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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宁波市民主评议方案

2016-11-14 13:38:45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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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民主评议党员实施方案
2016年宁波市民主评议方案 第一篇

宫集中心学校2016年民主评议党员实施方案

太和县宫集镇中心学校

2016年10月24日

宫集中心学校2016年民主评议党员实施方案

为了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增强党员的组织、纪律观念,保持党的队伍的纯洁性和先进性,进一步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提高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结合我局实际,现制订2016年民主评议党员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从严治党的方针,把思想教育贯穿于民主评议工作的全过程,通过对全体党员进行新时期合格党员的教育,经过民主评议和组织考察,检查和评议党员在以服务为中心工作以及学习和生活中的现实表现情况,表彰优秀党员,处分违纪党员,妥善处置不合格党员,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评议内容

(一)是否具有坚定共产主义信念,能否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把实现远大理想与脚踏实地做好本职工作结合起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二)是否坚决贯彻执行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在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切实履行岗位职责,努力做好本职工作,为推动全县经济社会超常规跨越式的发展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做出贡献。

(三)是否模范地遵守党纪国法和单位的规章制度,以身作则,廉洁自律,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之间利益关系,自觉维护

发展与稳定的大局,坚决执行党的决议,做到令行即。

(四)是否坚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五)是否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政策和主张,倾听群众呼声,关心群众疾苦,及时反映群众的合理意见和要求,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努力为群众办好事、实事,团结带领群众积极工作、开拓进取。在学习、工作和生活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三、民主评议党员的细则

1、理想信念:是否具有坚定共产主义信念,能否把实现现阶段的共同理想同做好本职工作结合起来,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是否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2、政治素质:能否坚决贯彻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在政治上、思想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能否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具备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意识和行动。

3、宗旨意识:能否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权利,能否密切联系群众,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是否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关系,做到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

4、组织观念:能否坚决执行党的决议,严守党纪、政绩、国法,廉洁自律、克己奉公,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坚决做到令行禁止,敢于同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

5、工作业绩:能否在围绕市直机关“争当时代先锋、建设幸福商洛”活动的要求来开展工作,切实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爱岗敬业,坚持从实际出发,认真完成组织交办的各项任务。是否积极为广大群众办实事、做好事,得到群众的一致好评。

6、模范作用:是否按照“五好五带头”及党员目标管理确定的目标任务,严格要求,认真履行个人职责,敢于批评与自我批评,团结奋斗,为政法委机关的建设作出应有贡献,以实际行动,较好地发挥了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自觉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7、廉洁自律:能否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自觉维护党的形象。

8、好、一般、差只选其中一项打“√”。

四、方法步骤

民主评议党员按以下步骤进行:【2016年宁波市民主评议方案】

(一)宣传学习。明确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激发党员参与民主评议活动的自觉性。

【2016年宁波市民主评议方案】

(二 )征求和反馈群众意见。在相关范围内,召开群众会议,由支部书记征求和听取群众对支部所属每名党员的评议意见,然后如实地反馈给每一位党员。

(三)自我总结。按照党章标准和民主评议内容,党员个人结合群众意见对自己2016年的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情况进行全面、客观、实事求是的总结,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明确努力方向。

(四)民主评议。召开支部大会,采取逐个总结评议的方式,进

行党员之间互评,在评议中要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做到既能解决问题,又要团结同志。

五、评议要求

(一)全体党员群众要高度重视民主评议党员活动,确保组织、时间、内容三落实,并根据支部统一部署,按质按量按期完成评议工作。

(二)全体党员要积极、认真参加民主评议活动,要勇于剖析自己,自觉接受党内外群众的评议和监督,要评出水平,起到作用。

(三)做好民主评议党员的记录和材料整理工作并报支部审核汇总。对于拒不参加或无故不参加民主评议活动的党员,要严肃处理。

六、组织领导

民主评议党员工作领导组:

组长:张琦(校长)

成员:荆玉堂(办公室主任)

许灵爱(报账员)

2016民主评议党员处置实施方案
2016年宁波市民主评议方案 第二篇

2016民主评议党员处置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采取“自己找、群众提、党员点、互相帮”的方式,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为推进科学发展提供组织保证。

二、基本原则

1、实事求是原则。以《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为标准,在细化党员评议标准和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中,不提过泛过高的要求,不蓄意整人,不搞末位淘汰,做到事实清楚、理由充分、处理恰当、程序规范、手续完备。

2、民主公开原则。坚持党员评议与群众评议相结合,提高民主评议组织处置不合格党员的公信度和满意度。对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党员的组织处置意见要与本人见面,并允许申辩。

3、教育为主原则。立足教育转化,积极做好基本合格和不合格限期改正党员的教育转化工作,稳妥做好不合格劝退、除名党员的思想稳定工作。

三、方法步骤

分四个阶段进行,时间从2016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2016年宁波市民主评议方案】

第一阶段:动员准备阶段(11月1日至11月25日)

1、制定方案。根据县里《实施方案》精神,结合自身党员队伍现状,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实施方案,并上报县机关工委。

2、宣传发动。组织召开党员大会,大力宣传方案精神,广泛动员全体党员按时参加本次处置不合格党员活动。

3、学习教育。采取集中培训、自学、专题讨论等方式,组织全体党员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等内容及中央、省、市、县有关政策文件精神。

4、调查摸底。对党员队伍现状进行“五清理”:即清理入党材料;清理流动党员的管理情况;清理不按时交纳党费、不参加组织生活、不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的“三不”党员;清理党员违纪违法情况;清理党员信教和参加邪教组织等情况。清理的基本方法:查阅党支部的记录本、党费收缴登记及党员档案等有关资料,查清每个党员参加组织生活、交纳党费、党员资格情况;与党内外群众座谈,了解党员的现实表现、完成任务、发挥模范作用等方面的情况;流动党员查阅《流动党员活动证》使用情况。对清理出来的问题及时进行梳理汇总,作为评议党员和党员定格的重要依据。

5、党员登记。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集中开展一次党员登记工作,建立完善党员基本信息管理库,为下一步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和处置不合格党员做准备。对经调查核实党员身份不实的,不予登记,不参加评议和处置不合格党员活动;对流动党员、口袋党员、隐形党员,要开展党组织找党员和党员找组织活动,至2016年11月25日前,对已取得联系的党员,要进行补充登记,对暂时无法取得联系的党员,暂缓登记,并报上级党委审核备案。暂缓登记的党员,暂不参加本次评议和处置不合格党员活动。党员登记材料报机关工委。

第二阶段:评议定格阶段(11月26日至12月5日)

根据评议标准,按照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经自评、互评、民主测评等环节初步认定党员格次。评定格次由各党(总)支部对初步认定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的党员,经调查取证、结果反馈、组织定格、审批公示等环节确定格次。

(一)评议标准

1、合格党员评议标准

符合《党章》规定,并能根据岗位的特点和要求,模范履行《党章》的义务,政治素质优秀、道德品质高尚、工作成绩突出,在遵纪守法、弘扬新风、服务群众等方面带头作用发挥明显,群众评价较高。

2、基本合格党员评议标准

介于合格与不合格党员之间,基本能够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有一定的责任意识和奉献意识,比较安心本职工作,基本能够完成党组织交办的任务。

3、不合格党员评议标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不合格党员:

(1)理想信念动摇。对党的现行路线、方针、政策持抵制或反对态度,经常散布、传播错误言论,在群众中造成严重影响的。

(2)思想观念落后。在工作和社会活动中消极落后,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发挥党员作用,混同于一般群众甚至落后于一般群众的。

(3)党性意识淡薄。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活动,不做党组织所分配的工作,不交纳党费的;或者在转移党组织关系过程中,超过6个月不把党组织关系介绍信交给党组织的。

(4)原则立场不强。在大是大非面前,立场不坚定,对坏人坏事不制止、不揭发,甚至包庇纵容;在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受到水灾、火灾、车祸和犯罪分子侵害等严重威胁时,袖手旁观或临阵脱逃的。

(5)组织纪律松弛。不按组织原则和程序向上级反映情况和问题,煽动或参与集体上访和越级上访,组织群众闹事、非法集会等;在选举、人事任免、发展党员、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时,组织或参与非组织活动,造成不良后果;影响、阻碍征地、拆迁、重大工程项目建设等中心工作开展,造成较大影响的。

(6)道德品质败坏。参与黄、赌、毒活动,或为他人赌博等非法活动提供场所;不遵守社会公德,不赡养老人,不抚养未成年子女,虐待家庭成员;生活作风不检点,造成不良影响的。

(7)廉洁自律松懈。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群众反映强烈的。

(8)其他违反国家法规政策,但不构成纪律处分和刑事处罚的;或其他丧失共产主义信念,革命意志衰退,不能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

除上述外,党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不合格党员:

(1)工作业绩较差。工作中不思进取,业绩平庸,在年度考核中被评定为不称职的。

(2)工作责任缺乏。不按组织原则和工作程序办事,给国家和集体造成较大损失或不良影响;胜任不了本职工作,在工作中因失职、渎职产生重大损失或发生重大事故的。

(3)工作作风漂浮。对上级决策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顶着不办,致使某一方面工作遭受一定损失,造成不良影响的。

(4)服务态度恶劣。工作方法简单粗暴,拖拉推诿,刁难群众,不按政策规定办事,有索、拿、卡、要行为,或乱摊派、乱收费、乱罚款、乱集资,造成不良影响的。

(5)个人主义严重。不执行本单位党政领导班子作出的决定,不服从组织安排;利用职权插手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产权交易等谋取不正当利益,造成不良影响的。

(6)存在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公费旅游、为家庭成员婚丧喜庆大操大办等行为,造成恶劣影响的。

(二)评议定格程序

1、“一会三评”。召开党员大会,组织开展自评、互评和民主测评。一是自我评价。

每名党员对照《党章》规定和评议标准,形成党员个人自我评价材料。二是相互评议。组织全体党员对照评议标准,先本人自评,再党员采取面对面或背靠背等方式互评,开展严肃认真的批评和自我批评,并做好评议记录。三是民主测评。组织全体党员和5名以上品行好、热心集体工作、责任感强的群众代表,对党员进行民主测评,发放填写党员民主测评表。民主测评的得票数,当场宣布,作为党员初步认定的重要依据。四是发放《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进行填写并收回。

老弱病残党员,应参加所在党支部民主评议,因病残行动不便、生活不能自理的党员,经党支部同意,可不出席党员大会,所在党支部应上门听取他们的评议意见,并向其通报评议和处置情况。

2、初定格次。支部支委会要对党员自评、互评和民主测评结果进行综合分析,严格对照评议标准,对每名党员格次认定提出初步意见,并报机关工委备案。

3、调查取证。对初步认定为不合格和基本合格的党员,由上级党委派人,联合支委会成员、普通党员和群众代表组成的三人以上调查组,通过找其本人和相关人员进行考察了解、调查取证,做好谈话笔录,形成调查报告。对确实存在问题的党员由支委委员做好思想教育工作。

4、结果反馈。结论材料形成后,要及时反馈至党员本人,听取本人说明并签署意见。本人认为所作结论的问题与事实不符时,可以申请重新调查,或向机关工委申诉。

5、组织定格。根据初步认定结果及组织考察情况,以支委会无记名投票表决形式,对每名党员进行票决定格,定格结果以书面形式反馈至每名党员本人。

6、审批公示。要将民主评议结果及时机关工委审批,并进行为期3天公示。

第三阶段:组织处置阶段(12月6日至12月20日)

1、谈心谈话。对组织定格为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的党员,要及时指派支委成员找其本人开展谈心谈话活动,教育其端正态度,稳定思想,正确对待评议结果。

2、帮教转化。实行帮教责任制,由党支部对每名帮教对象指定专人进行帮教。基本合格党员,指定1至2名党员对其进行帮教;不合格党员,指定2名政治思想素质高、责任心强的党员作为帮教联系人,做好帮教转化和思想稳定工作。

3、投票表决。根据基本合格、不合格党员帮教转化期间现实表现和参加集中学习教育情况,适时召开支委会和党员大会,以书面投票表决的形式,对基本合格党员、不合格党员形成处置决议。基本合格党员限期改正一般不少于6个月,限改期满后,支部对其进行重新认定,经民主评议、组织审定后,认定为合格的,宣布结束限期改正。对不合格党员酌情作出限期改正、劝其退党或党内除名的处置决议。一是限期改正。被认定为不合格的党员,如果问题性质不是很严重,本人要求留在党内,并且有改正的决心和措施,经支委会表决同意,一般给予6至12个月的限改期。对限期改正的党员限改期满后,所在党支部应对其进行重新认定,经民主评议、组织审定后,认定为合格的,宣布限改期结束。在限期改正期间,党员的权利和义务不受影响。二是劝其退党。被认定为不合格的党员,经教育仍无转变的,应当劝其退党。三是党内除名。对被劝告退党的党员坚持不退,应当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决定予以除名。

处置决定通过后,要及时送达被处置党员本人签署意见,拒签的不影响决定的执行。

4、党委审批。党支部需将处置决定连同基本合格、不合格党员本人签署的意见,及时报机关工委审批。

5、反馈决定。处置决定经上级党组织审批后,党支部要及时召开党员大会,宣布上级党组织批复,并将处置决定反馈至每名基本合格、不合格党员本人。

6、立卷归档。党支部处置基本合格、不合格党员的有关材料,除处置决定归入个人档案外,民主评议资料、表决资料、调查材料、结论材料、会议记录、组织审批材料等,

及时交上级党组织保存。

第四阶段:总结提高阶段(12月21日至12月31日)

组织处置阶段工作基本结束后,以支部为单位,在党员群众中,广泛进行一次满意度测评,收集党员群众和社会各界的反响评价,检验工作成效。要认真总结工作的基本做法、经验成效以及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及时上报动态信息,并形成书面总结材料报机关工委。书面总结材料于2016年1月10日前报县委组织部。

四、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识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评议过程中,要打开情面,不包庇、不护短,要克服和纠正畏难情绪,坚决抵制“领导不重视、支部不认真、党员无所谓”马虎了事的状况,要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用整风精神认真开展评议工作。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由委主要领导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制定工作实施方案,扎实开展民主评议工作。

2、规范工作程序,明确评议重点。结合本单位党员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同时,规范操作程序,创新工作方法,合理组织民主评议工作,确保工作稳妥推进。通过评议,着力解决一些党员在理想信念、根本宗旨、组织纪律、发挥作用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3、严格坚持标准,把握政策界限。一方面,在民主评议工作中,要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和评议标准,对党员作出客观、准确的评价。另一方面,在评议处置不合格党员时,要把握好五个政策界限:一是把腐败分子、违纪党员同不合格党员区别开来,对不合格党员不能用纪律处分代替组织处置,对违犯党的纪律需要给予党纪处分的党员,要按程序移交纪检机关处理,不能用组织处置代替纪律处分;二是把思想跟不上形势,认识模糊,同反对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区别开来;三是把由于党组织原因造成党员不能正常地参加组织生活,不能履行党员义务,同党员本人不愿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履行党员义务区别开来;四是把主观上为了搞好工作,但由于经验不足和能力有限,在工作中发生失误,同本人思想品行不好,以权谋私,损害人民利益区别开来;五是把因有实际困难一时无力完成党组织所分配的工作,不能参加党的活动,同组织观念淡薄、革命意志衰退,不发挥党员作用区别开来。

4、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出口”力度。把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作为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的一项长期任务来抓,建立健全不合格党员即评即处、帮教转化、考核督查等长效机制。对基本合格、不合格限改党员,要建立帮教目标责任制,采取专人帮教、集中教育帮教、领导谈心帮教、亲友情帮教等措施,做好帮教转化工作,帮教期满后要及时进行复评复议重新定格;对不合格劝退、除名处置的党员,要做好结对帮扶和思想稳定工作;对腐败分子更要坚决地清除出去;对“三不”党员,在严格区分五种界限后,该限改的限改,该劝退的劝退,该除名的除名。

2016党员登记和民主评议工作方案
2016年宁波市民主评议方案 第三篇

2016党员登记和民主评议工作方案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促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扎实推进,根据县委《关于开展党员登记和民主评议工作的实施方案》有关要求,决定在全局范围内开展党员登记和民主评议工作。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牢牢把握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这条主线,通过开展党员登记和民主评议工作,进一步夯实党的基层基础,全面提高党员管理科学化水平,打造一支信念坚定、素质优良、纪律严明、作用突出的优质态党员队伍,为质监工作快速健康发展提供更加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基本原则

开展质监局党员登记和民主评议工作要坚持以下原则:

1.广泛发动,全员参与。对全局上下进行宣传发动,让每一名党员都能够深入了解这次党员登记和民主评议工作的目的意义、方法步骤、时间要求,然后积极参与到这项工作中来。

2.实事求是,简便易行。在党员登记和民主评议工作中,无论是党员身份的认定,还是评议标准的把握、评议格次的确定等,都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对于不合格党员的处理,则更要稳妥、慎重,做到事实清楚、理由充分,处理恰当、手续完备,不定比例、不下指标。在运行基本程序的同时,要简便易行,加强可操作性,追求实效。

3.教育为主,处置为辅。针对增强先进性和纯洁性,应该把不合格党员的教育转化工作作为重中之重,使他们端正思想,深刻认识自身存在问题,积极整改。对那些屡教不改、丧失党员基本条件和意识的人,要坚决畅通出口,以纯洁党的组织。

三、方法步骤

这次党员登记和民主评议工作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同步展开,从2016年6月开始至2016年9月底结束,局全体党员要在局党总支的领导下,有步骤地进行。

(一)规范组织设置,明确人员分工(6月份)

对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相关要求,各党支部要理顺组织体系,规范组织设置,明确专人分工负责党务工作,认真做好软弱涣散党组织整改工作,对支部建设情况进行一次认真的调查摸底,建立相关资料台账。

(二)党员登记(6月份)

1.发布公告。通过多种渠道发布《关于开展党员登记工作的公告》,进行广泛宣传,积极联络沟通全局党员,确保党员对本次活动的知晓率100%、参与率100%。

2.调查摸底。在局党总支部的指导下,各个党支部要对党员进行“三查三对应”,即查党员档案材料(入党志愿书等)、查组织生活记录(参加支部活动记录、党费收缴记录等)、查政法综治信息(违纪违法记录等),实现党员和党支部一一对应、党员和档案资料一一对应、党员现实表现和组织掌握情况一一对应。通过初审,完善党员资料,理顺党员组织隶属关系,对党员党性进行初步分析。

3.党员登记。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各党支部要在6月底前集中开展一次党员登记工作,指导党员实事求是填写《中国共产党党员登记和民主评议表》(见附件1)。届时要采取多种方式与党员进行联系,督促党员在规定时间内登记,健全完善党员基本信息管理库,为下一步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做准备。党员入党志愿书丢失的,要在民主评议之前进行补办。暂时无法联系或不能确认党员身份的,暂缓填写登记表。对无正当理由拒不登记、不愿履行党员义务的,按照《党员民主评议参照标准》(见附件2),在民主评议

时将其评定为不合格党员。

(三)公开评议(7月份—8月份)

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各党支部要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1.会前查摆问题。民主评议党员要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在党员填写登记表、自我剖析党性、查摆自身问题的基础上,采取“面对面”和“背靠背”相结合的方式,为每个党员画像,梳理“问题清单”,并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征求群众意见,努力找准找实每个党员存在的问题,为民主评议打牢基础。

2.党员民主评议。民主评议党员时,会前要将对照检查情况、《党员民主评议参照标准》(见附件2)、党员问题清单发放到每名党员手中,按照“支部先评、党员自评、党员互评、书记点评、民主测评”的“一会五评”程序开展评议,评议结果现场公开。支部先评,各支部要召开全体党员大会(实到会党员应超过应到会党员的80%),由支部书记通报支部对照检查情况,听取党员意见建议,研究提出加强支部建设的意见。党员自评,由支部书记带头,每个党员都要对自己是否符合党员标准进行自我剖析、自我批评,每个人都要发言。党员互评,在党员自评之后,其他党员要对照问题清单,结合平时,对其提出意见建议。书记点评,党支部书记要对各个党员进行客观公正的总结评价。民主测评,党支部组织全体与会党员和群众代表填写《党员民主测评表》(见附件3),测评结果现场公开。

4.支部研究评定。召开支委会,根据民主讨论评议情况,并结合平时掌握情况,对每个党员格次进行初步认定:一是优秀。对现实表现好,同时民主测评优秀和合格票数累计等于或高于90%的,定为优秀格次,优秀率一般控制在10%以内;二是合格。对现实表现较好,同时民主测评优秀和合格票数累计等于或高于50%、低于90%的,定为合格格次;三是不合格。对存在不合格党员表现的党员,或者民主测评优秀和合格票数累计低于50%,或者不合格票数等于或高于50%的,定为不合格党员。预备党员参加党内民主评议,但不评定格次。

5.上级复核审定。党支部在作出初步评定后,将《中国共产党党员登记和民主评议表》、民主评议情况及不合格党员调查情况等相关材料,报局党总支进行复核审批。局党总支复核后将不合格党员名单及相关审批材料报县委组织部审定。县委组织部复核审定后,将会以书面形式将批复下发到局总支部。局总支部将及时把结果通报给党支部。

6.党员本人认定。上级党组织审批后10天内,党支部及时召开党员大会,局总支部派员参加,公布民主评议结果,并对不合格的党员发出书面通知,结果在公开栏公示。党员对评议结果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局总支部申请复核,局总支部会在收到申请后10日内作出复核决定;对复核结果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复核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县委组织部提出申诉。对评议合格的党员由县委组织部统一发放《中国共产党党员证》。

(四)教育转化(8月份—9月份)

此次党员登记和民主评议工作是为了通过教育提高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始终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1.跟踪教育。对评定的不合格党员,根据情节轻重、本人态度和一贯表现,一般应给予一年的期限进行改正。限期改正期间,局党总支将派人对其进行警示谈话,并指派两名优秀党员与其结对帮扶。主题是学党章、强党性、守党纪,保持党员先进性和纯洁性,县委组织部对不合格党员进行专题教育,引导他们端正认识,正视问题,进而明确整改方向,促使他们尽快转化。对自愿放弃登记的党员,由局总支部进行组织谈话,按照有关规定,不再承认其党籍。

【2016年宁波市民主评议方案】

2.整改评议。限期改正期满的,由党员本人提出申请,各党支部在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及时召开党员大会讨论,对其再次组织民主评议和现实表现鉴定,仍然评定为不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劝其退党,劝而不退的,予以除名。

3.表彰奖励。党员评议的结果要和单位评先评优结合起来,对民主评议优秀的党员进行表彰。

(五)健全党员教育管理机制(9月份)

在分析党员情况,总结党员登记和民主评议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健全党员管理各项制度。

1.健全党员教育评议制度。党员民主评议每年年底开展一次。结合民主评议工作对基层党员每年进行一次党员标准、党性观念、责任意识和党的组织生活纪律的全面教育。

2.健全外出党员定期联系制度。如有党员外出的应当及时上报,并办理流动党员证。各党支部要确定一名干部专门负责与外出党员联系,做到每季度至少与外出党员联络、沟通一次,外出党员每半年至少与支部主动联系一次。联系情况应当及时记录。

3.健全党员集中活动日制度。县委把每周六确定为全县党员集中活动日,我局要以支部为单位组织党员开展学习、讨论、义务劳动等活动,制度化、常态化加以执行。

4.健全基层党组织党建责任追究制度。认真分析本次党员登记、民主评议活动中发现的各类问题,对因为党支部负责人不作为引起的突出问题进行追责,制定相关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四、有关要求

各支部要切实加强对党员登记和民主评议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规范程序,确保该项工作积极稳妥、扎实有序进行。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党支部书记要切实肩负起管党责任,牵头进行专题研究、部署推进。召开民主评议党员组织生活会时,局总支部将派人参加,县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各督导组负责对此项活动进行专项督导。

2.严格程序,注重实效。各党支部必须按照规定的方法步骤,认真开展工作,不得简化程序和降低标准。对不合格情况的调查,要实事求是。对需要县委组织部审查把关的,要按照工作要求,及时上报,不得自行其是、擅作主张。对党员登记、民主评议工作不符合要求、多数党员和群众不满意的,责令其“返工”,并通报批评。

3.严格纪律,注重保密。各党支部要完善档案资料,对所有涉及党员登记工作的文字材料,安排专人及时收集整理,建立永久性专门档案。党员登记中产生的各类数字、材料要严格保密,对泄密、失密者,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党员登记工作未经县委组织部同意,不得对外宣传。

2016年司法系统民主评议实施方案
2016年宁波市民主评议方案 第四篇

2016年司法系统民主评议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纪委十八届二次全会提出的加大群众评议和社会监督的要求,深入开展2016年“保民生促发展,请群众评议”专题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推进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建设,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根据市司法局《2016年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意见》精神,结合我市司法行政系统政风行风建设的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工作方针,以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为主线,突出重点、强化措施、狠抓落实,深入推进政风行风建设,为我市司法行政工作的新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评议对象

各司法所,局机关各股、室、中心,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基层法律服务所。

三、评议内容

1、责任落实情况。是否把政风行风建设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管理,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和同考核,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各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

【2016年宁波市民主评议方案】

2、依法办事情况。司法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是否履行法定职责,是否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实施行政管理,对市委、市政府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决策部署是否落实到位。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是否公正执法。律师、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是否进一步拓展服务领域,规范服务行为。是否存在乱收费、收费不办案、不按程序办证、出具虚假鉴定等行为。【2016年宁波市民主评议方案】

3、办事公开情况。司法行政机关在行政审批等方面,法律服务行业在讲诚信、规范服务行为等方面,是否认真履行公开责任,办事流程、办理时限、服务承诺等信息应及时全面公开。

4、改进作风情况。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司法厅实施意见,坚持走群众路线,坚决克服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切实改进会风、文风,重实干、求实效。

5、服务质量情况。服务态度端正、便民利民措施落实,主动优化服务流程,提高办事效率。无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庸懒散、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等问题。

6、制度建设情况。是否畅通投诉渠道,倾听群众呼声,对损害群众利益和妨碍民生行为的诉求及时调查、处理和反馈;是否建立健全整改问题的各项制度。

7、廉洁廉政情况。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忠于职守,廉洁奉公、无徇私舞弊、以权谋私、吃拿卡要等问题。

四、评议步骤

1、动员部署阶段(5月)。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中央、省委和省司法厅关于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的有关会议精神和文件规定,提高对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增强参与评议工作的责任感。同时召开会议进行全面的动员和部署,积极推进各项工作。大力宣传民主评议工作的做法、成效,公开服务承诺、投诉电话,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2、开展评议阶段(6月)。通过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接受投诉、上门走访等多种形式,组织行评代表、群众代表、服务对象参与民主评议,收集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解决存在的问题。并进行认真的分析、梳理和归类。

3、查找问题阶段(7—8月)。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主动并解决问题。今年,查找问题的重点是各单位、各部门是否严格执行“八项规定”,是否严格落实厉

行节约有关规定;局机关及司法所人员是否严格依法行政、正确履行职责;法律服务行业人员是否诚信执业,有无乱收费等问题。

4、落实整改阶段(9-10月)。对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和评议中征求到的问题,进行梳理归类,一事一档。要制定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便于操作的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期限,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要做出说明、列出计划,整改情况及时向有关部门、服务对象反馈。各单位、各部门当年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情况报告于10月10日前报局监察室。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把评议工作作为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的重要载体和抓手,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举措,统一思想,统筹安排,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评议工作有序开展。评议结果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政府绩效评估管理、效能建设考核及评先评优的一项重要指标。

2、注重工作实效。要坚持以人为本,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律师、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行业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要认真进行梳理,通过适当的方式向社会作出整改承诺,接受监督,并切实抓好整改。

3、严明评议纪律。要严格按照评议方案开展工作,确保征求意见、整改、评议和考核的实际效果,对在评议工作中失职或出现问题的要严肃追究责任。年内,市局将适时组织政风行风监督员开展明察暗访,及时发现问题,限期进行整改。对群众反映强烈、工作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单位,要进行通报批评。对评议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纪违规问题,要严肃调查处理。

2016年党员民主评议测评表
2016年宁波市民主评议方案 第五篇

党员民主评议测评表

所在支部测评日期:

注:请在您认为合适的栏内打“√”。党员民主测评的基本内容包括:

1、遵守党的纪律:是否切实地执行党的决议,严守党纪、政纪、国法,坚决做到令行禁止;组织观念强不强,是否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是否积极参加党内政治生活和组织生活。

2、履行党员义务:是否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是否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是否密切联系群众;及时向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是否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带头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

2、履行岗位职责:是否出色有效地完成岗位所在职责工作和上级交待的各项任务。

3、遵守党的纪律:是否切实地执行党的决议,严守党纪、政纪、国法,坚决做到令行禁止;组织观念强不强,是否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是否积极参加党内政治生活和组织生活。

4、工作实绩:结合创先争优公开承诺践行情况,是否积极投身本职工作,事业心强,勇于开拓,认真完成好各项工作,工作成绩是否突出。

2016市科技局民主评议实施方案
2016年宁波市民主评议方案 第六篇

为切实做好本单位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2016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实施意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围绕市委和市政府的中心工作,以服务于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推动创新建设为主题,切实改进科技工作在支撑经济社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以加强科技局政风行风建设为核心,注重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着力推动长效机制的形成;以社会广泛参与为基础,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标准,努力建设法治型、服务型、责任型、效能型、廉洁型部门;以促进区域科技体系构建为工作主线,为我市科技经济社会持续协调发展提供高效优质服务。

二、工作目标

通过这次民主评议活动,进一步增强全局干部职工的公仆意识、服务意识、责任意识、能力席位意识和依法行政的意识,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进一步完善本单位的政风行风建设的长效机制,努力实现政风行风上台阶、能力素质有提高、科技工作上水平、服务群众见成效、社会满意度有提升。

三、评议对象和内容

(一)评议对象

市科技局机关及局属二级单位。

(二)评议内容

1、信息公开。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的情况。具体检查和评议:是否围绕涉及服务对象切身利益的事项办理和行政审批等重要权力的行使,实现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工作程序公开;是否能按结构科学、配置合理、程序严密、运行公开、制约有效的要求,规范和完善行政权力运行体制。

2、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公正执法的情况。具体检查和评议:是否能按照《行政许可法》、《专利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健全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的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是否能够严格行政执法纪律,对行政违法责任人实行过错责任追究。

3、勤政为民,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和能力建设的情况。具体检查和评议:是否以廉洁、勤政、务实、高效为标准,规范行政行为,改进工作作风;是否完善机关工作规范程序,建立健全快捷、高效、便民的工作机制;是否按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规范和精简行政审批事项;是否及时纠正不作为、乱作为、低效率等影响行政效能和执行力的问题。

4、廉洁自律。具体检查和评议:是否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市委“十八条意见”以及市纪委“十五个不准”等加强作风建设的规定;是否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有无徇私舞弊、以权谋私、吃拿卡要等问题。

5、加强领导,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情况。具体检查和评议:是否贯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任务,把政风行风建设列入单位领导班子重要议事日程;是否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细化责任,强化措施,切实加强对纠风工作的领导;是否建立和完善了纠风工作机制和政风行风建设考核、激励、惩戒等监督管理制度。

6、执政为民,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情况。具体检查和评议:是否能坚持以人为本,方便群众,服务企业的原则,面向实际需求,畅通办事渠道,认真解决群众和企业反映的实际问题,信访和投诉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是否能及时纠正和严肃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和案件。

四、评议方法和步骤

这次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坚持“自我教育为主、上下联动,条块结合,面向社会,群众参与”的原则,采用定量测评与定性评估、自查自纠与整改落实、第三方评估与集中评议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1、动员部署阶段(5月中旬)。召开全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动员大会,学习传达贯彻全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有关文件精神,对本单位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进行全面动员和部署,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制定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落实责任措施。成立民主评议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落实专门人员和专项经费,确保本单位民主评议工作的有序开展。

2、公开承诺阶段(5月中旬-5月下旬)。通过编发《科技工作》简报,在日报、周刊上向社会公开服务承诺,将承诺内容向社会各界特别是服务对象发送,设置专门信箱及电话收集反馈信息。

3、自查自纠阶段(6月上旬-6月下旬)通过发放书面征求意见函,开辟网上“征求意见窗口”、设立举报信箱、公布举报电话、局领导带队下访等各种形式,开门纳谏、登门求谏,广泛收集社会各方面意见和建议。在此基础上,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进行汇总分析,准确找出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查找产生问题的原因,并开展自查自纠,制订出具体整改措施,列出整改时间表。

4、督查整改阶段(7月上旬-9月中旬)。按照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间安排,督促局机关及局属二级单位加大整改力度,切实解决政风行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5、整改总结阶段(9月下旬-12月中旬)。通过整改活动,评选1-2名“十佳服务标兵”。要按照“标本兼治,注重源头”的方针,认真做好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程序的建立健全和完善工作。通过加强制度建设,实施源头防治,来促进科技行政管理系统政风行风建设的长效机制形成。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做好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是全局今年工作目标责任中的一项重要内容。为确保评议工作各阶段任务顺利完成,成立科技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指定专门人员组成工作专班。

(二)突出重点,注重落实整改

落实整改是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关键。在此次评议活动过程中,各科室要高度重视评议过程中各界所反馈问题、意见和建议的及时归集、整理工作,并结合自己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中所查找的问题,有针对地提出具体整改措施。要把整改落实贯穿于民主评议的全过程,通过整改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切实增强科技行政管理系统的社会公信力。

(三)强化宣传,营造评议氛围

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大力宣传政风行风评议工作的重要意义;要公开评议程序、评议方法和服务承诺,公布举报电话等,畅通与群众联系的渠道;要加大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宣传力度,营造社会各界关心政风行风建设的良好氛围,不断推动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深入开展。

2016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实施方案
2016年宁波市民主评议方案 第七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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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纠风办《关于2016年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省政府纠风办《关于2016年度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实施意见》和市委、市政府的有关要求,现提出2016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2016年度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以“树立行业新风、促进社会和谐”为主题,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为核心,以解决基层站所存在的不正之风为重点,以社会各界广泛参与为基础,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标准,以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为目的,通过认真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促进依法行政,优化发展环境,推进政风行风建设,为全面实施“环湾保护、拥湾发展”战略,建设富强文明和谐的现代化国际城市服务。

二、评议对象和范围

政风行风评议的对象是各级政府组成部门、直属机构和公共服务行业,重点是具有行政执法、经济管理、社会管理、公共服务职能以及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关系密切的部门和行业。根据省政府和市政府的要求,确定62个部门、行业和21个基层重点单位参加全市民主评议。

按照职能性质相近、以主要职能为主的原则,62个部门、行业分为以下三类:

(一)经济和社会管理类:发展改革、经济信息、科技、民族宗教、民政、财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水利、农业、海洋渔业、商务、文化出版、国有资产管理、体育、统计、林业、粮食、畜牧兽医、农机、人民银行等20个部门和单位。

(二)行政执法类:公安、司法行政、国土资源、住房与城乡建设、规划、交通运输、审计、环保、国税、地税、文化市场执法、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管、安全生产监管、物价、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烟草专卖、盐务等20个部门和单位。

(三)公用服务类:教育、卫生、人口计生、广播电视、旅游、市政公用、邮政、供电、铁路、移动、联通、电信、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农村信用社、中国人寿青岛市分公司、人民财险青岛市分公司、平安保险青岛市分公司、太平洋保险青岛市分公司等22个部门和行业。

基层重点单位为:交警、卫生监督、质监稽查、交通稽查、海洋渔业执法、劳动监察、环境监察、物价检查、运输管理、建筑管理、房地产开发管理、殡葬管理、住房保障、劳保、医保、公证、消防、公交、自来水、燃气、供热等21个单位。

各区市在确保完成全市统一安排部署的对62个部门、行业评议任务的基础上,要按照国务院纠风办印发的《关于加强民主评议基层站所工作的指导意见》(国纠办发〔2016〕2号)的通知要求,切实抓好基层站所的评议工作。要从今年开始,凡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府工作部门、公共服务行业及其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基层站所全部纳入评议范围,连续评议三年,力争做到使群众诉求渠道更加畅通,行业监管明显加强,政风行风进一步好转,群众满意度大幅度提高,逐步实现基层站所服务标准化。各部门、行业根据各自的实际,自行或联合纠风机构组织开展系统内评议。

三、评议内容

评议内容要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与政风行风建设的重点任务相结合,与切实解决影响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相结合,与认真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相

结合。着重评议履行职责、依法行政情况,执法公开、公正、公平情况,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纠风工作责任制、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情况,转变工作作风、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工作效率情况。

四、评议方法步骤

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实行统一组织、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上下联动,分类评议、综合评定的方式进行,以属地评议为主,各区市负责本辖区的评议工作,实行垂直管理的部门和行业参加当地政府统一开展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

各区市政府纠风办要按照当地党委、政府和纪委的统一部署,制定好评议区市部门、行业和乡镇(街道)基层站所的实施细则,并抓好组织实施。

评议主要采取问卷调查、自查整改、明察暗访、工作考核等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评议方法,对参评单位做出综合评定。整个评议工作贯穿全年,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前期准备阶段

建立政风行风评议小组,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和部门管理服务对象中选聘参评代表并进行培训。

各被评议部门和单位要根据评议内容和要求,通过组织专题座谈、发放征求意见书以及设立评议意见箱、热线电话、电子信箱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宣传工作职能(业务范围),公开服务承诺及便民措施,展示近年来政风行风建设成效,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进行自查自评自纠。

(二)调查评议阶段

1.问卷调查。(1)问卷调查表采用省政府纠风办统一设计模式,分为“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不了解”四个等次。(2)问卷调查主体范围:企业法人代表和职工代表、农民、下岗职工、离退休人员、个体业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政机关干部以及事业单位、群团组织、街道乡镇的工作人员等。各层面所占比例由各级政府纠风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应以参评单位的服务对象和工作对象为主。(3)问卷调查工作由市政府纠风办和各区市政府纠风办分别组织开展,每个区市纠风办至少组织发放评议问卷调查表1000份。(4)问卷调查统计和综合分析由各级纠风办负责,对回收的问卷要认真研究分析,对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梳理。

2.明察暗访。纠风部门要不定期地组织政风行风评议组或督导组考察参评单位的政风行风建设状况,每个参评单位每年至少要考察一次,重点了解广大群众对基层站所的意见建议。同时,评议代表要结合各自的工作,进行经常性的随机暗访,或组成专门的暗访组,针对某一方面问题进行暗访,收集群众意见和建议,调查参评单位在政风行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及时进行反馈。

3.工作考核。主要包括四项内容:一是对群众投诉反映的问题、明察暗访发现的问题和行风在线(政风行风热线)、民生在线、纠风网以及新闻媒体所披露问题的调查处理和整改情况。二是通过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表以及设立意见箱、热线电话等形式征求意见,不断改进工作,为群众排忧解难,创造良好经济发展软环境的情况。三是纠风工作开展情况,主要看是否做到组织健全、责任落实,工作是否有布置、有检查、有总结、有成效;行风热线工作是否落实有效,纠风网络维护运转工作是否正常。四是上年度民主评议群众意见建议整改情况。

调查评议结果按照问卷调查、明察暗访、工作考核三项进行赋分,其中问卷调查占70%,明察暗访占10%,工作考核占20%。

(三)总结反馈阶段

各区市评议工作领导机构对调查结果进行汇总分析,对问卷中填写的具体意见和建议进行整理,将各被评议单位的评议情况及收集的意见建议向各单位进行反馈,同时报市政府纠风办。市政府纠风办将全市评议情况和群众的意见建议,向各参评系统和行业的市主管部门反馈。21个基层重点单位问卷测评结果单独计算,不纳入主管部门测评结果。

(四)督促整改阶段

各被评议单位要把整改作为评议工作的重点,对评议反馈意见进行认真梳理,查找问题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并向本级政府纠风办写出整改报告。对群众反映的具体问题,凡能解决的要立即解决,一时解决不了的要提出具体的解决方法。各评议组织机构要对群众反映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重点督查。

每个阶段的具体时间安排,由各区市政府纠风办自行确定。问卷调查结果、综合评议结果、具体意见建议和评议工作报告请于2016年12月15日前报市政府纠风办。

五、评议结果运用

要加强评议结果的运用,将评议结果纳入年终考核。纠风部门要将参评单位的评议结果向本级党委、政府、上一级政府纠风部门、参评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抄报组织人事部门,并以适当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各区市组织的对62个部门、行业评议结果,加权平均后按20%分值纳入全市评议结果。各部门、行业联合纠风机构组织的系统内基层单位评议结果按5%纳入本级评议结果。对工作不落实或对评议中提出的问题能整改而不及时整改、群众满意度较低的参评单位,同级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应对其主要领导进行诫勉谈话。对于群众反映强烈,不正之风长期得不到有效治理,甚至边评边犯的参评单位,应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纠风工作责任制等有关规定,实行责任追究。

六、几点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区市各部门各行业要高度重视政风行风评议工作,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日程,经常分析研究,及时解决问题。各被评议单位要按照方案的要求,积极配合纠风机构做好有关评议工作,并组织好系统内部评议;纠风机构要精心组织,不走过场,不搞形式,切实把民主评议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确保政风行风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各级各部门各行业要逐步增加评议深度、广度,不断探索创新评议的方式方法,增强评议效果。

2、注重创新、公开透明。要充分利用网络技术和新信息技术,如通过手机短信、网上评议、计算机读票汇总以及委托第三方电话或问卷调查等,不断创新行评载体,减少人为因素,最大限度地保证评议结果客观公正。纠风机构在组织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过程中,要与有关部门紧密配合,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公证部门的作用,主动邀请新闻媒体和公证部门参加。纠风机构、评议代表、被评议部门和单位都要自觉接受监督,通过设立公布举报电话等形式,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3、强化整改,注重实效。坚持纠、评、建并举,以评促纠、以评促建,把民主评议工作与各项业务工作有机结合,把解决问题作为主线,贯穿于民主评议全过程。通过听民声、察民意、访民情,着重解决严重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着力纠正部门和行业的各种不正之风。要广泛开展向服务对象述职述廉活动,推进基层单位评议深入开展。

4、严明纪律,确保公正。评议过程要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评议对象、评议内容、评议方法、评分标准和评议结果都要以适当方式予以公布。要切实加强对政风行风评议活动的监督检查,特别是在参评代表的选聘、问卷发放、回收、统计等环节,要严密组织,精心安排,严肃纪律,坚决防止拉选票、弄虚作假等问题的发生。凡违反纪律的,要追究相关责任,性质严重、情节恶劣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保证评议工作健康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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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科技局民主评议工作方案
2016年宁波市民主评议方案 第八篇

为进一步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提高科技工作水平和服务质量,根据相关精神,我局将对科技工作作风进行民主评议。为使民主评议工作有效规范地开展,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为核心,以群众满意为标准,以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为目的,不断深化和规范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全面构建和谐社会,开创科技工作新局面。

二、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2016年民主评议工作的领导,县科技局多次召开党组会议进行研究,认真部署民主评议工作的开展,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葛志春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其他职工为成员的县科技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领导科技局民主评议工作。

三、评议内容

是否认真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是否具备较丰富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相关的科学知识和岗位职责所要求管理、业务能力;是否勤奋敬业,开拓进取,扎实工作,成绩明显,为本单位文明建设发展作出了贡献;是否清正廉洁,善于团结同志,作风正派,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是否在党组织的领导下依靠广大职工发挥组织的作用,坚定地走群众路线,尊重职工民主权利,监督履行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等,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

四、评议方法及步骤

采取自主评议与问卷测评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具体分为四个阶段:

一是动员部署阶段(6月)

认真按照相关要求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细化评议内容,制定工作方案。

二是民主评议阶段(7—9月)

干部职工开展自主评议,通过召开座谈会、开展明察暗访、问卷调查等多种形式,广泛收集职工群众反映的意见建议,查找政风行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三是整改落实阶段(10—11月)

针对评议、测评中发现的问题制订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扎实开展整改,并将整改结果向干部职工和群众代表反馈。

四是总结提高阶段(12月)

对评议工作进行全面总结,为下一步做好政风行风提高工作打好基础。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要把民主评议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一把手亲自抓,落实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二)加强整改,注重实效。要把民主评议活动与机关作风建设、行政效能建设、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相结合,做到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注重对自评情况、测评结果以及收集到的意见建议的运用,针对问题认真整改落实,促进各项工作深入推进。

(三)注意总结,完善工作。在活动的全过程中要积极对评议工作进行总结,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并制定相关解决措施,使民主评议工作更加完善。

2016卫生局民主评议基层站所工作实施方案
2016年宁波市民主评议方案 第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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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局民主评议基层站所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基层纠风工作和行风建设,广泛听取开展民主评议基层站所工作,根据上级相关指示精神,现结合我县卫生系统工作实际,特制定以下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民主评议基层站所工作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邓小平理论、xx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卫生核心工作,坚持公开透明、公众评议、实事求是、查纠并举的原则,采取领导考评与群众评议相结合,单位内测评与社会评议相结合,民主评议与落实整改相结合,按照“三评一述”的活动要求,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充分调动社区群众的主观能动性和社会评议的监督作用,不断托宽评议范围、深化评议内容、创新评议方法、提高评议质量、增强评议效果,坚决打压不正之风,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提高工作效能,增强公仆为民服务意识,为建设和谐美好xx营造稳定、和谐的氛围。

二、组织领导

为扎实做好民主评议基层站所工作,成立以党组书记xx同志任组长,副局长xx同志为副组长,机关党委副书记xx、组织委员xx和机关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民主评议基层站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由xx同志任主任。负责民主评议基层站所具体组织工作。

三、评议内容

按照上级文件要求,我局集中开展县直医疗卫生单位、各乡(镇)卫生院,评议内容主要包括:

(一)信息公开。在政策法规、办事流程、收费标准、办理时限、服务承诺等方面做到公开透明。

(二)依法办事。正确履行职责,严格依法依规办事,无滥用职权、办事不公,以及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强制服务、捆绑消费等问题。

(三)服务质量。做到服务态度端正、服务承诺兑现、便民利民措施落实,无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和服务怠慢、办事推诿、效率低下等问题;并严格实行首问责任制。建立岗位责任制度,做到提速、提效、提质。

(四)廉洁自律。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遵守工作纪律,忠于职守,无徇私舞弊、以权谋私、吃拿卡要等问题。

(五)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完善内部管理和监督机制,建立群众问题受理、整改和意见反馈台账,保证本单位开展依法、合理、有序开展。

四、评议程序

(一)评议准备阶段(6月中旬至6月下旬)。下发《xx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6年民主评议基层站所工作实施方案》,研究部署我系统评议工作,组织暗访评议人员,收集相关资料,加强宣传动员。

(二)自查整改阶段(7月上旬至7月中旬)。各基层站所要通过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表,进村入企走访群众,设立举报电话和意见箱,积极主动征求群众意见,对照评议标准,查找本单位自身存在的问题和在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进行认真剖析,并写出自查报告,提出初步的整改意见。

(三)评议实施阶段(7月下旬至8月中旬)。各单位要设置评议邮箱,公布评议电话,广泛收集群众对受评单位工作的意见建议。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四)整改和总结阶段(8月下旬至9月中旬)。

被评基层站所要客观、真实地归纳评议代表的评议意见,针对自查自纠和评议过程中暴露出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并认真抓好落实。整改结束后,召开干部职工会议,认真进行总结,出台相关制度办法,并向卫生局上报总结报告

五、成绩评定

评议成绩按照先量化打分,评分标准各单位自行设计,然后进行综合评定的办法,以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评定评议结果。要运用好评议结果,对连续两年以上群众满意度较高,评议名次靠前的单位,在全县进行通报表彰,对评议不合格,问题又不及时整改,甚至边评边犯的单位,要按照党风建设责任制等相关规定实施责任追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抓好民主评议的组织实施。民主评议基层站所是深化“走基层、建台账、惠民生”、“实现伟大中国梦,建设美丽繁荣和谐xx”等主题活动的重要举措。各参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提高对民主评议基层站所的认识,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要求,切实加强对本单位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协调上级部门解决在评议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保证评议圆满完成。

(二)加强监督,认真整改,推动政风行风建设深入开展。各单位将进一步加强组织协调力度,切实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参评单位主管部门和参评单位之间的联系,形成工作合力,采取评、纪、建并举的手段,通过听民声,察民情,访民情,解民忧的方式,标本兼治,查漏补缺,保证政风行风风清气正,公开透明。

(三)严肃纪律,客观评价,确保评议依法依纪公正进行。严禁评议代表向被评站所谋取不正当利益,向被评站所及其主管部门拉赞助、搞摊派,以任何形式影响和更改评议结果。对违法评议纪律的,将依法依纪严肃处理。对参评站所利用不正当手段影响参评人员公正评议的,一经查实,直接列为评议不合格站所,并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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