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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计划生育均等服务实施方案

2016-07-18 11:11:23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2016年计划生育均等服务实施方案(共6篇)2016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方案2016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方案近年来,我乡流动人口计生工作紧紧围绕国家“一盘棋”工作战略部署、立足实际、开拓创新、奋发有为,基本建立起“统筹管理、服务均等、信息共享、区域协作、双向考核”工作新机制,为做好2016年流动人口计生工作,特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以深化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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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2016年计划生育均等服务实施方案
2016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方案

2016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方案

近年来,我乡流动人口计生工作紧紧围绕国家“一盘棋”工作战略部署、立足实际、开拓创新、奋发有为,基本建立起“统筹管理、服务均等、信息共享、区域协作、双向考核”工作新机制,为做好2016年流动人口计生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深化流动人口“一盘棋”机制建设为核心,以推进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抓手,以提高信息化应用水平为手段,切实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努力提升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水平。

二、基本原则

(一)属地负责制原则。根据国务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的规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由户籍地村委会负责,按常住人口进行统一管理,现居住地协助配合;实行以现居住地村(社区)日常服务管理为主,纳入当地常住人口管理范围,同服务管理,户籍地村(社区)密切配合、督促落实,形成职责明确,共同负责的良性工作机制。

(二)部门负责制原则。各流管部门要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相关政策的宣传力度,作为开展出生登记、暂住登记、物业管理、出租屋管理、社会保障等日常工作的前置条件,纳入本部门行政审批、许可工作制度,做到管理互补、服务互动、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实现流动人口综合管理和服务的目标。各级各部门要按照“谁管理、谁负责“的要求,主动接受属地村(社区)的计生指导、监督、考核,自觉抓好所管辖行业、单位的计划生育日常工作,建立完善经常性工作机制,做到人员、职责、报酬、阵地、设施“五落实”。

三、目标任务

(一)加强领导、成立机构、建立建全综合治理的工作机制

为了确保全乡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一盘棋”工作顺利开展,乡成立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一盘棋”工作领导组。各村各部门成立相应的组织,各村由村计生专干负责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的日常事务。各村配备流动人口服务信息员,协助乡做好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

(二)深化网格化管理

1.依法落实职责。加强《条例》宣传、引导基层依法行政,促进工作、方式转变,认真落实流动人口信息采集、达到要求标准,提高服务管理水平。

2.完善网格管理。健全乡--村(社区)--网格员管理服务网络。强化信息采集,现居地流入人口信息采集率达95%,户籍地流出人口信息采集率达95%,采集信息入库率达95%,新建流动人口信息协查提交率90%,完善流动人口信息动态更新机制。

3.加强业务培训。乡计生办对村(社区)计生专干业务培训1次,确保相关政策措施和各项服务管理工作有机衔接。

(三)强化信息化支撑

1.突出抓好信息交换。切实抓好流动人口网络信息交换,坚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平台应用情况通报制度,强化后进村工作督导力度,实现乡级流动人口平台应用率达到100%,流动人口信息提交率、反馈率、通报接收率达到98%工作目标。

2.全面提升数据质量。完善统计信息分析应用工作制度,定期通报统计数据,强化基础信息核查比对,督促村、社完善流出、流入人口个案重复、错误、缺失信息内容,建立信息引导服务管理工作机制。

3.强化网络办证服务。全面实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电子化,建立完善电子档案,流动人

口成年育龄妇女电子婚育证明建档率达85%以上;完善流动人口一孩生育服务网络登记系统,实行网络办理生育服务登记承诺制,加强网络登记宣传,方便流动人口办证。

(四)推进均等化服务

1.强化均等化服务。探索建立流动人口计生公共服务社区工作平台,建立曙光(社区)为流动人口便民服务网点。

2.开展专项行动。加强流动人口健康教育工作,针对企业、社区、市场为新增流动人口主要来源的实际,送政策、送技术、送避孕药具、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政策前置宣传,打造服务型政府。

3.深化便民维权。进一步简化办证程序,加强流动人口信访维权工作督导,落实流动人口“一孩生育服务登记制度”,认真受理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合理诉求,切实维护流动人口合法权。

(五)构建联动化机制

完善综合治理。健全“党政领导、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将流动人口卫生计生纳入本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落实部门目标管理责任制度。加强区域协作。切实推进跨省区域协作,特别是与云南省威信县的协作配合,建立协作机制,加强流动人口协会建设。

四、工作重点

近年来,我乡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与省市县的目标要求还有很大差距,仍然面临不少矛盾,仍然是制约我乡人口计生整体质量水平提高的瓶颈问题。因此,各村各部门在贯彻落实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一盘棋”机制过程中,要突出以下工作重点:

(一)切实强化统筹管理。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纳入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范围,实行统筹规划、协调管理,坚持乡村一把手亲自抓、班子成员共同抓和“一票否决”的管理机制。认真落实《县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一盘棋”工作方案》,进一步夯实公安、卫生、民政、财政等部门的工作职责,严格执行综合执法、协作通报和行政问责制度,形成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一盘棋”的工作格局,进一步健全计划生育群众自治体系,全面实行“村为主”战略,夯实村干部包挂流动人口重点对象的责任,定期组织集中清理清查活动,切实增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效果。

(二)大力推进服务均等。服务均等是贯彻实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一盘棋”机制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各村、各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向流动人口提供计划生育相关的咨询服务,充分利用节假期间外出务工返乡高峰的有利时机,组织开展服务和清理登记活动,为流动人口育龄人群免费提供国家规定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三)努力实现信息共享。流动人口信息管理工作,以计生信息化建设平台为龙头,夯实公安、卫生、民政等成员单位按月通报流动人口计生信息的职责,完善部门、区域之间信息交换、查询、反馈机制,为切实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一盘棋”工作提供信息支撑。计生办要落实好流动人口信息平台的维护管理责任,建立信息接收、下载、交换等日常工作制度和全员流动人口信息数据库等网络系统定期报送统计报表,反馈、回复流动人口个案信息,实现流动育龄妇女计划生育情况的实时沟通和动态管理。

(四)着力推动区域协作。各乡村要根据辖区内流动人口的总量、流向、流时、趋势等实际情况,组织开展分层次级的协作交流,加快落实与周边省市县乡镇的双向互动管理协议,建立健全清理清查、协作互动、信息平台三项机制。切实加强现居住地、户籍地之间流动育龄妇女计生信息实时互通、协作办案工作,不断探索创新区域协作模式,丰富合作内涵,努力实现责任共担、合作双赢的工作目标。

(五)建立双向考核机制。双向考试是加快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机制的重要

内容和基本手段,各村各部门要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纳入目标责任制范围,开展年度考核,落实一票否决。要按照流入地、流出地共同管理、共同服务、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原则,实行流入地、流出地双向考核,从流出地掌握的情况考核流入地,从流入地掌握的情况考核流出地。【2016年计划生育均等服务实施方案】

五、组织实施

乡人民政府将适时对各级各部门执行工作方案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及时总结通报工作进展,将工作完成情况作为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依据。各村各部门要加强领导流动人口卫生计生服务管理“一盘棋”工作,依据本方案,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篇二:2016年计划生育均等服务实施方案
2016年计划生育工作计划

2016年计划生育工作计划

1、2016年计生工作计划

西漾渔业社区计生工作在上级领导的准确指导下,在社区支部大力支持下,紧紧围绕年初签订的计生目标管理责任开展了一系列工作。一是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坚持以人为本、突出优质服务,深入开展人口与计生工作。二是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创先争优思想和优质服务体系,使我们计生工作总体水平得到提升。现将计生工作总结和明年计生工作计划如下:

基本情况

我们社区总人口633人,有4个居民小组,配备4名计生信息员,总户籍育龄妇女207人(未婚25人、已婚182人)。其中上环105人、工具27人、结扎14人、绝经16人、不孕5人、待孕10人,现孕5人。全年新婚登记8对、再婚登记2对、申请二胎4对,领取独生子女1对。目前出生人数3人(2女1男),一、二级干预是100%。20XX年落实四项手术16人(上环6人、取环8人、绝育1人、人流1人)。一年来发放婴幼“安康险”3份、新发放“苏菲卡”22张、知情选择率100%、计划生育率100%、措施落实率100%。

一、开展优质服务

在开展优质服务当中采取有:

(一)新婚前后随访,鼓励晚婚晚育,每月随访孕期,积极做好孕期筛查调查。

(二)怀孕期间随访,宣传孕期、围产期保健知识。

(三)婴儿出生后随访,送温馨提示卡片,送婴幼儿“安康险”、送避孕药具和计划免疫预防,传授避孕节育知识。

(四)落实四项手的对象,采取定时随访,在随访中如发现四术而发生问题动员及时就

医,而给予报销医疗费。【2016年计划生育均等服务实施方案】

(五)在生殖保健中,3月份和9月份开展了经孕情普查,共普查400多人次,普查率达99.8%以上,还发放了b超优惠券100多张。4月份开展了宫颈癌筛查,共筛查34人,并回访了筛查育龄妇女,对病情严重通知及时到医院进行了复查,做到有病早治,无病早防。

(六)对流动人口服务,对有三证的育龄妇女同样享受与本地育龄妇女一样的优惠待遇。

(七)对于二胎申请和二级干预抽血对象一律积极陪同。

(八)并在传统节日里,走访独生子女贫困户和孤寡老人并发放慰问金。我们以不断提高优质服务,满足育龄群众需求,及时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群众心中去。

二、认真做好重点人员管理

在重点人群和重点环节管理上,结合实际突出重点掌握信息。

(一)对长期用工具难上环的人员进行每月走访,并发放工具。

(二)再婚无生育条件的对象进行经常性上门宣传计生政策。

(三)年龄未到,未婚同居的采取经常走访并送工具上门。

(四)及时通知更年期育龄妇女做取环术。

(五)鼓励生育后的育龄妇女及时落实长效措施,每走访一次在笔记上记录一次,方便以后的工作。通过及时掌握重点人员的经孕情信息,有针对性的为育龄群众提供最佳服务,今年计划生育率达100%。

三、加强宣传教育

充分利用人口分校,开展各类培训,更新了宣传橱窗、宣传品等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知识。

(一)培训对象(协会会员、育龄群众、青少年)等。

(二)宣传橱窗(每期更换计生宣传图)其内容丰富。

(三)宣传品发放约1000余份(年画、计生知识、流入和流出人员的公开信、流动人员计生友情提示、春风卡、春风行动免费券、流动人口条例)等。

(四)每月9日组织计生信息员例会1次,便于了解育龄群众孕情情况,做到早发现、早汇报、早采取补救措施。

(五)利用重大节日开展了一系列活动,在“三八”妇女节开展了茶会,让育龄妇女增添了交流机会。在“5.29”纪念日、9.25公开信活动中大力宣传计生政策,鼓励社区居民对计生工作提出建议等。

四、流动人口管理与服务

流动人口的流动量快,也给管理服务加大了难度,我们始终以坚持共同管理,以现居住地管理为主的原则。

(一)我们在流动人口管理上做到每月清查,和外管办人员一起走访,及时采集、及时进机、及时签订私房出租户合同、及时发放“苏菲卡”免费验检等服务,做到同等管理、同等服务、同等享受。

(二)积极为流出人员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及时和她们签订流出人员生育合同,在节假日她们回家时进行上门随访。目前社区总流入育龄妇女25人,共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22张,总发放苏菲卡25张。流出人口1人,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1张。

【2016年计划生育均等服务实施方案】

五、依托协会组织、加强服务阵地和网络建设

按照上级要求,我们完善硬软件设施:

(一)规范了上墙制度和内容。

(二)在社区办公大楼围栏上增添计生宣传牌。

(三)更新了宣传橱窗及时更换宣传内容。

(四)和镇卫生院协商开设社区卫生服务站,做到了资源共享。

(五)在四月份认真做好了计生协会换届选举工作,选出了新一轮的会长、副会长和理事。

(六)在七月份认真迎接了省“十一五”期末人口和计划生育评估工作。

(七)在计生信息员队伍中,始终把想服务、会服务、能服务的人作为计生信息员,把计生信息员的报酬纳入年终考核奖励机制,调动计生信息员的工作积极性。

以上是我们西漾渔业社区一年来的主要工作,但离上级计生部门要求及育龄群众需求还相差甚远。在今后的工作我们要不断的创新工作思路,不断的提高自身素质和服务质量,让广大育龄群众满意。

2、2016年度计划生育工作计划

20XX年我镇计划生育工作要认真落实上级计生部门人口计生会议和旗委十四届二次全委会议精神,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严格执行现行生育政策,以稳定低生育水平为根本,以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和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为重点,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坚持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的工作方法,全面提升人口和计划生育整体工作水平,为薛家湾镇的经济快速发展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一、始终坚持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坚持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不动摇。加强组织领导,并落实到具体责任人,要求各级领导要积极参与,齐抓共管,抓好落实

严格按照薛家湾镇《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实行领导包片、一般干部包村责任制,认真落实计划生育各项工作,促进相关部门从根本上重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不断增强统筹解决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自觉性,形成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有效工作机制。

二、全面落实国家、自治区、市、旗制定的各项惠民政策。积极探索建立新的优生优惠政策。深入开展“幸福家庭创建活动”

(一)完善和落实好现有的奖励优惠政策,做到宣传到位,确定到位,发放到位,管理

到位,切实解决好计划生育家庭养老的后顾之忧。要按政策和程序足额落实兑现当年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和“养老保险金”补贴,计划生育手术奖励费,放弃生育指标奖励费,国家计划生育“三项制度”奖励费。

(二)深入开展“幸福家庭创建活动”,提高家庭发展能力,促进家庭和谐幸福。

(三)按照上级人口和计划生育会议精神,努力推动人口计生利益导向政策与各项惠民政策相互兼容、相互衔接、相互促进,积极探索建立新的优生优惠政策。进一步深化服务计生家庭的民生意识,不断转变育龄群众的婚育观念。

三、坚持以人为本,切实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推进优生促进工程,全面实施“三大工程”,搞好“五个服务”

(一)对婚育人群进行优生优育科普知识和出生缺陷预防知识宣传,做好优生优育指导和监控工作,加大出生缺陷干预力度。

(二)通过计卫联手,在免费婚检、免费孕检的基础上,免费进行孕前优质健康检查、孕中监测;为符合政策生育的夫妇免费发放叶酸、福斯福;继续推进“一杯奶”生育关怀行动,建立出生缺陷档案,实现跟踪服务。

(三)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力量落实好住院分娩补贴制度,深化和完善0-3岁婴幼儿早教工作,做好青春期健康教育等工作。

(四)要搞好政策服务,生殖健康服务,药具宣传服务,随访亲情服务,一条热线释疑解惑服务,推广“三大工程”(避孕节育优质服务工程、出生缺陷干预工程、生殖道感染干预工程)。

四、强化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建立健全“统筹管理、服务均等、信息共享、区

篇三:2016年计划生育均等服务实施方案
2016计划生育药具服务年工作方案

为落实关于全面推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药具免费发放工作。根据龙人口发[2016]21号文件精神,决定在全县范围联合组织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药具服务年”(以下简称“药具服务年”)活动,进一步推进免费避孕药具服务流动人口全覆盖。为保证活动的顺利实施,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以“服务新市民、促进均等化”为主题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药具服务年”活动,实现全县药具服务“管理规范化、手段信息化、服务人性化、宣传常态化、渠道多元化”的目标,推动避孕药具服务免费发放工作步入依法、高效、科学、规范的运行轨道。

二、时间安排

1、制定计划阶段:2016年9月10日前。

2、实施阶段:2016年9月--2016年3月。

3、总结阶段:2016年4月--5月。

各乡(镇)于2016年4月底将活动总结上报县人口计生局流动人口管理站和县计生服务站。

三、工作内容

以“服务新市民、促进均等化”为主题,围绕免费药具宣传咨询、发放服务、规范管理、完善网络、调查研究等方面,积极开展流动人口药具体质服务“六个一”系列活动。

(一)加强宣传推广。各乡(镇)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采取短信、发放资料、宣传展板、咨询指导、授课培训等多种形式,开展一次全面、深入的宣传药具免费发放政策和普及药具科普知识的系列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流动人口对避孕节育和生殖健康知识知晓度。

(二)完善发放网络。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的总体要求,各乡(镇)继续在流动人口聚集区调整充实一批药具自助发放网点及药具发放监测哨点。要积极拓展流动人口药具供应渠道,创新药具发放模式,发挥流动人口计生协作用,将自助领取与主动发送相结合、计生网点发放与社会化服务相结合、普及性发放与个性化服务相结合,要按照省《实施方案》提出推进药具免费发放“十进工程”的要求,构建“多渠道、全方位、开放式、智能化”的流动人口药具发放服务网络,不断提高流动人口获得免费药具的可及性和易得性。

(三)构建服务平台。各乡(镇)要依托药具发放服务信息管理系统,建立一个流动人口发放服务信息管理平台,提供流动人口药具发放服务网点查询电子地图。借助信息化手段,公布网点地址、服务时间、发放品种、联系电话等信息,最大限度方便育龄群众避孕节育的需要,加强流动人口免费药具发放服务。

(四)组织专题调研。各乡(镇)组织开展一次流动人口药具服务专题调研活动。要针对流动人口服务现状和特点、药具需求动态等,解决网点颁、发放模式和宣传方式中的突出问题,探索建立适合流动人口药具发放服务的工作机制。

(五)参加征文活动。各乡(镇)要围绕流动人口药具发放服务的理论研究、工作思考、实践探索、服务创新、完善机制等多方面内容,要按照省《实施方案》要求,积极组织人员参加流动人口药具服务征文活动。

(六)开展示范活动。各乡(镇)要结合工作实际,坚持流动人口药具发放服务与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远行化系列服务工程有机结合起来。积极开展药具发放服务示范活动,完善服务社区或服务网点,规划药具发放网点管理服务和宣传咨询。根据流动人口特点、区域环境条件等具体情况,打造零距离流动人口药具服务模式,开展个人诉求的药具服务方式和宣传形式。

四、工作要求

各乡(镇)要结合实际,制定实施计划,于9月10日前上报县流动人口管理站和计生服务站,于2016的4月底前将活动总结报送县流动人口管理站和县计生服务站。要切实加强对“药具服务年”活动的工作指导和检查督促,县计生局将对服务所活动开展情况开展不定期抽查。深化活动主题,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活动,及时总结推广流动人口药具发放和优质服务的好经验和好做法,确保“药具服务年”活动有计划、有目标、有成效。通过开展活动,探索建立流动人口免费药具发放全覆盖和基本公共服务远行化的长效机制,全面提升流动人口药具发放服务管理的能力和水平。

篇四:2016年计划生育均等服务实施方案
2016人口计划生育清理工作方案5篇

第1篇:人口计划生育专项清理工作方案

为建立健全流动人口和户籍人口均等化服务和流动人口综合管理机制,逐年完善服务管理体系,促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向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的方向发展,经县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从2016年07月至2016年9月,在全县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专项清理活动,特制定此方案。

一、主要目标

以流动人口的需求为根本出发点,按照“属地化管理、市民化服务”的原则,健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体系,建立部门间经常性协作机制,增强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工作合力,对流动人口全面清理,摸清和掌握流动人口底数,进一步推动全县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的工作水平。

二、清查对象和范围

本次流动人口清查活动的主要对象,本县区域内0岁以上跨省、跨市县流动人口。中国人民解放军和武装警察部队的现役军人以及其它保密单位内的有关人员除外。

清查的范围是建筑工地、住宅小区、出租屋、沿街店铺、集贸市场、娱乐场所等流动人口居住和从业的地方。

三、清查内容和方法

清查内容:主要集中在流动人口婚育情况、落实节育措施状况、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情况以及流动人口规范建档情况。

清查方法:各镇(场)将辖区内所摸底查清的流动人员信息采用入户核查和部门信息比对相结合,由村居委会入户核查所在辖区流动人口信息,收集信息上报镇计生办,住建、房管、工商等流动人口管理相关部门除做好本单位清查工作外,还要积极配合各居委会对住宅小区的清查工作,对部分新建的住宅小区村(居)委会还没有做过整栋登记的,还需要对本地常住人口进行逐户登记。

四、工作步骤

本次集中清查时间为2016年8月3日至9月30日止,分5个阶段实施。

(一)宣传发动阶段(8月3日-8月8日)。根据工作要求,县计生委协调相关职能部门,镇政府(国营农场)牵头,镇(场)分管领导组织实施,向各村(居)委会召开动员会,布置清理任务,积极营造流动人口管理与服务的社会氛围。做好信息采集的准备工作。

(二)登记摸底阶段(8月9日-8月31日)。以镇场为单位进行登记摸底,镇场计生办联合派出所入户核查,查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及暂住证,发现新增流入(出)人口及时登记造册,使用身份证阅读器(移动采集器)提交流管平台;相关职能部门信息共享,应对新的流动人口趋势,将新建的住宅小区进行人员清理是工作重点之一,需要住建局与房管局大力协助,对小区内的流动人口信息进行登记(见附表),并将登记信息按季度上报所在镇政府。

(三)集中整治阶段(9月1日-9月15日)。集中做好补证验证工作。各镇(场)计生办清理核查成年育龄流入人口,对经限期补办后仍不补证的和继续雇用外来人口的,下达催办通知;对在登记造册工作中发现违法计划生育行为,按照《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予以处理。与此同时,还有集中对流动人口进行优质服务,开展免费“三查”服务活动。

(四)规范建档与信息录入阶段(9月16日-9月30日)。对登记摸底、集中整治采集的各类计生信息进行集中整理,《流入(出)人口信息采集卡》、《流入(出)已婚育龄妇女计划生育信息卡》、《出租房屋主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协管合同》等卡册,对流动人口建立规范化管理档案,并将所整理档案信息录入pIS系统和提交流管平台。在此阶段,各单位要建章立制,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列入日常管理之中。

(五)检查验收阶段(10月15日-10月31日)。县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将组织人员对各单位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将检查结果列入人口计生工作年终考核内容,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对工作开展不力将进行通报批评。

第2篇: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工作方案

根据《省2016年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重点治理年工作方案》文件要求,为贯彻落实2016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会议精神,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完成年度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指标,实现“十二五”出生人口性别比控制目标,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机构

县“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重点治理年”工作由县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参与实施,明确工作职责,组织开展重点治理年各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接替其岗位的人员负责,不再另行发文。

二、工作目标

通过重点治理年活动,将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工作纳入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推动建立“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参与”的领导机制;通过重点治理年活动,充分调动相关职能部门工作积极性,推动相关部门机制建设和制度建设,营造浓厚舆论氛围,依法打击“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行为”(下称“两非”);通过重点治理年活动,进一步加强对孕妇的跟踪服务,进一步完善对B超机、人工终止妊娠手术和终止妊娠药物的规范管理,促进出生人口性别比下降。

三、工作内容

(一)加强目标管理,开展重点约谈。各镇场在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工作过程中,必须加大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工作力度。对主要职能单位实行“责任捆绑、同奖同罚”,对重点镇场和单位开展重点约谈,强化预警预报,强化过程管理。

(二)增强宣传倡导,提升教育效果。深入开展“关爱女孩行动”和“圆梦女孩志愿行动”,推动修订村规民约中歧视妇女的条款。要对相关人员集中开展法律法规、医风医德和预防“两非”教育活动,逐级签订预防、抵制和检举“两非”承若书,形成良好社会风气,促进社会性别平等。

(三)提高孕程服务管理水平。要加强乡村计划生育管理服务队伍建设,提高基层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规范使用《孕情全程管理和服务情况表》,提高孕情掌握率。加强对重点镇场、重点人群、重点环节的管理,摸清服务底数,规范服务流程,细化服务内容,防止孕情不明原因消失。对孕情不明原因消失的及时立案,追根溯源,严厉打击“两非”。

(四)完善医疗保健、人口计生服务机构、药品批发零售企业的日常管理制度。卫生、人口计生、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要联合组织对当地各类医疗保健机构、人口计生服务机构、药品批发和零售企业进行全面清查,对管理中存在的问题限期整改,督促其进一步完善B超使用管理制度、终止妊娠药物销售和使用管理制度、怀孕14周以上终止妊娠手术审批制度,有效防止“两非”行为发生。

(五)提高出生人口性别比的数据质量。卫生、人口计生部门要紧密合作、互相支持,完善住院分娩出生人口信息平台数据录入、统计和分析工作,保证数据的真实性,切实提高出生人口性别比的数据质量。

四、时间安排

3月,制定工作方案,召开启动会议,计生、公安、卫生、食品药品监管、妇联等单位相关负责人参加。

3月-8月,开展宣传教育、孕情管理、打击“两非”、制度建设等工作,促进出生人口性别比趋于正常。

9月,对重点治理年工作进行自评。

10月,迎接省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的考核评估。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镇场、相关职能单位必须高度重视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工作,真正做到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建立长效工作机制,调动方方面面的积极性,切实组织好重点治理年各项工作。

(二)注重工作实效。必须紧紧围绕稳步降低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目标,各镇场、相关职能部门要勇于担当,扎实工作,力争在较短的时间内实现出生人口性别比下降目标。

第3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药具整治工作方案

一、主要目标

通过开展“药具服务年”活动,扩大宣传倡导,提高流动人口生殖健康知识知晓率;完善服务网络,扩大流动人口药具服务覆盖面,提高药具易得性;强化规范管理,提升药具服务均等化水平,努力打造流动人口药具发放服务和管理工作新亮点。

二、活动时间

2016年10月至2016年4月。

三、活动内容

(一)扩大宣传倡导,提高流动人口生殖健康知识知晓率

全县各级药具管理服务机构要注重宣传先行,拓宽药具宣传范围,扩大药具宣传服务覆盖面。通过电视、广播、网络等宣传手段,提高育龄群众的药具认知度,利用各种节庆日、宣传日、主题日。走上街头,深入农村,开展免费药具发放和药具知识宣传活动,帮助流动人口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熟悉药具使用方法,知晓计划生育药具发放点,全面提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药具服务知晓率和普及率。县计划生育服务站要主动邀请《今日》、县广播电视台等县内主流媒体宣传报道“药具服务年”活动。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要根据本辖区流动人口药具工作实际,开展“药具服务年”活动,积极参加国家药具中心和《中国人口报》联合举办的全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药具服务年征文活动,省人口计生委将在《人口》选登我省部分优秀作品。

(二)科学配置,建立流动人口药具供应保障机制

通过对全县药具计划进行合理分析、预算、编报,报全县流动人口使用药具纳入到购调存计划中,摸清流动人口底数,分析流动人口规律,合理地完成流动人口避孕药具的购进、调拨、存储和发放工作,做到保障有力,及时发放,满足需求,做好流动人口药具供应服务,满足流动人口避孕节育、生殖健康需求。

(三)完善服务网络,提高流动人口药具可及率

在摸清流动人口底数及分布特点的基础上,按照合理布局、全面覆盖的要求,在流动人口集聚区域,增设标识明显的药具免费发放点,并将药具发放网点在网站上公布、方便群众查询和获取免费药具,确保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药具服务全覆盖,提高药具可及性。

(四)强化服务,提升药具服务均等化水平

积极探索多元化的服务模式,提高流动人口育龄群众药具领取的便捷性、易得性和满意度,发放途径上,坚持专兼职药管员发放与用工单位发放相结合,主动上门服务与自动领取相结合、定点发放与流动发放相结合,药具网络发放与社会网络发放相结合。在发放模式上,坚持上门服务(传统式)、定点领取(固定式)等模式与人口宣传日、艾滋病防治、生殖健康日等主题宣传活动现场发放相结合。充分发挥计生协会的作用,组织志愿者队伍,在流动人口居住的出租屋、社区、厂企等发放药具。与医院、政务服务中心等相关部门协调,设置药具发放点,努力实现药具免费发放公共服务便捷化、人性化和均等化。

四、活动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6年10月份)。本次“流动人口药具服务年”活动由县人口计生委流管股、县计划生育服务站和县计划生育协会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要根据本地实际。制定便于实施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药具服务年活动实施方案》,为下阶段开展活动做好准备。

(二)全面实施阶段(2016年11月-2016年4月)。

1、摸清底数。结合各乡镇(场)域流动人口分布特点。对使用药具流动人口数量、流动人口药具服务经费投入情况、药具免费发放点、药具发放服务情况进行摸底清查,掌握流动人口药具服务情况,确保此次活动有的放矢。(2016年11月)

2、开展专题调研。以当前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针对流动人口避孕药具发放情况,认真选点调研,对重点行业和关键人群开展流动人口药具服务专题调研,发现、分析、解决流动人口药具服务中的难点和热点问题。(2016年12月)

3、完善网络。进一步创新药具发放模式,拓展药具发放渠道,在主动为流动人口提供送药具上门服务基础上,不断完善药具发放服务网络,在繁华区、商贸区、企业集中区等流动人口集聚区域合理布局、增设药具免费发放点,提高流动人口药具易得性。(2016年1月-2016年2月)

4、加强宣传。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网络平台等,开展形式多样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药具服务年”主题宣传;通过各种渠道主动向社会公开药具免费发放政策、网点布局、获取途径、服务内容、服务电话等信息,宣传普及避孕节育和生殖健康科普知识;与“一路相伴流动人口药具服务年”征文活动相结合,积极宣传流动人口药具服务方面好的经验和做法。(2016年10月-2016年4月)

(三)总结评估阶段(2016年4月-2016年5月)。各乡镇(场)对本地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药具服务年活动情况进行总结评估,于2016年4月30日前将活动总结(电子版)报县计生委流管股。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狠抓落实。药具服务是推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重要内容,更是提高群众生殖健康水平的重要抓手,各级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将流动人口药具服务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保障人力、物力、财力投入。药管员、流动人口协管员之间要积极配合,形成合力,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宣传,注重实效。结合实际,突出重点,有计划地组织开展活动,走进流动人口集中的广场,集贸市场、建筑工地和流动人口居住集中点等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药具知识宣传、生殖健康咨询等活动。及时总结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药具服务宣传报道,进一步扩大服务年活动的社会影响。

第4篇:计划生育两非整治工作方案

为实现"十二五"出生人口性别比控制目标,根据国家人口计生委、公安部、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总后勤部卫生部、全国妇联关于“出生人口性别比重点治理”工作的部署和《省2016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具体内容》的要求,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集中整治专项活动,推动相关部门机制建设和制度建设,营造浓厚舆论氛围,依法打击“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行为”(下称“两非”)。进一步完善对出生实名登记、B超机、人工终止妊娠手术和终止妊娠药物的规范管理,促进出生人口性别比稳步下降。

二、工作内容

(一)查处一批“两非”案件,严肃处理涉案单位及有关负责人。专项行动期间,县人口计生、公安、卫生、食品药品监管、妇联等部门要抽调专门人员,统一开展“两非”案件集中整治。要集中开展明查暗访工作,对重点嫌疑机构和黑诊所进行摸排并造册登记,重点监管。在设立公布有奖举报电话的基础上,采取多种形式,发动群众参与到专项行动中来,安排专人受理群众举报,对举报的每一条涉案线索都要进行排查,一查到底,对查实的案件要依法从重处理到位。要加强与监察部门的沟通合作,对“两非”案件查处中发现的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及时将线索移交到监察机关查处。对发现弄虚作假或组织实施“两非”行为骗取政府奖金的诈骗行为,要将线索及时移送公安部门进行侦破,坚决依法打击骗取套取奖金的行为。

(二)完善医疗保健、人口计生服务机构、药品批发零售企业的日常管理制度。县卫生、人口计生、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要联合组织对各类医疗保健机构、人口计生服务机构、药品批发和零售企业进行全面清查,对相关人员集中开展法律法规、职业操守和医风医德宣传教育。对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限期整改,进一步完善出生实名登记制度、B超使用管理制度、终止妊娠药物销售和使用管理制度、怀孕14周以上终止妊娠手术审批制度,有效防止“两非”行为发生。

(三)开展系列宣传倡导活动。专项行动期间,各市县要广泛开展宣传活动,组织协调新闻媒体,通过开设宣传专栏、制作专题宣传片、进行专家访谈、涉案人员现身说法等多种形式,及时报道专项行动进展,曝光“两非”典型案件,通报有关机构和人员受到处罚的情况,对违法份子形成强大的高压态势,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三、组织领导

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由县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相关部门配合做好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

四、时间安排

【2016年计划生育均等服务实施方案】

2016年6-7月,开展为期两个月的集中整治行动,开展宣传教育、明查暗访、集中清理、重点打击、健全制度和总结自评等工作。

2016年8-9月份,做好迎接省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督查评估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负责,将此次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切实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做好协调,迅速行动,开展工作。切实履行法定职责,将专项行动重点任务落到实处,不走过场。

(二)强化制度建设。坚持标本兼治,注重将集中整治行动与日常综合治理结合起来。人口计生、公安、卫生、食品药品监管、妇联等部门要加强沟通协作,建立和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和管理制度。要全面加强对重点单位和人员的监管,抓好对出生实名登记、B超、终止妊娠药物及怀孕14周以上B超检查和终止妊娠手术等关键环节的管理。

(三)强化宣传教育。在整治“两非”专项行动中,要加强宣传倡导,充分利用各种大众传媒,广泛开展“关爱女孩行动”,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集中整治“两非”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充分认识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的重大意义,进一步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县人口计生、卫生、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要加强对相关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增强行业自律,自觉遵纪守法。

第5篇:计生系统学习雷锋集中行动方案

今年3月5日,是毛泽东同志题词“向雷锋同志学习”49周年纪念日,为了弘扬时代雷锋精神、更好的为已婚育龄群众服务,根据《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学习雷锋集中行动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我县人口计生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行动意义

雷锋精神是中华民族精神的重要内容,哺育和激励了一代又一代人成长。雷锋精神体现了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顺应了社会进步的时代潮流,彰显了我们党的先进本色,当前,要大力弘扬雷锋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的崇高理想和坚定信念,弘扬雷锋服务人民、助人为乐的奉献精神,弘扬雷锋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精一行的敬业精神,弘扬雷锋锐意进取、自强不息的创新精神,弘扬雷锋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创业精神。新形势下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大力弘扬雷锋精神,对于激发人们思想道德建设热情,倡导文明新风,提升社会道德水平;对于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促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形成全民族奋发向上的精神力量;对于凝聚干部群众的意志和力量,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我县人口计生工作更上一个台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活动主题

“学雷锋,讲国策,树新风”,大量弘扬雷锋精神,突出“文明大行动”主题,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创建活动,为国际旅游岛建设营造学雷锋、讲道德、做贡献、促和谐的良好氛围。

三、行动时间

2016年3月

四、行动内容

1、3月上旬,结合工作实际开展一次“学雷锋,讲国策,树新风”专专题教育。

2、3月上旬,以“新形势下如何弘扬雷锋精神”为主题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

3、3月中旬,开展创建党建示范点和先进典型评选活动。积极在干部党员中广泛开展争当“学雷锋先进个人”、“业务标兵”活动。

4、3月中旬,向群众宣讲人口计生政策。针对当前群众普遍放映的一些与人口计生有关的热点问题,主要向群众宣传生育政策、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特别是以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二女结扎家庭的奖励为重点进行了宣传。

5、3月中旬,耐心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对于前来咨询的群众,就生殖健康、药具使用、优生优育等方面的知识,要安排相关股室、县服务站医务人员进行耐心解答,指导群众满意为止。

6、3月下旬,成立人口计生志愿者服务队伍。组织人口计生志愿者服务队伍,深入到偏远的乡村,给奖扶对象体验身体,收拾庭院,宣传党的政策;给广大育龄妇女开展妇科病普查诊治,送医送药,宣传保健常识;给外出流动人口办理《婚育证明》、人身保险,宣传维权知识;给四项手术对象上门访线,送去关怀关爱,宣传术后注意事项。

7、3月下旬,开展新闻宣传。利用各地新闻媒体、报刊广播、人口网站等宣传报道人口计生系统开展学习雷锋情况、活动中涌现的先进典型和感人事迹。

五、具体要求

1、各镇、农场计生办要随着新时期人口计生工作的新变化,人口计生肩负着重要使命和光荣职责,开展学习雷锋精神活动,有利于激发广大干部职工的热情,引导人们广泛参与学雷锋活动。

篇五:2016年计划生育均等服务实施方案
2016计划生育局年宣传工作方案

为了进一步做好我区2016年人口计生宣传工作,结合《区人口计生局2016年工作要点》,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积极营造有利于人口计生事业科学发展的良好舆论为主线,全面宣传人口工作的辉煌成就和创新举措为重点,突出舆论引导化解社会热点,强化正面宣传树立良好形象,注重发挥主流媒体网络传媒的正能量,为全区人口计生工作大局提供强有力的思想保证和舆论支持。

二、重点内容

一是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中省市关于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相关政策、措施及重要工作部署。

二是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区“十项规定”,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宣传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相关举措。

三是深化综合改革,宣传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体制机制的新突破、新经验。

四是推进三大工程,宣传第三轮母亲健康工程“查、治、防”三位一体的工作模式,以及实施孕前健康检查的举措和成效,计生家庭创业工程在提高家庭自主发展能力方面的有效做法和取得的示范效应。

五是严格依法行政,宣传政务公开、规范管理、服务群众的先进事迹。

六是宣传信息化应用中提升人口计生系统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工作水平以及部门资源共享、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发挥社会管理作用方面取得的实效。

七是及时宣传利益导向政策体系,发送计生家庭民生的各项政策和经验。

八是开展关爱女孩行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的措施和经验。

九是贯彻落实新修订的《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对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方式方法的新探索,特别是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一盘棋”建设方面取得的成效。

三、具体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镇办要把人口理论学习纳入党工委中心组学习计划,根据人口计生工作的实际需要,确定重点,选好主题,保证领导干部学习人口理论经常化。要借助各部门和群团组织的力量,共同组织好社会宣传和群众文化活动。

(二)加大主流媒体的正面宣传力度。继续在各级各类报纸、杂志、网站、电台、电视台进行人口计生方面的宣传,从报道的语言、标题、篇幅进行全面改进,杜绝脱离实际、内容空洞的新闻稿件,不发一般化的工作报道和会议报道,着力提高宣传的针对性、实效性和感染力。要紧紧围绕以上重点内容,深入挖掘和报道婚育新风、关爱女孩、幸福家庭和计划生育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用真人真事宣传群众、用优生优育范例教育群众,引导群众自觉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

精心组织策划在主流媒体的系列成就宣传、典型宣传和主题宣传。2016年在市以上媒体发稿100篇以上,省以上媒体发稿20篇以上。各镇办在市级以上媒体刊发稿件12篇以上,深入反映本辖区创新人口服务管理和改善计生家庭民生的实绩。【2016年计划生育均等服务实施方案】

(三)建立健全舆论引导和舆情监测机制。深刻认识当前社会思想意识多元化和媒体格局深刻变化的格局,建立健全舆论引导和舆情监测机制。各镇办要建立网络舆情监控平台,指定专人负责,跟踪了解舆情动向,及时准确研判、化解辖区人口计生工作中的敏感舆情,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处置、第一时间上报,正面有效回应社会问题,努力营造全区良好的人口计生舆论氛围。

(四)切实加强社会宣传活动。按照当前人口计生重点任务的阶段性目标要求,精心策划开展春节文艺活动、“3.8”妇女节、“科技之春”、“5.29”计生协会纪念日、“6.1”儿童节、“7.11”世界人口日、“9.25”《公开信》纪念日、“重阳节敬老”等主题性社会宣传活动。

(五)进一步强化新型家庭人口文化建设。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十二五”期间全面推进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的实施意见》精神和区《关于创建省级人口文化建设示范区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狠抓舆论环境、阵地建设、载体建设,进一步巩固省、市人口文化示范区创建成果,深化人口文化建设内容。

各镇办要组织文艺骨干,创编能够反映新型家庭人口文化内容、群众喜闻乐见的人口文化文艺作品,组织文艺演出活动。

(六)积极创新宣传工作载体。继续加大人口文化园、计生国策宣传墙、婚育文化长廊等建设力度的同时,结合各镇办实际,打造“渗透式”、“融入式”、“嵌入式”的户外计生设施,采取宣传长廊、宣传广告、户外电子屏幕等形式多方面多角度宣传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法规、优生优育、生殖健康等知识,实现宣传的多样化、人性化和艺术化;扎实开展人口计生宣传品进村入户工作,并根据育龄群众不同的婚育情况,制作可读性强、适用性强、具有实用价值的计划生育宣传品赠送给群众,将人口计生知识融入老百姓的日常生活中;开展面对面宣传活动,送去国情国策、新婚期知识、孕产期自我保健、优生优育知识、避孕期知识、更年期生殖保健知识,增强宣传的实效性。

(七)进一步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宣传品牌。全区努力打造一批立意新,定位准,集推广性、普及性、特色性为一体的精品宣传品牌,推出“幸福家庭”、“宝宝秀pK赛”等一系列具有本地特色的宣传活动,使人口计生宣传工作不断推陈出新,通过人口文化活动,有效提升育龄群众生活质量,全面向“幸福之家”、“五好家庭”迈进。

四、工作措施

(一)强化领导,保障经费。各镇办要高度重视宣传工作,坚持“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将新闻宣传纳入镇办重点工作,提前谋划,预案在先。加大新闻宣传的投入力度,设立专项宣传经费并纳入年初预算,增添必要的宣传教育设备,建设网络舆情预警平台,保证工作正常开展。各镇办制定2016年人口计生宣传方案于3月1日前交于局宣传科。

(二)加强协作,合理引导。进一步加强同各部门之间的联系,充分利用主流媒体和网站,强化正面宣传,扩大覆盖面和影响力,保证负面舆情早发现早处置。完善突发事件新闻舆论应急制度,快速、谨慎地回应公众关注,合理引导网络舆论导向。

(三)坚持培训,注重激励。加强新闻写作和网络舆情应对的培训,提高基层干部政策理论水平与业务能力。坚持宣传教育工作单项考核单项表彰机制,激活计生系统干部参与新闻报道的热情。

(四)强化考核,科学评估。按照省市会议要求,新闻舆情工作执行季上报制度,将宣传报道工作纳入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考评项目,进行表彰奖励,不断提高人口计生新闻宣传工作科学化水平。

篇六:2016年计划生育均等服务实施方案
2016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考核方案(共4篇)

第1篇

一、考核权限

(一)市对市直部门履行计生工作职责情况、各县区(含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现代产业园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并结合省考核情况对各县区进行综合评价。

(二)市对各乡镇进行综合考核。主要内容包括:市“月积分”考核,全市重点工作情况调查,人民来信来访调查,全省考核,省委托市进行工作质量考核。县区每年对乡镇考核不超过3次,考核结果以县区人口计生工作领导小组文件上报市人口计生委。考核结果共享,县级占一定比例。

(三)市直相关部门履行计生工作职责情况、城市和流动人口计生工作、综合治理性别比工作、科技工作考核依据本方案。

二、考核主要内容、权重及获取方式

(一)县级综合考核内容及权重(总分100分)

1、农村地区人口计生工作(70分,主要为各乡镇得分)

2、城市和流动人口计生工作(20分)

3、党政保障线(10分)

(二)乡镇综合考核内容及权重(总分100分)

1、稳定低生育水平(20分)

2、全员人口质量(10分)

3、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考核(10分)

4、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10分)

5、关爱女孩综合治理性别比(20分)

(1)性别比、二多孩早孕发现率、孕情掌握率(10分),由计统科提供;

(2)“两非”案件、人口信息交流平台(10分),由宣教科提供。

6、群众满意度(10分)

7、保障措施(20分)

(1)计划生育“村为主”(5分)

(2)社会抚养费征收(4分)

(3)计生利益导向(8分)

(4)计生队伍建设(3分)

以上为“月积分”主要内容。

(三)指标获取方式

1、考核指标通过数据网上查询、抽样调查、专项调查和信访及有奖举报调查等方式获取。

2、出生人口政策符合率、长效节育措施完成率、政策内孕情掌握率、早孕发现率、出生人口性别比指标,采用全员数据,并以样本点上报误差修正扣分。

三、考核制度和纪律

对乡镇考核实行“五公开、一自理、一监督”制度,即考核内容、考核方法、调查结果(现场反馈)、调查纪律、评分标准公开;调查组用餐自理;考核工作的全过程接受社会、新闻媒体和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县、乡级党政领导和计生部门人员禁止到考核现场。严禁被考核单位向考核人员送礼品、礼金或向手机充值,被考核单位违规违纪将被通报全市,并直接纳入“重点管理”,违规违纪人员交由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被考核单位不得跟踪调查组,不得干扰调查,不得以各种方式反调查,不得提供虚假证明。否则一经调查组确认,按干扰调查予以扣分。

四、加分与减分

(一)加分

1、为省工作会议提供现场的,参照省加分情况为县、乡相应加分;

2、为市工作会议提供现场的县、乡均加1分;

3、当年在全省考核中综合工作获得表彰的县区加3分;获得全国优质服务县(站、所)的加3分;获得全省优质服务县的县区加2分;获得全省优质服务站(所)的加1分;其它单项工作获得省以上表彰的县区加1分。

以上三项加分不超过5分。

(二)减分

1、干扰调查及与抽样调查有关的违纪违规事项,按省考核方案执行。

2、违法行政和重大恶性事件的减分

(1)因严重违反人口计生工作群众纪律,严重损害群众利益或弄虚作假造成恶劣影响的,扣6分;省、市领导批示查实的,加扣2分;情节特别严重的,报经市领导批准,直接列入“重点管理”。

(2)非法关押或殴打群众的,非法扣押或损坏群众财产的,每起扣2分;乱收费、乱罚款或违反计划生育合同规定收取合同违约金的,每起扣1分。上述事件情节严重的每起加扣1分;上述行为未按上级行政部门要求纠正的,每起加扣1分。

(3)县站、乡所在计生技术服务中发生医疗责任事故的扣2分;出现重大责任事故或未按规定及时上报的予以“一票否决”。

(4)信访或平时调研出现出生、节育、“三项制度”、“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误差的每例扣1-3分(一、二孩错漏每例扣2分,多孩错漏报每例扣3分,上环虚报、错报每例扣1分,结扎虚报、错报每例扣2分,补救措施虚报每例扣1分,“三项制度”资格确认和资金发放误差、“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资格确认误差每例扣2分)。

3、县区调整计生委主任没有事先征求市人口计生委意见的,扣2分。

4、乡镇在省考核中出现问题的,按照省考核标准加倍扣分。

上述累计减分不超过15分。确认办法如下:

(1)抽样调查时,经3名以上群众分别反映并经调查组查实确认的;

(2)有信访举报经市查实的;

(3)由市人口计生委调研、检查和督查时查实的;

(4)上级部门或领导交办查实的。

5、信访工作实行倒扣分。

五、奖励与处罚

(一)市直相关部门

1、市直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驻宿单位,根据人口和计划生育履职情况,评选“人口和计划生育特殊贡献单位”10个,各奖励人民币10000元;评选“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先进单位”40个,颁发奖牌。

2、对市直部门、本系统干部职工计划生育管理不严致使政策外生育的,或对政策外生育人员未能按《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处理到位的,予以“一票否决”,取消各项工作评先资格。

(二)县区(含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现代产业园区、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1、按省、市年度综合考核成绩,位居全市前两位的县区,评为“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先进县区”,各奖励人民币50000元(县、区五职责任人)。

2、对城市流动人口计生工作、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获得第一名的县区,各奖励人民币20000元(县、区五职责任人)。

3、对获得省政府和省计生工作领导小组表彰的市、县区,予以嘉奖,并按省奖金的同等数额予以奖励。

4、对未完成与市政府签订的责任目标的县区,予以通报批评,五职责任人每人处罚人民币2000元。

5、在省考核中未获综合奖且位次后退的县区,予以通报批评,五职责任人每人处罚人民币2000元;被列为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单项预警”的县区,予以通报批评,五职责任人每人处罚人民币3000元;被列为“重点帮助”的县区,取消计划生育工作评先资格,五职责任人每人处罚人民币5000元;被列为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重点管理”的县区,五职责任人实行“五不”(不调动、不提拔、不评先、不晋级、不调资),每人处罚人民币10000元;2016年全年人口计生工作如未实现进入皖北前三的目标,综合排位最后一名的县区党政分管负责人一年内不能调整工作。

(三)乡镇(街道办事处)

1、奖励

(1)根据综合考核成绩,对15个整体工作先进的乡镇,评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先进单位”,各奖励人民币25000元(乡、镇五职责任人)。同时县区按市奖金的同等数额予以奖励。

(2)对流动人口计生工作(街道、乡镇各2个、城关镇1个)、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5个)、群众满意度(5个),共15个乡镇(街道、城关镇)予以表彰,各奖励人民币10000元(乡、镇五职责任人)。

(3)评选优秀乡镇(街道)分管负责人、计生办主任、计生服务所长、计生微机员各10名,优秀村(居)书记(主任)、计生村专干100名,共140名优秀个人,每人奖励人民币1000元。

2、“重点管理”、“重点帮助”和“单项预警”

(1)“重点管理”单位5名。全市计划生育综合考核排序后5名或因行政侵权引发重大恶性案件的乡镇,列为全市“重点管理”单位,予以“一票否决”,对其五职责任人诫勉一年,诫勉期间实行“五不”(不调动、不提拔、不评先、不晋级、不调资),并每人处罚人民币3000元。

(2)“重点帮助”单位5名。全市计划生育综合考核,位居各县区最后一名(最后一名被纳入“重点管理”的,往后顺延)的乡镇,予以“重点帮助”,每人处罚人民币2000元。

(3)对流动人口计生工作后3名乡镇,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后3名乡镇,予以通报批评,最后一名的列为“单项预警单位”;群众满意度工作后3名乡镇,列为“单项预警”单位;“单项预警”单位,参加全市计划生育“重点管理(帮助)”单位座谈会。

(4)对连续两年列为“重点帮助”单位的,纳入全市“重点管理”单位;对连续两年列为全市“重点管理”单位的,其五职责任人予以免职;2016年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如未实现进入皖北前三的目标,综合排位最后一名乡镇五职责任人予以免职。

第2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根据全市总体部署和要求,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政务公开、统筹推进,紧紧围绕行政权力透明运行、规范审批服务行为,建设阳光和谐计生,不断提高全市人口计生系统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水平,为建设“实力、活力、和谐、幸福”创造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二、宣传重点

重点宣传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和中共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实施意见》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宣传人口计生部门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主要做法;宣传信息公开、办事公开的典型经验;宣传人口计生干部热情服务人民群众的先进事迹。

三、宣传形式

通过新闻媒体、网站、政务公开栏等各种渠道广泛开展宣传,积极营造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良好舆论氛围。

(一)新闻媒体宣传。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的作用,深入宣传报道全市人口计生系统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情况。

(二)门户网站宣传。充分发挥门户网站以及信息公开平台作用,发布消息、集中宣传。

(三)计生阵地宣传。在各地计生服务站所、人口学校等计生宣传服务阵地,放置宣传材料,充分宣传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相关内容。

(四)学习培训宣传。通过工作会议、座谈会等以会代训形式,集中学习中办发。

(五)其他形式宣传。通过开辟宣传专栏、设置宣传橱窗、“计讯通”短信平台、开展宣传微博等多种形式,多途径扩大宣传效果,提高群众对全市人口计生系统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的认知度。

四、工作安排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5月20日-5月30日)。根据全市活动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宣传方案,明确工作任务,落实责任分工,全面做好集中宣传活动的各项准备工作。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5月20日-7月20日)。围绕活动的指导思想和重点内容,积极利用多种形式和手段集中开展宣传,确保活动有声有色,富有成效。

第三阶段:总结检查(7月20日-7月30日)。及时掌握活动进展情况,做好相关信息报送和反馈,积极推广典型经验,做好集中宣传活动的总结完善。

五、相关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要充分认识开展集中宣传活动的重要意义,认真组织,周密部署。要紧密结合人口计生工作实际,贴近育龄群众,科学确定活动内容和具体方式,围绕群众关心的问题组织宣传,提高群众满意度,确保活动顺利实施。

(二)切实强化责任。市人口计生委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集中宣传活动由委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委办公室做好牵头抓总工作,各科站配合做好各项具体工作。各县区要根据市人口计生委和县区政务公开部门的要求,扎实有效组织好宣传活动。

(三)切实总结提高。要认真总结集中宣传活动,对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典型经验和做法要予以及时推广,并报送至市人口计生委办公室;对宣传活动中收集到的群众问题要进行认真汇总分析,并切实加以改进。

第3篇

一、考核权限

(一)市对市直相关部门履行计生工作职责情况、各县区农村地区人口计生工作、城市和流动人口计生工作、综合治理性别比工作、科技工作进行考核,并结合省考核情况对各县区进行综合评价。

(二)市对各乡镇按“市县结合、结果共享”的原则进行综合考核。市级考核占60%。主要内容包括:农村地区人口计生工作抽样调查(市级半年、年终两次考核,省查样本点,人民来信来访调查点,平时调查);全市重点工作情况调查。县级考核占40%。县区每年对乡镇考核不超过3次,考核结果应以县区人口计生工作领导小组文件上报市人口计生委。

(三)市直相关部门履行计生工作职责情况、城市和流动人口计生工作、综合治理性别比工作、科技工作考核方案另定。

二、考核主要内容、权重及获取方式

(一)县级综合考核内容及权重(总分100分)

1、农村地区人口计生工作抽样调查(70分)

2、城市和流动人口计生工作(20分)

3、技术服务机构建、管、用情况(5分)

4、“合格村”示范达标情况(5分)

5、信访扣分和性别比案件得分

(二)乡镇综合考核内容及权重(总分100分)

1、市考核(百分制打分,按60%计算)

(1)人口计生工作规范服务活动(15分)

(2)农村地区人口计生工作抽样调查(75分)

全市上半年人口计生工作考核(30分);全市年终全市人口计生工作考核(45分)。

全市两次考核采取随机抽样调查的方式,省、市未抽查到的乡镇,按主要工作数据进行打分。

(3)乡所、村室建、管、用情况(10分)

2、县区考核(百分制打分,按40%计算)

(三)指标获取方式

1、考核指标通过WIS数据不定期调查、专项调查和有奖举报调查核实等方式获取。城市及农村考核数据共用。

2、调查时限从考核当月上溯一年,样本点小区育龄妇女漏档和出生错漏报以个案纳入WIS信息误差。

3、出生人口政策符合率、长效节育措施到位率、出生人口性别比指标,采用WIS库数据,并以样本点上报误差修正和扣分。

三、考核制度和纪律

对乡镇考核实行“五公开、一自理、一监督”制度,即考核内容、考核方法、调查结果(现场反馈)、调查纪律、评分标准公开;调查组用餐自理;考核工作的全过程接受社会、新闻媒体和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县、乡级党政领导和计生部门人员禁止到考核现场。严禁被考核单位向考核人员送礼品、礼金或向手机充值,被考核单位违规违纪将被通报全市,并直接纳入“重点管理”,违规违纪人员交由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被考核单位不得跟踪调查组,不得干扰调查,不得以各种方式反调查,不得提供虚假证明。否则一经调查组确认,将加倍扣分。

四、加分与减分

(一)加分

1、为省工作会议提供现场的,参照省加分情况为县、乡相应加分;

2、为市重点工作会议提供现场并有经验推广的县、乡均加2分,进行经验交流的县、乡均加1分;

3、在上年度全省综合考核中晋类的县区加3分,综合工作获得省以上表彰的县区加2分,单项重点工作获得省以上表彰的县区加1分;

4、2016年度乡所改建、新建达到国家标准并投入使用的加3—5分;

5、性别比案件得分。

县区、乡镇累计加分不超过12分。

(二)减分

1、干扰调查及与抽样调查有关的违纪违规事项,按省考核方案执行。

2、违法行政和重大恶性事件的减分

(1)因严重违反人口计生工作群众纪律,严重损害群众利益或弄虚作假造成恶劣影响的,扣6分;省、市领导批示查实的,加扣2分;情节特别严重的,报经市领导批准,直接列入“重点管理”。

(2)非法关押或殴打群众的,非法扣押或损坏群众财产的,每起扣2分;乱收费、乱罚款或违反计划生育合同规定收取合同违约金的,每起扣1分。上述事件情节严重的每起加扣1分;上述行为未按上级行政部门要求纠正的,每起加扣1分。

(3)县站、乡所在计生技术服务中发生医疗责任事故的扣2分。

(4)瞒、漏报重大责任事故或未按规定及时上报重大紧急问题信息的扣2分。

(5)平时调查出现节育误差的每例扣2分,出现出生误差的每例扣4分。

上述5项累计扣分不超过8分。确认办法如下:

(1)抽样调查时,经3名以上群众分别反映并经调查组查实确认的;

(2)有信访举报经市查实的;

(3)由市人口计生委调研、检查和督查时查实的;

第4篇

一是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继续坚持和实行人口计生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进一步完善和加强人口计生“党政线”、“部门线”和“计生线”考评工作,严格落实“一票否决”制度。充分发挥人口计生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协调相关部门落实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相关职责。按照“人口和计划生育财政投入增长幅度高于经常性财政投入增长幅度”的要求,争取各级财政继续加大对人口计生事业的投入。进一步完善人口计生工作“村为主”工作机制,通过抓基础促平衡、抓难点促提升、抓诚信促和谐,全力稳定低生育水平。积极推进“金人工程”建设,规范人口信息统计管理,加强业务数据分析预测,逐步提高决策支持、基层应用和服务群众的能力。

二是坚持依法行政,建立和完善利益导向体系。继续开展依法行政示范乡镇(街道)创建、阳光计生行动示范创建活动。切实加强依法行政,坚持规范执法,突出便民维权,方便群众办事。坚决杜绝大月份引产、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等侵犯群众合法权益的事件发生,积极处理好计划生育有关信访工作,及时排查矛盾隐患,化解矛盾纠纷,着力打造“和谐计生”。加强利益导向体系建设,全面实施计划生育民生工程,及时足额兑现各项计生法定奖励措施,积极构建以计划生育法定奖励为基础,以计划生育民生工程为主导,以人口基金为补充,以政策兼容为重点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让计划生育家庭得到更多实惠。

三是全面开展优质服务工作,努力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不断完善县、乡、村三级计划生育服务网络建设,推动人口计生公共服务提质提速。以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为重点,大力提升优生健康检查工作质量和目标人群覆盖面。通过实施“六千人才工程”和“拔尖人才计划”,加强对技术服务人员的职业培训,不断提升服务能力。指导、县开展计划生育国家、省优质服务先进县创建活动。

四是创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制,建立健全人口计生公共服务体系。加强流动人口统计数据质量监管与评估,实行定期通报制度。完善城区人口计生工作“网格化管理”,推动城市生活e站功能发挥,着力加强城市公共服务能力建设。突出区域协作,完善“统筹管理、信息共享、双向考核、服务均等”工作机制,加快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进程。

五是发挥宣传教育先导作用,大力推进人口文化建设。全面加强基本国策的高层倡导、社会动员、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围绕人口计生各项任务和重点工作,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介,扎实做好宣传报道工作,不断增强人口计生工作正能量。深入推进“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和关爱女孩行动,加强亮点发掘和典型培树。全面完善出生实名登记和B超实名登记制度,深入开展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行为,有效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势头。

六是加强队伍职业化建设,提升队伍的整体能力。进一步加大全市人口计生队伍职业化建设力度,不断探索队伍建设制度化、常态化的有效途径。严格按照宿办秘〔2016〕72号文件要求,乡镇级按照两个“万人一干”和两名专业微机员的要求配备人员,着力解决好乡镇计生服务所非技术人员占编问题,医学专业技术人员比例必须达到100%。继续抓好专业技术人员分级培训、分层岗位练兵和人才引进工作。扎实推进生殖健康咨询师培训和考试工作。

七是加强党风廉政和政风行风建设,树立人口计生干部新形象。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有关规定要求,推进效能建设,突出政务公开,切实转变作风、端正学风、改进文风。积极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持续开展,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惩防体系。做好对专项经费使用的督查工作,加大对案件的督查督办力度,积极治理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坚持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精神为主线,以“服务中心、服务基层、建设队伍”为主题,全面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认真组织开展主题实践教育活动,推动创先争优活动不断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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