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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委机关绩效管理实施方案

2016-07-19 10:14:54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纪委机关绩效管理实施方案(共6篇)湖北大学2015年机关职能部门、直属单位绩效考核实施方案湖北大学2015年机关职能部门、直属单位绩效考核实施方案为了进一步调动机关职能部门、直属单位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学校决定在全面总结2014年机关职能部门、直属单位(以下简称部门(单位))绩效考核工作的基础上,继续推行2015年部门(单...

本文是中国招生考试网(www.chinazhaokao.com)成考报名频道为大家整理的《纪委机关绩效管理实施方案》,供大家学习参考。

篇一:纪委机关绩效管理实施方案
湖北大学2015年机关职能部门、直属单位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湖北大学2015年机关职能部门、直属单位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调动机关职能部门、直属单位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

造性,学校决定在全面总结2014年机关职能部门、直属单位(以下简称部

门(单位))绩效考核工作的基础上,继续推行2015年部门(单位)绩效

考核工作,努力建设学习型、创新型和服务型部门(单位)。具体方案如

下:

一、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包括学校所有机关职能部门和直属单位。其中,法律顾问室

纳入学校办公室一起考评,医改办纳入校医院一起考评。

二、基本原则

在遵循“实绩考查与服务评价相结合、突出重点和兼顾一般相结合、

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等基本原则的基础上,注重体现竞争性原则,

并做到激励与约束并重、公平与效益的统一,激励广大干部职工创先争优,

为学校建设发展多做贡献。

三、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包括综合评价、日常管理和一票否决等项目的考核。

(一)综合评价。主要包括服务满意度评价、核心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评价和部门单位互评3部分。其中,服务满意度评价是指学院师生代表对

部门(单位)服务情况的满意度测评;核心目标任务评价是由部门(单位)

年初根据学校工作计划和实际工作情况提出5项左右核心目标任务,年终

总结汇报后由学校组织考评会进行集中测评;部门单位互评是指各机关职

能部门、直属单位之间的互评。

(二)日常管理。主要涉及部门(单位)领导班子及基层组织建设、

党风廉政建设、宣传、保密、信息化建设、考勤、资产及档案管理等方面

的情况,年终由相关责任单位根据平时对相关工作的检查和登记,对各部

门(单位)进行测评。日常管理得票数计入到部门(单位)绩效考核总票

数。

(三)一票否决。主要涉及安全稳定、廉政建设、保密工作、计划生

育等方面的情况。一旦出现一票否决现象,则取消该部门(单位)当年获

评优秀及良好的资格。

四、考核程序

(一)部门(单位)自评。部门(单位)依据《湖北大学机关职能部门、

直属单位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和本部门(单位)与学校签订的《任务书》,

对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自评,完成自评报告。

(二)满意度测评。由校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综

【纪委机关绩效管理实施方案】

改办”)会同纪委监察处等部门在统一时间组织学科性学院师生代表进行服

务对象满意度测评,评出优秀、良好等等次,由综改办、纪委监察处等部

门汇总各部门(单位)的得票。

(三)核心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测评。学校召开专门的考评汇报会,由

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汇报本部门(单位)2015年核心目标任务的完

成情况,由学校领导、学校两委委员、教授委员会常任委员、人事干评委

员会委员担任评委(其中机关职能部门、直属单位人员回避),与会评委在

认真审阅各部门(单位)核心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后,集中投票,由纪委

监察处、学校办公室、工会委员会、综改办等部门汇总各部门(单位)的

得票。

(四)部门(单位)互评。由综改办会同纪委监察处等部门在统一时

间组织机关部门和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投票互评,由综改办、纪委监

察处汇总各部门(单位)的得票。

(五)日常管理的考核。由党委组织部、学校办公室、机关党委、纪

委监察处、党委宣传部、保密办公室、信息与网络中心、人事处、国有资

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档案馆等部门(单位)根据相关细则核查投票。

(六)一票否决项目评定。由纪委监察处、保卫部(处)、保密办公室、

财务处、审计处根据实际情况评定。

(七)综改办审核。综改办根据部门(单位)上述各项考核总票数及

得分情况,提出相关考核等级建议。

(八)校长办公会审定。

(九)公示。公示考核结果,接受全校教职工的监督。

五、考核结果及运用

(一)考核结果

部门(单位)的绩效考核结果主要分为优秀、良好等几个等次。其中,

核心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测评、满意度测评和部门(单位)互评分别占总成

绩的55%、30%和15%。日常管理得票数全部计入部门(单位)绩效考核总

票数。参加考核的机关职能部门和直属单位根据票数分别排序,评定相应

【纪委机关绩效管理实施方案】

等次。

优秀等次:根据考核票数排序,名额控制在参评单位总数的25%以内,

且未出现“一票否决”的情况。

良好等次:根据考核票数排序,名额控制在参评单位总数的35%以内,

且未出现“一票否决”的情况。

(二)考核结果的运用

获评优秀的部门(单位)全体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不包括人才专项

奖励、科研成果奖励、考核奖励、表彰奖励等专项奖励绩效工资)基数上

浮7%,另给予主要负责人(计1人)6万元左右的专项奖励,具体金额与

本部门(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的职数适当挂钩;获评良好的部门(单位)

全体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不包括人才专项奖励、科研成果奖励、考核奖

励、表彰奖励等专项奖励绩效工资)基数上浮3%,另给予主要负责人(计

1人)3万元左右的专项奖励,具体金额与本部门(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的

职数适当挂钩。

附件:1.湖北大学机关职能部门、直属单位绩效考核指标体系

2.湖北大学xx部门(单位)2015年度目标管理任务书

附件1:

湖北大学机关职能部门、直属单位绩效考核指标体系

4

附件2:

湖北大学××部门(单位)2015年度目标管理任务书

(示例样本)

按照《湖北大学2015年机关职能部门、直属单位绩效考核实施方案》的精神,特制订本任务书。

一、综合工作

根据学校“十二五”及中长期发展规划纲要和年度工作要点的精神,全面完成学校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端正工作作风,严明工作纪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满意度,不发生“一票否决”事项。

二、业务工作

结合本部门(单位)的工作实际,今年全体工作人员团结一心,求真务实,按时保质完成以下几项重点工作:【纪委机关绩效管理实施方案】

1、……

2、……

3、……

4、……

5、……

校长(签字) 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5-

篇二:纪委机关绩效管理实施方案
绩效管理实施方案

篇一:绩效管理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xx大和xx届x中、x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揽,以加快白莲经济快速发展为主线,加快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深入推进政府绩效管理实践,建设服务型政府,促进牢固树立绩效意识,改进工作方式,提升工作实效,不断提高履职力、执行力和公信力,为白莲镇幸福、和谐发展提供强有力保障。

二、工作范围

11个行政村,1个居委会,与县对镇绩效考评指标密切相关的25个单位。

三、组织领导

绩效管理工作在镇党委、政府领导下,由镇绩效管理领导小组组织实施。镇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镇党委副书、纪委书记黄小君担任,副组长由组织委员廖国兴和党委秘书杨金文担任,成员由镇党政办、纪委办、效能办、妇联、团委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四、绩效管理工作主要内容和绩效考核评估方法

(一)指标考核。绩效管理考核指标共设置:可持续发展、改善民生、勤政廉政3个一级指标和21个二级指标,占绩效评估总分的80%。

(二)公众评议。占绩效评估总分的20%,内容包括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情况,维护群众利益、依法稳妥处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情况,自身建设情况等,以县效能办等部门组织评议结果为准。参加公众评议的人员为我镇被抽中的人大代表、企业经营者代表、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代表,公众评议的主要内容(具体详见附件)。

(三)察访核验。采取不定期明察暗访与建立日常察访检验台帐累积扣分相结合的方法进行,重点对乡镇认真履行职责,加强作风建设,规范权力运行,提高办事效率,工作态度等五个方面的内容进行日常督查和暗访检查。根据日常督查和暗访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扣分,扣满3分为止(详见附件)。

五、工作步骤

(一)工作部署阶段(20xx年9月底)。《白莲镇20xx年度政府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下发和镇政府绩效管理工作动员部署会后,各村(居)、有关单位要及时组织传达,认真进行动员部署,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制定方案阶段(20xx年10月上旬)。根据县《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白莲镇绩效管理实施方案,并将《实施方案》上报县绩效办。

(三)组织评估阶段(20xx年10月中旬-20xx年2月)。20xx年1月10日前做好自评报告

工作,迎接县绩效评估工作小组对我镇20xx年度绩效管理工作进行评估。

(四)总结表彰阶段(20xx年3月)。评估工作结束后,由镇绩效评估工作小组写出绩效评估工作报告,送县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审定,并适时召开表彰大会,对先进村居、单位进行表彰。

六、分值设置和评估等次

(一)分值设置

绩效评估分值为100分,其中指标考核80分,公众评议为20分,察访核验倒扣分(最多3分)。

(二)计分方法

绩效评估结果汇总方式=指标考核得分×80%+公众评议得分20%-察访核验扣分

(三)评估等次

评估结果分优、良、一般、差四个等级,总得分在90分以上(含90分)的为优;得分在85分(含80分)以上90分以下的为良好;在75分(含75分)以上85分以下的为一般;75分以下的为差。

(四)评估结果的应用:

我镇绩效评估中被评为良好以上的评估结果应用:年度考评工作结束后,我镇在全县绩效评估中均被评为良好以上的前提下,县政府对我镇给予物质奖励,我镇将配套等额的资金对机关干部、村居主干、相关单位按贡献大小予以奖励;获得一般或差的,不予奖励。因计生、综治、安全生产、环境治理、新农合、新农保等方面被一票否决或县里书面点名批评的,相关的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村居、相关单位取消当年的评先评优资格或奖金奖励。

七、几点要求

(一)提高认识

推行绩效管理是镇党委、政府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是推动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白莲的现实需要。各村 (居)、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绩效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这项工作作为促进科学发展、促进职责职能发挥和工作目标实现、促进依法履职能力提高、促进和谐社会构建,切实抓好抓出成效。

(二)健全机制

各村居、各单位要从全面提升绩效出发,健全和完善绩效管理工作制度,围绕目标设定、责任体系、运行机制、绩效评估、绩效提升等五个方面推进绩效管理制度创新与实践创新。要

精心组织,明确职责,加强运作,逐步完善管理机制,规范管理程序,落实层级管理,把每一项绩效指标落实到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工作目标责任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牵头组织相关部门深入调查研究,强化工作措施,推动目标实现。

(三)注重实效。

各村(居)、单位要按照提速增效、服务发展的要求,把绩效管理与履行职责、落实工作紧密结合,围绕绩效目标的实现,下大力气抓作风,下大力气抓服务,下大力气抓效能,不断提高依法履职、服务发展、为民办事的效率,用心做好服务发展、服务农村、服务企业工作。要做到实事求是,客观公正。采集数据要翔实可靠,管理方法要科学规范,要坚决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走过场,坚决制止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的现象,切实维护绩效管理工作的严肃性。

篇二:绩效管理实施方案

为牢固树立、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客观公正地评价政府围绕发展,履行职责的工作实绩和成效,提高行政效能。根据自治县人政府《关于开展政府绩效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峨边府函〔20xx〕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绩效管理工作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导向,以正确的政绩观为基础,以加强党和政府执政能力建设,提高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为目标,发展第一要务,进一步转变职能,改进机关作风,降低行政成本,逐步建立起客观真实反映发展、履行职责的工作实绩和成效的管理机制,推进我乡各项社会、经济事业的跨越发展。

二、绩效管理工作主要内容

(一)量化评估部分

经济发展水平、和谐社会构建进程、城乡进度、自身建设。【纪委机关绩效管理实施方案】

(二)社会评估部分

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情况,维护群众利益、依法稳妥处理分割群众利益问题以及自身建设情况。

三、绩效管理基本原则

绩效管理是一项创新性的工作,在推进的过程中,要坚持以下原则:一要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力求客观真实地反映政府及其部门的工作实绩;二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增强评估的透明度和民主性;三要坚持定性主体与定量评估相结合的原则,努力以实绩说话;四要坚持科学性、合理性、导向性和可操作性相结合的原则,做到切实可行。

四、工作步骤

(一)健全组织机构

参照县政府绩效管理工作体系,建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研究制定符合本乡的政府绩效管理实施办法和指标体系,完善工作制度。

(二)全面组织实施

将绩效主评估内容分解细化,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对照评估内容和标准,开展好自查自评。

五、绩效管理工作组织领导

为认真开展好政府绩效管理工作,成立杨河乡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一) 提高认识。

要充分认识绩效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和乡党委、政府年初下达的年度工作计划,研究制定落实的措施和办法,以高度的责任感,积极主动地做好各项工作。

(二) 明确责任。

绩效管理工作涉及面广、难度大。各室(中心)相关部门负责人要按照分工工作范围,各司其职,通力合作,形成整体合力。乡绩效管理办要切实负起牵头责任,主动督促各(室)中心相关部门做好工作落实,做好资料采集,数据分析工作,适时召开专题会议,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分析存在问题,提出解决措施。

(三) 落实奖惩。

要把绩效管理工作与干部年度考核挂钩,对责任范围内绩效管理内容落实得好的,要进行奖励,意图营造争先创优、勇争上游,积极进取的良好氛围。

篇三:绩效管理实施方案

根据市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印发的《20xx年度政府及部门绩效管理考评方案》精神,结合水利工作实际,制定我局20xx年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为主线,以建设民生水利,服务海西先行,实现水利科学发展为载体,按照四个重在的实践要领,围绕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目标,以落实市委、

市政府下达的年度工作任务及我局年度工作计划为重点,深入推进绩效管理,增强绩效意识,改进管理方式,提升工作实效,为水利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为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二、绩效评估内容

(一)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情况;

(二)本年度工作任务、指标完成情况:

(三)维护群众切身利益情况:

(四)水利部门自身建设情况。

三、评估方法

按照指标考核、公众评议和察访核验三种方法进行。

(一)指标考核

l、绩效评估指标体系按照科学简便、务实管用、客观公正、连续稳定的原则,突出反映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指标项目内容由业务工作实绩和行政能力建设两大部分组成。结合水利行业实际,确定评估一级指标、年度工作目标和责任部门,由有关部门组织考核。

(1)业务工作实绩部分:一级指标包括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完成年度工作任务,服务发展、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有效作为和实际工作成效等能够反映水利部门工作实绩的评估指标10项,年度工作目标39项。主要根据三定方案确定的水利局职责,重点围绕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突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以市政府赋予的年度工作任务和我局年度工作要点进行设计。

(2)行政能力建设部分:一级指标包括科学民主行政、依法、行政、高效行政、廉洁行政情况等4项,年度工作目标项。

指标考核采取联合抽查评估的方式进行。业务工作实绩和行政能力建设分别占60%和40%。业务工作实绩每项一级指标的评估办法采取指标完成情况占90%,绩效进步状况和绩效创新状况分别占5%的方式进行。行政能力建设中的科学民主行政评估主要是抽查当年单位出台的重大决策和重要决定的相关资料,评估科学民主行政机制和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依法行政评估主要是抽查相关资料,评估相关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参照相关执法机构日常工作检查情况进行;高效行政评估主要是抽查文件档案,评估办事办文效率情况;廉洁行政评估是指局和局属单位领导班子廉洁从政及局机关工作人员遵纪守法的情况。

(二)公众评议

篇三:纪委机关绩效管理实施方案
2015政府绩效管理实施方案

第1篇:政府绩效管理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管理创新,确保全县各项目标任务及全省政府绩效管理试点任务圆满完成,按照我省《关于开展政府绩效管理试点工作的意见》(冀办发〔20XX〕53号)、市《关于建立政府绩效管理工作联席会议的通知》(石办字〔20XX〕7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确定的目标任务,以深化管理体制改革为目标,以加快发展、提高效能为主线,深入推进政府绩效管理工作,促进部门、单位改进作风、主动作为、注重实效,不断提高执行力和公信力,为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政府绩效管理工作取得实效,成立我县政府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冯立业同志任组长,县委常委、组织部长钟亚辉同志,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王建华同志任副组长,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委组织部、县监察局、县编办、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工信局、县审计局、县统计局、县法制办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绩效办),办公室主任由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察局局长刘贵锁同志兼任。绩效办承担日常工作。

三、绩效管理范围

实行政府绩效管理的对象为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工作部门和事业单位共计48个。绩效管理对象分为承担日常工作和承担古城风貌恢复工作两类。

(一)承担日常工作的绩效管理对象(39个)

1、乡、镇政府:南牛乡、新城铺镇、西平乐乡、新安镇、南楼乡、曲阳桥乡、北早现乡等7个乡镇。

2、县政府工作部门和单位:县政府办、招商局、工信局、水务局、农牧局、畜牧水产中心、农机管理中心、林业局、商务局(粮食局)、农开办、市场办、供销总社、教育局、科技局、民政局(宗教局)、人社局、财政局、社保局、医保中心、就业局、矿管办、文广新局、卫生局、计生局、统计局、公安局、司法局、环保局、审计局、食药监局、安监局、县行政服务中心等32个部门和单位。

(二)承担古城风貌恢复工作的绩效管理对象(9个)

规划分局、国土分局、住建局、发改局、文管局、城管局、交通局、正定镇、城区街道办事处等9个单位。

四、绩效管理内容及指标设定

(一)对承担日常工作绩效管理对象考核指标的设定。

1、乡、镇政府考核目标的设定。指标设置为三级体系,一级指标为2项:经济发展、社会民生(二、三级指标详见附件1)。

2、县政府工作部门和单位目标的设定。指标设置为三级体系,一级指标为3项:经济发展、业务工作、优化发展环境工作(二、三级指标详见附件2)。

(二)对承担古城风貌恢复工作绩效管理对象考核指标的设定。

指标设置为三级体系,一级指标为1项:古城风貌恢复工作(二、三级指标详见附件3)。

五、绩效指标评估及分值

(一)对承担日常工作乡镇的指标评估。

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实行百分制评估,运用指标评估、领导评估两种方式进行。

1、指标评估(90分)。以量化下达的指标为标准值,达到及超过标准值的计满分,低于标准值的按实际完成比例折算计分。

2、领导评估(10分)。设定具体分值,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和分包该乡镇四机关领导对绩效管理单位的考核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打分评估。

指标评估和领导评估分为中期评估(7月)和年终评估(次年1月)。权重均为50%。

(二)对承担日常工作部门和单位的指标评估。

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实行百分制评估,综合运用指标评估、公众评估、领导评估等方式进行。

1、指标评估(60分)。以量化下达的指标为标准值,达到及超过标准值的计满分,低于标准值的按实际完成比例折算计分。

2、公众评估(30分)。每个季度一评估,对不同满意度的调查结果划分档次,每个档次对应不同分值,将主观评价转化为量化得分。权重均为25%。

3、领导评估(10分)。设定具体分值,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县领导对绩效管理单位的考核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打分评估。

指标评估和领导评估分为中期评估(7月)和年终评估(次年1月)。权重均为50%。

(三)对承担古城风貌恢复工作绩效管理对象的指标评估。

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实行百分制评估,运用指标评估、领导评估两种方式进行。

1、指标评估(70分)。以量化下达的指标为标准值,达到及超过标准值的计满分,低于标准值的按实际完成比例折算计分。

2、领导评估(30分)。设定具体分值,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和古城风貌恢复工作主管领导对部门完成工作情况进行打分评估。

指标评估和领导评估每月评估一次。

(四)评估加减分

1、加分。因工作成绩突出,受到市委、市政府,省委、省政府,或党中央、国务院表彰,或作为典型推广的,分别加2、3、4分;受到我市部门,我省部门或国务院部委表彰的,分别加1、2、3分;其它工作有突出贡献、社会公认度高,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给予加分的。各单位累计加分不超过4分。加分项目以正式文件、证书等为依据,由被考核单位提供,经确认给予加分。

2、减分。因工作不力,受到省、市、县通报批评的,分别扣2、1、0.5分;因损害发展环境问题受到投诉举报并查实的扣0.5分;班子成员受到党政纪处分的,扣1分,受到行政问责的扣0.5分;各单位累计扣分不超过4分。

评估加减分适用于承担日常工作的乡镇、部门和单位。

六、评估结果汇总

(一)综合得分

1、承担日常工作的乡镇综合得分计算方法:综合得分=指标评估得分+领导评估得分+(加分)-(减分)。

2、承担日常工作的部门和单位综合得分计算方法:综合得分=指标评估得分+公众评估得分+领导评估得分+(加分)-(减分)。

3、承担古城风貌恢复工作的部门综合得分计算方法:综合得分=指标评估得分+领导评估得分。

(二)评估档次

1、承担日常工作的绩效管理对象评估档次分为先进、合格、不合格三个档次。先进等次名额按被评估单位数的25%确定,先进等次的部门和单位综合评估得分必须在90分以上(含90分)、并根据综合得分从高到低确定。其中,7个乡、镇中评出2个绩效管理先进单位;32个日常工作绩效管理部门和单位中评出8个绩效管理先进单位。承担古城风貌恢复工作的乡镇(街道办)和部门评估档次分为先进、合格、不合格三个档次。先进等次取3-5名,获得先进的单位综合得分必须在95分以上(含95分)、并根据综合得分从高到低确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取消评先资格:(1)发生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2)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出现黄牌警告或一票否决的;(3)班子成员发生腐败案件的。

2、综合得分在60分(含60分)以上的为合格单位;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不合格单位:(1)综合得分在60分以下的;(2)因工作失职渎职造成重大损失和恶劣影响,经县绩效管理机构研究并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审定,认定为不合格的。

(三)定期汇总

绩效管理的乡镇、部门和单位,每月将指标完成情况报县绩效办,县绩效办要及时整理汇总并上报。

七、评估结果运用

1、对于获得先进的乡镇、部门和单位,由县委、县政府给予表彰,同时奖励所在单位在编人员一个月工资,奖励资金由本单位自筹。对于承担重点工作获得先进单位的,在奖励一个月工资基础上,再另行奖励。对于不合格的单位,县委、县政府给予批评。

2、对于承担日常工作的乡镇、部门和单位的综合得分在60分(不含60分)以下且后三名的,县绩效办将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抄送有关部门。

3、对严重失职、渎职并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人员,由县纪委监察机关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4、综合得分情况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同时,绩效办向各单位反馈评估结果,并提出意见建议。各单位要根据评估结果,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不断改进工作。

4、评估结果抄送县考核办,作为干部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

5、各单位对本单位人员评估结果要进行公示,并将结果报县绩效办和人社局。

八、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增强主体责任。政府绩效管理工作任务重、难度大,必须加强领导,敢于创新,狠抓落实。实施政府绩效管理的部门和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负总责,主管领导和相关科室具体负责,确保绩效管理工作顺利开展,取得实效。

(二)强化措施,提高管理水平。要结合本单位、本系统实际,完善绩效管理制度,落实绩效责任,强化绩效意识,把绩效管理作为行政管理的一项基本制度,落实到各内设机构和具体岗位,不断提高绩效管理水平。绩效管理单位要采用指纹考勤机等先进管理方式进一步严格上下班制度,要从工作作风、工作纪律着手,进一步提高绩效管理水平。县行政效能中心要增加检查频率和力度,定期不定期加强对各单位、尤其是绩效管理单位的检查,一经发现,严厉问责。

(三)狠抓落实,稳妥有序推进。绩效管理单位要认真学习绩效管理工作有关精神,抓紧制定本单位工作方案和考核指标,并于《实施方案》下发7个工作日内报县绩效办。要根据考核指标体系,结合实际工作,制定本部门、本单位绩效计划,明确要求、工作措施、时间安排和责任分工,使日常考评、阶段性评估、结果运用等各个环节有章可循。各数据采集责任单位要以科学严谨的态度做好对各单位的指标考核,严格把关相关数据资料,确保数据的真实客观和及时准确。要加强宣传动员和教育培训,引导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树立绩效理念,努力营造政府绩效管理工作的浓厚氛围。

第2篇:政府绩效管理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政府绩效管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新政办发〔20XX〕173号)精神,全面做好政府绩效管理试点工作,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推进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两大战略任务,以改善行政管理、增强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为核心,积极探索开展政府绩效管理的有效途径和方式方法,构建科学的政府绩效考评体系和考评结果运用机制,进一步规范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能,倡行“新疆效率”和“新疆精神”,优化发展环境,努力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为把我县建设“五中心、两基地、一名城”,率先实现“三化”目标提供服务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兼收并蓄、改革创新,牵头抓总、分工负责,稳步推进、分步实施,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和群众公认的原则;

(三)坚持定性考评与定量考评相结合;坚持奖优、治庸、罚劣;坚持科学性、合理性、导向性和可操作性相结合,持续改进工作的原则。

三、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政府绩效管理试点工作,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点的政府绩效管理基本框架,初步形成绩效管理工作的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建立完善政府绩效管理制度,构建政府整体绩效管理体系,积累绩效管理经验,推动政府行政效能提升,促进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

四、绩效管理范围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委、办、局,直属事业单位,区州驻县单位、金融机构和乡镇、县政府部门单位、区州驻县单位、金融机构所属科室、站所(队)及其在职公务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五、绩效管理内容

(一)完善绩效管理体系

1.完善“四级”绩效管理体系。“一级”绩效管理,即:县人民政府自我管理考核,由县人民政府制定副县长管理考核办法,并抓好组织实施;“二级”绩效管理,即:县人民政府对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所属部门单位、区州驻县单位、金融机构管理考核,其中,乡镇年度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和考评细则的制定和组织实施由县督查室负责;县政府所属部门单位、区州驻县单位、金融机构年度考核管理办法和考评细则的制定和组织实施由县监察局负责。“三级”绩效管理,即: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所属部门单位、区州驻县单位、金融机构对其下属科室、局(二级局)、所、队、处、办管理考核,由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所属部门单位、区州驻县单位、金融机构和乡镇人民政府分别研究制定本单位科室、局(二级局)、所、队、处、办的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和考评细则,并抓好组织实施。“四级”绩效管理,即: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所属部门单位、区州驻县单位、金融机构对本单位和下属单位干部的管理考核。由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所属部门单位、区州驻县单位、金融机构和乡镇人民政府按照人事部门的要求,分别研究制定本单位干部的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和考评细则,抓好组织实施。

2.完善专项绩效管理体系。专项绩效管理,即:对重大项目(民生工程)和对口援疆项目建设单位绩效管理,由发改委制定专项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和考评细则,并抓好组织实施。

(二)科学设置绩效管理的指标【纪委机关绩效管理实施方案】

1.“一级”绩效管理的指标。由县人民政府根据昌吉州人民政府绩效管理的要求确定。

2.“二级”绩效管理指标。县政府所属部门单位、区州驻县单位、金融机构绩效管理的指标,包括:年度全局性重点工作指标(30%),即县委、县人民政府下达给本部门单位的重点工作,由被考评单位列出1-3项;年度目标任务指标(30%),由被考评单位根据工作职责和年度工作目标具体列出1~6项;机关作风效能建设指标(20%),主要包括依法行政、公共服务、机关效率、廉政建设、队伍建设等方面指标,由县人民政府绩效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绩效办)确定;公众评议(10%);专项绩效考核(10%)。

乡镇人民政府绩效管理指标包括:年度全局性重点工作(15%),根据县委、政府年度重点工作部署确定;经济发展指标(20%),主要包括农畜产品基地建设、高效节水和设施农业、科技兴农、产业化经营、项目建设、招商引资、农牧民增收等方面指标;社会发展指标(15%),主要包括安居富民和定居兴牧、全民创业就业、信息化、城镇化、人口和计划生育、环境保护等方面指标;公共管理服务指标(20%),主要包括基本医疗与公共卫生、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文化体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与社会稳定等方面指标;机关作风效能建设指标(10%),主要包括依法行政、机关效率、廉政建设、队伍建设等方面指标;专项绩效考核(10%);公众评议(10%)。

3.“三级”绩效考核管理指标。“二级”单位在继承过去比较成熟绩效考核做法和经验的同时,参照以下考核内容,制定对“三级”的考核指标,也可根据实际细化和量化。主要包括年度全局性重点工作指标(35%),根据乡镇人民政府和政府所属部门单位、区州驻县单位、金融机构年度重点工作部署确定;年度目标任务指标(35%),由被考评单位根据工作职责和年度工作目标具体列出1~6项;机关作风效能建设指标(20%),主要包括依法行政、公正执法、工作效率、廉政建设、队伍建设等方面指标;公众评议(10%)。

4.“四级”绩效考核管理指标。“二级”单位根据人事部门要求参照以下内容设置“四级”考核指标,主要包括:综合性指标(20%),岗位目标任务指标(40%),作风效能建设指标(30%),公众评议(10%)。

5.专项绩效管理指标。主要包括:项目决策指标(5%),项目审批许可指标(5%),招投标指标(10%),工程施工管理指标(10%),工程质量监管指标(10%),安全生产监管指标(10%),项目资金监管指标(10%),项目审计监督指标(10%),廉政建设指标(10%),工程进度指标(10%),公众评议(10%)。

(三)规范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1.规范“四级”绩效考核管理办法。绩效考核得分=重点考核得分×90%+公众评议得分×10%-(查访核验扣分+投诉查处扣分)。考核管理办法包括:

(1)自查总结。“四级”绩效考核单位根据各级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和考评细则,每半年进行一次自查自评,形成书面自查自评报告,分别于7月10日和12月15日前报上一级绩效办。

(2)查访核验。县效能办制定乡镇、县政府所属部门单位、区州驻县单位、金融机构查访核验工作方案,会同督查室、法制办等部门,不定期采取明察暗访、查阅资料、现场调查等方式对建立健全绩效管理运行机制、加强作风建设、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提高行政办事效率、推行政务公开、办理效能投诉六个方面内容进行查访核验,并建立年度绩效台账。各乡镇和县政府所属部门单位、区州驻县单位、金融机构也要制定对下一级的查访核验工作方案,并抓好组织实施。查访核验实行倒扣分,倒扣分不超过2分。

(3)集中考核。按照“四级”管理体系中的职责逐级进行集中考核。集中考核按照半年初评、年底总评要求进行,集中考核分值占考评总分90%,其中,半年初评占集中考核分值的30%,年终总评占集中考核分值的60%。集中考核中的数据采集由县统计局、财政局、发改委、建设局、教育局、环保局、国家统计局奇台调查队、人事局、地税局、卫生局、经贸委、科技局、计生委、综治办、文体局、安监局、信访局、法制办、法院、检察院、监察局、质监局、交通局、农业局、林业局、工商局、农机局、畜牧局、水利局、民政局、残联等单位提供。

(4)公众评议。县统计局制定乡镇和县政府所属部门单位、区州驻县单位、金融机构绩效管理公众评议实施方案,协同县效能办和农调队于11月15日之前对乡镇、县政府所属部门单位、区州驻县单位、金融机构绩效情况组织公众评议。乡镇评议对象为县四套班子领导、县乡镇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乡镇党政班子成员、村“两委”正职、站所长、机关干部、各界群众代表。县政府所属部门单位、区州驻县单位、金融机构的评议对象为县四套班子领导、州县人大代表、州县政协委员、县直部门单位主要领导、区州驻县单位主要领导、金融机构主要领导、县纠风评议员、效能建设监督员、企业法人代表、城区居民代表。主要评议乡镇和县政府所属部门单位执行政策、履职状况、廉政建设、服务质量、政务公开等方面的情况。各乡镇和县政府所属部门单位、区州驻县单位、金融机构也要制定对下一级的绩效管理公众评议实施方案,并于11月15前组织实施。公众评议分值占考核总分的10%。

(5)投诉查处。县效能办制定效能投诉查处扣分办法,对基层和群众投诉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各乡镇和县政府所属部门单位、区州驻县单位、金融机构也要制定效能投诉查处扣分办法,并抓好组织实施。投诉查处实行倒扣分制,倒扣分不超过2分。投诉查处扣分办法由各级绩效办制定。

2.规范专项绩效考核管理办法。绩效考核得分=跟踪督查得分×80%+公众评议得分×10%+绩效考核得分×10%。考核管理办法包括:

(1)自查总结。项目牵头单位根据对口援疆工作绩效管理和重大项目(民生工程)绩效管理办法和考评细则,自项目实施起,每月进行一次自查,形成书面自查自评报告,上报发改委。

(2)跟踪督查。发改委建立重大项目(民生项目)和对口援疆项目台账,明确投资项目、投资数量、时间节点、责任分工,会同有关部门每月对列入专项绩效考核管理台账的项目开展一次跟踪督查,形成督查通报,填写督办通知书,对项目绩效管理中存在问题进行跟踪督办,项目牵头单位要根据发改委督办通知书要求,建立整改台账,限期整改。跟踪督查分值占考核总分的80%。

(3)公众评议。20XX年由县绩效办会同发改委组织对口援疆指挥部和受益对象分别对项目牵头单位和已完成民生项目进行评议,并将评议结果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20XX年起逐步扩大评议覆盖范围。公众评议分值占考核总分的10%。

(4)绩效审计。20XX年由审计局对已完成的民生项目进行绩效审计,并将审计结果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20XX年起逐步扩大审计覆盖范围。绩效审计分值占考核总分的10%。

(四)科学确定绩效管理考评等次

1.“四级”绩效考核管理等次划分和计分方法。“四级”绩效管理考核等次分为对单位的考核等次和对干部的考核等次,其中,对单位的考核等次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对干部考核等次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对单位考核等次的确定,采用积分分段法,即:绩效管理考核得分达到总分90%(含90)以上单位为优秀,考核得分达到总分80—89%的单位为良好,考核得分达到总分70—79%的单位为合格,考核得分在总分70%(不含70)以下单位为不合格。“四级”考核在人事部门的指导下进行。

2.专项绩效考核管理等次划分和计分方法。专项绩效管理考核等次分为先进、良好、一般和差,考核等次的确定,采用积分分段法,即:绩效管理考核得分达到总分90%(含90)以上的单位为先进,考核得分达到总分80—90%的单位为良好,考核得分达到总分70—79%的单位为一般,考核得分在总分70%(不含70)以下的单位为差。专项绩效考核分值占乡镇、县政府所属部门、区州驻县单位、金融机构绩效考核分值的10%。在专项考核等次中获得“优秀”的,按10%的分值计入单位绩效考核总分;在专项考核等次中获得“良好”的,按8-9%的分值计入单位绩效考核总分;在专项考核等次中获得“一般”的,按5-6%的分值计入单位绩效考核总分;在专项考核等次中被考核为“差”的,不计分。

3、绩效考核管理等次的确定。对“一级”绩效考核等次由县人民政府根据各副县长分管口在绩效考核中等次确定。对“二级”绩效考核等次和专项绩效考核等次的确定,由县绩效办下设4个工作组分别在开展绩效考评的基础上,由绩效办牵头进行汇总形成考核结果,征求绩效考核领导小组成员意见后,报县人民政府审定。乡镇和县政府所属部门单位、区州驻县单位、金融机构对“三级”、“四级”考核等次的确定,参照上述方式进行。

(五)强化考核结果的运用

1.“一级”考核结果运用。对政府分管副县长的考核依据其分管口在绩效考核中等次确定,其分关口在绩效考核中获得“优秀”和“良好”等次的,作为分管副县长年内评优评先依据,其分关口在绩效考核中获得“合格”等次及其以下的,年内不参加评优评先。

2.考核奖励。对考核为优秀和良好“二级”单位,由县人民政府予以表彰奖励,其中,对获得“优秀”等次的,对该“二级”单位在职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给予1个月基础工资绩效奖;对获得“良好”等次的,对该“二级”单位在职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给予半个月基础工资绩效奖;对获得“合格”等次及其以下的,不予奖励,并取消“不合格”“二级”单位主要领导年度评优评先资格。获得“优秀”、“良好”等次的“二级”单位,对本单位在职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的绩效奖励,奖金由各“二级”单位自筹。对“二级”单位绩效考核中评为“优秀”等次的干部,按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干部评优奖励办法进行奖励。“二级”单位可参照制定“三级”、“四级”奖励办法。

2.考核处罚。被评为差的单位,在全县予以通报批评,并由主要领导在政府全体会议上做出书面检查,同时,取消行政“一把手”年度评优资格;连续两年被评为差的单位,对行政“一把手”提出组织处理意见,报县委研究,是区州驻县单位、金融机构的,向其上一级提出组织处理意见。“二级”单位可参照制定“三级”、“四级”处罚办法。

3.群众满意度测评结果的运用。“四级”在群众满意度测评中,满意率达不到60%的单位,取消各级主要负责人的年度评优资格,并责令整改。是区州驻县单位、金融机构的,向其上一级提出处理意见。

4.对落实中央和区州县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不力,以及决策失误、失职渎职、效能低下的,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办法予以问责,典型案件适时向社会公布。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工程质量安全责任事故均实行“一票否决”。

七、建立完善绩效管理的长效机制

(一)建立完善绩效过程管理机制。建立完善乡镇、部门单位和科室、站所自评机制,对应层层上报自评结果。对应建立完善“四级”监督检查机制,及时调控绩效管理,形成“四级联动”整体效应。建立完善部门、单位“三定”职能和机关干部岗位责任制,理清部门、单位职责。建立完善专项绩效考核管理检查和评估机制,强化对重大项目实施过程的监管。

(二)完善绩效查访核验和考评方式。整合督查力量,统一协调管理各类考核评比,取消不必要的考核评比,避免重复考核、多头考核,减轻基层负担。完善督查方法,提高督查质量和效率。完善考评验收机制,提高考评结果的准确、公正和权威性。

(三)完善县政府领导联系乡镇、部门机制。建立县领导乡镇、部门绩效管理联系点,调研指导联系点开展绩效管理工作,帮助联系点解决工作中遇到困难和问题,提升联系点工作水平。

(四)完善责任追究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奇台县党政领导干部问责规定》,加大对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以及失职、渎职行为、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追究力度,确保绩效管理工作严肃性。

(五)完善机关行政效能机制。完善行政审批项目动态清理和监督检查机制,落实机关效能建设相关制度,建立电子政务和电子监察系统,深化政务公开,推进依法行政,建立公众参与社会管理机制,提高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水平。

(六)完善政府绩效外部监督评价机制

1.完善群众举报投诉查处机制。加大效能投诉中心投诉电话宣传力度,设置效能投诉网页,完善效能投诉中心机制,及时办理和反馈结果,同时,加大效能投诉件查办力度,提高效能投诉件办理质量。

2.完善行政效能监督机制。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业专家、企业代表、基层代表组成的行政效能监督员,确定行政效能监测点,定期开展明察暗访和专项督察活动,参与行政效能建设民主评议等活动。

3.完善满意度测评机制。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部门工作满意度测评。在门户网站上设立公众评议窗口,在审批窗口安装服务质量评价设备,及时接受服务对象的评议。

4.建立信息化监督平台。依托政府门户网站,建立公众监督评议网(含公众集中投诉平台)、政府绩效考评系统(含乡镇人民政府)、重大项目督查与考评系统、政府绩效管理网页、统计调查系统、决策支持系统、公务员绩效考评系统等。

八、实施步骤

试点工作分三个阶段:

(一)夯实基础,启动试点(20XX年10月至年底)。制定政府绩效管理试点工作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召开试点工作动员会,部署和安排试点工作,抓好宣传和培训工作,解决人员编制、办公场所和经费。分层制定2015年“四级”专项绩效管理考评办法和细则和专项绩效管理考评办法和细则。开展重大项目(民生工程、对口援疆项目)效能监察,开展乡镇、部门和单位满意度调查。

(二)全面实施,抓好落实(20XX年)。全面落实绩效管理考评工作的配套措施,落实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六大举措,健全社会管理四项机制,完善绩效外部监督评价三项制度,建立六大信息化平台,提升绩效管理的质量和水平。开展“四级”绩效管理和专项绩效管理考评工作,运用好绩效考评结果。

(三)重点深入,创新机制(20XX年)。重点开展“绩效提升年活动”,主要目标和任务是规范绩效管理与考评工作,建立和完善绩效管理综合信息化平台,实行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开展部门绩效审计,并对工作成效进行评估。

九、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推行绩效管理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区州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服务型政府建设的有力抓手。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绩效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这项工作作为促进跨越发展和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切实抓好抓出成效。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试点工作,按照政府工作部署和要求,建立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为加强对试点工作的领导,成立由县长任组长的政府绩效管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县绩效办),县绩效办设在监察局,主任由常务副县长兼任,副主任由政府办公室主任、督查室主任、监察局局长、发改委主任、统计局局长兼任。绩效办下设重点工作督查考核组、机关效能建设工作督查考核组、重点项目建设工作督查考核组、公众评议工作组和三个指导组,工作组组长分别由绩效办副主任和相关部门领导兼任,分别负责乡镇、各部门、各单位重点工作实施情况督查考核、机关效能建设情况查访核验、重点项目建设督查考核、公众评议工作组织实施。县劳动人事社会保障局对各乡镇、部门单位机关工作人员绩效考核进行指导。县财政划拨专项经费,确保绩效管理工作顺利开展。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也要成立绩效管理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确定专门人员专门负责本乡镇、部门和单位绩效管理日常工作,同时,各部门之间要通力协作,按照分工做好相关工作。

(三)加强宣传教育。县绩效办要会同宣传部制定周密的宣传方案,创新宣传模式,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行政府绩效管理制度的部署和要求,宣传做好试点工作及推进政府绩效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为推进政府绩效管理工作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也要通过组织学习、制作宣传板面等方式进行宣传。

(四)加大培训力度。县绩效办要尽快制定培训计划,加强对县绩效办、乡镇、部门单位绩效管理人员培训工作,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至少确定3名绩效管理人员参加县绩效办组织的培训,确保本乡镇、部门单位至少有2-3名掌握政府绩效考核管理理论、工作方法的干部。县绩效办要会同公务员培训部门制定全县绩效管理培训计划,力争2年内初步建立一支覆盖全县的绩效管理专业人才队伍,更好地推动政府绩效管理工作。

(五)推进制度创新。要从全县发展和管理的实际出发,认真研究我县推进政府绩效管理的重大问题,逐步制定完善绩效管理的制度体系,确保绩效管理工作标准统一。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立足实际,勇于实践,建立符合自身实际的管理体制和机制,不断提高绩效管理水平。

(六)发挥示范效应。分层建立绩效管理示范点,树立绩效管理的典型,适时召开绩效管理推进会,以点带面、推动整体,提升全县绩效管理的整体水平。

(七)认真总结经验。要紧密结合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认真研究推进政府绩效管理的新情况,新问题。坚持边实践,边规范,边总结,积极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推动政府绩效管理工作全面协调发展。

第3篇:政府绩效管理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绩效管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长政办发〔20XX〕101号)精神,全面做好政府绩效管理试点工作,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以改善行政管理、增强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为核心,积极探索开展政府绩效管理的有效途径和方式方法,构建科学的政府绩效考评体系和考评结果运用机制,进一步规范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能,倡行“一争天下无难事”的武乡精神,优化发展环境,努力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为我县率先转型跨越、实现脱贫翻番建设目标提供服务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兼收并蓄、改革创新,牵头抓总、分工负责,稳步推进、分步实施,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和群众公认的原则;

(三)坚持定性考评与定量考评相结合;坚持奖优、治庸、罚劣;坚持科学性、合理性、导向性和可操作性相结合,持续改进工作的原则。

三、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政府绩效管理试点工作,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政府绩效管理基本框架,初步形成绩效管理工作的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建立完善政府绩效管理制度,构建政府整体绩效管理体系,积累绩效管理经验,推动政府行政效能提升,促进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

四、绩效管理范围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委、局、办,直属事业单位,条管单位和乡镇、县政府部门单位、条管单位所属科室、站所(队)及其在职公务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五、绩效管理内容

(一)完善绩效管理体系。完善“四级”绩效管理体系。“一级”绩效管理,即:县人民政府自我管理考核,由县人民政府制定副县长管理考核办法,并抓好组织实施;“二级”绩效管理,即:县人民政府对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所属部门单位、条管单位管理考核,年度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和考评细则的制定和组织实施由县考核办负责。“三级”绩效管理,即: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所属部门单位、条管单位对其下属科室、局(二级局)、所、队、处、办管理考核,由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所属部门单位、条管单位分别研究制定本单位科室、局(二级局)、所、队、处、办的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和考评细则,并抓好组织实施。“四级”绩效管理,即: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所属部门单位、条管单位对本单位和下属单位干部职工的管理考核,由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所属部门单位、条管单位按照人事部门的要求,分别研究制定本单位干部职工的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和考评细则,抓好组织实施。

(二)建立部门联动机制。成立县政府绩效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充分发挥纪检监察、考核办、组织、发改、编办、人社、财政、审计、统计、法制等部门的职能作用,做到绩效管理工作机构统筹协调和各责任单位各负其责相结合,在建立绩效制度、确定绩效目标、加强过程管理与监督检查、采集绩效数据、运用绩效结果等方面形成合力,确保试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三)强化绩效管理。根据工作目标和职能任务,制定年度绩效计划和考评指标体系,明确工作分工、进度安排、基本程序、标准规范等;加强节点控制和过程管理,定期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评估和核查,注重双向沟通,及时发现问题、纠正偏差,推动工作改进;完善绩效考评办法,实行百分制考核,坚持内部考核评价与外部考核评价相结合,在本单位自评的基础上,邀请上级领导,组织考评职能部门、同级单位、管理相对人和服务对象进行评估评价,以适当形式引入群众评议,主动接受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评价监督,保证考评结果客观公正;在指标考核、民主测评、现场评价、公众评议、察访核验等传统考评形式的基础上,积极运用现代科技方法特别是电子信息技术,建立健全绩效考评系统和信息平台,加强实绩分析、即时监控和民意调查,使考评工作更直观、更快捷、更科学;建立定期评估制度,按月、季度、半年评估检查工作进度、目标完成情况,及时沟通反馈并督促整改发现的问题,推动工作及时改进、持续改进;制定完善考评工作流程和操作规程,严肃执行考评纪律,考评过程要严格按照程序进行,能公开的尽量公开,避免人为干扰和随意性,防止弄虚作假和违规操作。

(四)整合考评资源。理顺综合考评与专项考核的关系,统一协调管理各类考核评比,在调查清理的基础上,制定各类检查考核和评比表彰的管理办法,明确设置条件和基本要求,规范日常管理和年终集中检查考核行为,严格控制年终各类检查考核项目,避免重复考核、多头考核,努力减轻基层负担。

(五)综合运用考评结果。积极探索考评结果运用的渠道和手段,把考评结果作为评价政府部门及其领导班子工作实绩、公务员奖惩的重要依据,加大奖优治庸罚劣力度,发挥绩效考核的导向和激励约束作用。

五、实施步骤

(一)试点启动阶段(20XX年9月1日—9月15日)

为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武乡县政府绩效管理试点工作领导组(以下简称县领导组),县长任组长,常务副县长和县委组织部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县监察局长,县委组织部分管副部长,县直政府机关主要负责同志组成,同时建立绩效管理联席会议制度,负责组织、协调县政府绩效管理试点工作,建立和完善试点工作相关制度,制定并上报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加大试点工作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9月16日—11月30日)

1.分解任务。由县领导组办公室、县联席会议办公室(两个办公室均设在县监察局效能室)根据试点工作目标任务,组织召开动员大会和相关业务培训会议,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确保试点工作目标任务完成。

2.项目实施。一是完善考评指标体系和相关制度,并由相关责任部门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和考核办法,提出结果运用规则,报县领导组审定后组织实施。二是结合20XX年度县委、县政府重点工作,开展专项目标绩效评估工作。

3.督查落实。县领导组办公室、县联席会议办公室根据年度实施计划,加强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建立例会制度,及时掌握情况,分析工作动态。对试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加强协调、深入研究,及时提出解决对策;对试点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向市监察局、市联席会议办公室汇报,争取上级部门的指导和帮助。

(三)中期评估阶段(20XX年12月1日—20XX年3月31日)

2015年春节前后,将组织对工作整体情况进行中期评估。县领导组办公室按照本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分析,及时报告阶段性工作进展情况;针对实际工作中暴露出的新情况、新问题,结合中期评估报告,及时调整工作方案,认真查找不足并落实整改。

(四)深化完善阶段(20XX年4月1日—10月30日)

根据中期评估结果,对照本方案要求,进一步深化政府绩效管理试点工作,有计划、分步骤完善政府绩效管理指标,强化日常管理,加大考评结果运用力度,将相关试点内容全面运用到20XX年度各级各部门的综合考评中。

(五)评估总结阶段(20XX年11月1日—12月30日)

20XX年12月,县领导组办公室对全县政府绩效管理试点工作进行综合评估和总结,形成评估总结报告报市政府、市监察局和县领导组。同时,研究部署下一步政府绩效管理工作。

六、保障措施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推行政府绩效管理,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必然要求,是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管理创新、提高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的重要举措,是转变机关作风、加强政府勤政廉政建设的重要抓手,对改善环境、促进发展、推动行政管理体制创新意义重大。各级各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立足我县实际,全面理解和把握绩效管理试点工作的内容、方法、程序和要求,落实好各项目标任务。

(二)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政府绩效管理试点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分类复杂,需要有效的制度保障、有力的组织领导和各方面的支持配合。各乡镇区和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开展政府绩效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认真研究,明确责任,抓好落实。县领导组办公室、县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做好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工作,并加强与市政府绩效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市监察局效能室)的联系沟通。县考核办主要负责目标绩效考核实施细则和绩效管理办法的制定、实施等日常工作。县领导组成员单位要按职责分工,做好相应工作。新闻媒体要通过多种渠道,宣传试点工作的做法和成效,为建立政府绩效管理制度创造良好环境。

(三)建章立制,强化保障。围绕转变政府职能、增强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改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能的目标,在完善现有体制机制的同时,加强调查研究,逐步制定和完善绩效管理的规章制度,提高绩效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要落实好试点工作所需的人力、物力保障,对指标体系的研究、试点经验的总结推广、绩效管理信息化建设和评优评先奖励等方面的经费投入给予重点保障。监察机关要坚持廉政勤政一起抓,特别是要加大对试点工作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保障试点工作顺利推进。

(四)认真总结,不断提高。推行政府绩效管理是一项开拓性工作,具有一定的挑战性。各乡镇区和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总结近年来目标责任制考核的经验、做法,做到与时俱进、不断创新;要积极吸纳专家意见和其他试点地区的先进经验,加强与上级单位的联系,争取指导和帮助;要积极探索完善具有武乡特色的政府绩效管理模式,使之有利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县委县政府重大发展战略.有利于便民、利民、造福人民群众,有利于提高政府履职能力、服务质量和绩效水平,有利于推进科学发展,促进全县转型跨越发展。

第4篇:政府绩效管理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XX大和XX届X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XXX同志关于“要加快实行政府绩效管理制度”和温家宝同志关于“推行行政问责制度和政府绩效管理制度”的要求,按照南平市确定我市为绩效管理工作联系点的部署,今年我市要在深化政府及其部门绩效评估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行政府绩效管理制度,现就我市政府及其部门绩效管理工作提出实施方案如下:

篇四:纪委机关绩效管理实施方案
2016乡镇考核与绩效管理工作方案

为全面客观公正地考核评估各村和各科室履行职责、服务发展的实绩成效,进一步发挥考核与绩效管理的导向、监控和激励作用,促进全镇干部作风转变和管理创新,确保“苦干五年争当亿元财税乡镇”发展目标如期实现,根据县委、县政府方案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一)从严治政,争先进位;

(二)统筹管理,分类评估;

(三)量化指标,规范考核;

(四)注重实绩,群众认可;

(五)强调结果,兼顾过程;

(六)奖优罚劣,末位淘汰。

二、实施范围

(一)各科室、各村共计39个单位分两类实施

1、各村(30个);

2、镇机关科室(9个)

三、考评内容及评分单位

(1)招商引资工作由镇招商领导小组制定评分细则并负责评分;

(2)项目建设工作由镇经济办制定评分细则并负责评分;

(3)新农村建设工作由镇社会事务办制定评分细则并负责评分。

(4)和谐稳定工作由镇综治办制定评分细则并负责评分;

(5)各村任务目标完成情况、服务经济发展情况由镇考核与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镇考绩办)制定评分细则并负责评分;

(6)基层组织建设工作和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由镇党政办、镇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制定评分细则并负责评分;

(7)党风廉政建设、优化发展环境及依法行政由镇纪委制定评分细则并负责评分;

(8)全民创业工作由镇全民创业领导小组制定评分细则并负责评分;

(9)精神文明建设由镇社会事务办制定评分细则并负责评分;

(10)计划生育由镇计生办制定评分细则并负责评分;

(11)现代农业由镇经济办制定评分细则并负责评分;

(12)财政收入由镇经济办制定评分细则并负责评分;

(13)教育工作由镇党政办制定评分细则并负责评分;

各评分科室要分别就各自负责事项制定详细的评分办法,6月20日前报镇考绩办,经镇考绩办审核把关,报镇考核与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予以公开。各项评分上报后,报镇考核与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审定,作为年终奖罚依据。

四、实施步骤

(一)指标设置

1、各类别一级指标为重点工作、日常工作、公众评议、领导评议、第三方评估。

2、各类别二级指标分别为:村19个、镇科室15个。

(二)进展跟踪

1、各村、各科室要严格执行“日记录、周报送”工作制度,每周首个工作日将上周工作进展情况报送镇考绩办。重点工作进展情况要随时报送。

2、镇考绩办每周对各单位上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跟踪和汇总,摘要编发工作动态简报,报送镇考核与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阅示。

3、镇考绩办每月采取随机抽查、重点督查、跟踪追查等方式,对各村、各科室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过程监督、验效问责。督查内容主要包括工作日志记录、各项制度落实、日常工作完成、重点工作进展、难点工作推进等情况。

(三)季度通报

1、各村、各科室每季度前两个工作日将上季度指标完成情况报送镇考绩办。

2、各评分单位于每季度过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考核评分,并将考评结果报送镇考绩办。

3、镇考绩办根据评分汇总和日常督查情况,对各村、各科室各单位每季度得分和重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全镇大会通报。

(四)年终总评

1、指标评估。各村、各科室于2016年元月1日前将全年工作完成情况报送镇考绩办;各评分单位于2016年元月5日前完成考核评分并将考评结果报送镇考绩办。

2、社会评价。由公众评议、领导评议、第三方评估三项评议构成。公众评议是指依据民主评议和企业评议两项结果对各单位进行量化计分;领导评议是由镇领导对各单位进行评议;第三方评估是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根据统计学方法实施评估。

3、汇总公示。镇考绩办在核实认定指标得分和评议得分基础上,综合加、减分因素,于2016年元月10日前完成得分汇总并公示(5个工作日)。

4、确定结果。经公示、复核,确认评估结果,于2016年元月底前报镇党委会最后审定。

五、评分方式

(一)评估分值

评估实行百分制,各村、各科室均采取指标评估和社会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指标评估占90分,其中重点工作为60分,日常工作为30分,按照四个季度计分权重为10:10:10:70;社会评价占10分,其中公众评议(包括民主评议、企业评议)、领导评议、第三方评估分别为3分、4分、3分,社会评价分半年和年终两次进行,权重分别为30%和70%。

1、指标评估。各评分单位以量化的考核与绩效管理指标为评估标准,对各村、各科室工作进行公开考核计分。

2、公众评议。以我镇民主评议和企业评议结果为依据进行加权计分。不在两项评议范围的单位,参照该办法纳入评议。

3、领导评议。由镇领导班子成员采用等级评估划档(优秀、良好、一般、较差)的方法,对各单位目标完成情况作出绩效评估,按不同档次(分别以4分、3分、2分、1分)计分。

4、第三方评估。委托评估机构进行群众满意度调查,采用等级评估划档(优秀、良好、一般、较差)的方法,按不同档次(分别以3分、2分、1分、0.5分)计分。

(二)评价方式

1、公众评议由镇纪委负责;

2、领导评议和第三方评估由镇考绩办负责。

(三)加分因素

1、发扬“见红旗就扛,逢第一就争”的精神,所做工作获国家级表彰或奖励的加10分,获省部级表彰或奖励的加5分,获市厅级表彰或奖励的加3分,获市委、市政府主管部门或县委、县政府表彰或奖励的加1分;会议典型发言按获同级表彰加分;获中央、省、市领导肯定性批示的,分别加5分、3分、2分;省、市、县在我镇检查指导工作,分别加5分、3分、2分。加分项目以正式文件、证书等为依据,由被考核单位提供,经镇考绩办审核后予以加分;

2、在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过程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由镇招商领导小组、镇经济办拿出加分意见;

3、争取政策资金和扶持资金数额较大的,由镇经济办拿出加分意见;

4、各村、各科室在全民创业方面有突出成绩的,由镇创业办拿出加分意见;

5、镇党委、政府临时交办的征地拆迁、造林绿化、城镇建设、农村改造提升等阶段性重点工作,由各牵头科室拿出加分意见;

第2-5项加分项目,由镇考绩办审核汇总后,报镇考核与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适当加分。上述5项加分最高不超过30分。

(四)减分因素

1、纳入考核与绩效管理单位的领导班子成员及工作人员违法违纪受到查处的(自查自处的不减分),每起减2分;

2、所做工作受到中央、省、市通报批评或中央、省、市领导给予否定性批示的,分别减5分、3分、2分;重点工作、阶段性工作受到镇党委、政府通报及主要领导批评的,每起减2分;

3、环境建设、社会治安、信访稳定、安全生产、计划生育等项工作因失误被问责的,每次减2分;

4、招商引资、项目建设未完成年初目标任务的,根据完成情况,由镇招商领导小组、镇经济办拿出减分意见。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经考核不实或落实不到位的,上一年度考核所得分数,在下一年度相应扣除;

5、各村、各科室在全民创业方面有突出成绩的,由镇创业办拿出减分意见;

6、用不正当手段影响评分单位不能客观公正评分、影响恶劣的,每次减5分。

第4、5项减分项目,由镇考绩办审核汇总后,报镇考核与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适当减分。其他减分项目经镇考绩办审核后予以减分。上述6项减分最高不超过20分。

六、结果运用

(一)评估得分=指标评估得分+社会评价得分+加分-减分。评估结果经镇考绩办确认,报镇党委会审定后,通报全镇。评估结果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档次。其中,每类被考核单位前25%(含)为优秀,25%至75%(含)为良好,最后1名为较差,其他为一般。

(二)评估结果与干部年度考核挂钩。被评为优秀、良好的村和科室,其干部考核“优秀”等次的人数分别按2人执行;被评为一般的,其干部考核“优秀”等次的人数原则上不超过1人;被评为较差的,其成员定为“基本称职”或“不称职”档次,公职人员原则上不评定“优秀”等次。

(三)被评为优秀的村和科室,给予适当奖励,用于补充办公经费、奖励有功人员。同时,机关科室可优先推荐1—2名副科级后备干部。

(四)被评为一般的村和科室,主要领导向镇党委、政府作出书面检查。同时,镇党委派出督导组,帮助分析问题,研究整改措施,解决权力配置、工作机制、管理制度、工作纪律等方面的不足,有针对性地落实整改,作为下一阶段考核与绩效管理工作改进的依据和方向。

(五)被评为较差的单位,对主要领导予以黄牌警告,通报全镇;班子成员不享受年度考核奖金(绩效工资)。下一年度,该科室干部不予提拔重用。连续两年被评为较差的村和科室,对主要领导予以免职。

七、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村和科室要成立相应组织,明确专人负责,切实抓好考核与绩效管理工作,并报镇考绩办备案。

(二)制定方案。要结合实际,制定本村和科室考核与绩效管理工作方案,并报主管镇领导批准后实行,同时报镇考绩办备案。

(三)严格执行。各评分科室要认真履行职责,确保评分客观、公正;要明确专人,及时、准确、完整地报送相关材料和数据;要与镇考绩办积极沟通、全力配合,推进工作顺利开展。对工作敷衍塞责、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给予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相应党政纪处分,并取消年度评优评先资格。

(四)教育培训。对被免职的村和科室领导、被问责的工作人员,由镇党政办安排离岗培训,提高其履职能力,培训合格后再安排适当工作。

篇五:纪委机关绩效管理实施方案
2016八项规定及机关效能工作方案

根据市纪委、监察局对县(市、区)纪检监察工作目标及考评办法的要求,并结合我县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收集到的第一批群众反映有关我县机关效能建设的突出问题,按照县委提出的问题导向解决落实机制以及边学边查边改的要求,为做好2016年1季度执行“八项规定”及机关效能建设明查暗访工作,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目标任务

通过明查暗访,进一步提高全县各部门各单位和广大干部职工自觉遵守“八项规定”,依法履职、高效办事、破解难题、狠抓落实的能力和水平,从而真正实现机关工作作风更实、工作节奏更快、工作标准更高、工作推进更协调的整体目标。

二、明查暗访的时间

2016年3月25日——31日

三、明查暗访的内容

1、部门之间相互吃请,公款大吃大喝,工作人员工作日饮酒。

2、领导干部违规私驾公车,公车私用,非工作日遵守公车统一入库停放管理制度情况。

3、党员干部参与赌博或以钱为注变相赌博活动的。

4、县行政服务中心服务窗口单位和专业办事大厅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和工作效率。

5、上班迟到、早退,工作时间随意脱岗、上网玩游戏、炒股、聊天、购物等情况。

6、乡镇干部走读情况。

四、明查暗访的方式方法

在县纪委、监察局组织领导下,由县廉政办、县效能办具体组织实施,成立明查暗访组,采取不打招呼、不定路线的形式,深入到全县各乡镇、各部门单位以及相关场所进行检查,明查暗访情况实地现场记录在案。

五、几点要求

(一)提高认识。各单位和部门要进一步统一干部职工思想认识,切实加强领导、建立和完善各项长效机制,增强提高机关效能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努力形成良好氛围,实现工作作风的大转变。

(二)突出重点。各单位和部门要针对本单位及干部职工思想、作风、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症下药,建立健全绩效考评、岗位责任、服务承诺、限时办结、首问负责等效能管理制度,形成制度管人、管事,逐步实现效能建设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三)严肃纪律。在明查暗访中,发现违反“八项规定”及机关效能建设规定,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情节轻微者,责令当事人作出书面检查及给予诫勉教育、效能告诫,全县通报批评;情节较重或严重的,除给予当事人党纪政纪处分外,还要根据有关规定追究单位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的责任。

篇六:纪委机关绩效管理实施方案
2016纪委监察局开展正风肃纪活动方案

一、总体目标

按照党的十八大部署和要求,在“学习贯彻十八大、争创发展新业绩”主题实践活动中,以“端正党风政风、维护群众利益”为主题,针对县纪委监察局全体党员干部中存在的问题,以“教育监督、问效问责”为手段,深入推进“正风肃纪”活动,进一步端正党风、强化政风、改进作风。

二、实施范围

县纪委监察局全体党员干部职工。

三、活动内容

以转变党员干部作风为切入点,以解决“四风”问题为中心,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着力改进学风文风会风。

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州“十项规定”及县委“八项规定”相关要求,坚决取消一切没有实质内容、没有实际作用的会议、活动和文件。

(二)着力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严格“三公”经费预算编制管理,完善预算执行管理办法,全面推行公务卡制度,建立预算执行全过程动态监控机制。制定“三公”经费公示制度,明确公示的内容、时限、范围和相关要求,规范和完善公务用车、严格执行县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

(三)着力解决吃拿卡要问题。

专项整治“不花钱、不请客、不送礼就不办事”的问题,集中治理直接联系服务群众的突出问题。对领导干部的勤政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强化效能问责,坚决整治推诿扯皮、办事效率低下、工作不落实的问题。

(四)着力解决接受会员卡、商业预付卡等问题。

在县纪委监察局开展会员卡专项清退活动,并要求清退对象进行自查自纠,自行清退收受的各种会员卡、商业预付卡等。

(五)着力解决“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和各类节庆、论坛泛滥等问题。

健全完善绩效管理机制,坚决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问题,督促纠正整改。巩固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庆典研讨会论坛过多过滥专项治理成果,坚决查处违规问题。

(六)着力制止滥建楼堂馆所问题。

认真执行中央和省关于严格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问题的规定。坚决落实国务院五年内一律不得新建楼堂馆所的要求。对今年清理检查中发现的违规问题,及时限期进行整改。

(七)着力对从严管理干部的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认真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拨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等制度。着力整治跑官要官等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建立“倒查”机制,严格责任追究。对庸、懒、散、奢的班子成员进行教育整顿;对存在一般性作风问题的干部,立足于教育提高,促其改进;对群众意见大、不能认真查摆问题、没有明显改进的干部,要严格教育管理,进行必要的组织调整。

四、工作要求

县纪委监察局全体党员干部职工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廉洁意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狠抓落实,把“正风肃纪”活动推向纵深。

(一)加强组织领导。

县纪委监察局正风肃纪活动在县纪委常委会领导下开展,领导干部要深入检查督办,全体职工要坚持专班不散、任务不减、质量不降,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明确职责分工。

要按照分工各负其责,各科室加强协调配合,形成抓“正风肃纪”工作的整体合力。领导干部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三)完善工作机制。

要坚持“打铁还需自身硬”的宗旨,深入查找单位内部作风建设、行政服务、机关管理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细化岗位责任目标,建立健全岗位责任目标考评体系,修订完善机关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密切联系群众、服务基层的制度,实现“正风肃纪”常态化、长效化。

(四)严格责任追究。

对党员干部在执行不力、政令不畅、效率不高、服务不优、纪律不严等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形,要严格按照规定对直接责任人及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

(五)注重活动实效。

紧密联系实际,把正风肃纪活动作为“学习贯彻十八大、争创发展新业绩”主题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推动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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