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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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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执行情况(共6篇)XX乡2012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执行情况汇报XX镇2012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执行情况汇报中共XX镇委员会 XX镇人民政府2012年8月8日2012年以来,XX镇人口计生工作在上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业务主管部门的具体指导下,坚持“科学发展、和谐计生”工作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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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执行情况
XX乡2012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执行情况汇报

XX镇2012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

执行情况汇报

中共XX镇委员会 XX镇人民政府

2012年8月8日

2012年以来,XX镇人口计生工作在上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业务主管部门的具体指导下,坚持“科学发展、和谐计生”工作理念,以巩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成果,提升优质服务水平为工作目标,重点开展“四优一满意”、“两无一提高”创建活动,深入实施“强基提质工程”,在规范管理、优化服务、诚信计生、依法行政等方面下功夫,加强领导,扎实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年度人口计生工作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将今年的工作情况向考核组各位领导汇报:

一、工作结果指标完成情况

据统计,2011年10月1日至2012年7月31日,我镇主要结果指

标完成情况,全镇人口出生225人,符合政策出生220人,出生政策符合率为97.78%,比正常值高1.78个百分点,二孩符合政策生育率为98.07%,有6个村无计划外生育,全镇无多孩生育,出生婴儿性别比为115(比去年同期低4个百分点)。区间内应采取长效避孕措施122人,已落实长效避孕措施106人,区间内长效避孕率为 86.89%(比指标值高1.89个百分点);应参加孕前优生健康检查109对,已参加126对,完成115%;应征收社会抚养费64万元,已征收35.8万元,征收率为55.9%。总体来看,全镇人口计生工作呈现出持续健康发展的良好势头。

二、工作措施及成效

(一)强化领导,狠抓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落实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工作目标实现。我镇始终把人口计

生工作纳入镇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层层落实人口计生目标管理责任制,认真执行“一票否决”制,做到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形成了各部门、各单位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今年年初,我镇召开研究人口计生工作的专题会议,由镇党委书记亲自布署

【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执行情况】

全年的计生工作,与各村村委会签订年度人口计生目标管理责任状,制定分片包干和奖惩办法,把各项任务指标分解到村,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目标管理体制。另外,每月我镇定期召开计生工作专题会议,听取计生工作汇报,党政主要领导不定期到计生办了解工作开展情况,着力解决人口计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今年以来镇党委、政府先后召开了责任追究、“三大活动”的开展、打击“两非”、机构编制、流动人口管理等计生专题会议11次,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2.加大财政投入,确保各项计生工作经费的落实。2012年以来,

我镇投入计划生育事业经费累计39万元,各种配套资金(服务所建设、计生利益导向政策资金)100%拨付到位,经常性计生工作经费得到切实保障。一是保证了基层计生工作人员待遇的落实,按时发放计划生育工作人员及村计生副主任工资报酬和村人口管理员的岗位津贴。二是按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把用于免费提供避孕节育技术服务手术费及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专项投入列入财政预算,严格抓好政策、法规的落实和兑现,让广大育龄群众能享受到法律规定的免费提供避孕节育技术服务及健康检查的待遇。三是确保法律、法规的各项计生奖励优惠政策及时兑现,保证计生工作正常运转。

3.深入实施规范化管理建设,重点开展“四优一满意”创建活

【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执行情况】

动,努力构建人口计生信息网络。我们把抓好镇、村两级计划生育服务机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内容抓紧抓好。一是狠抓计划生育服务机构硬件建设。今年以来,镇财政及时投入规范化管理硬件工作经费16万元,重新购置了复印机、办公桌椅、计算机、档案柜等一批办公设备,更新防盗门窗、制度宣传栏等设施,并争取扩大内需项目配置乳透仪、红外线治疗仪等医疗服务设备,进一步改善了镇计生服务所办公条件和服务功能。在完善镇级服务所的基础上,加大投资力度,完善了全镇9个村(社区)计生服务室建设,并按自治区要求已完成8个村级“幸福家园”服务平台建设任务, 2012年度1

个“幸福家园”点的选址及业务用房也已落实,为广大育龄妇女提供了舒适优美的服务环境。二是狠抓帐卡表册统一规范建设和相关档案资料管理。我镇按照分类准确、查找方便、整齐规范的归档原则,做好统一规范帐卡表册建设及相关档案资料管理工作,将统计、政法、技术、药具、宣传、协会、流动人口、档案文件等各种帐卡表册、服务资料分门别类,并统一卡表册模式及标准。三是加强信息化建设,努力构建人口计生信息网络。今年以来,我镇加强以信息引导服务,提高信息数据质量,人口基础信息录入准确,同时努力提升信息运用水平。目前我镇总人口19777人,至2012年7月31日已全部录入完毕,其中录入身份证18866人,身份证录入率为95.3%,全员人口的数据完整率达95.82%,逻辑错误率仅为2.69%,人员重复率仅为0.1%,已婚育龄妇女主要数据完整率达94.67%,各种数据均达到了自治区的指标要求。【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执行情况】

4.实施“强基提质工程”,推进队伍职业化建设,提升人口计

生队伍的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一是成立机构,充实计生行政人员。按照自治区计生委要求挂牌成立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镇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所,“一办一所”合署办公,认真落实计生办及服务所工作职能。镇计生服务所配备了8名计生专职人员,并在人员紧张的情况下,及时从镇移民站、农业服务中心调济2名干部充实到镇计生部门协助工作。同时,按照《关于镇镇有关机构编制问题的通知》落实镇镇计生办行政编制2名,并配备了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站站长及2名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员。二是配齐配全基层计生专干。全镇配齐了9名村计生专干(兼村级流动人口管理员和药具管理员),配备了65名村民小组人口管理员,村级计生专干作用得到了有效发挥。三是加强镇村两级计生协会建设,从服务所人员中调整充实了1名专职计生协会编制。四是提高计生工作人员待遇。临时聘用计生专干月工资相应提高,由原来的800元提高到1200元;村(居)计生专干列

为定工干部,其工资待遇享受与村(居)副主任月工资待遇,从原来的300元提高到550元。五是按“创国优”标准,配备了3名技术服务人员,其中执业医师 1名,检验医务人员1名,计生技术服务人员持证上岗。六是加强对镇村两级计生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计生队伍的行政执法能力和技术服务水平,打造一支作风优良、技术过硬的技术服务队伍。七是开展“三大活动”,制定了队伍作风优化年工作方案,开展“解放思想、赶超跨越”大讨论活动,针对我计生所人员存在的庸”、“懒”、“散”、“粗”等作风问题进行教育并责令整改,开展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规范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及管理,杜绝一切违法违规收费现象发生。

(二)创新工作机制,突出重点,全面提升人口计生工作水平

1、全面推行诚信计生,开创和谐计生新局面。我镇作为全县推行

诚信计生的试点镇,确立起“突出特色,强化导向,民主制定,规范运作,注重实效”的工作思路,去年6月率先在XXX开展“诚信计生”工作,两个试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特别是XX村“深化诚信计生村规民约,提升计划生育村民自治水平”的诚信计生工作经验,得到市、区领导的认可。当年9月,XX村支书代表全市在全省诚信计生会议上做 “XXX经验”的典型发言。目前,我们镇的诚信计生工作已全面开展,并初见成效。全镇9个行政村成立诚信小组267个,签订诚信计生协议书267份,建立起“政府诚信、群众守信、村(居)民互信”的“双向承诺,充分自愿,依法自治”的诚信计生模式。

2、开展创建镇(镇)无政策外多孩生育和村(居)无政策外生

育活动。为“两无一提高”创建活动取得实效,我镇制定了活动实施方案,落实责任,并及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做到了网络建立健全到位、政策落实到位、宣传教育落实到位、孕前孕情跟踪管理服务到位。至2012年7月31日止,我镇实现了无政策外多孩出生,全镇有6个村实现无计划外生育,占全镇9个行政村的66.67%。

3、推行层级动态管理责任机制,工作重心下移。我镇坚持把实行

动态管理责任制,作为落实计生工作长效机制的一项重要措施来抓,一是制定了《XX镇人口计生目标管理责任追究制度》,实行镇领导挂村、镇干部包屯、村干部包户动态管理责任制。镇领导班子成员每人包1—2个行政村,全体镇干部分成9个驻村工作组,每个工作组包1个行政村,每名干部包1—3个自然屯。每周负责掌握和反馈联系点的婚、孕、育及参加季度服务情况,配合计生部门将联系户的补救措施或节育措施在规定时限内落实到位。二是实行孕前孕期责任跟踪服务管理三项制度,建立了镇村干部孕前孕情跟踪管理服务包干制度、孕前孕情层级动态管理服务责任和奖惩制度。根据责任表,将跟踪对象名单分给镇、村、组三级责任人(形成“三盯一”),责任人要明确职责,开展“三查”和跟踪管理,掌握孕情。孕情跟踪管理服务做到一

月一随访、一月一登记、一月一报告。2012年累计跟踪到怀孕对象 306人,现孕61人,其中政策内一孩43人,政策内二孩18人,孕情跟踪率达98%以上。

4、依托“农事村办”平台,推动人口计生工作发展。我镇充分利

用“农事村办”这个平台,全面开展“人口计生五项服务”,在服务内容上,重点突出了人口政策咨询、生育文化传播、计生证件办理、奖励扶助金兑现、避孕药具发放等五个方面。在人口政策咨询方面,以“农事村办”服务站点为主阵地,全方位开展政策法律法规咨询服务,为群众解难答疑;在生育文化传播方面,利用宣传栏、版报、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开展新型生育文化教育,帮助群众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在计生证件办理报务方面,除《二孩生育证》和《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由区人口计生局审批办理外,《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等证件,均由派驻“农事村办”服务站点计生工作人员审核相关材料属实、齐全后,当日受理,免费办理;在避孕药具发放服务方面,各个“农事村办”服务站点内均设有避孕药具发放点,方便群众就近取药。

(三)加大宣传力度,严厉打击“两非”,努力遏制出生人口性别

比偏高势头

篇二: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执行情况
人口计生目标管理责任制落实情况汇报

玄武区2007年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情况汇报

2007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市人口计生委的关心指导下,我区坚持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十七大以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精神,按照“稳定、提高、统筹”的工作方针,以创建江苏省人口协调发展先进区为动力,以实施人口和计划生育“和谐家园工程”为主线,秉持强基础,创特色的发展理念,把人口计生工作纳入和谐玄武、和谐社区建设的总体目标,不断创新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体制与服务机制,完善人口信息资源建设和开发利用,努力发展综合治理人口问题的工作局面,全面提升人口和计划生育公共管理和服务水平,圆满完成了2007年市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各项目标任务。全年出生人口2419人(卫生2884人),计划生育率达99.71%;知识普及率达95%;计划生育/生殖健康/家庭保健服务率达91%;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率达90%;政策兑现率达98%;信息准确率达96%;区级财政人均投入8.6元。先后荣获中国人口早期教育暨独生子女培养示范区;全国学习《决定》知识竞赛优秀组织奖;《人口与计划生育》杂志全国基层宣传工作先进集体;2006年度南京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先进区;南京市生育保险工作先进集体;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依法行政”专题征文活动组织奖;南京市学习《决定》知识竞赛优秀组织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玄武建设先进集体;玄武区电子政务建设先进集体;玄武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先进集体;玄武区全国人口抽样调查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执行情况】

一、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央《决定》精神,切实增强各级党政领导抓好人口计生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今年3月中旬,区委、区政府召开常委会议,研究制定学习贯彻落实中央《决定》的意见和具体措施,坚持把学习贯彻中央《决定》精神与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十七大精神有机结合起来,紧密联系玄武工作实际,深入开展有重点、分层次、多形式的学习宣传活动。

1、强化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的学习宣传。发挥各级党校、人口学校等宣传教育阵地作用,把《决定》纳入各级中心组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今年4月4日,区委中心组理论学习扩大到街道、系统、机关部门党政主要领导,区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导小组邀请人口干部管理学院周长虹教授,举办了学习中央《决定》专题报告会;宣传月期间,各街道、系统按照理论学习计划,分别组织了学习中央《决定》精神培训班;今年4月和10月份,我们分别组织参加市委组织部和人口计生委在市委党校举办的全市领导干部和部分大中型企事业单位领导学习中央《决定》的专题培训班,通过宣讲、学习,使各级党政领导充分认识稳定低生育水平的长期性和艰巨性,认识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复杂性和紧迫性,增强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协同意识。

2、在人口计生系统和基层单位全面深入开展学习《决定》活动。各级人口计生系统干部采取集中辅导与个人自学相结合,利用各种形式广泛开展学习《决定》竞赛、座谈等活动,为帮助干部群众深入学习领会《决定》精神,区人口计生局先后印制《决定》读本5.5万册、宣传折页2万张、宣传展板9套90张、挂图100套、《决定》画册1万本。5.29期间,区委宣传部与人口计生局、计划生育协会联合举办了学习贯彻中央《决定》好新闻、好图片评比竞赛活动和“生育传承希望、关怀相伴和谐”主题文化活动;6月份全区组织干部群众参加国家人口计生委和中国人口报社联合发起的中央《决定》知识竞赛活动,共收到《决定》知识竞赛答题卡14371份,荣获全国学习《决定》知识竞赛组织奖和南京市学习《决定》知识竞赛优秀组织奖;7月份举办人口计生业务培训班上,组织人口计生系统干部又一次学习《决定》精神;9.25举办“团结、和谐、发展”主题晚会,让身处异乡的流动人口感受到第二故乡的亲情服务和温暖;11月份组织区域大专院校师生开展了学习《决定》知识竞赛活动,通过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使全区各级党政领导、机关干部、计生专干以及社区群众,参加《决定》学习和培训达5万余人次,扩大了宣传的覆盖面和社会影响力,使各级领导和人口计生系统干部的思想认识统一到《决定》精神上来,明确新时期人口计生工作的发展方向和重点任务,进一步增强各级人口计生干部做好新时期人口计生工作的坚定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二、强化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进一步夯实基层工

作基础

按照省政府《关于“十一五” 期间江苏省创建人口协调发展先进区(县)活动的意见》和南京市《2007年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评工作的意见》要求,区委成立了创建人口协调发展先进区活动领导小组并制定创建实施意见,区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制定了《2007年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评方案》,坚持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纳入年度经济社会发展和精神文明建设总体规划中,纳入和谐社区建设评估体系,以人的全面发展为中心,以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强化各级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的目标管理责任制,充分发挥区委、区政府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中的主导作用,确保各级党政领导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

1、党政领导认识到位。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是富民强国的大事,人口与经济发展是相辅相成的,如果在人口问题上有任何失误,都将会对经济社会发展产生难以逆转的长期影响。基于对新时期做好人口计生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区委、区政府牢牢把握中央全面加强人口计生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策精神,站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和长远发展的高度,坚持实行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不动摇,深刻理解“稳定、提高、统筹”的方针精神,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和谐玄武的步伐。

2、党政领导责任到位。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人口发展呈现前所未有的复杂局面,低生育水平面临反弹风险,要做好新形势下的人口计生工作,必须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这是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基础保障。区委、区政府把人口计生工作作为考核各级领导干部工作政绩的重要内容,列入重大事项督察范围,认真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度,始终坚持年初逐级签订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纳入“三个文明”考核与和谐社区建设评估体系,切实加强和完善考核制度,把年度考核与平时工作机会起来,工作实绩与干部福利待遇讲话起来,实行量化综合考评。今年区、街根据干部变动大的实际,及时调整充实了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导小组成员,强化对人口计生工作的领导,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人口目标管理责任制。区委、区政府坚持每年听取1-2次人口计生工作情况汇报,切实研究解决人口计生工作的重

点、难点问题:(1)为保证今年区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项目的“世代服务”二期工程顺利完成,在遇到资金缺口的情况下,区长办公会上要求财政全力支持,及时调整下拨项目资金50余万元,确保人口计生部门如期完成12个“世代服务”中心、站、室的建设。(2)5月份颜秉珍同志工作调动后,人口计生局工作出现人手短缺,在区分管领导的关心重视下,经区委组织部、人事局的及时协调,从区检察院抽调一名年轻的科级干部充实到人口计生局,保障了局工作的正常开展。(3)为保证人口计生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今年区财政将增收入库的社会抚养费24万元全额返补作为人口计生事业经费加大投入。(4)今年6月份区管干部调整中,充实一批年富力强的基层干部,使街道分管领导的平均年龄为41岁,文化程度都在大学本科以上。

3、党政领导措施到位。统筹解决人口问题,需要党政一把手在宏观决策的引导上、在相关部门职责的协调上、在工作新机制的建立上,真正体现全局的把握力与协调力,形成党政负责、部门配合、优势互补、合力推进的工作局面。(1)今年区政府在转发民政局和财政局关于《玄武区困难家庭临时救助实施办法(暂时)》的通知中,突出优先考虑实行计划生育的困难家庭的临时救助政策。

(2)区政府在加快推进社区基础设施建设中,要求基层街道在扩大改造社区办公用房时,必须统筹考虑社区“世代服务室”面积,保证计划生育公共服务项目在基层的落实。(3)面对新时期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难题,区政府积极支持人口计生部门不断探索建立新的工作机制和方法,今年转发了人口计生局与公安分局联合制定的《关于社区人口计生专干与公安流动人口协管员综合开展人口管理和服务负责的实施办法》,严格按照“属地化管理、市民化服务”的原则,夯实社区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工作基础,确保流动人口依法履行计划生育义务和充分享有合法权益,全面提高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工作水平,实现流动人口综合管理和服务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4)严格目标考核。在年度三个文明考核中,将人口计生工作作为重要内容列入考核目标,考核以区政府与各街道、系统、机关相关部门签订的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及市政府下达的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分解指标为依据,实行分线考

评。对街道、系统党政领导主要考评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及领导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的情况。重点是研究解决本区域人口计生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的措施和效果,以及统筹协调各有关部门制定有利于计划生育的政策、经费保障、加强基层计生队伍建设等方面内容。对人口计生部门主要考评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完成的情况,发挥作为区委、政府参谋助手作用的情况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水平的情况和作风建设的情况。重点是依法行政、优质服务、群众权益保障等方面内容。对相关部门主要考评履行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相应职责的情况。重点是将部门应履行的人口和计划生育职责当作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到本部门总体工作目标全盘考虑,制定和落实有利于人口和计划生育的政策和措施,实施综合治理,充分发挥考核的导向作用。

4、事业经费投入到位。区政府始终把人口计生经费作为社会事业发展经费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立稳定增长的投入保障机制,不断加大财政投入,确保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优惠政策、计划生育经常性工作、计划生育免费服务和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基本建设以及队伍建设等经费的落实(包括村居计划生育人员报酬)。全年人口计生事业经费458万元,人均7.6元,增幅达40%。年初,区政府根据目标管理责任制考评实绩,兑现了上年度人口计生目标责任奖。各街道、系统、驻区单位也加大对计划生育经费的投入,有力保障了人口计生各项事业的持续发展。

三、全面实施人口和计划生育“和谐家园”工程,努力提高计划生育家庭的幸福感和满意度

根据区委《关于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实施“和谐家园”工程的意见》,按照“工作目标化、目标项目化、项目刚性化”要求,围绕“五大程,十项目标抓落实。

1、加快“世代服务”体系建设,实施生殖健康家庭保健促进工程。根据市人口计生委《关于创建省级计划生育示范服务站的实施意见》要求,抓住我区新一轮社区办公房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扩建调整的契机,在完善南京市计划生育/生殖健康/家庭保健服务玄武分中心的同时,投入50余万,重组改造了新街口、红山2个街道“世代服务”站和香辅营、锁金四村、藤子、台城、仙居雅苑等(大行宫、清溪路、红山村、小卫街)9个社区“世代服务”室,形成

篇三: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执行情况
2015年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执行情况总结

文章标题:2015年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执行情况总结2015年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执行情况总结

在市、区计生主管部门直接关怀下,在街道党工委的正确领导下,我街道计生科全体干部职工同心协力、勤勤恳恳、尽职尽责,圆满完成了上级下达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任务。

一、超额完成了人口计划指标、“三为主”工作落实到位。

1、总人口变化。根据年报数据反映:我街道总人口为12.67人,与上年度相比增加1.18万人,增长率为9.31,比去年同期下降了0.55。其中户籍人口为5.4万人,与上年度相比增长率为7.4,外来流动人口为7.1万人,与上年度相比增长率为9.9,增长率均比去年有所下降。2、当年人口出生。本年度总出生人数1187人,与去年相比增加36人,户籍出生451人,其中:一孩414人,二孩37人,独生子女领证率为37.46,与去年相比下降了3.14个百分点。流动人口出生736人,其中计划外出生166人,计划生育率为77.17,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了6.73。符合政策生育人数443人,不符合政策生育8人,符合政策生育率为98.27,比去年上升了0.32个百分点。综合上述二项人口控制重要指标,反映我街计划生育管理和优质服务已产生了明显效果,以现居住地管理为主,落实了户籍、流[范文搜网-http://

篇四: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执行情况
2016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考核方案(共4篇)

第1篇

一、考核权限

(一)市对市直部门履行计生工作职责情况、各县区(含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现代产业园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并结合省考核情况对各县区进行综合评价。

(二)市对各乡镇进行综合考核。主要内容包括:市“月积分”考核,全市重点工作情况调查,人民来信来访调查,全省考核,省委托市进行工作质量考核。县区每年对乡镇考核不超过3次,考核结果以县区人口计生工作领导小组文件上报市人口计生委。考核结果共享,县级占一定比例。

(三)市直相关部门履行计生工作职责情况、城市和流动人口计生工作、综合治理性别比工作、科技工作考核依据本方案。

二、考核主要内容、权重及获取方式

(一)县级综合考核内容及权重(总分100分)

1、农村地区人口计生工作(70分,主要为各乡镇得分)

2、城市和流动人口计生工作(20分)

3、党政保障线(10分)

(二)乡镇综合考核内容及权重(总分100分)

1、稳定低生育水平(20分)

2、全员人口质量(10分)

3、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考核(10分)

4、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10分)

5、关爱女孩综合治理性别比(20分)

(1)性别比、二多孩早孕发现率、孕情掌握率(10分),由计统科提供;

(2)“两非”案件、人口信息交流平台(10分),由宣教科提供。

6、群众满意度(10分)

7、保障措施(20分)

(1)计划生育“村为主”(5分)

(2)社会抚养费征收(4分)

(3)计生利益导向(8分)

(4)计生队伍建设(3分)

以上为“月积分”主要内容。

(三)指标获取方式

1、考核指标通过数据网上查询、抽样调查、专项调查和信访及有奖举报调查等方式获取。

2、出生人口政策符合率、长效节育措施完成率、政策内孕情掌握率、早孕发现率、出生人口性别比指标,采用全员数据,并以样本点上报误差修正扣分。

三、考核制度和纪律

对乡镇考核实行“五公开、一自理、一监督”制度,即考核内容、考核方法、调查结果(现场反馈)、调查纪律、评分标准公开;调查组用餐自理;考核工作的全过程接受社会、新闻媒体和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县、乡级党政领导和计生部门人员禁止到考核现场。严禁被考核单位向考核人员送礼品、礼金或向手机充值,被考核单位违规违纪将被通报全市,并直接纳入“重点管理”,违规违纪人员交由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被考核单位不得跟踪调查组,不得干扰调查,不得以各种方式反调查,不得提供虚假证明。否则一经调查组确认,按干扰调查予以扣分。

四、加分与减分

(一)加分

1、为省工作会议提供现场的,参照省加分情况为县、乡相应加分;

2、为市工作会议提供现场的县、乡均加1分;

3、当年在全省考核中综合工作获得表彰的县区加3分;获得全国优质服务县(站、所)的加3分;获得全省优质服务县的县区加2分;获得全省优质服务站(所)的加1分;其它单项工作获得省以上表彰的县区加1分。

以上三项加分不超过5分。

(二)减分

1、干扰调查及与抽样调查有关的违纪违规事项,按省考核方案执行。

2、违法行政和重大恶性事件的减分

(1)因严重违反人口计生工作群众纪律,严重损害群众利益或弄虚作假造成恶劣影响的,扣6分;省、市领导批示查实的,加扣2分;情节特别严重的,报经市领导批准,直接列入“重点管理”。

(2)非法关押或殴打群众的,非法扣押或损坏群众财产的,每起扣2分;乱收费、乱罚款或违反计划生育合同规定收取合同违约金的,每起扣1分。上述事件情节严重的每起加扣1分;上述行为未按上级行政部门要求纠正的,每起加扣1分。

(3)县站、乡所在计生技术服务中发生医疗责任事故的扣2分;出现重大责任事故或未按规定及时上报的予以“一票否决”。

(4)信访或平时调研出现出生、节育、“三项制度”、“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误差的每例扣1-3分(一、二孩错漏每例扣2分,多孩错漏报每例扣3分,上环虚报、错报每例扣1分,结扎虚报、错报每例扣2分,补救措施虚报每例扣1分,“三项制度”资格确认和资金发放误差、“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资格确认误差每例扣2分)。

3、县区调整计生委主任没有事先征求市人口计生委意见的,扣2分。

4、乡镇在省考核中出现问题的,按照省考核标准加倍扣分。

上述累计减分不超过15分。确认办法如下:

(1)抽样调查时,经3名以上群众分别反映并经调查组查实确认的;

(2)有信访举报经市查实的;

(3)由市人口计生委调研、检查和督查时查实的;

(4)上级部门或领导交办查实的。

5、信访工作实行倒扣分。

五、奖励与处罚

(一)市直相关部门

1、市直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驻宿单位,根据人口和计划生育履职情况,评选“人口和计划生育特殊贡献单位”10个,各奖励人民币10000元;评选“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先进单位”40个,颁发奖牌。

2、对市直部门、本系统干部职工计划生育管理不严致使政策外生育的,或对政策外生育人员未能按《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处理到位的,予以“一票否决”,取消各项工作评先资格。

(二)县区(含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现代产业园区、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1、按省、市年度综合考核成绩,位居全市前两位的县区,评为“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先进县区”,各奖励人民币50000元(县、区五职责任人)。

2、对城市流动人口计生工作、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获得第一名的县区,各奖励人民币20000元(县、区五职责任人)。

【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执行情况】

3、对获得省政府和省计生工作领导小组表彰的市、县区,予以嘉奖,并按省奖金的同等数额予以奖励。

4、对未完成与市政府签订的责任目标的县区,予以通报批评,五职责任人每人处罚人民币2000元。

5、在省考核中未获综合奖且位次后退的县区,予以通报批评,五职责任人每人处罚人民币2000元;被列为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单项预警”的县区,予以通报批评,五职责任人每人处罚人民币3000元;被列为“重点帮助”的县区,取消计划生育工作评先资格,五职责任人每人处罚人民币5000元;被列为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重点管理”的县区,五职责任人实行“五不”(不调动、不提拔、不评先、不晋级、不调资),每人处罚人民币10000元;2016年全年人口计生工作如未实现进入皖北前三的目标,综合排位最后一名的县区党政分管负责人一年内不能调整工作。

(三)乡镇(街道办事处)

1、奖励

(1)根据综合考核成绩,对15个整体工作先进的乡镇,评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先进单位”,各奖励人民币25000元(乡、镇五职责任人)。同时县区按市奖金的同等数额予以奖励。

(2)对流动人口计生工作(街道、乡镇各2个、城关镇1个)、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5个)、群众满意度(5个),共15个乡镇(街道、城关镇)予以表彰,各奖励人民币10000元(乡、镇五职责任人)。

(3)评选优秀乡镇(街道)分管负责人、计生办主任、计生服务所长、计生微机员各10名,优秀村(居)书记(主任)、计生村专干100名,共140名优秀个人,每人奖励人民币1000元。

2、“重点管理”、“重点帮助”和“单项预警”

(1)“重点管理”单位5名。全市计划生育综合考核排序后5名或因行政侵权引发重大恶性案件的乡镇,列为全市“重点管理”单位,予以“一票否决”,对其五职责任人诫勉一年,诫勉期间实行“五不”(不调动、不提拔、不评先、不晋级、不调资),并每人处罚人民币3000元。

(2)“重点帮助”单位5名。全市计划生育综合考核,位居各县区最后一名(最后一名被纳入“重点管理”的,往后顺延)的乡镇,予以“重点帮助”,每人处罚人民币2000元。

(3)对流动人口计生工作后3名乡镇,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后3名乡镇,予以通报批评,最后一名的列为“单项预警单位”;群众满意度工作后3名乡镇,列为“单项预警”单位;“单项预警”单位,参加全市计划生育“重点管理(帮助)”单位座谈会。

(4)对连续两年列为“重点帮助”单位的,纳入全市“重点管理”单位;对连续两年列为全市“重点管理”单位的,其五职责任人予以免职;2016年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如未实现进入皖北前三的目标,综合排位最后一名乡镇五职责任人予以免职。

第2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根据全市总体部署和要求,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政务公开、统筹推进,紧紧围绕行政权力透明运行、规范审批服务行为,建设阳光和谐计生,不断提高全市人口计生系统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水平,为建设“实力、活力、和谐、幸福”创造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二、宣传重点

重点宣传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和中共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实施意见》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宣传人口计生部门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主要做法;宣传信息公开、办事公开的典型经验;宣传人口计生干部热情服务人民群众的先进事迹。

三、宣传形式

通过新闻媒体、网站、政务公开栏等各种渠道广泛开展宣传,积极营造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良好舆论氛围。

(一)新闻媒体宣传。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的作用,深入宣传报道全市人口计生系统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情况。

(二)门户网站宣传。充分发挥门户网站以及信息公开平台作用,发布消息、集中宣传。

(三)计生阵地宣传。在各地计生服务站所、人口学校等计生宣传服务阵地,放置宣传材料,充分宣传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相关内容。

(四)学习培训宣传。通过工作会议、座谈会等以会代训形式,集中学习中办发。

(五)其他形式宣传。通过开辟宣传专栏、设置宣传橱窗、“计讯通”短信平台、开展宣传微博等多种形式,多途径扩大宣传效果,提高群众对全市人口计生系统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的认知度。

四、工作安排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5月20日-5月30日)。根据全市活动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宣传方案,明确工作任务,落实责任分工,全面做好集中宣传活动的各项准备工作。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5月20日-7月20日)。围绕活动的指导思想和重点内容,积极利用多种形式和手段集中开展宣传,确保活动有声有色,富有成效。

第三阶段:总结检查(7月20日-7月30日)。及时掌握活动进展情况,做好相关信息报送和反馈,积极推广典型经验,做好集中宣传活动的总结完善。

五、相关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要充分认识开展集中宣传活动的重要意义,认真组织,周密部署。要紧密结合人口计生工作实际,贴近育龄群众,科学确定活动内容和具体方式,围绕群众关心的问题组织宣传,提高群众满意度,确保活动顺利实施。

(二)切实强化责任。市人口计生委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集中宣传活动由委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委办公室做好牵头抓总工作,各科站配合做好各项具体工作。各县区要根据市人口计生委和县区政务公开部门的要求,扎实有效组织好宣传活动。

(三)切实总结提高。要认真总结集中宣传活动,对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典型经验和做法要予以及时推广,并报送至市人口计生委办公室;对宣传活动中收集到的群众问题要进行认真汇总分析,并切实加以改进。

第3篇

一、考核权限

(一)市对市直相关部门履行计生工作职责情况、各县区农村地区人口计生工作、城市和流动人口计生工作、综合治理性别比工作、科技工作进行考核,并结合省考核情况对各县区进行综合评价。

(二)市对各乡镇按“市县结合、结果共享”的原则进行综合考核。市级考核占60%。主要内容包括:农村地区人口计生工作抽样调查(市级半年、年终两次考核,省查样本点,人民来信来访调查点,平时调查);全市重点工作情况调查。县级考核占40%。县区每年对乡镇考核不超过3次,考核结果应以县区人口计生工作领导小组文件上报市人口计生委。

(三)市直相关部门履行计生工作职责情况、城市和流动人口计生工作、综合治理性别比工作、科技工作考核方案另定。

二、考核主要内容、权重及获取方式

(一)县级综合考核内容及权重(总分100分)

1、农村地区人口计生工作抽样调查(70分)

2、城市和流动人口计生工作(20分)

3、技术服务机构建、管、用情况(5分)

4、“合格村”示范达标情况(5分)

5、信访扣分和性别比案件得分【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执行情况】

(二)乡镇综合考核内容及权重(总分100分)

1、市考核(百分制打分,按60%计算)

(1)人口计生工作规范服务活动(15分)

(2)农村地区人口计生工作抽样调查(75分)

全市上半年人口计生工作考核(30分);全市年终全市人口计生工作考核(45分)。

全市两次考核采取随机抽样调查的方式,省、市未抽查到的乡镇,按主要工作数据进行打分。

(3)乡所、村室建、管、用情况(10分)

2、县区考核(百分制打分,按40%计算)

(三)指标获取方式

1、考核指标通过WIS数据不定期调查、专项调查和有奖举报调查核实等方式获取。城市及农村考核数据共用。

2、调查时限从考核当月上溯一年,样本点小区育龄妇女漏档和出生错漏报以个案纳入WIS信息误差。

3、出生人口政策符合率、长效节育措施到位率、出生人口性别比指标,采用WIS库数据,并以样本点上报误差修正和扣分。

三、考核制度和纪律

对乡镇考核实行“五公开、一自理、一监督”制度,即考核内容、考核方法、调查结果(现场反馈)、调查纪律、评分标准公开;调查组用餐自理;考核工作的全过程接受社会、新闻媒体和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县、乡级党政领导和计生部门人员禁止到考核现场。严禁被考核单位向考核人员送礼品、礼金或向手机充值,被考核单位违规违纪将被通报全市,并直接纳入“重点管理”,违规违纪人员交由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被考核单位不得跟踪调查组,不得干扰调查,不得以各种方式反调查,不得提供虚假证明。否则一经调查组确认,将加倍扣分。

四、加分与减分

(一)加分

1、为省工作会议提供现场的,参照省加分情况为县、乡相应加分;

2、为市重点工作会议提供现场并有经验推广的县、乡均加2分,进行经验交流的县、乡均加1分;

3、在上年度全省综合考核中晋类的县区加3分,综合工作获得省以上表彰的县区加2分,单项重点工作获得省以上表彰的县区加1分;

4、2016年度乡所改建、新建达到国家标准并投入使用的加3—5分;

5、性别比案件得分。

县区、乡镇累计加分不超过12分。

(二)减分

1、干扰调查及与抽样调查有关的违纪违规事项,按省考核方案执行。

2、违法行政和重大恶性事件的减分

(1)因严重违反人口计生工作群众纪律,严重损害群众利益或弄虚作假造成恶劣影响的,扣6分;省、市领导批示查实的,加扣2分;情节特别严重的,报经市领导批准,直接列入“重点管理”。

(2)非法关押或殴打群众的,非法扣押或损坏群众财产的,每起扣2分;乱收费、乱罚款或违反计划生育合同规定收取合同违约金的,每起扣1分。上述事件情节严重的每起加扣1分;上述行为未按上级行政部门要求纠正的,每起加扣1分。

(3)县站、乡所在计生技术服务中发生医疗责任事故的扣2分。

(4)瞒、漏报重大责任事故或未按规定及时上报重大紧急问题信息的扣2分。

(5)平时调查出现节育误差的每例扣2分,出现出生误差的每例扣4分。

上述5项累计扣分不超过8分。确认办法如下:

(1)抽样调查时,经3名以上群众分别反映并经调查组查实确认的;

(2)有信访举报经市查实的;

(3)由市人口计生委调研、检查和督查时查实的;

第4篇

一是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继续坚持和实行人口计生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进一步完善和加强人口计生“党政线”、“部门线”和“计生线”考评工作,严格落实“一票否决”制度。充分发挥人口计生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协调相关部门落实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相关职责。按照“人口和计划生育财政投入增长幅度高于经常性财政投入增长幅度”的要求,争取各级财政继续加大对人口计生事业的投入。进一步完善人口计生工作“村为主”工作机制,通过抓基础促平衡、抓难点促提升、抓诚信促和谐,全力稳定低生育水平。积极推进“金人工程”建设,规范人口信息统计管理,加强业务数据分析预测,逐步提高决策支持、基层应用和服务群众的能力。

二是坚持依法行政,建立和完善利益导向体系。继续开展依法行政示范乡镇(街道)创建、阳光计生行动示范创建活动。切实加强依法行政,坚持规范执法,突出便民维权,方便群众办事。坚决杜绝大月份引产、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等侵犯群众合法权益的事件发生,积极处理好计划生育有关信访工作,及时排查矛盾隐患,化解矛盾纠纷,着力打造“和谐计生”。加强利益导向体系建设,全面实施计划生育民生工程,及时足额兑现各项计生法定奖励措施,积极构建以计划生育法定奖励为基础,以计划生育民生工程为主导,以人口基金为补充,以政策兼容为重点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让计划生育家庭得到更多实惠。

三是全面开展优质服务工作,努力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不断完善县、乡、村三级计划生育服务网络建设,推动人口计生公共服务提质提速。以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为重点,大力提升优生健康检查工作质量和目标人群覆盖面。通过实施“六千人才工程”和“拔尖人才计划”,加强对技术服务人员的职业培训,不断提升服务能力。指导、县开展计划生育国家、省优质服务先进县创建活动。

四是创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制,建立健全人口计生公共服务体系。加强流动人口统计数据质量监管与评估,实行定期通报制度。完善城区人口计生工作“网格化管理”,推动城市生活e站功能发挥,着力加强城市公共服务能力建设。突出区域协作,完善“统筹管理、信息共享、双向考核、服务均等”工作机制,加快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进程。

五是发挥宣传教育先导作用,大力推进人口文化建设。全面加强基本国策的高层倡导、社会动员、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围绕人口计生各项任务和重点工作,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介,扎实做好宣传报道工作,不断增强人口计生工作正能量。深入推进“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和关爱女孩行动,加强亮点发掘和典型培树。全面完善出生实名登记和B超实名登记制度,深入开展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行为,有效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势头。

六是加强队伍职业化建设,提升队伍的整体能力。进一步加大全市人口计生队伍职业化建设力度,不断探索队伍建设制度化、常态化的有效途径。严格按照宿办秘〔2016〕72号文件要求,乡镇级按照两个“万人一干”和两名专业微机员的要求配备人员,着力解决好乡镇计生服务所非技术人员占编问题,医学专业技术人员比例必须达到100%。继续抓好专业技术人员分级培训、分层岗位练兵和人才引进工作。扎实推进生殖健康咨询师培训和考试工作。

七是加强党风廉政和政风行风建设,树立人口计生干部新形象。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有关规定要求,推进效能建设,突出政务公开,切实转变作风、端正学风、改进文风。积极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持续开展,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惩防体系。做好对专项经费使用的督查工作,加大对案件的督查督办力度,积极治理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坚持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精神为主线,以“服务中心、服务基层、建设队伍”为主题,全面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认真组织开展主题实践教育活动,推动创先争优活动不断深入。

篇五: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执行情况
2015干部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范文

Bdf> 为了进一步明确每位干部的计生工作责任目标,增强工作责任心,调动工作积极性,促进我区计划生育工作水平的提高,特制定本办法。

一、全体干部计生工作主要职责

㈠片长职责

1、片长主持全片工作,副片长协助片长工作。

2、对本片计生负责,从严把好审批关、办证关、考核关。

3、将计生工作摆上本片突出的重要位置,每月不少于安排一周时间抓计生工作。

4、负责牵头组织攻克计生钉子户。

㈡驻村干部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计划生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对本村计划生育工作负责,承担完成年度人口计划生育责任和县里下达的各项责任指标;

2、通过多种形式和途径,动员和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实行计划生育,引导群众走少生、快富、文明奔小康之路。

3、全面掌握所驻村的村情、民情、家情、孕情,重点摸清孕情,从严控制计划外生育,严格把好所驻村计划生育工作的有关申报、审查关;

4、负责帮助所驻村健全计生协会组织,会同村干部和协会会员对广大育龄人员开展计划生育政策、人口知识、优生优育等方面的宣传教育和服务工作。

5、认真做好计生记录,每周驻村干部汇报会上,将计生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向班子汇报。

二、计划生育工作质量指标考核(15分)

1、密切联系群众,全面掌握全村育龄妇女的生、孕、育的情况,走访重点服务对象和管理对象(孕环检对象、18周岁以上未婚男女青年)走访率达85%以上,每低一个百分点扣0.5分(以书面记录为准)。(4分)

2、积极做好计生宣传工作,使85%的育龄夫妇掌握计生科普知识,90%的家庭有一份计生宣传资料。(2分)

3、认真做好所驻村年度人口计划的调查摸底工作,会同计生专干科学地编报所驻村年度人口计划。并督促村委会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对策。(3分)

4、指导帮助村级计生服务员做好计生台帐,要求底细清,情况明,帐册表清楚、齐全、填写规范、逻辑相符、无漏人。(2分)

5、把好生育审批关,错批一例扣2分(含倒扣)(以驻村干部签字为准)。(2分)

6、生育证发放率和生育合同签订率达100%,每低一个百分点扣0.5分。(2分)

7、及时报告本辖区范围同居住外地的未婚先孕、未婚先育、计划外怀孕,实施片内“一盘棋”管理,及时报告一例奖2分。

三、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责任指标考核(85分)

1、计生率92%,每下降一个百分点扣2分,扣完为止;每升一个百分点奖2分,奖到10分为止。(10分)

2、坚决杜绝计划外生育,总人口在1000以上的村,每出1 例扣5分;600—1000人的村每出1 例扣10人;600人以下的村每出1例扣15分(含倒扣)。(15分)

3、计划外怀孕率2.5%,不达标不得分。(2分)

4、当年二孩结扎率90%,每低一个百分点扣2分。(10分)

5、一孩累计放环率80%,每低一个百分点扣2分。(4分)

6、决定书发放率100%,不达标不得分。(2分)

7、计划外生育征收金额兑现率93%,每低一个百分点扣2分。(8分)

8、查孕查环率上下半年98%,每低一个百分点扣2分。(10分)

9、早育占当年出生:0,不达标不得分。(5分)

10、非政策性多孩占出生:0,不达标不得分。(5分)

11、大月份引产占当年出生:0,不达标不得分。(2分)

12、引产占补救措施10%以内,不达标不得分。(2分)

13、科普知识普及率0%以上,不达标不得分。(5分)

14、流动人员办验证率90%以上,每低一个百分点扣1分。(5分)

四、奖惩措施

1、年终考核按考核得分计奖,总分在95分以上的驻村干部奖600元;总分在90分以上的奖500元;总分在85分以上的奖400元;总分在80分以上的奖300元;总分在75分以上奖200元;总分在75分以下不得奖。

2、名次奖励:按县年度考核,列全县考核1—5名的,各驻村干部(不包括计生工作人员)奖300元;列全县考核6—15名的,各驻村干部(不包括计生工作人员)奖200元;列全县考核16—20名的,各驻村干部(不包括计生工作人员)奖100元;列全县考核21—25名的不奖不罚。

3、年终考核总分在90分以上,且达到合格村标准奖200元,并授予计划生育先进工作者称号。同时作为评优秀公务员,县级先进工作者的主要依据。

4、主任、处长实行与一般干部捆绑奖罚制。主任按平均数上浮20%奖罚,正副片长按平均数上浮15%奖罚。

五、惩罚措施

1、计生率在92%以下的村。片长知情并采取措施不力的,正副片长各罚50元。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驻村干部不得评为本年度先进工作者。

⑴本村有计划外生育;

⑵考核成绩列新区倒数三名;

⑶全片50%以上的村出现计划外生育的,该片正副处长不得评为本年度先进工作者。

3、为减少当年人口出生漏报,从2000年统计年度开始,对瞒报漏报人口出生严重的驻村干部进行责任跟踪追究,如发现某年人口出生漏报超过15%的村,对当时的驻村干部(包括正副片长)实行追踪否决:

⑴因某年度瞒报漏报或本人严重失职,造成管委会当年被县黄牌警告的,原驻村干部实行易地交流;

⑵已提升、调离的有关责任人员,建议按县有关规定处理;

⑶所获取的先进称号和各种奖励予以撤消,奖金如数退回。

⑷如发现2000年9月31日出生漏报的,按原制度执行。

5、名次惩罚:按县年度考核成绩列全县26—29名的,每位驻村干部(不含计生工作人员)罚100元;按年度考核列全县倒数4名的,每位驻村干部罚200元。

6、对新调任的驻村干部,原驻村干部做好计生交接工作。新驻村干部在三个月内摸清该村计生底细,发现出生漏报或瞒报对象,及时报告管委会,由管委会负责追究原驻村干部的责任,否则,逾期由新到任的驻村干部负责。

7、凡办理计生证明时,由于驻村干部审核不严而造成错办后果的,每例给予罚款500元。

六、后勤干部考核

后勤干部职工按驻村干部的平均数奖罚。

七、考核办法

本责任制考核采取平时工作记录检查、县组织阶段性检查和年终考核结果三方面结合,对干部进行综合评分。

八、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篇六: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执行情况
2016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汇报

按照区政府与我局签订的二O一0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目标责任书的要求及年初工作安排,现将我局2016年1—11月份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治理情况做如下汇报: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根据年初制定的工作要点,把计划生育工作纳入我局目标管理责任制中,成立专门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例偏高的工作方案》,层层落实责任,定期、不定期对医疗机构进行检查,遇到问题随时整改。为切实解决好人口性别比例偏高问题,全面开展监督检查,坚决打击“两非”行为。

二、加强宣传,深入开展优生优育促进工程

我区通过强化对孕产妇系统保健服务四大链条的管理,使全区孕产妇死亡率控制为零。全区城乡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加强宣传,加强与街道计生人员沟通,及时掌握孕妇信息,实行“健康护照一卡通”,开展全人口生殖健康社区(村)行活动(含流动人口),实施各项免费技术服务。全区孕妇建册2879人,建册率达99.48%;筛查高危孕妇710人,管理率达100%;全区孕产妇共免费检查856人次,检查率达98.82%;全区母婴产后访视人数2870,访视率达99.31%;认真开展18—21周孕妇的产前筛查工作,全区筛查5609人,其中高风险441人,并及时得到干预;按省市文件规定和救助政策的要求,全区农村孕产妇救助151人,救助金额45300元。同时,对全区7所监测医院的出生缺陷儿进行监测质控。全区监测并填报围产儿数季报表14399人份,出生缺陷儿登记卡370人份,医院出生缺陷发生率25.69。

三、建章建制,保证出生人口性别比例平衡

我区按《市降消项目实施方案》要求,制定了《医疗助产机构孕产妇系统保健管理责任制度》等三个管理制度,并把这些管理制度经统一印制彩喷后下发给各单位进行上墙,广泛宣传。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计划生育相关制度,加强法律法规教育,提高医务人员非凡是从事B超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和严格守法的自觉性。各相关单位实行B超型号及具体操作人员登记备案制度建立引产报批和登记制度,每季度同时向辖区卫生行政和人口计生部门分别报送一次手术名单。同时,我们还加强了《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工作,下发了《出生医学证明》管理规范及管理细则。全年办理《出生医学证明》1224人,按档案管理要求进行资料整理,并归档。

四、加强监管,确保质量

认真做好各项工作的督导检查,组成专门督导组,加强手足口病、计划生育施术、助产机构、出生医学证明等督导检查,切实保护了全区妇幼人员身心健康。对各医疗保健机构内从事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的人员实行准入制度,严把技术考核关,凡从事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及时做好定期或不定期的质量考核,以保证生殖保健服务的质量。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对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终止妊娠手术加强了检查监督,严禁了非法利用B超等先进技术手段鉴定胎儿性别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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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2011年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完成情况汇报(2016-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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