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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租赁住房分配方案

2016-09-06 12:08:16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公共租赁住房分配方案(共5篇)公租房分配方案(修订版)_X平昌县尖山小学教师公租房分配方案为解决我校部分教职工的住房困难问题,经有关部门批准,我校于2014年底将建成30套教师公租房。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鉴于保障性住房数量有限和落实好我校保障性住房工作,经征求广大教职工意见,报学校行政会议研究决定,特制定本方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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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租房分配方案(修订版)_X
公共租赁住房分配方案 第一篇

平昌县尖山小学教师公租房分配方案

为解决我校部分教职工的住房困难问题,经有关部门批准,我校于2014年底将建成30套教师公租房。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鉴于保障性住房数量有限和落实好我校保障性住房工作,经征求广大教职工意见,报学校行政会议研究决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公租房项目概况

平昌县尖山小学教师公租房项目于2014年春季开始启动,总建设面1200㎡,投资300万元。根据项目施工图设计,整栋楼为砖混结构。房源套型分为一室一厅一厨一卫(共30套),建筑面积每套约37--40㎡。

二、分配对象

以中心校教师为主要对象。

三、分配原则

1. 坚持遵循国家、省和地方有关公租房建设及使用的相关政策规定,由学校工会组织牵头,成立公租房分配领导小组,实行条件量化赋分,保证分房过程公开透明、公平公正。

2. 在学校所在集镇内无自有住房的教职工优先;因公租房建在中心校校园内,中心校在职在岗教师优先。两人以上教职工家庭优先。

3. 两人以上教职工家庭只享受一套住房。

四、分配方法及量化方式

按工龄年限长短进行选择性入住。若工龄相等,则按年龄大小进行选择性入住(以身份证为准)。

五、分配程序

1、制定分配方案

通过广泛征求意见,经教代会讨论同意,由学校实施。

2、公示工龄及年龄

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参与教师公租房分配人员认真进行审核,并在学校公示栏上进行公示5至7天。(具体由庞诚、杨中原同志负责)

3、选楼层和房号

(1)、确定分配到教师公租房正面20套的教师名单。

(2)、确定分配到教师公租房背面10套的教师名单.

4、公开选房【公共租赁住房分配方案】

(1)、学校公租房领导小组主持召开选房会议,由学校工会主席负责监督情况。

(2)、报领导小组同意,教职工所分配的房屋,在双方协商都同意时,可以相互对调。

5、签订租用合同

学校公租房领导小组公示分配信息无异议后,与公租房使用者签订租用合同。

【公共租赁住房分配方案】

六、管理使用

1、管理部门:学校总务处

2、管理方式:

①、每位住户按上级文件规定每月按时缴纳房租费;水电费住户教师自理。

②、禁止改建屋内任何设施,确因设施不合理需改建的必须报学校和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实施,未经学校和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擅自进行房屋改建的房主将承担一切责任。同时房主在改建中的任何费用学校概不承担(属于单方行为)和解除租房合同时也不退还此项费用。 ③、公租房的所有权是尖山小学,入住教师只有租住权。因此,入住教师公租房后退休或因工作需要调走的教师在退休或调走时必须将公租房退还学校,坚持退休或调走必退房的原则,不退房拒不办理工资手续,否则追究学校办公室主任及会计的责任。退房时钥匙必须交到学校总务处,严禁交到未入住的教师个人手中。

④因退休、调动或其他原因公租房有空房时,已入住的教师优先享有协调权,然后再由未入住的教师按条件补员入住。

七、其它事项

一、公租房分配领导小组及成员名单

组 长:刘冉明

副组长:胥忠胜 何胜

成 员: 杨中原 庞诚 李德江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庞诚兼任办公室主任,杨中原、李德江 为成员。

二、说明

1、本实施方案已经过学校教代会讨论通过。若有不同意见,可以继

续向领导小组提出。

2、本实施方案由学校公租房分配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3、此方案以上报上级主管部门最终审定的为准。

【公共租赁住房分配方案】

平昌县尖山小学

2014-10-16

公租房分配方案(修订版) X
公共租赁住房分配方案 第二篇

XXXXXXX学校

教师公租房分配方案

(教代会讨论通过)

为解决我校部分教职工的住房困难问题,经有关部门批准,我校于201X年底建成XX套教师公租房。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鉴于保障性住房数量有限和落实好我校保障性住房工作,经征求广大教职工意见,报校委会议研究决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公租房项目概况

XXX教师公租房项目于201X年春季开始启动,总建设面XXXX㎡,投资XXXX万元。根据项目施工图设计,整栋楼为砖混结构。房源套型分为二室一厅一厨一卫(共XX套),建筑面积每套约XX--XX㎡;一室一厅(XX套),建筑面积每套约XX㎡。

二、分配对象

主动申请过公租房需求且已经申报县城建局备案的在职在岗教师;以中心小学教师为主要对象(XX套),分配初级中学(XXX套)和中心幼儿园(X套)。

三、分配原则

1. 坚持遵循国家、省和地方有关公租房建设及使用的相关政策规定,由学校工会组织牵头,成立公租房分配领导小组,实行条件量化赋分,保证分房过程公开透明、公平公正。

2. 在XX集镇境内无自有住房的教职工优先;近两年承担主要学科教学任务者优先;近两年承担主要学科教学成绩优秀者优先;因公租房建在小学校园内,中心小学在职在岗教师优先;所在学校无房教师进校时间长者优先。

四、分配方法

1、对公租房有需求且主动申请,已经申报县城建局备案的教师,从四个方面进行百分制量化打分后,依照从高到低分数依次按照“3241567”楼层顺序给教师安排住房。

2、单身教职工分配“一室一厅”户型,两人以上教职工家庭分配“两室一厅”户型。两种户型分配对象按分数递减,再依次按照“3241567”

楼层顺序给教师安排住房。

四、量化赋分方式

1、赋分项目及评分标准(共100分)

(1)、XXX镇内无自有住房教师赋40分;领导小组认定在XX镇内

有住房且申请公租房需求的教师赋20分。

(2)、近两年承担语数等主要学科教学任务的总计赋20分(承担主要学科教学任务的每学期按5分计,未有承担主要学科教学任务的每学期按4分计,四学期累计计算),

(3)、近两年主要学科统考中,学期成绩排名评比,居前第1、2、3、4名的,每学期分别赋予6、5、4、3分;未有承担主要学科教学的,按其承担工作的完成情况,由领导小组按每学期5、4、3、2的标准予以赋分。学期请假超两个月以上者,该学期不予以赋分。

(4)、进本单位时间够16年及以上者,最高赋予16分;16年以下者,一年赋予1分累计计算。

五、分配程序

1、制定分配方案

通过广泛征求意见,经教代会讨论同意,由学校实施。

2、公示评估成绩

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申报人的各项赋分成绩进行汇总,并统一造册,在学校公示栏上进行公示5至10天。

3、选楼层和房号

(1)、确定分配‘一室一厅’和‘二室一厅’教师名单。

(2)、分配到同一楼层的教职工进行抽签或协商确定。

4、公开选房

(1)、学校公租房领导小组主持召开选房会议,由学校工会代表负责监督情况。

(2)、报领导小组同意,教职工所分配的房屋,在双方协商都同意时,可以相互对调。

5、签订租用合同

学校公租房领导小组公示分配信息无异议后,与公租房使用者签

订租用合同。

六、管理使用

1、管理部门:学校总务处

2、管理方式:①、暂按每平米每月叁元的标准,由教师个人提前交纳公租房租金,建立专账用于公租房各项设施的维修;水电费住户教师自理。②、由工会、总务处、公租房使用者联合组成管委会负责管 理。③、禁止改建屋内任何设施,确因设施不合理需改建的必须报学校和镇政府同意后方可实施,未经学校和镇政府同意,擅自进行房屋改建的房主将承担一切责任。同时房主在改建中的任何费用学校概不承担(属于单方行为)和解除租房合同时也不退还此项费用。

七、其它事项

一、公租房分配领导小组及成员名单

组 长:XXX XXX XXXX

副组长:XXXXXXXXXXX X

XXXXXXXXXXXXX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XXX兼任办公室主任,XXXXXXXXXX为成员。

二、说明

1、本实施方案已经过中心小学教代会讨论通过。若有不同意见,可

以继续向领导小组提出。

2、本实施方案由学校公租房分配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3、此方案以上报镇政府和县住建局最终审定的为准。

XXXXXXX学校

农村教师公租房分配方案及管理办法
公共租赁住房分配方案 第三篇

枫香溪镇上坝小学教师公租房

分配方案及管理办法

为了提高公租房利用率,以利于工作为原则,确实解决全校教师住房困难,结合教职工工作需要,经研究制定以下分配方案:

一、收费标准及管理办法

(一)收费标准及办法

根据上级相关单位的公租房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从本期开始对入住教师公租房的教师收取租金,具体收取标准为每平方米每月0.50元,每期按4个月收交共计52元(教师公租房单间建筑面积为26.6㎡)。收取办法:房租费每期按4个月收,在办理入住手续时一次性结清。【公共租赁住房分配方案】

(二)管理办法

1、教师公租房属于学校公有财产,内部所有配置设施所有权归学校,使用权归入住者;

2、入住者必须爱护、保护公共财产,入住前学校保证设施完整,配置物品使用正常。交付给入住后,一切维护、使用均归入住者,若出现人为损坏、丢失等,由入住者负责维修或赔偿。

3、公租房使用归本校教职工,不能租赁或转借给他人居住,一经发现,学校将收回该房屋,取消使用权。

4、必须按学校规定的时间、标准主动付租金(租金须在签订合同时一次性交清方可入住),若不按规定时间交付,学校有权收回房屋。

5、若因自然灾害或房屋不能居住,由学校负责免费维修。

6、学校与入住教师每年签订一次合同,若入住教师因个人原因不再入住,提前书写退房申请,房租由学校收到申请后下月退还。

二、几点说明

1、因为暂时到校上班教师数小于房间数,所以对于分配直接实行认可制,即由女教师和有特殊情况的教师(身孕、带小孩、患病)先认

2、以后如因教师增加对于应当腾退而未按时腾退人员,除加倍收取租金外,学校将按影响整体工作给予师德方面考核。

枫香溪镇上坝小学

2015年3月2日

2014教师公租房分配方案及管理办法
公共租赁住房分配方案 第四篇

2014-2015学年度教师公租房

分配方案及管理办法

为了提高公租房利用率,以利于工作为原则,确实解决

部分教师住房困难,结合教职工工作需要,经研究制定以下

分配方案:

一、凡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入住

1、县城没有住房,以校为家的教师;

2、夫妻双方均在学校工作的教师;

3、以校为家、带小孩且带主要学科的教师;

4、招聘的免费师范生。

二、收费标准及管理办法

(一)收费标准及办法

根据国家公租房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从本期开始对入

住教师公租房的教师收取租金,具体收取标准为每平方米 2

元,每年按10个月收交共计700元(教师公租房单间建筑

面积为36㎡),有线电视收视费每年552 元(依据自然年为

标准,每月46元,含电话费、电视、宽带,电信公司收取),

水费、电费按国家规定标准,水费5元/吨,电费为0.60元/

度(自动刷卡式电表)。收取办法:房租费每年按十个月收,

在办理入住手续时一次性结清。水费按学期收,每半年收一

次,电费由自己充卡。

(二)管理办法

1、教师公租房属于学校公有财产,内部所有配置设施

所有权归学校,使用权归入住者;

2、入住者必须爱护、保护公共财产,入住前学校保证

设施完整,配置物品使用正常。交付给入住后,一切维护、

使用均归入住者,若出现人为损坏、丢失等,由入住者负责

维修或赔偿。

3、公租房使用归本校教职工,不能租赁或转借给他人

居住,一经发现,学校将收回该房屋,取消使用权。

4、必须按学校规定的时间、标准主动付租金(租金须在

签订合同时一次性交清方可入住)、水电费,若不按规定时间

交付,学校有权收回房屋。

5、若因自然灾害或房屋不能居住,由学校负责免费维

修。

6、学校与入住教师每年签订一次合同,若入住教师因

个人原因不再入住,提前书写退房申请,房租由学校收到申

【公共租赁住房分配方案】

请后下月退还。

三、几点说明

1、自本学年起,学校不再对公租房住户实施任何减免,

入住户入住时须一次性结清房租费及电视信号费。

2、对于应当腾退而未按时腾退人员,除加倍收取租金

外,学校将按影响整体工作给予师德方面考核。

2014年8月26日

高新区公共租赁住房供应方案
公共租赁住房分配方案 第五篇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房产管理局

关于郑州高新区2015年第1期公共租赁

住房供应方案核准的申请

郑州市保障性住房办公室:

为切实有效解决高新区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外来务工人员、新就业职工等家庭的住房困难,确保房源分配达到“公平、公正、公开”的要求,按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郑州高新区2015年第1期公共租赁住房供应方案》。依据行政审批有关规定,上报郑州市保障性住房办公室对《郑州高新区2015年第1期公共租赁住房供应方案》进行核准。

妥否,请批复!

附件1:《郑州高新区2015年第1期公共租赁住房供应方案》 附件2:《郑州高新区2015年第1期家庭(个人)轮侯号段名单》、《郑州高新区2015年第1期单位轮侯号段名单》

附件3:《郑州高新区2014年第1期公共租赁住房轮侯家庭(个人)自愿放弃名单》、《郑州高新区2014年第1期公共租赁住房轮侯单位自愿放弃名单》

附件4:《郑州高新区2015年第1期家庭(个人)退出名单》

2015年9月9日

附件1【公共租赁住房分配方案】

郑州高新区2015年第1期公共租赁住房

供 应 方 案

为切实有效解决高新区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外来务工人员、新就业职工等家庭的住房困难,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实物配租廉租住房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郑政〔2009〕51号)、《关于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资格认定和轮候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郑房〔2011〕136号)、《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障性住房准入退出管理的通知》(郑政文〔2012〕213号)、《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制度的通知》(郑政文〔2013〕113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资格认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郑房规〔2013〕5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辖区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供应原则

(一)坚持“两个优先”的原则。即对原廉租住房保障家庭优先供应;对已取得经济适用住房购房资格证并自愿退出且纳入公共租赁住房管理的家庭优先供应。

-1-

(二)坚持“四个兼顾”的原则。兼顾原廉租住房保障对象的供应;兼顾个人正常申请对象的供应;兼顾单位申请对象的供应;兼顾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申请对象的供应。

(三)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实行供应房源、轮候家庭、轮候结果三公示制度,确保供应分配达到公平、公正、公开的要求。

(四)坚持按供应比例、轮候排序依次选房。

二、供应对象

(一)取得《郑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资格证》并已备案的家庭。

(二)取得《单位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资格轮候登记表》并已备案的单位。

(三)2014年第1期公共租赁住房分配自愿放弃选房的家庭(个人)和单位。

三、供应房源

高新区本期轮候供应房源共2个项目,分别为河南裕恒置

业有限公司所开发建设的裕恒花园项目110套、河南红河置业有限公司所开发建设的红河瀛园项目108套(依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第十次推进例会的会议纪要》

【2011】151号文件精神,红河瀛园138套公共租赁住房全部

-2-

分配给格力电器(郑州)有限公司,目前该公司已腾退了108套,剩余30套仍在租住。),共计218套房源,房源基本信息如下:

(一)裕恒花园项目。该项目位于五龙口南路9号附1号,共计110套,户型:一室一厅。项目已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目前已竣工验收备案,水、电、天然气设施完备,具备入住条件。

(二)红河瀛园项目。该项目位于五龙口南路16号,共计108套,户型:一室一厅。项目已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目前已竣工验收备案,水、电、天然气设施完备,具备入住条件。

四、供应比例

此次轮候218套房源用于家庭(个人)与单位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供应分配。拟定家庭(个人)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房源占218套房源的80%(174套),单位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房源占218套房源的20%(44套),家庭(个人)与单位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房源供应比例为174:44。

此次拟对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对象:家庭或个人轮候房源的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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