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实用文档 > 策划 > 机关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机关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2016-08-17 09:40:56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机关安全生产工作方案(共6篇)安全管理工作方案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机关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维护正常工作秩序,保障职工的健康、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上级有关文件、安全会议精神,结合机关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及工作目标贯彻落实上级对机关安全工作的要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宗旨观念,坚持“...

本文是中国招生考试网(www.chinazhaokao.com)成考报名频道为大家整理的《机关安全生产工作方案》,供大家学习参考。

篇一:机关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安全管理工作方案

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机关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维护正常工作秩序,保障职工的健康、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上级有关文件、安全会议精神,结合机关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工作目标

贯彻落实上级对机关安全工作的要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宗旨观念,坚持“教育先行、预防为主、多方配合、责任到人”的原则,抓好各项安全制度、安全措施的落实,努力创建安全机关,确保我园安全稳定与发展,有力推动**发展进程。

二、工作重点及要求

(一)、教育先行预防为主

1、对全机关职工开展教育。机关安全教育包括以下内容:交通安全教育;消防安全教育;用电用气安全教育;网络安全教育;劳动及日常生活安全教育;其他方面的安全教育。

2、机关在安全生产月、消防日、消防安全月、禁毒日等安全教育重要时段,充分利用简报、宣传栏等各种宣传陆地,配合安保部门,有针对性地开展防盗、防抢、防骗、防火等安全教育,增强发生意外事故的自救、自护知识和基本技能。

(二)、强化管理,健全制度,狠抓落实。

1、机关安全工作责任制度。机关内部应层层建立安全责任制度,切实做到层层有目标、人人有责任、事事有人管。

2、机关安全工作常规管理制度。机关应对责任范围内安全防范重点环节和重点区域加强管理,预防和消除办公环境中存在的不安全隐患。

3、机关安全巡查、检查制度。对重点部位的检查每周不少于一次,其他部位的检查每月一次,大型活动前进行全面检查。安全检查要认真填写检查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能及时改正的及时改正,一时难以改正的,应及时通知有关部门,并落实防范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

4、机关安全工作会议制度。机关要把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有明确的安全工作目标、重点和措施,做到有布置、有保障、有检查、有总结、有评比。机关每季度要至少研究一次安全工作,确定阶段安全工作重点,督促落实安全隐患整改。

5、机关安全隐患整改制度。对巡查、检查出的安全隐患应尽快整改消除隐患,对不能尽快整改的安全隐患,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并及时向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汇报情况。逾期未整改合格的要追究相关领导、部门、人员的责任。在安全隐患未消除之前,隐患部门应当落实防范措施,加大防范力度,确保不出事故。对不能保证安全的,应立即停止使用。对本部门无力解决的重大安全隐患,要及时协调解决。

6、机关安全工作考核与奖惩制度。将安全工作纳入年终考核、评比内容,对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进行奖励、表彰。对未依法履行安全职责或违反部门安全制度,造成责任事故的,依照上级有关规定进行安全事故责任追究。

三、加强领导,健全组织,落实责任。

1、成立机关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制度和上级主管部门的工作安排,组织对机关安全工作进行部署、督导、检查、评估、奖惩、机关重大安全事故协调指导处理等管理工作。

2、机关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要积极贯彻落实国家及上级部门关于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各项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落实安全工作责任,保障正常工作秩序,经常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及时排除安全隐患,防止安全事故发生并及时稳妥处理安全事故。

3、各部门要完善安全工作与业务工作相统一的“一岗双责”工作机制,同时要将机关每个岗位的安全责任进行细化、分解、落实到每名职工、每项工作、每个环节当中,真正构建起机关安全工作立体管理网络,使各种安全隐患无藏身之处。

篇二:机关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医院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郯城县第一人民医院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为认真做好我院安全生产、安全保卫及消防安全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确保本院职工、就诊病人及家属的人身安全,保证医院公共财产完好无损,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基本方针,相关部门和科室密切配合,强化安全生产、安全保卫及消防安全目标管理,深化安全生产、安全保卫专项治理,建立健全三项安全工作岗位职责与制度,认真抓好落实,预防和遏制治安事件、生产事故与火灾事故的发生,努力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成立三项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安全生产、安全保卫及消防安全工作,以院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保卫科及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各科室主任及护士长:为本科室安全生产、安全保卫及消防安全责任人。

三、工作内容

1、安全生产方面:

(1) 全院水、电的线路及设施设备定期检查,总务科负责,每周三次。

(2) 氧气瓶的集中保管存放,定期检查,总务科负责,每天一次;氧气瓶使用环境要求及正确使用方法的指导和检查落实,各氧气使用科室负责,随时进行。

(3) 大型及特种医疗设备的维护保养及正确使用,故障的报告及排除,各使用科室负责;督导检查每周一次,设备科负责。

(4) 计算机机房设备的安全使用及维护检查保养,每周一次,信息科负责。【机关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5) 变压器、配电室的使用安全工作,总务科负责。

(6) 医院机动车辆的日常保养及安全驾驶,院办和急救中心负责。

(7) 加强灭鼠工作与安全用鼠药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总务科负责。

2、安全保卫方面:

(1) 医院大门进出物品及人员的管理,门岗看护、院内车辆的有序停放等,保卫科负责。

(2) 院内部的日夜巡逻及医院财产的保管,保卫科负责。。

(3) 院区公共设施、树木花草等的看护,总务科负责;科室内部公共设施的看护,各科室负责。

(4) 重点部位如财务科、收费室、机房、药房、各设备使用科室下班期间的门窗关锁,防范设备的开启等,保卫科负责,相关安全防范设施的安装,保卫科负责。

(5) 院内公共秩序维护、治安事件的妥善处理,及时上报,以及对在院作案犯罪分子抓获与向公安机关的扭送等,保卫科负责。

(6) 协助派出所搞好本院的治安管理与必要的调查取证。

3、消防安全方面:

(1) 灭火器、室内外消防栓、应急灯等消防设备、器材的齐备及效期的定期检查,每周一次,保卫科负责。

(2) 疏散通道、疏散警示灯的定期检查,每周两次,保

卫科负责。

(3) 医院防火安全教育,每季度一次,保卫科负责;科室防火安全教育,每月一次,各科室负责。

(4) 医院工作人员消防知识培训,每半年一次;火灾应急预案的制定及每年一次的全员性消防演习训练,保卫科负责。

四、具体要求

1、三项安全事关全局,全院职工特别是各级负责人思想上要高度重视,工作上要认真负责,要作为日常工作的头等大事来抓。

2、责任科室负责人要按照工作内容的要求认真抓好落实、检查和督导,做好巡查、维护、维修记录,切实把三项安全工作做实、做细、做好。

3、加强行政医疗值班,保证信息畅通,及时上报并解决安全隐患,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做好自己的事,确保万无一失。

4、主管院长要对所有涉及三项安全方面工作定期不定期进行检查督导,发现问题,立即督促整改,并按医院基本制度报请院长予以严肃处理。

五、制度与职责

1、安全生产制度

(1) 严格执行水、电操作及管理规范,定期检查维护,及时处理安全隐患,并做好记录。

(2) 保证氧气瓶的存放条件符合要求,严禁烟火,定期检查是否泄漏,及时维修问题氧气瓶,做好记录。氧气使用科室要严格遵守氧气使用规范,保证氧气使用安全。

(3) 重点部门的门窗、橱柜一定要坚固、完好,符合防

火、防盗、防霉烂的要求,做到人走断电、闭水、清除火种、锁门、关窗。节假日贴好封条或指派专人看守,保证万无一失。

(4) 大型及特种医疗设备、计算机等要严格遵守操作规范,经常检查维护,避免因内部线路老化、短路等造成事故。

(5) 凡属工作失职、责任心不强、未按规范要求操作检查而造成事故,其后果由当事人自负,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因责任不明、防范不严,措施不落实而发生问题,要追究科室负责人的责任。

【机关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2、消防安全制度

(1) 保卫科负责对全院的消防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做好义务消防队的组织建设和业务训练,开展经常性防火宣传。

(2) 消防器材的更换、维修和配置,由保卫科统一负责,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擅自调换。

(3) 每个科室、班组要有1名义务消防员,负责本部门的日常安全防火检查。如发现隐患要及时向主管领导和保卫科汇报,采取相应措施妥善处理。

(4) 消防工作人人有责。各级领导有义务对所属职工定期进行安全防火教育,积极做好防火工作。

(5) 存放、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部门,严禁使用明火、电炉。电器设备的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消防规定。

(6) 药品及总务周转库、药房、医疗设备间,严禁吸烟和使用火种。

(7) 搬运、使用易燃、易爆物品,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违者所造成的后果,由当事人承担,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

(8) 在无火警的情况下,任何人不得擅自动用消防器材,

违者予以批评教育。如有损坏要照价赔偿,情节严重的要给予行政处分。

(9) 医院消防器材的购置、更换、维修及灭火器的定期换药,由保卫科负责统一安排,各科室给予密切配合。

3、安全保卫制度

(1) 医院重要部位安装防护网、防盗门、报警器等安全防护设施,并正确使用。

【机关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2) 财务部门现金要按规定及时存入银行,不得超过规定数额,现金、有价票证一律放入保险柜。

(3) 本院职工、实习、进修人员及临时工人的自行车、摩托车要按指定地点存放,病人自行车、摩托车一律按规定停放,内外机动车辆指定位置停放。

(4) 重点部门的门窗一定要坚固、完好,符合防盗要求,做到人走断电、闭水、锁门、关窗。

(5) 加强门卫、院内公共财产、公共设施、树木花草等的看护,维护院内治安秩序,严格日夜巡逻制度。

(6) 私自夹带、匿藏公物出门者,一经查出,按物品价值的两倍罚款。

(7) 凡属工作失职、责任心不强造成治安事件,其后果由当事人自负,并视情节给予经济处罚、行政处分、开除,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8) 保卫科要认真执行监督职能,做好经常性的安全检查,督促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

4、保卫人员职责

(1) 熟悉国家有关治安工作的法律、法规,了解医院和周围的社情动态。

篇三:机关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2015乡镇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

方案一:乡镇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维护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有效预防和遏制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上级要求,按照省、沧州市、河间市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部署,结合我镇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预防和遏制重大安全事故为目标,结合我镇安全隐患整治工作实际,认真形势、居安思危,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大力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村委会安全监管责任的落实,为我镇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领导小组

为切实加强对全镇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成立以镇长为组长的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为:

组 长:xxx

副组长:xxx

成 员:xxx

以及31个村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聂增辉兼任。

三、内容和范围

从即日起至十月底,在全镇集中开展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以下简称“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以消防、危险化学品、保温橡塑、驴肉加工、“十五小”、农村大型聚餐、集体食堂食品安全等领域为重点。

四、内容分工

1、镇安监办负责镇区内安全生产工作,重点对辖区内涉油企业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2、镇派出所牵头负责消防安全工作,开展火灾隐患排查和民爆物品非法经营、运输、存储、使用行为的整治。

3、镇工商分局牵头负责“打非治违”工作,对无证无照、超范围非法经营行为开展专项行动进行打击取缔。

4、镇教委牵头负责学生接送车辆安全和学校校舍安全工作。

5、镇电管站牵头负责电力行业“打非治违”工作,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不予供电。

6、镇环保中队负责对辖区内“十五小”、“新六小”以及重污染企业专项治理工作。6月1日前完成

7、镇质监分局负责对辖区内食品安全领域的“打非治违”工作。重点是对无证照驴肉制品的屠宰加工予以取缔。6月1日前完成。

8、镇城建办牵头负责本辖区内建筑施工领域“打非治违”工作,对未经规划许可,无证照建筑施工行为予以治理。

9、各村委会负责对本村无证照生产经营行为以及所有企业进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及时上报镇安监办及相关部门进行治理。

10、各企业要按照安全生产的要求,进行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强化责任

公安、工商、质监、环保及各村委会要按照职责分工,抓好各自监管范围内的整治工作。要根据排查的情况,按照“打非治违”活动的工作要求,认真督促有关企业落实到位,要依法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违章行为予以整治。对非法违法从事生产经营和建设行为的业主,依法从重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突出重点,严厉打击。

各村、各有关部门要迅速组织力量,抽调得力人员,成立工作组,突出重点行业领域,深入细致全面排查,抓住关键环节,实施精确打击、重点打击、有效打击。专项行动要做到“四个一律”: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生产经营单位,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生产经营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经济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生产经营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3、标本兼治,确保效果。

各村、各有关部门要大力宣传“打非治违”的重大意义,鼓励人民群众举报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和事故隐患,公开曝光重大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宣讲“打非治违”的典型案例,提高全民安全意识。要把“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与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建设、基层基础工作、日常监管执法有机地结合起来,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秩序,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方案二:乡镇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县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和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预防和减少生产事故的发生,促进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结合我镇的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特制定镇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为目标,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广泛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检查。通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进一步促进各村、镇直各单位及全镇人民群众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安全意识的普遍增强,促进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立足于治隐患、防事故,建立健全隐患治理和危险源监控制度。加强事故预报、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工作,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基础,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全镇安全生产状况的持续稳定,为全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检查范围和工作内容

全镇的道路交通、水上交通、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水利、电力、农业机械、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行业和领域。

三、职责分工和工作措施

实行“条块结合、各方联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镇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组织实施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镇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全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落实。

1、由派出所、工商所等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2、由交警中队和镇交通站负责组织实施道路交通危险点段、危险物品运输、超期车辆、带病车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3、由规划所负责组织实施建筑施工企业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

4、由派出所,文化服务中心、工商所、中小校、卫生院等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商店、公共娱乐场所、学校、幼儿园、医院、饭店等火灾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5、由林业工作站负责组织实施林木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6、由国家供电站负责组织实施电力行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7、由水利站负责组织实施防汛抗洪、河道、桥梁等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9、由中心校负责组织实施学校、幼儿园等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10、由工商所、卫生院负责组织实施食品药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11、由各村委会负责组织对本辖区内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四、组织领导和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各村、镇属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全力抓好此项工作、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切实负起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责任,组织开展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整改资金和责任,制定隐患监控措施,限期整改到位,并及时向镇政府及主管部门报告。

(二)突出重点,全面排查治理各类隐患。

隐患排查治理要突出四个重点,即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水利设施、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事故多发、易发的重点地区;安全管理基础薄弱的重点企业;汛期、各村集会要切实加大工作力度,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各村要采取措施确保此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效果,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

(三)认真负责,切实加强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反馈工作。 各村、镇属各单位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在落实好本辖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同时,同时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的统计汇总,定期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报镇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

方案三:乡镇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抓好安全生产工作,促进八渡镇安全生产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强化安全生产地监督职能,提高安全生产地防控职能,完善安全管理机制和框架,保障公共安全,贯彻落实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结合八渡镇实际,特制定八渡镇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以全面实施《安全生产法》为主线,坚持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为指导,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最大限度地消除安全事故隐患,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为建立八渡镇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促进八渡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提供思想保证。

二、工作目标

一是杜绝重大事故、重大爆炸事故和其他重大事故发生;二是重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率达到100﹪,使本镇安全生产事故数同比下降;三是确保生产经营单位,依法规范学校合法生产经营的安全生产,提升本镇安全生产工作管理水平,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三、具体做法

1、调整机构,完善制度,明确职责,层层落实责任制。

迅速调整充实八渡镇安全生产指标和工作任务层层落实到

每个环节,在安全生产督查中要各司其职,切实抓好本镇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同时,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会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并形成会议纪要。镇政府与各村、学校、经营单位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切实发挥好安全管理人员的作用,不断完善安全生产设施,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

2、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安全意识。

安全生产工作要时时讲、日日讲,大力宣传国家、省、州、县《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以“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为主题,各包村、驻村干部要利用下村搞中心工作或其他工作的有利时机,经常开展宣传安全生产工作。在每个季度开展一次“安全生产月”活动。积极组织广大干部职工学习《安全生产法》和有关安全生产防范知识,进一步提高自身素质,以便更好地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让安全生产知识进学校、进村组、进家庭,大力弘扬“以人为本、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安全文化,不断提高安全防范技能,促进广大群众安全意识的提高,

3、安全生产与经济发展齐头并进,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

今年,八渡镇仍然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首位,在抓经济建设的同时,不能放松安全生产工作,要杜绝麻痹大意、松懈和厌倦的思想,要真真正正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首位抓实抓细抓出成效。

4、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做到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

全镇的安全生产检查注要是对道路交通车辆安全隐患排查,严整超载、超速,节假日期间对学生乘船回家的超载排查,紧紧围绕隐患排查这条主线,推动交通运输、学校、渡口、通村公路等领域安全生产专项督查行动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做到查出一个隐患,消除一个隐患。要加强对安全状况的督查,确保从业人员安全健康。

5、狠抓安全整改,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狠抓落实。

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就是抓整改,杜绝安全隐患。一旦发现问题和隐患应立即采取整改措施,要及时通过合法手段进行整治,该停业的停业,该关闭的关闭,防止意外事故发生。努力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八渡镇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四、工作要求

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安全生产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关系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是推动转型跨越发展的主要保障。本镇及站股室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地重要性,进一步强化安全发展理念,把安全生产工作做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重大政治责任和崇高事业来抓,真正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到经济社会发展中来,做到安全生产与经济发展同步规划、同步部署、同步推进。

篇四:机关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2016安全生产和廉洁机关实施方案9篇

第1篇

一、总体要求:

通过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进一步落实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交通运输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彻底排查、整改安全隐患,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和经营行为,认真解决安全管理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二、检查时间

2016年7—9月

三、检查范围

全县所有交通运输企事业单位。

四、检查主要内容

(一)上级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

(二)安全责任制、“一岗双责”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特别是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工作的履职情况;

(三)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

(四)安全生产“双基”工作的建设和开展情况;

(五)“打非治违”、隐患排查和治理情况;

(六)重点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和落实情况;

(七)事故查处、问责情况,事故教训的吸取情况。

五、检查重点内容和要求

(一)内河水上交通方面

1.渡口

⑴渡船配备救生衣(个人救生浮具)数量不低于乘客定额数;

⑵渡船船舶、船员证书证件有效情况;

⑶检查渡船是否按规定标明了船名、乘客定额、载重线标志,保持客渡船技术状况良好、设备完善有效,对不符合要求的客渡船是否责令停航整改;

⑷严厉查处非法载客、代渡、超载、违章夜渡、恶劣天气冒险航行和强行横越他船船头等违章行为;

⑸《渡口告示牌》是否设立,水上搜救电话和海事监督人员姓名及电话是否标明;

⑹渡船船员(渡工)水上交通安全专业培训是否开展;

⑺渡运秩序是否良好,定期监督检查船舶签证的办理情况。

(二)道路运输方面

1.道路客运安全

⑴长途客运安全,检查淮汽有限公司客运班车凌晨2时至5时落地休息制度执行情况,安全带——生命带活动开展情况,运营车辆动态监管制度落实情况;

⑵汽车客运站安全,检查客运站“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制度落实情况,客运站驻站监管和巡查、客车安全例检、进出站安全检查、安全告知等制度执行情况;

⑶旅游包车客运企业人员资质、车辆动态监管等情况。

2.城市客运安全

⑴县客服中心公交车灭火器、消防锤等安全设施配备情况,驾驶员安全教育和应急培训情况等;

⑵公交车、重点公交场站的安全防范工作,检查城市客运企业针对车辆起火、运营事故等不同类型的公共交通突发事件防范处置能力,检查安全标志标识设置,应急通道通畅情况,确保遇到紧急情况能够及时疏散人流并有效处置;

⑶公交企业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加强动态监控和实时视频监控,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消除。

3.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

⑴会同市运管处对陈桥镇危货运输企业的资质条件和安全管理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排查,达不到新规定要求的要限期责令整改,整改仍不合格且情节严重的取消其经营资质;

⑵对从业人员的从业资格证和专用运输车辆的技术状况进行一次集中审查,确保符合规定;

⑶督促企业加强危险货物运输标志管理,确保专用车辆悬挂或喷涂符合国家标准的标志标识,并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4.运政稽查工作

⑴加强路面客运车辆的检查力度和频率,重点抽查“三品”是否上车,是否存在城区站外上客携带危险品的情况;

⑵强化对危险品运输车辆的巡查,重点抽查危险品运输车辆资质及人员资质情况;

⑶重点检查重型半挂及大型运输车辆是否存在非法改装情况;

⑷严厉打击违法从事旅游、包车客运以及无证经营车辆情况。

5.驾培行业监管

⑴结合我县三个驾校教练车《道路运输证》年审工作,对教练车的行驶证年审、车辆技术等级评定、教练车全省统一标识以及副制动、副喇叭、副后视镜、灭火器等其他安全防护装置进行严格审验、清查;

⑵对驾校安全管理制度、台账、教练员安全继续教育情况及日常工作进行核查;

⑶结合《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收回注销使用期限超过10年的教练车《道路运输证》;

⑷组织人员对每期从业资格开班培训情况进行现场检查,严肃查处违规培训行为。

6.机动车维修行业风险管理工作

重点结合维修企业风险管理信息采集工作,逐家现场检查,重点督查安全组织、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和实施情况;安全保护设施、消防设施等配备情况;各工种、各类机电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的建立和公示情况;消防设施和器材配置情况,消防安全标志和安全通道设置情况;安全生产教育工作开展情况;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企业安全评估情况、维修企业资格条件达标情况。

7.加强普通货物运输的管理。

对所有普通货物运输企业进行一次全面梳理摸底,重点摸底调查自有车辆50辆以上的道路货物专用运输、大件运输企业及自有车辆100辆以上的道路普通货运企业的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制度、安管人员相关情况,为实施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三)公路方面

1.检查路政审批、行政执法情况,道路标志、标牌、标线管理等综合动态监督情况,严格许可程序和搭接道口标准进行许可情况;

2.检查公路养护畅通情况,全县一桥一档等日常维护情况,公路养护工程安全管理情况,应急预案完善、防汛物资落实、应急演练开展情况;

3.公务车消防安全设施完备情况,车辆证书、机驾人员证书完备情况;路政人员着装整齐上路穿反光背心、施工路段安全管理人员穿反光背心情况。超限运输查处情况。

(四)航道方面

1.检查航政审批、行政执法、航标管理等工作的综合动态监督情况,严格许可程序和通航标准进行许可情况,落实航政管理季度安全形势分析报告制度等情况;

2.检查航道清障扫床情况,航标日常维护使用情况,航道养护工程安全管理情况,应急预案完善、防汛物资落实、应急演练开展情况;

3.公务车船消防安全设施完备情况,车船证书、机驾人员证书完备情况,上航人员穿着救生衣作业情况等。

(五)交通工程施工方面

1.重点对全县在建的中义渡大桥、石港大桥、金马高速接线、S331国防战备公路大修等工程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安全保证体系建立和运行情况;

2.对照“平安工地”建设活动评价标准对内业工作和施工现场相结合检查情况;

3.本年度“打非治违”、隐患排查和治理、“防坍塌、防坠落、反三违”专项整治活动、“平安工地”创建、“三化两创”等活动开展情况;

4.应对汛期、异常天气准备工作以及夏季安全生产计划和落实情况;

5.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方案编制、审查、落实情况;

6.安全生产费用的计提、审核和支付情况;

(六)港口方面

1.重点针对新港码头安全操作情况;

2.油田危险货物码头安全设备设施及危险货物码头现场作业安全检查情况;

3.安全大检查期间港口安全隐患排查、整改、重大危险源的有效管理情况;

(七)企业方面

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标准为检查依据。

六、检查人员及分工

大检查期间,局领导实行“领导包干制”,负责对督查单位检查和指导,每月一次。

公路组:

督查单位:公路站、顺吉养护公司、振达工程公司、县内交通在建工程。

运输组:

督查单位:运管所、淮汽有限公司、县客服中心、陆上危化品运输企业、汽车维修企业、驾校、普通货运企业。

水运组:

督查单位:海事处、水上危险品装卸企业、乡镇渡口、水上普通货运企业。

港航组:

督查单位:

七、检查要求

(一)强化领导,统一认识。全县交通运输系统各单位、各部门要充分认清当前安全生产工作所面临的严峻形势和存在的各类隐患,从严、从紧、从快落实安全措施,要按大检查的要求全面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工作,全面过细、不留死角地做好迎检准备工作。

(二)精心组织,全面检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是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重大任务,各检查组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开展检查,定期与不定期、专项与综合相结合。要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列出清单,限期整改;对查出的重大问题要登记建档,下达整改督办通知,跟踪督查,确保整改到位;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隐患,要制定落实防范措施;要坚持谁排查、谁负责,谁整改、谁负责,确保不走过场、不留后患。要严格执行重大隐患报告和备案、分级治理和监控、挂牌督办、统计报告等各项制度,进一步完善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

(三)落实责任,严格奖惩。各单位、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要亲自抓好安全生产各项措施的落实,领导班子成员要按照”一岗双职”的要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各级职能部门要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抓实、抓细、抓好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要强化企业的主休责任,对由于不重视安全生产、安全防范措施不落实、事故隐患整改不到位的企业,坚决停产整顿。要加大责任追究力度,谁出事、谁负责,决不姑息、决不手软,以有效的问责机制推动执行力的提升。

各检查组要对照检查内容认真负责地填写《安全生产检查表》,撰写检查评估报告(包括检查单位数、排查治理隐患数、“打非治违”案例以及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解决方案等),在检查结束后5日内汇总至县局安全办。真正使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达到“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

第2篇

2016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将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系列批示精神,认真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县党委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强化“主动作为、严格履责、部门协作”意识,突出改革的思路、创新的举措,以创建“和谐交通”为目标,深入开展“平安创建”,继续推进“三化”建设,探索建立以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为基础的安全风险管理体系,进一步健全完善应急保障体系,严密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不断提升坚守安全生产红线的能力。

一、紧盯和谐围绕平安抓创建

围绕“平安交通”创建,培塑“平安交通”示范品牌。重点开展“五项行动”:一是由县公路站牵头开展平安示范公路和平安工地创建行动。以“防坍塌”、反“三违”专项治理为抓手,实现在建工程“平安工地”参创率100%,确保不发生安全责任事故。二是由县运管所牵头开展平安城市客运创建行动。以公交车、出租车为行动对象,努力实现城市客运安全持续稳定。三是由县港口局牵头开展平安港区创建行动。以港口码头为主要创建对象,确保不发生港口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四是由县地方海事处牵头开展平安水域创建行动。以县内通航水域为主要创建对象,确保重点水域水上安全稳中趋好。五是由县航道站牵头开展平安航道创建行动。

二、注重实效围绕“三化”抓达标

一是强化行业指导,大力推进标准化建设。去年已完成自评和初审的2家客运、危化运输企业要进一步做好补充完善工作,确保4月份顺利通过达标考评。客服中心、一汽迅达、顺吉、振达、安达公司要抓紧开展达标自评,确保6月底前完成自评,10月底前完成考评。二是强化履责意识,持续推进规范化建设。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在去年制定已出台的安全监管规范的基础上充分履行职责,进一步完善安全监管方案,规范安全监管行为。三是强化科技支撑,全力推进信息化建设。

三、落实责任围绕“检查”抓长效

严格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建立严格的安全组织网络体系,层层签订安全工作责任状,扎实开展“安全宣传月”和“冬安赛、夏安赛”活动,严密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使大检查制度化、常态化。积极探索改进督查检查方法,一是建立暗访制度。按照“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直奔基层、直插现场)要求,每季组织不少于1次暗访,暗访情况适时通报。二是建立第三方检查制度。充分利用社会资源、专家力量,构建第三方安全检查评估机制,根据行业安全特点和技术要求,逐步建成安全生产检查专家库,为安全监管提供智力支持。三是健全完善安全考核制度。按照县安委会安全生产百分考办法,出台适合本系统的考核标准,建立起系统安全考核与年度综合考核挂钩的机制。

四、着力统筹围绕整治抓体系

以隐患治理的“全覆盖、零容忍”为目标,强化“1+3”防控体系,探索建立以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为基础的安全风险管理体系。一是建立事故隐患动态台帐。结合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建立各类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隐患分类分级标准,推进事故隐患跟踪管理系统应用,建立管理部门隐患跟踪管理动态台帐,实现各类危险源、事故隐患的监测预警、科学评价、统计分析、分级管理和动态管控的“全覆盖”。二是强力整治事故隐患。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文化手段,坚决遏制超限超载行为,坚持水面执法与源头整治并重,与相关部门通力协作,开展水上安全隐患集中整治行动,保持对“打非治违”的高压态势,不断净化运输市场。探索建立事故隐患每月分析、每季通报和年度考核制度,形成事故隐患排查整改的工作闭环,切实做到对事故隐患的“零容忍”。

五、严格标准围绕保障抓应急

一是建立应急预案管理制度。组织对现行各类预案进行评审和修订,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二是落实安全重大风险预控。重大活动、重要项目组织风险评估,制定预控方案。认真抓好应急队伍建设、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机制建设。三是加强应急处置培训演练。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培训与演练,年内公路、运管、海事、港口等部门和客运企业要结合行业特点,组织相应的应急救援演练,确保事故险情发生时,应急预案执行顺畅,应急队伍配合有序,应急救援高效有力。

第3篇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中央《关于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市委《十二项规定》、县委《十项规定》以及中央有关厉行勤俭节约、反对奢侈浪费的要求,狠抓作风建设,优化服务环境,提升服务质量,建设廉洁、文明、节俭型机关。

二、活动时间

2016年3月—2016年12月底。

三、参加对象

全系统党员干部。

四、活动内容

主要围绕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廉洁高效型、文明节俭型机关开展创建活动,在机关党员干部中形成“五提倡、五严格、五反对”的新风尚。

1.提倡清正廉洁,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和各项规定,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反腐倡廉,坚决反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

2.提倡艰苦奋斗,严格控制机关“三公”经费,坚持勤俭节约,节俭办事,坚决反对铺张浪费,乱支乱补。

3.提倡爱岗守纪,严格执行机关工作纪律和相关制度,按时上下班,不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坚决反对不务正业,散漫无为的不良风气。

4.提倡优质服务,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和服务承诺,为客商和服务对象提供快捷、高效、热情、周到的服务,着力提高社会满意度,坚决反对办事拖拉,推诿扯皮,态度生硬等不良现象。

5.提倡文明从政,严格要求自己,远离黄、赌、毒,拒绝假、丑、恶,做到八小时内外一个样,说文明话、做文明事、当文明人,树好文明新形象,坚决反对言行不一,另搞一套。

五、活动载体

为提高活动的有效性和针对性,确保取得实效,要求以七个一为载体,形成浓厚的创建氛围。

1.局党委向每一位党员干部发一份倡议书;

2.每位党员干部向党支部交一份承诺书(五提倡、五严格、五反对);

3.每个党员干部完成一篇“我与创建廉洁、文明、节约型机关”征文;

4.局党委召开一次专题动员大会;

5.根据本单位工作特点制定具体的活动方案;

6.开展一次富有特色和创意的活动;

7.建立一套图片和文字相结合的活动台帐。

六、创建要求

1.成立机构,加强领导。局机关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各单位也要成立领导机构,负责协调、推进具体工作,实行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做到各尽其责,协调配合,共同抓好创建工作。

2.加强宣传,提升形象。在加大各项创建措施落实力度的同时,加大宣传力度,通过新闻媒体、报纸、网站等,宣传典型示范作用,努力营造“比学赶超帮”创建氛围。

3.精心组织,认真实施。按照活动方案逐项落实,充分调动全体工作人员参创工作积极性。组织开展经常性的督促检查,及时解决创建活动中存在的问题。12月20日,各单位将创建资料台账报局办公室考核。

第4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围绕《中共县委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引导全系统党员干部,立足出生地开展“月回家、尽孝心、助乡邻”活动,立足居住地开展“进社区、献爱心、帮邻里”活动,立足工作岗位开展“重服务、转作风、见成效”活动,使全系统党员干部的群众观念得到进一步加强,使党群干群关系得到进一步密切。

二、活动范围

县交通运输系统全体在职党员。

三、活动内容

(一)立足出生地,开展“月回家、尽孝心、助乡邻”活动

1、凡县交通运输系统在职党员干部,每月回老家不少于1次(非籍的到机关党建基层工作站开展活动),在本村组(社区)开展走访活动,每次走访群众不少于5人,每年帮助乡邻解决5-6件难事、急事,并形成记录台帐。

2、每月与老家的村组(社区)干部以及老干部、老党员、老前辈等“三老”人员代表打一次电话,了解家乡的稳定和发展情况、老百姓需要解决的问题,及时掌握社情民意。【机关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3、党员领导干部每半年组织一次乡亲座谈会。及时向村组干部、“三老”人员介绍我县交通运输事业和其他社会事业发展情况,倾听群众呼声,广泛征求群众对群众路线教育及交通运输工作的意见及建议,并统一上报本单位党组织。

4、逢年过节,向乡邻发一条祝福短信。

5、开展党的政策宣传。党员干部在回老家时,要宣传相关政策,重点宣传党对农村发展的政策等方面的知识,接受群众的政策、法律法规咨询,结合交通运输工作实际,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

(二)立足居住地,开展“进社区、献爱心、帮邻里”活动

1、凡县交通运输系统在职党员干部,均根据实际填写《县县级机关党员干部“进社区、献爱心、帮邻里”活动报到卡》(附表2),并于4月底前执《报到卡》主动到居住地社区报到。

2、结合交通运输行业特点和个人特长,认领社区志愿者服务岗位,服从社区党组织的编组和管理,积极开展各项献爱心活动。全年参加活动不少于2次。

3、注意倾听居民群众的意见,并将有关情况及时向社区和有关部门反映,成为社区与居民、社区与政府沟通的桥梁和纽带。

4、在居住小区要发挥党员干部的示范表率作用,讲文明话、办文明事、做文明人,树立交通运输系统良好形象,推进社区的精神文明建设。

5、在社区党组织的统一组织下,根据在职党员意愿和辖区困难家庭实际情况,结对帮扶生活困难的群众,开展形式多样、富有实效的帮扶活动。

(三)立足工作岗位,开展“重服务、转作风、见成效”活动

1、加强理论学习,坚定思想信念。通过加强学习,用理论武装头脑,提升能力素质,从思想深处树立爱岗敬业信念。

2、立足本职工作,查找存在问题。结合本职岗位的特点和现状,认真查找自身存在问题,立查立改。

3、立足发展需要,岗位建功立业。围绕全县发展大局,立足工作岗位,在招商引资、公平执法、优质服务等方面尽心尽责,做出成绩。

4、引入监管机制,促进长久发展。各单位要通过制定和实施科学合理的考核制度,强化对党员干部的考核和监管,促使各项工作都能得到高效落实。对那些工作不到位、基层群众意见大的党员干部,要严格进行责任追究。

5、转变工作作风、树立良好形象。全系统党员干部要从群众最不满意的地方改起,从群众最希望的事情做起,通过积极干事创业,努力落实工作,让广大群众看到干部作风切切实实的转变,树立新时期机关党员干部开放包容、自强不息、公道正派、廉洁奉公的良好形象。

四、实施步骤

1、动员部署阶段(3月1日至3月31日)

制定活动方案,明确工作分工,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各单位要对本单位在职党员的出生地情况、现居住地情况、专业特长以及本单位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认真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对“荷都党员服务群众在行动”活动进行再动员、再部署,教育引导全体在职党员积极响应号召,增强服务意识和奉献意识,及时参与到活动中。

2、组织实施阶段(4月1日至11月30日)

各单位要根据统一要求,结合单位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全面组织实施。填写《县县级机关党员干部“进社区、献爱心、帮邻里”活动对接统计表》(附件1),本单位存档备案后于4月11日前上报局党委汇总。组织本单位在职党员干部填写《县县级机关党员干部“进社区、献爱心、帮邻里”活动报到卡》(附件2),并执《报到卡》到党员干部居住地所属社区(村组)报到。社区党组织会安排好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和对接,并将报到卡回执(附件2)经社区党组织盖章后,及时交所在单位党组织留存,复印件上报局党委。各单位要明确专人深入社区、村居和服务对象了解活动开展情况,防止形式主义,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3、检查考核阶段(12月1日至12月20日)

各单位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梳理、统计,将活动成效和成果报局党委。局党委组织相关人员对各单位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考核评比,通过现场走访、问卷调查、电话回访、查阅记录等形式,开展民意调查,掌握活动成效,对发现的问题,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及时加以整改,巩固活动成果。活动开展情况将作为一个重要内容,列入年终党建考核。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荷都党员服务群众在行动”活动,是深化县委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健全党员教育管理长效机制、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全面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的一个重要举措。各单位精心组织,强力推进,确保活动实施。

2、结合实际,创新运作。各单位要紧密结合活动开展情况,积极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并以改革创新的精神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不断创新机关党员干部服务中心、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方式、方法和运行机制,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3、严格考核,落实奖惩。各单位要为每名党员配备一本工作日志,及时记录党员学习、走访、办实事、服务中心工作等主要工作和活动,并定期检查。局党委将加强督促检查,推动活动扎实开展。采取巡回检查、随机抽查、调研走访、查阅记录等方式,对全县交通运输系统党员干部的“荷都党员服务群众在行动”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并作为各单位年度党建工作考核、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对工作不力、落实不到位的将进行通报批评。

4、强化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会议、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宣传栏等媒介,广泛宣传活动的目的和意义,充分调动党员干部的参与热情,使其深入人心、家喻户晓。要不断总结经验,深入挖掘和宣传“荷都党员服务群众在行动”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事迹和典型人物。

第5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围绕县委《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引导机关党员从敬老孝亲的传统美德做起,从建设和谐家庭做起,从关心乡亲、帮助邻里的点滴小事做起,把孝心献给父母、把爱心献给乡亲、把热心献给邻里,进一步增强机关党员的群众观念,切实转变思想作风,密切党群关系,凝聚各方力量,推进我县经济社会发展。

二、活动范围

县交通运输局机关、事业单位全体在职党员。

三、活动内容和主要任务

(一)孝心敬父母(包括岳父岳母、公公婆婆)

1.常回家看看。利用周末及工作之余常回家看看,每月应不少于2次。多帮父母洗衣做饭、打扫卫生,多陪父母散步聊天、谈心交心,让父母感受亲情的温暖。

2.常电话联系。要经常电话联系父母,了解他们的身体和生活状况,关心他们的身体和身心健康,每周应不少于2次。

3.常送去关爱。要经常从生活、身心等方面关心父母,保证他们衣食无忧、吃用不愁、生活幸福。父母生病期间,要确保他们有钱看病、有人陪护,子女须寻医问药、床前尽孝。在他们生日、重大纪念日、节日时,要送去关爱,让他们从子女身上感受到温暖和幸福。

(二)爱心献乡亲

1.每季度与老家的党组织对接一次。及时了解基层社情民意,为村居发展出谋划策。

2.每2个月与老家乡邻交流一次。深入了解他们的生活现状、所需所求等,适时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非籍党员到机关党建基层工作站开展活动)。

3.每年帮助乡亲做一些实事。党员领导干部每年召开一次乡亲座谈会,帮助家乡做1件实事;普通党员帮助乡邻做1-2件力所能及的好事。

(三)热心助邻里

1.认领服务岗位。填写《县机关党员“进社区、献爱心、帮邻里”活动报到卡》并执《报到卡》到居住地社区报到,结合自身的职业特点和个人特长,认领社区志愿者服务岗位。

2.积极奉献爱心。服从社区党组织的编组和管理,积极开展各项献爱心活动。全年集中参加活动不少于2次,自主活动不少于2次,帮助群众做力所能及的实事不少于2件。

3.收集社情民意。倾听居民意见,收集信访稳定、社会治理、经济发展、物业管理等各方面的信息不少于2条,并及时向社区或相关部门反映。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1日至3月31日)

1.征求意见。由局机关牵头,分4个组利用1周时间,通过个别走访、集体座谈、电话询问、下发问卷等形式深入农村、社区和县直机关了解活动的可行性、必要性,突出了解基层真实愿望和需求。

2.制定方案。依据相关要求,结合实际,经过多次征求意见和修改后,确定最终方案,对活动目标任务进行量化。

3.动员部署。召开动员会,对我局“三心”行动进行动员部署,明确工作职责、目标任务。

(二)组织实施阶段(4月1日至11月30日)

1.全面启动。4月5日前,制定实施办法,全面组织实施。

2.4月10日前,完成每人一张的信息采集表,注明其家庭成员情况、出生地、居住地、所在村居联系人、联系方式等信息。

3.各党支部为每名党员配备一本工作日志,及时记录活动开展情况。

4.采取电话回访、随机走访、查阅记录等方式,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对活动开展不到位的党组织和党员及时提醒整改。

5.中途召开一次专题推进会和活动成果汇报会。

6.通过组织征文、开辟专栏、选树典型、典型剖析、典型宣传、邀请社会各界参与点评和监督等多途径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

(三)检查考核阶段(12月1日至12月30日)

各党支部要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梳理、统计,将活动成效和成果报县级机关工委。局党委将对各单位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考核评比,通过现场走访、问卷调查、电话回访、查阅记录等形式,开展民意调查,掌握活动成效,对发现的问题,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及时加以整改,巩固活动成果。将各单位活动开展情况作为一个重要内容,列入年终党建考核。并将先进典型申报上级“十佳”优秀党组织和“十佳”孝心党员、“十佳”爱心党员和“十佳”热心党员。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孝心敬父母、爱心献乡亲、热心助邻里”活动,是深化群众路线教育活动、进一步健全党员教育管理长效机制、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推进和谐建设的一个重要举措。各单位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强力推进,确保活动开展得有声有色。

2.结合实际,创新运作。各党支部要紧密结合本单位实际,依据总体要求,积极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并以改革的精神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不断创新机关党员教育管理和服务基层的方式、方法,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3.严格考核,落实奖惩。各党支部要为每名党员配备一本工作日志,及时记录党员学习、走访、办实事、服务中心工作等主要工作和活动,并定期检查。局党委将加强督促检查,推动活动扎实开展。拟采取巡回检查、随机抽查、调研走访、查阅记录等方式,对我局党员开展“孝心敬父母、爱心献乡亲、热心助邻里”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作为年度机关党建工作考核、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对工作不力、落实不到位的将进行通报批评。

4.强化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会议、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宣传栏等载体,广泛宣传活动的目的和意义,充分调动党员干部的参与热情,使其深入人心、家喻户晓。要不断总结经验,深入挖掘和宣传“孝心敬父母、爱心献乡亲、热心助邻里”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事迹和典型人物。

第6篇

一、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县委工作会议部署,切实提高党员干部队伍思想政治素质和科学发展本领。

二、培训内容

主要围绕以下四个专题进行集中教育培训。

1、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真正用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深入学习领会总书记围绕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围绕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提出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新要求,既全面把握,又突出重点,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为谱写中国梦篇章而不懈奋斗。

【机关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2、深入学习领会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不失时机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取得新突破。深刻领会和把握在新的起点上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意义,更大力度推进思想解放,不断增强深化改革勇气。深刻领会全面深化改革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重大原则,准确把握全会提出的重大部署和创新举措。深刻理解党是改革的倡导者、推动者、领导者,改革能否顺利推进,关键取决于我们党,取决于党的领导水平。

3、深入学习领会县委工作会议精神,积极推进“一主四辅”建设新进程。引导基层广大党员干部深刻领会和把握县委工作会议精神,加快建设更高水平小康社会新征程。深刻领会和把握全面深化改革,以更大勇气和智慧打好全面深化改革攻坚战,走出一条符合交通特点的改革开放之路。

4、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夯实党执政的组织基础。引导基层广大党员干部充分认识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在巩固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永葆党的先进性纯洁性、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推进党建工作创新工程、保障全面深化改革进程等方面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总体要求,围绕“六有”目标,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提升服务能力、拓展服务保障、强化服务实效。切实把握服务型内在要求,采取有效举措,推动基层党组织工作重点转移,工作方法转变,进一步扩大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加强基层党组织队伍建设,不断提升基层党组织建设的科学化水平,为全面建设更高水平小康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三、进度安排

本年度的冬训工作,于1月上旬集中动员部署,组织骨干培训,进行工作试点。1月中旬在面上推开,面上的冬训集中培训不少于5天。各单位于2016年1月20日前完成冬训总结工作。2月底前完成对各单位冬训工作的综合考评。

四、工作要求

要按冬训工作“十有”标准,切实抓好试点调研、开会动员、骨干培训、面上教育、现场观摩、舆论宣传、指导督查、建档立卷、制作光盘和总结表彰等十个环节。要围绕“坚持党性共筑梦”这一冬训主题,切实组织好一次问卷调查,一次集中辅导,一次组织讨论,一次现场观摩,一次事迹演讲,一次金点子征集,一次成就图片展,一次文艺演出等“八个一”活动。要切实加强冬训组织程度,确保“五到位”:一是组织领导到位,各单位“一把手”要亲自抓,切实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分管领导要具体负责,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做到教育主题集中、领导精力集中、教育时间集中;二是宣讲服务到位,成立由领导干部和业务骨干组成的冬训宣讲团,确保各类冬训宣讲辅导村村到;三是督促检查到位,局办公室要加强对冬训工作的指导、检查和督促,切实组织好百分考评活动,确保按时和保质保量地完成冬训任务;四是新闻宣传到位,各单位办公室要认真做好宣传工作,及时报道冬训工作的动态情况、创新探索和有效经验,报道冬训中的先进典型和实际成效,切实增强冬训的渗透力和影响力;五是总结评比到位,冬训期间,各单位要及时上报冬训工作方案和工作信息,冬训结束后,要及时收集整理冬训相关文字、图片、影像等档案资料,做好冬训工作总结,并书面报送局办公室作为年度考核依据。

第7篇

2016年,全市民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的要求是:深入贯彻中纪委三次全会、省纪委四次全会、民政部反腐倡廉工作视频会议以及市纪委有关会议精神,紧密联系民政工作实际,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强化纪律建设和作风建设,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不懈纠正“四风”。完善民政反腐倡廉工作机制和制度保障,规范民政权力运行。强化执纪监督,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为保障和改善民生、建设“阳光民政”提供有力政治保障。

一、坚决维护党的纪律,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

1、坚决维护党的纪律。切实强化党组织和党员的纪律意识和组织意识,增强遵守党的纪律的自觉性,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开展加强党的组织纪律建设主题教育活动,把加强对党员干部纪律教育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列入政治理论学习内容。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党员领导干部请示报告制度等党的组织纪律,按要求开展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抽查。坚决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现象,坚决纠正无组织无纪律、自由主义、好人主义等现象。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不断加强党性锻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中央权威,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及局党组相关规定,把贯彻落实情况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和年度考核范畴,建立完善考评机制。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和局党组关于作风建设方面的具体规定,坚决制止奢侈浪费,坚决制止用公款互相宴请、赠送节礼、高档消费。要一个时间节点一个时间节点地抓,坚决防止复发反弹,对违反中央、省市和局党组关于作风建设各项规定的行为,要严肃查处,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3、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按照《市民政局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学习,以钉钉子的精神和攻坚克难的韧劲,坚决纠正“四风”。开展“信访件回头看”,按照“即知即改”的原则对活动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和解决。进一步建立完善密切联系群众、整治文山会海、规范工作运行、厉行勤俭节约、规范选人用人等方面制度,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努力形成一整套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最大限度减少体制障碍和制度漏洞,推进作风建设持续改进和加强。

4、深化民政系统行风建设工作。全面推进和深化民政系统行风建设工作,抓好窗口单位作风建设,打造人民满意民政。积极参加政(行)风热线、公开民主评议行风等活动,回应社会关切。清明节期间继续开展全国殡葬系统行风建设活动。推进各类民政窗口单位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开展民政系统国家和省级第三批行风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引导和推动民政系统窗口单位进一步增强为民服务意识、改进服务作风、提升服务能力,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服务。创新民政系统行风监督检查方式,采取明察暗访、社会力量评估等多种形式,提高民政系统行风建设水平。

二、深化民政领域改革,规范民政权力运行

5、加强对民政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按照省厅和市局2016年重点工作督查计划项目,狠抓惠民政策和重点工作的落实。开展对养老服务发展工作情况、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改革方案落实情况、零散烈士纪念设施抢救保护工程、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情况、开展城乡和谐社区建设情况、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建设情况、“政社互动”开展情况、《自然灾害救助条例》落实和冬春救助工作情况、全市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建设实施情况、社会救助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和医疗救助实施情况、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完善质量、地名数据更新进展以及平安边界建设工作质量情况、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工作情况、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志愿服务记录工作、落实退役士兵安置政策情况、基层民政机构和队伍建设情况等项目的督查。

6、强化民政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构建“一把手”权力制衡机制。实行主要领导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行政审批、工程项目和财政专项资金分配“五个不直接分管”制度,做到“副职分管、正职监管、集体领导、民主决策;实行“一把手”末位发言和“三重一大”事项报告制。加强对各直属单位“一把手”权力运行状况和“三重一大”事项的监督。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述责述廉述德“三述”、廉政约谈(函询)、诫勉谈话等制度。深化行政权力网上公开运行,公开权力运行流程,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加强认真开展事业单位财务收支审计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继续推进“阳光慈善网”建设,在巩固市级“阳光慈善网”的基础上,强力推进县(区)二级“阳光慈善网”建设,实现市、县(区)联动,接受社会监督。全面及时准确公开救灾款物投入、救灾捐赠款物接受和使用情况。落实低保审核审批制度,完善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进一步提高低保对象认定的准确性和资金使用效率。推进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整合优抚安置信息资源,进一步完善优抚信息系统联网,实行优抚数据动态管理和更新,确保优抚数据的及时准确。加快形成覆盖城乡的退役士兵就业服务信息网络,推进优抚事业单位管理工作。加快建设社会组织管理信息平台,指导社会组织加强信息公开,深化行业协会行业自律与诚信创建活动,引导社会组织加强诚信自律建设,提高社会公信力。继续推进城乡村(居)务公开,推动基层政务、村(居)务和党务公开联动。完善行政区划调整申报审核审批工作制度。

7、加强对民政资金使用和项目落实情况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民政各项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制度,规范申请、审核和拨付流程,保证资金高效廉洁使用。创新资金监管方式方法,引入社会审计机构,对民政重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开展审计。加强对彩票公益金使用的监管,对使用彩票公益金的有关项目实行公开招标,建立项目资金使用绩效评估制度,完善培训项目监管。进一步规范社会救助资金的使用管理。完善优抚安置资金管理规定,开展零散烈士纪念设施抢救保护专项资金等监督检查,全面推行抚恤补助资金社会化发放。规范和指导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加强救灾款物管理使用的监督检查。建立完善民政重大项目事前规划、事中监管、事后评效问责机制,确保项目规范实施。加强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监督,提高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水平。

8、进一步简政放权。按照中央关于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总体方案要求,推进各类社会组织在职能、机构、人员、资产、财务等方面与行政机关分离,重点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脱钩配套政策,开展行业协会商会脱钩试点。严格规范公务人员在社会组织兼职任职,重点规范公务人员在受其行政职权直接影响的社会组织兼职问题,严格规范离退休公务人员担任社会组织负责人,完善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亲属担任社会组织职务相关制度规定。理顺和规范局机关与局管社会组织关系,准确定位,规范管理。

三、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坚决惩治腐败

9、抓好惩防体系贯彻落实。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6-2017年工作规划》,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制定出台《市民政局党组关于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6-2017年工作规划>的实施办法》,明确工作任务和分工方案,有重点、分步骤地落实工作规划部署的任务。对阶段性任务,在规定时间内高质量完成;对持续性工作,结合新情况新问题推进提高;对根据新形势新要求充实的工作,及时研究安排。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强化廉政风险防控措施,把廉政风险防控融入民政业务管理工作中。

10、严格执纪监督。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盯住重点节点、重点环节、重点部位加强执纪监督,严肃处理顶风违纪单位和个人,及时通报曝光。对在中央,省市有关重大决策部署、民政各项惠民政策、重要资金、重大项目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严肃处理;对工作措施不力、政策落实不到位的,严肃问责,确保民政系统政令畅通,确保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各项政策贯彻落实;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治理,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谐稳定。强化对民政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和教育,特别是对主要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开展对局直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巡察工作。

11、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民政领导干部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群众纪律的案件;严肃查处贪污、挤占、挪用救灾救济、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优抚安置、社会捐赠、福利彩票公益金等民政专项资金方面的案件;严肃查处领导干部以权谋私、贪污受贿、权钱交易、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的案件。严格落实重要信访举报和案件情况报告制度。加强案件线索管理,对反映民政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的线索进行全面清理,建立健全案件查办程序和制度,完善案件协查机制,突出办案重点。加强对民政系统违纪违法案件的统计和剖析,堵塞制度漏洞,发挥反面教材的警示作用和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坚持抓早抓小,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要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对苗头性问题及时约谈,加强诫勉谈话工作,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小案件变成大案件。

12、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加强对党员干部反腐倡廉教育,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领导班子理论学习、新任职领导干部任职培训、新录用人员初任培训等各类培训。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党风党纪和廉洁自律教育,使党员做到公私分明、克己奉公、严格自律,维护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规定的严肃性。强化民政队伍“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宗旨意识教育,大力开展民政系统先进典型宣传,大力弘扬民政“孺子牛”精神;利用民政系统典型违纪违法案件进行警示教育。丰富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内容和方式,增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结合民政工作特点,开展丰富多彩的廉政文化创建活动。

13、严格执行党的干部人事制度。贯彻落实全国组织工作会议精神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改革完善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把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标准落实到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建立健全科学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和监督管理机制,切实解决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大干部交流力度。加强对直属单位中层管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指导监督。建立健全局机关科级干部和直属单位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建立健全干部廉政档案。加强对拟提拔干部的廉政考察,防止“带病上岗”、“带病提拔”。严格执行拟提拔干部财产公示制度,加强对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用人失察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14、严格责任落实。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必须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的意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落实,把党风廉政建设放在突出位置,列入重要议程,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健全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考核等配套制度。局党组对民政局党风廉政建设承担主体责任,党组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各处室、各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部门、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承担主体责任。局机关党委、驻局纪检组监察室协助局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驻局纪检组监察室要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要按照“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坚守责任担当,带头改进作风,带头正风肃纪,切实加强纪检监察队伍自身建设。

第八篇

为全面完成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年度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任务,根据《2016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要点》和市委、市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制定2016年度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与平安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具体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市第六次党代会第三次会议的决策部署,根据省、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全面深化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改革,以促进社会和谐、维护行业安全稳定为主要任务,大力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方式,完善综合治理机制,改进行业公共管理与服务方式,深化系列平安创建,提升系统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的实效,为全面深化改革、扎实推进住建事业科学发展、谱写中国梦的篇章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

全面完成省住建厅和市委、市政府下达我局的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与平安建设工作任务,保证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的和谐稳定,争创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与平安建设工作先进集体。

三、主要任务

(一)系列平安创建(市征收办、局质安处、市园林局、局物管处分别负责牵头)。认真按照《2016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要点》,加强探索创新,规范平安创建。重点抓好平安征收、平安工地、平安景区、平安小区创建工作。一是精心制定创建方案,层层落实创建责任,制定系列平安创建考核办法,切实增强创建活力,扎实抓好创建指导、督查;二是开展综治和平安宣传月活动。按照市里统一部署,及时开展集中宣传活动;三是推行拆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进一步完善拆迁专业调解机制。

(二)行业安全稳定(局质安处负责牵头)。按照《2016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要点》“三个强化”(即:强化建设工程质量监管,强化建筑安全监管,强化住宅工程质量监管)要求抓好行业安全稳定。一是严格落实安全生产“1+3”体系,强化监督,严格执行;二是集中开展安全生产检查。重点做好工程施工、建筑物拆除、供水供气等安全检查,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三是完善监管机制。重点是推进监理机构对安全监管职责的落实。

(三)社会矛盾的排查化解(局软建办负责牵头)。一是全面推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按照“谁决策,谁评估,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完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细则和办法,健全重大事项风险评估机制。二是继续开展社会矛盾纠纷大排查活动,集中排查住建领域各类社会矛盾纠纷和潜在隐患,切实从源头上消除容易引发矛盾纠纷的各类问题。落实维护稳定“四项制度”,制定预防和化解群众性事件工作预案,积极创新住建领域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建立完善矛盾纠纷定期分析研判机制,对重大疑难矛盾纠纷实行专人负责、跟踪督办、限期调处,确保矛盾纠纷不激化、不扩散、不升级。三是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方式方法。严格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完善信访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突出做好房屋征收、房屋质量、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农民工工资等影响社会和谐稳定问题的受理和稽查工作,杜绝因各类矛盾引发的非正常上访、集体上访和群众性事件。

(四)综治联系点共建(局行政许可处负责牵头)。按照“责任连带、包干共创”的原则,积极为局综治联系点提供业务指导和物质帮扶,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亲自带队到联系点指导工作,筹集帮扶经费,力所能及的为综治联系点解决实际困难,促进联系点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进位争先。

(五)舆情导控(局监察室负责牵头)。舆情导控事关住建系统的社会形象,做好舆情导控,一是完善导控机制。主要是明确局机关处室及局属各单位的责任;二是及时做好回复工作。重点是做好有影响网站的回复或跟帖,做好正确引导;三是切实解决问题。对被新闻媒体、网络曝光的事件,要更加积极的做好调处工作,预防事态的进一步扩大,把解决问题作为控制舆情的根本方法。

四、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完善组织领导,及时成立或调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与平安建设领导小组,确定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明确专门科室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各单位行政办公会或党支部(委)会议要及时研究综治与平安建设工作形势和任务,切实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

(二)落实目标责任制。局综治和平安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围绕市委、市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围绕住建系统实际,牵头制定各单位、机关相关处室年度目标任务,与局属各单位签订目标责任状。将各单位综治和平安建设任务列为年度目标考核(占比不低于10%)。

(三)制定进度计划。为了保证主要任务按照序时进度开展,局综治和平安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围绕目标任务,将重点目标进行分解,落实责任部门,明确序时进度,确保目标任务按时完成。

(四)加强监督考核。局综治和平安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年中(终)要定期考核,日常要围绕重点工作不定期考核推进,对因工作不力或渎职失职引发影响稳定重大问题的,坚决实行责任倒查和一票否决,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年终局将对在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进行表彰。

第九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全国、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为主线,以“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为主题,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进一步创新形式、方法和内容,通过集中开展系列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弘扬安全文化,普及安全知识,提升安全素养,为全市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可控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舆论支持和文化氛围。【机关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二、活动主题

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

三、组织机构

市住建局成立2016年全市住建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王亦农局长任组长,其他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局质量安全技术处,王守祥兼办公室主任。

四、活动时间及重点活动

活动时间:2016年5月31日至6月30日。

重点活动:

(一)开展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讲话精神专题活动。各县区建设主管部门“安全生产月”期间,组织宣讲队伍,专题宣讲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宣讲活动覆盖到所有建筑施工企业和重点项目。施工企业要组织观看《生命的红线》主题宣教片,大力营造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浓厚氛围。

(二)深化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活动(每年的6月16日确定为全国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2016年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主题是“坚守红线、从严执法”。6月16日至22日为市安全生产宣传咨询周。6月18日上午,市住建局在局办公区门前举办全市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面向广大群众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活动。宣传咨询周期间,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统一的时间和主题,利用各类宣传载体和现场解答等手段,面向社会公众集中宣传坚守红线意识深刻内涵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常识,提供政策法规、应急救援等方面的咨询与服务。

(三)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和安全法制宣传活动。各县(区)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通过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盲洞·迷途》、《生产安全事故典型案例盘点(2016版)》、安全教育微电影《生命刻度》、安全生产情景剧《平安是福》、警示教育展,举行安全教育大讨论,组织近年发生事故的企业负责人培训,开展“千名干部与万名企业负责人谈心对话”等各种形式活动,全方位、多层次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用事故教训推动企业落实责任。加强安全法制宣传教育,大力宣传贯彻《建筑施工安全技术统一规范》(GB50870-2016)、《关于加强全省建筑安全生产责任追究若干意见的通知》(苏建质安[2016]847号)等规范和文件法,巩固提升建筑企业企业负责人和从业人员的安全法制理念。

(四)开展安全应急预案演练活动。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和企业要广泛开展不同层级、形式多样的应急演练,要以脚手架、大型施工机械、高支模、深基坑、游园设施、自来水、燃气以及消防为重点,开展安全应急预案综合实战演练。各县(区)要立足实际,将演练活动与加强从业人员的安全知识教育和应急救援培训相结合,增强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从业人员防灾、逃灾、避灾和自救、互救能力。切实提高演练的严谨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五)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各县区要将“安全生产月”活动与建筑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建筑扬尘整治等活动有机结合,重点开展以防范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深基坑、高支模事故和规范安全防护用品使用为重点的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针对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防止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五、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地、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全国第13个、省第21个、市第22个“安全生产月”活动,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机构,认真谋划部署,在完成既定活动的基础上,要结合各自实际,开展各具特色的宣传教育活动。把“安全生产月”活动纳入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内容,强化考核指导,严格责任落实,市住建局将严格按照考核标准,加大对活动开展情况的考核力度,适时进行督查,保障“安全生产月”活动健康深入开展。

(二)创新形式,提高实效。要积极探索“安全生产月”宣传的规律特点,在组织实施活动过程中,重点在“富有创造性、增强针对性、注重实效性”和“广度、深度、力度”上下功夫。要广泛宣传,实施“媒体联动、工作互动”,积极发挥媒体舆论宣传和引导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报道和信息交流,大力营造活动声势,实现“报刊有文、电视有影、电台有声、网络有评”,做到“以日促周、以周促月、以月促年”。

(三)强化培训,提高能力。各县区要继续加强对建筑工人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发挥骨干人员的“传帮带”作用,帮助广大建筑工人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加强对“三类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和安全管理能力。按照《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规定》要求,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和考核,促进其熟练掌握关键岗位的安全技能。要充分发挥施工企业的主体作用,督促引导施工企业结合工作实际,通过开展教育培训活动,进一步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

(四)强化监督,打非治违。各县区要加大对建筑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要认真查处未办理立项、质量安全监督、施工许可等法定建设手续就擅自从事施工活动的行为,以及无施工资质证书、无安全生产许可证、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无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企业和个人。同时,对于发生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按照“四不放过”和依法依规、注重实效的要求,追究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相关责任。

(五)畅通信息,及时总结。各县区工作协调机制,畅通信息沟通渠道,加强上下联动、纵向沟通和横向交流,掌握活动动态。要认真总结经验,将本地、本部门和本单位好的经验、做法、典型,及时上报局活动小组办公室,我局将在“安全简报”中进行宣传和推广。并对活动进行总结评比,在年终考核中予以体现。

篇五:机关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2016年乡镇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6篇

第1篇:乡镇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按照全国、全省、全市、全区“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的统一部署,结合我镇实际,现就全镇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为主线,以“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为主题,通过集中开展一系列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宣传党和国家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重大决策部署,普及安全知识,弘扬安全文化,为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促进全镇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提供强大精神动力、文化力量和舆论支持。

二、活动主题和时间

活动主题:“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

活动时间:2016年6月1日至30日。在各村(居)和有关单位同时开展。

三、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安监所、宣教办、派出所、工会、共青团、妇联。

各主办单位负责人组成镇“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组委会办公室设在镇安监所,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工作。各村(居)和单位相应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

四、活动形式

(一)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讲话精神专题宣贯活动。

活动时间:6月1日-30日。

组织单位:各村(居)、有关单位。

活动内容:通过邀请专家宣讲、视频讲座等方式组织贯彻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讲话精神,大力营造学习贯彻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的浓厚氛围。

(二)开展宣传咨询日活动

活动时间:6月16日(上午9:00-11:00),在汽车站举行宣传咨询日活动。

组织单位:安监所、派出所、工商所、村建站、农机站。

活动内容:邀请镇政府主要领导亲临现场检查、指导咨询活动,邀请媒体到现场宣传报道,届时将开展安全图片展览,组织安全生产知识现场答疑,现场发放宣传品,宣传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等,深化“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主题,加大舆论宣传力度。

(三)开展安全警示教育周活动

活动时间:6月2日-8日。

组织单位:各村(居)、有关单位。

活动内容:各村(居)、有关单位要结合本地区、本行业安全生产特点,突出交通运输、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商贸、消防、特种设备、旅游、烟花爆竹、冶金等重点行业领域,组织动员辖区内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职工观看由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制作推出的主题宣传片《生命的红线》、警示教育片《盲洞·迷途》、安全教育微电影《生命的刻度》、安全生产情景剧《平安是福》;开展“安全生产月”主题展板警示教育,用事故教训推动工作,防范类似事故发生;要组织新闻单位对重点地区、单位隐患整改、违法违规情况进行采访报道,集中曝光一批单位。

(四)开展安全文化周活动

活动时间:6月9日-15日。

组织单位:各村(居)、有关单位。

活动内容:组织安全文化专家、有关人员开展安全文化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机关、进商场、进宾馆(酒店)、进工地、进窗口、进景区、进家庭等“十进”活动。

(五)开展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周活动

活动时间:6月16日-22日。

组织部门:各村(居)、有关单位。

活动内容:镇安办承办全镇性应急救援预案演练,依托企业组织安全生产应急演练启动仪式,组织相关人员现场观摩,将演练活动与加强从业人员的安全知识教育和应急救援培训结合,增强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从业人员防灾、避灾和自救、互救能力。各村(居)、有关单位要结合实际,组织开展道路交通、校园安全、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及公众聚集场所等行业领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逃生自救疏散演练。

(六)多渠道加强集中宣传

活动时间:6月1日至6月30日。

组织单位:安监所、有关单位。

活动内容:(1)各村(居)、各单位要在厂区、街道、学校、工地、重点路段、厂矿企业门口、车站、旅游景点、宾馆、酒店、市场等人流密集场所,悬挂“安全生产月”主题内容宣传条幅或设置固定墙体标语、公共宣传栏、文化橱窗、LED显示屏等(标语内容附后)。(2)组织宣传车辆进村入户播放安全生产相关知识,并向社会公布12350等安全隐患举报电话。

(七)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三年提升工程宣传活动

活动时间:6月1日-30日。

组织单位:镇安办、有关单位。

活动内容:组织相关企业参加全市工贸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加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宣讲团深入企业,解读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意义、政策法规、评审的程序和方法,并对创建内容进行逐项讲解、剖析、指导。

(八)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宣传教育活动

活动时间:6月1日-30日。

组织单位:镇道安办、有关单位。

活动内容:深入报道有关单位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和经验做法;加大公益宣传力度,以报刊重要版面、电视重要时段、专题节日、公益广告等方式,开展交通安全公益宣传。

(九)开展村级安全员、一般企业负责人和安全员培训

活动时间:6月上旬

组织部门:镇安办、镇安监所。

活动内容:针对辖区内村级安全员和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员进行安全管理知识培训,加强基层工作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使安全生产意识深入到基层群众和从业人员中。

五、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村(居)和部门要建立组织,细致谋划,结合本区域、本行业实际,制定本地区、本部门“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精心部署,组织安排活动内容和形式,开展各具特色的活动,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二)协调联动。“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要充分发挥指导协调作用,加强沟通,上下联动,左右协调,引导发动有关单位、企业积极参与“安全生产月”活动,拓宽参与面,扩大覆盖面,增强影响力。

(三)营造氛围。各村(居)和部门要加强与媒体的协作配合,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加强正面引导。要围绕“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开设专版专栏,制作专题节目,宣传先进典型,传播安全理念,营造浓厚舆论氛围。

(四)力求实效。各村(居)和部门要善于总结经验,坚持贴近实际、贴近基层、贴近群众原则,结合自身特点,创新活动形式和内容,增强活动实效。

各村(居)和部门的“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和总结,分别于5月29日和6月25日前以文件和电子文本两种方式报送镇组委会办公室。

第2篇:非法建筑消防治理工作方案

一、治理目标

通过专项治理,对辖区内非法建筑(仅针对1998年9月1日消防法实施之后建成的建筑)清查见底,建筑内的火灾隐患见底,登记造册率达100%,实体性火灾隐患全部进入整改程序并得到有效整改,单位消防安全状况明显改善,进一步健全完善消防安全源头管理长效机制。

二、治理范围和对象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消防监督检查和历次火灾调查发现的,派出所日常监督检查发现的,国土、村建、两违办、工商等相关部门移交的,群众举报投诉核查属实的以下建筑:

1.未办理消防行政许可或备案手续的。

2.擅自改变使用性质,特别是丁、戊类厂房、仓库改为丙类及以上厂房、仓库使用的,车库改为仓储经营场所的,其他性质改为人员密集场所使用的。

3.非法搭建的。

三、任务分工

各工作片、村居和有关部门要明确分工、强化措施、密切协作、齐抓共管,全面排查和治理各类非法建筑。

1.各工作片、村居:负责对辖区内的小单位场所及在建工地的排查整治,对排查到的未办理消防行政许可、擅自改变使用性质或是非法搭建的建筑及时通报消防办。

2.文教服务中心:负责教育系统内的非法建筑排查整治。对拟开办的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等公共场所的消防条件未获得公安消防部门审查通过的,不予批准。对排查到的未办理消防行政许可、擅自改变使用性质或是非法搭建的建筑及时通报消防办。

3.监察室:负责监督、检查专项治理行动中履行职责情况和执法监督情况,对开展工作不力导致专项治理行动不能顺利完成,从而引发较大火灾事故的,依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4.民政办:负责各类社会福利机构、民政事业服务单位非法建筑的排查。对必须经消防行政许可方能开办的各类社会福利机构、公共场所的消防安全条件未获得公安消防部门审查通过的,不予批准。对排查到的未办理消防行政许可、擅自改变使用性质或是非法搭建的建筑及时通报消防办。

5.村建站:指导建设系统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并加强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对发现的非法建筑,依法查处或者移送、通报公安消防部门处理。对依法应当经消防部门进行消防设计审核的建筑工程,未经依法审核或者审核不合格的,不予核发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经消防设计、竣工验收不合格,或者被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的,应依法处理。对发现的未办理消防行政许可、擅自改变使用性质或是非法搭建的建筑及时通报消防部门,并联合其他相关部门开展重大火灾隐患的督改。

6.两违办:负责辖区内的非法建筑排查整治,对发现的未办理消防行政许可、擅自改变使用性质或是非法搭建的建筑及时通报消防部门,并联合其他相关部门开展重大火灾隐患的督改。

8.卫生院:负责医疗卫生系统内的非法建筑排查整治。严格医疗机构开办的审查许可,对必须经消防行政许可方能开办的医疗机构,消防安全条件未获得公安消防部门审查通过的,不予批准。对排查到的未办理消防行政许可、擅自改变使用性质或是非法搭建的建筑及时通报消防办。

9.安监所:负责危险化学品单位非法建筑的排查整治,对排查到的未办理消防行政许可、擅自改变使用性质或是非法搭建的建筑及时通报消防部门,并联合其他相关部门开展重大火灾隐患的督改。

10.派出所:积极加强与村建、城管、工商等部门的联系,组织梳理近年来在消防监督检查中、举报投诉以及部门信息互通过程中发现和掌握的非法建筑,特别是招商引资项目中,未纳入日常消防监管的非法建设工程和单位,并建立《非法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排查情况登记表》。在此基础上要以行政村为基本单元划分排查整治网格,明确每个网格排查整治的工作人员和负责人。原则上,二级消防重点单位由消防大队列管的消防监督人员排查,网格内的其他单位由责任民警负责排查,与村干部实行责任捆绑,所有网格必须明确到监督责任人,全力确保清查见底。

11.工商所:依法办理娱乐场所的登记注册,对未取得消防许可的不予登记;督促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被镇政府依法责令停产停业的企业,办理相应的变更、注销手续。对发现的未办理消防行政许可的单位及时通报消防办。

12.国土所:对发现的未办理消防行政许可、擅自改变使用性质或是非法搭建的建筑及时通报消防办。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4月18日)

各工作片、村居和有关单位要根据“镇非法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细化各阶段具体工作任务,列出推进时间表,明确每一项任务的完成时限、责任人和工作要求,同时要加强参与排查人员的培训和方案宣贯工作,确保排查质量。

(二)全面排查阶段(4月19日至5月31日)

派出所要积极加强与村建、城管、工商等部门的联系,组织梳理各类非法建筑,各部门加强联动,开展全面排查。

(三)集中整治阶段(6月1日至10月15日)

对已登记的所有非法建筑和排查过程中发现的非法建筑,各地都要逐幢明确监督检查的责任人,逐幢开展行政指导式检查,切实查清查实存在的火灾隐患,督促单位认真落实整改,特别是设有人员密集场所的建筑要执行更加严格的督改要求。对存在火灾隐患单位,要督促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确保按期整改,并补办相关消防行政许可手续(1998年9月1日前建成的建筑不需要补办手续,但要提供房屋所属权证等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复印件)。要结合地区实际,对存在突出消防安全问题的重点区域、行业开展集中区域性排查整治。要根据使用性质、火灾危险性、实际情况、隐患整改的难易程度和手续办理情况,合理采取督改措施,区分以下情况处理:

1.隐患整改难度不大的,要督促单位限期整改,同时加强管理,防止反复。

2.对需改动建筑结构、增加消防设施等投入资金大、整改周期长的,要集体研究,合理确定整改期限,督促单位迅速整改。

3.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在督促单位整改的同时,要提请政府挂牌督办,村建、消防办等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负有督改职责,同时通报监察部门。

4.对不具备安全疏散条件、消防设施严重损坏、人员密集场所违规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等隐患不及时消除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消防部门要对危险部位或单位予以临时查封,对经济和社会生活影响较大的,由公安机关报请镇政府依法实施关停。

5.对擅自改变使用性质的,要责成单位恢复经过消防审验核准的使用性质。确实无法恢复的,要督促整改存在的火灾隐患,如单位提供变更后的规划手续,或区级以上政府或其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该工程合法性的有效文件,并根据现有使用情况进行了重新设计,则依法办理相关消防手续。对整改隐患后无法办理消防手续的单位,通报规划等部门。

6.对非法搭建的,要及时通报国土、城管等部门依法予以拆除。对确实拆除不了的,要督促整改存在的火灾隐患,并提请镇政府召集有关部门开展联合集中治理。

7.对既没有规划手续也没有消防手续的建筑,特别是未办理规划手续或其他原因未办理规划手续而导致无法办理消防手续的单位,如补办了规划手续或提供区级以上政府或其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该工程合法性有效文件的,督促单位补办相关消防手续。

8.对于有规划手续但没有消防手续的建筑,责令单位限期补办消防手续,在规定期限内拒不补办的单位,依照《消防法》规定,责令其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停产停业。

各工作片、村居和有关单位要加强对单位整改隐患的服务指导,对遇到的困难和疑难技术问题,进行“会诊”,根据隐患可能造成的危害,综合考虑消防技术标准规范要求和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隐患整改最低标准,帮助并督促单位制定整改方案,按期完成整改。整改期间,消防办要提前介入,主动上门,跟踪整改进度,督促落实临时性防范措施,建立隐患整改档案,做到一楼一档。对拒不整改隐患及整改期间措施不力的,要根据《消防法》规定,从严从重处理。其中属于旅馆、饭店、影剧院、娱乐场、运动场、展览馆或其他供社会公众活动的单位的,要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39条规定,对单位经营管理人员给予拘留处罚。

(四)结果运用阶段(10月16日到10月25日)

非法建筑火灾隐患整改完毕并补办了消防手续的,消防办汇总后上报区消防大队。非法建筑火灾隐患未整改或已整改完毕但补办不了消防手续的均应登记造册,将其作为重点监管对象进行监管,同时向区政府作出专题报告并抄送规划办、住建、城管、工商及其行业主管部门。其中符合火灾高危单位界定标准的,要列入高危单位进行严格监管,加大检查频次和处罚力度,督促单位采取更加严密的防范措施,确保消防安全。

(五)总结验收阶段(10月26日至10月31日)

各工作片、村居和有关单位要组织对专项行动检查验收,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巩固成果,加强源头管理和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是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开展非法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是加强消防安全源头管控和部门联合监管的重要举措,是全力消除火灾隐患,维护良好消防安全环境的有力之举,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集中力量,迅速行动。派出所、村建、安监、工商、教育等部门要明确治理工作职责,认真查验相关建筑行政许可办理情况,深入检查建筑消防安全情况,确保工作成效。

二是营造氛围,广泛宣传发动。各工作片、村居和有关单位要加强宣传发动,充分运用各种载体,向社会公告专项治理的时间、范围、内容和要求,引导社会单位和群众积极参与、给予支持。要在公开栏开设专栏、专版,及时跟踪报道治理情况,曝光久拖不改的单位名单、存在的严重隐患及可能造成的后果,形成强大舆论声势。要鼓励、引导非法建设单位积极整改隐患,主动办理消防行政许可手续,进一步增强消防法制意识。

三是健全机制,完善源头管理。各工作片、村居和有关单位要严格招商引资项目行政许可制度,明确各部门源头管控工作职责,防止产生“先天性”隐患。要建立完善与政府有关部门信息互通、协调配合的常态化工作机制。

四是落实责任,强化责任追究。各工作片、村居和有关单位要建立健全专项治理工作责任制,逐级分解任务,明确工作责任。镇政府将分阶段组织对各单位工作成效开展督察。今后凡发生重特大火灾和亡人火灾事故的一律实行责任倒查,事故建筑未排查的将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请各工作片、村居和有关单位每月25日前汇总当月工作情况,并如实填写《镇非法违法建筑消防安全基本情况登记表》(见附件)加盖印章,11月1日前报送工作总结。

第3篇: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方案

一、2016年整治目标任务

(一)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巩固己有的整治成果。

1、建立巡查制度。镇成立一支巡查队伍,成员由综合执法队、治安队组成,将开展不定期巡查,并帮助各村养殖场(户)进行序时拆除关闭。各村要相应成立工作机构,建立巡查制度,切实加强对畜禽养殖场(户)污染整治的日常监督管理。防止“反弹复建”。

2、建立处置机制。各工作片、各村要建立处置机制,在日常巡查发现的、上级的批示件以及相关部门通报的案件之后,要立即组织力量进行查处,查处期限为15个工作日,需要反馈的要在查处后的10个工作日内进行反馈。

3、建立督查机制。党政办、效能办、农技站、环保站等部门要加强日常督查,每周至少进行1次的巡查督查,巡查督查发现的案件,要及时书面报告所在工作片、村,并记录在册,作为年终考核依据。

4、各工作片、各村责任人要认真履职,认真执行巡查、督查和处置工作制度,并按照时限要求,认真落实畜禽污染整理工作。对未及时查处到位的,将给予效能告诫等处理。

二、2016年整治范围、对象和完成时限

今年整治范围内的需拆除关闭的畜禽养殖场(户)必须在2016年8月31日前全部拆除或关闭。整治范围和对象:

1.全镇禁养区范围内的畜禽养殖场必须在今年6月30日前拆除关闭。

2.全镇禁建区范围内除经公示拟保留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以外,其他畜禽养殖场(户)必须在今年6月30日前拆除关闭。

3.全镇可养区范围内除经公示拟保留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以外,其他畜禽养殖场(户)必须在今年8月31日前拆除关闭。

4.全镇拟保留的畜禽养殖场必须在今年10月31日前完成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和备案手续方可保留,否则必须在今年10月31日前完成拆除关闭。拟保留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要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

(1)养猪场常年存栏数不低于1000头,养禽场常年存栏数不低于20000羽;离居民区500米以上,高速路、铁路500米以上。

(2)符合环评条件的;

(3)畜禽养殖场的废水处理应符合莆政综【2016】127号文件规定的处理办法,做到达标排放。

三、资金补助范围、对象和标准

(一)列入今年整治范围内的畜禽养殖场(户),在今年6月30日前完成拆除的,按实际拆除的畜禽养殖场(户)建筑面积计算,其中,养猪(牛、羊)场(户)补助80元/㎡(市、区各补助40元/㎡),其他养殖场(户)补助40元/㎡(市、区各补助20元/㎡)。

(二)各村可结合本辖区畜禽养殖场(户)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奖励或补助标准,确保整治工作的有序推进。

四、资金补助拨付办法

(一)2016年4月15日,各村上报畜禽养殖场(户)调查统计表(附表二)和今年应拆除的畜禽养殖场(户)的总面积。

(二)2016年9月10日前,各村分别上报经公示验收确认已拆除的各畜禽养殖场(户)总建筑面积,以此计算各村应得的补助资金,经区、镇验收组验收确认后,按各村应得补助总额的50%予以拨付。

(三)2016年10月,经市验收组统一公示确认后,计算出各村实际拆除面积、应得补助,拨付剩余应补助资金,多还少补。

(四)畜禽养殖专项治理补助经费要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不得虚报瞒报,弄虚作假。

(五)各畜禽养殖场(户)的拆除和补助情况要在所在村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五、实施步骤

(一)调查摸底和宣传发动阶段(2016年3月1日—2016年5月20日)。各工作片协助各村尽快组织开展调查摸底,填报畜禽养殖场(户)调查表及统计表(附表一、二),并在2016年5月20日前送镇政府汇总。各工作片、各村应按时全面开展畜禽养殖场(户)调查摸底,对逾期未报、瞒报、漏报的养殖场(户)将按“两违”给予强制拆除,不予资金补助。

(二)综合整治阶段(2016年5月21日—2016年8月31日)。各包片领导带队,组织包片干部、镇纪委、村干部对养殖场面积进行现场丈量、填写丈量登记表、画出养殖场平面图,由养殖户签字确认;丈量后应立即与养殖户签订拆除协议、登记养殖户的账户,并对养殖场四周进行拍照留底。在8月31日前各村应分别统计上报本辖区畜禽养殖场(户)拆除情况表(附表三)和畜禽养殖场(户)拆除情况汇总表(附表四)。同时应及时建立健全档案资料,做到一场(户)一档,档案资料应包括:一份协议书、一份丈量表、一套拆除前后的照片、一份验收表、一份补偿资金,要求每张表都要有经办人、相关村主干及工作队、包片两委签字等相关拆除证明资料以及验收资料等,建立健全验收档案资料。

(三)考核验收阶段(2016年9月1日—2016年12月31日)。由区农业局、监察局、财政局、环保局组成区验收组,对各村上报的畜禽养殖拆除情况进行现场验收核实。并在核实的基础上,向市里申请市级验收,确定拆除面积和补助金额。

六、工作措施

(一)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为切实加强领导,确保整治工作顺利完成,成立了镇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各村具体整治工作由各工作片组织实施,各村主干具体负责落实到位。各工作片、村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努力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形成高压的工作态势,切实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整治工作的连续性和各项整治目标任务的落实。

(二)要做到公开、公平、公正、透明,接受群众监督,取信于民。从调查摸底、现场丈量、数据记录和公示、资金补助等,都要规范、公开,禁止弄虚作假,一经发现,无论什么理由,都要依法依规予以查处;镇监察室将设立公开举报电话、举报信箱,畅通举报渠道,对群众举报的事项各工作片要有专人负责,逐一进行核实、查处,不得隐瞒不查。

(三)对“反弹复建”的要坚决予以取缔关闭,要坚决杜绝“边拆边复建”“异地复建”现象。各村要加强畜禽养殖场整治的监管,对违规建设的,要坚决按“两违”予以打击。要加大拆后的土地整理或生态恢复工作,开发利用土地资源。

第4篇:城乡除四害工作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各村(居)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城乡除四害工作,坚持“以村(居)为责任单位,属地管理”原则,由各村(居)统一组织,统一实施。镇政府牵头负责城乡除四害工作的总体规划、组织协调、督查监测和联系区爱卫会复查验收等工作。各村(居)负责统一组织实施和完成本辖区城乡除四害工作任务。镇文明办负责协调有关单位;镇党政办负责落实镇机关大院和宿舍区;村建站负责落实镇管理的建筑工地和所属主干道及其下水道等,按照爱卫会的统一部署,参加城乡除四害活动。

同时,各部门要落实好所属或所管理的单位按照辖区内环境为重点,按照除四害技术规范要求把孳生地治理工作贯彻始终。要以村委会(居委会)为单位,统一组织辖区内各单位、居住户进行针对四害孳生特点的孳生地治理。包括室内外废弃积水容器、下水道口等的全面检查,进行翻盆倒罐,及时清理清除积水、垃圾、污物,并针对周边环境,进行强化施药除四害。要组织专门队伍,对所有建筑工地及其建筑物内外,以及废品、轮胎、缸罐集中存放处进行卫生死角清理,并实行除四害卫生消杀活动。要对城乡各主次干道、生活区、单位内的下水道、水池等,进行强饱和施药滞留消杀,对所有水道、河沟、池塘等各大中型水体进行环境卫生治理,疏通。同时,要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多种形式宣传开展城乡除害防病的意义,以及有关法律法规,把除害防病知识宣传活动做到进村入户、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二、技术管理

除四害坚持环境整治与药物防治相结合,专业队伍消杀与群众消杀相结合,治标与治本相结合的原则。药物灭鼠活动中要以乡镇人民政府为单位,统一使用国家规定的安全、高效、无二次中毒的慢性凝血杀鼠剂,药物灭蟑螂、蚊、蝇活动中要统一使用高效、滞留的杀虫剂。各村(居)使用的各类消杀药物由各村委会(居委会)统一采购使用。既要严格做到使用统一的消杀药物,又要根据实际采用多样化剂型。区疾控中心为本级除四害工作的技术指导单位,负责除四害技术指导、技术管理和监测评价等工作,要制定技术方案,培训专兼职消杀人员,开展灭前调查和灭效考核。在采购、保管、兑配、施药和防护等除四害消杀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技术规范,保障科学合理使用灭鼠药和杀虫剂。同时,要加强消杀药物的保管和发放管理,严防人畜中毒事件发生,并做好人畜中毒的急救治疗等准备工作。

三、资金筹措

统一除四害工作的资金由各单位筹措。在巩固提高阶段,各重点单位和重要场所除四害活动中,要联系实际,根据有偿服务、合理收费的原则,加大资金投入。

在统一使用灭鼠药和杀虫剂的前提下,在4—10月期间,由区爱卫办统一指导消杀时间和监督消杀工作,各村(居)、机关企事业单位要统一按步骤实施药物消杀,以及日常补漏、巩固和保障活动。

四、实施步骤

今年的灭鼠、灭蟑螂、灭蚊、灭苍蝇工作同步开展,统一化学消杀除四害的时间和步骤安排为:

(一)准备阶段(组织动员和孳生地治理阶段):从现在起到今年4月份下旬。主要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广泛宣传发动,进行资金筹措,技术培训,灭前监测评价;组织本辖区内所有单位、住户和公共地段进行室内外环境、水体等四害孳生地治理和防四害设施维修、设置,为除四害施药做好环境准备。

(二)施药阶段(四害杀灭和防制阶段):今年5月上旬至7月。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统一时间组织进行三轮除四害施药消杀,每一轮进行两次施药。每次施药要统一在第一天上午9:00开始进行。其中,居民区灭蚊施药,住宅内部安排在当天晚上7:30左右开始,外环境安排在晚间8:30开始进行。灭蚊施药期间,各类房屋要在室内施药驱赶蚊虫后关闭门窗或防蚊纱窗。如恰逢下雨等天气原因,统一施药则安排顺延,届时由区爱卫办统一通知。

第一轮施药:今年5月6—8日进行第一次施药,5月20—22日进行第二次施药。

第二轮施药:今年6月10—12日进行第一次施药,6月24—26日进行第二次施药。

第三轮施药:今年7月15—17日进行第一次施药,7月29—7月31日进行第二次施药。

各次施药过程要严格做到“五统一”,即统一指挥、统一行动、统一药物、统一方法、统一时间,以及“五不漏”,即不漏单位、不漏户、不漏房间、不漏外环境、不漏孳生水体等各种场所,落实饱和施药。各轮施药期间要注意观察灭效情况,及时做好补漏巩固工作。

五、督查考核

镇爱卫办要加强对除四害工作的指导和督查,组织专门干部队伍、专业技术人员,按照分片包干的原则,进行本辖区除四害技术指导和经常性工作检查,全力推动除四害巩固工作的深入开展。同时在除四害各阶段活动中,区爱卫会也将牵头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督查,并定期根据《省除四害管理办法》进行灭效监测和考核,通报各阶段工作情况。管委会将加强新闻舆论引导和社会监督,对除四害成效显著的典型及时宣传报道和推广;对工作不落实,四害密度控制达不到要求的应予曝光,限期整改。

第5篇:门前三包专项整治方案

进一步推进城市建设管理工作,创造清洁、优美的生活环境和良好的社会秩序,打造环境优美、清洁、文明、整洁的中心城区,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提高群众参与城市管理的意识,逐步建立城市管理的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城市品位。

二、活动目标

全镇动员,全民动手,从我做起,从我家做起,从我单位做起,深入开展“家园清洁行动”活动,进一步加大城市管理力度,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努力把打造成环境优美、清洁、文明、整洁的中心城区。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工作落到实处,成立镇“门前三包”活动领导小组:

四、主要内容

建立健全“门前三包”责任制,城区临街单位、商铺、临街居民住户要全面落实“门前三包”责任机制,明确权利和义务。镇文明办、村建站、城建市容中队、工商所等相关单位配合做好签定责任书的有关工作。

(一)实行“门前三包”责任制的范围

城区内所有主干道全部实行“门前三包”责任制。“门前三包”责任区范围:横向从责任单位(包括临街单位、经营户、住户)的建筑物的墙基或围墙至人行道路缘石以内,无人行道路缘石的,以道路中心线为界;左右以相邻建筑物的中心线或用地界线为分界线。

(二)“门前三包”责任内容

1、包卫生:按要求自备废弃物容器,生活垃圾实行袋装或桶装,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投放废弃物和生活垃圾或由环卫部门上门收集;坚持经常清扫责任区,保持门前人行道整洁卫生,做到地上无纸屑、果皮、烟头、痰迹、污物、废物、杂物、粪便和积水等;责任区内公共设施及本单位临街建筑物、围墙、牌匾、墙壁门窗及灯饰橱窗各类设施整洁美观、无破损、无乱张贴、无乱牵乱挂、无乱喷涂写、乱画等;临街两侧无晾晒衣物,阳台不外露破烂杂物;无违章占道搭设构筑物、遮阳篷。

2、包秩序:门前自行车、三轮车划线停放,排列整齐,无机动车辆和三轮车占道停放;门前无摊点或无违章占道经营(包括店外修车、冲洗、饮食摊点摆设、店外加工、堆放杂物等)及乱挖、乱堆、乱建等;人行道平整、无黄土裸露,路灯、果皮箱、护栏、广告牌、交通标志等各类公用设施无人为破坏、完好无损。

3、包绿化:维护责任区的花草树木,门前行道树、花坛绿地无损坏缺株和践踏等,无擅自修剪、移植、砍伐城市树木和破坏花草;责任区树木无乱栓、乱挂、乱钉。

五、工作要求

(一)做好城区“门前三包”责任状签订工作。镇文明办、村建站、城建市容中队、工商所、村居委会要通力合作,严格按“门前三包”责任制的要求,组织临街单位和住户做好“门前三包”责任状的签订工作(村建站、城建市容中队负责本辖区内临街机关、企事业单位、临街住户“门前三包”责任状的签订工作;临街个体工商户“门前三包”责任状的签订工作由工商所负责)。

(二)切实做好“门前三包”管理工作。镇文明办、村建站、市容中队要切实加强城区街道及公共场所环境卫生管理工作。临街单位要明确本单位的“门前三包”专职管理人员,并悬挂统一规定的标志,坚持每天进行清扫保洁,履行“门前三包”责任。责任单位(签状单位、店铺、居民住户)及其“门前三包”专职管理人员对其“门前三包”责任区内违反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道路管理等的行为,应劝阻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三)严格考核检查。镇政府对“门前三包”工作定期考核检查,并对责任单位落实“门前三包”工作情况进行通报。对开展活动成绩显著的,给予表彰奖励。对拒不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或对“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单位,责令改正,逾期不整改或未达到整改要求的,给予通报批评。如责任单位属市直、区直有关单位的,将考评检查情况通报区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并提出处理意见;对拒不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或对“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临街经营户、住户,责令改正,逾期不整改或未达到整改要求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对不服从“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无理取闹,阻碍执行“门前三包”责任制,构成违法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并在新闻媒体上曝光。

第6篇:全镇清剿火患战役实施方案

一、强化政府主导作用

(一)加强区域性火灾隐患整改。针对旧街存在的区域性突出火灾隐患问题,结合实际,加强整治力度,通过召开协调会研究对策,制定具体的整改方案,细化整改进度,明确职责,做到分工到位、责任到位、整改到位。

(二)制定修订消防专项规划。要结合城市化进程,制定修订符合本辖区发展需求的消防专项规划。科学规划,加快新城区、老旧城区、城乡结合部等消防专项规划的修编,年内要完成本辖区的消防专项规划文本的编制审批。同时统筹安排,做好老旧城区、棚户区、“城中村”、木屋毗连区等建筑耐火等级低、易燃建筑密集区及发生火灾后不利于火灾扑救区域的拆迁改造工作。

(三)建设完善公共消防设施。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延伸市政水务管网,合理增补市政消火栓,做到消火栓建设与城市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完善辖区内消防供水设施。组织相关部门开展摸排修复工作,对不符合灭火救援要求的城市消防供水,限期改造、定期维护,及时解决市政消火栓缺失、损坏、被圈占、被埋压以及配置不足等问题。督促整治因城市景观工程、户外广告设施导致堵塞、占用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消防登高场地等影响人员逃生疏散和灭火救援问题,依法拆除占用防火间距和消防车通道违法搭盖(设置)的建(构)筑物、路障及建设工程施工工地搭建不符合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的现场人员办公、住宿等彩钢板临时用房,改造影响灭火救援的架空设施。

(四)建强基层专职消防力量。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及《省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管理办法》,加强基层消防救援队伍建设,将义务消防队伍建设纳入我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明确有关部门的建设目标任务,在年内做到有1支政府组建的专职消防队伍,充实乡镇消防力量。

(五)加强宣传教育培训。推进消防宣传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普及消防知识和逃生自救常识。把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知识纳入干部职工培训、职业培训、保安员培训、科普和普法教育、义务教育内容,纳入建设行业从业人员、电工等特殊工种人员、安全监管行业特种作业人员、旅游从业人员及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等消防行业特有工种的教育培训鉴定内容。

二、全面整治火灾隐患

(一)突出重点时段隐患排查整治。各工作片、村居、有关单位和部门要牵头协调有关单位,加强季节性、重大活动及节假日期间火灾防控工作,重点加大对城乡结合部、“城中村”物流仓储、商场市场、劳动密集型企业、违章搭盖厂房的排查整治力度。对生产、经营、储存建筑内违规设置住宿场所,疏散逃生条件达不到要求,建筑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室内外消火栓缺水或压力不足等问题,要依法依规由政府挂牌督办,彻底整治。

(二)突出重点领域隐患排查整治。对容易造成群死群伤的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及高层、地下建筑等高危单位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整治建筑消防设施损坏、关停、瘫痪和疏散通道堵塞、安全出口锁闭,违规使用易燃可燃保温、装修(饰)材料以及自动消防设施操作人员未经培训无证上岗,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不落实等问题。

(三)突出重点行业隐患排查整治。对鞋业、红木家具业可燃易燃材料多,发生火灾后蔓延速度快,燃烧产物毒性大的特点,继续开展鞋业、红木家具业消防安全整治,重点整治场所建筑耐火等级不足,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堵塞,消防设施损坏、关停、设置不足,生产与储存区域及生产、储存与办公、休息区域防火分隔不到位,生产、储存场所内设置员工宿舍,场所内电气线路敷设不符合消防安全规定及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不落实等问题。

(四)突出“三合一”场所排查整治。要充分发挥“三合一”整治办公室的作用,摸清辖区“三合一”场所底数情况,全面整治“三合一”场所,实现员工集体宿舍、车间、仓库全部分离,并建立健全防范长效管理机制。对严重违反规定、发生火灾容易造成群死群伤严重后果且无条件改造的要坚决取缔。对有条件改造的企业应采取调整功能布局、进行防火分隔、增设疏散通道、增加消防设施等技术性措施,使其基本达到消防安全要求,最大限度地消除火灾隐患。

(五)突出农村火灾防控。积极构建“党委政府统一领导、部门齐抓共管、村民委员会组织管理、村民群众共同防范”的工作格局,有效解决当前农村消防工作防火安全条件差、基础设施滞后、火灾扑救力量不足、工作经费保障不力等突出问题。依托政府综治网格化管理平台,强化农村“网格化”消防安全管理,进一步明确村消防安全负责人及企业的消防安全责任。各工作片每月组织开展一次有针对性的消防安全检查,及时解决老旧建筑、违章搭盖建筑存在的火灾隐患问题,全力遏制农村地区火灾多发现象。各村居要每周组织“两委”有关成员,对居民小区、辖区单位开展一次日常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整治小旅馆、餐馆、洗浴、商店、网吧、生产加工作坊,切实解决防火分隔、安全疏散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设施器材设置不到位,违章用火用电、堵塞安全出口等隐患。物业管理人员、社会单位管理人员、消防督导员、消防管理员和消防宣传员以及单位内部无定点定位、从事一般性巡防工作的保安、巡防队员要结合岗位职责,每天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及时督促整改,对难以整改的要做好登记并及时移交乡镇或公安消防部门依法处理。

(六)突出多警联勤监管机制。派出所要认真研判火灾形势,每半年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形势分析。严格执行“三条铁律”,即对未经消防行政许可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单位和场所,一律依法责令停止使用、停产停业;对严重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采取罚款、拘留、关停等执法手段;对招商引资项目严格把关,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一律不予审批。相关警种要形成合力,在重要活动和重大节假日期间,加强对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和娱乐庆典活动举办场所的监管,加大“错时”检查力度,集中开展“零点”夜查行动,必要时可对重点场所和危险部位采取蹲点守护措施。结合治安巡查、入户走访等日常警务工作,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排查整治辖区的火灾隐患。督促辖区重点单位和火灾高危单位按要求纳入户籍化管理,实地抽查重点单位建筑消防设施运行和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

三、强化部门监管责任

(一)国土、村建站等部门要把好建设工程审批关口,对涉及消防安全的事项严格依法审批,坚决杜绝建设项目“三边”(边勘测、边设计、边施工)行为,严防源头性火灾隐患。村建站要加强建筑施工工地(含建筑外墙改造工程)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严禁搭建不符合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的现场人员办公、住宿等彩钢板临时用房,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加强对住宅小区内的消防设施的维护和疏散楼梯间、公共通道、安全出口及消防车道的消防安全管理,负责新建市政项目消火栓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

(二)工商所、安监所、派出所等部门要联合排查生产性、经营性“三合一”场所、居住出租房屋、生产加工作坊等场所,重点整治生产储存经营和人员生活住宿没有防火分隔、消防设施器材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违章用火用电等火灾隐患。工商所要组织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领取营业执照的单位消防行政许可情况进行核查,依法注销或者吊销不具备法律法规、技术规范规定的消防安全条件的单位,取缔无照经营行为。安监所要组织、指导和督促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生产、储存、经营场所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派出所要依法对烟花爆竹行业组织开展检查,督促整改隐患;派出所负责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行检查、指导,负责“清剿火患”战役的技术指导,配合各行业主管部门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派出所负责辖区小单位、小场所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三)质监、派出所、村建站要加强危险化学品和管道燃气、压力容器的安全监管,督促企业落实安全责任制,重点督促管道燃气经营企业检查、维修、更换损坏的燃气管道、仪表、阀门、报警装置等部件。

(四)水利站、派出所等部门要联合开展市政消火栓建设专项检查,摸清实有数、差额数和损坏数,并建立完整的消火栓档案。战役期间,水利站应根据专项检查情况及时增补市政消火栓,在年底前对市政消火栓全部维修、保养一次,确保市政消火栓完好率达到90%以上。

(五)各工作片、村居、村建站等有关单位要负责组织整治影响消防安全的违章建筑。环保站要加强整治因城市绿化景观工程导致堵塞、占用消防车通道、消防登高场地等问题。

(六)文教服务中心、民政、卫生、宗教等部门要明确消防安全监管责任,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督促监管的单位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健全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消防安全措施。文教服务中心要组织、指导和督促高等院校、中小学校、幼儿园和其他教育机构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要组织、指导和督促公共文化场所、公共娱乐场所和文物保护单位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民政办要组织、指导和督促养老院、敬老院、儿童福利院等社会福利机构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卫生院要组织、指导和督促医院、诊所及其他医疗卫生单位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宗教办要组织、指导和督促寺庙等宗教活动场所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其他各有关单位按照市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区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文件规定的职责,负责本系统单位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四、落实单位主体责任

各工作片、村居、企事业单位要坚持“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的原则,切实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保障消防安全。

(一)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全面实行户籍化管理,落实消防安全管理人履职、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消防安全评估等三项报告备案制度,要将单位基本情况、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及职责、机构及人员、建筑及消防设施、消防工作记录、安全报告备案等6个方面32子项内容及时录入互联网户籍化管理系统。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单位要开展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并做好记录;不具备消防设施维修保养能力的,应当委托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进行维修保养。

(二)火灾高危单位除了要落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主体责任外,还要按照《省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委托具有资质的机构每年开展一次消防安全评估,出具评估报告,并向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落实更加严格的日常管理措施,每半个月至少进行一次内部防火检查,每季度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和全员疏散演练活动,及时组织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每月要召开一次的消防安全例会,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研究、部署、落实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计划和措施。

(三)其他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一般单位要继续开展“四个能力”建设,切实提高消除火灾隐患、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逃生和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的能力。

请各工作片、村居、镇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于3月14日前将清剿火患工作方案报送镇消防办,7月1日前将开展清剿火患工作半年工作情况,2016年1月2日前将开展清剿火患工作总结报送镇消防办。

篇六:机关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2016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及全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视频会议精神为指导,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为主线,以“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为主题,通过集中开展一系列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宣传党和国家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重大决策部署,普及安全知识,弘扬安全文化,为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促进全区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提供强大精神动力、文化力量和舆论支持。

二、活动主题

“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

三、组织机构

区安监局成立以分管副局长为组长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综合协调、组织、指导和督查工作,成员由危化股、重大危险源监控中心人员组成。

四、活动安排

1.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讲话精神专题宣贯活动。一是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讲话精神集中轮训和辅导视频讲座;二是组织观看学习领导和专家网络在线访谈和重要体会文章,大力营造学习贯彻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的浓厚氛围。

2、组织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群众性安全知识宣传活动。以群众喜闻热见的形式,张贴宣传标语。悬挂宣传标志,散发安全生产手册、开展“安康杯”知识竞赛形式,开展安全宣传活动,营造浓厚的安全宣传氛围,深入宣传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安全生产知识和常识。抓住正反两方面的典型,以案说法。

3、组织开展“遵章守纪、关爱生命”为主题的“反三违”安全教育活动。结合实际,以企业为单位,组织或发动职工开展一次“读一本安全生产知识的书籍、提一条安全生产建议、查一起事故隐患或违章行为、写一条安全生产警示语、看一场安全生产警示片、接受一次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忆一次事故教训、当一天安全检查员”等的主题活动。

4、开展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活动。区安监局将组织一场部门和企业联动的应急演练,通过演练检验应对安全生产事故的指挥、协调、处置能力。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及液氨制冷企业要结合实际和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选好演练课题,组织开展一场全员参与的应急救援演练。

5、严格执法,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重点查处:(1)危险化学品生产环节。企业落实“三同时”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取证审查时不符合项和企业内外部间距不符合规范要求的整改情况,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的建设项目和自动化改造情况,设备维护保养、检维修作业、生产装置正常开停车和紧急停车等相关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制定和执行情况。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特别是液氯、液氨等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情况;完成提升危险化学品领域本质安全专项行动任务情况;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储罐安全监控检测情况(液位、压力、温度报警和可燃气体泄漏报警);作业现场安全监督检查,严格执行直接作业安全标准,有效防范直接作业环节事故情况。(2)危险化学品储存环节。重点检查成品油储存企业。(3)危险化学品经营环节。重点检查交通运输工具用加油站及气体经营企业。(4)危险化学品使用环节。使用液氨作为制冷剂的冷藏冷冻企业。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健全机制。各镇、街安监站和企业要按照区政府的统一部署,要建立组织机构,提早谋划,落实经费,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2.突出重点,各负其责,抓好关键。各镇、街安监站要突出抓好关键企业、关键岗位,全面落实政府安全监管和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通过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强化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落实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形成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分兵把口、齐抓共管的格局,整体推动“安全生产月活动”。并将此文件转发至辖区内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

3.突出成效,保证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要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建立起全员参与的“安全生产月”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职责,强化隐患排查治理,改善安全生产条件。

相关热词搜索:夏季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
  • 1、公司安全生产“回头看”工作方案(2016-08-30)
  • 2、环保局年底回头看安全生产工作方案(2016-08-30)
  • 3、安全生产专项执法工作方案(2016-09-09)
  • 4、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方案(2016-09-09)
  • 最新推荐成考报名

    更多
    1、“机关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由中国招生考试网网友提供,版权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
    2、欢迎参与中国招生考试网投稿,获积分奖励,兑换精美礼品。
    3、"机关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地址:http://www.chinazhaokao.com/wendang/cehua/565644.html,复制分享给你身边的朋友!
    4、文章来源互联网,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在24小时内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