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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

2016-12-14 13:17:23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天津市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共9篇)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方案大季家中心小学2014年度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方案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管理,创建和谐平安校园,切实保障我校教育全面、和谐、可持续发展,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充分调动各职能部门的工作积极性,齐心协力、协调一致为教育发展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特制定本工作计划:一、指导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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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方案
天津市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 第一篇

大季家中心小学2014年度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管理,创建和谐平安校园,切实保障我校教育全面、和谐、可持续发展,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充分调动各职能部门的工作积极性,齐心协力、协调一致为教育发展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特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创造良好的学校及周边环境为目标,以深化“平安校园”创建活动为载体,全面落实治安综合治理各项工作措施,维护学校及周边良好治安秩序,努力营造健康、文明、安定的教育教学环境,为构建“环境创优”提供保障。

二、组织机构

为保障本次集中整治有效有序实施,特成立校园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赵承红

副组长:季景丽 丛彩艳

成 员:顾华庆 宋晓楠 苗灵燕 张子玉及班主任

三、职责分工

1、校内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组:展校舍设施、食品卫生、疾病预防、消防器材、监控设备、教学设备等安全隐患和矛盾(生生之间、师生之间、师师之间、家长与学校之间)纠纷排查;协助开展校园周边四类特殊人员(精神障碍人员、吸毒人员、极端暴力人员、扬言报复社会人员)的排查疏导工作,协助上级部门开展校园周边治安和交通环境整治,强化门卫管理制度的落实,购置安保器材。

2、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宣传组:充分利用校园网、广播台、黑板报、墙报、主题班会等开展防拥挤、防垮塌、防火、防盗、防意外伤害、防溺水及交通等系列安全教育及应急疏散演练,不断提高师生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开展法制教育、疾病预防及安全日常管理,健全各项内部安保管理制度,建立校园义务巡逻队开展内部安全防范工作,加强对学生遵纪守法的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杜绝在校生违法犯罪,收集各类教育资料。

3、督导检查组:负责整治工作的协调、推进,检查督办各类制度的落实,组织值日教师、义务巡逻队开展校内巡查、课间巡查、上放学及午休时段的巡逻检查,楼道疏散管理,严格检查按规定时间作息情况,严禁擅自调整学校作息时间,严格实行各种社会活动审批制度;针对隐患排查出的问题督促整改到位,检查各类记载情况,开展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建立安全工作长效机制,进行各项安全工作督导和考核。

4、资料收集及宣传报导组:负责撰写整治工作总结、信息及资料的收集分析及上报工作、及时汇报整治工作动态。

三、总体目标

进一步健全综治工作和“平安校园”创建工作组织网络和机制,完善校园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切实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消除各类治安安全隐患,通过对师生的安全法制教育,增强师生的安全法制意识和观念,杜绝各种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减少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结合本校实际,探索建立和完善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长效机制,改善和净化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确保学校各项事业的和谐发展。

四、工作措施

(一)进一步完善校园治安防控机制

完善综治工作的领导机构,明确责任人,建立综治工作例会制度,定期研究综治工作,注重解决实际问题。认真总结前几年综治工作的成功经验,制订和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及时分析学校及周边治安形势和整治工作情况,针对校园及周边治安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研究解决问题对策。充分发挥技防设施的作用,争取各方面支持,对有技防要求而未安装部位继续添置,重要的部位安装探头等监控设施,尽可能扩大校园的覆盖面。学校的设施、设备确

定专人管理和维护,加强对设备的检查力度,发现不能正常使用的及时维修,并做好检查记录工作。完善学校安全保卫制度等内部防范机制,充实学校保卫力量,坚持抓好日常性检查,落实各类值班、24小时巡逻、巡查制度,动态把握校园内部情况,预防和减少危害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的案件发生。

(二)建立健全学校及周边治安环境整治工作长效机制 充分认识学校及周边治安环境整治工作的重要性,积极探索长效工作机制,建立健全责任机制、协作机制,切实开展好专项整治活动,使学校及周边环境存在的问题得到及时有效整治。主动同公安、城管、工商、卫生、文化等部门的联系,密切配合,大力整治治安、文化、卫生和交通环境。对于学校及周边地区整治不到位,整治后又出现反复的问题及时上报教体局和相关部门,共同维护学校及周边良好的秩序。完善考评奖惩机制,结合工作实际研究考核细则,加大检查考核力度。

(三)扎实做好纠纷隐患排查调处和综治信息报送工作 结合学校实际,进一步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形成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严格落实纠纷隐患定期分析排查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对不稳定因素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报告、早处理,切实把不稳定因素化解在萌芽状态,全力维护教育和社会稳定。针对易反复、师生反映强烈的问题进行集中整治,校领导亲自过问、亲自督办。

(四)深入开展安全法制教育,提高师生安全法制意识 紧密结合“平安校园”创建活动,推进安全法制教育工作的落实。结合学校实际,制订具体计划,系统地对师生开展安全和法制教育活动。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家长委员会的作用,通过法制讲座、墙报、橱窗、校园网等形式对广大中小学生进行宣传教育、提高师生的安全法制意识。每学期至少开展2次法制教育,发挥法制副校长在预防和减少在校生犯罪工作中的积极作用。针对不同年龄阶段青少年学生的生理、心理特点,创新和丰富法制教育活动形式。构建学校、家庭和社会“三结合”的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网络,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教育格局。加强青少年学生思想道德教育、行为规范教育、心理健康教育、交通安全教育、网络文明教育及毒品预防教育。 开学、期末组织全校学生进行一次法制及安全教育,每学年至少组织二次消防或自然灾害等紧急疏散演练,不断提高师生处置突发事件和自我防护能力。针对未成年人犯罪增多的现象,将未成年人犯罪作为法制教育的内容纳入学校目标管理,注重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大力加强对“后进生”的帮教和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的教育管理工作,采取更加扎实有效的措施,及时发现和纠正不良行为,有效预防青少年学生的违法犯罪。

(五)继续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

2013年我校被评为“开发区平安校园“。本学期将进一步健全创建的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责任,健全规章制度,完善工作体系和工作机制,围绕创建工作难点、热点问题,探索新思路,研究新办法,创造性拓展创建活动,广泛开展形式多样、健康向上、广大师生喜闻乐见的创建活动。深化“平安校园”建设,巩固创建成果,对创建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之处,认真整改,全面构建和谐校园。

总之,我校将根据上级文件要求,结合实际,做好2014年度本校综治工作具体部置,切实维护学校及周边治安稳定。

五、突出重点,认真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隐患

隐患是事故发生的根源。根据学校安全工作的实际情况及季节性安全工作特点等,经常排查学校每项安全工作的各个细节,及时整治各类安全隐患。

1、管理隐患。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隐患是今年学校安全工作重点整治的隐患之一。校长必须下“深水”,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岗位安全责任、强化日常安全管理、抓好安全专项整治、认真排查整治安全隐患、严格安全工作考核,做到善于发现安全管理隐患,并及时解决好安全管理问题。

2、校舍安全。校舍的日常监管与维修是学校安全工作的重点,尤其要加强校舍的日常监管。

落实校舍隐患排查、整治要求;并对不同程度的校舍隐患做到妥善整治、监管。每学期开学前,由校长亲自带领教师对所有校舍进行排查,做到边检查边整改隐患,确保校舍能安全使用。

3、教学安全。学生在校期间,学校要安排落实好教师交接班时段的学生管理责任,尤其要重视学生通行、课外活动等重点时段的学生管理。健全并落实楼道学生通行管理措施,并加强学生有序通行楼道的养成教育。体育课中的剧烈运动项目禁止身体不适合的学生参加。对患病学生或发生意外伤害的学生要及时做出恰当安排、处理,并迅速联系其监护人。严格学生请假制度,外来人员登记制度。严格实验室危化品管理,规范实验操作程序,杜绝意外事故发生。按国家规定严格控制班额,严防超额大班造成安全隐患。

4、消防安全。按照消防部门有关规定,加大对消防薄弱环节的检查力度,落实专项整治。同时,学校每学期至少进行一次火灾逃生演练活动,并开展消防安全知识教育。

5、雨季安全。在汛前、汛中,学校要注意校园及周边环境的地质是否有异常变化情况,发现险情,要及时报告中心学校,并迅速组织人员撤离,避免人员伤亡,防止灾情扩大,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造成的财产损失。同时,学校要加强学生水上安全教育管理,严防学生溺水事故发生。

6、交通安全。严禁在交通道路上组织学生开展任何体育活动和集体活动。继续推行路队制,落实学生上下学交通护导制度,教育学生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礼貌对待乘客。教育学生不乘坐病车,上下学不搭乘摩托车、农用车,确保学生上放学期间交通安全。加强校车管理,完善校车安全管理制度、预案,密切关注各校车路线隐患,严格落实校车接送学生的交接措施。

(五)严格督查,认真落实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

学校安全工作必须严格执行有责必究的问责制、促使“一岗双责”真正落实。对出现一次因安全工作管理不到位,防范措施不落实导致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以及对重大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迟报、漏报造成恶劣后果的,并从严追究有关人员的政治、法律责任。

2015年校园及其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天津市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 第二篇

乡2015年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全乡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健全组织机构,建立长效工作机制,推进“安全文明校园”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切实净化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确保教育系统和谐稳定。根据(风综治学校治安专项组[2015]0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乡校园及周边综治治理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 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根据国家、省、市、县工作要求,以创建“安全文明校园”为目标,着力解决我乡校园及周边区域管理突出问题,净化校园及周边环境,为全乡学校发展和师生身心健康提供环境保障。

二、 工作目标

深化安全文明校园(安全文化示范校)建设,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安全防范教育,加大人防物防技防投入,切实提高校园安全防范能力和水平;完善校园周边矛盾纠纷和治安问题排查整治机制;维护学校师生员工交通安全,完善安全标准和监管体系,切实预防和减少校园和学生、幼儿安全事故发生;严密防范、依法严厉打击针对师生的违法犯罪行为和敌对势力针对学校的渗透破坏活动。

通过整治,使校园周边区域内的社会不良现象得到根本改善,治安状况明显好转,校园周边环境进一步净化,校园周边基础设施完善配套,硬件环境得到明显改善,校园内部安全管理规范有序,校园安全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

三、 工作重点

(一) 扎实开展校园及其周边专项整治

1、加强学校周边治安秩序及文化环境整治。打击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和校园及周边存在的流氓团伙、黑恶势力,加大校园周边重点、危险人员的排查和管控,加大对强迫学生交“保护费”、抢夺学生财物、敲诈勒索学生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优先受理、侦办侵害师生权益的违法犯罪案件,从严打击容留、胁迫在校学生卖淫、嫖娼的不法行为,涉校案件的查

处专人专办率达到100%;加强抵御和防范校园传教渗透工作;查缴有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各类出版物;选派民警担任中小学幼儿园兼职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督促学校、幼儿园完善安全保卫制度,落实安防措施;公安消防部门要对学校进行消防安全大检查,督促学校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档案,落实分级管理、逐级负责、分工专人的工作机制,对校园内发现的火灾隐患,要明确整改责任,制定整改措施,确保校园安全。

2、加强学校周边交通秩序整治。整治“黑出租”、“黑摩的”以及各种非法营运车辆;在校园周边道路和学生上、放学校集中复杂路段,设置符合国家标准的警示标志,设置率达100%;在地处危险复杂路段的学生上放学时段,安排民警和协管员维护交通秩序。

3、加强学校内部环境的整治。排查学校学生宿舍、食堂、实验室等重点部位的安全隐患,重点检查安全保卫设施和消防设施的运行完好情况;检查学校的安全应急教育和各类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特别是寄宿制中小学的门卫、值班巡逻制度的落实情况;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的作用,积极创造条件,定期请他们对学生进行法制、消防、治安防范等方面的专题教育,增强教育效果;全面落实学科渗透法制教育工作,切实增强师生法制意识、遵纪守法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防止学生违法犯罪或遭受不法侵害。

4、加强学校及周边经营环境整治。清理取缔学校及周边的餐馆店、医疗点、食品店、流动摊点等各类非法无牌无证摊点;加强对学校食堂、小卖部和校园周边食品、饮品等经营行为的监督检查,防止假冒伪劣、过期、失效、变质食品流入校园对学生身体健康造成危害;取缔占道经营、马路市场及校园周边管理秩序的无证摊点和占道摊点;加大巡查力度,依法拆除校园周边区域占用消防通道、擅自搭建的违法建筑;整治环境脏乱差问题,全面落实县“文明行动”工作要求,加大对校园周边区域噪声污染的查处力度,营造安静、和谐的外部环境。

5、加强学校及周边建筑设施的整治。清理整顿违章搭建、占道经营、乱摆摊设点的问题;检查学校及周边正在施工的建设工程以及生产、经营和存储有毒、有害和危险化学品的企业等。

6、加强清理整治学校及周边、学生上放学路段等各类安全隐患。

(二)积极推进校方责任保险工作

【天津市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

按照“政府推动、多方参与、市场运作、规范管理”的原则,全面推进校方责任保险工作,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促进平安和谐校园建设,全乡中小学投保率力争达到100%。

(三)加强安全培训工作

组织各学校安全管理人员、食堂管理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增强学校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管理意识,提高对校园的安全管理水平。

四、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领导,确保各部门协调配合、通力合作,特成立石径乡学校及其周边综合治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整治的组织、协调、领导工作。

组 长: 乡武装部长

副组长: 乡中心校长

成 员: 乡综治办主任

乡派出所副所长

乡司法所长

市工商局城东所所长【天津市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

乡安监站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 兼任,负责处理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六、部门职责及任务分工

乡综治办:积极组织和协调有关部门,整合资源,组织力量,集中解决校园及其周边综合治理存在的突出问题。督促、指导校园综合治理的组织建设,落实治安防范各项措施,加大清理整顿工作力度;组织协调政法机关充分运用法律手段,坚决取缔非法经营活动,从严打击违法犯罪行为;组织有关部门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制定学校及其周边综合治理长效工作机制;做好中小学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的派驻工作。

乡中心学校:督促学校、幼儿园落实安全管理工作机构,配备专人负责安

全管理工作;组织安全知识、技能培训,开展应急救援和演练;抓好学校普法教育,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活动;积极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学校及其周边综合治理专项整治工作,积极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指导辖区内每所中小学、幼儿园对本校整治区域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摸清底数、建立基本台帐,并针对排查出来的问题和隐患,认真分析隐患的性质和原因,找准症结所在,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办法和时间要求,坚决防止发生火灾、建筑物倒塌、拥挤踩踏、食物中毒等校园安全责任事故;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校园内部的安全管理,落实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的内部安全保卫工作第一责任,健全并落实安全教育、内部保卫工作制度。

乡派出所:严厉打击校园周边地区存在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对侵扰学校师生的流氓恶势力要依法严惩,对校园及周边场所存在“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要坚决予以铲除;会同有关部门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校园及周边发生的群体性事件,维护学校正常秩序;要加强排查工作,对有危害社会倾;对高危人群实现有效管控,加强对长期违法缠访闹访的人员、情绪和行为偏执人员、对社会极端不满人员实行动态管理,避免学校周边突发事件的发生;强化交通安全管理,完善学校及周边地区的交通警示标牌、斑马线等交通安全设施,确保师生出入平安;协调公安消防部门对所有的学校和幼儿园进行全面的火灾隐患大排查,并督促整改;加强对学校内部保卫工作的检查、指导。

乡司法所:加强学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作用,及时妥善调解社会与学校之间的矛盾纠纷,防止社会人员干扰影响校园正常秩序;要做好校园及周边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安置工作和社区矫正人员的管理,预防和减少针对师生的违法犯罪活动。

各村(社区):要对学校的校舍、围墙、厕所等进行勘查指导,发现安全隐患,协助学校及时处理,对路边的建筑施工现场加强管理,围好护栏、护墙、设置警示标语等,禁止学生出入施工现场,防止伤害事故发生。

永和工商分局:一是严把市场主体准入关。集中对校园周边的食品经营户、饮食店、小摊点以及石径中学校内的小卖部依法进行认真清理排查,做到动态监管。二是严把食品质量准入关。认真开展校园及周边商品质量的检查,坚决

查处校园周边制售假冒伪劣、过期变质、“三无”食品等不合格食品违法经营行为和向学生兜售假冒伪劣学生用具、玩具、非法书报刊等行为。三是加强食品经营者自律机制建设。指导和督促食品经营者落实自律制度,落实经营者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监督完善索证索票和进货台帐,确保销售食品质量安全和源头食品的可追溯。

乡安监站:对学校的食品加工企业、食品零售网点进行严格检查,对过期、变质和“三无”食品进行清理和销毁,确保食品安全;对食品加工、营运、出售以及食堂从业人员定期进行身体健康检查,做到持证上岗;加强餐具消毒和学生饮用水管理工作,定期对学校食堂进行检查指导,对食堂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卫生安全法规和常识的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对常见病、多发病、流行病做好预防和监测工作;加强对学校建筑设施安全状况的监管,加强对学校工程建设各环节的监管,依法及时拆除学校周边易倒塌的危险建筑。

乡卫生院:对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及传染病防疫工作的监督和检查指导,加强对影响学校环境污染和饮食业环境的管理,积极配合工商部门依法取缔校园周边卫生条件不合格的各类饮食场所,特别是流动摊点。

乡国土所、村管站:建立和完善学校、幼儿园地质灾害防控网络,提高学校地质灾害防治水平,指导学校防范地质灾害,做好学校地质灾害隐患勘查治理工作,减轻或避免地质灾害对师生的损坏,强化地质灾害防治监督管理,坚持做好校园及周边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从源头防止人为地质灾害;要督促、检查和指导校内建筑和在建工程的管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站(所)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亲自过问、亲自安排,负总责,按照乡的统一部署,根据本地、本部门实际情况,制定工作方案,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挂帅,分管同志参与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细化工作措施,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时间精力到位、组织部署到位、工作措施到位,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加强落实责任。各村、站(所)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

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
天津市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 第三篇

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 工作总结 为了切实做好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营造安全稳定的校园及周边环境,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我校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定期开展学校及周边安全隐患排查及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现将一年来开展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校园消防安全状况。教学楼的每个楼层分别配有灭火器、消防栓、应急照明、指示标志、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经检查均处于正常状态,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制定火灾逃生预案,并每学期进行两次以上的逃生疏散演练。

(二)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状况。经过排查,我校总共有学生498人,241人选择步行,无发现存在未上牌就用来接送学生的车辆,没有发现存在租用拼装车、报废车和个人机动车接送学生;接送学生的机动车辆经检验合格。

(三)学校设施、场所安全状况。经常对电脑室、体育器材、门窗等设施设备进行全面的隐患排查,对教师宿舍、教室、教师食堂等公共聚集场所进行摸排,均无发现大的安全隐患。 (四)校舍及其他建筑物安全状况。经排查,我校校舍无存在安全隐患;校园内围墙、宣传栏、报刊栏等其他附属建筑物无存在安全隐患。

(五)校园安全管理状况。我校建立了全面完整的学校安全管理

责任制,配备两名专职保安,对重点部位的物防、技防措施到位;校园内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完善落实;应急管理工作体系(包括应急机构、应急队伍、应急工作预案、应急演练等)健全。 (六)校园周边安全状况。经排查,我校校园周边并无存在违规经营的网吧、娱乐场所等;也无存在非法宗教活动场所和“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校园周边治安状况良好;校园周边无存在非法贩卖管制刀具问题。但校园周边有流动摊点,希望有关部门定期对所经营的食品进行检查。【天津市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

(七)安全教育落实情况。

【天津市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

我校聘用赵庄镇派出所高所长为法制副校长,并定期邀请其到校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讲座。“品德教育、法纪教育、安全教育”三项教育活动得到落实;能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开展“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防溺水、防交通事故、防意外伤害、防盗窃、防诈骗、防火灾、防地震、防自然灾害等系列安全教育;把安全教育纳入日常教育教学课程,每学期举行4次以上的紧急疏散等演练。

(八)食品卫生安全状况。

我校严格按照国家食品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卫生保健工作制度,做好各种宣传,加强传染病防治工作,长期以来均无发生食品中毒事件或大规模传染病事件。

(九)师生信息保密安全状况。

经排查,我校网络信息安全,无发生利用信息诈骗事件,也无发生教职工在网上散播谣言等恶性事件。

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参考资料
天津市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 第四篇

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参考资料

【天津市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

1、新闻出版、公安、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应当依法取缔学校周边兜售非法出版物的游商和无证照摊点,查处学校周边制售含有淫秽色情、凶杀暴力等内容的出版物的单位和个人。

2、学校应当健全门卫制度,建立校外人员入校的登记或者验证制度,禁止无关人员和校外机动车入内,禁止将非教学用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动物和管制器具等危险物品带入校园。

3、发生学生伤害事故,学校与受伤害学生或者学生家长可以通过协商方式解决,成年学生或者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也可以依法直接提起诉讼。

4、违反学校纪律,对造成学生伤害事故负有责任的学生,学校可以给予相应的处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受伤害学生的监护人、亲属或者其他有关人员,在事故处理过程中无理取闹,扰乱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学校应当报告公安机关依法处理;造成损失的,可以依法要求赔偿。

6、《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于1991年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于2006年进行了修订。

7、修订后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正式施行日期为2007年6月1日。

8、未成年人是指未满18周岁的公民。

9、中学、小学校园周围200米范围内不得设立“三厅(歌厅、舞厅、录像厅)两室(电子游戏室、台球室)两吧(迪吧、网吧)”。校门口50米内不得摆摊设点。

10、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营业性歌舞厅以及其他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场所,应当设置明显的未成年人禁止进入标志,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

11、文化部门应依法查处接纳未成年人进入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12、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

13、中小学、幼儿园必须实行封闭式管理,各出入口必须有人值守。

14、公安机关和交通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农村地区交通工具的监督管理,禁止没有资质的车船搭载学生。

15、结伙斗殴,寻衅滋事,扰乱学校及其教育机构教育教学秩序或者破坏校舍、场地及其财产的,由公安机关给予治安管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6、中学、小学校园周围200米范围内不得设立“三厅两室两吧”。200米范围是指的是校园围墙或校园边界任意一点与“三厅两室两吧”之间的直线距离。

17、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包括:政治权利;民事权利;受教育权和科学研究等权利;个人财产所有权和继承权等。

18、 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图书馆、青少年宫、儿童活动中心应当对未成年人免费开放。

19、以未成年人为对象的出版物,不得含有渲染暴力、色情、赌博、恐怖活动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内容。

20、发生在校园及周边的侵害师生人身、财产权利的刑事治安案件,公安部门要按照优先受理、优先出警、优先处置、优先侦破的原则,选派精干力量,快侦快破。

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
天津市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 第五篇

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意见》精神,按照《中央综治委、教育部、公安部关于深化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意见》要求,以学生为本,扎实做好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积极创造学校及其周边地区的良好治安秩序和文明的育人环境,学校高度重视开展综合治理工作,特成立综治工作领导和组织机构,全面负责我校综合治理的各项工作。

一、组长:李胜(全面负责学校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二、副组长:卓代凤(北山村治保主任,负责校园周边秩序及秩序巡逻。)

三、组员:卓兴林:(学校专职保安,负责门卫及校园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工作。)

孙东华:(副校长,负责学生日常安全教育,及突发事件解决。)

肖爱娟:(负责教师、学生安全教育。)

林娟敏:(班主任,协助教导处做好安全工作。)

林秋珍:(具体负责校舍、教室、办公室等的安全。)

许钗:(大队辅导员,具体负责大队部、合唱队和队室的安全。)

长乐市北山小学

2013年9月26日

2016校园及周边安全环境整治方案
天津市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 第六篇

一、工作目标

一是无重大安全隐患;二是无校园安全责任事故导致师生意外伤亡和“擂肥”等事件;三是无网吧、电子游戏机室违规接纳未成年人及涉黄书刊音像制品危害学生等现象;四是无乱搭乱建、违章占道现象和校车安全交通事故;五是无生产、经营伪劣食品行为危害学生现象。

二、活动内容

1、召开一次动员会。党委、政府于11月2日召开一次由中小学校长(园长)、相关部门及村(居)主要负责人参加的动员大会,对“校园及周边安全环境集中整治月”活动进行专门部署。

2、开展一次集中排查。在全镇动员会后,组织工作专班对辖区内所有学校(幼儿园)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进行一次拉网式排查。排查要突出重点问题和薄弱环节,切实做到不留死角、不留讯区、不走过场。

3、建立一本工作台账。将排查出来的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问题和各类安全隐患登记造册,实行台账管理,明确整改措施和时间节点,落实责任单位、责任领导和责任人,通过集中行动和专项治理方式,消除问题和隐患,问题整改一个销号一个。重大安全隐患要做到“一事一策”,挂牌督办。

4、开展一次暗访督查。活动过程中,镇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织专班开展暗访督查,及时发现问题,通报问题,整改问题,督促活动深入扎实开展。

5、解决一批突出问题。在活动过程中,深入到每一所学校和幼儿园,逐校逐园进行排查整治,力争解决一批学校周边环境和校园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整治活动取得实效。

三、整治重点

1、对校园内部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整治。重点排查校舍、校园安保、消防、用电、食品卫生、供水、特种设备使用维护、危化物品存放管理以及各类公共场所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彻底消除校园内各类重大安全隐患,坚决杜绝使用危房校舍,畅通教学楼、学生公寓和教工宿舍等重点部位消防通道,落实食品卫生安全基本设施和管理制度,确保校园内无安全事故发生。

2、对校园周边治安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整治。重点排查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以及校园周边的违法犯罪团伙、刑释解教人员、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等重点人员。强化对学校周边地区的监控,确保在学生上放学及晚自习等主要时段、主要路段和僻静易发生案件的重点街巷、路口有人值班巡逻,打击学校周边敲诈、骚扰师生的违法犯罪活动,保障广大师生往返学校途中的安全。

3、对校园周边文化娱乐场所进行排查整治。重点排查网吧、电游室、音像书刊点、彩票店、棋牌室以及容易滋生“黄赌毒”等社会丑陋现象的歌舞娱乐场所、洗浴按摩等场所。坚决取缔中小学校周边200米以内的网吧、电子游戏场所,全面落实网吧“零点断网”规定,坚决杜绝校园周边网吧、电子游戏室接纳未成年人现象,打击音像书刊店非法经营活动,从严查处各种涉及反动、淫秽、色情、暴力等内容的书刊音像制品。

4、对校园周边各类违规经营行为进行排查整治。重点清理整治各类占道经营、乱搭乱建和无证流动饮食摊点。坚决取缔学校周边各类店铺、各类流动摊贩无证经营和占道经营行为,消除道路拥堵和安全隐患,确保学校门口道路畅通无阻。坚决查处向学生出售变质食品和假冒伪劣商品的行为,确保食品卫生安全。

5、对校车和校园周边交通安全进行全面排查整治。重点排查整治中小学、幼儿园是否使用非标准校车接送学生、幼儿,各校车服务公司的校车是否检验合格并定期维护检测、是否超速超员,校车驾驶员资质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校门口及周边有学校领导轮流守护,各类交通标示及防护设施是否完善等。坚决取缔各类非法接送学生车辆,全面落实各校车服务公司停车场所和办公场所建设,扎实推进校车公司规范化管理,坚决杜绝校车超员超速现象,确保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按相关要求合理规划、设置校园周边警示牌和减速带等交通安全设施,在学生上放学高峰时段和路段配备值班领导维持交通秩序,确保师生出行交通安全。

6、对各类涉校矛盾纠纷进行排查化解。重点排查学生非正常死亡、征地拆迁、工程建设、食堂(小卖部)经营管理、门面出租等引发社会人员干扰学校正常秩序的矛盾纠纷,以及因学校人事制度与绩效工资改革等引发的内部矛盾纠纷等。全面落实各地各校信访维稳工作责任,充分利用法律经济等各种手段,妥善调处校园及周边的矛盾纠纷,确保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坚决处置封堵校门、打砸学校等各类违法行为,严防涉校纠纷酿成重大群体事件。

四、工作步骤

集中整治活动月从2016年11月2日开始,11月底结束,共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11月2日至11月6日)。镇委、镇政府召开专题会议,动员部署集中整治专项活动,并通过各类新闻媒体向社会宣传集中整治工作。教办要按要求召开动员大会,采取多种形势广泛进行宣传发动。

(二)调查摸底阶段(11月6日至11月10日)。各相关部门依据职责范围深入细致地开展学校及周边环境排查工作,找准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安全隐患,结合实际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整治方案。

(三)集中整治阶段(11月11日至11月25日)。各相关部门对学校及周边存在的问题和安全隐患进行梳理,细化工作措施,召开联席会议,落实整治责任。各成员单位按照“哪里有问题就整治哪里,什么问题突出就整治什么问题,什么问题反复就整治什么问题,什么方式有效就采取什么方式”的要求,全面开展执法检查与专项整治。

(四)检查验收阶段(11月26日至11月30日)。镇委、镇政府组织力量对辖区内学校进行自查,并写出自查报告。镇学校及周边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对各校进行检查验收,并将验收结果纳入年度综合治理工作考核档案。

五、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学校安全事关千家万户切身利益,平安校园建设是平安建设的重中之重。各相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校园及周边安全环境整治月”活动,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将本次活动作为深化平安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帮助学校解决实际问题为目标,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2、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部门一把手是本次活动的“第一责任人”,对本次活动负总责,要积极参与,协助党委、政府扎实开展校园及周边安全环境整治活动,确保活动深入开展。

3、精心组织实施。镇综治办要按照全市深化平安校园建设工作会议的要求,结合正在开展的“护校安园”专项行动,组织协调公安、司法、文卫、教育、安监、城建、文化、工商、食品药品监督、团委等成员单位,各司其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确保活动顺利推进。在本次整治活动中,全镇要至少确定10个及以上的重点整治项目,明确整治的责任单位、责任领导和整改时限,上报市校园及周边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上报表格附后)。

4、认真总结结帐。活动结束后,全镇要对活动认真进行总结,好的做法要及时总结提炼固化为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进一步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整治体系。镇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将进行一次总结。将各相关部门开展活动情况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年度考核挂钩,各校开展“平安校园”创建和“整治月”活动将与学校评先评优工作目标考核挂钩。

2015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总结
天津市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 第七篇

总结一: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总结

为了切实做好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营造安全稳定的校园及周边环境,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我校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定期开展学校及周边安全隐患排查及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现将一年来开展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校园消防安全状况。教学楼的每个楼层分别配有灭火器、消防栓、应急照明、指示标志、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经检查均处于正常状态,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制定火灾逃生预案,并每学期进行两次以上的逃生疏散演练。

(二)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状况。经过排查,我校总共有学生777人,机动车辆有320辆左右,其余457人左右选择步行,无发现存在未上牌就用来接送学生的车辆,没有发现存在租用拼装车、报废车和个人机动车接送学生;接送学生的机动车辆经检验合格。

(三)学校设施、场所安全状况。经常对电脑室、体育器材、门窗等设施设备进行全面的隐患排查,对水池、教师宿舍、教室、教师食堂等公共聚集场所进行摸排,均无发现大的安全隐患。

(四)校舍及其他建筑物安全状况。经排查,我校校舍无存在安全隐患;校园内围墙、宣传栏、报刊栏等其他附属建筑物无存在安全隐患。

(五)校园安全管理状况。我校建立了全面完整的学校安全管理责任制,配备两名专职保安,对重点部位的物防、技防措施到位;校园内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完善落实;应急管理工作体系(包括应急机构、应急队伍、应急工作预案、应急演练等)健全。

(六)校园周边安全状况。经排查,我校校园周边并无存在违规经营的网吧、娱乐场所等;也无存在非法宗教活动场所和“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校园周边治安状况良好;校园周边无存在非法贩卖管制刀具问题。但校园周边有一家饮食店和几家小卖部,希望有关部门定期对所经营的食品进行检查。

(七)安全教育落实情况。

我校聘用金井镇派出所胡金坚警官为法制副校长,并定期邀请其到校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讲座。“品德教育、法纪教育、安全教育”三项教育活动得到落实;能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开展“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福建省学校安全教育周”、防溺水、防交通事故、防意外伤害、防盗窃、防诈骗、防火灾、防地震、防自然灾害等系列安全教育;把安全教育纳入日常教育教学课程,每学期举行两次以上的紧急疏散等演练。【天津市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

(八)食品卫生安全状况。

我校严格按照国家食品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卫生保健工作制度,做好各种宣传,加强传染病防治工作,长期以来均无发生食品中毒事件或大规模传染病事件。

(九)师生信息保密安全状况。

经排查,我校网络信息安全,无发生利用信息诈骗事件,也无发生教职工在网上散播谣言等恶性事件。

总结二: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总结

20XX年,市教育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坚持标本兼治、预防为主的原则,以维护校园安全为宗旨,不断强化综合治理工作力度,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落实责任,狠抓青少年法制教育、安全教育,努力解决各级各类学校中突出的治安安全问题,优化了育人环境,确保了师生平安。

一、建立健全领导机制,为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

(一)为推进我市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顺利进行,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市教育局成立了以局长 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主要成员的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2015年学校及周边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全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按照活动方案要求,成立了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做到了局长、校(园)长是第一责任人,使综治工作有了组织保障。

二、依托教育年活动,加大了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工作力度

市教育局以教育年活动为依托于,以“九大工程”中的“和谐校园建设工程”为载体,把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工作纳入到了“和谐校园建设工程”之中,有步骤,分层次地推进了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工作。一是把学校安全工作作为2015年市政府教育工作目标责任状重要内容,市教育局与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院校和事业单位层层签订了工作责任状;二是强化了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工作力度,市政府投入40余万元,为市直各院校和区各小学配备了65名校园保安,极大地提高了学校的治安防范能力;三是做好了高校稳定工作,结合2015年北京奥运会实际,加强了对高校师生的政治思想教育,积极开展迎奥运、促和谐活动,防止了境外敌对势力对校园的渗透。

四、开展法律进校园活动,提高了师生法律意识

为落实教育系统“五五”法制宣传规划,根据《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关于开展“法律六进”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教育系统实际,市教育局在全市教育系统范围内开展了“法律进校园”活动,特别制定了《教育系统“法律进校园”活动实施方案》。做到了学校法制教育计划、教材、课时、师资和法制副校长(辅导员)的“五落实”。通过广泛开展《宪法》、《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的法制教育宣传活动,把法制教育工作列入教师培训计划和业务考试的重要内容,极大的提高了广大师生的法律意识,从根源上杜绝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发生,更好地配合了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工作的深入开展。

五、开展系列安全检查活动,及时整改安全隐患

年初以来,市教育局5次组织各县(市)区教育局开展学校安全自查整改工作,重点加强了春节、两会、“五·一”、 “十一”和2015北京奥运会等敏感时期的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做好了校园安全信息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在此基础上,市政府组织教育、公安、交通、卫生、消防、工商等部门(单位)2次对全市学校安全和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工作进行联合检查。“十一”前,为维护各县(市)区和各级各类学校安全稳定形式,铁岭市教育局加大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力度,印发了《全市学校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和《安全大检查评分标准》,紧紧围绕安全教育、预案演练、校舍安全、防汛、防火、交通安全、卫生安全等7项重点任务,开展了全市学校安全大检查活动。局领导带队,分5个安全检查小组,利用9月26日、27日两天时间,抽查了各县(市)区32所学校。在副市长、局长亲自带队检查了市直16所学校(园)。各个安全检查小组严格按照评估标准,逐条对应检查,现场评分,现场反馈扣分项目和总分数,对学校自身能够解决的安全隐患,当场提出了整改意见。下发隐患整改通知单19份,据不完全统计,全市共整改各类安全隐148个。

六、各部门密切配合,整治工作机制基本形成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关于开展学校及周边治安秩序集中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精神,建立齐抓共管的长效机制,市政府出台了《加强学校(幼儿园)安全和稳定工作的意见》,进一步落实了部门责任。市教育局积极协调公安、交通、卫生、质量监督、建委等部门,密切配合,通力合作,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工作机制基本形成。一是公安部门在各级各类学校设置了驻校警务室,接警、出警非常及时,起到了对不法分子的震慑和打击作用。二是交警等部门在全市各中小学幼儿园门前设立了交通警示标识,在一些交通情况复杂的学校门前设置了减速带。并且在学校放学时间部署警力帮助学校维持道路交通秩序。三是协调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市卫生局等部门对学校食堂卫生情况进行检查,为食堂工作人员办理了健康证明。为预防春夏等季节传染病,在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开展了乙肝和肺结核体检防治工作,切实做好了呼吸道传染病、肠道传染病和食物中毒的预防与控制工作。四是在建委、环保等部门的积极工作下,校(园)周边基本没有各种违章及易倒塌的危险建筑和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噪音源。五是各级文化、工商、综合执法等部门对校园周边有关经营场所加强了管理和监督,依法查处违法经营者,学校周边非法经营的报刊点、音像摊点、娱乐场所、饮食摊点得到了有效控制。

七、加强督促检查,建立长效机制

市教育局把学校周边环境整治工作,纳入了平安校园创建工作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完善了学校安全工作考评体系,将学校安全工作纳入了市政府对各县(市)、区政府教育督导考核之中。市政府继出台《加强学校(幼儿园)安全和稳定工作的意见》后,又制发了《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及相关子预案,落实了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在学校安全和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工作中的责任。构建起了应急管理体系,增强了安全管理的科学性和规范性。分别与市直属学校和教育局事业单位签定了《2015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校(园)长安全负责制已落实到位,每所学校都有一位副校(园)长分管安全工作,学校安全基础工作做到了常抓不懈。按照统一部署,各级各类学校已基本建立了安全操作规程和防范措施、事故报告制度及事故责任追究制度,社会、家长参与学校安全工作的机制已经形成。

总结三: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总结

20XX年,我县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在县委、县政府、县政法委的高度重视和上级主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工作开展的扎实有序,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我县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小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注重基础设施建设

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已成为社会关注的问题之一,莲花县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领导对此历来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本县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尤其是对我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布局下发了重要文件,做出了重要决定。

1、全面部署工作。为加强对校园及周边环境整治工作的领导,年初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了工作部署会议,各成员单位对今年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提出了本单位的打算和设想,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各成员单位的意见,制定了《莲花县2015年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点》,对我县全年的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

2、加强工作领导。我县召开了学校及周边安全隐患排查会议,并下发安全隐患排查方案,要求各校对校内外安全隐患进行一次大规模的排查,针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召开了春、秋季专项整治会议。在这形势下,各成员单位根据自己的工作职责,召开专题会议,布置相关工作,组织专项整治。

3、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县教育局以迎接省政府督导评估为契机,加强了学校基础设施建设。一是在319国道沿线学校路段设置减速带、震荡标线、标识牌等;二是为学校添置大量的防卫器械。三是所有中心小学、中学和部分一般完小安装了视频监控。

二、突出重点,强化学校综治工作

我县按照“什么问题突出就整治什么问题,哪里问题突出就整治哪里,什么问题反复就整治什么问题”的原则,突出重点,扎实推进。在专项整治行动中,特别注重加强对农村中小学、城乡结合部等学校周边的整治工作。对师生反映强烈的问题,各牵头单位主要领导能做到亲自过问,亲自抓,直至问题彻底解决。

一是注重学生安全教育。全县各中小学校切实年初开学第一节课安排为学生的安全教育,把学生的安全教育放在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第一位。在平时的教学工程中,切实将安全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做到逢会必讲。全县所有学校在暑期长假来临之际,开展法制安全教育,且印发“告家长通知书”,对学生进行法制安全教育。学校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在开展学校道德法制教育中的积极作用,10月下旬,由县综治委下发文件,统一安排全县70名法制副校长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到学校给学生上法制教育课。全县各中小学根据各自的实际,每学期开展了逃生演练活动。

二是加强学校安全管理,提高综治干部整体素质。历年来,学校安全管理是学校工作的重中之重,我局也不断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力度。各学校进一步加强了学校安全管理,定期对学校校舍等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加强了学校门卫,购置必要的防卫器械,安装了视频探头等。8月份,我县将举行了全县综治干部培训,提高了全县学校综治干部的整体素质。11月份,召开了全县中学、中心小学和一般完小政工主任培训班,进一步提高了学校综治干部的整体素质。

三是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学校安全工作督查。县校园治安组经常性地对全县学校及周边安全隐患排查,查出问题,根据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分别下发整改通知书,要求成员单位限时整改到位。针对学校及周边存在的安全隐患,特制定了《关于开展学校周边治安环境排查工作实施方案》,方案对此次排查提出了具体要求,县学校治安办对学校排查出来的问题进行了梳理,针对出现的问题,制定了《莲花县学校、幼儿园及周边地区安全隐患整改方案》,要求相关部门和单位进行整改。为使学校安全工作能真正落到实处,县教育局组织人员对全县所有学校的安全工作进行了督查,督查的重点放在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学校门卫制度是否落实,是否安排教师在校门口值班,学生上、放学时段是否有带班领导和教师在校门口疏散交通等。

四是整治校园周边环境。二月份召开专题会议,将春季作为学校及周边环境集中整治月,县政法委要求各成员的单位根据各自的工作职责,切实开展整治活动。各成员单位会议结束后,立即行动,制定切实可行的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并组织人员进行集中整治。如由文广局牵头的网吧、游戏厅、音像专卖店的专项整治,由城管局牵头的流动摊点专项整治,由食品药品管理局牵头的食品卫生专项整治,由公安局和交警大队牵头的学校周边治安专项整治和车辆专项整治。

五是强化校车管理。接送学生车辆是目前学校、幼儿园安全管理的突出工作,为杜绝不符合校车标准的车辆接送学生,制定了《关于印发莲花县校车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规范了校车购置标准、审批程序、驾驶员条件等,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对现有的接送学生车辆,加强了对车辆的监管,经常性地组织人员进行突击检查,对重点对象联合交警进行重点整治。

三、形成合力,建立工作长效机制

综治工作顾名思义就是综合治理工作,需要各级部门的团结协作与密切配合。各相关职能部门按照职责要求,积极参与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整治行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努力抓好我县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一是摆上重要位置。我县在抓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坚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切实抓好县域内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做到思想到位、领导到位、组织到位、保障到位。各有关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主要领导经常过问学校及周边环境的治安情况,切实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全面掌握所在地学校及周边的治安动态,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相应的工作措施。

二是实行整体联动。各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逐步建立起“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各部门结合各自工作实际,研究制定本部门集中整治的具体办法和措施。综治办和教育局主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加强对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的指导和督查,切实维护学校内部治安秩序。公安部门加强对学校周边的巡逻控制和治安管理,及时打击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坚决铲除严重危害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丑恶现象,整顿和维护校园周边交通秩序;加强对接着学生车辆的管理,特别是乡镇私立幼儿园的接送车辆,清查取缔报废和无证照车辆。司法部门与教育、公安等部门配合,共同加强在校生法制教育,规范法制副校长工作,为广大师生提供法律咨询,积极参与调解学校及周边地区的矛盾纠纷。安监部门配合相关部门加强对学校及周边设施的安全检查。工商、公安、文广部门加强对学校及周边地区的文化、娱乐场所的监督管理,坚决关闭中小学校200米范围内的电子游戏室、网吧;加强对学校及周边出版物市场的清理整顿,依法取缔经营的书刊店。工商部门加强对学校及周边文化和娱乐服务业市场的监督管理,在学校公示无证经营举报电话,负责查处取缔学校及周边的无证经营网点。建设部门清理拆除学校及周边的违章建筑、构筑物和棚点。卫生部门加强对学校及周边饮食行业的监督管理,开展经常性的查验工作,确保仪器卫生安全。电信部门加强对互联网的管理,配合有关部门严厉打击违规经营网吧。共青团加强对青少年的自我保护教育,发动学生积极参与平安校园创建活动。

三是严格责任追究。各乡镇各部门严格按照工作职责,继续强化“一把手”负责制,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今后哪个部门工作范围内出现问题,将严格追究“一把手”责任。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健全完善安全工作责任制,将任务和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人,层层签订责任书。

四是建立长效机制。开展学校及周边治安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是解决突出治安问题的一种有效手段,但要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还需要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落实长效管理措施。要坚持整治和建设并重的原则,边整边建,努力把集中整治与日常管理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加强信息交流、联席会议、治安分析、督促检查等制度建设。综治办、教育局加强与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沟通联系,加大工作指导力度;各成员单位充分发挥管理职能,主动配合,积极工作,真正把功夫用在调查研究、掌握情况和解决问题上,用在狠抓落实、总结经验和巩固提高上,确保这项工作持之以恒、富有成效地开展。

总之,我县学校及周边综合治理工作今年取得了一定成效,但随着形势的不断变化,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任务更加艰巨,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更加努力、务实,使我县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做得更好,使全县学校更加安全稳定。

总结四: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总结

20XX年,学校认真加强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治理工作,积极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做好了防范工作,有效地维护了校园的稳定和安全,确保了校园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及教育教学、管理等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保障了广大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现将其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统一认识,加大安全管理力度。

为进一步做好校园及周边环境治理工作,切实加强对校园及周边环境治理工作的领导,学校始终坚持贯彻落实“安全无小事、责任重于泰山”的工作方针,把安全工作摆在突出位置作为大事来抓。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副校长为副组长,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校园及周边环境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落实、检查、协调等工作,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上报,限期整改。根据学校安全工作的特点,学校对各处、室、系、中心及全体班主任和任课教师明确各自的岗位职责,层层签订安全责任状,将安全工作纳入教职员工考核的重要内容,贯彻“谁主管,谁负责” “谁在岗,谁负责”的原则,实行一票否决,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人。

二、采取有效措施,维护校园稳定

(一)以强化内部安全为核心,全面加强学校安全整治

1、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管理组织网络。校长为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校园内部安全工作。各部门建立健全了各项安全工作制度。

2.严格落实门卫工作制度,强化校园警务室和校园110等警校协作机制建设。

3.加强学校内部人员教育和管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对教职员工、聘用人员、临时工进行审查,切实加强职业道德、法律、纪律教育,凡对不符合任职资格的坚决调离或辞退,防范和避免内部人员侵害学生事件的发生。

4.积极开展安全教育。充分利用校园网、广播站、黑板报、墙报等宣传阵地,以安全常识为主要内容,针对广大师生,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宣传教育,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技能学习和训练。通过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和技能训练,使广大师生牢固树立安全意识,不断提高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能力。

(二)以综合治理为抓手,全面加强对学校及周边环境的综合整治

1.开展了校园周边治安秩序排查。多次配合深圳路派出所开展对校园周边闲杂人员、外来人员对我校有骚扰行为的,对学生人身、财产可能造成威胁的重点人员进行排查、摸底,有效的防止了各类治安事件的发生。

2.开展了校园周边文化环境的排查。配合深圳路派出所不定期对校园周边存在安全隐患的歌舞厅、网吧、游戏厅、老虎机等情况,进行排查、整治行动。目前学校周边治安环境良好。

3.开展了校园周边交通秩序排查。我校与交警支队对校园周边交通标志、斑马线等进行补充和更换。保持门口出入通畅,学生上学、放学时段,校门口均安排保卫、学工人员维护秩序。为上下班高峰期师生进出校园提供了安全保障。

2015学校及周边综合治理工作汇报
天津市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 第八篇

开展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一项重要措施,也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政治文明建设不可缺少的内容。一年来,我们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镇各级各类学校实际情况,与时俱进,开拓进取,求真务实,以认真清理和消除各种不安全不稳定因素和隐患,切实维护良好的学校治安秩序和学校周边地区治安环境,保证青少年健康成长为目标,努力构建“体制合理、机构健全、管理科学、保障有力”的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新格局。

治理工作取得主要成效有:

1、取缔了学校门口流动推点11个,学校门口乱摆摊点现象得到了有效遏制。

2、公安部门有力打击了侵害学生安全事件。

3、对网吧和“三室两厅”进行了多次检查,并将他们搬到离学校200米外。

通过整治行动,营造了良好的校园环境和周边环境,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我们的工作得到了有关部门的肯定。

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1、领导重视。成立校园周边治安整治领导小组,由校长为组长、教研组长、大队辅导员为副组长,教育办其他人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日常事务。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4次,听取各成员单位汇报,排查问题,落实整改措施。

2、措施得力。联系派出所、卫生、工商、文化等部门抽调精干人员组成检查组,明确各自的任务和职责,进行细致检查。反馈检查情况,提出整改意见。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对问题较多的地方和单位实行跟踪督促整改。

3、宣传到位。在检查整治中,散发张贴“学校门口200米以内禁止“三室两厅”,违者没收经营性工具”的通告,公路两边学校门口同时设立永久性警示牌。

存在的主要问题:

1、学校门口通过整治,摆摊设[你阅读的文章来自:126范文网

3、尽管“三室两厅”在距学校200米范围之外,但对学生的影响仍然较大。

下步工作打算:

1、假期落实好三所中学栏杆低于安全标准的问题。

2、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推进“安全文明校园”创建活动,大力营造安全、稳定、文明、健康的育人环境,做好学校饮食、饮水、用火、用电等安全工作,确保学校一方平安。

3、争取在下一年度请上级政府及主管部门彻底取缔500米范围内的“三室两厅”

4、根据相关部门的职责设立长效管理机制,把集中整治与日常管理有机结合起来。建立职责分明、相互协作、上下沟通、互为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和组织网络。

2016学校及周边治安治理工作计划
天津市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 第九篇

2016年,我局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紧紧围绕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县委、县政府和县委政法委部署和要求,积极参与平安建设工作,为构建和谐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强有力的法律保障,努力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服务教育发展。具体工作计划如下:

一、着力抓好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做好社区服刑人员子女帮扶工作。

一是在社区矫正工作方面,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启动以来,每年与县关工委联合慰问服刑人员,对其家庭提供相关帮助,使其安心服刑,维护我县社会和谐稳定。二是安置帮教工作方面,加强重点对象管控,推行派出所、司法所、村居、家庭“四帮一”帮教模式。

二、着力推进人民调解工作,提升维护校园和谐稳定工作水平。

人民调解工作在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中发挥着基础性作用和独特优势。我局认真贯彻执行《人民调解法》,充分发挥牵头组织协调作用,坚持调解优先、依法调解、规范调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要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司法所干部和乡镇、村级人民调解员要深入中、小学,紧紧围绕涉及广大师生切身利益征地拆迁、劳资纠纷、工伤事故等重点领域,深入开展“大排查、大调解”专项行动,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情况分析研判,及时做好信息、图片影像资料、精品案例的报送工作。要创新调解方式,鼓励开通人民调解员微博、QQ群,建立网上“人民调解室”。努力实现矛盾纠纷调解率达98%以上,调解成功率达95%以上,信息录入率达100%。

三、着力开展法律服务到一线活动,加大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力度。

法援中心要积极应对法律援助业务量的成倍增长,特别在校学生的法律援助工作,律师事务所要主动配合;进一步规范法律援助的申请、受理、审批和指派环节的管理,严格执行办案程序。加强质量监督检查,对在校未成年人案件进行重点跟踪监督,通过公开投诉电话、回访受援人意见等形式了解承办案件情况和服务质量,对一些社会影响大的未成年人案件,将进行全程监督、指导,确保未成年人案件办案质量;继续完善法律援助便民服务措施和工作机制,简化未成年人案件审批环节、缩短审批时间,完善“1小时服务圈”,做到“受理便民、审批便民”、“12348”法律服务热线24小时畅通。

四、着力营造优良法治环境,加强法治建设工作。

一要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宣传教育。按照“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组织开展好宣传活动,引导群众依法表达利益诉求、依法解决矛盾纠纷。二要深化“法律六进”活动。今年继续做好法律进校园活动,针对薄弱点,深化法律“六进”活动。三要深化法治创建活动。今年,要重点推进法治文化公园建设,有条件的乡镇,鼓励法治文化广场、长廊或者法治文化点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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