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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价局局关于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情况汇报

2016-12-01 11:54:59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物价局局关于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情况汇报(共9篇)关于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情况汇报关于2011年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情况汇报今年以来,我局把治理教育乱收费、实施好教育民生工程、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问题等工作作为减轻农民负担,树立教育形象,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大事来抓,认真贯彻落实好国家、省、市、县各项政策规定,切实减轻农民负担,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有...

本文是中国招生考试网(www.chinazhaokao.com)成考报名频道为大家整理的《物价局局关于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情况汇报》,供大家学习参考。

关于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情况汇报
物价局局关于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情况汇报 第一篇

关于2011年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情况汇报

今年以来,我局把治理教育乱收费、实施好教育民生工程、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问题等工作作为减轻农民负担,树立教育形象,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大事来抓,认真贯彻落实好国家、省、市、县各项政策规定,切实减轻农民负担,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严格执行教育收费政策,规范教育收费行为

1、领导高度重视,及时安排部署。针对今年收费政策调整的实际,我市教育、物价、财政等部门及时召开收费工作专项会议,按照上级文件相关规定,讨论研究了今年秋季我市义务教育学校、高中及中等职业学校社会实践活动费、伙食费、小学生课后看护费、自行车停放费、空白作业本费、校服费、电教教材费、学生评价手册、 学生体检费、高中教材费等服务性收费及代收费的范围及标准。同时,及时转发了赣州市物价局、教育局关于转发《省发改委、教育厅〈关于规范我省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意见〉的通知》,在此基础上下发了《关于2011年秋季学校开学有关收费问题的通知》

2、召开专题会议,强化收费意识。开学前,我局召开了全市中小学校长、书记参加的教育收费工作专项会议,对学校收费工作进行全面部署,明确收费项目及标准,严格收费要求,要求各校认真贯彻落实收费政策,时刻绷紧教育收费这根弦,按照下发的收费文件进行收费,规范操作收费程序,不得擅自立项、提高标准或搭车收费等,全面做到“阳光收费”。

3、签订收费责任状,构建严密责任网络。层层签订收费责任状,构建了严密的责任网络,把收费责任落实到校、到班、到人,做到层层抓落实,一级向一级负责。即全市各乡镇中心小学校长、初中校长,市属学校校长分别向市教育局签订“学校收费责任状”,村完小校长向中心小学校长,学校各部门、各班班主

任、各个教师向校长签订责任状。

4、加大宣传力度,做到收费政策家喻户晓。我局在开学前通过电视台、《报》、媒体对教育收费政策进行广泛宣传。全市各中小学采取向学生发放明白卡、设立收费公示牌、办黑板报、办专栏、教师家访等形式广泛宣传教育收费政策,做到收费政策家喻户晓。还要求各校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做到“四统一”,即“统一公示内容、统一公示格式、统一公示地点、统一公示时间”,并在学校醒目处进行永久公示,向社会公布收费项目、标准、依据等。特别强调服务性窗口收费一定要注明“自愿”二字。

5、畅通举报渠道,认真办理教育收费信访件。采取公开投诉电话,设立举报箱,在举报信箱等手段,拓宽投诉渠道,全面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对教育收费的投诉,我们都高度重视,做到件件有处理,每件有回复。

通过以上措施的落实,全市中小学校未出现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增加收费项目、强制学生征订教辅资料等违规乱收费现象。

二、高度关注民生,全力实施好教育民生工程

我局始终高度重视教育民生工程实施工作,及时制订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强化工作措施,切实实施好教育民生工程各项工作,不断提升人民群众教育幸福指数,努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在相关部门单位大力支持以及各中小学校的共同努力下,今年教育民生工程进展顺利,成效显著。主要体现在:

三、妥善解决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就读问题

为切实解决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问题,让他们平等地接受义务教育,我局专门下发文件,落实具体措施,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统筹安排在就近的公办学校就读,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同等享受国家的相关资助政策。同时,重视对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学籍管理,做好教育教学工作,在评优奖励、入队入团、课外活动等方面,做到进城务工农民子女与县镇学生一视同仁。加强与进城务工农民工子女家庭的联系,密切关注学生思想、学习、生活等情况,帮助他们尽快适应新的学习环境。2011年,

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600多人就近入学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农民的负担。

二O一一年十一月十七日

关于进一步开展涉农收费专项治理切实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总结
物价局局关于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情况汇报 第二篇

关于进一步开展涉农收费专项治理切实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总结

发布日期:2009/10/30 阅读次数:2562

来源:秦安县

根据市物价局、市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公室、市纠风办转发《关于进一步开展涉农收费专项治理切实减轻农民负担的通知》(天市价发【2009】78号)文件安排,县物价局牵头组织县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公室、县纠风办,抽调精兵强将对我县涉农价费政策执行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清查,现将清查情况简要汇报五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基本县情;二是减轻农民负担情况;三是投诉案件的查处情况;四是存在的主要问题;五是今后打算。

一、基本县情

秦安县地处甘肃东南部,天水市北部,是“三西”农业建设重点县和甘肃省中部十八个干旱贫困县之一,也是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和全省13个县域经济扩权试点县之一。全县有17个乡镇,428个行政村,1384个村民小组,14.3万户,61.8万人,其中农业人口12.1万户,57.2万人,总面积1601.6平方公里。2008年,全县实现国内生产总值 22.1亿元,第一、二、三产业增加值在国内生产总值中的比重为31.62∶22.13∶46.25。农民人均纯收入为2203元,较上年净增408元。

二、减轻农民负担情况

2001年农村税费改革前,全县农民实际负担税费七大项共计2543万元,人均47.1元,亩均负担25.46元。其中:国家税收4大项1285.1万元,负担各种行政性收费和基金3大项共计1258万元。2005年农村税费改革

后,全县彻底取消了政府直接面向农民收取的税费,基本上实现了农民零负担,减负工作从主要抓减负转入防止农民负担反弹、维护农民权益、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的新阶段。

(一)严格落实减负五项制度

一是实行农民负担收费文件“审核制”。 2008年经清理审核,取消教育、公安等8个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19项,目前按政策规定清理整顿规范的涉农收费项目在我县涉及电力、水务、公安等8个部门包括农村用水收费、农村用电收费、办理身份证收费、计划生育收费等11项。 二是实行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近年来,我县通过纠风、物价、法制等相关部门对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公示内容,县物价部门统一印制了“秦安县涉农价格收费公示牌”,设立了举报电话,各乡镇和县直相关部门普遍实行公示制度,有效增强了农民承担费用和劳务工作的透明度,达到了涉农收费给群众一个明白,还干部一身清白的良好效果。

三是实行农村公费订阅报刊“限额制”。我县乡镇、村级组织和农村中小学校公费订阅报刊,没有超出或变相超出限额标准,即乡村中小学、村级组织每年订阅报刊上限为600元,乡镇人民政府每年限额为3000元。 四是实行农民负担“监督卡制”。为了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各项强农惠农政策,我县率先从2007年起推行“一册明、一卡统”的强农惠农财政补贴发放方式,“明白册”注明了补贴的项目、标准、数额,是农民之间、农民与政府各主管部门之间、主管部门与审计、监察部门之间真正意义的监督卡,使大家既心中有数,又便于相互监督,财政补贴银行卡由

财政所把各种财政补贴资金直接打入农户帐户,减少乡、村组干部等中间环节,有效防止补贴资金被挤占、挪用和克扣,使各种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农户手中。

五是实行农民负担案件“责任追究制”。全面落实减轻农民负担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的制度,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及时处理农民来信来访,2008年以来全县共发生涉农信访案件8起,都已调查结束,并已将结果上报省、市减负办。

(二)强化农民负担专项审计和监督管理

每年,县上组织减负办、审计、监察、财政、教育、物价等部门组成工作组,对全县各乡镇及涉农有关部门进行一次全面的农民负担专项审计,并督促乡镇定期对减负情况开展自查。执法检查的内容包括粮食直补、农机具补贴和良种补贴,村级转移支付补助资金等的落实,通过检查、督促、纠正和完善等手段,促进了各项减轻农民负担政策的贯彻落实,为防止农民负担反弹、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起到了积极作用。

三、投诉案件的查处情况【物价局局关于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情况汇报】

2008年以来,我县减负、纪检、信访等相关部门接到省、市批转和直接受理的投诉件共18起,查处结案17起,正在查处1起。主要做法,一是领导重视。不论是省市批转的投诉件还是直接受理的,都坚持农民利益无小事,做到有诉必查。所有投诉由县上主管领导及时批阅,并批转相关职能部门,及时查处。二是严格程序。相关职能部门接件后,严格按照信访条例和减负政策法规,及时组织人员,深入乡村农户和投诉对象,通过走访群众、核查账目、查阅资料等手段,进行调查核实。一般轻微问题,及时

督促纠正,并向有关人员做好解释和安抚;涉嫌违纪违法的,及时移送执纪执法机关,严格按照有关程序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三是严查速办。所有涉及农民负担的投诉,坚持从严从速查处,从接案到调查处理、结案,一般不超过十五个工作日。四是及时反馈,维护稳定。对所有涉农负担投诉处理结果,都要及时向举报人反馈调查处理结果,并认真听取其对查处情况的意见,根据投诉人对调查处理情况的不同意见,做进一步的工作,解决深层次的矛盾,如对问题理解不透彻,存在重大误解的,做好说服和解释工作,消除误解,解决潜在矛盾;如存在对问题调查不彻底,处理不到位的情况,则根据掌握的新的线索做进一步的处理,直到问题查清、处理到位。对于在信访案件处理过程中出现带有一定普遍性的共性问题,提出分析报告,研究解决对策,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防范类似问题发生。同时,对所有投诉问题,还要进行定期回访,听取投诉人和有关群众的意见,看处理的问题是否彻底,有无反弹,根据不同情况,采取必要措施,彻底化解基层矛盾,维护和谐稳定。

四、存在的问题

1、减负工作意识有所淡化。由于农民负担明显减轻,有些乡村或部门的领导对农民负担问题产生模糊认识和盲目乐观情绪:一是认为取消农业税后农民已经是“零负担”,减负工作已大功告成;二是认为国家增加了对农村的投入、对农民的补贴,农民的收入增加了,让农民出点钱、出点力算不了什么。有的乡村多年来形成的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的工作制度出现了松懈,对新形势下出现的变相加重农民负担问题和减负认识的敏感性降低,农民负担是高压线不能碰的意识有所淡化。三是个别乡

镇对农民负担执法检查工作缺乏主动性,对乡村干部的教育力度不大,不能做到坚持警钟长鸣。

2、 “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程序不规范的现象依然存在。有些乡镇的个别村在兴修梯田、农路等村级生产公益事业建设中,没有严格按照“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甚至有的对收取的资金没有独立核算、按村使用,而是全乡统一机修梯田。

3、个别乡镇政策宣传不到位的问题比较突出。个别乡镇对各种强农惠农政策的宣传不到位,使群众产生误解,部分乡村干部宗旨意识不强,缺乏耐心细致的工作态度,甚至工作方法简单粗暴,干群关系紧张,致使群众上访经常发生。

五、今后打算【物价局局关于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情况汇报】

1、加强教育,切实提高各级干部减负工作的紧迫感和自觉性。同时要加大各种强农惠农政策的宣传力度,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2、完善制度,堵塞容易产生涉农侵权的漏洞。全面推行“一册明、一卡统”工作,将农民享受的各项财政补贴统一到一个存折发放,强化财政管理职能,减少中间环节,做到阳光操作和便民高效。积极开展“一事一议”财政以奖代补试点工作,激发村民参与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热情,调动农民参与公益事业建设的主动性,引导和鼓励村民出资出劳,形成村级公益事业建设多渠道投入的新机制。

3、及时查处涉农违规违纪案件,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要坚持依法开展定期减负执法检查和查处涉农负担案件相结合,巩固农村

局2011年度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总结
物价局局关于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情况汇报 第三篇

2011年度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总结

2011年以来,县畜牧兽医渔业局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在县委、县政府和县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公室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三农”政策,坚持以人为本和科学发展观,坚持依法行政,规范行政,在减轻农民负担上严格依律依规,规范运作,收效很好。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周密部署

局党组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涉农收费及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把贯彻落实减轻农民负担政策作为一项的重要政治任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做到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确保了减负工作在本部门、本系统得到全面落实。

二、认真学习,意识明确

认真宣传贯彻《广东省减轻农民负担工作部门责任制》、《广东省涉及农民负担案(事)件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粤办发„2004‟10号)和《广东省减轻农民负担工作部门责任制考核办法》(粤农„2004‟205号)等有关减轻农民负担的法规、规章和政策,并将其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和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

三、收费公示,透明执行

全县12个镇畜牧兽医水产站均设立有收费公示栏,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和检验收费标准严格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 -1-

关于降低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2021号)执行,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渔船渔港管理费、海洋渔业船舶船员考试发证费严格按照《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发布农业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1992‟价费字452号)执行,做到了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和监督电话公开,透明,无其它任何搭车收费,并按规定为当事人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收费收据,做到收费公开、合法有据。

四、加强监管,督促落实

每年都采取与物价局、财政局等部门联合检查等形式,对畜牧兽医渔业收费、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审核,把开展农民负担自查自纠和专项清理工作纳入其中,确保“减负”要求在畜牧兽医渔业工作中得到落实。

五、重视信访,及时有效

以解决人民群众实际问题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维护社会稳定为目的,提高减轻农民负担的工作效率和质量,确保全年无信访案件。

六、抓好强农惠农政策的落实

严格按照上级有关文件会议精神,积极落实能繁母猪饲养补贴、机动渔船柴油补贴等党在农村的各种强农惠农政策,建立健全了补贴资金专户管理、会计核处、档案管理、项目公示、补贴旬报等相关制度,坚决杜绝截留、挤占、挪用补贴资金的现象发生,确保资金按时足额兑付到农户。2011年,共发放财政补贴资 -2-

金共543万元。

【物价局局关于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情况汇报】

七、贯彻落实,下阶段工作未雨绸缪

针对减负工作的新形势,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们重点要做好以下工作,要进一步落实和健全价格及收费“公示制”,适时更新公示内容,创新公示形式。进一步深入贯彻执行涉及农民负担案(事)件“责任追究制”,坚持对涉及农民负担案(事)件进行通报,实实在在地减轻农民负担。

2011年1月4日

-3-

国土资源局2014年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总结
物价局局关于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情况汇报 第四篇

县国土资源局

2014年减轻农民负担自查总结

今年以来,我局结合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实际和行业特点,把减轻农民负担作为一项重要工作,认真落实各项利农惠农政策。现就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工作有力

为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主管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减轻农民负担工作领导小组,坚持实行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的工作机制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减轻农民负担专项治理责任制,并将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纳入年终目标考核,严格按照《河南省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考核办法》的要求进行考核,把减轻农民负担工作作为考核干部的重要内容和依据,对涉农收费项目的收费情况进认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二、加强政策宣传,完善监督机制

一是进一步提高涉农收费公示质量,凡是向农民收取的费用及时向社会公示,并及时更新公示内容,除在乡镇政府、国土所所在地设立公示栏外,在收费现场和方便群众阅读的地方,通过公示栏、公示牌等形式,向社会公开收费的文件依据、项目名称、收费标准、举报电话等内容。二是对涉农收费进行征求意见,在用地户、乡村干部、基层党员中广泛

征求意见,防止惠农政策出现棚架。三是完善了农民负担信访接待和案件查处制度,严格按照《信访条例》的规定,构建县、乡、村三级国土资源信访信息网络,以“发现的早、化解的了、控制的住、处置的好”为目标,认真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今年共受理信访件34件,办结34件,信访案件办结率达到100%,无一起越级上访事件发生。四是结合我局工作实际,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懂政策、素质高的农民担当监督员,及时了解国土资源系统涉农收费动态,进一步加强社会监督。

三、完善涉农收费,减轻农民负担

为加强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切实减轻农民负担。我局对全县农民建房用地报批及收费情况开展多次全面检查。一是以《土地管理法》、《河南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精神及有关取消收费项目的文件作为法律及政策依据进行检查。二是对系统内涉及农民负担的收费文件进行认真清理,查清已明令禁止的收费项目是否取消,是否存在超标准收费及搭车收费现象,收费项目和标准是否向社会进行了公开,接受群众监督,进一步梳理和规范涉及农民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等;三是涉农行政事业性收费,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和标准收取,涉农的罚款,严格按照法定依据和程序进行,不随意设立罚款项目,不将一次性罚款变成固定收费项目,不以罚

款代替管理。四是建立健全涉及农民负担收费文件的上报审核制度,进一步加强涉及农民负担文件出台审核,加强源头控制,确保农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四、做好监督检查,确保落到实处

一是局减轻农民负担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人员经常深入基层,了解国土资源系统惠农政策和治理成果的落实情况,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二是做好案件回访和复查工作,切实把群众反映的问题解决到位,避免重复上访;三是对涉农收费违法违规案件快速反映,从严查处,并在系统内公开曝光和通报,达到查处一起案件教育一片的目的。

五、健全长效机制,强化减负管理

结合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实际和特点,建立完善农民负担监测网,在12个国土资源所所在地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对涉农案件从快从严查处,并将处理结果在系统内进行通报;同时建立健全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责任制、追究制、案件查处等工作制度,努力规范涉农收费行为。

六、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强化领导。继续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有关减轻农民负担政策,切实抓好我局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对我局涉农收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依法查处。二是对农民建设乱收费专项治理。不准私自设立农民建

房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全面清理对农民建房乱收费的行为。农民建房除依法可按规定收取的税费外,不得向农民收取其他行政事业性收费。三是规范涉农收费行为,实行涉农收费公示制。各乡镇国土所、各股室认真清理涉农收费的文件,对不符合国家政策和省市文件规定的,全部废止,立即停止执行,凡有涉农收费的项目和标准的全部通过公示栏进行公示,要公开收费的项目名称、文件依据、征收标准、对象范围等内容。

2014年11月30日

高青县教育局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情况汇报
物价局局关于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情况汇报 第五篇

高青县教育局

关于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情况汇报

今年以来,县教育局把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作为减轻农民负担,树立行业形象,维护社会稳定的大事来抓,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有关治理教育乱收费的各项规定,坚决治理教育乱收费行为,切实减轻农民负担,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我们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教育收费责任制

为加强对教育收费工作的领导,县教育局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有关科室站负责人为成员的治理教育乱收费、减轻农民负担工作领导小组,实行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 、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班人共同抓的工作机制。年初,在全县教育工作会议上,对教育收费工作作了重点强调, 要求各镇教育办公室和各中小学要充分认识规范教育收费,进一步治理教育乱收费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坚决杜绝乱收费行为。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教育局与各镇教办、各镇教办与所属中小学签订了《治理教育乱收费目标责任书》,明确学校一把手为治理教育乱收费第一责任人,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另外,我们将学校收费工作纳入了县教育局年终考核内容,实行学校违规收费“一票否决制”。

【物价局局关于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情况汇报】

二、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坚决杜绝教育乱收费现象

为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坚决杜绝教育乱收费现象发生,我们抓住了寒假开学初学校

收费的有利时机,3月中旬我们组织专人对全县农村中小学收费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5月份,我们按照淄博市治理教育乱收费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开展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淄治教联字„2011‟4号)要求,再次对全县中小学收费情况进行专项检查。通过听取汇报、与学生及学生家长座谈、查看有关资料等,未发现乱收费、搭车收费现象,各学校较好地执行了“治理教育乱收费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的规定,收费标准严格按上级文件要求执行 。

另外,县教育局和各中小学通过公开栏或致学生家长一封信的形式,公开教育收费投诉举报电话,随时接受社会各界和家长的监督,坚决杜绝教育乱收费现象发生。

三、“一费制”执行情况

【物价局局关于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情况汇报】

我县自开展义务教育学校“一费制”收费管理以来,充分认识义务教育“一费制”收费管理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执行好“一费制”工作的责任感,强化了教育局内部、学校及教师在“一费制”执行过程中的自觉性,并成立了“一费制”执行管理工作领导组织,有效地规范了我县教育收费行为。严格按照“一费制”文件规定收费,学生作业本费(小学1—2年级15元/每学年/每生,3-5年级20元/每学年/每生,初中30元/每学年/每生),除作业本费外,学校不得收取其他任何费用。全面实行收费公示制,将收费办法和标准公布于众,使学生和学生家长真正做到了明白交费,全面接受群众监督。工作中坚持“标本兼治、纠防并举”的方针,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了治理教育乱收费长效机制,确保了“一费制”政策落实到位,同时加大监督惩处工作力度,对发现

的问题及时纠正,对相关责任人及时进行处理。

四、今后工作措施

(一)严肃查处教育乱收费行为

对教育收费坚持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专项检查与综合检查相结合,学校自查与物价、财政、审计、教育行政等部门抽查相结合;及时受理群众投诉案件,对教育乱收费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手软,对乱收费的学校,除清退或收缴违反规定所得外,将依法追究校长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二)建立收费公示制度

进一步建立健全教育收费的各项监督管理制度,坚持依法管理,规范学校收费行为,不断强化和完善预防制约机制。各中小学收费必须认真完善教育收费公示制度,经批准调整教育收费项目或标准的,要及时更新教育收费公示内容。

(三)加强信访工作,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

各镇教办和各中小学要高度重视教育收费信访工作,进一步完善群众投诉教育收费问题的信访快速督办和定期通报机制,层层公布受理群众反映教育收费问题的专线电话,安排熟悉教育收费政策的专职人员接听群众举报,及时把群众举报的学校违规收费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做到件件有落实、件件有结果、件件有反馈,切实杜绝教育乱收费现象发生。

高青县教育局

二0一一年七月二十二日

2016农民负担监督管理考核情况报告
物价局局关于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情况汇报 第六篇

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年度全市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检查考核的通知》( 办文[]78号),由市减负办、市纠风办、市综改办、市物价局组织,于年12月对全市农民负担工作进行了年度检查考核。现将检查考核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考核情况

在11个县(市)区中, 市为合格。在14个市直部门中,市地税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委、市城建委、市水利局、市财政局为优秀,市委宣传部、市国土资源局、供电公司、市公安局、市林业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人口计生委为合格。枣市南城办事处、老河口市李楼镇农民负担问题严重,市委、市政府决定,对其实行农民负担“一票否决”,实施“笼子管理”,自本通报发文之日起,该单位及班子成员两年内一律不得评先评优和提拔调动。老河口市民政局、樊城区国土资源分局农民负担问题突出,市委、市政府决定,对其实行农民负担“黄牌警告”,实施“重点监控”,自本通报发文之日起,该单位及班子成员一年内一律不得评先评优。上述四个单位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整改,经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解除农民负担“一票否决”和“黄牌警告”。

二、主要工作情况

(一)切实落实涉农政策公示制。年4月,由市纠风办牵头,市减负办、市物价局参与,重新编发了《市强农惠农和涉农收费(税)政策公示》,免费发放给各级各部门和农村基层干部,同时还在有关媒体上进行宣传报道,接受社会广泛监督。在全市开展“三万”活动期间,市农委还印发了90多万份强农惠农政策一览表,发放到全市农户手中,让广大群众知晓政策。

(二)积极开展向村级组织收费专项清理工作。根据《农业部、国务院纠风办关于开展向村级组织收费专项清理整顿活动的通知》(农经发[]7号文件),市减负办、市纠风办组织开展了向村级组织收费专项清理活动。从年7月至10月,全市共查处违规收费109件,违规收费349.34万元,清退259.04万元,撤销违规文件6件。

(三)认真开展涉农收费专项检查活动。根据国家发改委和省物价局文件精神,市物价局、市纠风办、市减负办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全市涉农价格和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价检[]45号),将年3月至5月作为全市涉农价费专项检查月,对十一类涉农价费分级、分部门开展专项检查,检查结束后,以市纪委、监察局名义下发了《全市年度涉农收费专项检查情况通报》。本次检查19个部门,197个单位,查处涉嫌价格违法金额1461.41万元。

(四)全面落实惠农扶农政策。年2月,市委、市政府“两办”下发了《关于切实加强粮食补贴资金监管工作的通知》(办发[]8号),要求各地严格执行粮食补贴发放“八不准”规定,认真落实粮食补贴资金发放“五项”制度,建立健全粮食补贴资金监管“五大”长效机制。3月,根据省纪委统一部署,市纪委、监察局下发了《关于对各项惠农政策落实情况开展拉网式检查的实施方案》(纪文[]8号),对2016年1月以来的各项强农惠农资金组织拉网式大检查。为确保拉网式检查工作质量,市纪委监察局印发了《关于对各项惠农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督办检查的通知》,实行纪委班子成员包保责任制,每位班子成员包保一个县(市)区,带队开展督办检查和明察暗访。同时,市纠风办、市减负办组织梳理编印《市强农惠农和涉农收费(税)政策公示》,为各级各部门自查检查提供政策依据。全市检查2016年以来各项强农惠农资金31.15亿元,其中农民直接补贴16.47亿元,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投入14.29亿元;查处各类违反惠农政策损害农民利益案件127件,涉及金额700多万元;落实年各项惠农补贴资金92671.5万元。

(五)扎实做好村级“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财政奖补工作。年7个县(市)区开展“一事一议”的1839个村,筹资3835.09万元,筹劳1463.76万个。年底,省里又将城区、樊城区、高新区三个城区纳入村级“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财政奖补范围,全市10个县(市)区村级“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财政奖补资金达10831万元,其中,中央、省级补贴7044万元,县(市)区配套3787万元。

(六)认真查处农民信访上访案件。年全市共受理农民负担信访举报案件106起,查处各类损害农民权益案件71件,查处责任人8人;通过查处农村“三乱”减轻农民负担500多万元;查处惠农补贴资金案件127件,涉及金额700多万元;查处哄抬农资价格、制售假劣农资案435起,涉案金额1082万元;查处各类损害农民土地权益问题49起。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有的地方和部门对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不够重视。部分领导和干部认为,农村税费改革了,国家对农民还在发放各种惠农补贴,没有什么农民负担了,对新形势下的农民负担严峻形势认识不清,对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抓得不紧,甚至麻痹松懈。有的没有农民负担监管机构,人员、编制、经费皆不到位,形成没人办事、无钱办事的局面;有的根本没有采取有效措施抓好落实,农民负担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没有真正建立,督办检查工作常年没有开展,农民负担年度考核没有实质性进行,农民负担“一票否决”制度形同虚设;有的对中央、省、市统一安排部署的农民负担工作,如对向村级组织收费专项清理、对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开展拉网式大检查等,止于应付,流于形式。

(二)面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各种乱收费乱摊派现象比较严重。这次检查发现,有的地方和涉农部门不仅向农民收费,而且面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各种乱收费乱摊派现象有禁无止,尤其在经济比较发达的乡(镇)大有愈演愈烈之势。目前,农民最重的负担是建房收费,不仅用地批地手续不规范,而且乡镇、村组、国土、城建、地税都向建房户收费(税)或罚款,有的地方统一由村组收费,然后几家分成,一般农民建房交费2000—5000元,有的甚至高达10000元以上。同时,其他面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各种乱收费乱摊派更是层出不穷。计生部门向乡村收取计划生育押金、计划生育服务费,向村级转嫁本应由各级财政负担的计划生育相关手术费用;民政部门层层向县市、乡镇、村组摊销即开型福利彩票,有的乡镇还向农村丧户乱收殡葬罚款;教育部门将市场性服务项目引进校园变相收费,每年的教师节“慰问金”,已经成为村级向学校上交的常设性项目,条件差的村每年1000—2000元,条件好的村每年高达5000元以上;公安部门向辖区村级组织摊派各种名目的“赞助费”、“办案费”,有的派出所将办公经费转嫁到村级组织。除了上述收费和摊派外,还有报刊杂志超标收费、农村用电开户超标收费、农村水质监测费、森林测绘费、文化宣传费、民兵训练费、民兵应急分队着装费、农机推广费等等,村级组织正常运转尚举步维艰,这些乱收费乱摊派使村级组织更是不堪重负。

(三)强农惠农政策还没有完全落实到位。在粮食等普惠制惠农补贴上,农村机动地问题最为突出,有的虚报冒领,甚至套取私分国家惠农补贴资金。有的地方退耕还林补贴长期没有落实到位,引起农民上访,少数地方本应补给农户的,却补给了村集体,有的地方农户的退耕还林补贴甚至被强行抵扣用于集资修路。有的地方和部门在农民工转移培训、技术培训上,以少报多,以短报长,以无报有,套取各种农民培训补贴。有的乡镇农机部门在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时,趁机强行乱收费,有的只收费不服务。

(四)有的地方违背政策和民意,集资兴办农村公益事业,要求过高过急。少数地方筹资筹劳没有按照程序申报审批,有的弄虚作假,套取“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还有的少预算多拨付、财政奖补资金延迟拨付等。有的地方嫌“一事一议”程序复杂,筹资筹劳数额少,擅自向农民集资摊派,如修路集资,有的按人,有的按地,少则五十元,多则百元以上。

(五)向村级组织和农民收取各种保证金、抵押金、担保金等,以押代管,以罚代管,变相收费。如信访押金、综治押金、安全生产押金、计生押金、建房押金等等。还有的向村级收取民兵训练费、妇女培训费、统计培训费、党员培训费等各种本应由各级各部门支付的培训费用。

四、下步工作意见

(一)提高思想认识,认真落实党政“一把手”负责制。各级各部门党政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要具体抓、负直接责任。要把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纳入各级领导干部岗位目标责任制,并作为考核任用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要着手解决农民负担机构、编制、人员、经费问题,确保农民负担监管工作顺利开展。今后,涉及农民负担、农村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工作,尤其是中央和省、市统一安排部署的工作,“一把手”必须亲自部署;出台有关面向农业、农村和农民的集资、收费、摊派、捐助、赞助以及罚款等文件、项目,“一把手”必须亲自把关;有关农民负担、涉农收费、惠农补贴、农村土地承包、涉农项目建设等方面的农民信访上访,尤其是中央和省市交办,新闻媒体和农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突出问题,“一把手”必须亲自过问;农民负担年度督办检查情况、年度考核情况、年度工作情况,“一把手”必须亲自听取汇报。

(二)实施责任追究,认真落实“一票否决”制度。继续坚持农民负担“条块结合、双向考核”的年度考核制度,切实将农民负担工作同提拔任用干部和评先评优挂钩,凡是农民负担问题突出,年度考核不合格,或者因落实减负工作不力发生严重事件或恶性事件的,要实行“一票否决”,并追究直接责任人和主要领导的党纪政纪责任,单位及班子成员两年内一律不得评先评优和提拔调动。

(三)严格审批程序,认真落实“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财政奖补制度。按照民主议定、申报审批、限额管理、专款专用等原则和要求,积极做好“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财政奖补工作。重点要“议”起来、“筹”起来、“办”起来,切实通过筹资筹劳财政奖补工作,加强村内农田水利基本设施等与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公益事业建设。

(四)遏制涉农乱收费,认真抓好“三项治理”。以检查发现和群众举报问题为线索,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分期分批对当前一些地方存在的农民建房乱收费、公安部门乱收费、计生部门乱收费等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治理。通过专项治理,摸清情况,找准问题,认真整改,制定长效监管机制,促进各项涉农收费政策的全面落实,坚决遏制农村“三乱”现象。

(五)维护农村稳定,认真抓好“三项清理”。今年要在全市开展面向农民和村级组织(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农民负担清理、农村财务清理、农村资源清理。通过三项清理,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把各种矛盾化解在基层。同时,建章立制,规范管理,最大限度杜绝违规违纪行为。

(六)落实惠农政策,认真抓好“三项梳理”。在全面贯彻落实党在农村的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基础上,今年重点对退耕还林补贴、各种面向农民的培训补贴、民政部门向农村发放的各项专项资金进行全面梳理。通过梳理,掌握情况,查漏补缺,纠偏整改,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监督管理办法,真正把党的惠民政策落实到基层,落实到农民手中。

2016年全市农民负担“三个一”(“一把手”负责制、“一票否决”、“一事一议”)、“三个三”(“三项治理”、“三项清理”、“三项梳理”)工作,由市减负办、市纠风办牵头负责,各级党委、政府和各涉农部门具体抓好组织实施。上半年开展农村稳定“三项清理”,同时进行涉农收费“三项治理”,下半年在各项惠农补贴基本到位后,开展惠农政策“三项梳理”。各地各涉农部门都要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制定科学实用的工作方案,精心部署,周密安排,切实将工作抓好抓实。

2015上半年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情况汇报
物价局局关于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情况汇报 第七篇

今年上半年,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减轻农民负担和农村税费改革精神,抓好“一事一议”审批关,严格履行民主审批程序,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靠上抓,不断强化措施,切实把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落到实处,维护了农民的利益,调动起农民的积极性,维护了农村社会的稳定,现把上半年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制。

半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减轻农民负担和农村税费改革精神以及××号文件要求,党政领导高度重视,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定期召开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专题会议,市政府与乡镇街道及市直有关部门签订了减轻农民负担责任书,出台了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办法。同时,市委、市政府把减负政策是否落实、农民负担是否减轻、“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是否严格审批,农村社会是否稳定、有无出现因农民负担引发的恶性案件作为考核乡村干部此文来源于是范文先生网的一项重要内容,实行一票否决。各乡镇街道完善了《农民负担一票否决制》、《违反农民负担政策责任追究制》、《农民负担信访责任制》等制度,明确了责任,使农民负担监管工作有章可循、违章必究。

二、全面落实农村税费改革和减负政策,确保政策贯彻落实到位。

一是按照中央关于农村税费改革的总体部署和《中国共产党××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省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规定,2015年取消了统一规定的农村义务工和劳动积累工,2015年全部取消了农业税,农村税费改革取得了重要的阶段性成果。二是粮食直补工作开展顺利,党的惠农政策切实润泽农民。今年上半年,由市财政局、市农业局、市经管局人员组成昌邑市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领导小组办公室,严格补贴程序,在补贴工作的每一个具体细节,均没有掉以轻心,按照政策,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分两阶段补贴到农户,第一阶段每亩补14元,第二阶段每亩补14.2元。

三、进一步规范对农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管理。为切实减轻农民负担,我市严格按《××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村级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意见》(××号文件精神,严格“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程序,严把审批关,村级“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实行上限控制,合理分摊,每个农村劳动力每年筹劳不得超过10个标准工日,非劳动力年龄段每人每年筹资不得超过15元,充分调动农民自愿投资投劳兴办农村公益事业的积极性。目前,全市15处乡镇未发现不经审批备案收取“一事一议”资金的现象。

四、全面落实减轻农民负担的四项制度。

一是进一步规范涉农收费公示制。二是全面实行农村义务教育收费一费制。由市教育局、物价局、财政局联合下发的××号文件,已将上级实行义务教育“一费制”的精神传达到乡镇、街道教育办及市直有关学校。三是全面实行村级订阅报刊费用限额制。四是严格执行涉及农民负担案(事)件责任追究制。将有无因加重农民负担引发恶性案件作为考核乡镇、村干部的一项重要内容,实行一票否决,并将严格按照中办发(2002)19号和××号文件的规定,追究党政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五、加大农民负担上访案件的查处力度,坚决杜绝乱收费。【物价局局关于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情况汇报】

局里成立了信访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兼职信访员,负责农民负担上访信访案件的查处工作,并实行首问负责制,对所接访的问题,负责处理到底,防止出现越级重复上访,

今年我市继续落实农民负担监督卡制度,全市统一印制了《农民负担监督卡》20万份,计划于麦收前全部发放到农户手中,从而使有关部门按卡收费、农民按卡交费,做到了规范操作,双向监督。

2015县国土资源局关于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情况汇报
物价局局关于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情况汇报 第八篇

根据《关于开展2015年上半年农民负担执法检查的通知》(旌农监办[2015]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系统的实际情况,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全省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情况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全县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轻农民负担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措施的落实,确保农民减负增收和农村社会稳定,结合《**县2015年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意见》(旌农监办[2015]3号)文件精神和我局的工作实际,及时印发了《**县国土资源局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到本局各部门,要求对涉农收费项目的收费情况进行认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超标准、超范围的违规收费必须立即纠正,严格依法行政。

二、涉农来信来访调处情况

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我县正处在经济快速发展的时期,城市建设和小城镇建设也不断的扩大,加上个私企业的发展,相继出现私下租用和征用农民集体土地兴办企业的违法现象骤然增多,从而导致农民与集体、农民与农民、农民与土地补偿之间的问题上出现了磨擦和矛盾,特别在征地补偿费过低问题上,来我局上访和咨询的人次比往年增多。

为了能够从源头上解决问题,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我局针对问题,认真分析、查找原因,重大问题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汇报,同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要求各乡镇认真落实工作职责,对各辖区发现的问题,及时解决,对批转到乡镇处理的信访问题,要求对来信来访当事人及时给予书面答复和解决,办结情况限期向我局反馈上报,并认真做好上访人的思想工作。同时, 构建县、乡、村三级国土资源信访信息网络,以“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置得好”为目标,深入开展辖区内国土资源信访问题引起的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的排查调处工作。对于排查出的问题区别情况,分别提出处理意见,切实加以解决。2015年至今,我局共收到人民来信4件,个人来访5起,政策咨询解答56人次,通过法制宣传和政策疏导,对来信来访的问题,全部得到处理和妥善解决,没有造成重复上访和集体上访的问题。

三、涉农收费情况

为认真加强土地管理工作,切实减轻农民负担。我局对全县农民建房用地报批及收费情况开展多次全面检查。一是以《土地管理法》、《安徽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通知》及有关取消收费项目的文件作为法律及政策依据。二是查清建设用地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查清建设用地是否符合法定面积,是否依法办理了审批手续;查清涉及农用地的是否办理了农用地转用手续;查清已明令禁止的收费项目是否取消,是否存在超标准收费及搭车收费现象,收费项目和标准是否向社会进行了公开,接受群众监督。三是限期整改,通过检查验收后将纳入土管所人员的个人考核,作为是否续聘的重要依据之一,确保农民的合法利益不受侵犯。经过检查,没有发现违规违纪收费等现象。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1、强化领导。为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有关减轻农民负担政策,切实抓好我局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我局减轻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领导组负责对我局涉农收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依法查处。

2、对农民建房乱收费专项治理。不准私自设立农民建房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全面清理对农民建房乱收费的行为。今后农民建房,除依法可按规定收取的税费外,一律不得再向农民收取其他行政事业性收费。

3、规范涉农收费行为,实行涉农收费公示制。各乡镇土管所、各股室认真清理涉农收费的文件,对不符合国家政策和省市文件规定的,全部废止,立即停止执行。凡有涉农收费的项目和标准的全部通过公示栏进行公示,要公开收费的项目名称、文件依据、征收标准、对象范围等内容。

4、认真接待对农民负担信访工作。要认真做好农民负担问题的信访举报、受理工作,接待要有记录,处理要有结果,按照“谁受理,谁负责”的原则,及时解决反映的问题。对涉及农民负担问题的案件,执法监察股要认真查处,对上级部门批转或新闻媒体曝光的农民负担案件,要在3日内提出处理意见,25日内查处完毕,并将处理结果及时上报和公布。

5、加大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本局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领导组负责对本部门涉农收费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纠正超标准收费、搭车收费、违规收费的行为,凡发现未按规定执行的,将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对造成引发严重事件的,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2014物价局自查报告
物价局局关于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情况汇报 第九篇

物价局自查报告范文一:

两年来,我局紧紧围绕贯彻实施《价格法》等法律法规,认真规范执法行为,大力优化价费环境,整顿经济秩序,重点在依法治价意识,强化自我约束,完善有关制度,提高全体工作人员行政执法质量的水平上,主要做了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认真学习宣传价格法律法规,做到学以致用

我们根据物价工作应执行的法律法规,把学习法律法规纳入“四五”普法内容,主要学习内容有《价格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湖北省行事业性收费管理办法》等种法律法规,同时做到四个结合,即集体学习与自学相结合;学习法律法规与学习业务知识相结合;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集体讨论与中心发言相结合,并做到四有,即:有学习计划,有学习资料,有中心发言人,有学习笔记。县组织的法制培训班,每次我们都做到按人按时参加,努力做到学以致用,都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二、明确职责和义务,依法行政

物价局即是行政执法部门,又是经济管理部门,担负着全县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负责监督检查国家价格,收费法规在本地区的执行情况。有关法律法规都明确了职责和义务。如:

《价格法》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的一部重要法律。它的颁布,对于规范价格行为,发挥价格合理配置资源的作用,稳定市场价格总水平,保护消费者、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它规范了政府定价行为和经营者价格行为;规定了价格监督检查的秩序,处罚尺度及要追究的法律责任。

《湖北省行政事业收费管理办法》作为地方性行政规章,是调整社会收费关系、评判收费合法与否的准则,具有很强的法律效力。它规定一切党政机关,司法机关,行政执法部门及经济管理部门,在实施收费的过程中,都必须受《办法》的制约。作为收费对象的公民、法人及其它组织的合法权益均受到《办法》的保护。《办法》赋予的职责,一是制止乱收费,打击违法收费行为,二是规范收费行为,协调收费内部关系,建立正常的收费秩序;三是维护合法收费,保护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的合法权益。

我们根据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和义务,结合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及市场化进程加快情况下依法行政的形势,以及国家和社会对价格工作的严格要求。认真规范执法行为,强化自我约束,不断提高了全局行政工作人员的执法质量和水平。

三、加大清费治乱力度,以法规范价费秩序

我局按照价格透明、收费行为规范。监督检查有力,企业、消费者和农民负担明显减轻的目标,做了以下主要工作:

⒈进一步完善涉农价费公示制,迎接全省涉农价费检查楚天行活动。为深入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在农村的各项价格的收费政策,切实减轻农民负担,省委、省政府决定××年继续开展涉农价格和收费检查“楚天行”活动。我局在县委和市局领导重视下,一是以涉农价费公示牌入手,在全县各乡镇村及乡镇各收费部门已建立公示牌的基础上,对下达调整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指导乡镇及时变更公示内容,同时在《房县报》、电视上予以公布。二是对涉农收费进行重点检查。在“楚天行”检查团到来之前,我局组织开展了对农业用水、农机服务、学校收费、农民建房、城建、供电、医院收费进行专项检查。通过检查,共清退万元,没收非法所得万元。三是利用“”举报电话,建立涉农收费监督管理网络,我局已下聘书,在乡村聘请位同志为物价监督员,切实履行农村的价格监督及举报工作,形成执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的网络体系。经过多方面的督导检查,保证了此次“楚天行”在我县活动的圆满成功,受到了省、市有关领导的充分肯定。

⒉以现行价格、法规为依据,对价格《收费》审批、核准、审核进行认真清理。一是坚决实行“一证一票一卡”制。规定任何单位和部门,必须持有物价部门统一核发的《收费许可证》和《监审证》;必须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行政事业单位收费票据和税务部门核发的税务票据;必须持有由监督、物价部门负责印制的交费登记卡,才能收费。对不使用“一证一票一卡”收费或超标准收费的,一律视为乱收费。二是审核、核准收费项目。如:××年元至八月已审验个单位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在审验中对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增加收费项目、少服务多收费等违法行为进行严肃处理,保护了消费者和企事业单位的合法权益。同时我们根据《十堰市物价局关于印发价费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精神,我局对年至××年度发布的所有涉及价费的规范性文件(包括文件、函件)共有件进行了认真清理。经严格审查,以房价〔〕号文件发出通知,将保留件物价局自制规范性文件,将件纳为修改范围;将件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已全部送发到收费单位,并严格组织检查、监督执行。

⒊加大执法力度,整顿市场价费秩序。两年来我局着重就以下几个方面开展了监督检查。一是开展“五一”、“十一”、“元旦”节日市场价格检查,防止不法商趁节日期间乱涨价,保持市场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保证群众节日安定祥和。二是扎实开展涉农收费专项检查,切实减轻农民负担,保护农民利益。重点对农村教育、医疗收费、农民建房收费、计划生育收费、农民电价和农网改造户表工程收费等涉及农民切身利益的收费进行了检查。三是与县纠医办配合,开展药品价格、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价格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对推迟调价日期,自立项目,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等违法行为进行了检查处理。四是加大对中小学校收费的检查力度,对城区中小学校及乡镇中小学进行全面检查和监控。今年元至八月已查处违法案件起,都得到了处理,有效地保护了农民的利益,同时加大了对举报电话的宣传力度。

⒋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意见和接待回答群众反映的价费问题。××年,局承办县人大代表建议件,意见件,做到了与建议者、意见者见面,并使之满意。同时及时处理价格投诉和价格举报案件,充分发挥举报电话作用。××年以来共受理举报投诉案件起,查处起,做到了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取信于民。

四、运用价格法制手段,依法优化经济环境

⒈加强对行政事业性收费及经营服务性收费的清理整顿。两年来,我局对职能转变、职能交叉部门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本着不能重复收费原则,召开协调会议进行认定。对无法认定的,向市、省局作请示。在清理规范的基础上对现行合法有效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及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收费标准除下文件外,同时在房县报上分系统、分部门逐一公布,接受社会的监督。

⒉加强对药品、医疗等公用事业价格和收费的管理。在医疗收费管理上,我们在县医院、中医院首先推行“每日住院收费清单制度”。在药价管理上,一方面认真做好年国家、省公布降低的个药品价格的落实工作,另一方面及时转发继续降低的药品价格,并不断检查督办落实。

特别在今年月至月,为配合做好非典型肺炎疫情控制的疾病防治工作,确保人民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我局及时转发了《十堰市物价局关于加强与防治非典型肺炎有关商品价格管理的紧急通知》,对于防治非典型肺炎的中草药、消毒液、口罩的零售价格实行最高限价;对趁机涨价、囤积居奇、哄抬物价、扰乱市场秩序的将依法严惩。我局立即抽调人,分成组,开展了防治“非典”为主的专项市场检查。共检查个药店门诊部及超市,对超标销售防“非典”药品、消毒液的县防疫站、县中医院、化龙卫生院、青峰卫生院、军店卫生院、家家超市当场没收全部非法所得,并处以一倍的罚款,同时,电视台作了公开曝光,有效地维护了人民利益。

⒊运用价格手段,促进优势产业的发展。一是按照国家旅游业的标准,加强对旅游价格的收费管理。管理好旅游景点门票和价格,调整了野人洞及观音洞等风景区收费标准。同时,逢节假日派人对有关景点门票开展检查,以规范价格和收费,营造良好的旅游观光环境。二是强化价格法制建设,完善政府定价机制。按照中央、地方定价目录,在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服务项目的价格调定过程中全面推行价格听证制度。今年月日,我局在县二招会堂召开了《房县自来水价格调整听证会》,听证会很成功,体现了依法制价的严肃性,规范了定价行为,提高了价格决策的科学性、合理性,增强了价格决策的民主性和透明度,促进了社会公用事业的发展。三是利用价格杠杆,服务房县经济。①继续为全县培植和发展小水电支柱产业服务。房县瓦房坪三级水电站位于九道乡境内白河与阴峪河交汇处,年被省政府列为扶贫攻坚、扩大县级地方财源的重点项目,今年月发电后,为支持水电事业的发展,我局及时申报了《房县瓦房坪三级水电站上省网电价的请示》,等省审批后执行。②认真做好城乡同网电价工作的落实。今年年初,我局下发了《关于实现我县城乡各类用电电价的通知》,从而实现了全县城乡用电同价。③今年依法调整了我县道路运输客运票价。④依法调整了动物防疫注射部门收费标准,并转发了《市物价局关于加强我市农村畜牧兽医医疗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规范了畜牧医疗服务防疫收费。⑤依法调整了农业用水价格。

⒋落实《拍卖法》,为房县经济建设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章第十一条“拍卖企业可以在没区的市设立”的规定,我县的拍卖行挂靠在十堰市拍卖有限公司,按照拍卖法的规定,我局遵循“客观、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自××年以来,共开展拍卖业务起,拍卖成交额万元,无一起诉讼发生。

⒌认真搞好涉案物品的鉴定工作。根据《湖北省涉案物品管理办法》的规定,××年以来,我局严格遵循“客观、公正、科学、合理”的原则,协助司法、行政机关,对扣押物品、追缴物品、没收物品、罚没物品、财产损失物品等价格评估鉴定,共完成件,鉴定金额万元,无违法违纪或争议的情况发生。

⒍积极做好价格监测工作。价格监测工作是《价格法》赋予物价主管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职责。房县物价监测中心××年成立以来,主要围绕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监测报告制度》开展工作。近两年来,房县价格监测中心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省价格监测中心统一要求,每月上报一份文字分析材料,已向价格监测中心上报材料余篇,保质保量地完成了价格信息的采集、分析上报任务,没有虚报、瞒报、伪造、篡改价格监测资料现象。

五、坚持依法行政,规范价格执法行为

⒈为规范干部的执法行为,局制定了执法两制实施方案。《执法考核目标责任书》、《行政执法制度》和《行政执法违法责任追究制度》、《执法责任考核办法》、《物价局行政执法公开承诺》。有的规章已与各股室、所签定了责任书,做到明确责任,督促落实。同时,切实抓好普法教育,积极参加各级举办的法治培训班,星(更多精彩文章来自“秘书不求人”)期四组织干部学习,全局执法人员的法制观念不断得到加强。

⒉通过物价执法检查,开展有效地执法监督。××年以来,全县共查出价格违法案件起,查出违法金额万元,经济制裁万元,其中清退万元,没收上交财政万元,罚款元。几年来无渎职、失职行为,没有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在开展执法监督中,我们注重表彰先进,对××年度物价工作做出成绩的个单位,县委、县政府授牌为“执行价费政策先进单位”的称号。

⒊切实抓好普法教育,认真做好普法工作。局年初制定普法方案及学习计划,并加以逐步落实。按照送法下乡的要求,局无偿发送扶贫点“四五”普法读物册。

我局的法制工作在市、县有关部门的指导下,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还相关很远,主要是对遏制乱收费的力度不够,对已查清的问题,处理不到位,执法不够严。我们将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以“四五”普法为突破口,以物价法规为准则,依法行政,真心诚意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建设小康社会努力做出新的贡献。

物价局自查报告范文二:

20xx年,我局认真践行科学发展观,积极履行部门职能,落实国家、省、市价格政策和措施,加强价格监管、监测,着力解决民生价格问题,切实维护市场价格秩序,取得了显著成绩。价格公共服务工作取得的成效在全省物价工作会上进行了典型交流发言,价格认证工作获得全省先进,监测工作获得全市先进单位荣誉,为促进我区“商务高地,宜居武侯”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现将目标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全面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一)贯彻落实政府民生工程,规范医疗行业收费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社区卫生医疗机构药品“零加价”惠民行动政策,加强对惠民政策涉及的439种药品价格的监测及监管,确保社区居民得到实惠。二是及时通过网络公布药品价格最高限价政策,指导群众消费。三是全面推行了医疗服务收费的公示工作,区内9个社区卫生中心、5个区级医院、13个民办医院均认真执行了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四是对5个驻区医院的自制药剂价格进行了清理规范,防止了乱收费等违规现象。

(二)开展价格专项检查,维护正常价格秩序

深入开展教育、医疗、物业管理、停车场、零售商业等行业的各类专项价格监督检查,共出动价格检查人员600余人次、查处各类价格违法案件64件、责令退还多收价款312.25余万元,没收违法所得28.3万元,罚款10.5万元;累计经济制裁总金额351.05余万元。一是根据省、市物价局的安排和部署,开展了农资价格和涉农收费、成品油价格专项检查,确保了农业生产资料和成品油价格无重大违法行为,切实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对违规收费的医院和学校进行了处罚。二是组织了“元旦”、“春节”、“5.1”“10.1”等节日市场价格检查,重点检查了各大商场、超市、通信、餐饮娱乐、家电零售、零售药店、美容美发、商品房销售等行业的服务和商品价格,规范了市场价格行为,防止了价格欺诈行为,确保我区节日市场价格规范有序。三是组织人员对区内房地产市场价格和机动车、非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进行专项检查。检查房地产企业28家,非机动车停放点56个,机动车停车场36个。限期责令整改9个非机动车停放点,处罚违法单位4家,罚款4.9万余元,责令退还消费者16.2万元。

(三)转变价格管理理念,深入开展价格公共服务工作

根据我局价格公共服务实施方案,把价格诚信工作与价格服务进万家工作紧密结合,增强了价格服务进万家的活力。一是主动与专业市场加强联系,督导做好商品明码标价工作,所创建的武侯祠锦里商品“明码实价示范街”,已成为成都市旅游市场价格规范的名片;晋阳街道龙湾农贸市场,韵华农贸市场已成为全省一流的“明码标价示范市场”。二是定期对全区价格监督员进行业务培训,在56个社区全面推行了社区收费公示制度,将价格监督监测网络建成了老百姓身边的全天候、全覆盖价格放心网。三是为进一步深入宣传价格法律法规,我局将《武侯区价格公共服务手册》(年版)进行了重新修订,编印1.2万册,将涉民价格法规及收费标准送到群众手中,做到家喻户晓,从源头上预防违规收费的发生。

(四)畅通群众诉求渠道,认真解决价格热点、难点问题

积极发挥12358价格举报投诉服务平台作用、认真受理各类价格举报投诉60件(其中市长信箱或市长公开电话交办举报投诉15件,区长信箱或区长公开电话交办件举报投诉10件,局长信箱交办举报投诉11件,12358电话举报投诉20件),所有举报投诉件均全部办结,并及时回复投诉者,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0余万元,罚没入库2万元。受理价格政策咨询465件,对群众咨询的价格问题都及时进行了解答,消除了群众的疑虑。在处理政府交办的协助处理罗马假日广场、@世界和规范旅游市场收费行为群体性纠纷工作中,积极履行行业主管部门职责,为化解纠纷和矛盾做出了积极贡献。

(五)提高执法水平。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职责,加强执法人员的业务知识的学习和职业道德修养,努力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把好法律关,杜绝错案。一是继续开展整顿价格秩序,维护市场价格稳定工作。认真春节期间的价格检查,维护节日期间正常价格秩序;二是做好商品和服务的明码标价工作。重点做好罗马假日广场、电脑城、武侯祠大街、望江公园等区域巡查、检查工作。在市场检查过程中,我们边检查、边宣传,向商家散发《价格法》、《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等相关法规宣传资料1500余份。规范商场明码标价200余家,行政处罚26户,罚没13000元。三是查处医疗乱收费

(六)加强市场价格监测,为政府决策当好参谋

进一步加大力度监测市场价格,密切关注关系民生和经济发展的重要商品价格走势,加强对市场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形势的分析和预测,及时为党委、政府决策提出有数据信息支撑的政策建议。一是确定成都市韵华农贸市场等12家单位为武侯区物价局价格监测定点单位,确保价格监测工作的顺利开展。二是完成药品、市场主副食品、日用工业品、房产价格等监测报告8大类460份,监测分析报告8篇,为上级部门决策提供了最基础的依据。

(七)贯彻落实好国家、省、市资源类产品价格改革政策。配合上级价格部门做好落实成都市物价局非居民生活用水、居民生活用水和特种行业用水价格政策,协调簇桥、金花、机投片区趸售自来水价格,争取最大限度的优惠政策。

(八)加大 “清费、治乱、减负”力度,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

一是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完成涉及全区11个收费单位33个大项623小项的涉企收费审核工作。二是加强涉农价格和收费管理工作,完成我区9个部门12大类涉农行政事业收费和5个单位5大类涉农价格的审核、公示工作。三是加强行政事业单位票据使用监管,审核40个学校,30余个单位财政监管票据10000余本,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帮助3家单位整改规范了收费行为。

(九)充分发挥价调基金作用,促进惠民、利民政策落实

按市价调办要求继续执行对贫困家庭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学生每人每天免费配送一盒学生饮用奶和一个鸡蛋政策。在市场改造方面为我区两个农贸市场改造项目无偿补助40万元,改善了群众购物环境、促进了农贸市场价格稳定。配合审计部门圆满完成—年度我区价调基金项目使用审计工作。

(十)继续开展教育收费监管,做好定期成本监审工作

一是严格执行公办学校收费政策,完成全区公办49所中小学年春季、秋季银行代收学杂费政策及标准的审核工作,涉及学生66814名;同时抓好了“免收我市常住人口子女和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子女全部课本费、作业本费”优惠政策的落实。二是加强机动车停放收费的监管,办理我区机动车临时占道停车收费核准92件、公共临时占道停车收费核准205件。三是切实加强民办学校收费成本监审,为合理确定其价格水平和收费标准提供依据,探索实行垄断公用行业成本价格信息披露制度,完成民办学历学校成本监审4家,幼儿园教育成本监审3家。此外,在年的工作中,我局在抓好常态工作的同时,积极抓好热点工作和政府临时交办的工作。针对幼儿园入学难和医院护工费纠纷问题,主动深入调研,完成的《关于医院护工费问题的调查》和《幼儿园成本调查》两篇报告获得了省、市相关部门的肯定。

(十一)继续推进规范化价格认证中心建设,积极做好价格鉴证工作

完善各项制度和机制,做好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机关委托的涉案物品价格鉴定工作。截止11月底,共受理委托各类价格鉴定案件796件,鉴定价值1173余万元,无复核裁定案件发生。同时,积极开拓价格认证新领域。一是积极开展火灾直接损失价格鉴定工作。根据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公安厅《关于规范火灾直接财产损失鉴定工作的通知》(川价发【】8号)文件精神,对火灾直接财产损失价格鉴定有关法律法规进行认真学习和研究。今年已完成失实价值鉴定4起,客观、公正的鉴定结论得到了消防部门和当事人的好评。二是认真开展涉税财务价格鉴定试点工作。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的要求,我局已被省物价局确定为试点单位,我局进行了充分的组织,落实了人员、机构和培训工作,为全面推进涉税财务价格认定作好了前期准备。

二、特色目标

1、加强价格诚信建设。为“商务高地•宜居武侯”服好务。今年,我局深入推进明码标价和明码实价工作,已授予武侯区“女鞋之都”、伊藤洋华堂等五家明码标价示范商场,授予武侯区第三人民医院、成都蜀信物业公司等4家单位价格诚信示范单位,打造了“武侯祠锦里商品明码实价示范街”,成为成都市旅游市场价格规范的名片;晋阳街道龙湾农贸市场、韵华农贸市场成为“明码标价示范市场”,已走在省、市规范化农贸市场的前列,得到了各级领导的充分肯定以及销售商家的大力支持。特别是调动了当地群众的普遍赞许。

2、价格公共服务进院落工作成绩斐然。一是在城区无专业化物业管理的110个居民院落公示涉民收费项目标准,提高收费政策的透明度,保障居民的知情权,规范院落收费行为。二是在电脑城、伊藤、人人乐等商场及旅游景点设置12358举报电话警示牌25个,畅通投诉途径,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物价局自查报告范文三:

20*年,我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坚持把“政府关心的,群众关注的,企业需要的”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努力打造“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文明机关,实现了服务质量的全面提高、办事效率的全面增强、部门形象的全面提升、内部环境的全面改善。一年来,先后获得“机关党建工作先进单位”、“全市先进基层党组织”、“优化经济环境先进单位”、“全省物价系统先进单位”和“全省收费管理先进单位”等10余项荣誉称号。

一、加强领导,把精神文明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

局党组始终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思想,以“抓班子、带队伍、锤炼团队精神”为出发点,狠抓了精神文明建设,以精神文明建设促进队伍建设,以精神文明建设促进工作质量提高,以精神文明建设促进机关干部精神面貌改善。党组多次研究创建工作,对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提出了详细、具体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对创建工作的领导,健全了以党组书记、局长任爱众为组长,党组成员马长龙、武文同为副组长、各支部书记为成员的两个文明建设领导小组,调整和充实了领导力量,具体工作由机关党委运作执行,制定《*市物价局精神文明创建方案》,使之更具有群众性和权威性,为两个文明建设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建设坚强有力、团结务实、廉洁高效的领导班子,为两个文明建设提供坚实的组织保证

一是认真坚持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对于上级规定的学习文件和理论文章,党组成员反复学习,领会精神实质,做到了“五有四落实”,即有计划、有记录、有笔记、有档案、有体会心得;落实学习内容、落实时间、落实人员、落实要求,先后学习党十七大精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省委七届四次全会精神和《树立科学发展观读本》精神。局领导任爱众、马长龙、武文同、张新民等每年给全体党员干部上党课,从而使班子成员马列主义水平不断提高,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和省、市委保持了高度一致。

二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凡属重大原则问题如制度实施、调定价格等重大问题,均由党组集体讨论决定。

三是以身作则,严格要求自己。在日常工作中,各领导班子成员自觉形成了一种良好的风尚,即在待遇上带头节俭,不搞攀比,在工作上带头高标准,不当甩手掌柜,在事业上带头讲奉献,不讲价钱,在对待个人问题上带头讲大局,不搞特殊,要求大家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好,凡是要求大家不做的自己首先不做,从而赢得了全体同志的信赖和拥护。

三、以人为本、多措并举,努力提高物价队伍整体素质。

1、抓学习,积极创建学习型机关。为增强队伍素质,弘扬良好的学习风气,全局坚持每周五下午政治业务学习雷打不动制度,做到学习内容有计划、学习时间有保证,采取讲课、看录像、演讲、辅导、考试等学习方式系统学习了党的十七大精神、公务员行为规范、“科学发展观”等理论知识。通过多层次、多渠道的学习培训,提高了全局干部职工的理论、业务水平,从而提高了队伍的整体素质。

2、抓活动,提高综合修养。为活跃机关气氛,增强机关干部的战斗力和凝聚力,展示物价队伍形象,我们先后组织了“市物价局迎新春联欢会”、庆“七一”联欢表彰会、“青年干部唱歌比赛”等文艺活动,组织了乒乓球、跳绳、拔河等体育比赛。开展了“党员志愿者活动”,在党员中开展了比工作、比干劲、比团结、比成绩、比奉献、比勤俭的“六比”竞赛活动。近几年,我局先后组织全体党员到*烈士陵园、涉县的“129”师司令部旧址、石家庄的革命圣地西柏坡、山东聊城的孔凡森纪念馆和河南登封的任长霞纪念馆进行传统教育和重温入党宣誓活动。通过活动,营造了团结紧张,严肃活泼的机关氛围。

为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我们从机关卫生抓起,认真贯彻落实《市直机关容貌综合整治标准(20条)》,明确由一名副局长负总责,一名办公室主任为主办人员,各处室划分了详细的卫生区域。实行了“卫生流动红旗”活动,制定了处室评分标准,要求每一间办公室做到“四个干净”,即地面干净、墙面干净、桌面干净、窗台干净,并定期检查,公布名次。目前,我局的办公条件在市直机关中不算太好,但由于我们对环境卫生常抓不懈,使机关面貌整齐洁净,在这样的环境下,干部职工普遍说话文明,谈吐得体,服饰整洁。

3、抓作风,提高整体战斗力。为建立一支政治强、作风硬、业务精、纪律好的物价队伍,我们从思想观念、工作作风、组织纪律、执法水平、廉政建设等方面找差距,查问题,定措施。一是严格工作纪律,实行严格的考勤制度,要求干部职工每天提前10分钟到岗打扫卫生,营造了“环境优美、心情愉快、团结和谐,待人热情、紧张有序”的工作环境,二是加强作风建设,要求只要是与民有利的事,必须马上办,热心办,认真办,不讲条件,不讲困难,只讲人民满意。同时把物价工作的监督检查、价费管理、价格举报处室确定为“窗口”单位,实行挂牌上岗、持证检查;推出“一张笑脸、一声问候、一把椅子、一杯茶水”的“四个一服务”,规范物价干部文明用语和工作忌语。三是加大反腐倡廉工作力度,制定了《*市物价局五条禁令》如严禁工作日中午喝酒,晚上酗酒。严禁参加各种经营场所的不健康活动。严禁在被查和定价单位吃、拿、卡、要、报。凡违反者给予待岗处分,科处长自动辞职。在全市物价系统明示“100-1=0”的执法警戒线,叫响“想事、干事、干成事、不出事”的口号,增强广大干部拒腐防变和抵御各种不正之风的能力。

4、抓制度,为创建活动提供保障机制。在文明单位创建中,我们始终突出了“以人为本”,牢固确立“人”是创建主体的理念,把落脚点放在全面提高人的内在素质上,从而把创建与自己的事业和发展联系起来,较好地解决了变“要我创”为“我要创”的问题,在全局营造“文明塑形象,满意在物价”创建氛围。为了给文明创建提供保障机制,我们通过总结以往的管理经验,对机关管理方式进行了大的改进,本着“简明、好记、管用”的原则,进一步健全完善了各项制度,如《卫生制度》、《学习制度》、《廉政建设回访制度》、《第一接待人和第一经办人制度》、《卫生流动红旗制度》等,装订成册,人手一册。各项规章制度既有严厉的一面,又具备了较强的亲和力,更加便于大家遵守,同时也更加激发了干部职工的工作热情,形成了“雷厉风行、快速反应、廉洁高效”的战斗作风和清廉、高雅、和谐、规范的优良局风。

5、抓服务,体现文明单位创建成效。开展了“心连心活动”,真正为企业办实事,搞服务。全系统确立了200家民营企业作为固定联系点。明确了为企业服务的内容、措施及工作纪律。在服务过程中,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到位不越位,实实在在为企业服务。建立快速反应机制。把所有价费审批事项集中到一个部门,实行“一个窗口”受理制。在《收费许可证》年审中实行集中统一、公开、透明联合执法“一条龙”服务,工作效率大大提高。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涉农收费、涉企收费、教育收费开展专项检查,切实保护人民群众利益。

四、狠抓党建工作,落实“双争双建”

按照市直工委的要求,结合我局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市物价局“双争双建”实施细则》,按党组、机关党委、支部三个层次对实施细则加以分解,明确了各级的职责和任务,做到了目标细化、量化、责任到人,并认真组织了考核与验收工作。进一步完善了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建立了党员活动室,党组成员带头上党课,讲党课,完善了各级民主生活会制度。开展了党员电教工作,建立了有关制度和记录,并召开了庆“七一”表彰大会。开展了工会、共青团和妇女工作,实现了党政工团协调联动,齐心协力共创文明机关。在、、年市直机关“七一”表彰会上,我局连续三年被授予“市级先进党组织”称号。

五、加强教育,警钟常鸣,增强党员干部廉洁勤政的自觉性

一是严格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将局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责任进一步细化和层层分解,落实到每个党组成员和处室,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主要领导亲自抓。局党组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高度重视,先后多次听取党风廉政责任制落实情况和党风廉政工作情况汇报,周密制定工作措施。

二是加大考核考评力度。我们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为局机关和全市物价系统工作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作为年终考评的一项重要内容,凡是在责任制不落实或廉政建设发现严重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年终评先资格。

三是加强对党员干部“四大纪律八项要求”的教育,提高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的自觉性,并把落实“四大纪律、八项要求”作为今年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的重点,作为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

四是开展了推行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全市物价系统初步建立和形成了一套行政公开透明运行的新机制。在全省物价系统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会议上,我市作为省局指定的两个经验介绍单位之一,在会上介绍了这项工作的基本做法,得到了省物价局领导和其他地区物价系统领导的认同,并在全省推广经验。

六、把握大局、开拓进取,充分发挥物价职能作用

一年来,市物价局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充分发挥物价职能作用在推进价格改革,规范价格秩序,维护群众利益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

1、大力开展“物价工作为民生”活动。为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物价部门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价格和收费问题,今年我们在全市物价系统深入开展了 "物价工作为民生"活动。年初制定下发了《*市物价局关于开展"物价工作为民生"活动的意见》并印发各县(市)区,3月初研究制定了《*市物价局关于物价工作为民生的十条举措》。

目前,"物价工作为民生"活动已初见成效。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免除杂费、规范改制学校收费、降低固定电话区间通话费标准等政策措施已初步落实到位。随着"物价工作为民生"活动的深入开展,在工作实践中积极探索"物价工作为民生"的新方法、新途径,积极解决群众关心的价格和收费热点问题,使群众切实感受到这项活动带来的实惠,同时也树立了物价部门执政为民的良好形象。

2、全面推进“价费服务进万家”工作。成立了领导小组,编印了价费政策宣传材料,开展了较大规模的宣传活动。召开了全市“价费服务进万家”工作动员会议,印发了《关于深化“价费服务进万家”的实施方案》,明确了“价费服务进万家”、“疏导、解决价费矛盾服务进万家”、“维护群众价格权益服务进万家”三方面的内容。为促进这项工作扎实开展,在全市建立了与财政、农业、公安、中小企业管理、教育、卫生、旅游、畜牧等部门的协调联动工作机制,以及定期调度制度和目标考核责任制。这项工作的开展,对提升物价部门的社会形象,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

3、通过有效的监督检查规范市场行为,优化价格环境取得实效

20xx年,围绕减轻企业和农民负担,先后对涉农价格收费、粮食、药品、电力、成品油价格及交通运输、邮电、教育、医疗服务、中介服务、物业管理等项收费开展了专项检查。共查处价格和收费违法案件1485件,共涉及违纪金额1666.36万元,经济制裁金额1310万元,较去年同期下降21.54%。其中上缴财政878万元,退还用户431.58万元,没收非法所得624.17万元,罚款254.53万元。今年以来价格举报中心共受理各类价格举报1351件,查处价格违法案件1054件,退还用户1334.12万元,没收违法所得17.15万元,罚款22.56万元,结案率100%。

总之,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经过市文明办和市直文明办的精心指导和机关全体干部的共同努力,我们的创建活动取得一定的成效。但是由于一些客观原因的影响,我们的工作也有一些不足之处,比如办公环境和条件还要不断的完善和提高。在今后工作中,我们要继续努力,认真改进,为创造为优质服务、优良作风、优美环境”的政府机关扎实工作,积极树立物价部门的良好形象。

不当之处,请批评指正。

物价局自查报告范文四:

两年来,我局紧紧围绕贯彻实施《价格法》等法律法规,认真规范执法行为,大力优化价费环境,整顿经济秩序,重点在依法治价意识,强化自我约束,完善有关制度,提高全体工作人员行政执法质量的水平上,主要做了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认真学习宣传价格法律法规,做到学以致用 我们根据物价工作应执行的法律法规,把学习法律法规纳入“四五”普法内容,主要学习内容有《价格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湖北省行事业性收费管理办法》等16种法律法规,同时做到四个结合,即集体学习与自学相结合;学习法律法规与学习业务知识相结合;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集体讨论与中心发言相结合,并做到四有,即:有学习计划,有学习资料,有中心发言人,有学习笔记。县组织的法制培训班,每次我们都做到按人按时参加,努力做到学以致用,都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二、明确职责和义务,依法行政物价局即是行政执法部门,又是经济管理部门,担负着全县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负责监督检查国家价格,收费法规在本地区的执行情况。有关法律法规都明确了职责和义务。如:《价格法》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的一部重要法律。它的颁布,对于规范价格行为,发挥价格合理配置资源的作用,稳定市场价格总水平,保护消费者、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它规范了政府定价行为和经营者价格行为;规定了价格监督检查的秩序,处罚尺度及要追究的法律责任。《湖北省行政事业收费管理办法》作为地方性行政规章,是调整社会收费关系、评判收费合法与否的准则,具有很强的法律效力。它规定一切党政机关,司法机关,行政执法部门及经济管理部门,在实施收费的过程中,都必须受《办法》的制约。作为收费对象的公民、法人及其它组织的合法权益均受到《办法》的保护。《办法》赋予的职责,一是制止乱收费,打击违法收费行为,二是规范收费行为,协调收费内部关系,建立正常的收费秩序;三是维护合法收费,保护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的合法权益。我们根据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和义务,结合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及市场化进程加快情况下依法行政的形势,以及国家和社会对价格工作的严格要求。认真规范执法行为,强化自我约束,不断提高了全局行政工作人员的执法质量和水平。

三、加大清费治乱力度,以法规范价费秩序我局按照价格透明、收费行为规范。监督检查有力,企业、消费者和农民负担明显减轻的目标,做了以下主要工作:

1、进一步完善涉农价费公示制,迎接全省涉农价费检查楚天行活动。为深入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在农村的各项价格的收费政策,切实减轻农民负担,省委、省政府决定年继续开展涉农价格和收费检查“楚天行”活动。我局在县委和市局领导重视下,一是以涉农价费公示牌入手,在全县各乡镇村及乡镇各收费部门已建立公示牌的基础上,对下达调整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指导乡镇及时变更公示内容,同时在《房县报》、电视上予以公布。二是对涉农收费进行重点检查。在“楚天行”检查团到来之前,我局组织开展了对农业用水、农机服务、学校收费、农民建房、城建、供电、医院收费进行专项检查。通过检查,共清退24.7万元,没收非法所得10.4万元。三是利用“12358”举报电话,建立涉农收费监督管理网络,我局已下聘书,在乡村聘请315位同志为物价监督员,切实履行农村的价格监督及举报工作,形成执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的网络体系。经过多方面的督导检查,保证了此次“楚天行”在我县活动的圆满成功,受到了省、市有关领导的充分肯定。

2、以现行价格、法规为依据,对价格《收费》审批、核准、审核进行认真清理。一是坚决实行“一证一票一卡”制。规定任何单位和部门,必须持有物价部门统一核发的《收费许可证》和《监审证》;必须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行政事业单位收费票据和税务部门核发的税务票据;必须持有由监督、物价部门负责印制的交费登记卡,才能收费。对不使用“一证一票一卡”收费或超标准收费的,一律视为乱收费。二是审核、核准收费项目。如:年元至八月已审验174个单位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在审验中对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增加收费项目、少服务多收费等违法行为进行严肃处理,保护了消费者和企事业单位的合法权益。同时我们根据《十堰市物价局关于印发价费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精神,我局对1998年至2002年度发布的所有涉及价费的规范性文件(包括文件、函件)共有177件进行了认真清理。经严格审查,以房价〔〕49号文件发出通知,将保留45件物价局自制规范性文件,将3件纳为修改范围;将129件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已全部送发到收费单位,并严格组织检查、监督执行。

3、加大执法力度,整顿市场价费秩序。

两年来我局着重就以下几个方面开展了监督检查。一是开展“五一”、“十一”、“元旦”节日市场价格检查,防止不法商趁节日期间乱涨价,保持市场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保证群众节日安定祥和。二是扎实开展涉农收费专项检查,切实减轻农民负担,保护农民利益。重点对农村教育、医疗收费、农民建房收费、计划生育收费、农民电价和农网改造户表工程收费等涉及农民切身利益的收费进行了检查。三是与县纠医办配合,开展药品价格、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价格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对推迟调价日期,自立项目,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等违法行为进行了检查处理。四是加大对中小学校收费的检查力度,对城区中小学校及乡镇中小学进行全面检查和监控。今年元至八月已查处违法案件12起,都得到了处理,有效地保护了农民的利益,同时加大了对12358举报电话的宣传力度。

4、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意见和接待回答群众反映的价费问题。年,局承办县人大代表建议5件,意见1件,做到了与建议者、意见者见面,并使之满意。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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