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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

2016-08-13 10:32:30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共6篇)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切实维护社会安定稳定,加速推进“平安城市”建设步伐,建立健全矛盾纠纷快速排查调处机制,完善制度、落实责任,确保矛盾纠纷 排查调处工作取得实效。经研究,制定如下工作制度。一、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会议制度1、定期会议。街道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年初或年终须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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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

切实维护社会安定稳定,加速推进“平安城市”建设步伐,建立健全矛盾纠纷快速排查调处机制,完善制度、落实责任,确保矛盾纠纷 排查调处工作取得实效。经研究,制定如下工作制度。

一、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会议制度

1、定期会议。街道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年初或年终须召开中心工作会议,总结工作,调整和充实排调队伍,制定继续排查调处工作年度方案,安排部署排调工作,确定排调重点,分解排调任务。并每月召开一次会议,及时掌握本街道矛盾纠纷的发展趋势、发生情况以及各级排查组织排查矛盾纠纷的情况,查找原因,分析特点,加强指导,研究制定复杂疑难矛盾纠纷的调处措施。

2、不定期会议。中心根据工作需要可随时组织召开矛盾纠纷调处协调分析会议,对难以解决的矛盾纠纷进行认真地分析研究,共同提出解决办法,并落实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协调会议由街道调解中心主任或副主任负责组织实施,调解中心各成员必须按时参加会议,不准迟到、早退或无故缺席。

3、定期会议由街道调处中心主任或副主任组织召开;不定期会议由主任或副主任根据实际需要组织召开,也可由其成员建议,由主任或副主任组织召开。调解中心各成员必须按时参加会议,不准迟到、早退或无故缺席。

二、矛盾纠纷受理排查登记制度

1、街道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应受理由村调委会、社区调委会未能调解成功的矛盾纠纷。

2、中心工作人员、调解人员受理纠纷时要认真做好接待服务。如果是口头申请,接待人员应认真听取当事人对纠纷情况的陈述,并做好接待笔录。接待笔录要严肃认真,体现当事人原话原意,不得添加任何水分。笔录原则上要有当事人的签名或手印确认。

3、受理排查纠纷登记,要使用统一的《受理纠纷登记簿》和《排查纠纷登记簿》,受理纠纷登记的内容包括:受理时间、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姓名、性别、民族、年龄、职业、工作单位、住址或电话、纠纷的性质、起因和简单过程等。排查登记的内容包括:排查时间、地点、排查人姓名、被排查的纠纷种类、性质、起因苗头、当事方基本情况、责任方等,要逐项认真填写,不得遗漏。并注意妥善保管,严防遗失。

4、受理纠纷登记后,对当事人所反映的纠纷情况要注意保密,不经当事人同意,不得随意泄漏。

5、调解人员将对受理矛盾纠纷的要求及时向中心主任或副主任汇报,由主任或副主任确定事件进行调处,将确定的调处时间、调处地点、调处人员及时告知纠纷当事方,确保当事方能按时参加调处。

三、矛盾纠纷排查制度

1、不定期排查与集中排查、普遍排查与重点排查相结合,实行全覆盖、全方位、多层次排查,做到情况早发现、早报告、工作早到位、问题早解决。

2、重大节假日、敏感时期和纠纷多发期,要及时组织人员集中排查;对重点单位、重点人、重点事,加大排查力度,进行重点排查。及时了解和掌握可能发生的矛盾纠纷隐患。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

四、矛盾纠纷预警制度

1、制定完善处置群体性矛盾纠纷和突发性事件的应急预案,建立健全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矛盾纠纷信息网络,发挥基层治保、调解组织、治安中心户长、调解信息员作用,及时了解和掌握矛盾纠纷信息动态。

2、对于重大的矛盾纠纷,调解中心要及时受理,多种手段并用,努力解决在初始阶段或萌芽状态。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

3、发现重大纠纷隐患(可能发生群体性上访、群体斗殴现象)应当及时报告街道主管领导,并及时上报市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

4、各社区、村调委会应于每月底将所掌握的矛盾纠纷隐患情况上

五、矛盾纠纷调处制度

1、在中心受理的矛盾纠纷时,能及时调处的,组织调解人员及时进报街道矛盾纠纷排查协调指挥中心。 行调处,不能及时调处的,告知当事方可择日调处。

2、涉及两个或多个村(社区)之间的矛盾纠纷,由中心负责组织涉及到的村(社区)调委会成员共同召开联席会议,协商调处措施并组织实施。

3、街道矛盾纠纷调处中心确实无法解决的,及时上报市矛盾纠纷调处中心,由矛盾纠纷调处中心组织力量进行调处。

六、矛盾纠纷交办、督办制度

1、各村、社区调委会对中心交办的有关排查、调处矛盾纠纷任务要高度重视,按时进行排查调处,对调处难度大的矛盾纠纷,可提交中心进行调处。

2、进一步明确督察督办职责,对挂牌督办、限期解决的重大矛盾纠纷和协调会议决定的有关事项,要认真进行检查,逐一落实。

3、对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由于领导不重视,措施不得当,调处不到位,造成越级上访的,街道矛盾纠纷调处中心下发督办通知书,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调处,并向街道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写出专门报告

七、矛盾纠纷报告制度

1、要建立健全街道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信息网络,确定信息联络员,确保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信息上下畅通。

2、各村、社区调委会每月对矛盾纠纷进行认真梳理,按要求如实填写《矛盾纠纷排查情况统计表》、《矛盾纠纷调处情况统计表》等于每月28日前上报街道矛盾纠纷调处中心。无矛盾纠纷的,实行“零报告”制度,严禁迟报、漏报、虚报、错报。

3、健全和逐步完善因人预防、因地预防、因时预防、因事预防的报告机制。

八、矛盾纠纷档案管理制度

1、实行档案专管制度。明确档案管理人员。调处中心的调解文书案卷实行专人负责保管,并建立必要的调阅、保密管理办法。

2、实行一事一卷制度。调解文书包括原始记录、调解申请书、民间纠纷受理调解登记表、调查笔录、调解笔录、调解协议书、回访记录以及调解中心对调解未成功的纠纷处理意见及各种材料等。归档时,做好调解文书的审查,调处文书、资料要求一事一卷,装订成册,并按档案管理规定整理归档。【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

3、规范封面管理制度。归档后的调解文书要使用统一的卷宗封面,注明立卷时间、立卷人姓名,并根据纠纷具体情况,确定保管期限。

4、注重随时归档制度。对简易、随调随结的矛盾纠纷,应在来访的矛盾纠纷登记簿内,注明矛盾纠纷基本情况、请求事项、调解结果等,并附调解笔录、调解协议,予以存档。

5、分类管理制度。各类档案要放置有序,对于民事、行政等纠纷调解应分别入档。对重要案卷和一般案卷应实行分别管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

6、确保及时调阅制度。档案管理工作人员对所存档的资料要做到心中有数,调阅档案时能及时、准确。

7、安全管理制度。认真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做到防火、防盗、防潮、防蛀、防鼠咬,确保档案资料完好无损。

九、矛盾纠纷责任查究制度

1、把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与责任人的政绩、晋职晋级、奖惩 紧密挂钩,实行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责任查究制。

2、调处中心工作人员在接访受理、分流、调处社会矛盾纠纷中因推诿、扯皮、失职、渎职、矛盾久拖不决、导致矛盾激化或处理结果显失公平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程序实行政治问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篇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
乡镇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工作制度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岗位职责

一、加强对本乡镇成员单位的检查、督促和指导。

二、研究制定本乡镇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年度计划、工作方案、工作制度和考评管理办法,定期通报成员单位工作情况;定期开展社会矛盾形势分析,向党委、政府提供决策资料。

三、负责督促指导成员单位矛盾纠纷的排查、上报,并分类分析、调处汇总、上报工作。

四、接待办理群众来信来访,协调处理矛盾纠纷,提供法律政策咨询。

五、做好矛盾纠纷的告知、回访工作。

六、及时向乡镇矛盾调处领导组报告工作开展情况和社会稳定信息。

七、加强检查督促和具体指导,严格控制越级上访。【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

八、负责组织调解人员的学习、培训、指导工作。

九、建立健全各村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委员会。

十、做好有关资料的管理、上报、归档等工作。 十一、完成好乡镇党委、政府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乡镇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工作制度

一、定期排查制度

(一)中心负责对本乡镇行政区域划片分区,明确具体的矛盾纠纷排查责任人,形成责任分工一览表,保证做到不留任何空白点。

(二)排查的主要内容:(1)可能引发上访的苗头性、倾向性的矛盾纠纷;(2)影响本区域和谐的矛盾纠纷,包括民事矛盾纠纷,群众与集体之间的矛盾纠纷等;(3)影响本区域稳定的矛盾纠纷,如村矿村企矛盾等;(4)各种安全隐患;(5)其他。

(三)各责任人员要按照中心的安排和要求,每月至少对责任区进行一次全面的排查。

(四)责任人员要深入到责任区域,深入到群众中间,广泛接触群众,多方位了解掌握情况,做到排查认真细致,情况底清数明,纪录详细具体。

(五)每次排查结束以后,责任人员要及时按要求如实填写《矛盾纠纷排查摸底表》并报矛盾纠纷排查中心。

二、领导接待制度

(一)、严格执行乡镇领导接待日制度,班子成员要定期接待群众来信来访,现场办公,及时解决群众所反映问题;

对于情况复杂,一时难以解决的要说明原因,明确解决措施和解决时限,并告知当事人。

(二)、对当事人提出的矛盾纠纷,能够现场解决的,班子成员必须作出调处意见,并进行调处。暂不能解决的要责承专人负责解决,说明理由并告知当事人解决时限和措施。

(三)、对于信访群众反映较为强烈的复杂问题,或经多次调处仍未妥善解决的纠纷问题,镇主要领导要亲自接待、亲自调处。

(四)、要制定领导干部接待时间表,轮流接待,对接待群众和所需处理事项要做到事前有准备、事中有措施、事后有回音。

三、调处制度

(一)、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要及时调处,限期解决。

(二)、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按所涉及的分管责任人及包片包点责任人会同各村负责人限期进行调处,并上报调处结果。

(三)、分管责任人及包片包点责任人规定时限内调处不了的上报乡镇矛排中心调处,矛排中心调解不了的上报乡镇党委、政府进行调处。

(四)、需要县职能部门配合解决的,要向相关单位及时移送处理建议书,协同调解。

四、请示汇报制度

(一)、中心对情况较为复杂、了解不全面的矛盾纠纷必须向分管、包片领导及时请示汇报。

(二)、中心对情况复杂、难于处理的重大矛盾纠纷以及信访案件必须向乡镇主要负责人及时请示汇报。

(三)、中心每月必须对本月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情况进行研究分析向乡镇党委、政府全面汇报一次本月工作。

(四)、中心必须及时向主要负责人汇报督办的矛盾纠纷调处进度及调处情况。

五、告知制度

(一)、中心必须在第一时间内将矛盾纠纷的调处结果,以书面形式及时告知当事人。

(二)、当事人在接到告知通知书后,必须要在告知通知书上进行签字。

(三)、当事人如果对所反映事项的调处结果有异议或意见,当事人必须在接到告知通知书后的1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中心提出或反映。

六、回访制度

(一)、中心对所调处的矛盾纠纷应在一个月组织人员对当事人进行回访。

(二)、对一般性的矛盾纠纷调处后回访一次,对情况复杂易造成新的纠纷的至少回访二次。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

(三)、中心对需要回访的事项,必须逐一明确回访责任人,回访对象及具体事项,并明确回访的时限要求。

(四)回访责任人必须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回访工作,有特殊情况不能如期完成的,必须向中心负责人诉清情况,对无故不按时完成的,予以批评教育,通报批评直至给予纪律处分。

(五)回访主要了解当事人对调处结果的满意程度,个人对调处的意见和看法以及对调处中心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六)回访责任人必须如实地全面地反映回访了解的情况,不得弄虚作假。

(七)回访结束后,回访责任人必须及时持回访卡填报中心。

七、责任追究制度

(一)、对不按时排查或隐瞒不报的矛盾纠纷的单位、企业、支部、村委负责人进行通报批评。

(二)、对已排查出的矛盾纠纷,责任人推诿扯皮未及时处理的给予责任人党政纪处分。

(三)、对重特大矛盾纠纷不请示汇报,擅自处理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对督办的重大矛盾纠纷不按期解决或工作不到位、解决不得力的给予直接责任人党政纪处分。

篇三: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
2015矛盾纠纷排查制度

第1篇: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制度

一、每月对辖区进行一次矛盾的排查,掌握不安定因素发展趋向,预防化解不安定因素,防止事态扩大和矛盾激化。

二、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予以梳理调处,必要时协同有关部门进行专项整治。

三、根据纠纷发生时令性、季节性、地域性等特点,制定排查重点和排查计划、方法。

四、下发排查纠纷统计表。内容包括:纠纷总数、分类、重点户、重点纠纷、发现的犯罪线索及分属部门等基本内容。

五、落实排查计划。要充分利用地点熟、人情熟、情况熟的优势,在辖区内进行摸底排查;各成员单位及职能部门也应通过日常工作、重点工作中反映或了解到纠纷线索,进行登记,填写排查登记表。

六、对排查纠纷统计表进行分析,按纠纷性质、类别、轻重缓急等进行分类排队,排出重点的人、事、单位;采取有力措施,抓早、抓小、抓苗头,钝化矛盾,及时调处,防止激化。

七、各单位、部门或人民调解委员会在排查活动中,对排出的重点矛盾纠纷和犯罪线索要及时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第2篇:矛盾纠纷排查预警制度

1、不定期排查与集中排查、普遍排查与重点排查相结合,实行全覆盖、全方位、多层次排查,做到镇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人,做到情况早发现、早报告、工作早到位、问题早解决;

2、建立镇(村)、单位矛盾纠纷排查体系,镇实行每半月开展一次集中排查。特殊时期每日开展一次集中排查梳理矛盾纠纷工作;

3、重大节假日、敏感时期和纠纷多发期,要及时组织人员集中排查;对重点单位、重点人、重点事,加大排查力度,进行重点排查。及时了解和掌握可能发生的矛盾纠纷隐患;

4、建立健全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矛盾纠纷信息网络,发挥基层治保、调解组织、调解信息员作用,及时了解和掌握矛盾纠纷信息动态;

5、对于重大的矛盾纠纷,调解中心要及时受理,多种手段并用,努力解决在初始阶段或萌芽状态;

6、发现重大纠纷隐患(可能发生群体性上访、群体斗殴现象)应当及时报告主管领导,并在4小时内上报市调处中心,调处中心接到报告后上报市主管领导;

7、各镇、各部门应于每月底前将所掌握的矛盾纠纷隐患情况上报市调处中心;

8、保持矛盾纠纷报送电话24小时畅通,遇到节假日必须有人值班,并做好值班记录。

第3篇:矛盾纠纷排查制度

一、坚持经常性排查、集中排查相结合的方式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重大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重点开展排查。

二、矛盾纠纷排查要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及时发现问题,全面掌握本地区矛盾纠纷的具体情况。在排查中做到实事求是,不弄虚作假,对排查出的问题不夸大、不缩小,尤其对可能引发重大治安问题和群体性事件的苗头高度警惕,如实上报。

三、建立居民小组、中心户三级排查网络,健全矛盾纠纷信息员,实行分级排查,村民小组、中心户随时排查,社区居委会每周排查一次,根据上级部署安排,针对重大节假日和敏感特殊时期及时组织排查。

四、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工作信息报告和预警制度,对排查出的各类矛盾纠纷,每月底前逐级填报统计表。对排查出的可能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矛盾纠纷要及时上报。

五、健全排查调解机制,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要按照纠纷性质、大小和调解权限进行分类梳理,对需要上级协调解决的重大矛盾纠纷,要详细填写《重大矛盾纠纷隐患排查情况登记表》,同时随附请求说明,载明纠纷当事人情况、发生原因,矛盾焦点等基本情况。

六、对居民小组、中心户报送的需要村调委会协调解决的矛盾纠纷,社区调委会必须研究确定调解方案、调解领导、工作人员,及时组织调解,切实达到矛盾纠纷排查出来,有效化解的目的。

第4篇: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制度

一、联席会议制度

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成员单位会议,研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矛盾纠纷调解方案,分析当前矛盾纠纷形势。

二、排查制度

坚持执行每半月排查一次社会矛盾纠纷,重要时期,实行每日排查和“零报告”制度,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的突出问题,及时组织开展集中排查和研判,提出工作建议,制定调处方案。

三、分流制度

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服务中心对群众要求调处的社会矛盾纠纷,实行统一登记受理,然后根据矛盾纠纷的性质、类别,按照“属地管理”、“分级管理、归口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分流指派到有关部门和单位。对中心分流指派的矛盾纠纷,有关部门或单位按照分流指派的任务和要求,强化调处责任,落实调处措施,确保调处效果,并及时反馈调处结果。

四、移送制度和归口管理制度

调处服务中心对所有受理的社会矛盾纠纷,实行一个窗口对外,按照“统一受理、集中梳理、归口管理、依法办理、限期处理’’的原则,视情况分流或直接组织调处:

1、涉及优抚安置、社会救济、殡葬管理等矛盾纠纷,由民政办会同当事人所在村负责调处。

2、涉及保险、劳动争议、工伤等矛盾纠纷,由劳动保障所会同党政办、当事人所在村负责调处。

3、农村经济政策、经营和财务管理、土地承包等方面的矛盾纠纷,由农经站会同国土资源所、当事人所在村负责调处。

4、有关土地法律、法规和政策,土地的征用和划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争议,土地有偿转让,农村宅基地的使用,以及反映滥占滥用耕地等矛盾纠纷,由国土资源所、司法所会同当事人所在村负责调处。

5、城镇建设规划、城镇管理以及拆迁补偿和安置等矛盾纠纷,由城镇建设办会同当事人所在村负责调处。

6、消费者权益,商品质量纠纷,经济合同纠纷,市场监督和管理等矛盾纠纷,由经济管理办公室会同相关部门负责调处。

7、计划生育方面的矛盾纠纷,由计生办和有关部门、相关村负责调处。

8、涉及企业产权改制、安全生产等矛盾纠纷,由派出所和有关部门、相关村负责调查。涉及上访的矛盾纠纷,由信访办牵头、有关部门负责调处。

9、涉及治安方面的矛盾纠纷,由综治办会同派出所、司法所、当事人所在村负责调处。

10、其他民事矛盾纠纷由司法所和村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服务站调处。

11、上述单位对所属矛盾纠纷必须进行面对面的调解工作,确实调处不了的,由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服务中心抽调人员协调调处。

12、重大疑难矛盾纠纷,由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服务中心直接调处。

五、联动联调制度

1、涉及到多个部门或跨村的矛盾纠纷,由调处服务中心组织相关单位进行联合调处,相关单位应按照中心要求,抽调人员按时参加联合调处工作。

2、对中心指派分流的矛盾纠纷,相关单位及时指派领导和具体负责人按时间要求进行调处,不得拒绝推诿。

3、矛盾纠纷调处实行领导包案负责制,各级领导对中心指派负责的矛盾纠纷应当负责指导、督促或亲自参加调处工作。

4、中心调处矛盾纠纷时需要有关部门配合支持的,有关部门要积极参与,不得拒绝。

5、矛盾纠纷确因部门决策不当或行政行为不当引起的,相关部门要立即纠正,防止矛盾纠纷激化。

6、中心实行矛盾纠纷调结报告制度。

全局性的重大矛盾纠纷,由镇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服务中心召开联席会议进行协调,集中力量进行调处。从而形成分工负责与联合调处相结合、属地管理和集中调处相结合的“大调解”格局,做到信息联通、力量联动、纠纷联排、矛盾联调。

六、督查回访制度

1、定期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工作。

2、对分流指派给有关单位的矛盾纠纷进行跟踪了解,提出调处意见。

3、走访当事人,了解调解协议履行情况,听取群众对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4、对未调结的矛盾纠纷每月至少组织开展一次以上的继续调处和控制工作。

5、定期通报有关单位对中心分流指派案件的调处情况。

4、中心应当根据要求及时认真填写月报表、半年报表和全年报表,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县综治办。各类统计报表应按时间、年限分类装订成册,建立统计档案,妥善保管备查。

5、矛盾纠纷调处材料应在调处结束后一周内整理归档。每年3月底前完成上年度档案的整理归档工作。

七、考核制度

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服务中心建设情况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服务中心根据实际制定对成员单位及工作人员的考核办法,对调处工作成绩突出的先进单位、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对因调处工作不力导致矛盾纠纷上交或激化的单位严格按照综治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要求,进行处理。

八、责任制度

以严格的责任制来确保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取得实效。建立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解责任制和分级责任制,实行领导定期接待、包案负责制、直接参与社会矛盾纠纷的调处。执行重大疑难矛盾纠纷报告制度,凡是大疑难矛盾纠纷,应及时向镇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服务中心报告请示。建立责任倒查制度,对因矛盾纠纷调解和排查不力,致使矛盾激化造成重大社会影响和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严格进行责任追究。

篇四: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
2016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总结范文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总结范文

**乡位于**县城南部,政府所在地距县城32公里,共辖7个村委会111个村民小组,国土面积140.95平方公里。东与贵州省威宁县玉龙乡毗邻,南与会泽县迤车镇隔牛栏江相望,西与本县火德红乡接壤,北与**坝子的文屏镇、桃源乡相连,属两省三县交汇处。213国道和昭待高速路从境内穿过。最高海拔2703米,最低点海拔1180米,地势北高南低,中部山脉突起。全乡居住着汉、回、彝、苗、布依等五个民族27870人。

2016年乡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十八大"精神,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创建平安为主线,以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为根本,紧紧围绕维护社会政治稳定这个大局,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全面落实维护稳定的各项措施,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稳定。现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总结如下:

一、矛盾调处成功率高。

**加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主动预防和有效化解各种社会矛盾纠纷,依法调解、以情调解、公平解决纠纷。在调解工作中,司法调解员擅于运用亲情、友情等讲道理、讲法律,使情、法、理有机地结合,达到化解纠纷的目的,并耐心、细致、公正的进行调处,化解了多起矛盾纠纷、积怨,调处成功率达95%。

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情况。

2016年共排查调处矛盾纠纷共144起:其中伤害、损害赔偿25起,土地纠纷共31起,山林纠纷25起,婚姻关系8起,邻里纠纷31起。其他纠纷24件。调处成功140件,成功率98﹪。指导各村调解委调解70件,其中:洗羊塘村6件、箐脚村8件、坡脚村3件大水井村10件、仙人洞村15件、水塘村15件、**村13件。及时有效的把各种社会矛盾化解在基层,处理在萌芽状态。

三、维稳组的建立。

由于排查调处工作涉及面广、情况复杂,为更好地做好排查调处工作,根据乡党委研究决定,成立了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和突出问题重点整治领导组司法所作为牵头单位,每月到各个村进行一次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各村委会干部、群众在遇相关情况下可随时向维稳组调解组反映、汇报。为构建平安和谐的**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四、例会制度的确立。

即每半年组织召开综治调解专干培训、交流会议,由司法所主持,各村调解委人员参加培训,对本月的纠纷排查调处情况进行汇报、交流。并通过会议交流形式对调解人员进行政治思想、业务知识和调解能力培训,提高其综合素质,更好的开展人民调解工作。

总之,**乡深入排查调处矛盾纠纷,把矛盾纠纷隐患解决在萌芽状态,抓早抓小抓苗头,努力提高矛盾纠纷调解成功率,确定社会政治稳定,在下一步的排查调处工作中将继续努力。

篇五: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
2016残联纠纷排查方案

一、指导思想

这次集中行动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贯彻“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按照“党政领导、各负其责、依靠群众、密切配合、化解矛盾、整治乱点、维护稳定、促进发展”的基本要求,强化基层基础建设,完善长效工作机制,明确责任,最大限度地把各类涉残矛盾纠纷和突出治安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努力实现公众安全感进一步提升目标,为推进“三个”建设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这次集中行动,有效解决各类涉残矛盾纠纷,努力实现涉残群体性事件下降、“民转刑”案件下降、刑事治安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得到有效控制,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三、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为动员部署阶段(4月上旬)。根据县综治委的要求和实施方案,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同时,广泛开展宣传发动,召开工作会议组织和动员干部职工积极参与集中行动。

第二阶段为全面排查和集中调处整治阶段(4月中旬—9月下旬)主要任务是组织乡镇残联、村社区残协积极开展调查摸排梳理,对排查出来的涉残矛盾纠纷、进行集中调处。确保涉残矛盾纠纷得到化解、突出问题得到解决。

第三阶段为检查验收阶段(10月上旬—10月中旬)。本会将对集中行动情况进行检查验收,总结推广经验,查找薄弱环节,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巩固集中行动成果,并完善相关资料台帐,切实做好迎接县综治委检查组的检查验收工作。

四、组织领导

县残联成立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集中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五、工作要求

1、明确工作原则。各乡镇残联要坚持“重在解决问题”的原则。针对集中行动排查出的涉残矛盾纠纷和问题,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切实解决好;要坚持“边排查边整改”的原则。对已排查出来的涉残矛盾纠纷限期办理。对排查调处不力,导致引发广大群体性事件将严格实行责任追究。

2、明确工作措施。各乡镇残联要深入村组、深入群众,对涉残矛盾纠纷和问题开展全面细致的排查,及时发现矛盾纠纷和治安隐患,尤其对可能引发重大治安问题和群体性事件的苗头要高度警惕,及时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边排查、边化解、边治理。

3、注重工作实效。为确保集中行动取得实效,各乡镇残联要积极动员广大群众,特别是广大残疾人积极参与集中行动,配合有关部门化解矛盾纠纷,摸排黑恶线索,检举犯罪人员,揭发违法行为,消除治安隐患,堵塞防范漏洞,集中时间、人员、精力,确保集中行动取得实效。

篇六: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
2015乡镇综治维稳工作方案

方案一:乡镇综治维稳工作方案

按照20XX年县综治委的统一布置,结合我镇实际,为维护八里河镇的社会政治稳定,促进全镇平安创建工作的深入开展,特制定以下方案。

一、为了确保我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稳步提高,充分发挥全镇治安防范多层网络作用,提高全镇科技防范能力。进一步完善平安互助网和视屏监控系统,对全镇的社会治安形势实行动态管理。 二、加强镇综治维稳工作中心建设,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和各项设施建设,规范中心的软件资料,认真搞好中心接防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三、进一步深入开展平安创建活动。巩固平安村(社区)创建成果,开展好平安单位,平安景区的创建活动,打造良好的平安创建宣传氛围。

四、加强综治督查力度。促进群防群治工作和三级治安联防的有效开展,促进全镇社会秩序的稳定。

五、按照县综治委的统一布置,开展好各项专项整治活动,制定好各项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加强活动组织建设,写好活动记录和总结。.

六、加强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开展矛盾纠纷定期排查和集中排查相结合。定期摸排信*、信邪教人员,调解矛盾纠纷,化解不安定因素。

七、完善各村综治维稳工作站的设施建设,制度建设和治安哨卡的设施建设。

八、加强村(社区)综治维稳工作站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全镇综治人员的业务水平。

九、规范综治软件资料,量化软件各项指标,提高全镇综治工作的整体水平。公平、公正的考核各村(社区)各单位综治工作水平,全年实行百分制考核,平时检查督查占20%,半年检查占30%,年终检查占50%。

1、各村(社区)支部书记、村长听取安排综治工作会议记录不得少于6次(村支两委记录)。

2、矛盾纠纷排查,各村(社区)1年摸排矛盾纠纷不得少于6起;建立规范矛盾纠纷调解卷不得少于3卷。

3、8本帐薄记录内容要规范真实,哨卡值班记录不得脱漏,综治各项工作计划、方案、小结、总结要可行、具体、充实。

4、加强综治督查力度,促进综治工作的深入开展。分管综治的负责人和综治办的全体同志对辖区内的各村(社区)、各单位每月督查一次。季度总评打分,列入年终考评占20%;半年检查占30%;年终检查占50%,并把季度、半年、年终考核结果进行通报。

5、奖励分:信息和典型材料报送后,已被采用按级别加分,镇采用加0.5分,县采用加1分,省市采用加2分,中央采用加3分,受省市表彰的先进单位奖励2分,县表彰的奖励1分,奖励总分累计不超过10分。

6、惩处分:例会签到,信息报送,各类报表列入惩处分即扣分,例会及开会每缺1人次扣0.5分,每次每缺一类报表扣0.5分,发生集体上访和越级上访每起扣2分。夜间值班督查情况,全镇通报批评,每次扣1分,黄牌警告扣2分,积分直接列入年终考评(各村发生可防性案件超过3起扣1分,5起以上扣2分)。

7、综治普法宣传,要有宣传资料、记录、方案、小结、总结。广播宣传要有广播稿,宣传记录和材料要相符。

十、加强周边环境的治理和相邻兄弟乡镇村,签定周边协议,共建平安和谐新农村。

十一、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打造良好的宣传氛围,开展“五五普法宣传”和法制进村、进校园活动。

十二、加强学校周边环境的治理和留守儿童的管理,开展预防青少年犯罪活动。

十三、继续开展好村级综治经费一事一议筹集,确保综治工作扎实有效的开展。

十四、加强镇直各单位、中心学校、八里河风景区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化解各方面不安定因素,打造平安和谐八里河。

方案二:乡镇综治维稳工作方案

为全面整合我镇综治维稳力量,切实加强我镇综治维稳组织建设,进一步提高工作效能、方便群众、建设***茶店,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茶店子镇综治维稳中心,特制定中心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争创全州先进平安乡镇为目标,按照中央、盛州、县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的部署和安排,整合全镇政法综治维稳力量,搭建协作配合、优势互补、精干高效、便民利民的工作平台,努力把镇综治维稳中心建设成为社情***的收集中心、矛盾纠纷的调处中心、普法教育的宣传中心、重点人群的管理服务中心、群防群治的指挥中心。

二、组织机构

按照“党政统一领导、部门协调配合、案件分流转办、中心督办落实”的总体要求,建立镇综治维稳中心。

(一)机构设置。中心在镇党委、政府和综治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由镇综治维稳办牵头,整合公安、法庭、司法、信访、民政、安监等综治维稳资源和力量,实行集中办公。中心由主任、副主任和相关成员单位组成;中心下设11个专项工作小组,组长由相关成员单位负责人担任;各专项工作小组在中心主任领导下开展工作,办理中心交办的有关事项。

(二)组织形式。中心向下延伸到村和村民小组,形成三级联动的综治维稳网络。在村一级建立综治维稳工作站、实行治保会、调委会和警务室合署办公;在村民小组建立综治维稳联络点,由组长担任综治维稳联络员;依托治安中心户长等基层群防群治力量,充分发挥“五老”的作用,及时排查处理社会矛盾纠纷。

(三)人员组成。中心设主任1名,由乡镇分管政法综治维稳工作的副书记黄祖贵同志担任,主持中心的全面工作;设常务副主任1名,由乡镇综治维稳办公室常务副主任谭新英同志兼任,主持中心的日常工作;设副主任若干名,由镇派出所所长吴号忠、镇司法所所长马尚武、镇法庭庭长罗桂香、镇安监办主任易勤平和镇信访办主任钟茂波同志兼任,在中心轮流值班,协助中心主任开展工作;设工作人员若干名,由镇综治维稳办汪斯堂、谭魁甲同志、其他镇直相关单位负责人和各联络组组长组成,在专项工作小组组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三、职责任务

(一)贯彻执行各级党委、政府有关综治维稳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

(二)坚持预防为主,掌握社情***,组织、指导并督促辖区各单位排查化解辖区内各类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协调处置各类突发性事件和群体性事件。

(三)组织开展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排查,协调开展“严打整治”专项行动和重点治理工作,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治安问题,维护全镇治安稳定。

(四)全面掌握、定期分析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形势,采取针对措施,指导辖区各单位开展平安创建活动,动员群众参与,巩固创建成果,抓好长效管理,增强群众安全感。

(五)组织开展党政主要领导定期接访工作,集中解决群众关心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督促辖区各单位落实领导责任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组织检查考核、严格奖惩措施。

(六)抓好镇村综治维稳干部和群防群治队伍教育、管理和培训,推进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确保行为规范、管理规范、运转顺畅、保障有力。

(七)督促辖区相关单位抓好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安全生产、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流动人口服务与管理、法制宣传教育、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扶、社区矫正、禁赌禁毒、***人民防线和反邪教等综治维稳工作。

(八)完成镇党委、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它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任务。

四、运作流程

按照“集中受理、分流转办、归口处理、分工协作、限时办结、跟踪回访”的总体要求,实行“六统一”。

(一)统一受理。中心设立接待室和服务热线电话(0718-4652189),每天坚持由一名党政班子成员带班,一名副主任值班,两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参与,全天候受理群众来电来信来访,并对受理事项逐一填写《中心求决事项受理登记表》。

(二)统一分流。对受理的求决事项确需分流转办的,由值班主任填写《中心求决事项转办单》,提出拟办意见,报值班领导或中心主任审签后,交由相关单位限时办结,并及时反馈处理结果。

(三)统一协调。对受理的重大矛盾纠纷和疑难复杂问题,带班领导或中心主任认为需要协调多个单位联合处理的,定期召开相关单位共同研究解决。

(四)统一督办。承办单位对中心交办的事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办结的,由中心发出《中心督办通知书》,督促承办单位限时办结。

(五)统一回复。中心对群众来电来信来访实行统一回复,简单事项由值班主任电话回复或当面回复,并作好记录;较大事项要以书面形式回复当事人,并做好跟踪回访。

(六)统一归档。中心成员单位对承办事项负责建档,按照管辖关系分类管理,建档后移交中心统一管理,中心建立台帐留存备查。

五、工作机制

(一)联查机制。中心要定期组织排查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实行集中梳理、分类处理、归口办理,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并限期化解到位。

(二)联调机制。中心对受理的矛盾纠纷,综合运用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等方法进行疏导化解。一般的矛盾纠纷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解决,重大疑难矛盾纠纷由中心协调有关单位共同解决。

(三)联防机制。中心建立健全专群结合的治安联防网络,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治安联防,指导督促辖区各单位建立健全内保制度,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

(四)联治机制。中心定期进行治安形势分析,提出针对性工作意见,及时发布治安预警;定期组织排查治安混乱地区、治安突出问题和安全隐患,集中开展各类专项整治活动,切实维护全镇治安稳定。

(五)联创机制。中心围绕争创全州先进平安乡镇的目标,整合各方面力量,积极开展“平安村”、“平安单位”、“平安家庭”、“平安校园”等基层平安创建活动,大力营造平安创建氛围,深入推进平安创建工作。

(六)联勤机制。重大节假日、敏感时期,中心要统一调配人力、物力,落实值班备勤工作。若发生重大突发事件、群体性事件和安全事故,中心接到报告后,要在第一时间向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报告,并迅速组织人员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妥善处置。

六、工作制度

(一)值班制度。由镇党政班子成员轮流带班,中心副主任轮流值班,工作人员具体参与,处理中心日常事务。值班主任和值班领导有事外出必须向中心主任请假,并作好调班事宜。

(二)议事例会制度。中心每周组织召开一次主任例议,每月召开一次成员单位负责人综治例会,分析治安形势,研究解决方法,安排阶段任务。

(三)首办领导责任制。中心受理的求决事项,当班领导为第一责任人,责任包案、牵头协调、督促办理,直到问题解决、当事人息访,并实时跟踪回访。

(四)请示报告制度。中心成员要确保通讯畅通,定期向中心报告综治维稳信息;中心则每月要向镇党委、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报告一次工作开展情况,遇到重大问题及时请示报告。

(五)联席会议制度。对重大矛盾纠纷和疑难复杂问题,中心要组织有关单位召开联席会议,共同研究解决方法。

(六)限时督办制度。中心交办的事项,承办单位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承办认为直接责任人,诉求简单事项当天办结、一般事项7天内办结、重大疑难事项30天内办结;中心明确专人全程跟踪督办,直到办结回复为止。

(七)考核奖惩制度。中心对交办事项的办理情况实行量化考核,并作为单位和公务员考核评先表模的依据;严格奖惩兑现,对因工作不力、作风漂浮造成激化矛盾的单位和人员,要按照规定追究责任。

方案三:乡镇综治维稳工作方案

根据中央、省市区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区委、区政府确定2015年为全区政法综治“基层基础建设年”的总体思路,并结合我镇创建“平安东阳”的神圣使命,特制定实施意见如下:

一、总体思路

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政法工作会议和区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四化两基”要求,紧紧抓住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着力强化基本目标、基层组织、基础工作,深入推进矛盾排调、打防结合、管理创新、队伍建设工作,促进政法综治工作全面提升,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工作目标

通过努力,达到五个目标:一是实现年内无刑事案件发生;二是不发生重大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事件或群体性事件;三是杜绝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现象;四是吸毒实有人员负增长;五是人民群众法治意识得到普遍提高。努力把我镇建设成为政治安定团结,社会安全稳定,经济繁荣协调,生活文明安康的和谐乡镇。

三、工作措施

(一)深入开展严打整治斗争。

1、派出所要深入开展以打击“两抢一盗”、吸毒贩毒、卖淫嫖娼、涉黑涉恶四项犯罪为重点,以整治车站周边、菜市场周边、学校周边、工程项目周边四个部位为重点的严打整治行动。要根据本辖区实际情况,把握重点部位、重点问题和重点时段,攻其一点以凑全功,突破薄弱环节以推动全局。要坚持“命案必破”原则,加大对命案和伤害案件的侦破力度,严惩犯罪分子,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2、深入推进禁毒人民战争。以“无毒社区”创建活动为载体,以重点毒品问题专项整治为抓手,进一步加大禁毒工作力度。通过断源头、端窝点、破网络,破获一批涉毒案件。以重点整治公共娱乐场所的涉毒问题和帮教重点涉毒、吸毒人员,及时排查、收治吸毒人员,努力降低复吸率,遏制毒品的发展和蔓延。

3、加强突出治安问题整治。精心组织反“两抢一盗”专项斗争,坚持日常打击与集中行动相结合,加大对重点地区、重点部位的巡防力度。同时,继续组织开展“扫黄扫非”专项活动和禁赌专项斗争,坚决打击聚众赌博、卖淫嫖娼等违法犯罪活动,扫除社会丑恶现象,进一步净化社会风气。

(二)要进一步推进防控体系建设。

1、全面落实“三防”措施。一是坚持人防抓落实。派出所要最大限度地把警力摆在街道、路面和治安卡口,实现动态防控;要突出抓好专业协警队伍的管理和使用,开展全天候治安巡逻,切实维护社会面的治安秩序;各村要加强联防队、护村队等群防群治队伍建设,开展有针对性的护村巡逻;事业单位要认真抓好内部自防工作。二是坚持物防抓落实。继续深化“零发案村”竞赛活动,尽最大努力遏制刑事案件的发生。三是坚持技防抓落实。大力推进“平安E家”报警电话入户建设,各村(场)、社区在年内务必安排报警电话50户以上;继续加强公共安全监控系统“全球眼”的安装和维护工作,逐步在全镇所有公共场所推广和实施电子监控,使技防设施向企事业单位拓展,向社会面覆盖。

2、加强基层综治组织建设。一要抓好“两所一中心”规范化建设。镇维稳综治中心要继续整合部门力量,健全规章制度,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治安联防、矛盾联调、问题联治、事件联处、平安联创“五联”工作机制,完善与村、上下联动的整体合力,更好地发挥综治工作中心的作用。派出所要继续深化“三基”工程建设,加快农村和社区警务室的建立,下沉警力,整合资源,发挥职能作用,确保一方平安。司法所要以争创优秀基层站所为目标,不断提高基层司法行政单位的活力、实力和战斗力。二要积极开展综治进村、进机关、进校园等活动,努力形成以党支部为核心、维稳综治办为骨干、村居调解和群防群治组织为基础的工作网络。全面加强村的综治组织建设,做到机构统一、人员落实、制度健全、工作规范。要健全校园维稳综治机构和普法机构,在全镇学校中广泛开展“创三无、保平安”(即无学生违法犯罪、染毒涉毒、安全事故)活动,加强对师生的治安防范和交通、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加强对网吧等校园周边环境治理,着力构筑校园的“安全防护网”。

3、加强基层平安创建工作。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对平安建设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全面落实各项措施,确保顺利通过平安建设考核。一要明确任务抓落实。今年的平安示范建设任务相当繁重,各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细化配套措施,加快创建进度,确保创建目标任务的完成。二要突破重点求实效。针对杀人与伤害致死案件、“两抢”案件、群体性事件、重大责任事故和食物中毒事件等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力求取得实质性突破。三要加强整治保平安。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活动,特别是建筑施工等领域的安全监管,严防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精心组织道路交通秩序和出租房消防安全等专项整治,努力实现各类事故指标的全面下降。

4、加强普法宣传教育活动。要按照镇党委、政府建设“法治东阳”的工作部署,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措施,全面深入开展“法治东阳”建设。特别是要认真抓好“六五”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切实增强群众的法制意识。要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不断深化基层和行业依法治理工作,继续深入推进“民主法治村居”建设,全面提高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为建设“平安东阳”、“法治东阳”,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

(三)坚持“严控”,全力维护社会政治稳定。

1、积极推进维稳工作建设。维护社会稳定工作责任重大,为此,我们必须认清肩负的使命,落实维稳工作责任制,扎实推进维稳工作建设,全力以赴维护社会稳定。一要落实工作责任,健全维稳组织网络。明确驻村干部和相关人员职责,建立镇维稳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维稳办,镇、村都要有明确固定的维稳信息联络员,形成上下联动,左右沟通的工作网络。二要落实工作措施,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不稳定信息的收集、摸排工作要渗透到社会的角角落落、方方面面,及时发现苗头,准确掌握方向。对突发性事件和有重大社会影响的不稳定事件要连续实行跟踪,对节假日等重要敏感日期,要确保二十四小时信息畅通。三要落实工作制度,完善维稳工作机制。①要健全定期逐级信息收集、报告机制;②要完善分析研判制度;③要建立预警制度;④要实行包案到人制度;⑤要落实处置制度;⑥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形成一个权责明确、信息畅通、处置及时的维稳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预防群体性事件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确保处置工作及时、果断、有效。

2、切实加强隐蔽战线斗争。继续深化与“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斗争,切实加强对重点人员、敏感日期和重要部位的监控。组织开展反邪教警示教育活动,扎实开展“无邪教村居”、“无邪教校园”等创建活动,进一步提高基层干部群众识别和防范邪教的能力。有效防范境外宗教势力的渗透破坏,依法打击利用宗教进行的非法活动。

3、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坚持“一月两排查”、“一月一台帐”、“一月两例会”、“一月一交办”、“一月一督查”的“五个一”运行机制,全面加强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对带有倾向性、突发性、全局性的问题,要及时报告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调处。对初信初访要“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力争一次办结。对上访老户要逐件复查复议,做到政策落实到位,经济处理到位,感情工作到位。

4、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围绕“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置得好”的目标,建立健全预测预警、排查调处、应急处置、责任追究、工作保障等五项机制,有效预防群众性事件的发生。继续抓好应急处置工作小组、劝返队伍、应急小分队等三支应急力量建设,按照预案要求,加强处置实战演练,确保一旦发生群众性事件,能够及时有效地进行处置。

(四)坚持“严管”,增强对社会面的控制能力。

1、加强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坚持“抓小放大”的工作思路,全面推行暂住人口落脚点“人户一致”管理工作机制、流动人口高危人群“五查三控一联系”工作机制和流动人口涉案对象落脚点责任倒查工作机制;重点抓好流动人口中高危人群的排查和监管工作,及时打击流动人口中流窜犯罪和团伙犯罪;大力开展企事业单位流动人口自主管理,力争全镇流动人口人户一致率达90%以上。继续深化出租房消防安全集中整治工作,努力实现出租房管理有新的突破。加强对流动民工的法律援助,建立健全民工维权工作机制,切实保障流动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

2、加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整合各方力量,共同做好在校学生的思想教育和法制教育工作。大力推进“青少年违法犯罪预防计划”,深入开展“未成年人零犯罪村”和创建“青少年维权岗”等活动,加强青少年活动场所和法制基地建设,为青少年健康成长提供良好环境。加强闲散、流动、困难群体与重点青少年人群的教育和管理,严厉打击幕后控制、操纵流浪儿童乞讨和教唆流浪儿童犯罪的团伙及黑恶势力。

3、加强娇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深化社会帮教形式,拓宽市场化安置渠道,继续开展娇正人员走守法致富之路系列活动,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

(五)坚持“严治”,确保政法综治工作顺利开展。

1、切实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健全镇、村、企业、学校综治网络,灌输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加大培训力度,不断提高队伍的自身素质和战斗力;紧密联系我镇实际,积极探索综治工作新思路。根据履行职能的需要,充实工作力量,完善体制机制,理顺工作关系,为开展综治工作创造良好的条件。

2、加强对政法综治工作的领导。加大对政法综治工作的保障力度,要把政法综治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确保平安创建、维稳、禁毒、队伍建设、流口管理等必要的工作经费。

3、加大督促指导和检查考核力度。健全党委、政府定期分析研判社会治安形势制度,每季度专题分析一次社会治安形势,研究部署政法综治、平安建设等工作。完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考核体系,综合评估履行综治责任制和开展综治工作的情况,对考核成绩位于前列的给予奖励。加大考核结果应用力度,把抓综治工作和基层平安建设的情况,作为村级干部政绩评定、奖励惩处的重要依据。完善和落实情况通报、督查督办、责任追究、“一票否决”等制度,对一些抓治安稳定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现象及时进行督查通报和督促整改,促进各项综治措施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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