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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增值税发票使用管理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

2016-11-11 10:20:08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关于开展增值税发票使用管理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共9篇)关于开展经济合同履行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关于对工程公司合同履行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工程公司公司:为进一步规范经济合同的主体行为,确保合同的有效性和严肃性,经集团公司研究在集团内开展一次经济合同履约情况的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检查时间:2013年3月6日—3月10日二、检查范围:1.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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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经济合同履行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
关于开展增值税发票使用管理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 第一篇

关于对工程公司合同履行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

工程公司公司:

为进一步规范经济合同的主体行为,确保合同的有效性和严肃性,经集团公司研究在集团内开展一次经济合同履约情况的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2013年3月6日—3月10日

二、检查范围:

1.2010年1月1日起至今,你公司对外签订的所有经济合同、协议(不含劳动合同、劳务协议)。

2.2010年之前签订的目前仍在执行的经济合同、协议 。

三、检查内容

1.合同的订立情况。重点检查合同签订的时间、主体、及合同的规范性等。

2.合同的履约情况。重点检查合同的时效(是否存在合同期限已过而仍在执行的情况)、合同的履约情况、违约处理等未执行合同条款情况。

3.合同的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合同管理的执行负责人、合同备案情况等。

四、相关要求

1.你公司要对本次检查范围内的合同(协议)进行全面整理汇总,将汇总表于3月5日前交集团公司法律法规部。

2.应组织人员根据检查内容配合本次检查工作。对合同中存在非正常情况须作出详细的书面说明,与合同(协议)文本原件(若无原件可以用复印件)一并于检查后交集团公司法规部。

3.集团公司法规部将对合同履约情况进行核查,对存在的问题要求你公司限期整改。并对今后合同文本进行统一规范。

请你公司接到通知后,做好相关工作。

二Ο一三年二月二十八日

关于开展公益事业捐赠票据使用管理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
关于开展增值税发票使用管理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 第二篇

浙江省财政厅 文件

浙财综„2012‟49号

关于开展公益事业捐赠票据使用管理情况

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财政局,省级有关单位:

为加强公益事业捐赠票据使用管理,规范公益事业捐赠受赠单位行为,根据•浙江省财政票据管理暂行办法‣(浙财综字﹝2004﹞52号)和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公益事业捐赠票据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财综„2011‟27号)规定,经研究,决定在全省组织开展公益事业捐赠票据使用管理专项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在本省各级财政部门办理购领公益事业捐赠票据的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公益类事业单位、公益性社会团体及其他

— 1 —

公益性组织(以下简称“公益性单位”)2011年度公益事业捐赠票据领用管理情况。

二、检查内容

(一)公益性单位领用公益事业捐赠票据所执行文件依据是否合法有效,提供材料是否真实齐全。

(二)公益性单位是否严格执行财政票据管理法规制度:

1.是否专人管理,是否建立票据登记制度,设臵票据管理台账;

2.票据领用记录是否齐全,实际领购数量是否与•财政票据购领证‣记录相符;

【关于开展增值税发票使用管理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

3.向捐赠人开具公益事业捐赠票据,填写是否规范、准确、完整,填开的款物与实际接受的款物是否一致;

4.是否存在公益事业捐赠票据与其他财政票据相互串用行

为;

5.是否存在擅自买卖、转让、转借、涂改、伪造公益事业捐赠票据的行为;

6.对已使用完毕的公益事业捐赠票据是否按规定及时向财政部门办理结报核销,是否按顺序整理票据存根,并按规定妥善保管;

7.是否存在丢失、损毁公益事业捐赠票据行为,如有丢失,是否及时申明作废,并向财政部门报告备案。

(三)公益性单位接受的捐赠,是否用于•公益事业捐赠票据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非营利事项,即:

— 2 —

1.救助灾害、救济贫困、扶助残疾人等困难的社会群体和个人的活动;

2.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

3.环境保护、社会公共设施建设;

4.促进社会发展和进步的其他社会公共和福利事业。

(四)以政府名义接受的捐赠,公益性单位是否按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管理规定将资金及时足额上缴财政,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五)停用的旧版“浙江省公益事业捐赠票据和浙江省希望工程捐赠专用票据”清理销毁工作情况。

(六)是否存在违反•公益事业捐赠票据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其他行为。

三、检查方式和步骤

本次专项检查采取公益性单位自查与财政部门重点抽查相

结合的方式。

(一)自查阶段(2012年6月10日至7月31日)

各市、县(市、区)财政局布臵辖区内公益性单位开展2011年度公益事业捐赠票据使用管理情况自查工作。公益性单位对照本通知要求认真自查,填写•公益事业捐赠票据自查情况表‣(附件1),于2012年7月1日前报送同级财政部门票据管理机构。各县(市、区)财政局于7月15日前汇总辖区内公益性单位捐赠票据使用管理情况,填写•公益事业捐赠票据自查情况汇总表‣(附件2),连同自查工作总结及整改意见报送各市财政局。各

— 3 —

市财政局于7月31日前将全市的自查工作总结及整改意见连同•公益事业捐赠票据自查情况汇总表‣报送省财政票据管理中心。

(二)重点检查阶段(2012年8月15日至9月31日)

省财政厅将按照•财政票据检查工作规范‣要求,总结分析各地自查情况,确定重点抽查对象,组织实施重点检查。

四、检查要求

各级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专项检查工作,认真布臵,切实落实和抓好自查阶段工作。公益性单位要按照本通知的要求,积极配合,实事求是填报“自查情况表”,做到真实完整,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报表报送同级财政部门。各市、县(市、区)财政部门要积极配合省财政厅做好重点抽查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进行整改,确保专项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附件:1.公益事业捐赠票据专项检查自查情况表

2.---市、县(市、区)公益事业捐赠票据专项检查

情况汇总表

【关于开展增值税发票使用管理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

二○一二年六月一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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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财政 票据 检查 通知 浙江省财政厅办公室 2012年6月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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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3个月税务总局将对发票问题开展专项检查!
关于开展增值税发票使用管理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 第三篇

日前,国家税务总局发出《关于开展增值税发票使用管理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税总函〔2016〕455号),表示将对2016年5月1日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以来,纳税人发票使用情况(重点是生活服务业和商业零售业纳税人),以及国税机关代开发票、发放发票、缴销发票情况开展专项检查。

检查内容

1.纳税人发票开具是否规范

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是否以各种理由拒绝开票;是否违反规定要求购买方额外提供证件证明导致开票难;是否随意变更品名等错开票;纳税人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购买方当场索取纸质普通发票的,纳税人是否提供。

2.税务机关代开发票是否规范

税务机关是否严格按照纳税服务规范代开发票,是否额外要求纳税人提供相关证件或其他证明材料,是否审核纳税人申请代开发票内容超经营范围。

3.税务机关发票发放及缴销是否规范

税务机关是否根据纳税人生产经营和发票使用的实际情况,合理发放发票,满足纳税人生产经营的合理需求。税务机关是否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营改增后国税、地税发票管理衔接工作的通知》(税总函〔2016〕192号)规定的期限,及时对地税机关已发放的发票进行缴销。

4.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的宣传辅导是否到位

税务机关是否大力宣传营改增相关税收政策,强化对纳税人关于发票领用、开具、保管相关制度规范的宣传,消除社会上对增值税发票开具方面的误解。

5.税务机关是否及时处理消费者有关发票的投诉举报

时间安排

2016年9月10日起至10月20日——各地自查

2016年9月10日起至10月20日,各省国税局在本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及《发票使用管理专项检查基本统计表》(附件1)、《发票使用管理专项检查违法违规情况统计表》(附件2)、《发票使用管理专项检查税务机关规范管理情况统计表》(附件3)通过公文处理系统报送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只报送电子文件),对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2016年10月21日起至11月20日——重点抽查

2016年10月21日起至11月20日,税务总局将根据各地专项检查情况,抽调人员组成工作组,开展重点抽查和明察暗访工作,发现问题及时通报、督促整改。其中督促纳税人主动告知购买方有权索取发票问题,将列入税务总局明察暗访工作范围,作为考核税务机关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

2016年11月30日前——总结通报

2016年11月30日前,税务总局对各省国税局上报的专项检查结果和重点抽查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并对专项检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

三大整改要求

发现违法违规使用发票直接判为D级

税务机关要对发现不开票、开票难、错开票等行为及时纠正,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理。涉嫌虚开发票的,移交稽查部门处理。对查实纳税人存在发票违法违规行为的,通过税务部门网站、新闻媒体进行公开曝光,加大社会舆论监督力度。同时,要将违法违规行为纳入纳税人信用记录,并按照《纳税信用评价指标和评价方式(试行)》的规定,在年度纳税信用评价时扣减纳税信用评价指标得分或直接判为D级;情节严重的按照《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办法(试行)》的规定纳入税收黑名单。对税务机关代开发票不

规范、发放发票不合理、未及时缴销地税机关已发放发票等问题要立查立改,立行立改。

纳税人应在其经营场所张贴温馨提示

税务机关要统一发放宣传资料(内容参照温馨提示模版,见附件4),督促纳税人在其经营场所显着位置张贴温馨提示,告知购买方可以在符合规定条件的情况下向销售方索取增值税发票(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同时公布主管税务机关投诉举报电话,接受购买方监督。

投诉举报应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

完善投诉举报响应机制,畅通12366热线、税务网站、微信平台等多种诉求表达渠道,进一步压缩投诉举报响应时间(应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提高投诉举报办理效率,切实维护纳税人权益。严格落实检查责任,对不落实发票管理规定、不严格执行税务总局文件要求,以及开展发票专项检查工作不力的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要严肃问责,税务总局将通报批评,并在绩效考评时予以扣分。

【相关附件请点击左下方“阅读原文”查看】

附:常见不合规票据

转发关于对中央单位财政票据管理和使用情况开展专项检查的通知(国税函[2012]105号)
关于开展增值税发票使用管理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 第四篇

国家税务总局

转发《财政部关于对中央单位财政票据管理 和使用情况开展专项检查的通知》的通知

国税函【2012】10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财政部近日下发了《关于对中央单位财政票据管理和使用情况开展专项检查的通知》(财综函〔2012〕3号,以下简称《通知》),决定对中央单位2009~2010年财政票据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单位要按照《通知》要求,对照各项检查内容,对本单位 2009~2010年已开具且未审查核销的财政票据(主要为由财政部统一印制的收取税务登记证工本费和发票工本费专用财政票据)使用管理情况认真组织自查,按要求撰写自查报告和填报相关报表(见附件),并于2012年4月20日前,将自查报告和相关报表上报税务总局,上报地址为总局可控FTP系统下的E:/centre/收入规划核算司/会计处/2009~2010年财政票据自查工作。

各单位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加强整改,及时纠正。对于财政票据使用和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有关建议,可一并上报。

联系人及电话:韩永康 (010)63417550 附件:1. 中央单位财政票据专项检查登记表

2. 2009~2010年中央单位非税收入票据检查表

3. 2009~2010年中央单位财政票据专项检查自查自纠情况表

附件1

中央单位财政票据专项检查登记表

单位(盖章): 填报人: 填报日期:

2009-2010年中央单位非税收入票据检查表

注:票据起止号码为连续时,应多本填写在一栏内,不连续时应分段填写。此表可复印。

2009-2010年中央单位财政票据专项检查自查自纠情况表【关于开展增值税发票使用管理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

单位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关于增值税发票管理的补充的通知
关于开展增值税发票使用管理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 第五篇

关于供应商增值税发票管理的补充

通 知

公司各相关部门:

为加强公司供应商提供的增值税发票管理,确保财务部业务流程规范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因供应商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发票联均无法认证的,必须将发票退回给供应商。同时由我司财务部负责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出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给供应商。

(二)供应商提供的增值税发票不属于扣税项目范围(也就是说不在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或票、物相符),取得的专用发票未经认证的,必须及时将发票退回给供应商。同时由我司财务部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出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给供应商。

(三)因供应商开票有误的,我司一律拒收增值税专用发票。同时提供由我司出具的写明拒收理由、错误具体项目以及正确内容的书面材料给供应商。

(四)公司收到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与实际采购业务单位不相符的,我司有权拒绝接收发票。也就是说公司向A单位购货后,提供

的发票或付款时单位名称却是B公司。

(五)供应商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中的收款人、开票人、复核人必须是电脑打印,不能够用私章替代。发票中的开票人、复核人不能够为同一个人,否则我司拒收发票。

(六)供应商提供的增值专用发票,密文超区域、密文区发票号码和发票代码与纸质发票号码和发票代码不一致的,我司拒收发票。

(七)供应商提供的增值税发票,其票面内容与我司开票资料不相符的,我司拒收发票。

(八)供应商向我司开具发票前,各相关部门必须提供正确的开票资料给供应商,其开票资料包括: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国税和地税)副本复印件、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复印、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上述开票资料由财务部负责提供。

(九)对财务部当月已认证通过的增值税发票,而请款审批流程未完成或公司领导审批未通过的,造成进项税转出的税款损失由相关请款部门承担。

特此通知!

博罗康佳精密科技有限公司

财务部

2011年12月09日

2016税收执法督察工作方案4篇
关于开展增值税发票使用管理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 第六篇

第1篇:税收执法督察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税收执法监督,保证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和税收政策的贯彻落实,促进税务机关依法行政,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税收执法督察规则》和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2016年税收执法督察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推进依法治税,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以提升监督服务效能为主线,以当前税收执法主要风险点和薄弱环节为重点,以有效防范和降低税收执法风险为目标,认真开展税收执法监督检查,强化政策执行,落实执法责任,促进公正执法,保障税收事业科学发展。

二、组织机构及分工

为了加强税收执法督察工作的组织领导,市局成立税收执法督察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办公室、监察室、法规科、征管科、工商税科、所得税科、税源科、纳税服务科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法规科,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牵头、组织和协调执法督察工作,承担执法检查的组织实施和督察工作资料的收集、分析及上报等任务;相关科室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做好本部门业务所涉及的执法督察工作,按期完成业务自查,完善工作措施,提出政策、管理及督察工作建议。同时,各科室要对口指导基层单位完成督察问题的整改工作。

三、重点内容

(一)贯彻落实组织收入原则情况

1.组织收入原则执行情况。是否严格遵循“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坚决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的组织收入原则;税款是否及时、足额、正确入库;是否存在寅吃卯粮,收过头税、越权减免、截留应退还给纳税人的税款;是否存在转引税款、买税卖税等违法违规行为;是否存在税收混库、违规征收滞纳金、延压税款、利用各类过渡账户调节收入进度等违反组织收入纪律的情况。

2.“营改增”试点过程中虚增虚报税收收入情况。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自2016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铁路运输和邮政业营改增试点。按照《铁路运输和邮政业营改增任务分解表》要求,对试点推行后可能出现的通过“空转”等方式虚增虚报税收收入等问题,开展重点督察。

3.保障民生的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情况。重点包括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运营的税收优惠政策,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项目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农、林、牧、渔项目税收优惠政策,促进就业再就业的税收优惠政策等的落实。

4.土地增值税征收管理情况。重点督察税务机关对土地增值税的管理是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是否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土地增值税征管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一是对房地产开发项目是否按项目进行管理;二是预征土地增值税是否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三是对符合清算条件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是否及时进行清算;四是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范围是否符合规定;五是对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范围是否按规定进行审核;六是对中介机构出具的土地增值税鉴证报告是否进行审核;七是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是否对已预提未缴纳的土地增值税进行纳税调整。

(二)税收规范性文件合法性情况

1.取消和下放税务行政审批项目的贯彻落实情况。为进一步落实政府职能转变和税务总局“三个服务”要求,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的通知》(税总发〔2016〕6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的通知》,2016年继续开展税务行政审批项目取消和下放情况的执法督察,重点关注变相审批和“明放暗不放”行为。

(1)取消行政审批项目的贯彻落实情况。包括:“企业因国务院决定事项形成的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审批”;“营业税差额纳税试点物流企业确认”;“对办理税务登记(开业、变更、验证和换证)核准”;“1994年前签订合同或立项的房地产项目首次免征土地增值税审批”;“扣缴税款登记核准”;“房地产开发企业计税成本对象确定核准”;“非居民企业股权转让选择特殊性税务处理核准”等7项取消行政审批项目的贯彻落实情况。

(2)下放管理层级行政审批项目贯彻落实情况。包括“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审批”和“境外注册的中资控股企业依据实际管理机构标准判定为中国居民企业审批”2项下放管理层级行政审批项目的贯彻落实情况。

(3)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的后续管理情况。包括:是否及时清理和废止相关规范性文件;是否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及时调整征管系统的表证单书和业务流程;是否加强对备案资料的管理;是否加强备案事项的审核和税收管理;是否制定后续管理制度。

2.税收优惠文件清理情况。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行税收优惠政策制定及执行情况自查的通知》(税总函〔2016〕585号)和《商务部法制办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集中清理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实行地区封锁规定的通知》(商秩发〔2016〕468号)的规定,对本辖区内各级税务机关、地方各级党委、人大、政府及其他党政部门制定的,违反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的区域性优惠政策的清理情况。

(三)发票管理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16〕156号)等发票管理的各项规定,税务机关对发票的印制、发售、缴销、代开、违法违章处理等内部管理环节是否按相关规定执行。重点督察税务机关代开发票环节(含税务机关代开普通发票):一是代开发票的范围与对象是否符合规定;二是代开发票程序是否规范,是否按要求审核相关资料;三是征收税款是否正确;四是岗位职责是否明确,开票和征税之间是否建立相互制约机制;五是后续管理是否到位,是否按规定建立代开发票台账,是否根据代开情况及时调整定期定额户的核定定额等。

(四)注销清算税收管理情况

重点包括:是否存在应清算未清算;是否按规定办结企业未办结涉税事项;是否按规定对企业报送资料进行审核,资料是否完整;是否严格执行清算规定,对企业经营期和清算期履行纳税义务情况进行核实,并及时足额组织清算税款入库;重点关注是否在企业存在呆账和欠税情况下,违规办理注销清算;是否存在为采取虚开发票方式骗取出口退税的疑点企业办理注销清算的情况。

(五)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情况

1.促进小型微利企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情况。重点包括:暂免征收部分小微企业营业税政策,小微企业所得税低税率优惠政策。

2.调整经济结构、促进科技进步的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情况。重点包括:“营改增”试点中税收优惠政策,扩大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高新技术企业、技术转让、科技企业孵化器和大学科技园、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税收优惠政策,离岸服务外包业务税收优惠政策等。

3.推进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的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情况。重点包括: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企业购置用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等专用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等。

4.支持区域协调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情况。重点包括: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等。

5.减免税管理。各级地税机关税政部门是否及时将享受税收优惠的纳税人有关情况录入征管业务系统。

四、督察方式

执法督察工作在市局机关涉及以上督察内容的科室开展自查,市局对基层单位按照不低于20%的比例实施检查。

(一)市局机关督察方式。市局机关涉及督察业务的科室,按照科室职责分解工作任务,对照督察重点内容逐项进行自查,按期完成自查材料并提交给市局督察工作领导小组。

(二)市局对基层单位督察方式。市局抽调人员组成督察组,选取部分基层单位进行实地检查。

1.全面了解情况。掌握被查单位执法督察工作开展情况,督察重点项目的基本状况、主要的做法及成效、执法方面的先进经验、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2.查看工作资料。从被查单位自查资料入手,查阅相关文件、会议纪要、执法案卷和文书、减免税台账、纳税户籍档案以及征管系统和办公系统等,全面采集基础信息。

3.完整记载底稿。按照《税收执法督察规则》要求,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详细记录,规范收集相关证据材料,准确填制《税收执法督察工作底稿》。

4.形成督察结论。完整反映检查项目,查出的问题要求事例清晰、数据准确,汇总形成督察结论,与被查单位进行情况交流和反馈,下达税收执法督察文书。

五、督察内容所属期和工作时间

税收执法方面的督察内容所属期为2016—2016年度,如发现重大问题可以追溯到以前年度。

督察工作时间安排:执法督察工作自2016年6月份开始,10月底结束,具体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部署动员阶段(6-7月份)。市局印发《2016年税收执法督察工作方案》,各基层单位制定本局执法督察工作计划,细化任务,落实责任,做好工作部署和动员;

第二阶段:对照自查阶段(8月份)。市局相关科室、各基层单位对照督察工作的重点内容,逐项、逐条梳理业务,认真查找执法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第三阶段:实施检查阶段(9月份)。市局抽调人员成立督察组,选取检查对象,分赴基层开展检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第四阶段:总结整改阶段(10月份)。各单位、市局相关科室对自查问题以及督察组提出的处理意见完成整改落实,市局督察领导小组对全市督察情况进行总结上报。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认识,加强领导

税收执法督察是规范税收行为、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内容,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成立执法督察工作领导小组,积极统筹协调,认真组织部署,规范工作流程,扎实开展检查,狠抓整改落实,确保执法督察工作质量。

(二)认真落实,规范操作

各单位按照《税收执法督察规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9号)、《税务系统督查内审工作规定》(税总发﹝2016﹞11号)有关规定以及2016年绩效考评指标及标准完成工作。省局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系统税收执法督察专业文书主要种类和参考格式的通知》(税总发〔2016〕20号)的规定,对全省督察工作相关文书和格式进行修订并下发执行,各单位要按照新的文书种类、格式和流程,制作督查通知、底稿、报告等,规范开展督察工作。

(三)全面总结,按时报送

各单位要认真总结督察工作,按以下要求做好报送工作。

1.7月15日前上报本单位《税收执法督察工作方案》;

2.10月15日前上报《税收执法督察工作报告》和以下3项附件:

(1)《全国税收执法督察情况报表》;

(2)2份专题报告,包括《贯彻落实组织收入原则情况专题报告》和《取消和下发税务行政审批项目贯彻落实情况专题报告》;

(3)1份执法督察案例,包括基本情况、发现问题、执法依据、处理整改情况、原因分析、对策建议等必要内容,可不注明所涉及的税务机关和纳税人名称。

3.上述资料均以正式公文形式,通过办公信息系统与“市局法规科”邮箱同时报送,联系电话:33616088。

(四)严格考核,落实责任

市局将执法督察各阶段工作纳入目标责任考核,对工作开展滞缓、落实不力,不按时报送资料,报告内容不全,督察案例简单走过场,报表数字逻辑关系错误的,一律按要求从严考核,并将执法督察结果和工作情况予以通报。

第2篇:地税局依法行政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改革创新为引领,以服务税收中心工作为主线,以全面规范税收执法管理行为为重点,严格落实依法行政各项制度,着力解决推进依法行政过程中的突出问题和难点问题,进一步提高全市地税系统依法行政工作水平,为全面发挥税收职能作用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严格依法履行地方税收管理职能

认真落实组织收入原则。高度重视税收执法风险防范工作,严格落实“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的组织收入原则,加强税源管理和分析,挖掘增收潜力,堵塞征管漏洞,严格收入考核和监控,促进税收收入科学增长。坚决制止有税不收、收关系税、人情税,坚决杜绝寅吃卯粮、收过头税、虚收空转和异地转引税款,努力实现税收增长与经济增长相协调。(市局征管科、税源科,各基层局负责)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省局和市政府统一部署,做好清理、下放和取消税务行政审批项目管理工作。认真落实税务行政审批目录清单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开税务行政审批目录清单。严格落实减免税管理制度,做好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审批下放工作,所有的备案类减免税必须通过备案类减免税信息系统进行管理。加大对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对税收执法权、税收管理权的制约和规范。(市局法规科、征管科、工商税科、所得税科、纳税服务科,各基层局负责)

探索实施税收执法权力清单制度。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省局部署,探索建立税收执法权力清单,明确税收执法权力项目、执法主体和执法程序,并向社会公开,公开权力运行,接受社会监督。(市局法规科、征管科、工商税科、所得税科、纳税服务科、纳税评估科、监察室,市局稽查局,各基层局负责)

优化纳税服务。规范纳税人学校建设和管理,结合纳税人需要制定培训计划,提升纳税人学校培训效果。落实12366热线分类接听管理办法,推广12366热线知识库系统。编印办税服务指南,推广办税厅“全职能”窗口,巩固深化“首问责任制”等服务制度,提升服务质量。落实联系企业制度,加强县区级纳税人维权服务机构建设,开展税收政策辅导沙龙活动。(市局办公室、纳税服务科,各基层局负责)

开展法治税务示范基地建设。按照省局关于法治税务示范基地建设工作要求,指导有条件的县(区)地税机关建立法治税务示范基地。(市局法规科,各基层局负责)

(二)加强制度建设

积极推动地方税收保障制度建设。履行税收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制定31家协税护税单位涉税信息传递办法。明确机关各科室在第三方信息采集、加工、分析、应用上的工作职责和工作流程,建立数据分析应用的指标体系和跟踪反馈机制,实现风险控制的闭环式管理,加快建成全市统一的税收保障信息平台。积极争取各级政府支持,尽快出台县(市、区)税收保障工作配套方案和考核办法,推动全市工作平衡开展。(市局征管科、税源科、法规科、工商税科、所得税科、纳税服务科,纳税评估科、数据中心,各基层局负责)

加强税收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坚持逢文必审,法规部门认真做好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坚持有件必备,税收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率达到100%;坚持有错必纠,及时纠正违规或者不当的税收规范性文件;坚持定期清理,严格执行税收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及时修改或者废止过期失效文件。(市局办公室、法规科,各基层局负责)

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制度。明确重大决策事项范围、必经程序和法律责任。认真落实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减免税集体审批等工作制度制度,充分发挥集体审议的职能作用。探索建立法律顾问工作制度,提高专家论证质量,为地税部门行政决策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持。(市局各内设机构,市局稽查局,各基层局负责)

(三)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加大税务信息公开力度。不断拓宽税务信息公开领域和范围,及时、准确、全面、具体地公开税务信息,增强地税部门的公信力。加快推进财政收支预、决算公开,建立“三公”经费支出定期公开制度。(市局办公室、财务和审计科,各基层局负责)

完善办税公开。依法在办公场所公开税务事项办理的依据、条件、流程、办理机构和办税人员等信息,并将办税结果通过适当方式进行公开,为纳税人提供优质、高效、便利的服务。(市局纳税服务科、征管科,各基层局负责)

依法公开依申请税务信息。健全依申请公开税务信息相关制度,完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环节的工作程序。群众申请公开税务信息的,在法定时限内予以答复,对不予公开的要说明理由。加强舆情特别是网络舆情的应对和处置,及时回应民情民意。(市局办公室,各基层局负责)

(四)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加强税务行政复议工作。依法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发挥税务行政复议化解涉税矛盾的主渠道作用。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加强实地调查,采取集体审议、公开听证、专家论证等方式加大案件审理透明度,提高办案质量。探索建立税务行政复议案例指导制度,示范和引导办案工作。(市局法规科、行政复议委员会组成部门,各基层局负责)

完善信访制度。规范信访工作程序,推动信访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相衔接,依法分流信访诉求,把涉法涉诉信访纳入法治轨道解决,建立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市局办公室,各基层局负责)

加强行政调解工作。高度重视涉税矛盾的行政调解工作,积极开展税收维权服务,优化税收争议调解机制,提高涉税矛盾化解工作效率。(市局纳税服务科,各基层局负责)

(五)健全依法行政工作监督体系

强化地税机关内部监督。认真开展税收执法督察,对重点税收执法领域和项目进行深入督察,及时发现和纠正税收执法中存在的问题。深化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严格按照裁量基准实施处罚。深入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做好税收执法责任制考核系统软件功能的优化和考核指标的更新工作,严格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促进税收执法行为全面规范。(市局法规科、监察室,市局稽查局,各基层局负责)

高度重视外部监督。高度重视审计部门、财政部门在相关审计检查工作中发现的税收执法和税收政策执行等方面的问题,及时进行分析和核实,提出整改意见,督促主管部门或者单位及时整改纠正,并将整改落实情况及时反馈相关部门。结合查出问题,及时总结税收执法和税收政策执行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加强制度建设,堵塞政策漏洞,确保税收政策全面贯彻落实。(市局各内设机构,市局稽查局,各基层局负责)

强化依法行政工作考核。坚持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四位一体”总体思路,创新考核形式,不断优化完善依法行政工作考核方式和指标,推动依法行政各项工作任务的全面完成。(市局各内设机构,市局稽查局,各基层局负责)

(六)提高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

牢固树立法治理念。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在法治轨道上推动税收工作。各级地税机关局务会议或者局长办公会议每年至少听取2次依法行政工作汇报,解决突出问题。(市局各内设机构,各基层局负责)

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和法治培训长效机制。制定年度学法计划,全年安排3次以上集体学法,组织干部按期参加全省公务员学法用法知识考试。把依法行政知识纳入领导干部培训班教学内容,至少举办一期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专题培训班。实施领导干部晋职依法行政考察和法律知识测试制度。(市局政治部、监察室、法规科,各基层局负责)

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落实“六五”普法规划,认真实施“12.4”法制宣传活动,大力开展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税、建设法治税务宣传工作,正面引导舆论,形成良好的税收法治氛围。(市局办公室、法规科,各基层局负责)

三、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全系统要从构建和谐社会、建设法治政府、推进科学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新形势下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性,把推进依法行政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将这一基本准则贯穿于税收工作的始终,强化措施,层层推进,扎实推动依法行政工作深入开展。

(二)明确职责,认真落实。各单位要明确工作职责,把推进依法行政各项任务落实到税收管理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加强调研,及时发现和解决依法行政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创新和改进方法,增强工作的预见性,提升依法行政工作质效。

(三)协调配合,形成合力。推进依法行政是一项全局性的工作,综合性强、内容多,需要各部门、各单位以及全体税务干部的共同参与。全系统上下要加强协作、紧密配合,严格执行依法行政基本要求和制度规定,完善和优化工作机制,促进各项工作的规范化。

第3篇:税收稽查工作方案

一是突出税收专项检查和区域整治。确定了税收专项检查指令性项目和指导性项目检查名单,确保完成上级安排的检查任务,扎实开展重点税源企业检查工作,发挥“以查促管,以查促收”的作用。

二是突出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坚持“治标与治本相结合”的原则,继续保持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的高压态势,在案件检查时做到税票同查,主动与公安部门协作打击假发票“卖方市场”,发挥“打防结合,以票控税”作用。

三是突出严厉查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加大对涉税案件管理及查处力度,实行主查负责制,抓质量、重细节,对每起案件查深查透,速查快结,办成“铁案”,发挥“查处一家,教育一片”的震慑作用。

四是突出夯实稽查基础和创新稽查方法。加强稽查基础制度建设和考核评比工作,依法规范稽查执法行为,积极优化稽查服务,开展调研式税收检查,发挥“内外防控,保驾护航”作用。

第4篇:税收法规工作方案

一、完善依法行政工作机制。一是建立健全党组统一领导、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法规部门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各负其职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确保依法行政工作顺利推进。二是认真组织开展依法行政考核工作,按照“四位一体”工作要求,全面落实上下级对口部门的工作任务,同时加强机关内部的横向联动,强化部门任务考核,提升行政执行力。

二、配合做好征管改革和税政综合调研工作。一是积极参与征管改革相关工作,做好改革方案的落实。二是密切关注国家新制定和实施的税收政策,认真开展税收政策执行情况的调查反馈和效果评估工作。三是对违反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的区域性税收优惠进行集中清理。四是及时汇集整理、研究解决基层单位在税收政策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促进税收政策的正确执行。

三、规范税收行政许可和审批。一是深化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认真落实税务行政审批目录清单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开税务行政审批目录清单。二是严格落实减免税管理制度,所有的备案类减免税必须通过备案类减免税信息系统进行备案和管理。三是配合做好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审批权限下放工作,协助税政征管部门加强对取消和下放税务行政审批项目的后续管理。

四、深入推进税收执法监督。一是认真贯彻《税收督察规则》,扎实开展2016年度税收执法督察,加大对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情况、组织收入原则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对税收执法权、税收管理权的制约和规范。二是严格执行税收执法责任制,配合省局做好考核系统软件优化完善后的上线运行工作,加强日常监控,按季进行考核,降低执法过错发生率。三是深入开展税收执法案卷评查工作,严格执行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促进税收执法行为的规范和统一。四是认真落实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减免税集体审批等制度,充分发挥集体审议的职能作用。五是按照省局工作部署,探索建立税收执法权力清单,公开税收执法权力项目、执法主体和执法程序,拓宽监督渠道。

五、加强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制度,按照法定权限、法定程序和规定格式制定发布税收规范性文件。认真落实文件解读稿与规范性文件同步制定原则,做好对本级地税机关制定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继续加强对下级地税机关制定出台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及时纠正违规税收规范性文件。按照省局和市政府要求,认真开展税收规范性文件和地区封锁相关规定清理工作。

六、切实做好税务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加强对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的组织领导,依法及时受理税务行政复议,加强与司法部门的协调沟通,重视并发挥法律顾问和系统内法律专业人才的作用,提高案件办理质量。加强对税务行政复议工作的指导和分析,认真研究行政复议和诉讼工作中的共性、个性问题,组织有针对性的专题研讨和培训,完善相关工作制度。

七、加强税收法规业务培训。按照依法行政工作要求,加强对执法人员税收法律法规等业务培训,重点做好依法行政相关知识、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税务行政复议规则以及政策执行评估分析等方面的培训工作,切实提高干部依法行政能力和专业素质,为推进全系统依法行政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

八、积极开展税收科研工作。按照税制改革课题研究的工作部署,积极参与总局重点课题《企业组织架构之经济实质与国际反避税》研究工作。结合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积极参与省局确定的税收科研课题研究。结合税收管理工作实践,全面开展群众性税收科研工作。充分发挥国际税收研究会的桥梁纽带作用,加强与科研机构、社会组织和相关高校的联系,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税收科研论证,提升研究课题的理论高度,促进税收科研理论与实际工作的相互结合,提高科研成果的转化率。

2015某单位发票使用情况自查工作报告
关于开展增值税发票使用管理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 第七篇

某单位发票使用情况自查工作报告

集团公司发票使用情况自查工作办公室: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认真做好2015年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15〕25号)和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关于开展集团公司发票使用情况检查工作视频会》上领导讲话精神指示,我单位组织和实施发票使用情况自查工作,现将自查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第一部分发票使用情况自查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一、发票使用情况自查工作组织情况

二、发票使用情况自查工作实施情况

1、发票使用情况自查对象和范围

2、发票使用情况自查工作时间

3、发票使用情况自查工作程序和方法

4、发票使用情况自查内容

第二部分发票使用情况自查工作结果

一、本单位发票使用情况总体评价

二、本单位发票自查主要涉税事项

第三部分税收自查问题的整改措施及工作建议

一、发票使用情况自查问题的整改

1、主要整改措施

2、补缴税款情况

二、发票使用情况自查问题的原因剖析

三、加强发票使用税收风险控制的工作建议

2015审计自查报告
关于开展增值税发票使用管理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 第八篇

审计自查报告(一)

大区审计部:

我公司针对《关于开展加强企业基础管理、提升企业监督水平活动的通知》其中关于20**年审计过程中发现的共性及典型问题(共49条),对公司内部相关部门进行了自查,内容如下:

一、销售处

公司销售处严格遵守股份公司相关部门及内蒙古大区关于销售管理的各项政策及相关规定,基本上未出现违规违法情况。并且在以后的销售过程中阿旗销售处将更加严格的遵守股份公司及公司大区的规定。

二、设备管理处

(一)、供应商的选择

1、设备部对所采购的相关备品备件,具备原厂家采购要求的无特殊情况(无总部战略招标的),为保证设备及备件的一致性均从原厂家直接采购,避免中间商参与,有效控制采购成本。除特殊情况,标的价值不高从中间商购买,价格基本与原厂家价格持平或无重大偏差。总部给予提供中标单位的,我部门严格按照总部提供的招标参考价格及供应商名单,针对自身实际工矿使用条件进行选择供应商。比如长城合成油,我部门严格按照总部要求从遵化润滑油销售有限公司购买,价格执行统一招标价格,附有供应商报价单。部分矿山用油及车用油,因总部无招标、零星采购,由我部门自行采购,进行寻比价购买。在购买过程中稳定现有的供应商,争取在以后的采购过程中努力控制采购成本。

2、设备部对大额、规格标准统一的备品、备件进行招标,根据附近供应商加工能力、供货能力圈定供应商范围,基本保持同等水平,比如托辊、滚筒招标,水泥散装罐招标,都严格执行招标规范及招标指导办法执行,现场评委单独赋分及主任评委审核(部门及审计均对招标材料及赋分结果进行存档)。因实际采购过程中对于部分备品备件无统一招标范围,零星采购及紧急采购的备品备件无招标,在以后采购过程中,尽量对范围统一的、不需要紧急采购的备品备件进行招标!

3、我部门所进行的备品备件寻比价都尽量统一在相同品牌,税率及供货周期,付款方式统一,个别没有标明的在此次整改之际坚决杜绝。

4、部分通用的备品备件在不能确定价格范畴的情况下,我部门尽量询问相关子公司的价格,争取做到持平或略低于其他子公司的采购价格,并作参考。比如板式冷却器、锚固件的采购等都不高于其他子公司的采购价格。

整改措施:

1、严格执行总部战略招标的结果,依据我公司设备现状合理选择中标供应商。

2、备件采购尽量由原厂家直接购买,在保证设备及备件的一致性的同时,也减少中间供应商的参与。

3、通用备件在我公司所处的特殊地理位置的情况下,根据近几年的供应商供货能力等综合因素,圈定优秀、稳定、可靠的供应商,并努力发展新入围供应商,形成通用备件的供应梯队,并对稳定供应关系的供应商进行半年或季度考核,及时考察新入围供应商,严格界定新入围供应商的条件。

(二)、供应商的管理

1、对于长期供货的供应商极少数存在档案不全。

2、部分供应商缺少定期评价。

整改措施:

1、设备部将借着此次自查机会,重新梳理供应商档案,争取在本年度5月30日之前做到供应商档案的健全、合理。

2、对于缺少供应商评价的我部门将在本年度5月30日之前补充,完善。

(三)、合同履行

1、合同条款表达存在异议及纠纷。

2、少数合同无签字盖章。

3、相关备品备件缺少检斤。

整改措施:

1、对于合同条款表达异议及纠纷的合同,我部门将所签订的合同按照审计部门提供的合同样本草拟,签订。如有表达不严密的条款,我部门将及时与审计部门沟通,完善。

2、严格执行“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章生效”条款。

3、重要备件做好检斤及抽检,并在以后的工作中,对于需要检斤及抽检的备件会同相关工程师及委托验收结果形成书面验收单,交由库房保管员存档。

(四)、发票管理

1、发票入账不及时

2、发票管理混乱

整改措施:

1、对于当月可以履行的发票一定及时催办,入库。

2、严格约定发票类别及税率要求。

(五)、入库管理

1、入库不及时

2、库管员缺少合同对照无法验收

整改措施:

1、及时签订合同,如无特殊使用要求及时间要求的,应签订完合同以后再备件入库,时间上有特殊要求的备件,合同无法及时形成的,应健全书面紧急采购计划,并将紧急采购计划交由库房库管员,让库管员做到知情。

2、以后健全入库对照制度,即采购员持合同与库管员当面验收,验收完毕及时入库,争取品牌、配置与合同及使用要求相符。

三、供应管理处

1、EMES物流平台信息

公司建立物流系统的起始时间为20**年6月,平台经过两年时间的运行,存在以下问题:

(1)大宗采购员界面,20**年签订的合同结束,平台信息没有及时清除处理。

(2)辅材采购员采购界面存在平台合同编号录入混乱等情况。【关于开展增值税发票使用管理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

(3)计划核算员的需求计划审批界面有少部分应退回,未及时处理的情况,收发存界面有科目类别账面出现负数等待网络管理员处理。以及平台有自身数据不能及时上材料明细账等平台自身系统问题待处理。

整改措施:

由计划员与网络管理员于5月底对各个岗位物资平台进行维护,包括需求计划、采购任务、库管员实物入库界面,进行详细的跟踪,并对出现问题的环节,协同网络管理员及时处理,保证物资工作的畅通。

2、市场资源考察和调研

20**年的考察工作不够全面具体,没有形成定期的书面考察报告,实地考察过于狭隘,没有对周边区域半径内所有可替代资源进行具体的详查,没有全面、准确掌握资源分布状况和资源地信息,没有矿产资源分布图。

整改措施:

按照大区要求的考察频次,定期对资源地进行详查,并形成资源考察报告,及时、准确的掌握市场资源分布、价格变动等情况,制作采购区域半径内资源分布图,此项工作在5月底之前完成。

3、供应商的选择和合同管理

(1)20**年合作的大宗和辅材供应商进行合同检查,大宗煤炭大宗辅材全年都进行的招标,合同条款依据大区要求统一化,招标程序合理。

(2)对供应商的准入没有进行严格管理,部分合作的供应商资质已过期,并没有及时更新,对供应商没有定期的进行评价。

(3)辅材采购合同询比价存在格式不统一,比价单有的没有税率,供应商档案存在资料不健全、不完整等情况。对签订的合同,没有及时录入合同档案,录入信息,合同档案管理有待提高。

整改措施:

(1)因公司预计20**年4月中旬点火生产,3月21日,物资部组织由总部运行管控部、招标办、大区物资部、审计部、公司领导参加的大宗原燃材料招标会。并制定进行每月原燃材料的议价,以降低生产成本,辅材依据大区合同的审批流程和比价表,并不断地完善学习,加强合同的制定、审批、档案管理等相关的流程规定。

(2)进一步捋顺基础管理工作,加强档案管理,拟在4月底之前对物资基础管理进行自查、整改。

4、计划与核算管理

对各部门申报的紧急计划,纸板计划,申报没有体现规定的到货时间,个别办公用品申报紧急计划不符合紧急计划的管理要求,存在下达采购计划申报错误,采购计划审批完成的界面不做更新,已定货的不做合同订单,暂估入库时间超过三月以上未开发票办理入库的情形,个别入库时间与发票时间间隔太大,发票手续在采购员手中滞留时间较长。

整改措施:

规范需求计划审批流程、定期催促各部门经济管理员申报月度计划,避免紧急计划的增加。核算员对入库界面每月进行整理,对超过三个月的暂估入库单,由核算员提出,采购员写出书面的原因,对不符合情况的进行部门考核,以减少发票在采购员手里滞留和采购工作的滞后的情况。制定严格的考核措施。最大限度杜绝发票过期的严重工作错误。完善采购员的采购工作。

5、废旧物资管理和库房管理

(1)废旧物资的处理已按照《废旧物资管理规定》执行,履行了招标程序,中标单位经评委公开讨论,符合废旧物资的处理规定。存在问题是没有形成废旧物资档案。

(2)库房管理方面,20**年全年有个别月份未进行库存盘点,只是季度、半年度、年末的盘点,盘点表存在没有页码、总页数、未加盖骑缝章等现象。

(3)有少量因检修期出现的白条抵库现象,库房存有帐外物资,帐外物资出库未登记盘盈出库台账。库管员入库,只根据供货商提供的到货单办理实物入库,未与采购合同核对。

整改措施:

(1)对库房实行部门月月盘点,和财务、审计进行季度、半年度、年末的集中盘点。做到账账相符,帐物相符。

(2)监督库管员实物入库程序,做到货到及办理入库,申报部门、采购员、库管员三方货物验收手续,杜绝白条抵库的现象发生。

(3)对物资摆放做到合理分类,需求计划下达的同时核对库房库存物资,避免积压库存,常用的物资制定合理库存。针对库房出库手续严格把关。

(4)建立废旧物资台账,加强废旧物资的管理工作。

四、财务管理

1、票据不规范,不具备入账核算条件

某公司20**年9月20日转50058#凭证。综合部人员报销油费2,230元,附件中有一张发票(金额270元)未盖发票专用章;20**年9月20日转50061#凭证混凝土部人员报销柴油9,906元,附件全部未盖发票专用章;某公司20**年转398#凭证运费发票6、2万元,转400#凭证税务局代开发票90、8万元,没有标注运输的起运地、到达地;在抽查其他运费发票时,发现没有标注起运地、到达地的发票相对较多。某公司20**年10月14日20**9#凭证报住宿费184元,后附唐山南苑商务酒店开具的发票一张,但是发票上未注明住宿起止时间等。

我公司在日常报销中一贯重视发票的合法性和完整性,业务过程中对不加盖发票专用章的发票不予报销或付款;大宗材料的运输发票一直要求业务部门督促客户标注起运地和达到地,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存在地点范围过大的问题,如鄂尔多斯---阿旗;住宿费发票以手撕票居多,机打票中存在未注明住宿起止时间的问题。

2、凭证附件不全

某公司20**年8月转50142#凭证所附的设备租赁合同约定“按10元/立方结算,租金每月支付一次,承租方按双方确认的混凝土方量,于每月15日前向出租方支付上月的租赁设备租金”,但凭证后未附双方共同确认的混凝土方量单。

某公司20**年12月30日50156#凭证报销中国移动话费5200元(104张话费卡,每张50元),后附2季度手机费明细仅有2个人签字(每人600元,共计1200元),其余充值卡未标明领用明细或由谁保管。

我公司对凭证附件的完整性、真实性、合法性一直要求严格,要求业务部门在办理结算时提供完工证明、业务量清单等证明类附件,要求主管领导、部门负责人、经办人签字确认。

3、发票问题

①发票入账延迟

某公司20**年8月50083#凭证购电气件18528、80元,发票日期为20**年10月12日,发票清单所载发货期间为2015年7月至20**年10月,入账日期为20**年8月31日;20**-8-50038#购办公用品,所附发票日期为20**年5月27日,于20**年8月11日完成审批,财务入账日期为20**年8月22日,入账延迟。

由于客户对开具发票的时间掌握尺度不一、业务部门需要处理相关内部流程,我公司也存在入账时间与发票开具时间间隔较大的问题,且问题主要集中在剪口发票和手撕发票,因增值税专用发票有抵扣的时间限制,此类问题不明显。

②发票管理问题

某公司a维修费未开具增值税发票,如20**年9月40097#、40098#凭证,付汽车修理厂装载机维修费,共计6万元,且此项维修费为每月发生,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能进行进项税的扣除,造成一定的税收损失。b旧版唐山长途汽运发票已于20**年3月停用,但该公司报销业务中存在多笔旧版发票。如20**年8月40031#凭证,附件中100元的旧版发票两张;20**年9月20009#凭证,附件中100元的旧版发票三张、40103#凭证附件中100元的旧版发票二张。c定额发票户头空白,如20**年8月40081#凭证,付培训费5264元,11张发票(培训通知无公章、住宿费、差旅费列入)。

我公司也存在部分月结款项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问题,业务部门解释为:个别客户不是一般纳税人,但因业务需要确实需要其提供产品或劳务;如开具专用发票,合同价格会有所提高。因职工出差范围较广,各地的客运发票管理混乱且票面样式众多,给我们的辨别工作带来了极大的困难,目前我们主要是通过上网查询的方式确定其真伪。

4、某公司往来账款中部分大额款项挂账5年以上,未及时进行处理。

我公司不存在3年以上未处理的往来帐,确因业务需要除外(如电费保证金)。

5、资金及档案安全性不足

某公司①财务部无单独的资金室,财务部外窗无安全护栏。②会计档案存放不符合规定,自2015年开始的会计档案全部存放于财务部,未及时移交公司档案室保管,其安全性问题得不到保证。

我公司的配备了专门的出纳室,安装了护栏、防盗门、监视器等必要的防护装置;为查询方便,会计档案存放于财务部档案室,配备了防盗门窗和铁皮柜,暂未移交给公司档案室。

6、资金计划执行不规范

某公司执行资金计划时,部分业务以前月份已履行付款审批手续、但未进行付款,之后月份进行支付时,直接采用以前月份付款申请单,但支付当月资金计划未包含上述款项。如20**年8月40024#凭证,付绿化工程余款110262、15元,附件中为7月付款申请单,已列入7月付款计划,但实际未支付;8月份进行了支付但无资金计划。

我公司存在使用以前月份付款申请单的现象,但都已列入了当月的付款计划。确因业务需要支付计划外款项的,按流程已报大区审批。

7、公司付款申请单是否采用股份公司通用格式

某公司付款申请单未采用股份公司通用格式,存在一定问题。其中:①经办部门只是签字确认,没有将与付款业务相关的合同等信息进行列示,而且财务经办人审核意见只签署“已审”等字眼儿,过于简单。②付款金额人民币符号直接打印,实际填写时与数字空间较大,存在被修改的风险。

我公司的付款申请单未采用总部的通用格式,经办部门也只是签字确认,但财务经办人将合同约定、欠款金额等审核意见详细列示在单据上;付款金额的人民币符号手工填写,对存在篡改可能的不予办理付款。

8、退款重付不符合规定

某公司在付款业务中,由于经办人将付款申请中对方账号等填写错误,银行将款项退回后,未重新履行付款审批程序,由财务部直接将款项重新付出。如20**年8月3日40001#凭证付矿渣款150万元。款项于7月份40242#凭证付出,7月31日银行退回。8月依据财务部会计出具的说明进行重付。

我公司明确要求,对收款人名称、大小写金额不允许修改。若出现账号错误,我们一般要求经办部门出具说明,并对比合同再次办理付款。

9、大额银行转账没有审批手续

某公司在办理银行间转款、存入票据保证金等业务时,无相关人员审批,直接由出纳制单办理。如20**年9月30005#转款1500万,9月30009#转款300万,9月30040#890万。

我公司在操作公司各账户之间的转款和存取保证金业务时,没有填写付款申请单,出纳办理后按银行提供的回单入账。对此我们会抓紧整改。

五、合同管理

1、合同签订不规范

(1)合同文字表述不够准确,容易产生歧义。

(2)违约责任约定过于简单。

(3)合同条款约定不严密,容易产生纠纷。我单位合同几乎都使用的是规范的合同文本,杜绝了以上情况。

2、合同存档资料不全现在所以合同及询比价表全部一起存档。

3、合同生效要件不全以前有过这类情况出现如“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对方只盖章没有签字,自20**年起这类情况已经杜绝。

【关于开展增值税发票使用管理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

4、存在后补合同的情形,合同审批流于形式这类情况也有存在,逐步完善杜绝这种情况发生。

5、合同条款约定不合理

6、未按合同条款履行合同统一合同文本,没有这类情况。

7、合同台账不完善20**年我单位合同台帐基本完善,自20**年起启用新股份公司下发的合同台帐。

8、签订卖方定价合同

9、合同文本存在手动修改的情况,且未在修改处双方进行盖章确认合同文本没有手动修改的情况。

10、未经审批对外签订融资担保协议

12、抵押担保协议中无担保资产公允价值、未到有关管理部门做抵押登记我单位无此类合同。

11、合同中供方信息填写不全以前有此类情况,在以后的合同管理中杜绝此类情况发生。

六、综合管理

1、公司文件存档全为原件。

2、加盖公司行政章的文件,正在逐步完善、存档。

3、超范围用章方面严格遵守《印章管理制度》,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审计自查报告(二)

按照开展审计工作评议的统一安排,4月30日,区审计局召开自查自评会议,并邀请工作评议组成员、部分区人大代表、被审计单位负责人以及机关退休老同志参加。会上,大家肯定了近年来审计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同时也指出审计工作存在的不足,并制定了初步整改措施。

一、近年来审计工作所取得的成绩

在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下,在区人大、区政协的有力监督下,在各部门的倾力配合下,近三年来审计工作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具体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审计观念全面更新。观念是行动的先导。三年来,我们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审计“免疫系统”功能,切实做到了“三个转变”:由事后惩处向事前防范转变、由处理处罚向积极建议转变、由被动监督向主动服务转变,改变了社会上认为“审计工作就是找麻烦、整人、得罪人”的错误观念。角色的转换,和谐了审计氛围、融洽了审计关系,审计工作的外部环境明显优化,表现在单位和个人主动请予审计,要求审计的越来越多,请审计提前把关、事中监督、事后审查的越来越多,采纳审计建议、按审计意见进行整改的越来越多。

(二)审计工作成效明显。2015以来,我局共开展了109个项目(单位)的审计及审计调查,查出管理不规范金额41463万元,纠正归还原渠道的资金达3418万元;开展灾后恢复重建、扩大内需和港澳援建项目跟踪审计(调查)623人次,发放整改意见函215份,对项目资金和工程质量的监管有力有效;开展“普九”债务化解审计调查,核减债务1101万元;牵头组织了区级政府性负债清理,核减债务12541万元,核减率7.08%;核减国家建设工程投资4300万元,挽回经济损失3600万元,核减城市建设中以开发带动的项目亏损3016万元,积极消化了一些不稳定的社会矛盾;向有关部门移送案件线索6件;坚持以审促纠、以审促建,提出合理性建议105条,促使被审计单位建立完善了56项管理制度,审计职能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三)机制制度逐步健全。一是健全工作机制。以区委政府的名义先后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监督,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意见》、《巴州区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办法》、《巴州区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管理暂行办法》、《巴州区国家投资建设项目管理暂行规定》等5个规范性文件,从而使审计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二是完善内部制度。坚持目标科学、责任明确的原则,先后制定了《政务公开制度》、《审计程序制度》、《廉政监督责任制度》、《廉洁从审纪律》等数项内部管理制度。目前,率先在全省试行审计计划、审计查证、审计审理、审计执行“四权分离”的管理办法,待进一步总结完善后全面推行,这必将对进一步提升审计质量和效能,促进廉洁从审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四)审计质量不断提高。质量是审计工作的“生命线”。近年来,我们坚持以完善控制体系为抓手,严把“四关”,狠抓审计质量全面提高,三年间无一例质量投诉。一是严把审前调查关。通过查资料、走访、问询等方式开展审前调查,深入了解被审计单位的机构设置、资金来源、管理方式、内控制度、核算方式等,为编制审计方案提供依据。二是严把质量复核关。将审计复核工作贯穿于审计项目实施的全过程,对每一个审计项目严格实行三次复核,即征求意见稿复核、全面复核、对外报告复核,确保项目“零”缺陷、程序“零”违规、质量“零”差错、廉政“零”投诉。三是严把处理处罚关。在重点把握问题的定性、法律法规的适用等关键环节的同时,坚持客观公正、原则性、灵活性与可操作性相统一。在处理处罚决定的文字表述上,力求科学严谨。认真开展审计决定执行回访活动,督促被审计单位落实整改事项,进一步加强管理。四是严把项目抽审关。创新实行项目抽审制,即由主要领导牵头,定期在已完成的审计项目中抽取一定比例项目实行再审,通过抽审提高审计质量,并将抽审情况在机关内部予以通报。

(五)审计形象明显提升。一是坚持文明从审。做到“三个结合”:即依法审计和文明审计相结合、审计监督与审计服务相结合、防护性与建设性相结合。要求全体干部在监督中服务,在服务中监督,学会换位思考,用审计别人的标准来要求自己,用理解自己的理念来理解别人。二是狠抓班子建设。以建设学习型领导班子为契机,要求班子成员深层“洗脑”、全面“洗脸”、经常“洗手”、长期“洗礼”,要有一种本领恐慌的危机感、责任感、使命感,树立终身学习意识。坚持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树立团结协作意识。班子连续三年被评为“四好班子”。三是抓实廉政教育。通过开展理想信念教育、革命传统教育和开展“向王瑛同志学习、争做朴实吃苦感恩的巴中人”等活动,坚持每年签订《廉洁从审承诺书》,让廉洁从审意识入脑入心。通过聘请行风监督员和特约审计员,强化社会监督,三年间无一例廉政投诉。四是充实审计力量。先后成立了经济责任审计分局、政府投资审计分局、审计执法监察大队,争取了10个财拨编制,晋升了3名副科级领导干部,上挂下派了2名干部,改变了3名干部的工勤身份,选调了6名干部充实审计队伍,干部职工的凝聚力得到进一步增强。五是搞好参谋服务。对在审计中发现的问题,积极向党委政府提出有情况、有分析、有深度、有高度、有价值的审计建议,三年来,共上报《审计信息》69期,《审计要情》28期,《审计专报》35期,使审计工作全面进入党政领导的决策视野,充分发挥了审计的建设性功能。

二、深入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审计管理有待加强。一是审计力量不足。现有职工34人中仅有22名专职审计人员,今年安排计划项目29个(不含灾后重建、扩大内需、港澳援建项目423个和领导交办项目),审计任务重与审计力量不足的矛盾非常突出。二是审计手段不新。目前的工作开展,大多仍停留在以手工为主的账簿审计状态,利用计算机审计的工作还没有完全开展起来;(

(二)机关作风有待改进。按照区政府的统一安排,我们在机关认真开展了作风整顿建设活动,通过自查发现“四不”问题在个别同志身上不同程度存在,“不守时”,作风散漫,上下班迟到早退;“不守纪”,不遵守规章制度,工作时间听音乐、聊天、打游戏;“不忌口”,律己不严,接受被审计单位宴请;“不敬业”,责任心不强,审计工作效率较低。

(三)功能发挥不够充分。给党委政府的“进言”不深,对问题的实质欠深层次挖掘和分析,信息专报的针对性和建设性不强;给被审计单位的建议不实,整改意见过于粗糙,可操作性差,促使被审单位强化内部管理的效果不明显。督促整改力度不大,个别问题“屡审屡犯、屡犯屡审”,一定数量的审计意见、审计决定未能落到实处,必须加大对整改情况的跟踪检查力度,审计执法工作有待加强。

(四)专业技能亟须提高。尽管80%的职工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但中级以上职称仅占35%,能熟练运用AO系统进行审计的人员不多,尤为缺乏工程技术人员,致使一些投资性项目工程审计只得依赖外聘造价人员。加之,审计任务重、培训机会少,业务素质和能力有待提高。

(五)质量与效能有待提升。主要体现在部分审计意见书、审计决定不能完全真实、客观、公允地反映被审计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结果;个别同志面对繁重审计任务有畏难情绪,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强,存在“软懒散拖”现象,审计效率不高;极个别同志缺乏政治责任心,工作中存在“走过场”的现象,深入细致不够。

(六)审计宣传有待强化。重业务轻宣传。集中精力抓审计任务完成,对审计宣传无暇顾及。重内部轻外部。审计宣传“养在深闺”,内部火火红红、外部稍显冷清。重形式轻实效。审计宣传呈“粗放型”,“挂标语、发传单”多,对典型案例解剖分析少,宣传实效不大。

三、认真落实整改提高的各项措施

(一)把握角色定位,树立服务大局的审计理念。以开展工作评议为契机,用开放的意识、比较的思维、创新的理念、改革的精神,重新审视和研判新形势下的审计工作。跳出审计看审计,要坚持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焦点,安排项目计划和开展审计工作,从机制、体制层面建言献策,强化审计服务大局功能。跳出审计干审计,要坚持站在被审计单位的角度,深入分析查出问题的症结,从加强内部管理层面提出有真效、有实效、有长效的审计建议,强化审计建设功能。

(二)开展作风整顿,塑造文明高效的审计行风。将作风整顿与学习新的《审计法实施条例》相结合、与开展审计业务相结合、与建立健全“刚性”机关管理制度相结合,以优良高效的工作体现良好的工作作风。针对存在的“四不”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顿措施,坚决杜绝“两张皮”和“走过场”。严格执行考勤制度,盯紧“自由人”,防止上下班“不守时”;将内网与互联网分开,工作时间只准使用审计内网,根治上班时间“不守纪”问题;严格工作纪律,严肃执行“审计八不准”,探索试行工作经费项目包干制,防止“不忌口”;推行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以制度促效能提升,防止“不敬业”。

(三)搞好业务培训,打造技艺精湛的审计队伍。以“摸得清家底、查得出问题、提得出建议、经得起检验”为基本要求,加强队伍培训。以“请进来教”为基本途径,邀请上级审计机关和相关部门的专家,进行计算机审计、法律、业务知识培训,提高整体“作战能力”。以“送出去学”为首选方式,将工程技术人员、计算机审计熟手,送到上级审计机关和大专院校强化培训,提高工程审计和运用AO系统审计能力,培养审计专业“精兵”。以“人尽其才”为价值取向,通过优化组合,合理调配科室人员、整合外聘人员等方式,实现“传帮带”,培养一批查核账务的能手、分析研究的高手、计算机应用的强手和精通管理的行家里手。

(四)强化监督管理,创建与时俱进的审计模式。一是试行审计“四权分离”。将审计内部职责划分为“审计计划”、“审计查证”、“审计处理”、“审计执行”四部分,并将内部机构设置对应划分成四类,形成四部门各司其职、相互监督、运行规范、密切协作的运作机制和管理模式,改变由同一个业务部门“一竿子插到底”的审计作业模式,这既能提高审计效率,又能有效防范审计风险。二是充分发挥审计监督的特有优势,运用审计结果提炼归纳形成高质量的专题分析报告,扎实抓好审计信息科研工作,促进政府相关部门建立完善规章制度。三是采取“回头看”、“跟踪式”的监督办法,确保审计结论的经济违规问题得到整改,审计建议得到落实,增强审计执法的严肃性、权威性和实效性。

(五)加强廉政建设,塑造廉洁透明的审计形象。严格执行廉洁从审。以建立健全惩防体系建设为抓手,要求审计人员用高于别人的标准要求自己,用严于别人的标准监督自己,严格执行审计纪律“八不准”规定、审前承诺制、审后回访制、审计组廉政监督员制和年终考核一票否决制等制度,探索实行项目质量责任追究制,切实维护审计机关的廉洁形象。全力打造“阳光审计”。利用报刊杂志、政务内外网,公开审计内容、审计程序和审计结果,公布举报电话,定期发布有关审计信息,不断提升审计形象。

审计自查报告(三)

根据省教育厅苏教审〔20**〕6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年度开展内审工作的情况向检查组的各位领导和专家作一简要汇报:

一、学校基本概况及内审机构设置情况

江苏广播电视大学是一所省属高等院校,实行省、市、县三级管理的办学体制。省校现有教职工356人,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生3302人,学校占地面积35870㎡,校舍建筑面积31892㎡,仪器设备总价值3626万元,图书资料10.5万册。

为使学校内部审计工作得以顺利开展,我校设立审计办公室,与纪检、监察室合署办公,专职审计人员3人,其中1人具有会计师中级职称,1人为初级职称。学校的审计工作由校长彭坤明同志直接领导,党委副书记管向群同志具体分管。学校党政领导对审计工作予以高度重视和支持,认真履行《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的6项职责,定期听取审计工作汇报,多次在党委会和校领导办公会上研究部署审计工作,并为审计人员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经费保证,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条件。

二、20**年度履行内审监督职能情况

20**年,我们紧紧围绕学校改革和发展的中心任务,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履行内审的监督职能,审计的范围涉及到财务收支审计、经济效益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合同审计、基建工程预决算审计和维修装饰工程审计等多个方面,并多次参与了大宗物资、设备采购的调研和论证工作,使学校的财务收支、经济活动、物资采购等规范化运作,有效地保证了学校经费资产的安全,切实维护了学校的利益。

1、关于基建工程招投标工作

20**年,我校定淮门校区远程综合楼进入了全面安装和装修时期。该远程综合大楼层高为21层,总面积为27000平方米,总投资为1亿多元。20**年,进入施工建设的项目有弱电系统工程、室内外装修工程、演播厅、实验室、会议室、多媒体教室等10多个项目,投入资金达3000多万元、为了保证各工程项目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范操作,我们对各工程项目、大型设备及大宗物资器材采购的招投标及有关合同的签订实行全过程参与,确保各个环节做到透明公开,公平公正。如在大楼外墙瓷砖及玻璃幕墙以及餐厅的不锈钢厨具的采购中,我们与基建处、后勤管理中心的同志一同前往生产厂家进行实地考察,确保了采购材料的规格和质量。

2、关于基建维修审计工作

基建维修审计是我们内审工作的一个主要部分。20**年我校龙池庵校区和漓江路学生公寓涉及到大小维修项目达25项之多,金额累计为798.6万元,其中我们自审的项目有水电改造工程、校园绿化、学生田径运动场改造、印刷厂旧厂房改造工程、学生公寓洗碗消毒房等18项,报审金额为222.24万元,核定金额为202.06万元,核减金额为20.17万元,核减率为9%。另有一些数额较大的工程如远程综合楼桩基工程、8号和10号教学楼加固工程以及8号、10号、11号三幢教学楼消防安装工程等7项,我们委托审计事务所进行审计,报审金额为576.35万元,核定金额为484.41万元,核减金额为91.93万元,核减率为15.9%。

基建维修项目种类繁多、细杂,材料质量及价格悬殊较大,审计核对的任务相当繁重。因此,我们对每一个项目都进行现场测量,并进行大量的市场调查,认真把好审计这一重要关口,校财务处予以大力支持和积极配合,凡未经审计的工程维修项目,一律不予付款,为学校节省了一笔可观的经费,切实维护了学校的利益。

3、关于大宗物资设备采购的调研审签工作

随着我校事业的发展,学校各部门添置新的设备和对老设备淘汰更新的需求不断增加。20**年,我校后勤管理中心设备部门应各部门教学和管理的需求,共采购电脑、多媒体液晶投影机、教务管理软件以及摄像、照像、网络数字会议等配套设备近20项。我们严格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对一次性在0.5万元-5万元的物资采购都能与设备部门的同志一道前往供货单位或商店进行调研,坚持同品牌、规格看价格,货比三家的原则,在确保产品质量的前提下,尽可能地为学校多节省开支。

4、关于财务审计工作

20**年,我们按照校党委和主管校长的要求,结合原财务处处长蒋世平同志的离任审计和主管龙池庵学生食堂的直属学院副院长汪彪同志的经济责任审计,组织专门班子,用了近两个月的时间,对学校财务处近三年来的收支情况和各类帐目(总帐及明细帐)、年终资产损益表及上报省财政厅的各种统计报表以及学生食堂近三年来的经营盈亏情况进行了综合审计。通过审计,我们出具了相关的审计报告,对加强财务管理,改善食堂经营提出了积极的意见和建议,为校领导全面了解学校的财务和经费使用情况,加强学生食堂的管理,对学校的进一步发展作出正确决策提供了较为客观的依据。

三、几点体会

1、校党政领导的重视是做好审计工作的保证。按照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原国家教委第24号令)要求,校长对重大(5万元以上)的审计项目亲自布置、检查和审签。分管校领导经常与审计人员一道查看有关帐目,听取审计工作的汇报,协调帮助解决审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每次校党委、校领导办公会均能安排纪监审办公室负责同志参加。使纪检、审计部门的同志能及时了解掌握学校的重大决策和重大经济活动,为开展纪检、审计工作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2、在委托审计中积极配合和参与。经过近几年来的实践,我们体会到:中介机构的审计不能完全代替内部审计,委托审计中内审人员必须亲临现场。一是内部人员比外部人员更了解项目的实际情况,尤其是维修项目,图纸和签证不健全,有的甚至无图纸,所以必须有熟悉情况的内审人员在场,许多项目的审计实际上已由事后变为事中和事前审计;二是内审人员到场是对项目负责人如实提供情况的一个监督,是对外部审计人员工作态度和工作作风的一个监督。实践证明,可以更有效地保证委托审计工作的水平和质量。

3、摆正位置,增强服务意识。内部审计要确立服务意识和观念,审计工作具有监督职能,但监督是手段,服务是目的,要正确处理好监督与服务的关系。

我们在审计过程中,坚持参与而不干预,同相关部门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相互信任和理解,保证了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实现了审计一审二帮三促进的目的。

4、加强审计队伍自身建设。我们深切体会到,内审工作对审计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要求高,专业涉及面广,而且知识更新也快,这就要求审计人员必须加强政策法规和业务的学习、培训,全面提高审计人员的思想业务和职业道德素质,掌握计算机审计的技能,从而进一步提高审计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为此,我重点组织学习了《教育系统内部审计规定》、《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准则》和《江苏省内部审计规定》等有关审计工作的法规文件,为了及时了解和掌握国家有关审计信息和动态,我们征订了《中国审计》、《中国财经审计法规公报》、《教育审计》、《南京工程造价信息》等资料和杂志,给审计工作带来较大的方便。我们还派人参加省、市有关审计业务培训班,努力提高审计业务水平,并配备了土建、修缮和安装三套工程造价软件。

根据上级审计部门的要求,结合本校的实际,我们研究制定了《建设项目审计准则》、《专项审计准则》、《公布审计结果准则》、《审计档案工作准则》及《审计人员职业道德准则》等五个规定,并在实践中加以落实,使审计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严格遵守审计准则和职业道德,做到爱岗敬业,廉洁自律。

一年来,我们在学校党委和上级机关的领导下,取得了一定的成绩,较好地发挥了内审在学校经济管理工作的监督职能,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益,促进了学校党风廉政建设。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随着高校改革的深入发展,审计的任务将会更加繁重,工作要求将更高。目前我们的业务水平、工作质量、审计的广度与深度与法规的要求尚有一定的差距,在开展理论研究和档案的装订规范等方面还做的不够。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进一步深化对教育审计工作的认识,认真贯彻落实审计法规和规范,积极进取,奋力开拓,为推进学校教育事业的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2014税务检查自查报告
关于开展增值税发票使用管理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 第九篇

税务检查自查报告范文一:

我公司是某某食品有限公司在新疆登记注册的全资子公司,属于食品加工企业,经营范围为方便面、挂面、粉丝、调味品的生产与销售。注册资金1000万元。

我公司于年正式生产运营,设有供应、生产、物流、营销、财务等部门,遵循企业会计核算方法,设置总账、明细账等,目前使用金蝶软件,我公司纳税申报按照要求统一进行网上申报,各年度国税、地税申报税种有增值税、城建税、房产税、教育费附加、个人所得税等税种,均为自行申报,没有聘请税务等代理机构。我公司每年都聘请某税务师事务所的人员对我司所得税汇算清缴、年度审计工作进行核实检查并出具报告,现将我公司的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我公司用于抵扣进项税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真实合法的,没有开票单位与收款单位不一致或票面所记载货物与实际入库货物不一致的发票用于抵扣。

用于抵扣进项的运费发票是真实合法的,没有与购进和销售货物无关的运费申报抵扣进项税额;没有以购进固定资产发生的运费或销售免纳增值税的固定资产发生的运费抵扣进项税额;没有以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发票和国际货物运输发票抵扣进项;不存在以开票方与承运方不一致的运输发票抵扣进项;不存在以项目填写不齐全的运输发票抵扣进项税额等情况。

我公司取得的增值税普通发票、通用机打发票、手工发票等,已经国税官网查询,查询信息与票面均一致。

不存在购进房屋建筑类固定资产申报抵扣进项税额的情况。

不存在购进材料、电、汽等货物用于在建工程、集体福利等非应税项目等未按规定转出进项税额的情况。

发生退货或取得折让已按规定作进项税额转出。

用于非应税项目和免税项目、非正常损失的货物按照规定作进项税额转出。

销售收入是完整及时入账:不存在以货易货交易未记收入的情况;不存在以货抵债收入未记收入的情况;不存在销售产品不开发票,取得的收入不按规定入账的情况;不存在销售收入长期挂帐不转收入的情况。不存在视同销售行为、未按规定计提销项税额的情况

不存在开具不符合规定的红字发票冲减应税收入的情况:发生销货退回、销售折扣或折让,开具的红字发票和账务处理符合税法规定。

营业收入完整及时入账,现金收入按规定入账;给客户开具发票,相应的收入按规定入账。按《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的时间确认收入,准时完成纳税义务。

不存在各种减免流转税及各项补贴、收到政府奖励,未按规定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不存在利用虚开发票或虚列人工费等虚增成本、使用不符合税法规定的发票及凭证,列支成本费用、在成本费用中一次性列支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物品未作纳税调整;达到无形资产标准的管理系统软件,在营业费用中一次性列支,未进行纳税调整。

不存在计提的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超过计税标准,未进行纳税调整、计提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职工住房公积金超过计税标准,未进行纳税调整、计提的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年金等超过计税标准,未进行纳税调整。

不存在擅自改变成本计价方法,调节利润。

不存在超标准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计提折旧时固定资产残值率低于税法规定的残值率或电子类设备折旧年限与税收规定有差异的,未进行纳税调整;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年限与税收规定有差异的部分,已进行了纳税调整。

不存在超标准列支业务宣传费、业务招待费和广告费、擅自扩大技术开发费用的列支范围,享受税收优惠。

企业以各种形式向职工发放的工薪收入已依法扣缴个人所得税。

我公司将在税收专项检查纳税自查中,及时、准确的完成我公司税收自查工作。

税务检查自查报告范文二:

一、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制度建设

我局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单晨光为组长的四川省地方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税务自查报告。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省地税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规划、重大事项、重要文件的审核与决策,全面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省地税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承办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同时,局内各单位均安排了专兼职人员担任政府信息公开联络员,负责信息采集、信息发布、综合协调等工作。各市、州地税局也相应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对各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整体部署和统一指导,在系统内形成了责任明确、层层落实的工作格局。

我局从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切实维护纳税人利益及容易产生不正之风和滋生腐败的环节入手,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制定了《四川省地方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四川省地方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四川省地方税务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规程》、《四川省地方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对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资料进行整理,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和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制度汇编》印发局内各单位。在各市、州局及扩权试点县、市局办公室业务培训中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重点培训内容。

二、拓宽发布渠道,提升信息质量

大力加强内外网信息建设。内外网站是地税系统进行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载体。全系统统一使用内网信息编报平台并由专人负责编审,实现了省局处室、市、州局及扩权试点县、市局及时采编报送和信息登载,确保了信息工作的时效性,提高了信息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完成了外网改版,开设了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及时、全面地公开与纳税人及社会公众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截至年7月31日,外网共公开各类信息870条。

积极主动报送专报信息。围绕省委、省政府和国家税务总局关注的重点工作,积极向上级部门反映地税系统工作动态。根据新形势对信息工作的新要求,结合工作实践积极探索信息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新途径,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改进信息服务方式,加大信息约稿力度,从会议、文件、新闻、领导讲话和批示中主动寻找、挖掘信息线索。高度重视信息编辑细节问题,做到信息编辑精细化,除严格把好信息编辑质量关,还对格式、标点、印刷精益求精,努力提升信息工作整体质量。截至年7月31日,共上报省委、省政府和国家税务总局专报130余篇。其中,国办采用信息1条,省政府采用专报累计达到33条。

着力完善外部公开平台。认真做好省政府电子政务外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总局地税频道等信息公开平台的内容保障和网络维护,及时更新发布信息。从优化公文处理流程入手,在公文处理环节增加政府信息公开选项栏,各处室在拟制公文时根据公文内容确定是否公开、公开时限及公开范围。公文正式发出后,由专人根据最终填报选项及时发布。同时,按照《四川省地方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主动公开政务动态、人事任免、总结计划、法规制度等信息。截至7月31日,我局共向四川省人民政府网站报送信息176条,向省政府报送信息公开目录33条,向国家税务总局地税频道报送信息126条。此外,我局还精心策划了省局领导在线访谈节目,由局领导在省政府网站上就房地产税收有关问题与网民进行实时交流。

有效依托各类新闻媒体。广泛依托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渠道对外公开最新、最快的税收政策和征管改革各项举措,让广大纳税人及时、准确了解最新的税收政策,理解并支持税务部门工作,为税收征管提供坚强的舆论保障。今年,我局已多次与四川电视台、四川人民广播电台等合作播出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税收政策电视片和广播节目。在《四川日报》、《中国税务报》、《四川经济日报》等报刊上刊载文章38篇。

充分利用其他公开途径。在机关大厅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栏,详细公开各处室职责、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实事求是编制了我局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并在省政府网站上发布。每年及时向省档案局送交已公开的文件资料。

三明确工作重点,突出监督检查

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年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川办函〔〕76号)要求,我局着力做好服务“两个加快”工作,突出公开重点,及时公开地税系统灾后恢复重建、深化行政效能建设、扩大内需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等方面的信息。在具体分类上,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比照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公开的划分标准,积极主动公开应当公开的信息,妥善处理依申请公开事项,严格把关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前,我局共受理依申请公开事项1例,已按规定程序圆满办结,未收取任何费用。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同时,严格按照《四川省地方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进行审核把关,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失泄密事件。

有效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必须切实做好监督考核。我局制定了《四川省政府信息公开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聘请了28位各行业代表为政府信息公开社会监督员,为地税部门信息公开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监督并反馈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情况。

在省委、省政府和国家税务总局的领导下,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离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我局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地税工作实际,纵深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税务检查自查报告范文三:

近日,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工作部署,为了有序开展20xx年税收专项检查,厦门市国税局决定以企业自查为先导、以税务机关抽查和重点检查为保障,组织该市电子、服装、家具类产品的出口企业及外贸供货企业开展税收自查。

此次自查的对象和范围包括:在20xx年度和20xx年度办理电子、服装、家具类产品出口退(免)税的外贸企业与生产企业,电子、服装、家具类产品的外贸出口供货企业。以电子、服装、家具类产品出口及供货源为自查重点,对照检查是否存在税收违法与违规事项。如有涉及税收违法行为的,应追溯到以前年度。

本次自查实施“阳光稽查”,鼓励自查自纠。税务机关将筛选出口退税企业自查名单,告知企业出口退税相关法规政策、税收检查重点及企业自查自纠的法律责任与权益,根据企业自查报告审查情况,确定抽查和重点检查对象。企业自查出的税收问题,可依法从轻、减轻或不予处罚。自查阶段隐瞒问题不报告,或不按规定如实报告的,经税务机关检查确认,将依法处理。企业还应逐条对照税收检查问题,如实填写自查报告,若违规应逐笔列示;应缴(收回)税款的,需说明税款的所属期间,经所属主管税务机关确认后解缴入库。

相关企业可从市国税网上下载自查表报,并于15个工作日内递交自查报告。企业应报送税收自查承诺书,出口退(免)税企业自查报告及附表,外贸供货企业税收自查报告及附表。报表均以纸质与电子数据两种方式报送所属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方法为登录国税网站—“办税大厅”—“自查报告报送”。检查安排意见对我单位年至年1至5月底以前的纳税情况进行了认真的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企业概况

实收资本xx-xx,公司下设工程部、财务部、销售部、办公室等职能科室。目实现销售收入xx-xxx-x元。

二、自查情况

根据贵局大检查安排意见,我们重点对本企业20xx年至年5月底以前的纳税情况进行了自查,自查结果为:

1. 营业税检查情况:截止20xx年5月底,本企业少缴营业税:...元;城建税:...元;教育费附加:..元;土地增值税:...元;水利基金:2...元;少缴税的主要原因是:年6月公司竞拍土地12.64亩,当时的成交价为每亩地500万元,原计划土地拿到后能尽快开工建设,加快资金回笼,但由于在拆迁过程中个别住户设置障碍,以至于拖到现在无法拆迁,加之大部分住户的安置补偿、过渡费等费用使企业资金周转出现了严重的困难,因此造成了税款的拖欠。

2. 代扣税检查情况

根据税务局要求,我们对建筑企业的税收情况进行了认真的监督,并积极进行了代扣代缴,尽管如此目前还有一些问题:

①由于工程未决算,目前已付工程款...元,工程款暂未代扣税金。

②其他由于正在办理外派证,已付...元,暂未代扣税金。

经过自查,我们充分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除积极补交税款外,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一定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学习税收知识,改正错误,遵纪守法,照章纳税,为国家富强,企业发展尽我们应尽的义务。

税务检查自查报告范文四:

xx市地方税务局将按照征管体制改革要求,承担辖区内税收征收管理稽查工作。自1994年9月设立以来,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三个文明一起抓,实现三个文明协调发展,以建设一支政治合格、技术过硬、作风优良、纪律严明的税务队伍为目标,围绕经济建设为中心,以职业道德、行风建设为重点,开展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有力地推动了各项工作,取得了丰硕成果,现将情况汇报

一.加强文明单位创建领导工作,落实各项创建措施

自地税局成立以来,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文明单位的创建工作,把创建文明单位的规划纳入单位的五年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坚持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党、政、工、团齐抓共管,落实所领导、工会、共青团及各股室主任创建工作责任。坚持精神文明目标管理,将制度建设、环境面貌、思想政治学习、职业道德、行业作风、遵纪守法、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综合治理等十个方面的创建内容量化成27个项目,共100分进行考核,并与年终奖金、评优、晋升等挂钩,并采取有效措施对全所的职业道德和行业作风实行月查制度,直接同**奖金挂钩,促进职工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积极性。积极开展各项创建活动,党政工团根据各自职责和工作性质,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月”、“纠正行业不正之风”、“争创文明股室”、“两个效益劳动竞赛”、“青年文明号”等多种形式的创建活动,文明建设深入人心,文明风气日渐昌盛。连续两年开展职业道德、行业作风状况社会问卷调查,被监督单位对我局税收服务工作、行业作风、职业道德三方面综合满意度达95%以上。

我局领导班子以“四好”、“五强”要求为目标,加强自身建设,订立了《廉政建设有关规定》、《关于健全监督约束机制的规定》等内部规定,实施党风廉政责任制度,坚持加强职工民主监督和民主管理,建立所务公开制度和所务公开栏,保障职工主人翁地位,充分发挥民主。班子团结进取,勤政务实、廉洁自律,密切联系群众,得到群众的肯定和好评,机关党支部连续两年被评为市先进党组织。

二.抓好“两改”工作,保持单位稳定与发展

认真贯彻落实税收征管体制改革和人事制度改革工作精神,结合单位具体情况,稳步推进,不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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