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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落实情况

2016-12-03 11:01:14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落实情况(共9篇)XX局关于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情况汇报XX局关于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情况汇报县委组织部:根据XX委组[2003]514号精神,现将我局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情况作如下汇报:一、基本情况:我局现有工作人员14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事业编制4人。离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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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局关于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情况汇报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落实情况 第一篇

XX局

关于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情况汇报

县委组织部:

根据XX委组[2003]514号精神,现将我局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情况作如下汇报:

一、基本情况:

我局现有工作人员14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事业编制4人。离退休人员12人。局长1名、副局长2名、副书记1名。内设机构7个,即:办公室、医政科、规划与财务科、防疫妇幼保健科、卫生监督科、爱卫科、初保科。科长(含办公室主任1名)4名、副科长1名。其主要职责贯彻卫生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贯彻卫生工作技术规范,提出含县卫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贯彻国家爱国卫生工作方针、政策和法规。负责全县初级卫生保健工作的综合管理、业务指导和质量监督。协助县红会开展人道主义宣传和救护等工作。

根据XX县人民政府《关于乡镇卫生院下放到乡镇管理的通知》(X府发[1987] 号)和中共XX县委、XX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农村经济发展的决定》(X委发

[1997]37号)精神,分别把乡镇卫生院和中心卫生院下放给乡镇政府管理,实行县乡共管、以乡为主的管理体制,乡镇

卫生院和中心卫生院党政负责人由乡镇征求县XX局的意见后,由乡镇任免。根据中共XX县委《关于进一步明确县委宣传部的范围、职责的通知》(X委发[1992]1号)精神,卫生系统的县直属医疗卫生单位的党政正副职,XX局内设机构负责人(正职),爱卫办副主任均由县委宣传部考察任命。今年7月根据中共XX县委、XX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XX委发[2003]47号和中共XX县委办公室、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县农村卫生改革与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XX委办发[2003]115号)精神,将乡镇卫生院(含中心卫生院)的人、才、物上划县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实行县乡共管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乡镇卫生院和中心卫生院院长由乡镇政府提名考察,报XX局审批,乡镇卫生院和中心卫生院书记和副院长仍由乡镇考察任免。由此可见我局限性今年7月以前除有任免局机关内设机构副职以外没有外设有其他干部管理权。

二、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

一是领导重视、带头抓学习。继县委组织在2002年8月30日召开《干部任用条例》培训会后,我局主要领导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强烈的事业心、充分认识到中有掌握好《干部任用条例》的精神实质,才能执行好《干部任用条例》的规定,落实好《干部任用条例》的要求。事领党委一班人以严谨的学风,系统地、深入地学习《干部任用条例》的各

项规定,做到原原本本地学,逐章逐条逐句地学,反反复复地学,并与原《暂行条例》对照起来学。通过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干部任用条例》的精神实质,熟悉选拔任用干部的原则、标准和程序,提高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的准确性。仅在党委成员会上学习不够的,又分别在局机关党委会、中心组学习会和职工大会上学习。并结合实际工作学,把学习《干部任用条例》与贯彻落实江总书记“5.13”讲话精神结合起来,与实际工作结合起来,切实提高学习效果。达到“领导干部熟悉”、组织人事干部精通、党员干部了解、广大群众知晓的目标;

二是抓落实、严格按规章办事。在实际工作中,严格按章办事,以坚强的党性、良好的作风和改革的精神把《干部任用条例》落实到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各个环节中去,我们在选拔干部时,坚持做到四个严格:一要严格坚持原则。《干部任用条例》规定党政领导选拔任用的六条原则,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毫不动摇。二要严格执行标准。《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党政领导干部应具备的六项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体现了德才兼备的原则,必须始终坚持把这些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作为衡量干部的基本尺度,特别是要把政治思想放在第一位,把能否坚持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最重要、最根本的要求,真正做到按标准、按德才选贤任能。三要严格履行程序。在原则和标准确定之生

之后,程序起决定性作用。在选拔作用干部中严格按照民主推荐、考察、酝酿、讨论决定、任前公示等程序办理。做到坚持程序一步不缺、履行程序一步不错。四要严格遵守纪律。增强党委一班人政治观念、组织观念、法纪观念,坚持公道正派,严格遵守《干部作用条例》规定的十条纪律,对违反干部选拔作用工作的各种行为,敢于抵制,勇于斗争,真正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一样,履行程序不复通,遵守纪律不放松。

三、严格按照《干部作用条例》选好、用好干部

在新的《干部作用条例》颁布后我局汇同X城 镇人民政府对新组建的X城镇第二卫生院领导实行竞争上岗。首先成立了竞聘领导小组和评委会,以张贴和在XX报上公布《关于公开招聘X城镇第二卫生院院长的通告》,公布了招聘条件,招聘程序(报名—资格审查—竞聘人员公开演讲—评委打分—考察—讨论决定---政府行文)。竞聘人员经审查后有7名符合竞聘条件,按照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选聘了一名院长和副院长。这两位院长不辜负XX局和X城镇政府的重托,团结和带领全院职工励精图治、奋发努力,把一个心涣散、设备简陋、资金短缺、人员素质差、退休人员多的四个分院顺利合并成一个医疗单位,并逐步走向规范化管理,在短短的10个月内取得了较好成绩,业务收入达133万,且略有节余,目前总的业务收入已跃居全且26个乡镇

卫生院的前四名。这充分说明了只要我们严格执照《干部作用条例》要求,选好用好领导,就能管好一个单位,或者带动一方经济发展。

四、存在的问题

(1)内疫机构竞争上岗的问题。根据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局职能配臵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XX府办发[2002]13号)精神,我局内设机构6个,设正副科长6名。同有正副科工5名,其中48岁以上占3名,占现有科长的60%。全局工作人员符合中共XX县委组织部、XX县人事局《关于印发XX县机构改革中县属局级工作部门内设机构领导职位竞争上岗实施办法的通知》(XX委组[2003]17号)竞争上岗条件的人员只有3人,并要求每一职位至少应有2人参与竞争。为此,内设机构竞争上岗只有待条件成熟时再进行。

(2)双重管理干部任免的问题

按照XX委办发[2003]115号规定,我局的管理权限仅有乡镇卫生院和中心卫生院院长的审批权,提名、考察由乡镇政府管理,这样有可能出现意见不一致在酝酿协调时可能会遇到阻力。建议能否将乡镇卫生院和中心卫生院院长的任免改为卫生主管部门在征求乡镇党委政府意见后考察聘任。

二OO三年九月十八日

关于《干部任用条例》贯彻执行情况的汇报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落实情况 第二篇

关于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情况的

自 查 报 告

市委组织部:

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对部分市直单位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精神,我单位高度重视,按照要求,对2008年10月以来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了全面总结和认真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学习宣传执行《条例》和四项监督制度情况

我单位领导班子对《条例》进行了专题学习,在通读原文的基础上,采取以会代训的形式进行了重点讲解,并要求各处室结合自身工作特点,自行组织学习、交流。在学习过程中,大家一致认为,《条例》和四项监督制度,既贯彻了中央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新要求,又吸收了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新成果,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用人上不正之风的有力武器,形成了事前报告、事后评议、离任检查、违规失责追究的监督链条,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操作性。

班子要求,要把学习贯彻好《条例》和四项监督制度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党建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真正做到认识到位、工作到位。在处级领导干部中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专题学习、专题讨论活动,确保领导干部熟知;在全体干

部职工,特别是党员干部中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集中学习、集中培训、集中教育活动,确保全党校教职工知晓;在人事组工干部中开展重点研学、重点落实活动,确保人事组工干部精通。把学习贯彻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情况与正在开展的创先争优活动结合起来,作为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制定具体有效的工作措施,在我单位深入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检查整治活动,严格按照市委组织部的要求,既要认真查找整改本校存在的问题,又要按照职责分工和制度要求,认真做好干部选拔任用的审核把关,努力用实际行动贯彻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

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执行情况

我单位的转任和推荐工作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规定执行。

一是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多年来,班子在科级领导干部选任工作中,严格执行了民主推荐、组织考察、充分酝酿、讨论决定、任前公示的工作程序,相关资料手续齐全,没有违背程序的问题发生。民主推荐前只公布空缺岗位的任职条件不提名;组织考察充分征求全体干部职工的意见;酝酿决定过程既充分肯定拟任干部的工作成绩,又指出存在的不足;在宣传栏进行公示,广泛征求对拟任职干部的意见和反映。

二是认真贯彻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各项规定。多年来,班子在选任科级干部过程中,能够严格执行条例所规定的任用条件,对新提任的干部全部实行试用期制度。近年来全校没有干部在年度考核、干部考察、民主测评、组织考核中被确定为不称职和其它辞职人员。在干部交流、任职回避等方面,针对人员特点有计划的进行了交流,无任职干部需要回避的亲属关系。

三是严格遵守各项规定制度。近年来,班子认真遵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律,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十不准”要求,无违规用人方面的问题和群众反映。围绕选人用人公信度,在处级干部、后备干部民主推荐和科级干部选拔任用方面做到了公开、公正、公平,杜绝了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我单位没有超职数配备、突击提拔、破格提拔、领导干部兼职等问题。

三、四项监督制度执行情况

围绕贯彻实施四项监督制度,为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强化选人用人“防火墙”,我们将在强化教育培训的基础上,完善健全与四项监督制度相配套的工作措施,重点抓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在责任追究方面做到“三个严格”。一把手作为第一责任人,要严把关口,敢于负责,坚决排除干部选任工作中来自各方面的干扰,自觉接受来自各方面的监督。严格记实,从干部选

拔任用的推荐提名到考察酝酿、讨论决定,都要如实详细地记录。对不认真落实记实制度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严格查核,健全群众举报受理体系,加大查核力度,做到有举必受、有案必查、下级不查上级查。

二是在有关事项报告方面做到“三个明确”。就是明确报告内容,对规定该报告的情况必须报告,决不允许出现瞒报、漏报、迟报的情况;明确审核程序,对报告事项逐一审核、详细论证、集体决定,杜绝个人审批、口头审批;明确禁止情形,对禁止批准的情形,一律不予批准。

三是在“一报告两评议”方面做到“三个狠抓”。狠抓范围覆盖,把开展“一报告两评议”的范围扩大到科级干部;狠抓整改提高,要进行对照检查、深入分析、严肃整改;狠抓结果运用,将评议结果作为考核的重要依据。

四是在改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面做到“三明确、六坚持”。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明确一个工作目标,即以尽可能调动各个层面干部积极性为工作目标;明确一个指导思想,即公道正派、用人所长的指导思想;明确一个标准,即坚持德才兼备、干事创业的选任标准;坚持六项原则,即严格职数、充分酝酿、扩大民主、严格程序、正确导向和保持稳定的原则。

五是在从严管理干部方面做到“贯穿一条主线”。把干部培养、选拔任用、教育引导、廉洁奉公、实绩考核、奖励惩戒等贯

穿于干部管理的全过程。落实干部诫勉谈话、述职述廉和有关事项报告制度,抓好任前公示、民主生活会等制度的落实。完善干部考评制度,使考核工作真正考出导向、考出压力、考出动力。加强对后备干部的教育、培养和管理,突出党性锻炼和实践锻炼。加强对重点干部、重点时期、重点岗位干部的监督,防之干部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

四、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整改措施

1、存在的突出问题

虽然我们在干部选拔任用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上级组织部门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有些措施制度还需进一步完善。一是随着年轻新同志的增多和走上了中层领导岗位,干部业务培训和教育的力度还跟不上干部岗位变化的要求。二是干部调整交流的力度还不够大,监督管理的措施还不够到位,特别是在畅通干部“出口”方面还需要进一步探索。

2、整改措施

一是积极加强对年轻干部的教育和培养。我们将对年轻干部进行有针对性的教育培训,促使他们努力提高思想政治素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培养高尚的道德情操,切实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增强自我约束力和接受监督的自觉性。二是拓展干部成长平台。我们将进一步为干部的成长提供制度保障,激发干部的工作热情和活力,给想干事的人以机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贯彻执行总结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落实情况 第三篇

一、以宣传、学习作为贯彻《条例》工作的突破口,深刻认识贯彻《条例》的重要性,严格贯彻实施。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是我们搞好干部工作的标准线,是干部工作的基本依据和基本法规。宣传、学习、贯彻好《条例》是我们厂党委要求组织(人事)部门做好的一项重要工作。

宣传好、学习好《条例》是贯彻好《条例》的前提和基础,我们从实际出发,分两步进行。第一方面是通过干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宣传。厂报《一线通》是我厂自办的一份小报,每旬一期,首先我们抓住一线员工非常喜爱她的特点,对《条例》进行连载、解疑。。 《条例》规定的十二项制度中,如任职前公示制、任职试用期制、干部交流制度、干部任职回避制度等,我厂过去一直在执行,只是需要根据《条例》作进一步的修改、完善,但更多的制度还需要我们结合实际,研究制订。一年来,我们先后根据工作的需要出台了干部辞职制度、干部降职制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回避制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组织人事部门与纪检机关监察部门等有关单位联席会议制度。在坚持《条例》的大前提下,在健全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十二项制度的基础上,我们进一步建立了公开选拔制度、竞争上岗制度、干部考察预告制度、差额考察制度、党委会讨论与无记名投票表决制度,以及干部破格提拔使用的有关规定等等。基本建立健全了适合我厂干部队伍特点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完整制度体系。

三、坚持以对党和人民负责的态度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扩大民主监督的有效参与。

江泽民同志在年“七一”重要讲话中提出,要认真落实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这为进一步推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民主参与指明了方向。《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的一个鲜明特点,就是在干部选拔任用的推荐、考察、酝酿、讨论决定和监督等各个环节坚持了扩大民主的基本方向,进一步体现了扩大民主的要求。扩大干部工作中的民主,是准确识别干部,选准用好干部,防止用人失察失误的需要。我们的干部,生活工作在群众之中,干部的是非功过,群众看得最清楚。只有通过群众的广泛参与,在干部工作中倾听民声,尊重民意,集中民智,才能选拔出党和人民满意的干部。扩大干部工作中的民主,是防止和纠正用人上不正之风的需要。使那些拉关系、走后门的人,在民主的光照下暴露无疑。扩大干部工作中的民主,是密切党同人民群众联系的需要。在干部工作中走群众路线,把那些人民群众满意和拥护的干部选拔上来,就是对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最大维护,就能够取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支持。我们学习贯彻《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必须深刻认识扩大干部工作中的民主,是在干部工作中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

为了靠实干部选拔任用程序,避免出现走过场的现象出现,我们坚持在干部讨论决定中严格履行程序,党委讨论决定干部任用,必须保证与会人员有足够的时间听取情况介绍,有足够的时间进行充分讨论,改变举手表决的老办法,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这样真正做到了讨论干部由集体作出决定。这些规定是党委委员的民主权力得到了充分发挥,增强了班子成员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责任感和参与意识。

关于永宁镇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自查报告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落实情况 第四篇

关于永宁镇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

工作条例》自查报告

市委组织部:【《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落实情况】

按照贵部转发中共阳江市委组织部•关于对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的通知精神(春组通„2012‟32号),我镇结合实际,对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的情况进行了全面深入的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总体情况

•干部任用条例‣颁布后,我镇非常重视,把学习贯彻•干部任用条例‣列为重要议事日程,利用党委会、中心组学习日对•干部任用条例‣进行了认真、反复的学习和讨论,充分认识到•干部任用条例‣的颁布是我们党关于建立和健全科学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和监督的基本规章,推进干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努力形成“靠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用制度规范行为”的长效机制,坚决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从2010年5月以来,我镇共提拔了13名股级以下干部,在选拔任用干部工作中严格按照民主推荐、考察工作实绩、充分酝酿、讨论决定、任前公示的程序进行,把住了选人用人关,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供了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杜绝了用人上的

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干部群众对选拔任用的干部是比较满意的,对提拔的干部是认可的。

二、学习宣传《干部任用条例》情况

在提高认识的基础上,我镇对学习贯彻落实•干部任用条例‣工作进行了统一布置,特别强调了对干部选拔任用的原则、条件、程序、纪律、监督等重点的学习。为保证学习效果,我镇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召开镇党委会,镇班子成员带头学习,增强了学习贯彻的责任感和自觉性,熟悉了内容要求,进一步明确了今后做好干部工作的原则和程序。二是召开镇工作会议,对•干部任用条例‣的学习贯彻进行了安排和部署,要求镇机关各办公室提高对•干部任用条例‣贯彻落实重要性的认识,将学习贯彻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工作抓紧抓好;三是要求人事干部在自身学好的基础上,加强对各办公室学习的监督检查。通过以上措施进一步促进了•干部任用条例‣的学习、贯彻和落实,加深了对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原则、条件、程序、纪律、监督的认识,做到了班子成员掌握•干部任用条例‣、人事干部精通•干部任用条例‣、干部群众了解•干部任用条例‣。

三、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情况

近年来,我镇认真落实了•干部任用条例‣的内容和要求,在选拔任用过程中,对干部选拔任用的标准严格掌握不走样,对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切实遵守不变通,严格执行了民

主推荐、考察、酝酿、讨论决定、任前公示、任职等程序,落实了任前公示制,进一步加强了组织监督和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防止了用人上的不正之风,达到了公开、公正、公平的目的。一是严把四关。资格审查关,预提干部必须经过人事、监察部门的资格审察;民主测评关,民主测评票达不到50%的党组不予讨论;党委会讨论关,班子成员每人一票,从高到低决定人选;全程监督关,选拔任用干部,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保证选拔任用工作的公平、公正。二是严格程序。从资格审查、民主测评、组织考察、研究任命,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三是严格民主。把干部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选拔干部的一条重要标准。凡是民主测评不超过半数的一律不得列入考察对象。四是严格监督。我们对选拔任用干部工作的每个环节实施全程监督,将全过程置于全体干部群众的监督之下。选拔任用工作公开透明、严密有序,取得了良好效果,为优秀干部脱颖而出创造良好条件。

四、加强监督检查,做好自查自纠

我镇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按照德、能、勤、绩、廉的标准,在•干部任用条例‣、•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任前公示制度,从而增强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的透明度,完善了选拔任用干部的程序和制度。群众普遍反映选出的干部政治业务素质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落实情况】

高、群众基础好,选拔干部是比较公正的,群众是满意的,从而在镇机关内部树立了正确的用人导向,创建了一个公平竞争的平台,营造了公开、公正、公平选拔任用干部的氛围。我镇高度重视对直属单位贯彻•干部任用条例‣和有关规定的监督检查,镇组织部门每年都对新提拔的干部信息资料进行认真的建档、审查,收到良好的效果,没有出现群众反映选人用人上失察、不公正的问题。

五、存在的问题和下步工作打算

近年来,我镇在学习和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但还存在着不足和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一是•干部任用条例‣的学习和宣传力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大,仍存在着学习不够、理解不深、把握不细的问题;二是严格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的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适合科学发展观要求以及不同层次、不同职务特点的政绩考核指标体系还不够完善,对调整不称职、不胜任现职干部工作上,顾虑比较多,力度不够大;三是对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检查还存在薄弱环节,有待进一步强化。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以这次检查为契机,加大对•干部任用条例‣的学习、宣传力度,强化工作措施,加快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步伐,重点抓好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继续深入学习宣传•干部任用条例‣进一步抓好贯

彻落实。

二是从整体上不断推进干部制度改革步伐。

三是切实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

中共永宁镇委

2012年5月18日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自查情况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落实情况 第五篇

街道XXX选拔干部选拔任用自查报告

按照区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11年度干部选拔任用自查和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街道党工委专门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干部任用条例》贯彻执行情况自查工作,从学习宣传、任职资格、工作程序、编制管理、工作纪律、制度建设、文书档案管理和落实相关制度等方面进行了全面自查。

我街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始终严格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坚持选拔任用条件和资格,健全完善选拔任用制度,严格选拔任用程序,遵守选拔任用纪律,注重选拔德才兼备、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优秀干部,有效防止了用人上的不正之风,进一步增强了领导干部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对全街干部队伍建设起到了良好的推动作用。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认真学习宣传《干部任用条例》,增强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和有关规定的自觉性

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我们始终把学习贯彻《干部任用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文件作为基础性、经常性工作来抓,通过采取定期学习、党校培训、专题辅导、知识竞赛和媒体宣传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干部任用条例》的学习和宣传,进一步提高了各级干部对《干部任用条例》的熟悉程度和运用水平,调动了干部群众参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积极性。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落实情况】

二、严格执行选人用人标准,把好干部选拔任用的资格条件关

1、合理确定选拔条件,坚持做到“三个提前”。在具

体工作中做到 “三个提前”。一是提前定条件,按职位确

定拟配人员的具体资格条件,不事先划圈圈、定框框,坚持对事不对人。二是提前摸人员,通过查阅干部档案,摸清符合条件的人员,严把资格条件关,为民主推荐做好准备;三是提前公布符合条件人员名单,在民主推荐前向单位干部职工公布符合条件的人员,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

2、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夯实选人用人基础。坚持后备干部挂职锻炼制度,积极鼓励优秀年轻干部到其他部门、村社挂职,抽调参与优秀干部参与任务重、难度大的工作,进一步提高了后备干部的素质和能力。通过采取这一措施,拓宽了选人视野,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三、健全完善制度,扩大干部选拔任用中的民主。

(一)全面实行民主推荐干部制度,严把推荐关。我们把民主推荐作为干部选任的第一道程序,坚持会议投票推荐与个别谈话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把提名权交给干部群众,由干部群众推荐合适人选。真正体现了群众公认原则,激发了干部群众参与干部选拔工作的积极性和公正性,保证了推荐干部的质量。

(二)实行考察预告和考察责任制,严把考察关。考察对象确定后,首先将考察组成员、考察对象、拟任职位、考察时间、联系方式等进行预告,让干部群众都心中有数,并做好民主测评、个别谈话等思想准备。严格按照民主测评、个别谈话、实地调查、查阅资料等程序进行考察。

(三)建立干部信息交流制度,严把酝酿关。每次干部调整方案确定后,街道都通过会议征求、个别征求等多种方式,分别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准确掌握干部的相关情况,为街道讨论干部、决定人事任免做好充分准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落实情况】

(四)落实干部任前公示和试用期制度,严把任职关。为防止干部“带病上岗”和“带病提拔”,对拟提拔任用的2名干部全部进行了公示,通过会议、张贴公告、发送公示函等形式向社会各界公开拟任干部的基本情况和拟任职务,广泛听取干部群众的反映。试用期间,街道加强跟踪考核,单位给任务、压担子,引导新任职干部积极履行职责,干好本职工作。

四、全面落实相关制度,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工作 在干部选拔任用中,我们在狠抓关键环节,认真执行民主推荐、考察预告、民主测评、公示和试用期等制度的同时,全面落实相关制度,进一步强化对干部任免工作的监督和管理。

(一)加强编制管理,杜绝超职数配备干部。我们严肃编制管理,坚持“空缺进人、满编不进、超编消肿”的原则,在核定职数内配备,杜绝了超编配备的现象。

(二)认真落实领导干部交流、任职回避制度。我们把领导干部交流和任职回避作为优化领导干部结构,加强对领导干部管理和监督的重要措施来抓。对于街道领导干部的任职,均实行避亲交流,保证了领导干部公正地履行职责,极大地调动了干部的工作积极性。

(三)坚持领导干部任职谈话制度。对任免的干部,街道领导坚持对其进行谈话,就履行岗位职责、把握角色、廉洁自律等方面提出严格要求和希望。同时,对个别干部在思想道德、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出现的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促使其改正。对个别思想上存在顾虑的干部,通过谈话开导,帮助解开思想疙瘩,放下包袱,轻装上阵工作。

五、严格执行工作纪律,科学规范选人用人行为

在选拔任用干部中,我们严格遵守“十不准”的纪律,落实“严厉整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的11条措施”,不折不扣地执行《干部任用条例》的各项规定,坚持党性原则,公道正派,任人唯贤;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按规定程序办事;自觉接受监督,坚决抵制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坚持用好的作风选作风好的人。在讨论研究干部任免事项时,严格按照工作程序任用干部,做到对本级任用的干部,不符合规定的不上会,对推荐上级任用的干部,不符合规定的不上报,对下级上报任用的干部,不符合规定的不审批。

从自查的情况看,我街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的总体情况是好的,在推进干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进程,不断提高干部工作水平上,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与上级要求相比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是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干部综合考核评价体系还不够完善,对干部的日常考核评价还缺少一些有效的制度和措施;后备干部人才库储备数量不足,且后备干部年龄普遍偏大;干部考察的范围还不广,横向延伸不够;一些干部群众由于认识不到位,缺乏参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主动性。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认真研究解决。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逐步建立一套科学完整的工作机制,从根本上规范选人用人行为,努力提高选人用人质量和水平。

2016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落实情况 第六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落实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要求,建立科学规范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形成有效管用、简便易行、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制,推进干部队伍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建设一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党政领导干部队伍,保证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执行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顺利发展,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必须坚持下列原则:

(一)党管干部原则;

(二)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原则;

(三)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四)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

(五)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六)民主集中制原则;

(七)依法办事原则。

第三条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必须符合把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具有领导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能力,结构合理、团结坚强的领导集体的要求。

应当注重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注重使用后备干部,用好各年龄段干部。

应当树立注重基层的导向。

第四条本条例适用于选拔任用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部门或者机关内设机构领导成员,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领导成员(不含正职)和内设机构领导成员;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党委、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纪委、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及其工作部门或者机关内设机构领导成员;上列工作部门内设机构领导成员。

选拔任用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党政领导干部,法律法规和政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选拔任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县级以上党委和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及其内设机构领导成员,参照本条例执行。

上列机关、单位选拔任用非中共党员领导干部、处级以上非领导职务的干部,参照本条例执行。

第五条本条例第四条所列范围中选举和依法任免的党政领导职务,党组织推荐、提名人选的产生,适用本条例的规定,其选举和依法任免按照有关法律、章程和规定进行。

第六条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履行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职责,负责本条例的组织实施。

第二章选拔任用条件

第七条党政领导干部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自觉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努力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经得起各种风浪考验。

(二)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立志改革开放,献身现代化事业,在社会主义建设中艰苦创业,树立正确政绩观,做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

(三)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认真调查研究,能够把党的方针政策同本地区本部门实际相结合,卓有成效开展工作,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反对形式主义。

(四)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有实践经验,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五)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坚持原则,敢抓敢管,依法办事,清正廉洁,勤政为民,以身作则,艰苦朴素,勤俭节约,密切联系群众,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自觉接受党和群众批评和监督,加强道德修养,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反对官僚主义,反对任何滥用职权、谋求私利的不正之风。

(六)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风,有全局观念,善于团结同志,包括团结同自己有不同意见的同志一道工作。

第八条提拔担任党政领导职务的,应当具备下列基本资格:

(一)提任县处级领导职务的,应当具有五年以上工龄和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二)提任县处级以上领导职务的,一般应当具有在下一级两个以上职位任职的经历。

(三)提任县处级以上领导职务,由副职提任正职的,应当在副职岗位工作两年以上,由下级正职提任上级副职的,应当在下级正职岗位工作三年以上。提任处级以上非领导职务的任职年限,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四)一般应当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其中厅局级以上领导干部一般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五)应当经过党校、行政院校、干部学院或者组织(人事)部门认可的其他培训机构的培训,培训时间应当达到干部教育培训的有关规定要求。确因特殊情况在提任前未达到培训要求的,应当在提任后一年内完成培训。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七)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的资格要求。提任党的领导职务的,还应当符合《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的党龄要求。

第九条党政领导干部应当逐级提拔。特别优秀或者工作特殊需要的干部,可以突破任职资格规定或者越级提拔担任领导职务。

破格提拔的特别优秀干部,应当德才素质突出、群众公认度高,并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在关键时刻或者承担急难险重任务中经受住考验、表现突出、作出重大贡献;在条件艰苦、环境复杂、基础差的地区或者单位工作实绩突出;在其他岗位上尽职尽责,工作实绩特别显著。

因工作特殊需要破格提拔的干部,应当符合下列情形之一:领导班子结构需要或者领导职位有特殊要求的;专业性较强的岗位或者重要专项工作急需的;艰苦边远地区、贫困地区急需引进的。

破格提拔干部必须从严掌握。不得突破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和第八条第七项规定的资格要求。任职试用期未满或者提拔任职不满一年的,不得破格提拔。不得在任职年限上连续破格。不得越两级提拔。

第十条拓宽选人视野和渠道,党政领导干部可以从党政机关选拔任用,也可以从党政机关以外选拔任用。地方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应当注意从担任过县(市、区、旗)、乡(镇、街道)党政领导职务的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中选拔。

第三章动议

第十一条党委(党组)或者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根据工作需要和领导班子建设实际,提出启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意见。

第十二条组织(人事)部门综合有关方面建议和平时了解掌握的情况,对领导班子进行分析研判,就选拔任用的职位、条件、范围、方式、程序等提出初步建议。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落实情况】

第十三条初步建议向党委(党组)主要领导成员报告后,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酝酿,形成工作方案。

第四章民主推荐

第十四条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必须经过民主推荐。民主推荐包括会议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推荐结果作为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在一年内有效。

第十五条领导班子换届,民主推荐按照职位设置全额定向推荐;个别提拔任职,按照拟任职位推荐。

第十六条领导班子换届,民主推荐由同级党委(党组)主持,应当经过下列程序:

(一)召开推荐会,公布推荐职位、任职条件、推荐范围,提供干部名册,提出有关要求,组织填写推荐表;

(二)进行个别谈话推荐;

(三)对会议推荐和谈话推荐情况进行综合分析;

(四)向上级党委汇报推荐情况。

第十七条领导班子换届,会议推荐由下列人员参加:

(一)党委成员;

(二)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党组成员或者全体领导成员;

(三)纪委领导成员;

(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主要领导成员;

(五)党委工作部门、政府工作部门、人民团体主要领导成员;

(六)下一级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成员;

(七)其他需要参加的人员。

推荐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领导成员人选,应当有民主党派、工商联主要领导成员和无党派代表人士参加。

参加个别谈话推荐的人员参照上列范围确定,可以适当调整。

第十八条领导班子换届,根据会议推荐、个别谈话推荐情况和领导班子结构需要,可以差额提出初步名单进行二次会议推荐。二次会议推荐由下列人员参加:

(一)党委成员;

(二)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党组成员或者全体领导成员;

(三)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主要领导成员;

(四)纪委副书记;

(五)其他需要参加的人员。

第十九条个别提拔任职的民主推荐程序,可以参照本条例第十六条、第十八条规定进行,也可以先进行个别谈话推荐,根据谈话情况,经党委(党组)或者组织(人事)部门研究,提出初步名单,再进行会议推荐。

第二十条个别提拔任职,参加民主推荐人员按下列范围执行:

(一)民主推荐地方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人选,参照本条例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执行,可以适当调整。

(二)民主推荐工作部门领导成员人选,会议推荐由本部门领导成员、内设机构领导成员、直属单位主要领导成员和其他需要参加的人员参加;本部门人数较少的,可以由全体人员参加。根据实际情况还可以吸收本系统下级单位主要领导成员参加。参加个别谈话推荐的人员参照上列范围确定,可以适当调整。

(三)民主推荐内设机构领导成员人选,参照前项所列范围确定。

第二十一条个人向党组织推荐领导干部人选,必须负责地写出推荐材料并署名。所推荐人选经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符合条件的,纳入民主推荐范围,缺乏民意基础的,不得列为考察对象。

第二十二条党委和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个别特殊需要的领导成员人选,可以由党委(党组)或者组织(人事)部门推荐,报上级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后作为考察对象。

第五章考察

第二十三条确定考察对象,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和干部德才条件,将民主推荐与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一贯表现和人岗相适等情况综合考虑,充分酝酿,防止把推荐票等同于选举票、简单以推荐票取人。

第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列为考察对象:

(一)群众公认度不高的。

(二)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中有被确定为基本称职以下等次的。

(三)有跑官、拉票行为的。

(四)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

(五)受到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纪处分影响使用的。

(六)其他原因不宜提拔的。

第二十五条领导班子换届,由本级党委书记与副书记、分管组织、纪检等工作的常委根据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反馈的情况,对考察对象人选进行酝酿,本级党委常委会研究提出考察对象建议名单,经与上级党委组织部门沟通后,确定考察对象。对拟新进党政领导班子的考察对象,应当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

个别提拔任职,由党委(党组)研究确定考察对象。

考察对象一般应当多于拟任职务人数。

第二十六条对确定的考察对象,由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严格考察。

部门与地方双重管理干部的考察工作,由主管方负责,会同协管方进行。

第二十七条考察党政领导职务拟任人选,必须依据干部选拔任用条件和不同领导职务的职责要求,全面考察其德、能、勤、绩、廉。

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深入了解理想信念、政治纪律、坚持原则、敢于担当、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行为操守等方面的情况。

注重考察工作实绩,深入了解履行岗位职责、推动和服务科学发展的实际成效。考察地方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应当把有质量、有效益、可持续的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社会和谐进步、文化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党的建设等作为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更加重视劳动就业、居民收入、科技创新、教育文化、社会保障、卫生健康等的考核,强化约束性指标考核,加大资源消耗、环境保护、消化产能过剩、安全生产、债务状况等指标的权重,防止单纯以经济增长速度评定工作实绩。考察党政工作部门领导干部,应当把执行政策、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等作为评价的重要内容。

加强作风考察,深入了解为民服务、求真务实、勤勉敬业、奋发有为,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情况。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落实情况】

强化廉政情况考察,深入了解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保持高尚情操和健康情趣,慎独慎微,秉公用权,清正廉洁,不谋私利,严格要求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等情况。

各级党委(党组)应当根据实际,制定具体考察标准。

第二十八条考察党政领导职务拟任人选,应当保证充足的考察时间,经过下列程序:

(一)组织考察组,制定考察工作方案;

(二)同考察对象呈报单位或者所在单位党委(党组)主要领导成员就考察工作方案沟通情况,征求意见;

(三)根据考察对象的不同情况,通过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发布干部考察预告;

(四)采取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民主测评、实地走访、查阅干部档案和工作资料、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根据需要进行民意调查、专项调查、延伸考察;

(五)综合分析考察情况,与考察对象的一贯表现进行比较、相互印证,全面准确地对考察对象作出评价;

(六)向考察对象呈报单位或者所在单位党委(党组)主要领导成员反馈考察情况,并交换意见;

(七)考察组研究提出人选任用建议,向派出考察组的组织(人事)部门汇报,经组织(人事)部门集体研究提出任用建议方案,向本级党委(党组)报告。

第二十九条考察地方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拟任人选,个别谈话和征求意见的范围一般为:

(一)党委和政府领导成员,人大常委会、政协、纪委、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主要领导成员;

(二)考察对象所在单位领导成员;

(三)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有关工作部门或者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主要领导成员;

(四)其他有关人员。

第三十条考察工作部门领导班子成员拟任人选,个别谈话和征求意见的范围一般为:

(一)考察对象上级领导机关有关领导成员;

(二)考察对象所在单位领导成员;

(三)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主要领导成员;

(四)其他有关人员。

考察内设机构领导职务拟任人选,个别谈话和征求意见的范围参照上列规定执行。

第三十一条考察党政领导职务拟任人选,应当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机关党组织的意见,根据需要可以听取巡视机构和其他相关部门意见。

组织(人事)部门应当就考察对象的党风廉政情况听取纪检监察机关的意见。对拟提拔的考察对象,应当查阅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情况,必要时可以进行核实。对需要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考察对象,应当委托审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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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情况汇报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落实情况 第七篇

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情况汇报

2015年中国共产党中央印发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干部任用条例》),**市委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结合乡镇换届、政府机构改革、公开选拔等工作,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提高干部队伍综合素质为目标,不断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水平,选拔了一批政治素质好、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优秀干部进入各级领导班子,进一步优化了**市干部队伍。现将贯彻修订后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情况汇报如下:

一、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基本情况

市委常委会、全委会共研究讨论干部6次,调整干部505名,其中:提拔干部123名,交流、轮岗、免职392名,调任干部1名,对乡镇党政正职、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共17个职位进行了常委会、全委会差额票决,安置军转干部7名;对拟提拔担任科级领导职务的123名干部进行公示,对30名干部实行了一年试用期制,在公示期间处理举报2起,经认真核查,反映情况不属实,进行任前谈话486人,做到了干部选拔任用公正、规范、透明。

二、选优配强、梯次配备,结合乡镇换届优化干部队伍结构

通过2015年乡镇换届工作,选拔了一批德才兼备、年富力强、成绩突出的优秀干部走上重要领导岗位,作为干部队伍的"主力军",激发班子创业激情,增强班子执行力;注重选拔有潜力、有热情、有能力的优秀年轻干部,作为我市干部队伍发展的"后备军",为基层输送新鲜血液,提高乡镇干部队伍活力、创造力;注重保留一批经验丰富、敢抓敢管、擅长处理复杂问题的"老干部",充分发挥"创、帮、带"作用,保障乡镇班子稳步运行。同时根据**市未来发展需要,将经济、工业、农牧业、城市规划等专业型干部配备到乡镇领导干部岗位,为**市科学跨越、后发赶超提供人才保障。换届后,乡镇党政班子平均年龄37.63岁,整体乡镇班子呈现出一种朝气蓬勃、蓄势待发的工作状态。

二、严格程序、严肃纪律,做好干部公开选拔工作

2015年,**市拿出2个正科级领导岗位、10个副科级领导岗位进行公开选拔。在岗位条件设置中,市委综合考虑,拿出三个经济口岗位,选拔经济人才;拿三个基层岗位专门面向村、社区支部书记、主任,选调生和大学生村官这些基层一线干部群体,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同时将团委副书记岗位报考条件适当放宽,来发现、锻炼、培养更多优秀年轻干部。此次公选报名中,共受理了自**地直部门、两县、兵团农十三师以及**市的报考人员370余名,经过资格审查委员会严格审查,共349名进入笔试。按照"公开透明、保障有力、服务到位"的要求,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宣传公选相关信息,为报考人员解答疑问;制定周密的计划,协调做好安保、医疗等工作,确保了笔试、阅卷、面试等各项工作进展顺利;通过严谨、规范的程序,确保考察工作公开透明。经市委常委会议研究,12名考生脱颖而出,走上领导岗位,其他进入考察阶段的考生均列入**市后备干部队伍,纳入**市后备干部培养规划。

按照市委"严肃公开选拔工作纪律"的要求,共与公选领导小组成员、监考人员、阅卷人员、面试考官以及工作人员签订《工作人员遵守公选纪律承诺书》91份,与349名考生签订了《参加公选人员遵守纪律承诺书》。同时邀请纪检委、"两代表一委员"及社会媒体对公选工作全程进行监督、报道。

**市公选领导小组在参与此次公选的所有考生中进行了公选工作问卷调查,对此次公开选拔工作的满意率达到100%。

三、创新思路、探索实践,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1、"三变革"创新模式,提升考核工作满意度。

一是变"单位自评"为"交叉互评",提高干部考核广泛性。**市采取了"交叉互评":在全市各单位之间进行"横向"民意调查,即考核乡镇、街道要到市直部门进行民意调查,对市直部门考核时在乡镇、街道及市直其他部门进行民意调查,对市直部门的考核,还要在地区对口部门进行"纵向"征求意见和民意调查,形成全方位、全覆盖、立体式的征求意见网络,力求广泛征求意见,全面评价领导班子。在2015年的干部考核中,**市委考核组在向地直60个对口部门和11个市直主要部门进行了"纵向"征求意见的同时,向全市各部门发放交叉评价表800余份,并将汇总结果向市委汇报,作为各单位班子考核定等的重要依据。二是变"正向测评"为"双向测评",提高干部考核准确性。为了让测评更加全面的体现考核对象的情况,**市结合实际工作进行探索,在民主测评中加入"精神状态欠佳、缺乏服务创新意识、办事推诿、有不廉洁行为"等十二个反向测评项目,让参评人员能够在测评时更准确的表明对被考核对象的评价。2015年度考核中,**市首次采用了双向测评,在考核中得到了较好的反响。三是变"官评官"为"民评官",提高干部考核真实性。**市跳出以往考核工作"党委政府内部评议"的圈子,把"民意调查"纳入考核工作,变"官评官"为"民评官",把"人民是否满意"作为衡量班子、干部能力的重要标尺,从民众的视角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评价。考核中对各单位进行"民意调查",即根据各单位工作性质的不同,邀请本单位退休老干部代表、"两代表一委员"、服务对象代表对单位在"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履行职责、办事效率、服务质量、廉洁从政"六个方面进行测评,并对每个单项都进行了细化。在调查表中专门设置征求意见栏,进一步具体了解民意中反映的诉求和问题;同时会同相关部门进行明察暗访,广泛深入的了解被考核对象的群众满意度。在2015年度考核中,市委考核组在考核中国共产党发放民意调查表500余份,针对社保、客管、公交等"窗口"部门走访了服务对象,将征求到的意见问题进行整理,反馈给相关单位,并要求限期内予以答复。

2、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一是公开推荐选拔后备干部。结合干部年度考核、领导班子换届考察等工作,采取组织推荐、领导干部署名推荐、干部群众推荐、谈话推荐等形式,推荐后备干部;二是建立后备干部动态调整工作机制,对表现突出、群众认可的干部,经考察符合后备干部条件的,及时补充进后备干部队伍;将差额提名、差额考察中未被提拔使用的优秀干部及时纳入后备干部队伍。

3、加大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力度。2015年,**市结合基层组织建设年、扶贫帮困等全市重点工作,继续加大干部挂职锻炼力度,开展新一批"双向挂职",选派全市51名优秀年轻干部挂任乡镇长、街道主任助理,抽调27名干部驻村开展扶贫工作,抽调13名干部到乡镇开展"赴基层转变作风服务群众"工作,强化基层干部队伍力量,提高干部面对复杂局面、处理紧急问题的能力;选派24名优秀年轻干部挂任市直部门局长助理、主任助理,为有理想、有能力的年轻干部提供施展能力的平台。

4、注重选拔任用妇女干部和少数民族干部。(

四、强化日常管理,增强干部监督合力

1、加强对领导干部的审计工作。对在任、转任、轮岗、免职、辞职的党政正职领导干部,严格进行任期、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充分运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2015年以来市委组织部委托审计部门对20个单位33名领导干部进行任期、离任经济责任审计。

2、严格执法执纪,强化警示教育。充分发挥干部监督联席会议的作用,开通"干部监督电话"、"两代表一委员直通车",定期向市"两代表一委员"通报干部选拔调整情况。对群众反映党政领导干部违规违纪和干部选拔任用方面的问题,无论是否署名、线索是否具体,都组织专人进行调查核实。

3、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谈话制度。坚持执行领导干部谈话制度,把谈话细化为工作谈话、任免谈话、提醒谈话和勤政、廉政谈话。对个别干部在思想政治、道德品质、履行职责、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出现的不良倾向或倾向性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了提醒谈话和诫勉谈话。2015年至今,**市委共约谈领导干部120余名。

五、存在的问题

1、民主推荐的范围和层次还不够广泛,需要进一步完善;

2、干部人事制度需要进一步改革,继续拓宽年轻干部培养途径、调整干部队伍结构、大力开展干部竞争性选拔工作;

3、干部监督管理工作力度需不断加强,方法需进一步探索、优化。

2016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汇报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落实情况 第八篇

范文一:县农业局关于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汇报

县农业局按照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高标准、严要求开展惠农资金落实情况的自查自纠,切实纠正和解决强农惠农政策落实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规范涉农惠农资金的管理使用,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

一、本单位作风情况

按照中央、省市与县委的部署要求,在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践行三严三实、党风廉政建设等活动的开展下,我局紧紧按照各项活动宗旨的总体要求,周密安排部署,扎实推进实施,取得了实实在在的作风建设成果,为加快全县农业发展方式转变、推进现代农业科学发展提供了坚强保证。

1、党性观念不断增强。通过系统全面的学习和思考,广大党员干部充分认识了“四风”之害,从思想上树立了为民务实清廉的价值观,增强了党性观念,增强了以实际行动践行共产党员义务,实实在在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踏踏实实解决实际问题,在发展现代农业过程中做出更大贡献的责任感。同时通过开展“每周一学”的学习教育,进一步提高了党员干部理论素养,理想信念进一步坚定,增强了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针的坚定性和自觉性。

2、群众观点更加牢固。通过学习教育,广大党员领导干部更深刻地理解了群众观点是我们党的根本观点,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根本路线。今年,结合“一进二联三上门”活动,我局开展了大走访、大调查,送物质、送温暖下乡活动。在活动中,送种子5950公斤、竹弓子37200根、壮秧剂3780包、强氯精11460克、软盘380件、地膜1630公斤、肥料4075公斤,解决技术难题32个。通过与农户零距离接触、面对面指导、实地解决困难和问题,密切了干群间的关系。

3、突出问题有效解决。把握“实践”特色,把查找和践行问题贯穿于工作的全过程。切实解决了大家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一是严格管控“三公”经费。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严格财经纪律,取消无实质内容的出差(出国)活动,禁止公款外出旅游。制订出台关于规范和改进公务接待工作的规定,改进公务接待工作。规范公车使用,禁止公车私用,公务用车由办公室统一安排。“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同期减少15%。二是专项整治办公用房超标多占现象。及时清理办公用房,对违规占用的办公用房7间400㎡已交政府统一调整安排给县住建投资公司。三是努力解决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问题。坚持每年发行《农业科技报》10期,每期10万份,为广大农民种田种地提供技术指导;坚持推行农村清洁生产“三项技术”,从源头减轻农业面源污染,推行农机与农艺相结合,今年和县农机局联合在三岔河、深柳、黄山头等乡镇实施油菜机械化全程直播示范近500亩。安丰乡黄家台村与县农开办结合创新项目设计,修建生态环保沟渠,得到市农开办高度评价,且在全市推广;创新方法,成立农作物种植科技指导组,适时发布技术意见,并与气象局合作,开通了“每周气象与农事”短信服务平台,及时准确指导农业生产,加强惠农政策及农村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

4、实践活动特色彰显。在严格按照规定动作开展好活动的同时,结合实际,开展以“一进二联三上门”的活动为载体,组织党员干部就家庭人员务农和外出务工、作物种植面积及抛荒、生产资料投入与使用、土地流转、基础设施、技术服务、对县乡农业部门的意见和建议等情况进行大调查和大走访。

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根据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县党政主要负责人讲廉政党课》活动的要求,按照省、市党纪条规教育年活动的安排,农业局为强化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忧患意识、法纪意识和底线意识,深入推进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组织全局人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理念、新思想、新论断,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二次、第三次和四次全会精神,以及县委十一届四次全会精神,在加强党性修养、提高队伍素质、推进事业发展上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1、在服务“三农”上求实效。一是发展粮食生产。加大宣传,采取压单扩双增面与遏制耕地抛荒,千方百计增加粮食播种面积5万亩。搞好专业化早稻集中育秧2万亩,办好早、晚稻万亩高产创建各一个,抓好水稻三项技术推广,扶持种粮大户10个。办好玉米和旱粮示范片各一个,探索我县发展旱地粮食生产之路。二是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整合教育培训资源,开展对专业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训,全年培训5000人次,通过培训使新型经营主体熟练掌握基本生产技能与管理经营方法,成为懂技术、会管理、适应市场的农业经营主体,培养“一村一品”带头人,并组织相关技术干部对口定点跟踪服务。三是优化农业产业结构。推广新技术,及时收集、分析、发布农业信息20条,引进、筛选新型作物及新品种5个。积极引导农村土地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集中流转,引进工商资本投资农业,流转土地2万亩以上。大力发展绿色产业,发展蔬菜、花卉苗木2万亩以上,办好设施蔬菜、水生蔬菜示范点。四是推进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面积135万亩,配方肥施用面积75万亩,推广配方肥2万吨。培育专业化统防统治服务公司7家,建立绿色防控示范面积2、5万亩。秸秆还田面积30、3万亩。加强生态沟渠建设,示范生态沟渠。五是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健全县、乡、村三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完善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硬件建设和乡镇农残速测室建设。办好粮食、油菜、蔬菜标准化生产示范园,巩固安康、三岔河镇蔬菜标准化生产基地。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手段,搞好水果、基地蔬菜等食用农产品日常检测工作,完成蔬菜、水果等农产品抽样检测3万批次以上。大力查处未标识转基因种子、假劣农资产品、农产品质量安全、外来物种、植物新品种保护等6个方面的案子。

2、在推进改革上求实效。今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启动之年,农业农村改革面临的任务十分艰巨。一是主动做改革的支持者。随着改革的纵深推进,必然要涉及利益调整,必然要打破既有利益格局。尤其是马上要启动的机构改革,机构改革必然会涉及到机构的撤并,职能的划转,人员的去留,对此大家要做好充分的思想准备,以高度的党性原则和大局意识支持改革,投身改革。面对改革,难免有人会感到不适应、不舒服、不情愿,甚至会遇到阻力和抵触。怎么办?还是那句老话:既然自愿到了共产党的队伍中,就要遵守共产党的规矩,按党的规则行事。做到改革立场坚定不移,落实改革责任坚定不移,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作风抓改革。二是积极做改革的参与者、推动者。深化农村改革是一项量大面广时长的系统工程,县委书记宋云文同志在县委十一届四中全会报告中指出:深化农村改革,农业问题是一个立足基础、科学管理、建立机制的问题,我们要建立完善建设美丽乡村的六个长效机制,这六个长效机制,有些工作是由农业局牵头,有些是要我们参与。未来几年,农业系统改革任务相当繁重。在当前情势下,全局各各股站(室)加强调查研究,掌握真实情况,紧密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梳理出现实最紧迫、老百姓最期盼、制约发展最突出、社会各界最容易达成共识的农村改革事项,在改革创新体制机制上求突破,在积极稳妥推进各项改革中求实效,努力打造安乡农村改革的特色和亮点,强化统筹协调、调研督查和考核评估,有力有序有效推进落实,“蹄疾而步稳”。

3、在严明纪律上求实效。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是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义不容辞的政治责任。全局各党支部以开展党纪条规教育活动为抓手,强化责意识,充分认识到抓好纪律是本职、不抓纪律是失职、抓不好纪律是不称职,坚持立规矩、强教育、抓整治、当后盾,抓好工作落实。在廉政教育活动的开展下,各股站(室)按照职能分工,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形成党委统一领导、部门齐抓共管、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对于上级的决策部署,要坚决执行;对于本级、本单位的决策部署,要常常监督检查、时时督促跟进,重点事项重点督办,紧急事项跟踪督办,一般事项定期督办,紧紧抓住“不落实的事”,严肃追究“不落实的人”,确保每项工作都有结果、都有实效。

三、两个责任落实情况

1、体制机制逐步完善。围绕解决“四风”问题,以解决文风会风问题,建立与基层群众沟通交流的平台,完善服务为突破口,建立《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相关规定》、《机关管理制度》、《领导干部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制度》、《局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关于精简局机关会议、文件的规定》、《局机关财务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围绕班子建设、战略谋划、项目建设、工作作风等重点,建立健全《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制相关意见》、《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党员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述德制度》等制度。围绕全年工作任务落实、完善监督责任,建立完善《工作落实督查制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追究及奖惩制度》、《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年度业务工作通报制度》等规章制度。在执行好现有制度的同时,大力做好制度的“废改立”,紧紧围绕特权问题易发多发领域,弥补制度缺失,使责权机制更科学、倒逼机制更管用、监督机制更常态,问责机制更严肃,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认真落实《干部任用条例》和“五个好”的选人用人标准,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注重把好用人导向关、提名推荐关、识别考察关和酝酿决定关,努力打造一支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干部队伍。同时,切实抓好干部监督体系建设,以常态化监督约束干部管好权、用好权

2、干部作风得到转变。通过扎实的整改,进一步坚定了班子自信,强化了担当精神、奋斗意志、干事激情,全面提振了机关党员干部的精气神,进一步推动了班子建设、队伍建设和作风建设。班子成员党员意识进一步增强、党性观念进一步锤炼、党的优良作风进一步发扬,战斗力、凝聚力、创造力显著增强。全体机关党员干部对如何干好本职工作、服务好群众,思考得更深了,思路更清了,心态更平和了,措施更得力了,形成了“解放思想、团结奋斗、改革创新、廉洁高效”的新风正气。

3、人民群众得到实惠。我局充分发扬民主,坚持群众路线,从组织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评议到开展群众满意度测评,广泛吸收群众参与,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把切实解决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服务热点问题作为头等大事来抓,加大办点示范力度,着重抓好了粮、油、棉和蔬等作物的高产创建,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提高周边地域农户种植水平。加大技术指导力度,组织农业技术人员到各乡村,到农业生产第一线,到农业新型经营主体等,采取召开培训会、发放技术资料、发送短信和田间授课等形式开展农业技术指导服务,确保农民真正学到技术,懂管理,保增收。关心干职生活,提高了干职住房公积金标准,其他补贴按国家相应政策标准执行到位,对全局干职进行健康体检。

四、工作措施

根据巡视组反馈意见要求,县农业局认真组织开展了“回头看”自查自纠工作,深入查找和解决了巡视组提出的主要问题,我局成立以张炼平为组长,毛勇为副组长的强农惠农领导小组,负责协助相关部门搞好涉农资金的管理。现将下一步工作重点汇报如下:

1、抓政策宣传到位。利用《农业科技报》、《农业信息网》、结合项目培训、悬挂标语横幅等手段向农民宣传减负惠农政策。通过以上多种形式,我们很好地把政策交给了农民,把监督权交给了农民,发挥了宣传的效果。

2、抓督促检查到位。每年由县委、政府“两办”牵头,县减负办、县纠风办参加组成四个督查组,对全县减负惠农工作进行定期或不定期地督查,并把督查结果作为考核单位和单位主要负责人的依据之一。特别是针对粮补资金等的发放,2016、2016年县里还抽调100人,分成10个检查组,全面地不留死角地进行专项检查,确保了全县惠农补贴100%发放到了农民手中。

3、抓制度完善到位。重点建立和完善了惠农补贴公示制度。各个乡镇将惠农补贴发放的种类、标准、金额,以组张榜公示,加强了农户之间的互相监督。

范文二:县国土资源局落实省委第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汇报

市国土资源局:

11月20日市局党组召开全市国土系统落实省委第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会。我局按照省厅党组和市局党组要求,及时进行了传达部署和落实,现汇报如下:

一、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及时传达部署,明确责任分工。11月21日我局立即召开局务会,专题传达部署整改落实工作。成立了以局长傅文忠为组长,胡吉华纪检组长为常务副组长,其它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监察室负责日常工作。

二是制订整改方案,全面启动整改。制订并下发了《峡江县国土资源局落实省委第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针对反馈的七大类问题分别制定整改方案,每项整改任务均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领导,完成时限,做到了整改目标、整改措施、责任部门、完成时限“四个明确”。

三是统筹协调推进,全程跟踪督办。整改工作由局主要领导统筹协调推进,并将落实省委第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列入县局督察重点,增补进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对于巡视整改实施台账管理、销号推进。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土地开发有关问题”的整改情况。此项工作由罗琳同志负责,土地整理中心作为牵头单位。我局于11月25日组织有关乡镇政府对我县2016年以来验收备案的土地开发补充耕地项目情况进行了核查,全县2016年以来验收备案的土地开发补充耕地项目有四个,分别为峡江县仁和镇大田村等三个镇五个村土地开发项目、峡江县砚溪镇步溪村等五个镇六个村(场)土地开发项目、峡江县仁和镇刁田村等六个镇九个村(场)土地开发项目、峡江县马埠镇上盖村等二个镇三个村土地开发项目,经查我县土地开发项目新增耕地面积准确,每个项目的每个地块都经省土地开发整理中心派员据实测定,实际新增耕地面积均对应予扣除的内部道路等应扣除的面积予以了扣除;开发地类符合分类要求,在各地块的地类确定中,做到了以实际开发后现状为依据,省整理中心、市农业局土肥站层层把关,确保了开发地类符合要求;工程计量真实,在工程计量上,首先由监理人员在施工过程中掌握工程量,对隐蔽工程做到现场签证,其次是在工程验收前由项目办牵头与有关乡镇、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人员到现场逐项核实工程量,最后由审计单位在工程审计过程中进行工程计量再核实;投资及工程均按要求进行了招标,每个项目的招标均是在县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公开进行。资金使用规范,在资金使用上对各项资金的支付均制定了相关程序,做到了按财务制度办事,没有出现违规使用资金现象;质量符合要求,后期管护均已落实,在项目质量管理方面,由监理人员层层把关,杜绝了不合格工程,工程后期管护由相关乡镇负责并签订了管护合同。我县没有社会资金投入土地开发项目,不存在领导干部插手土地开发领域及项目的行为,也不存在权钱交易、失职渎职行为。在自查基础上,我局进一步制定了土地开发项目相关制度、土地开发复垦补充项目管理工作制度等。

(二)关于“反馈矿产资源管理方面有关问题”的整改情况。此项工作由郭建根同志负责,矿产股为牵头单位。我局对近三年来矿政管理落实情况开展了集中检查,并对2016年地灾项目进行专项检查,经查,未发现在矿政管理中有失职渎职行为,未发现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项目工程、暗箱操作、违规设置前置条件等违规行为。

(三)关于“反馈土地用途改变有关问题”的整改情况。此项工作由胡吉华同志负责,储备交易中心为牵头单位。经查,我县2016年以来改变土地用途的国有建设用地共1宗,改变土地用途面积11亩。该宗地总用地面积18、31亩,土地用途为商业,2016年4月16日,由江西普正药业有限公司以挂牌方式取得,成交价款91、7万元。2016年经省治理土地领域突出问题厅际联系会议办公室开展的闲置建设用地清理处置及专项治理工作,收取闲置费18、34万元,检查时列为闲置土地,该宗地中的11亩土地改变土地用途(由商业改为住宅)已经县政府批准同意,补交土地出让金1710、69万元经三家有资质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并报县政府批准,同时向社会公示了结果,整个操作程序依法依规。我县2016年以来国有建设用地,不存在擅自改变土地用途,不存在违规签订合同,不存在违法办理变更登记和低价评估情况。

(四)关于“反馈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有关问题”的整改情况。此项工作由胡吉华同志负责,人教股为牵头单位。经查,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人事档案已移交市局,科级以下干部人事档案已在县人劳局保管封存,我局拟对科级以下干部人事“三龄两历一身份”进行重点审核。

(五)关于“反馈涉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问题”的整改情况。此项工作由胡吉华同志负责,人教股为牵头单位。经查,自2016年以后,我局未新提拔科级干部,也未党政分设,只在今年解决了两名副局长主任科员待遇。2016年以后只新提拔了1名所长和3名副股级干部,并按程序报市局备案,不存在频繁调整干部和一次性调整干部。

(六)关于“反馈全系统退休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有关问题”的整改情况。此项工作由胡吉华同志负责,人教股为牵头单位。经查,我局成立以来共有6名科级以上干部退休,对这6名科级退休干部,我局分别发放自查表,未发现有科级退休干部在社会团体内兼职情况。

(七)关于“反馈效能建设有关问题”的整改情况。此项工作由胡吉华负责,监察室为牵头单位。我局认真开展了明察暗防,重点明察暗防了工作作风粗暴、工作方法简单,受理处置工作看心情,不主动、没有笑脸,对基层或服务对象反映的合理诉求不闻、不理,说明或解释情况不耐心、不细致,甚至发生争执,不吃不喝不拿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等行为,未反现有违反效能建设行为。开展行政审批事项自查,对在行政审批、认证、许可方面擅自设立前置条件、搞暗箱操作,以及不请示、不报告、不按规定公开、公示单位内部工作职权目录、工作流程、工作程序和在项目审批和执法过程中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进行自查,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

三、下步整改打算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严格对照巡视反馈意见,紧紧盯住整改重点,继续抓好整改工作,着力在推动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上下功夫,以整改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1、继续抓好自查自纠,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视整改工作紧抓不放,确保件件有着落。

2、继续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全面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和纪委检组监督责任,聚焦中心任务,敢于担当,勇于负责,切实抓好廉政建设。

3、着力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着力通过制度建设规范工作,促进工作。

4、强化督促检查,严明党的纪律。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加强督促检查,加大违法违纪行为查处力度,坚持不懈推进“四风”问题整治,真正做到以优良党风促政风、带民风,为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2016换届纪律个人承诺书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落实情况 第九篇

换届纪律个人承诺书

(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

为严格遵守换届纪律,我向组织郑重承诺:

一、严格执行“5个严禁、17个不准”的要求;

二、切实抓好本地区本单位干部遵守换届纪律的教育,严格执行“5个一律”的规定;

三、坚持原则,坚决抵制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

承诺人签名:

2016年 月 日

村委会换届选举纪律承诺书

作为第九届村民委员会候选人,在换届选举期间,本人保证严格遵守换届纪律,并作出如下承诺:

(一)不向选举人赠送现金、存单、银行卡、会员卡、有价证券、支付凭证或实物等进行拉票;

(二)不向选举人提供吃请、旅游、休闲、健身、娱乐等消费活动进行拉票;

(三)不以慰问、帮扶名义变相向选举人赠送财物进行拉票;

(四)不以交保证金形式,许诺当选后将保证金分发给选举人进行拉票;

(五)不以任何许诺进行拉票;

(六)不以违反规定分发村集体资产、用集体资金为选举人交纳各种费用进行拉票;

(七)不向其他竞选人送钱送物或给予某种利益,让其退出选举;

(八)不以贿赂等手段诱使或收买选举工作人员在选举中进行舞弊活动;

(九)不以其他变相贿选行为影响选举人选举;

(十)如本次成功当选,保证住村工作,不“走读”。 以上承诺请全体村民监督。对以上承诺若有违反,愿意接受处理。

承诺人(签字):

严守换届纪律公开承诺书

搞好今年的市委换届,对于加强市委领导班子建设,实现“二三五”赶超目标、加快富裕和-谐美丽新濮阳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受中共濮阳市委常委会委托,本人代表中共濮阳市委郑重承诺:严格执行中纪委、中组部“5个严禁、17个不准、5个一律”的换届纪律要求,用铁的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坚决维护换届工作的严肃性,以实际行动接受组织检验和社会监督。

一、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

严格实行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五重五不简单”,按照市委《关于进一步树立正确用人导向的意见》,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进一步形成干部选拔任用科学机制,切实把坚持原则、敢于负责、扎实工作、实绩突出、不事张扬、不跑不要的干部选拔上来,保障选人用人的公正性,切实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和群众满意度。

二、严格执行换届纪律。认真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教育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讲党性、顾大局、守纪律,正确对待个人进退留转。切实加强对换届工作的领导,坚持把好程序关,严格依法,按章办事,规范流程,确保换届工作有序、健康、平稳进行。

严格遵守换届纪律。不搞非组织活动,不封官许愿和为他人提拔调动说情、打招呼,不私自泄露干部考察等有关情况,不编造传播谣言,不诬告陷害或诋毁中伤他人,不参与有拉票意图的吃请和消费活动。强化换届监督。突出重点,创新手段,把严格监督贯穿于干部提名推荐、考察公示和换届选举的各个环节。坚决制止拉票贿癣买官卖官、跑官要官等不正之风,绝不违规任用干部。对违反换届纪律、干扰正常换届秩序的行为一律严肃查处。

三、坚持“三个带头”。市委常委、市级领导干部、各级各部门“一把手”在换届中带头落实中央和盛市委换届工作的指示精神;带头规范自己的言行,淡定坦然给大家做好表率;带头做好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大家自觉服从组织安排。自觉抵制违反换届纪律行为,主动向党组织反映自己掌握和发现的违反换届纪律行为。同时,要处理好换届与工作的关系,切实做到两不误、两促进,要紧紧扭住发展不放松,全力以赴做好各项重点工作,确保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确保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中共濮阳市委书记段喜中

2016年6月26日

严守换届纪律公开承诺书

我代表市委常委会承诺:在市委换届过程中带头遵守换届纪律,坚决抵制不正之风,以实际行动接受组织考验和广大干部群众监督,用严肃的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

一、树立正确用人导向。模范遵守和带头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按照“五重五不简单”要求,树立“靠正气实干”的用人导向,保证选人用人的公正性,努力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和群众满意度。

二、自觉服从组织安排。组织党员领导干部深入学习中央和省委、市委换届工作的法规和政策规定,教育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持讲党性、讲正气、讲大局,正确对待个人进退留转,正确对待组织和代表意愿,正确对待选举结果,认真负责抓好换届工作。

三、严格执行换届程序。注重发挥市委核心领导作用,切实加强对换届工作的领导。坚持把握程序,按章办事,规范流程,切实做到执行政策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确保换届工作健康有序。着力引导干部群众把思想统一到科学发展上来,统一到理清发展思路,科学谋划发展大计上来。

四、带头执行换届纪律。严格遵守“5个严禁、17个不准”换届纪律要求,保证自己不拉票贿选、不跑官要官、不干预换届,坚决不为别人拉票贿选,坚决不搞非组织活动。

五、坚决抵制不正之风。坚决同用人上不正之风作斗争,不替人说情、打招呼,不凭个人好恶、感情选人用人,不把个人意见变相为组织名义推荐干部,不为跑官要官和拉票贿选者提供便利,在推荐和选举中不投关系票、感情票,主动向党组织反映自己掌握和发现的违反换届纪律行为。

宜宾万名干部签订换届纪律承诺书

“我郑重承诺:在换届工作中,自觉遵守‘5个严禁、17个不准和5个一律’的换届纪律,自觉服从组织安排,维护换届工作秩序,遵守换届相关纪律,争做严守换届纪律的模范和表率……”截止13日,宜宾各区县、市级各部门县级领导干部(包括正、副调研员等非领导职务的干部),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纪检、组工(政工、人事)干部共计万余名,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并在《严守换届纪律公开承诺书》上签下自己的名字,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确保通过换届换出干劲、换出民心、换出正气。

从今年开始,全国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州)、县(市、区、旗)和乡(镇)四级党委进行换届。认真做好换届工作,是我市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也是当前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对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为进一步严肃换届纪律,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使各级干部把正风肃纪作为重要政治责任,确保我市换届工作顺利进行,市委要求,全市副科级及以上领导干部和纪检、组工(政工、人事)干部要作出严守“5个严禁、17个不准和5个一律”换届纪律的书面公开承诺,这让每1名干部有了“紧箍咒”,自觉严守换届工作纪律。

确保换届风清气正圆满成功,必须进一步严肃纪律、筑牢防线。我市多措并举,将严肃换届纪律工作抓早抓实,加强对严肃换届纪律工作的领导,成立严肃换届纪律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市委常委联系点制度,建立健全严肃换届纪律工作责任制,建立换届风气考核工作机制。

在引导干部自觉遵守换届纪律工作方面,我市着力提升换届纪律知晓度,牢牢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开展广泛深入的谈心谈话活动,实行严肃换届纪律公开承诺制度。

强化公开监督,把正风肃纪贯穿于换届工作全过程,这是保证换届风清气正的关键。我市从强化群众监督、加强对换届工作的全程监督、严肃查处违纪案件、加大责任追究力度等方面开展工作,促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和换届纪律得到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确保省委提出的“知晓率达到100%”、“谈话率达到100%”、“离任检查率达到100%”、“查核率达到100%”的要求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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