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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工地,治安防控措施

2016-08-17 11:20:22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平安工地,治安防控措施(共6篇)平安工地建设方案福建LNG站线项目秀屿接收站5 6 储罐工程陆域形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方案二零一三年八月十二日目录一、编制说明 1二、工程概况 ...

欢迎来到中国招生考试网http://www.chinazhaokao.com/成考报名栏目,本文为大家带来《平安工地,治安防控措施》,希望能帮助到你。

篇一:平安工地,治安防控措施
平安工地建设方案

福建LNG站线项目秀屿接收站5#6#

储罐工程陆域形成工程

二零一三年八月十二日

目录

一、编制说明 ............................................. 1

二、工程概况 ............................................. 1

三、创建平安工地的标准 ................................... 1

四、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 ............................... 2

五、安全管理制度及办法 ................................... 6

六、平安工地文明施工措施 ................................. 8

七、平安工地环境保护措施 ................................ 10

一、编制说明

为深入贯彻《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

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部署和要求,编制“平安工地”创建工作实施方案。以此次建设“平安工地”活动为契机,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不断强化安全责任体系,明确相关安全责任制度,贯彻“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安全生产理念,本着“抓基础、抓示范、抓关键”的原则,推广安全管理标准化,以创建“零伤害、零事故、零污染”为总体目标。

二、工程概况

福建LNG 站线项目秀屿接收站5#、6#储罐工程位于湄洲湾秀屿港区肖林村西

侧,本工程为秀屿LNG 接收站5#、6#储罐工程陆域形成部分,拟建场地位于已建储罐南侧。工程地理概位为东经 118°59′,北纬 25°13′。本次施工图设计的主要内容包含围堤、陆域形成及地基处理,而总平面布置、道路堆场及上部结构由总体院设计。

主要工程信息:

工程名称:福建LNG站线项目秀屿接收站5#6#储罐工程陆域形成施工

建设规模:5#、6#储罐工程的陆域形成工程总面积约2.6万m2,新建围堤

352.63m

建设单位:中海福建天然气有限责任局

【平安工地,治安防控措施】

设计单位: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局

监理单位:厦门合诚水运工程监理有限局

施工单位:长江宜昌航道工程局

合同造价:工程造价为人民币¥69,267,954.37元。

工程质量:合格并单位工程合格率100% 。 工程工期:20个月

三、创建平安工地的标准

1、组织机构健全。建筑工地有“平安工地”活动领导小组,落实专职管理

人员,层层落实防控责任制,确保思想到位、组织到位、人员到位、装备到位。

2、管理制度健全。项目有健全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岗位安全生产标准化操作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HSE管理计划及其它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且各项制度落实到位。

3、严格落实质量安全措施,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工程质量安全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切实加强对工程质量安全的管理,现场无明显的质量缺陷或严重质量隐患;现场各项安全措施到位,设施齐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查、论证和执行规范,无严重事故安全隐患;消防安全工作落实。有消防安全检查,安全隐患得到整改,没有发生火灾、爆炸等灾害事故或发生事故没有造成死亡、重伤、重大经济损失。

4、严格执行文明施工的各项工作要求,车辆冲洗、扬尘控制、减少施工噪声等措施到位。

5、市场行为规范,管理人员到位,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发包、分包,总分包企业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责任明确、落实。

6、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加强对现场管理人员、安全生产“三类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以及民工的教育培训工作。

7、严格执行《劳动合同法》和实名制管理规定,自觉规范企业用工制度,关爱民工,保证作业人员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杜绝拖欠民工工资,加强对饮食的卫生管理,保证民工身心健康。

8、加强外来人员进出工地管理,实行施工现场封闭式管理,及时化解矛盾,防止违法犯罪、斗殴等治安案件发生。

四、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

1、平安工地组织体系及分工

平安工地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组织体系是在明确安全生产职责制度的前提下所进行的综合管理活动。为确保管理体系的正常运转,在项目内部,建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实施体系,以安全文明施工为主的监督体系,本工程中涉及专职安全员(体系图)

(1) 项目经理是项目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对本项目工程的质量、安全文明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

(2) 认证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条例和标准、严格执行局的安全管理制度

(3) 建立项目部的安全组织保证体系,落实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直接领导安全监察部门的工作。

(4) 组织现场定期安全生产检查,批阅安全工作文件。【平安工地,治安防控措施】

(5) 组织召开每周一次的安全工作会议,及时解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及职业危害中存在的问题,总结推广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经验。

(6) 审定本项目工程安全施工目标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7) 确保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提取和使用。将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于施工计划一起下达,并列为计划完成的考核指标。

(8) 确保安全奖励基金的使用,贯彻实施安全施工与经济挂钩的管理办法。

(9) 确保承发包合同中有安全施工的要求和奖罚的规定,并严格按合同执行。

(10) 在组织项目承包和聘用业务人员时,必须加强安全工作管理,根据工程特点明确各业务承包人的安全和考核指标,支持、指导、监督安全管理人

篇二:平安工地,治安防控措施
创建平安工地专项方案

目 录

一、 编制说明 „„„„„„„„„„„„„„„„„„„„„„„„„2

二、 工程概况 „„„„„„„„„„„„„„„„„„„„„„„„„2

三、 创建平安工地目标„„„„„„„„„„„„„„„„„„„„„3

四、 创建平安工地的标准„„„„„„„„„„„„„„„„„„„„3

五、 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4

六、 安全管理制度及办法„„„„„„„„„„„„„„„„„„„8

【平安工地,治安防控措施】

七、 平安工地质量保证措施„„„„„„„„„„„„„„„„„„„9

八、 平安工地安全保证措施„„„„„„„„„„„„„„„„„„10

九、 平安工地文明施工措施„„„„„„„„„„„„„„„„„„„12

十、 平安工地环境保护措施„„„„„„„„„„„„„„„„„„„14

一、编制说明

根据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组织开展“平安工地”创建活动的通知》(建建发【2010】63号)、市建委《杭州市“平安工地”创建工作实施意见》、开发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创建平安工地暨“工地110”建设活动实施方案》(杭经开综治〔2009〕4号)文件以及关于《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平安工地”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杭经开建〔2010〕78号文件的要求,编制杭政储出(2008)19号地块工程的“平安工地”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二、 工程概况

由 有限公司开发的 工程位于 星河北路西侧。

现拟建的工程总建筑面积为123039平方米,其中地下室的建筑面积为22440平方米,地下一层。该工程为9幢高层住宅楼分别为1#、2#、3#、4#、5#、6#、7#、8#、9#楼,其1#楼18层,建筑面积为5961.83平方米;2#、3#楼22层,建筑面积分别为12832.12平方米;4#楼18层,建筑面积为5751.23平方米;5#楼18层,建筑面积为5950.78平方米;6#楼18层,建筑面积为7205.27平方米;7#楼18层,建筑面积为13975.12平方米8#楼33层,建筑面积为22125.53平方米;9#楼18层,建筑面积为13965.02平方米。其结构形式全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架剪力墙结构,基础拟选用钻孔灌注桩和预应力管桩。

本工程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二级,按6度抗震设防,抗震等级为三级,场地类别土为三类;设计基本风压为0.45KN/M2,基本雪压为0.45 KN/M2,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50年。 结构混凝土强度等级为C25~C45(详单体设计)。基础垫层有地下室部分为C15。地下室底板,侧板及室外部分顶板采用微膨混凝土,抗渗等级为P8。

施工特点分析:本工程地下室面积大,土方开挖量大;本工程结构复杂,高度较高,施工难度大,质量要求高;工程计划总工期为 660日历天。于2009年9月 1日开工,于2011年6月23日竣工。

建设单位是: ;设计单位: ;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 。

三、 创建平安工地目标

2010年我项目部创建目标为:创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样板工地” ,“平安建筑工地”。确保建筑工程质量、工地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安全形势好于往年。

1、保证工程质量,不引发因工程质量问题投诉而发生的群体性越级上访事件。

2、保证安全生产,不发生一般以上的安全生产事故;坚持文明施工,不发生施工现场场容场貌脏、乱、差的现象,不发生因施工造成影响周边而引发居民集中投诉事件。

3、保证民工的合法权益,不发生因拖欠民工工资而引发的集中上访或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事件;及时消除各类矛盾,不发生群体性聚众群殴事件。

4、加强食品卫生管理,不发生食物中毒事件。

四、 创建平安工地的标准

1、组织机构健全。建筑工地有“平安工地”活动领导小组,设立安全保卫组,落实专职管理人员,层层落实防控责任制,建立“工地110”治安报警点,安装报警监控系统,配置无线对讲机,确保思想到位、组织到位、人员到位、装备到位,切实增强内部安全保卫力量。

2、管理制度健全。工地有健全的治安保卫工作制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安全生产责任制、文明施工责任制、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制度及其它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且各项制度落实到位。

3、严格落实质量安全措施,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工程质量安全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切实加强对工程质量安全的管理,现场无明显的质量缺陷或严重质量隐患;现场各项安全措施到位,设施齐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查、论证和执行规范,无严重事故安全隐患;消防安全工作落实。有消防安全检查,安全隐患得到整改,没有发生火灾、爆炸等灾害事故或发生事故没有造成死亡、重伤、重大经济损失。

4、严格执行文明施工的各项工作要求,车辆冲洗、扬尘控制、减少施工噪声等措施到位;按照要求认真开展在线监测、清洁工地、围挡美化、民工宿舍安装空调等各项工作。

5、市场行为规范,管理人员到位,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发包、分包,总分包企业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责任明确、落实。

6、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加强民工学校建设,加强对现场管理人员、安全生产“三类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以及民工的教育培训工作。

7、严格执行《劳动合同法》和实名制管理规定,自觉规范企业用工制度,关爱民工,保证作业人员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杜绝拖欠民工工资,加强对民工食堂的卫生管理,保证民工身心健康。

8、加强外来人员进出工地管理,实行施工现场封闭式管理,建立治安保卫制度、门卫值班制度,及时化解矛盾,防止违法犯罪、斗殴等治安案件发生。

五、 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

1、平安工地组织体系及分工

平安工地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组织体系是在明确安全生产职责制度的前提下所进行的综合管理活动。为确保管理体系的正常运转,在项目内部,建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实施体系,以安全文明施工为主的监督体系,本工程中涉及专职安全员(体系图)

2(1) 项目经理是项目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对本项目工程的质量、安

全文明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

(2) 认证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条例和标准、严格执行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

(3) 建立项目部的安全组织保证体系,落实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直接领导安全监察部门的工作。

(4) 组织现场定期安全生产检查,批阅安全工作文件。

(5) 组织召开每月一次的安全工作会议,及时解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及职业危害中存在的问题,总结推广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经验。

(6) 审定本项目工程安全施工目标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7) 确保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提取和使用。将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于施工计划一起下达,并列为计划完成的考核指标。

(8) 确保安全奖励基金的使用,贯彻实施安全施工与经济挂钩的管理办法。

(9) 确保承发包合同中有安全施工的要求和奖罚的规定,并严格按合同执行。

(10) 在组织项目承包和聘用业务人员时,必须加强安全工作管理,根据工程特点明确各业务承包人的安全和考核指标,支持、指导、监督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

(11) 发生安全事故,必须及时上报,组织并配合施工调查工作,负责防范措施制定落实。

3、项目工程师安全职责

(1) 对本项目工程的安全技术工作负全面的领导责任。

(2)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

(3) 组织技术人员贯彻落实安全施工责任制,督促施工项目做好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工作。

(4) 领导项目的安全技术工作。

篇三:平安工地,治安防控措施
2015平安工地建设方案

第1篇:平安工地建设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部署,认真落实20XX年全国交通运输工作会议精神,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切实加强交通运输建设安全生产“双基”(基层和基础)工作,努力提高明水(甘新界)至哈密段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第四同段安全监管水平和应急保障能力,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从今年开始在明水(甘新界)至哈密段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第四同段内开展为期两年的“平安工地”建设活动,现将有关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抓各施工队、创建示范施工队、重点施工点、抓关键的原则,大力推进本项目安全管理标准化。

工作目标:通过开展“平安工地”建设工作,切实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落实到基层,全面夯实安全工作基础,做到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化、场容场貌规范化、安全管理程序化,各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安全培训教育坚持有效,施工安全风险得到有效控制。实现本标段重特大事故为零、遏制较大事故、实现“零”伤亡工地的目标,推进安全管理水平整体提升。

二、活动时间和参加范围

活动从20XX年开始,20XX年结束,为期两年。第一年为创建示范年,第二年未达标推广年。.

本项目积极参加活动。活动由项目部牵头,以各施工队为单位开展,预制厂、桥梁和料场等单位参加。

三、实施步骤

(一)第一年:创建示范年。

各施工队结合实际,制定本部门“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实施方案,并将“平安工地”建设活动部署到班组、作业队。“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应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水运工程施工安全防护技术规范》等有关法规和规范,重点围绕以下6个方面开展。

1.安全制度建立和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

各项目办要对施工单位工程质量安全责任人造册登记,并对施工单位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各种操作规程进行检查。施工单位制定的安全管理制度应至少包括各类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包括项目经理、副经理、总工、各作业班组长、专职安全员、特种人员等)、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包括工程部、机材部、试验室、施工班组、仓库、预制厂、分包(协作)单位等)、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安全生产经费使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制度、专项施工方案审查制度、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特种设备验收登记制度、隧道等危险施工场所进出人员登记制度、安全生产考核奖惩管理制度、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制度、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危险品管理制度。

2.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方案制定、审查和执行情况:

项目办要对危险性较大工程加大安全检查力度,确保工地不出现重大安全问题。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针对不良地质条件下有潜在危险性的土方、石方开挖,滑坡和高边坡处理;桩基础、挡墙基础、深水基础及围堰工程,桥梁工程中的梁、拱、柱等构件施工等,混凝土浇注、爆破工程等,临时工程中的大型支架、模板、便桥的架设与拆除,以及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应当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监理工程师审查同意签字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必要时,施工单位应当组织专家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审查并报建设单位备案。

3.劳动用工登记和岗前安全培训教育情况:

项目办要对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认真进行监督检查。施工单位要建立劳动用工动态管理台帐,对新进场施工人员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培训,尤其对长期工种施工人员要进行新技术、新工艺的安全教育培训。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应持有“三类人员”考核合格证书,否则不得任职。施工单位应当对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教育培训情况应当记入个人业绩档案。从事垂直运输机械、起重设备安装、登高架设等特种作业施工的人员,应当持有特种设备操作上岗证书,否则不得上岗。施工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应在各分项分部工程开工前向一线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措施和操作规范交底,并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害。

4.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各项目办针对本项目特点制定详细的施工安全隐患排查计划,确定详细的安全隐患排查范围,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台帐,对排查出的隐患应明确整改责任人、制定整改措施、确定整改时间,并及时复查。施工、监理单位应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对违反施工安全技术标准、规范和操作规程的行为及时制止或者纠正。特别是对现浇桥梁、高墩大跨桥梁等高空作业安全设施,高边坡及滑坡治理安全生产预案,储油罐安全管理、施工用电、生活用电等方面,要重点进行隐患排查,对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要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消除。监理单位应采取旁站、巡视等多种检查形式,对施工单位安全生产及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理,对于发现的问题,监理单位应要求施工单位立即予以整改,对于问题严重者,监理单位应书面要求施工单位暂停施工并向建设单位报告。

5.施工场地总体布设、施工驻地建设、施工作业安全防护达标情况:

建设单位应加强对施工场地总体布设、施工驻地建设、施工作业安全防护措施的监督检查。施工单位应当为施工人员提供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标准的生产环境、生活设施、作业条件、机械设备和安全防护用具,并应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气候的变化,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施工作业安全防护达标情况应特别注意各类高空作业,大型桥梁、跨线桥的桩基、墩柱施工作业,水上作业的临边防护,以及地质预报和监控量测,临时便道硬化安全设置是否严格按照规范要求,临时用电线路的布设、拌和场和预制场的布置、选址是否符合相关规程,各种防坠落设施、救生消防避雷设施等是否按有关规定设置。

6.安全专项费用落实和使用情况。

项目部在广泛推动建设活动开展的同时,确定某几个施工队为示范工地,各部门要积极申请,经项目部确定后,进行评审,及时总结经验,组织观摩交流。

各施工队在20XX年6月将总结报告上报项目部。

(二)第二年:达标推广年。

各施工单位在总结“平安工地”建设示范经验基础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制定、印发本地区“平安工地”达标标准。各从施工队必须严格按照达标标准开展施工活动。项目部负责对各部门开展“平安工地”达标验收。验收不合格的,应立即整改。确保本标段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水平和安全管理水平整体提升。

活动结束后,项目部及各施工单位及时做好“平安工地”建设活动总结,巩固活动成果,对达标施工队和部门进行表彰。将“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制度化,不断规范本标段现场安全管理工作,同时对在“平安工地”建设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具有代表性的“零伤亡”部门进行表彰。

四、组织机构

项目部成立“平安工地”建设活动领导小组,指导活动开展。

项目部“平安工地”建设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 杨海峰

副组长: 侯高峰 黄 冲

成 员: 陈满意 朱永辉 李成平 蒋松磊 王长军

各部门应成立相应机构,负责组织推动活动的开展。

五、工作要求和保证措施

(一)高度重视,加强各部门负责人,确保“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取得实效。

建设“平安工地”是夯实安全工作基础、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建设的重要载体,是消除事故隐患、构筑事故防控体系直接有效的抓手,是贯彻落实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的落脚点。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这项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强管理,抓好落实,开展好各阶段工作。对活动中遇到的问题,要及时加以解决,推动建设活动扎实有序进行。本项目的各部门要加强对活动的组织安排,明确活动目标成果,抓好示范施工队工地,严格达标验收,切实保证安全生产专项费用足额到位。各施工队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发挥自身优势,积极主动地开展创建活动。各部门、预制厂、料场等部门要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务求实效。

(二)切实做好“三个结合”,确保建设活动与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同步实施,整体推进。

各施工队及部门要把“平安工地”建设活动与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结合起来,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各部门安全行为纳入制度化、标准化管理轨道;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要把“平安工地”建设工作与日常安全检查工作结合起来,加大隐患排查力度,不断改善安全生产环境和条件,实现安全管理工作水平整体提升。

(三)加强宣传动员和信息沟通,促进建设活动顺利开展。

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建设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和“平安工地”建设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宣传动员和信息沟通。通过召开推进会、横幅、举办培训、发放宣传材料等方式,大力推动“平安工地”建设各阶段活动在建设项目和各施工部门扎实有效开展,发动广大职工积极参与并监督,形成有利的舆论氛围。对确定为本标段示范施工队的参建队伍,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奖励政策;对在建设活动中走过场,工作措施不得力,工程现场管理混乱的部门,要坚决依法处罚,发生责任事故的要严肃查处。以“平安工地”建设为契机,创建更多更好的“平安工程”,为实现创建“平安行业”的目标作出积极贡献。在工程结束前,上报本部门“平安工地”的总结报告。

第2篇:平安工地建设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交通运输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方针政策和技术标准,强化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确保当前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按照全国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活动电视电话会议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的安全发展理念,结合施工现场日常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工程建设各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建设管理部门的安全监管责任,严格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和规章制度,认真解决突出问题,有效防范和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我省交通运输建设平安顺利推进。

二、工作目标

以“平安工地”建设活动为载体,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落实到基层,“两项达标、四项严禁、五项制度”真正落到实处,施工安全风险有效控制,减少事故总量、遏制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推进行业安全管理水平整体提升。

三、活动内容

(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严格按照《关于严格落实公路工程质量责任制若干意见》(交公路发[20XX]116)要求对各参建单位有关人员实行责任登记;各参建单位应按实际分工明确岗位职责;施工单位应建立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各项操作规程,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生产费用保障制度、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安全技术交底制度、专项施工方案审查制度、特种作业设备验收登记制度、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制度和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二)严格依法执行专项施工方案审查制度

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制定操作性强的专项施工方案并经本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查;监理工程师应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专职安全员按规定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并留有检查记录;施工单位应按批复的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

(三)严格执行劳动用工登记制度和岗前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施工单位应建立农民工动态管理台帐,对进场农民工和新上岗的施工人员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培训;各分项分部工程开工前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四)加强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各参建单位应制定施工安全隐患排查计划,排查内容应按工程实际开展情况制定,建立施工安全隐患治理台帐;对排查出的隐患应明确整改责任人、制定整改措施、确定整改时间,业主及监理单位应对隐患治理情况及时复查。

(五)施工场地总体布设、施工驻地建设、施工作业安全防护达标

施工总体布置应符合施工安全需要,临时便道设置、施工便桥的安全验算、临时用电线路的布设、拌和系统和预制场的布置等应按有关规定进行,炸药仓库须经公安部门验收;严格执行“四项严禁”规定(严禁在泥石流区、滑坡体、洪水位下等危险区域设置施工驻地;严禁违规人工挖孔桩作业,钻孔确有困难的不良地质区,设计单位要进行专项安全设计并按设计变更规定,经批准后实施;严禁长大隧道无超前地质预报和监控量测措施施工、严禁立体交叉作业);各类高空作业、跨线桥施工作业区域、水上作业的临边防护、防坠落设施、上下通道、救生消防避雷设施等应按规程和有关规定设置,隧道的掘进、支护、衬砌应符合规范要求。

(六)严格执行施工安全专项费用保障制度

建设单位应明确1%以上的安全生产经费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足额支付;监理单位应严格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审查;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经费应完全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

四、组织领导机构

省厅成立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平安工地”建设活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具体负责和指导全省交通基础设施“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开展。赵平同志任组长,罗可、蒋鹏飞、王跃明、郑京杰同志任副组长,谢志军、李建斌、谢立新、夏涛、周志中、孙威期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厅质监站,郑京杰、孙威期分别兼任办公室正、副主任。

厅直各行业管理局、市州交通局要成立相应机构,负责组织推动本辖区内“平安工地”建设活动的开展。请将领导小组组织机构及联系方式4月30日前报厅“平安工地”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0731-84724628;电子邮箱:XXX;联系人黄斌。

五、活动时间及范围

活动从20XX年开始,20XX年结束,为期2年。第一年为活动创建年,第二年为达标示范年。活动由建设单位牵头,以施工合同段为单位开展,设计、监理和监测等单位参加。凡列入国家和地方基本建设计划的公路水运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均应参加活动。

六、活动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XX.4.1—20XX.4.30)

各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要成立“平安工地”建设活动领导小组,认真部署,采取多种形式,深入细致地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做到人人都能熟知“平安工地”建设活动的内容和要求,营造浓厚的活动氛围。

(二)示范实施阶段(20XX.5.1—20XX.7.31)

1、各建设单位要对照工作目标及“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内容要求,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加大人力、物力、财力投入,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完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日常监管,保证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操作规程贯彻、执行到位。

2、确定一批示范工程和示范工地。示范工程和示范工地一般应选择具有一定规模,施工难度和技术风险较高的工程和施工合同段。

省公路局负责指导全省干线公路“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开展。各市州交通局在广泛推动建设活动开展的同时,应确定不少于1个示范工程和3个示范工地进行重点指导。省公路局组织干线公路“平安工地”建设活动现场观摩和经验交流活动。

省高速公路管理局负责组织我省高速公路“平安工地”建设活动,确定不少于3个示范工程和10个示范工地,各在建高速公路项目应确定本项目示范标段。省高速公路管理局统一组织高速公路“平安工地”建设活动现场观摩和经验交流活动。

省地方海事局负责组织开展我省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活动。

3、各行业管理局确定的示范工程和示范工地名单应在20XX年6月底前报厅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抽查、观摩交流阶段(20XX.8.1—20XX.10.31)

省公路管理局、省高速公路管理局、省地方海事局分别负责组织各自管辖范围内“平安工地”建设活动示范工程和示范工地的检查验收,并将检查验收情况于20XX年8月15日前报厅“平安工地”建设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厅“平安工地”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根据上报情况对全省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活动进行抽查,并将确定的省示范工程和示范工地名单报交通运输部。同时将组织全省或区域性的现场观摩和经验交流活动。

(四)达标推广阶段(20XX.11.1—20XX.12.31)

根据我省公路水运建设“平安工地”建设活动示范实施情况制定“平安工地”标准,并在全省各个项目中推广。

20XX年10月底前各行业管理局应将各自管辖范围内“平安工地”建设活动达标推广阶段工作总结报厅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20XX年11月至12月厅领导小组将对全省“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各阶段完成情况进行检查。

活动结束后,将召开“平安工地”建设活动总结表彰大会,对达标工程和达标工地进行表彰,并向交通运输部推荐先进典型。

七、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各项目业主及参建单位要把深入开展“平安工地”创建活动作为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创造安全稳定社会环境的一项政治任务,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增强创建“平安工地”的自觉性和责任感,把创建活动作为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部署、落实、检查和推进。

(二)强化措施,积极落实

各相关单位要根据本地区、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围绕创建目标和措施,建立健全日常安全生产管理长效机制,排查整改安全隐患,逐步推进创建工作,确保落到实处。同时要把“平安工地”建设活动与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年”提出的“三个突出”和“三个加强”紧密结合起来,强化安全生产管理措施,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要把“平安工地”建设活动与日常安全监管工作结合起来,加大隐患排查力度,不断改善安全生产环境和条件,实现安全管理工作水平整体提升。

(三)抓好宣传,营造氛围

各建设单位应采取多种形式,结合日常安全教育、培训,做好创建“平安工地”活动的动员和宣传,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

(四)加强考核,确保质量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平安工地”创建工作内容进行督促、检查、考核,确保创建工作质量。要把定期检查与临时抽查、明查与暗访有机结合起来,坚持边检查边指导,落实整改措施,扎扎实实提高创建水平。

第3篇:平安工地建设方案

为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活动的通知》(交质监发[20XX]132号)、《四川省交通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川交函[20XX]311号)、四川省交通厅公路水运质量监督站《关于强化落实省在建项目开展“平安工地”建设活动的通知》(川交质监函[20XX]179号)等精神,切实加强交通建设安全生产监管,落实交通建设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促进交通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结合省、市下达的三年集中建设攻坚活动的工作目标,我局决定从今年起开始在全县交通建设项目开展为期三年的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定不移推进安全发展,贯彻落实全国、省、市、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依法治安的方略,坚持科技兴安的道路,坚持管理强安的举措,坚持抓基础、抓示范、抓关键的原则,以“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为主线,理顺并落实多元投资模式下我县交通建设项目安全监管体系,通过宣传、评估、整治、提升等手段,落实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促进我县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范化、标准化和安全保障有效化,构建和谐交通、安全交通。

二、活动主题

强化宣传、落实监管、治理隐患、压降事故。

三、活动目标

(一)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切实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落实到基层,全面夯实安全工作基层,做到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化、场容场貌规范化、安全管理程序化,建设各方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安全培训教育坚持有效,施工安全风险得到有效控制,突破阻碍工地现场安全监管的瓶颈,解决安全工作的难点和热点问题,分阶段评比“平安工地”项目,实施流动管理,最终达到项目安全管理层次化,安全投入标准化,施工现场规范化。实现杜绝重特大事故、较大事故、减少事故总量的目标,创建一大批“零伤亡”工程,推进行业安全管理水平整体提升。通过创建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完善管理,落实责任,巩固成果。

(二)具体目标

1、各重点工程施工单位项目主要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持证上岗率100%。

2、特种作业工种人员持证率100%。

3、杜绝重特大安全事故,努力减少一般安全事故,力争零死亡。

四、活动时间和参加范围

活动从20XX年开始,20XX年结束,为期三年。

全县在建交通建设项目,均应参加活动。活动由建设单位牵头,以施工合同段为单位开展。监理和监测等单位参加。

五、组织机构

新津县交通局成立“平安工地”建设活动领导小组,指导活动开展。由晏文万同志任组长,范长兴、岳树东任副组长,曾在昌、毛德刚、杨大年、杨妙、万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规划建设科,办公室主任由曾在昌同志担任。

六、活动形式及内容

(一)活动形式

此次创建活动将采取宣传与教育相结合、系统活动与各单位活动相结合、阶段性与整体性活动相结合、检查与考核相结合等方式进行。

(二)活动内容

本次活动针对安全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结合各项目隐患排查开展,并重点从安全监管职责划分、安全宣传、风险评估、隐患排查、隐患结果分类、治理情况通报、制度落实、安全考核等几大方面入手,以活动促安全,着力提高各项目职工的安全意识、增强责任感,提升整体的安全素质。

1、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发展理念

全面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发展必须安全,安全就是发展,安全就是成绩,安全就是投资环境的理念。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交通建设的总体布局,努力打造安全交通。

2、进一步健全安全管理责任链,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职责

围绕“分级负责、属地监管”的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监督体系这一中心,落实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安全监管机构和企业的安全责任链,明确各级政府、安监系统、交通系统各个单位对县管重点项目和BOT项目安全监管职责,形成权责明确的工作责任体系,做到责任主体明确、工作标准明确、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3、全面落实建设项目参建各方安全责任,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通过落实建设项目参建各方安全责任,建立完善各项安全制度,把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到实处。重点抓好劳动用工登记和岗前安全培训教育,规范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方案制定、审查和执行,加强施工场地总体布设、施工驻地建设、施工作业安全防护达标管理,监督安全专项费用落实和使用。

4、进一步深化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

建立完善档案制、第一时间报告制、通报制、安全风险评估等制度,严格按照排查登记、公示公告、防范治理、验收销号四个步骤逐项落实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组织开展交通行业危险源普查活动,确定重大危险源并建立管理台账。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治理行动,制订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方案,落实相关制度与规定。

建立完善隐患排查企业主体责任制度、重大隐患分级管理制度、重大隐患专家会查制度、隐患整改督查制度、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和群众举报监督制度。形成企业、部门、社会全方位排查治理、监督整改隐患的浓厚氛围,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取得新的成效。

突出交通工程建设施工安全。重点加强墩高在10m以上且单孔跨径40m以上的桥梁、高边坡坡、跨越高速公路的交叉工程等工程施工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开展弃渣场、大型机械设备的安全防范和隐患整理。

5、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建设。

推进交通应急保障体系建设,清理完善各项工程应急预案,规范预案管理,加强应急物资器材的储备。

加强应急管理培训和演练。按类别分层次开展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培训工作。开展工程施工应急演练和评估,进一步完善工程建设突发事件联合调度机制,提高联合交警、消防、医院等部门应对突发事件的块数反应和协调处理能力。

七、活动部署

(一)第一阶段创建示范年(20XX年3月—20XX年12月)

建章立制、宣传学习

1、各项目应建立或完善项目内“一岗双责”为核心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劳动用工登记和岗前安全培训教育制度等激励约束机制,落实参建个单位安全生产职责。

2、广泛宣传,形成声势。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宣传栏、内部网等媒介的大众化、快速化、形象化、具体化等宣传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并将其贯穿于活动的全过程,以此教育引导广大职工增强做好安全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3、认真学习隐患排查各阶段工作内容、责任主体,落实各项目各施工合同段主要有哪些安全隐患,各自隐患分级情况,项目参建各方对应责任人及处理方案。

(二)第二阶段(20XX年1月—20XX年12月)齐抓共管、全面达标

1、各交通建设项目按照已建立的“平安工地”活动方案和各项安全制度组织实施 。

2、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对已经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落实责任人及处理措施,并分阶段上报活动工作小组,对已整治完成的工作点予以验收销号处理,并建立隐患排查处理台帐。

【平安工地,治安防控措施】

3、所有交通基础实施建设项目及从业单位必须严格按照省交通运输厅下发的达标标准开展活动。建设单位负责对本项目逐标开展“平安工地”达标验收。

新津县交通局创建“平安工地”活动领导小组将在达标建设项目中评选优秀达标单位,对不达标项目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

4、(20XX年—20XX)年活动期间,各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及联系沟通,确保联系渠道畅通。

八、活动要求

创建活动是最近三年全系统安全工作的主轴和工作重点,将贯穿于系统各单位全面安全工作的始终,特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靠前抓,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实现全面动员和部署。

(二)周密部署,务求实效。各项目要根据本方案的总体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本项目全年的活动方案,明确活动主题、目标、重点内容、要求和责任,确保此次活动的形式和内容上有创新、有特殊,在成果上有突破、见成效。

(三)全面推进,突出重点。在开展活动过程中,各单位要坚持点面结合、统筹兼顾,已建立健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无缝安全管理网络的目标,确保“安全年”系列活动在本单位全面开展。

(四)建立“施工现场”与“建设市场”联动的长效机制,不断将“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引向深入。

对在建设活动中走过场、工作措施不得力、工程现场管理混乱的单位,要坚决依法处罚,发生责任事故的要严肃查处。要不断探索和完善“施工现场”与“建设市场”联动的长效机制,以“平安工地”建设为契机,创建更多更好的“平安工地”,为实现建设“平安新津”、创建“平安行业”的目标作出积极贡献。

第4篇:平安工地建设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部署,认真落实20XX年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实施方案》精神,加快实施市委“一二三四五六”的奋斗目标、工作思路和市委九届七次全会提出的各项任务,提高我市公路工程建设水平,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切实加强公路工程安全生产“双基”(基层和基础)工作,努力提高行业安全监管水平和应急保障能力,促进我市公路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发展,决定从今年开始在行业内全面开展为期两年的“平安工地”建设活动。有关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抓基础、抓示范、抓关键的原则,大力推进我市公路建设领域安全生产管理标准化。

工作目标:通过开展“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切实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落实到基层,全面夯实安全工作基础,做到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化、场容场貌规范化、安全管理程序化,建设各方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安全培训教育坚持有效,施工安全风险得到有效控制。实现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杜绝责任事故、遏制意外事故、减少事故总量的目标,努力创建一大批“零伤亡”工程,推进我市公路建设领域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整体提升。

二、活动时间和参加范围

活动从20XX年开始,20XX年结束,为期两年。

凡列入国家和我市基本建设计划的公路基础设施项目,均应参加活动。活动由建设单位牵头,以施工合同段为单位开展,设计、监理和监测等单位参加。

三、实施内容和步骤

(一)内容

“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应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和规范,重点围绕以下6个方面开展。

1.安全制度建立和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

2.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方案制定、审查和执行情况;

3.劳动用工登记和岗前安全培训教育情况;

4.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5.施工场地总体布设、施工驻地建设、施工作业安全防护达标情况;

6.安全专项费用落实和使用情况。

(二)实施步骤

二〇XX年为创建示范年

1、二〇XX年四月至六月 创建示范阶段

各建设单位应按照活动要求,结合工程建设实际,制定、印发本项目“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实施方案,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制定各自的“平安工地”达标标准。并将“平安工地”建设活动部署到所有的工程项目和施工合同段。

各建设单位在广泛推动建设活动开展的同时,应结合实际情况选树示范工程和示范工地,示范工程和示范工地一般应选择具有一定规模,施工难度和技术风险较高的工程和施工合同段,每个高速项目不少于两个施工合同段,各区县局(处)和直属处的普通公路和乡村路项目各不少于两个施工合同段(普通公路由公路处协调实施,乡村公路由乡路办协调实施)。

各建设单位应在20XX年5月底前将示范工程和示范工地名单和“平安工地”达标标准报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我局将对申报的项目和施工合同段进行检查、考核。

2、二〇XX年七月至十二月 实施提高阶段

结合检查情况和各建设单位推荐情况,确定一批市级示范工程和示范工地进行重点指导,及时总结经验,组织观摩交流。同时我局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在各单位开展“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基础上,研究制定我市公路建设行业“平安工地”达标标准。

二〇XX年为达标推广年

1、所有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及从业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我市公路建设行业“平安工地”达标标准开展施工活动。建设单位负责对本项目逐标段开展“平安工地”达标验收。验收不合格的,应立即停工整改。我局根据达标标准组织监督抽查,确保我市公路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水平和安全管理水平整体提升。

3、活动结束后,各相关单位应及时做好“平安工地”建设活动总结,巩固活动成果,对达标工程和达标工地进行表彰,将“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制度化,不断规范我市公路建设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同时我局将对在“平安工地”建设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具有代表性的“零伤亡”工程和相关单位进行通报表彰。

四、组织机构

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成立“平安工地”建设活动领导小组,指导活动开展。

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平安工地”建设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成 员:

各建设单位应成立相应机构,负责组织推动活动的开展。

五、工作要求和保证措施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确保“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取得实效。

建设“平安工地”是夯实安全监管工作基础、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建设的重要载体,是消除事故隐患、构筑事故防控体系直接有效的抓手,是贯彻落实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的落脚点。各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这项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强领导,抓好落实,开展好各阶段工作。对活动中遇到的问题,要加强监督指导,及时加以解决,推动建设活动扎实有序进行。各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要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明确活动目标成果,抓好示范工地,严格达标验收,切实保证安全生产专项费用足额到位。各施工企业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发挥自身优势,积极主动地开展创建活动。设计、监理、监测等单位要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务求实效。

(二)切实做好“三个结合”,确保建设活动与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同步实施,整体推进。

各地要把“平安工地”建设活动与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结合起来,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将参建单位安全行为纳入制度化、标准化管理轨道;要把“平安工地”建设活动与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年”提出的“三个突出”和“三个加强”紧密结合起来,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要把“平安工地”建设活动与日常安全监管工作结合起来,加大隐患排查力度,不断改善安全生产环境和条件,实现安全管理工作水平整体提升。

(三)加强宣传动员和信息沟通,促进建设活动顺利开展。

各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当前公路工程建设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和“平安工地”建设活动的重要意义,加强宣传动员和信息沟通。通过召开推进会、举办培训、发放宣传材料等方式,大力推动“平安工地”建设各阶段活动在建设项目和各施工合同段扎实有效开展,充分发动广大职工积极参与并监督,形成有利的全员参与的局面。

(四)建立“施工现场”与“建设市场”联动的长效机制,不断将“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引向深入。

对确定为市级示范工程和示范工地的参建单位,我局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奖励政策;对在建设活动中走过场,工作措施不得力,工程现场管理混乱的单位,要坚决依法处罚,发生责任事故的要严肃查处。各建设单位应不断探索和完善“施工现场”与“建设市场”联动的长效机制,以“平安工地”建设为契机,创建更多更好的“平安工程”,为实现创建“平安行业”的目标作出积极贡献。

2、在“平安工地”建设活动期间,有关企业参加建设活动情况将纳入诚信考核体系,奖优罚劣,并与招投标和资质管理挂钩,形成现场安全监管与建设市场监管的有效联动机制。

篇四:平安工地,治安防控措施
2016住建局安全生产活动方案4篇

第1篇:住建局安全生产活动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施工企业、在建项目业主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监督站、镇(街)村建站、燃气企业、瓶装液化气分销站点要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切实把安全生产放在事关治国理政、事关科学发展、事关整个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来考虑,要全力组织开展好彻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各相关单位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大检查工作职责分工。区住建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质安股、市场股、城建股、监督站、村建站人员为成员的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检查办公室挂靠在局质安股,由质安股长兼任办公室主任。燃气检查办公室挂靠在局城建股,由城建股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组织机构人员名单如下:

二、检查范围及内容

(一)检查范围:全区所有在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区内燃气企业、分销站点及使用燃气餐饮场所。

(二)检查内容:

1、加强对全区在建项目的安全检查,深化建筑施工模板工程、外脚手架和建筑起重机械、预拌砼和现浇砼结构工程等三个专项整治,落实防护措施。

2、严肃查处施工现场深基坑、高边坡临边防护不到位、特种作业人员未按要求持证上岗、作业人员未戴安全帽、高空作业未系安全带、施工临时用电不规范等行为。

3、严格落实工程参建各方主体责任,重点抓好建设单位履行工程项目管理职责和施工现场项目经理、总监到岗履职情况;

4、对项目建设生产经营单位存在违法分包、转包等行为立即依法停工停产整顿,并追究项目业主、承包方等各方责任。

5、落实企业标准化创建主体责任,加强工程技术人员和一线操作人员的培训教育,严格按照规范、标准及标准化示范图集施工,强化施工现场渣土车、土方车等各类工程车辆管理,提升标准化施工水平。

6、严厉打击在建工程规避监管、不执行法定基本建设程序等非法违规行为。

7、各镇(街)村建站、各燃气企业、分销站点是否按照关于餐饮场所燃气安全的有关要求,开展安全大检查,落实调查摸底、用户巡检责任,确保用气安全。对餐饮场所存在的安全问题,要督促指导经营业主抓紧整改,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是否按要求停止供气,并撤出相关设备设施。

8、各镇(街)、管道燃气公司是否持续开展管道燃气安全隐患排查,建立安全隐患整改台账,逐条逐项予以整改落实。管道燃气公司是否严格按标准增设燃气管道路面标志,标志应字样醒目、经久耐用、不易损坏,切实保障管网安全运行。对一时不能整改到位的隐患,管道燃气公司是否安排专人进行监控并加强日常巡查。

9、各燃气公司、分销站点是否增强安全防范意识,落实反恐安全措施,切实提高对可能发生的恐怖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营造和谐稳定的发展环境。

10、各燃气公司、分销站点安全管理责任是否落实及安全、经营管理标准落实情况;是否加强液化气运输、配送、使用等环节安全管理,是否使用超期未检、不合格或者报废钢瓶,出站钢瓶是否有本企业标志、警示标签和塑封。

11、各镇(街)村建站、各燃气企业、分销站点对查出的安全隐患,是否有督促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有无制定计划,有无上报反馈,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

三、方法步骤

坚持企业自查自纠与政府督查相结合,全面排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监督检查与联合执法相结合,从2016年7月底开始,到10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动员阶段(8月8日前)。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部署,细化整治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强化整治措施,层层动员落实,确保这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扎实深入推进。

(二)集中整治阶段(8月9日至10月20日)。各单位要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对本单位进行全面检查和整治,集中力量、全力打击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治理纠正违规违章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做到检查率、整治率达100%,确保整治工作不留死角、不走过场。

(三)总结提高阶段(10月下旬)。及时分析总结安全生产大检查取得的经验做法,巩固重点整治成果,强化安全生产工作措施,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构建整治工作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安全生产大检查由区政府统一组织,各镇街、各牵头和配合部门负责实施。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认真制定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确保安全生产大检查有效扎实开展。

(二)强化整改治理。坚持边检查边整改,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实行“零容忍”,对每一个隐患和薄弱环节,要立即督促整改,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对重大隐患要严格实行挂牌督办和整改销号制度,对重点问题、重点区域和隐患严重、情况复杂的,要加强联合执法,重点打击。对整治责任不落实,隐患整治不及时、安全问题突出的,要予以通报批评和行政问责。

(三)强化督查检查。区安办牵头,监察局及有关主管部门配合,研究制定专门督查方案,定期不定期督促检查和明察暗访,切实做到督查不留死角。10月中旬市、区政府将组织综合督查和考核,并将考核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评内容。

(四)强化氛围营造。将加大对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宣传报道力度,强化社会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对认识不到位、工作不认真、整治走过场的将给予公开曝光。将设立举报电话、电子信箱等,发动群众举报和监督,努力营造人人关心支持参与“百日行动”的浓厚氛围。

(五)强化信息报送。为及时了解和掌握各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进展情况,总结、梳理整治工作的经验和成效,各单位要在8月8日前报送实施方案和1名联系人;每周四下午下班前报送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表;每周至少报送一篇工作动态信息。

第2篇:创建平安工地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建设“平安”的目标,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结合开展创建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等活动,以完善建筑工地安全稳定的长效机制为建设重点,落实工程参建各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与企业的安全生产信用体系、工程质量管理、安全生产管理、用工制度完善、民工权益保障、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措施、食品卫生保障等工作相结合;把“平安工地”创建活动融入到全市“系列平安创建”活动的总体部署中,切实保证我市所有建筑工地的和谐稳定,为建设“平安”作出贡献。

二、工作目标

通过“平安工地”创建活动,提高工程质量、强化施工现场管理、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完善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措施、进一步加强安全文明标准化施工、保障民工的合法权益。具体做到“五个不发生”:即不发生刑事案件、不发生重大治安案件、不发生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不发生员工违法犯罪、不发生涉及项目建设工地问题引发集体越级上访。力争在第一轮的时间内建立健全平安创建工作标准和考评体系,全面推进平安创建工作,使全市90%以上项目建设工地达到平安标准和要求,创建覆盖面达100%。

三、时间安排

2016年平安创建工作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2016年6月1日至7月30日)

采取多种形式,全方位、多层次进行宣传动员,形成强势舆论氛围,引导全市各单位和建设工程各方责任主体积极参与,迅速掀起创建高潮。各责任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便于操作的实施方案,并按照实施方案认真执行。

第二阶段:创建攻坚阶段(2016年8月1日至2016年10月30日)

各责任单位要根据创建内容,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开展大规模的创建活动;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交流会和协调会,及时研究解决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全市申报省市优质工程、文明工地的项目按照平安工地创建考评细则(见附件),全部参与平安工地创建工作,并达到细则要求。

第三阶段:检查验收阶段(2016年11月1日至12月30日)

对参与平安工地创建工作的建筑工地进行考核,考核汇总记录,形成档案;在各责任单位自查自纠、完善提高、认真总结经验和不足的基础上,组织检查验收,开展回头看,对创建不到位的,限时整改;建立健全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管理的制度,实现长效管理机制;同时奖优罚劣,进行通报。

四、具体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各创建平安工地责任单位及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要把“平安工地”创建活动作为本地、本部门2016年的一项重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组织,明确责任,狠抓落实。为了确保“平安工地”创建活动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参照市里成立领导小组,并设立办公室,确保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各施工现场,由建设单位牵头,制定“平安工地”创建活动的工作方案,提出创建要求、明确创建目标、制定创建措施,落实相关人员,明确创建活动责任人,并严格按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新闻媒体要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在全市形成强势舆论氛围。要深入宣传开展“平安工地”创建活动的重要性、必要性,动员和引导广大建筑工作者积极支持和参与创建活动。同时,要充分发挥舆论的激励和监督作用,对创建活动中取得的成绩和先进典型及时宣传报道;对组织不力、消极落后的单位予以曝光批评。对不服从管理、不按要求完成创建、阻碍创建工作开展的单位、部门和个人,要追究责任,并给予处罚,以确保整治活动顺利开展。

(三)强化督查,狠抓落实。为了确保“平安工地”创建活动各项工作的落实,“平安工地”创建活动领导小组要开展分组包片督察活动和分县(区、管委会)包干责任制,定期不定期地组织开展现场督查、现场办公、现场协调等活动,协商市人大、市政协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开展专门的视察督查活动。各责任单位要组成专门的督查组,对本系统、本单位相关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严格细致的内部督查工作,充分了解、掌握整治任务的进展情况、完成质量状况、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如实进行工作考评,及时通报情况,提出改进意见,确保各项整治任务全面落实。

(四)创先争优,树立典型。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对全市所有在建工地针对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等几个方面的内容进行检查,对达到“平安工地”创建要求的工地发放“平安工地”证书,对存在问题的建筑工地下达整改通知书,要求建筑工地按照创建要求限期完成整改,并申请验收,验收合格的发放“平安工地”证书;对经过整改仍达不到创建要求的建筑工地责令停工整顿直至整改符合创建要求。

五、企业创建标准

(一)组织机构健全。企业和建筑工地设有“平安工地”创建活动领导小组,且机构、人员、经费落实到位,有足够数量的专职人员从事治安保卫和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

(二)管理制度健全。企业及建筑工地有健全的治安保卫工作制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制度及其它各项管理制度,且各项制度落实到位。

(三)安全防范措施齐全。施工现场按照有关规范标准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安全生产状况、文明施工情况良好,现场重大危险源管控到位,设施齐全,施工环境和谐,能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落实整改,未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

(四)安全教育落实到位。建立民工管理档案,每一名新工人在进场前均经过三级安全生产教育,及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各施工工地对操作人员进行每天一次的上岗前班组集中交底。

(五)职工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建筑工地无恶意拖欠民工工资行为,不发生群体性上访事件,未雇佣童工,妇女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六)消防安全工作落实。有消防安全检查制度,安全隐患得到整改,整改率达100%,没有发生火灾、爆炸等灾害事故或发生事故没有造成死亡、重伤、重大经济损失。

(七)落实食品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加强工地食堂等的卫生管理和监督工作,各建筑工地应严格执行食品卫生的相关法律法规,保证民工的食品卫生和健康,坚决杜绝食品中毒事件的发生。

六、奖惩措施

1.对在多次检查中均符合创建要求的建筑工地加强服务,简化监督、减少日常检查和抽查;优先推荐参加文明工地、优质工程的评选;检查过程中发现问题的,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建筑工地实施高频率的日常检查和抽查,并不得参加文明工地、优质工程的评选,将施工企业及项目经理列入不良行为公示。

2.每年年底根据平时检查情况提出一批在“平安工地”创建活动中成绩突出的建筑工地,报市住建局申请市级示范“平安工地”。凡是被评上市级示范“平安工地”的企业,列入企业的信用档案,并做为评定优秀企业、优秀项目经理和市级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的条件之一。

3.在“平安工地”创建活动过程中,对存在以下情况或严重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

(1)现场管理混乱、规章制度执行不严、创建活动措施不得力,无“平安工地”创建计划;

(2)发生因工程质量问题引起的集体越级上访事件的;

(3)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

(4)发生拖欠民工工资,引起集体上访事件的;

(5)发生一次3人以上食物中毒事件的;

(6)发生一次5人以上群殴事件,或多次发生3人以上、5人以下群殴事件的;

(7)三次被监督检查部门责令整改的,或被责令整改但拒不整改的;

(8)发生其他较大社会影响恶劣事件的;

(9)多次未及时上报“平安工地”创建工作相关情况的。

“平安工地”创建工作是工地管理中的一种新的活动载体,也是文明标准化工地创建活动的丰富和完善,其对我市系列平安创建活动的开展有着重要意义。我们一定要按照市综治委创建“平安工地”的总体部署,进一步加大创建力度,丰富创建内容,落实创建措施,提高创建水平,为创造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实现“平安”的目标作出我们积极的贡献。

第3篇:老楼危楼安全排查工作方案

一、排查范围

(一)区人民政府各镇街所在地1990年之前(不含1990年)建成的居民住宅。

(二)区人民政府各镇街所在地1990年之后(含1990年)建成的,已出现明显倾斜、裂损(如砌体结构承重墙体的竖向裂缝、承重大梁下墙体的“八”字形裂缝,框架结构柱开裂,梁出现斜向裂缝等)的居民住宅。

(三)各镇街、园区所有保障性住房、棚屋区改造安置住房。

(四)建设项目征迁安置房。

(五)其他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居民住宅。

二、排查内容

(一)老楼危楼安全状况。重点检查整体危险房屋是否已经拆除;有危险点或局部危险房屋是否已经采取有效措施解除危险;装饰装修涉及拆改主体结构或明显加大荷载的房屋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注:按照建设部《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125-99)(2016版)的规定,1、整体危险房屋是指经鉴定危险性为D级,即:承重结构承载力已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房屋整体出现险情,构成整幢危房。2、局部危险房屋是指经鉴定危险性为C级,即:部分承重结构承载力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局部出现险情,构成局部危房。3、有危险点的房屋是指经鉴定危险性为B级,即:结构承载力基本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个别结构构件处于危险状态,但不影响主体结构,基本满足正常使用要求。)

(二)已入住保障性住房、棚屋区改造安置住房的房屋质量安全情况,重点检查以原公房、购改租等方式筹集的保障性住房,以及2016年之前入住的保障性住房。检查内容为:是否已经出现明显倾斜、裂损(如砌体结构承重墙体的竖向裂缝、承重大梁下墙体的“八”字形裂缝,框架结构柱开裂,梁出现斜向裂缝等)。

(三)老楼危楼管理维护状况、老楼危楼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规范性文件的贯彻执行情况。重点检查管理档案是否完整、管理制度和管理措施是否完善和落实、日常管理是否及时到位等情况。

(四)区住建局对在建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工程质量安全进行全面监督执法检查,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1.贯彻落实《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住房城乡建设部、省住建厅有关文件情况,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强化层级指导和监督执法检查情况,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查处情况。

2.工程实体质量情况,重点检查勘察、建筑、结构设计质量,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实体工程以及涉及结构安全的原材料质量。

3.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重点检查建筑起重机械、深基坑、脚手架、模板工程等重大危险源防控、临边洞口安全防护、施工用电、现场消防安全情况,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和持证上岗情况。

4.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责任主体和施工图审查机构、工程质量检测单位、预拌砼与预制构件企业等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等执业人员到岗履职情况。

(五)对以往已查出但未整改的老楼危楼进行跟踪监管,整改到位。

三、排查职责分工和要求

(一)各镇(街)、工业园区要根据本《通知》要求,按照属地管理、业主负责、部门配合的原则,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排查方案、明确排查办法、落实实施主体,认真开展老楼危楼安全排查工作,确保部署到位,组织到位,检查到位,问题解决到位。

1.各镇(街)、工业园区负责组织失修失养严重的居民危险住宅排查;区住建局质安股负责相关指导、汇总工作。

2.区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负责组织在建保障性住房、棚屋区改造住房的质量安全检查和装饰装修涉及拆改主体结构或明显加大荷载的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区住建局质安股负责相关指导、汇总工作。

3.各镇(街)、工业园区负责组织已入住保障性住房、棚屋区改造安置住房的安全排查;区住建局质安股负责相关指导、汇总工作。各镇(街)、工业园区要开通热线电话,受理各自辖区内老楼危楼排查工作投诉事宜。

(二)各镇(街)、工业园区要组织社区居委会对本辖区老楼危楼,督促住宅产权人或使用人进行全面自查,并汇总上报。在自查自报的基础上,组织危房鉴定机构和专业人员,按照建设部《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125-99)(2016版)规定,对老楼危楼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对排查发现的问题,要督促房屋产权人或使用人委托房屋安全鉴定或安全检测,研究落实处理方案,采取及时维修、改造加固等措施,逐一进行整改,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对整体危险和局部危险房屋,要坚决采取停用、拆除等措施,从根本上杜绝重大房屋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各镇(街)、工业园区要在排查的基础上,在2016年底前建立老楼危楼安全管理档案信息系统,做好排查处理有关文件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做到“一楼一档”。老楼危楼安全档案内容包括:业主姓名、地址、建设年代、建筑结构、楼层、建筑面积、排查时间、存在问题、危房鉴定等级、处理情况等。

(四)区住建局将根据本辖区实际情况,认真组织实施在建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工作。部署在建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工程参建各方主体全面自查,区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组织巡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将从严处理。我局将对违法违规行为将进行立案查处,严肃追究责任。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要统筹安排,科学把握建设进度,保证工程建设的合理周期和造价,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五)区住建局将认真总结本辖区检查情况,查找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对策,建立健全房屋安全管理制度,加强日常管理工作,提高危旧房安全管理水平。并将检查情况、需要解决的问题及时向同级人民政府报告。

四、排查资料上报

本次排查应在2016年7月23日前结束。请各镇(街)、工业园区于2016年7月25日前将本辖区老楼危楼安全排查情况书面报告及附表报送区住建局质安股。

(一)上报负责人及联系人。请于7月18日前,将本单位排查工作负责人及联系人(姓名、职务、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报区住建局质安股。

(二)上报排查报告及附表资料。请于7月25日前,将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排查报告及附表上报区住建局质安股。

排查报告包括以下内容:1.排查项目总数;2.存在问题项目总数及名称,对存在问题的项目已采取和拟采取的措施(如停用、加固、拆除等);3.老楼危楼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第4篇: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按照全市、全区“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区住建系统实际,现就全区住建系统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为主线,以“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为主题,通过集中开展一系列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宣传党和国家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重大决策部署,普及建筑施工安全知识,弘扬安全文化,为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促进全区住建系统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提供强大精神动力、文化力量和舆论支持。

二、活动主题和时间

活动主题:“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

活动时间:2016年6月1日至30日。

三、组织机构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局质安股。

四、活动形式

(一)开展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讲话精神专题活动。

活动时间:6月1日-30日。

活动内容:通过邀请市专家宣讲团、视频讲座等方式组织贯彻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讲话精神,大力营造学习贯彻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的浓厚氛围。

(二)开展宣传咨询日活动

活动时间:6月16日(上午9:00-11:00),在正荣时代广场举行宣传咨询日活动。

活动内容:邀请区政府有关领导亲临现场检查、指导咨询活动,组织安全生产知识现场答疑,现场发放宣传品,宣传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等,深化“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主题,加大舆论宣传力度。

(三)开展安全警示教育周活动

活动时间:6月2日-8日。

活动内容:各施工单位要结合本行业安全生产特点,组织动员企业内部职工观看由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制作推出的主题宣传片《生命的红线》、警示教育片《盲洞.迷途》、安全教育微电影《生命的刻度》、安全生产情景剧《平安是福》;开展“安全生产月”主题展板警示教育,用事故教训推动工作,防范类似事故发生。

(四)开展安全文化周活动

活动时间:6月9日-15日。

活动内容:组织安全文化专家、有关人员开展安全文化进企业、进工地等活动。

五、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施工企业要建立组织,细致谋划,结合本行业实际,制定本企业“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精心部署,组织安排活动内容和形式,开展各具特色的活动,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二)营造氛围。将加强与媒体的协作配合,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加强正面引导。各新闻单位将围绕“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开设专版专栏,制作专题节目,宣传先进典型,传播安全理念,营造浓厚舆论氛围。

(三)力求实效。各施工企业要善于总结经验,坚持贴近实际、贴近基层、贴近群众原则,结合自身特点,创新活动形式和内容,增强活动实效。

各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和总结,分别于5月30日和6月25日前报送区住建局质安股。

篇五:平安工地,治安防控措施
2015平安建设工作方案

第1篇:平安建设工作方案

为了切实完成平安创建整体推进阶段的工作,确保我镇平安创建活动年内达到“平安乡镇”的标准,根据省、市、县委、县政府关于开展平安创建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及工作目标

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XX届X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专群结合、依靠群众”的方针,组织和动员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在提高平安创建水平和质量上下功夫,以建立健全平安创建长效工作机制为核心,以加强基础工作为重点,全面实现社会和谐稳定,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工作目标:实现全镇社会政治稳定,治安秩序良好,防控能力增强,发展环境优化,人民群众满意,基层平安创建工作得到加强。实现“六大奋斗目标”

1、社会政治稳定。矛盾纠纷的查处率达95%以上,防邪工作实现“三零”目标,不稳定信息预警率达90%,不发生在全市、全省、全国有重大影响的群众的群体,重大群众性事件。

2、社会秩序良好。全镇80%以上的基层单位不发生刑事案件,严重暴力犯罪,黑恶势力组织犯罪,毒品犯罪得到有效遏制,八类命案的破案达到90%以上,治安案件得到及时的查处,发案率同比下降,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及时整治,不发生在全县、全市、全省、全国有影响的重大恶性案件。

3、防控能力增强。防范体系进一步完善,落实人防、物防、技防等各种措施“两抢一盗”等侵犯性案件明显下降,不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

4、发展环境优化。平安创建宣传广泛深入,群众知晓率达90%以上,见义勇为保护和奖励机制健全,见义勇为者能得到及时表彰,各类经济犯罪得到及时有力打击,“黄、赌、毒”等违法犯罪得到有效遏制,依法行政,公正执法水平进一步提高。

5、人民群众满意。通过开展平安创建活动,人民群众安全感进一步提高,经统计部门公众安全感测评,对社会满意和基本满意的达90%以上。

6、基层平安创建活动进一步开展。平安村、平安校园比例达60%在上。

二、主要任务

1、提高平安创建认识,增强责任感。认真贯彻落实党的XX届X中全会精神,以开创平安村为抓手,切实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平安创建各项措施,大力提高和谐台城建设。

进一步加大基层平安活动,通过广泛深入地开展平安乡镇、平安村、平安校园、平安家庭、平安工地等各种形势的基层平安创建活动,打造平安创建的基础。

认真贯彻上级有关精神,着力化解农村各类矛盾纠纷,减少不和谐、不稳定因素,深入开展农村“严打” 整治斗争,切实解决影响农村治安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强农村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落实农村治安管理的各项措施。加强农村法制建设和思想道德建设,保护农民合法权益、加强农村公共防范工作,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通过有效开展农村平安创建,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各村、各单位支部要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把平安创建真正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各包村镇干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指导,广泛开展平安创建。进一步形成专群结合,各方联动、齐抓共建的工作局面,加大督促检查力度,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综治办要定期与不定期的检查指导,要认真总结平安建设活动中的好经验,通过各方面的努力,确保今年全镇达到平安创建标准。

2、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政治稳定。

在平安创建中,要认真总结各地开展矛盾纠纷查处工作的成功经验,整合基层维护社会稳定的力量,着眼于从苗头上发现问题,从源头上解决问题,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不稳定因素,充分发挥政治优势,落实县委、县政府抓好矛盾纠纷源头预防的责任,健全社会利益协调机制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着力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现实问题。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作用,教育和引导人民群众依法维护自己的权利,自学履行法定义务,努力实现社会矛盾纠纷就地解化解。加强村矛盾纠纷联动排查调处工作,拓宽基层社情民意收集反馈和诉求表达渠道,进一步完善和规范矛盾纠纷联动排查调处工作机制,整合调处资源,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职能,形成相互衔接配合的人民调解工作体系,增强定纷止争意识和能力,提高做好群众工作的本领。

健全社会舆情汇集、分析机制和工作责任机制,严格落实矛盾纠纷调处工作例会、情况报告、社会查实等制度。加强督促检查、提高调处的效率和效果,要突出排查调处工作重点,高度重视和解决土地征收征用、场镇拆迁、环境保护、涉法涉诉中群众反映的问题,坚决防止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预防和妥善处理由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群众利体性事件,加大对民事纠纷的排查调处力度,预防和减少民转刑案件的发生。

3、深入开展严打整治斗争,净化社会环境。在平安创建中,要以“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为龙头,进一步完善“严打”经常性工作机制,始终保持对有组织犯罪、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两抢一盗”等侵犯犯罪的高压态势,增强人民群众群众安全感。继续开展“扫黄打非”和禁毒、禁赌等斗争,坚决打击禁毒犯罪和网络赌博等违法犯罪和严厉打击境内外敌对势力。暴力恐怖势力,宗教极端势力和“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渗透、颠覆与分裂破坏活动,维护国家安全和政治稳定。

加强社会形势分析评估和预警预测。深入排查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增强严打斗争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对排查出和治安乱点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及时进行治理整顿,限期改变面貌。

认真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最大限度的遏制、预防和减少犯罪,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立面,取得最好的法律效果。

4、加强和改进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安全有序。

在平安创建中,要按照“党领导、行政负责、社会协调、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的要求,进一步加强组织协调,整合社会管理资源,围绕治安管理的重点场所、重点对象,调整社会管理思路,研究管理规律,创新管理机制,各村、各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主动履行职责,确保管理到位,管理有效。

要突出抓好流动人口的治安管理与服务,各村、各单位要把管理与服务有机统一起来,继续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加强人口信息登记工作,完善出租房屋管理协作机制,坚决打击流窜犯罪。

深入推进“为了明天—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程”。切实加强犯罪多发人群的教育和管理,重点做好闲散青少年、流浪未成年人、外出务工人员留守在家的未成年子女、服刑在教人员有未成年子女等的摸排建档、教育、服务以及救助工作。

5、完善整体联动防控体系。

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农村行政区域边际等为重点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整体防控体系,增强防范实效,在治安复杂场所广泛推广防盗报警为主的技防措施。

大力推进治安防范专业化,社会化进程,进一步健全以公安机关为主力,治安巡逻为辅助的管理模式。在农村中进一步健全完善片区警务制度,广泛开展群众自防自治活动,巩固治安防范网络,动员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平安创建中来。

6、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夯实平安创建基础。要始终把基层基础建设作为平安创建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性、根本性的任务来抓,要认真落实中央和地方会议精神,保证平安创建工作顺利开展。

三、保障措施

1、继续健全领导责任制。

坚持平安创建工作党政“一把手”负责制,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各村、各单位每季度至少要召开一次专题会,研究平安创建工作,解决创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2、继续健全齐抓共建机制

进一步发挥各村、各单位参与平安创建的职能作用,在齐抓共管上加大工作力度,各单位要主动参与辖区内平安创建活动,继续运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制”,推动平安创建各项措施的落实。

3、继续健全考核奖惩机制

健全平安创建考核办法,制定奖惩措施,严格兑现奖惩,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要给予表扬,对工作被动的村要通报批评。

4、继续健全舆论宣传机制

在创建中,要进一步加强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宣传工作制度。大力实施“五五”普法规划,推进法律进机关、进农村、进学校、进单位,重点宣传宪法与经济社会发展、群众生产生活,维护社会稳定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通过宣传教育,增强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

第2篇:平安建设工作方案

为切实抓好我局“平安市”创建各项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争创省级“平安市”的意见》崇委发[20XX]25号文件精神,按照市综治办平安创建工作的统一部署,现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以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争创省级“平安市”的意见》精神,坚持“打预结合、预防为主、专群结合、依靠群众”的方针,充分利用全体干部职工力量,齐抓共管,全面抓好我局社会治安、单位稳定、防火防盗、群体性事件等各项具体工作。各科室负责人要主动担负起内保工作,形成上、下一条心,努力创建平安和谐的工作、生活环境。

二、创建目标

1、总体目标:力争经过扎实的工作,20XX年我局完成“平安市”创建目标的各项任务,把我局建成秩序良好、平安和谐、群众满意度较高的单位,并努力争取被评为“社会综合治理先进单位”。

2、具体目标:进一步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思想教育和法制教育,使干部职工对这次平安 创建活动的知晓率达到100%,形成人人都是安全稳定的生力军,主动参与到平安创建和共同维护社会治安活动中,全局要做到以下四点:(1)进一步健全完善各种安全管理制度,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用制度设防、保稳;(2)建立健全各类工作台帐;(3)进一步加强人防、物防和技防措施,健全内部防控体系,快速反应能力提高;(4)全面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及时解决干部及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

三、创建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确保平安创建工作落到实处

按照市综治委平安创建活动要求,我局成立了由市安监办主任、市安监局局长孙志彬任组长,市安办副主作、安监局副局长李智、谢奎任副组长,成员由各科室负责人组成的平安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为平安创建提供组织保障。设立了平安创建工作办公室,由张杰同志担任平安创建工作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平安创建日常协调工作。

(二)健全规章制度,切实抓好平安创建工作

按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和“三自”(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办好自己的事)方针,结合我局实际,建立健全完善的各种安全管理制度,具体包括值班登记制度、机关保密管理制度、贵重物品管理制度、要害岗位管理制度、消防管理制度。车辆安全管理制度。同进,要积极采取各种安全防范措施,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追究谁”的原则,层层落实平安工作的各项责任制度,对所属重点岗位、要害部门进行认真的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到位。要积极做好防范和控制工作,建立预防机制,对易发的各类群体性事件实行有效遏制,对发生的问题要及时、有力和正确处理,圆满完成全年的平安创建任务。

(三)加大平安创建宣传力度,营造平安创建氛围

按照市委20XX年创平安要求,我们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作用,大力宣传创建平安崇州的目的意义、方法步骤、工作措施和先进事迹,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切实使平安创建活动深入人心、深入群众。我们还将利用6月“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契机,积极做好有关平安创建活动的知识宣传,通过散发传单、标语等多种形式,大力营造平安创建活动氛围,大力提高全市人民的平安创建意识和法制意识,促进社会治安和社会政治稳定,实现“发案少、秩序好、社会稳定、群众满意”的目标,构建“稳定、繁荣、和谐”的新崇州。

第3篇:平安建设工作方案

按照全国、全省和乐山市政法工作会议部署,为全面推动20XX年“平安峨眉”建设各项工作落实到位,根据峨社综【20XX】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为创建“平安新平”特制订本方案。

一 、组织保障

为确保新平乡平安建设工作顺利推进,成立以乡党委书记、乡长张显明为组长,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杨荣华、副乡长杨智强、副乡长凌志为副组长,司法所、安全办、派出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司法所,由司法所所长雷国元任办公室主任,杨玉江、田雪琴、张智丽、袁媛为办公室成员,负责日常工作。各村根据要求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推进平安建设工作。

二 、主要措施

(一)全面深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

1.推动治安防范网络化。制定整体规划、突出重点建设,加强分级分类指导,健全街面、村、单位和行业场所、区域边际、虚拟社会、“三电”设施线路及铁路、公路、治安防控六张防控网。基本形成以“六张网”为骨架、以网络化、信息化为支撑、打防控一体化运作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提高群众见警率,增强防控实效。强化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每所中小学校、幼儿园至少配备 1 名专职保安,严防发生侵害师生的恶性案(事)件。

2.推动治安防范社会化。发展多种形式的群防群治组织和群众义务巡逻队伍。充分发挥专兼职治安巡逻队、综治维稳信息员、综治协管员、平安志愿者的作用,健全完善社会面巡防网络。各村各单位落实属地责任,推进各类群防群治力量规范化建设,对群防群治队伍实行实名制管理,确保重点人员管控、重点部位看护、安全信息报送、治安秩序维护等任务落实到具体岗位和人员,分层级、分类别加强对群防群治队伍的教育培训和管理。以落实单位内部治安保卫责任制为核心,构建单位负责、政府监管、行业协同、重点突出、内外联动的重点目标和单位内部防控网络。加强单位内部保卫机构、保卫力量和安全防范制度建设,确保人防、物防、技防等安全防范措施在办公、生产、经营、教学、科研等各个环节得到有效落实。督促指导民营企业和新经济组织;健全内部治安保卫制度,维护内部安全稳定。

3.推动治安防范信息化。积极推动建设布局合理、技术标准统一、视频资源共享的数字化、集成化、网络化、智能化的全天候视频监控系统,主要包括街面“天网”监控系统、城区道路监控网络、视频监控网络综合管理应用平台。同时,要推广建设简易实用的防盗报警设施,建设技术防控网络,实现政府、社会、重点企事业单位、重点部位的各类监控图像资源及其它技术信息的整合、共享。

(二)健全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长效机制

1.坚持开展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定期排查、滚动排查,做到定期排查与日常排查、重点排查与全面排查相结合,每月进行统计分析,及时掌握社会治安重点区域和突出治安问题。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对治安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对重点地区实行分级挂牌整治。

2.深化“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和毒品问题综合整治,抓住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突出治安问题,因地制宜、有的放矢地组织开展专项打击整治行动。严厉打击严重暴力、拐卖儿童妇女、金融(电信)诈骗、多发性侵财犯罪,以及严重破坏社会管理秩序的犯罪活动,保持刑事发案平稳。继续深入开展缉枪治爆、扫黄打非、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专项行动。加强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道路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管理。坚决遏制暴力恐怖事件、重大刑事案件、重特大事故发生。

(三)提升基层、行业和重要时段、敏感节点平安建设水平

1.深化基层平安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平安乡、平安村等基层创建活动,强化社区(村)在平安建设中的基础性作用。

2.深化行业平安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平安家庭、平安学校、平安企业、平安医院、平安“三电”、平安铁道线(车站)等创建活动,健全创建标准,提升平安建设水平。

3.确保重要时段和敏感节点的平安。持续深入开展平安“两创”活动,加强元旦、春节“两节”、全国、全省“两会”等重要时段和敏感节点的安全稳定工作,防止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重大恶性事件、暴力恐怖袭击事件。

(四)强化城乡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

推动加强以信息化为支撑的社会管理服务中心和社区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推动加强党组织领导体系、综合管理服务体系、网格化管理服务体系、居民自治体系、社会力量参与体系、管理保障体系等 “六个体系”建设。

(五)加强实有人口服务管理工作

稳妥有序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开展标准地址清理编排,强化实有人口、实有房屋、实有单位基础信息采集,推进以解决基本民生问题为重点的实有人口服务管理。健全以流入地为主、流出地与流入地协调配合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制,积极推行居住证制度,推动流动人口有序融入城镇或享受同城化待遇。

(六)加强特殊人群帮扶教育工作

落实对刑释解教人员、社区矫正人员、吸(戒)毒人员、具有肇事肇祸倾向精神病人、易感染艾滋病病毒危险人群、社会闲散人员及“法轮功”邪教痴迷者等特殊人群的教育、帮扶、矫治、管理措施,建立健全关怀帮扶体系。加快推进专门学校、刑释解教人员过渡性安置基地、精神病院(安康医院)、艾滋病抗病毒治疗定点医院、戒毒场所及康复安置场所等建设。

三 、工作要求

各村根据本方案进一步分解任务,细化措施,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层层落实责任,加强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帮助具体工作涉及到的相关部门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相关各村及部门要主动加强协调配合,确保重点工作落实到位,准备迎接市综治办负责组织开展的抽查复核和季度及全年目标考评。

第4篇:交通局平安建设工作方案

为加快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海西进程,按照州委、州政府从现在起至20XX年底在全州开展平安建设活动的安排部署,加强交通系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为交通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特制定开展平安建设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整体要求,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以建立健全长 效机制为核心,以加强基层基础工作为重点,以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为主线,广泛创建平安地区和平安单位,进一步促进社会稳定和谐,为全面建设小康 社会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

创建“平安海西”工作要围绕“发案少、秩序好、社会稳定、群众满意”的要求,努力实现社会政治稳定、治安状况总体良好、经济运行稳健、安全生产状况持续好 转、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总体目标。

篇六:平安工地,治安防控措施
2016安全生产和廉洁机关实施方案9篇

第1篇

一、总体要求:

通过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进一步落实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交通运输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彻底排查、整改安全隐患,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和经营行为,认真解决安全管理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二、检查时间

2016年7—9月

三、检查范围

全县所有交通运输企事业单位。

四、检查主要内容

(一)上级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

(二)安全责任制、“一岗双责”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特别是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工作的履职情况;

(三)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

(四)安全生产“双基”工作的建设和开展情况;

(五)“打非治违”、隐患排查和治理情况;

(六)重点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和落实情况;

(七)事故查处、问责情况,事故教训的吸取情况。

五、检查重点内容和要求

(一)内河水上交通方面

1.渡口

⑴渡船配备救生衣(个人救生浮具)数量不低于乘客定额数;

⑵渡船船舶、船员证书证件有效情况;

⑶检查渡船是否按规定标明了船名、乘客定额、载重线标志,保持客渡船技术状况良好、设备完善有效,对不符合要求的客渡船是否责令停航整改;

⑷严厉查处非法载客、代渡、超载、违章夜渡、恶劣天气冒险航行和强行横越他船船头等违章行为;

⑸《渡口告示牌》是否设立,水上搜救电话和海事监督人员姓名及电话是否标明;

⑹渡船船员(渡工)水上交通安全专业培训是否开展;

⑺渡运秩序是否良好,定期监督检查船舶签证的办理情况。

(二)道路运输方面

1.道路客运安全

⑴长途客运安全,检查淮汽有限公司客运班车凌晨2时至5时落地休息制度执行情况,安全带——生命带活动开展情况,运营车辆动态监管制度落实情况;

⑵汽车客运站安全,检查客运站“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制度落实情况,客运站驻站监管和巡查、客车安全例检、进出站安全检查、安全告知等制度执行情况;

⑶旅游包车客运企业人员资质、车辆动态监管等情况。

2.城市客运安全

⑴县客服中心公交车灭火器、消防锤等安全设施配备情况,驾驶员安全教育和应急培训情况等;

⑵公交车、重点公交场站的安全防范工作,检查城市客运企业针对车辆起火、运营事故等不同类型的公共交通突发事件防范处置能力,检查安全标志标识设置,应急通道通畅情况,确保遇到紧急情况能够及时疏散人流并有效处置;

⑶公交企业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加强动态监控和实时视频监控,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消除。

3.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

⑴会同市运管处对陈桥镇危货运输企业的资质条件和安全管理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排查,达不到新规定要求的要限期责令整改,整改仍不合格且情节严重的取消其经营资质;

⑵对从业人员的从业资格证和专用运输车辆的技术状况进行一次集中审查,确保符合规定;

⑶督促企业加强危险货物运输标志管理,确保专用车辆悬挂或喷涂符合国家标准的标志标识,并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4.运政稽查工作

⑴加强路面客运车辆的检查力度和频率,重点抽查“三品”是否上车,是否存在城区站外上客携带危险品的情况;

⑵强化对危险品运输车辆的巡查,重点抽查危险品运输车辆资质及人员资质情况;

⑶重点检查重型半挂及大型运输车辆是否存在非法改装情况;

⑷严厉打击违法从事旅游、包车客运以及无证经营车辆情况。

5.驾培行业监管

⑴结合我县三个驾校教练车《道路运输证》年审工作,对教练车的行驶证年审、车辆技术等级评定、教练车全省统一标识以及副制动、副喇叭、副后视镜、灭火器等其他安全防护装置进行严格审验、清查;

⑵对驾校安全管理制度、台账、教练员安全继续教育情况及日常工作进行核查;

⑶结合《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收回注销使用期限超过10年的教练车《道路运输证》;

⑷组织人员对每期从业资格开班培训情况进行现场检查,严肃查处违规培训行为。

6.机动车维修行业风险管理工作

重点结合维修企业风险管理信息采集工作,逐家现场检查,重点督查安全组织、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和实施情况;安全保护设施、消防设施等配备情况;各工种、各类机电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的建立和公示情况;消防设施和器材配置情况,消防安全标志和安全通道设置情况;安全生产教育工作开展情况;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企业安全评估情况、维修企业资格条件达标情况。

7.加强普通货物运输的管理。

对所有普通货物运输企业进行一次全面梳理摸底,重点摸底调查自有车辆50辆以上的道路货物专用运输、大件运输企业及自有车辆100辆以上的道路普通货运企业的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制度、安管人员相关情况,为实施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三)公路方面

1.检查路政审批、行政执法情况,道路标志、标牌、标线管理等综合动态监督情况,严格许可程序和搭接道口标准进行许可情况;

2.检查公路养护畅通情况,全县一桥一档等日常维护情况,公路养护工程安全管理情况,应急预案完善、防汛物资落实、应急演练开展情况;

3.公务车消防安全设施完备情况,车辆证书、机驾人员证书完备情况;路政人员着装整齐上路穿反光背心、施工路段安全管理人员穿反光背心情况。超限运输查处情况。【平安工地,治安防控措施】

(四)航道方面

1.检查航政审批、行政执法、航标管理等工作的综合动态监督情况,严格许可程序和通航标准进行许可情况,落实航政管理季度安全形势分析报告制度等情况;

2.检查航道清障扫床情况,航标日常维护使用情况,航道养护工程安全管理情况,应急预案完善、防汛物资落实、应急演练开展情况;

3.公务车船消防安全设施完备情况,车船证书、机驾人员证书完备情况,上航人员穿着救生衣作业情况等。

(五)交通工程施工方面

1.重点对全县在建的中义渡大桥、石港大桥、金马高速接线、S331国防战备公路大修等工程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安全保证体系建立和运行情况;

2.对照“平安工地”建设活动评价标准对内业工作和施工现场相结合检查情况;

3.本年度“打非治违”、隐患排查和治理、“防坍塌、防坠落、反三违”专项整治活动、“平安工地”创建、“三化两创”等活动开展情况;

4.应对汛期、异常天气准备工作以及夏季安全生产计划和落实情况;

5.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方案编制、审查、落实情况;

6.安全生产费用的计提、审核和支付情况;

(六)港口方面

1.重点针对新港码头安全操作情况;

2.油田危险货物码头安全设备设施及危险货物码头现场作业安全检查情况;

3.安全大检查期间港口安全隐患排查、整改、重大危险源的有效管理情况;

(七)企业方面

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标准为检查依据。

六、检查人员及分工

大检查期间,局领导实行“领导包干制”,负责对督查单位检查和指导,每月一次。

公路组:

督查单位:公路站、顺吉养护公司、振达工程公司、县内交通在建工程。

运输组:

督查单位:运管所、淮汽有限公司、县客服中心、陆上危化品运输企业、汽车维修企业、驾校、普通货运企业。

水运组:

督查单位:海事处、水上危险品装卸企业、乡镇渡口、水上普通货运企业。

港航组:

督查单位:

七、检查要求

(一)强化领导,统一认识。全县交通运输系统各单位、各部门要充分认清当前安全生产工作所面临的严峻形势和存在的各类隐患,从严、从紧、从快落实安全措施,要按大检查的要求全面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工作,全面过细、不留死角地做好迎检准备工作。

(二)精心组织,全面检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是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重大任务,各检查组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开展检查,定期与不定期、专项与综合相结合。要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列出清单,限期整改;对查出的重大问题要登记建档,下达整改督办通知,跟踪督查,确保整改到位;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隐患,要制定落实防范措施;要坚持谁排查、谁负责,谁整改、谁负责,确保不走过场、不留后患。要严格执行重大隐患报告和备案、分级治理和监控、挂牌督办、统计报告等各项制度,进一步完善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

(三)落实责任,严格奖惩。各单位、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要亲自抓好安全生产各项措施的落实,领导班子成员要按照”一岗双职”的要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各级职能部门要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抓实、抓细、抓好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要强化企业的主休责任,对由于不重视安全生产、安全防范措施不落实、事故隐患整改不到位的企业,坚决停产整顿。要加大责任追究力度,谁出事、谁负责,决不姑息、决不手软,以有效的问责机制推动执行力的提升。

各检查组要对照检查内容认真负责地填写《安全生产检查表》,撰写检查评估报告(包括检查单位数、排查治理隐患数、“打非治违”案例以及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解决方案等),在检查结束后5日内汇总至县局安全办。真正使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达到“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

第2篇

2016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将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系列批示精神,认真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县党委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强化“主动作为、严格履责、部门协作”意识,突出改革的思路、创新的举措,以创建“和谐交通”为目标,深入开展“平安创建”,继续推进“三化”建设,探索建立以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为基础的安全风险管理体系,进一步健全完善应急保障体系,严密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不断提升坚守安全生产红线的能力。

一、紧盯和谐围绕平安抓创建

围绕“平安交通”创建,培塑“平安交通”示范品牌。重点开展“五项行动”:一是由县公路站牵头开展平安示范公路和平安工地创建行动。以“防坍塌”、反“三违”专项治理为抓手,实现在建工程“平安工地”参创率100%,确保不发生安全责任事故。二是由县运管所牵头开展平安城市客运创建行动。以公交车、出租车为行动对象,努力实现城市客运安全持续稳定。三是由县港口局牵头开展平安港区创建行动。以港口码头为主要创建对象,确保不发生港口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四是由县地方海事处牵头开展平安水域创建行动。以县内通航水域为主要创建对象,确保重点水域水上安全稳中趋好。五是由县航道站牵头开展平安航道创建行动。

二、注重实效围绕“三化”抓达标

一是强化行业指导,大力推进标准化建设。去年已完成自评和初审的2家客运、危化运输企业要进一步做好补充完善工作,确保4月份顺利通过达标考评。客服中心、一汽迅达、顺吉、振达、安达公司要抓紧开展达标自评,确保6月底前完成自评,10月底前完成考评。二是强化履责意识,持续推进规范化建设。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在去年制定已出台的安全监管规范的基础上充分履行职责,进一步完善安全监管方案,规范安全监管行为。三是强化科技支撑,全力推进信息化建设。

三、落实责任围绕“检查”抓长效

严格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建立严格的安全组织网络体系,层层签订安全工作责任状,扎实开展“安全宣传月”和“冬安赛、夏安赛”活动,严密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使大检查制度化、常态化。积极探索改进督查检查方法,一是建立暗访制度。按照“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直奔基层、直插现场)要求,每季组织不少于1次暗访,暗访情况适时通报。二是建立第三方检查制度。充分利用社会资源、专家力量,构建第三方安全检查评估机制,根据行业安全特点和技术要求,逐步建成安全生产检查专家库,为安全监管提供智力支持。三是健全完善安全考核制度。按照县安委会安全生产百分考办法,出台适合本系统的考核标准,建立起系统安全考核与年度综合考核挂钩的机制。

四、着力统筹围绕整治抓体系

以隐患治理的“全覆盖、零容忍”为目标,强化“1+3”防控体系,探索建立以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为基础的安全风险管理体系。一是建立事故隐患动态台帐。结合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建立各类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隐患分类分级标准,推进事故隐患跟踪管理系统应用,建立管理部门隐患跟踪管理动态台帐,实现各类危险源、事故隐患的监测预警、科学评价、统计分析、分级管理和动态管控的“全覆盖”。二是强力整治事故隐患。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文化手段,坚决遏制超限超载行为,坚持水面执法与源头整治并重,与相关部门通力协作,开展水上安全隐患集中整治行动,保持对“打非治违”的高压态势,不断净化运输市场。探索建立事故隐患每月分析、每季通报和年度考核制度,形成事故隐患排查整改的工作闭环,切实做到对事故隐患的“零容忍”。

五、严格标准围绕保障抓应急

一是建立应急预案管理制度。组织对现行各类预案进行评审和修订,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二是落实安全重大风险预控。重大活动、重要项目组织风险评估,制定预控方案。认真抓好应急队伍建设、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机制建设。三是加强应急处置培训演练。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培训与演练,年内公路、运管、海事、港口等部门和客运企业要结合行业特点,组织相应的应急救援演练,确保事故险情发生时,应急预案执行顺畅,应急队伍配合有序,应急救援高效有力。

第3篇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中央《关于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市委《十二项规定》、县委《十项规定》以及中央有关厉行勤俭节约、反对奢侈浪费的要求,狠抓作风建设,优化服务环境,提升服务质量,建设廉洁、文明、节俭型机关。

二、活动时间

2016年3月—2016年12月底。

三、参加对象

全系统党员干部。

四、活动内容

主要围绕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廉洁高效型、文明节俭型机关开展创建活动,在机关党员干部中形成“五提倡、五严格、五反对”的新风尚。

1.提倡清正廉洁,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和各项规定,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反腐倡廉,坚决反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

2.提倡艰苦奋斗,严格控制机关“三公”经费,坚持勤俭节约,节俭办事,坚决反对铺张浪费,乱支乱补。

3.提倡爱岗守纪,严格执行机关工作纪律和相关制度,按时上下班,不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坚决反对不务正业,散漫无为的不良风气。

4.提倡优质服务,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和服务承诺,为客商和服务对象提供快捷、高效、热情、周到的服务,着力提高社会满意度,坚决反对办事拖拉,推诿扯皮,态度生硬等不良现象。

5.提倡文明从政,严格要求自己,远离黄、赌、毒,拒绝假、丑、恶,做到八小时内外一个样,说文明话、做文明事、当文明人,树好文明新形象,坚决反对言行不一,另搞一套。

五、活动载体

为提高活动的有效性和针对性,确保取得实效,要求以七个一为载体,形成浓厚的创建氛围。

1.局党委向每一位党员干部发一份倡议书;

2.每位党员干部向党支部交一份承诺书(五提倡、五严格、五反对);

3.每个党员干部完成一篇“我与创建廉洁、文明、节约型机关”征文;

4.局党委召开一次专题动员大会;

5.根据本单位工作特点制定具体的活动方案;

6.开展一次富有特色和创意的活动;

7.建立一套图片和文字相结合的活动台帐。

六、创建要求

1.成立机构,加强领导。局机关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各单位也要成立领导机构,负责协调、推进具体工作,实行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做到各尽其责,协调配合,共同抓好创建工作。

2.加强宣传,提升形象。在加大各项创建措施落实力度的同时,加大宣传力度,通过新闻媒体、报纸、网站等,宣传典型示范作用,努力营造“比学赶超帮”创建氛围。

3.精心组织,认真实施。按照活动方案逐项落实,充分调动全体工作人员参创工作积极性。组织开展经常性的督促检查,及时解决创建活动中存在的问题。12月20日,各单位将创建资料台账报局办公室考核。

第4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围绕《中共县委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引导全系统党员干部,立足出生地开展“月回家、尽孝心、助乡邻”活动,立足居住地开展“进社区、献爱心、帮邻里”活动,立足工作岗位开展“重服务、转作风、见成效”活动,使全系统党员干部的群众观念得到进一步加强,使党群干群关系得到进一步密切。

二、活动范围

县交通运输系统全体在职党员。

三、活动内容

(一)立足出生地,开展“月回家、尽孝心、助乡邻”活动

1、凡县交通运输系统在职党员干部,每月回老家不少于1次(非籍的到机关党建基层工作站开展活动),在本村组(社区)开展走访活动,每次走访群众不少于5人,每年帮助乡邻解决5-6件难事、急事,并形成记录台帐。

2、每月与老家的村组(社区)干部以及老干部、老党员、老前辈等“三老”人员代表打一次电话,了解家乡的稳定和发展情况、老百姓需要解决的问题,及时掌握社情民意。

3、党员领导干部每半年组织一次乡亲座谈会。及时向村组干部、“三老”人员介绍我县交通运输事业和其他社会事业发展情况,倾听群众呼声,广泛征求群众对群众路线教育及交通运输工作的意见及建议,并统一上报本单位党组织。

4、逢年过节,向乡邻发一条祝福短信。

5、开展党的政策宣传。党员干部在回老家时,要宣传相关政策,重点宣传党对农村发展的政策等方面的知识,接受群众的政策、法律法规咨询,结合交通运输工作实际,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

(二)立足居住地,开展“进社区、献爱心、帮邻里”活动

1、凡县交通运输系统在职党员干部,均根据实际填写《县县级机关党员干部“进社区、献爱心、帮邻里”活动报到卡》(附表2),并于4月底前执《报到卡》主动到居住地社区报到。

2、结合交通运输行业特点和个人特长,认领社区志愿者服务岗位,服从社区党组织的编组和管理,积极开展各项献爱心活动。全年参加活动不少于2次。

3、注意倾听居民群众的意见,并将有关情况及时向社区和有关部门反映,成为社区与居民、社区与政府沟通的桥梁和纽带。

4、在居住小区要发挥党员干部的示范表率作用,讲文明话、办文明事、做文明人,树立交通运输系统良好形象,推进社区的精神文明建设。

5、在社区党组织的统一组织下,根据在职党员意愿和辖区困难家庭实际情况,结对帮扶生活困难的群众,开展形式多样、富有实效的帮扶活动。

(三)立足工作岗位,开展“重服务、转作风、见成效”活动

1、加强理论学习,坚定思想信念。通过加强学习,用理论武装头脑,提升能力素质,从思想深处树立爱岗敬业信念。

2、立足本职工作,查找存在问题。结合本职岗位的特点和现状,认真查找自身存在问题,立查立改。

3、立足发展需要,岗位建功立业。围绕全县发展大局,立足工作岗位,在招商引资、公平执法、优质服务等方面尽心尽责,做出成绩。

4、引入监管机制,促进长久发展。各单位要通过制定和实施科学合理的考核制度,强化对党员干部的考核和监管,促使各项工作都能得到高效落实。对那些工作不到位、基层群众意见大的党员干部,要严格进行责任追究。

5、转变工作作风、树立良好形象。全系统党员干部要从群众最不满意的地方改起,从群众最希望的事情做起,通过积极干事创业,努力落实工作,让广大群众看到干部作风切切实实的转变,树立新时期机关党员干部开放包容、自强不息、公道正派、廉洁奉公的良好形象。

四、实施步骤

1、动员部署阶段(3月1日至3月31日)

制定活动方案,明确工作分工,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各单位要对本单位在职党员的出生地情况、现居住地情况、专业特长以及本单位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认真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对“荷都党员服务群众在行动”活动进行再动员、再部署,教育引导全体在职党员积极响应号召,增强服务意识和奉献意识,及时参与到活动中。

2、组织实施阶段(4月1日至11月30日)

各单位要根据统一要求,结合单位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全面组织实施。填写《县县级机关党员干部“进社区、献爱心、帮邻里”活动对接统计表》(附件1),本单位存档备案后于4月11日前上报局党委汇总。组织本单位在职党员干部填写《县县级机关党员干部“进社区、献爱心、帮邻里”活动报到卡》(附件2),并执《报到卡》到党员干部居住地所属社区(村组)报到。社区党组织会安排好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和对接,并将报到卡回执(附件2)经社区党组织盖章后,及时交所在单位党组织留存,复印件上报局党委。各单位要明确专人深入社区、村居和服务对象了解活动开展情况,防止形式主义,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3、检查考核阶段(12月1日至12月20日)

各单位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梳理、统计,将活动成效和成果报局党委。局党委组织相关人员对各单位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考核评比,通过现场走访、问卷调查、电话回访、查阅记录等形式,开展民意调查,掌握活动成效,对发现的问题,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及时加以整改,巩固活动成果。活动开展情况将作为一个重要内容,列入年终党建考核。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荷都党员服务群众在行动”活动,是深化县委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健全党员教育管理长效机制、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全面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的一个重要举措。各单位精心组织,强力推进,确保活动实施。

2、结合实际,创新运作。各单位要紧密结合活动开展情况,积极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并以改革创新的精神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不断创新机关党员干部服务中心、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方式、方法和运行机制,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3、严格考核,落实奖惩。各单位要为每名党员配备一本工作日志,及时记录党员学习、走访、办实事、服务中心工作等主要工作和活动,并定期检查。局党委将加强督促检查,推动活动扎实开展。采取巡回检查、随机抽查、调研走访、查阅记录等方式,对全县交通运输系统党员干部的“荷都党员服务群众在行动”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并作为各单位年度党建工作考核、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对工作不力、落实不到位的将进行通报批评。

4、强化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会议、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宣传栏等媒介,广泛宣传活动的目的和意义,充分调动党员干部的参与热情,使其深入人心、家喻户晓。要不断总结经验,深入挖掘和宣传“荷都党员服务群众在行动”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事迹和典型人物。

第5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围绕县委《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引导机关党员从敬老孝亲的传统美德做起,从建设和谐家庭做起,从关心乡亲、帮助邻里的点滴小事做起,把孝心献给父母、把爱心献给乡亲、把热心献给邻里,进一步增强机关党员的群众观念,切实转变思想作风,密切党群关系,凝聚各方力量,推进我县经济社会发展。

二、活动范围

县交通运输局机关、事业单位全体在职党员。

三、活动内容和主要任务

(一)孝心敬父母(包括岳父岳母、公公婆婆)

1.常回家看看。利用周末及工作之余常回家看看,每月应不少于2次。多帮父母洗衣做饭、打扫卫生,多陪父母散步聊天、谈心交心,让父母感受亲情的温暖。

2.常电话联系。要经常电话联系父母,了解他们的身体和生活状况,关心他们的身体和身心健康,每周应不少于2次。

3.常送去关爱。要经常从生活、身心等方面关心父母,保证他们衣食无忧、吃用不愁、生活幸福。父母生病期间,要确保他们有钱看病、有人陪护,子女须寻医问药、床前尽孝。在他们生日、重大纪念日、节日时,要送去关爱,让他们从子女身上感受到温暖和幸福。

(二)爱心献乡亲

1.每季度与老家的党组织对接一次。及时了解基层社情民意,为村居发展出谋划策。

2.每2个月与老家乡邻交流一次。深入了解他们的生活现状、所需所求等,适时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非籍党员到机关党建基层工作站开展活动)。

3.每年帮助乡亲做一些实事。党员领导干部每年召开一次乡亲座谈会,帮助家乡做1件实事;普通党员帮助乡邻做1-2件力所能及的好事。

(三)热心助邻里

1.认领服务岗位。填写《县机关党员“进社区、献爱心、帮邻里”活动报到卡》并执《报到卡》到居住地社区报到,结合自身的职业特点和个人特长,认领社区志愿者服务岗位。

2.积极奉献爱心。服从社区党组织的编组和管理,积极开展各项献爱心活动。全年集中参加活动不少于2次,自主活动不少于2次,帮助群众做力所能及的实事不少于2件。

3.收集社情民意。倾听居民意见,收集信访稳定、社会治理、经济发展、物业管理等各方面的信息不少于2条,并及时向社区或相关部门反映。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1日至3月31日)

1.征求意见。由局机关牵头,分4个组利用1周时间,通过个别走访、集体座谈、电话询问、下发问卷等形式深入农村、社区和县直机关了解活动的可行性、必要性,突出了解基层真实愿望和需求。

2.制定方案。依据相关要求,结合实际,经过多次征求意见和修改后,确定最终方案,对活动目标任务进行量化。

3.动员部署。召开动员会,对我局“三心”行动进行动员部署,明确工作职责、目标任务。

(二)组织实施阶段(4月1日至11月30日)

1.全面启动。4月5日前,制定实施办法,全面组织实施。

2.4月10日前,完成每人一张的信息采集表,注明其家庭成员情况、出生地、居住地、所在村居联系人、联系方式等信息。

3.各党支部为每名党员配备一本工作日志,及时记录活动开展情况。

4.采取电话回访、随机走访、查阅记录等方式,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对活动开展不到位的党组织和党员及时提醒整改。

5.中途召开一次专题推进会和活动成果汇报会。

6.通过组织征文、开辟专栏、选树典型、典型剖析、典型宣传、邀请社会各界参与点评和监督等多途径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

(三)检查考核阶段(12月1日至12月30日)

各党支部要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梳理、统计,将活动成效和成果报县级机关工委。局党委将对各单位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考核评比,通过现场走访、问卷调查、电话回访、查阅记录等形式,开展民意调查,掌握活动成效,对发现的问题,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及时加以整改,巩固活动成果。将各单位活动开展情况作为一个重要内容,列入年终党建考核。并将先进典型申报上级“十佳”优秀党组织和“十佳”孝心党员、“十佳”爱心党员和“十佳”热心党员。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孝心敬父母、爱心献乡亲、热心助邻里”活动,是深化群众路线教育活动、进一步健全党员教育管理长效机制、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推进和谐建设的一个重要举措。各单位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强力推进,确保活动开展得有声有色。

2.结合实际,创新运作。各党支部要紧密结合本单位实际,依据总体要求,积极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并以改革的精神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不断创新机关党员教育管理和服务基层的方式、方法,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3.严格考核,落实奖惩。各党支部要为每名党员配备一本工作日志,及时记录党员学习、走访、办实事、服务中心工作等主要工作和活动,并定期检查。局党委将加强督促检查,推动活动扎实开展。拟采取巡回检查、随机抽查、调研走访、查阅记录等方式,对我局党员开展“孝心敬父母、爱心献乡亲、热心助邻里”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作为年度机关党建工作考核、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对工作不力、落实不到位的将进行通报批评。

4.强化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会议、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宣传栏等载体,广泛宣传活动的目的和意义,充分调动党员干部的参与热情,使其深入人心、家喻户晓。要不断总结经验,深入挖掘和宣传“孝心敬父母、爱心献乡亲、热心助邻里”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事迹和典型人物。

第6篇

一、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县委工作会议部署,切实提高党员干部队伍思想政治素质和科学发展本领。

二、培训内容

主要围绕以下四个专题进行集中教育培训。

1、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真正用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深入学习领会总书记围绕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围绕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提出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新要求,既全面把握,又突出重点,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为谱写中国梦篇章而不懈奋斗。

2、深入学习领会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不失时机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取得新突破。深刻领会和把握在新的起点上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意义,更大力度推进思想解放,不断增强深化改革勇气。深刻领会全面深化改革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重大原则,准确把握全会提出的重大部署和创新举措。深刻理解党是改革的倡导者、推动者、领导者,改革能否顺利推进,关键取决于我们党,取决于党的领导水平。

3、深入学习领会县委工作会议精神,积极推进“一主四辅”建设新进程。引导基层广大党员干部深刻领会和把握县委工作会议精神,加快建设更高水平小康社会新征程。深刻领会和把握全面深化改革,以更大勇气和智慧打好全面深化改革攻坚战,走出一条符合交通特点的改革开放之路。

4、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夯实党执政的组织基础。引导基层广大党员干部充分认识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在巩固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永葆党的先进性纯洁性、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推进党建工作创新工程、保障全面深化改革进程等方面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总体要求,围绕“六有”目标,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提升服务能力、拓展服务保障、强化服务实效。切实把握服务型内在要求,采取有效举措,推动基层党组织工作重点转移,工作方法转变,进一步扩大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加强基层党组织队伍建设,不断提升基层党组织建设的科学化水平,为全面建设更高水平小康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三、进度安排

本年度的冬训工作,于1月上旬集中动员部署,组织骨干培训,进行工作试点。1月中旬在面上推开,面上的冬训集中培训不少于5天。各单位于2016年1月20日前完成冬训总结工作。2月底前完成对各单位冬训工作的综合考评。

四、工作要求

要按冬训工作“十有”标准,切实抓好试点调研、开会动员、骨干培训、面上教育、现场观摩、舆论宣传、指导督查、建档立卷、制作光盘和总结表彰等十个环节。要围绕“坚持党性共筑梦”这一冬训主题,切实组织好一次问卷调查,一次集中辅导,一次组织讨论,一次现场观摩,一次事迹演讲,一次金点子征集,一次成就图片展,一次文艺演出等“八个一”活动。要切实加强冬训组织程度,确保“五到位”:一是组织领导到位,各单位“一把手”要亲自抓,切实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分管领导要具体负责,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做到教育主题集中、领导精力集中、教育时间集中;二是宣讲服务到位,成立由领导干部和业务骨干组成的冬训宣讲团,确保各类冬训宣讲辅导村村到;三是督促检查到位,局办公室要加强对冬训工作的指导、检查和督促,切实组织好百分考评活动,确保按时和保质保量地完成冬训任务;四是新闻宣传到位,各单位办公室要认真做好宣传工作,及时报道冬训工作的动态情况、创新探索和有效经验,报道冬训中的先进典型和实际成效,切实增强冬训的渗透力和影响力;五是总结评比到位,冬训期间,各单位要及时上报冬训工作方案和工作信息,冬训结束后,要及时收集整理冬训相关文字、图片、影像等档案资料,做好冬训工作总结,并书面报送局办公室作为年度考核依据。

第7篇

2016年,全市民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的要求是:深入贯彻中纪委三次全会、省纪委四次全会、民政部反腐倡廉工作视频会议以及市纪委有关会议精神,紧密联系民政工作实际,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强化纪律建设和作风建设,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不懈纠正“四风”。完善民政反腐倡廉工作机制和制度保障,规范民政权力运行。强化执纪监督,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为保障和改善民生、建设“阳光民政”提供有力政治保障。

一、坚决维护党的纪律,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

1、坚决维护党的纪律。切实强化党组织和党员的纪律意识和组织意识,增强遵守党的纪律的自觉性,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开展加强党的组织纪律建设主题教育活动,把加强对党员干部纪律教育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列入政治理论学习内容。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党员领导干部请示报告制度等党的组织纪律,按要求开展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抽查。坚决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现象,坚决纠正无组织无纪律、自由主义、好人主义等现象。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不断加强党性锻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中央权威,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及局党组相关规定,把贯彻落实情况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和年度考核范畴,建立完善考评机制。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和局党组关于作风建设方面的具体规定,坚决制止奢侈浪费,坚决制止用公款互相宴请、赠送节礼、高档消费。要一个时间节点一个时间节点地抓,坚决防止复发反弹,对违反中央、省市和局党组关于作风建设各项规定的行为,要严肃查处,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3、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按照《市民政局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学习,以钉钉子的精神和攻坚克难的韧劲,坚决纠正“四风”。开展“信访件回头看”,按照“即知即改”的原则对活动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和解决。进一步建立完善密切联系群众、整治文山会海、规范工作运行、厉行勤俭节约、规范选人用人等方面制度,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努力形成一整套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最大限度减少体制障碍和制度漏洞,推进作风建设持续改进和加强。

4、深化民政系统行风建设工作。全面推进和深化民政系统行风建设工作,抓好窗口单位作风建设,打造人民满意民政。积极参加政(行)风热线、公开民主评议行风等活动,回应社会关切。清明节期间继续开展全国殡葬系统行风建设活动。推进各类民政窗口单位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开展民政系统国家和省级第三批行风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引导和推动民政系统窗口单位进一步增强为民服务意识、改进服务作风、提升服务能力,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服务。创新民政系统行风监督检查方式,采取明察暗访、社会力量评估等多种形式,提高民政系统行风建设水平。

二、深化民政领域改革,规范民政权力运行

5、加强对民政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按照省厅和市局2016年重点工作督查计划项目,狠抓惠民政策和重点工作的落实。开展对养老服务发展工作情况、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改革方案落实情况、零散烈士纪念设施抢救保护工程、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情况、开展城乡和谐社区建设情况、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建设情况、“政社互动”开展情况、《自然灾害救助条例》落实和冬春救助工作情况、全市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建设实施情况、社会救助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和医疗救助实施情况、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完善质量、地名数据更新进展以及平安边界建设工作质量情况、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工作情况、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志愿服务记录工作、落实退役士兵安置政策情况、基层民政机构和队伍建设情况等项目的督查。

6、强化民政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构建“一把手”权力制衡机制。实行主要领导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行政审批、工程项目和财政专项资金分配“五个不直接分管”制度,做到“副职分管、正职监管、集体领导、民主决策;实行“一把手”末位发言和“三重一大”事项报告制。加强对各直属单位“一把手”权力运行状况和“三重一大”事项的监督。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述责述廉述德“三述”、廉政约谈(函询)、诫勉谈话等制度。深化行政权力网上公开运行,公开权力运行流程,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加强认真开展事业单位财务收支审计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继续推进“阳光慈善网”建设,在巩固市级“阳光慈善网”的基础上,强力推进县(区)二级“阳光慈善网”建设,实现市、县(区)联动,接受社会监督。全面及时准确公开救灾款物投入、救灾捐赠款物接受和使用情况。落实低保审核审批制度,完善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进一步提高低保对象认定的准确性和资金使用效率。推进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整合优抚安置信息资源,进一步完善优抚信息系统联网,实行优抚数据动态管理和更新,确保优抚数据的及时准确。加快形成覆盖城乡的退役士兵就业服务信息网络,推进优抚事业单位管理工作。加快建设社会组织管理信息平台,指导社会组织加强信息公开,深化行业协会行业自律与诚信创建活动,引导社会组织加强诚信自律建设,提高社会公信力。继续推进城乡村(居)务公开,推动基层政务、村(居)务和党务公开联动。完善行政区划调整申报审核审批工作制度。

7、加强对民政资金使用和项目落实情况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民政各项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制度,规范申请、审核和拨付流程,保证资金高效廉洁使用。创新资金监管方式方法,引入社会审计机构,对民政重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开展审计。加强对彩票公益金使用的监管,对使用彩票公益金的有关项目实行公开招标,建立项目资金使用绩效评估制度,完善培训项目监管。进一步规范社会救助资金的使用管理。完善优抚安置资金管理规定,开展零散烈士纪念设施抢救保护专项资金等监督检查,全面推行抚恤补助资金社会化发放。规范和指导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加强救灾款物管理使用的监督检查。建立完善民政重大项目事前规划、事中监管、事后评效问责机制,确保项目规范实施。加强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监督,提高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水平。

8、进一步简政放权。按照中央关于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总体方案要求,推进各类社会组织在职能、机构、人员、资产、财务等方面与行政机关分离,重点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脱钩配套政策,开展行业协会商会脱钩试点。严格规范公务人员在社会组织兼职任职,重点规范公务人员在受其行政职权直接影响的社会组织兼职问题,严格规范离退休公务人员担任社会组织负责人,完善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亲属担任社会组织职务相关制度规定。理顺和规范局机关与局管社会组织关系,准确定位,规范管理。

三、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坚决惩治腐败

9、抓好惩防体系贯彻落实。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6-2017年工作规划》,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制定出台《市民政局党组关于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6-2017年工作规划>的实施办法》,明确工作任务和分工方案,有重点、分步骤地落实工作规划部署的任务。对阶段性任务,在规定时间内高质量完成;对持续性工作,结合新情况新问题推进提高;对根据新形势新要求充实的工作,及时研究安排。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强化廉政风险防控措施,把廉政风险防控融入民政业务管理工作中。

10、严格执纪监督。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盯住重点节点、重点环节、重点部位加强执纪监督,严肃处理顶风违纪单位和个人,及时通报曝光。对在中央,省市有关重大决策部署、民政各项惠民政策、重要资金、重大项目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严肃处理;对工作措施不力、政策落实不到位的,严肃问责,确保民政系统政令畅通,确保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各项政策贯彻落实;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治理,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谐稳定。强化对民政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和教育,特别是对主要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开展对局直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巡察工作。

11、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民政领导干部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群众纪律的案件;严肃查处贪污、挤占、挪用救灾救济、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优抚安置、社会捐赠、福利彩票公益金等民政专项资金方面的案件;严肃查处领导干部以权谋私、贪污受贿、权钱交易、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的案件。严格落实重要信访举报和案件情况报告制度。加强案件线索管理,对反映民政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的线索进行全面清理,建立健全案件查办程序和制度,完善案件协查机制,突出办案重点。加强对民政系统违纪违法案件的统计和剖析,堵塞制度漏洞,发挥反面教材的警示作用和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坚持抓早抓小,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要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对苗头性问题及时约谈,加强诫勉谈话工作,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小案件变成大案件。

12、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加强对党员干部反腐倡廉教育,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领导班子理论学习、新任职领导干部任职培训、新录用人员初任培训等各类培训。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党风党纪和廉洁自律教育,使党员做到公私分明、克己奉公、严格自律,维护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规定的严肃性。强化民政队伍“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宗旨意识教育,大力开展民政系统先进典型宣传,大力弘扬民政“孺子牛”精神;利用民政系统典型违纪违法案件进行警示教育。丰富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内容和方式,增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结合民政工作特点,开展丰富多彩的廉政文化创建活动。

13、严格执行党的干部人事制度。贯彻落实全国组织工作会议精神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改革完善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把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标准落实到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建立健全科学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和监督管理机制,切实解决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大干部交流力度。加强对直属单位中层管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指导监督。建立健全局机关科级干部和直属单位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建立健全干部廉政档案。加强对拟提拔干部的廉政考察,防止“带病上岗”、“带病提拔”。严格执行拟提拔干部财产公示制度,加强对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用人失察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14、严格责任落实。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必须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的意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落实,把党风廉政建设放在突出位置,列入重要议程,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健全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考核等配套制度。局党组对民政局党风廉政建设承担主体责任,党组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各处室、各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部门、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承担主体责任。局机关党委、驻局纪检组监察室协助局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驻局纪检组监察室要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要按照“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坚守责任担当,带头改进作风,带头正风肃纪,切实加强纪检监察队伍自身建设。

第八篇

为全面完成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年度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任务,根据《2016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要点》和市委、市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制定2016年度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与平安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具体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市第六次党代会第三次会议的决策部署,根据省、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全面深化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改革,以促进社会和谐、维护行业安全稳定为主要任务,大力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方式,完善综合治理机制,改进行业公共管理与服务方式,深化系列平安创建,提升系统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的实效,为全面深化改革、扎实推进住建事业科学发展、谱写中国梦的篇章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

全面完成省住建厅和市委、市政府下达我局的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与平安建设工作任务,保证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的和谐稳定,争创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与平安建设工作先进集体。

三、主要任务

(一)系列平安创建(市征收办、局质安处、市园林局、局物管处分别负责牵头)。认真按照《2016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要点》,加强探索创新,规范平安创建。重点抓好平安征收、平安工地、平安景区、平安小区创建工作。一是精心制定创建方案,层层落实创建责任,制定系列平安创建考核办法,切实增强创建活力,扎实抓好创建指导、督查;二是开展综治和平安宣传月活动。按照市里统一部署,及时开展集中宣传活动;三是推行拆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进一步完善拆迁专业调解机制。

(二)行业安全稳定(局质安处负责牵头)。按照《2016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要点》“三个强化”(即:强化建设工程质量监管,强化建筑安全监管,强化住宅工程质量监管)要求抓好行业安全稳定。一是严格落实安全生产“1+3”体系,强化监督,严格执行;二是集中开展安全生产检查。重点做好工程施工、建筑物拆除、供水供气等安全检查,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三是完善监管机制。重点是推进监理机构对安全监管职责的落实。

(三)社会矛盾的排查化解(局软建办负责牵头)。一是全面推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按照“谁决策,谁评估,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完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细则和办法,健全重大事项风险评估机制。二是继续开展社会矛盾纠纷大排查活动,集中排查住建领域各类社会矛盾纠纷和潜在隐患,切实从源头上消除容易引发矛盾纠纷的各类问题。落实维护稳定“四项制度”,制定预防和化解群众性事件工作预案,积极创新住建领域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建立完善矛盾纠纷定期分析研判机制,对重大疑难矛盾纠纷实行专人负责、跟踪督办、限期调处,确保矛盾纠纷不激化、不扩散、不升级。三是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方式方法。严格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完善信访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突出做好房屋征收、房屋质量、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农民工工资等影响社会和谐稳定问题的受理和稽查工作,杜绝因各类矛盾引发的非正常上访、集体上访和群众性事件。

(四)综治联系点共建(局行政许可处负责牵头)。按照“责任连带、包干共创”的原则,积极为局综治联系点提供业务指导和物质帮扶,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亲自带队到联系点指导工作,筹集帮扶经费,力所能及的为综治联系点解决实际困难,促进联系点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进位争先。

(五)舆情导控(局监察室负责牵头)。舆情导控事关住建系统的社会形象,做好舆情导控,一是完善导控机制。主要是明确局机关处室及局属各单位的责任;二是及时做好回复工作。重点是做好有影响网站的回复或跟帖,做好正确引导;三是切实解决问题。对被新闻媒体、网络曝光的事件,要更加积极的做好调处工作,预防事态的进一步扩大,把解决问题作为控制舆情的根本方法。

四、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完善组织领导,及时成立或调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与平安建设领导小组,确定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明确专门科室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各单位行政办公会或党支部(委)会议要及时研究综治与平安建设工作形势和任务,切实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

(二)落实目标责任制。局综治和平安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围绕市委、市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围绕住建系统实际,牵头制定各单位、机关相关处室年度目标任务,与局属各单位签订目标责任状。将各单位综治和平安建设任务列为年度目标考核(占比不低于10%)。

(三)制定进度计划。为了保证主要任务按照序时进度开展,局综治和平安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围绕目标任务,将重点目标进行分解,落实责任部门,明确序时进度,确保目标任务按时完成。

(四)加强监督考核。局综治和平安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年中(终)要定期考核,日常要围绕重点工作不定期考核推进,对因工作不力或渎职失职引发影响稳定重大问题的,坚决实行责任倒查和一票否决,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年终局将对在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进行表彰。

第九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全国、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为主线,以“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为主题,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进一步创新形式、方法和内容,通过集中开展系列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弘扬安全文化,普及安全知识,提升安全素养,为全市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可控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舆论支持和文化氛围。

二、活动主题

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

三、组织机构

市住建局成立2016年全市住建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王亦农局长任组长,其他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局质量安全技术处,王守祥兼办公室主任。

四、活动时间及重点活动

活动时间:2016年5月31日至6月30日。

重点活动:

(一)开展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讲话精神专题活动。各县区建设主管部门“安全生产月”期间,组织宣讲队伍,专题宣讲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宣讲活动覆盖到所有建筑施工企业和重点项目。施工企业要组织观看《生命的红线》主题宣教片,大力营造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浓厚氛围。

(二)深化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活动(每年的6月16日确定为全国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2016年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主题是“坚守红线、从严执法”。6月16日至22日为市安全生产宣传咨询周。6月18日上午,市住建局在局办公区门前举办全市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面向广大群众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活动。宣传咨询周期间,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统一的时间和主题,利用各类宣传载体和现场解答等手段,面向社会公众集中宣传坚守红线意识深刻内涵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常识,提供政策法规、应急救援等方面的咨询与服务。

(三)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和安全法制宣传活动。各县(区)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通过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盲洞·迷途》、《生产安全事故典型案例盘点(2016版)》、安全教育微电影《生命刻度》、安全生产情景剧《平安是福》、警示教育展,举行安全教育大讨论,组织近年发生事故的企业负责人培训,开展“千名干部与万名企业负责人谈心对话”等各种形式活动,全方位、多层次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用事故教训推动企业落实责任。加强安全法制宣传教育,大力宣传贯彻《建筑施工安全技术统一规范》(GB50870-2016)、《关于加强全省建筑安全生产责任追究若干意见的通知》(苏建质安[2016]847号)等规范和文件法,巩固提升建筑企业企业负责人和从业人员的安全法制理念。

(四)开展安全应急预案演练活动。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和企业要广泛开展不同层级、形式多样的应急演练,要以脚手架、大型施工机械、高支模、深基坑、游园设施、自来水、燃气以及消防为重点,开展安全应急预案综合实战演练。各县(区)要立足实际,将演练活动与加强从业人员的安全知识教育和应急救援培训相结合,增强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从业人员防灾、逃灾、避灾和自救、互救能力。切实提高演练的严谨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五)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各县区要将“安全生产月”活动与建筑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建筑扬尘整治等活动有机结合,重点开展以防范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深基坑、高支模事故和规范安全防护用品使用为重点的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针对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防止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五、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地、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全国第13个、省第21个、市第22个“安全生产月”活动,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机构,认真谋划部署,在完成既定活动的基础上,要结合各自实际,开展各具特色的宣传教育活动。把“安全生产月”活动纳入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内容,强化考核指导,严格责任落实,市住建局将严格按照考核标准,加大对活动开展情况的考核力度,适时进行督查,保障“安全生产月”活动健康深入开展。

(二)创新形式,提高实效。要积极探索“安全生产月”宣传的规律特点,在组织实施活动过程中,重点在“富有创造性、增强针对性、注重实效性”和“广度、深度、力度”上下功夫。要广泛宣传,实施“媒体联动、工作互动”,积极发挥媒体舆论宣传和引导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报道和信息交流,大力营造活动声势,实现“报刊有文、电视有影、电台有声、网络有评”,做到“以日促周、以周促月、以月促年”。

(三)强化培训,提高能力。各县区要继续加强对建筑工人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发挥骨干人员的“传帮带”作用,帮助广大建筑工人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加强对“三类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和安全管理能力。按照《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规定》要求,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和考核,促进其熟练掌握关键岗位的安全技能。要充分发挥施工企业的主体作用,督促引导施工企业结合工作实际,通过开展教育培训活动,进一步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

(四)强化监督,打非治违。各县区要加大对建筑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要认真查处未办理立项、质量安全监督、施工许可等法定建设手续就擅自从事施工活动的行为,以及无施工资质证书、无安全生产许可证、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无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企业和个人。同时,对于发生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按照“四不放过”和依法依规、注重实效的要求,追究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相关责任。

(五)畅通信息,及时总结。各县区工作协调机制,畅通信息沟通渠道,加强上下联动、纵向沟通和横向交流,掌握活动动态。要认真总结经验,将本地、本部门和本单位好的经验、做法、典型,及时上报局活动小组办公室,我局将在“安全简报”中进行宣传和推广。并对活动进行总结评比,在年终考核中予以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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