽和谐、留住人,有利于宽松、上进的教学和研究的工作环境,有利于推动全体教师参与公共服务共同建设学院。”

在设计层面,要秉承“两个兼顾”。第一个兼顾是既要与规范的现代大学制度接轨,又要符合国家、大学和学院的实际情况。经管学院是清华大学中的一个学院,所以既要考虑到学院的情况,也要考虑到大学的情况。要做到这个兼顾,就要有聪明才智在各种制约条件下发现和实现与国际接轨的最佳路径。比如,目前的普遍情形是教师人事合同权在学校,不在学院。副教授、教授名额也由学校分配,学院不能控制。在这些制约条件下要实现国际接轨,就要动脑筋,想办法。即便我们对什么是现代大学制度有比较好的了解,但要在各种制约条件下去接轨也还是件很困难的事。然而在实践中我们发现,经过深入的思考和大胆的探索,这还是有可能办得到的。

第二个兼顾是既要考虑长远目标,又要有合适的过渡措施。长远目标要清晰明确,不能妥协。但是,即使是目标很清晰,没有平滑的过渡政策也照样不能成功。过渡期政策可以平滑,但不能阻碍长远目标。因此,必须力求避免为了短期获得对改革的支持而采取阻碍长期改革目标的过渡政策。建设现代大学制度的高远目标与循序渐进的改革步骤相结合是改革成功的关键。

在操作层面,要坚持“一个公正”,就是程序公正。凡是牵扯到人的改革,程序公正都非常重要。在一定意义上,程序公正比结果公正还重要。在大学,教师之间是平等的,没有上下级关系,所以更不能用指令方式推动改革。有些教师不一定反对改革方案本身,但是如果没有征求和尊重他们的意见,他们就容易站在对立面上反对方案中的细枝末节。清华经管学院讨论改革方案时一直遵循如下程序:初步方案先由院务会充分讨论,然后交给全体教师讨论,特别重要的方案还要个别听取教师意见,听取教代会、工会意见,听取党支部意见。清华经管学院中有一个人力资源与组织行为系,那里的教师专门研究人力资源制度。学院特别花时间专门听取他们的意见,因为他们有相关的专业知识。所有方案都经过充分酝酿、几上几下、反复修改。整体方案最后要经过全体教师大会的通过或同意。另一方面,细则方案因为涉及到很多技术细节,并存在一定的针对具体情况的差别对待,则由院务会通过。整体方案经过全体教师大会而细则方案经过院务会是一个比较好的平衡。

【高校人事制度包括】

在大学中,学院不是法人。程序公正意味着,教师人事制度改革方案的形成过程中需要经常与大学主管校长和部门(人事处)保持沟通。如果改革方案涉及到改变现有大学制定的规则的话,就必须经过学校批准。有些改革,比如年薪制改革,因为主要依赖学院自身的资源,而且并不涉及大学的制度,所以不需要事先上报。但是关于准聘长聘制的改革就不一样了。学院在2012年初向学校报文,全面汇报学院教师人事制度改革,特别是关于引入准聘长聘制的方案。2012年6月26日,清华大学校长办公室批复,在《关于经济管理学院人事制度改革若干问题的回复》中这样写道:“经学校研究,同意经济管理学院人事制度改革的总体工作方案。”“五年来,经济管理学院在人事制度和管理体制等方面积极探索并初步形成了既符合学院实际又学习借鉴国外高校先进管理经验的教师管理体系。学校将经济管理学院列为深化人事制度改革试点单位,支持经济管理学院不断创新和完善人事制度改革和教师聘任体系,在教师队伍中试行准长聘(Tenure track)制度。”

这就有了程序上的合法性。在此之后,学院向学校做了三次汇报:2012年7月5日向清华大学党委常委扩大会汇报;2012年8月22日在全校党政干部会上做交流发言;2012年12月11日向主管教师人事的副校长汇报秋季学期职称评定、长聘评定实施情况。三次汇报都得到了学校的充分认可和肯定。所以从程序上说,学院的教师人事制度改革始终坚持程序公正。这些年来,清华大学领导对经管学院的教师人事改革始终都非常支持,这是改革成功的前提。

三、改革起点

教师人事制度包括两大方面:聘用和晋升制度;薪酬和考核制度。虽然各学校的具体情况不完全相同,但所面临的问题大致是一样的:改革起点都是在计划经济时形成的事业单位人事制度基础上做出某些修改而形成的一整套教师人事制度。

1.聘用和晋升制度。教师的职称分为讲师(中级职称)、副教授(高级职称)、教授(高级职称)。讲席教授并不是一级职称,它是荣誉性的,通常不伴随薪酬待遇的调整。在计划经济时代,事业编制人员都是事实上的终身制。现在情况有所不同,通常单位要求所有人员签订人事合同,每三年一次。

清华大学自1995年开始规定,讲师在三个合同期(九年)内若没有升聘到副教授,就要离开当前岗位。这就是所谓的“非升即走”(离开学校)或“非升即转”(转为非教师岗位)。对于副教授而言,并没有在一定时间内升不到教授就要离岗的规定。因此,副教授具有隐含的长期聘用承诺,尽管学校并没有明文规定。另一方面,虽然教授没有再升职称的可能,但学校也要求每三年签一个合同,只是在两个三年期合同期满之后可以签署“无固定期限”合同。所以,对于教授而言,虽然没有规定是长期聘用,但是事实上是长期聘用。学校控制每一职称的名额,每年确定并下达给各院系教师招聘名额以及副教授和教授职称评定名额。 对于新从海外招聘的教师,虽然在薪酬方面可以实行不同制度(比如年薪制),在职称评定上也会有更高的要求,但是在职称晋升制度上是一样的。

2.薪酬和考核制度。全国高校的教师都实行月薪制,月薪包括很多项:国家工资、“校岗”、“院岗”、课时费、学生论文指导费、论文发表奖励、科研项目提成、奖励等。这些项可归为四类。第一类是前三项,都是由教师的职称和年资确定的一个固定数。第二类是第四至七项,是“计件制”。每一类活动有一个价格,比如每小时课时费,每指导一个学生补贴等等。用这个价格乘以完成的数量,就得出应付报酬数额。第三类是科研项目经费一定比例的提成。第四类是奖励,或因为工作突出,或因为从事公共服务,比如管理工作或其他非教学工作等。

学院对教师没有公共服务的统一要求。学院根据需要分派公共服务工作,通常情况是分配非常不均匀。从事公共服务的报酬是作为奖励形式发的。学院也没有统一的学术假规定,只有公派出国进修学习,但是作为工作,不是作为学术假。事实上,没有薪酬的年薪制,是不可能实行学术假的。

对以上这个制度的最大修改是对海外招聘的教师实行年薪制。年薪制通常是每三年一个薪酬合同期。合同中对授课学时数有一定要求,对论文发表也有要求,但对公共服务通常没有定量要求。在有些情况下,年薪制的教师的超额课时、论文指导、答辩、论文发表等也同非年薪制的教师一样获得额外报酬和奖励。在海外招聘教师的年薪制和其他教师非年薪制并存的情况下,就形成了教师薪酬体制的“双轨制”。这里尽管有薪酬高低的不同,但更重要的是薪酬形成机制的不同。

综上所述,大学教师人事制度改革起点的突出特点有二:第一,在聘用和晋升制度上,副教授和教授成为事实上的长期聘用,而能够升聘为副教授和教授受到每一职称名额的限制,不仅与教师的学术水平相关。第二,薪酬形成机制中的“计件制”或“记工分”十分普遍,即使是实行年薪制的教师,在边际上也可能受“计件制”的影响。此外,年薪制与非年薪制并存的“双轨制”也变得越来越普遍。

四、改革历程

从2006年到2012年的六年多时间内,清华经管学院分三步设计和实施了一系列有关教师人事的新制度,包括规定(公开)和细则(内部)。其中第一步和第三步是关于教师聘用和晋升制度,第二步是关于教师薪酬与考核制度。

第一步是在2006年至2009年间,其中重要的制度包括:职称晋升的学术基本要求(第一次规定申请副教授、教授必须满足每一类期刊中发表论文的最低数量,即“门槛”,以及比学校要求更高的教学评估结果)(2007年1月1日起执行);废除“留校”(本校博士或博士后在校外工作至少两年方可受聘);取消“在职博士”(即使本院教师没有取得博士学位的也不能在职读博士);新聘教师不再区分海内海外博士学位,同等对待。

第二步是在2009年至2011年间,其中重要的制度包括:薪酬制度的双轨制并轨到单一的年薪制,全体教师中实行年薪制薪酬合同(2010年1月1日起执行);成立薪酬委员会;量化公共服务;引入学术假;做实讲席教授;教师人事与职员人事管理分离,成立各自的办公室;出版一年一度的《教师手册》,把所有与教师人事有关的规则全部列在其中。年薪制方案经过一年半的讨论才最终获得全体教师大会的通过,而之后又经过一年半的时间逐渐落实到位。

第三步是在2011年至2012年间,其中重要的制度包括:全体教师中实行“准聘长聘制”(Tenure track system,又译“长聘轨制”)(2012年1月1日起执行),副教授区分无长聘与有长聘;学术评价标准改变;评聘规则改变等。准聘长聘制方案和执行细则也是经过了一年半时间才得以完善。

以上三步既是时间顺序上的排列,也具有逻辑上的关联。每一步都为后一步奠定了重要的基础,创造了良好的氛围。第一步建立了职称评聘上统一的学术基本要求,并且在新聘教师时不分海内外学位实行统一的学术标准和年薪制。正是第一步的完成催生了在全体教师中实行薪酬机制并轨到统一的年薪制,以及相配套的学术假、公共服务等制度,这就是第二步。在实行统一的年薪制后,实行第三步准聘长聘制度就水到渠成。这个更为根本的第三步需要学校的批准,但在成功地进行了前两步改革之后,学院和谐的氛围使得学校的决策变得容易。

五、制度设计

教师人事制度改革的根本是建立两个制度:在教师聘用和晋升制度中实行“准聘长聘制”,在教师薪酬和考核制度中实行“年薪制”。

1.准聘长聘制。清华经管学院实行的准聘长聘制与大多数北美研究型大学一致,将教师职称分为助理教授(Assistant Professor)、无长聘的副教授(Associate Professor without Tenure)、有长聘的副教授(Associate Professor with Tenure)和教授(Professor)。助理教授都不是长聘,教授都是长聘。这个制度之所以也叫准聘长聘制,是因为在获得长聘之前是“准聘期”(probationary period),获得长聘之后是“长聘期”(life tenure)。

从助理教授或无长聘的副教授晋升为有长聘的副教授或教授称为获得长聘。助理教授可以申请无长聘的副教授,或直接申请有长聘的副教授。通常情况下有长聘的副教授才能申请教授,但不排除无长聘的副教授申请教授并同时获得长聘的可能性。

在长聘与职称的对应关系上,北美研究型大学有三种情况。第一种情况,只有教授才有长聘,副教授都是非长聘,比如哈佛、耶鲁。第二种情况,所有副教授都是长聘,比如加州大学系统内的所有大学。这两种情况都不是常见的,最多的是第三种情况:副教授既可以有长聘,也可以没有长聘。过去国内对于北美研究型大学中的长聘制度的理解比较片面,没有意识到有这样的多样性。

上述三种情况中的第三种情况最适合中国国情。为什么不把长聘设在教授级别,所有副教授都是无长聘呢?在中国,获得教授职称的时间一般要比美国长,而且教授的名额由学校控制。如果一位教师在博士

篇二:高校人事制度包括
XXX大学人事制度改革方案

XXX大学人事制度改革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学校办学目标引领下,以人员编制分类管理改革为切入点,以合理配置教育人力资源、全面提高教育质量、提升科研创新能力为导向,以建设高水平人才队伍为核心,建立健全竞争机制和激励机制,搞活用人制度和分配制度,为学校各项事业的协调与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强的制度保证和人才支持。

二、改革目标通过不断推进和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创新用人机制,优化考核晋升机制,完善薪酬分配机制,进一步理顺校院二级管理关系,落实二级学院办学自主权,激发各类人员的内生动力,形成有利于人才脱颖而出、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良好氛围;完善人才培养和支持保障体系,着力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结构优化、富于创新精神和国际交流能力的高水平人才队伍,全面提升学校教学、科研、医疗和社会服务整体水平;在提高学校办学水平和办学效益的同时保持教职工收入持续增长,实现学校发展水平与教职工幸福指数同步提升。

三、改革要点(一)人员编制管理1、编制的分类与核定。

(1)根据性质与管理体制不同,将编制分为两类:

事业编制:指国家核定下达的编制,分为固定编制和流动编制。

非事业编制:指学校事业编制以外的所有编制人员,包括各类派遣人员及与学校有劳动关系的聘用人员。

事业编制按照国家人事部相关规定管理,非事业编制根据 “谁使用,谁负担,谁负责”的基本原则,按照国家《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等相关规定管理。

(2)根据职能与任务不同,将编制分为四类:

基本教育规模类、专职科研类、直附属类、后勤产业类编制。其中基本教育规模类包括教师类、教辅类和管理类。学校根据不同编制类别,分类核定各单位人员编制。

①基本教育规模类:

教师类编制以学生规模、生师比、教学科研工作量定编。

教辅类以实验(编辑等)任务、仪器设备量、图书量等定编。

管理类以岗位职能、管理幅度定编,二级学院结合学生和教职工规模定编。

②专职科研类编制主要设置在国家级科研基地、实体科研机构。以科研规模、研究方向、依托形式定编。

③直附属类编制以学校发展需要、岗位需求定编。

④后勤类编制以保障后勤服务为目标定编;产业类编制以学校发展需要、产业规模定编。

2、编制的系统管理。确定事业编制与非事业编制的准入标准和转换机制,对不同编制实施分类管理,分类制定相应政策,具体内容见附表。

(二)教师岗位分类管理1、岗位类别与范围。根据学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的三大职能,将教师岗位分为四类。

(1)教学科研岗:教学科研工作并重,是教师岗位的主体(2)教学为主岗:以教学工作为主,主要设置在公共基础课程领域。

(3)科研为主岗:以科研工作为主,主要设置在国家级科研基地、实体科研机构等。

(4)社会服务(技术开发)岗:主要承担科技开发、成果转化、技术推广等工作。

2、岗位聘用。明确教师岗位任职条件和岗位职责,签订聘用合同,确定聘用期限,实行竞聘上岗、择优聘任机制,建立非升即走(转)、优胜劣汰的退出机制,对不适应教师岗位工作的人员实行转岗分流。1970年后出生的无硕士研究生学历教师、1980年后出生的无博士研究生学历教师,原则上必须退出专任教师队伍(外语、艺术、体育等少数专业除外),【高校人事制度包括】

转岗人员视情况转入教辅类、管理类岗位。

3、分类考核。以“能力+业绩”为导向,分类制定教学科研岗、教学为主岗、科研为主岗、社会服务(技术开发)岗人员的考核标准和考核办法。逐步调整考核形式,适当延长考核期限,由年度考核为主向聘期考核为主转变,聘期考核结果直接与岗位续聘、岗位津贴等挂钩。

4、分类晋升。分类制定专业技术职务晋升条件,细化教学科研岗、教学为主岗、科研为主岗、社会服务(技术开发)岗的任职条件,调整建筑艺术类和体育类专业高级职务任职条件。

调整不同专业技术职务和岗位分级聘用的评审侧重内容。申报副教授职务只评审科研业绩(文科和公共基础课除外),申报教授和教授岗位分级聘用则必须满足本科教学条件,把本科课堂教学工作量、教学综合质量考评结果作为申报教授职务和教授岗位分级聘用的必备条件,且实行一票否决制。

提高申报教学科研岗、科研为主岗高级职务的评审条件,将主持至少1项“国家自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作为晋升高级职务的必备条件;将发表1-2篇SCI论文作为理、工、医、管类晋升副高职务的必备条件;提高海外优秀人才申报高级职务的论文数量和质量要求。

5、薪酬分配。建立经费总额动态包干运行机制,给予二级单位更多薪酬分配自主权。学校主要负担教学为主岗、教学科研岗的教师工资和岗位津贴,岗位津贴的基础津贴部分全部打包给二级学院统筹使用;科研为主岗将随着有关政策的调整,其岗位津贴视情况由项目全部或部分负担;社会服务(技术开发)岗人员的工资、津贴全部自行负担。

(三)“531”人才队伍建设工程1、启动“531”人才队伍建设工程。力争到2020年前后,汇聚50名左右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战略主导人才;引进与培养300名左右具有国际知名度的学科领军人才;重点支持1000名左右、40岁以下,支撑学校未来发展的青年骨干人才。

2、实行校内选拔和校外引进两种遴选方式。制定遴选办法和实施细则,严格按照具有本校、校外高水平大学、国(境)外高水平大学学缘背景的人才各占三分之一的原则遴选“531”人才队伍建设工程人选。

3、制定显性激励和隐性激励相结合的支持措施。对于入选第一、二层次岗位的人才,分别授予“中南大学战略主导人才”和“中南大学学科领军人才”等荣誉称号;加大队伍建设投入力度,尤其是加大对中青年教学、科研、临床医学骨干人才支持力度;进一步完善分配激励机制,为入选人才设立特别岗位津贴;加强团队建设,鼓励学科交叉,制定具有中南特色“人才特区”政策;优化人才队伍学缘结构和知识结构,完善引进人才先聘后评制度等。

4、建立有退出机制的人才滚动式资助培养模式。对于入选人员实行聘期目标管理(5年为一个聘期),中期考核结果将作为续聘和后期经费资助等级的重要依据,同层次同批次入选人员的后期资助经费打通使用,并按优秀、合格进行分等资助;聘期结束后,考核结果将作为是否续聘或申报上一层次岗位的重要依据。

(四)新进师资遴选1、转变选才观念,增强“慢进则退”的危机意识,坚持“优中选优”的选拔标准。严格教师选拔条件,优化学缘结构,提升师资队伍整体水平和素质。

2、优化学缘结构,提高国(境)外博士和其他高水平大学博士比例。取消选留应届硕士毕业生从事教学工作,逐渐减少直接从本校选留博士生,本校博士需具有校外高水平大学或知名企业博士后经历,方可作为师资进校。鼓励各二级教学单位大力引进国(境)外高水平大学留学回国人员。新进教师中,国(境)外博士不少于50%的比例。

(五)师资培养1、新进教师实行“2+6”培养计划。即"2年博士后+6年人事聘用",计划重点培养青年教师科研能力。2年博士后出站考核优良者,进入6年(3年为一个聘期)人事聘用阶段,否则以博士后身份出站离校。人事聘用期间,给予两次申报高级职称的机会,如晋升副高则转入学校固定编制长期聘用,否则转入其他岗位或直接解聘。

2、高级职称教师实行学术休假制度。鼓励现任副教授(副研究员)及以上在岗专任教师,到国(境)内外知名高校或科研机构,从事为期6个月的科研课题合作研究和学术交流,或是集中精力著书立说。学术休假每5年为一个周期。

学术休假期间,教师的工资、津贴、福利照常发放;可以不承担本科生教学任务和院内其他工作,但仍应完成相应研究生培养工作。

3、临床师资通过完善和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来进行师资选拔和培养。

4、学校将计划每年投入2000万元设立师资培养专项基金,构建“学校-学院-学科”三级联动的师资培养机制,把师资培养纳入二级单位目标责任考核并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和后续跟踪培养机制。

【高校人事制度包括】

(六)职员职级晋升1、建立管理人员职员职级常态化晋升通道。对事业编制专职管理人员,每两年开展一次职员职级的晋升与评聘工作。

2、职员职级岗位分为高级职员、中级职员、初级职员三个层次9个等级。职员职级岗位总数按教育部核定我校总编制的18%掌握,高级职员岗位按职员职级岗位总数的35%设置。

3、任职条件(1)必要条件:①任职以来年度考核结果合格及以上;②身体健康,能履行相应岗位职责;③学历要求需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男同志年满55周岁、女同志年满50周岁可放宽到大专学历。

(2)选择条件:①撰写或起草重要工作报告、重要政策性文稿、专题调研报告等情况;② 公开发表教育管理类研究论文,主持或承担管理类研究课题等情况;③ 主管或分管工作获上级部门表彰等情况,④ 个人评优获奖等情况。⑤任职年限情况。【高校人事制度包括】

4、职员聘任实行平等竞争、择优聘任制度,每个聘期为四年;完善职员职级晋升考核与薪酬分配办法。

四、实施步骤1、2011年9月———2012年1月,通过对校内二级教学科研单位、“2+7”等高水平大学的调研,多次组织召开人事工作研讨会,确定人事制度改革的思路、目标及相关议题;2、2012年1月———2012年3月,在前期调研、研讨的基础上草拟相关文件的初稿;3、2012年3月———2012年5月,召集各类人员代表审议相关文件,听取意见,不断完善文件内容,适时出台相关文件。

4、2012年5月———2012年12月,文件的宣传与落实,二级单位结合各部门实际情况,制定相关实施细则,落实学校文件要求。

篇三:高校人事制度包括
2015人事制度

第1篇:公司企业人事管理制度

第一节总则

一、为进一步完善人事管理制度,根据国家有关劳动人呈法规、政策及公司章程之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执行国家在关劳动保护法规,在劳动人呈部门规定的范围内有权自行招收员工,全权实行劳动工资和人事管理制度。

三、公司对员工实行合同化管理。所有员工都必须与公司签订聘(雇)用合同。员工与公司的关系为合同关系,双方都必须遵守合同。

四、公司劳动人事部,负责公司的人事计划、员工的培训、奖惩、劳动工资、劳保福利等项工作的实施,并办理员工的考试录取、聘用、商调、解聘、辞职、辞退、除名、开除等各项手续。

第二节一编制及定编

五、公司各职能部门、下属公司、企业,用人实行定员、定岗。

六、公司职能及部门及下属公司、企业的设置、编制、调整或撤销,由总经理提出方案,报董事会批准后实施。

七、下属公司、企业属下机构的设置、编制、调整或撤销,由经理提出方案,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八、因工作及生产,业务发展需要、各部门、下属公司、企业需要增加用工的,必须按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零八条之规定,履行手续后方准实施。特殊情况必须提前聘用员工的,一律报总经理审批。

九、下属公司、企业需雇用临时工人的,必须提前2个月作出计划报劳动人事部审批,批准后由劳动人事部统一向劳动管理部门申请指标,按核准的指标及指定的地点雇用临时工。严禁无指标雇用临时工。

十、劳动人事部负责编制年度用工计划及方案,供总经理参考。

第三节员工的聘(雇)用

十一、各部门、下属公司、企业对聘(雇)用员工应本着精简原则,可聘可不聘的坚决不聘,无才无德的坚决不聘,有才无德的坚决不聘,真正做到按需录用,择才录用,任人唯贤。

十二、公司聘用的员工,一律与公司签订聘用合同。

十三、公司聘用的员工,一律脱离原级职别,由公司按照需要和受聘人的实际才能予以聘任。

十四、各级员工的聘任程序如下:

1、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

2、副总经理、总理经助理、总会计师等高级职员,部门主任(部长)及下属公司、企业经理,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聘任;

3、部门副主任(副部长)、下属公司、企业副经理及会计人员,由总经理聘任;

4、其他员工,经总经理批准后,由人事部及下属公司、企业经理聘任。

上述程序也适用于各级员工的解聘及续聘。

十五、各部门、下属公司、企业确需增加员工的,按如下原则办理。

1、先在本部门、本公司、企业内部调整;

2、内部无法调整的,报请劳动人事部在公司系统内调配。

3、本系统内无法调配的,由用人单位提出计划,报总经理批准后,由劳动人事部进行招聘。

十六、新聘(雇)员工,用人单位和受聘人必须填写“雇用员工审批表”和“员工登记表”,由用人单位签署意见,拟定工作岗位,经劳动人事部审查考核,符合聘雇条件者,先签试用合同,经培训后试用半年至1年。

十七、新员工正式上岗前,必须先接受培训。

培训内容包括学习公司章程及规章制度,了解公司情况,学习岗位业务知识等

培训由劳动人事部和用人单位共同负责。

员工试用期间,由劳动人事部会同用人单位考察其现实表现和工作能力。

试作期间的工资,按拟定的工资下调一级发给。

十八、员工试用期满15天前,由用人单位作出鉴定,提出是否录用的意见,经劳动人事部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批准录用者与公司签订聘订聘(雇)用合同;决定不录者试用期满退回原单位。

十九、临时工由各下属公司、企业在上级核准的指标内雇用。报劳动人事部备案。

第四节工资、待遇

二十、公司全权决定所属员工的工资、待遇。

二十一、公司执行董事会批准实行的工资系统列。

二十二、公司按照“按劳取酬、多劳多得”的分配原则,根据员工的岗位、职责、能力、贡献、表现、工作年限、文化高低等情况综合考虑决定其工资。

二十三、员工的工资,由决定聘用者依照前条规定确定,由劳动人事部行文通知财务部门发放。

二十四、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向上,多做贡献。员工表现好或贡献大者,所在单位可将材料报监察部及有关部门审核,经总经理批准后予提级及奖励。

二十五、公司按照国家有产在规定为员工办理退休、待业等保险。员工享有相应的保险待遇。

二十六、公司执行国家劳动保护法规,员工享有相应的劳保待遇。

二十七、员工的奖金由公司、下属公司、企业根据实际效益按有关规定提取、发放。

二十八、员工享有公费医疗待遇。员工本人的医药费按规定凭县级以上医院报销凭证核准报销。

第五节假期及待遇

二十九、员工按国家法定节假日休假。因工作生产需要不能休假的,节日按日工资200%、假日按日工资100%计增发给加班工资或安排补休。

三十、员工按国家规定享有探亲待遇。具体如下:

1、员工在公司工作满1年后,开始享有探亲待遇;

2、与配偶不住在一起的,又不能利用工休假日团聚的,1年可探望配偶1次30天,另按实际需要经予路程假;

3、与父母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利用工休假日团聚的,未婚员工探望父母1年1次20天,已婚员工4年1次20天,另按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

4、员工探亲按国家有关规定报销往返路费,超过规定的费用自理;

5、探望配偶手未婚员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已婚员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在本人月标准工资30%以内的,由本人自理,超出部分由所在单位负担;

6、员工请假探亲必须由所在单位统筹安排,经人事部核准;未经核准的按旷工处理。生产单位员工探亲尽可能安排在春节统一放假。

7、员工探亲期间的伙食费、住宿费、行李托运费经及参观游览等费用,均由员工处理,不得报销。

三十一、婚假:法定婚假3天,晚婚(男25周岁、女23周岁)假13天,异地结婚可适当另给路程假,假期内工资照发。

三十二、产育假:

1、女23周岁以下生育第一胎的,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生育时难产的(如剖腹产、III度会阴破裂等)可增加产假30天;

2、女24周岁以上生育第一胎的,产假120天;难产可增加30天;

3、凡在生育期间内已办理“独生子女证”者另增加90天;产生女结扎的另增加21天;

4、产假期满后若有实际困难,经本人申请,单位领导批准,可请哺乳假至婴儿1周岁,哺乳期间发给75%的工资。

5、产假期间,工资照发,不影响原有福利待遇。

三十三、节育手术假:

1、取环休息1天;

2、放环休息3天;

3、男结扎休息7天;

4、女结扎休息21天;

5、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休息15-30天;流产后结扎增加21天;流产假期1年内不能超过2次;

6、怀孕4个月以上引产休息42天;引产后结扎增加21天;

7、以上假期内工资津贴照发。

三十四、员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丧假3天;异地奔丧的适当另给路程假。假期内工资和津贴照发。

三十五、员工按国家规定享有年休假的,由劳动人事部会同各单位统筹安排员工休假。因工作需要不能享受年假的,增发100%日工资。

第六节辞职、辞退、开除

三十六、公司有权辞退不合格的员工。员工有辞职的自由。但均须按本制度规定履行手续。

三十七、试用人员在试用期内辞职的应向劳动人事部提出辞职报告,到劳动人事部办理辞职手续。

用人单位辞退试用期人员,须填报“辞退员工审批表”,经批准后到人事部办理辞退手续。

三十八、员工与公司签订聘(雇)用合同后,双方都必须严格履行合同。员工不得随便辞职,用人单位不准无故辞退员工。

三十九、合同期内员工辞职的,必须提前1个月向公司提出辞职报告,由用人单位签署意见,经原批准聘(雇)用的领导批准后,由劳动人事部经予国理辞职手续。

四十、国家干部、职工要求调离本公司,必须经劳动人呈部同意,报总经理审批后,才能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四十一、员工未经批准而自行离职的,公司不予办理任何手续;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四十二、员工或用人单位认为其现工种不适合的,可向劳动人事部申请在公司内部调换另一种工作。在调换新工作半年后仍不能手任工作的,公司有权予以解聘、辞退。

四十三、员工必须服从组织安排,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凡有违反并经教育不改者,公司有权予以解聘、辞退。

四十四、公司对辞退员工持慎重态度。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不得辞退合同期未满的员工。确需辞退的,必须填报“辞退员工审批表”,提出辞退理由,经劳动人事部核实,对符合聘用的领导批准后,通知被辞退的员工到劳动人事部办理辞退手续。未经劳动人事部核实和领导批准的,不得辞退。被辞退的员工如系经人事、劳动部门批准调入的干部、职工,由劳动人事部负责联系有关的人事、劳动部门另行分配工作。

四十五、辞退员工,必须提前1个月通知被辞退者。

四十六、聘(雇)用期满,合同即告终止。员工或公司不续签聘(雇)用合同的,到劳动人事部办理终止合同手续。公司不与之续签聘(雇)用合同的员工如系经人事、劳动部门批准调入的干部、职工,由劳动人事部负责联系有关的人事、劳动部门另行分配工作。

四十七、员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后果严重或者违法犯罪的,公司有权予以开除。

四十八、员工辞职、被辞退、被开除或终止聘(雇)用,在离开公司以前,必须交还公司的一切财物、文件及业务资料,并移交业务渠道。否则,劳动人事部不予办理任何手续,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四十九、公司对被辞退及未获公司续聘的员工,按其在公司的工龄计算每年发给其1个月工资。不满1年的按1年计。

第七节附则

五十、公司属下各公司、企业的人事管理,均适用本制度。

五十一、本制度由劳动人事部负责执行。人事部可依据本制度制订有关实施细则,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第2篇:人事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公司人事管理的主管部门为企管部,对上向主管经营的副总经理负责,对下由人力资源主管负责日常事务。

公司的部门设置、人员编制、企管部经理的任免、去留及晋级由总经理负责;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的任免、去留事项由董事会负责。

第二条企管部有关人事管理的职责如下:

(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人事方面的政策法规,结合本公司情况,制定并实施公司的人力资源规划和具体计划。

(2)根据各部门的人力需求计划,负责对人才引进和招聘工作进行具体操作。

(3)负责拟订和修改公司的人事、劳资、培训等方面的政策及规章制度,经批准后,负责监督执行。

(4)负责拟订员工岗位薪酬制度。

(5)负责拟订本公司员工绩效考核体系及奖惩方案,并组织实施。

(6)根据公司员工实际状况和企业发展的需要,制定并实施公司的人员培训计划。

(7)负责组织员工的各种岗位培训。

(8)负责公司员工的社会保障工作。

(9)负责员工辞退及内部调配,代表公司处理劳动纠纷。

(10)负责办理员工劳动合同的签订、续订、入职和离退职等人事手续。

第三条本制度除另有规定外,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四条本制度中所涉及的“员工”,是指在公司工作的所有在职人员,包括正式职工和短期聘用员工。

正式员工是本公司系统员工队伍的主体,享受本制度中所规定的各种福利待遇;

短期聘用员工指具有明确聘用期的临时工、离退休人员以及少数特聘人员,其享受待遇由聘用合同书中规定。短期聘用员工聘期满后,若愿意继续受聘,经公司同意后可与公司续签聘用合同。

第五条正式员工和短期聘用员工均应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本人事制度可以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规范员工和公司双方的行为。

第二章聘用

【高校人事制度包括】

第六条公司聘用的原则是:“任人唯贤,择优录用;竞争上岗,岗上竞争”。

第七条聘用各级员工应综合考虑思想、学识、品德、能力、经验、体格等,以适合于所任职务或工作为考察原则,但有特殊需要时不在此限。

第八条总经理、副总经理及总经理助理的聘任由董事会负责向社会公开招聘。具体方式由董事会制定、执行。

各部门经理、副经理的聘用由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负责。

公司其它岗位的聘用,由企管部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负责。

第九条公司的人员编制须严格遵守公司的岗位设定要求,不得自行增加岗位设置。公司鼓励通过员工增加岗位技能的学习,达到“一岗多能”的要求,以便合并岗位,减少人员,增加劳动效率。

第十条各年度人员需求计划的编制程序如下:

(1)在经营年度结束前,企管部将下一年度的《人员需求计划表》发放给各部门,部门主管须根据实际情况,认真填写后,上报企管部。

(2)企管部汇总后,结合岗位编制、公司的投资(经营)方案编制下一年度人力资源需求方案,报总经理批准;

(3)经总经理所确定的人力资源计划,由企管部负责办理招聘事宜。

第十一条普通员工招聘的一般程序如下:

人员需求部门的负责人向企管部提出申请,由企管部结合年度计划审核需求,给出审核意见;

企管部审核同意后,会同需求部门,根据岗位说明书的要求,制定具体的岗位任职资格,形成招聘文件;

企管部制定招聘计划,经企管部经理批准后执行;

企管部按照批准的岗位要求确定初始人选,送需求部门审核,确定最终候选者名单;

企管部会同需求部门共同进行面试(如有需要,可增加面试的次数),并共同决定聘用人选;

企管部负责聘用人员的通知,进入试用期管理;

企管部负责落实岗前培训。

第十二条部门经理的聘用,参照上述程序;企管部经理的聘用,由总经理会同副总经理进行;其它的部门经理由企管部会同总经理、副总经理进行。

第十三条凡有下列情形者,不得录用。

与集团中层以上干部有亲属关系的人员(对历史形成的此类情况不予追溯)。

剥夺政治权力尚未恢复者。

被判有期徒刑或被通缉,尚未结案者。

有赌博、吸食毒品记录者。

拖欠公款,有记录在案者。

患有精神病或传染病者。

品行恶劣,曾被其他单位辞退、开除人员。

体格检查不通过者。

第十四条公司招聘采用内外一视同仁的原则,即外部招聘与内部推荐共举,统一考察标准,择优录取。

第三章试用

第十五条新聘用人员均应经试用合格才予任用。

第十六条试用期为1-3个月。

第十七条新进员工的试用,由所在部门进行,企管部负责监督。

第十八条新进员工向企管部报到,并以其向企管部报到的日期作为起薪日。

第十九条公司员报到时应交验的材料:

(1)公司统一印发的登记表

(2)身份证(复印件)

(3)毕业证明书(复印件)

(4)技术等级证(复印件)

(5)健康检查表

(6)近期免冠1寸半身照片2张

(7)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第二十条企管部应于新员工报到当日与其签定“试聘协议”;试聘协议一式两份,一份交由企管部存档,一份由试用员工自留。

第二十一条试用员工经试用期考核成绩合格者,其服务时间统一从正式任用之日起计算,公司与其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书(订立集体劳动合同的除外)。

第二十二条试用员工在试用期间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可随时停止试用,并不可请求任何遣散费或补助。

(1)品行欠佳,违反公司有关规定;

(2)申请事假超过规定;

(3)经试用单位认为不适合工作岗位;

(4)发现进入公司前曾有不适合岗位的违法行为;

(5)递交的个人资料被查证为虚假的;

第二十三条公司员工办妥报到手续,经公司分派试用工作后,应即赴目标部门工作,不得借故拖延或请求更换;并由企管部填发工作记录卡,按照规定时间到职工作,无故拖延一星期未到职者即停止试用。事先以书面呈准者不在此限。

第二十四条试用期的考核

(1)新员工在试用期满后,向企管部领取“员工转正考核表”,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实事求是地填写表中的“评核内容”和考核内容中的“自评部分”。

(2)部门主管根据新员工在试用期的表现,公正地评分并写出初核评语。

(3)人力资源主管根据新员工在试用期间的出勤情况,如实填写考勤状况。

(4)考核结果将根据初核评分和考勤状况来确定。

a)考核结果以百分制核算,60分以上为合格;

b)考核不合格的新员工由企管部办理退职手续;

c)考核合格的员工由企管部负责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并核定岗位及相应的岗位薪点数;

d)考核分数在90分以上的员工可以晋级确定岗位薪点数;

第四章服务

第二十五条公司正式聘用的员工,应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以及各项规定、通告、公告。

第二十六条员工工作守则包括:

(1)建立高度的责任心和事业心,处处以公司利益为重,为公司的发展而奋斗。

(2)树立服务意识,始终面向市场,面向用户,提供具有“国际品质、名牌服务、物超所值”的产品。

(3)牢记“质量第一、用户第一”的原则,努力消除可能给顾客带来不便的任何瑕疵。

(4)具备创新能力,通过培养学习新知识、新技能,使个人素质与公司发展保持同步。

(5)讲究工作方法和效率,明确效率是企业的生命。

(6)培养敬业和奉献精神,满负荷、快节奏、高效率地投入日常工作。

(7)保持坚韧不拔的毅力,要有信心、有勇气战胜困难和挫折。

(8)善于协调、融入集体,有团队合作精神和强烈的集体荣誉感,分工不分家。

(9)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正直无私的个人品质。

(10)明确公司的奋斗目标和个人工作目标。

第二十七条员工行为准则包括:

(一)忠于职守,服从领导,不得有阳奉阴违或敷衍塞职的行为。

(二)不得经营与本公司类似及职务上有关的业务,或兼任其他职务。

(三)不断提高工作技能,工作上做到精益求精,以期提高工作效率。

(四)不泄漏业务或职务上机密,或假借职权,贪污舞弊,接受招待或以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

(五)不得携带违禁品、危险品或与生产无关物品进入工作场所。

(六)未经批准,不得私自携带公物出厂。

(七)未经主管或部门负责人的允许,严禁进入变电室、质量管理室、仓库及其他禁入重地;

(八)工作时间中不准任意离开岗位,如须离开应向主管人员请准后始得离开。

(九)员工每日应注意保持作业点的环境清洁。

(十)员工在作业开始时间不得怠慢拖延,作业时间中应全神贯注,严禁看杂志、电视、报纸以及抽烟,以便增进工作效率并防范危险。

(十一)通力合作,同舟共济,不得吵闹、斗殴、搭讪攀谈或互为聊天闲谈,或搬弄是非,扰乱秩序。

(十二)各级主管及各级单位负责人务须注意本身涵养,领导所属员工,同舟共济,提高工作情绪,使部属精神愉快,在职业上有安全感。

第五章工资及福利

第二十八条公司执行岗位薪点工资制,即工资包含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年功工资三部分。各部分工资均采用薪点数计算,汇总后结合薪点值确定工资。

第二十九条岗位工资、年功工资按月核算,绩效工资按季度核算;

第三十条公司的年度工资总额须与公司的经营效果密切相关。

第三十一条工资采用“下发薪”制,即每月5日发放上月工资,遇节假日提前。绩效工资(奖金)按季度发放,最迟不晚于下季度第一月末。

第三十二条公司提供的福利包括按黑龙江省规定的社会统筹保险,以及公司规定的各项福利措施。

有关工资及福利的具体内容见公司《工资管理制度》《员工福利制度》的有关规定。

第六章考勤及假期

第三十三条公司员工正常工作的作息时间为:

夏季:8:00-17:00

冬季:8:30-17:30

生产岗位的作息由生产技术部负责安排。

第三十四条各班、组、部门宜设置兼职考勤员,负责本单元员工的考勤工作;考勤员月底将考勤表交本部门汇总,汇总表经部门领导签字后报企管部。

第三十五条考勤中有关事项的确认条件如下:

(1)迟到:

超过考勤规定的到岗时间15分钟以内;

(2)早退:

提前考勤规定的离岗时间15分钟以内;

(3)旷工: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a)迟到、早退超过15分钟的;

b)当日未到岗,且无正当理由的;

c)未到岗而提供的证明材料经核查为虚假的;

d)到岗后擅自离岗时间累计超过1小时的;

(4)病假:

在考勤规定的到岗时间前15分钟,或事先向直接负责人申请(急诊除外),且于恢复上班后即日交付正规医疗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5)事假:

事先向主管领导书面申请,经批准后休息的。请假未满半小时者,以半小时计算,累积满8小时为1日。

(6)公假:

有下列条件之一者,经申请批准后休假的:

(1)行使选举权;

(2)当选代表出席政府、党派、工会、青年团、妇女联合会等组织召开的区级以上的代表会议;

(3)担任人民法院的人民陪审员、证明人及辩护人;

(4)出席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大会;

(5)《工会法》规定的不脱产工会基层委员的工会活动,每月占用工作时间不超过2个工作日时;

(6)接受区级以上奖励,参加奖励大会的;

(7)公司副总经理以上领导指定参加会议或群众性活动时。

(7)福利假:

根据公司福利管理的有关规定,对于符合条件的员工给予福利假,包括婚假、丧假、探亲假、年休假等,具体标准参加《员工福利制度》的有关规定。

第三十六条病假(除急诊外)、事假、公假、福利假须事前书面申请,经领导批准后执行。各类假期1日内由部门经理、车间主任批准,超过1日报主管副总经理批准。

有关考勤的具体规定及奖惩措施,详见《考勤及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第七章考核及异动

第三十七条员工的考核分为转正考核、月度考核、年终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员工晋升、晋级(降级)、提职(降职)、奖金、罚款的依据。

第三十八条员工转正考核按照本制度中“试用”章节规定的办法执行

月度考核和年度考核则按照公司《考核管理制度》执行。

第三十九条员工的异动主要指部门经理(含)以下的员工,包括调动、晋升、降职。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的任免、调整由董事会负责。

第四十条公司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调整员工的工作岗位;员工也可以申请在公司各部门之间流动。员工的调动分为部门内调动和部门间调动两种情况:

(1)部门内调动:是指员工在本部门内的岗位变动,由各部门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经考核后,向企管部提出申请,经企管部批准后执行。

(2)部门间调动:是指员工在公司内部各部门之间的流动,需经调出部门、调入部门、人力企管部共同考核后,由企管部申请,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第四十一条员工连续三个月的月度考核成绩位居本部门前5%的,可以向上调整岗位薪点数一级;员工连续三个月的月度考核成绩位居本部门后5%的,可以向下调整岗位薪点数一级。

第四十二条员工的晋升和降级,除《员工奖惩制度》规定外,主要依据考核成绩、个人技能、工作态度决定。

第四十三条普通员工的晋升和降级,由人力资源主管和员工所在部门共同负责拟定,报企管部批准;部门(副)经理的晋升和降级,需报总经理批准;

第四十四条公司根据考核成绩实行“末位淘汰”制,具体规定见“末位淘汰制管理办法”。

第八掌奖惩

第四十五条公司奖惩的目的在于鼓励和鞭策员工勤奋工作,奋发向上,做出更大成绩,防止和纠正员工的违法失职行为,保证顺利的实现企业和员工的发展目标。

第四十六条公司的奖励包括:经济奖励、行政奖励和荣誉奖励等。经济奖励包括加薪、奖金、奖品等;荣誉奖励包括通令嘉奖、记功、记大功、授予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等;行政奖励包括晋升、扩大职权、参与决策等。

第四十七条公司的惩罚包括经济处罚与行政处分,经济处罚分为罚款、扣发奖金、降薪等;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免职、辞退、开除。

有关奖惩的具体规定,见《员工奖惩制度》。

第九章培训

第四十八条公司鼓励员工进行业务深造,贯彻“一岗多能”政策,将组织定期与不定期的岗位培训及其他技能的培训。

第四十九条培训由企管部会同业务部门,通过分析考核结果后确认需要培训的人员及内容,在此基础上制定培训计划,经企管部批准后执行。

第五十条培训包括岗前培训、在职培训、专业培训三种。

(1)岗前培训为新进员工入职前的培训,由人力资源主管组织,内容为:

a)公司简介、人事管理规章的讲解;

b)企业文化知识的培训;

c)工作要求、工作程序、工作职责的说明;

d)请业务部门进行业务技能培训;

(2)在职培训:在岗员工的技能培训,以提高本职技能或增加第二岗位技能为需要,由各级主管组织,采用内部培训与外部培训结合的方式,并加以总结,形成固定的培训教材;

(3)专业培训:视业务的需要,对优秀的员工进行的特定目的的培训。专业培训包括:

a)培训机构的专业培训班

b)邀请专家进行专项讲座

c)脱产学习

d)国外深造

第五十一条为加强培训管理,使接受培训的员工更好地为公司创效益,参加专业培训的员工应与公司签订“培训后服务协议”;

第五十二条参加培训的员工应认真学习,公司将考察培训效果;并据此决定员工承担培训费用的比例。

培训的具体规定见公司《培训管理制度》

第十章解职

第五十三条公司员工的解职分为“死亡”、“退休”、“辞职”、“停职”及“辞退/解雇”“开除”六种。

第五十四条公司员工死亡为当然解职。员工死亡的抚恤条件及标准由公司另行规定。

第五十五条公司员工退休享受退休金,其办法另定。

第五十六条公司员工自请辞职者,应于30天前以书面形式申请核准。在未核准前不得离职,擅自离职者以旷工论处。

第五十七条公司员工停职分为“自请停职”及“命令停职”二种。

(一)员工因服兵役、预备役期间超过一个月者可自请停职。

(二)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命令停职。

1、员工不适合继续本职工作又无法调整工作的;

2、因病延长的假期超过规定者。

3、触犯法律嫌疑重大而被羁押或提起公诉者。

第五十八条自请停职和命令停职,如遇下列情况,酌情予以处理。

(一)自请停职者,于免除兵役、预备役后15日内报道复职。否则,以辞退处理。

(二)因病命令停职者,自停职日起6个月内未能痊愈申请复职者,可按退休或辞退处理。

(三)因工作原因的停职在3月内还无法安排合适工作的,按辞退处理。

(四)因诉讼案命令停职者,经判决为有期徒刑以上者免职或解雇,但侦查处分不起诉或判决无罪确定后,可予复职。

第五十九条公司员工于停职期间,停发所有薪酬,其服务年限以中断计。

第六十条员工因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可根据其行为及后果,根据相应的规定给予解雇或开除处理。解雇或开除的决议应通过公司办公会决定,并将辞退及解雇的决定通知工会。

第六十一条因公司调整业务结构,或发生重大经营变动导致的解雇员工计划,应事先与工会协商,共同制定解雇及补偿方案。

第六十二条公司员工离职,除“死亡”及“命令停职”未能办理交接手续者外,均应办妥交卸手续,经各部门接交人签准后才能离职。财务部凭签准单办理有关结算。

第十一章附则

第六十三条本制度由企管部制定,董事会批准后执行;

第六十四条如有未尽事宜,可由董事会另行补充规定,修改时亦同。

第六十五条本制度由企管部负责解释。

第3篇:高校人事制度改革的走向

目前我国共有普通高校2450所,专任教师队伍150多万人,大学已经发展成为一个多目标、多任务的大型组织,成为一个人员众多、专业领域广泛、结构复杂的组织体系。在大学的发展中,教师是核心力量,教师的管理也一直是我国教育改革的重中之重。笔者认为,在即将启动的新一轮高校人事制度改革中,应该把握以下走向,即应用人力资源理念而非传统的人事管理理念重新认识高校教师队伍建设,规划教师队伍布局,改革人事管理制度和薪酬制度,重构适应现代大学组织的新型教师群体,具有一定的启发意义。

建立分类管理与分类评价制度

在现代高等教育体系中,只有少量的研究型大学具备相对完整的教学、科研、社会服务三项职能,大多数的教学型高校及其他类型高校只需履行单一的人才培养职责,这就决定了大多数高校的教师主要从事教学工作,服务于人才培养。即使在研究型大学中,也只是部分教师从事教学、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工作,另外部分教师则只承担教学工作。

正如教学型高校不一定要求教师从事科研一样,研究型大学也没有必要要求每位教师都从事教学工作,僵化地要求教师都必须完成一定的教学工作量,用高校三大职能来要求和考核每一所学校和每一名教师,就教条了。我们必须关注到,高校教师中形成了新的分工模式,不是所有的教师都承担着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三项工作,而是只有少数的教师从事这三项工作、特别是科研工作,而大多数教师则从事教学工作。

可以说,教师队伍已经多元化(

近年来,浙江大学决定实施教师岗位分类管理,把教师岗位分为“教学科研并重岗”、“研究为主岗”、“教学为主岗”、“社会服务与技术推广岗”和“团队科研/教学岗”。对不同岗位的教师提出不同的岗位职责要求,实行不同的考核评价方式。改革方案的一个重要设想是,各学院内大约30%的教师将被“分流”到社会服务类岗位,告别学生和学术。在我国现实条件下,这种分类管理虽然有些地方还需商榷,但总体上符合高等教育的发展趋势和建设高水平一流大学的发展需求。

完善教师聘任制度

高校教师聘任制是在高校和教师平等自愿、双向选择的基础上,以聘任合同的形式把岗位设置、任职条件、招聘过程、任用管理、争议处理等环节,同高校和教师双方的责任、权利、义务组合形成的教师任用和管理制度。完善教师聘任制度,有三个方面要格外重视:

第一,科学设置教师岗位是搞好教师聘任制的首要问题,高校应该根据自身的办学目标和条件,从学科发展、人才培养的现实需要和长远要求出发,科学地规划教师岗位、合理配置教师资源。目前,部分高校还存在着按人设岗,而不是因需设岗的问题,导致一些新兴学科、交叉学科、急需发展学科岗位紧张,同时又有少数学科严重超编的现象。发达国家的高校对空缺职位尤其是对教授空缺职位的控制是极其严格的,一般已有专业的教授职位数量根据专业需要设置,人数相对固定,在专业发展规划没有变化的情况下,只有当现任教授由于调岗、退休等原因空出岗位后,学校才会考虑招聘问题。高校引进人才求贤若渴是好事,但如果引进的人才与学科发展目标相脱节,甚至为引进而引进,不仅于事无补,反而带来诸多负面效应。

第二,对教师进行绩效考核是落实教师聘任制的主要杠杆。绩效考核涉及评价理念、评价方法、指标体系和评价结果的运用等方面,是一个全方位的动态管理过程。在考核方法上,应根据学科类别与学科层次、岗位类别与教师职称的具体情况,采取有差异的评价方式,并要注意考核的频率和节奏。比如中南大学做出改革,规定讲师不必上讲台、教授必须上讲台的评价制度就是根据中南大学具体情况而定的。中南大学在教师评价方面迈出了两大步,一是青年讲师的职称晋升要有高质量学术论文,可以不上课,但必须有高质量学术成果,这样可以用“新人新办法”的方式打造一支科研水平高的核心教师队伍;二是将评价权力下放给学院,不再设立学校统一的标准与尺度,学院根据本院的特点和学科特点,自主设置评审标准。绩效考核不能是简单的GDP主义,要考核申请人的水平和能力,以及社会和学术同行的认可度,切不可唯论文的篇数多少,要根据学科的不同进行综合评价。

第三,积极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步伐是落实高校教师聘任制的重要基础。高校教师聘任制改革,是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而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到位与否,对落实高校教师聘任制意义重大。因为高校教师聘任制改革由事业单位来完成,如果没有一个具有充分自主权和创造力的事业单位,改革就缺乏合格的主体、合适的环境和重要的依托。所以,要依法落实高校办学自主权,按照《高等教育法》的规定,在用人制度、人事任免制度、分配制度、评审制度等方面赋予高校更多自主决定的权利。只有在人事政策、干部制度、评审制度、分配方式、人员流动等方面有所创新和发展,教师聘任制才有可能落到实处。

健全教师薪酬体系

高校是人力资源密集型组织,需要建立科学的薪酬体系。薪酬制度其实是一种社会评价和激励机制。高待遇可以吸引高素质人才,高素质人才可能带来高产出。低待遇则可能会使组织陷入低投入、低产出、低质量、低效益的恶性循环。

对于优秀教师,必须给予高薪。长江商学院院长项兵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曾言,好大学是用金钱堆出来的,这话虽然不完全准确,但也反映了高校吸引优秀教师面临的现实问题。长江商学院现有43位全职教授,80%都在世界一流商学院担任过终身教职,这些教授辞掉了斯坦福大学、沃顿商学院,哥伦比亚大学的教职,加入到长江以后,仍持续在全球的顶级学术期刊发表研究成果。

与国际同行相比,我国高校教师待遇总体偏低,学校运行经费中用于人力开支的比例偏低。以研究型大学为例,2015—2015年,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的人员经费占其运行总经费的61、7%,斯坦福大学为60、7%,密歇根大学为66、5%,其他美国研究型大学的人员经费也大体占运行总经费的三分之二。而我国北大、清华、复旦、南京大学、浙江大学5所大学的平均人员经费比例仅为36%。中国一流大学运行成本低于美国研究型大学,所以人员经费的实际差距就更大。我国高校一方面要加大对于人员经费的投入,提高教师薪酬待遇,同时也应建立分类的激励制度,针对不同类型教师确立不同的薪酬体系。

形成教师声誉制度

现代大学制度最基本的特点之一就是确立了学术本位的价值理念,由学者来进行学术管理和学术评价的制度,这就是我们常说的“同行评议”。

在同行评议的体系中,教师声誉是至为重要的。形成大学教师声誉制度的关键是建立由本专业学术同行构成的“学术共同体”。学术共同体可以增加学术研究信息的流量,通过各种途径使大学教师的行为表现在学术同行的视野中,从而对采取投机行为的教师形成有力的制约。如果一位大学教师不努力工作,长时间没有高质量的学术论文发表,他在学术界的威望就会降低。反之,则有可能成为学术同行尊敬的对象。如果一位大学教师搞学术欺诈,抄袭别人的观点或伪造数据,或者粗制滥造学术论文,他的劣迹就会被广为告之,就有可能在学术圈“混”不下去了。这样就产生了一种同行自律、多边惩罚的效果。也就是说,如果教师学术造假,虽然或许可一时欺骗所在学校,但不可能骗过所在学术圈,这样他在整个高等教育界就会形成不良声誉,将来也就不会有大学愿意聘用他,这对一位大学教师来讲代价是非常大的。

可以说,在信息不对称、合同不完备、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一系列问题面前,大学内部的管理与激励机制并无法有效解决的问题,声誉制度却可以取而代之。声誉制度会明确地提醒每一个当事人,什么样的行为应该得到鼓励(勤奋工作,成为学术带头人),什么样的行为是必须的(专注于教学和科学研究),什么样的行为会遭到惩罚(违反职业道德和学术道德)。通过大学教师声誉制度建设,不仅可以促进教师更自觉地潜心于学术研究和教学工作,还可以有效防止和克服学术不端和学术腐败行为,并形成大学之间良好的学术竞争格局。(作者系中国人民大学教育学院教授,副院长)

高校人事制度改革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其进程大体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20世纪80年代中期到90年代前期,改革重点是政府简政放权,高校自主管理,健全学校内部管理制度,打破铁交椅、铁饭碗、铁工资,体现按劳分配原则,形成高校人事制度改革第一次高潮。这一阶段改革的主要成效是开始落实高校人事分配自主权,推动从政府直接管理、高度集中的计划管理向政府间接管理、学校自主管理的转变。

第二阶段:20世纪90年代中期之后的10年时间,改革重点是高校用人机制改革,全面推进人力资源配置方式改革,逐步实现从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这个阶段具有标志意义的举措,一是1998年实施“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引领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创新性地实施岗位津贴制度,带动了高校人事分配制度改革。二是教育部先后发布两个关于深化高校人事制度改革的指导性文件,促进改革在更大的广度深度上展开。之后,随着“985工程”、教育振兴行动计划的实施,高校大力推进编制管理、岗位管理、人员聘用、薪酬分配改革,引起社会强烈关注。

第三阶段改革自2015年开始至今。这一阶段高校人事制度改革强调完善机制制度,强调高校岗位管理与聘用制改革结合,与转换用人机制结合,与高校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结合。高校进一步实行岗位分类管理,全面推行公开招聘和聘用制,加强合同管理,探索多种分配激励方式,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同时,改革校内管理体制,推进教学科研基层组织建设。

第4篇: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全面深化改革,需要有力的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撑。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是造就高素质执政骨干队伍,形成人才辈出、人尽其才生动局面的制度保证。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适应全面深化改革新要求,对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作出了新部署,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切实加以贯彻落实。

进一步明确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总要求

《决定》提出,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构建有效管用、简便易行的选人用人机制,使各方面优秀干部充分涌现。这是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对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总的方向、目标和思路的新概括,是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总要求。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牢牢把握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正确方向。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是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和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需要把它放到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这个大局下去认识、去审视,放到全面深化改革的整体布局中去谋划、去推进。党管干部是我国干部人事制度最鲜明的政治特色,是坚持党的领导、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根本保证,任何时候都不能动摇。随着全面深化改革的展开,特别是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决定性作用的发挥,干部工作需要充分走群众路线,进一步扩大民主,增强透明度。但必须明确,这种改革的目的是提高党管干部水平,更好地为党选拔优秀人才,决不是放弃党管干部原则。在全面深化改革中继续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必须坚持党管干部原则,牢牢把握正确方向,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每一项措施,都应有利于加强而不是削弱党的领导,有利于巩固而不是动摇党的执政地位。

着眼选拔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进一步明确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目标。我们党选拔任用干部的标准,大的方面说就是德才兼备。不同历史时期,对干部德才的具体要求有所不同。习近平同志在今年6月召开的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正确回答了怎样是好干部、怎样成长为好干部、怎样把好干部用起来等重大问题,明确提出新时期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的标准,即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并对这一标准的内涵作了深刻阐述。习近平同志要求各级党委及组织部门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正确用人导向,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努力做到选贤任能、用当其时,知人善任、人尽其才,把好干部及时发现出来、合理使用起来。这就指明了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目标和着力点。在新的历史阶段,面对全面深化改革、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艰巨任务,我们继续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最根本的任务,就是要培养选拔更多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尤其要使那些理想信念坚定、锐意改革创新、敢于负责担当的优秀干部充分涌现,使各级干部都各尽其能、才尽其用。

构建有效管用、简便易行的选人用人机制,着力提高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科学化水平。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政治性、政策性和敏感性都很强,必须科学设计,扎实推进,务求实效。我们要按照《决定》提出的构建有效管用、简便易行选人用人机制的要求,以求真务实精神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有效管用,就是改革措施的推出要服务于选准用好干部的需要,更加注重实际效果,遵循干部人事工作规律,坚持形式服从内容、过程服从结果。简便易行,就是改革制度的设计要坚持于法周延、于事简便,既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又提高效率、降低成本。为此,要正确处理继承干部工作优良传统与改革创新的关系,尤其要坚持在实践中培养、发现和使用干部。要把自上而下的改革和自下而上的探索结合起来,改革措施要成熟一个推出一个,重大改革举措坚持试点先行。要加强制度统筹,既着力解决制度缺失问题,又有效防止制度繁密现象。要注意各项改革措施的衔接和配套,重视抓好已有制度的完善和落实。

篇四:高校人事制度包括
2015学校人事工作计划

第1篇:学校人事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和贯彻江苏省、苏州市、昆山市教育工作会议和中共昆山市委十一届三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学校本学期的工作目标,全面强化目标管理,坚持创新、开拓进取,力争使我校的人事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工作目标

(一)加强政治、业务学习,努力开创人事工作的新局面

1、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头脑。以深入学习党的十六大精神为重点,努力把握其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理论精髓,以科学发展观指导人事工作,探索规律,开拓创新,增强工作责任感,强化服务意识,加强作风建设。

2、加强业务学习,提升管理水平。认真学习有关人力资源管理的相关政策、规定,开拓视野,丰富信息,全面提高管理水平,建立办事高效、规范的工作管理机制。

(二)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的整体素质

1、继续推进用人制度改革,严格规范操作程序。一按核定的教职工编制,规范设岗;二按教师自愿报名公开竞聘,学校考核,决定聘用,签定聘用合同;三按双向选择的原则,学校为被聘教职工提出聘任工作;四经双向同意,与被聘任的教职工签定聘任合同;五是做好聘后的考核工作。

2、加强青年教师“一二三培养工程”的组织实施工作。期初制定青年教师成长的目标任务,要求每一位青年教师制定个人奋斗目标及具体实施措施,期末对他们进行考核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规范档案管理工作,使我校的档案工作科学化、规范化,为学校的教育、教学及宣传工作服务。 做好本学期学校文书的归档工作,严格按要求保管、借阅档案;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创建工作中资料的整理。

(四)搞好职称评聘、考核、管理,积极推进职称改革

1、强化岗位意识,搞好岗位设置。加强调研工作,学习兄弟学校职改工作的先进经验,推进专业技术职务科学设岗、按岗聘任。加强聘后管理考核工作。通过岗位设置,形成专业技术队伍合理结构,促进学科发展。

2、做好专业技术的职称评聘工作,提高工作水平。大力宣传职称改革等方面的方针、政策,继续研究制定切合我校实际的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条件,正确把握好职称工作的导向。把职称评聘工作作为学校人事制度改革的有机组成部分,使其成为充分调动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创造性的有效激励机制。

(五)保质保量做好人事日常工作。

1、人事调配、干部晋级、日常考勤、职工离退休、奖惩。

2、工资调整、临时工管理、技工培训、劳动保护等。

3、教师资格认定、教师职称培训、教师评优报奖。

4、做好人事档案规范化、科学化、现代化管理模式工作;

5、完善学校教职工信息库工作。

三、大致工作安排:

九月份:

1、制定本学期工作计划。

2、与教职工签定聘用、聘任合同,新教师签定雇佣合同。

3、新教师填写干部履历表、建立个人业务档案。

4、学校本学年基本情况上报。

5、班主任津贴报批。

6、上报教师高一层次学历进修奖励情况。

7、对教职工信息库中人员的基本情况进行修改、完善。

8、电子邮件的收发,上级来文登记、归档或分发到有关科室阅办。

9、出缺勤登记、统计汇总。

十月份:

1、组织教师参加职称计算机考试。

2、教师职称情况统计。

3、对晋升职务的教职工进行调资。

4、两年一次的正常工资晋升。

5、填写教职工工资变动表。

6、电子邮件的收发,上级来文登记、归档或分发到有关科室阅办。

7、出缺勤登记、统计汇总。

十一月份:

1、组织教师参加省职称外语考试及苏州市职称外语考试。

2、08年上半年职称计算机报名。

3、教师个人业务档案整理。

4、完成教育局每年一次的人事年报和工资年报。

5、电子邮件的收发,上级来文登记、归档或分发到有关科室阅办。

6、出缺勤登记、统计汇总。

十二月份:

1、教师个人业务档案整理。

2、全校教职工的年度考核及评优工作

3、电子邮件的收发,上级来文登记、归档或分发到有关科室阅办。

4、出缺勤登记、统计汇总。

一月份:

1、教师学期考核工作。

2、电子邮件的收发,上级来文登记、归档或分发到有关科室阅办。

3、出缺勤登记、统计汇总。

4、学期工作总结。

5、教育、教学资料的整理、立卷、归档工作。

第2篇:学校人事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上级人事精神,继续以区教育局人事科精神为指导,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认真学习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根据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理论联系实际,增强自我培训的实效性,从而将本校的人事管理工作在原有水平上完成得更为规范。

二、具体工作

(1)协助学校领导完善用人制度工作

根据新劳动合同法的相关精神,本学期继续协助校领导完成全校教工和临时用工人员的聘用合同签订工作及职称评聘、新教师引进工作,正确进行绩效考核和人才评价,做到科学、公正,公平。结合区教育局人事科传达的会议内容学习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政策演变与当前的考核操作技能方法,做好学期末每位教师的考核汇总表测评、填写工作。

(2) 做好工资福利及新一轮工改策略工作

工资福利牵涉每一位教工的切身利益,我将一如既往地认真做好各类人事报表,如:日常的月报表、季报表包括年报表工作。对于工改的进一步深化,我校已成立基本的工改领导小组,在本学期的人事培训中我进一步学习相关的政策文件,研读新一轮的工改政策,及时和学校工改小组汇报沟通讯息,使我校的工资福利分配工作能顺利开展并圆满完成。做到上级领导放心和学校教工满意。

(3)进一步规范教工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进一步维护好电子版的干部人事档案系统。及时整理教工书面档案的整理、分类工作。做到资料保管妥善、有序。做好学校人才资源的网上统计,包括市教委出台的上海市学校行政管理工程中的所有信息录入并维护好,随时接受上级部门的检查、监督。

三、发展方向

新时期需要学校人事干部具有良好的综合素养,在本学期里,我将接受新一轮的“十一五”人事干部培训班学习,我会抱着谦虚好学的态度,努力学习老师教的业务知识,在各类人事会议中,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方针,做好各项人事工作并进一步掌握现代信息技术,从而增长知识,开阔眼界,深化认识,增强人事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第3篇:学校人事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 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学校 “以迎世博为契机,以优师风为抓手,以强师能为目标,以订规划为导向,促进科学的新发展”工作思路和目标,突出以师德建设强化教师队伍的主线,坚持为教育第一线、为学校其他科室服务的方向,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学校各项人事工作任务。

二、工作宗旨

坚持“一切从教职工利益出发,全心全意为教职工服务”的宗旨,发扬“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做到“热情、周到、耐心、细致”,“有问必答,有疑必解”,使工作具有前瞻性。

三、主要工作

1、巩固师德建设,配合学校师德工作的正常开展

师德建设是学校今年的一项重点工作,作为人事部门要积极配合学校行政和党支部做好相关的工作。一方面要协助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做好资料归档的工作。另一方面以《个人师德责任承诺书》为评价标准,为考核提供相应的客观依据。

2、加强师资培训,促进学校教师素质的整体提高

今年是“十一五”师资培训的最后一年,完成240培训的收尾工作:做好学分统计、情况反馈等相关工作,督促个别教师参加各类培训,切实保障教师的利益。

四、常规工作

1、工资福利工作:抓好正常化管理,做好晋级增资、转正定级、退休审批等工作。

2、报表统计工作: 做好每月工资报表,各项人事统计报表。年终报表的上交工作。做好核定每月结构工资,年终工资总额、四金解缴基数的工作。

3、职称评定工作:把握其工作的政策性,严格执行上级的文件规定,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4、其他管理工作:做好教职工的出席考勤,聘用合同签订等工作。做好流动人员关系及四金、医保的转移,

5、安全保卫工作:安排落实节假日以及世博召开期间的值班人员,保障学校的安全。

6、上级布置工作: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局人事科布置的各项人事工作。

7、档案整理工作:年底做好学校文书档案的归档工作。

8、其他事务工作:按时做好支部、行政布置的各项工作。做好法人变更工作。

第4篇:学校人事工作计划

20xx年是稳步推进学校“十一五”事业发展规划各项战略任务的关键年。在这一年里,人事处工作的基本思路是: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的发展观、人才观,围绕学校“十一五”事业发展规划明确的目标和任务,紧扣学校2015党政工作要点,以师资和人才队伍建设为中心,以加强高层次人才工作和深化人事分配制度改革为重点,全面落实“人才强校”战略,紧紧抓住人才的引进、培养和使用这三个环节,完善制度,规范管理,创新思路,科学合理地配置人力资源,提高师资队伍的整体层次和水平,努力使教师队伍的规模、结构、质量适应学校事业发展的需要。为此,我们将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积极筹备,召开好“人才强校和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大会”

工作要求:以“实施人才强校战略,促进人才和师资队伍建设”为主题,积极筹备召开全校人事人才工作会议。

1、制订“人才强校和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大会”筹备方案。在进一步明确会议主题的基础上,落实会议的时间、地点、规模、出席对象、邀请来宾、议程与主要内容、相关文件等事项;

2、制订并出台人才强校和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人才强校战略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工作思路、政策保障和有效措施,促进营造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和人尽其才的机制与环境,营造教职工心情舒畅、意气风发,各安其位、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各显其能的***校园氛围;

3、制订并出台人才强校和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的相关政策和配套措施。

时间安排:3月份完成大会筹备方案,上半年陆续完成“实施意见”及相关政策和配套措施的制订,力争10月份成功召开全校人事人才工作会议。

二、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努力打造人才建设高地

一引进、选拔和培养高水平优秀人才

工作要求:以引进高层次领军人才为重点,坚持引进、培养和使用相结合的原则,面向国内外,多渠道、多形式引进高层次领军人才和有重要影响的中青年拔尖人才;采取适当措施,充分发挥学院在教师队伍建设,尤其是人才引进方面的主导作用,调动全校教职工引才聚贤的积极性,力争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有新的突破;在待遇留人、感情留人的基础上,突出以事业留人、环境留人,促进优秀人才向重点和优势学科、特色专业、精品课程汇聚,使他们才得其用、用有所成。

1、修订完善高层次人才引进办法,力争在高层次人才引进方面有新突破;

2、探索建立校内“特聘教授”制度,选拔、培养能担当重点学科建设和学术创新重任的领军型人才;并在此基础上,积极争取“江苏省特聘学者”岗位,公开引聘能够担当领军的杰出人才和有重要影响的中青年拔尖人才;

3、协同教务处做好专业负责人的选拔和培养工作;

4、会同科技处学科建设办公室认真做好学科梯队的建设工作。

时间安排:4月底前完成相关文件的制订,力争上半年出台并实施。

二认真做好各类高层次人才资助项目的申报及专家推荐工作

工作要求: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及时认真地做好“六大人才高峰”、“访问学者项目”等高层次人才资助项目的申请,以及“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等人才的推荐工作。在建立高层次人才信息库并实现动态管理的基础上,做好现有各类人才的服务与管理工作,做好各类人才培养项目的督促检查工作。

时间安排:根据上级有关文件安排及时完成有关的申请、推荐工作。

三加强科技创新团队的建设力度,做好教学团队的选拔组建工作

工作要求:

1、积极实施教育部本科教学质量工程,会同教务处开展我校本科教学团队的选拔组建工作,通过建立有效的团队合作机制,推进教学工作的老、中、青结合,全面带动课程建设水平和教学质量的提高;

2、在认真论证的基础上,以计划任务书为依据,切实做好科技创新团队的建设工作。

时间安排:3月底前完成科技创新团队建设经费的拨付到位及相关工作的启动;协同教务处,9月底前完成教学团队的选拔和组建工作。

四开展优秀教师教学名师的评癣表彰活动

工作要求:会同教务处、研究生院认真做好优秀教师教学名师的评选和表彰工作。

时间安排:上半年完成评选办法的制订工作,10月份人事人才工作大会上表彰。

三、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工作,全面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

一进一步加强师德建设工作

工作要求:会同宣传部,组织广大教师认真学习、贯彻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学习贯彻***总书记回信精神的通知》精神,制订出台我校《关于进一步加强师德建设工作的意见》,推动我校的师德建设工作。

时间安排:力争6月底前完成《意见》的制订工作。

二认真做好今年的师资补充工作

工作要求:按照校务会批准的2015年教师补充计划,严格按照学校规定的程序和办法,认真做好本年度的师资补充工作。

时间安排:6月底前分别完成部门考核及学校考核组的面试,9月初完成新进教师的报到工作。

三加强对中青年教师的培养和支持力度。

工作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对中青年教师尤其是新进教师的培养力度。

1、研究探索青年教师的培养模式,充分发挥学科带头人、中老年优秀教师的传帮带作用,对新教师进行教学、科研和实践环节的指导及职业道德教育,促进新教师的健康成长。

2、根据层次和类型,认真制订和实施教师培训计划,健全在职教师继续教育制度:

(1)研究制订新专业、新学科的教师学历提升计划,鼓励和支持青年教师在职攻读学位,不断提高青年教师中的研究生比例;

(2)努力拓宽教师国内外进修培训渠道,制订教师进修培养年度计划,争取条件积极选送有发展潜力的教师到国内外高水平大学和重点科研基地研修学习,了解学科前沿,提高科研能力,从而进一步增强学校的国际交往和竞争能力;

3、切实做好以知校爱校、职业道德、教育理论和教师技能为主要内容的新进教师岗前培训工作。

时间安排:4月底前完成教师学历提升和进修学习年度计划,年内完成分批派出工作;年底前完成对新进教师的岗前培训工作。

四进一步完善延聘、返聘、外聘教师制度,

工作要求:在2015年编制核定和岗位设置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外聘、延聘、返聘教师制度,出台《南京中医药大学延聘、返聘教师管理办法》,建立起专兼职结合的教师队伍管理模式,吸引和挽留优秀人才,充分发挥退休教师和老专家的作用,为我校学科建设和教学科研工作服务。做好兼职教师信息收集、整理、建档等工作。

时间安排:上半年完成办法的修订,下半年人才工作大会出台。

五做好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

工作要求:在总结2015年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制定出台

篇五:高校人事制度包括
2015学校校务公开实施方案

第1篇:学校校务公开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民主化、科学化管理,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基层单位的贯彻执行,健全和完善校长负责制,发挥全校教职工主人翁责任感,促进我校的改革和发展,特制定我校校务公开实施方案。

一、校务公开领导小组

组长:xxx

成员:xxx xxx xxx xxx xxx

二、 校务公开监督小组

组长:xxx

成员:xxx xxx xxx xxx

三.校务公开的基本原则

1. 校务公开实行校长负责制。充分发挥其他职能部门作用,保证监督小组工作顺利进行。

2. 校务公开充分运用以教职工代表大会为主要载体的民主管理形式。通过教职工民主参与学校管理,公开教职工最关注、反映最强烈的事项。

3. 校务公开坚持实事求是、积极稳妥地推行。

四、 校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1、收费公开:学校的收费项目、标准,严格按照上级有关文件,把具体收费项目上栏公布。

2、重大事项公开:(1)重大决策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公开。(2)大型物资添置公开。(3)财务中各项收入及大额经费支出公开。

3、校务管理:事关学校内部管理事项都已公布。(1)教职工聘任(2)评优评先(3)领导廉洁自律情况(4)各项规章制度,出勤情况等(4)纪律、卫生评比情况(5)工资和各种补贴、奖金的分配(6)教学上人事安排、课程编排(7)招生情况及学籍管理规定(8)期末考试情况(9)教研活动的安排、承担人。

4、财务公开:

(1)学校财务管理制度,(2)学生缴费及结算情况,(3)财务收支公布情况,(4)增添教学及生活设施,(6)其它必要的开支。

5、凡是关系到学校发展的重大决策、规章制度、实施方案和与教职工密切相关的重要事情,都经教师会议审议通过并及时公开。

五、校务公开的形式

(一)召开会议

1.按期召开教职工大会,每年向教职工通报一次校务公开情况,接受广大教职工的监督。

2、定期召开学生家长代表座谈会,公布要求且可以公布的事项及执行情况。

(二)设立专栏

学校设立永久性布告橱窗。布告橱窗设两块,一块面向教职工,一块面向学生、家长和社会。布告橱窗设在校内醒目位置。布告橱窗和布告栏旁设立举报意见箱,公布学校和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投诉电话。

(三)书面公告

通过印发校务公开简报、下发公开信、致家长信和收费票据等形式,

向学生家长公开

(四)舆论宣传

借助校内广播、校报、致家长信进行广泛宣传,扩大校务公开的力度。

(五)其他形式

通过学校信箱,公布举报电话等形式公开校务。

六、公开内容的实施办法:

(一)学校重大发展规划等情况公开的实施办法

1.凡学校的发展规划,人事制度改革方案及重大的改革方案学校要在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进行制订。方案形成后,学校要通过教代会对规划或方案进行补充和完善,直至审议通过后,正式实施。

2.凡精神文明建设方案,党支部在征询党员意见的基础上,结合本校的实际情况进行制订。制订后,本方案要在党内通过方可施行。

3.学校的学期计划,学校要通过校务会,行政例会的讨论,达成共识,并传达到每一位教职工。

4.行政主要领导的年度述职报告,要在年末全校教工大会上汇报,接受广大教职工的监督和评议。

5.学校的年度计划执行情况,要在年末全校教工大会上总结,肯定成绩,指出不足。

6.党支部的年度计划执行情况,要在年末全校教工大会上总结,发扬长处,找出差距。

(二)学校财务中各项收支情况公开的实施办法

1.编制下年度经费预算时需经领导班子讨论,尽可能地将下年度各项经费的使用款额估足。

2.每月校长或分管领导将经费收支情况按大类在校务班子中公布一次,每学期末校长将经费收支情况向教职工公布。

3.学校经费除人员经费外单笔支出额在几千元以上的为大额经费支出,应及时召开有关会议,领导班子会议讨论通过,并在公告栏公告。

4.校长及有关负责部门应认真做好解释工作。

(三)大型仪器采购,大型项目建设公开的实施办法

1.对于上级行政部门调拨的大型仪器、设备及各建设项目、应及时向校务会及校务会公开监督小组通报设备的数量安置及建设项目的资金、进度工程质量等情况。【高校人事制度包括】

2.所有仪器、设备,建设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应在仪器、设备添置完毕及建设项目工程竣工后应及时向校务公开领导监督小组审核。 3.校长及有关负责部门应认真做好解释工作。

(四)学校评优、报优公开的实施办法

1.行政领导在教职工会议上明确评优、报优的条件、范围及要求。

2.教职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自荐或推荐,并提供事迹材料。

3.校务班子根据材料,结合平时考核、阶段性考核及专题性考核的情况,经商讨后确立报优人选。

4.有明显异议的人选,要加强调查研究,认真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

5.行政领导在教工会议上向全体教职工通报报优人选,并简述理由。

6.完善有关本次评优、报优工作的文档材料,做到过程或文件等查有实据。

(五)学校重大福利、奖金分配公开的实施办法

1.学校重大福利、奖金的分配一般以现有的,已在教代会上通过的各项分配方案、制度为依据。

2.属临时性的,在节假日、庆典活动中发放的福利、奖金及对全校做出贡献的个人或集体的奖金分配,原则上参照现有的、已在教代会上通过的制度执行。

3.对那些制度未能涉及的福利奖金分配,校长应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经与学校党组织负责人商议后,提出实施方案,并在校务会议上听取校务班子成员的意见。

4.所有福利、奖金的分配应做到帐目清楚,查有实据。

(六)教工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交纳情况公开的实施办法

1.将教工的两金交纳比例在教工大会进行宣传、公布。若遇两金调整,总务处将调整方案在学校公告栏予以公布。报帐人员将调整的额度与每位教职工进行认真核对。

2.校务公开领导小组会同总务处在每年年初、年末各审核一次。领导小组将审核情况在公告栏中进行公告。

3.学校教职工在每月工资发放时进行核对,若有差错及时与学校报帐人员联系,学校报帐人员与银行取得联系查找原因并做好复对工作。

4.做好每年一次住房公积金银行帐单发放工作,让每位教职工了解学校当年公积金拨交情况和个人住房公积金使用情况及公积金的累积情况。

(七)学校对外公开的实施办法

1.学校在每学期开学前,向社会公开代办费收费标准,并在规定的期限内收费,不得超标准和提前收费。

2.凡学校计划组织的课外教育活动,如夏令营、春游、秋游、观看电影、戏剧、参观等,学校须提前征求意见,经家长同意参加活动,费用以实际使用收缴。

3.凡学校为学生征订的报刊等,事先做好宣传工作,征得家长支持,方可代订,不得强行规定订阅。不得征订区教育局规定的教学用书以外的其他辅导材料。

4.学校教育教学重大活动应邀请社区代表,家长委员会成员,家长代表商议或参加,在充分考虑到各方面合理化意见的基础上,作出决定。

七、校务公开的程序

1.校务公开办公室要认真确定校务公开的内容,在广泛征求教职工、学生、学生家长意见的基础上,将公开的内容经校务公开领导小组讨论通过,校务公开监督小组审核,最后由主要领导签字公布,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2.每次校务公开后,校务公开办公室要及时收集校职工群众对校务公开的意见和建议,对群众提出的疑问和要求,学校及时答复,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3.整改后将结果再次公布,使群众满意。

4.校务公开办公室将每次公开的有关资料存档。

5.每学年做好校务公开工作专题总结

第2篇:学校校务公开实施方案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全面推进校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杭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校务公开工作的通知》(杭教通纪[2015]31号)的精神,进一步做好校务公开工作,特制定如下学校校务公开工作实施计划。

一、校务公开工作的目的意义

做好校务公开工作,是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密切干群关系,充分依靠广大教职工办好学校的必然要求;是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完善监督机制,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化学校行风建设的重要举措;是依法治校、民主治校的有效途径。做好校务公开工作,对拓宽教职工参与学校管理的渠道,发挥广大教职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推动教育教学的改革和发展,办好社会主义的学校起着重要的作用。

二、加强学习,提高认识

学校组织行政领导干部和全体教职员工认真学习上级的有关文件通知,充分认识推进校务公开工作的目的意义,主动适应新形势下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新要求,尊重和维护广大教职工的民主权益,把校务公开工作放到学校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整体工作的大局中去思考,放到建立健全反腐倡廉工作机制中去规划,放到加强管理、提高效益中去执行,放到切实维护全体师生的利益中去落实。

三、健全组织,加强领导

1.成立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以下同志组成:黄燕明、徐承楠、刘炳诚、金功发、梁广烈、张双庆、王天恩、田燕芳、李鸣杰。黄燕明同志任组长,刘炳诚同志任副组长。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金东、傅绍磊同志负责办公室的工作。

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制订和完善校务公开工作实施计划和推进校务公开工作的有关配套制度,落实校务公开工作的相关事宜,研究解决校务公开工作实施进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总结经验,抓好整改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校务公开各项工作的实施,及时更换、充实校务公开的内容,形成持续有效的工作机制。

2.成立群众监督小组。群众监督小组由以下同志组成:洪涛、朱锋、袁坚利、陈金平、王骏、童永健、钱丽敏、沈晓、王颖。洪涛同志任组长,朱 锋同志任副组长。

群众监督小组的主要职责是:负责检查学校校务公开工作开展的实际情况,向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合理化建议和要求,保证学校校务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

根据学校的工作特点,形成以党支部为核心,学校行政为主体,工会监督协调的工作机制。学校党支部切实加强领导,充分发挥工会、教代会的作用,确保校务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学校行政领导积极主动地落实校务公开的各项规定,通过校务公开工作贯彻“依法办学”的方针;学校工会主动参与,以教代会(教工大会)为载体,积极实施、监督学校校务公开工作。

四、校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根据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和我校的实际情况,校务公开的主要内容有以下几个方面:

1.学校办学理念、发展规划、年度或学期计划和总结。

2.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的重大方案与实施情况。

3.学校组织机构设置和各部门负责人的情况。

4.学生管理制度:招生的相关政策及录取名单;保送生、直升生的条件、操作程序和名单等;转学、借读的相关规定和操作程序;学生的奖惩制度;学生评优评先的资格、条件和结果,等等。

5.学校收费:收费的政策依据、项目、标准;代管费支出明细清单;食堂伙食费收支情况,等等。

6.校内干部选拔程序、干部推荐考察公示和结果。

7.党员发展公示。

8.教师资格认定的有关条件规定和办理程序。

9.教职工考核、聘任、评优、晋级的有关政策、程序及结果。

10.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有关政策、程序及结果。

11.教职工工资、福利、奖金分配方案等。

12.学校基建工程、大宗物品采购、学校经费的使用等情况。

13. 党政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

14.每周学校主要工作安排。

15.其他需公开的有关事项。

五、校务公开的主要途径

1.学校内建立永久性的校务公开栏,及时更新内容。

2.充分发挥校园网的作用。在校园网的首页设立校务公开专栏,设一级目录和二级目录,一级目录为“校务公开”,二级目录分“组织领导”、“办学规划”、“管理制度”、“招生收费”、“其他”等内容。

3.利用校内邮箱给全体教师发邮件。

4.在全体教工大会上公布。

5.及时召开教工代表大会。教工代表大会每年举行一至二次。

6.坚持行政议事制度。行政议事以校长办公会议和行政领导工作会议为主要形式。校长办公会议或行政领导工作会议原则上隔周举行一次。

针对不同的内容,采取适当的途径予以公布。

六、做好校务公开工作的台帐建设

由学校办公室负责,认真收集、整理和保存校务公开工作的有关文件和档案资料,做到条目清楚、资料齐全,学校群众监督小组每学期至少检查一次。

第3篇:学校校务公开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 “三个代表”思想和党的XX届X中全会为指导,以“四法一纲”为依据,认真执行教育局《关于全面推进校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教党 [20XX] 3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师风师德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作用,加强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实现学校决策民主化、科学化,推动学校教育的改革和发展。

二、校务公开的内容和形式

(一) 校务公开的内容

1、学校重大事项决策公开,包括学校发展规划、学校近远期目标、改革方案及规章制度修改、学校计划、干部职责分工及其责任目标。

2、学校收费项目及标准公开,每学期开学初向社会公布上级文件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期末在校内向学生及家长公布代管费支出明细帐。

3、财务公开,学校财务公开包括财务年度预决算及经费收支情况,每半年清帐公布。

4、学校大宗购买,大型维修公开,有关器材、教学用具及资料的购买,要求有关部门先写申请报告,由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购买,大宗购买执行货比三家,价廉物美的原则。

5、教师职称评审及各类评优、年度考核工作公开,包括评审指标、评审条件、程序和结果。

6、教师人事调配及聘任情况公开,包括需求信息、调配原则、工作程序、调配结果与聘任方案、原则及结果。

7、教职工福利分配公开包括教职工的奖金、福利分配原则等分配依据和结果。

8、校长任期目标,领导干部民主评议及奖惩情况。

9、教师入党,考察情况。

以上校务公开内容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作进一步的修改和调整。

(二)校务公开形式

校务公开形式主要有校务会议、教职工代表大会、在校务公开栏公布和社会公布等形式。

1、向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学校对于重大问题的决策,教职工切身利益问题、民主评议干部及学校经费使用情况等,都应在教代会上报告,并经教代会审议,审查同意或形成审议决定。在此基础上,逐步扩大公开报告范围。

2、定点设置公开栏,对一些需要让全体教职工直接了解的内容,及时在公开栏张榜公布。

3、定期召开校务会议或党政工联席会议及教代会联席会议通报,在教代会闭会期间,涉及日常性决策问题,由校长向校务会议或教代会联席会议通报,征询意见。

4、通过书面材料通报,对一些规章制度或具体事项等,可以通报下发书面材料,让教职工群众了解实情。

5、定期召开学生代表、家长代表及社会各界人士座谈会,家长会等形式通报校务公开情况。

三、公开的程序和方法:学校成立由校务公开领导小组,按下列程序操作:

1、收集预审。由校务公开各专项工作小组收集,整理汇总公开内容,提交领导小组审查确定,保证公开的内容全面真实。

2、定时定点公布,根据所需公开内容,采取不同形式,逐步进行报告,通报或张榜公布。

3、征询意见。校务公开以后,要及时听取教职工群众的反映意见。除每年举行一次教代会,由代表讨论审议以外,另外通过教工代表向群众直接收集的方式,听取群众意见。对教职工的疑问及时做出解释,对教职工群众反映较强烈的予以纠正或延期执行。

第4篇:学校校务公开实施方案

校务公开工作是规范办学行为、完善监督机制、改进工作作风、加强廉政建设的重要举措。用科学发展观的思想指导学校的发展规划,实现决策的系统化、制度化、民主化、科学化,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调动教职工积极性,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适应教育改革发展稳定的需要。为进一步落实教育部精神和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决定在我校全面推行校务公开制度。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校务公开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实行校务公开制度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理念,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水平,增强依法行政、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的自觉性,树立干部教师公正、高效、廉洁和服务人民、奉献社会的良好形象,促进学校与社会各界的沟通,推动学校的改革和发展。满足广大教师、学生、家长的知情权,提升学校的管理水平,办好人民满意教育。

实行校务公开的基本原则是:坚持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进行依法公开的原则;坚持围绕学校重大改革措施和教育发展的中心任务进行公开的原则;坚持根据实事求是、公开公正、群众参与、服务师生的原则;坚持突出重点、稳步推进、不断完善、注重实效的原则;坚持简便易行、方便群众监督的原则。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都向群众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二、校务公开的工作机制

校务公开工作,实行党组织统一领导,行政主持,纪检监察、工会监督协调,职能部门各负其责,教职工、学生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为加强校务公开的领导和监督,决定按新的要求健全校务公开的三个组织机构。

1、校务公开领导小组。

由学校校长任组长,组员由校务会、工会等负责人组成。其职责:组织和领导校务公开工作,研究确立方案,审定校务公开的事项,负责校务公开的考核、评估工作。

校务公开领导小组

组 长:胡岳湘

副组长:干 俊

成 员:毛平南 熊珍祥 付肆荣

2、校务公开工作小组

由学校校长任组长,成员由各处室负责人组成。其职责:根据领导小组确定的公开工作方案,做好有关事项的公开实施工作,负责对教职工及家长提出的有关问题做出解释或提出解决方案。

校务公开工作小组

组 长:胡岳湘

副组长:干 俊

成 员:毛平南 熊珍祥 付肆荣

3、校务公开监督小组。

由学校纪委书记任组长,成员由纪检委员、工会干部和教职工代表组成。其职责:监督校务公开的内容、方式、程序、时间等是否规范,教职工、家长反映的问题是否得到解决;组织教职工对公开情况进行评议、测评,对涉及的有关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反馈有关部门,同时督促落实。

校务公开监督小组

组 长:胡岳湘

副组长:李细国

组 员:孟海军 黄 恋 周定库

篇六:高校人事制度包括
2015劳动人事系统个人工作总结

新世纪第二个年头又不知不觉的过去了,现根据年度工作目标任务作如下小结:

一、注重理论学习,力求学以致用。江泽民同志在十六大报告中指出:形势逼人,不进则退。新形势下,国际国内的发展日新月异。作为一名党的干部,思想上要适应形势要求,工作上要跟上时代步伐,就必须加强学习。无论是WTO有关知识的学习,还是十六大文件的学习,自己能认真做好学习笔记,能结合实际思考一些问题,在小组讨论时积极发言。能自觉的撰写心得体会,并在支部学习会上作了”更新观念,开创人事工作新局面”的交流发言。上半年,在教育厅召开的高校人事工作会议上,就”抓住机遇,拓宽思路,构建跨越式发展的人才高地”作大会发言。

此外,能结合自己的工作职责学习有关文件。人事制度、分配制度改革不断深化,只有认清形势,掌握政策,才能做好工作,处理好有关问题。今年下半年承担了青年教师岗前培训的《教师职业道德论》课程,自己能利用双休日时间,对新编教材认真钻研,并且把当前形势下对教师的新要求以及自己的工作体会融入课堂教学之中。

二、加强团结协作,实现年度目标。作为处里的负责人,除了全面协调处理日常工作外,主要分管师资工作和人事档案工作。下半年,一位处长外出学习后,自己同时分管人事调配工作和人才引进工作。在分管校领导的指导下,在有关科、室同志们的共同努力和各学院、校机关有关部门的支持配合下,除了本年度因时间上难以安排未召开人事工作研讨会外,基本上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的各项任务,包括职称评审工作、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等。有些工作正在进行之中,如:博士后流动站的申报推荐工作、首批特聘教授的聘任工作、迎接省级高校干部人事档案目标管理考评、年终考核等。为了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在制定了《扬州大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后,今年又起草了《扬州大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实施细则》。为了贯彻落实校领导提出的”外引内扶”的人才政策,制定了《关于稳定本校高层次人才的暂行办法》。此外,接受扬州电视台《关注》节目记者的采访,介绍我校人才引进的情况;应江苏教育电视台和江苏省大学生创业指导服务中心的邀请,走进电视直播室,介绍了我校的基本情况,宣传了我校人才引进政策,回答了就业大学生关心的有关问题;接受中国教育电视台《教育新闻联播》节目记者的采访,介绍了我校在江苏省首次MBA硕士博士人才招聘会上的招聘情况。

三、满腔热情做好其他各项工作。今年我校隆重举办了百年校庆活动,自己能积极参与。人事处与研究生处合作举办了《扬州大学--扬州市中青年学术论坛》。校庆那天,负责接待了参加校庆活动的校友和来宾。为我校成功举办校庆活动和所取得的成绩欢欣鼓舞,对我校的明天充满信心。今年人事处接受校纪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我处全体同志积极配合,共同努力接受考核。

四、存在问题。从个人来说,学习研究不够,经过三年的摸索,对人事工作的职责、任务有了一个基本的了解,但是要做好这项工作,还需要付出很大的努力,而自己却往往陷在事务堆里,深入学习不够,深入思考不够、深入实际不够。今后自己要从事务堆里走出来,加强学习、加强研究,在机制上多思考,在管理上下功夫。从整体来说,工作的严谨、细致不够,有些工作抓得不紧。今后要加强管理,严格要求。

新的一年里,要继续认真学习十六大文件精神,以”三个代表”思想指导工作,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为学校的发展做出新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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