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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监察工作总结

2016-02-19 11:12:20 编辑: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成考报名 浏览:

导读: 生态环境监察工作总结篇一《生态环境监察工作总结》 ...

生态环境监察工作总结篇一
《生态环境监察工作总结》

加强生态环境监察工作

推动水市湖城建设进程

根据《河北省区域生态环境监察试点实施方案》通知要求,衡水市以及两个县市(深州市、景县)被确定为全省区域生态环境监察重点试点地区。近两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立足本地实际,紧紧围绕水市湖城战略目标,以衡水湖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地保护、非污染性建设项目、规模化畜禽养殖、华北油田区域、果品生产基地生态环境监察为抓手,建立组织,成立队伍,创新机制,加强执法,完善制度,强化宣传,严厉处罚,已基本完成生态环境监察各项试点工作任务,成效显著。生态环境质量良好,未发生区域性生态安全事件,综合污染指数稳定达到国家二级标准,衡水湖水质达到地表水三类标准,滏阳河水质明显改善,达到了省政府规定的考核要求,为实现生态市建设奠定良好基础。现将衡水市生态环境监察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衡水市生态环境现状

衡水市位于河北省东南部,地处华北平原黑龙港流域,不靠山,不沿海,地上无矿产,地下无煤油,经济基础薄弱。全

市辖11个县市区,面积8815平方公里,人口430万。流经衡水境内的较大河流有9条,由于持续干旱,有些河流接近干涸,属典型资源型缺水地区。衡水湖总面积75平方公里,库容量

2.3亿立方米,2003年被评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是衡水市的备用饮用水源地,同时也是南水北调中线调控枢纽,对我市社会和经济发展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

二、生态环境监察主要做法

1、政府重视,建立组织

为切实加强领导,确保我市生态环境监察试点工作的顺利实施,衡水市政府非常重视,召开专门会议研究开展生态环境监察工作方法和措施,印发《衡水市生态环境监察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成立以市政府主管环保工作的副市长为组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环保局局长为副组长,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农业局、市水务局、市旅游局、市环保局、市畜牧水产局等各有关部门为成员的生态环境监察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组织召开联席会3次,下发相关文件近10份。

衡水市环保局认真落实市政府相关部署,成立了局长为组长,主管局长为副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下发工作计划,建立了一支专门执法队伍,配备执法装备,积极参加国家环保部及省厅组织的培训,不断提高生态环境监察人员素质和能力。

2、加强宣传,公众参与

广泛宣传,营造环境保护良好的社会氛围。在各级媒体刊登文章3篇,编发简报12期。建立社会公众举报案件的快速查处机制,定期公布排污单位违法行为和查处结果,形成比较完善的“举报-查处-反馈”机制。市长热线电话和12369环境投诉热线反映的问题能够及时办理。

3、加强考核,完善制度

将生态环境监察工作纳入年度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明确考核指标、考核分数,市政府与试点县市政府签定目标责任书。2008年以政府名义印发生态监察实施方案,2009年全面开展日常生态监察检查工作,建立和完善六项制度并确保执行,一是现场检查制度;二是案件移送制度;三是信访接待制度;四是报告制度;五是交流培训制度;六是重惩重罚制度。

4、挂牌督办,加强监督

对重大生态环境破坏事件挂牌督办。在主要新闻媒体上公布被挂牌督办者的名单、整改要求和时限,并定期公布整治工作进展和整治结果;对在挂牌督办工作中督办不力、监管不到位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向金融、证监等部门通报列入挂牌督办或未完成督办要求企业名单,对其实施限制性措施。

5、生态补偿,综合整治

坚持保护者受益、损害者付费、受益者补偿的原则,在政府补偿的同时,积极引导社会各方面参与,逐步建立多元化筹资渠道和市场化运作机制,加强排污费资金的收缴、使用和管理,加大对破坏生态行为的处罚力度。衡水市人民政府出台《关于滏阳河沿线实行跨界断面水质目标责任考核并试行扣缴生态补偿金政策的通知》,扣缴资金作为全市水污染生态补偿资金,用于水污染综合整治。

三、主要成效

1、加强对衡水湖湿地保护区的管理,建立衡水湖保护治理长效工作机制

一是取缔了所有燃油机动船只。湖中运营船只全部采用环保型电动船和人力木船,并对行船速度提出明确要求。

二是取缔人工水产养殖。 2008年市政府印发《关于取缔衡水湖网箱拦网围埝养殖治理水质污染的实施方案》,以限期取缔网围埝养殖为突破口,加强湖区环境综合治理,对网箱养鱼、围堰养殖、违章建设、排污口等问题进行综合整治,去年取缔了衡水湖东湖范围内1.38万亩网箱、拦网、围埝养殖,取缔水产养殖面积接近蓄水面积的三分之一。

三是鼓励周边蒲草编制企业进行蒲草的收割利用,并购买水草收割船只定期对湖区内水草进行打捞,一定程度内减轻了因水草腐烂变质对水质的负面影响。

四是加大湖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拆除违章建筑、取缔周边饭店,搬迁拆除排污单位共413家。湖中68个村庄列入2009年河北省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村范围。湖边村大赵、北田新民居点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也已经报省环保厅。

五是建设冀州市污水处理厂,2009年建成并正常运行,使冀州市的工业污水和生活污水全部通过管网进入污水处理厂,不再排入衡水湖。衡水湖实现无工业污水和生活污水排入。

六是加强项目准入管理。禁止一切有污染的项目和影响生态环境的项目进入衡水湖保护区。

七是市政府出台《关于建立衡水湖保护治理长效工作机制的意见》,已全面有效保护好衡水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使之发挥更大的生态、社会和经济效益。目前,衡水湖水质达到地表水三级标准。

2、加强现场执法,滏阳河及域内河流水质有所改善

衡水市人民政府下发《关于滏阳河沿线实行跨界断面水质目标责任考核并试行扣缴生态补偿金政策的通知》。对每个超标点位,根据超标倍数确定扣缴金额,最低扣缴10万元,最高300万元。扣缴资金作为全市水污染生态补偿资金,用于水污染综合整治,同时,补偿金扣缴情况将作为全市环保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共处罚单位4家,对2家单位实行挂牌督办。目前,滏阳河水质明显改善,达到了省政府规定的考核标准。

生态环境监察工作总结篇二
《2011年环境监察工作总结》

石楼县2011年环境监察工作总结

市环境监察支队:

今年我县的环境监察工作在市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全市环境保护工作确定的目标和任务,坚持突出重点,全面推进的原则,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履行环境监察职能,求真务实,团结一致,全方位地开展了各项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我县今年监察工作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2011年环保专项行动工作及各项专项执法检查进展

根据我县环保专项行动的安排部署,为有效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全面推进全县环保专项整治行动,加快重点污染行业污染治理步伐和环境敏感区的环境综合整治,认真倾听人民群众的诉求,切实解决好区域突出环境问题,构建环境友好型社会。环保部门组织人员,深入全县进行了宣传,针对专项行动的重点进行了排查,掌握了全县排污企业的基本情况。其次,对各种违法行为采取了分类查处的办法,以查促改、以查促治,维护了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安全,使专项行动取得了阶段性的效果。

(一)整治重点行业重金属排放企业环境污染问题 目前我县重金属排放只涉及污水处理厂,主要存在的问

题是1、进水量不足,管网覆盖有限污水收集率低。2、运行经费不足,处理工艺运行不完整。导致污水厂不能正常运营。现县政府正在筹集资金,积极争取配套完善管网设备。

铅蓄电池加工(含电极板)、组装、回收企业经排查我县没有此类及类似企业。

(二)进一步加大污染减排重点企业的监管力度

根据吕政函【2011】90号文件,我县成立减排领导组,制定实施方案,主要对石楼县污水处理厂减排任务COD15.75吨,氨氮1.26吨。为了能够使任务完成,多次督促该厂进行竣工验收和调试设备,经过多方努力和省、市领导现场调研终因污水量小,管网不全,资金短缺至今未运行。

(三)进一步加强重点流域水环境监管力度

对全县辖区内所有涉水企业、污水处理厂、屈产河沿线所有淘沙企业进行了全面巡查。

1、未办理环评的有:华润联盛介板沟煤矿,排污口整治已完成,矿井水处理站在建,预计11月20日前土建竣工,水质进行了监测;华润联盛赵家沟煤矿,排污口整治已完成,矿井水处理站未建,目前矿井水沉淀排放,水质进行了监测。两座煤矿的环评正在办理当中,总量正在申批中。

2、已办理环评的齐鲁水污染有限责任公司,2005年办理环评,吕环验[2005]1号文件竣工验收,有排污许可证,排污口规范化整治完成,工业用水冷却循环不外排,生活和

厂区污水集中沉淀排放。

3、污水处理厂,专项行动领导组对我县污水处理厂进行了现场调研,提出存在的问题及整改要求,要求环保局责成污水处理厂,按照吕环办发[2011]86号文件进行整改。

4、屈产河沿线及东石羊河共取缔淘沙户18户,我局将不定时的进行巡查,发现一处查处一处,露头就打,目前无一处再生产。

(四)、开展各项专项执法检查

1、在深入开展“2011年环保专项行动”的同时,按照市局要求认真组织开展了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矿山生态;畜禽养殖;4s店汽车养护及拆解行业等环保专项执法检查。全面加强危险废物环境监管。

2、结合“三项整治”活动,我局积极行动,到目前为止我县的煤矿、水泥、砖厂、石料厂厂区边缘已设立2米以上的围墙,有环保宣传标语,门前20米以内进行绿化;厂区内物料堆放有序,固体废弃物处臵合理,特别是在物料、产品的运输过程中增加防护设施,防止二次污染,企业面貌焕然一新。餐饮、洗浴、供暖锅(茶)炉、环境卫生的整治。要求锅炉坚决杜绝使用高污染、低品质燃料;使用环保节能型锅炉;餐饮、娱乐等服务性行业采用节能、节水和其它有利于环境保护的技术和设备;禁止燃用原煤,强制使用电、

煤气、液化气、固硫型煤等清洁能源,做到达标排放。截止目前,已削减烟尘2吨,粉尘12吨,SO22吨。

二、加强排污费的征收工作

进一步提升排污收费管理水平我县加强对排污费征收制度执行的日常管理,规范排污费征收工作程序,提升电子化、信息化管理水平,2011年共征收排污费17.3万元。

三、强化12369举报热线管理,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加大土小企业监管,杜绝死灰复燃

1、强化12369环境举报热线管理,完善12369管理制度,明确职能,规范程序,落实责任,不断提升12369投诉受理和处理能力。

2、加大对信访举报案件的督查督办力度,做到有报必查,有查必果,对重点案件、群众反映强烈信访案件、重复信访案件进行督查督办,对实名举报案件进行了回复,提高案件办结效率,维护群众合法环境权益,提高群众满意度。特别是通过县委书记、县长公开电话和12369环境举报电话,共接到群众举报案件7件,其中噪声污染1件,粉砂污染2件,土炼硫磺污染1件,畜禽养殖污染1件,小石灰窑污染1件,我局依法对所有举报案件进行严厉查处,彻底取缔了全县所有的土小企业,坚决杜绝了死灰复燃。案件的查处、上报、达到100%。

四、进一步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重点流域水环境监管力度

1、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后督察。在环保专项行动中调查取缔了水源地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内的项目(主要为个体小养殖),目前无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有关的建设项目。2007年山西理工大编制报告城区饮用水源地为西卫水源地,位于孟家塔村,3个井,含水类型为裂隙承压水,一级保护区,保护半径200米,面积为330941平方米,周长为2148米。沙窑水源地,位于沙窑村,2个井,含水类型为裂隙承压水,一级保护区,保护半径50米,面积为15708平方米,周长为638米。2008年进行了保护,设界碑8块,交通警示牌4块。

乡镇水源地共8个,于2010年7月20日由山西省环境科学学会编制划分报告,分别为石楼县罗村镇、义牒镇、辛关镇、小蒜镇、和合乡、曹家垣乡、龙交乡、裴沟乡,除裴沟为地下深井外,其余均为裂隙泉水,城市水功能区经过整治水体无黑臭现象,我县屈产河裴沟出境断面为省控断面,由市环境监测站每逢单月监测一次,水体达到V类标准。

2、继续加强屈产河水环境综合整治。由县人民政府组织环保、水利、城建、农业等部门组成专门整治机构,制定具体整治方案,重点落实任务:一是进一步深化向河流排放生产生活废水企业的整治,做到废水回用不外排或全面达标排放,坚决取缔非法排污口,同时对违法排污企业实施重罚,直到关闭;二是严禁将工业废渣,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向河

生态环境监察工作总结篇三
《2010年环境监察工作总结》

*****环境监察大队2010年工作总结

2010年*****环境监察大队在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在局领导

的大力支持下,在兄弟部门的密切配合下,以改善我县环境质量,推进经济、社会与环境协调发展为目标,加大环境监察力度,依法整治环境违法行为;不断加强环境监察执法能力建设,积极拓宽环境监察职能,努力提高环境执法人员综合素质,较好完成了全年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将具体工作总结如下:

一、工作回顾

(一)以公正公平为宗旨,依法征收,排污收费再创历史新高

1、狠抓一季度收费,实现开门红。为较好地完成局里下达的收

费任务,监察大队在借鉴上年收费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实际情况,严格执行征收标准和收费程序,抢前抓早、加大征收力度,按月或季征收,狠抓了一季度重点排污单位采暖期的烟尘收费,为全年排污费征收工作的完成开了个好头。

2、深挖死角,拓宽费源。监察大队在日常工作过程中,坚持全

方位检查排污企业,利用各条途径查找排污企业,深挖死角,拓宽费源,做到全面掌握排污企业情况。对家庭作坊式的玉器加工点进行全部排查登记,实行集中突击收费,为足额征收排污费打下基础

3、继续实行监察大队月会制度。*****环境监察大队每月月底召开月会,通报各中队本月的收费额度、任务进度、处罚情况及下月的工作计划,交流各中队的工作技巧、探讨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研究解决方法。通过月会逐渐提高了工作效率,形成了各中队在排污收费

中的“比、赶、超”的良好氛围,不断增强了监察大队整体的战斗力、执行力。

4、利用环境监察员,准确掌握各乡镇的环境动态。我县的企业

分布较为分散,而且受金融危机影响生产不稳定,仅靠执法人员的力量杯水车薪,因此我们依靠乡镇环境监察员及时了解企业的动态,只要企业生产,我们会第一时间出现,保证了费源不流失。通过“第三只眼”,显著提高了工作质量和效率。

5、配合市局进行排污费稽查,督促排污企业及时上缴排污费。

市环保局结合“环保攻坚年”对*****的排污费进行稽查,监察大队予以积极配合,经查我县大部分企业能够及时缴纳排污费,但*****创大铁矿等8家企业没有上缴排污费,通过稽查,这8家排污企业全部依法足额上缴排污费,也为全面完成排污收费任务打下基础。

6、排污费征收更加规范化、程序化。组织全县排污单位进行排

污申报登记,认真做好排污申报登记和核定工作,建立了排污收费电子档案及文本档案,做到了缴费核定、缴费征收、限期交纳、征费发票四合一,并实行网上公示,做到了一目了然,一视同仁,杜绝了以情代法。同时向社会公开承诺,接受全县人民的监督。2010年共征收572万元,其中排污费401万元,罚没款171万元,完成局里下达的征费指标的102.2%,收费额再创历史新高。

(二)以勤查严管为原则,高效执法,迫使环境违法行为无处遁形

环境监察和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是监察人员的主要职责之一,为使我县的环境质量稳中有升,我们加大了对辖区内各污染源执行环

境保护法律法规情况的日常监察和不定期抽查的力度,除了对一般污染源一季监察一次,重点污染源每月监察一次,还提高了污染较严重行业治理设施运转情况的检查次数,发现违法行为及时进行了制止,并根据实际情况做出相应的处罚。比如在对朝阳乡进行监察时,发现 科宇选矿厂的尾矿废水外排,我大队立即要求该厂的环境违法行为下达了限期整改,把此次的水环境污染损失降到最低。全年共出动监察人员4000多人次,查处违法企业38家,罚款171万元,有力地打击了违法的,保护了合法的,为企业的良性竞争提供了有利的平台。

(三)以专项行动为机制,集中整治,确保百日行动取得实效

今年是“环保攻坚年”,*****环境监察大队根据“环保百日行动”要求,坚持集中整治,整体推进的原则,紧紧围绕水源地治理、生态建设和城区环境综合整治等方面进行专项整治,切实解决影响可持续发展的问题,维护群众的环境权益,改善了*****的环境质量。

1、进一步开展大洋河、哨子河流域重点污染源专项整治

我们按照乡镇分别由五个中队对大洋河、哨子河流域重点污染源

针对擅自闲置、停运环保设施进行全面排查,对12家违法超标排污企业进行了处罚,责令限期治理;开展了全县沿河畜禽养殖执法检查,依法取缔直排地表水体的排污口和旱厕2个;另外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对选矿企业的应急预案进行检查,要求企业完善原有的预警机制,使污染事故损失降到最低,同时对选矿企业的尾矿库进行全面排查,对“病库”等存在隐患的情况要求立即整治,防止污水外排。

2、全面开展城区烟尘及汽车尾气污染专项检查

我局从保民生、保稳定角度出发,抓住供暖期刚过,城镇内锅炉大部分停运的时间段,抽调骨干力量开展了全县燃煤锅炉排查,重点检查锅炉的环保设施建设、运行及排污情况,共检查锅炉20多家,对群众在供暖期反映强烈的*****供暖公司等3家锅炉单位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以利在下一供暖期到来之际,其锅炉烟尘能够达标排放,保护镇内的大气环境质量。

3、对国控污染源及镁砂、选矿、缫丝等行业进行专项执法检查 为准确掌握我县唯一国控污染源鞍山轮胎厂的排污情况,定期对循环硫化床的运转情况进行监察,其装置运行良好;开展镁砂行业的专项检查,尤其是对电熔镁行业的粉尘污染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大兴电熔镁砂厂等5家擅自停运除尘设施的电熔镁企业下达限期治理通知书;开展了水泥行业的专项行动,对鞍山白水泥和*****水泥制品厂的污染超标排放行为,经请示县政府,现依法对其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完毕的将予以查封。

4、严格项目准入,严厉打击建设项目违法企业

为严格控制未经审批擅自开工建设的新的污染源落户*****,监察大队对新建项目进行了全面排查,经查辽宁青花集团耐火材料有限公司、辽宁中惠集团等7家企业均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开工建设,监察大队依法责令立即停止建设,并予以处罚;另外还对2008年以来建设项目环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特别是对久批未验的情况进行重点查处。

5、巩固水源地治理成果,开展饮用水源地环境安全专项检查

哈达碑、石灰窑、兴隆是我县城镇内十万人口饮用水源地,水源地整治的成败直接关系到镇内居民的饮用水安全,因此我局责令哈达碑环保所对地处水源地上游的乡镇的小玉器加工点进行全面监察,对没有办理环保审批手续或未达到二级沉淀的一律查封,至今已叫停48家,虽然哈达碑环保所紧锣密鼓地工作,但由于该区域的小玉器加工点分布零散,数量众多,该项工作还在有条不紊地进行当中;同时与城建局共同协作,继续清理河道垃圾,特别对水源地所处兴隆办事处小南沟、哈达碑镇、石灰窑镇境内河道生活垃圾及玉器废渣的清理,县政府十分重视,在县财政资金非常紧张的情况下,拨补17万元垃圾清运专项资金,现已形成了长效运行机制,达到了1次/天清运垃圾,确保了全县人民饮用水安全。

6、开展医疗及核与辐射环境安全检查

为全面开展医疗及核与辐射环境安全检查工作,我局与卫生局共同协作,对县内各级医疗单位,特别是县医院、中医院、三院、保健院等大型医疗单位对医疗单位环保审批手续、排污状况及医疗废物管理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并对医疗单位的设备做了详细登记造册,认真听取了检查单位负责人的汇报,对各大医院存在的环境安全问题、环境安全隐患、薄弱环节提出了整改意见,各被检单位能够及时整改并建立起完整的检查档案。

7、全面开展重金属污染隐患企业专项执法检查

根据市局要求,对我县产生重金属隐患的铅选、金选的15家企业,针对环评、“三同时”及污染物达标情况、应急预案的制定及应

生态环境监察工作总结篇四
《环境监察经验总结》

团结一致,求真务实

推动环境监察工作不断迈向新水平

蒙阴县环境保护局

(2009年4月11日)

2008年,我县环境监察工作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具体指导下,在相关职能部门的积极支持配合下,环境监察人员上下一心,团结一致,紧紧围绕全县环保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认真履行环境监察职能,不断增强环境执法能力,求真务实地狠抓责任落实,较好地完成了环境监察各项工作任务并积累了一点工作经验。现将2008年环境监察主要工作及经验总结如下:

一、加大环境执法力度,整治环境违法行为

一是制定监察计划,抓好建设项目 “三同时”监察工作,从源头上加强管理,有效控制和预防新污染源的产生,对所有新建项目登记、建档、跟踪监察,对不按环评要求设计、施工、建设的项目一律停止施工,限期整改。二是严格现场环境执法,认真贯彻落实省局“四个办法”要求,做到对重点污染源现场监察频次每月不低于3次,一般污染源现场监察频次每月不低于1次。对确定的重点排污企业实行24小时重点监控,加大检查频次,全年现场监督检查1000余次,查处违法单位10余家,全年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率达到98%以上,企业能够达到稳定达标排放。对

“十五小”、“新五小” 始终保持高压态势,2008年在供电、公安、乡镇党委政府等有关部门的大力协助下,共清除小淀粉企业34余家,小塑料颗粒加工厂2家,小硫磺3处,彻底遏制了土小企业在我县出现反弹的趋势,为我县保持良好的生态环境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同时,监察大队始终把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作为头等大事来抓,云蒙湖网箱养鱼清理后,不断强化各种有效措施,扎扎实实地做好饮用水源保护日常监管工作,使河流断面的水质达标率及水源地出水水质达标率都保持100%。三是认真抓好落实中高考期间环境噪声污染的监察管理工作。中高考期间,为了给全县考生营造了一片宁静的学习、休息和考试环境,对全县中高考期间环境噪声污染的监管工作做到了早布置、早安排,早落实,较好地完成了全县中高考期间的噪声监管工作。四是认真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重点开展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第一、集中整治威胁饮用水源安全的污染和隐患问题;第二、集中整治工业集中区和工业园区的环境违法问题;第三、集中整治公路沿线环境污染问题。五是对几家化工企业进行重点监管,化工企业容易引发污染事故,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在监管中除要求所有化工企业污水和烟尘达标排放外还要求企业要制定完善的应急处置预案和严格的管理制度,提高处置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尤其是对神州化工、益彩染化两家化工企业进行重点监控,确保生产、使用、经营、贮存、运输化学品过程中的安全和可控。

二、充分利用政策,加强排污费征收管理

征收排污费是利用经济手段对排污企业进行管理的一项政策措施。2008年的排污费征收工作,经受了金融危机带来的严峻考验, 但我们不断解放思想,开拓思路,努力加大征收措施和力度,积极催征排污费,千方百计开发新费源,寻找增长点,做到大的收费源紧盯不放,小的收费源也不放过,依法、全面、足额征收排污费,排污收费取得新的突破。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提高对收费工作的认识。我们以贯彻实施《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为主线。认真总结往年收费经验,结合我县的实际,确定排污收费工作的原则、方法。抢前抓早、加大征收力度,严格执行征收标准和收费程序,按月核定,按月或季征收,狠抓第一季度排污费征收工作,为全年排污费征收工作的完成开个好头。

(二)强化法律法规的宣传。为增强企业对收费工作的理解,在征收工作中,针对废气排污费增幅很大,部分企业一时存在不理解的问题,我们加大了环保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不断调整工作思路。结合“4.22”地球日、“6.5”环境日等活动,向企业宣传环保法律法规,排污收费政策标准,并且向企业征求意见,加强与排污单位的相互理解,强化年度排污申报工作,对全县环境监察人员和企业环保干部进行了业务培训。每位执法人员既严格执法,又热情服务,都做到集执法、管理、宣传、服务于一身。

(三)不断开拓“新”费源。 在详细统计摸底的基础上,扩大收费面,将多年未征收的饭店、澡堂等小型三产纳入征收范围,对空心砖厂的噪音进行了认真监测,核定。对小型织布厂、

选矿厂、石子厂也及时纳入征收范围,做到应收尽收,积少成多。

三、坚持以人为本,认真解决环境信访案件

牢固树立“为群众解忧,为企业服务”的思想,始终将群众关心的问题列为信访工作的重中之重。具体做到“四个坚持”,一是坚持重点案件例会制度,大队领导定期对重点案件、群众反映集中案件进行检查、监督,难度大、问题多的信访案件局领导亲自过问、亲自来抓。二是坚持文明受理、及时出现场、限期结案、跟踪问效的机制。各科室明确分工、密切配合,保证了信访案件的及时查处,提高了信访案件的查处效果。三是坚持信息反馈、意见征询制度。对已经查处的案件,及时将查处情况反馈举报人,并征求举报人对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受到群众的好评。四是坚持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原则。始终以受害人的切身利益为出发点,将群众满意作为工作的最终目标。提高了处理环境信访的工作效率。五是及时进行后督察,对查出的信访案件一个月进行一次后督察,努力使信访得到落实,问题得到解决。2008年共接信访案件100余起,都及时做好处理,处结率达100%。通过认真务实、及时细致的工作,使一批群众关心的环境热点、难点、焦点问题得到了解决。

四、加强环境监察执法能力建设,提高环境执法水平

执法能力建设的提高一方面体现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上; 另一方面体现在环境监察人员素质提高上。大队在巩固环境监察标准化工作取得的成绩的基础上,加强了制度建设和目标考核,先后制定了学习、考核、信访处理等一系列制度,强化基础工作明确到人、责任落实到人,追究跟踪到人,进一步规范执法程序、环境信访程序和排污收费程序,坚持行政处罚集体讨论和排污收

费例会制度。力求使执法、信访、收费的程序更加规范合法。加强了环境监察档案的立卷归档和管理规范化、标准化工作。

在执法人员素质提高上我们主要抓了两个方面:一是加强政治思想教育,坚定政治信念,提高政治思想觉悟。深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学习科学发展观活动等,树正气、讲团结、讲奉献,推进大队各项工作的深入开展。二是注重抓环境监察干部业务培训。参加了省市环保局举办的环境监察岗位培训班,同时搞好了“传、帮、带”工作,组织开展大队内部业务培训、典型经验交流、大学生专业知识授课等培训活动,对军转干部、新毕业大学生进行岗前培训,树立“要做官先做事,要做事先做人”的思想,以实际工作能力作为每个人的评定标准,大队领导的凝聚力得到加强,执法人员素质明显提高,工作作风明显好转,执法能力、服务意识明显提高。

五、严格依法行政,树立环保部门的良好形象

2008年大队不断转变工作作风,优化服务意识,转变思想观念,变单一的执法人员为集现场监督检查、管理、服务、宣传为一体的环境监察人员。强化了内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杜绝了“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现象。严格执行环境监察人员“六不准”和环保人员“六条禁令”,全年未出现违法违纪问题。大队还围绕提高执法能力建设,结合行风评议活动,将廉政教育、警示教育列入全队的日常工作。一是结合先进性教育,加强人生观、世界观、权力观教育。开展反腐典型教育,抓好党风廉正和行风教育,强化反腐败思想防线,做到警钟长鸣。二是

生态环境监察工作总结篇五
《浅谈生态环境监察工作的开展》

生态环境监察工作总结篇六
《环境监察大队2011年工作总结》

监察大队2011年工作总结(草稿)

2011年,蔡甸区环境监察大队在市环境监察支队业务指导和区环保局直接领导下,紧紧围绕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持以严格依法行政、热情文明服务、公道正派执法为灵魂,以服务经济发展、维护群众利益、促进社会和谐为宗旨,以机关形象建设、精神文明创建、执法队伍建设为基础,全面开展环境监察工作和“治庸问责”活动,较好地完成了全年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现将2011年环境监察工作及2012年工作思路汇报如下:

一、二〇一一年主要工作

㈠、加强重点污染源的环境监察,促进各类污染防治措施的落实 今年,为了细化对污染源的管理,把全区污染源划分为农业生态、工业企业、三产服务业三个行业,每个行业由一名分管副队长具体抓落实。一是通过行政手段督促排污企业安装污染防治设施。通过行政处罚促使汉阳劳教所安装污水治理设施,目前,该所的污水治理工程正在进行中,届时将解决该所1500人生活污水直排高螺河问题。二是加强日常巡查力度,确保企业治污设施的正常运行。对重点污染源实行一月一次的巡查制度,出动执法人员1370人次,检查142家重点污染源,及时制止了武汉三镇食品公司擅自停运治污设施的行为。三是依法关停一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且污染严重的小型塑料加工企业。关停了蔡甸街彭家山村一无证废旧塑料加工厂,对威胁蔡甸水厂饮用水源的新兴塑料废品收购站依法实施了行政处罚,责令停产,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四是加强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的监管。对区内

4家安装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的企业不定期现场抽查监控系统运行情况,定期上网监控企业排污状况。

㈡、深入开展环保专项行动,有效解决各类突出的环境问题 积极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做到组织领导到位、方案到位、行动到位,全年共出动2000余人次开展环境风险点调查、铅酸蓄电池企业专项整治等环保专项行动,并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案件进行挂牌督办。

1、按时完成省、市、区三级挂牌督办任务。关闭了周槐泉废旧塑料加工厂,完成区级挂牌督办任务;督促安在厨具公司进行技术改造,弃用原来产生废水中有氰化物的老工艺,启用生产中不产生废水的新工艺,完成市级挂牌督办任务;督促普天电池蔡甸分公司停产搬迁,完成省级挂牌督办任务。

2、开展铅蓄电池企业专项整治。按照国家环保部对铅酸蓄电池企业新的要求,对全区6家铅电池企业进行了拉网式检查,并召开了铅酸蓄电池企业整治专题会议,对有环境问题的6家企业下达了停产整治通知。经整治,有2家企业达标,1家企业关停,有3家企业仍达不到卫生距离防护要求,区环保局向区政府打了专题报告,准备通过环保专项行动开展联合执法实施关停。

3、开展全区环境风险点专项调查。对全区区域性水环境风险现状、村级工业园环境违法行为现状、重点排污企业环境风险现状进行了深入调查,发现除蔡甸城关外,其它集镇生活污水均未经处理直排入湖;区内3家射线装臵企业中有2家存在环保问题,对各乡镇存在的环境风险问题,按照地方政府对环境质量负责的原则已分别向奓

山、玉贤、索河政府去函指明。

4、开展油烟噪声综合治理。今年,把汉阳大街图书馆至公园新村路段作为油烟噪声治理一条街。该路段两侧共有大小餐饮23家,监察大队要求其中18家餐厅油烟有组织高空直排,确保油烟不扰民。对其中5家出店占道经营造成油烟扰民的大排档,移送城管局处理。通过整治该路段上没有发生油烟噪声扰民投诉现象;参与城管革命进社区活动,完成了新福社区阳光酒店、蔡林记快餐店油烟治理任务。提前高效完成了全区“三个一”综合整治中汉阳大街假日酒店至新闻中心路段油烟噪声治理任务。

5、逐步开展村级工业园专项整治。对漳河口工业园内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了集中查处,对其中9家有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进行了行政处罚,按照分步坚决关停的原则要求企业做到零排放,不能做到零排放的,要求企业上治污设施达标排放。

6、开展了核与辐射企业专项检查。通过检查发现区内有亿阳科技公司、海华石化公司、建新石化公司等3家辐射装臵企业,其中亿阳科技、海华石化等2家企业环保手续不完备。对没有经环保部门审批备案的建新石化公司及辐射安全许可证到期未续证的亿阳科技公司的违法行为按《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臵安全和防护条例》相关条例进行了处罚。

7、加大环境生态监察力度。全面开展畜禽养殖业专项环境执法检查、沿湖度假村专项环境执法检查等活动。处理了蔡甸街铁铺村6组一私建猪场污染高螺河问题,对未报批环评文件的聚贤农庄和云鹏生态农庄实施了行政处罚;对沿湖度假村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定期

拉网式检查,严厉查处违法排污行为,保护生态环境。

8、强化建设项目施工期环境监管力度,防止施工项目污染环境。配合市支队对长江大学、和记黄埔、世茂嘉年华、同济健康谷等大型建设项目进行了环境管理,提出了防治措施。同时,加强对区内其他建筑工地的管理力度,下达现场检查通知70余份,夜间巡查建筑工地30余次,对不服从管理的中建三局武汉分公司、新七建设有限公司下达了限期改正通知书,取得了明显效果。

9、开展危化企业专项检查。按照市局要求对沿江沿河危化企业进行了专项检查;对蔡甸石油仓库的环境隐患提出了整改意见,同时也加大其它区域危化企业的检查力度,通过行政和法律手段,关停了武汉凤凰工贸有限公司、武汉天信精细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等2家污染严重、无治污设施的小型化工企业。

10、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检查。按照省、市环保部门对危险废物环境监管的要求,对区内20家危废产生单位进行了专项检查,填写了危险废物登记表,对武汉日月永利电源公司等企业危险废物存贮隐患提出了整改意见,要求危废产生企业严格按“五联单”制废转移危废。

㈢、时时掌握污染趋势,全面推进排污申报检查工作

年初,为落实区局下达的目标任务,制定了2011年经济目标责任制方案,推行了排污费核定三级审核制,重点企业排污费公示制等制度,促进核定工作的规范性和合法性。在华泰植物油厂、水泥厂等几家大型企业停产减产情况下,狠抓三产业收费。今年,三产业收费创历史新高。全年下达申报通知162家,监测154家,完成排污费和罚款220万元,全面完成年初下达的经济工作目标。

㈣、不断推进环境信访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 坚持以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利益作为环境信访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认真落实《环境信访工作制度》,规范环境信访工作程序,积极推进环境信访服务承诺和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落实专人负责信访调处,不断加大环境信访工作力度,维护社会稳定,截止2011年10月27日,大队共办理信访案件189件,其中市转5件、区转98件、来信11件、来访12件、来电58件,结案率100%,处理回复率100%。

高度重视政协委员对环保的工作建议,办结了区政协委员提出的《关于治理油烟扰民问题》《关于整治蔡甸水厂取水源周边环境》《关于整治高庙猫山井无名化工厂》等三件提案,并通过了区政协提案委员会的验收。

㈤、加大处罚力度,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严厉查处各种环境违法行为,对2家典型环境违法行为分别进行了市、区级挂牌督办,全年共查处环境违法行为120家,下达限期改正通知书120家,下达处罚决定书36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13家。2011年6月30日,区法院对拒不履行环保处罚决定的武汉市天信精细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司法拘留十五天,此典型案件引起市、省乃至环保部华南中心的高度关注。

㈥加强队伍建设和管理,不断增强凝聚力和战斗力

一是按照局党组的要求,大队以完善体制机制为目标,以开展“治庸问责”活动为契机、以提升环保形象为主旨,切实改进执法作风,全员参与“治庸问责”活动,写自查报告,找出工作中的不足,明确

生态环境监察工作总结篇七
《环境监察大队工作总结》

环境监察大队工作总结

环境监察大队在环保局正确领导和上级环境监察部门的精心指导下,紧紧围绕全市环保重点工作和节能减排工作,环境监察人员上下一心,团结一致,认真履行环境监察职能,不断加大环境执法力度,整治环境违法行为。现将环境监察工作总结和下一步环境监察工作思路汇报如下:

一、工作情况

1、加大环境执法力度。我大队共出动执法人员569人次,对83家企、事业单位进行了724余次现场监察,对污染源和污染治理设施、限期治理项目、新建设项目、污染纠纷和信访现场进行了监察和调查处理。在并在夜间定期不定期对重点排污企业进行夜间巡查,确保污染治理设施运转正常。

2、积极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工作。对 2011年环保专项行动在市委政府和局领导的指导下我市环保专项行动专门成立市领导牵头,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了《阜康市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明确了各职能部门工作目标、任务措施和责任分工。对超标排污企业进行专项整治。根据专项行动的要求对我市污染企业进行专项执法检查,并根据企业的污染情况制定出台《阜康市重点排污企业限期治理实施方案》,对22家重点排污企业70个项目的治理措施、环保标准、治理进度、完成时限等做了具体要求。在下发文件时同时下发了执法文书,确保企业能按时完成治理计划。

3、按时完成污染源动态更新工作。完成污染源动态更新工作的现场发表、收表、初审工作。完成排污申报表的会审、整改、抽查工作,并完成数据录入工作。每月完成对排污申报企业的排污数据的变更工作。共收回污染源动态更新表格159份,完成排污申报表数据录入企业159家。

4、开展污染减排工作。为切实做好今年我市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顺利实现减排计划。上半年,我大队继续加大主要污染物治理设施运行和排放浓度及排放量的监管力度,最大限度减少主要污染物总量排放。 每月对污染减排重点项目阜康市污水处理厂、阜康市天池热力有限责任公司、阜康市有色发展有限公司、阜康市博达焦化、准东热力公司等企业进行了现场环境监察。各减排企业污染防治设施运转正常,并按要求上报了相关情况和报表。加大对主要污染物治理设施运行和排放浓度及排放量的监管力度,最大限度减少污染物排放。一是在对主要污染物现场日常环境监察工作中增加监察频次,督促企业加强污染治理,确保设施正常运行。二是积极开展主要污染物环境监测工作,及时为环保行政管理和减排工作提供科学依据和建立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数据库。三是加大环保行政处罚力度,对检查中的环境违法行为严惩重罚,督促企业加强污染治理,并最大限度实现中水回用的目标。

5、加大建设项目“三同时”环境监察力度。今年上半年上半年,根据《昌吉州2009—2011年审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我局严格规范我市新、改、扩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切实做好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工作,在我市范围内开展建设项目环保执法大检查行动,严肃查处“未批先建”、违反环保“三同时”(建设项目中防治污染的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制度等环境违法行为,并对2009年以来已批建设项目进行全面核查。完成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检查242家次,督促项目单位落实环境保护设施和措施。

6、规范垃圾无害化处置,保障人民身体健康。为规范医疗垃圾安全处置,责成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新民医院等医疗场所签订了医疗垃圾集中清运、焚烧协议。定期由昌吉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对医疗垃圾进行统一回收,集中进行销毁。城市垃圾全部进行无害化填埋处理,清运率达到90%以上,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以上。

7、加强环境信访工作,保护人民环境权益。继续加大信访调处力度,妥善处理环境信访问题,通过接访,约访、下访,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截止目前,共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热点难点问题 22件,办结满意率100%。未发生越级上访环境问题。办理人大提案1件,政协提案3件。

8、加大对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名胜风景区、旅游

景区的环境保护工作检查。结合我市今年多数煤矿扩建完成进行环保验收的条件,以环评内容为来督促煤矿的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有效改善了煤矿脏、乱、差的落后面貌。

对国家“五 A”级景区天山天池风景名胜区和恒泰齐鲁山庄、新天冰湖景区、花儿沟风景区和博格达峰国际人与生物圈、天池自然景观相关情况进行了详细的检查。在景区和自然保护区内无乱垦滥伐、乱采滥挖等生态破坏行为;在景区和自然保护区内的建设项目均能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景区内的厕所均为环保型厕所。

9、加强环境安全管理,及时排除安全隐患。修订了《阜康市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应急预案》。加强环境安全管理,消除环境安全隐患,坚持以人为本、以保障人民群众健康为主题,以解决影响群众生产、生活的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切实加大环境执法力度,严肃查处环境违法案件,坚决纠正损害群众环境权益的突出问题。主要对博达焦化有限责任公司、艾斯米尔焦煤有限公司等六家企业完成环境安全管理责任书,进行每月不少于2次的现场监察管理。

10、大力推行清洁能源和油烟治理工作,改善城市大气污染。继续推进天然气和餐饮业油烟治理工作,坚持天然气管网铺设到哪里,污染源关停治理到哪里。全市餐饮业已全部安装油烟治理设施。

11、中高考噪声监督管理。为给考生创造一个安静的学习和休息环境,我大队在中、高考期间采取了四大措施,严查施工工地等噪声污染。一是联合建设局、文体局、公安局制定了《关于在高、中考考试期间严禁产生噪声污染的通知》下发给各相关单位。有计划地对我区噪声敏感区域内的施工

工地采取巡查、突查等方式进行现场监督执法检查,重点督促对施工工地建筑施工、五金加工、装潢等行业环保行为进行规范,并根据现场检查的情况提出相关要求,责令各单位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和《贵阳市噪声污染防治规定》的有关规定加强环境管理。二是在中、高考期间我大队监察人员对全市产生噪声点进行巡查,确保在高、中考期间无噪声产生,绝不影响考生的生活、学习和考试。三是公布举报值班电话,接受群众有关举报。四是在中、高考期间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停止办理夜间施工噪声排放许可证,并加强夜间巡查,确保无一例噪声污染投诉,从而有效改善周边声环境质量,为考生营造了良好环境。

12、加强对辐射污染源的监督管理,做好辐射安全许可证发放工作。按照国家完成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辐射安全许可证》发证工作的统一要求。我大队将《辐射安全许可证》的发放工作作为今年辐射环境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为确保实现涉源单位和射线装置发证率双双达到100%,我大队监察人员做了大量工作,认真做好办证工作总结,为以后辐射工作的开展提供有力保障。

13、环境监察信息工作。我大队向上级共报送信息20余篇。

14、其他工作

按时完成各类环境监察报表报送工作,按时完成《排污费征收工作月、季报表》、《环境监察季报表》、《环境信访情况季报表》、《昌吉州环保系统基础数据报表》及“专项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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