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实用文档 > 思想汇报 > 总部经济,贫困县,上市优惠

总部经济,贫困县,上市优惠

2016-12-05 09:30:22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总部经济,贫困县,上市优惠(共8篇)国内城市总部经济--优惠政策比较国内城市总部经济优惠政策---比较分析浦东新区总部经济14条新优惠措施(2012-6-28)浦东新区总部经济14条新优惠措施(2012-6-28)6月28日浦东新区发布了对总部公司的新优惠政策,涉及到海关、检验检疫、工商、出入境四个方面。简要汇报如下:● 海关四项措施...

本文是中国招生考试网(www.chinazhaokao.com)成考报名频道为大家整理的《总部经济,贫困县,上市优惠》,供大家学习参考。

国内城市总部经济--优惠政策比较
总部经济,贫困县,上市优惠 第一篇

国内城市总部经济优惠政策---比较分析

浦东新区总部经济14条新优惠措施(2012-6-28)
总部经济,贫困县,上市优惠 第二篇

浦东新区总部经济14条新优惠措施(2012-6-28)

6月28日浦东新区发布了对总部公司的新优惠政策,涉及到海关、检验检疫、工商、出入境四个方面。简要汇报如下:

● 海关四项措施

1.建立总部企业客户协调员制度,定期走访、政策上门、现场办公、集中部门联合办公。

2.允许试点企业在其总部注册地海关集中报关,总部要汇总其所落企业的所有报关业务,集中向总部注册地海关报关。

3.实施总部企业预归类业务的集中办理。

4.实施总部企业预审价业务的集中办理,并率先在通用电气、巴斯夫等跨国公司地区总部试点,根据试点企业反映的情况,进一步完善方案,逐步深化试点。

●检验检疫四项措施

1.实行总部企业一门式服务新模式,实施集中报检、集中施检,并提供7×24小时不间断服务。

2.支持总部企业开展研发业务,对涉及生物医药材料的,实行“事前备案、优化审批、强化监管”的检验检疫新模式,对企业的研发样品实施绿色通道制度。

3.支持总部企业全球采购中心建设。创新监管模式,在风险可控的基础上试行总部地集中检验的模式。

4.对总部企业实行“一企一策”个性化服务。在进口旧机电检验、免办3C诚信企业、危险品检验检疫及进口食品、化妆品检验检疫等方面开展检验监管创新试点。

●工商推出四项措施

1. 积极服务总部经济,为总部机构提供便捷高效的注册登记服务。

2. 拓宽出资方式,允许跨国公司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债权等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支持跨国公司以境外人民币出资设立地区总部。

3. 允许国内外地区总部企业在名称中使用含有英文字母和阿拉伯数字的字号,且该字号应当与投资方名称的国际通行称谓相符。

4. 允许国内外地区总部企业在名称中使用“销售、采购、结算、研发、品牌”等作为行业用名,突出其销售中心、采购中心、研发中心、品牌中心等功能作用,满足企业发展需求。

●便利外籍高管入境健康体检

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所属上海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将参照上海市“千人计划”,专门为浦东新区的180多家跨国地区总部的外籍高管入境健康体检提供VIP绿色通道服务,缩短等候时间。 ●便利出入境和申请永久居留证

浦东公安出入境办公室为总部企业在出入境、申请永久居留证方面提供便利等,将进一步为总部经济的发展提供支持和保障。 浦东出入境部门计划为总部企业外籍高管、员工提供政策上门服务。

总部经济政策汇编
总部经济,贫困县,上市优惠 第三篇

总部经济政策汇编

福建省政策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总部经济发展的意见 闽政〔2011〕75 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加快我省总部经济发展,不断提升城市综合竞争能力,推进福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现就促进我省城市总部经济发展有关政策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思路

按照市场主导与政府引导相结合、壮大总量与优化结构相结合、大力引进与重点培育相结合、循序渐进与创新突破相结合的原则,扶持总部经济发展,尤其是要大力培育和发展金融服务、现代物流、国际会展等服务业总部企业。一是积极争取省外企业在我省设立总部机构、地区总部机构或职能型总部机构,着力争取闽资为主民营企业总部回归和台资总部企业入驻。二是积极扶持省内现有总部企业发展。三是积极引导总部在省外的企业在我省新设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或将已在我省设立的分支机构改制为子公司。

二、扶持政策

(一)积极争取引进总部企业。

1.认定条件。各地要充分发挥比较优势,因地制宜地确定本地区引进总部企业的对象、类型。对在我省新注册设立的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的企业,可认定为新引进的总部企业。

(1)在我省境内工商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统一核算,并在我省境内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

(2)总部企业投资或授权管理和服务的企业不少于3个。

(3)营业收入中来自下属企业和分支机构的比例不低于20%。

(4)实际到位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对于服务类中介组织、研发机构、软件、动漫创意、文化产业等总部可适当降低条件,年度入库税收(不含海关税收)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2.扶持政策。

(1)开办补助。对新引进的总部企业,根据总部类别、企业类型、实际到位注册资本金,划分不同档次,可给予实际到位注册资本金的1%~3%开办补助,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从企业入驻后上缴我省地方级收入中的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以下涉及的地方税收贡献额均按照本口径执行)中分年安排。

(2)办公用房补助。对新引进的总部企业,其本部租用自用办公用房,可按租金市场指导价的30%~40%一次性给予12~18个月的租金补助。其本部新建或购置自用办公房产,自新建成或购置之月起3年内,可按该房产实际入库的房产税的30%~40%给予补助。每个总部企业享受的办公用房补助原则上最高累计不超过500万元,从企业入驻后对地方税收贡献额中分年安排。

(3)经营贡献奖励。对新引进的总部企业,自认定当年起,可按该企业地方税收贡献

额,前2年给予60%~80%奖励,后3年给予30%~40%奖励。5年后可继续享受本地现有总部企业的奖励政策。

(4)规费减免或返还。对新引进的总部企业,自认定当年起,其应缴纳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属于地方政府审批权限范围内的部分,前2年可全部免收或返还,后3年减半征收或返还。5年后可继续享受本地现有总部企业的奖励政策。

(5)人才激励。对新引进的总部企业的高层次管理和技术领军人才,可根据不同级别按其当年在本地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的50%,给予住房和生活补助。总部企业的高层次管理和技术领军人才,由各地研究认定。对符合《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引进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暂行办法〉等三个文件的通知》(闽委办〔2010〕2号)及各地、各部门有关规定条件的各类人才,可给予享受相应待遇。

(二)积极扶持省内现有总部企业发展。

1.认定条件。各地要鼓励本地现有龙头骨干企业将总部建在福建,支持其在福建做强做大,认定条件参照新引进总部企业的条件,结合当地实际自行确定。

2.扶持政策。

(1)支持建设总部大楼。各地要制订具体的土地优惠政策,规划优质地段,支持现有龙头骨干企业在福建建设总部大楼。

(2)经营贡献奖励。支持在福建组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总部营销中心,凡将分布各地企业生产的产品集中在总部营销中心销售并开票的,可按其缴纳的税收贡献额地方分成部分给予奖励。各地可根据企业规模、新增税收贡献额,研究制订具体奖励标准。

(3)人才激励。对本地现有总部企业的高层次管理和技术领军人才,可根据不同级别原则上按不超过其当年在本地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的50%,给予住房和生活补助。总部企业的高层次管理和技术领军人才,由各地研究认定。对符合《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引进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暂行办法〉等三个文件的通知》(闽委办〔2010〕2号)及各地、各部门有关规定条件的各类人才,可给予享受相应待遇。

(三)积极引导省外企业在我省新设子公司或将分支机构改制为子公司。

各地要引导总部在省外的企业,实行“母子”公司制,鼓励其在我省设立子公司,而非分支机构。要全面调查了解总部在省外并已在本地区设立分支机构的具体情况,掌握其税源状况及在本地区纳税情况,加强统计分析,对不同类型和规模的分支机构进行分类梳理,重点关注税源较大的分支机构,积极引导其改制为子公司。

对省外企业在我省新设子公司或将分支机构改制为子公司的,可给予以下扶持政策。

1.经营贡献奖励。自新设子公司或将分支机构改制为子公司当年起,其对我省税收贡献额100万元以上且年度环比新增税收贡献额30万元以上的,前2年可按该新增量的60%~80%给予奖励,后3年可按该新增量的30%~40%给予奖励。奖励期限暂定为5年。

2.规费减免或返还。自新设子公司或将分支机构改制为子公司当年起,其应缴纳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属于地方政府审批权限范围内的部分,前2年可全部免收或返还,后3年减半征收或返还。

三、相关要求

(一)要进一步优化总部经济发展环境,各地可在注册登记、年检、行政审批、财政资金补助、进出口、出入境、产权保护、用地、用工、子女入学等方面为总部企业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

(二)本指导意见涉及的扶持政策,与我省出台的其他优惠政策类同的,企业可以按照就高的原则申请享受,也可以自愿选择一项享受,但不重复享受。

(三)本指导意见涉及的各项奖励、补助资金,按属地原则,由企业所在县(市、区)

财政负责兑付。企业缴纳的税费,涉及省级、设区市级集中一定比例的,按奖励金额同比例返还给县(市、区)。

(四)各地出台扶持总部企业发展的政策,主要是吸引省外、境外企业来闽落户。省内现有总部企业在本省范围内重新变更注册地的,不享受新引进总部企业的扶持政策和其他优惠政策。

(五)我省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应将总部设在省内,其高管人员及总部中层管理人员应在总部领取薪酬并享受省内现有总部企业人才激励政策。

(六)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和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应根据本指导意见,10月底以前制订或完善出台促进本地区总部经济发展的具体实施办法或细则,报备省政府后再下发执行。本文件为指导性意见,具体执行以各地实际出台政策为依据。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总部经济发展的补充意见 闽政办〔2012〕110 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总部经济发展的意见》(闽政〔2011〕75号)精神,为鼓励省内现有总部企业做强做大,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促进总部经济发展提出以下补充意见:

一、经营贡献奖励

对本地现有总部企业,上一年度对地方税收贡献额(指对我省地方级收入中的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的税收贡献额,以下涉及的税收贡献额均按本口径执行)1000万元以上且年度环比新增税收贡献额500万元以上的,可按该新增量的30%给予奖励,每年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奖励期限暂定为5年。

二、规费减免或返还

对本地现有总部企业,自认定当年起,其应缴纳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属于地方政府审批权限范围内的部分,前2年可全部免收或返还,后3年减半征收或返还。

三、严格执行现有总部经济扶持政策

各地应严格执行闽政〔2011〕75号文件规定,凡省内现有总部企业在本省范围内重新变更注册地的,不享受新引进总部企业的扶持政策和其它优惠政策。

各设区市及平潭综合实验区应于年度终了后及时将本辖区总部企业纳税及享受奖励情况汇总报送省财政厅。省财政厅应会同省工商局、国税局、地税局,对上报的享受扶持政策的总部企业名单及奖励情况进行甄别和核实。如属于省内现有总部企业为享受扶持政策而在本省范围内重新变更注册地的,省级财政将按各地对相关企业的奖励、补助资金通过年终结算予以全额扣缴,各地要相应追回发放给企业的奖励、补助资金。

二○一二年六月二日

厦门市政策

厦门市关于总部经济土地出让的意见(试行)

关于印发总部经济土地出让意见(试行)的通知

厦发改服务〔2014〕13号

各相关单位:

《厦门市关于总部经济土地出让的意见(试行)》已经第76次市土地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

2014年6月20日

厦门市关于总部经济土地出让的意见(试行)

为进一步鼓励产业层次高、发展潜力大的企业在厦设立总部型机构,促进总部企业集聚发展,提升我市总部经济发展水平,现就总部经济土地出让提出如下意见。

一、适用区域

本意见适用区域包括两岸金融中心核心启动区、本岛总部集聚区、集美国际商务中心、翔安商务营运中心。本市其他符合规划的总部经济和金融项目用地可参照执行。

二、扶持对象

【总部经济,贫困县,上市优惠】

本意见扶持对象为金融总部(包括金融法人机构、金融控股公司、高端金融物业运营企业)和其他鼓励引进的行业总部。

1、金融法人机构和金融控股公司,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列入《财富》杂志发布的世界500强排行榜的企业;列入中国服务业500强的企业;列入台湾《天下》杂志百大金融业企业;列入香港各金融领域排名前十的企业。

2、高端金融物业运营企业,是指在国内(北京、上海)或境外(纽约、伦敦、香港)等金融中心城市,独立持有并运营管理高端金融物业(单体规模超过10万平方米,超过70%办公面积入驻企业为金融机构)的企业。

3、其他行业总部,是指除金融外的其他鼓励引进的行业总部。

三、扶持条件

在本市新注册的企业,应符合以下条件:

1、母公司净资产不低于20亿元,软件信息服务等企业净资产不低于10亿元。

2、总部项目办公用房自持比例50%以上,商业用房全自持。

3、承诺在竞得土地后最迟第三年起,连续五年每年在厦实际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增值税、营业税地方留成部分不低于1500万元(不包括企业在本市开发房地产的税收,以下简称“税收地方留成部分”),原则上按总部项目地块建筑面积递增。

4、按规定其他需要满足的条件。

已在本市注册的企业,除符合以上第1、2、4项条件外,需承诺在竞得土地后最迟第三年起,以竞得地块的上一年度税收地方留成部分为基数,连续五年每年的税收地方留成部分增量不低于1500万元,原则上按总部项目地块建筑面积递增。

四、扶持措施

总部经济土地出让起始价结合市场评估价确定。在地块市场评估价基础上,按照办公自持比例,设定修正系数,给予一定的导向扶持,即土地出让起始价=市场评估价×修正系数,但不低于常规计价原则地价*。

1、金融总部

办公自持50%,修正系数为0.65; 办公全自持,修正系数为0.5。办公自持比例界于50%-100%之间的,修正系数按相应幅度调整。

2、其他行业总部

办公自持50%,修正系数为0.75;办公全自持,修正系数为0.6。办公自持比例界于50%-100%之间的,修正系数按相应幅度调整。

五、其他

本意见由市发改委和市国土房产局负责解释。

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不低于常规计价原则地价:是指自持部分按基准地价、可销售部分按基准地价120%计算的地价。

厦门市鼓励总部经济发展的若干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鼓励和促进本市总部经济的发展,增强中心城市的辐射带动功能,提升城市国际化水平,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总部经济发展的意见》(闽政〔2011〕75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总部经济发展的补充意见》(闽政办〔2012〕110号)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总部企业,是指境内外大中型企业在本市注册设立,对较大区域内的控股企业、分支机构或关联企业行使投资、管理和服务职能、并且经本市有关部门认定的法人机构。

第三条 在培育在厦企业总部的基础上,重点吸引跨国公司、国内大型企业集团及台湾知名企业来厦设立区域性总部和研发、营销等职能型总部,大力吸引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的市域外企业来厦设立总部。

彭水县总部经济优惠政策方案
总部经济,贫困县,上市优惠 第四篇

彭水工业园总部经济优惠政策明细内容

为大力发展彭水县总部经济,增强县域经济发展后劲,

加快推进“两县一点”建设,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结合彭水县实际,特制定本优惠政策。

一、适用范围

凡县外投资者(企业、公司、集团)将企业营运总部或科技创新研发中心、商品采购配送中心、财务核(结)算中心、地区营运分支机构,在我县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和纳税主体资格的新的企业,采取财务集中核(结)算、商品汇总调拨、代理注册登记、申领填开发票、投资研发创新等方式,依法将所创税收缴纳在我县的,可认定为总部经济企业,享受本优惠政策。

(总部经济财政扶持—每季度奖励一次) 二、优惠政策

(一)企业纳税奖励。以总部经济企业为单位,按纳税分档给予企业纳税奖励。纳税分档和奖励标准:凡年创县级实得税收在50万元至100万元(不含上限100万元,下同)的,按实际额35%的标准给予奖励;凡年创县级实得税收在100万元至300万元的,按实际额40%的标准给予奖励;凡年创县级实得税收在300万元至500万元的,按45%的标准给予奖励;凡年创县级实得税收在500万元以上的,按55%的标准给予奖励。奖励资金按季兑现,具体以每季度实际纳税额的对应档次分别计算,满一年后拉通计算全年对应档次的奖励资金。 所称县级实得税收,指企业所缴纳增值税25%部分、营业税、企业所得税40%部分之和。 (二)个人纳税奖励。总部经济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即董事长、总经理、副董事长、副总经理(下同),在我县所缴纳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的40%部分,年终等额奖励兑现到个人。

(三)租赁装修补贴。一是总部经济企业租赁主营业务用房,按年租金的50%给予三年租金补贴,不满三年的按实际年限计算;二是总部经济企业装修租赁主营办公用房,按每100平方米给予5万元的装修补贴。在实现协议纳税目标后一次性兑现。

(四)房产购置补贴。在我县购买办公用房的总部经济企业,按购房所缴纳税费的县级实得税费给予购房补贴。其高级管理人员及派驻人员(不含彭水籍)购买商品住房的,按购房所缴纳税费的县级实得税收给予个人购房补贴。

(五)科技研发资助。对实施产品科技研究开发的总部经济企业,经申请并经县科委

等部门审查批准后,可获得5—20万元人民币的财政科技研发无偿资助。对获得专利的,按《彭水自治县专利资助与奖励办法》(彭水府办发〔2009〕8号)给予资助与奖励。

(六)贡献表彰奖励。对年创县级税收50万元以上的总部经济企业,按上年缴纳县级实得税收的1%给予表彰奖励;对年创县级实得税收获前20位的总部经济企业,颁发总部经济特别贡献奖牌,并在有关媒体上公布、宣传;对为彭水县获得研发生产名牌产品和驰名商标的总部经济企业,按国家级50万元、市级30万元、县级1万元给予一次性奖励。对年创县级实得税收50万元以上的总部经济企业,按上年缴纳县级实得税收的3%给予总部经济企业法定代表人总部经济特别贡献奖励;对年创县级实得税收获前5位的总部经济企业法定代表人,颁发总部经济特别贡献荣誉证书。

三、企业后续服务

为了更好的服务入园企业,彭水工业园在彭水县行政服务大厅设立企业服务中心窗口,零距离为企业办理相关证照,为企业提供规范、高效、便民、廉洁的一站式service。

除此之外,工业园区还在重庆市江北区观音桥设立驻渝企业服务中心,企业无需往返彭水.

总部经济
总部经济,贫困县,上市优惠 第五篇

2015年中国总部经济市场潜力及2020年发展趋势研究报告【总部经济,贫困县,上市优惠】

Report Description报告描述

本研究报告由华经视点公司领衔撰写。报告以行业为研究对象,基于行业的现状,行业运行数据,行业供需,行业竞争格局,重点企业经营分析,行业产业链进行分析,对市场的发展状况、供需状况、竞争格局、赢利水平、发展趋势等进行了分析,预测行业的发展前景和投资价值。在周密的市场调研基础上,通过最深入的数据挖掘,从多个角度去评估企业市场地位,准确挖掘企业的成长性,为企业提供新的投资机会和可借鉴的操作模式,对欲在行业从事资本运作的经济实体等单位准确了解目前行业发展动态,把握企业定位和发展方向有重要参考价值。报告还对下游行业的发展进行了探讨,是企业、投资部门、研究机构准确了解目前中国市场发展动态,把握行业发展方向,为企业经营决策提供重要参考的依据。

Report Directory报告目录

第一章 总部经济行业发展综述

第一节 总部经济发展概述

一、总部经济的概念

二、总部经济形成原因

三、总部经济内在机制

四、总部经济主要特点

第二节 总部经济发展效应分析

一、税收贡献效应

二、产业聚集效应

三、产业关联效应

四、消费带动效应

五、就业乘数效应

六、社会资本效应

第三节 总部经济发展的影响分析

【总部经济,贫困县,上市优惠】

一、总部经济对区域发展的影响分析

(一)对城市发展的正面影响

(二)对城市发展的负面影响

(三)对欠发达地区的影响

二、总部经济对城市经济转型的影响分析

(一)有利于加快转变发展方式

(二)强化中心城市(城区)功能

【总部经济,贫困县,上市优惠】

(三)以总部经济模式推动区域合作

(四)大城市经济转型的重要战略选择

三、城市群合作与总部经济发展分析

(一)城市群合作面临的形势探析

(二)总部经济是城市群合作发展的新思路

(三)以总部经济模式推进城市群合作发展战略

四、总部经济对中心城市产业发展的作用

(一)对于城市制造业的作用

(二)对于城市第三产业的作用

(三)对于知识型服务业的作用

五、总部集群对区域经济发展的效应分析

(一)总部集群的区域经济带动效应

(二)总部集群的区域品牌效应

第二章 企业以总部经济模式“走出去”战略

第一节 企业以总部经济模式“走出去”发展机遇

一、企业以总部经济“走出去”需求分析

二、企业以总部经济“走出去”的必然性

三、企业以总部经济“走出去”动力机制

四、企业以总部经济“走出去”发展机遇

第二节 企业以总部经济模式“走出去”发展路径

一、设立海外研发机构

二、设立地区总部或投资性公司

三、建立全球供应链网络

第三节 总部经济提升企业“走出去”竞争力的机制

一、企业“走出去”竞争力来源的理论优势

二、提升企业“走出去”竞争力的作用机制

三、提升企业“走出去”竞争力的实证分析

四、总部经济模式提升企业发展竞争力

第四节 企业以总部经济模式“走出去”发展策略

一、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外贸发展方式

二、加快培育大型跨国公司及增强全球资源配置能力

三、利用国际国内市场拓展新投资渠道和投资领域

第三章 全球总部经济产业发展分析

第一节 全球总部经济发展状况分析

一、全球对外直接投资情况分析

二、跨国公司海外扩张情况分析

三、全球总部经济发展现状分析

四、国外总部经济聚集区发展经验借鉴

第二节 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区位选择需求

一、跨国公司市场营销需要

二、跨国公司财务管理需要

三、跨国公司技术研发需要

四、跨国公司战略发展需要

第三节 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区位条件分析

一、政治环境因素

二、基础设施因素

三、服务业集聚因素

四、区位优势因素

五、区位制度因素

六、人才素质因素

第四节 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在华发展分析

一、跨国公司地区总部来华动因

二、跨国公司地区总部投资结构

三、跨国公司在华地区总部特点

四、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在华布局

第五节 全球典型总部经济园案例分析

一、纽约曼哈顿CBD

(一)CBD基本情况

(二)CBD功能结构

(三)CBD发展规模

二、伦敦金融城

(一)金融城基本情况

(二)金融城功能结构

三、东京新宿CBD

(一)CBD基本情况

(二)CBD功能结构

(三)CBD产业分析

四、巴黎拉德芳斯CBD

(一)CBD基本情况

(二)CBD功能结构

(三)CBD发展规模

五、芝加哥CBD

(一)CBD基本情况

(二)CBD功能结构

(三)CBD产业分析

六、法兰克福CBD

(一)CBD基本情况

(二)CBD功能结构

七、卢森堡金融区

(一)金融区基本情况

(二)金融区功能结构

第四章 中国总部经济行业发展环境

第一节 总部经济行业经济环境分析

一、中国GDP增长情况分析

二、工业经济发展形势分析

三、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分析

四、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五、城乡居民收入增长分析

六、居民消费价格变化分析

七、对外贸易发展形势分析

第二节 总部经济发展政策环境分析

一、总部经济管理体制分析

二、总部经济发展相关政策

三、城市总部经济优惠政策比较

四、房地产政策调控与前景分析

五、“十二五”战略性新兴产业规划

第三节 总部经济的产业集群环境

一、产业集群主要特点分析

二、产业集群内部主体的关系

三、产业集群区域格局分析【总部经济,贫困县,上市优惠】

四、产业集群组织结构分析

五、产业集群发展模式分析

(一)自发成长型产业集群

(二)市场带动型产业集群

(三)外商直接投资的产业集群

(四)内源型品牌企业产业集群

第五章 中国总部经济投资建设与规划

第一节 总部经济建设条件分析

一、显著的区位优势

二、良好的基础设施

三、高素质的人力资源

四、完善的专业服务体系

五、良好的制度环境

第二节 总部经济建设需求分析

一、大型及跨国企业对总部经济园的需求

二、中小企业对总部经济园的需求分析

三、工业园区升级对总部经济园的需求

四、城市运营发展对总部经济园的需求【总部经济,贫困县,上市优惠】

第三节 总部经济投资建设状况分析

一、总部经济市场投资情况分析

二、总部经济基地投资现状分析

三、总部经济基地海外投资情况

四、总部经济园投资建设情况分析

(一)总部经济园建设现状分析

(二)总部经济园建设效应分析

第四节 总部经济服务体系规划建设

一、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情况

二、金融服务平台建设情况

三、物流服务平台建设情况

四、商贸服务平台建设情况

五、人力资源平台建设情况

六、政府服务平台建设情况

第五节 总部经济基地项目投资规划

一、总部基地项目选址策略分析

(一)总部基地项目选址影响因素

(二)总部基地区位选址决策过程

(三)总部基地区位选址决策的层次

二、总部基地项目可行性论证分析

(一)总部基地项目环境分析

(二)总部基地项目规划策略

(三)总部基地项目投资评价

三、总部基地项目招商策划分析

(一)市场营销理论的应用

(二)项目招商策划的内容

(三)项目招商政策制定

第六章 中国总部经济投资开发模式分析

第一节 总部经济基地建设类型分析

一、制造加工型总部基地

二、物流型总部基地

三、研发及高科技型总部基地

四、企业内脑型总部基地

五、后台服务型总部基地

六、联合国等国际组织型总部基地

第二节 总部经济基地开发模式分析

一、地产商模式

二、政府独立开发模式

三、政企合作开发模式

四、综合开发模式

第三节 总部经济园投资开发模式分析

一、园中园开发模式

二、市场化开发模式

三、行政特区开发模式

四、官助民办开发模式

第七章 中国总部经济市场运营管理分析

第一节 总部经济市场运营发展分析

一、总部经济发展阶段分析

二、总部经济战略发展优势分析

三、总部经济发展存在的问题分析

2016财政工作总结范文
总部经济,贫困县,上市优惠 第六篇

范文一:财政局工作总结

20XX年,财政局坚决贯彻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在上级财政部门的精心指导下,协调引导全区财税系统,按照“提效破局”、推动新区开发建设实质性突破的总体工作目标,坚持“保民生、保重点、促建设、促发展”,主动适应新的形势和要求,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突出加强部门自身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的成绩。

一、财政收支完成情况

(一)财政收入完成情况:20XX年我区实现可支配财力208、97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5、39%,其中实现公共财政预算收入62、88亿元,同比增收10、3亿元,增幅19、59%,增幅位列全市各区、县级市第一,超额完成年初预算13%的增长目标。

(二)财政支出完成情况:20XX年完成各项财政支出177、15亿元,比上年同增长11、31%。其中区级公共财政支出为90、25亿元,同比增支32、37亿元,增幅55、93%,完成年度计划的86、53%。

二、20XX年财政工作开展情况

(一)积极筹措资金,保障新区建设“提效破局”

1、加强收入组织,确保财政收入持续增长。围绕着财政收入目标,我局通过多种措施确保财政收入增长:一是通过加强与税务、发改、国土、经贸、土地开发中心等部门的协调,健全财税联动机制,分解收入任务等措施,确保应收尽收,2016年实现税收收入45、69亿元。二是积极组织非税收入入库,加强非税系统的宣传推广,2016年区非税系统上线单位达到了223家,通过非税系统上缴财政的非税收入金额70、54亿元,南方电网委托工程款1、3亿元、番禺支付大岗产业基地安置区建设款4、98亿元均上缴区财政。

2、积极协调加强对接,争取上级政策支持。一是继续积极与中央省市相关部门进行沟通与衔接,主动协调省、市财政部门赴财政部争取扶持南沙新区的政策,重点争取设立自贸区、开展启运港退税政策试点;二是会同区国税部门积极争取上级给予我区增加的免抵调库指标,2016年实际争取到免抵调库指标为16亿元,增加区库收入3、13亿元。三是向省财政厅申请自2016年起,每年给予南沙新区15亿元的地方政府债券额度,推动南沙新区开发建设取得实质性突破,2016年争取到省政府转贷债券10亿元,比2016年增加了5亿元。

3、积极调整策略,进一步扩大筹资渠道。在抓收入、争政策的同时,在国家对政府融资平台新增贷款控制日益严格的情况下,我局积极调整策略,继续在争取新增贷款、调整存量贷款两方面开展工作:一是根据新修订的《预算法》的规定,为保证今后开发建设资金供给,审时度势,在严控债务总量和债务率的前提下,从建设银行和农商行借款9、7亿元;二是为减轻今后一段时期还贷压力,腾出资金投入开发,积极沟通各金融机构,争取调整还款期限,2016年共调整延缓6亿元的债务还款期限。

(二)充分发挥财政杠杆作用,促进经济发展

1、支持重点项目建设,带动经济发展。2016年财政集中资金共79、73亿元,保障统筹投资项目建设。其中:投入43、99亿元支持明珠湾起步区、蕉门河城市中心区建设,投入17、45亿元打造航运物流、汽车产业、电子信息、国际教育和健康医疗服务合作区等产业平台,投入9、11亿元建设地铁4号线南延段等一批轨道交通、市政道路项目。

2、保障招商引资工作的开展。始终将招商引资,增资扩产放在关键位置,重点保障相关工作经费,2016年共投入各类招商引资经费672万元,并根据招商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拨付资金,为我区招商引资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3、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进一步促进南沙新区经济发展。2016年对区城投公司增资2、86亿元,支持其与大型企业合作,解决资产经营公司口岸大厦历史遗留问题,共同推进南沙新区开发建设。另外,拨付财政资金4、76亿元用于支持我区总部经济、科技平台建设,产业结构调整和新兴产业培育等工作,有力地夯实了我区经济发展基础。

(三)不断优化支出结构,加大民生投入

20XX年全区民生和各项社会事业发展支出87、42亿元,占公共财政支出的83、26%,其中分别投入省、市、区十件民生实事资金3、56亿元、1、03亿元、5、73亿元。

1、教育投入不断增加。全年投入教育支出1、17亿元,新增学位3150个,落实了“区属公办中小学校12年免费教育”政策,保障教师工资福利、提高义务教育补助标准,支持民办学前教育发展,新建及改扩建学校,建设少年宫,落实校园校车安全所需资金,为全区各类学校学生免费配齐教科书等。

2、医疗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强化财力保障,巩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成果,医改工作成绩名列全市第二。落实了区镇医院、119个村卫生站、市第一人民医院一、二期工程等改造和建设资金,确保区镇村医护人员工资福利和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各类疫情防控、计划生育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区120中心投入运行,实现了对村民群众的基本医疗服务免费等工作。

3、社会保障水平不断提升。今年投入社会保障支出3、32亿元,惠及我区在册低保对象2353户、5895人、五保供养对象206人;农村五保月供养标准从2016年7月开始由1235元提高到1596元;资助我区11557人次的困难群众、优抚对象、重度残疾人免费参加居民医保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4、大力促进“三农”发展。全年投入农林水支出7、74亿元,落实种粮直补、农机购置、柴油补贴等支农惠农资金,保障468公里机耕路硬底化和6万亩高标准基本农田的建设,大力推进农业机械化设施化,支持水产越冬棚建设,加强森林资源、园林绿化保护力度,全面启动村居环境完善和提升工程,大力支持第二批美丽乡村48个项目、3镇1村的名镇名村创建工作。

5、村居环境建设不断加快。根据《南沙新区村居环境完善和提升工程工作方案(试行)》和《南沙新区村居环境完善和提升工程竞争项目审核实施细则(试行)》(穗南开管办〔2016〕8号),投入资金1、19亿元,通过加大首期拨付资金比例,加快资金拨付程序等多项办法,加快村居环境完善和提升工程建设进度。

6、公共安全体系不断加强。全年投入公共安全支出5、39亿元,重点保障区道路交通监控管理系统、区第二期电子警察项目、高清视频监控升级改造、广州市南沙区公安视频监控系统运维管理中心及监控室改造项目、广州市南沙区社会治安与城市管理智能化高清视频监控(4G)等项目有效推进了我区治安防控体系及公共安全体系建设,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

(四)加强财政基础管理,进一步提升财政管理水平

1、优化镇街财政体制。根据新形势、新要求,在2016年4月制定了《2016年-2016年区对镇(街)财政管理体制的方案》,提高了各镇街财政保障能力,加强了镇街在南沙新区发展中的作用,发挥镇街发展经济培植税源的积极性,建立了比较合理的、财权与事权相对一致的财政管理体制。为进一步完善转移支付改革,从2016年起三年内每年对黄阁镇、横沥镇等6个镇各给予一般性转移支付1000万元,调强了镇街履行职责的能力。

2、强化预算执行管理。一是在对区级财政专项资金进行全面清理的基础上,拟定了《关于清理整合区级财政专项资金有关情况的报告》报区委常委会;以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名义印发了《广州南沙开发区(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广州市南沙本级部门预算支出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了我区财政预算执行管理。二是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把部门经费预算关,在确保正常运作的情况下,加强对经费开支的审核,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2016年全区会议费及“三公”经费下降28%。加大政府性债务清理力度,制订了《南沙区2016-2016年存量债务化解及举借规划的工作实施方案》、《广州南沙开发区(区)2016年政府性债务举债和偿还计划》、《2016年下半年~2016年南沙区存量政府性债务化解工作督办方案》,妥善安排偿债资金化解到期债务。2016年底按照全市统计口径一般债务率为20、51%,专项债务率为51、3%,均低于警戒线。

3、加强政府债务的管理。

4、加强政府采购管理。20XX年共受理政府采购1273项,采购预算金额超8亿元,节约7200万元。同时在广州市政府采购平台上审核采购方式、委托代理机构、预算金额等,并审批改变政府采购方式申请项目37宗。全年共收到政府采购投诉6宗,根据政府采购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调查取证,受理并处理政府采购投诉6宗,年内未收到投诉我局的投诉案。

5、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一是按照《南沙区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的审批程序,共审核处理全区62项资产报废和30项资产调拨;按照《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开展事业单位及事业单位所办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与发证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及时完成产权登记工作。二是根据市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要求,组织全区各单位在完成前阶段清产核资和资产评估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检查清产核资和自查评估工作是否存在缺、漏、错事项,确保清产核资和资产评估成果的完整性,并将结果上报市清产办。三是根据《广州市财政局转发关于对我省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办公用房清理工作开展调研的通知》(穗财资〔2016〕154号)文件要求,对我区各单位办公用房及领导干部办公用房展开了清理自查工作,并将结果上报市财局。

6、加强会计事务管理。全年共办理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核发、变更、调转等事项共824宗,组织各类会计考试五场,参考人数2161人,比2016年增加了419人;全面完成全区128个行政村第六届村委会换届审计工作,同时完成农村财务人员业务年度培训工作和农村财务监控平台的建设。

7、认真完成部门预算和决算公开工作。为提高我区对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统筹协调的能力,规范各单位信息公开行为,制定了《关于成立南沙开发区(区)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公开协调领导小组的方案》及《南沙开发区(区)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规程》,建立了信息公开协调机制,认真指导监督区直各单位及街镇做好“三公”公开工作,实现所有公开事项均在统一时间以统一格式在区政府网站公布。

(五)强化财政监督管理,提升财政资金绩效

1、加强支出进度管理。继续推进对预算单位的项目支出进度每月通报制度,切实加大对重点部门和单位、重点项目的督促检查力度,促使预算部门加快资金拨付和项目实施。随时了解和掌握支出进度,加强与部门之间的沟通衔接,共同研究和解决支出管理中的突出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加快财政支出进度。经统计,2016年全区49个部门项目支出(含土地开发资金)预算支出进度为83、61%。

2、加强财政规范和会计信息质量检查。2016年开展了大岗镇、榄核镇、东涌镇2016年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及预算执行情况专项检查、黄阁镇、万顷沙镇、横沥镇、龙穴街、南沙街、珠江街2016年转移支付资金及年度预算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区2016年土地开发资金专项检查、东涌中学、区交管总站、榄核医院3个单位的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等一系列财政专项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和提出相关建议,并督促单位落实整改工作。

3、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肃财经纪律。一是制订出台并实施《南沙开发区(区)整治“三公”经费开支过大严禁超预算或无预算安排支出工作方案》、《南沙开发区(区)严格公务接待标准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南沙区关于整治超标配备公车和严格公车经费支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和《区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会议费管理办法》等一系列的方案和规范,为我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提供制度保障;二是组织开展严肃财经纪律和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根据省、市的要求,认真组织开展了一系列检查治理工作,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督促整改。三是按照中央八项规定以及中央、省和市公务用车管理的规定,组织全区各单位对本单位公务用车基本信息进行自查,重点清查整治超标配备公车,着力查处整治违规使用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经费等方面,并将结果上报市财局。四是和区纪委联合开展了全区隐蔽违规公款消费专项治理工作,通过自查自纠工作,及时发现和纠正了区内存在的若干违规公款消费情况。

4、财政评审业务工作上新台阶。一是为进一步规范财政投资评审委托业务管理工作,健全委托评审业务管理制度和监督机制,保证评审工作质量,对《广州南沙(开发)区财政投资评审委托业务管理办法》、《南沙(开发)区财政投资评审委托业务分配操作规程》和《南沙(开发)区财政委托社会中介机构评审考核办法》进行修改完善,建立了对社会中介机构的奖罚机制,提高评审工作质量。二是优先安排、压缩评审时限,全力推进评审工作。对于明珠湾区起步区、农村水改、美丽乡村等我区重点开发建设及涉及民生的建设项目,收件受理实行优先安排、随送随审,全力加快评审进度。2016年,累计完成工程概、预、结算评审411项,送审金额为109、71亿元,审定金额97、55亿元,核减金额12、16亿元(同比2016年5、6亿元,增长117%),核减率11、08%。

5、健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2016年继续加大我区财政支出绩效管理力度,共开展20个项目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涉及金额1、39亿元,其中10个重点评价项目和10个单位自评项目,通过绩效评价项目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同时为下一年预算提供相关信息和参考。

6、逐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认真贯彻《广州市预算绩效管理办法》的规定,出台了《南沙开发区(区)2016年预算绩效管理实施方案》,选取10个部门预算单位作为预算绩效管理试点单位,优先选择重点专项资金、重点民生支出和社会关注度较高的项目实施,逐步推进我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六)加强内部规范与管理,进一步提高行政效能

1、扎实推进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强化作风建设。紧扣“为民务实清廉”主题和“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聚焦解决“四风”问题,顺利完成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各个环节的具体活动,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善始善终、善做善成、取信于民、惠及群众,有力推动了财政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2、加强内部管理制度建设。把加强内部制度建设作为深入践行群众路线的“重头戏”,制订并印发了《南沙(开发)区财政局发文处理流程规范》、《南沙(开发)区财政局督办工作制度》、《南沙(开发)区财政局公章使用管理办法》、《南沙开发区(区)财政(国资)局会议制度》、《南沙开发区(区)财政(国资)局劳动纪律管理制度》、《南沙开发区(区)财政局资金支付审批流程与权限规范(试行)》,做到事事有章可循,杜绝财政业务办理和内部事务管理的随意性。

3、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是自觉接受区纪检派驻组长的监督指导,纪检组长作为局领导班子成员参与全局重大事项决策;二是主持召开专题会议,要求将党风廉政、机关作风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相结合;三是举办“广州市南沙区财政投资评审2016年度业务培训暨纪律教育会”,提高了区评审办及各社会中介机构防腐拒贪、廉洁高效的意识;四是对新任职的公务员进行集体廉政谈话。五是按要求做好市、区的201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暨廉洁广州建设检查考核。

4、有效推进财政业务信息化建设。为提高工作效能和进一步推进财政信息化建设,稳步推进办公自动化(OA)系统,对公文模板、办文模块、文件流程等多次修改,并于2016年1月1日在全内正式推行使用。同时,完成了“南沙区财政局财政法律法规信息管理系统”上线工作,实现了财务结算中心财务软件与财政局财政管理软件的顺利对接,为2016全区财政信息化大平台建设工作奠定了基础。

(七)加强作风建设,打造作风优良的财政干部队伍

1、加强人才队伍的建设。2016年以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组织全局的科级领导干部竞争性选拔工作,5名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干部走了领导岗位,极大地激发了全局干部工作积极性;同时,完成了财务结算中心4名公务员的选调、局机关及财务结算中心4名雇员的招聘工作,使我局人员极度紧缺的情况有所缓解。

2、加强财政文化建设。将“工作严谨、勤奋敬业、团结协助,健康向上”的财政文化建设的内容渗透到每个财政干部的一言一行中,使干部职工在工作中保持愉悦的心情,形成一种良性循环,打造一支有社会责任感,形象良好的财政干部队伍。

3、加强财政干部队伍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培训。2016年,组织召开了全区报账员培训会议、南沙区农村财务人员业务知识培训班及财政投资评审业务培训会等,大大地提高了各级财政人员的业务水平。同时,积极开展调研活动,到顺德深入学习财政体制改革和财政业务管理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到萝岗进行《新预算法》的专项调研与解读。

20XX年财政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我们也清醒看到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主要包括:一是2016年公共预算收入保持较快增长,主要是非税收入存在一次性增收因素,随着国家、省、市不断落实一系列结构性税费减免政策,我区公共预算收入增收压力日益增加,而社会民生事业和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仍将不断加大,财政收支矛盾依然突出;二是政治理论学习还要进一步加强,对南沙新区、自贸区开发建设的战略研究还不够深入;三是财政信息化建设仍有待于加强。对此,我们要采取积极措施加以应对和改进,不断提高财政管理水平,为新区开发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

三、2016年工作思路

2016年,我局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省、市和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区委、区政府对财政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立足南沙新区实际,围绕改革发展大局,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进取、大胆创新,继续先行先试,做好我区财政工作,保障推进粤港澳全面合作示范区建设、加快自贸区片区建设等工作。主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组织财政收入方面

1、确保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持续增长。一是从年初开始抓收入进度,建立定期工作例会制度,与税务、经贸、工商等部门以及非税执收单位共同研究分析收入情况;二是鼓励镇街加大协税护税力度,积极协助税务部门加强重点税源的监管,强化小税种征管;三是提升综合治税平台运作效能,构建部门协作和信息共享平台,确保税收及时、足额入库;四是继续争取上级国税部门给予我区更多的免抵调库指标;五是挖掘非税收入的潜力,逐步理顺虎门渡口过渡费和污水处理费征缴等问题,促进非税收入增长。

2、继续创新投融资模式,提升资金保障能力。结合南沙新区开发建设对资金的需求,计划做好以下工作:一是重点争取省财政厅落实每年给予我区一定额度的地方政府债券,力争更大的债券额度。二是支持经贸部门、区国企探索通过设立产业发展基金、产业投资引导资金、创业引导资金,举办科技支行,引导社会资本设立相关投资基金。三是加大对区属国有企业扶持力度,通过租赁企业资产,财政注资等方式,改善企业资产负债状况,支持区属国企发行企业债券、上市筹集社会资金。四是支持区属国有企业与大型央企合作,通过注资、增资等手段,增强区国企实力,夯实合作基础,发挥大型央企的融资优势,共同推进南沙开发和经济发展。五是继续与金融机构协商调整还款期限工作。

3、积极争取上级加大对南沙新区财税政策的扶持力度。继续协助开展争取国家给予南沙新区财税优惠政策的工作,密切跟踪争取政策的每个环节,主动与中央、省市财政部门联系,重点放在争取中央财政每年给予我区开发建设专项资金的支持、省财政每年给予一定规模地方政府债券、并通过部际联席会议提出我们的政策需求,争取国家支持。

(二)发挥财政政策方面

根据《国务院关于清理规范税收优惠改革的通知》(国发[2016]62)的要求,结合我区发展规划,会同其它经济发展部门共同研究制定经济扶持政策,运用各种财政手段,支持招商引资、支持引进总部型企业、大型投资项目和孵化型企业,支持产业集聚和发展,鼓励进驻企业及早投产,提高企业增产增税的积极性。

(三)安排财政支出方面

统筹安排财力,以适应开发建设和社会管理的需要。在切实保障南沙新区中心工作的前提下,压缩行政经费,将财政资金重点用于南沙新区开发建设的重点项目与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上。继续加大对“三农”、教育、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科技、节能减排等经济社会发展重要环节的投入力度,构建开发建设成果共享机制。

(四)加强财政监督管理方面

一是完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管理。进一步简化区对镇街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审批流程,提高财政资金拨付和使用效率,采取“年初通知、年初预拨、次年清算”的拨付核算方式,使镇街各项重点工作的开展及时得到资金保障;二是推进预算绩效管理。2016年开始在我区启动预算绩效管理,选取10个左右预算单位作为试点,实行预算绩效管理,进一步改善财政资金绩效评价模式,推动预算编制方式向绩效预算的转型。三是扎实开展财政投资评审工作,依法依规核减财政投资项目资金,切实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推进部分项目的财政投资评审业务下放镇街。四是强化财经纪律的监督,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加强对土地开发资金、重点项目建设资金和区对镇街专项资金的检查工作,继续强化预算执行监督。

(五)提高内部效能方面

按照《南沙区财政局提高行政效能改革工作方案(2016-2016)》要求,继续推进财政管理信息化建设、谋划并逐步启动财政基础数据平台建设等工作;继续坚持群众路线,坚持不懈地推进作风建设,提高财政服务群众的能力,为切实做好各项财政工作,贯彻落实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提供坚强保证。

范文二:乡镇财政所上半年工作总结

我所全体成员在XX所长的领导下,在县财政局的指导下,团结协作,完满地完成年度任务的70%,取得不俗的成绩。我们协助镇政府做好镇的财政统筹,为我镇经济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加强学习实践,强化法律意识

1、上半年以来,XX财政所认真按照县财政规定的各项学习计划,组织全体同志认真学习,以学习到领悟,以领悟到实践,将理论联系到实际中去,完成各自的本职工作。

2、组织纪律方面,上半年以来,XX财政所全体同志在认真完成各自本职工作的同时,认真学习乡财政制度和相关法律法规,严以律己,秉公办事,时刻铭记作为一名乡财政干部的工作准则,并定期进行自查自纠活动。

二、狠抓制度建设,加强财务监督

上半年以来,XX财政所对所有涉及单位进行财务监督检查,保证资金的规范、安全运行,保证机构正常运转。以加大非税收入管理力度,最大限度的盘活政府性可用资金,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狠抓惠农政策,落实惠农资金发放

上半年以来,XX财政所认真做好XX年粮食及农资直补、综补发放工作,严格按照“一折通”的发放制度发放完毕。

四、认真做好汽车、摩托车下乡及家电下乡补贴的发放工作

上半年以来,我所安排2人及时回访,及时审核录入信息,兑现补贴资金,认真监督核查,加大家电下乡的审核力度,加强宣传,扩大覆盖,加大对“家电下乡”工作进程的管理和调控,严厉打击骗补行为,进一步优化农村家电市场秩序,确保农民群众都能就近买到物美价廉、性能可靠、质量有保证、售后服务有保障的家电产品,将家电下乡惠农政策落到实处。

五、认真做好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

上半年,在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上,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我镇在镇政府五楼会议室召开了两次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宣传动员大会,在各村(社区)干部的共同努力下,广大农民积极参加政策性农业保险。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进行顺利。

六、扎扎实实做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开展以来,得到了广大群众的热烈欢迎和拥护,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所指导员王龙同志具体负责,开展调查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广泛宣传动员,培训业务人员,组织村民民主议事,开展项目报批并精心组织实施,建成了一批农村公益事业项目,使农村面貌有了较大改善,受到了农民群众欢迎,有效的推进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七、确保征迁专项资金专款专用

结合我镇征地拆迁的实际情况,我所安排资金专款会计李鸿、姜华、翟新华、王翠侠、黄伟等到五个办事处发放征迁专项资金。上半年加大了对征迁资金的监督管理力度,事前对预、拨付专项资金进行联合审批,事中对重点专项资金实行追踪审批、巡查,事后进行绩效审核,有效促进了征迁资金的安全运行。

总之,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牢记“两个务必”,转变观念,扎实工作,与时俱进,努力创新,发扬“团结务实齐奋进,艰苦拼搏创一流”的精神,激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努力开创新时期财政工作的新局面。

范文三:财政局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面对严峻复杂的宏观经济形势,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各项决策部署,全力以赴狠抓收入,多措并举优化支出,全力保障民生改善和重点建设支出需要,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和一般性支出,全市财政收入保持了平稳增长态势,财政收支运行总体良好,有力支持了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现将2016年全市财政工作开展情况及2016年工作打算报告如下:

一、20XX年全市财政运行情况

1-10月份,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228、54亿元,为年预算的84、8%,同比增长3、1%。1-10月份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执行218、51亿元,为预算的59、3%,同比增长4、4%。

今年以来,面对前所未有的复杂局面,全市财税系统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团结奋斗,迎难而上,改革创新,扎实工作,在促进经济止缓回稳促增,确保财政预算平稳运行,为推进全市经济社会平稳发展做了大量工作。

一是充分发挥财政引导和调节作用,助推全市经济止缓回稳促增。全面贯彻结构性减税政策,进一步扩大小微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实施范围,扎实推进营改增扩面改革。全面开展涉煤收费清理规范工作,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取消煤炭稽查管理费,取缔一切涉煤不合理收费,降低部分涉煤收费和基金的征收标准,严格按政策规范执行保留的涉煤收费项目,最大限度地减轻煤炭企业负担,促进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拨付5300万元,支持现代农业十大主题产业园和设施蔬菜建设。积极落实园区企业税收返还等财税政策措施,支持园区经济发展壮大;安排下达科技专项资金4300万元,用于支持江铃重汽、锅炉集团、市民基础数据平台建设、院士工作站等科技信息产业和高端装备制造业等新兴支柱产业发展。认真落实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各项措施,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拨付风险补偿铺地资金3600万元,帮助144户企业获得贷款6、08亿元,切实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困难。

二是完善财政投入机制,有效保障和改善民生。1-10月份下达资金1、32亿元,支持推进五中、十二中等22所新校区建设。下达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9、51亿元,支持企业基本养老金标准提高10%;城市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分别提高50元和22元;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农合财政补助标准人均提高40元;公益性岗位人员岗位补贴每人每月提高160元,全市社会保障标准普遍提高,城乡社会保障基础进一步夯实。继续安排拨付社区惠民专项资金4520万元,积极支持社区开展惠民项目建设,进一步强化基层社区为民办事解难能力。拨付公交运营补贴8、35亿元,支持公共交通和公共自行车系统建设。继续安排2500万元,支持省城“每日四种蔬菜一元钱”惠民活动。拨付5327万元支持“百院兴医”项目及重点公立医院建设。下达11、66亿元专项资金,用于九院小区等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投入环保资金4、96亿元,全力推进省城环境综合治理。下达1659万元资金,支持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平台建设和重大安全隐患举报奖励,保障全市安全生产工作。

三是加大统筹资金力度,支持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按照集中财力办大事原则,千方百计筹集资金,大力支持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确保已开工城市建设重点项目所需资金及时到位。截至目前,市财政累计向城建投融资公司下达各类支持资金65、8亿元,直接安排还本付息及项目建设资金15、85亿元,确保了城建投融资公司的良好运转和各项重点项目资金需求。

四是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推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扎实有序开展。今年3月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启动以来,我局各级党组织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各项部署,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坚持教育实践活动的基本环节不能少,把“规定动作”做到位,同时精心安排“自选动作”,体现财政部门特色。坚持把学习教育贯穿始终,深入查找突出问题,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围绕问题整改落实,使财政系统党员干部思想进一步提高,作风进一步转变,初步形成了一批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制度机制。明确了28项具体整改任务,27项专项整治措施,收集梳理116项制度规定,继续执行108项,废止4项,拟修订完善4项,拟新建制度37项。制定出台了《太原市“三公”经费管理和公开规定》、《市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和《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用制度规范“三公”经费支出,严格执行年初预算安排的公用经费定额,强化预算执行刚性,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围绕“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目标,今年预算安排中又对市直部门2016年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进行压减,较上年预算数减少5239万元,下降23、5%,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13、44万元,下降2、9%。深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着力推进重点领域和重点项目资金的绩效管理,在编制2016年部门预算过程中,要求所有项目预算都要有明确的绩效目标,对300万元以上项目的绩效目标进行重点审核,并将绩效目标作为财政资金分配和2016年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选取142个单位163个财政投资项目22、2亿元资金开展以单位为主体的绩效自评工作,强化了各单位的支出责任意识,预算绩效理念得到进一步提升。牵头组织开展了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在财政系统组织开展了财经纪律执行情况和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专项检查,对3亿余元民生项目资金开展专门跟踪检查,对81户行政事业单位进行了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在各类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均依法依纪给予了处理。制定权力清单,推进简政放权。牵头完成了全市行政征收类、给付类、奖励类权力清单的梳理、汇总、审核工作,发挥财政源头治理职能,积极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强化对政府投资、民生项目资金的投资评审,提高财政资金效益。

五是加快推进财税改革,服务率先转型跨越发展。按照中央《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要求和市委部署,积极推进全口径预算管理,年初人代会上汇报的政府预算报告中,增加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内容,首次进行了全口径预算汇报。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人代会批准后,市级所有117个非涉密部门公开了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并公开到了款级科目,教育、医疗卫生、社保就业、三农、保障性住房等重点支出公开到项级科目。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建立健全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风险预警机制。制定了《太原市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方案及应对预案》,起草了《关于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的意见》(讨论稿)和《太原市本级政府性债务风险预警和防范管理办法》(讨论稿),对债务资金的举借、使用、偿还及风险控制等各方面予以明确规定,同时加强了对融资公司的监管,要求融资公司按月报送资金运行情况。结合2016年的财政收支预计情况,对2016年市级新增融资规模进行了测算,合理确定了2016年融资规模。

总体看,全市财政系统基本完成了各项既定任务。2016年,全市经济发展依然面临较大的下行压力,财政形势不容乐观。一是财政收入形势依然严峻。能源、原材料行业供大于求的市场格局短期内不会逆转,煤炭需求及价格回暖不易,以及结构性减税等政策性减收,都将影响财政收入,实现全年公共财政收入增长目标任务十分艰巨。二是财政收支矛盾十分突出。随着全市重点工程和项目的深入推进,在基础设施建设、环境改善、社区事务、民生保障等方面的资金需求不断加大,收支矛盾更加突出,收支平衡难度加大。三是预算执行力有待增强。一些部门和单位预算观念不强,缺乏资金使用时效性和均衡性,有些单位不能及时向市政府申报项目,或者项目和资金不匹配,致使专项资金下达迟缓,降低了资金使用效率。

二、20XX年财政工作打算

20XX年,我们要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坚定信心,攻坚克难,牢牢把握工作主动权,以更加有力的措施,积极组织财政收入,坚定不移加快率先转型跨越发展,坚持不懈推动全市实现“六个表率”,确保圆满完成各项财政工作任务。

(一)加快推进财税体制改革,激发市场活力

按照中央《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要求和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扎实推进好全年的改革重点任务。全面推进全口径预算管理、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等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公共财政预算的统筹力度。深入推进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细化公开内容和范围。探索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开展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工作。清理、整合、规范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切实加强税收征管,做到依法征收、应收尽收,不收过头税。加强非税收入管理。继续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坚决取消不合法、不合理的收费基金项目。继续推进营改增试点,加快煤炭资源税改革。出台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

(二)着力健全财政政策和资金引导体系,进一步促进经济平稳增长、提质增效

扎实推进“五个一批”项目建设。对产业转型、民生改善、生态建设、城乡统筹等领域的重大项目优先保障,确保重大项目财政配套资金的及时到位。落实好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财税政策。统筹使用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各项专项资金,着力推动民营经济快速发展。支持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优化整合财政科技专项,完善创新驱动政策环境。改进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加大科技风险投资支持力度。推进财政科技经费优化整合,建立各类科技资金的绩效评估、动态调整机制。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综合运用财政补贴、税收抵扣、贷款贴息和信用担保等方式,大力支持科技信息产业和高端装备制造业等新兴支柱产业发展。大力支持做强现代服务业、总部和楼宇经济。认真落实促进服务业发展的各项财税优惠政策,重点支持金融、现代物流、文化旅游、专业会展等现代服务业发展。大力支持县域经济和园区经济发展。从政策和财力上大力支持开发区加快园区扩区提质进程,提升其辐射力和带动力。

(三)完善财政投入机制,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

要按照守住底线、突出重点、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加大民生投入,切实解决好“五有”等基本民生的保障问题。一是加大教育投入,支持教育优先发展。促进教育公平和质量提高,区分教育的公共性层次,完善针对不同教育类型的财政支持政策。继续支持推进22所新校区建设;全面落实国家资助贫困学生政策,支持解决农民工子女就近入学问题,促进教育公平;加强职业教育,继续实施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全覆盖,推进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二是落实强农惠农政策,夯实农业现代化基础。落实好各项惠农补贴政策,支持农民多渠道增收。切实加大对农田水利建设的财政支持力度;抓好农村扶贫开发工作,大力支持农村各项社会事业加快发展。三是提高保障标准,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巩固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成果。继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新农保和城居保基础养老金补助标准,继续提高城乡低保保障标准,继续提高优抚对象补助标准。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挂钩的联动机制。四是支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完善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补偿机制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机制。继续支持中心医院、人民医院、妇幼保健院等医院新院建设。五是强化就业政策和资金支持,鼓励全民创业。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继续深化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和税费减免等财税政策的激励作用,鼓励和支持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引导和鼓励大学生创业就业。加强农民工和转岗失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支持解决好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城镇困难人员和退役军人等群体的就业问题。六是支持文化体育事业产业发展。用好文化产业发展专项扶持资金,落实好促进文化产业发展各项财税优惠政策,支持推进以基地和园区为抓手,扶植壮大文化产业集群;扶持文艺精品创作,做好文化产业项目招商引资工作。七是积极支持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全力维护安全生产和社会稳定。继续深化政法经费保障体制改革,逐步提高政法经费补助水平。加强基层政权建设保障,切实提高基层政府的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能力。推进防灾减灾体系和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继续加大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经费投入,支持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八是积极推进“城中村”整治工作,加快城镇化建设步伐。大力支持“城中村”专项整治工作。加快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提升省会城市基本形象。支持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继续支持公交场站建设、更新公交车辆、扩大公共自行车覆盖面、公交专用道路建设等项目,对公交公司政策性亏损给予财政补贴。强力推进省城环境综合整治。继续融资放大中央和省、市环保专项资金,用于集中供热改造,重点污染企业关停和城市河道截污清洁工程,实现省城环境质量改善明显见效。

(四)建立健全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防范财政金融风险

研究出台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建立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统一制度框架。探索运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鼓励社会资本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参与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和运营。对地方政府性债务实行限额控制,严格控制新增债务,将地方政府性债务分类纳入预算管理,建立债务风险预警及应急处置机制。加快建立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完善政府性债务统计报告和信息公开制度。

(五)进一步强化财政管理,确保资金使用的安全、规范、有效

加强政府全口径预算管理,将政府所有的收支全部纳入预算管理,依法规范政府收支行为。强化预算执行管理监控和国库资金管理,扩大国库集中支付范围;完善政府采购流程,提高采购的规范性和绩效。继续清理财政结转结余资金。深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完善以收定支和据实结算项目支出方式,建立绩效评价管理体系。着力推进重点领域和重点项目资金的绩效管理,推动农业、教育、科技、卫生、社会保障等重点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并及时公开评价结果,扩大绩效目标管理和绩效评价的覆盖面。要进一步加强财政监督管理。强化对政府投资、民生项目资金的投资评审,提高财政资金效益。规范理财行为,严肃财经纪律,坚决纠正和查处在“三公”经费、政府采购等方面存在的违法违纪行为。规范项目建设资金来源,强化预算约束,坚决清理整治奢华浪费建设。

范文四:财政监督工作总结

2016年,全县财政监督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财政局、财监办的关怀指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整顿和规范财经秩序的总体要求,加强日常监督,强化专项检查,服务财政管理,形成了对财政运行进行监控、保障和规范功能的财经监督机制,有力促进了依法理财和源头治理工作,为全县财政经济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一、一年来的主要工作和成绩

一年来,我们围绕《2016年陇南市财政监督工作要点》和市县财政、财监工作重点,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认真学习贯彻全省财政监督工作会议精神,树立财政“大监督”理念,创新财政监督机制体制,按照“收支并重、内外并举、监管结合”总体思路,努力实现财经监督检查职能转变,全面完成了年度工作任务。

(一)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形成了涵盖财政收支、寓监督服务于财政管理的财政监督机制。建立健全财政监督长效机制,树立财政“大监督”理念,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公共财政体制建设的需要,也是财政监督自身全面协调发展,提高财政监管能力的需要,因此,我们把财政监督作为财政管理的必要环节和组成部分,通盘考虑,统筹安排,形成财政监督与财政管理的紧密融合,实现对财政资金运行全过程的动态监控。一是加强了预算编制监督审查。进一步完善了县直部门“零基预算”管理办法,编制综合财政支出预算,统筹安排预算内、外资金,强化了预算监督力度。对15个乡镇和县直11个部门推行“部门预算”管理,单位所有收支都进了财政笼子,增强了单位自主理财的积极性,规范了财政预算分配程序。二是对部分重点项目资金专项审批。认真落实各项财政支出管理制度,对会议经费、公务接待费、车辆购置保险费、丧葬抚恤金以及扶贫救灾、农业开发、社会保障、灾后重建、扩大内需等重点项目资金,通过专项审批和跟踪问效,确保其专款专用。建立健全灾后恢复重建基金、教育危房改造资金、化解义务教育债务和惠农补贴资金财政专户,推行财政专项资金县级报帐制,对这些项目资金实行封闭运行,提高了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三是严格财政资金拨款程序。按照核定的预算指标,坚持用款单位按用途申请、财政业务股室按预算审查、主管领导按进度掌握核批、临时性项目报政府研究“一支笔”审批的财政性资金拨付制度,把预算内外资金捆在一起使用,有效克服了资金调度上的随意性,进一步规范了财政性资金分配程序。四是健全财政票据核销制度。对行政事业性收费专用票据实行“验旧领新、限额控制、票款同行”管理办法,确保了政府非税收入的足额入库。对执法罚没和农税专用票证实行“交旧领新、报查核销”办法,彻底堵住了执罚执收单位截留、挪用财政预算收入的源头。五是注重发挥财政监督员职能作用。财监办4名专职监督员日常工作在财政预算管理、农业项目资金、乡财县管核算和预算外资金管理等重要职能机构,对财政预算内外资金的收纳、划解、核算、指标分配、资金拨付、以及用款单位使用和报账情况实施日常全程监督,推进了各项财政业务管理工作的规范运行。

(二)开展重点项目财政专项检查,有针对性地解决财经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按照服务财政改革,强化财政职能的原则,抓住财政管理中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检查,查纠各类违规违纪问题,进一步规范了财经秩序。

一是对乡镇落实惠农政策资金情况进行督查。年初,县局抽调4名人员,参加全县涉农惠农政策资金专项检查。对乡镇惠农政策落实情况、抗震救灾、粮食直补、退耕还林、村级经费、教育“两免一补”、扶贫资金涉农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全面的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纠正,确保了各项补资金按时足额兑现农户。全县惠农财政补贴资金支付方式改革工作启动以后,县局抽调3名业务骨干,由分管副局长带队,对全县各乡镇惠农财政补贴“一册明、一折统”发放管理改革实施情况和补贴项目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了巡回督查,指导乡镇做好惠农财政补贴对象的审核公示、信息录入、资料报送、档案管理以及业务操作流程,确保各项惠农补贴公平、公正地发到农户手中。家电下乡政策推行以后,县局抽调人员,由分管领导带队,会同商务等部门,定期不定期地对乡镇和定点经营商家贯彻落实家电和汽车下乡财政补贴政策情况进行督查检查,确保补贴政策资金兑现到位。

二是组织开展了全县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检查。从7月至10月份期间,采取单位自查和组织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法,对全县行政事业单位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5月30日期间的银行账户和现金管理情况、会计基础工作情况、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收支两条线管理执行情况、抗震救灾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业务招待费管理使用情况以及财经纪律执行情况进想了全面检查。自查面达到了100%,重点抽查面达到了20%。对检查发现的财务工作基础薄弱,工作质量不高;财务制度执行不严格,存在违规操作现象;超范围超标准支出,挤占挪用专项资金;财务管理不到位,资产管理制度不健全等问题,坚持边查边改的原则,责成责任单位限期整改,督促缴存非税收入108万元,结清往来款项36万元,回收职工欠款5、6万元,指导被查建立健全财务制度,规范财务管理,一定程度上遏制了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同时,对一些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和业务处理难点,由财监办在全县会计再教育培训班上进行了通报和专题培训,通过培训,提高其遵守和执行财经纪律的自觉性,从而提升我县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管理水平,严肃了财经纪律。

三是扎实开展了“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根据中央、省、市关于在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意见和有关要求,加强组织领导,组建工作机构,制定实施方案,积极开展工作。这次专项治理,采取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从6月中旬起至年底期间,分动员部署、自查自纠、重点检查、集中处理整改建制4个阶段进行。在全县160家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组织自查自纠的基础上,从成员单位抽调16个业务骨干,分成四个检查小组,对20个县直部门和4个乡镇集中突击检查,重点检查面达到纳入治理范围总数的15%。对“小金库”治理中发现的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建立健全财务监督管理制度,研究“小金库”发生的主客观原因,认真解决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经费不足等问题,探索建立预防产生“小金库”的长效机制,进一步提高行政事业单位收支监管水平,努力实现标本兼治的目标。

四是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抽查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一是根据县政府安排,财监办牵头,抽调3人组成检查组,以会计信息质量为重点,于7月下旬,对陇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徽县管理部2016年度住房公积金管理情况进行了财政检查。审查范围为徽县285个单位6463名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归集、缴存、支取、个贷等业务管理工作,检查资金总量3900万元,对检查发现的徽县住房公积金缴存范围相对偏窄,应该履行住房公积金缴存义务的企业大都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或存在断缴现象,乡镇政府代扣所属单位职工个人缴交住房公积金划转进度不平衡,全县住房公积金财政补贴部分没有实现与个人缴交部分同步划转,影响职工个人公积金权益和公积金制度发展等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了三点检查建议,要求单位继续扩大公积金制度覆盖面,增加资金积累,努力营造职工住房保障社会公平;健全归集协作机制,针对收缴中存在的问题,制定和完善相关缴交措施,确保公积金缴交足额到位;进一步加强基础工作,强化服务意识,切实落实各项管理措施,保障住房公积金运作安全,发放优质贷款。通过整改落实,促进管理部强化风险防范意识,确保全县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增值。二是按照市财监办统一安排,财监办抽调2人组成检查组,于7月下旬,对徽县燎原会计师事务所、正达税务师事务所的会计执业质量进行检查,重点审查其遵守独立审计会计准则、内部质量控制制度、职业道德规范、业务收费管理办法以及业务开展基本情况等内容,针对检查中发现的单位会计内控制度不严密、财务会计核算信息数据存在差异和会计执业程序和质量有待提高等问题,责成单位进行整改,促进了会计中介机构规范运作,维护了《会计法》和《注册会计师条例》的严肃性。

五是组织开展重点建设项目财政绩效监督检查。按照县政府安排,从县财政局、审计局、发改委抽调6人,组成2个联合工作组,由财监办牵头,于11月18日至30日期间,对县直12个部门127个建设项目会计帐薄、收支凭证和财务报表资料,进行了调阅审查,对项目管理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初步审计,内容涉及灾后恢复重建基金、国债投资基金、扩大内需专项资金、巩固退耕还林专项资金以及县列一批社会事业建设项目等方面,对检查发现的项目会计核算信息不能全面反映项目资金运行全过程、项目管理和财务财务管理衔接不严密、会计账面暂付款科目发生频繁且数额过大以及项目建设资金财务进度考评和财政绩效评价基础资料不全面等问题进行督促整改,并提出了一些有针对性的建议,为促进项目资金规范管理和发挥最大财政绩效起到了一定作用。

六是完成省市财政、财监部门安排的专项检查调研工作。对全县贯彻落实农机具财政补贴、能繁母猪保险补贴、化解义务教育债务、国土整治专项等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和调研,为上级完善政策措施提供详实的依据资料。

七是配合省市财政、财监部门和县纪检监察、发改、民政等部门对重大财政政策执行情况和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多次监督检查,促进各项财政政策的贯彻落实。

(三)强化抗震救灾及灾后重建专项资金监督检查,确保了抗震救灾和恢复重建资金的规范使用和安全发放。今年以来,我们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各项抗震救灾政策,完善制度措施,加强资金管理,规范分配环节,及时拨付资金,强化监督检查,确保了抗震救灾资金的规范使用和安全发放,有力推动了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顺利进行。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形成日常监管合力,对抗震救灾资金物资接收发放全过程进行监督,形成了一张全方位,立体化的监督网络,实现了救灾资金物资监管全覆盖。二是建立完善各项机制制度,确保了监督工作规范运行。为了加强对救灾款物的监管,灾情发生以来,县上及时转发了上级关于加强对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管的一系列文件,并先后制定下发了相关配套制度规定,出台了《徽县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资金管理办法》,对重建资金的筹集、分配、管理、使用、监督等事项作出了详细规定,建立了完善的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使重建项目资金管理工作依法、有效、规范运行。三是突出监管重点,强化监督检查,确保救灾资金物资管理使用公开透明。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监督管理,救灾资金物资实行“三归口”即资金监管归财政、物资监管归民政、项目监管归发改委,救灾资金物资发放切实做到“五统一”即统一接收,统一集中,统一安排,统一分配,统一发放。一年来,先后5次抽调人员,分赴各乡镇和有关单位针对救灾款物发放等重点环节开展监督检查。从会计账务管理、专项资金分配使用、恢复重建政策落实、农村居民住房重建验收和考核等不同角度,对乡镇和有关部门执行灾后重建政策进行全面的稽查和审核,对存在问题及时进行纠正,通过重点巡查和定点监督相结合方式,对资金物资收发台帐不健全、发放不透明、登记不准确、公示不及时和个别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等问题,督促有关部门和乡镇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这方面工作。同时,还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对救灾款物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监督,却保抗震救灾款物及时发放到灾区和受灾群众手中。

(四)大力强化内部监督,促进财政系统文明执法和依法理财。我们认真贯彻落实《甘肃省财政监督条例》和《财政部门内部监督检查办法》的有关规定,把对外专项检查和对内执法监督有机结合起来,把财政监督工作关口前移,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一是加强对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工作的领导。成立“财政系统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全县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实施意见》,对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目标任务、工作措施、保障机制等3个方面做出了19条具体规定,是财政系统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全面落实财政执法责任制、推进财政执法监察工作上水平的行动纲领。二是完善局系统行政执法责任制。制定了《徽县财政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把财政部门实施的25个法律法规按业务分类归口,确定具体实施部门和股室,并层层签订执法责任书,实行执法过错追究,强化执法责任,明确了依法理财的职责。财监办统一印制了财政监督检查执法文书,加强日常督导,促进了依法行政和文明执法。三是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不断完善机关内部管理制度,形成了较为完备的制度体系,印制《财政局机关制度汇编》,确定分管领导负责抓好监督落实,把干部职工的思想观念、行为方式、道德规范等统一到制度的约束之下,从制度上保证财政干部依法理财。四是推行政务公开和首问责任制。我们就今后一段时期全县财政改革和发展的总体思路、工作措施予以公布,并就如何抓好落实和优质服务向社会公开承诺,并开辟专栏予以公示。设立监督牌,机关干部挂牌上岗,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在乡镇财政所推行异地交流制度,增强了乡财政干部廉洁理财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五是切实加强对乡镇财政所的日常监督管理。认真贯彻《关于在乡财政所推行政务公开的通知》,促使乡财政干部依法理财,勤政务实。将乡财政所经费纳入县会计中心集中管理核算,对财政所职工工资、县外差旅费、接待费、修缮费和设备购置费等支出项目,实行专项审批核销办法,有效规范了财政所内部财务开支行为,预防了违纪问题的发生。六是实行局领导联系乡镇包抓落实制度。对乡镇财政工作和重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督查,帮助乡镇建立健全有了关规章制度。同时,加强财政内部监督稽核工作,促进了县乡财政规范运行。

(五)认真履行财政源头治理职责,努力完成县委、政府分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按照县委、政府《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表》分配给财政部门的工作项目、任务和要求,把深化财政制度改革,规范财政财务管理作为财政部门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重点工作抓实抓好。一是继续深化预算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县乡分税制,规范转移支付制度,巩固部门预算试点成果,细化预算项目,严格预算执行。县直部门预算单位和各乡镇细化预算工作规范运行,增强了单位增收节支的自我约束力,规范了财政预算分配秩序,总体节支率达到8、6%。县乡干部工资统发程序得到完善,实行统发工资数据库维护专管员制度,编制、人事、财政、银行部门分工负责、互相协作,确保了职工工资及时准确发放。二是认真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完善了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编制非税收入计划,加大了政府非税收入征管力度。由非税局牵头,组成3个工作组,对全县政府非税收入项目标准和资金缴存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清理和规范,督促入库非税收入208、56万元,通过新闻媒体对规范后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以及执收单位进行公示,促进了非税收入征管改革体系的建设,有效规范了单位收费行为,政府非税收入实现了足额入库。三是强化会计监督。县会计管理核算中心设立业务稽核岗位,选配业务稽核员,在部分单位试行“柜组式核算,流水线作业”集中核算新模式,规范集中核算程序,完善了会管中心监督制约机制。今年以来,退回不规范会计凭证189张,金额达68、5万元,制止和纠正超标报销302笔,涉及金额82、51万元。会计中心还配合税务部门开展发票稽查,对建筑按行业实行就地结算缴交税款,清查大头小尾发票,补缴税款12、5万元。强化了会计监督职能,有效堵塞了支出中的漏洞,从源头上有效遏制了单位财会违纪行为。四是着力推进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继续完善“乡财县管”财政管理机制。按照“预算共编、收入上划、帐户统设、收支平衡”的模式,规范乡镇财政收支行为,维护农村基层政权和社会政治稳定。全面推行财政惠农补贴资金支付方式改革,将各项惠农补贴资金纳入“一册明、一折统”管理,减少发放层次,规范发放流程,保证了补贴资金及时准确兑现到户。五是扩展政府采购的范围和规模。加大了《政府采购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力度,规范了公务用车购置审批程序,完善了统一保险制度,建立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扩大政府集中采购范围和规模,对财政性工程建设项目和专项物资实行政府集中招标采购。加强对部门分散采购项目的监管,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实现政府集中采购与部门分散采购的有机结合。积极参与城建材料、交通工程以及整村推进教学楼项目建设等招标投标活动,对相关政府采购活动实施监督,政府采购制度逐步落实。六是加强国有资产监管,落实产权交易制度。拟定了《徽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对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进行清理,重新核发使用证书,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加强对资产评估行业的监督力度,对单位国有资产评估报告实行审查备案,对粮贸企业进行清产核资,有效防止企业改革过程中国有资产的流失,促进企业改制规范运行。

(六)认真办理群众信访案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搞好监督检查工作。今年以来,我们受理的群众来访和电话投诉的主要内容是涉及惠民补贴政策落实和有关抗震救灾款物发放的有关事宜。我们针对不同问题,深入村社调查了解,查找根源,耐心细致地向群众解释政策,消除了群众的疑虑。对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逐条分析研究,严格按照办理规则,逐件逐代表进行了答复,满意率为100%。我们还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专项资金检查。内容涉及扶贫、社保、计生、教育、民政、退耕还林、粮食补贴等多项资金,对存在的问题责成有关部门予以整改,帮助单位建立健全了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的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了财政专项资金的运做程序,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

二、存在的不足和问题:

我县财政监督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新形势的发展和上级部门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财经监督检查职能转变还没有完全适应当前整顿和规范财经秩序的总体要求,财政监督还存在着“缺位”现象;二是财政执法质量和效益有待进一步提高,财经领域内违纪问题仍然存在,“小金库”还未彻底铲除,可能还存在着财会做假行为;三是财政监督检查力量薄弱,对预算收入征管质量、财政专项资金和重点项目的专项监督检查乏力;四是财监机构与税务、审计、监察以及政法等部门联合执法配合不够,财经监督的整体优势尚未充分发挥出来。这些问题和不足,我们将在新的一年里认真加以改进和克服,进一步发挥为财政改革保驾护航的职能作用,促进全县财政经济健康发展。

三、2016年财政监督工作要点

2016年,全县财政监督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富庶、魅力、和谐新徽县的基本要求,坚持将财政监督工作贯穿于财政工作大局之中,贯穿于财政管理体制、机制建设和改革总体设计之中,贯穿于财政管理工作运行全过程之中;建立健全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相结合的财政监督机制;加强对重大财税政策执行和民生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加强会计行业、企业和财政内部监督,促进提高财政部门内控水平;更新监督理念,改进监督方式,拓展监管事项,优化监管结构,坚持科学监督、依法监督,促进建立财政预算、执行和监督相互制衡、相互协调的财政运行机制。

按照这一思路,财政监督工作要重点把握好“五适应、五促进”:要适应加强财政调控和支持县域经济的形势,促进全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要适应推进县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目标,促进深化完善县乡财政体制改革;要适应加强和改善民生的需要,促进实现社会公平正义;要适应深化预算制度改革的方向,促进建立透明财政和源头治腐的惩防体系;要适应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要求,促进建立高效有序的县级公共财政运行机制。

重点抓好以下六项工作:

(一)抓好“两个条例”的贯彻落实,逐步实现财政监督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高效化。采取多种形式,宣传贯彻《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和《甘肃省财政监督条例》,切实履行两个《条例》赋予财监机构的职责,加大财政执法力度,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纠,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继续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财政系统开展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有关工作的通知》,积极探索和建立科学的财政监督机制,充分发挥财政监督在严格预算管理、加强增收节支、保障政策执行、维护财经秩序、提供决策参考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加强财政法规的学习教育,制定切合实际的财政监督检查实施办法,规范监督检查执法行为。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提高财政监督质量和财政执法水平。

(二)抓好日常财政监管,努力提高财政资金分配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保证财政资金分配使用的安全、规范和有效是财政监督机构的一项重要职责。要围绕财政管理工作重点,对税收征管质量、政府非税收入征缴、政府采购行为、财政专项资金的分配及财政票据的领报缴销等情况实施日常监督。对财政预算的执行实行跟踪反馈制度,落实财监机构对有关财政拨款和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年度审核制度。加强对近年来县财政出台的各项改革措施和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促进财政管理整体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三)抓好财政专项检查,着力解决财经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抓住财政管理中的薄弱环节,主要安排对一些重大财税政策执行情况、重点行业税收征管质量、重要非税收入缴纳情况的专项监督检查。以强化灾后恢复重建项目资金监督检查为重点,实现对救灾资金的全程监管,确保专款专用。组织对“三农”、社保、教育、卫生、灾后重建、扩大内需、节能减排和生态保护等关系民生的重大支出情况的专项监督检查。继续清理整顿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建立健全“小金库”专项治理长效机制。深入贯彻《会计法》,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抽查,严厉打击会计造假行为。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重点查纠国有资产基础管理薄弱、随意处置国有资产、账外资产以及资产流失的问题。开展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检查,严肃查处截流、坐支、挪用财政专项资金等违反财经法纪的行为。适时开展重大项目资金跟踪问效和财政绩效监督检查,进一步强化财政监督检查职能,严肃财经纪律。

(四)抓好财政内部监督,正确履行财政源头治理和反腐败工作职责。贯彻落实《财政部门内部监督检查办法》,建立健全财政资金分配过程中的权力制衡和监督机制。完善乡镇财政考核督察和会计集中核算业务稽核制度,加强财政系统内部纪检监察工作,提高自身管理水平。推行政务公开,落实首问责任制,建立健全财政部门教育、制度和监督并重的预防和惩治腐败实施办法,保持财政干部廉洁从政、依法理财。积极完成县委、政府分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正确履行财政源头治理工作职责,深入推进财政制度改革,大力促进党风廉政建设。

(五)抓好财政督查和调研,为财政改革和发展做好参谋和服务。主动参与部门预算试点、国库集中支付、收支两条线管理和推行政府采购制度,监督各项财政改革政策和措施的全面落实。围绕财税管理和财政经济运行中的重点和热点问题,加强监督检查过程中的的宣传和调研,及时反映财政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整改建议,为规范财政管理提供参考。督促有关部门和乡镇落实好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各项管理配套措施,保证全县恢复重建工作整体向纵深推进。

(六)抓好举报案件的核查,维护财经法纪的严肃性。本着“事事有交待,件件有落实”的原则,认真核查群众举报案件,做好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建立财政违法行为举报激励机制,对有价值举报行为给予奖励,使社会各界关注财政监督检查工作。对重大财政违法违纪案例依法公告,提高财政监督的社会影响力。注重财经监督检查信息交流,与纪检、监察、税务、审计等部门保持密切联系,配合有关部门查处违反财经法纪的行为,形成联合执法机制,维护财经法纪的严肃性。努力做好县委、政府和市财监部门安排的各项监督检查工作,促进全县财政经济健康发展。

范文五:乡镇财政工作总结

20xx年以来,财政所在县财政局和乡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关心帮助下,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按照效能建设的要求,努力转变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和工作态度,树立为党委、政府当家理财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强化资金管理,做好节支增收工作;并与各部门通力合作,尽心尽力,尽职尽责,全面服从服务于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认真搞好各项财政财务工作。继续搞好“零户统管”工作,坚持收支两条线管理,做好会计电算化工作,努力搞好内部制度和环境卫生建设,加强对《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和纪律、政策、廉洁从政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认真学习新《党章》,严格执行《预算法》、《会计法》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以及乡党委、政府做出的关于财政财务的有关批示和决定,搞好会计档案管理工作等。现从三方面对20xx年的工作情况如下:

一、一年来所做的工作

(一)、认真制定了20xx年财政工作计划。

(二)、认真贯彻执行《预算法》、《会计法》和相关的财经纪律制度。

(三)、节支增收,努力保工资发放、保机构正常运转。

(四)、按照所内学习、办公制度的规定,根据“三个代表”的要求和乡党委、政府关于开展效能建设活动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定期不定期组织学习、召开办公会议,并作好记录工作。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工作;以身作则,严格要求自己,做到“清清白白做人、踏踏实实做事”;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以争当“服务明星”和各项工作的基本准则;逐步增强服务意识,做好服务工作;以“九零服务、九带头”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

(五)、干好本职工作,服从领导安排。

按照乡党委、政府的“以中心工作为主,部门业务工作为辅,两相兼顾”的工作原则,积极配合乡党委、政府和各部门搞好全乡的中心工作。如下乡突击计划生育手续任务、建立健全计划生育台帐和催收社会抚养费工作和村道公路的硬化等。全所同志服从安排,任劳任怨,发扬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艰苦奋斗的优良革命传统。

(六)、按照加强机关效能建设,优化发展环境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认真干好各项工作,搞好财政财务管理和所内环境卫生、安全等工作。紧紧围绕全乡发展经济、节支增收这个主题,把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与财政工作各项任务的落实有机结合起来。以“九零服务、九带头”为各项工作和学习的总体目标。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进一步加强学习,强化理财观念,全面推进机关建设,成为学习型组织、实干型集体、服务型队伍,成为顾全大局、爱岗敬业、开拓创新、廉政务实、公道正派的先锋。

(七)、抽出空余时间,对以前年度的有关会计档案资料进行整理、分类归档,认真搞好会计档案的立卷、归档、保管工作。

(八)搞好各项财政财务工作。在财政资金极度困难的情况下,积极配合乡党委、政府领导争取上级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争取经济、社会和发展各项建设事业的资金需要,并强化项目资金管理,严格按程序操作,有力地促进了全乡经济社会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会计基础工作有待于进一步完善和提高。会计工作应对照《会计法》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要求,逐步完善。

(二)集体学习办公不够,素质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下一步应多组织学习,共同探讨解决现行财政财务的热点难点问题。

(三)平时安排的零星支出不及时打发票安排入账。

(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待于进一步加强。

三、今后努力的方向

一是要加强学习,特别是对当今的基本方针、政策和业务知识理论的学习和更新,熟悉现阶段党对农村的各项政策;要向那些干得好的老同志、老党员学习,不耻下问;二是要加强党性修养,严格要求自己,一切以“三个代表”和坚持“九零服务”争当“服务明星”的要求为各项工作的准绳;三是要认真制定计划和部门年初工作计划和草案,为下一步的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九是要转变作风、观念,克服难情绪,树立端正的工作态度;

总之,当前的财政形式仍然十分严峻,我们应踏踏实实干好各项工作,认认真真的完成县级财政局和乡党委政府领导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热爱本职,坚守岗位;清正廉洁,自律律人;取长补短,不断完善自我;服从安排,努力搞好节支增收各项工作;严肃纪律,努力缩小与其他各部门的差距,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坚持原则,秉公执纪;严以律己,以身作则,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坚持贯彻中央关于反腐倡廉工作的各项决策和部署,不断提高做好本职工作的能力水平,经受得住各种诱惑和考验,切实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多向领导请示和汇报;认真经验教训;建立健全和完善内部规章制度;团结互助,共同进步;内强素质、外树形像,逐步把我乡的财政财务工作推上一个新的台阶。

范文六:乡镇财政所工作总结

根据2016年工作责任目标的总体要求,XXX财税所在县局党委直接领导下,经过财税所全体人员的共同努力,较好地完成了上半年1-5月份的各项目标任务。现将上半年的工作汇报如下:

一、严格责任,圆满完成粮食直补工作

为切实做好20XX年的粮食直补工作,我们认真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按照24小时值班制的要求,严格工作程序,切实做到“七不准、四到户”,群众对此非常满意,直补期间无一例上访事件发生,今年共发放补贴资金万元,其中:粮食直补资金万元,综合直补万元。

二、财政收入情况

今年县财政局年初安排税收任务万元,其中:国税万元,地税万元,截止到5月底税收已完成万元,占全年任务的%。其中国税:万元,地税:万元。今后一段时间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抽出人员,协同国地税部门,强化税收征管,广植税源,深挖税源,加大税收征管力度,严防“跑、冒、滴、漏”,确保全年财政收入圆满完成。

三、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确保收入支出的平衡

千方百计筹措资金,搞好现金调度,保证政府机构的正常运转,保证各项支出预算的正常执行。逐步减少对一般性、竞争性领域的直接投入,严格控制和压缩一般性开支,重点控制临时性预算支出,确保收支平衡。大力倡导勤俭节约,坚持反对铺张浪费。要加大对社会保障、农业科技等重点支出项目的财政保障力度。认真落实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和对农村中小学贫困生“两免一补”政策,构建和谐社会。

四、加强财务管理,逐步规范会计核算与会计监督制

1、执行《会计法》、《预算法》,按照其规定的内容和管理要求,合理配置会计工作岗位,优化配置结构,相互分离,相互制约。一是按照《鄢陵县乡镇财政管理体制实施办法》,完善并创新了财政管理体制。二是强化会计监督与管理,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上报数据及时、准确,规范全镇的会计工作。并接受上级财政和审计部门的监管。三是严格“收支两条线”管理,扩大预算外资金收入纳入财政预算管理范围,实行财政统筹政策,扩大政府统筹范围。

2、加大政府采购力度,做到单位购置交通工具、办公用品等按规定符合立固定资产的一律经政府采购统一购买,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制度在采购环节上节约了不少费用,也为采购单位提供方便。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虽然,我们在上一段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距领导的要求还有不少的差距,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们要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克服不足,正视差距,制定出强有力的举措,拿出超常规的努力,努力圆满完成镇党委、政府安排的工作目标任务。

2015调研报告格式
总部经济,贫困县,上市优惠 第七篇

第1篇:服装产业调研报告

一、调研目的任务

近十几年来,在崇尚自由、追求个性的文化理念以及都市生活的快节奏和紧张工作的压力影响下,人们渴望放松的心态使休闲服装成为一种新兴服装产业。

从20世纪九十年代开始,我国休闲服装的需求不断增加,在服装产业中已渐居主导地位。面对休闲服装如此巨大的市场,各服装生产厂家争先恐后生产休闲类服装,比如以纯,班尼路等。本文对“以纯”和“班尼路”休闲服装进行了详细的市场调查,对它们进行比较分析,以及存在的不足提出合理化建议。

二、调研方法途径及工作过程

这次调查我们用了观察法以及室内研究法,在国庆期间,我们小组成员前往东莞莞城区进行实地的调查。其中,一人负责拍照,一人负责跟店员沟通,两人负责对顾客和路人进行访问对班尼路和以纯满意程度等问题。回到学校后,我们从网上查找班尼路及以纯的一些相关资料,从中比较分析、讨论归纳从而得出结论。

三、调查的内容和项目

1、经营理论和组织架构

班尼路(东莞市莞城区西正路西城文化广场分店)

“班尼路”品牌由1981年使用,“班尼路”品牌本身为一个意大利品牌,20世纪80年代就开始在香港经营,后来进入大陆进行销售并开创自主经营与特许经营相结合新销售模式迅速提升了班尼路的市场占有份额,并形成了其在休闲服市场上的巩固领导地位。目前,baleno班尼路在中国270多个城市拥有1000多分店,其高级运动服饰遍布中国大陆、中国台湾、中国香港、中东地区及东南亚地区,雄厚的网络实力铺张,卓越的服务,使班尼路成为中国大众客户心中首选品牌。“班尼路”品牌所一直坚持的发展理念就是:物超所值、大众化。

以纯(东莞市莞城商业中心东南分店)

以纯成立于1997年,总部位于“中国时装之都”东莞市虎门镇,是东莞市东越服装有限公司旗下的休闲品牌之一。以纯以休闲服装为主,具有浓郁都市生活气息行业清纯艺术气质,倡导“HO”(H-HealthyH-happyO-open)的生活方式。时至今日,以纯品牌在中国及世界各地已超过5,000家专卖店。致力于通过提供平价、优质的时尚服饰,以引领顾客的穿衣文化和生活方式,是以纯成为顾客首先的服装品牌,打造国际领先的时尚服装零售品牌。曾在中国获颁“中国名牌”及“中国驰名商标”等荣誉。以纯投入大量的资金在很多地区建立分销中心;通过专卖店直营以及加盟店销售,以在中国首创特许加盟的形式经营,目前在中国大陆有3000余家专卖店(加盟店),并在香港、东南亚和中东等地开有专卖加盟店。

2、产品形象

以纯和班尼路都以休闲服为主导

风格特点

班尼路:“班尼路”产品,特别适合较为含蓄、注重质料而又追赶潮流的顾客穿着,善于集合当季流行元素,如在服装的颜色配搭及各种配衬品中渗入潮流成分,既深入大众潮流,而且又穿着舒适、大方自然。

以纯:以纯产品设计重于面料的处理与组合上,如厚与薄,单色与花色,显得别具一格,给人感觉是“休闲典雅”,设计手法追求简单明快,领部的独特设计,前襟的不对称设计,都给服装注入新鲜的感受,跟随时尚、简洁大气,中稳重但不乏朝气,能体现现代化新青年,自由与创新,舒适与雅芳,平静与激情,纯朴的时尚追求与向往。

品种

以纯有五大系列服装,包括休闲服,运动服,S女装,童装,商务装。

班尼路则有休闲服,针织衫、西服、衬衫、牛仔裤、羽绒服、裙子。

质量价格

班尼路与以纯都很注重产品质量,引进先进设备和严格检验制度,保证产品高标准;而在价格方面,以纯专卖店产品价位大约在100-500之间,而班尼路产品价格相对较低,适合学生群体。

3、门店形象

班尼路:班尼路入口由班尼路和其旗下品牌生活几何共同组成,标牌则以金典黑为底色,收银台以白色墙为背景,柜台则以金属质感的材料组成,平常化的衣服版设,门则用玻璃拉门,无不体现贴近大众化的设计,简单明了的设计,给人一种平常感,更贴近大众化的设计,简单中又不失一份紧凑,体现了班尼路的经营理念。室内装修,灯光,货场摆位设计,货场整洁及背景音乐协调配合,形成了舒适的购物环境

以纯:不同地区的以纯专卖店店面整体装潢风格可能有所差异,但都没有脱离出整体的框架。无论店面大小,首先给人直观的印象就是“潮”。以纯的橱窗设计采用了落地窗模式,不仅直观鲜明的展示了自己的作品,而且使自己对时尚的见解充分的展示在顾客面前,使顾客不用走进店内就能为之吸引。同时,落地窗的设计也为品牌的宣传提供了窗口,可以说是“一石二鸟”。采用的木质乳白色的陈列架,模特陈列在陈列架的最顶层,不占用太多空间同时起到了很好的陈列效果,因为顾客从进门时就可以看到,此外,木格层的充分利用也使得店内看起来井然有序,作为陈列柜给人的感觉是简约却不简单,它能给人最大的视觉冲击力

4、店铺环境

班尼路:位于十字路口处的繁华路段,是几条购物街的交汇处,大多是学生的购物中心,临近有其它衣服、鞋子、包包品牌专卖店。

以纯:首先处于市中心的繁荣地带,位于十字路口旁,临近有百佳超级市场,沃尔玛,麦当劳,肯德基。

5、顾客情况

在实地考察中,我们发现班尼路的消费人群大多是学生,店内的流动人数和挑选人数较多,很少有人主动询问商品,实际购买的人数较少,购买数量大多为一两件。以纯的消费人群大多是工作白领,学生较少,店内流动人数和挑选人数较班尼路少,主动询问商品的人相对班尼路多,实际购买人数也较少,购买数量大多为一两件。

6、服务情况

班尼路:重视整体客户服务,包括销售前服务如售货员服务及售后服务如货品更换,裤长改短。以纯:销售服务包括:等待、接待、展示、介绍、试用、收银、送别全过程。每一位服务人员都必须紧记了解服务顾客的5S原则:迅速(SPEED)、微笑(SMILE)、诚意(SINCERITY)、利落(SMART)、研究(STUDY)。

四、遇到的问题

我们这一项目,必须要进行实际调查,在调查的过程中,我们本来打算采用询问法调查以纯和班尼路的销售情况,但在实地考察中遇到一些小的问题:1、采访顾客及路人对产品的满意程度时,配合程度比较低。2、在拍照的时候遭到工作人员的阻挠,拍的照片比较少。3、询问涉及到销售情况的时候,表示不方便透露。

五、分析与归纳

1、“班尼路”深入大众潮流,以物超所值,大众化作为品牌理念。现在一二线城市,班尼路被更为时尚的品牌围剿,成了便宜服装的代名词,消费者穿后不能产生荣耀感。当班尼路“沦落”到三四线城市,那里的客户群几乎被快杂货店的低端品牌垄断,班尼路同样难以生存。班尼路现在最重要的是放下所谓的品牌尊严,开始重塑品牌

2、以纯以其紧贴时尚、角逐流行、简洁大气的设计作为品牌理念,要想成为一个全国性的休闲服著名品牌,在整合传播和品牌建设上还需再下功夫。

3、班尼路把品牌定位年龄在18-40岁的人士,主打年轻路线,以男、女、中性的休闲服为主。为大众提供日常生活的基本装束。

4、以纯把品牌定位在:

18岁到30岁的年轻群体,他们富有青春活力、注重健康、热爱运动、追逐时尚、有主见、是享受愉悦生活的个性人士。

目前以纯专卖店的服装无论男装女装似乎都只合适16~23岁的学生和少男少女。在以纯的公司网站上,可以清晰地看到以纯将18~30岁的人都列入自己的目的花费人群,但在产品开发上,以纯的产品显著年青化了,25~30岁有足够购置力的花费群在以纯找不到合适自己的产品。对以纯而言,这是一个极大的糟蹋。

5、班尼路的“造牌”工程:。明星固然能带动一时、一定的销售,但长期代言的成本对于新生品牌来说确实是一个不小的负担,班尼路公司的后继资金能否保证会是个未知数。而且明星代言的风险是众所周知的,明星与品牌的适配性,明星的知名度变化,明星的个人问题等等,一旦出现问题对代言品牌的打击甚至可以是致命性的。班尼路公司多品牌战略下的高速增长确实存在着隐忧,而且子品牌在各自品牌经理的经营策划下也有点不战自乱的感觉。

6、以纯的宣传优势,作为一个知名品牌,以纯通过独树一帜的营销方法、对企业发展的热诚追求、对人才的渴望与关爱。在服装业界拥有良好的业界口碑,2015年获得了2015年世界杯的特许销售权利,再配合上专业的推广,将让加盟者受益于“以纯”的品牌效益。

六、调研结论

根据消费者的需求,把整个产品从品位定位、价格定位上打破,向上、向下延展做不同的功夫,认认真真地去研究消费群体。质量造就品牌,保证产品质量长期稳定,持续提高,让消费者满意。“造牌”工程中,要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和财务状况进行,切勿一味追求明星效应,更应重视产品质量与消费群体的锁定等实质性问题。

七、建议

对以纯的建议:以纯服装的定价与消费者所能接受的价位不符,结果造成目标消费者由于价格因素而对以纯望尘莫及。在定价方面,应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让大多数消费者能接受;以纯公司现推行全球化的经营策略,代言人以国际明星为主,个性时尚,色调多以黑白灰为主,但以纯在中国的发展未过多考虑东方人的传统,因此一些消费者因东西方文化差异而排斥以纯国际化服饰风格,造成了目标消费群体的流失。因此,在经营策略方面,应多考虑一下东方人的传统,改变一下服饰风格、色调;我国现在休闲服装品牌同质化现象严重,个别品牌设计方面存在抄袭,而且服装样式单一,不能满足广大消费群体的需求。以纯应该不断推陈出新,大胆设计,求同存异,满足消费者不断变化的需求,将会获得休闲服装市场更多的市场份额,使品牌在市场竞争中处于不败地位。

对班尼路的建议:班尼路多品牌,覆盖面积广,但经营风险大大增加,班尼路公司应在二、三级市场有完善的销售策略,来降低经营风险。2品牌在设计裁剪的雷同,新推出URBAN系列新品牌KENTEX商务休闲的定位重叠,班尼路应不断推陈出新,大胆创新,满足消费者不断变化的需求。3在打造新品牌过程中,班尼路通过巨星代言的营销方式,明星固然能带动一时、一定的销售,但长期代言成本对新生品牌来说,确实是个不小的负担,

班尼路公司的后续资金能否保证是个未知数。众所周知,明星代言的风险极大。

因此班尼路在巨星代言上应该改变一下战略,比如在新品牌上市前段时期运用巨星代言,为品牌塑造产品形象,在产品为众人所知之后,再改变代言策略,降低风险。

第2篇:商贸服务业调研报告

商贸业的发展水平直接体现了我国城市现代化的水平,同时也是展示城市形象、提升城市品位的重要窗口。商贸服务业是我市经济结构优化的主导产业,也是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强大引擎。随着义乌经济逐渐融入国际化浪潮,义乌商贸服务业正进入一个量的扩张和质的提升的重要发展机遇期,进一步提升商贸服务业的发展水平势在必行。

一、我市商贸服务业的发展现状

我市商贸服务业经过改革开放,特别是近几年来的快速发展,呈现了良好的发展态势,经营规模不断扩大,经济效益稳步提高,发展环境进一步改善和优化。XX年,全市共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76亿元,同比增长18、3%,创近几年来新高,在全省经济强县中增速和总额分别位居前列。然而不容忽视的是,在我市以中国小商品城为龙头的商贸业持续繁荣的背景下,除市场外的其他商贸服务业发展则相对落后,与其它相关行业相比,明显不协调,与进入小康社会追求高质量、时尚生活的居民需求明显不适应。主要体现为城市框架不断拉大,商贸设施明显滞后;结构层次尚欠合理,特色商贸明显短腿;现有企业规模不大,商贸品牌明显短缺。

二、我市商贸服务业的发展潜力

义乌城市性质和发展目标决定了我市必须具有较为发达的商贸服务业。“国际性商贸城市”战略的实施,为商贸服务业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机遇。城市经济、城市自身的特点蕴含了有利于商贸服务业进一步发展的因素。

1、宏观经济环境有利于我市商贸服务业加快发展。随着服务业对我市经济社会贡献日益加大,政府越来越重视商贸产业的发展,把商贸产业作为现代服务业发展的重点之一加以大力扶持。我市今年出台了加快商贸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意见,批准了城市商业网点发展规划,为商贸服务业的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

2、城市化水平不断提高为商贸服务业的发展创造了更为广阔的空间。一个城市的商业发展程度与其城市规模是紧密相关的。我市已提出了城乡一体化的总体目标,城市化进程正进入快速发展期,我市的城市化水平已达到了60%以上,城市建成区面积扩大到73平方公里,城市人口不断增加,一大批城市基础配套设施建成。城市的集聚、辐射、带动和服务功能显著增强,形成了对服务行业强大的规模需求。

3、居民消费结构的进一步升级为商贸服务业发展奠定了一个更为坚实的需求基础。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居民消费结构将发生根本性变化,增加服务性支出将是居民消费支出的重点,服务含量高的消费需求将成为新的热点。特别是一些超出基本生活需求的服务产品,在较高收入水平时才能形成大规模消费。

4、资本投入足以保障商贸服务业的发展。民间资本雄厚的资金实力加上我市悠久的经商传统、浓厚的商业氛围,为商业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此外,外资的强力注入给服务业带来新的活力。以商贸业为主体的服务业将继续成为下一轮发展方向和新的投资机会,预计将有更多的人投资、从事商贸业。

5、相关产业的发展有力带动和支撑了商贸服务业发展。旅游、会展业的发展对商贸服务业的带动作用十分明显也产生了更多的关联效益,旅游、交通、宾馆、百货、餐饮等服务行业的经济效益将得到

大幅提升。

三、我市发展特色商贸的思考

1、精心布局商业网点,发展新型商贸。以规划为导向,科学合理布局商贸基础设施和商业网点,提升商贸设施档次。按照城市发展的总体规划和《义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要求,着力构建四个商贸层次。核心层次:营造绣湖、宾王、国际商务中心三个城市商业亮点和窗口商圈,发展以购物商业、餐饮文化商业、休闲商业为基础的三大特色商业。其中以义乌市绣湖广场商圈和宾王商圈为主体的市级商业中心,设置两个10万平方米以上的大型购物中心,在福田-江东商务中心,形成集贸易、金融、政务、信息、文化办公等功能于一体的商务中心区。骨干层次:在北苑、后宅、廿三里、城西、稠江等5个市区二级商业区,以佛堂、苏溪、上溪商贸集聚区域为中心点的市级商业副中心,各布局一些大型商业设施。基础层次:以遍布城区的商业服务中心、商业步行街区以及百货店、超市、便利店、专业店、专卖店等现代零售业态。重点改造提升工人西路时尚休闲服饰特色街、城中中路精品服饰特色街、稠州路都市景观商业街、江滨路休闲娱乐特色街、宾王餐饮特色街区等5个特色街区。虚拟层次:以涵盖全市的宽带网络为基础而形成的电子商务服务网络,大力发展网上购物。

2、培育高端商业资源,建设品牌商贸。积极推广现代营销方式,发展大型综合超市、仓储式超市和连锁经营等新型商贸业态,形成购物中心、百货公司、超级市场、便利店、专业店、专卖店、电子商务等多种不同功能的业态结构。大力推进仓储配送中心、大型超市、商贸中心等商贸重点建设项目,大手笔规划大项目,规划一个集餐饮、娱乐、休闲、住宿、购物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场所。积极引进国内外知名商业企业来我市开设门店;积极扶持市内商贸流通企业做大做强,着力培育8家年销售额上亿元、主业突出、管理先进、核心竞争力强的大型零售企业,在流通行业发挥龙头作用,从而带动整个行业全面进步。

3、拓宽居民服务项目,提升社区商贸。围绕“便利消费进社区、便民服务进家庭”,促进商业网点布局合理化。建设一批社区服务中心,鼓励规范家政服务公司的发展,大力发展餐饮、托幼、养老、医疗、保健、文娱、维修等服务,重点培育家政、保洁、物业等与社区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行业,培育一批连锁化、规范化的社区服务企业,优化服务结构;健全网点设施,建设一批标准超市、早点快餐、废旧物资回收等便民商业设施。形成每个社区有1个服务中心,设1家以上连锁便利超市,布置1个菜市场,其中居住人口3万人以上的社区各形成一个综合性的商业中心。

4、编织农村现代流通网,构建统筹城乡型商贸。继续推进“千镇连锁超市”工程建设,加强农村服务业体系和服务业设施建设,促进服务业发展向中心镇及农村延伸。引导和支持连锁企业向村级发展连锁经营网点(农家店),逐步建立统一、规范、便捷的商品配送和供应网络,不断提高连锁店的商品统一配送率。以现状镇为基础形成苏溪、上溪、佛堂三个商业副中心,达到每个镇、街道所在地有1家以上连锁超市,较大行政村有1家连锁便利店,全市农村都有放心店。

5、发展中介服务业,完善服务型商贸。发展咨询租赁、评估拍卖、法律服务、研究开发、检测认证、招投标、职业介绍、财务顾问、会计审计、房地产中介等各类商务中介服务组织。加大开放力度,降低商务服务机构市场准入条件,引进一批市外知名的商务中介机构在我市设立分支机构,提升整体服务能力。全面促进商务中介服务产品创新,进一步培育和发展有较大潜力的投资咨询、形象设计、企业形象包装、市场营销与策划、品牌动作、专业技术培训等专业服务,培育一批在省内有一定知名度的商务服务企业。引导各类社会商务中介服务组织集聚发展,打造社会商务服务集聚区,形成种类齐全、分布合理、运作规范、行业功能日益完备的现代社会商务中介服务业体系。

四、发展特色商贸的建议

1、加大开放力度。发展特色商贸不仅要培育本土的企业,更要大力引进外来企业。要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加强与国内外知名企业的联系,与国内外知名企业嫁接联合,努力推介我市良好的商业发展环境,引进外部资金、引进外资商业、引进国内外知名品牌,引进先进管理经验和经营模式,提升我市商贸服务业的整体发展水平。

2、实施项目带动。发展特色商贸的支撑点主要是充分利用现有的资源,建设和开发集旅游、休闲、文化、娱乐、商务考察和购物于一体的大型综合性购物(商业)中心。为此要加强重大项目支撑力度,通过政府引导、对外开放和市场化运作,进一步加大投入,推进一批关系全局、带动作用强的项目,筛选建设一批、跟踪储备一批重点建设项目。当前要加快北门街区块的大型购物中心等项目的落实。

3、优先保障用地。发展特色商贸必须要有足够的用地保证。在城市规划中,要预留重点项目的发展用地,对符合土地利用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的商贸服务业项目,市政府要优先安排建设用地指标,优先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对世界500强零售集团及市内外大型商业企业在义投资的重大商贸服务业项目实行“一事一议”,经市政府批准后实行优先优惠供地。

4、加强队伍建设。发展特色商贸必须重视商贸人才的引进和培养。要把商贸队伍培训纳入政府创业素质工程,加强商贸人员职业技能培训,提升商贸队伍的综合素质。要组织制定分类开发计划,通过公开招聘、项目合作、学术交流等形式,在服务业各领域引进一批懂经营、善管理的行业高端人才。利用各类教育培训机构开展实用技能型服务业人才再培训、再教育,培养社会急需管理和经营方面人才。

第3篇:招商引资调研报告

为进一步对我县招商引资工作有一个更加深刻的了解和认识,促进下一步工作的纵深开展,按照上级领导的安排,近期,我们对我县的乡镇和部分企业的招商引资工作情况进行了调研。

一、我县招商引资情况

近年来,我县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特别是继“大开放,大招商,促进大发展”战略方针的提出和把招商引资作为促进我县经济发展的发展论调提出以来,我县更是呈现出大规划、大发展的园区建设场面和大开放、大开发的繁荣景象,到处都是奋勇争先、跨越发展的奋进之音,同时也体现了干部群众良好的精神形态和强烈发展欲望。已初步形成了四大企业(信发铝业集团、三九味精集团、金号织业公司、华鲁制药公司),六大产业(热电、电解铝、密度板、味精、纺织、制药)和三大产业链(以信发热电为龙头的电、热、铝、板产业链,以三九味精集团为龙头的产业链,以金号织业为龙头的纺织产业链)的工业格局。这些成绩的取得,主要得益于以下工作措施的落实。

(一)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是强化招商引资的重要前提

我县无论是地理、资源还是政策条件,与沿海城市相比均无特殊优势可言。作为经济基础相对薄弱的地区,面对各种困难,尤其是在当前国家宏观调控、资金困难的大形势下,我县各乡镇和企业没有自卑自弃,而是树立起强烈的危机意识、发展意识,提出“与时俱进实现跨越发展,齐心协力建设铝城枣乡”的总体目标,紧紧咬住招商引资不放松,真抓实干,在招商引资工作中取得了较好的成绩。我县招商局成立于2001年8月,三年来,我县共引进项目375个,共引进资金40、3亿元。其中今年1—9月份,全县共引进项目178个,经市招商局认定的招商引资到位资金14、1亿元,总量列全市第一位,完成全年任务的94%。招商引资工作做得如何,是思想观念解放程度的体现与折射,在另一方面,强化招商引资的过程同样是解放思想的过程。要搞好招商引资,首先要树立与大开放、大招商相适应的思想观念,不在根本上解放思想,不从真正意义上更新观念,就不可能实现招商引资大的突破与飞跃。过去,许多人安于现状,缺乏危机感和责任感,现在无论是干部还是群众,不论是从事经济工作还是非经济工作,都踊跃加入到了招商引资、发展经济的大潮中。招商引资使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变成了实实在在的具体行动。

(二)领导重视是搞好招商引资的关键环节

我县开展招商引资工作起步不算太早,但成效明显,归根到底,在于各级领导对此项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把招商引资提到一个重中之中的位置。主要表现在三方面:一是把招商引资工作作为各项工作的中心工作来抓。2001年、2002年2015年先后开展了“招商引资年”和“招商引资、优化环境年”“政策落实年”活动,今年仍把招商引资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专门成立了以县委书记、县长挂帅的招商引资委员会和领导小组。每年召开招商引资动员大会,每季度召开乡镇和县直部门的招商引资工作调度会,平时不定期的召开现场观摩会议。对各乡镇和县直部门实行“三分之一”工作机制,要求各种资源要素都向招商引资工作倾斜。二是设置专门的招商机构。2001年8月,成立了招商引资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招商局。由分管经济工作的副县长担任jú长,便于协调工作。同时,成立外来投资者服务大厅,为外来投资企业提供全程全方位服务。三是在具体措施落实上。严格实行“三分之一”工作机制,落实招商引资目标责任制,对重点招商区域,重点项目靠上抓,逐个项目去争取和落实。

(三)招引大项目是拉动招商引资强势发展的后劲

大项目在拉动经济发展和结构升级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成为加速产业结构升级和企业转换机制、加快发展的“助推器”。如信发集团与鲁能集团共同投资100亿元的“四百”工程、与香港国资源投资公司共同投资88亿元的奥伸电解铝业项目,信发集团与水利部汉江集团合资建设的中兴碳素项目。由贾寨乡引进的投资1、5亿元的旭泰公司开启了我县引进境外资金的大门。通过高强度投入,大规模技改、大力度整合等措施,加快形成工业主导型的经济增长格局。目前,电解铝生产能力已达40万吨,铝加工能力20万吨,碳素生产能力达到14万吨,淀粉生产能力20万吨,味精生产能力13万吨,密度板生产、加工能力分别达到100万立方米和40万立方米,剑杆织机数量62台套,形成了群体发展的格局。

(四)、工业园区是实现招商引资突破的良好载体。

培育招商载体,是招商引资实现大突破的基础条件。园区是招商引资的重要载体,集中精力抓好园区的招商引资工作,以重点园区的突破,带动全社会外引内联的快速发展。完善提高现有工业园区,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经济技术开发区,使之成为全县招商引资的龙头和旗帜。目前,我县已建立了6大工业园区,占地5000亩。同时,实行固定资产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项目一律入区建设。

(五)灵活的招商方式、快捷的招商信息是取得招商成果的关键因素

要提高招商引资的实际效果,必须适应形势变化,拓宽思路,积极探索招商引资的新形式、新办法。在抓好政府、全民招商的同时,重点利用了以下几种招商方式:一是抓好项目招商。项目开发是招商引资最基础的工作,也是我们的突出薄弱环节,一些项目简介只是一页纸、几行字,自己说不清、外商看不懂,缺乏吸引力。为此,县委、县政府动员各乡镇、各部门、各企业广泛收集市场信息,找准吸引外商的“卖点”,切实做好项目的调研、论证、筛选、储备工作,重视项目的包装,把前期工作做深、做细、做精,提高了合作的成功率。二是抓好以商招商,每一个客商的背后都有一个市场网络、客商群体。办好一家外企,就是一部最好的投资指南;得罪一家外来企业,很可能丧失一片招商资源。胡屯乡建设的华东强化木地板工业园就是以商招商的典范,通过对重点招商区域的参观学习,融洽了与外商的感情,利用现有客商的影响力,带动了更多的人来我县投资,形成了“引进一个,带来一批”的连锁效应。三是抓好网上招商。高度重视信息化建设,充分利用互联网这一信息时代的先进工具,建立了茌平招商网站,把项目和信息在网上发布。同时,通过网络广泛搜集了解相关产业的信息(

(六)严格的考核督查是促进招商引资发展的有效保障

市里对各项指标制定了考核标准,规定招商引资在年终经济考核指标中占据400分,我县也规定了相应的考核标准。同时,重新调整并充实了招商引资委员会。每月一调度,每季度一开会通报,年底兑现奖惩,充分调度了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

(七)、软环境是招商引资工作永恒的话题。

着力优化发展软环境。经济的竞争就是环境的竞争,哪里环境好,资金就往哪里投,项目就往哪里去。为此,我县在财政扶持、收费、用地等方面制定了灵活的优惠政策,特别是在大项目上实行一事一议,特事特办给予更加优惠的政策。对来我县投资的外商,在户口办理、子女入学方面也制定了一定的政策,一切为了外商,一切为了我县的发展。通过化环境,灵活运用上级政策,达到让投资者满意。同时,鼓励在职干部干事创业。二是大力精简行政审批事项,提供“一条龙”服务。按照“合理、公开、有效、责任”的原则,全面清理地方性法规,取消不合时宜的行政审批事项。简化审批程序,成立县行政服务中心大厅,进驻“一站式”服务大厅办公的有县招商办、工商局、土管局等13个部门委派的政治素质好、业务水平高、协调能力强、具有一定业务权限的人员参加联合办公,实行“一门受理、联合审批、一口收费、限时办结”的工作方式。审批公开透明。服务大厅各窗口单位实行挂牌办公、行政公示制、标准化服务承诺制和审批时限制。规范了收费标准,提高了工作效率,受到了客商的欢迎。

二、当前招商引资工作应当解决的几个问题

近几年来,我县通过大力开展招商引资的却在引进项目和资金方面有了不同程度的进步,在促进我县经济不同程度的进展。但是,工作中,仍然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从招商项目来讲存在:

1、现有招商项目成功率较小

通过这次调查的情况与去年和今年初的情况相比较,可以看到,有些乡镇去年已经掌握和接触的项目没有顺利操作成功,如杜郎口镇去年计划引进的起重机项目,乐平镇计划引进的污水处理厂等项目今年都没有实质进展,有的已完全失去联络,所以怎样把握好每一个线索,认真总结分析招商项目失败的原因,怎样提高成功率,应该成为我们解决的一个问题。

2、项目开发深度不够

许多项目存在项目深度不够,客商感兴趣的项目,很难拿出具有实际效用的项目建议书,调查中我们发现,几乎每个乡镇都有自己的特色资源优势,如乐平镇的瓜菜种植、温陈乡天樱椒种植及机械加工、肖庄乡韭苔种植、菜屯镇的林业生产、冯屯镇的大蒜和纺织等,这些都很有特色,都可以成为我们对外招商的项目,只要乡镇组织人员对这些项目进行整理编报,一定会极大丰富我们的项目库,同时为扩大招商领域和提高招商效果创造条件。所以,组织人员对项目进行开发也是我们应该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

3、在谈的规模项目较少

在谈项目少,招商线索不多这也是多数乡镇面临的问题。综观我县乡镇的招商引资企业,历历可数,同乡镇交流中我们也发现很多乡镇目前也很缺乏项目,手头上能够掌握的线索和信息较少。所以,广泛动员,积极调动,网罗招商线索也是乡镇需要解决的问题。

(二)从招商人员来讲,存在

1、乡镇主要领导重视程度差别较大

反映在工作上有三个方面,一是乡镇经发办主任很少是专职,很多是除经济工作外,仍有包村或其它事务缠身,没有时间开展工作;二是乡镇经发办条件普遍较差,无办公场所,无办公电话,更不用说微机和上网了,信息联络没有保障;三是乡镇领导之间招商信息只是掌握在一个或两个人手中,不能及时勾通共享。

2、业务知识普遍较少

大多数乡镇还只局限于考核型的工作状态,即只对市县的考核标准和政策较为熟悉,而对招商的有关知识,对企业登记、管理、相关法律等知识较少,还没有开始由考核型到招商型的转变。另外,我们发现,很多领导干部对现有的国家政策了解不够透彻,对客商信口开河,大包大揽,只要能来我们这里投资,什么条件都答应,征地,贷款一切都帮你办,本来,这样就使客商半信半疑,真正来了,又很难兑现。丧失一个项目,一批资金的同时,更重要的是降低了我们的诚信程度,就可能会使更多的客商不敢到我们这里来投资兴业,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我们的经济更快的发展。

3、对现有企业勾通较少

调查中我们发现这方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有些乡镇根本不能及时了解新建企业的进展情况,有些厂房设备已经进来,乡镇还以为没有进展;二是不知道企业在建设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三是对企业主不熟悉。

4、企业人员没有走向招商一线

乡镇的招商活动,较少企业人士参与,或企业人士所占比重较政府人员少,难以在招商的过程中有针对性,难以取得实际成果。

(三)从招商方式来看

1、招商信息来源相对简单。

亲朋或关系客商仍占主导方式,没能很好的发动全民招商。

2、对于新的招商形式宣传及实践力度不够

我们提出的蹲点招商、网络招商等都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更不会有较好的成效。

3、招商活动市场化不够,政府招商较市场招商仍占主导方面

对市场的调研和考察较少,外出招商的准备工作较少,针对性差,难以在市场中把握招商信息。

(四)、从企业自身看

1、资金不足也已经成为严重制约企业进一步做大、做强,继续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

在调查过程当中,我们了解到,单是密度板行业,全县24家板厂目前仅有民泰、能通,鑫源等4家板厂仍坚持生产,其余厂家均已经停产歇业或正处在整顿调试状态。主要原因是原材料涨价,成品贬值,没有足够的资金来维持正常的生产经营。就是现在生产的厂家也是为了留住客户或受制于合同的约束,为了维持信誉而勉强生产。并且,多数厂家的工人都有4、5个月甚至更长的时间没有领到工资了。

同时,国家宏观调控,银根紧缩,贷款难也是造成企业缺少资金的原因。

2、企业管理秩序混乱。

这一点,在乡镇企业中表现的比较突出。没有一套规范的企业管理方法,“家族式管理”、任人唯亲现象比较突出。总体决策,产品加工、市场销售等方面很不明晰,企业内部分工不明确,好像是少发了几个人的工资,实际上大大阻碍了企业进一步做大做强。

三、几点对策与建议。

以上这些问题既有客观因素,也有主观因素,但只有解决好主观的问题,提高了认识,才会从根本上推动工作,所以针对以上问题,提几点认识和想法。

(一)关于对招商引资工作的认识问题

1、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坚定超常规发展的信心

对外开放工作的落后,说到底是思想观念的落后和认识水平的落后。要实现对外开放和招商引资的新突破,必须首先推进思想的解放、观念的更新。学习先进经验,加快我县发展,第一要务仍是要解放好思想观念的问题,只有思想的大解放才能推动经济的大发展。应该说今年我县的招商引资工作,无论是各级各部门的重视程度,还是干部群众的思想发动的广度深度,均是前所未有的。几次国内外具有较大影响的招商活动、各类园区的大建设、项目大推进活动、软环境的长效治理以及县委、县政府强有力的督查措施都极大地推进了全县招商引资的观念更新、思想解放,全县基本形成了进一步扩大开放的浓厚氛围和良好气候,形成了全民招商引资,扩大投资,加快发展的热潮和良好的工作势头。但是,在这样的环境下,我们仍需保持清醒头脑:一要找准差距,克服盲目乐观思想。与发达城市比、与周边地区比,我县无论在思想解放程度、改革开放力度,还是在经济发展速度和质量效益后劲等方面,还存在一些差距。对此,各级应当有一个清醒的认识,如何进一步将来自周边城市的压力感、危机感和紧迫感传递到位,特别是加强县直部门压力的问题,仍是我们继续研究的课题。二要正确对待发展的基础和条件。基础和条件在加快发展中有着重要作用,但决不能唯条件论。要学习周边先进兄弟县市和发达城市的先进经验,坚持从实际出发,制定超常发展的思路,采取超常发展的措施,充分发挥各级领导干部的主观能动性,调动起方方面面的积极性,最大限度地挖掘人的潜能。实践证明,能否加快发展,不在条件在自我,不在客观在主观,关键在干部,关键在思路。只要有一批肯动脑、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再大的困难也能克服,条件差、基础薄的地方照样能实现跨越发展。三要树立信心,解决“怕”的问题。要坚定超常发展的信心,自加压力,克服无所作为和消极悲观的思想,力争下一步全县外引内联指标能够继续倍增。

2、要辩证处理“强化招商意识”与“树立有意识招商”的关系

经济要发展,投资是关键。资金紧缺是长期困扰和制约乡镇发展的“瓶颈”,要谋求跨越式发展,就必须坚定不移地走借助外力发展自己之路,而招商引资是缓解资金紧缺的有效途径。因此,乡镇政府不但要强化招商意识,采取有力措施,营造招商引资的浓厚氛围。而且要在招商引资的过程中,真正树立起“有意识招商”的观念,提高招商引资的水平和效益。要围绕本乡镇经济特色来展开,针优化经济结构、培育后续财源、扩大资源或产业优势的目标来实施;要注意分析掌握本乡镇农产品资源及特色产业走势;加强对资源的整合,项目的包装,上、中、下游产品的衔接,产业链的培育与形成。

另外要学会用营销的方式来招商,结合乡镇实际,制定招商策略、掌握投资者的心理状态、市场信息等,使我们对项目的了解更深入、更专业,更注重招商过程的战略和研究分析。

3、要适时摆正“取”与“予”的关系

追求效益、谋求发展是招商引资合作双方的共同目标。任何一个投资商的投资取向都谋求利益最大化,追求最高的回报率。所以,在招商引资工作中,一定要学会换位思考,守住自己的底线,大胆的予以让利。特别是在当前一个时期,我县的密度板企业处在一个非常艰难的境地,单靠协会等组织很难有效的解决实际问题,只能靠县乡两级政府的实际行动,少取多予,给企业松绑,“有难同当”,拿出诚意,多到企业走一走,看一看,为企业解决环境、信息、资金等各种实际问题,让企业能够在恶劣的竞争环境中生存下来,才能保证以后的长远利益。要学会倒算帐、算大帐、算活帐,先替企业着想,保证企业生产,才能把招商引资工作越搞越活。

4、要认清服务的重要性,要“招得进”与“留得住”两手抓、两手硬

能否塑造良好的乡镇形象,能否成为一方投资热土,能否使大批客商涌入,能否谈定大量的合作项目,是一个乡镇招商引资效果优劣的直接体现。一个新项目就是一个新的经济增长点,就是一个新财源,只有源源不断地引进新项目,才能保持经济的强劲发展。在这一方面,各乡镇基本上都有统一认识,都能保持较高的招商热情,同时也引进了一些项目,但是我们往往是在“招得进”上热情高、抓得硬,在“留得住”为外商提供服务方面却欠缺较多,导致有些招商项目不能顺利建设。如博平镇的中原无缝钢管厂,外商投入了大量资金,盖起了厂房,但是生产无法启动,洪屯的天润纺织也是如此,所以,我们必须做到“招得进”与“留得住”两手抓、两手硬,要着眼于改善招商服务水平,及时了解外商的困难和问题,协助解决办法,使客商能留得住,并能长期发展。

5、要从实际出发,处理好“大”与“小”的关系

一个乡镇经济竞争力如何,取决于经济总量的大小、经济结构的优劣、经济发展后劲的强弱。而那些能够牵引和带动区域经济发展的大项目的引进,往往能更直接、更有效地增强一个地方的经济竞争力,成为拉动经济快速发展的“火车头”,成为营造招商引资聚集效应的“金字招牌”。许多乡镇把它作为重头戏来唱是正确的,也是富有成效的。比如茌平镇引进的景懋铝型材加工项目带动了全县出口创汇,又如贾寨乡引进的旭泰铝加工项目,将来的带动作用也很显而易见。因此,要注重围绕做大产业集群和主导产业上进行招商引资,千方百计将大项目引进来、留得下、建设好,使之起到“引一项而动全局”的“龙头效应”。但是,必须清醒地看到,不少乡镇由于在区位条件、交通设施、经济基础、劳动力素质等方面存在明显差距,对大项目引进缺乏配套能力,存在不少的障碍。因此,在招商引资的项目选择上,应当采取灵活措施,有大引大,善于把项目做大;有小引小,积小成大。这方面,菜屯镇就为我们提供了很好的经验和做法,他们瞄准木材加工业,投资3万5万就能上一个小项目,积极动员发动,近期又掀起了“百日会战”活动,目前已有各类木材加工企业78家,形成了一定规模。所以对有些乡镇来讲,要从实际出发,以小项目为突破口,认真对待,立足于小项目的增加和发展,壮大特色产业,实现由小到大的转化。

(二)关于招商引资工作的具体操作问题

1、招商引资必须做好策划和统筹

招商引资是一项涉及全局和系统性的工程,它既涉及多个不同的方面和环节,又是一个各方面相互联系的整体。为做好这一庞大而复杂的系统工程运行有序,围绕共同目标、同心协力、达到预期的目的,必须做好招商引资的策划和统筹。招商引资策划要做到有准确的目标定位,要有战略高度,综观全局,立足长远,要知己知彼,把握优势,要突破成规、另壁蹊径,求新求实,同时要把握时机,适度超前。招商引资策划和程序要做到确立目标-广泛搜集各方面资料-制订各类方案-比较选择各类方案-方案的实施-方案实施后跟踪和反馈。做好招商引资的统筹就是应有专门机构从总体与全局上把握、协调和控制、与区域整体经济、布局规则和基础设施建设相协调,各部门拧成一股绳,规范有序进行,共同推进招商引资工作。我们在工作当中也经常强调,要增强这项工作的针对性,避免盲目的无目的的外出旅游活动,其实,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就是没有做好这项工作的系统策划和统筹。

2、做好招商引资的形象设计、宣传和推介,树立良好的区域形象和品牌

招商引资的形象问题,归根结底是区域形象问题,随着招商引资难度增大,塑造形象、宣传推介形象,给区域形象注入新鲜感、时代感,提高区域在国内外知名度和信誉,已成为人们招商引资高度重视的关键问题。

在招商引资区域形象设计中,要有准确的区域形象定位,在认真对区域形象实态的调整研究基础上,确定区域形象理念和行为基准等因素,以视觉识别系统开发的方式表现出来,经过设计的区域形象必须能确实地表现出区域的内在精神,体现"真、善、美"的特点。

区域形象设计完成之后,关键还是要在各种实践中进行宣传推介,对内可营造招商引资氛围,形成招商共识,提高区域内部对招商引资工作的重要性的认识,调动一切力量参加招商,实现招商工作的社会化,也就是我们所谓的全民招商;对外可聚焦社会视点,提高区域信用度,推介投资优势,引导资本流入,创设投资热点。因此,要创新手段、广辟途径、善用媒体、把握重点、实事求是做好招商引资宣传,促使招商引资工作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目前宣传推介的主要形式有编印画册、制作光盘、资料汇编、媒体立体推进、举办招商新闻发布会、招商说明会或投资座谈会等。同时,还必须把握宣传工作重点,集中宣传力量,突出对重大决策、重大活动、重大项目以及重要成果等内容的宣传。对于这项工作,我认为,我们的媒体宣传力度需要进一步的加强。仅仅是通过宣传画册、光盘来推动这项工作的开展是不够的,更应该注重媒体的力量。

3、掌握招商发展态势,优化选择、运用行之有效的招商方法和途径,提高招商引资的水平和效率

随着国际资本源源不断地向中国内地流动,大量扩张欲望强烈的国内资本择地待投,在招商与投资相互磨合和促进的过程中,招商工作呈现出向专业招商、向系统化招商、向产业倾斜式招商、向环境高地招商、向科学招商、向高质量项目招商、向园区集聚招商推进的态势。把握好招商态势,有利于与时俱进创新招商引资的思路。

招商引资的一个重要步骤就是要利用一切可能的方法和手段取得招商的成功,经实践证明并行之有效广泛运用的方法有:组团招商、主题招商、借助中介机构招商、网上招商、以商招商、代理招商、小分队招商。同时,要结合亲情吸引、人格吸引、政策吸引、成本吸引、资源吸引、市场吸引、人才吸引、环境吸引、配套吸引等途径做好招商引资。以上介绍的招商引资方法和途径,可以相互配合、交叉和综合使用,招商人员只要坚持以客为主的原则,根据新的形势,研究新的情况,探索新的路子,就能不断地发掘出新的招商思路和方法。现阶段,我认为,我们应该在委托招商和以商招商方面有所侧重,实践证明,我们采取各种方法来开展这项工作,结果总是浪费了大量的人财物力,而收效甚微,而委托招商和以商招商才是行之有效的方法。

4、加强招商引资项目的管理和评析,促进招商引资实现预定目标

招商引资项目的管理是指为使招商项目顺利实施,促使项目的全部经济技术活动按计划协调执行的一门综合性管理科学,其内容主要包括项目的经济管理、项目的技术管理和项目的行政管理。招商项目的管理必须要有与管理任务相结合的专职机构,规范操作行为,努力营造一种促进项目实施的软硬环境,使项目向"洼地"主动集聚;要真心实意为投资者服务的正确态度,为项目直接提供全方位的服务,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利益;要完善项目管理运行机制,做到工作有章可循,有计划目标,有检查评比,考核奖惩等配套措施;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采取现代管理手段,不断探索和完善招商引资项目管理的新办法。对招商项目进行经济、社会与环境的综合评价是衡量招商引资成效的重要内容,是招商引资项目管理的一个重要组织部分。招商项目评析必须制定和掌握好原则方法,步骤和评价指标体系,并进行正反经验总结,充分认识招商形势,正确评价招商成果,进一步坚定招商信心,促进思想和理念的变革和创新,不断拓宽招商引资思路。

5、进一步突出优势载体,全力推进园区建设。

近几年来,我县高度重视发挥各类园区的主阵地作用,以园区为载体扩大招商引资,形成集聚效应,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集中培植招商引资的亮点和新的经济增长点,一直是招商引资追求的目标和方向。要加大基础建设,加大园区招商力度,为下一步招引大项目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下一步,除了继续抓好园区的招商,坚持建设与招商同步,还应在园区规划上,贯彻“构筑大园区”的发展战略,按照“统一规划、成片布局、整合资源、拓展空间”的要求,将产业规划和园区的发展布局进行通盘考虑、上下衔接,从而站在更高的层次上对现有园区从基础设施建设、信息平台打造、服务环境的优化、优质项目的引进等方面高起点规划,从而形成各具特色,注重可持续发展的园区功能定位。针对目前园区规划水平不高的问题,一要更加注重规划,坚持高起点,拿出大手笔,做到与本地产业优势相结合,与经济结构调整相结合,与城镇规划建设相结合、与生态环境相结合;二要更加注重特色,坚持走特色发展之路、差别化发展之路,把园区放到全市乃至全省、全国产业带发展来考察、定位,打造鲜明的特色品牌。建立大型农业开发区与工业园区并重,加速推进各类园区的一体化和规模化发展。

6、必须进一步集中优势资源、优势载体,全力招引大项目

大项目纵向延伸可形成系列配套的产业链,横向拓展容易形成优势互补的企业集群,纵横交错有利于形成产业配套完善的产业基地。种种迹象表明,当前各地招商引资工作的主攻方向都在想方设法抓大项目,通过引进高新技术产业和国际品牌公司、大型制造企业、重量级项目,从招商引资的源头上构筑和提高产业链延伸的平台。要继续发挥我县铝、电、汽、板、纺织、制药等各种资源能源优势,依靠

产业链实现新的突破。要凭借独特优势在招商竞争中实现突破,尤其要重点推出电解铝、密度板等优势产业的对外招商,尤其要积极探索与国外大公司、国内大的招商载体进行合作的模式。

(三)、关于资金的问题

当前,如何应对国家宏观调控,解决企业运作过程中资金短缺。我认为,可以通过以下几个途径来解决这一难题。

1、降低门槛,激活民间资本

民间投资是相对于国有投资和外商投资的一类投资,是以我国公民个人或集团为投资主体的投资,包括居民投资、个体和私营企业投资以及集体企业投资。从大形势看,近年来,我国的民间投资正处于如火如荼的发展阶段,民间投资在宏观经济调控领域的作用也越来越明显。但是,民间投资的发展很不平衡,它面临着和弄多有形和无形的障碍。在我国仍然存在着投资不振的现象,但这不是说民间没有资金。据有关部门的统计显示,目前,我国民间储蓄已超过7万多亿元,如果再加上居民持有的资金、外汇、债券等等,实际民间金融资金存量已超过10万亿元。而其中大部分并没有进入投资领域,即使是民间投资相对比较活跃的浙江省,目前仍有3500亿元的民间资金闲置,占到其总量的2/3、从小范围看,单是我们县,民间资金也不少,我们在大力开展招商引资发展经济的同时,我认为,我们其实忽视了我们的民间资金的存在。其中的原因,既有市场环境制约因素,也受思想观念、法规等方面的影响。社会上对民家投资也存有一定的偏见,有些部门对民间投资还存有歧视。我认为,在搞好招商引资的同时,民间资本和外资应该在税收、融资、用地、用电等方面一视同仁,降低民间资本的准入门槛,防止自己的民间资本外流,确保民间资本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2、通过上市尤其是海外上市进行融资。

据我们统计,聊城市至今还没有一家在海外上市的公司(山东省仅有9家——青岛海尔、青岛啤酒、兖州煤矿等),在国内上市的公司也就鲁西化工、中通客车、东阿阿胶三家,因此上市—尤其是海外上市对于我县的招商引资工作而言是一个新思路,是一种创新。对于树立务实、发展的政府形象也有积极的意义。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股份制是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而上市公司是规范程度比较高的优秀股份制公司,我国国内现在有上市公司接近1300家,其主营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的20%多,总市值超过4万亿人民币,涉及各个行业领域,是我国经济发展的排头兵和中流砥柱。同时,需要看到,美国现有上市公司18000多家,我国目前仅有不到1300家,与我国强劲的经济发展势头相比,上市公司的数目亟待提高。企业要规范,要加速发展,改制上市是必然的选择,是大势所趋。

我国经济发展已经进入快车道,对于各级政府而言,加速地区经济发展是当前工作的重点。抓住历史机遇,推进我县企业上市将是紧跟中央政策,加速地区经济发展的有力举措。

上市的价值

地区经济的发展必须依赖自己的龙头企业的带动,比如高唐的“时风”,东阿的“阿胶”,聊城的“中通客车”等。我县要做大做强自己的龙头企业,上市是一个明智的选择。

上市可以:1、吸收企业发展所需要的资金,而且是入股的形式,无须偿还;2、能够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的运做,这对于公司的长远发展有重要意义;3、提高企业知名度,上市本身就是对公司的一种宣传,使企业被几千万股民所关注,被数百家财经传媒所重视,可以培养潜在的客户;4、提高公司的自身价值和地位。银行等金融机构更愿意给上市公司发放贷款,上市公司的信誉明显比一般的公司要高;5、股权的重新定位,一般企业的股权的价值可能存在着严重的低估,而上市可以将被低估的股权进行重新的定位,目前我国的经济蓬勃发展,我国的股票被全球的投资者所看好,目前上市可大幅提高股权的定位。6、随着国有股和法人股的全流通的来临,股票能够大幅增值。众所周知,近期我国新增了几个亿万富翁,网易的丁磊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从2015年5月21日到6月11日,丁磊在美国的纳斯达克市场减持了88万股网易的股票,套现接近2亿元人民币。而在2000年时,他减持的这些股票也仅值700万元。这就是资本市场的力量,设想如果丁磊的“网易”没有上市的话,情况还会是这样吗?从当前的经济形势来看,我国入世,面临着国外企业的强劲挑战。要迎接挑战就必须增强自身实力,而上市是自身发展,自我完善的一条捷径。

上市能带给企业种种发展机遇,企业通过上市迅速腾飞的例子举不胜举。典型的如:80年代的青岛海尔,90年代的TCL集团都是通过上市高速成长,成为全国知名的大型企业集团。

目前,国内资本市场的规模还比较小,各方面还不够健全与完善,并且进入的门槛还比较高,等待上市的企业非常多,一些省市的领导还在为争取本地企业上市奔波。在国内上市还存在着一定的难度。因此,我建议我们县的企业走海外上市的道路。

海外上市分析

早在20XX年,我国浙江省的许多民企,急于摆脱“土财主”的角色,渴望通过资本运作来树立自己的品牌形象,推动企业向国际化方向发展,海外上市就成为他们寻求转型的一条捷径。

近期,随着我国经济的蓬勃发展,海外投资者纷纷看好我国的企业,国内企业进行海外上市已经成为一股潮流。据统计,2002年7月,中国在香港、美国和新加坡上市的公司数目分别为135家、24家和9家。然而到2015年底,在这三地上市的中国公司已经分别增至250家、39家和33家。

据报道,辽宁近百家企业期待到香港和新加坡上市融资,河北政府出台政策鼓励企业海外上市融资……。

相对于国内上市,海外上市有以下的优势:1、市场准入的门槛低(对公司的要求低,获准上市的比率高);2、上市周期短,排队等待的少(上市周期一般在9-12个月);3、股票可以全流通,有利于建立完善的股权激励机制和股东退出机制,有利于在股票市场进行企业的购并。4、在海外上市可以提高公司的国际知名度,树立公司的国际品牌形象;5、有利于公司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借鉴和吸收国际先进管理模式和经验,而且通过交易所的国际分销网络,便捷地接触到国际市场,实现了与国际接轨,提高了企业的市场影响力和竞争力;6、可以根据企业的需求进行即时融资。在首次发行股票后,可以根据需要随时在资本市场上进行再融资。

我们认为,我县的很多大企业,象华信铝业、中兴碳素、华鲁制药、齐鲁味精等也可以走海外上市这条路,通过这种途径来解决资金不足的难题。

(四)、关于管理中出现的问题。

1、建立各行业的行业协会,加强行业协会的管理职能。前一段时间,我们成立了密度板行业协会,要加强行业协会的管理职能,通分发挥它的作用。要避免行业内部的不正当竞争,进我县各行业的团体竞争力。

2、要“引资”与“引智”相结合

经济的发展需要多种经济要素的优化配置。资金是诸要素中最重要的要素,没有资金万万不行,但光有资金也不一定行。一方面,要把引进资金作为重要工作内容,坚持以资源、市场、存量换资金;另一方面,要把“引智”提上重要位置,把人才、技术、管理经验引进来。市场的竞争更多的是人才和技术的竞争。乡镇企业通过“引智”,可以解决一批技术难题,促进企业技术进步和新产品开发,提高企业管理水平,降低产品成本,提高市场竞争力;农业通过“引智”,可以引进大量的良种良方,促进种养水平的提高和产业化的形成,加快农民脱贫致富的步伐。尤其是通过资金、人才、技术的聚集,可以使引资开发项目高标准稳稳起步,在高效益中持续运作。同时,还应注重借外力培养本地技术骨干和管理人才,真正做到“引一个项目,出一批人才,兴一方产业,强一地经济”。

3、加强招商引资专业人员的培养,提高招商引资人员素质

要坚持以人为本,因为项目是靠人招引进来的,成功与否也决定于招商人员的素质。尤其是随着科技进步不断采用一些现代方式招商,更需要掌握高技能的人才。因此,建议县委、县政府加强招商专业人员的培养教育,引导招商人员勤奋学习,加强调研,学习理论,学习实践,刻苦钻研经济、科技、金融、法律知识和有关加入世贸组织等各种新知识。要下决心建立一支素质优良的专业招商队伍,改进招商方式,降低招商成本,努力实现以商招商、特色招商、产业招商。

4、必须进一步强化督查,以科学规范的制度来考核奖惩。

近年来,我们实行工作目标考核,无论是乡镇,县直部门还是企业,都层层制定了严格的考核奖惩办法,来真的,动硬的,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特别是把考核工作经常化,月调度、季通报,定期观摩,半年总结,年终考核,甚至实行“一票否决”。实践证明,抓工作落实,不能靠“催收催种”式的传统领导方式,必须靠机制、靠制度,建立一套科学的考核奖惩机制,并严格兑现落实才能起到满意的效果。目前,我市尚无一综合部门对招商引资的实际绩效进行统一考核,统一服务,内外资考核认定散落在不同的部门。招商引资的后道管理没有跟上,这两年办了许多企业,批了许多项目,但这些项目生根了没有,开花了没有,结果了没有,经济效益怎样,这些事情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关注。为此,各级政府应加强对在手、在谈项目的跟踪落实,加大考核力度,进一步完善考评办法,改变原有的上报数字水分过大的状况,借鉴先进地区的考核方法,通过对项目成功率、资金到位率、项目竣工率的统一考核。要进一步研究如何使招商引资成果进得来、留得住,不断发展壮大,对已经来连投资的项目实施情况,已开工投产企业的效益情况,已在建企业跟踪服务情况,建议统一扎口进行考评,以便使招商引资的实际效果能落到实处。

5、必须进一步优化软环境,全力打造投资“洼地”。

现在各级政府对招商引资都给予了高度的重视,招商人员在基础工作准备、为客商服务等方面都做了大量工作,与周边城市相比,我县招商工作的整体水平尤其是服务水平,与招商引资的总体要求,与投资者的需求还存在差距,从投资者的角度来研究和组织开展工作有待于进一步加强。一些部门和单位缺乏大局意识,对招商引资的认识不到位,工作节奏和工作效率不高,一些单位紧迫感不强,对项目盯得不紧,前热后冷,前紧后松,没有锲而不舍抓落实的精神和一抓到底的工作力度。下一步,我们应继续将软环境建设作为一项永不竣工的工程,在政策、机制、用人上采取灵活措施。

(1)完善服务,转变职能,与国际接轨。坚持用硬措施打造软环境,要以建设服务型机关为目标,转变政府职能,自觉做到思想观念、行政方式与国际惯例接轨。在机关强化“服务意识”,在全社会倡导“人人都是投资环境,事事关系茌平形象”的理念,真正做到亲商、助商、安商、富商。

(2)进一步精简审批事项和收费项目。对现有收费项目,各部门如有可能应进一步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把自己梳理的应该下放的权力和放权打算,与基层要求对接、与南方先进地区和周边城市对接,一切不符合市场经济和世贸规则要求的规定做法予以废止,一切外地实行的优惠政策和灵活做法我们都应当借鉴,真正让富商从最低门槛进来,以最低成本发展,将我县全力打造成为客商投资的真正“洼地”。

(3)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怎样用人,用什么样的人,是软环境建设的最重要的内容。招商引资工作不仅是“一把手”工程,也是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在招商引资事业中努力使想干事的人有机会,能干事的人有舞台,干成事的人有地位,让事业、工作选择人,不让事业、工作迁就人。凡是对招商引资工作不重视、实绩不突出的,一律不能提拔重用,严格落实制定的目标考核责任制。

第4篇:企业党建调研报告

一、我市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现状

近几年来,我市非公有制企业的发展如雨后春笋,总量已达766家,其中规模以上60家,已组建党组织42个。各级党组织对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进行了积极探索和实践,积累了一些经验,但仍存在一些亟待研究和解决的问题。具体表现有以下“五难”:一是思想认识统一难。特别是有的企业业主担心成立党组织后碍手碍脚,影响其生产经营;二是地位职责界定难。目前在由谁建、如何建,该谁管、如何管等方面尚无明确规定,缺乏衔接沟通、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三是组织设置难。非公有制企业规模参差不齐,党员人数多少不均,业主热情高低不等,相关部门步调不一,都使组建企业党组织工作难度增大。四是优势作用发挥难。有的党组织还习惯于过去依靠行政方法开展党的活动,工作方法上缺乏创造性、实效性,党的组织优势难以体现;有的党员不愿公开身份,不愿参加组织活动,党员先锋模范难以发挥。五是活动经费保障难。

二、组建党组织是在非公企业开展党的工作的基本前提

1、建立健全党的组织,不断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首先,各级党组织必须高度重视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建设,从思想上和工作部署上把组建党组织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和指导;其次,根据企业实际情况,采取不同的形式分类组建,不搞一刀切。凡正式党员达3人以上,具有一定规模、生产经营活动比较稳定的企业,一般采取单独建立党组织的方式。对不足3名党员的企业,按照“有利于党组织开展活动,有利益加强党员管理,有利于企业发展”的原则,可以行业类似或地域邻近联合建立党支部。同时,选配好领导班子,尤其是选好党组织书记。在班子人选上要突出广泛性、代表性,在选拔方式上尽可能实行兼职,减轻企业负担。

2、正确处理好与业主的关系。一是强化共识,端正业主心态。党组织应对业主加强教育,以政策引导人;加强沟通,以理服人;搞好服务,以情感人,逐步在思想上实现“要我建”到“我要建”的转变。二是准确定位,扮好角色。做到“四不干预四协助”,即不干预行政职能,协助建章立制;不干预员工聘用,协助培养教育;不干预经营决策,协助贯彻实施;不干预财务核算,协助开源节流,建立起相互信任、彼此尊重的和谐关系。三是讲求实效,赢得业主支持。党组织要把党建工作与企业工作结合起来开展活动,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团结凝聚职工群众,促进企业发展,让业主切实感受到党建工作目标与企业发展目标是一致的,从而自觉接受和支持党在企业的工作。

3、因势利导及时理顺党组织的隶属关系。结合我市实际,原则上以属地管理为主,对规模较大、党员较多、影响较强的企业,可提高管理层次,甚至由市委直接管理;对行业特征明显的企业,可委托业务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党组织管理;对规模较小、党员较少、相对分散的企业,可实行乡镇、街道社区为主的属地管理;对非公有制企业较为集中的工业园区、开发区,由区党(工)委实行统一管理。

三、探索完善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有效途径

党组织要结合企业自身特点,按照“为企业所需要,为业主所理解,为党员所欢迎,为员工所拥护”的要求,创新活动载体,充分发挥“凝聚人心、推动发展、促进和谐”的作用。

1、帮助企业建立科学的组织体系,构筑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平台。主要途径是帮助企业建立完善内部利益制衡机制。就员工方面,关键是督促建立企业工会等群团组织,支持员工依托工会表达自己的意志和主张,支持工会依照法律和章程独立自主开展工作,维护各方合法权益。就业主而言,协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行科学、民主管理,确保业主及代表其利益的行政组织从事经营管理时,始终不偏离各方共同利益的轨道。当行政组织与工会组织无法协调各方利益冲突时,党组织要敢于站出来按照党和国家政策法规进行调解仲裁。

2、发挥党组织自身优势,全力支持企业生产经营,促进企业发展。重点发挥好三个方面优势:一是思想政治工作优势。如开展“三个同样”教育活动,即非公有制经济同样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业主同样是社会主义建设者,企业员工同样是企业主人,帮助员工正确认识企业、正确看待业主,正确定位自己,增强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认同感。二是组织优势。缜密完备的组织体系是我们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优势,企业党组织要发挥政治优势,解决工会、业主都不便解决的问题。三是人才优势。非公有制企业中党员思想素质高,大都是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的骨干,党组织要集中这些党员的智慧,向企业提出合理化建议,提高企业品位,推动企业发展。

第5篇:党建工作调研报告

我局党总支下属X个党支部,其中机关党支部一个、离退休党支部一个、事业单位党支部一个,所属党组织党员人数XX人。近年来,在区直机关工委的坚强领导下,我局党建工作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创新方式、促进发展”的思路,实现了机关党建工作、业务工作、中心工作相融互动,相得益彰的新局面。

一、机关党建现状及取得的成就

近年来,我局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全面推进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为完成全局各项工作任务、建设创新型武进的目标提供坚强的思想、政治和组织保证。

扎扎实实地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区科技局党组按照区委学习实践活动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在区委指导检查组的直接指导和帮助下,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较好地完成了3个阶段的学习实践活动。局党组迅速成立组织领导机构,研究制定活动方案,立足单位实际确定了活动的总体思路。坚持将活动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紧扣实践主题,突出部门特色,紧扣“践行科学发、加强自主创新、强化科技引领、服务武进建设”主题,围绕全区科技工作的热点、难点和重点开展调研,抓学习讨论、抓问题查摆、抓整改落实,将全局干部职工在活动中焕发出来的激情和干劲引导到推动重点工作上来,以工作成效体现和检验活动成果,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

抓责任落实,把党建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局党组高度重视党建工作,年初召开会议进行了专题研究,对党建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明确了全年党建工作的目标和任务,从而把党建成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健全了党组在党建工作目标责任制、绩效考核制。科学设定目标体系,层层分解,细化量化,责任到人,严格考核,逐项兑现。形成了上下贯通的责任体系,构建起了上下同心共抓党建成的良好运行机制。

抓组织建设,构筑坚强的战斗堡垒。为促进基层党支部和党员有效发挥作用,建立和完善党员访谈制度,我局党组开展党组领导和党员、党员和党员之间的谈心活动,结成对子,搞好帮扶,沟通思想,加深感情,增强党的向心力、凝聚力。局党组和各党支部带领全体党员,紧紧围绕“建设创新型武进”这一中心工作,重点从“党员队伍的发展”和“基层组织建设”两个方面,抓好“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三大建设,努力做好“党的组织保障、党风廉政保障、队伍稳定保障和安全保障”四个保障,确保了各项工作稳步开展,为全区经济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政治保障。

二、目前党建工作中的不足

一年来,尽管我们在党建方面做了不少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有不足和差距,主要表现为:

1、一些制度有待进一步健全和落实还不到位;

2、是按照上级要求,基层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

3、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这些问题都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研究加以解决。

三、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提高党建工作水平

1、修订完善理论学习和机关党建管理等多项党建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学习教育内容,采取灵活多样的学习教育形式,健全学习教育的考核和积极机制,使党建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

2、要认真落实调查研究制度,党支部成员要深入群众内部调查研究,探索解决党建工作中问题的途径和办法。

3、要按照民主集中制的根本组织原则,逐步建立和完善党内情况通报制度、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确定党内监督内容,定期检查党员和领导干部按规定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情况。推行党务公开,增强党组织工作的透明度,充分保障广大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使党员更好地了解和参与党内事务,形成生动活泼的党内政治生活。

4、要严格组织生活制度。坚持不懈完善和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党员汇报制度、民主评议党员等各项制度,严格按制度要求完成党支部的民主生活会等党内正常活动。党员干部带头坚持组织生活的各项制度。

5、要抓好发展和党员管理工作,把发展党员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严格工作程序,切实落实发展党员“两公开”和失误追究制度,雅俗当即,及时处置不合格党员,加强日常管理,健全激励制度,形成党内表彰和行政激励的良性互动。

6、进一步加强党的思想作风建设,抓好以转变职能、转变作风为主要内容的经常性的思想纪律作风整顿工作,定期征求基层单位和群众意见,不断深化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和一岗双责制度,强化廉政监督。

7、发挥党员在学习实践活动中的表率作用。在本职工作中,由党员带头着重抓好形象的塑造工作,树立用语文明、树立文明服务的形象,树立清正廉洁的公仆形象。

8、坚持开展“争先创优”活动,使广大党员在全局各项工作中,开拓创新、勤奋工作、乐于奉献,形成在工作中“一个支部一面旗,一名党员一盏灯”的良好局面。

四、深化党建工作内涵,强化四个意识在今后一个阶段,我局在党建工作中将着重强化“四种意识”。

1、“根基”意识。党的建设的重点在基层,难点在基层,活力源泉也在基层,所以抓好党建工作必须注意强化基层、打牢根基、夯实基础,这既是由党建工作自身性质决定的,也是党建工作重心下移、关注基层、服务群众的最直观表现。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社会利益关系更加复杂,各种矛盾问题明显增多,人们思想观念日趋多元。党建工作必须回归其本来面目,脚踏实地,求真务实,抓实抓好基本队伍、基本阵地、基本制度、基本活动、基本保障等方面建设,把党的各项方针政策不打折扣、不搞变通地落实到基层,不断提高基层党员干部的素质能力,使党的执政根基更加牢固、执政能力明显提升。

2、服务意识。党建工作的定位如何,决定了在开展党建工作中的工作切入点的问题,是关系到党建工作成效的大小问题。因此,我局坚定不移地将党建工作定位在服务经济社会的角色上,走出就党建而抓党建的思维定势,为加快创新型园区建设、加快创新型武进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3、创新意识。改革创新是推动发展的根本动力,也是抓好党建、精神文明工作的必然要求。在继承和坚持过去行之有效的好传统、好方法的同时,在实践中不断探索新方式、新途径、新办法,使党建、精神文明工作更好地适应加快发展的要求。做到活动载体创新、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创新。在活动载体创新方面,我们采用各项活动互为载体、互为补充、互相促进的结合,形成齐抓共管高效率机制。

4、争先意识。争先创优是推动发展的外在动力,也是推进党建、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上新台阶的有效措施。我们通过开展各项争先创优活动,通过党建创行、精神文明创建、“文明科室”竞赛、行风评议、机关效能建设等争先创优活动,有效地激发广大党员干部的争先创优意识,增加外在压力和动力,营造了一种你追我赶的良好氛围,切实发挥了各项工作“走前头”作用。

今后,我们将进一步深化学习型机关建设,夯实思想能力基础;进一步夯实组织基础;狠抓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夯实作风基础;加强精神文明建设,进一步夯实群众基础;提高党务干部素质,加强党的自身建设,为开创全区科技创新建设的新局面而不懈奋斗。

第6篇:乡镇财政调研报告

一、我县乡镇财政职能基本状况

目前,我县各乡镇财政所承担的工作大致相同,主要是承担乡镇一般预算资金的收支管理,部门综合预算管理,非税收入的征管,国有(集体)资产管理,财政补贴资金发放与信息化管理,执行财政监督,参与农村综合改革,协助税收征管等。

(一)做好财政收支预算,保障党委政府工作正常运转。编制财政预算,保障乡镇政府运转是乡镇财政所的基本职能。我县乡镇财政所根据上级财政“要健全乡镇财政预算制度,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力求科学合理地编制乡镇年度财政收支预算,切实保障乡镇党政机构行政和社会管理等基本运转的支出需要,努力适应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严格按照财政预算制度和编制程序按时编制年度财政收支预算,预算方案通过后,镇基本支出定员定额管理,严格控制预算追加,切实增强预算的约束力。

(二)做好涉农补贴工作,认真落实惠农政策。各乡镇财所通过涉农财政补贴信息管理系统,对各自辖区内的农户建立了详细的信息库,内容包括:每户人口数,主要劳动力,种植土地面积等情况以及收入状况等。与镇多办、畜牧站、农机站等部门对涉农补贴对象的小麦种植面积补贴、良种补贴、养殖母猪补贴和购买大型农用机械补贴申报的情况,认真做好认定、审核和公示等工作,确保符合条件的补贴对象全部纳入政策保障范围内,最后通过“一卡通”把补贴款发放到补贴对象本人手中。

(三)参与专项资金监督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各乡镇财政所积极参与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对于列入乡镇财政预算的专项资金,建立了全项目库管理制度,加强项目论证、立项、申报、实施等各环节的监督;对未列入乡镇财政预算的专项资金,包括农林水专项、农业综合开发、环境保护、土地开发整理等也加强监根据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进度情况,经过核实后,给专项资金项目拨付资金,既严防截留、挪用、挤占专项资金的行为发生,又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跟踪监督管理,确保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四)加强财务监督,健全乡村理财机制。各乡镇财政所严格执行党委政府制定的《财务管理制度》,对乡镇行政事业单位加强财务管理,实行统一财务开支范围和标准,严格规范财务收支行为,并按月公开,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对镇直各部门使用的房屋认真做好建造日期及使用年限的登记建档,对购买的车辆、空调和办公用品的购买日期、品牌、金额、使用年限分别一一登记造册,制定台帐,做到资产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统一,防止资产流失。联合镇“双代管”办公室对村级重大事项进行审批,限定报刊费,禁止招待费,以便更好地保障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使村级组织正常运转。

(五)搞好队伍建设,提高乡镇财政管理水平。各乡镇财政人员除积极参加县财政部门组织的培训外,还参加各镇党委定期组织的学习国家方针政策的活动,除此之外各乡镇财所人员每周再抽出2-4小时集中或分散学习法规政策或业务知识,以增强财所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使每个人员的财政管理水平都有突飞猛进的提高。

二、我县乡镇财政所干部队伍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1、思想混乱的现象依然存在。农业税取消后,乡镇财政所的主要职能是什么?乡镇机构改革后财政所到底会不会撤消?如不撤,乡镇财所的工作在哪里?该如何工作?这种认识上存在的盲点和误区,对乡镇财政干部队伍的稳定和工作开展带来很大的负面影响,部分财政所存在管理松散、人心不稳,工作消极等现象。

2、工作纪律不够严格。在日常工作中,纪律意识较差,不能严格遵守按时上下班制度,迟到早退现象严重,部分干部职工平时挂着上班的牌,做的却是自已的生意,有的长期旷工在外做生意,工作散漫。

3、个别领导敷衍了事。个别乡镇财政所领导在工作上不抓紧,不督促所内干部职工按期完成工作,听之任之;对纪律检查隐瞒、包庇不上班干部职工:检查到缺勤人员时,以外出办事为由搪塞检查组。汇报工作时总是客观原因多于主观原因,没有深入分析主观因素。

三、加强乡镇财政管理的保障措施

(一)明确乡镇财政指导管理机构。要在财政部门内部明确一个处室具体负责对乡镇财政的归口管理和指导。据我们了解,目前全国已有19个省(区、市)财政厅(局)组建了专门的基层财政管理处(局)负责乡镇财政管理工作,其中黑龙江、浙江、广西、重庆、贵州、甘肃、青海、宁夏等10个省份在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加挂农村基层财政管理局的牌子。我省铜川市从XX年起将原县(区)农业税收管理局改为农村财务管理局,同时将原农村税费改革办公室更名为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实行一套人马、两块牌子,负责乡镇财政的管理工作。大荔、太白、彬县、旬邑、蓝田等县已经明确把对乡镇财政的管理和指导工作交由县综改办负责。我们认为,要贯彻落实谢旭人部长关于“乡镇财政机构建设、职能定位、资金监管、工作指导由国务院农村综改办负责;乡镇财政预算、体制问题由预算司负责”的批示精神,对乡镇财政管理的有关问题尽快予以明确。

(二)加大投入力度,改善乡镇财政所履职条件。要加大投入力度,重点解决乡镇财政所办公用房不足、交通工具缺乏、办公设备老化等问题,为乡镇财政干部创造必需的工作环境。从铜川、商洛等市情况看,标准化乡镇财政所建设要达到:宿办分离、三室一厅、柜台式办公。所长办公室、档案室、会议室面积为20平方米左右,综合服务大厅面积在30平方米以上。从建设投入来看,新建一个财政所需40万元,扩建一个财政所需30万元,更新修缮一个财政所需10万元。另外,乡镇财政所需配备必要的办公设备和公务用车。建议将乡镇财政所的建设投入纳入财政预算,实行“中省财政补助、市县加大投入”的办法,逐步实施,分三年完成财政所规范化建设改造任务。同时,要将乡镇财政所的工作经费纳入县财政局的部门预算,实行集中支付、集中核算。

2014创建创业型城市工作方案
总部经济,贫困县,上市优惠 第八篇

第1篇:创建创业型城市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省级创业型城市创建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关于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XX〕111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工作的通知》(湘政办明电〔20XX〕 137号)、《益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益阳市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益政发〔20XX〕24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推进“3+2”发展、致力绿色崛起战略,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着眼于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从创业意识、创业能力、创业环境入手,以政府促进、社会支持、市场调节、自主创业为基本原则,以促进就业、改善民生为主线,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强化创业服务培训,改善创业环境,鼓励更多的城乡劳动者通过自主创业实现就业。

二、工作目标

健全政府职能部门共同组织、社会各界主动参与的创业工作管理服务体系,建立政策扶持、创业培训、创业服务“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打造宽松、和谐、充满生机活力的创业环境,形成全社会崇尚创业、支持创业、竞相创业的良好氛围。实现20XX年到20XX年,全县可选用创业项目不少于100个,完成创业培训3000人,帮助1000名城乡劳动者实现成功创业,带动就业6000人以上,全面完成省级创业型城市创建各项工作任务的目标。

三、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一)工商政策

1.放宽准入领域。按照“非禁即入”的原则,凡法律法规未禁止的行业和领域,一律向各类创业人员开放;国家限制的行业和领域,只要符合规定条件和标准,鼓励各类创业人员进入;鼓励和支持各类创业人员通过参股、联合、并购、独资方式,参与各个领域的投资建设。

2.放宽登记条件。允许具备条件的创业者,直接申办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独资企业注册资本(金)不受限制;允许企业跨行业经营,尊重企业对经营范围的表述;对具备生产经营条件才能取得许可证或资质证的,可在提交立项批准文件后,核准登记经营范围为“项目筹建”,注明“筹建期间不得开展经营活动”和有效期限;改制企业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法规限制项目的,只要审批文件在有效期内,可不再办理审批手续;创业企业设立连锁经营门店的,可持总部的连锁经营文件和登记材料,直接到经营场所所在地工商部门申请办理登记手续。

3.放宽集团组建条件。城乡各类企业申请企业集团登记,母公司注册资本放宽为1000万元,子公司放宽为3个,母子公司注册资本总额放宽为2000万元。鼓励外商参与我县企业的兼并重组,经发改和招商部门批准,可依法变更为外商投资企业。

4.放宽企业名称登记条件。本县辖区内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注册资本在50万元(含50万元)以上,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下,经申请人申请,市、县工商部门核准,其名称均可分别冠以“益阳(市)”、“安化(县)”字样。

5.放宽注册资本(金)限制。符合法律规定的投资主体,注册资本(金)达到3万元以上的,均可投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单位和个人投资10万元以上的,可设立一人有限公司;允许公司注册资本(金)两年内分期缴付,其中投资公司注册资本五年内分期缴付;分期出资设立的公司,全体股东首期出资合计达到20%即可;出资人可以货币出资,也可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高新技术成果等非货币形式出资,非货币形式出资比例最高可占到注册资本的70%;创业者申办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一律不受出资金额限制。

6.放宽企业经营场所登记条件。创业者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并经有利害关系业主同意,或提交住所(经营场所)所在地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的证明文件,允许非生产类、无污染、不扰民的企业将商住房和住宅作为企业场所;创业者在各类工业园区内申办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如确实无法提交房屋或土地使用证明文件或县以上土地管理部门批准文件的,可依据园区管委会出具的房屋或土地归属证明文件,登记企业及个体工商户住所(经营场所)。

7.推行名称预先核准制度。创业人员申请个体工商户登记,可申请名称预先核准,核准期限为6个月;个体工商户登记后,营业执照有效期限不作限定;超出核准的一般经营范围不予罚款处罚。

(二)税收政策

1.对创业人员创建的商贸、服务型企业(除广告业、房屋中介、典当、桑拿、按摩、氧吧外)、劳动密集型加工企业和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企业实体,在新增加的岗位中,当年新招用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企业吸纳税收政策”)人员,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且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规定期限内审批的,按规定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地税部门征收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4000元;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附着《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除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外),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当年在地税部门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2.创业人员自办营利性医疗机构取得医疗服务收入,直接用于改善医疗卫生条件的,自取得执业登记证之日起,免征营业税3年;取得非营利性组织资格证书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按国家规定价格取得的医疗服务收入免征各项税收。

3.创业人员下乡创办、领办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或从事特色种养业的,享受各项支农惠农政策。其中,对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生产的农业产品,视同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农民专业合作社购进的免税农业产品,可按13%的扣除率计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向本社成员销售的农膜、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农机,免征增值税。对企业从事农、林、牧、渔等国家规定免征或减征项目的所得,可按国家税收规定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4.残疾人自主创业,可按规定享受现行增值税、营业税、个人所得税等税收优惠政策;对各类企业招用残疾人达到规定人数和比例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按实际安置残疾人的人数,限额即征即退增值税;企业安置残疾人员的,在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100%加计扣除。

5.单位和个人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其技术转让、技术开发的书面合同经省级科技主管部门认定和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备案后,按规定免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创业人员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即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6.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可依法规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创业企业经认定、审核符合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条件的,可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7.自20XX年1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买机器设备、非应征消费税的机动车等固定资产时,所缴纳的增值税税款可全额抵扣(不包括厂房、建筑物等不动产及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征收率为3%。

8.个人增值税应税销售额未达到规定起征点的,免征增值税。增值税起征点标准:销售货物的为20000元/月,销售应税劳务的为20000元/月,按次纳税的为500元/次或日(不包括个人房屋出租)。从事个体经营应税营业额未达到20000元/月的,免征营业税。

9.自20XX年1月1日起,经过创业培训并取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书》的创业对象办理税务登记的,免收税务登记工本费。

(三)财政政策

1.设立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奖扶资金。县财政每年安排一定数量的扶持和奖励基金,多渠道筹措资金,保证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工作的基本需求。通过扶持创业投资企业的发展,促进优质创业资本、项目、技术、人才向我县聚集,推进全县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采取考核奖励等措施,对为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做出突出贡献的成功创业者和乡镇人民政府给予奖励,提高扶持创业投资的积极性。

2.家庭困难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需租赁场地经营的,可按年租金的20%给予一次性经营场地租赁补贴,最高不超过1万元;符合资助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创业对象可按规定享受0.5-2万元的一次性创业扶持资金。

3.对创业人员投资加工业、旅游业、农业产业化项目,固定资产投资达到500万元(含)以上、1000万元以内的,经招商部门确认完成实际投资后,由财政部门对投资者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投资达到1000万元(含)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

4.对创业人员创办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节能、减排、环保”政策的企业,由县财政视财力情况,按地方税收超收情况适当安排奖励扶持资金,支持企业发展。

5.凡户口在本县,从事服务业、加工业、商业及种植业、养殖业的贫困残疾人,经申请人申请,县残联会同人社部门审核后,可享受500元-5000元的一次性扶持。扶持资金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中列支。

6.全面落实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建立审批、担保、贷款发放的“一站式绿色通道”,提高小额贷款发放效率。进一步完善小额贷款担保运行机制,由县财政建立小额担保贷款担保基金,并根据当年小额担保贷款发放情况,安排适当比例的资金用于弥补担保基金的不足。实施小额担保贷款回收考核奖励工作,按照当年实际贷款发放额和到期回收率,分别对经办银行、担保机构或乡镇劳动保障机构给予一定额度的奖励。

(四)金融政策

1.大力支持创业项目。当年新建、扩建、改建项目,优先安排贷款资金。建立政府、银行、企业协调联席会议制度,推进政府、银行与企业的沟通联系,搭建政银企交流合作平台,有效解决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的资金需求;支持符合条件的创业企业进入资本市场,通过股票上市、企业债券、项目融资、产权置换等方式筹措资金。

2.加大金融机构信贷支持力度。降低贷款门槛,简化贷款程序,提高审批效率;积极探索新型担保贷款方式,鼓励金融机构对创业项目提供融资支持;鼓励利用各种社会资本投资创办企业,支持初创型中小企业发展,支持创业者通过典当等多种方式获取创业资金,引导民间信贷资金支持创业。

3.建立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整合扩大政策性担保公司的担保资本金规模,扩大担保业务和担保规模,为创业主体提供融资担保服务。

4.放宽小额担保贷款担保条件。允许申请人选择财产抵押担保或提供反担保人,将反担保人范围放宽至有稳定收入的政府公务人员。

5.提高小额贷款额度。经过创业培训并取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书》的创业对象,经培训机构推荐,可优先发放小额担保贷款;经办机构对新创业个人发放的小额担保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5万元,对符合条件的自主或合伙创办的企业,可按其吸纳人员的数量和人均5万元以内的标准确定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50万元。

(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

1.对辞职创业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人事档案转入县人力资源市场管理中心实行免费代理,并由县人力资源市场管理中心协助办理各种缴费以及专业技术职称的申报和评审事宜。

2.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免收人事代理费,5年内免费参加创业指导、发布有关信息、进入人才库。在公务员招录方面,其创业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免费认定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3.每年安排一定数量的高、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指标为创业业绩突出的专业技术人员破格评审专业技术职称;在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时,每年安排一定数量的职位招录优秀自主创业专业技术人员。

4.依法参加了社会保险且企业和职工个人按照规定履行了社会保险费缴纳义务的创业型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可向人社部门申请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为企业应为所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费的单位缴费之和,补贴期限与劳动合同期限一致,最长不超过3年。

5.创业型企业开发的公益性岗位安排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按照实际安排就业困难人员人数给予当地最低工资标准60%的岗位补贴,补贴期限与劳动合同期限一致,最长不超过3年。

6.为有创业愿望和创业能力的登记失业人员,特别是军队退役人员、高校毕业生、失地农民、残疾人、返乡创业的农民等城乡劳动者免费提供创业培训,免费提供专家咨询、指导和服务,所需资金由县财政从就业专项资金中列支。

7.积极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对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无偿给予创业资金扶持。

(六)土地政策

1.民营经济发展用地选址应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优先安排全民创业建设项目用地计划指标。

2.创业主体使用国有土地,除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外,可采取租赁方式用地,但对于经营性房地产开发用地不实行租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使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本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建设用地兴办企业,办理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手续。

3.各类创业主体可以经过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入股创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使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本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建设用地,与其他单位、个人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共同举办企业;鼓励高新技术企业二次创业向园区集中,优先供地。

(七)其他

登记失业人员、残疾人、退役士兵以及毕业2年以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凡从事个体经营的(除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等),自其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行政事业性收费。

四、健全创业培训体系

(一)扩大创业培训范围。将创业培训对象由下岗失业人员扩大到高校毕业生、复员军人、残疾人、征地农民、返乡农民工等城乡各类人员,逐步将所有有创业愿望和培训需求的劳动者全部纳入创业培训范围。重点开展创业培训进社区、进校园、进乡镇“三进计划”,建立满足城乡各类人员、不同层次创业要求的培训体系。

(二)创新培训模式。各类职业教育培训学校和定点培训机构要开设创业教育和创业指导课程,增强在校学生的创业意识和潜在创业能力。全面实施“创办和改善你的企业(SIYB)”培训项目,面向广大劳动者开展创业意识培训,激发创业热情;面向有创业愿望的劳动者开展创办企业培训,增强创业能力;面向成功创业者开展改善和扩大企业能力培训,提升企业的稳定性和竞争力;逐步实行本土化,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实用性和有效性。

(三)提升培训层次。将创业培训的重点向中专、技工学校毕业生、专利持有人及有市场前景和带动就业规模较大的项目持有人转移。通过创业大讲堂等形式,积极探索在中专、技工学校开展创业意识教育,并对部分中专、技工学校的在校学生开展有针对性的创业培训工作。

(四)加强创业培训师资队伍建设。实施创业培训师资培养计划,扩大师资队伍规模,提高师资队伍素质,建立专业化创业师资队伍。20XX年培养创业培训师4人,20XX年培养4人,20XX年前全县创业培训师达到8人以上,创业培训基地教师全部实行持证上岗。

(五)开展创业实训。充分利用各类园区、规模较大的闲置厂房等适合创业的场所,建设具有滚动孵化功能的创业实训基地,安排经过创业培训的人员到基地进行实训,提高其创业实践能力。20XX年前,在全县适合劳动者创业的生产加工、商贸零售、服务等行业中筛选不同规模、不同性质的企业,建立10家以上创业实训基地。

五、完善创业服务体系

(一)加强创业指导服务

1.成立安化县创业指导中心。负责全县创业工作的综合管理,开展创业指导,免费为自主创业者提供创业培训、项目信息、政策咨询、开业指导、小额担保贷款、后续服务等“一条龙”创业指导服务,形成县、乡镇和社区(村)三级创业指导服务体系。

2.建立创业孵化基地和示范点。坚持政府引导和市场运作相结合原则,积极创造条件,通过争取政府投资、鼓励多方投资等方式,鼓励各类资本参与创业园、创业街和创业孵化区等创业基地和示范点建设。20XX至20XX年,全县建好5个以上定位准确、设施配套、功能齐全、规模达标、服务高效、成效显著的创业孵化基地和示范点。重点抓好江南、梅城工业园和东坪创业一条街等孵化基地的建设。

3.加强创业咨询专家团建设。组织一批具备企业管理、市场开发、项目策划推广等特长的专业人才以及熟悉经济发展和创业政策的公务人员组成创业咨询专家团。县本级的创业咨询专家团专家不少于5人,乡镇的创业咨询专家团专家不少于3人。创业咨询专家团主要开展一对一创业指导服务,提供政策咨询、项目推介和创业见习服务,指导制定项目计划书等。

(二)加强创业信息服务。整合资源建立“安化创业网”,及时发布创业扶持政策和公共服务信息;建立和完善创业项目库,多渠道转化、开发一批行业性、引导性创业项目,满足不同群体的创业需求;鼓励优先开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具有安化特色的项目,重点鼓励开发科技成果转化型、生态旅游型、农副产品深加工型、资源综合利用型、劳动密集型、加工贸易型和专业服务型等创业项目;设立创业项目(成果)展示厅,巡回展示创业项目、创业产品、创业成果。

(三)优化创业服务环境。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推进服务理念、服务内容、服务方式和服务手段的创新,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公开各项行政审批、核准、备案事项和办事指南,推行联合审批、一站式服务、限时办结和承诺服务,开辟创业“绿色通道”;禁止任何部门、单位干预创业企业的正常经营,坚决杜绝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乱检查行为。

六、建立健全工作考核体系

(一)健全目标责任和考核体系。建立完善创业带动就业统计指标体系,具体细化全员创业活动指数、创业活动对就业的贡献率、创业活动对企业成长的贡献率、创业培训后创业成功率、创业服务满意率等5项指标,将省级创业型城市创建及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指标体系,每年由县绩效办和县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考核(具体考核办法另行制定)。

(二)建立报告制度。各地各部门单位每季度向县创建办报告创建工作和政策落实情况。县创建办每半年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通报,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三)建立运行配套机制。各地各部门单位要从实际出发,按照要求抓紧制定、完善和落实创建工作的配套措施。凡符合享受相关政策的创业主体,坚持政策服务上门、落实到位;凡属办理审批、审核、登记、核准、备案手续环节中的政策,各责任单位要在相应环节予以落实;凡属经营过程中的政策,各责任单位要制定补贴、返还、奖励具体办法并予以落实。

七、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XX年1-5月)

1.成立安化县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事机构,县、乡镇两级建立创业指导中心。

2.组织举办安化县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工作启动仪式。

3.开通“安化创业网”专业服务网站。在安化电视台设立“创业集结号”专栏。

4.编发《创业指导手册》,汇集政策法规、资金筹措、开业登记、创业知识、创业项目等内容。

(二)实施阶段(20XX年6月至20XX年6月)

1.制定加快推动全民创业的政策文件,有关部门制定出台创业扶持配套政策。

2.建立创业服务对象数据库动态管理制度。每月由各乡镇创业指导中心申报创业对象跟踪服务名单。

3.为创业对象提供小额担保贷款服务。

4.各定点培训机构组织开展创业培训,筛选创业扶持对象,重点跟踪服务。

5.举办SIYB师资培训班和师资提高班,培训创业授课老师。

6.县、乡镇两级组建创业咨询专家团。

7.建立创业孵化基地和示范点,由县人民政府进行考核认定,并授予创业孵化基地和示范点牌匾。

8.县、乡镇两级创业指导中心每季度召开一次创业项目推介会,每次推介项目不少于10个,开展咨询和项目评估活动,确定扶持项目。

9.县、乡镇两级创业指导中心及时发布创业信息、创业优惠政策,并保持与创业者之间信息对接,协助创业者办理营业执照、小额贷款、场地租赁、人员招聘等事宜。

(三)总结阶段(20XX年7月至9月)

1.由县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地各部门单位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情况进行验收评估,全面总结推介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典型经验和成功做法。

2.整理相关资料,迎接市考核评估组的考核验收。

3.对创业带动就业工作中有突出表现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创业成果突出的创业者给予表彰和奖励。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安化县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由县长任组长,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乡镇人民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要建立定期沟通的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或半年由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召集举行会议,通报工作进展,研究难点问题。各地各部门单位要深刻认识创业带动就业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推进机制,认真研究解决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效。

(二)营造创业氛围。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各类民间组织作用,采取多种宣传方式,广泛宣传自主创业的重大意义、创业理念、创业基本方法、优惠政策、激励措施和工作进展。各乡镇要在公共场所醒目位置设立永久性宣传标志。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利用互联网、宣传标语、板报、宣传栏等多种载体,宣传创业政策,及时报道本单位活动开展情况。树立各类创业典型,发挥典型的示范激励作用。公开评选和表彰一批创业之星,促使更多的人投入到全民创业热潮中来。营造全社会尊重创业、支持创业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协调配合。各地各部门单位要加大协调服务力度,重点解决资金、土地、项目等方面的实际问题。人社和财政部门要加强对创业者的扶持,认真落实各项补贴政策;金融部门要最大限度为创业者提供资金支持;工商、税务部门要认真落实各项优惠政策措施,简化登记手续;纪检监察部门要及时查处损害创业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优化创业环境;宣传、工会、共青团、妇联、工商联等部门要积极宣传创业政策,推介创业典型,营造全民创业氛围;农业、畜牧、扶贫等涉农部门要做好创业项目的采集、评估和建设;设计部门要开展创业数据的统计、上报和发布;行业协会要做好项目推介,为创业者提供指导和咨询服务。

第2篇:创建创业型城市工作方案

为贯彻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实施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的战略部署,推动我市创业型城市创建活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XX〕111号)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省级创业型城市创建活动的通知》(浙人社发〔20XX〕71号)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实施“两创”战略,紧紧围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坚持政府促进、社会支持、市场导向、自主创业的工作方针,以培育良好的创业环境为重点,以促进创业带动就业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形成创业政策、创业培训、创业服务“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鼓励支持更多城乡劳动者实现自主创业,加快构建创业型社会。

二、工作目标

围绕促进创业带动就业要求,建立组织领导体系,完善政策支持体系,健全创业培训体系,构建创业服务体系,健全工作考核体系。到20XX年底,全员创业活动指数达到20%以上;创业活动对就业的贡献率达到25%以上;两年新增就业岗位18万个;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新增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1万户;新创办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的平均存活期进一步延长;创业环境满意度显著提升;力争创业活力、创业效率等指标居全省前列。确保在20XX年底前,完成省级创业型城市创建工作目标。

三、保障措施

(一)建立组织领导体系。为加强对创建创业型城市工作的领导,建立由分管副市长为组长,市发改委、市经贸委、市农办、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地税局)、市人事局、市劳动保障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建设局、市统计局、市国税局、市工商局、市人行、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残联负责人为成员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统筹指导市区创业促进就业工作,研究解决创业带动就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研究制定创建工作总体方案和各阶段工作安排,统筹协调和督促有关部门制定、落实创建创业型城市的政策措施,考核、评价创建工作开展及完成情况,发动行业协(商)会等全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参与推动创业。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劳动保障局。

(二)完善政策支持体系。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创业扶持政策,营造全民创业氛围,激发劳动者的创业激情,鼓励社会各类群体灵活创业,使更多的城乡劳动者通过自主创业实现就业。

1.放宽准入条件。在法律、法规规定许可的范围内,对初创企业,可按照行业特点,合理设置资金、人员等准入条件,并允许注册资金分期到位。对初创的小企业,按照行业特点降低公司注册资本限额,最低注册资本降至3万元;对普通高校毕业生创业申请注册资本为3万元,可在2年内分期出资,首次出资额不低于注册资本的20%。鼓励普通高校毕业生以知识产权、实物、科技成果等可评估资产作价出资,允许自主创业企业以股权出资融资。根据《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温州市住宅临时作为经营场所登记暂行规定的通知》(温政发〔20XX〕45号)精神,按规定的条件、程序和合同约定,允许创业者将家庭住所、租借房、临时商业用房等作为创业经营场所。允许普通高校毕业生租用、使用高校范围内的相应场地作为经营场所进行注册登记。

2.简化行政手续。进一步清理和规范涉及创业的行政审批事项,简化立项、审批和办证手续,公布各项行政审批、核准、备案事项和办事指南,推行联合审批、一站式服务、限时办结和承诺服务等,为各类创业者开辟“绿色通道”。

3.加大信贷支持。进一步完善小额贷款担保政策,创新小额贷款担保管理模式。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持证残疾人、城镇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和进城创业的被征地农民,从事个体经营、自主创业或合伙经营与组织起来就业的,其自筹资金不足,均可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对个人发放小额担保贷款的最高额度为5万元,对失业人员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可根据人数,适当扩大贷款规模,最高不超过20万元。小额担保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若确需延长的,可按规定展期1次,展期期限不得超过1年。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当年新招用符合小额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达到其现有在职职工总数2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10%)以上,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也可根据经营需要申请小额担保贷款,根据其实际招用的人数,合理确定其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对符合贷款贴息条件的,可按规定给予相应的财政贴息。具体按市人行、市财政局和市劳动保障局关于《温州市区小额担保贷款管理办法》(温银发〔20XX〕110号)规定执行。

4.减免各类税费。登记失业人员、残疾人、退役军人以及毕业2年以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按规定免收登记类、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5.筹集创业资金。各部门形成合力,分别通过高校毕业生创业扶持资金、再就业资金、农村劳动力培训、农村预备劳动力培训、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和各类科技创业及工农业、现代服务业等行业平台扶持等多渠道落实创业扶持资金,筹集资金不少于1亿元。要积极引导各类民间资金,通过各类创业投资机构投资创业创新企业和项目,加大对自主创业企业的支持力度,为处于初创期自主创业企业提供资金扶持。

6.落实社保补贴。鼓励和支持各类非公有制企业积极进行高校毕业生人才资源储备。凡各类非公有制企业当年内接收10名以上已办理失业登记的本地生源高校毕业生,并签订2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从高校毕业生就业的第2年开始,其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单位缴纳部分,由当地政府视财力情况,按30%-50%比例给予社会保险补贴1年。承担国家、省和市科研项目的单位,应积极提供科研辅助岗位聘用优秀高校毕业生参与研究工作,高校毕业生在参与项目研究期间的相关劳务性费用和社会保险补助可按规定从项目经费中列支。具体按《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温政发〔20XX〕44号)规定执行。

(三)拓展创业培训体系。

1.扩大创业培训范围。建立健全面向城乡各类劳动者的创业培训体系,加强创业培训师资队伍建设,扩大创业培训范围,提高创业培训质量,力争使有创业意愿的劳动者经过创业培训后创业成功率有所提高。为提高劳动者技能,对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培训)愿望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农村富余劳动力、企业在职职工、进城务工劳动者及符合条件的其他人员,每年可结合自身条件和就业需求,享受一次由政府补助的职业技能培训。具体按市劳动保障局关于《温州市区职业培训经费补助办法》(温劳社培〔20XX〕56号)规定执行。

2.建立创业实训平台。充分利用现有条件建立健全创业孵化基地,构建政府扶持、市场运作、社会资本广泛参与的创业实训孵化基地运行机制。结合市政府“退二进三”政策,整合社会各类公共资源,依托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高教园区、专业市场以及闲置厂房场地等现有资源,为高校毕业生等创业者自主创业提供便利。支持和鼓励发展创业产业,开发建设一批有特色、可持续发展的高校毕业生创业园、创业街区和创业孵化基地,为创业者自主创业提供场所、政策、资金、项目等“一条龙”配套服务。各部门要坚持专业机构、高校、企业三位一体,进一步发挥现有的科技创业园区、大学生实训基地、新农村示范园、青年创业见习基地等作用,开展形式多样、措施有力的创业扶持。

3.提升创业培训质量。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职业技能培训为重点,改善人力资源素质结构和促进就业。引导各类培训机构、职业院校和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开展相应的创业培训。进一步提高创业培训的针对性,改进创业课程设置,创新教学模式,采用案例剖析、知识讲座、企业家现身说法等多种方式,增强创业培训的实用性。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和教育培训机构开展创业指导教学研究,为创业者提供文化知识和技能支持。加强与各相关部门和院校的沟通合作,增强创业培训的实效性和有效性,及时将适合创业、易于创业的项目纳入培训内容,提升培训后创业成功率。

(四)构建创业服务体系。

1.组建创业服务组织。加强创业指导服务机构建设,建立由企业家、专家学者和政府工作人员组成的创业指导和服务队伍。不断充实创业指导专家团力量,开展专家咨询活动,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建立大学生创业导师制度,对大学生创业各阶段进行分类指导。积极推动充分就业社区(村)创建工作,重点推动基层平台信息化建设进程,为推进创业带动就业工作奠定基础。健全创业服务台帐,根据失业人员创业状况台帐,建立创业回访制度,定期进行电话回访或上门回访,扎实做好后续服务工作。

2.推荐创业项目信息。健全并完善创业项目服务平台,举办创业项目展洽会,完善创业项目开发、征集、论证、展示和推介机制,为自主创业者推荐符合地方经济特色、投资少、见效快、发展前景好的创业项目。开通创业服务网络平台,为各类创业者提供开业指导、政策咨询、项目推介、风险评估、融资服务、跟踪扶持等“一条龙”创业服务。加强与新闻媒体的交流合作,建立创业服务专题、专栏,发布创业信息,宣传创业典型,解读创业政策等。

3.加强校园创业指导。加强对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在本市主要大中专院校逐步建立创业就业指导站台,组建“就业指导专家团”,把各类创业就业的辅导、招聘、洽谈活动安排进校园,帮助毕业生了解就业形势,熟悉就业政策,调整就业预期,提高求职技巧,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民营企事业、基层单位创业就业。

4.推动青年创业就业。青年是创业的生力军,要充分激发青年创业的热情,多渠道促进青年创业就业。推进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青年创业园(孵化基地)建设,完善大学生创业俱乐部,面向全市青年提供见习、培训、就业创业指导、信息共享等服务;举办农村青年小额贷款创业项目竞赛、青工技能创新项目竞赛、温州青年创业挑战赛等竞赛活动,以竞赛激发青年创业的信心和动力;引导风投创投资金进入青年创业领域,为创业青年提供资金保障,降低初次创业成本;开展进城青年农民工“订单式”培训,为青年创业提供政策服务和组织保障。市政府设立规模为2000万元的高校毕业生创业扶持资金,用于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科技项目、创办企业资助和申请小额贷款提供担保。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从事科技、创意、文化等现代服务业及现代农业企业,对高校毕业生自主创办的符合我市产业导向的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实行项目资助,并根据其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情况,由同级政府给予创业补助、社保补贴等扶持政策。具体参照《温州市普通高校毕业生农业创业就业扶持暂行办法》(温政办〔20XX〕71号)和《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温政发〔20XX〕44号)执行。

5.落实“残疾人就业创业帮扶计划”。加大扶持力度,扩大补助范围,建立残疾人扶贫示范基地。对残疾人从事种植业、养殖业、来料加工业、“农家乐”休闲旅游业和服务业等项目的,给予一次性就业创业补助以及贷款贴息扶持,对被授予年度市级残疾人扶贫示范基地给予资金补助。具体补贴办法参照市残联、市劳动保障局、市财政局关于《温州市残疾人就业创业帮扶计划实施意见》(温残联教就〔20XX〕72号)执行。

(五)完善工作考核体系。

1.落实部门职责。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和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统筹安排、认真部署。各有关部门和责任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围绕重点行业和群体,积极制订实施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的创业型城市创建具体方案,分解工作目标,创新工作措施,确保工作进度。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发挥职能作用,互相配合,形成合力。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做好业务牵头和统筹协调工作;各级财政部门按政策规定保障资金到位;各级工商、税务部门按规定提供办照服务、税务登记和落实优惠政策;人民银行负责小额担保信贷政策的指导工作,有关商业银行和担保公司要落实小额担保贷款相关政策;各级经贸部门根据产业结构布局,提供创业方面的有关信息和服务;统计部门要及时做好创业活动的指标测算和统计分析;各级工、青、妇等群众团体组织积极参与创业典型的培育工作;宣传部门加大宣传力度,大力宣传我市创业促进就业取得新成绩、新经验,从而在全社会形成崇尚创业、和谐创业的良好氛围,推进创业促进就业工作的健康发展。

2.加强督查考核。制定符合温州市区实际的创业型城市标准,建立完善的创业带动就业统计指标体系和统计制度。将创业促进就业作为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和责任单位主要工作目标任务,纳入就业工作考核重要内容,强化责任与考核。加大督查力度,对各级政府和职能部门进行定期督查。建立健全通报制度,定期召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会议,通报工作进展情况,以推动创业型城市建设的深入实施。

四、工作步骤

创建创业型城市试点期为20XX年至20XX年,主要分3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启动阶段(20XX年1月至20XX年7月)。研究制订创建工作方案,明确相关部门工作职责。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扎实推进创业型城市创建工作。各有关部门和责任单位要通过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全民创业”的良好氛围。召开创建创业型城市动员大会,统一思想,明确任务,全面启动创业型城市创建工作。

(二)全面实施阶段(20XX年8月至20XX年10月)。各有关部门和责任单位根据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贯彻落实创业扶持政策,健全完善创业培训体系,积极开展各类创业服务活动。各部门形成合力,多渠道落实创业扶持资金,筹集资金不少于1亿元。丰富创业项目信息库,收集创业项目不少于100个;培育创业实训孵化基地等创业服务平台不少于10个;为3000人提供创业培训。围绕服务体系建设,细化创业服务措施,建立创业帮扶机制,全面实施创业服务计划。试行和完善创业带动就业统计指标体系、统计制度和创业统计监测体系。开展充分就业街道(乡镇)和行政村创建活动,深化基层平台建设,提升公共就业服务能力。20XX年底前完成创建工作中期自查,迎接省有关部门对我市创业型城市创建工作的中期评估,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各项创建工作。

(三)总结验收阶段(20XX年11月至20XX年12月)。根据创业型城市基本标准,比照创建工作方案和五大创业指标,逐项认真考核,查漏补缺,采取有力措施加以整改完善,确保各项创建目标全部达标,充分做好迎接省考评考核验收准备工作。

第3篇:创建创业型城市工作方案

根据《毕节市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毕府办通〔20XX〕156号)要求,为积极推进我县创建工作,大力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实现在西部超常规崛起,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的XX大提出的“完善支持自主创业、自谋职业政策,加强就业观念教育,使更多劳动者成为创业者”的要求,紧紧抓住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和贯彻落实国发〔20XX〕2号文件的历史机遇,围绕加速发展、加快转型、推动跨越的主基调,着力推动创业常动就业,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

(二)总体要求:进一步解放思想,立足创新,激活创业主体,完善创业政策,降低创业门槛,优化创业环境,放宽创业领域,保护创业成果,积极扩大就业,以创业促民富,以创业谋跨越,努力形成创业带动就业的良好局面。紧密结合地方的优势产业、特色经济,确定鼓励创业的产业指导目录,制定扶持政策,鼓励创业者进入国家和地方优先和重点发展的科技型、资源综合利用型、劳动密集型、农副产品加工型、贸易促进型、社区服务型、建筑劳务型和信息服务型等产业或行业。鼓励和支持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扩大创业领域。重点指导和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农民工和被征地农民自主创业。积极采取措施促进军队复员转业人员创业。

二、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工作目标

实施以创业带动就业发展战略,全面推进创建工作,基本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创建工作组织领导和考核体系、创业政策支持和创业服务体系,创业环境进一步优化,创业带动就业的效应明显增强,创业质量和水平明显提升,努力把黔西建设成为充满生机和活力的省级创业型城市。到20XX年,建立1个以上创业培训实训基地,建成一批示范性创业园、示范性创业乡(镇)、示范性创业社区、示范性创业街道,全面推动全县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工作;全县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数量增长15%,新创办企业存活期在一年以上的比例达到60%;全员创业对新增就业的贡献率达30%以上;创业活动指数达到20%以上;创业环境满意度明显提高,城填登记失业率有效控制在4%以内。

(二)主要任务

l.建立健全组织领导体系。成立黔西县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领导小组,由县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县人民政府分管人社的副县长任副组长,县人社局、督办督查局、政研室、监察局、法制办、金融办、发改局、财政局、工业能源局、教育局、投资促进局(招商)、住建局、交通运输局、统计局、扶贫办、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文体广电旅游局、科技办、城管办、城乡规划局、国土资源局、房产局、国税局、地税局、质监局、工商局、工商联、总工会、团县委、妇联、残联、人民银行黔西支行、信用联社、邮政储蓄银行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全县创建工作的规划编制、政策制定、协调指导、督查落实和考核工作。研究确定创建工作总体方案和各阶段工作安排,统筹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制定和完善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政策措施,统筹规划、指导创业培训和创业服务体系建设,统一考核、评价创建工作开展及完成情况。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人社局,人社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处理日常事务。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会同有关单位拟定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工作综合性政策文件,确定创建工作各阶段工作目标;研究创建工作各项工作任务,向领导小组提出分解落实建议;督促检查各成员单位落实工作任务、完成工作目标;编辑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工作简报,通报创建工作开展情况。

2.建立健全政策支持体系。进一步完善和落实降低创业门槛、注册登记、税费优惠、资金扶持、创业培训、综合服务等政策措施,降低创业成本,提高创业成功率;坚持以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充分发挥企业等社会力量在创建创业型城市中的积极作用,促进中小企业和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扶持劳动者创业,支持大中专毕业生、返乡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转业退役军人和农民工积极创业。建立创业扶持专项资金和小额担保贷款长效机制,要把创业扶持专项资金纳入年度预算,并确保逐年增加,及时足额到位,加大财政扶持创业就业工作的力度,完善小额担保贷款和贴息的政策扶持办法,进一步简化手续,加大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力度,扩大小额担保贷款扶持范围。加强金融支持,建立担保补偿和激励机制,健全创业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支持多途径融资。

3.建立健全创业培训体系。以提高创业者创业能力为关键,扩大范围,保证质量,大力开展创业培训。一是整合培训资源,加大培训力度。采取灵活高效措施,对有创业意愿的人员实现创业培训基本覆盖。二是提高培训质量。加强对创业培训机构的管理和指导,强化对学员的后续服务和跟踪指导,制定创业培训质量考核标准,确保培训质量和效果,三是落实培训补贴政策,实施创业培训与项目开发、小额贷款、创业指导等有机结合的“四位一体”的培训服务模式。

4.建立健全创业服务体系。依托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搭建创业信息服务平台,为创业者和创业企业提供政策法规、投资信息、创业项目、创业培训等咨询服务。充分利用现有平台,为创业者和创业企业开展政策、信息等宣传服务;充分发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创业园的服务功能,为创业者和初创企业者提供创业咨询和创业辅导服务;引导创业资金投入国家急需和鼓励的行业或产业,投入地方优势资源的开发和特色产业发展。

5.建立健全工作考核体系。建立科学的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考核体系和考核指标,完善相应的统计制度和考核管理办法,实行目标责任制。对优化创业环境、落实创业政策、健全创业服务、以及创业主体发展、创业带动就业等工阼,定期督查,及时通报,兑现奖惩,确保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工作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三、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全县开展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工作时间为20XX年—20XX年,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动员阶段(20XX年9月——11月)

成立组织领导机构,制订出台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工作方案,召开全县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动员大会,全面启动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工作。

(二)全面实施阶段(20XX年l1月——20XX年12月)

1.制定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综合性政策,有关部门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及时出台支持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的具体实施细则。

2.突出创新扶持政策、改善创业服务、扩大创业培训、建立创业平台、壮大创业主体、优化创业环境等工作重点,同步提高各级创建工作达标率,不断推动创建工作上台阶、上水平。

3.建立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工作体系,检查、督促各乡镇(办事处)、各部门贯彻落实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政策的情况,通报工作进度,进一步完善措施,做好相关工作。

4.积极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在新闻媒体上推出“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专栏,定期发布工作简报,宣传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的政策措施,宣传一批成功创业、率先崛起、做出突出贡献的创业者和企业家,宣传在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工作中解放思想、创新观念、锐意进取、扎实苦干的服务部门,宣传干部群众投身于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行动所体现出的积极进取、奋发有力的良好精神风貌。

5.逐步建立科学的创业统计监测体系。

6.总结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全面实施阶段工作,推广、宣传有关职能部门在工作中解放思想、创新观念、锐意进取、扎实苦干的先进典型。

(三)自查迎评阶段(20XX年1月——12月)

1.剖析存在的问题,制订改进意见,不断巩固提高,进一步推进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工作。

2.组织创建工作模拟考评,对照市考评标准和工作目标任务,逐项认真考核,查遗补缺,采取有力措施加以整改完善,确保各项创建目标全部达标,接受市考评验收。

3.召开全县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总结表彰大会,总结工作经验,表彰一批做出突出贡献的创业者、企业家和创业工作及先进典型。

四、职责分工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承担县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健全创业服务体系; 加强创业培训和创业指导,提高创业者的创业能力;鼓励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加大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力度;贯彻落实扶持高校毕业生、专业技术人员、军队转业干部、返乡农民工等群体人员创业就业的优惠政策;落实科技人才创业的有关奖励政策。

县督办督查局、县实绩考核办:负责督促检查各乡镇(办事处)、各部门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工作开展情况,确保各项政策措施及目标落实到位。

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县教育局:县文体广电旅游局牵头负责制定落实创建工作宣传方案,宣传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工作的政策措施和先进典型事迹;营造支持创业、服务创业、投身创业、自主创业、艰苦创业的舆论氛围;塑造具有黔西特色的创业文化;支持文化教育领域的创业和发展。

县工商联:负责发挥工商联的桥梁、纽带作用和商会协会的自律、互助、服务作用,培养优秀民营企业家。

县监察局:负责优化政务环境,推进政务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着力解决乱执法、乱收费等问题;及时处理创业者的举报投诉。

县委政策研究室:负责研究提出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工作战略对策和政策措施,向县委、县政府提出决策建议。

县政府法制办:负责优化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工作中的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工作,不断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县政府金融办:负责推进融资服务体系建设,研究拓宽创业企业、民营经济发展融资渠道的措施和办法;加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为创业就业营造良好的金融服务环境。

县发展改革局、县工业能源局:负责提出黔西县产业发展重点领域,鼓励社会资本投入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相关领域,以及法律法规未禁入的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及其他行业和领域。转变管理职能,简化基本建设项目审批程序,对符合产业政策的项目进行审批、核准、备案。县工业能源局负责创业实训孵化基地建设,引导和支持以典当方式为创业者提供融资服务。

县科技办:负责支持引导科技人员创业;建设科技企业孵化器,完善自主创新体系;规划指导科技型企业的创立和发展;提供相关经济、科技指标完成情况。

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残联:负责支持职工、青年、大学生、妇女和残疾人创业。

县财政局:负责落实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工作所需资金。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负责简化项目审批程序,支持创业主体进入公用事业、基础设施建设等相关领域;指导建筑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物流业中的创业企业、民营与外资企业发展;支持各类创业孵化园区基础设施和环境建设,为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提供创业平台。

县城管办:负责在城市管理方面制定支持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工作的政策。

县农牧局:负责扶持农村劳动者创业;支持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指导农业、农业产业化中的企业创业和发展;牵头制定鼓励从事种、养殖业和农产品加工业等创业实施办法。

县卫监局:支持民营与外资企业进入公用卫生事业等相关领域。负责规范和简化餐饮、医疗等企业的创建登记前置审批环节。

县投资促进(招商)局:负责规划指导批发零售业、住宿餐饮业、社会服务业中的企业创业与发展;引导外资外地企业在我县投资兴业,推进招商引资和中小企业开拓市场。

县城乡规划局、县国土资源局、县房产局:负责依法从城乡建设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等方面支持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工作;规划指导房地产企业的创业和发展。

县统计局:负责逐步构建全民创业统计监测体系。

县工商局:负责按照非禁即允的原则支持自主创业;监测统计全县企业登记数和新增注册资金,做好企业新开户数和净增户数的月报工作;加强创业企业商标保护;支持企业争创驰名商标,并落实相应奖励政策。

县质监局:在企业自愿的情况下,扶持创业企业、中小企业生产的产品争创省级以上名牌产品。

县国税局、县地税局:负责对创业企业、中小企业提供税收政策支持,反映中小企业民营经济纳税情况。

人民银行黔西支行:发挥人民银行窗口指导的职能,指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创业就业的金融支持,利用再贴现、再贷款等货币政策手段引导金融机构增加创业企业、民营经济发展的信贷投放规模。

县信用联社:负责推进融资服务体系建设,积极开发适台创业企业、民营经济发展的金融产品和服务。

县邮政储蓄银行:坚持服务“三农”、服务中小企业、服务城乡居民的市场定位,积极发挥邮政网络优势,创新适合城乡居民创业就业的金融产品和服务,为广大城乡居民及企业提供优质金融服务。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严格督查考核。建立政府强力推进、部门广泛参与、全社会大力支持的高效运行的工作机制,形成齐抓共建、协调配台的工作格局。健全目标责任和考核体系;把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工作纳入相关部门年度考核内容。结合实际筹集创业投资引导资金,主要用于引进和开发创业项目、建立创业实训孵化基地、创业咨询评审等创业推动工作。加强督导检查,建立按月调度制和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制,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在每月3日前将上月工作进展情况报县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改善行政管理,加快平台建设。大力转变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能,提升工作人员素质,加快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进一步清理和规范涉及创业的行政审批事项,简化立项。审批和办证手续,实施“阳光政务”。全面实行收费公示制度和企业交费登记卡制度,严格制止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乱检查、乱培训行为。公布各项行政审批、核准、备案事项和办事指南,推行联合审批、一站式服务、限时办结和承诺服务等,开辟创业“绿色通道”。充分利用现有存量用地和闲置厂房等,因地制宜实施规划、改造、再利用,搭建创业平台。依托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整合工会、共青团和妇联等部门现有促进创业的各类服务资源,加强失业人员创业园、大学生创业园、返乡农民工创业基地建设,开僻初次创业场地,积极打造各具特色的创业载体,为创业者、新创办企业及其所吸纳的员工提供公共就业服务。

(三)营造创业氛围,注重典型带动。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

各类民闻组织作用,采取多种宣传方式,广泛宣传自主创业的重大意义、创业理念、创业基本方法,优惠政策、激励措施和工作进展。有关部门要在公共场所醒目位置设立永久性宣传标志。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利用互联网、宣传标语、板报、宣传栏等多种载体,宣传创业政策,及时报道本单位活动开展情况。树立各类创业典型,公开评选和表彰一批创业之星,发挥典型的示范激励作用,营造全社会尊重创业、支持创业的良好氛围。

第4篇:创建创业型城市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XX大提出的“实施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的总体部署,全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切实开展以创业带动就业的创业型城市创建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关于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XX〕111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推动建立以创业带动就业的创业型城市的通知》(人社部发〔20XX〕87号)要求,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创建全国首批创业型城市的总体目标,进一步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不断优化创业环境,积极拓宽创业渠道,努力营造鼓励自主创业的良好社会氛围,激发全民创业活力,引导有创业愿望和创业能力的劳动者成为创业者,通过创业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形成以创业带动就业的工作新格局。

二、工作目标

到20XX年年底,全员创业活动指数达到25%;创业带动就业比例为1:5,创业活动对就业的贡献率达到30%;新增私营企业8000家,新增个体工商户1万户,新创办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的平均存活期进一步延长;创业环境满意度显著提升;力争创业活力、创业效率等指标居全国前列。确保在20XX年底前,完成创业型城市创建工作目标。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创建创业型城市工作的领导,成立由市长任组长,市委副书记任第一副组长,政府相关领导任副组长,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市劳动保障局、农办、发改委、经委、建委、旅委、教育局、财政局(地税局)、人事局、贸易局、统计局、工商局、国税局,杭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人行杭州中心支行及各区、县(市)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并建立领导小组例会制度。领导小组统筹指导全市创业促进就业工作,研究解决创业带动就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研究制订创建工作总体方案和各阶段工作安排,统筹协调和督促有关部门制订、落实创建创业型城市的政策措施,考核、评价创建工作开展及完成情况。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劳动保障局),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二)完善政策体系。

结合新的促进就业政策,进一步完善自主创业、自谋职业的政策扶持体系,积极引导高校毕业生、失业人员和返乡农民工创业,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创业氛围。

1.放宽准入条件。

放宽投资人准入条件。坚持非禁即入,除法律法规禁止作为股东的领域,均允许投资人进行创业。

放宽对注册资本的限制。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申请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降至3万元。实行注册资本分期到位制,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期出资额最低为注册资本的20%,但最低不少于3万元,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

放宽经营范围核准限制。除国家明文禁止或限制性经营规定外,允许创业者自主选择经营范围;对申办新兴行业的,按照“法无禁止即合法”的原则进行注册登记。

放宽对创业者出资方式限制。允许以专利、商标、版权等知识产权和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形式作价出资;非货币出资额可由投资各方协商约定,在货币出资额不低于公司注册资本30%的前提下,非货币出资额占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可不受限制。

放宽经营场所限制。凡持有合法有效产权证明的非住宅房地产,均可以作为生产经营场所进行注册登记。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凡符合规划、安全和环保要求,并经规划等有关部门批准,允许以家庭住所、租借房为经营场所。

2.简化行政手续。

进一步清理和规范涉及创业的行政审批事项,简化立项、审批和办证手续,公布各项行政审批、核准、备案事项和办事指南,推行联合审批、一站式服务、限时办结和承诺服务等,为高校毕业生、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开辟创业“绿色通道”。

强化服务意识。在市工商局和各城区工商分局注册大厅设立大学创业注册登记专用窗口,提供一站式服务,在各工商所办事窗口安排专人负责大学生创业注册登记事项。

3.强化政策扶持。

落实税费减免政策。对符合国发〔20XX〕36号文件规定条件的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按规定在限额内依次减免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审批期限延长至20XX年底;登记失业人员个人提供劳务或创办个体工商户月销售额(营业额)在5000元以下的,免征增值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及水利建设专项资金;登记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按每户每年最高1000元为限额减免水利建设专项资金;登记失业人员创办从事国家非限制和非禁止行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的工业企业,或创办从事国家非限制和非禁止行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的其他企业,企业所得税减按20%的税率征收;登记失业人员创办其他企业,凡符合相关条件的,可按国家规定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符合有关残疾人创业优惠条件的,可以享受现行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税收优惠政策。

为大学生自主创业提供税务办事绿色通道和便捷服务,免费办理税务登记证,提供注册培训。对普通高校在校生及毕业5年内的大学生(20XX年及以后毕业),在杭州市区范围内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工商经营(从事当年度我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中非禁止、非限制类发展项目),且由符合条件的大学生担任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及大学生创业团队核心成员,出资总额不低于注册资本30%的新办软件生产企业、小型微利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技术贸易企业、服务业企业、农业企业、个体工商户,经认定后可分别按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和营业税等相关优惠政策。同类条件人员自主创业企业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的,在按规定据实抵扣的基础上,再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应税所得额;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实际发生的技术研究开发费用当年抵扣不足的部分,可按税法规定在5年内结转抵扣。

鼓励创业园区建设。统筹安排劳动者创业所需的生产经营场地,完善基础设施及配套建设,优先保障创业项目场地。鼓励创建创业园区,为进园创业的小企业提供有效的培训指导服务和政策扶持,提高创业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和市场竞争能力,提高创业稳定率。对经市劳动保障部门认定的创业园区,按规模每年给予主办方5—10万元的补贴;对符合条件的进园创业登记失业人员给予场地租金补贴,以上两项政策扶持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落实孵化器优惠政策。对经认定的市级大学生创业园,由市财政一次性给予50万元的建园资助;创业园(必须为独立的法人主体)和园内企业,可按规定享受相关扶持政策(创业园优惠政策不可重复享受)。

4.拓宽融资渠道。

进一步完善小额贷款担保政策,创新小额贷款担保管理模式。对就业困难人员、城镇复员转业退役军人、经失业登记的高校毕业生以及其他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其自谋职业、自主创业自筹资金不足的,可提供小额担保贷款。小额贷款担保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到期确需延长的,可展期1次,展期期限不超过1年。

设立杭州市就业困难人员自主创业资助资金。市财政每年从就业专项资金中安排不少于100万元的资金专项用于无偿资助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在市区创业。

对就业困难人员从事个体经营、创办企业或民办非企业单位(国家限制行业除外)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自谋职业、自主创业补助和社会保险费补贴。在享受失业保险金待遇期间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的人员,可以申请一次性领取剩余的失业保险金作为创业扶持资金。

对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创业给予资助扶持:项目申请无偿创业资助的,经评审可给予20万元以内的资助;新办的自主创业企业入驻市级大学生创业园的,2年内由创业园所在地政府(管委会)为其提供50平方米以内的免费经营场地;在创业园外租赁房屋用于创业的,2年内由纳税地财政给予房租补贴;自主创业企业参加市政府(或经市政府批准)举办或组织参加的各类国内外会展,经企业纳税地政府部门认可后,由纳税地财政按展位费的50%给予补贴(对每家企业每年最多补贴3万元,可连续补贴3年);创业的大学生及大学生自主创业企业,取得国内外专利的,可根据相关规定,申请专利资助及奖励。发挥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的扶持作用,积极引导建立天使投资基金,加大对大学生自主创业企业的支持力度。有效运作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放大财政资金的杠杆效应,增加创业投资资本供给,引导社会资金通过各类创业投资机构投资创业创新企业和项目,为处于初创期的大学生自主创业企业提供资金扶持。

(三)拓展培训体系。

扩大创业培训范围。加强与各相关部门和院校的沟通合作,增强创业培训的实效性和有效性,及时将适合创业、易于创业的项目纳入培训内容。逐步扩大创业培训对象,培训对象由失业人员、被征地农民、残疾人、妇女和大中专毕业生,拓展到即将刑满释放的服刑人员和归正人员。实训科目在服务外包、信息化等领域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到文化创意产业和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等领域。

建立创业实训平台。加强实训机构建设,坚持专业机构、高校、企业三位一体,鼓励科研院所兴办实训基地。开展“十佳”实训机构评选活动,对实训工作成绩突出、促进就业和创业成效显著的实训机构(实训基地)予以奖励。

落实培训补贴政策。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大学生、被征地农民和残疾人参加“产生你的想法”(GYB)、“创办你的企业”(SYB)培训和创业实训,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的,分别给予补贴。取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书,在杭成功开业并符合条件的,给予培训机构后续服务补贴。取得培训合格证书,并带动本市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的,按新增就业人数给予以奖代补。

(四)健全服务体系。

1.健全公共创业服务组织。

完善创业指导组织职能。以街道(乡镇)劳动保障站和社区公共就业服务平台为依托,建立健全公共创业服务网络,为各类创业者提供开业帮助、政策咨询、项目推介、专家指导、跟踪扶持等“一条龙”创业服务。加强创业服务团队建设,不断充实创业指导专家团力量,开展专家咨询活动,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建立大学生创业导师制度,对大学生创业各阶段进行分类指导。健全创业服务台帐,根据失业人员创业状况台帐,建立创业回访制度,定期进行电话回访或上门回访,扎实做好后续服务工作。

2.建立创业项目库。

建立充实创业项目库,向创业者免费提供创业项目。规范项目征集流程,每年定期向社会公开征集“投资少、风险低、见效快、易操作”的小型创业项目50-100个,重点征集一批适合大中专毕业生创业的技术型小项目,以充实创业项目库。健全并完善创业项目服务平台,制订项目管理办法,加强对创业项目征集机构的指导与管理。试行创业项目成效考核机制,汰弱留强,形成一套能进能出的创业项目管理制度,储备一批能创业、易创业、促创业的好项目。完善项目展示机制,继续举办“大展会、走社区、到县市、进校园”等形式的项目展示活动,满足失业人员和大学生创业需要,不断拓展创业项目的展示范围和展示对象,实现杭州都市经济圈共享创业项目成果。

相关热词搜索:贫困地区上市优惠 总部经济优惠政策

最新推荐成考报名

更多
1、“总部经济,贫困县,上市优惠”由中国招生考试网网友提供,版权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
2、欢迎参与中国招生考试网投稿,获积分奖励,兑换精美礼品。
3、"总部经济,贫困县,上市优惠" 地址:http://www.chinazhaokao.com/wendang/sixianghuibao/763957.html,复制分享给你身边的朋友!
4、文章来源互联网,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在24小时内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