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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局惩防体系建设计划

2016-12-27 12:12:38 编辑: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成考报名 浏览:

导读: 发改局惩防体系建设计划(共9篇)发改局惩防体系建设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省委、鹰潭市委和市委关于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要求,进一步推进我局反腐倡廉建设,结合单位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发改局惩防体系建设方案
发改局惩防体系建设计划 第一篇

为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省委、鹰潭市委和市委关于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要求,进一步推进我局反腐倡廉建设,结合单位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主线,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用发展的思路和改革的办法建立健全具有发展改革部门特点的惩防体系,为全面实施市委“争创全国百强县“的决策部署,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政治和纪律保证。

(二)工作原则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反腐倡廉工作,把惩防腐败体系构建工作纳入中心工作去把握、去谋划,发挥纪检监察职能部门服务和促进作用。

——坚持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把教育崇廉、制度保廉、监

督促廉三者统一于惩防腐败体系之中。做到治标和治本、惩治和预防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既要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坚决惩治腐败,又要着力减少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和条件,有效预防腐败。

——坚持改革创新、重在建设。进一步解放思想,推进反腐倡廉理念、手段、方法的创新,将防治腐败的要求寓于各项改革、制度和措施之中,努力以创造性的思路和举措深化各项工作,实现反腐倡廉建设的与时俱进。

——坚持依靠群众、执纪为民。把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构建惩防体系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把加强对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和信任保护激励有机统一起来,尽最大努力降低腐败发生率,把党政齐抓共管与依靠群众支持参与有机结合起来,形成反腐倡廉合力。

——坚持突出重点、统筹推进。紧紧抓住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以领导干部为重点对象,以规范和制约权力为核心,以专项构建为突破口,推进各项重点任务的落实。把惩治和预防腐败的阶段性任务与战略性目标结合起来,整合各方面的资源和力量,综合运用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治等手段,全面促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坚持真抓实干、求绩增效。紧密结合市发展改革委实际,狠抓实施意见各项任务落实,注重工作数量与工作质量的统一,

注意制度措施的切实管用,增强工作部署的执行力度,确保以体系构建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三)工作目标

围绕宏观调控、经济运行、物价监管、经济体制改革、公共服务等关键环节,完善程序规则。经过五年努力,建立健全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和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形成具有发展改革部门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促进依法行政、科学行政、民主行政。

二、基本任务

(一)加大教育力度,构建思想防线

1、深化领导干部反腐倡廉教育。根据《宁波市加强对领导干部反腐倡廉教育的意见》,开展理想信念和从政道德教育。坚持党工委中心组反腐倡廉制度,制订机关反腐倡廉教育工作规划,每年安排1-2期反腐倡廉专题学习活动和工作研讨活动,委主要领导每年安排1-2次党课及反腐倡廉方面专题报告会。

2、加强党风党纪专题教育。落实《关于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的意见》,建立党员党性分析制度,把廉政勤政和艰苦奋斗教育与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和法制教育结合起来,把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结合起来,扎实开展发展改革系统 “重品德、讲操守、增本领、提效率、转作风”为主要内容的系列党风党纪专题教育活动。认真组织机关干部“五

五”普法学习活动。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机关干部学习活动和公务员培训的基

本内容,不断增强党员干部法纪意识和反腐倡廉意识。

3、提升廉政文化建设水平。落实中纪委关于加强和推进廉政文化建设的有关规定,组织开展“为民、务实、清廉”主题活动,全面推进廉政文化进机关。积极开展“廉洁型机关、廉洁型干部、廉洁型家庭”廉政文化系列活动。建立健全廉政文化建设的长效机制。

(二)加强制度建设,规范行政行为

1、健全党内民主制度。领导班子坚持民主集中制,落实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制度。进一步完善党内通报、情况反映、重大事项征求意见制度。遵守党工委会议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重要事项实行集体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坚持领导干部过双重组织生活制度,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党工委落实整改情况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

2、健全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制度。严格执行《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认真执行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个人从业的规定。规范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以及离职和退休后从业行为。认真落实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健全干部廉政档案。继续治理党员干部违反规定收受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收受干股以及违反规定插手项目审批、工程建设、资金拨付等活动。

3、建立廉情预警机制。建立健全廉情预警工作网络,全方位收集与反腐倡廉有关的信息,实行廉情信息综合分析、专题分析、

定期分布制度,及时掌握廉政动态,运用廉政谈话、诫勉谈话、预警通知书、监察建议书等形式,发挥预警机制的预防功能。

4、完善各项管理规章。规范公务人员从政行为。加强法制规章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认真清理、制订和完善发改局内部管理制度、工作办事制度,进一步提高制度建设的质量和水平。重点完善重大决策、行政审批、财务管理、资金安排、课题管理、干部管理、公务用车、政务公开、项目审批、工程招标等监管制度。汇编委机关制度文集,开展议制度、学制度、守制度、按制度办事活动。

5、完善“三重一大”保廉制度。进一步规范权力部门和关键岗位的权力运行,防止项目审批及项目管理腐败。认真贯彻市委《关于建立完善落实重大决策责任制的规定》,探索建立政府投资项目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完善重大决策规则和程序,建立健全重大决策专家论证、技术咨询、决策评估、社会公示、听证制度,形成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定相结合的决策机制。建立重大项目后评价制度和决策管理失误责任追究制度。建立重点项目廉政责任制,完善廉政合同、工程合同、项目招标、联系单管理、资金监管、工程造价管理等相关制度。完善重大项目稽察制度和巡查制度。

(三)强化监督检查,约束权力运行

1、加强科学发展观落实情况的监督。加强对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重点对落实宏观调控、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增

【发改局惩防体系建设计划】

强自主创新能力、提高发展质量效益、加强节能减排以及保护生态环境等方面的监督检查,防止和纠正违背科学发展观要求的行为。加强对固定资产投资政策执行情况和对市场价格及收费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2、加强和改进党内监督。认真贯彻落实党内监督条例,规范主要负责人用人行为意见,反对和防止个人专断。推行主要领导不直接分管财务、人事、工程项目、行政审批和物资采购制度。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实行党工委集体监督,班子成员要自觉接受来自各方面的监督。发挥派驻纪检组、监察室的监督职能作用,切实加强对委内党员干部的监督。推行党务公开,切实保障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3、加强重点环节的监督。加强对干部任用、推荐、提名、测评、考察考核、讨论决定等环节的监督。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党风廉政“一票否决制”。加强对项目审批、价格制定收

费调整等决策和执行情况的监督。加强对重大项目工程招标投标监管工作的监督,确保公共交易依法公正透明规范。加强对国债资金、财政性资金、重大项目资金安排使用情况的监督。加强对经费预算申请、资金安排、经费支出核算环节的监督,明确资金类别、数额及审批程序和管理权限。进一步规范财务资金和专项资金使用行为,落实财务管理责任制。党组每年集体听取局属单位一把手廉政建设情况汇报。

4、加强项目稽察监督。加强重点项目的稽察力度和巡查力度,按照《重大建设项目稽察办法》,对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的审批、工程招投标、资金使用、投资概算控制、竣工验收等环节实行跟踪监督,严肃查纠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违法违纪行为。

5、探索加强监督的有效途径。发挥党风廉政监督员、特邀监督员、行风监督员民主监督作用。深化政务公开工作,继续打造阳光政府。加强12358价格举报服务平台建设。坚持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来访制度和下访约访制度,健全领导干部疑难信访问题包案处理制度和信访举报办理情况通报制度。深化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推行审计结果内部公开制度。认真办理答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议提案。

6、认真查处腐败案件。重视信访、投诉及案件线索来源工作,认真抓好职责范围内的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深入治理商业贿赂,严肃查处规避招标、弄虚作假、围标串标等招投标违规违法行为。认真分析发展改革系统违纪违法案件发生的重点、环节、特点、原因,查找案件易发多发的规律性和制度性根源,研究行之有效预防和解决问题的办法。

(四)推进改革创新,加大治本力度

1、推进行政管理改革。全面推进行政审批职能归并改革,进一步削减行政审批项目。继续清理和规范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工作。推进领导干部职务消费改革。实行行政审批项目动态管理,

建立重大项目和重大事项集体会审制度。

2、推进投资体制改革。规范企业投资核准制、备案制。完善政府投资项目决策机制,积极推行非经营性政府项目代建制,建立健全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制度和投资责任追究制度。创新标后监督管理制度,完善政府项目造价管理、合同管理、变更管理办法。

3、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认真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实行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办法,增强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的科学性和真实性。探索研究与发展改革工作相适应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坚持干部任前谈话、廉政谈话、信访谈话制度。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制,实行用人失策失误责任追究制。完善干部管理制度,实行干部职务任期回避交流制度。

4、扎实开展纠风治乱。继续纠正教育、医药购销、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认真治理乱收费行为。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完善教育收费公示制度。深化药品集中采购模式改革和医用器材等集中招标采购工作,完善网上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落实廉价药物制度。严格控制和规范评比达标、表彰和节庆活动。窗口单位继续开展创建群众满意活动。

5、推进社会领域改革。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机关和公务员信用制度,建立健全企业、个人征信系统和信用评估机制,建立健全信用激励和失信惩戒制度,完善市场准入和退出

机制。探索中介组织违法违规的查究处罚办法,完善中介组织自律机制。

6、创新工作推进机制。围绕经济中心和工作大局,联合监察部门,在重大项目试行行政效能监察和廉政监察,严肃督查行政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发挥项目稽察和效能监察在重大项目建设中推进作用。

(五)加强作风建设,保持政治本色

1、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以“抓作风建设、促创业创新”为主题,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建设,切实解决领导干部中作风方面存在的

突出问题。改进领导作风,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定期分析研究思想动态,积极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及时把握党员干部的思想脉搏。坚持学习制度,认真落实党工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专题报告会、理论研讨会、工作务虚会、分析研究班等制度。积极组织开展调查研究和学术交流活动,结合工作实际撰写调研文章,不断提高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大力发扬求真务实精神,大兴求真务实之风,积极开展“调研服务月”活动,深入开展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基层、让群众满意的“三服务一满意”主题活动,推进作风转变、服务优化。坚持讲真话、摸实情、办实事、求实效,开短会、讲短话、不陪会,少开会,简化会议文件。坚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践,提高为基层、群众服务的思想意识和本领。健全和落实课题研究联动、规划编制联动、项目前期联动、

项目实施联动、项目稽察联动、改革工作联动,发挥整体合力。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改进和规范公务接待,认真执行国内公务接待有关规定,重视解决好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玩乐、公款接待等问题。讲操守、重品行,注重培养健康的生活情趣,保持高尚的精神追求。加强机关办公设施和日常消耗品的管理,养成良好的节约习惯。进一步规范财务制度,从严掌握行政经费。加强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完善公务用车相关规定,严禁领导干部违反规定驾驶公车。

【发改局惩防体系建设计划】

2、继续深化机关效能建设。以勤政廉政、提高效率、优化环境、执政为民、促进发展为主要内容,突出思想教育、加强建章立制、严格考核奖惩,整合机关管理资源,优化机关管理要素,规范机关管理行为,转变机关运作方式,继续深化民主评议机关和创建文明机关活动。加强对行政执行力和制度执行力的监督。建立投诉、信访件办理回访制度,加大机关效能建设责任追究力度。监督执行《发展改革系统工作接待守则》和机关作风建设“八条禁令”。 制订出台关于建立健全作风建设和效能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

加强发展改革系统联系。按照“纵向联系、横向借鉴、上下一体、形成合力”的要求,不断创新加强纪检监察指导的工作思路、工作内容、工作方法、工作制度,以适应发展改革工作的需要,推进发展改革部门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

预防腐败体系,真正形成全市发展改革的整体合力。

三、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根本举措,是党工委今后五年重要的政治任务,我们要充分认识惩防体系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明确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重,把教育崇廉、制度保廉、监督促廉统一于惩防体系之中,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委业务工作之中,把反腐败工作寓于各项重要政策和措施之中,与中心工作一起研究、一起规划、一起部署、一起落实。

(二)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完善反腐倡廉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责任制。党风廉政建设实行单位一把手负总责,领导班子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班子成员负责分工和分管范围内的工作,坚持“归口防治”。纪检组要加强组织协调,协助党工委制订责任分工方案,抓好任务分解和落实。加强各部门分工合作,建立预防职务犯罪、干部监督管理、反腐倡廉教育协作机制。建立党工委听取构建惩防体系工作汇报制度,定期研究分析廉政建设制度。

(三)强化督查,提高绩效。要加强落实《实施意见》全过程的监督检查,通过督促自查、重点抽查、专项检查、定期通报

等形式,推动工作的落实。要加强督查过程新情况、新问题的分析,及时研究对策措施。积极探索绩效测评体系,把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情况列为评选先进、工作考评、干部使用的重要依据。

惩防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发改局惩防体系建设计划 第二篇

鄂嘉社区惩防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鄂嘉社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社区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和权力运行监控机制,现特制定鄂嘉社区惩防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十八大精神,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注重治本、注重预防、注重制度建设,不断强化教育、制度和监督工作,为创建和谐社区,打造“服务型社区居委会”,全面推进鄂嘉社区居委会的经济社会新发展提供有力的政治保证。

二、工作原则

1.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围绕“创业创新、服务群众、服务发展”的总体要求,把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作为惩防体系建设的出发点,站在全局的高度来谋划和落实体系建设工作,做到既推动反腐倡廉各项工作的落实,又发挥服务和促进作用,进一步推进和谐社区创建和社区居委会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2.惩防并举、注重预防。以建设性的思路、举措和方法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正确把握治标与治本、惩治与预防的关系,既

要坚决惩治腐败,又要着力消除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和条件,有效预防腐败,强化教育、制度和监督,大力开展廉政文化建设,做到关口前移,筑牢防线。

3.突出重点、整体推进。按照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结合实际,不断强化方法、手段和措施。紧紧抓住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以规范和制约权力为核心,以领导干部为重点,加强教育,完善制度,强化监督,改进作风,努力营造敬廉崇洁氛围。

4.求真务实、创新制度。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抓好反腐倡廉建设,认真运用反腐倡廉的基本经验,坚持和完善街道多年来形成的有效做法,借鉴好的经验,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在深化体制机制和制度建设中健全完善社区居委会惩防体系。

三、主要任务

(一)切实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社区两委班子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本社区的总体工作目标,做到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使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成为班子成员的自觉行动。

(二)坚持“两手抓、两手硬”的方针。社区干部带头履行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带头严格执行各项廉政建设规定。主要领导对本社区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重大问题亲自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领导班子成员和本社区党员干部无违法违纪现象和问题。

(三)认真开展理想信念和党风廉政教育。要以党风党纪为主要内容,以理想信念、廉洁奉公、艰苦奋斗为主题,以加强党员干部的作风建设为重点,深入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教育活动要有计划地抓好落实,并形成制度,努力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思想素质和拒腐防变能力,增强做好党风廉政建设的自觉性。大力开展廉政文化建设,坚持“三贴近”原则,运用各种形式和载体,寓教于乐,细雨润物,努力营造敬廉崇洁氛围。

(四)规范管理,健全落实各项制度措施。要根据本社区的特点,制定和健全符合实际的规章制度,使日常管理有章可循。要拓宽防治腐败的领域,认真学习贯彻党章、党内监督条例和纪律处分条例。深化居务、党务、财务“三公开”,进一步规范证照办理、低保申领、计划生育、救灾救济款物发放等社区管理和服务行为,建立健全议事协调、民主听证、民主评议、居务公开等制度,加强社区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促进各项重要决策民主化、科学化和规范化。

(五)不断增强广大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社区党员干部和自觉遵守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和制度,严格执行“四大纪

律、八项要求”,严格执行效能建设“四条禁令”,认真贯彻落实各项工作制度和纪律,不以权谋私,不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干净干事,无私奉献,切实做到为民、务实、清廉。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教育和引导广大党员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党的宗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进一步提高严以律己意识,树立党员良好形象。

(六)加强党风政风建设,坚决纠正不正之风。根据建设“服务型社区”的总体部署,坚持纠建并举,以勤政廉政、提高效率、优化环境、执政为民和促进发展为主要内容,认真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热情服务居民群众,服务社会经济发展大局。

(七)支持协调纪检监察查办违法违纪案件。认真处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方面的来信来访,对已发生的违法违纪问题,要及时反映汇报,积极配合支持纪检监察机关查清问题,协助纪检监察机关共同做好案件调查处理工作。

四、相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社区党总支是反腐倡廉建设的责任主体,担负着全面领导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政治责任。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深刻认识进一步推进社区惩防体系建设的重大意义,把落实社区惩防体系建设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切实加强领导,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二)落实责任。要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社区党总支要当好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根据分工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工作。加强组织协调,分解和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和责任,分工协作,合力抓好社区惩防体系建设。

(三)健全机制。完善科学的责任考核评价机制,把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工作实绩评定和党员干部奖惩的重要内容,严格责任考核,强化责任追究。加强督促检查,进行分类指导,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务求取得明显成效。

鄂嘉社区党总支 2013年2月25日

惩防体系推进工作计划
发改局惩防体系建设计划 第三篇

中国水电十五局新疆大西沟水库项目部

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推进工作计划

为将《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和《第二工程公司2012年惩防体系建设工作计划》落到实处,进一步扎实推进该项工作,加快建设教育、制度、监督三项工作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步伐,结合大西沟水库项目实际情况,现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按照改革创新、惩防并举、统筹推进、重在建设的要求,结合我局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增强反腐倡廉建设的整体性、协调性、系统性、实效性,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促进和保证项目又好又快的进展。

二、抓好教育,筑牢反腐倡廉的思想道德防线

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坚决反对和防止腐败,是全党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为帮助干部职工从根本上认识反腐倡廉的重要性,项目部坚持做好以下工作:

1、项目党支部组织认真深入学习十七大报告精神,把干部职工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十七大报告精神上来,促进反腐倡廉各项工作开展和落实,深入开展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教育,开展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教育,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加强党员领导干部的理想信念和思想道德建设。坚持把反腐倡廉理论作为党支部学习的重要内容,每年至少组织两次学习。

2、认真学习国家法律法规、党纪条规和《集团公司纪检监察工作制度汇编》、《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项目部每年至少开展一次领导人员“作风建设和纪律教育”活动,针对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着重解决在职务消费方面奢侈浪费、违规公款消费,民主集中制方面重大问题个人说了算,以及对职工群众漠不关心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使各级领导人员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自觉接受党组织、党员和群众监督,形成依法经营、廉洁从业和民主管理的新风尚。

3、开展法律法规和警示教育活动,组织观看反腐倡廉正反两面的电教片,做到用正面典型引路,用反面事例教育人,从而不断增强干部职工的纪律意识和法制观念,使干部职工在工作过程中自重、自警,身体力行。

4、加强企业文化建设,以此推进廉洁文化建设,将十五局《企业文化手册》作为文化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通过学习活动,逐步总结,努力形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风气。工会、共青团组织要发挥各自的优势,积极开展健康向上的职工文化生活、倡导新风正气。利用“大西沟简讯”大力宣传中央、集团公司、我局、我公司、我项目反腐倡廉的决策、重要成果和廉洁从业先进典型,弘扬主旋律。

三、抓好责任制,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 1、健全党内民主制度。

领导班子坚持民主集中制,遵守委党组会议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重要事项实行集体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坚持领导干部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2、健全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制度。

规范领导干部在项目部任职内职权运用自律管理。

3、建立廉情预警机制。全方位收集与反腐倡廉有关的信息,发挥预警机制的预防功能。

4、完善各项管理规章。

规范加强法制规章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认真项目部管理制度、工作办事制度,进一步提高工程建设的质量和水平。重点完善重大决策、财务管理、资金安排、干部管理、项目管理等监管制度。

5、完善“三重一大”监督制度。

建立健全重大决策专家论证、技术咨询、决策评估、项目公示,形成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领导决定相结合的决策机制。建立决策管理失误责任追究制度。建立重点项目廉政责任制,完善廉政合同、资金监管、工程管理等相关制度,完善重大项目稽察制度和巡查制度。

四、强化过程监督,落实预防措施。

1、综合运用业绩考核,审计、效能监察、巡视督察等多种监察方式,检查领导人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集团和局规章制度的情况。

2、加强对中层干部、重要岗位人员选拔任用的监督、严格执行选用程序。在选拔任用之前,必须经过纪检组织的审查,未履行相关程序前,不得提拔使用。

3、继续强化对部门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完善经济责任审计的配套办法,建立经济责任审计的长效机制,建立经济责任审计的后评价机制,保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全面性,客观公正的评价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履职情况。

4、加强对经营管理关键环节和重要岗位的监督。确定关键环节和重要岗位,根据项目特点和案件多发、易发的薄弱环节和规律,确定将工程分、发包、投资、设备物资采购、市场营销和用人管理作为监督的重要领域,将分包商、供货商选择、货款、工程款的支付及结算作为监督的关键环节;将管人、管钱、管物、管事等掌握一定权力的经营管理岗位作为监督的重要岗位;加强对设备、物资的集中采购招标监督。严格执行集团招标监督暂行办法,加强对招标的公平公正与维护企业利益的监督;加强对财务管理、经营管理存在的薄弱环节、发生违法违纪问题或出现重大财务损失和财务危机的项目部的专项审计监督工作;加强工程分包管理。结合项目实际,建立年度工程分包评价体系,提高项目风险防范及经营管理水平,确保工程分包管理规范有序,有章可循;加强对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责任处理力度,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严肃处理安全生产事件背后的失职、渎职和腐败问题。

5、加强党组织监督。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政治核心和监督保证作用,坚持检查党员领导人员贯彻落实党章、党风监督条例、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和落实廉洁自律规定的情况;深入开展创建“四好”领导班子活动,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国水电十五局第二工程公司关于开展创建“四好”领导班子创建工作的指导意见》,充分发挥领导内部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作用;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坚持公司领导参加项目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做法,领导班子成员述职述廉后,应将述职述廉以及党员意见和职工评议报送公司党委和纪委,对于发现的问题领导班子要进行诫勉谈话或函询;进一步修订和完善领导人员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诫勉谈话、函询、述廉议廉等制度,将领导人员执行廉洁从业情况纳入年度业绩考

核,建立公司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考核与评价制度。

我们要充分认识到构建惩防体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依据本工作计划安排,认真做好各项工作,对开展自查及整改落实工作中,检查发现的问题要着重解决,确保惩防体系工作在本项目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同时确定新疆大西沟水库项目部联络员为张斌同志。

中国水电十五局新疆大西沟水库项目部

2012年4月9日

2015年惩防体系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案
发改局惩防体系建设计划 第四篇

2015年惩防体系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案

各党支部、村(居)委会,街直各办、站、所:

2015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开局之年,我们要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反腐倡廉的一系列重要论述,按照中央、省、市、县纪委全会的工作部署,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持反腐倡廉方针,突出抓好作风建设和惩防体系建设,振奋精神、狠抓落实,做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努力为发展XX街道经济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保障。为确保完成今年全街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现对2015年惩防腐败体系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目标及责任分工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坚决维护党的集中统一确保政令畅通 全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

1、全街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用党的十八大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工作。把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与正在开展的党工委、办事处、纪工委的中心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坚定不移地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坚定不移地维护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责任部门:党政办牵头,组织办协办)

着力维护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

2、全街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自觉遵守党章,自觉按照党的组织原则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办事。要准确把握和深入贯彻党的基本

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坚持正确政治立场和政治方向,提高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自觉维护党的形象。(责任部门:组织办牵头,党政办协办)

全力保障上级和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3、开展对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政策规定执行情况的检查,坚决纠正破坏、浪费、闲置土地资源以及落实耕地保护政策中弄虚作假的行为,严肃查处违反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政策的行为。(责任部门:街道国土所牵头,各村委会协办)

4、开展对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责任部门:安办牵头,环境保护工作站、农技站协办)

5、开展对灾后重建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检查,强化对大额度资金调拨使用、大宗物资采购、重大项目招投标情况的监管。(责任部门:纪工委、监察室牵头,党政办、社会事务办、财政所、经管站协办)

6、加强对城市建设工程、保障性安居工程、农村民生工程、惠民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责任部门:纪工委、监察室牵头,财政所、劳动保障所、计生办、各社区居委会协办)

7、加强对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重大工作部署推进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职能部门履行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决不允许在贯彻执行上级和街道党工委决策部署上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确保政令畅通,推动各项工作落实,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责任部门:纪工委、监

察室牵头,党政办、街道有关部门协办)

(二)深化党的作风建设,全力营造攻坚克难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 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县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各项规定。【发改局惩防体系建设计划】

8、要把监督检查中央“八项规定”、“六项禁令”和县委实施办法的执行情况作为经常性工作来抓,制定工作方案,坚持集中检查与日常检查、明查与暗访相结合,增强监督检查实效。(责任部门:纪工委、监察室牵头,党政办、财务室协办)

9、结合开展以“四下基层”、“我与百姓拉家常”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巩固和深化“进村入企”大走访活动成果。进一步抓好政府全程服务工作,街道将把政府全程服务工作列入村、居和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促使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始终保持党的群众路线,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切实办好顺民意、解民忧、惠民生的实事。(责任部门:纪工委、组织办牵头,工业办、各村居党支部协办)

切实加大作风整顿力度。

10、解放思想,旗帜鲜明地支持干部先行先试,按照县委攻坚克难的工作要求,积极倡导干部敢担当有作为。要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的精

神,坚持深入实际、深入基层,真抓实干、狠抓落实。坚持艰苦奋斗,厉行勤俭节约,坚决反对铺张浪费,把有限的资金和资源用在刀刃上,用在发展经济和改善民生上。认真执行中央、省、市、县关于精简经费开支的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认真执行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严格公务接待经费预算管理。坚持以查促纠,以查促改,严格执行《街道机关效能建设八项制度》,开展治理“庸、懒、散、软”专项活动,切实加大问责力度,改善机关作风。认真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存在问题的整改工作。(责任部门:纪工委、监察室牵头,党政办、经管站、财务室协办)

强化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发改局惩防体系建设计划】

11、加大《廉政准则》落实督查力度,着力解决党员领导干部在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坚决纠正领导干部违规收受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等问题。严禁领导干部违反规定为配偶、子女及其他特定关系人在经商办企业等方面谋取利益。认真落实并不断完善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和民主生活会制度,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罢免或撤换等党内监督制度。认真落实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规定,进一步加大审计结果运用的力度。(责任部门:纪工委、监察室、组织办牵头,党政办、司法所、综治办、财政所协办)

深入推进纠风工作。

12、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全面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始终将民生领域的问题作为纠风

工作的重点,加大对惠民政策落实、专项资金使用、街道重点等工作的检查和监管。切实减轻农民负担,坚决纠正在征地拆迁、征地补偿款的分配、环境保护、保障性住房的申请审批及落实程序的监管。充分发挥村(居)纪检员的作用,及时掌握村(居)民反映的问题,减少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发生。(责任部门:纪工委、监察室牵头,党政办、财政所、“三资“监管中心协办)

13、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落实监管责任,强化责任追究,确保群众饮食用药安全。(责任部门:“三品一械”协管办牵头,安办协办)

(三)着力加大预防工作力度,更加科学有效地防治腐败。

推进新一轮惩防体系构建工作。

14、要按照中央和省、市、县关于惩防体系建设新一轮工作规划,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贯彻落实《XX县2015年惩防体系建设工作主要任务分工意见》的通知精神,加强惩防体系实施意见的责任分工和检查考核,促进各项工作有计划推进。(责任部门:纪工委、监察室牵头,各村居党支部协办)

强化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

15、始终坚持把教育作为反腐倡廉的重要基础和治本之策,持之以恒,常抓不懈。建立健全分层分类施教机制,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开展“一把手”的廉政教育讲课,着重抓好重点岗位重点部门中层以上干部的廉政教育;突出重点时间,抓好重大节庆、敏感时期等腐败多发易发期的廉政教育,注重及时警醒。大力开展廉政关爱教

2013-2017惩防体系建设五年规划
发改局惩防体系建设计划 第五篇

2013-2017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规划

为加强和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王岐山同志的重要讲话精神,大力推进分局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努力提高分局反腐倡廉建设水平。按照中央的部署,国家税务总局党组制定下发的《实施办法》,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

(一)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同志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党章要求,紧紧围绕全面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和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紧紧围绕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部署,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改革精神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坚定不移转变作风,坚定不移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努力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为完成党的十八大确定的目标任务提供有力保障。

(二)统一思想,切实增强贯彻落实《工作规划》的自觉性和责任感。认真贯彻《工作规划》,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深入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必然要求,是加强税务系统反腐倡廉建设的必然要求。认真贯彻《工作规划》,落实好总局《实施办法》,把实现反腐倡廉与依法治税、税收管理、纳税服务、队伍建设等各项税收工作的有机融合起来,积极营造内涵深刻的廉政文化,建立起符合分局实际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三)抓住关键,扎实推进税务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分局开展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要认真贯彻落实《工作规划》及《实施办法》,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领导干部为重点,以监督制约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为核心,以改革创新的精神状态、求真务实的思想作风和灵活有效的工作方法,推进教育、制度、监督、纠风、惩治等项工作,建立健全符合分局实际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在实际工作中,要做到“四个坚持”、“四个注重”。

一是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注重发挥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对于整个工作大局的保证作用。要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完成税收工作任务和解决损害纳税人利益的突出问题提供有力保证。

二是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构建惩治和预防体系建设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一以领导干部为重点,着力提高执政能力和廉洁从政水平。二以权力监督为核心,着力完善“两权”监督制约机制。三以“六个推进”为抓手,着力实现反腐倡廉各项工作的整体推进。

三是坚持惩防并举、重在建设,注重拓展防治腐败的工作领域。分局开展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要坚决贯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反腐倡廉工作方针,做到治标和治本、惩治和预防两手抓、两手都要硬。

四是坚持改革创新、求真务实,注重提高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实际效果。一把握反腐倡廉工作规律,勇于进行观念创新。二健全和完善制度,不断推动制度创新。三发扬求真务实作风,力求工作取得实效。反腐倡廉要立足税收工作实际,制定反腐倡廉的中长期规

划,明确近期工作安排,分阶段、有步骤地组织实施。要把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治等各项工作做深、做细、做实,建立健全便于操作应用、真正管用实用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四)加强领导,确保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贵在建设,重在落实。分局要把贯彻《工作规划》以及《实施办法》,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高度重视,周密组织,真抓实干,务求实效。要在加强组织领导上下工夫,要在深入学习宣传上下工夫,要在狠抓工作落实上下工夫,要在强化监督检查上下工夫,要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上下功夫。

二、坚持不懈抓好党的作风建设

不正之风是滋生腐败的温床,加强党的作风建设是反腐败的治本之策。要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四风”,树立党员干部为民务实清廉形象。

(一)坚持党组织从严抓党风,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 分局要把管党治党作为主要职责和根本任务,扎实推进党的作风建设,牢记“两个务必”,弘扬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批评和自我批评、求真务实的优良作风。加强对党员干部的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和严格监督。

(二)持之以恒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

紧紧抓住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放松,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

的劲头,坚决纠正“四风”,不断改进党风政风行风,要从具体问题抓起,由浅入深,由易到难,由简到繁,循序渐进,一个时间节点一个时间节点地抓。要切实加强日常管理,纠正打折扣、搞变通行为,不断强化制度硬约束,提高制度执行力,坚决防止反弹。

(三)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分局要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全面学习领会中央关于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一系列重要文件精神,提高思想认识和宗旨意识,增强贯彻群众路线的自觉性。紧密联系分局实际,认真查摆“四风”问题,以整风精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切实整改脱离群众、作风漂浮等问题。

(四)严明党的纪律,为党的作风建设提供保证

分局广大党员干部要自觉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自觉反对特权思想、特权现象,自觉按照党的组织原则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办事,牢固树立党的意识和组织纪律观念。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各项纪律,坚决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问题,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决不允许各自为政、阳奉阴违。分局要加强执纪监督,确保分局作风建设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三、科学有效预防腐败

科学预防腐败工作主要是推进预防腐败工作。一是加强理想信念

和增强宗旨意识教育,使领导干部不想腐;二是强化监督管理,严肃纪律,使领导干部不能腐;三是坚持有腐必惩、有贪必肃,使领导干部不敢腐。

(一)深化党风廉政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一是要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教育、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加强党纪国法、廉政法规和从政道德教育,要把廉洁从政教育作为必学内容,纳入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纳入政治理论和党风廉政教育学习计划,强化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早进行行教育提醒。

二是要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积极借鉴我国历史上优秀廉政文化,把培育廉洁价值理念融入干部教育、精神文明建设和法制教育之中。开展廉政文化创建活动,扬真抑假、扬善抑恶、扬美抑丑,培育良好的廉政风气。

三是要加强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党的宣传教育工作总体部署和年度安排,积极宣传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工作成效。充分利用党报党刊、媒体、宣传栏等加强对外宣传工作,同时加强完善反腐倡廉网络舆情信息工作机制。

(二)加强反腐倡廉法律法规制度建设

健全改进作风常态化制度,严格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及国家工作人员因公临时出国(境)、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坚持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完善领导干部报告个人

2016发改局惩防体系建设工作方案
发改局惩防体系建设计划 第六篇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区委《区落实省委惩防体系2016-2017年工作任务分解方案》,加强全区发改统计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结合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同志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坚定不移转变作风,坚定不移反对腐败。经过不断努力,到2017年,全区发改统计系统党的作风建设深入推进,“四风”问题得到有效治理,党风政风明显好转;惩防体系框架基本形成,具有行业特点的廉政教育长效机制、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和权力运行监督机制进一步完善;预防腐败工作扎实开展,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显著增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更加有效。

二、坚持不懈抓好党的作风建设

(一)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全系统要扎实推进党的作风建设,牢记“两个务必”,弘扬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批评和自我批评以及艰苦奋斗、求真务实的优良作风。坚持对党员干部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局党组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要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率先垂范,以身作则,一级管好一级,一级带动一级。党员领导干部要讲党性、讲原则,清正廉洁,保持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

(二)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市委二十四条意见和区委十七条意见,严格落实《区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细则》、《区党政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市级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强化制度硬约束,提高制度执行力,防止打折扣、搞变通,出现“四风”问题反弹。党员干部要把自己摆进去,紧密联系思想、工作和生活实际,认真对照检查,带头执行规定,切实兴学风、转作风、清政风、树新风。

(三)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认真总结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健全局党组班子成员带头改进作风、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机制,完善党员干部直接联系和服务群众的制度,巩固深化责任建设成果。

(四)严格执行党的各项纪律。局党组和党员干部要自觉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自觉反对特权思想、特权现象,严格按照党的组织原则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办事。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坚决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等问题,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党中央和省、市、区委保持高度一致,决不允许有令不行、屡禁不止。支持配合纪检机关严肃处理违反党的纪律行为,确保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三、坚决支持配合惩治腐败

(一)坚决防止滋生腐败行为。加大制度执行力度,采取多种措施坚决防止滋生腐败行为。一旦发现发改统计系统有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纪、涉嫌违法行为,及时向纪委报告线索,不护短,不遮丑。积极配合纪委查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行为。

(二)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健全完善纠正不正之风工作长效机制;加强项目审批管理,预防和纠正审批程序不正之风。治理执法和服务中存在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以及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和吃拿卡要等问题。

四、科学有效预防腐败行为

(一)深入开展党风廉政教育。积极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活动,把加强党纪国法、廉政法规和从政道德教育,纳入公务员教育培训计划和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中。每年安排廉洁从政专题学习,坚持局党组书记讲廉政党课制度、“三会一课”制度。认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宣传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学习廉洁榜样,强化示范教育,扬善抑恶、扬美抑丑。

(二)不断完善反腐倡廉制度。健全完善改进作风常态化制度,坚持和完善党员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三重一大”事项报告制度。推进行政公开和电子政务建设,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三)着力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认真落实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制、重要情况通报、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制度。加强对项目审批等重要领域和关键岗位的监督。推行权力清单制度,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不断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增强工作实效,从源头上治理和防止权力滥用和寻租。

五、切实加强反腐倡廉工作

(一)强化主体责任。要切实担负起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体责任,把贯彻落实《实施方案》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各项重大举措要体现惩治和预防腐败要求,同防范腐败同步考虑、同步部署、同步实施。支持和保证派出纪工委履行职责,发挥监督执纪作用,依纪依法查办案件。局党组书记要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领导班子其他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内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二)强化责任落实。要按照《实施方案》部署和要求,加强组织领导,细化任务分工,抓好任务落实。建立健全组织协调工作机制,加强全系统的联系,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工作。系统各部门和单位要发挥各自职能优势,主动承担职责范围内的任务,积极配合支持局党组开展工作,齐心协力抓好落实。

(三)强化考核问责。完善督查考核制度,把惩防体系建设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范围,局党组每年将对惩防体系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考核,总结评估,查找不足,督促落实,严格责任追究。

2015惩防体系工作计划
发改局惩防体系建设计划 第七篇

第1篇:惩防体系工作计划

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

1、做好20XX年度全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工作;

2、制定20XX年党风廉政工作要点;

3、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示范村复检验收;

4、召开年终纪检监察工作总结会,进行评优树模;

二、宣传教育工作

5、做好网络管理和维护工作,坚持及时更新网页;

6、关注和做好反腐倡廉舆情信息特别是公众舆论网络信息的收集工作,按管理归属做好及时上报工作;

7、积极向中、省、市、县各大网站及报刊报送工作信息;

8、谋划20XX年全年宣教工作重点;

三、制度建设工作

9、谋划20XX年制度建设工作思路;

四、监督检查工作

10、对全乡各单位上班情况进行检查,对存在问题的单位进行纪律作风整顿;

五、源头治理工作

11、制定《楚侯乡贯彻十八届中央政治局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的实施办法》;

六、纠风工作

12、对政风行风测评结果进行汇总;

13、对全乡优化环境工作进行评估;

七、查办案件工作

14、指导乡直、村部办案工作;

15、继续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抓好信访件的初核;

16、做好纠风、执法监察、优化环境各项工作投诉案件的查处。

第2篇:惩防体系工作计划

1、进一步巩固廉政文化进机关、站室成果。

2、继续完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追究办法,细化查办案件、信访具体工作制度及办事程序,细化纠风、预防腐败具体工作制度、办事程序,细化查办案件、信访、纠风、预防腐败责任追究办法。

3、继续完善党内民主制度。进一步完善党内情况通报、社情民意调查反映、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

4、继续完善反腐倡廉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责任追究办法,细化查办案件、信访、纠风、预防腐败等方面的具体工作制度、办事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加强对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责任追究。

5、继续加强对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情况的监督。重点治理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问题。

6、继续加强对行政审批权和行政执法权行使的监督。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完善行政审批事项集中办理、限时办结。

7、进一步解决损害农民利益的突出问题。规范涉农行政事业性收费行为,开展涉农资金的专项检查,加大对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

8、继续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深入贯彻县委、县政府“关于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的意见”精神,紧密结合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完善和规范行政效能监察制度,认真解决影响和制约我镇改革发展的机关行政效能问题,创造更加开明开放的政务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和公正严明的法治环境。

9、积极开展行政效能监察。围绕行政机关及其履行法定职责情况、转变职能和创新管理方式、优化发展环境、重大公共投资项目建设、改进机关工作作风等方面开展行政效能监督检查,通过专项监察、受理投诉、绩效考评、责任追究等方式加大行政效能监察力度,促进本机关办事效率明显提高,工作作风明显好转,履职能力明显增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明显改进。

10、建立健全行政效能建设机制、制度。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度、限时办结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完善行政效能制度体系。加大对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

11、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强基层站党员干部作风建设。推进基层站行风评议,创建便民利民服务载体。健全联系群众制度、基层职工考核评价体制,提高基层站党员职工服务群众的质量和水平。

第3篇:惩防体系工作计划

20XX年是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促进我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关键一年,也是“十二五”的XX年。文化体育系统反腐倡廉建设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中央、省、市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会议和市纪委全会精神,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践行“文化惠民,服务民生”为主题,加强作风建设,以廉政文化建设、廉政风险防范管理、政务公开暨“一建二防三公开”工作为载体,加强制度建设,以落实责任制和强化监督检查为抓手提高制度执行力,全面提升反腐倡廉建设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保障权力运行安全、项目管理安全和干部安全,为推进我市争先发展、转型发展、安全发展、和谐发展提供政治和纪律保障。

一、开展廉政教育,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和廉洁自律

一是切实加强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引导广大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权力观、事业观。采取多种教育形式开展廉政教育、警示教育,不断增强反腐倡廉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积极组织参加全市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月活动。坚持勤政、廉政、优政,不贪财、不贪色、不贪赌。坚持防微杜渐,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慎权、慎独、慎微、慎友,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的侵蚀,防止出现道德风险、纪律风险、腐败风险。

二是完善领导班子学习制度,认真组织学习宣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带头学习理论、带头调查研究、带头遵守制度、带头廉洁自律,为广大干部职工作出表率,增强领导班子的号召力和凝聚力。常怀忧党之心,恪尽兴党之责。

三是认真落实关于廉政文化进机关、进家庭的各项要求,在系统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推进反腐倡廉教育时代化、大众化。建立制度,努力营造积极向上的文化氛围,引导干部树立正确的价值取向,始终保持健康正派的品质操守。

二、进一步深化文化管理制度改革,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和惩防体系建设

深入推进文化体制改革,促进文化事业全面繁荣和文化产业快速发展,关系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实现,关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关系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二次集体学习中,胡锦涛同志进一步强调了文化在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发出“深入推进文化体制改革”的“总动员令”。进一步阐述了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重大意义,进一步明确了深入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必须坚持的指导思想和重点工作。讲话思想深邃、内涵丰富,高屋建瓴、总揽全局,充分肯定了文化建设和文化体制改革取得的成就,全面分析了文化建设面临的形势,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文化建设指明了方向,为更好地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提供了强大动力。文化体制改革的首要价值,是实践、丰富、深化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理论体系。通过改革开放以来的文化建设实践,我们逐渐形成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基本理论和基本政策,这就是:发展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社会主义文化,以不断丰富人们的精神世界,增强人们的精神力量。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在意识形态的指导地位,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社会主义文化建设。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培育“四有”公民,大力发展先进文化,去粗取精,在内容和形式上积极创新,不断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吸引力和感召力。廉政文化建设是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环节。因此要认真贯彻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要求,结合部门实际,建立管用的制度和让制度真正管用,加快惩防体系建设步伐。

要认真抓好年度各项任务的完成落实,推进文化体育事业快速发展。进一步完善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加强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建设,重点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关规定,完善领导干部问责的规定等。

三、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政务公开工作,贯彻落实厉行节约八项要求

一是进一步完善公开的内容,制定科学、详细、清晰的公开目录,丰富公开的形式,充分利用公众网、受理窗口、新闻媒体、宣传栏等多种形式面向群众、方便群众,不断创新公开形式。二是做好网上互动栏目和公众投诉的管理工作,继续加强政务公开示建设和网络系统工作,按照要求,所有行政审批纳入政务大厅,努力实现网上审批、网上办公。三是认真贯彻落实上级下发的《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坚决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的通知》、《关于采取有力措施认真贯彻落实厉行节约八项要求的通知》。继续做好机关厉行节约的专项治理工作。

四、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提高制度执行力

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完善党风廉政责任制的领导机制、协调机制和监督机制。坚持党委统一领导、业务部门各负其责、纪检组织协调、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实行“一岗双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落实具体承办部门和责任人,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做到与业务工作统一部署、统一落实、统一检查、统一考核。

切实发挥领导干部的表率作用。领导干部的形象在群众中有着重要的导向作用,要以身作则,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必须做到,禁止别人做的自己坚决不做。严格要求自己,认真落实述职述廉制度,正确对待并主动接受监督。领导班子成员要履行好“一岗双责”、带好队伍,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发现他们当中有违法违纪的,不得说情、包庇和袒护,积极支持有关部门查处,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在人民群众中树立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

进一步形成工作合力。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把手”要切实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必须注意抓好自己分管的党风廉政建设专项工作的落实;抓好分管部门、科室责任人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政建设方面突出问题的解决。纪检委员要认真履行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的职责,主动当好党委的参谋。各单位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既要看好自家门、管好自家人,又要切实承担起反腐倡廉整体工作中的各自责任。

五、进一步加强内部监督检查,加大处理信访和查办案件力度

加强内部监督检查,形成权力正确运行的制约机制。要努力构建科学合理、系统全面、权责明确、运作规范的监督工作机制,把监督贯穿于权力运行和管理的各个环节,努力做到权力运行到哪里,监督就延伸到哪里。及时认真办理各类信访件和行风热线上人民群众反映的各种咨询件,做到件件有答复,严肃查处各种违法乱纪行为。领导干部要深入基层、服务群众,努力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并对所分管的工作进行调研,寻求解决问题的办法。要加大督查力度,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六、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和队伍建设,切实抓好反腐倡廉各项任务的落实

各科室、单位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政治责任,带好队伍,做到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全面落实反腐倡廉建设的各项任务。班子成员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真正把自己的门看好、把自己的事办好、把自己的人管好。

加强队伍建设。按照“政治坚强、公正廉洁,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要求,全面加强干部能力建设,全面提高干部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要提高把握大局能力,自觉把纪检工作放在经济发展大局中去谋划、去开展,做到与文化工作目标上同向、工作上合拍、行动上一致。要提高政策应用能力,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扎实推动反腐倡廉工作

第4篇:惩防体系工作计划

为全面贯彻党的XX大精神,进一步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制定本工作规划。

一、指导思想、基本要求和工作目标

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关系人心向背和党的生死存亡,是党必须始终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颁布以来,各级党委、政府按照中央的部署和要求,认真抓好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任务的落实,取得了明显成效。我国已进入改革发展关键阶段,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形势仍然严峻,任务仍然艰巨。全党必须充分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坚定不移地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贯彻维护党章,以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为主线,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全面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紧密结合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根据新的时代条件和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以改革创新精神整体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各项工作,为实现党的十七大作出的重大决策和战略部署提供有力保证。

(二)基本要求

——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与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相适应,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把反腐倡廉建设贯穿于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个领域,体现在党的建设各个方面,既发挥服务和促进作用,又推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逐步完善。

—— 坚持改革创新、开拓进取。以改革创新的精神状态、思想作风和工作方法,认识和把握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建设的特点和规律,加强和改进惩治和预防腐败各项工作,总结新经验、研究新情况,创新工作思路,完善工作机制,破解工作难题,使反腐倡廉建设更加适应世情、国情、党情的发展变化,更加富有实际成效。

—— 坚持惩防并举、重在建设。以建设性的思路、举措和方法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使惩治和预防、教育与监督、深化体制改革与完善法律制度有机结合,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做到惩治和预防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形成有利于反腐倡廉建设的思想观念、文化氛围、体制条件、法制保证。

—— 坚持统筹推进、综合治理。把改革的推动力、教育的说服力、制度的约束力、监督的制衡力、惩治的威慑力结合起来,把惩治和预防腐败的阶段性任务与战略性目标结合起来,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整合各方面资源和力量,增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科学性、系统性、前瞻性。

—— 坚持突出重点、分类指导。紧紧抓住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以领导干部为重点,以规范和制约权力为核心,紧密结合实际,区分不同情况,加强政策指导,探索有效途径,不断取得新进展。

(三)工作目标

经过今后五年的扎实工作,建成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基本框架,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初步建立,反腐倡廉法规制度比较健全,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基本形成,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体制改革继续深化,党风政风明显改进,腐败现象进一步得到遏制,人民群众的满意度有新的提高。

二、推进反腐倡廉教育

(一)加强领导干部党风廉政教育

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和廉洁从政教育。大力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学习贯彻,教育和引导各级领导干部深刻领会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和社会主义荣辱观;认真学习党的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反腐倡廉重要思想和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关于反腐倡廉的重要论述,认真学习党的章程等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加强党性修养和从政道德修养,增强法制观念和纪律意识,打牢廉洁从政的思想政治基础。制定《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反腐倡廉教育的意见》。完善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定期安排反腐倡廉理论学习。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带头讲廉政党课。把反腐倡廉教育列入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及其他干部培训机构教学计划,定期举办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教育专题培训班。在领导干部任职培训、干部在职岗位培训中开设廉政教育课程。

加强党的作风和纪律教育。中央纪委会同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等部门组织开展党风党纪专题教育,教育和引导各级领导干部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切实改进领导干部和党政机关作风,着力解决一些领导干部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增强公仆意识,密切联系群众,做到为民、务实、清廉。继承党的光荣传统,牢记“两个务必”,弘扬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发扬艰苦奋斗精神,大兴求真务实之风,讲实话、察实情、办实事、求实效,大力精简会议和文件,改进会风和文风。切实改进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作风,纠正一些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在国内外公务活动中奢侈浪费、违规公款消费、重大问题个人说了算以及对职工困难漠不关心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形成依法经营、廉洁从业、民主管理的风尚。切实改进高等院校领导人员作风,提高民主决策和校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切实改进农村基层、街道社区干部作风,认真解决少数基层站所存在的干部吃拿卡要、刁难群众和工作效率低下等问题,做到廉洁奉公、勤政为民。

(二)加强面向全党全社会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

把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纳入全党宣传教育总体部署,融入在全党开展的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之中。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宣传思想、文化教育、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等部门要对反腐倡廉宣传教育作出年度工作安排。健全联席会议制度,完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格局。落实《关于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的意见》。建设一批反腐倡廉教育基地,丰富“三会一课”内容,创新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岗位廉政教育和主题教育形式,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提高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加大反腐倡廉宣传力度。深入宣传党的反腐倡廉理论、方针政策、基本经验和工作成果,宣传勤廉兼优的先进典型。党报党刊、电台电视台和重点新闻网站、政府网站继续办好反腐倡廉专栏、专题节目。完善反腐倡廉新闻发布会制度。做好反腐倡廉对外宣传工作。严格执行反腐倡廉新闻宣传纪律。加强反腐倡廉网络文化建设和管理,开展反腐倡廉网上宣传和热点问题引导。积极营造良好的思想舆论氛围。

(三)加强廉政文化建设

按照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要求,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结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和法制教育,开展丰富多彩的廉政文化创建活动。制定《关于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指导意见》。结合企业文化建设,深入开展依法经营、廉洁从业教育。充分利用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系统,结合农村传统文化活动,加强农村廉政文化建设。按照《关于在大中小学全面开展廉洁教育的意见》,在学校德育教育中深入开展廉洁教育,丰富青少年思想道德实践活动。在家庭和社区中倡导清廉家风和文明风尚。引导社会组织及其从业人员增强依法执业、公正廉洁意识。发扬革命传统,挖掘中华优秀文化的丰厚资源,实施“廉政文化精品工程”。推动廉政文化内容形式和传播手段创新,扩大覆盖面,增强影响力,形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社会风尚。

三、健全反腐倡廉法规制度

(一)完善党内民主和党内监督制度

健全党内民主集中制的具体制度。完善党的地方各级全委会、常委会工作机制,修订《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试行)》。制定《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推行地方党委讨论决定重大问题和任用重要干部票决制。

健全党内民主制度。制定党的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的具体实施办法,选择一些县(市、区)试行党代表大会常任制。制定《关于在党的地方和基层组织中实行党务公开的意见》,健全党内情况通报、情况反映、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改进候选人提名制度和选举方式,修订《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推广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由党员和群众公开推荐与上级党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办法,逐步扩大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直接选举范围。

健全党内监督制度。建立健全中央政治局向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地方各级党委常委会向委员会全体会议定期报告工作并接受监督的制度。在试点基础上,研究制定《地方党委委员、纪委委员提出罢免或撤换要求处理办法(试行)》。修订《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试行)》。

(二)完善违纪行为惩处制度

制定《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配套规定。健全对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民主党派机关公务员的纪律处分规定,制定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人员的纪律处分规定。制定在查处违纪案件中规范和加强组织处理工作的意见。

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制定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办案、规范办案工作的若干意见。制定国(境)外中资企业及其工作人员违纪违法案件调查处理办法。进一步规范纪检监察机关与检察机关相互移送案件工作。

(三)完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的具体制度

修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制定《国有企业纪律检查工作条例》和关于实行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

(四)加强反腐倡廉国家立法工作

建立健全防治腐败法律法规,提高反腐倡廉法制化水平。在国家立法中,充分体现反腐倡廉基本要求。适时将经过实践检验的反腐倡廉具体制度和有效做法上升为国家法律法规。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完善惩治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的法律规定。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收费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资产法》。研究论证建立国家公职人员财产申报方面的法律制度。健全公务员证券投资规定。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离职和退休后的从业行为。制定《经济责任审计条例》、《政府投资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资金支付条例》、《评估行业管理条例》和国家公职人员从政行为方面的法律法规。

四、强化监督制约

(一)加强对领导机关、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的监督

加强对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情况的监督。加大执行政治纪律力度,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维护中央权威和党的集中统一,始终同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确保党的十七大确定的重大理论观点、重大战略思想、重大工作部署全面贯彻落实。

加强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情况的监督。围绕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加强节能减排和生态环境保护、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保障和改善民生、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等重大政策和措施进行监督检查,防止和纠正违背科学发展观要求的行为。

加强对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的监督。认真开展对涉及全局性问题、重要干部推荐任免和奖惩等方面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的监督检查,保证党委全委会和常委会议事规则、决策程序的严格执行,反对和防止个人或少数人专断。

加强对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情况的监督。重点治理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收受干股,违反规定插手市场交易活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获取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以及在住房上以权谋私等问题。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个人从业的有关规定。

加强上级党委和纪委对下级党委及其成员的监督,健全上级党委对下级党委常委的经常性考察和定期考核机制。加强常委会内部监督,主要负责人要自觉接受常委会成员的监督。加强同级纪委对常委会成员的监督。充分发挥党代表大会代表的作用,探索建立同级党代表大会代表、全委会对常委会工作进行评议监督制度。

加强巡视工作。制定《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继续加强对省(区、市)的巡视。加强对金融机构、国有重要骨干企业、高等院校和国家重点工程项目的巡视。继续开展对中央和国家机关的巡视试点。各省(区、市)党委要认真开展对市(地、州、盟)的巡视,并延伸到县(市、区、旗),逐步开展对所属国有企业、高等院校和直属机关的巡视。中央和国家机关可结合实际开展对直属单位、派出(驻)机构的巡视。

加强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制定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有关规定,完善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强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协助驻在部门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组织协调反腐倡廉工作。

(二)加强对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权力行使的监督

加强对干部人事权行使的监督。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办法(试行)》。坚持和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前征求同级纪委意见的制度,坚持和完善强化预防、及时发现、严肃纠正的干部监督工作机制。发挥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作用。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的监督,有效防范考察失真和干部“带病提拔”。严肃查处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等问题,坚决整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加强对司法权行使的监督。完善纪委和党委政法委、组织部等部门在对司法机关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监督工作中的协作配合机制。重视人大对司法机关的监督。加强检查机关的法律监督。强化公安、检察、审判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分工负责、互相配合和互相制约。强化司法机关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坚决防止和纠正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的问题,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加强对行政审批权和行政执法权行使的监督。认真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推行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实行接办分离和程序公开,保证行政权力依法、公正、透明运行。

加强对财政资金和金融的监管。开展对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政府非税收入和“收支两条线”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继续对“小金库”进行专项清理。强化对国有金融企业产权和上市金融企业股权交易的监督。规范上市金融企业股权激励制度。建立健全金融监管协调机制。健全金融企业内控机制。提升监事会和内审、稽核、合规、监察等监督机构的专业性和独立性,加强案件防控工作。

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监管。充分发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政府职能部门和外派监事会的作用,加强对企业国有产权和上市公司国有股权交易、重大投资决策等事项的监管。加强对企业重组、改制、破产和国有资本运营各个环节的监管。加大对国(境)外国有资产监管力度。开展对国有企业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及重要人事任免等实行集体决策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发挥各监督主体的作用

加强和改进党内监督。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切实改进民主生活会的方式方法,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原则性,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加强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的相互监督。坚持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执行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实施地方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党内询问和质询办法,落实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和函询制度。推进党务公开,尊重党员主体地位,落实党员在党内监督中的责任和权利,营造党内民主讨论环境。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切实保障党员批评、建议、检举等权利。建立健全党的纪检机关与组织部门有关情况通报制度。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要自觉接受党组织、党员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支持和保证人大监督。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通过听取和审议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专项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决算,听取和审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执行情况报告和审计工作报告,组织执法检查,进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等方式,加强人大对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监督。重视本级人大常委会统一安排的人大代表视察工作,认真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和建议。【发改局惩防体系建设计划】

支持和保证政府专门机关监督。充分发挥行政监察职能作用,积极开展执法监察、廉政监察和效能监察。加强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推行政府绩效管理和行政问责制度。严肃查处违反政纪的案件。加强行政服务中心的建设和管理。落实地(厅)级及以下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试行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加强对重点专项资金和重大投资项目的审计。依法公告审计结果,促进审计结果落实。支持公安、财政、土地、建设、环保等职能部门依法开展监督。

支持和保证司法监督。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审理和执行行政诉讼案件,监督和维护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支持人民检察院依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强化对刑事诉讼、民事审判活动和行政诉讼的法律监督。

支持和保证政协民主监督。把政治协商纳入决策程序,完善民主监督机制。支持政协运用会议、专题调研、委员视察、提案、反映社情民意信息等形式,对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的实施、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和廉政情况等进行监督。各级党委、政府要发挥政协、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监督作用,认真听取他们的批评和建议,定期通报情况,自觉接受监督。认真办理政协委员的提案和建议。

支持和保证群众监督。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推进政府上网工程,深化政务公开,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制度,推行社会听证、专家咨询等制度,增强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推进厂务公开、村务公开和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的监督作用。落实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来访制度,健全信访举报工作机制,畅通信访渠道。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加强和改进舆论监督。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舆论监督工作的意见》,重视和支持新闻媒体正确开展舆论监督。各级领导干部要正确对待舆论监督,增强接受舆论监督的自觉性,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呼声,推动和改进工作。新闻媒体要坚持科学监督、依法监督和建设性监督,遵守职业道德,把握正确导向,注重社会效果。

发挥国家预防腐败机构的职能作用。加强对预防腐败工作的组织协调、综合规划和政策制定,对预防腐败的重要改革措施进行调查研究和分析论证。建立预防腐败信息共享机制和腐败风险预警机制。总结预防腐败工作的有效做法,提高预防腐败工作水平。

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切实把防治腐败的要求落实到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的各个环节,最大程度地减少权力“寻租”的机会。坚持党内监督和党外监督相结合,增强监督合力和实效。

五、深化体制机制制度改革

(一)推进干部人事和司法体制改革

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形成干部选拔任用科学机制。规范干部任用提名制度,地方党委讨论任用重要干部推行无记名投票表决。完善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差额选举办法,着力解决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及选举中的拉票贿选等问题,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建立公务员正常退出机制,完善领导干部任期制、回避制和交流制。完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发挥考核结果在干部任用和监督管理中的作用。

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完善人民检察院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的程序、措施和范围。完善减刑、假释、保外就医、暂予监外执行、服刑地变更的条件和裁定程序。健全司法人员执法过错、违纪违法责任追究和领导干部失职责任追究等制度。健全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改革完善司法管理制度和司法财政保障机制。积极推进审判公开、检务公开和警务公开。完善法律统一适用制度,规范司法人员自由裁量权行使,保证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二)推进行政管理和社会体制改革

贯彻落实《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加快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着力转变政府职能、理顺关系、优化结构、提高效能,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

深化社会体制改革,扩大公共服务,完善社会管理。推进教育、卫生事业改革和发展,加强住房改革和建设,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

(三)推进财税、金融和投资体制改革

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规范预算资金分配,细化预算编制,完善和规范财政转移支付制度,逐步向社会公开预算内容和转移支付情况。完善国库集中收付运行机制,健全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深化“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改革,建立健全政府非税收入管理体系。切实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纳入基金预算管理。推进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及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职务消费改革。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管制度,严格执行资产配置管理办法和配置标准。进一步改革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制度,继续清理规范津贴补贴。积极稳妥地推进税制改革,完善个人所得税制度,强化税收调节。规范各项税收优惠政策,严格控制税收减免。深入推行办税公开,健全税收管理员制度。

完善金融企业公司治理,建立健全现代金融企业制度。健全支付监管体系,完善账户管理系统,依法落实金融账户实名制。完善反洗钱合作机制,逐步将特定非金融机构纳入统一的反洗钱监管体系,加强对大额资金和可疑交易资金的监测。完善防范和查处上市公司信息虚假披露和市场操纵等行为的制度。

制定《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规范企业投资核准制、备案制。健全政府投资项目决策机制,完善重大项目专家评议和论证制度、公示和责任追究制度。推行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

(四)推进国有企业改革

深化国有企业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大型国有企业董事会建设,未设立董事会的企业逐步实行党委(党组)书记和总经理分设。推进国有企业监管体制改革。健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和企业重大决策失误追究等制度。建立健全国有企业及国有资本占控股地位、主导地位企业领导人员的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健全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者薪酬制度和国有企业管理层投资持股制度,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完善国有金融资产、行政事业性资产和自然资源资产监管制度,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国有企业监管体制。

(五)推进现代市场体系建设及相关改革

完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实施严格的资格预审、招标公告发布、投标、评标定标以及评标专家管理制度和惩戒办法。健全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行政监督机制。研究制定电子化招标投标办法。逐步构建统一的招标投标信息平台,实现信息资源公开、共享。

规范土地征收和使用权出让制度。推进征地制度改革,规范征地程序,完善征地补偿和安置办法。进一步完善经营性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规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程序。深化土地有偿使用制度和探矿权、采矿权有偿使用制度改革。

推进产权交易市场建设。建立完善国有产权交易监管法规体系,实行企业国有产权进场交易。完善企业国有产权和上市公司国有股权交易监管措施,重点建设和推广使用信息监测系统,实现交易动态监管。加强产权交易行业自律组织建设。

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严格实行“管采分离”、“采用分离”,加强对政府采购各个环节的监管。研究建立统一的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规范国有企业物资采购招标投标工作。

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完善行业信用记录。健全失信惩戒制度和守信激励制度。整合有关部门和行业信用信息资源,建立综合性数据库,逐步形成信用信息共享机制。

2015惩防体系工作方案
发改局惩防体系建设计划 第八篇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5-2015年工作规划》(以下简称《工作规划》)和自治区《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5-2015年工作规划〉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以及市委《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5-2015年工作规划〉和内蒙古自治区〈实施办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精神,扎实推进我局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结合水利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贯彻落实《工作规划》的指导思想、基本要求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紧密结合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根据水利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以改革创新精神整体推进水利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各项工作的开展。

(二)基本要求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紧紧围绕水利工作大局,把反腐倡廉建设贯穿于水利建设、改革和发展之中,推动水利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逐步完善。

坚持深化改革、不断创新。以改革创新的精神状态、思想作风和工作方法,认识和把握新形势下水利反腐倡廉建设的特点和规律,总结新经验,研究新情况,创新工作思路,完善工作机制,使反腐倡廉建设更加适应水利实际。

坚持惩防并举、重在建设。以建设性的思路、举措和方法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使惩治与预防、教育与监督、深化体制改革与完善制度有机结合,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

坚持统筹推进、综合治理。把改革的推动力、教育的说服力、制度的约束力、监督的制衡力、惩治的威慑力结合起来,把阶段性任务与战略性目标结合起来,增强水利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科学性、系统性、前瞻性、实效性。

坚持突出重点、分类指导。紧紧抓住容易滋生腐败的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以领导干部为重点,以规范和制约权力为核心,紧密结合水利实际,区分不同情况,加强政策指导,探索有效途径,不断取得新进展。

(三)工作目标

经过五年的扎实工作,建成水利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基本框架,初步建立水利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形成比较健全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基本形成权力运行的监控机制,使水利行风政风进一步改进,人民群众对水利工作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二、贯彻落实《工作规划》、《实施办法》和《实施细则》的主要任务

贯彻落实《工作规划》、《实施办法》和《实施细则》,完善适应水利改革和发展需要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各二级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认真研究,勇于创新,各负其责,努力完成各项制度建设任务。

(一)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组织领导

各级党组织要把贯彻落实《工作规划》、《实施办法》、《实施细则》和本工作方案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推动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1.局党组(各党支部)是贯彻落实《工作规划》、《实施办法》、《实施细则》和本工作方案的责任主体,担负着全面领导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政治责任。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组(党支部)书记负总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工作。

2.党组(党支部)要把贯彻落实《工作规划》、《实施办法》、《实施细则》和本工作方案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同水利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3.纪检组要充分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协助党组抓好《工作方案》各项任务的落实。要加强组织协调,作出具体安排,组织有关科室和单位抓好各项任务的贯彻落实。

(二)扎实推进反腐倡廉教育

1.加强领导干部党风廉政教育

(1)加强领导干部理想信念和廉洁从政意识教育。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主题教育活动,使各级领导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廉洁从政意识。完善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定期安排反腐倡廉理论学习,主要负责人带头讲廉政党课。

(2)加强干部反腐倡廉教育培训工作。把反腐倡廉教育列入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同干部培养、选拔、管理、使用结合起来,利用各种形式开展典型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促使广大党员干部自觉抵制腐败现象。

(3)加强党的作风和纪律教育。教育和引导领导干部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切实改进领导干部和机关作风,着力解决一些领导干部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增强公仆意识,密切联系群众,做到为民、务实、清廉。继承党的光荣传统,牢记“两个务必”和“七个不准”,弘扬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发扬艰苦奋斗精神,大兴求真务实之风,讲实话、察实情、办实事、求实效。

2.加强面向干部职工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

(4)完善反腐倡廉“大宣教”格局。有效整合我局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资源,营造良好的反腐倡廉思想舆论氛围。深入宣传党的反腐倡廉理论、方针政策、基本经验和工作成果,宣传勤廉兼优的先进典型。局机关党委、办公室等部门要把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纳入年度工作安排,完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机制。要办好反腐倡廉工作专栏、专题,积极营造良好的思想舆论氛围。)

3.加强廉政文化建设

(5)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大力弘扬“献身、负责、求实”的水利行业精神。结合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和法制教育,开展丰富多彩的廉政文化创建活动,在家庭中倡导清廉家风和文明风尚。积极推动廉政文化内容形式和传播手段创新,扩大覆盖面,增强影响力,形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风尚,为推进现代水利和可持续发展水利营造良好的文化环境与和谐氛围。继续围绕水利重点工程建设开展“三个安全”主题教育活动,努力实现“工程安全、资金安全、干部安全”目标。

(三)坚持体制机制改革,健全反腐倡廉制度

1.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1)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规范干部任用提名和考察工作,完善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的用人机制,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建立公务员正常退出机制,完善领导干部职务任期、回避和交流制度。完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加大考核结果在干部任用和管理中的作用,提高考核的科学性、真实性和有效性。

(2)大力推进电子政务建设,改进服务方式。要抓住市政府目前开展的“阳光政府”工程建设的契机,提高办公效率和质量,降低行政成本。

2.推进计划财务制度改革

(3)在我局已制定的计划财务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加强水利资金使用管理,加强局内专项经费管理。深化“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改革,建立健全政府非税收入管理体系。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管制度,严格执行资产配置管理办法和配置标准。强化水利基本建设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4)强化规划计划管理,加强水利项目规划制度建设,完善重大项目专家评议和论证制度、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修订和完善骨干水源、防洪、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农村饮水安全、灌区改造、城市供水、工业用水等项目建设和监督管理办法。

3.推进水利建设与水管体制改革和制度建设

(5)继续深化水利建设管理体制改革。深入落实“三项制度”,完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健全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行政监督机制。加快水利建筑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水利建筑市场主体信用档案,逐步建立水利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和失信惩戒、守信激励制度。

(6)按照水利部对水管单位体制改革的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大力推进水管体制改革,以公益性人员基本支出和公益性工程维修养护经费落实为重点,建立水管体制改革督导机制。加强水管单位内部改革,切实保障水管改革单位人员工资待遇的落实,着力推进水利工程管理规范化、法制化、现代化建设。

(7)完善水资源管理制度建设。深化水权制度改革,严格实行取用水总量控制,定额管理,规范健全水权转让制度,规范转让程序,完善转让办法。完善《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的配套制度建设。

(8)认真落实水库移民政策法规,完善有关配套制度。

(9)强化对农村水利建设项目的民主决策,积极培育和支持农民用水户协会建设。

4.健全反腐倡廉制度

(10)完善党内民主和党内监督制度。健全党内民主集中制的具体制度,健全党内情况通报、情况反映、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

(11)完善违纪行为惩处制度。落实对单位工作人员的纪律处分规定。在查处违纪案件中规范和加强组织处理工作。

(四)强化监督制约

1.加强对局领导班子及二级单位负责人的监督

(1)加强对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情况的监督。加大执行政治纪律力度,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维护中央权威和党的集中统一,始终同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保证中央和水利部治水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确保政令畅通。

(2)加强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可持续治水思路的监督。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利等重大政策和措施进行监督检查,转变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思想,纠正违背科学发展观行为,切实把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转化为促进水利发展与改革的正确思路、有效方法和实际行动。

(3)加强对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的监督。健全领导班子议事规则,执行党内重要情况通报、报告和情况反映等制度,认真开展对涉及全局性问题、重要干部推荐任免和奖惩等方面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的监督检查,保证议事规则、决策程序的严格执行,反对和防止个人或少数人专断。

(4)加强对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情况的监督。加强对述职述廉、谈话诫勉和函询等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重点治理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收受干股,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收钱敛财,参与赌博,违反规定插手招投标、土地出让、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市场交易活动和在住房上以权谋私等问题。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和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有关规定。

(5)加强局党组和纪检组对各党支部及其成员的监督,健全督查、评估、考核、奖惩等工作机制,加强党组内部监督,主要负责人要自觉接受党组成员的监督。

(6)完善纪检监察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协助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组织协调反腐倡廉工作。按照《行政监察法实施条例》要求,加强对二级单位纪检监察工作的管理。

2.加强对关键环节权力行使的监督

(7)加强对干部人事权行使的监督。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办法(试行)》。坚持和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前征求同级纪检组意见的制度,坚持和完善强化预防、及时发现、严肃纠正的干部监督工作机制,有效防范考察失真和干部“带病提拔”。

(8)加强对行政审批权和行政执法权行使的监督。认真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充分发挥行政监察职能作用,积极开展水利执法监察、廉政监察和效能监察。加强对前期工作、建设管理、质量安全、竣工验收等各个环节的监督,从源头上预防各种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

(9)加强对水利财政资金和水利国有资产的监管。开展对部门预算、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非税收入和“收支两条线”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继续对“小金库”进行专项清理,提高财政资金运行的透明度。充分发挥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和职能部门的作用。

(10)加强水利建设项目的稽察检查。重点稽察涉及公共安全、人民生命健康安全等影响重大的民生水利建设项目,集中力量对重点防洪工程、农牧区安全饮水和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等项目的稽察和专项调查。进一步规范招投标的行政监督行为,完善监督机制和监控体系,加强质量与安全监督机构和队伍建设,强化质量、安全工作的预控管理。

(11)加强对水利投资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认真组织开展对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水利投资项目的进度、合同执行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各地积极落实配套投资,保证投资计划的实施,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

3.发挥各监督主体的作用

(12)加强和改进党内监督。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切实改进民主生活会的方式方法,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原则性,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加强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相互监督。坚持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落实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谈话诫勉和函询制度。推进党务公开,尊重党员主体地位,落实党员在党内监督中的责任和权利,营造党内民主讨论环境。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切实保障党员批评、建议、检举等权利。纪检组、局机关党委及工作人员要自觉接受党组织、党员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13)支持和保证人大、政协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关于水利工作的议案和建议,认真办理政协委员的提案和建议。要发挥政协、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监督作用,认真听取他们的批评和建议,自觉接受监督。

(14)支持和保证审计监督。充分运用国家审计和内部审计的审计成果,加强内部控制,推进审计结果报告和审计整改情况的通报制度建设,认真落实审计整改。

(15)支持和保证群众监督,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深化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推行听证、专家咨询等制度,增强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发挥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人民团体的监督作用。落实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来访制度,健全信访举报工作机制,规范信访处理程序,畅通信访渠道,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16)加强和改进舆论监督,重视和支持新闻媒体正确开展舆论监督。各级领导干部要正确对待舆论监督,增强接受舆论监督的自觉性,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呼声,推动和改进工作。

(五)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1.深入开展专项治理

(1)开展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处理重大安全事件,进一步加大责任事故调查处理力度,坚决查处事故背后的失职渎职行为和腐败问题。

(2)加强监督检查,重点解决以学习考察名义公款旅游特别是出国(境)旅游的不正之风,坚决制止奢侈浪费。

(3)强化对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规范水利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深化水费征收等涉农负担的专项治理,严肃查处侵害农民利益问题。

2.健全政风行风建设的长效机制

(5)落实行风建设责任制,坚持“管行业必须管行风”。从维护人民群众长远利益入手,坚持纠建并举、寓纠于建,着力改革体制机制,切实加强制度建设,努力解决利益驱动等深层次问题,逐步建立政风行风建设的长效机制。继续深入开展水利政风行风评议工作,扩大水利基层单位和水行政执法队伍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范围,整改评议中发现的问题,督促有关部门及时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建立健全科学实用的民主评议指标体系,完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等制度,逐步建立行风评议工作长效机制。

(六)保持惩治腐败的强劲势头

1.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

(1)旗帜鲜明地反对腐败,对任何腐败分子都必须依法严惩,决不姑息。以查处发生在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的案件为重点,严肃查处官商勾结、权钱交易和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利用干部人事权、行政执法权、行政审批权索贿受贿、徇私舞弊的案件。严肃查办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中的违纪违规案件。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的案件。严肃查处规避招标、虚假招标及违法转包分包的案件,隐匿、侵占、转移国有资产的案件。

2.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

(2)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继续深化专项治理工作,坚决纠正不正当交易行为。重点查处发生在工程建设、政府采购、资源开发等领域的商业贿赂案件。加大诚信建设和源头治理工作力度,形成自觉抵制商业贿赂的行业风气,建立健全水利防治商业贿赂长效机制。

3.提高执纪执法水平

(3)坚持依纪依法办案。严格履行办案程序,按照规定权限正确使用办案措施。坚持严肃执纪、公正执法、文明办案,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健全举报人和证人保护制度,对诬告陷害的,要严肃查处,为受到错告、诬告的同志澄清是非。加强对办案工作的监督管理,保障涉案人员的合法权益。

(4)改进办案方式和手段。加强对新形势下办案工作特点和规律的研究,严格区分违纪与违法界限,正确把握政策,综合运用法律、纪律、行政和经济处罚、组织处理等方式和手段。增加办案科技含量,提高办案能力和水平。

4.发挥查处案件的综合效应

(5)深入剖析案件中暴露出的问题,查找体制机制制度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利用典型案件开展警示教育,总结教训,引以为戒,实现查处案件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纪效果相统一。

三、贯彻落实《工作规划》、《实施办法》、《实施细则》的实施步骤

按照《工作规划》、《实施办法》、《实施细则》的总体要求,建立健全水利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将按以下步骤实施:

(一)2015年,认真学习,广泛宣传中央、自治区、市里《工作规划》、《实施办法》、《实施细则》,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职工深入学习、理解《工作规划》、《实施办法》和《实施细则》的重要内容,积极开展调研。各二级单位要在组织学习《工作规划》、《实施办法》和《实施细则》的基础上,结合本单位的工作实际,研究制定贯彻落实《工作方案》的具体工作措施,于11月底前上报驻局纪检组。

(二)2015年,各二级单位根据制订的具体工作措施,按照任务分工及职责要求,视轻重缓急和客观条件,积极开展《工作方案》的贯彻落实工作。重点是建立健全相关制度体系,探索完善惩防体系的体制机制,深化拒腐防变长效机制。

(三)2015年,在2015年工作基础上,继续完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建设,进一步改进水利政风行风,加大工作总结交流力度,重点推进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体制改革,基本形成有效的权力运行监控机制。

(四)2015年,在前3年工作基础上,重点在提高构建惩防体系工作水平上下功夫,对各二级单位建立健全惩防体系工作质量和进度情况进行检查,对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并逐步加大对规章制度的宣传力度,初步建成适应水利发展要求的惩防体系基本框架。

(五)2015年,总结经验,提高水平,巩固结果,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热点难点问题进行突破,同时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建立起适应水利改革和发展要求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使水利系统反腐倡廉建设上升到一个新的水平。

四、贯彻落实《工作规划》、《实施办法》和《实施细则》的保障措施

(一)狠抓工作落实

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关键是扎扎实实地抓好落实。各二级单位要按照工作方案,切实抓好落实,相互支持,形成合力,保证工作任务的完成。纪检组、局机关党委、办公室要切实承担起在《工作规划》、《实施办法》、《实施细则》贯彻落实中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的重要责任。要加强调查研究,深入了解贯彻落实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新思路新举措,探索新途径新方法,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务求取得明显成效。

(二)开展监督检查

各二级单位每年要对《工作方案》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查找问题,总结经验,推动工作,并向局党组形成书面总结。把贯彻落实《工作方案》情况列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评价范围,作为工作实绩评定和干部奖惩的重要内容,严格责任考核,强化责任追究,确保《工作方案》确定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2016住建局惩防体系建设主要任务工作方案
发改局惩防体系建设计划 第九篇

为贯彻县纪委十二届三次全会和市住建局廉政工作会议精神,推进今年反腐倡廉各项工作,促进住房保障和城乡规划建设科学、跨越发展,根据《县2016年惩防体系建设工作主要任务分工意见》,提出2016年惩防体系建设主要任务工作方案。

一、加强对“四绿”发展和推进城镇化健康发展、生态县建设、“五大战役”、重点项目建设等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协办任务)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重大决策部署落实。一是对“四绿”发展和推进城镇化健康发展、生态县建设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四绿”发展和推进城镇化健康发展、生态县建设的规划、建设、评审三个环节,严肃查处违规使用专项建设资金和政策不落实的行为。二是对“五大战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保障各项工作高效廉洁推进。三是对重点项目建设,如村镇环境整治、“家园清洁行动”等行业专项资金和惠民资金的监督检查,防止发生截留、挪用和侵占行为。

二、注重惩防并举,着力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协办任务)着重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1.夯实廉政教育,促进党员干部廉洁从政。一要强化理想信念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推进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加强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教育。二要开展廉政文化创建活动,促进住建系统廉政文化大发展。三要认真落实廉洁自律规定,严禁领导干部违规收受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严禁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或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活动。四要治理利用职权谋取不正当利益,治理利用公权力投资入股或为亲属经商办企业谋利,开展党员干部参与违章建筑专项治理。五要严格执行中央的八项规定,开展机关厉行节约、反对奢侈浪费工作,深化庆典、研讨会、论坛专项治理;严格“三公”经费预算管理,积极推进“三公”经费公开工作;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查纠“小金库”,注重从资金来源上堵塞漏洞。

2.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提高机关服务质量。一是深入推动《关于提高行政机关办事效率的十条意见》的落实,积极开展创建“群众满意窗口”活动,促进机关工作作风转变,优化服务,提高效能。二是深化治理庸懒散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县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加强庸懒散治理工作的意见》(松效〔2016〕2号)精神,建立健全效能投诉直查快办机制,着力解决干部履职不力、作风不实、效能不高、纪律不严等庸懒散问题。三是加强效能考核管理,将效能考核与干部奖惩、晋升、评优评先相挂钩,建立健全机关工作人员激励机制。

3.构筑廉政风险防控体系,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全面梳理各单位各股室行政职能,认真查找容易产生腐败或不廉行为的工作岗位作为廉政风险点,拟定风险防范措施,明确风险责任人,并绘制岗位流程图和风险防范图,印发各单位各股室执行,以规范和警示行政权力的运行。

4.推行政务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认真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落实中央关于政务公开意见和省办事公开暂行办法,通过网站、政务公开栏及新闻等其它媒介公开各项行政事务、政策法规,实现办事公开透明,促进权力透明运行。

5.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保持党员干部队伍纯洁性。严肃查办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的案件,严重损害群众经济权益、政治权益、人身权利的案件;严肃查办发生在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等领域的案件;严肃查办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严肃查办侵占挪用惠民资金、违规处置集体资产、侵吞集体收益、侵害农民土地权益的案件。对那些逾越制度“红线”、突破道德“底线”、碰及纪律“警戒线”、触犯法律“高压线”的人和事,要坚决予以严惩。

三、深入开展纠风和专项治理。(协办任务)重点纠正征地拆迁等领域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严格执行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依法维护被征地拆迁群众合法权益。首先,要加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宣传力度,扩大对具体从事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相关人员的培训教育面,使从事征收工作人员懂法、守法,依法实施征收;多渠道、多形式向被征收人和广大市民宣传《征收条例》,使被征收人明白自身权利和义务,保障房屋征收工作顺利实施。其次,要加强房屋征收队伍建设,组建和充实政策业务水平高、组织协调能力强、有责任心能吃苦、敢打硬仗善做群众工作、能依法办事的房屋征收队伍,加强法律和业务培训,并在房屋征收实践中不断磨砺和提高。第三,要严格依法行政,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方法,规范房屋征收工作流程,提高房屋征收工作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自觉接收群众监督,确保征收公开、公正、公平。第四,要化解矛盾纠纷,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建立健全防范化解房屋征收矛盾纠纷的应急处置机制和长效工作机制,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与社会和谐稳定。第五、要做好新条例实施前项目的衔接工作,对新条例实施前已发放《房屋拆迁许可证》而未完成的项目要进行全面清理,按照法律不溯及既往的一般原则,同时考虑对一个项目的所有被拆迁人补偿安置标准一致原则,应按照原规定及《拆迁安置实施方案》执行,并严格执行相关规定,保证新旧条例的平稳过渡与有效衔接。第六、要完善房屋征收制度建设,明确各级政府、征收部门及相关部门职责,建立行之有效的房屋征收工作程序、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形成国土资源、住建、公安、监察等部门既分工又协作的房屋征收工作新局面。

四、继续纠正保障性住房、安全生产等方面的不正之风。(主办任务)完善并规范运行住房保障工作机制,切实解决好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主要抓好三个方面工作:

1.按时保质完成省上下达我县2016年新建各类保障性住房340套、新增廉租住房租赁补贴50户任务。一要建立联动协调机制,通过县保障性安居工程协调小组及其办公室,建立例会制度、协调督导制度、工作简报制度等,形成县政府总揽协调、各职能部门分工负责、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二要落实责任考核机制,将保障性住房建设纳入县有关单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重要内容,层层落实责任单位与责任人,按时完成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三要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坚持财政投入为主,积极争取上级补助。四要强化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全面落实工程监理制度,加强跟踪、监督和检查,及时整改、排除存在问题和安全隐患,确保保障性住房质量安全。

2.公平公正完成保障性住房分配。按照“三坚持、三确保”的要求,搞好保障性住房的申请、审查与分配工作。一是在申请程序上要坚持社区或居委会、乡镇(街道)和县级相关部门的“三审三公示”制度,确保分配公平、公正、公开。对申请人的审查情况,通过街道和社区宣传栏、建设信息网及其它相关渠道进行公示。二是在审查中坚持入户调查制度,确保调查结果真实。调查工作由住建部门会同乡镇(街道)、民政、国土、监察等部门,逐户进行入户调查,全面了解申请人经济条件和住房状况,有效杜绝不实申报。三是在管理上坚持动态运作模式,确保住房保障政策真正惠及弱势群体。通过对已配租家庭的不定期回访和年审,适时掌握配租家庭的人员、经济收入和住房变化状况,及时调整适宜配租家庭。

3.加强保障性住房配租运营管理。一是结合全市住房保障信息系统建设,建立保障性住房配租家庭信息档案,实现市、县、街道、社区居委会四级信息联动,改善并规范保障性住房配租运营管理。二是建立日常巡查制度,每月对承租家庭开展巡查,对承租家庭人口、收入、住房等情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条件的,或存在转借、转租行为,或私自改变住房用途的,或一定期限未居住或缴纳租金的,应退回承租住房,无法退出的以调整租金处理;对隐瞒家庭情况、弄虚作假骗租的,责令其退还住房并按市场租金补交承租期房租。

五、深化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推进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

推行“区间抽选法”、《县小型建设工程施工预选承包商管理暂行办法》、《县关于加强招标投标活动监管的通知》等招投标制度。(主办任务)一是要进一步完善我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投标制度,降低工程招投标社会成本,提高招标投标效率,增强招标投标活动的科学、公平、合理性,优化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的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维护招标投标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推进源头防腐工作。积极推行“区间抽选法”、《县小型建设工程施工预选承包商管理暂行办法》。二是加强招标投标监管,通过对工程招标代理、造价咨询机构的宣传教育、开展检查等,对企业经营行为、工作质量、合同履约、诚信守法以及人员执业素质等的规范,提高中介机构服务质量和水平;加强“两场联动”机制,按照统一的诚信信息平台、诚信标准、诚信法规和奖惩机制,通过对施工企业和建筑业中介机构信用等级的评定,将信用评价与施工预选承包商和招标代理比选工作结合起来,营造激励诚信、惩戒失信的市场环境;加快工程招投标信息化建设,推行网上远程评标和本地电子化评标工作;严厉打击围标串标行为,严肃查处内外勾结等违纪违法问题。

六、进一步规范中介组织和行业协会从业行为。(协办任务)要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建立市外(市)建筑业中介机构市场准入备案制度。对市外建筑业中介机构在市建筑市场从事中介经营活动实行备案管理。凡在我县辖区内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介经营活动的市外建筑业中介机构(招标代理、造价咨询、工程监理、质量检测等中介机构),应依法取得相应资质证书,并按规定要求在承接业务前提供完整、真实、合法、有效的证件资料向市住建局申请办理备案登记。经审查符合要求、备案登记并取得《外来驻市建筑业中介机构备案证明书》后,方可在我县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业中介经营活动。

2、严格实施建筑业中介活动前的备案审查。对在我县开展中介服务的中介机构实行项目备案管理。建筑业中介机构在项目中介服务前必须将其从业人员的执业资格、服务内容、管理制度及保障措施等方面的材料报县住建主管部门备案,经备案审查符合要求后方可开展项目中介服务,未经备案审查或审查不合格,不得进行项目中介服务活动。

3、加强中介机构从业行为的监管。县监察、住建、发改等相关监管部门应密切配合形成监管合力,在中介活动的各阶段、各环节实施强力监管,结合《市招标代理机构动态管理规定》、《市建设局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动态管理实施细则》的实施,进一步完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动态管理系统,逐步实现监督检查、责令改正、动态记分管理等监管活动标准化、公开化,有效提高对建筑业中介机构的监管效率。通过加强和完善动态记分管理手段,有效遏制建筑业中介机构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4、完善教育培训工作机制。建立培训与从业紧密衔接的工作制度,形成建筑业中介机构服务收费与服务能力及水平相联系的取费制度,调动中介机构从业人员主动参加培训,提高服务技能水平的积极性,推行“先培训、后从业”“未培训、不上岗”的工作制度。切实提高中介机构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有效提升中介机构从业人员的服务水平。

5、建立健全诚信体系。继续实施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加大违法违规档案披露力度。进一步建立完善违法违规档案的记录、报送、审核、公告机制,准确、及时、客观公布有关调查结论和处罚结果,加大社会监督力度,规范中介市场行为,营造良好的建筑业中介市场氛围。充分运用违法违规档案,把它作为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信用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强对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记录的法人和自然人的动态监管,对其生产经营行为进行跟踪检查,实施严格监控。增加建筑业中介机构违法违规行为的成本,对建筑业中介机构的中介活动形成强力约束。

6、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县监察、住建、发改等相关监管部门应对中介机构的中介活动加强监督检查,对违法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严格对涉案的各方主体依法实施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加强对行政处罚决定执行情况的监督,确保行政处罚得到有效执行。真正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纠,对建筑业中介机构的法违规行为形成强大的震慑,促进建筑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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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检察系统惩防体系建设年度计划(共9篇)惩防体系推进工作计划中国水电十五局新疆大西沟水库项目部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推进工作计划为将《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和《第二工程公司2012年惩防体系建设工作计划》落到实处,进一步扎实推进该项工作,加快建设教育、制度、监督三项工作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步伐,结合检察系统惩防体系建设年度计划(2016-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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