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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生人口学校

2016-08-11 12:05:22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计生人口学校(共6篇)计划生育人口学校培训计划生育人口学校培训教案孕产期知识培训一、怀孕早期的家务与运动事实证明,怀孕以后做一些家务及适当的体育锻炼,对孕妇的心理和生理上都有较大的好处。家务劳动:孕妇可以掌握一定的尺度,在不疲劳的前提下做一些家务。如做饭、收拾屋子、扫地等等。适当的体力劳动要掌握在不累、不搬动重东西、震动...

本文是中国招生考试网(www.chinazhaokao.com)成考报名频道为大家整理的《计生人口学校》,供大家学习参考。

篇一:计生人口学校
计划生育人口学校培训

计划生育人口学校培训教案

孕产期知识培训

一、怀孕早期的家务与运动

事实证明,怀孕以后做一些家务及适当的体育锻炼,对孕妇的心理和生理上都有较大的好处。

家务劳动:孕妇可以掌握一定的尺度,在不疲劳的前提下做一些家务。如做饭、收拾屋子、扫地等等。适当的体力劳动要掌握在不累、不搬动重东西、震动较小、不压迫腹部的范围里。这样,不仅能得到适当的锻炼,而且可以调剂生活。

运动:体育运动能改善人们的心肺功能以及肌肉和骨骼的机能,并能使人心情愉快。孕早期进行体育锻炼,还能缓解怀孕以后出现的呼吸困难,下肢水肿,腰腿疼痛和便秘等症状,有利于胎儿的生长。但是,与家务劳动一样,孕妇的体育锻炼应该以轻松、缓慢的方式进行。尤其对于有流产危险的孕早期妇女来说,更应该掌握合适的运动量。孕妇适应的运动包括散步、骑自行车、孕妇体操等。而不适应的如跑步、跳跃、球类运动等过于激烈或震动性较大者。从事运动时,如感觉累便休息一下,千万不能逞能或与别人攀比。对于有流产史的孕妇,更不要从事剧烈的运动。

二、孕妇用药与胎儿畸形

医学上根据药物对胎儿的毒性作用,将其分成5大类。

其中A类和B类药物,对胎儿未见有明显的的致畸和毒性作用,属于这类的药物有维生素B族、维生素C、叶酸、维生素E、一些常用的抗生素如青霉素类、先锋霉素类、红霉素类药膏等、以及对乙酰氨基酚类的退热药如“百服宁”、泰诺林等等。

C类药物,经动物实验证实对胎儿有一定的致畸作用,但在人类因为无对照试验,在怀孕期间应该谨慎使用的,属于这类的药物有很多,如雷米封、利福平、庆大霉素、心律平以及阿斯匹林等等 。

D类和X类药物,在动物实验和人类均有明确的致畸作用,这类药物尤其是X类药物,在怀孕期间应绝对忌用,属于这类药物的有抗肿瘤药、性激素类药物或避孕药、以及某些抗生素如四环素、链霉素、卡那霉素等。

当然,药物对胎儿的致畸或毒性作用,除了药物本身的毒性作用外,还与用药时的怀孕天数和用药的剂量及持续用药的时间有关。

一般来说,受精卵形成后的最初2周,医学上称为“胚囊期”,此期主要是细胞处于分裂和增殖期。在此期间受到毒性物质如药物的影响,往往引

起胚囊的死亡,导致流产。

从怀孕后4周(从末次月经的第一天算起),胚胎开始进入器官分化形成阶段,至怀孕第12周,胚胎的器官分化基本完成,如在此期间药物以及不良环境因素等往往可造成胎儿的畸形。

怀孕12周以后,受药物或其他不良因素的影响,主要是引起胎儿生理功能的异常。

此外,怀孕期间使用药物的剂量和用药持续的时间亦是影响胎儿的重要因素。

三、孕期活动应该注意什么?

怀孕的妇女并不需要整天待在家休息,实际上适当的活动可以加强盆底肌肉的力量,有助于分娩。但是活动时应该注意什么呢?

首先,早上起床时不要从仰卧位臵直接立起,以免腹部压力突然增加造成流产。正确的做法是,起床时先侧卧,然后双手扶着床边慢慢起床。

第二,空气好时,可以多做一些散步,但注意走路时应挺胸抬头,直视

前方,不要弯腰低头。上下楼时应扶着扶手,待全脚掌完全落地后再迈下一步。

第三,不要弯腰捡拾物品,正确的动作是直腰屈膝伸手够物,然后直腰起立。

第四,坐下时也应该腰背挺直坐在有靠背的椅子上,注意不要只坐在椅子半边上,以免摔倒。

第五,避免从事需要腹部用力的工作或家务,如提拿重物、举够高处的东西等。

四、孕妇应注意十件事

为了孕育一个聪明健康的小宝宝,孕妇要向医生咨询,怀孕期间要注意一些什么?了解孕期保健知识,在工作、生活、家务事等方面的注意事项,下面通俗地归纳为“孕妇十忌”。

一忌滥用药物 有的药物虽然对大人无害,但却可使孕妇腹中的胎儿畸形,如利眠宁、安定、苯妥英钠、激素类药、抗肿瘤、抗癫痫、抗甲状腺药、降血糖药等。孕妇用药,许多药物可以能过胎盘进入胎体,进入胎体的药物是否会对胎儿产生影响以及影响程度多大,这和诸如用药的剂量、持续时间、药物种类、给药途径、胎儿易感性等因素有关。以用药时间为例,如果在初孕4—6周的胎儿器官形成期往往最易致畸。一般说来,用药时间越早、持续用药时间越长、用量越大,则危害亦越大。

二忌病毒感染 怀孕初期2—3个月,胎儿对病毒十分敏感,因为一些病毒如单纯疱疹病毒、麻疹病毒,乙型肝炎病毒、风疹病毒等均可引起胎儿畸形。

如果患活动性结核病、肝炎,宜终止妊娠。病毒对胎儿危害之大,是各种病源中所罕见的。毒力最大的病毒有风疹、巨细胞、单纯疱疹、流感等十几种。怀孕早期如感染了这些病毒,会造成胎儿严重的多发畸形。因此孕早期应尽量少去公共

场所,预防病毒感染,增强体质,增强对疾病的抵抗力,孕妇要避免感冒、风疹。

三忌有毒化学物质 过多接触洗涤剂,容易造成流产,也应引起注意。放射线、同位素、化学工业毒物如苯、氯丁二烯、亚硝胺、铅以及剧毒农药均有致畸作用。从事化工生产或接触有毒化学品的孕妇,应尽量调换工作。农村孕妇不要喷洒农药。

四忌吸烟 烟草中含400多种有害化合物,其中尼古丁是罪魁祸首。孕妇吸入或在烟雾缭绕的环境中生活、工作,可招致流产、早产、发育不良,甚至畸形,如先天件心脏病、免唇、腭裂、无脑畸形等,吸烟孕妇妊娠高血压症的发生率也较非吸烟孕妇高。怀孕后吸烟或被动吸烟,可使胎儿发育延缓,还可造成流产、早产、死胎。

五忌孕后贪杯 酒精通过胎盘进入胎儿,可使出生后的婴儿身材矮小,智力低下。受孕前酗酒,可使发育中的精子和卵子发生畸变。这种畸变的生殖细胞结合,就会把有病的遗传基因传给后代,引起胎儿“酒精中毒综合征”。

六忌浓茶咖啡 浓茶、咖啡具有兴奋作用,可以刺激胎儿增加胎动次数,甚至危害胎儿的生长发育。在药物对胎儿致畸的动物实验中,发现咖啡因能引起小动物畸形。

七忌饮食不当 山楂易刺激子宫的收缩而引起流产,油条在制作中加了明矾,明矾是铅的有机物,铅会增加痴呆儿发生的几率,故应少吃油条。还要忌吃热性食物及作料,如小茴香、八角、茴香、花椒、桂皮等,以免发生便秘。

八忌总营养不平衡 营养不平衡,长期素食或食用单一的食品,会造成不同程度的营养缺乏,当然会影响胎儿生长发育。孕妇的营养供应不足,就会直接影响胎儿大脑的发育,引起脑细胞增殖量减少,使出生后的小孩智能低下。因此,孕妇不能挑食、偏食,要注意多食蔬菜、水果和富含蛋白质的食物。

九忌情绪不良 从心理学角度来看,孕妇所处的整个环境都与胎儿有关,胎儿环境应包括孕妇心理状态、家庭居住生活环境、身心健康等条件。母亲如经常处于强大的声音刺激环境中,可导致胎儿的过度活动,有碍胎儿的发育。孕妇的情绪对胎儿发育起着很大的作用,情绪紊乱、忧伤、惊恐易引起各种合并症。例如孕妇焦虑可使出生后的婴儿多动、易激怒、好哭闹。夫妻吵架持续时间的长短可影响胎儿胯骨的发育融合而发生腭裂。

十忌产前不检查 产前检查能及早发现并预防疾病,保护孕妇健康。妊娠后,为适应胎儿生长发育,母体各个器官发生一系列变化,这些变化可以是生

理的,也可以是病理的。如果母亲在妊娠的同时,合并心、肾、肝、肺等重要器官疾病,就可能危及母子健康以至生命。产前检查可以及早发现畸形,适时终止妊娠,也可以了解胎儿生长发育是否正常,适时给孕妇以生活、卫生、保健指导。怀孕早查,可预防遗传病,特别是高龄孕妇,更应及早进行检查。怀孕3个月起应每月检查一次。

五、孕期如何补锌

锌在人类为一种具有许多重要生化功能的微量元素,它参与蛋白质合成、核酸代谢、基因表达和免疫功能。锌是体内100多种酶类的辅因子,并作为蛋白质、激素和核苷酸的结构成分,所以它的重要地位不言而喻。

锌存在于许多食物内,海洋食物、肉类、硬壳果类和乳品中含量较丰,蚂蚁制品内含锌量亦较多。值得注意的是高纤维膳食可降低食物中锌的生物利用度,使锌不能较好地被吸收利用。

在临床医学中,一般都采用锌的血浆浓度测定来评估锌营养,认为血锌浓度应>10.8umol/L。血锌浓度可以受到许多生理因素的影响,如妊娠、感染、应激、运动、老年等。在许多种属的动物中,都被证实缺锌胎儿中枢神经系统发育不良的发生率明显增加,但是在人类中锌对胎儿的影响如何则尚不十分清楚。

据称 ,美国孕妇的锌摄取量大多低于国家的推荐量(15mg/日)有鉴于上述情况, Coldenberg和Tamura(1995)对380名血浆锌浓度低于中数的孕妇进行补锌的分组对照试验,从平均孕期19周开使予以锌25mg/日或安慰剂直至分娩。结果补锌组血锌浓度明显较高,新生儿体重、头围、股骨长度、臂长、皮皱厚度均较对照组力大。与安慰剂对照组之间的差异,在孕妇的体质指数 (BMI)<26公斤/平方米者尤为显著。研究者认为,结果提示补锌有益于胎儿发育,并目头围的差异可能反映与脑发育有关。

所以,妊娠期若血锌浓度偏低,尤其是体质较瘦弱的孕妇,适当补锌不失为一种明智之举。实践证明,每日补锌 15~25mg是安全的。

六、怀孕后不宜使用哪些化妆品?

怀孕是女性的特殊生理阶段,这时的女性常常会因为身体状况的变化,而变得敏感、身体抵抗力下降,而且孕期特别忌讳接触有害的化学物品,这时化妆有什么禁忌呢?

【计生人口学校】

1、染发剂:据国外医学专家调查,染发剂不仅易引起皮肤癌,而

且还易引起乳腺癌,导致胎儿畸形,所以孕妇不宜使用染发剂。

2、冷烫精:据法国医学专家多年研究,妇女怀孕后,不但头发非常脆弱,而且极易脱落,若是再用化学冷烫精烫发,更会加剧头发脱落。此外,化学冷烫精还会影响孕妇体内胎儿的正常生长发育,少数妇女还会对其产生过敏反应。

3、口红:口红是由各种油脂、蜡质、颜料和香精香料等成分组成。其中油脂通常采用羊毛脂,羊毛脂除了会吸附空气中各种对人体有害的重金属微量元素外,还可能吸附大肠杆菌进入胎儿体内。孕妇涂抹口红以后,空气中的一些有害物质就容易被吸附在嘴唇上,并随着唾液进入体内,使孕妇腹中的胎儿受害。鉴于此,孕妇最好不涂口红,尤其是不要长期涂抹口红。

怀孕期间的皮肤是需要保护的,一般最好使用高质量的滋润保湿护肤品、防晒用品,这样可预防和减轻妊娠纹。

【计生人口学校】

七、孕期不能接触X线

放射线能够穿透人体,使组织细胞和体液发生物理与化学变化,引起不同程度的损伤。胚胎或胎儿对X线及各种放射线敏感性更高,根据照射量和照射期的不同,分别会出现以下后果:

1、致死效应。胚胎着床早期,受到较小剂量照射即可导致胚芽死亡流产。

2、致畸效应。在胚胎各器官分化形成的早孕期受照射,则可能产生小头、脊柱和眼的缺陷、腭裂、严重四肢畸形等,还可能伴有全身各器官生长发育障碍。

3、致严重智力低下。在中期妊娠受照射,主要损伤胎儿的中枢神经系统和生殖腺,且为不可逆性损伤,致出生后智力低下。

4、致癌效应。据资料表明,由于医疗或其它原因,在宫内产生照射的胎儿,出生后的10—15年内恶性肿瘤和白血病的发病率明显增高。因此,除非具有特别需要,一般孕妇要避免进行X线、CT检查或接触各种放射线。如因患某些疾病,必须接受X线检查者,应尽量在妊娠4个月以后进行摄片检查,并在腹部放臵防X线装臵。以降低胎儿受害限度。如在早孕期无意中(不知道已经怀孕)接受大剂量X线或相当剂量的同位素治疗后,应考虑人工流产终止妊娠为妥。

八、孕妇情绪与胎儿健康有什么关系?

科学家经研究发现,孕妇的情绪会对胎儿发生影响。孕妇焦虑,所生的孩子往往多动、易激动、好哭闹。怀孕早期,孕妇如恐惧不安,常常会使胎儿发生腭裂,或者早产、未成熟儿或足月婴儿体重过低等。临产时孕妇因某种精神刺

篇二:计生人口学校
计生人口学校年度总结

本年度总结

在过去的一年里,我村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以邓小平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提升优质服务水平,积极开展“诚信计生”工作。努力建设“幸福家园”,先将一年来我村的计划生育人口学校工作总结如下:

围绕“五期”对象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继续深化“送避孕节育知识”活动。今年孕早期受教育率达90%,青春期受教育达85%,新婚期受教育率达90%,更年期受教育率达88%。群众通过接受“五期”教育,获得了新婚避孕知识,优生优育知识,避孕节育知识,更年期相关知识,老年期防病知识等等,全面提交了生活的质量,我村全年无用药具失败引起的意外妊娠情况,无大月份引产情况,无政策外多孩出生情况,被街道办树为“两无”村的典型。 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按《新广西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新广西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为主要宣传内容,结合本村实际情况,融会贯通“诚信计生”,“幸福家园”,“关爱女孩”,“打击两非”等知识,采取面对面咨询教育;发放宣传手册,张贴宣传标语,宣传版报;悬挂大幅标语,横幅等措施,使村居民了解国情国策,计划生育政策法律法规;了解“诚信计生”,感受“幸福家园”,从而自觉自愿参与到计生工作中,从以前的被动变为现在的主动,从以前的抵触变为现在的平和,真正达到了和谐计生“幸福计生”,“阳光计生”。

总之,2013年我村人口学校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不错的成绩,但离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的距离,我们决心在新的一年里有更新的思路,更大的突破,更好的成绩。

篇三:计生人口学校
2016学校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十二五”期间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关键时期,也是深化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关键时期,党中央、国务院要求各级政府和单位,要认真学习贯彻党和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的全面发展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坚持稳定现行生育政策不动摇,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不动摇,坚持稳定计划生育工作机构、队伍不动摇,坚持不断创新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思路、机制和方法不动摇,通过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工作责任机制和考核奖惩机制,确保计划生育工作责任落到实处。

二、建立计生工作两条管理线,完善学校计生管理网络

根据计生工作“单位负责、居民自治”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学校确定两条计生工作管理线:一条是行政管理线,主要管理学校在职人员、临时人员的计生工作,由级部和处室确定的计生管理员负责;一条是居民管理线,主要管理校内常住户、暂住户及流动人口(宿舍楼、周转楼、散住)的计生工作,由确定的楼长负责;两条管理线中的共管人员,以居民管理为主管,行政管理为协管;学校空挂户由户籍管理员协同学校计生办直接管理。

完善学校计生管理网络,重点加强计生队伍建设,形成:学校领导小组(社区计生办)→学校计生办→计生管理员、楼长→育龄妇女和计生管理对象的管理网络,保证计生工作的落实,使管理层次更加明确,责任和任务更加明确,稳步推进计生工作重心下移、网络向下延伸。

三、改进和完善学校计生目标管理责任制,确保学校年度计生目标完成

根据计生工作实行“职责垂直负责制,年度目标考核制”的要求,要进一步明确计生工作部门和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层层落实计生管理责任制,将学校同市教育局、街道计生委签定的目标管理责任书中的各项指标,分解到各计生管理岗位上,使各岗位工作人员了解计生对象的基本情况,掌握育龄妇女的情况及其变化,明确自己的年度目标及考核办法,在此基础上层层签定目标管理责任书,形成一级抓一级、同级抓监督、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干部

四、摸清底子,完善制度,建立有效的考核奖惩机制,落实计生工作的保障体系

根据泰山区政府的安排,今年2月份至3月上旬,要对全区居住人员信息进行一次全面的摸底排查,学校要抓住这次有利的时机,对我校校内常住人员、暂住人员、流动人员、空挂人员及非校内居住人员及其配偶的情况进行一次摸底,做到居住不漏户、不漏房,单位不漏人(在职、聘用、临时、空挂),真正实现“无漏洞管理,无缝隙覆盖”。【计生人口学校】

建立计划生育日常管理制度,重点人员(新婚、新聘、离异、离下岗、无业、临时、空挂)上门调查制度,育龄妇女检查登记制度以及育龄妇女措施随访制度及宣传教育制度等,通过制度的建立和完善,规范计生工作的管理。

建立有效的考核奖惩机制。根据计划生育有关文件精神,落实计生工作专、兼职人员的待遇,其待遇同年度目标考核挂钩(办法另定),对专、职人员的考核实行过程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办法,以量化考核为主。同时建立相应的奖惩制度,对晚婚、晚育、自愿终生只生育一个子女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政策予以奖励;对于不符合政策规定而怀孕、超计划生育者,给予党纪政纪处理,对于不履行避孕节育措施,孕情检查义务的,不按规定交验计生证明的,经批评教育不改者,给予严肃处理。

【计生人口学校】

五、切实加强对计生工作的领导,健全组织

计划生育实行单位法人责任制,校长是学校计划生育工作第一责任人,为切实加强对计生工作的领导,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靠上抓,计生办及有关人员具体负责的工作机制。

篇四:计生人口学校
2016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考核方案(共4篇)

第1篇

一、考核权限

(一)市对市直部门履行计生工作职责情况、各县区(含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现代产业园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并结合省考核情况对各县区进行综合评价。

(二)市对各乡镇进行综合考核。主要内容包括:市“月积分”考核,全市重点工作情况调查,人民来信来访调查,全省考核,省委托市进行工作质量考核。县区每年对乡镇考核不超过3次,考核结果以县区人口计生工作领导小组文件上报市人口计生委。考核结果共享,县级占一定比例。

(三)市直相关部门履行计生工作职责情况、城市和流动人口计生工作、综合治理性别比工作、科技工作考核依据本方案。

二、考核主要内容、权重及获取方式

(一)县级综合考核内容及权重(总分100分)

1、农村地区人口计生工作(70分,主要为各乡镇得分)

2、城市和流动人口计生工作(20分)

3、党政保障线(10分)

(二)乡镇综合考核内容及权重(总分100分)

1、稳定低生育水平(20分)

2、全员人口质量(10分)

3、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考核(10分)

4、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10分)

5、关爱女孩综合治理性别比(20分)

(1)性别比、二多孩早孕发现率、孕情掌握率(10分),由计统科提供;

(2)“两非”案件、人口信息交流平台(10分),由宣教科提供。

6、群众满意度(10分)

7、保障措施(20分)

(1)计划生育“村为主”(5分)

(2)社会抚养费征收(4分)

(3)计生利益导向(8分)

(4)计生队伍建设(3分)

以上为“月积分”主要内容。

(三)指标获取方式

1、考核指标通过数据网上查询、抽样调查、专项调查和信访及有奖举报调查等方式获取。

2、出生人口政策符合率、长效节育措施完成率、政策内孕情掌握率、早孕发现率、出生人口性别比指标,采用全员数据,并以样本点上报误差修正扣分。

三、考核制度和纪律

对乡镇考核实行“五公开、一自理、一监督”制度,即考核内容、考核方法、调查结果(现场反馈)、调查纪律、评分标准公开;调查组用餐自理;考核工作的全过程接受社会、新闻媒体和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县、乡级党政领导和计生部门人员禁止到考核现场。严禁被考核单位向考核人员送礼品、礼金或向手机充值,被考核单位违规违纪将被通报全市,并直接纳入“重点管理”,违规违纪人员交由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被考核单位不得跟踪调查组,不得干扰调查,不得以各种方式反调查,不得提供虚假证明。否则一经调查组确认,按干扰调查予以扣分。

四、加分与减分

(一)加分

1、为省工作会议提供现场的,参照省加分情况为县、乡相应加分;

2、为市工作会议提供现场的县、乡均加1分;

3、当年在全省考核中综合工作获得表彰的县区加3分;获得全国优质服务县(站、所)的加3分;获得全省优质服务县的县区加2分;获得全省优质服务站(所)的加1分;其它单项工作获得省以上表彰的县区加1分。

以上三项加分不超过5分。

(二)减分

1、干扰调查及与抽样调查有关的违纪违规事项,按省考核方案执行。【计生人口学校】

2、违法行政和重大恶性事件的减分

(1)因严重违反人口计生工作群众纪律,严重损害群众利益或弄虚作假造成恶劣影响的,扣6分;省、市领导批示查实的,加扣2分;情节特别严重的,报经市领导批准,直接列入“重点管理”。

(2)非法关押或殴打群众的,非法扣押或损坏群众财产的,每起扣2分;乱收费、乱罚款或违反计划生育合同规定收取合同违约金的,每起扣1分。上述事件情节严重的每起加扣1分;上述行为未按上级行政部门要求纠正的,每起加扣1分。

(3)县站、乡所在计生技术服务中发生医疗责任事故的扣2分;出现重大责任事故或未按规定及时上报的予以“一票否决”。

(4)信访或平时调研出现出生、节育、“三项制度”、“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误差的每例扣1-3分(一、二孩错漏每例扣2分,多孩错漏报每例扣3分,上环虚报、错报每例扣1分,结扎虚报、错报每例扣2分,补救措施虚报每例扣1分,“三项制度”资格确认和资金发放误差、“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资格确认误差每例扣2分)。

3、县区调整计生委主任没有事先征求市人口计生委意见的,扣2分。

4、乡镇在省考核中出现问题的,按照省考核标准加倍扣分。

上述累计减分不超过15分。确认办法如下:

(1)抽样调查时,经3名以上群众分别反映并经调查组查实确认的;

(2)有信访举报经市查实的;

(3)由市人口计生委调研、检查和督查时查实的;

(4)上级部门或领导交办查实的。

5、信访工作实行倒扣分。

五、奖励与处罚

(一)市直相关部门

1、市直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驻宿单位,根据人口和计划生育履职情况,评选“人口和计划生育特殊贡献单位”10个,各奖励人民币10000元;评选“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先进单位”40个,颁发奖牌。

2、对市直部门、本系统干部职工计划生育管理不严致使政策外生育的,或对政策外生育人员未能按《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处理到位的,予以“一票否决”,取消各项工作评先资格。

(二)县区(含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现代产业园区、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1、按省、市年度综合考核成绩,位居全市前两位的县区,评为“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先进县区”,各奖励人民币50000元(县、区五职责任人)。

2、对城市流动人口计生工作、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获得第一名的县区,各奖励人民币20000元(县、区五职责任人)。

3、对获得省政府和省计生工作领导小组表彰的市、县区,予以嘉奖,并按省奖金的同等数额予以奖励。

4、对未完成与市政府签订的责任目标的县区,予以通报批评,五职责任人每人处罚人民币2000元。

5、在省考核中未获综合奖且位次后退的县区,予以通报批评,五职责任人每人处罚人民币2000元;被列为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单项预警”的县区,予以通报批评,五职责任人每人处罚人民币3000元;被列为“重点帮助”的县区,取消计划生育工作评先资格,五职责任人每人处罚人民币5000元;被列为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重点管理”的县区,五职责任人实行“五不”(不调动、不提拔、不评先、不晋级、不调资),每人处罚人民币10000元;2016年全年人口计生工作如未实现进入皖北前三的目标,综合排位最后一名的县区党政分管负责人一年内不能调整工作。

(三)乡镇(街道办事处)

1、奖励

(1)根据综合考核成绩,对15个整体工作先进的乡镇,评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先进单位”,各奖励人民币25000元(乡、镇五职责任人)。同时县区按市奖金的同等数额予以奖励。

(2)对流动人口计生工作(街道、乡镇各2个、城关镇1个)、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5个)、群众满意度(5个),共15个乡镇(街道、城关镇)予以表彰,各奖励人民币10000元(乡、镇五职责任人)。

(3)评选优秀乡镇(街道)分管负责人、计生办主任、计生服务所长、计生微机员各10名,优秀村(居)书记(主任)、计生村专干100名,共140名优秀个人,每人奖励人民币1000元。

2、“重点管理”、“重点帮助”和“单项预警”

(1)“重点管理”单位5名。全市计划生育综合考核排序后5名或因行政侵权引发重大恶性案件的乡镇,列为全市“重点管理”单位,予以“一票否决”,对其五职责任人诫勉一年,诫勉期间实行“五不”(不调动、不提拔、不评先、不晋级、不调资),并每人处罚人民币3000元。

(2)“重点帮助”单位5名。全市计划生育综合考核,位居各县区最后一名(最后一名被纳入“重点管理”的,往后顺延)的乡镇,予以“重点帮助”,每人处罚人民币2000元。

(3)对流动人口计生工作后3名乡镇,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后3名乡镇,予以通报批评,最后一名的列为“单项预警单位”;群众满意度工作后3名乡镇,列为“单项预警”单位;“单项预警”单位,参加全市计划生育“重点管理(帮助)”单位座谈会。

(4)对连续两年列为“重点帮助”单位的,纳入全市“重点管理”单位;对连续两年列为全市“重点管理”单位的,其五职责任人予以免职;2016年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如未实现进入皖北前三的目标,综合排位最后一名乡镇五职责任人予以免职。

第2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根据全市总体部署和要求,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政务公开、统筹推进,紧紧围绕行政权力透明运行、规范审批服务行为,建设阳光和谐计生,不断提高全市人口计生系统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水平,为建设“实力、活力、和谐、幸福”创造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计生人口学校】

二、宣传重点

重点宣传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和中共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实施意见》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宣传人口计生部门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主要做法;宣传信息公开、办事公开的典型经验;宣传人口计生干部热情服务人民群众的先进事迹。

三、宣传形式

通过新闻媒体、网站、政务公开栏等各种渠道广泛开展宣传,积极营造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良好舆论氛围。

(一)新闻媒体宣传。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的作用,深入宣传报道全市人口计生系统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情况。

(二)门户网站宣传。充分发挥门户网站以及信息公开平台作用,发布消息、集中宣传。

(三)计生阵地宣传。在各地计生服务站所、人口学校等计生宣传服务阵地,放置宣传材料,充分宣传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相关内容。

(四)学习培训宣传。通过工作会议、座谈会等以会代训形式,集中学习中办发。

(五)其他形式宣传。通过开辟宣传专栏、设置宣传橱窗、“计讯通”短信平台、开展宣传微博等多种形式,多途径扩大宣传效果,提高群众对全市人口计生系统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的认知度。

四、工作安排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5月20日-5月30日)。根据全市活动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宣传方案,明确工作任务,落实责任分工,全面做好集中宣传活动的各项准备工作。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5月20日-7月20日)。围绕活动的指导思想和重点内容,积极利用多种形式和手段集中开展宣传,确保活动有声有色,富有成效。

第三阶段:总结检查(7月20日-7月30日)。及时掌握活动进展情况,做好相关信息报送和反馈,积极推广典型经验,做好集中宣传活动的总结完善。

五、相关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要充分认识开展集中宣传活动的重要意义,认真组织,周密部署。要紧密结合人口计生工作实际,贴近育龄群众,科学确定活动内容和具体方式,围绕群众关心的问题组织宣传,提高群众满意度,确保活动顺利实施。

(二)切实强化责任。市人口计生委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集中宣传活动由委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委办公室做好牵头抓总工作,各科站配合做好各项具体工作。各县区要根据市人口计生委和县区政务公开部门的要求,扎实有效组织好宣传活动。

(三)切实总结提高。要认真总结集中宣传活动,对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典型经验和做法要予以及时推广,并报送至市人口计生委办公室;对宣传活动中收集到的群众问题要进行认真汇总分析,并切实加以改进。

第3篇

一、考核权限

(一)市对市直相关部门履行计生工作职责情况、各县区农村地区人口计生工作、城市和流动人口计生工作、综合治理性别比工作、科技工作进行考核,并结合省考核情况对各县区进行综合评价。

(二)市对各乡镇按“市县结合、结果共享”的原则进行综合考核。市级考核占60%。主要内容包括:农村地区人口计生工作抽样调查(市级半年、年终两次考核,省查样本点,人民来信来访调查点,平时调查);全市重点工作情况调查。县级考核占40%。县区每年对乡镇考核不超过3次,考核结果应以县区人口计生工作领导小组文件上报市人口计生委。

(三)市直相关部门履行计生工作职责情况、城市和流动人口计生工作、综合治理性别比工作、科技工作考核方案另定。

二、考核主要内容、权重及获取方式

(一)县级综合考核内容及权重(总分100分)

1、农村地区人口计生工作抽样调查(70分)

2、城市和流动人口计生工作(20分)

3、技术服务机构建、管、用情况(5分)

4、“合格村”示范达标情况(5分)

5、信访扣分和性别比案件得分

(二)乡镇综合考核内容及权重(总分100分)

1、市考核(百分制打分,按60%计算)

(1)人口计生工作规范服务活动(15分)

(2)农村地区人口计生工作抽样调查(75分)

全市上半年人口计生工作考核(30分);全市年终全市人口计生工作考核(45分)。

全市两次考核采取随机抽样调查的方式,省、市未抽查到的乡镇,按主要工作数据进行打分。

(3)乡所、村室建、管、用情况(10分)

2、县区考核(百分制打分,按40%计算)

(三)指标获取方式

1、考核指标通过WIS数据不定期调查、专项调查和有奖举报调查核实等方式获取。城市及农村考核数据共用。

2、调查时限从考核当月上溯一年,样本点小区育龄妇女漏档和出生错漏报以个案纳入WIS信息误差。

3、出生人口政策符合率、长效节育措施到位率、出生人口性别比指标,采用WIS库数据,并以样本点上报误差修正和扣分。

三、考核制度和纪律

对乡镇考核实行“五公开、一自理、一监督”制度,即考核内容、考核方法、调查结果(现场反馈)、调查纪律、评分标准公开;调查组用餐自理;考核工作的全过程接受社会、新闻媒体和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县、乡级党政领导和计生部门人员禁止到考核现场。严禁被考核单位向考核人员送礼品、礼金或向手机充值,被考核单位违规违纪将被通报全市,并直接纳入“重点管理”,违规违纪人员交由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被考核单位不得跟踪调查组,不得干扰调查,不得以各种方式反调查,不得提供虚假证明。否则一经调查组确认,将加倍扣分。

四、加分与减分

(一)加分

1、为省工作会议提供现场的,参照省加分情况为县、乡相应加分;

2、为市重点工作会议提供现场并有经验推广的县、乡均加2分,进行经验交流的县、乡均加1分;

3、在上年度全省综合考核中晋类的县区加3分,综合工作获得省以上表彰的县区加2分,单项重点工作获得省以上表彰的县区加1分;

4、2016年度乡所改建、新建达到国家标准并投入使用的加3—5分;

5、性别比案件得分。

县区、乡镇累计加分不超过12分。

(二)减分

1、干扰调查及与抽样调查有关的违纪违规事项,按省考核方案执行。

2、违法行政和重大恶性事件的减分

(1)因严重违反人口计生工作群众纪律,严重损害群众利益或弄虚作假造成恶劣影响的,扣6分;省、市领导批示查实的,加扣2分;情节特别严重的,报经市领导批准,直接列入“重点管理”。

(2)非法关押或殴打群众的,非法扣押或损坏群众财产的,每起扣2分;乱收费、乱罚款或违反计划生育合同规定收取合同违约金的,每起扣1分。上述事件情节严重的每起加扣1分;上述行为未按上级行政部门要求纠正的,每起加扣1分。

(3)县站、乡所在计生技术服务中发生医疗责任事故的扣2分。

(4)瞒、漏报重大责任事故或未按规定及时上报重大紧急问题信息的扣2分。

(5)平时调查出现节育误差的每例扣2分,出现出生误差的每例扣4分。

上述5项累计扣分不超过8分。确认办法如下:

(1)抽样调查时,经3名以上群众分别反映并经调查组查实确认的;

(2)有信访举报经市查实的;

(3)由市人口计生委调研、检查和督查时查实的;

第4篇

一是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继续坚持和实行人口计生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进一步完善和加强人口计生“党政线”、“部门线”和“计生线”考评工作,严格落实“一票否决”制度。充分发挥人口计生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协调相关部门落实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相关职责。按照“人口和计划生育财政投入增长幅度高于经常性财政投入增长幅度”的要求,争取各级财政继续加大对人口计生事业的投入。进一步完善人口计生工作“村为主”工作机制,通过抓基础促平衡、抓难点促提升、抓诚信促和谐,全力稳定低生育水平。积极推进“金人工程”建设,规范人口信息统计管理,加强业务数据分析预测,逐步提高决策支持、基层应用和服务群众的能力。

二是坚持依法行政,建立和完善利益导向体系。继续开展依法行政示范乡镇(街道)创建、阳光计生行动示范创建活动。切实加强依法行政,坚持规范执法,突出便民维权,方便群众办事。坚决杜绝大月份引产、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等侵犯群众合法权益的事件发生,积极处理好计划生育有关信访工作,及时排查矛盾隐患,化解矛盾纠纷,着力打造“和谐计生”。加强利益导向体系建设,全面实施计划生育民生工程,及时足额兑现各项计生法定奖励措施,积极构建以计划生育法定奖励为基础,以计划生育民生工程为主导,以人口基金为补充,以政策兼容为重点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让计划生育家庭得到更多实惠。

三是全面开展优质服务工作,努力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不断完善县、乡、村三级计划生育服务网络建设,推动人口计生公共服务提质提速。以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为重点,大力提升优生健康检查工作质量和目标人群覆盖面。通过实施“六千人才工程”和“拔尖人才计划”,加强对技术服务人员的职业培训,不断提升服务能力。指导、县开展计划生育国家、省优质服务先进县创建活动。

四是创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制,建立健全人口计生公共服务体系。加强流动人口统计数据质量监管与评估,实行定期通报制度。完善城区人口计生工作“网格化管理”,推动城市生活e站功能发挥,着力加强城市公共服务能力建设。突出区域协作,完善“统筹管理、信息共享、双向考核、服务均等”工作机制,加快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进程。

五是发挥宣传教育先导作用,大力推进人口文化建设。全面加强基本国策的高层倡导、社会动员、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围绕人口计生各项任务和重点工作,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介,扎实做好宣传报道工作,不断增强人口计生工作正能量。深入推进“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和关爱女孩行动,加强亮点发掘和典型培树。全面完善出生实名登记和B超实名登记制度,深入开展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行为,有效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势头。

六是加强队伍职业化建设,提升队伍的整体能力。进一步加大全市人口计生队伍职业化建设力度,不断探索队伍建设制度化、常态化的有效途径。严格按照宿办秘〔2016〕72号文件要求,乡镇级按照两个“万人一干”和两名专业微机员的要求配备人员,着力解决好乡镇计生服务所非技术人员占编问题,医学专业技术人员比例必须达到100%。继续抓好专业技术人员分级培训、分层岗位练兵和人才引进工作。扎实推进生殖健康咨询师培训和考试工作。

七是加强党风廉政和政风行风建设,树立人口计生干部新形象。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有关规定要求,推进效能建设,突出政务公开,切实转变作风、端正学风、改进文风。积极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持续开展,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惩防体系。做好对专项经费使用的督查工作,加大对案件的督查督办力度,积极治理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坚持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精神为主线,以“服务中心、服务基层、建设队伍”为主题,全面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认真组织开展主题实践教育活动,推动创先争优活动不断深入。

篇五:计生人口学校
2016计生干部培训计划5篇

第1篇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落实中央《决定》精神,推进我办计生干部职业化建设,按照《省“十二五”人口和计划生育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规划》和《市2016年度全市计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及区计生的安排要求,结合我办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实际,特制定2016年度办计生干部教育培训计划:

一、培训对象

社区计生专干,宣传干部、协会理事会员、微机操作人员、各单位计生专干及广大育龄夫妇。

二、培训内容

培训主要内容为:(1)计生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计划生育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2)优生优育、生殖健康及避孕节育等科普知识。(3)计划统计管理与信息化应用。(4)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与依法行政工作。(5)药具管理工作。(6)社区、单位计生服务管理等有关业务知识。

三、培训方式和师资安排

以办事处人口学校为培训中心,授课老师聘请区计生局业务能手和办事处业务骨干担任。

四、培训要求

1、各社区根据培训要求,做好培训人员组织管理工作,确保培训工作顺利开展。

2、各社区要制定培训计划,坚持每季度对单位计生专干培训一次,要求扎实开展工作、保证培训质量。

第2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人的全面发展为中心,以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人口素质、改善人口结构为目标,以提高群众生殖健康水平和增进家庭幸福为出发点,通过宣传教育、优质服务、利益导向、综合治理、实现人口和计生工作思路和方法两个转变,促进人口与资源、环境和经济协调可持续发展,为实现富裕、文明和谐新创造良好人口环境。

二、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

目标任务:通过强化宣传教育、开展优质服务、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实行科学管理,努力使辖区人口和计生工作达到领导重视好,政策导向好、依法行政好、服务质量好、民主管理好、队伍作风好的“六个好”目标要求。

三、工作要求

(一)注重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充分利用节假日和各种媒体大力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宣传生殖健康、优生优育和节育避孕知识,引导群众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首先,要组织好新春婚育新风文艺汇演。其次,各社区要建好计生文化大院,扎实开展省级人口文化建设示范办创建活动,各社区要建好计生文化大院,办事处将着力抓好一个人口文化精品园,抓好2个以社区人口文化园建设。积极开展宣传报道工作,2016年坚持每月发表至少一篇信息,力争在市级以上刊发5篇以上人口计生信息报道。

(二)积极开展“三项工程”,全面提升服务水平。一是开展“母亲健康”工程。及时和区计生服务站联系,将查体和治疗疾病相结合,为流动人口育龄妇女做好生殖健康服务工作。二是开展“优生促进”工程。组织好辖区育龄夫妇开展婚前检查、孕期保健和优生检测工作,提高出生人口质量。三是开展“计生家庭创业”工程,积极鼓励和帮扶计生家庭开展创业工作,帮助贫困计生家庭,为她们做好各项服务工作。

(三)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开展行政执法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规范执法程序,严格执法标准,深入推进依法行政进程。一是配合区计生局做好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二是开展打击“两非”专项整治和出生登记工作,做好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工作。三是进一步健全各项制度,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公示制度等,做好信访工作。

(四)开展计生奖励扶助工作,落实优惠政策。一是做好独生子女计生特别奖励扶助家庭的申报和审核工作,每季度进行随访慰问,配合区上开展每年一次的指纹认证工作。二是做好城市独生子女计生奖励扶助家庭,女方年满55周岁,男方年满60周岁,可享受每月工资增加106人员的审核审定和申报工作。

(五)开展“五创”活动,推进创建工作。一是坚持经常性工作不放松,开展“三查两清一服务”工作,重点对象“三查率”达到98%以上。加强出生人口及其生育指标的审批与管理,生育指标发放合格率达100%,出生人口政策符合率达98%以上,创无计划外生育示范社区。二是切实提高人口计生统计数据准确性,统计报表上报及时率和准确率达到100%,积极开展市、区、办“人口计生阳光”统计社区(单位)创建工作。三是扎实开展计划生育统计信息示范办、示范社区创建活动。不断补充和完善全员人口信息,做到信息全面、准确、及时,切实提高全员人口数据库质量,积极完成流动人口信息平台各项任务,全面开展人口计生管理服务“一证通”系统应用,努力提高应用率。四是积极开展计划生育示范社区创建活动。不断完善基层基础工作,加强软硬件建设,根据上级要求和辖区工作实际,确定水厂路社区、建设路社区和西北二棉社区为办创建示范社区,陕科大社区为个重点监管单位,其余各社区要坚持开展自查整改活动,不断提高服务管理工作水平。五是积极开展省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先进社区创建工作,2016年,陕一毛社区创建省级先进社区,陕科大社区创建市级先进社区,其余各社区继续做好巩固提高工作。

(六)做好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日常管理工作,定期开展流动人口清理清查活动,免费为流动人口育龄妇女开展查环、查孕、查病等服务,全年流动人口登记率达98%以上、三查率达98%以上、出生人口政策符合率达95%以上;积极推进流动人口信息化建设,加强《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应用力度,应用率达到100%,流动人口信息入库率、接收率和反馈率均达到95%以上;做好西北二棉社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示范点和封闭式住宅小区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试点工作,为全区、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封闭式小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探索有效途径。

(七)开展业务培训。加强对辖区各级计生专干的培训,不断提高基层计生专干的业务技能,积极做好全区、市社区级专干技术大比武活动的推选、培训工作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社区要高度重视,调动各方面积极因素,将创建省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作为促进计生优质服务深入发展的有效手段,认真研究、精心部署。及时解决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着力提高工作效益。

(二)创新观念,强化服务。各社区要把创建省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作为提升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水平的重要内容来抓,牢固树立以人为本、优质服务的理念。从满足群众对计生服务的各种需求出发,拓展服务思路,拓宽服务领域,努力做好细致入微的关怀和服务。

(三)明确职责,严格奖惩。各社区、单位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要严把工作质量关,决不能为完成任务而降低创建标准。办事处将按上级要求严格执行督查督办和考核工作,对在创建工作中成绩突出的规定年终直接进入计生优秀社区,对工作不力影响全办工作的社区将进行通报批评。

第3篇

一、目的意义

创建人口计生统计信息示范办(社区)活动即是全面加强基层人口计生统计工作,夯实统计工作基础,培植全办人口计生统计信息工作新亮点的需要,也是全面提升基层人口计生统计工作水平,建立质量至上、应用主导和信息支撑为主要内容的人口计生统计工作新机制的需要。各社区单位要以提高统计信息质量为核心,以健全统计网络、规范表册档卡挂牌、完善统计制度、优化信息服务特别是完善提高全员人口数据库质量为主要内容开展创建活动,着力提升社区人口计生统计信息工作水平,充分发挥统计信息在科学决策、科学管理、优质服务中的基础性和导向性作用。

二、创建目标

至2016年底,全办通过开展人口计生统计信息创建活动要达到创建示范办的标准。

三、创建标准

通过扎实工作,我办计生统计工作要达到“一全两好”即网络机构健全、阵地作用发挥好、经常性工作开展好的标准。

(一)办事处应开展并完善以下工作:

硬件方面;确保各项设施到位。有独立的微机房,有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的专职微机员。计生办公室各项制度挂牌应齐全规范。

业务方面:定期维护更新全员常住人口信息库和流动人口信息库,“三查”月时及时提交“三查”结果,做好信息全员常住人口库和流动人口信息库的报表并做好辖区计生专干的培训工作。

(二)各社区应开展并完善以下工作:

1、计生网络机构和阵地建设

社区居委会班子健全;有专职计生专干和中心户长;社区卫生服务站工作人员能独立完成人口与计生各项服务工作。

2、发挥好计生阵地作用。

(1)有独立的计生办公室,人口和计划生育制度规范。有人口和计划生育基本情况一览表挂牌。

(2)有人口学校,人口学校有声像设备,能经常性开展工作,教学宗旨上墙,设置新家庭文化屋。有计生宣传品以及计生文化大院。

(3)能提供免费避孕药具发放服务,开展政策咨询、宣传教育以及优生优育等服务能及时为流动人口提供“三查”服务以及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4)社区有计划生育公示栏,定期公示计划生育相关事宜。

3、开展计生统计工作

(1)提高计划生育质量管理水平。做好常住人口的管理和流动人口的管理,力争达到连续3年无政策外生育,出生人口统计无误差。

(2)依法统计,统计资料和统计信息应真实准确,无随意篡改、虚报、瞒报统计数据和统计信息的现象。

(3)计划生育统计资料应完整、准确。一单(《省人口动态信息报告单》)一卡(《育龄妇女档案卡》)三册(《村级人口计生工作手册》、《计划生育服务室工作手册》和三查两清一服务登记册)三牌(社区人口和计划生育计划统计工作制度、经常性工作制度和社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基本情况一览表挂牌)各项资料应管理规范,更新及时,信息准确。

①《省人口动态信息报告单》应整册存放在档案柜里。单内所有信息都要按照规范填写。

②《育龄妇女档案卡》按孩次或者组别分册装订,存放整齐并及时更新,所有15-49周岁的妇女都应该建卡,不能有漏卡、缺卡现象。《社区人口计生基本情况一览表》要做到每月及时变更。

③如实填写《村级人口计生工作手册》和《计划生育服务室工作手册》,不能错填和空填。做好计生协会、奖励扶助、计生办公室、人口学校活动记录等。年度内所有手术证明粘贴在手术证明粘贴栏中。

④在每季度“三查”工作中,社区计生专干要按照每次三查对象范围,对“三查”对象进行全面的摸底造册,三查对象信息登记应准确,保持与《育龄妇女档案卡》信息一致。

⑤社区计生工作所有的统计资料必须做到按月及时变更,内容应填写完整、准确、整洁。所有计生统计档案资料必须归档保管5年以上。

(4)规范管理生育指标。生育指标发放合格率和及时率均应达到100%。对经镇(办)人民政府审核符合再生育条件的育龄妇女,要在村(社区)公开栏公示,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社区必须将生育证及时送到生育对象手中,做到持证怀孕,持证生育。

四、几点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我办要把统计信息示范办(社区)创建活动作为人口计生工作的基础性工作,切实抓好落实,做到领导、责任、措施三到位。健全基层统计工作网络,完善统计制度,夯实统计基础,促进人口计生统计工作上水平。

2、制定措施,狠抓落实。各创建单位要对照创建标准,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真正把创建工作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确保创建活动扎实有效的开展。

3、严格标准,确保质量。各社区要严格按照创建标准,逐项抓好落实,确保统计信息示范办(社区)的创建工作顺利通过。

第4篇

一、创建目的

创建计划生育示范阵地办既是深化人口计生综合改革,夯实工作职责、培植人口计生工作新亮点的需要,也是提升人口计生管理服务水平,建立人本计生、诚信计生的需要。各社区、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活动的重要意义,通过以健全机制、规范表册挂牌、完善制度、优化服务等为抓手开展创建活动,着力提升人口计生工作自控能力、创新能力和服务能力,促进辖区人口计生工作健康发展。

二、创建目标

2016年,各社区、单位要按照创建要求开展市级示范社区创建活动,力争将办打造为市级计划生育示范街道办。

三、创建标准

通过不懈努力,积极创新,扎实工作,各社区、各单位计生工作达到“三优一满意”的标准:

1、管理优化;党政领导重视,工作责任落实到位;基层基础工作健全规范,阵地作用发挥正常;各项工作机制运行有力,孕产期跟踪服务到位;表册挂牌管理有序,更新及时准确无误;管理服务有措施,信息化应用到位;法规政策执行到位,综合治理形成格局。2016年出生人口政策符合率达到95%以上,出生统计准确率达到98%以上、无非法溺弃女婴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现象发生,无群众上访等重大事件发生。

2、服务优质;加强对业务人员的培训,提升综合服务工作能力;对辖区所有育龄妇女(含流动人口)提供,宣传教育、药具发放、信息咨询服务;开展“三查”、健康检查、优生促进、跟踪随访等系列化服务活动,实现计划生育服务优质化。

3、发展优先;重点做到“四个优先”,即在制订社会经济发展政策时,优先考虑计划生育;在人员调配、经费投入时,优先考虑计划生育;在落实各项奖励优抚政策时,优先考虑计划生育家庭;在开展评优树模活动中,优先考虑计划生育执行情况,真正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成为推动办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助推器。

4、群众满意。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制度,积极开展“阳光计生”行动,切实维护和保障人民群众对人口和计划生育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群众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满意度达到92%以上。

四、工作要求

各社区、单位要结合实际,创新思路,明确目标,落实责任,要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要认真落实“三个一”的领导体制,把人口计生工作纳入社区重点工作之中。

2、加强计生阵地建设,配备计生工作骨干人员,落实“三位一体”考核机制,完善考核管理办法。发挥人口学校宣传培训功能,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和计生各类特色主题健康知识讲座,计生知识普及率达到90%以上。加强人口文化阵地建设,按照要求建好“五个一”、“人口文化院”,着力打造人口文化新亮点;真正做到有人管事、有人干事、有章办事。

3、建立长效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健全制度,促进管理水平。狠抓质量管理,稳定低生育水平;不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各项表册挂牌和记录;落实责任到人,形成个个肩上有担子,人人心头有责任的良好格局;不断加强全员人口信息数据库和流动人口数据库建设,注重应用效果,做好国家流动人口信息平台提交反馈工作,努力实现人口计生各项管理服务信息化。

4、强化组织,狠抓落实,扎实开展“三查两清一服务”、流动人口清理清查、“母亲健康工程”、“优生促进工程”等工作,确保三查率达到95%以上、人口政策符合率达到98%以上、出生统计准确的达到98%以上、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持证率达到95%以上。认真落实计生各项奖励优惠政策,立足实际,加大统筹协调力度,竭力为计划生育家庭办实事、办好事,实现惠民工作与计生工作的互利双赢。

5、以开展“阳光计生行动”为契机,开展政务公开,进一步增加工作透明度;推进民主评议行风活动,着力提升计生部门的社会公信力;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畅通群众咨询、投诉和反映问题的渠道,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

6、根据区上要求,我办水厂路社区、建设路社区、西北二棉社区为创建示范点。各社区以示范点为创建龙头,积极开展创建工作。

五、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各社区、各单位要从全局出发,高度认识,理清思路,以创新的精神、务实的态度,找准符合实际的切入点和突破点,扎实推进创建工作有序进行。要按照创建标准,制定有效的工作措施,真正使创建工作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2、统筹协调,积极创新。各社区、各单位要积极协调,把创建活动纳入到本辖区精神文明、平安创建等重点工作中去,整合资源,合力推进。在创建过程中要不断总结,积极探索,不断创新,全力打造办人口计生工作新亮点,推进办人口计生工作整体向前深入发展,力争2016年创建市级计生管理服务阵地示范办。

第5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生育要计划,生育更需要关怀的理念,以困难的计划生育家庭、育龄群众生殖健康、独生子女、女孩健康成长、基层计划生育工作者为主要关怀对象,通过舆论支持、经济帮扶、紧急救助、志愿者服务、亲情牵手等关怀形式,坚持加强宣传倡导,扩大社会影响,开展主题突出、特色鲜明、亮点纷呈、符合群众需求的生育关怀活动,进一步拓展关怀领域,扩大关怀人群。坚持以人为本,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扎实有效开展倡导婚育新风、提升人口与计生服务等志愿服务活动,推动志愿服务有新的更大发展,使更多的人成为志愿者。

二、工作目标

动员辖区党员干部职工人人争当志愿者,人人争做生育关怀先行者,和有关部门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关爱计生家庭空巢老人、留守儿童、农民工和残疾人,提升志愿服务水平。

三、工作措施

(一)关爱计生家庭空巢老人

积极摸清“空巢”家庭老人底数,有针对性地建立专门档案。开展生活照料、心理抚慰、法律援助、健康保健、结对帮扶、上门服务等关爱计生家庭“空巢”老人行动,确保所有计生家庭“空巢”老人都能享受到有针对性的志愿服务。

(二)关爱计生家庭留守儿童

建立专门的计生家庭留守儿童电子信息档案,并组织开展学业辅导、心理辅导、兴趣培养等结对帮扶活动。开展留守儿童问题研究,发现存在问题并提出对策建议,促进留守儿童健康成长。

(三)关爱计生家庭残疾人

建立计生家庭残疾人工作档案,组织开展生活照料、医疗保健、优生指导、上门访视等志愿服务活动,增强残疾人自强自立、参与社会、服务社会的能力。

(四)关爱计生流动人口

利用流动人口返家季节,组织志愿者走街串巷,上门入户,向返家流动人口宣讲计生法规政策,传授生殖健康、优生优育等科学知识,兑现奖励优待政策,提供上门康检、访视服务,充分维护流动人口实行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积极参与

办事处成立与人口计生志愿者服务活动领导小组组长:。定时安排志愿服务工作,全体党员干部职工要积极参与志愿者注册登记,参与志愿服务活动,人人争当志愿者,推动志愿服务机制化、常态化。

(二)严格管理,落实奖惩

办事处每月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不少于2次,每次服务时间不少于2小时,并建立志愿服务活动登记簿,把志愿服务活动时间、参与人数、活动成效、服务心得记录存档。各社区要积极组建志愿者服务队,办事处把社区志愿者服务队活动开展情况纳入考核之中,对活动开展不力、志愿服务次数少或效果不佳的进行通报批评,在全年考核中不得评为年度先进。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

通过门户网站和会议、短信、培训班等形式,大力宣传开展“双争”志愿服务活动的重要意义和具体内容,强化志愿服务理念普及志愿服务知识,宣传志愿服务活动的进展情况、先进经验和志愿者的感人事迹,形成舆论强势。

篇六:计生人口学校
2015年市人口和计划生育要点

一、贯彻十八大精神,健全统筹协调机制体制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作为全年工作的重中之重,坚持用十八大精神统领全市人口计生工作全局。加强统筹协调。强化人口与发展综合决策,把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部署。强化市人口计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组织领导,加强综合协调。大力推进全市“十二五”人口协调发展先进县(市、区)创建工作,加强对重点指标完成情况的市级督查。建立优先投资于人的发展的公共财政投入机制,确保人口计生事业投入增长幅度高于经常性财政收入增长幅度。加强人口发展战略研究。完善人口发展研究的工作平台和长效机制,逐步建立人口研究组织、管理、协作与应用工作机制。筹办人口学会,加强课题选题调研、目录发布和组织实施的规范性,加大优秀课题评选和扶持力度,及时将成果转化为科学决策、指导工作的重要依据和切实可行的工作举措。做好人口发展研究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衔接,重点加强与人口计生工作转型和人口家庭发展促进相关的研究。组织开展“十二五”人口发展中期评估。围绕“十二五”人口计生目标管理责任制和省“十二五”人口协调发展先进县(市、区)创建要求,加强指导和督查,确保分步实施、全面推进。推行“党委政府、人口计生、相关部门”分线考核,促进党政领导及相关职能部门切实履行法定职责。建立部门数据、信息核查与数据库数据相结合、相促进的考核评估方法,组织实施中期考核评估自查复查及组织迎检工作。根据省统一部署,开展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建设、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等专项督查。二、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提升依法行政水平。认真落实《市人口计生委关于便民办证的通知》,简化计划生育相关事项的审批办理程序,推进再生育审批、社会抚养费征收等重要执法行为的规范化和信息化建设。继续实行行政执法案卷定期评查制度,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程度。加强“市出生人口生育属性动态监测系统”建设,提高公民生育服务联系单办理实效。规范信访工作行为,提升依法处理信访问题能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继续强化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坚持六部门联动机制,保持对“两非”案件联合督查的高压态势。健全利益导向机制。认真落实计划生育特困家庭帮扶政策提标工作,逐步兑现2015年1月1日以后退休的其他持证退休人员的一次性奖励政策。出台城区只生育一个孩子的年老非从业人员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制定和实施计划生育特困家庭帮扶政策。进一步推广计划生育系列保险,扩大《独生子女幸福家庭保险》覆盖面。开展生育政策研究,摸清群众生育意愿,研判近期的生育趋势。继续完善现有生育政策执行口径,依法解决新形势下依法行政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深入推进“诚信计生”。推动建立有利于“诚信计生”的工作机制和政策规范,建立12356阳光计生服务热线和行政服务工作群众满意度评价体系。深化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积极参与国家和省级基层群众自治千村示范村(居)评选工作。加强计生协会组织建设,推动群众自治,坚持基本国策、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充分发挥其联系政府与计生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三、实施出生人口素质提升工程,着力提高人口质量大力推进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加大优生优育知识宣传力度,提高社会知晓度和群众参与度。按照“城乡统筹,整体推进,规范运作,全面覆盖”的要求,全年完成20000人次待孕夫妇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推动出生缺陷预防关口前移,有效降低出生缺陷发生风险。做好世代服务提质提标工作,指导基层加强世代服务站点建设。加强婴幼儿早期发展指导。巩固具有特色的早教工作模式,继续夯实全市人口早期发展指导服务网络体系,编制《市0-3岁婴幼儿家长指导手册》,做好《成长阶梯—0-3岁婴幼儿测评与早教课堂》的免费测评和培训。继续免费发放早教体验券和早教点播卡,举行百场科学育儿知识社区巡回讲座,举办亲子运动会。四、深化人口家庭幸福工程,提高家庭发展能力围绕提升计生家庭发展能力,以深化人口家庭幸福工程“六大行动”为抓手,着力实施“免费优孕助孕”、“婴幼儿早期发展指导”等9个项目。积极推进生育关怀行动。实施特困家庭帮扶项目,制定和实施计划生育特困家庭帮扶措施,完善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切实关心关爱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切身利益。做好中国计生协特殊家庭探索项目,在全市建成7个爱心屋,开展对失独特困家庭系列帮扶行动,组织志愿者开展一对一、多对一的上门服务,心理沟通、精神安慰、生活照顾、健康教育等多项服务。实施生育关怀帮扶项目,开展“亲情牵手,结对帮扶”活动,创新帮扶服务内容和方式,扩大服务群体,计划生育困难家庭结对帮扶率达95%以上。全市建立10个市级生育关怀帮扶基地。积极开展健康促进行动。实施避孕节育生殖健康项目,开展三年一轮的生殖道感染综合防治,做好2000人次城区特困妇女的RTI/两癌筛查。农村依托市(区)指导站中心实验室,继续推进宫颈癌/乳腺癌筛查工作。规范知情选择服务,提倡选用长效避孕方法,减少意外妊娠,倡导安全性行为。实施青少年健康人格促进项目,进一步扩大青春健康教育的覆盖面,年内再建两个“青春健康援助”基地。开展专家面对面、同伴教育、青春健康知识进校园巡回演讲等活动。依托各级人口学校办好青春健康教育家长课堂,共同推进青春健康教育进家庭。依托市和辖市区计划生育服务站,开展青春健康技术服务、心理咨询等青春健康促进服务。实施中老年健康促进项目,深化中老年健康基地建设,年内建成5个“银龄乐园”。开展健康教育,组织老年人进行生活技能训练、抗衰老训练,延缓生理机能退化程度。在县级以上计生服务机构开设更年期保健门诊,预防、早期发现、及时治疗更年期疾病,提供心理疏导和对症治疗,提高中老年人生活质量。切实加强人口文化建设。实施人口文化推进项目,做好创建国家幸福家庭示范市工作,以婚育新风进万家为载体,推进人口文化创新。规范人口文化园区建设,评选5个市级人口文化示范基地。继续实施新农村新家庭新三年计划,开展市级“幸福家园示范村(居)”、“幸福家庭示范户”评选表彰活动。加大家庭人口文化阵地建设,争创一批省级人口文化示范基地。五、推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公共服务均等化,提升服务管理水平完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制机制。出台我市《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明确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中的职责和任务。贯彻落实《关于加强集贸市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加强对市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督导,全面提升全市集贸市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水平。推进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在全市均等化服务试点的基础上,全面落实“六免两优惠”政策,以65个免费技术服务定点单位为主,做好查孕查环工作,提升计划生育四项手术的免费率。为全市市场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免费健康体检5000名,其中城区2000名。实施流动人口康健计划项目,为外来企业员工提供性与生殖健康、就业、维权等服务,倡导康健的生活方式。加强区域协作提高网络化协作水平。总结推广与苏北五市双向协作经验,创新区域协作模式,加大信息沟通和违法生育情况通报和处理工作的力度。推进流动人口协会的组织建设,以党建带动协会建设,协助当地人口计生部门抓好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加快《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证》办理系统开发,加强网络协作,提高省级协查信息反馈率。六、深化信息化应用水平,实现信息化建设促转型完善人口信息系统。加强与国家、省“金人工程”项目的衔接,继续深化“国家全员人口信息采集机制创新试点”工作,完善“全员人口信息采集新机制”。完善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加强部门数据对比分析及核查入库的考核力度。加强村、社区信息服务终端建设,在确保村、社区信息网络应用全覆盖的基础上提升村级应用能力。完成人口网的改版升级,将新网站打造成促进人口计生工作转型提升的有效载体。提升人口信息应用水平。继续组织开展人口计生统计数据质量信得过活动,排查基础工作和信息质量,促进统计数据质量的全面提升。进一步完善信息变更及质量管理的流程和规范,加强数据采集、处理及应用等各环节的质量监控,定期发布基础信息检测报告。加大信息准确率考核力度,尤其要加大部门共享信息核查质量的考核,加强人口数据的综合应用。提高信息化便民服务能力。实现生育服务联系单、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照顾再生育审批等单证的数字化办理;提升12356呼叫中心与世代服务中心的数字化融合程度;实现市人口健康公共服务电子地图与人口网站的整合,为市民提供便利;完成面向公众的营养健康评测系统的实施推广;逐步推进市民办事流程、结果的网上查询和公示。七、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促进人口计生队伍素质提升加强队伍建设。开展新一轮职业资格认证培训,拓展“一证三师”职业资格的范围,扩大培训规模。开展儿童早期发展指导、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家庭健康促进、信息统计分析等专项人才培训,加快培养一批实用型技能人才。在人口计生系统推行持证上岗制度,开展持证情况普查,加快队伍职业化、专业化进程。加强党风政风行风建设。围绕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扎实开展“百千万帮扶工程”和“三解三促活动”;规范和完善推进“阳光计生行动”三公开、四评议、五监督的工作机制,积极创建国家、省阳光计生行动示范单位,力争省级示范单位全覆盖。积极推进人口计生系统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和惩防体系建设专项检查,开展乡镇人口计生工作经费、县(市、区)人口计生公益金使用管理情况专项督查。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营造人口计生系统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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