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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南山教育基础网

2016-09-26 14:32:05 编辑: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成考报名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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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南山教育基础网(一)
南山基础教育科工作网站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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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基础教育科


深圳南山教育基础网(二)
2015深圳(南山区)小学网上报名系统http://jyk.nsjy.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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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南山教育基础网(三)
2014深圳南山教育事业单位考试题库

2014深圳南山教育事业单位考试题库

复习深圳南山教育事业单位考试前大家要仔细查看公告要求的考试内容,大家可以根据招聘公告考试内容收集需要的考试题库练习,通过自测查看自己的掌握情况,查漏补缺。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准备的考试题库,快来一起看看吧。

1.下列教师促成的纪律属于结构的创设的是( )。

A.规定限制

B.理解

C.协助

D.同情

2.一般说来,群体问竞争的效果取决于( )。

A.群体内的合作

B.群体内的竞争

C.群体间的合作

D.个体的能力

3.问题行为与差生、后进生等问题学生的( )。

A.对象相同

B.概念不同

C.都是对学生的总体评价

D.都是一个教育性概念

4.在17世纪,对班级授课制给予了系统的理论描述和概括,从而奠定了它的理论基础的教育家是( )。

A.北欧的尼德兰

B.捷克的夸美纽斯

C.法国的斯图谟

D.德国的福禄培尔

5.身处教育实践第一线的研究者与受过专门训练的科学研究者密切协作,以教育实践中存在的某一问题作为研究对象,通过合作研究,再把研究结果应用到自身从事的教育实践中的一种研究方法,这种研究方法是( )。

A.观察法

B.读书法

C.文献法

D.行动研究法

6.必须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思想的提出始自党的( )。

A.十五大

B.十四大

C.十三大

D.十二大

参考答案【深圳南山教育基础网】

1.【答案】A。

2.【答案】A。

3.【答案】B。

4.【答案】B。

更多2014下半年深圳事业单位招聘备考资料、考试大纲、视频视频等由广东中公事业单位招聘网归纳总结于2014深圳下半年事业单位招聘备考专题/zg/zg_gjhy/?wt.mc_id=bk9384

5.【答案】D。

6.【答案】B。

1.子曰:“求也退,故进之;由也兼人,故退之。”表明孔子教学时重视启发诱导。

2.国家政权机关控制着学制的颁布与实施,改革学制,调整教育结构,培养出符合国家发展需要的各级各类人才。

3.操行评定的目的在于教育儿童奋发向上,肯定优点,找出缺点,指出努力的方向,鼓励儿童上进,班主任在进行操行评定时要要充分肯定学生进步,适当指出他们的主要缺点,指明努力方向。

4.杜威提出教育要遵循人的自然发展的原则,教育目的是培养自然人。

参考答案

1.【答案】×。

2.【答案】√。

3.【答案】√。

4.【答案】×。

深圳南山教育基础网(四)
2016年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招聘教师公告

2016年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招聘教师公告 广东教师招聘、广东教师资格的最新资讯、考试公告及真题资料请详情查看广东教师招聘网,我们会及时更新动态!

2016年7月深圳南山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260人公告,中公广东教师考试网现将招聘有关信息整理如下,以供考生参考。

一、招聘对象、条件及有关要求

(一) 招聘对象。

2016年8月31日以前毕业,符合本公告及报考岗位所要求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二) 岗位基本聘用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本公告及《招聘岗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三) 有关要求。

1.报考人员身份

(1)以下人员既可报考面向应届毕业生招聘的岗位,也可报考与资格条件相符的面向社会人员招聘的岗位:

① 2013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期间毕业的市内外毕业生;

② 参加服务西部计划的大学生志愿者及“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在期满后1年内报考的(注:须提供相关证明,超过1年的按社会人员报考)。

(2)其他人员只能报考面向社会人员的岗位

本公告所称毕业生均指纳入国家全日制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计划并通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的毕业生,此类人员考试入围的,报到时必须提供全国统一的派遣报到证。

2.招聘范围

户籍要求为“市内外”的岗位,符合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均可报考;户籍要求为“市内”的岗位,限深圳户籍人员报考,市外户籍的下列人员也可视为深圳户籍人员报考:

(1)纳入国家全日制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计划的深圳高校2014、2015、2016年的毕业生;

(2)在市外院校就读的深圳生源2014、2015、2016年的毕业生;

(3)在我市机关事业单位雇用满1年以上的雇员或累计聘用满5年以上的临聘人员(雇员雇用时间可视同临聘人员临聘时间计算),且目前仍在岗的。其中雇员雇用时间和临聘人员临聘时间均截至2016年7月15日(下同);

(4)2016年7月15日前,本市户籍人员的非深户配偶,或配偶属驻深部队军人且本人符合随军条件的。

3.报考学历

(1)市外户籍人员须通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取得本科(含)以上学历及学士(含)以上学位。

(2)考生的学历、学位须与岗位要求相符。低学历不能报考要求高学历的岗位,高学历可以报考要求低学历的岗位,但必须符合岗位表中相应学历的专业和学位要求及其他资格条件。如:岗位要求最低学历本科、最低学位学士,本科和研究生专业均要求法学,如考生的研究生专业为法学,应具备相应的硕士或博士学位;如考生的研究生专业为非法学,本科专业为法学,还应具备相应的本科法学学位。

招聘岗位最低学位要求为“不限”的,报考人员是否取得学位不影响报考。

(3)岗位要求为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学历的,需具有全国统一的派遣报到证,其他学历的不能报考;岗位未要求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学历的,深圳户籍人员具有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历的,可以报考,市外户籍人员符合对市外人员基本学历要求的也可以报考。

4.报考专业

(1)报考者的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符。专业是否相符可参考国家教育部颁布的《高职高专、本科以及研究生专业目录》(附件2);

(2)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层次相对应。如岗位要求学历为“研究生”,专业为“数学”,若报考者本科的专业为“数学”,但研究生的专业为“物理”,则不符合要求。

5.报考年龄

在《招聘岗位表》“与岗位有关的其它条件”中有年龄限制要求的,按报考年龄为40岁以下(即1975年7月16日之后出生)要求;对已超过40周岁的我市公办中小学非在编教师可按其在我市公办中小学的从教年限予以递减,每从教满一年(含学年)抵减1岁,抵减后不超过40岁的,视同符合年龄条件。

6、面向毕业生岗位的教师资格证要求。

资格初审时,仅限2016年应届毕业生可暂不提供教师资格证,但须查验成绩单中的教育学和心理学成绩(均须及格)及普通话合格证明。

所有报考“面向毕业生”教师岗位的入围者,在申报办理聘用手续时必须提供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接受报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2011年7月以来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限制报考的人员;

(3)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4)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

(5)现役军人;

(6)未经现人事关系工作单位同意,深圳市事业单位现常设岗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考

(一)报考方法及时间。

1. 报考方法:网上报名、网上打印报名表和准考证,不受理现场报名。具体报名程序和方法见《考生服务系统网上报名功能使用详细说明》(附件5),也可登录深圳市考试院网站查询。

2.报考时间:2016年7月15日 16:00至7月20日17:00。

2016年7月28日16:00至7月30日17:00登录深圳市考试院网站打印准考证。

(二)报考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考1个岗位(含我市市区同日举行的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招聘);

2.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笔试成绩无效,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笔试

笔试委托深圳市考试院统一组织。报考者凭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参加笔试。笔试合格线由市委组织部和市人力资源保障局统一划定。南山区人力资源局和南山区教育局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单位以任何形式组织考前培训。

(一)笔试科目及内容。

考题按三个不同学段的招聘岗位命制:分别为高中与职校、初中、小学。

教育类考两科,一科为客观题,一科为主观题,最终笔试成绩=(客观题成绩×50%)+(主观题成绩×50%);笔试内容为教育政策法规、教育基础理论、教师职业素养和教学实施要求。【深圳南山教育基础网】

笔试内容范围及考试大纲请登录深圳市考试院网站查询。

(二)笔试时间。

统一安排在2016年7月31日(周日)上午。

分2场,第1场为客观题,笔试时间为8:30—10:00;第2场为主观题,笔试时间为10:45—12:15。

(三)笔试地点。

在准考证上注明。

(四)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及合格线将于2016年8月10日16:00前在深圳市考试院网站公布。

四、资格初审

(一)时间:公布笔试成绩及合格线时同时公布。报考者未能在指定的时间到达初审地点接受报考资格初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地点:公布笔试成绩及合格线时同时公布。

(三)初审办法

对笔试合格的报考者,依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各岗位根据拟聘用名额的5倍确定进入报考资格初审人选;其他笔试合格且名次在拟聘用名额8倍范围内的报考者为报考资格初审递补人选。若某岗位笔试合格的报考者人数少于拟聘用名额5倍,则该岗位所有笔试合格人员都列为报考资格初审人选。

为及时通知递补人选进行报考资格初审,笔试合格且名次在拟聘用名额8倍范围内的所有报考者均须在指定的资格初审时间到所报考岗位资格初审现场等候,直至所报考岗位资格初审结束。

进入资格初审人员,经审查合格的,确定为进入面试人选,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审查不合格的,不予进入面试,并按同一岗位笔试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的顺序,从递补人选中依次递补进行报考资格审查。

(四)须提供的材料。

报考者应提供材料原件供审查人员验证,并提供复印件供资格初审单位留存(资料清单见附件5)。

1.应届毕业生。

(1)基本材料:本人报名表、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或落款时间为2015年9月1日以后的毕业生推荐表(函)(加盖学校“毕业生分配办公室”或“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或“学生处”公章,研究生的推荐表加盖“研究生院<处>”的公章亦可。初审时无法开具的,由上述单位开具证明代替)、院系推荐意见(推荐表中已有的不需再提供)、成绩单,计划生育承诺书(附件3,符合相应条件的,办理聘用备案手续时需提供计划生育证明,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属2014、2015、2016年市外院校深圳生源毕业生报考市内户籍要求岗位的,需提供深圳户籍本;如户籍迁至市外尚未迁回深圳的,须提供深圳户籍迁出地派出所开具的证明。

军队院校地方班毕业生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的,需提供就读院校出具的地方生证明。

2.社会人员

报考者本人报名表、准考证、身份证(或户籍本)、学历及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执(职)业资格证(岗位有要求的才需提供)、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拟聘拟调人员计划生育情况个人承诺书(附件3,该表在资格初审时如来不及提供的可暂不提供,但必须书面保证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最迟应在办理聘用备案手续时提供该表,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

其中雇员或临聘人员报考涉及雇用或临聘时间计算问题的,还须提供雇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雇(聘)用经历的材料。

如报考者为我市事业单位现常设岗位工作人员,资格审查需提供单位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如无法提供,则视为不符合要求。

深圳南山教育基础网(五)
广东事业单位招聘:2016上半年深圳市南山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深圳南山教育基础网】

广东事业单位招聘:2016上半年深圳市南山区教育系

统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广东事业单位考试网温馨提示:2016上半年深圳市南山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考试公告暂未发布,中公广东事业单位考试网建议您参考去年考试公告,了解考试安排,提前备考。以下为2015上半年深圳南山教育系统区事业单位招聘77人公告:

为补充工作人员,南山区教育系统2015年5月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77名(其中毕业生25名,社会人员52名),具体岗位参见《南山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岗位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条件及有关要求

(一) 招聘对象。

2015年8月31日以前毕业,符合本公告及报考岗位所要求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二) 岗位基本聘用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本公告及《招聘岗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三) 有关要求。

1.报考人员身份

(1)以下人员既可报考面向应届毕业生招聘的岗位,也可报考与资格条件相符的面向社会人员招聘的岗位:

① 2012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期间毕业的市内外毕业生;

② 参加服务西部计划的大学生志愿者及“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在期满后1年内报考的(注:须提供相关证明,超过1年的按社会人员报考),报考有特殊年龄限制的岗位,报考年龄可放宽2岁。

(2)其他人员只能报考面向社会人员的岗位。

本公告所称毕业生均指纳入国家全日制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计划并通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的毕业生,此类人员考试入围的,报到时必须提供全国统一的派遣报到证。

2.招聘范围【深圳南山教育基础网】

户籍要求为“市内外”的岗位,符合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均可报考;户籍要求为“市内”的岗位,限深圳户籍人员报考,市外户籍的下列人员也可视为深圳户籍人员报考:

(1)纳入国家全日制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计划的深圳高校2013、2014、2015年的毕业生;

(2)在市外院校就读的深圳生源2013、2014、2015年的毕业生;

(3)在我市机关事业单位雇用满1年以上的雇员或累计聘用满5年以上的临聘人员(雇员雇用时间可视同临聘人员临聘时间计算),且目前仍在岗的。其中雇员雇用时间和临聘人员临聘时间均截至2015年5月4日(下同);

(4)2015年5月4日前,本市户籍人员的非深户配偶,或配偶属驻深部队军人且本人符合随军条件的。

3.报考学历

(1)市外户籍人员须通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取得本科(含)以上学历及学士(含)以上学位。

(2)考生的学历、学位须与岗位要求相符。低学历不能报考要求高学历的岗位,高学历可以报考要求低学历的岗位,但必须符合岗位表中相应学历的专业和学位要求及其他资格条件。如:岗位要求最低学历本科、最低学位学士,本科和研究生专业均要求法学,如考生的研究生专业为法学,应具备相应的硕士或博士学位;如考生的研究生专业为非法学,本科专业为法学,还应具备相应的本科法学学位。

招聘岗位最低学位要求为“不限”的,报考人员是否取得学位不影响报考。

(3)岗位要求为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学历的,需具有全国统一的派遣报到证,其他学历的不能报考;岗位未要求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学历的,深圳户籍人员具有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历的,可以报考,市外户籍人员符合对市外人员基本学历要求的也可以报考。

4.报考专业

(1)报考者的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符。专业是否相符可参考国家教育部颁布的《高职高专、本科以及研究生专业目录》(附件2);

(2)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层次相对应。如岗位要求学历为“研究生”,专业为“数学”,若报考者本科的专业为“数学”,但研究生的专业为“物理”,则不符合要求。

5.报考年龄

在《招聘岗位表》“与岗位有关的其它条件”中有年龄限制要求的,按《招聘岗位表》要求的年龄报考;其他条件中没有年龄要求的,报考的年龄均要求为40岁以下(即1974年5月5日之后出生)。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接受报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2010年5月以来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限制报考的人员;

3)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4)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

5)现役军人;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考

(一)报考方法及时间。

1.报考方法: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45元/科(网上付费、网上打印报名表和准考证,不受理现场报名)。具体报名程序和方法见《考生服务系统网上报名功能使用详细说明》(附件6),也可登录深圳市考试院网站查询。

2.报考时间:2015年5月4日 10:00至5月8日17:00。

2015年5月20日16:00至5月22日17:00登录深圳市考试院网站打印准考证。

(二)报考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考1个岗位(含我市市区同日举行的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招聘);

2.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笔试成绩无效,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笔试

笔试委托深圳市考试院统一组织。报考者凭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参加笔试。笔试合格线由市委组织部和市人力资源保障局统一划定。南山区人力资源局和南山区教育局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单位以任何形式组织考前培训。

(一)笔试科目及内容。

此次招聘的笔试为教育类,具体参见《招聘岗位表》。

教育类考两科,一科为客观题,一科为主观题,最终笔试成绩=(客观题成绩×50%)+(主观题成绩×50%);笔试内容为教育政策法规、教育基础理论、教师职业素养和教学实施要求。考题按三个不同学段的招聘岗位命制:分别为高中与职校、初中、小学。

笔试内容范围及考试大纲请登录深圳市考试院网站查询。

(二)笔试时间。

统一安排在2015年5月24日(周日)上午。

教育类分2场,第1场为客观题,笔试时间为8:30—10:00;第2场为主观题,笔试时间为10:45—12:15。

(三)笔试地点。

在准考证上注明。

(四)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及合格线将于2015年6月5日16:00前在深圳市考试院网站公布。

四、资格初审

(一)时间:公布笔试成绩及合格线时同时公布。报考者未能在指定的时间到达初审地点接受报考资格初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地点:公布笔试成绩及合格线时同时公布。

(三)初审办法

对笔试合格的报考者,依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各岗位根据拟聘用名额的3倍确定进入报考资格初审人选;其他笔试合格且名次在拟聘用名额8倍范围内的报考者为报考资格初审递补人选。若某岗位笔试合格的报考者人数少于拟聘用名额3倍,则该岗位所有笔试合格人员都列为报考资格初审人选。

为及时通知递补人选进行报考资格初审,笔试合格且名次在拟聘用名额8倍范围内的所有报考者均须在指定的资格初审时间到所报考岗位资格初审现场等候,直至所报考岗位资格初审结束。

进入资格初审人员,经审查合格的,确定为进入面试人选,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审查不合格的,不予进入面试,并按同一岗位笔试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的顺序,从递补人选中依次递补进行报考资格审查。

(四)须提供的材料。

报考者应提供材料原件供审查人员验证,并提供复印件供资格初审单位留存(资料清单见附件5)。

1.应届毕业生

(1)基本材料:本人报名表、准考证、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或落款时间为2014年9月1日以后的毕业生推荐表(函)(加盖学校“毕业生分配办公室”或“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或“学生处”公章,研究生的推荐表加盖“研究生院<处>”的公章亦可)、院系推荐意见(推荐表中已有的不需再提供)、成绩单、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属2013、2014、2015年市外院校深圳生源毕业生报考市内户籍要求岗位的,需提供深圳户籍本;如户籍迁至市外尚未迁回深圳的,须提供深圳户籍迁出地派出所开具的证明。

军队院校地方班毕业生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的,需提供就读院校出具的地方生证明。 符合条件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的往届毕业生,按社会人员提供相应资料。

2.社会人员

报考者本人报名表、准考证、身份证(或户籍本)、学历及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执(职)业资格证(岗位有要求的才需提供)、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附件3,该表在资格初

审时如来不及提供的可暂不提供,但必须书面保证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最迟应在办理聘用备案手续时提供该表,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

其中雇员或临聘人员报考涉及雇用或临聘时间计算问题的,须提供雇用合同或劳动合同作为证明。

3.无论应届毕业生或社会人员,有下列情形的,均须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1)夫妻分居市外一方按本市户籍人员报考的,须提供结婚证和夫妻双方身份证,深圳户籍人员的户籍本。

(2)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以及该工作时间段的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或工作合同、工资单、人事部门开具的在岗证明等(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或工作合同、工资单、人事部门开具的在岗证明在资格初审时可暂不提供,但必须书面保证,最迟在办理聘用备案手续时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其中雇员或临聘人员报考涉及雇用或临聘时间计算问题的,须提供雇用合同或劳动合同作为证明。境外归国人员无法提供社保缴纳记录的,以原单位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为准。岗位没有具体岗位工作经历要求的,可在初审现场提供劳动合同等证明。

(3)岗位要求英语、职业资格等级的,高于要求等级的均为符合条件,须提供相应等级证书(大学英语四、六级的可提供425分以上的成绩单,专业英语八级证书)。在官方语言是英语的国家留学2年以上的留学生,报考具有大学英语四、六级要求岗位的,可不提供相关证书,但需提供留学证明资料。

(4)留学归国人员资格初审时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尚未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可以凭深圳市外国专家局出具的《出国留学人员资格临时证明》接受资格初审;未毕业的,资格初审时必须提供就读院校开具的在读及毕业时间的证明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确认书;所有留学归国人员通过考试、体检和考察后,必须凭《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聘用手续。

(5)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资格初审时须提供国内院校出具相应的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位的,办理聘用手续时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

(五)其它要求。

1.报考者所提供的初审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如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不予进入面试;

2.报考者须本人按时到现场进行报考资格初审。报考资格初审合格的,由用人单位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3.资格初审只是对报考者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办理聘用手续前的备案审查结果为准。

深圳南山教育基础网(六)
南山区教育局

南山区教育局

咨询电话:26486070

入学报名网址:

相关专题:2013年深圳小学、初中入学申请指南

办事说明最新版本,更新时间为2013年3月5日

备注:以下内容为2012年信息,仅供参考。2013-2014年度正式学位申请办法待正式公布后发布后再更新,敬请家长朋友们耐心等待,关注此页面。

申请学位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凡年满六周岁(2006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有学习能力,具有深圳市户籍户口或符合《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深圳市关于加强和完善人口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及五个配套文件的通知》(深府[2005]125号,简称“1+5”文件)的规定,在南山区有合法住房,父母在深连续居住一年以上,且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非深户籍人员子女。

了解自己居住地在哪个小学的学区

根据南山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网站(

3月30日-4月13日下午2点,网上申请学位

登陆南山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网站(

没有上网条件的,可在就读的幼儿园上网申请,也可于4月7日(周六)上午9:30-11:30到居住地所属的小学电脑室上网申请、打印表格,学校在当天上午还将举行咨询活动。 4月14日-16日,到小学验核材料

家长携带入学资料原件、复印件及《南山区2012年秋季小学一年级学位申请表》,到对口小学验核材料。

入学材料齐全的,学校将给家长出具《南山区2012年小一学位申请验核材料回执》。

入学材料不齐全的,学校在《南山区2012年秋季小学一年级学位申请表》上标注原因,退回材料,不发放《回执》。家长补齐材料后,于4月19日(周四)下午到学校补验,逾期不候。

入学材料的信息,将通过网上搜集后,统一报公安、房产、租赁、工商、社保、计生等部门电脑复核,凡提供虚假材料且经查实者,深户学生不保证就近安排入读,非深户籍回原籍就读。

必须提交的有效证件资料(验原件交A4纸复印件,建议双面复印,并按下列顺序装订)

1、深圳户籍儿童

(1)《南山区2012年秋季小学一年级学位申请表》(见《关于入学材料的说明》第1条)

(2)儿童出生证;全家户口本(全家同一地级市户籍的,不得拆分户口本,如属于极特殊情况,需书面说明理由报学校确认)。

(3)购房户:儿童父母在本学区的有效《房产证》(或抵押在银行的房产证复印件加盖银行章);尚未办理房产证的,出具《购房合同》及已缴纳的首期款收据或每月银行按揭还款对账单(2-3张即可);租房户:由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所提供的《深圳市房屋租赁凭证(住宅)》及《房屋租赁管理费》发票。(见《关于入学材料的说明》第3条)

(4)儿童是独生子女的需提供《独生子女光荣证》(深圳、内地颁发的均可)。

【深圳南山教育基础网】

2、非深圳户籍儿童

(1)《南山区2012年秋季小学一年级学位申请表》(见《关于入学材料的说明》第1条)

(2)父母及儿童在深《居住证》;儿童出生证;全家户口本(全家同一地级市户籍的,不得拆分户口本,如属于极特殊情况,需书面说明理由报学校确认)。

(3)购房户:儿童父母在本学区的有效《房产证》(或抵押在银行的房产证复印件加盖银行章);尚未办理房产证的,出具《购房合同》及已缴纳的首期款收据或每月银行按揭还款对账单(2-3张即可);租房户:由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所提供的《深圳市房屋租赁凭证(住宅)》及《房屋租赁管理费》发票。(见《关于入学材料的说明》第3条)

(4)父母持有有效的《深圳市劳动保障卡》(或《深圳市职工社会保险证》),个体经商户持本市工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等证明(见《关于入学材料的说明》第5条)。

(5)儿童户籍地乡(镇)以上教育管理部门(含乡镇中心小学)开具的《就学联系函》。(见《关于入学材料的说明》第6条)。

(6)父母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母亲是广东省内户籍的,还需提供《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母亲是广东省外户籍的,还需提供《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申请者是独生子女的,需提供《独生子女光荣证》(深圳、内地颁发的均可)。

凡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人员子女,还应提供户籍地计生部门出具的已处理完毕的证明材料(含财政部门开具的缴纳罚款的发票原件)(见《关于入学材料的说明》第4条)

(7)属于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人员的子女,除了提供以上材料外,还应出具有关证明材料(见《关于入学材料的说明》第7条)。

3、台湾籍儿童

(1)南山区2012年秋季小学一年级学位申请表》、按要求填写由区台湾事务办公室出具的《广东省台湾人士子女入学证明书》和《台湾子女就读申请表》(申请表一式两份,送基础教育科提出意见并备案);

(2)户籍呈本、台胞证;儿童出生证明;

(3)购房户:儿童父母在本学区的有效《房产证》(或抵押在银行的房产证复印件加盖银行章);尚未办理房产证的,出具《购房合同》及已缴纳的首期款收据或每月银行按揭还款对账单(2-3张即可);租房户:由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所提供的《深圳市房屋租赁凭证(住宅)》及《房屋租赁管理费》发票。(见《关于入学材料的说明》第3条),如随同父母或委托监护人居住在工作单位所提供的员工宿舍的,除须提交单位员工宿舍的房产证或经居住地所在街道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外,还应提供父母或委托监护人与所在单位的工作关系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关于入学材料的说明:

1、打印《南山区2012年秋季小学一年级学位申请表》:学生家长在网上填写信息,确认无误后,即可打印填写好的《南山区2012年秋季小学一年级学位申请表》;若无法打印的,可在4月7日(周六)上午9:30—11:30到对口小学打印。

2、关于“深圳户籍挂靠”(含集体户籍)问题的说明,指儿童的法定监护人不是户口本上的户主。“挂靠户籍”与“非本学区户籍”计分相同,排序靠后。

3、关于住房证明材料说明

(1)未入伙的住房:持有《购房合同》,但须到2012年9月1日后才入伙入住的,可不接受申请。该类学生应先到现居住学区申请,待正式入伙入住后,按《南山区中小学转学插班细则》(见基础教育科网站

(2)《房产证》《购房合同》和《深圳市房屋租赁凭证》必须是儿童法定监护人的。学位特别紧张的学校,可能还会查验监护人入住的缴纳水电、煤气费发票等资料。已入伙,但《房产证》正在办理中的,网上填表时,选择填写“购房合同号”。租赁合同必须在2012年3月31日前签订;已签订的至少延续至2012年9月1日后有效,租赁起止时间至少需要一年或以上。学生就读期间也要保证租赁合同的有效性,以备查验。

(3)监护人购房产权在51%以上,才可以按“购房”申请;监护人购房产权在51%以下的,与“租房”计分相同,排序靠后。

(4)凡爷爷奶奶(外公外婆)购房,儿童及其法定监护人的户籍与购房者在同一个户口本上时,按 “购房”类填写;不在同一户口本,但能提供公证处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材料的,按“租房”类填写,可不再要求其提交租房合同,网上填表时无需填写“租赁合同号”,系统将自动默认为“000”。以上两种情况均需要提供由居委会开具的居住证明。

(5)法定监护人不能以购买或租赁的写字楼或商铺申请学位;在同一套住房内有多户居住者,公办学校只接受一户的报名登记。

(6)购合法集资房及自建房的,应提供合法房产证明,尚未办理好房产证的集资房、自建房,若能提供街道查违办或社区工作站的相关证明及购房发票等材料,即可按“购合法集资房、自建房”填写,网上填表时,无需填写“房产证号”,系统将自动默认为“购合法集资房、自建房”。

(7)在单位集体宿舍居住者,提供单位购买此房的《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或者单位租用此房的《深圳市房屋租赁凭证》。同时,家长提供单位分房证明及法定监护人缴纳水电费的证明。网上填表时,选择“单位宿舍”,无需填写“租赁合同号”,系统将自动默认为“单位宿舍”。

4、关于办理计划生育证明材料问题

(1)家长直接咨询现居住地街道办计划生育科、户籍地街道办计划生育科(见

26542432,26662232)。

(2)深圳户籍的儿童,无需查验其父母的计划生育材料。

(3)非深圳户籍的儿童,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①如果母亲是深圳户籍:持全家户口本、结婚证、身份证(女方)、一寸近期彩照到户籍所在地社区工作站办理《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属查环查孕对象的需交查环查孕单),如果男方是非深户的,还需提供男方户籍所在地村(居)委和乡镇(街道)计生工作机构出具的婚姻生育情况证明。下列情况另需提供不同材料:1,政策内生育二孩及以上的,提供再生育证(准生证)及再生育审批表;2、政策外生育的:提供社会抚养费征收票据等相关证明。

已办《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的,应到母亲户籍所在地社区工作站验证盖章。 学校查验《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原件,收取复印件。

②如果母亲是非深圳户籍的广东户籍人员:先到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查验《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然后到现居住地街道计生科开具《计划生育证明》。学校查验《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和《计划生育证明》后,收《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复印件和《计划生育证明》原件。

③如果母亲是非广东户籍人员:先到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查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然后到现居住地街道计生科开具《计划生育证明》。学校查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和《计划生育证明》后,收《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复印件和《计划生育证明》原件。

④父母离异且儿童判给父亲抚养,父亲尚未再婚的(提供法院判决书或协议书和《离婚证》),也需要提供计生证明:如父亲是深户,持全家户口本、离婚证、身份证(男方)、一寸近期彩照需到父亲户籍所在地办理《计划生育证明》;如果父亲是非深户,需持以上证件到父亲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开办理《计划生育证明》,学校查验并收取《《计划生育证明》原件。

⑤凡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人员,还应提供儿童户籍地全额征收完毕的社会抚养费票据。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未作处理的流动人口子女,该生回原籍申请学位。

(4)父母双方或一方及儿童均台湾籍人士者,不用提供计划生育证明。如果只有儿童是台湾籍,但父母双方均为深圳籍,提供母亲户籍所在地开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属内地户籍,必须提供现居住地开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5)母亲是现役军人、港、澳、台、外籍人士,父亲和孩子是内地户籍的,需提交父亲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开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学校查验并收取《计划生育证明》原件。

5、关于持居住证的学生提供父母亲有效的《深圳市劳动保障卡》(或《深圳市职工社会保险证》)或本市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

①凡属合法就业和合法经营的个人,提供父母亲有效的《深圳市劳动保障卡》(或《深圳市职工社会保险证》),网上申报学位时填写劳动保障卡的电脑号,以便社保局查验其有效性。社保咨询电话96888。若只能提供父母一方《深圳市劳动保障卡》(或《深圳市职工社会保险证》),可申请学位,但在录取时,排序靠后。

②学生父母是个体经商户的,提供父或者母亲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等证明即可。

6、关于非深圳户籍学生办理《就学联系函》

深圳南山教育基础网(七)
2013深圳南山区小一新生学位和报名指南

南山区2013年秋季小学一年级学位申请指南

申请学位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凡年满六周岁(2007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有学习能力,具有深圳市户籍户口或符合《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深圳市关于加强和完善人口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及五个配套文件的通知》(深府[2005]125号,简称“1+5”文件)的规定,在南山区有合法住房,父母在深连续居住一年以上,且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非深户籍人员子女。

了解自己居住地在哪个小学的学区

根据南山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网站(

4月1日-4月12日下午2点,网上申请学位

登陆南山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网站(

没有上网条件的,可在就读的幼儿园上网申请,也可于4月7日(周日)上午9:30-11:30到居住地所属的小学电脑室上网申请、打印表格,学校在当天上午还将举行咨询活动。

4月13日-15日,到小学验核材料

家长携带入学资料原件、复印件及《南山区2013年秋季小学一年级学位申请表》,到对口小学验核材料。

入学材料齐全的,学校将给家长出具《南山区2013年小一学位申请验核材料回执》。

入学材料不齐全的,学校在《南山区2013年秋季小学一年级学位申请表》上标注原因,退回材料,不发放《回执》。家长补齐材料后,于4月18日(周四)下午到学校补验,逾期不候。

入学材料的信息,将通过网上搜集后,统一报公安、房产、租赁、工商、社保、计生等部门电脑复核,凡提供虚假材料且经查实者,深户学生不保证就近安排入读,非深户籍回原籍就读。

必须提交的有效证件资料(验原件交A4纸复印件,建议双面复印,并按下列顺序装订)

1、深圳户籍儿童

(1)《南山区2013年秋季小学一年级学位申请表》

(2)全家户口本。

(3)购房户:儿童父母在本学区的有效《房产证》(或抵押在银行的房产证复印件加盖银行章);尚未办理房产证的,出具《购房合同》及已缴纳的首期款收据或每月银行按揭还款对账单(2-3张即可);租房户:由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所提供的《深圳市房屋租赁凭证(住宅)》及《房屋租赁管理费》发票(2013年1月1日之后办理的《深圳市房屋租赁凭证(住宅)》无需提交管理费发票)。

(4)儿童是独生子女的需提供《独生子女光荣证》(深圳、内地颁发的均可)。

2、非深圳户籍儿童

(1)《南山区2013年秋季小学一年级学位申请表》

(2)父母及儿童在深《居住证》;全家户口本。

(3)购房户:童父母在本学区的有效《房产证》(或抵押在银行的房产证复印件加盖银行章);尚未办理房产证的,出具《购房合同》及已缴纳的首期款收据或每月银行按揭还款对账单(2-3张即可);租房户:由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所提供的《深圳市房屋租赁凭证(住宅)》及《房屋租赁管理费》发

票(2013年1月1日之后办理的《深圳市房屋租赁凭证(住宅)》无需提交管理费发票)。

(4)父母持有有效的《深圳市劳动保障卡》(或《深圳市职工社会保险证》),个体经商户持本市工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等证明(见《关于入学材料的说明》第5条)。

(5)儿童户籍地乡(镇)以上教育管理部门(含乡镇中心小学)开具的《就学联系函》。(见《关于入学材料的说明》第6条)。

(6)父母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申请者是独生子女的,需提供《独生子女光荣证》(深圳、内地颁发的均可)。

(7)属于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人员的子女,除了提供以上材料外,还应出具有关证明材料(见《关于入学材料的说明》第7条)。

3、台湾籍儿童

(1)《南山区2013年秋季小学一年级学位申请表》、按要求填写由区台湾事务办公室出具的《广东省台湾人士子女入学证明书》和《台湾子女就读申请表》(申请表一式两份,送基础教育科提出意见并备案);

(2)户籍呈本、台胞证。

(3)购房户:儿童父母在本学区的有效《房产证》(或抵押在银行的房产证复印件加盖银行章);尚未办理房产证的,出具《购房合同》及已缴纳的首期款收据或每月银行按揭还款对账单(2-3张即可);租房户:由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所提供的《深圳市房屋租赁凭证(住宅)》及《房屋租赁管理费》发票(2013年1月1日之后办理的《深圳市房屋租赁凭证(住宅)》无需提交管理费发票)。如随同父母或委托监护人居住在工作单位所提供的员工宿舍的,除须提交单位员工宿舍的房产证或经居住地所在街道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外,还应提供父母或委托监护人与所在单位的工作关系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关于入学材料的说明:

1、打印《南山区2013年秋季小学一年级学位申请表》:学生家长在网上填写信息,确认无误后,即可打印填写好的《南山区2013年秋季小学一年级学位申请表》;若无法打印的,可在4月7日(周日)上午9:30—11:30到对口小学打印。

2、关于“深圳户籍挂靠”(含集体户籍)问题的说明,指儿童的法定监护人不是户口本上的户主。“挂靠户籍”与“非本学区户籍”计分相同,排序靠后。

3、关于住房证明材料说明

(1)未入伙的住房:持有《购房合同》,但须到2013年9月1日后才入伙入住的,可不接受申请。该类学生应先到现居住学区申请,待正式入伙入住后,按《南山区中小学转学插班细则》(见基础教育科网站

(2)《房产证》《购房合同》和《深圳市房屋租赁凭证》必须是儿童法定监护人的。学位紧张的学校,可能还会查验监护人入住的缴纳水电、煤气费发票等资料。已入伙,但《房产证》正在办理中的,网上填表时,选择填写“购房合同号”。

(3)监护人购房产权在51%以上,才可以按“购房”申请;监护人购房产权在51%以下的,与“租房”计分相同,排序靠后。

(4)凡爷爷奶奶(外公外婆)购房,儿童及其法定监护人的户籍与购房者在同一个户口本上时,按 “购房”类填写;不在同一户口本,但能提供公证处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材料的,按“租房”类填写,可不再要求其提交租房合同,网上填表时无需填写“租赁合同号”,系统将自动默认为“000”。 以上两种情况均需要提供由居委会开具的居住证明。

(5)法定监护人不能以购买或租赁的写字楼或商铺申请学位;在同一套住房内有多户居住者,公办学校只接受一户的报名登记。

(6)购合法集资房及自建房的,应提供合法房产证明,尚未办理好房产证的集资房、自建房,若能提

供街道查违办或社区工作站的相关证明及购房发票等材料,即可按“购合法集资房、自建房”填写,网上填表时,无需填写“房产证号”,系统将自动默认为“购合法集资房、自建房”。

(7)租赁合同必须在2013年3月31日前签订;已签订的至少延续至2013年9月30日后有效,租赁起止时间至少需要一年或以上。学生就读期间也要保证租赁合同的有效性,以备查验。2013年1月1日之后办理的《深圳市房屋租赁凭证(住宅)》无需提交管理费发票。租赁凭证签订日期与起租日期不相符时,以签订日期为准。

(8)在单位集体宿舍居住者,提供单位购买此房的《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或者单位租用此房的《深圳市房屋租赁凭证》。同时,家长提供单位分房证明及法定监护人缴纳水电费的证明。网上填表时,选择“单位宿舍”,无需填写“租赁合同号”,系统将自动默认为“单位宿舍”。

4、关于办理计划生育证明材料问题

(1)深圳户籍的儿童,无需查验其父母的计划生育材料。

(2)非深圳户籍的儿童,需提供户籍地或现居住地街道办计划生育科出具的《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具体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①如果母亲为深圳户籍的,提供母亲户籍地街道办计生科出具的《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

②如果母亲为非深圳户籍的,提供母亲现居住地街道办计划生育科出具的《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 ③父母离异的,如果离婚时子女归父亲抚养且父亲为深户的,提供父亲户籍地街道办计划生育科出具的《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如果父亲为非深户的,提供父亲现居住地街道办计划生育科出具的《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

④如果父母双方或一方为现役军人的,请咨询户籍地或现居住地街道办的计生部门并开具计划生育证明。

(3)申请民办学校学位时,父母双方或一方及儿童均为港、澳、台、外籍人士,不用提供《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儿童是港、澳、台、外籍,但父母双方大陆居民的,参照上述第(2)条规定提供《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

学校查验并收取《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原件。

(4)办理《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所需材料及办理程序,家长可直接登陆“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网址:

南山区各街道办计划生育科咨询电话可见折页附页。

5、关于持居住证的学生提供父母亲有效的《深圳市劳动保障卡》(或《深圳市职工社会保险证》)或本市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

①凡属合法就业和合法经营的个人,提供父母亲有效的《深圳市劳动保障卡》(或《深圳市职工社会保险证》),网上申报学位时填写劳动保障卡的电脑号,以便社保局查验其有效性。社保咨询电话96888。若只能提供父母一方《深圳市劳动保障卡》(或《深圳市职工社会保险证》),可申请学位,但在录取时,排序靠后。

②学生父母是个体经商户的,提供父或者母亲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等证明即可。

6、关于非深圳户籍学生办理《就学联系函》

由户籍所在地县(区)或乡(镇)教育管理部门或乡镇政府、中心小学出具《就学联系函》,格式可参见基础教育科网站“小一招生”栏的“温馨提醒”,2012年5月1日后开具的《就学联系函》都有效。

7、关于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人员提供的证明材料

儿童是非深户,父母享受政府优惠政策的,除了“1+5”文件要求的证件外,还应提供以下证件之一①《深圳市人才居住证》②《出国留学人员资格证明》③由南山区经促局、科创局出具的区中高层次人才证

【深圳南山教育基础网】

明。④持深圳市高层次专业人才证书(国家级、地方级或后备级)。

8、关于“复印入学材料”及《网上填表指南》《南山区2013年小一学位申请样表》的说明: 具体要求参见基础教育科网站“小(初)一招生”栏目之“温馨提醒”。

录取和调整办法

录取:学校根据验核材料情况在《南山区小学一年级招生系统》上进行审核。教育局招生部门复核后,在招生系统上根据入学条件打分进行电脑排序录取。

调整:若申请学位的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由教育局统一将积分排序靠后的申请者调整到其它公办或民办学校。

记住下列几个重要时间

1、网上申请学位

4月1日—4月12日下午2点

2、到学校验核材料

4月13日-15日共三天(上午8:30---11:30下午2:30---4:30)

3、到学校补验材料(指已在网上申请,第一次验核不合格的)

4月18日(下午2:30---5:00)

4、公布录取名单

6月25日下午3点后,各学校公布录取名单,也可在基础教育科网站查询。

5、新生到小学注册:

6月26日---28日,具体时间和要求由各学校自行决定,并会于6月24日下午3点前在学校公告栏和基础教育科网站留言栏发布。

温馨提醒:

由于公办学校学位紧张,即使符合深圳市1+5文件要求的部分学生,仍可能被调整到民办学校就读。近年来,一些学校发现有不法分子在招生工作期间进行诈骗,称可以解决就读公办学校学位,向家长索要钱物。希望各位家长备齐材料按规定时间到相应学校申报学位,同时要增强防范意识,切勿相信骗子的许诺,防止上当受骗。

1、请家长保证入学材料在学生就读期间的有效性,学校每学期将要求家长提交劳动保障卡、租房管理费发票等进行复查,提供无效证件者,将不保留学位。不在网上申请者,无法审核其就读和免费资格,不安排学位。申请人对申请资料的真实性负全责。

2、4月12日以后购房的,有学位的学校可按规定继续接收申请;若学位已满,按《南山区义务教育转学插班工作细则》接受登记,不保证就近入学。

3、在所属学区已申请了学位,且入学资料真实齐全,若该学校学位特别紧张,不一定都能保证就近入学,也不保证被公办学校录取。

4、请家长尽量不要到学位特别紧张的学区内购买二手楼或临时买房、租房,或临时将户口挂靠,因学位原因,此类学生很有可能被安排到其它公办或民办学校就读。

5、我区国有民办学校北大附中深圳南山分校(咨询电话:26499700,26499711)、南山中英文学校(咨询电话:26939552,26939872)和其它民办学校(学校地址和电话见基础教育科网站)接受学位申请时间为3月20日至8月20日(各校自行安排),其入学资料与公办学校要求相同,但这些学校面向全区招生,不受学区限制,收费与公办学校不同,家长可提前咨询。

6、为了保证具有学习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受到规定年限的基础教育,根据《关于开展我市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能力评估工作的通知》深残联[2007]2号(见基础教育科网站“特殊教育”栏)要求,

六月份到指定地点(电话:28540319 26232806)评估后,可随班就读;若不能适应普通学校学习生活,凭户口本、出生证、医院证明、《残疾人证》和《接种免疫证》直接到深圳市元平特殊学校(布吉镇宝丽路,电话:28288756,28878766转3122,3123)报名。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公办学校将谢绝您的申请:

1、无特殊情况(“特殊情况”是指因公、因病且能提供相关原始凭证)不按时申请学位者。

2、在公办学校重复申请学位者(招生报名系统将自动删除重复申请学位者的信息)。

3、已被学校录取,不按时报名注册者。

4、已被民办学校录取和已在各类学校就读小学的学生。

体检

学校或幼儿园不得指定体检医院。新生应在6月25日前,到本市任何一家公立医院进行入学体检和预防接种(预防接种可咨询居住地所属社康中心);凡在2012年9月1日-2013年6月25日期间,幼儿园组织的,由公立医院进行过的体检,小学应认可结果。新生须携带《体检表》和《预防接种证》到学校注册。如有传染病,学校暂不安排入学,待治愈后再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咨询、投诉、监督、地址

对学校招生工作有意见可向学校负责人反映。若学校的解释或解决办法仍无法让您满意时,可持由学校校长已签署处理意见的《南山区招生工作申诉表》和《南山区2013年秋季小学一年级学位申请表》向南山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A801室寻求帮助。

招生咨询:

招生最新消息、互动咨询留言,可查看基础教育科网站

基础教育科招生热线: 26486070(每年3月20—7月10日开通,工作日上午10:30—12:00,下午2:30—5:30,周一上午、周五下午除外。因咨询量太大,家长也可拨打学校教务处电话,同时多查看或参与基础教育科网站

各小学教务处、街道办计生科、租赁办、派出所等咨询电话:在基础教育科网站“咨询电话”查询。 招生监督投诉电话:26486225

地 址:南山教育信息大厦(南山大道新桃园酒店后)

南山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二〇一三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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