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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外出6个月以上

2016-12-28 12:46:46 编辑: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成考报名 浏览:

导读: 党员外出6个月以上(共8篇)流动党员管理制度流动党员管理制度1、党员外出务工经商或从事其他正当职业,应事先向党支部报告。2、党员外出时间在6个月以上,且有固定地点的,将其组织关系转至所在地区或单位党组织。3、正式党员3人以上集体外出,且地点相对集中的,建立临时党小组。4、外出党员和临时党小组负责人应主动经常与党支部保持联系,定...

流动党员管理制度
党员外出6个月以上 第一篇

流动党员管理制度

1、党员外出务工经商或从事其他正当职业,应事先向党支部报告。

2、党员外出时间在6个月以上,且有固定地点的,将其组织关系转至所在地区或单位党组织。

3、正式党员3人以上集体外出,且地点相对集中的,建立临时党小组。

4、外出党员和临时党小组负责人应主动经常与党支部保持联系,定期汇报情况。外出党员接到党支部有重要活动通知后,应按时返回。

5、党员持《流动党员活动证》在外出所在地或单位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但不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6、对外来务工经商的党员,党组织应积极接收他们的组织关系和党员身份证明件,安排他们参加党的活动和过组织生活。

流动党员管理办法
党员外出6个月以上 第二篇

流动党员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切实加强对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根据《党章》和中央、省、市《关于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党内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流动党员是指由于就业或居住地等原因,离开原党组织所在地,在较长时间内无法正常参加正式组织生活的党员。包括外出务工、经商、居住等,连续时间超过6个月以上的党员;大中专毕业生及其他流动人员中尚未落实组织关系的党员。

第三条 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的主要原则是:

1、坚持以流入地党组织为主、流出地和流入地党组织共同管理。构建流出地与流入地党组织密切配合、有机衔接的流动党员管理机制。

2、坚持区别情况、动态管理。根据流动党员的分布状况、职业特点和居住地点等情况,采取单位管理、行业管理和社区管理等多种方式,实行分类管理,努力做到党员流动到哪里,党组织的管理就覆盖到哪里。

3、坚持教育、管理与服务相结合。强化服务意识,寓教育、管理于服务之中,增强流动党员的党性观念、组织观念和光荣感、归属感与责任感。

第二章 对流动党员的管理职责

第四条 流出地党组织要了解掌握外出流动党员情况,加强与流入地党组织的联系,配合流入地党组织共同做好流动党员外出期间的教育管理工作。

1、在党员外出前对其进行教育并提出要求,按规定登记发放《流动党员活动证》。

2、掌握外出党员的流动去向、外出时间、地点和联系方式等情况。

3、了解党员外出后的思想、就业和生活等情况,及时向外出流动党员通报党组织的重要情况,通知外出流动党员按规定参加党内选举等重要活动。

4、外出流动党员返回后,认真查验《流动党员活动证》等有关材料,及时了解党员外出期间的表现和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情况。

5、了解预备党员外出期间的表现,按规定做好预备党员的转正工作。

第五条 流入地党组织对流动党员管理负有主要责任,要加强与流出地党组织的联系,把流动党员纳入本地党员教育管理的整体工作中。

1、认真查验外来流动党员的《流动党员活动证》,在验证其党员身份后,及时将其编入党的一个基层组织。

2、加强对外来流动党员的经常性教育和管理,组织他们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按规定收缴党费。

3、关心外来流动党员,为他们的就业、学习和生活提供必要帮助。

4、在《流动党员活动证》上如实填写外来流动党员参加组织生活、交纳党费等情况,及时将他们的重要情况反馈给流出地党组织。

5、做好外来流动人员中预备党员的教育和管理工作。

6、积极帮助集体外来流动党员建立正式或临时党组织,开展党的组织活动。

第三章 对流动党员的基本要求

第六条 流动党员要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在流入地参加党的日常组织生活,在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组

织参加选举等重要活动,自觉接受流出地和流入地党组织的教育和管理,积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1、外出前,应向所在党支部报告外出事由、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领取《流动党员活动证》。

2、外出后,凭《流动党员活动证》及时到流入地党组织报到。若所到单位尚未建立党组织,党员可与其上级主管部门的党组织联系,也可与其它所在地党组织联系。

3、外出期间要按照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积极参加流入地党的组织生活,按规定交纳党费,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流动党员原则上应按月交纳党费,因外出地点变动频繁等原因按月交纳确有困难的,可以按季度交纳。

4、主动与流出地党组织保持联系,每年至少向流出地党组织汇报一次外出期间思想、工作和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情况。外出地点、就业单位、居住地和联系方式等发生变化时,应及时向流出地党组织和有关党组织报告。

5、外出返回后,及时将《流动党员活动证》交给流出地党组织查验,如实向党组织汇报外出期间的情况。

第四章 流动党员组织关系管理

第七条 对外来时间较长(6个月以上)、工作地点比较固定的流动党员,在其就业单位有党组织的,经其原单位党组织同意,将组织关系转入其就业单位党组织;就业单位没有党组织的,可以就近就便编入所在社区(村)党组织或其他单位党组织,也可依托行业协会等单位的党组织进行管理。

第八条 对外来时间较长(6个月以上)、地点固定、且流动党员人数比较集中的,经原单位党组织批准,在其就业单位党组织的帮助下,建立临时党组织;就业单位没有党组织的,在就业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党组织的帮助下,建立流动党员党组织;党组织关系仍在原单位党组织,委托其就业单位党组织进行管理,条件成熟后移交其就业单位党组织管理和领导。

第九条 对外来时间较短(6个月以内)、地点固定的,可持《流动党员活动证》或原单位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证明信,在其就业单位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交纳党费。就业单位没有党组织的,可将《流动党员活动证》或原单位出具的党员证明信,就近就便参加所在社区(村)党组织或其它党组织的组织生活,按时交纳党费。

第十条 对外出时间较长或较短、地点不固定的,其党组织关系仍由原单位党组织管理,外出党员要通过适当方式主动与原单位党组织保持联系,定期汇报思想和外出活动情况,接受原单位党组织的教育和管理。

第十一条 在本市、县范围内或县之间流动的党员,能经常返回所在地党组织参加组织生活的,其党组织关系一般维持不变。

第十二条 复退军人、大中专毕业生、下岗职工、买断工龄及停薪留职、辞职、退职人员在待业期间,其党组织关系分别由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的人才(劳动)流动服务机构的党组织、民政局复退军人安臵办党组织、所在地街道居委会、村党组织统一管理。就业后,将组织关系转入工作单位党组织。

第五章 健全流动党员管理制度

第十三条 建立《流动党员活动证》管理制度。《流动党员活动证》经党的基层委员会盖章后,由党支部登记发放。短期外出(6个月以内)的党员可持《流动党员活动证》在外出所在地党组织参加组织生活,交纳党费。流出地党组织须对《流动党员活动证》每年查验1次,使用满3年的,应及时进行更换新证。流入地党组织应认真填写《流动党员活动证》相关内容。

第十四条 建立流动党员登记制度。基层党组织要设立《流出党员登记薄》、《流入党员登记薄》,在流动党员外出前,要逐一登记造册,掌握其外出时间、地点、原因、联系方式等。同时,要对外来党员进行登记,详细了解其基本情况。流动党员登

记制度实行动态管理,基层党组织要按月将流动党员的登记情况上报县委组织部。

第十五条 建立流动党员接收制度。要认真做好流动党员的接收工作,对拒不接收按规定转来党员组织关系或持有《流动党员活动证》的党员,有关党组织要及时查处,情节严重的,应按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严肃处理。

第十六条 建立定期联系制度。指派专人负责,经常与外出流动党员所在组织生活党支部联系,与其互通情况,掌握信息,并以印发《致流动党员的一封信》等形式,将支部有关工作情况和要求转告外出流动党员。

第十七条 建立定期走访制度。要组织人员经常走访外来流动党员,及时了解情况,关心他们的生活,帮助他们解决一些实际问题和困难。

第十八条 建立定期报告制度。流动党员在外出期间,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向其所在地党组织汇报思想、学习、工作以及参加流入地党组织活动等情况。镇党委每月向县委组织部报告流动党员管理服务工作情况,并及时调整流动党员信息库,实行动态管理。

第十九条 建立流动党员补课制度。对未能参加党组织的重大活动的外出流动党员,党支部要指定专人通过电话、网络、QQ等多种形式负责对其进行补课。

第二十条 建立流动党员培训教育制度。要坚持“三会一课”等制度,通过建立流动党员“活动日”,定期组织外来流动党员上党课,观看电教片,参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等方面的理论学习和党组织的各类活动,引导外来流动党员遵纪守法、诚实劳动、合法经营,在本地做贡献,为家乡谋发展。

第二十一条 建立流动党员奖惩制度。对在外出期间表现突出的流动党员,党组织应给予表彰奖励;对外出流动党员无正当理由不及时办理组织关系转接事宜、长期不与党组织联系,连续6个月不参加组织生活、不交纳党费的,党组织要对其进行批评

党员组织关系管理手册
党员外出6个月以上 第三篇

前 言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提出,要探索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新机制,加强流动党员管理,促进广大党员发挥先锋模范的作用。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从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入手,切实做好党员教育工作,对于严密党的组织,进一步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不断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改革开放以来,中央组织部就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制定了一系列文件。各地、各部门坚持从实际出发,认真贯彻执行,在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方面积累了许多好做法、好经验。但是,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各种人员在产业之间转移和地区之间流动日趋广泛,流动方式呈现多样化,党员流动也日益频繁,党员组织关系管理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这迫切要求各级党组织采取切实措施,加强对党员的管理,确保每个党员都能及时编入党的一个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始终保持先进性。为此。中央组织部最近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意见》(中组发[2004]10号),就新形势下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若干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

为了帮助各级党组织更好地学习理解和贯彻落实中组发[2004]10号文件,切实做好新形势下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工作,中央组织部组织局编写了《党员组织关系管理手册》一文。该书分为文件、问答和名单三个部份。文件部份,全文收录《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意见》、《关于加强党员流动中组织关系管理的暂行规定》、《关于试行〈流动党员活动证〉制度的通知》等文件。问答部分,主要依据中组发[2004]10号文件和现行的党员组织关系管理文件,就有关政策性问题作出规范性解答。名单部分,收入具有在全国范围内相互直接转移和接收党员组织关系权限的有关系统(单位)党组织名单,以便各级党组织在转移和接收党员组织关系时进行查核。 该书既可作为各级党组织和组织部门的工作用书,也可作为对广大党员进行教育的学习材料。

编者

2004年12月

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意见

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意见》的通知

(中组发[2004]10号·2004年11月1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中直机关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工委组织部,国资委党委、各金融机构党委组织部,铁道部政治部,解放军总政治部组织部: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要探索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新机制,加强流动党员管理,促进广大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从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入手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是贯彻落实四中全会精神的一项重要举措,对于严密党的组织,切实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改革开放以来,中央组织部就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制定了一系列文件。各地各部门坚持从实际出发认真贯彻执行,在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方面积累了许多好做法、好经验。但是,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党员组织关系管理中出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对此,必须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为了加强新形势下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工作,现将《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意见

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各种人员在产业之间转移和地区之间流动日趋广泛,流动方式呈现多样化,党员流动也日益频繁,党员组织关系管理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切实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确保每个党员都能及时编入党的一个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始终保持先进性,现就进一步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提出如下意见。

一、规范转移和接受党员组织关系凭证及使用范围

党员组织关系包括正式组织关系和临时组织关系。转移和接收正式组织关系,应当凭据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转移和接收临时组织关系,应当凭据中国共产党党员证明信或中国共产党流动党员活动证。

党员外出地点或工作单位相对固定,外出时间6个月以上的,一般应当开具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外出时间6个月及6个月以内的,一般应当开具中国共产党党员证明信。外出地点、时间不确定的,一般应当持有中国共产党流动党员活动证。短

期外出开会、参观、学习、实习、考察等,时间在3个月及3个月以内,无需证明党员身份的,可不开具党员组织关系凭证。

二、进一步明确在全国范围相互直接转移和接收党员组织关系的权限

按照中央组织部有关文件的规定,原具有在全国范围相互直接转移和接收党员正式组织关系权限的党组织不变。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的境内企业党委(直属党委),铁道部部属各公司、各铁路分局及分局级公司党委,省(自治区、直辖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组织部(处),可以在全国范围相互直接转移和接收党员正式组织关系。

具有在全国范围相互直接转移和接收党员正式组织关系权限的党组织,同时具有相互直接转移和接收党员临时组织关系的权限。省(自治区、直辖市)、副省级城市及市(地、州、盟)各部门的机关党组织,县(市、区、旗)直属机关党(工)委,乡镇党委,城市街道党(工)委,企事业单位党委,中国人民解放军和武装警察部队团或相当于团级单位政治机关,可以在全国范围相互直接转移和接收党员临时组织关系。

三、在转移和接收党员组织关系中有关党组织的主要职责及对党员的要求

转出党员组织关系党组织的主要职责是:

1.教育督促党员按照规定及时转移组织关系,并如实填写党员组织关系凭证。 2.建立转移组织关系党员基本情况登记制度,对临时外出的党员要采取适当方式与其保持联系。

3.及时了解党员外出期间的表现,查验流动党员活动证记载的有关内容。 4.及时掌握党员去向,与党员所去地方或单位党组织保持联系。

接收党员组织关系党组织的主要职责是:

1.认真查验转移党员组织关系凭证,为党员办理组织关系接收手续,及时将党员编入党的一个组织,并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

2.将接收党员的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及时反馈给转出组织关系的党组织。

3.在流动党员活动证上如实填写党员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交纳党费、组织关系变更、民主评议情况等内容,并将相关材料转给其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

4.对于因工作需要、经济条件等原因不能回原所在党组织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的党员,帮助其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对党员的要求是:

1.因工作、学习、生活等原因离开原所在党组织,要及时转移党员组织关系,在规定时间内到所去地方或单位党组织报到。

2.短期外出或外出时间较长但无固定地点的,应当通过适当方式主动与原所在党组织保持联系,汇报外出期间的有关情况,按照规定交纳党费。

3.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

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支部大会应当决定把这样的党员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四、有针对性地做好新形势下的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和接收工作

凡党员所去单位已建立党组织的,应当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单位党组织;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应当将其组织关系转移到单位所在地或其居住地党组织,也可以转移到行业主管部门党组织,或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

集体外出、地点相对集中且外出时间较长的党员,可不转移党员组织关系,由原所在党组织在他们中建立党组织并进行管理,所去地方或单位党组织协助管理;也可以由原所在党组织委托所去地方或单位党组织管理,原所在党组织协助管理。

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党员,流向比较集中的,原所在单位党组织应当与其所去单位或地方党组织做好衔接工作,为他们集体办理党员组织关系移交手续;流向分散的,原所在单位党组织也要主动向党员所去地方或单位党组织提供情况,帮助党员及时落实组织关系。党员所去单位或地方党组织原则上不能拒绝接收。暂时不具备接收条件的,上级党组织要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积极为这些党组织创造条件,并对其接收外来党员提出具体的时间等要求。

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组织关系的管理,原则上按照已有规定办理。对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纳入社区管理的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应当将其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社区所在的街道党组织,并将其纳入所居住的社区党组织进行管理,社区党组织接收确有困难的,上级党组织要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积极创造条件,并对社区党组织接收外来党员提出具体的时间等要求;被原单位返聘的,其党员组织关系可继续留在原单位党组织;对易地安置的,应当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安置地党组织;对异地居住、受聘到新的单位工作或外出务工经商的,应当根据时间长短及工作单位等具体情况转移正式组织关系或临时组织关系。

高校毕业生党员,已经落实工作单位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及时转移到所去单位党组织;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按国家有关规定选择将户口两年内继续保留在原就读学校的,也可将党员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就读学校的党组织,原就读学校党组织要承担对其教育管理的责任,党员本人要主动与原就读学校党组织保持联系,按规定交纳党费。

五、切实加强对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工作的领导

党员组织关系管理,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各级党委一定要充分认识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对于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党员外出6个月以上】

各级党委组织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管理和具体指导。要健全管理制度,落实专人负责,定期督促检查,确保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各项要求真正落到实处。

各级党组织要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切实增强服务意识,积极帮助党员解决转移组织关系中遇到的困难。要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重点做好国有企业改制中党员组织关系的转移和接收工作,使企业、街道社区等有关单位党组织的工作有效衔接,妥善解决相关问题,防止党员组织关系“挂空”,确保每个党员都能纳入党的一个组织的教育管理中。

要严肃党的纪律。对在转移和接收党员组织关系过程中推诿扯皮、无故拒转拒接的党组织和党员,上级党组织要及时进行纠正,对拒不纠正的,要按照有关规定,对主要责任者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对采取弄虚作假手段伪造党员身份证明的,要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1.什么是党员组织关系

党员组织关系,是指党员对党的基层组织的隶属关系。按照党章规定,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申请入党的人一经被批准入党,接收其入党的党组织就把其编入党的一个基层组织,从此就确定了他的组织关系。党员的组织关系一经确定,党员就可以而且必须参加该组织的生活,并在其中积极工作。

党员组织关系的概念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概念包括正式组织关系和临时组织关系;狭义概念特指正式组织关系。本书中所讲的党员组织关系使用的是广义概念。

2.转移和接受党员组织关系的凭证有哪些

南昌大学党校模拟题(1)试卷和答案
党员外出6个月以上 第四篇

复习资料(一)

一、填空题(每空1分,共20分)

1.党章指出: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整个过程中,,反对本阶级自由化 。

2.、诚信友爱、充满活力、相处 的总体要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3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 积极性创造性 。

4.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中党的基层组织,发挥产经营 开展工作。

5.跨入新世纪,我国进入 、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 的新的发展阶段。

6.党员第八项义务规定:发扬,带头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提倡共产主义道德,为了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难和危险的时刻挺身而出,英勇斗争,不怕牺牲。

7.党章规定:党员有权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请求、申诉和,并有权要求有关组织给以 负责的答复 。

8.党章规定: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活 、或不

,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

9.科学发展观是

10、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 党的组织生活 ,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 1

二、判断题(每小题1分,共20分)

1.( 错 )党的制度建设要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

2.( 对 )对正式党员的纪律处分,也适应于预备党员。

3.( 错 )中国共产党党员是中国人民的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

4.( 对)坚持对外开放是我国的基本国策。

5.( 对)凡是有正式党员三人以上的基层单位,都应成立党的基层组织。

6.( 对 )改善民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点。

7.( 错 )贯彻科学发展观的基本方法是实行统筹兼顾。

8.( 错)撤销党内外职务是党的纪律处分的一种。

9.( 对 )党员的义务就是党员对党应承担的责任。

10.( 错 )党的最高理想和最终奋斗目标是社会主义最终代替资本主义。

11.( 对)预备党员虽有党籍,但不计算党龄。

12.( 错 )预备党员政治素质差,表现不好的,可以做劝其退党处理。

13 ( 错 )信仰宗教,参加宗教活动的人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

14.( 错 )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从上级党委批准之日起计算。

15.( 对)党的总支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为两年或三年。

16.( 错 )可持续发展取决于环境与资源的永续利用。

17.( 错)在党的会议上,党员有权批评任何党员,但不能批评党的组织。

18.( 对 )党的作风建设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为重点。

19.( 错 )受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没有党章规定的各种权利。

20.( 对)党的思想建设以坚定理想信念为重点。【党员外出6个月以上】

三、单项选择题(每小题2分,共20分)

2 1.党的县(旗)、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和市辖区的委员会的委员和候补委员必须有( B )上党

龄。

A.五年以上; B.三年以上; C.二年以上; D.一年以上;

2.党的领导主要指(B )的领导。

A.路线、方针和政策; B.政治、思想和组织;

C.政治、思想和战线; D.政治、方针和政策;

3.要以扩大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以增进党内和谐( A )社会和谐。

A.促进; B.推动; C.带动; D.推进;

4.党的基层组织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 A ),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

A.战斗堡垒; B.基层政权组织; C.基层领导机关; D.基层自治组织;

5.先进性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 C )要靠千千万万高素质党员来体现。

A.生命所系、根基所在; B.立党之本、执政之基;

C.生命所系、力量所在; D.生命所系、立党之本;

6.党员必须坚持党和人民利益高于一切,吃苦在前,享受在后,( A ),多做贡献。

A.克己奉公; B.廉洁自律; C.艰苦奋斗; D.艰苦创业;

7.党章指出: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 D )。

A.物质文明; B.精神文明; C.民主文明; D.政治文明;

8.留党察看是党的纪律处分的一种。《党章》对党员留党察看时间作了具体的规定,其最长不超过( C )年?

A.半年; B.1年; C.2年; D.3年;

9.党的思想路线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B ),在实践中检验真理和发展真理。

A. 解放思想; B.实事求是; C. 与时俱进; D.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

10.坚持( B ),是我们的强国之路。

A.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B.改革开放; C.社会主义道路; D.邓小平理论 ;

四、多项选择题(每小题2分,共20分)

3

1.贯彻落实可持续发展,就是要处理好人与自然的关系,走出一条( ACD )的文明发展道路。

A.生产发展 ; B.又好又快 ; C.生活富裕 ; D.生态良好;

2.党章规定:党员( ABC ),经教育仍无转变,应劝其退党。

A.缺乏革命意志; B.不符合党员条件; C.不履行党员义务; D.违反党的纪律;

3.共产党员的党性修养的主要内容有( ABC )。

A.理论修养;政治修养; B.思想道德修养;文化知识修养;

C.作风修养;组织纪律修养; D.法律知识修养;廉洁奉公修养;

4.( BC )是党的全国代表大会的职权。

A.讨论和决定重大问题; B.选举中央委员会;

C.讨论并决定党的重大问题; D.调整和增选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的部分成员;

5.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取得一切成绩和进步的根本原因,归结起来就是( AD )。

A.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 B.实行了改革开放;

C.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 D.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

6.下列( BCD )是党章规定的党员的权利。

A.密切联系群众; B.接受党的教育与培训;

C.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 D.参加关于党的政策问题讨论;

7.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根本任务是,( ACD )并且为此而改革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中不适应生产力发展的方面和环节。

【党员外出6个月以上】

A.进一步解放生产力; B.全面建设小康社会;

C.发展生产力; D.逐步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

8.党的纪律是( BD )的保证。【党员外出6个月以上】

A.党的利益; B.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 C.全党一致; D.完成党的任务; 4

9.凡属重大问题都要按照( ABCD )的原则,由党的委员会集体讨论,作出决定。

A.集体领导; B.民主集中; C.个别酝酿 ; D.会议决定;

10.中央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总体要求是( ABC )的实效。

A.党员干部受教育; B.科学发展上水平; C.人民群众得实惠; D.领导干部作表率;

五、简答题(每小题5分,共20分)

【党员外出6个月以上】

1.党性修养的途径和方法有哪些?(5分)

途径:通过理论学习,加强党性修养;

通过社会实践,加强党性修养;

通过党内民主生活,加强党性修养;

通过提高科学文化水平,加强党性修养。

方法:做到认准角色,责己从严,强化自重意识;做到反观自照,自我解剖,强化自省意识;做到潜心修炼,遵规守纪,强化自警意识;做到选定目标,竭诚努力,强化自励意识。

2.党的十七大提出的新时期加强党的建设主要任务有哪些?(5分)

答、必须把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作为主线,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以坚定理想信念为重点加强思想建设,以造就高素质党员、干部队伍为重点加强组织建设,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为重点加强作风建设,以健全民主集中制为重点加强制度建设,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加强反腐倡廉建设。这“一条主线”、“五个重点”、“五个建设”为我们做好党的建设指明了方向。目标就是要建设一个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求真务实、改革创新,艰苦奋斗、清正廉洁,富有活力、团结和谐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

3.共产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的性质有哪些?(5分)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的正式组织关系。党员因工作单位发生变化、外出学习或工作时间较长(六个月以上),且地点比较固定,应按规定转移党员正式组织关系,即开写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4.什么是以人为本?(5分)

5

2016三会一课制度及党员活动日制度
党员外出6个月以上 第五篇

三会一课制度及党员活动日制度

一、关于流动党员教育和管理

(一)流动党员教育和管理的意义(为什么要将流动党员教育和管理作为专题培训内容?)

就全国来说,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党员开始在产业之间转移和地区之间流动,使得党员队伍中出现了一个日益庞大的流动党员群体。有资料显示,2016年全国共有农民工2.7亿人,其中有流动党员近400万人。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党员流动呈现出四种趋势:一是流动党员的数量将会越来越多;二是党员流动的范围将会越来越广;三是党员流动的时间将会越来越长;四是流动党员主体突出但结构日益复杂。除此之外,流动党员中文化素质较高、有技术专长的人将会逐步增多,党员流向的行业也会日益广泛。在这种情况下,流动党员的管理就成为新时期党的建设的一个重大而紧迫的课题。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既是新形势下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人才合理配置的必然要求,更是新形势下保持党的先进性和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一项重要任务。

就我们商洛来说,今年市委提出了“五大党建”,即农村党建、社区党建、机关党建、非公党建和流动党建,将流动党建与其它4个党建并列在了同等重要的位置,以前我们也经常抓流动党建,但并没有将其与农村、社区和机关党建相提并论、并驾齐驱,由此可以看出,流动党建已经成为当前党建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

(二)流动党员的概念及界定

2006年6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的意见》对流动党员的概念做出了明确的界定:“流动党员是指由于就业或居住地变化等原因,在较长时间内无法正常参加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活动的党员。”我们一般理解为:离开原组织关系所在地连续超过3个月、不足6个月,没有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员;外出务工、经商、居住,连续时间超过6个月以上,暂时无法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员。

流动党员的概念包含四个条件:其一,流动党员的前提条件是党员的流动基于就业或居住地的变化等原因而形成;其二,流动党员的时间条件是党员必须流动时间较长;其三,流动党员的核心要件是党员无法正常参加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地所在党组织活动并履行党员义务;其四,流动党员的必要条件是党员必须未同新单位或新居住地的党组织建立新的组织关系。这四个条件需要同时具备,缺一不可。

(三)流动党员的类型划分

根据对流动党员的概念界定,我们一般以地域分布、身份特征和流动党员的实际状态对流动党员进行分类。

1.以“地域”分布将流动党员分为三类。一是从本地流出的党员;二是在本地流动的党员;三是从外地流入本地的党员。

2.以“身份”特征将流动党员划为四类。一是农村流动党员;二是城市社区流动党员;三是部分转业军人和大中专毕业生流动党员;四是外出学习进修、借调工作、办理公务、休假探亲,连续时间超过3个月,或转移正式组织关系而人事行政关系仍在原单位的党员。

3.以流动党员的实际状态将流动党员分为五类。一是“地下党员”,即进城务工并已在居住地工作或生活半年以上,而组织关系仍在原单位且不过组织生活的农村党员;二是“口袋党员”,即随着原单位被改制、破产、重组而下岗在家或务工,或者退休,且组织关系虽已转出却没有转入社区而揣在口袋中的党员;三是“挂靠党员”,即组织关系从原单位转出后,暂时存放在民政部门和人才服务中心的部分复转军人和大中专毕业生党员;四是“户口党员”,即一些派驻外地,但是管辖关系仍在原单位,且在外地工作或生活半年以上而组织关系未转出的党员;五是“隐名党员”,即从原单位流入新单位后而不愿亮明身份的党员。

(四)流动党员的特点及流动趋势

1.流动党员的特点

流动党员作为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近十年来出现的一个特殊党员群体,具有不同于传统体制中党员的特点。

一是流动党员群体内部的个体差异性较大。具体表现在个人素质上,既有文化水平较低的流动民工党员,也有高水平的流动人才党员;在从事行业上,既有文教卫部门,也有厂矿业、商业等;在对党的感情上,既有游离组织管理的,也有有心纳入新的党组织管理却又苦于无路的。

二是流动党员群体的稳定性较差。有的是因为他们所从事的一般是一些流动性十分强的工作,有的是因为他们所在的企业不愿稳定地雇用人。所以一地的流动党员群体在数目上、分布上常常不断地在发生变化,流动党员的组织关系变动十分频繁。

三是流动党员群体参与党内组织生活的动力不足。他们中有些人是因为面临生活焦虑,没心思参与组织生活,有些人是觉得已离开体制内单位组织,再参加组织活动已没有实际意义,不愿再参与党组织的相关活动,还有一些则是感觉自己与暂居地、现工作单位各方面都很隔膜,无法融合,故有“做客意识”,既是做客,自然认为也无必要在组织上密切联系了。

四是流动党员群体对党组织管理的认同感不强。这一方面是因为流动党员走南闯北,接受新鲜事物多,思想观念和思维方式的转变较快,务实、效率观念的提高使他们不愿在党组织活动上花费时间。另一方面则是由于目前传统党组织的教育和管理所呈现出来的单一性和机械性,确实也已不能适应流动党员群体的需要。

2.流动党员的流动趋势

(1)农民工流动党员:主要呈现出三个特点,一是从经济落后地区向经济发达地区流动;二是有序流动与无序流动并存;三是工作逐步稳定与流动频率加快并存。农民工流动党员的从业特点表现为从业层次差异较大,从业领域以非公有制企业为主。

(2)城市社区流动党员:主要呈现出三个特点,一是居住分散,分布广泛;二是构成多样,素质参差不齐;三是流动性大,各种信息难以收集。

(3)高校毕业生流动党员:主要特点是他们具有较高的文化和综合素质,党龄一般都比较短,并且可塑性较强。

(五)流动党员教育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1.存在问题

以传统党建的设计来教育管理流动党员已经不适用,但新的适合流动党员自身特点的教育管理尚处在探索之中,全国各地党建工作者普遍感到对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难度较大。目前的流动党员教育管理中主要存在“五难”问题:

(1)底数难摸清。组织找党员难和党员找组织难这“两难”导致“两不找”或“两不管”,以致出现了许多“挂名党员”和“空挂党员”。

(2)管理难落实。流动党员不能正常参加党组织生活,不能按规定接转党组织关系,不能按时交纳党费,预备党员不能按期转正。

(3)教育难适应。教育理念落后,教育内容单一,教育方式呆板。

(4)活动难开展。党员组织生活参加难,党员活动组织难,党员教育培训难,党员权利义务监督难,党组织活动协调难。

(5)作用难发挥。部分流动党员未能充分发挥“领头雁”、“信息员”和“联络员”等先锋模范作用,甚至极个别流动党员产生副作用。

此外,流动党员教育管理的组织架构难也是目前面临的一大难题。

2.主要原因

流动党员管理工作中出现这些问题和难题,既有客观原因,又有主观原因,还有制度机制、方式方法的原因。

(1)流动党员群体的特点是客观原因。流动党员外出方式多,活动区域大,从业范围广,流动性极大,导致客观上不易管理。

(2)党组织和流动党员自身认识存在偏差是主观原因。一些基层党组织和党务工作者对流动党员教育管理认识不足,思想上存在误区。而部分流动党员也存在组织观念淡薄、党员意识不强等问题。

(3)流动党员教育管理的制度方法不完善是制度机制原因。目前,流动党员教育管理体制基本上沿用传统“条归条、块归块”的办法,且条块之间的管理责任分工不明,缺乏科学有效的管理机制,管理方法的针对性和灵活性不够,没有形成“全国一盘棋”的管理格局。此外,各级党组织还没有建立流动党员的专门管理机构,加之非公企业党组织建设的薄弱及其发挥作用时的客观受限,都使得流动党员的管理力量薄弱。

(六)创新流动党员管理的思路与对策

针对流动党员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其成因,我们将从管理的理念、制度体制和方式方法等方面来创新流动党员管理的思路与对策。创新流动党员管理首先要创新管理理念。创新管理理念需要实现“三个转变”,即由重思想约束、轻制度建设向思想约束与制度建设并重转变,由重义务、轻权利向义务与权利并重转变,由重管理、轻服务向管理与服务并重转变。

1.针对流动党员组织管理体系不完善、组织设置不健全等问题,要“打造网格一体化的组织平台”。打造网格一体化的组织平台是为了构建网格一体化的动态组织管理模式。“所谓网格化的党组织是指在不同行业、不同区域、不同部门分别建立各种类型的党组织,构成一个组织系统,形成网格化的组织架构。”网格化组织管理模式以一体化的网络建构为基础,通过网格的形式,来实现全国党员的信息资料和组织生活的一体化管理和流动党员治理。以上所解决的是流动党员难找组织和简化组织关系转接程序的问题。

2.针对流动党员不找组织,形成“挂名党员”、“口袋党员”的问题,要建立激励约束机制,以解决党员的问题。中国共-产-党章程明确规定:“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第一,建立健全流动党员关怀服务机制,以激发流动党员的活力。健全关怀服务网络、困难救助机制、权利保障机制、素质提升机制、健全互助服务机制。第二,通过实行党员党籍年度注册管理的方式,建立健全约束机制,以解决继续出现“挂名党员”和“口袋党员”的问题。

3.针对流动党员管理不规范和信息沟通不畅等问题,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以加强各部门的协调沟通。定期举行由流入地的公安、工商、劳动和社会保障、综治、计生等单位以及流出地组织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研究解决流动党员管理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实现两地信息的互通有无。建立“党员身份证”制度。可以借鉴居民身份证的制作和管理方法,并由组织部门借助电子信息平台进行管理。

4.针对流动党员教育学习内容和方式单一呆板的情况,流动党员教育学习要“突出规范性”、“增强针对性”和“讲求灵活性”。一是坚持集中教育与经常性教育相结合。在坚持以支部为单位组织学习教育的同时,根据流动党员在不同岗位、不同时期会产生不同思想问题的实际,组织开展各类专题教育。二是传统教育与网络教育相结合。在坚持经常性邮寄文件、学习材料的同时,通过完善远程教育网络,把开展远程教育作为流动党员教育培训工作的重要补充。三是基地教育与脱产教育相结合。以流出地党组织设立的党员活动室为教育基地,对流动党员进行集中培训。

5.针对流动党员活动开展难等问题,通过“建立动态管理的物质保障机制”来进行解决。一是要实现各类党组织在人力和物力方面的党建资源共享;二是通过把管理经费纳入流出地和流入地的财政转移支付范围、鼓励“两新”组织对本企业的党组织活动提供经费支持、鼓励党员个人对组织活动给予经费捐助等方式,多渠道筹措活动经费。

6.针对流动党员作用发挥难的问题,要为充分发挥流动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搭建平台。一是以组织流动党员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活动为载体,为他们发挥作用提供平台;二是通过对流动党员设岗定责和年终进行综合评议,促进流动党员作用的发挥;三是通过研究制定对一些做出突出贡献的流动党员给以物质和精神奖励的政策措施,激发流动党员多做贡献的积极性。

二、“三会一课”

(一)概念

“三会一课”,即指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三会一课”制度是党基层支部长期坚持的重要制度,也是健全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的重要制度。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可以使党员经常受到党性教育、党的优良传统作风教育、怎样做一个合格党员的教育,增强党员的党性观念,不忘自己是一个共-产-党员,从而在各项工作中自觉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二)基本程序和有关规定

1.支部大会

(1)基本程序

①选定议题,提前通知全体党员。

②会议主持人报告党员出、缺席情况,宣布会议议题,开始开会。

③党员围绕进行民-主讨论和表决。

④宣布表决结果,形成支部大会决议。

(2)有关规定

①支部党员大会一般为三个月召开一次。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推迟举行,支部委员会必须向上级党组织报告说明。

②支部大会必须有本支部三分之二以上的正式党员到会才可举行。

③大会决议必须经过应到会正式党员半数以上通过,才有效。

2.支委会议

(1)基本程序

①会前准备。确定议题、开会时间、地点,向全体支部委员通报情况,每一位支部委员作好参加会议的准备。②召开会议。主持人向到会人员报告会议议题和议程,集体讨论,形成决议,对落实决定事项作出明确分工。③整理支委会作出的决议或决定及会议记录,及时存档备查。

(2)有关规定

①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根据需要也可以随时召开。②召开支委扩大会议,要有超过半数的支委参加。列席会议的同志在会上可以发表意见,但没有表决权。

3.党小组会

(1)基本程序

①会前与党支部沟通,确定内容、方法,通知党员做好准备;②抓住中心内容讨论,力求统一思想;③根据讨论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④指定专人负责做好记录,记录本由党小组长负责保存,党小组长要及时将会议情况向支部汇报。

(2)有关规定

①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至两次。②党小组会内容一般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党支部工作,结合本小组的实际情况确定,每次解决一两个问题。③党小组会由党小组长负责召集、主持。

4.党课

(1)基本程序

①课前准备。确定课题和讲课时间;精选讲课教员,认真备课。②集中组织党员听课。③课后消化,组织讨论或测试。

(2)有关规定

①党课必须定期进行,一般情况下,每季度上一次党课。如果有特殊情况,可适当增减上课次数。不过,至少每个季度一次。②党员(含预备党员)必须自觉参加党课学习,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或缺席。

三会一课制度及党员活动日制度 [篇2]

一、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召开一次。

传达贯彻上级党组的决议,报告支部工作情况,研究入党积极分子工作,发展党员、通过预备党员转正等。

二、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

分析党员思想情况,讨论发展党员和支部中其他重大问题。

三、党小组会每月召开一次。

组织学习有关文件,研究发展党员,听取党员思想汇报等。

四、定期组织党课学习,按照党课计划确定内容,加强对党员的教育。

五、定期召开党员民-主生活会,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组织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

一、支部党员大会

1.支部党员大会是支部的领导机关,凡属党内重要问题都应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决定.支部建制的党员大会每半年召开一次.如遇有紧迫问题需要讨论,可随时召开.

2.支部党员大会的主要内容: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的决议,指示,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讨论和制定贯彻执行的计划和措施;讨论和批准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讨论和决定吸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的转正;讨论和决定表彰优秀党员;讨论和决定犯有错误党员的处分意见;选举党支部委员会及出席上级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讨论撤换不称职的党支部委员和党员代表,讨论和决定支部委员和党员代表,讨论和决定支部其他重大问题.

3.要求:支部委员会对支部党员大会应高度重视,会前做好充分准备;要发扬民-主,让党员有充分的发表意见和对支部工作提出批评或建议的机会;党员对党内讨论和决定的需要保密的问题,没有正式公布之前,不得向外传播;支部党员大会形成的决议应通过表决,一旦形成决议,每个党员都要无条件地执行,要认真做好记录.

4.党委,总支部单位的党员大会每半年召开一次.党员大会的内容参照支部党员大会的内容(不包括讨论,决定接收新党员和讨论,决定犯错误党员的纪律处分).

二、支部委员会

1.支部委员会的会议每月一次.

2.支部委员会会议的主要内容:讨论研究如何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议,围绕生产经营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讨论研究党员教育,管理的措施,发展党员以及对党员的奖惩问题,研究讨论群众工作,包括群众的思想倾向和如何做好群众思想政治工作,以及工会,共青团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需要支部委员会讨论的其他问题.

3.要求:会前作好准备,确定议题,并由有关委员准备意见,提交讨论.会间需要讨论决定的问题,应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要求进行,并认真做好记录.

4.党委,总支部委员会议召开的时间,内容,要求,按上述规定执行.

三、党小组会

1.党小组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

2.党小组会的主要内容:组织党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提高党员的政治素质和思想水平,发挥党员在生产经营活动和各项工作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分析党风状况,提出改进意见;研究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工作,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工作,及时讨论发展对象的入党报告和预备党员转正报告,提出意见,供支部参考.每半年召开一次党小组民-主生活会,党员向党小组汇报学习,工作,思想等情况,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研究围绕群众的思想状况,提出并落实好群众思想工作的措施.

3.要求:党小组长要认真负责做好准备,组织并开好会议;党员要自觉参加党小组会,积极发表意见;要认真做好记录.

四、党课

党课每年不少于四次,由各支部负责实施.每次党课以集中学习为宜.一般应吸收入党积极分子一起听课.党课教育的主要内容是围绕各个时期的形势和任务,党的中心工作,结合本单位党员状况和生产经营实际,生动地,有针对性地,形式多样地进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的基本知识和邓-小-平理论教育,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教育等.党课教育要抓好三个环节:认真编写教材;落实好教员;组织好课后讨论.领导干部要亲自讲课.

五、"##三会一课"定期检查措施

1.各基层党组织每半年检查一次"##三会一课"情况.

2.党委每年对各级党组织的"##三会一课"情况检查一次.年终将检查情况进行通报.

三会一课制度及党员活动日制度 [篇3]

“三会一课”(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党课)是我党经过长期实践证明的一种行之有效的党组织生活制度。为健全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提高党员素质,加强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特制定“三会一课”制度如下:

一、党支部大会制度

党支部大会是党支部全体党员参加的会议。一般每三个月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党支部大会可提前召开,无特殊情况,一般不推迟举行。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支部书记因故不能到会,由组织委员或宣传委员主持。开会前,党支部委员会要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确定支部大会的议题,并将会议内容、要求事先通知全体党员。根据会议内容的需要,有时可以吸收非党干部或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列席会议。党支部大会的主要任务: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制定本支部贯彻落实的计划、措施;定期听取、讨论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讨论接受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选举支部委员会;讨论决定其他需要由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的重要问题。

二、党支部委员会议制度

党支部委员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如遇紧急事情需要研究,可随时召开。支部委员会决定重要问题时,到会支部委员必须超过支部委员会人数的半数才有效;如遇重大问题要作出决定,能到会的委员又不超过半数时,必须召开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党支部委员会在支部党员大会闭会期间,负责处理支部的日常工作。支部委员会对支部党员大会所作出的决议不能修改或推翻。支部委员会作出的决议和决定,支部党员大会有权修改或否定。如发现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不符合党的路线、方针和上级党委的决议时,支部委员会可请示上级党组织裁决或重新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三、党小组会制度

党小组会是党员组织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小组活动的主要形式之一。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如支部有特殊任务,次数可增加,也可以推迟召开。

党小组会的主要内容: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传达支部的决议,讨论贯彻支部决议的具体措施及每个党员应承担的任务,党员汇报思想、工作、学习和执行党的决议的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根据支部的统一安排,定期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分析群众的思想状况,研究如何做好群众的工作,研究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研究发展对象,评选优秀党员,讨论对党员的处分等党务方面的有关工作。

四、党课制度

党课是对党员进行教育的最经常、最基本的一种形式,是提高党员政治思想觉悟的重要措施。在一般情况下,三个月要上一次党课,在实施中,可根据形势任务的需要,相对集中使用党课教育时间。

党课教员一般由在局党员领导干部或先进党员担任。也可聘请上级党组织的党员领导干部或聘请党校教师兼任。

上好党课应注意以下问题:一是突出党员教育的特点。党课的内容要紧密结合国内外形势及党的中心任务,讲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传授党的基本知识。二是做到理论联系实际,切忌空谈,要针对党员的思想实际,解决党员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三是根据党组织的要求,结合**工作情况,研究制定党课教育计划。四是定期检查和讲评党员接受教育的情况,适时对党员进行测验,作为支部党建百分考核的内容。

三会一课制度及党员活动日制度 [篇4] 一、充分认识“三会一课”制度的重要意义

“三会一课”是党的组织生活的基本制度,是党的基层组织应该长期坚持的重要制度,是加强党员日常管理的主要途径。认真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对于健全党组织生活,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具有重要作用。在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自觉执行“三会一课”制度,是整改落实、改进作风的有力抓手,对增强在党意识、接受组织监督、密切党群关系,发挥模范作用都具有重大意义。

二、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的各项任务

“三会一课”制度指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

(一)支部党员大会

1.会议时间: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也可根据情况随时召开。

2.与会人员:会议由全体党员参加,根据需要可吸收非党干部或入党积极分子列席参加。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书记不在时由副书记主持。党员非特殊情况不得请假,参会党员不少于应到会党员的半数。支部党员大会决议必须经应到会正式党员半数以上通过方能有效。

3.会议内容:(1)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制定党支部贯彻落实的计划、措施;(2)定期听取、讨论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和工作计划,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3)讨论发展新党员及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4)选举支部委员会成员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5)讨论需由支部大会决定的其他重要事项。

(二)支部委员会

1.会议时间:每月至少召开一次,遇特殊情况及有必要时,支部书记可随时召集。

2.与会人员:会议由全体支委会成员参加。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书记不在时由副书记主持。支部委员会决定重要事项时,到会支部委员必须超过半数以上。如遇重大问题需要作出决定,必须提交党员大会讨论。

3.会议内容:(1)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2)研究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和指示,以及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和意见;(3)讨论通过年度支部工作计划工作总结,总结部署工作;(4)研究如何发挥党支部的领导核心作用,研究如何加强自身建设问题;(5)分析党员的思想状况,制定加强教育管理的措施;(6)讨论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和党员发展对象的培养考察;(7)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8)讨论研究决定重大事项,及其他需要支委会讨论的重要问题等。

(三)党小组会

1.会议时间: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也可根据情况随时召开。

2.与会人员:会议由党小组全体党员参加,党小组长负责组织并主持会议。党小组要在会前与党支部进行沟通。

3.会议内容:(1)组织党员学习党的基本知识、路线、方针、政策等,学习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2)传达支部的决议,讨论贯彻支部决议的具体措施及每个党员应承担的任务;(3)党员汇报思想、工作、学习和执行党支部决议的情况;(4)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5)定期召开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反映党员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四)党课

1.时间要求:每季度至少上一次党课,也可根据需要临时安排。

2.与会人员:会议由全体党员参加,根据需要可吸收非党干部或入党积极分子列席参加。党员非特殊情况不得请假。

3.主要任务:(1)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政策和基本知识;(2)学习法律知识、科技文化知识;(3)学习上级党组织规定的必读书目及材料;(4)结合当前形势,对党员进行党性教育、先进性教育和形势任务教育。

4.相关要求:党课教员一般由党支部书记、支委或先进党员担任,也可聘请上级党组织的党员领导干部或聘请党校的教授授课。每次授课必须要充分准备,讲课时要联系实际,讲求实效。每次党课要认真做好记录,存档备查。

5.其他事项:各乡镇党委班子成员每年“七一”前后,要深入联系村(社区)党组织上一次党课,党课内容要报乡镇党委书记审阅。

三、保证“三会一课”制度的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切实落实好“三会一课”制度。党委(党组)书记是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的第一责任人,要督促和指导基层党支部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各党支部要依照规定,结合实际,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措施。党支部书记作为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的具体组织者、实施者,要认真履职,灵活安排,坚决防止“搞形式、走过场”的做法,保证“三会一课”制度落到实处。

(二)领导率先垂范,层层示范带动。党员领导干部坚持参加“三会一课”,是严格党的基层组织生活的关键所在。党员领导干部要妥善处理工作与参加“三会一课”的关系,自觉加强与所在党支部(党小组)的联系,积极主动、严肃认真地参加“三会一课”各项活动。因故确实不能参加的,应当履行请销假手续。对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发展党员会议等重要活动,一般不得缺席。副科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带头参加 “三会一课”。

(三)健全相关制度,强化日常管理。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建立健全“三会一课”考勤制度、请销假制度、会议记录制度、定期通报和公示制度、奖惩制度等相关制度,认真指导所属每个党支部制定工作计划,对各党支部“三会一课”开展情况进行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保证“三会一课”规范运行。各党支部要分类建立“三会一课”工作台账,对每名党员参加“三会一课”情况进行写实登记,同时每半年要将“三会一课”开展情况向上级党组织报告一次,由上级党组织在所属基层党组织中进行公示。每名党员要坚持填写“三会一课”记录簿,认真记录每次参加“三会一课”的具体情况,及时记写心得体会。

(四)强化宣传引导,创新活动形式。各级党组织要充分运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三会一课”的重要意义和各项任务,宣传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等,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各党支部要结合实际,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积极探寻开展“三会一课”的切入点,把开展“三会一课”的主题与传承革命精神、践行群众路线,党员活动日制度,创建学习型、服务型党组织等有机结合起来,使“三会一课”生动活泼、富有成效。

“三会一课”必须突出政治性,严禁党组织活动低俗化、娱乐化。县委组织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督导组将联合对各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督导,分季度进行通报,并将此项工作作为年终党建工作目标考核的重要依据。

三会一课制度及党员活动日制度 [篇5]

“三会一课”制度是党的组织生活的基本制度,是党的基层支部长期坚持的重要制度,也是健全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的重要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各党支部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根据《党章》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党建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此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三会一课”制度是党支部工作的基本制度,各党支部必须把“三会一课”活动纳入工作计划,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结合党的指导思想、各项方针政策,紧紧围绕财政工作重点,根据本支部的特点,有针对、有重点的组织好“三会一课”。通过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提高党员政治素质、转变工作作风、提升工作水平,推动党员队伍和基层党组织建设,促进党建工作、财政业务工作上新台阶。

二、主要内容

“三会一课”是指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

1.召开支部党员大会。由支部委员会召集、支部书记或副书记主持,一季度至少一次,党支部全体党员参加。其主要内容是: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有关文件;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指示;听取、讨论和通过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和工作计划;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讨论党员的表彰或处分等问题;讨论发展新党员及预备党员转正问题;选举新一届支部委员会。支部党员大会要充分发扬民-主,进行选举或作决议,到会党员必须达到或超过本支部正式党员的三分之二,并经到会正式党员半数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2.召开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由支部书记主持,至少每月召开一次,支部委员参加。其主要内容是:研究、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决定;结合本支部实际研究支部党建工作,制定工作计划,检查和总结工作情况;分析本支部党员状况,制定党员教育管理措施;讨论入党积极分子和党员发展对象的培养和考察问题,讨论预备党员转正问题等。

3.召开党小组会。党小组会由党小组长主持,每季度召开一至两次,是党小组活动主要形式和党员组织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内容是:组织党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学习国家的法律、法规;学习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汇报交流党员的思想、工作、学习情况;反映党员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围绕支部近期的工作,结合实际提出贯彻措施并检查落实情况;讨论支部安排的其他工作。

4.上好党课。党课一年不少于两次,由支部负责实施。每次党课以集中学习为宜。一般应吸收入党积极分子一起听课。党课教育的主要内容是围绕各个时期的形势和任务,党的中心工作,结合本单位党员状况和工作实际,生动地、有针对性地、形式多样地进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的基本知识和邓-小-平理论教育,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教育等。党课教育要抓好三个环节:认真编写教材;落实好教员;组织好课后讨论。领导干部要亲自讲课。

5.召开党组民-主生活会。党组民-主生活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也可随时召开。主要内容: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加强领导班子和党组自身建设,实行民-主集中制情况;艰苦奋斗、清正廉洁、遵纪守法情况;坚持群众路线、改进工作作风、深入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情况;上级指定内容或其他重要问题。

三、有关要求

1.“三会一课”在内容上要结合党和国家的形势,紧紧围绕当前财政工作,突出鲜明的时代性、针对性和实践性,把开展“三会一课”的主题与传承老精神、践行群众路线、党员活动日制度、创建学习型党组织等有机结合起来,使“三会一课”生动活泼、富有成效。

2.各党支部要按照规定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措施。党支部书记作为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的具体组织者、实施者,认真履职,灵活安排,坚决防止“搞形式、走过场”的做法,保证“三会一课”制度落到实处。

3.“三会一课”活动不能用业务会议或其他工作会议代替;分类建立“三会一课”工作台账,对每名党员参加“三会一课”情况进行写实登记,每名党员要坚持填写“三会一课”记录簿,认真记录每次参加“三会一课”的具体情况。

4.党员干部妥善处理好业务工作与参加“三会一课”的关系,自觉加强与所在党支部的联系,积极主动、严肃认真地参加“三会一课”各项活动。因故确实不能参加的,应当履行请销假手续。对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发展党员会议等重要活动,一般不得缺席。

四、督促检查

“三会一课”制度的落实情况,党支部和党员围绕中心工作发挥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和“三会一课”相关材料,局党组将组织检查。

关于落实县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三会一课”制度的实施意见》的工作方案

镇属各基层党支部(总支):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关于“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健全党员党性定期分析、民-主评议等制度”精神,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完善党员教育管理和健全组织生活制度,提高党员思想政治素质和工作能力,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县委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中共进贤县委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实施办法》(进字〔2016〕11号)文件精神,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三会一课”制度的实施意见》,根据意见要求,结合本镇实际,就落实该项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目的意义

“三会一课”制度是我党总结自身建设的历史经验、经过长期实践证明建立的一种行之有效的组织生活制度,是党的基层支部应该长期坚持的重要制度,也是健全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的重要制度。坚持“三会一课”制度,经常组织党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时事政治和科学文化知识,能够不断提高党员的政治觉悟和工作水平,更好地完成党的各项工作任务;可以使党员经常受到党性教育、党的优良传统、优良作风教育,增强党员的党性观念,从而在各项工作中自觉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有利于发扬党内民-主,不断总结经验,纠正工作中缺点、错误,使党组织和党员更好地接受批评和监督。

在新的历史时期对坚持“三会一课”制度提出了更高的标准和要求。各级党组织要根据新时期党员教育管理工作任务,从“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的高度,进一步增强抓好“三会一课”的自觉性,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切实负起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的责任。要通过落实“三会一课”基本制度,切实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使广大党员牢固树立共-产主义世界观、权力观和事业观,成为践行科学发展观的宣传者、推动者和实践者,在“打造南昌核心增长极特色展示区”建设中更好地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二、对象范围

镇属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和村(社区)党支部(总支)。

三、实施步骤

1、宣传发动阶段(201x.3.1-201x.3.15)。指派专人对镇党委所属各基层党组织班子配备和活动场所情况进行专项调查摸底,组织召开支部书记(总支书记)和组织委员参加的动员会议,以以会代训的形式动员部署工作,并通报专项调查摸底情况。

2、自查自纠阶段(201x.3.16-201x.3.20)。各基层党组织要对本单位的情况认真进行梳理。一是看本单位党组织的班子是否健全,不健全的要及时按有关程序配齐配强,并上报镇党委;二是看是否有固定的活动场所,没有的要采取切实可行的办法保证党员参加组织活动的必要阵地;三是看组织生活是否正常的开展,要实现常态化。

3、组织实施阶段(201x.3.21-201x.6.30)。根据自查的情况,及时进行完善。一是在确定的活动场所将“三会一课”有关制度上墙,“三会一课”,即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三会一课”制度具体内容见附件。二是开展正常的组织生活,要把加强和完善“三会一课”制度,严格党的支部组织生活,摆到重要的工作议程,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各项要求。三是各项活动记录要规范齐全。

4、巩固提高阶段(201x.7.1-201x.12.31)。严格按照“三会一课”制度的要求规范有序地开展好各项活动。

四、有关要求

1. 坚持党性原则,突出政治性和思想性。要坚持党性立场。坚持真理,不回避矛盾,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运用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互相帮助,共同提高。在原则问题和大是大非面前,不含糊,不苟同,立场坚定,旗帜鲜明。要紧紧围绕党的基本路线和中心工作,围绕党的自身建设,围绕如何进一步发挥基层党组织的作用来安排和组织好“三会一课”内容。要着重解决党员思想问题,重点解决党员的理想、信念,对党的信任,对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心等问题。

2. 做好充分准备,突出针对性和实效性。在组织“三会一课”之前,要做一定的调查研究工作,分析党员的思想状况,找准问题症结所在,根据上级组织的要求,结合本支部(小组)党员的思想实际,确定会议内容。要事先将会议内容通告给党员或与会委员,以便有针对性地做好准备。组织学习前,可要求党员先行自学,打好基础。

3.围绕主要问题,突出集中度和侧重点。组织生活安排的内容要适当集中,每次活动集中解决一至两个主要问题。组织学习或听党课后,要及时组织党员进行广泛深入的讨论,加深体会,提高认识。

4.改进活动形式,突出吸引力和民-主性。“三会一课”的组织活动形式要服从内容,从实际出发,不搞形式主义。要总结过去行之有效的做法和经验,适应新形势,改进“三会一课”的组织活动形式,增强吸引力和教育性。“三会”要注意遵守规定的程序,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形成决定要充分听取党员的意见,组织党员开展讨论,注意发扬党内民-主。支委会要处理好重大问题集体研究和个人分工负责的关系,既要发扬民-主,又不能搞事务主义。

5、加强组织领导,突出基础性和规范性。基层党支部书记作为落实“三会一课”的具体组织者、实施者,一要加强活动阵地建设,按照“有标志牌、有党旗党徽、有电教设备、有工作制度、有活动台账和有一定数量的党报、党刊”六有标准,建好规范化的党员活动室,为开展“三会一课”打下坚实基础。二要自觉组织党员认真参加“三会一课”。党员个人无正当理由不参加“三会一课”的,视其错误性质给予批评教育,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作劝退、除名处理,或建议纪检部门给予党纪处分。三要组织完善资料归档,“三会一课”的有关资料指定由组织委员负责收集整理,每年年终装订成卷,归入档案,由组织委员负责保管。组织委员如有调整,档案资料在支部书记监督下交接,新、老组织委员和支部书记在档案资料上签名盖章。

2015党员管理制度
党员外出6个月以上 第六篇

第1篇:党员教育管理制度

1、坚持党支部学习制度,每月集中学习一次,重点学习中特理论、党章、党的基本知识,党在农村现行政策法规及科技知识。

2、坚持开展党员争先创优、“双学”和“三比三争”活动,牢固树立改革开放的发展观、求真务实的人生观,乐于奉献的价值观,维护大局的世界观。

3、坚持从严治党方针,严格按党章和党的规定办事,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和民主监督,党员必须严格履行党员权利和义务。

4、坚持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党支部组织生活每季度召开一次,必须重实效,党员半年以上不过组织生活或不缴党费视为自行脱党,党的组织生活必须讲政治、讲党性讲原则。

5、坚持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民主评议党员每年进行一次,必须注重以下五个步骤:(1)学习教育;(2)自我总结:(3)民主评议:(4)组织处理;(5)健全制度。

6、坚持流动党员管理,党员六个月以内外出参加学习、借调、停薪留职、务工等必须按时向党支部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一年以内除上述以外,由单位出据鉴定书,一年以上接转组织关系。

第2篇:西街社区党员管理制度

党员管理工作是加强党的组织建设的重要环节。为加强党员管理,使党员能及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体现党员先进性,结合我村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党籍关系

1、党员因调动工作、学习以及其他原因等,需从本村转到外单位,党支部和党员应及时严格按照党章规定及时办理转移组织关系的手续。

2、党员一般应参加所在支部党的组织活动;外出学习或工作的,参加居住地党组织的组织生活。

3、党员外出前必须向党支部报告,说明外出的理由、时间、地点等,党支部对外出党员过组织生活、缴纳党费等情况,要详细记载。临时性、间断性外出,离家较近的党员,应参加所在支部的各项活动;外出时间长、地点不固定的党员,由支委分工负责,定期通信联系。

4、对外出地点比较固定,外出时间在6个月以上的党员,一般应转出正式组织关系;外出时间在2—6个月之间的党员,则出具党员证明信,或流动党员活动证。外出党员应主动定期向支部汇报思想、工作情况,按时缴纳党费,在返回期间,支部要对他们进行补课,单独组织他们学习外出期间的党内相关文件,并进行教育。

二、自身建设

1、定期汇报。党员每个月至少要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所在支部或党小组汇报一次思想、工作情况,以便党组织对其进行考察和监督。

2、定期谈话。党支部班子成员要按分工(),每个季度至少同党员谈一次话。通过谈话了解党员的思想、学习和生活情况,了解他们本人或通过他们了解党内外群众对党组织和其他党员的意见、要求,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

三、组织生活

1、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及上好党课。

2、每个党员应主动参加组织生活,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过好双重组织生活。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遇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时,事前必须向党支部请假。

3、党员必须认真执行党的决议,积极参加党的组织活动,坚持定期过组织生活,努力完成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

4、党员参加所在支部党的组织活动,外出学习、工作,参加居住地党组织的组织生活,积极发言,做好笔记。

5、长期患病卧床不起或长期休养的党员,如参加组织生活困难,由支部派人向其传达党的重要文件和党内重要活动,从政治上、生活上关心他们。

6、加强对预备党员的管理,由入党介绍人定期写考察记实(填写培养跟踪表),并为他们提供锻炼的机会,预备期满,及时讨论转正问题,并按程序上报审批。

四、民主评议

1、党支部每年一次对党员在思想、工作、学习、组织观念、党纪等方面进行全面评价和考核。

2、严格依照新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结合党员本人的工作总结和检查目标责任制的执行情况进行考核。

3、通过学习、教育、自评、互评、群众评、组织评等几个阶段,对党员作出客观公正的评议。

4、根据评议结果,采取适当方式表彰优秀党员,妥善处理不合格党员,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五、党费收缴

1、党员交纳党费要自觉、按时、足额。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交纳或按月交纳时,经党支部同意,可以委托他人代为交纳或补交,但补交时间原则上不能超过3个月。

2、党员交纳党费的标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3、有固定工资收入的党员的党费收缴实行动态管理,根据不同阶段工资变动情况随时按标准进行调整。

4、支部党费的收缴,由支部组织委员负责,每半年向上级党组织上缴一次。要严格党费收缴手续,便于监督、检查和公布。

5、党支部对不能按时和不足额交纳党费的党员必须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增强党员自觉履行义务的意识。

六、违规责任

1、对违纪党员,应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根据错误性质和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直至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2、党员如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缴纳党费,或不做党组织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党支部可召开支部大会决定

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3、对没有正当理由,6个月以内不转移组织关系,不按指定单位去报到的党员,要给予严肃批评教育,并限期报到。经批评教育仍继续把组织关系介绍信留在自己手中、不交给转往单位的党组织、不参加党组织生活的党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处分,或根据党章规定,按自行脱党处理。

4、党员擅自离职,党组织应给予批评教育;本人坚持不改的,可区别不同情况作必要的处理。

第3篇:社区党员管理制度

1、社区党员应当接受社区党组织的领导和管理,按照社区党组织的部署要求,积极认真地做好社区的各项工作。

2、党员应该参加支部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按时参加“三会一课”,过好组织生活,因事不能参加的党员,事先必须请假。党员必须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在各项工作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3、社区党组织要有计划地组织党员参加学习培训,主要开展党的基本知识、政治理论、政策法律、科技文化和业务技能学习。做到内容丰富、形式灵活、效果明显。

4、社区对党员实行登记建卡管理,党员因工作变动等原因流动时,必须及时按规定做好组织关系接转。

5、党员必须按中组部文件规定自觉按月足额缴纳党费,特殊情况时不能超过3个月。

6、社区内单位在职党员要积极参与社区建设,社区党组织要定期把在职党员在居住社区的表现情况向其所在单位党组织反馈。

7、社区党员必须按照规定参加支部民主生活会和民主评议活动,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8、党员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缴纳党费或不参加组织生活,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的,经支部大会讨论决定,进行组织处理。

第4篇:党员管理的主要制度

党员管理的成功实践大多以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在新形势下不断坚持和完善这些制度,即构成了新时期党员管理的主要内容。

(1)党员必须编入党的一个组织的制度。党章第八条规定:“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党员领导干部还必须参加党委、党组的民主生活会。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党的基层组织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担负着直接联系群众、宣传群众、组织群众、团结群众,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到基层的重要责任。只有把党员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并在其中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党内外群众的监督,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才能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才能保证基层党组织有坚强的战斗力。党员必须编入党的一个组织,既是党员享有的基本权利,也是党组织的重要职责。

(2)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党员必须在党的一个组织中过组织生活,通常是指党员参加所在支部的党员大会或党小组会,以及党员领导干部单独召开的党内民主生活会。党员在组织生活会上,应认真负责地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这项制度是加强党员管理,对党员进行批评监督,促进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提高党的战斗力的一项组织保证。

(3)党员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制度。党员定期参加组织生活会,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求得党组织和同志们的帮助。此外,其他同志在思想和工作上有什么问题,出现什么情况,也应当随时向党组织汇报和反映。这项制度是党员接受党组织教育和监督的一种方式,是党组织了解掌握党员思想和工作情况的一种途径,是我们党内生活的优良传统之一。

(4)党日制度。是指党的组织和党员进行党的活动的专门时间的规定。通常每隔一定时间安排一次,用以召开党的会议,研究党的工作,进行党的教育,过组织生活,接收新党员入党,以及向群众进行党的宣传工作等。坚持这一制度,对于活跃党内民主生活,增强党员党的观念,增进党的团结,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5)党员交纳党费制度。是指党员按照有关规定,向党组织交纳用于开展党的活动的经费。按期交纳党费,是党员必须具备的一个起码条件,是党员对党应尽的义务,是党员关心党的事业的具体表现。党员交纳党费,不仅仅是在经济上资助党,更重要的是可以增强党员的组织观念。党员交纳党费的标准,按照中央组织部有关规定执行。各级党委和组织部门要建立健全党费收缴、管理制度,定期检查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按照党章规定,对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党费者,应当按自行脱党处理。

(6)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是根据从严治党的方针,把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融为一体,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基本制度。中共中央于1988年12月批转中央组织部《关于建立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的意见》后,这项制度在全国城乡基层党组织中逐步建立起来。每年进行一次的民主评议党员,是通过对全体党员进行做新时期合格共产党员的教育,通过民主评议和组织考察,检查和评价每个党员在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的实践中,在改革开放和两个文明建设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表彰优秀党员,清除腐败分子和处置不合格党员,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7)转移党员组织关系制度。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政治身份的证明。党组织在党员变更工作单位或居住地点时,按照有关规定将其党员组织关系由一个单位或地区转移到另一个单位或地区。有关党组织只有在接到其组织关系介绍信后,才能承认其党员身份,并将其编入一个支部,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党员临时外出,时间在六个月以内的,可开具党员证明信或《流动党员活动证》,证明其党员身份,在所去单位党组织过组织生活,但在这个党组织中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8)党籍管理制度。党籍指的是党员资格。党籍管理是党员管理中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申请人党的人被党组织批准后,就算取得了党籍。预备党员也有党籍。凡是党员自动退党、被劝退出党、自行脱党、党员重新登记时未予登记、受到开除党籍的纪律处分以及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就都失去了党籍。党组织应按党章及有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应手续。党组织对党员党籍的处理必须采取十分严肃和慎重的态度。

(9)流动党员管理制度。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劳动力在产业间转移和地区间流动日趋广泛,外出务工经商和人才流动中的党员越来越多,流动的范围越来越广。加强和改进对流动党员的管理,使他们在流动中能够及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是党员管理的一个新课题,也是新形势下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十分紧迫的任务。中央组织部在1994年先后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党员流动中组织关系管理的暂行规定》和《关于试行〈流动党员活动证〉制度的通知》,明确提出了流动党员管理的基本规范。各地要认真贯彻执行,并在实践中积极探索新的方式方法。

第5篇:党员管理制度

一、组织生活会制度

组织生活会是党支部或党小组以交流思想,总结经验教训,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中心内容的组织活动制度。党支部(党小组)组织生活会一般半年召开一次。

组织生活会的主要内容是:检查支部党员在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的决议,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在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坚持党性原则,密切联系群众,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以及上一次组织生活会所制定的改进意见的落实情况。

通过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交换意见,沟通思想,互相帮助,达到纠正缺点、错误,消除分歧,增进团结,加强自身建设,增强党组织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的目的。

党支部或党小组召开组织生活会,可以吸收部分入党积极分子和群众代表列席。

二、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

党员领导干部的民主生活会,是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领导班子召开的,以交流思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主要内容的党内政治生活会议。民主生活会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也可根据需要随时召开。

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主要内容和任务是:结合思想、作风、工作、学习等方面的实际,认真对照检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定,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履行工作职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密切联系群众、求真务实、真抓实干、遵纪守法、艰苦奋斗、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分析根源,研究制定整改措施。

民主生活会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和团结-批评-团结的方针,充分发扬民主,增强原则性和思想性。领导班子成员要围绕主题,敞开思想,畅所欲言,开展同志式的批评。通过民主生活会,统一思想,改进作风,加强监督,增进团结,提高依靠自身力量解决矛盾和问题的能力。

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一般应吸收同级行政负责人参加,也可邀请部分党员、群众代表列席。

党员领导干部要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既要参加所在领导班子的民主生活会,也要参加所在党支部、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会。

三、“三会一课”制度

“三会一课”是指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一般情况下,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大会,上一次党课,每月召开一次支委会和党小组会。要做好会议记录,并且要注意不断改进内容和形式,注重质量,避免流于形式。

1、支部党员大会

支部党员大会是党支部全体党员参加的会议,会议由支部委员会召集,党支部书记主持。会议议题由支部委员会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工作需要确定,会议内容由支部委员会在会前通知党员。

支部党员大会的主要任务是:讨论、决定本支部的重大问题,传达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选举新的支部委员会,增补和撤销支部委员;接收新党员;提出对党员的奖励和处分意见等。

召开支部大会一般要有本支部半数以上的党员参加方为有效,大会决议必须经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半数以上通过,方能有效。特别是讨论发展新党员和决定给予违纪党员纪律处分等重大问题,全体党员都应参加,因故不能参加的应事先请假,支部委员会可就所要讨论决定的问题,个别听取,这些同志的意见,并把他们的意见转达给党员大会,会后应向他们传达会议的决议。

根据会议内容的需要,支部党员大会可吸收非党干部和入党积极分子参加。

2、党支部委员会

党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根据需要也可随时召开。必要时也可召开支委会扩大会议,吸收党小组长和有关党员干部参加。

会议的议题一般包括:研究、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定和指示,讨论制定完成工作任务的方针办法,研究党的建设和党员管理教育方面的问题,研究有关干部选拔、调整方面的问题,研究培养、发展新党员方面的问题,讨论研究协调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众组织工作方面的问题。

支部委员会议事要注意遵守规定的程序,会议的议题应事先通知支部委员,做好准备,对会议决议的执行情况要注意检查督促。

3、党小组会

党小组会是党小组活动的主要形式之一,也是党员组织生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党小组会的内容一般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党支部的近期工作,结合本小组的实际情况确定。通常有以下内容:组织党员学习;研究如何贯彻执行支部决议和各项任务;党员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研究选举和发展党员工作;评选优秀党员;讨论对党员的处分等党务工作。

开好党小组会要注意抓好四个环节:一是会前与党支部沟通,确定会议内容、方法,通知党员做好准备;二是抓住中心内容讨论,力求统一思想;三是明确责任,及时督促检查议定内容;四是做好记录,向支部汇报。

4、党课

党课是党组织以授课形式定期对党员进行教育的一种方法。党课应当根据不同时期的形势和中心任务,紧密联系本单位实际和党员的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地进行。内容一般包括:党的基本理论、基本政策、基本知识、国际国内形势和科技文化知识等。

授课人可由本单位党组织负责人承担,也可请上级党组织负责人或有关专家、学者授课。课后注意收集党员的反映和要求不断改进和提高党课质量。每个党员都应当自觉地接受党课教育,不断增强党性修养和锻炼。

四、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是党的基层组织按照有关规定,定期组织党员开展民主评议的一项活动,是根据从严治党的方针,把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融为一体,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基本制度,是新时期从严治党,纯洁组织,提高党员政治素质,保持党的先进性的重要措施。民主评议党员活动一般每年进行一次。

民主评议党员应坚持实事求是,坚持民主公开,坚持平等的原则,尊重党员的民主权利,让广大党员充分发表意见,并认真听取党内外群众的评议意见。民主评议党员原则上以党支部为单位进行,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主持并动员,全体党员参加。

五、党费收缴管理制度

党费收缴管理制度是关于党费的交纳办法、使用原则、审批、检查、报告等各项管理活动的有关规定。收缴党费包括党员个人向党组织交纳党费和下级组织向上级组织交纳所收的党费两个方面。

按照党章规定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是每位党员应尽的义务,党员要自觉、按时、足额向所在党支部或党小组交纳党费。党员交纳党费的标准按照中央组织部的有关规定执行,生活有困难的党员,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党支部委员会同意,可以少交或免交党费。正常情况下,党费必须由本人交给党支部或党小组,遇到特殊情况,经党支部委员会同意,党员可以委托亲属或其他党员代为交纳党费,但补交党费的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对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各党总支(支部门)要有专人负责定期收缴党费,认真登记造册,每季度末15日前上交组织部。

组织部代党委统一管理党费,由组织科专人负责;建立会计专帐,单独立户存放;按照党费管理的原则和要求,严格党费使用范围、严格党费使用审批制度和党费检查报告制度;组织部每年一次向市委组织部和党委书面报告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情况,并向学院全体党员通报。党支部每年向党员公布一次党费收缴情况。

六、党员教育制度

党员教育制度是关于党组织对党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内容和形式等方面的规定。

党员教育的内容主要是:党章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科学文化和技术业务教育等。

充分利用党校阵地,紧密结合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通过举办党员轮训班,采取集中辅导、分组讨论、个人自学、外出考察等灵活多样的方法,切实加强党员教育,不断提高教育效果。

七、接转党员组织关系制度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政治身份的证明。党员由于工作调动、离退休、外出学习培训、毕业(结业)等原因,使工作或学习单位发生变化时,均应按有关规定办理组织关系接转手续,并妥善保管携带自己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或证明信,在有效期内及时办理接转手续。

1、党员组织关系的接收

来我院工作、学习的党员,时间在六个月及六个月以内的,应持原单位党组织开具的中国共产党党员证明信(临时组织关系介绍信);时间在六个月以上的,持原单位党组织开具的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及时到组织部办理转入我院手续。

2、党员组织关系的转移

调离的党员,在办理离开手续的同时,由党员本人持有关证明材料到组织部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外出工作、学习三个月以上的党员,持所在党组织证明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工作、学习结束后到组织部办理组织关系转入手续。

党员离退休后,应及时将组织关系转移至离退休人员党总支。对异地安置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安置地党组织;对异地居住或受聘到新单位工作的,应根据具体情况转移正式组织关系或临时组织关系;纳入社区管理的,应将其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社区所在的街道党组织。

3、校内组织关系的接转

党员因工作、学习需要,在校内各单位调动时,原工作、学习单位党组织出具证明,党员本人到党委组织部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2015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或党员证明信丢失的处理
党员外出6个月以上 第七篇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或党员证明信丢失的处理

党组织应教育党员妥善地保存自己所携带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或证明信。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或证明信一旦丢失,党员要及时向所在单位的党组织或最后办理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委组织部门报告。党组织应对丢失介绍信、证明信的情况进行审查,如确系本人不慎丢失,可由最后办理转移组织关系的党组织予以补转,并

立即通知接收单位党组织,原介绍信或证明信作废。接转单位在接转时,要对介绍信进行认真审查核对。对丢失介绍信、证明信的党员,应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还应给予适当的党纪处分。

2015党员调研报告
党员外出6个月以上 第八篇

党员调研报告(一)

为真实了解基层连党员工作现状,聆听来自基层党员的心声,解决制约党员发展的瓶颈,提升全矿党员整体素质。渝阳煤矿于20**年元月在全矿开展了声势浩大的党员旗帜工程活动,时间已经过去了半年,该项工程在基层连队运转是否良好,还有需要改进的地方没有。为此我花了2天时间,到10个左右基层连队就此项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

好的方面;

一、党员旗帜工程整体效果良好,现在基层连队党员在安全意识方面超前、连队安排的生产任务不讲价钱,欣然接受、工作态度端正,和普通员工有着本质的区别。党员在对后进同志帮扶、合理化建议起到很好的作用。

二、在安全工作中,党员同志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给普通员工中树立了好榜样。现在基层连队普通员工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入党思想更加坚定,思想觉悟在党员同志的潜移默化下自然提高。各基层支部无党员班组明显减少。

三、通过每月的党员谈心学习活动,相互交流好的意见和建议,党员素质得到了共同提升。

存在的问题和解决办法:

一、党员在班组中分布不平衡,有的班组一名党员没有,有的班组有几名党员现象存在。还有的班组党员因为工作调配,使无党员班组在采掘连队有增加现象。

二、党员的政治思想工作是薄弱环节,应加强对党员的思想教育。有个别党员自觉性差,不愿意学习党的理论知识,表现在人虽然是党员,工作中与一名共产党员政治觉悟还有差距。建议矿上通过下面几个途径解决:

1、多组织集中培训,培训方式应新颖,不应以老套的领导讲,党员听这种模式学习,应注重学习的实际效果。

2、基层大部分党员文化程度都是初中和小学。接受认知能力较差,教育方面是否简易,让员工通俗易懂。

3、通过请外面的教员来本矿讲课,结合多媒体或者光盘进行宣传教育,组织党员收看优秀党员先进事迹报告会。

三、个别队的战线点多面长,隐患和考核较重,在党员旗帜过程中,一部分党员同志工作了,已尽职了,但党员旗帜工程的钱拿得很少,甚至有个别党员拿不到,挫伤了党员同志的积极性。建议能否考虑各工种的具体情况,分头面进行考核。有个别支部党员旗帜工程待遇按二线连队计发。

四、通过激励机制调动党员填写合理化建议的积极性,对于基层单位填写的合理化建议,各部门应将采纳和落实的情况通过oa邮件的方式,反馈给基层连队。

五、党内活动搞得太少,形式单一,不利于提高党组织的凝聚力。基层连队党员因工作原因,搞党日活动党员来得不是太齐。矿上应多集中组织党员同志到外面接受红色教育,或者送党员外出轮训。

六、员工在工作中配合班组长和安全员方面较好。党员在查处员工违章方面的主体地位不明确,员工配合党员的工作被动,还有的员工根本就不配合。

七、党员旗帜工程经济投入力度能否再加大,只有以经济为支撑,让员工看到入党的实惠和好处,既能保证安全,又能调到基层党员工作的积极性。

八、连队党员合理化建议和金点子填写手册中能否加入党员率先垂范的事例,每月一条即可,主要是介绍党员本人在安全和生产方面先进经验,对党员提素起到很大的促进作用。

党员调研报告(二)

在县妇联的正确指导下,刘庄镇妇联对全镇女党员,主要是农村女党员的现状进行了调查了解。通过调查发现全镇农村女党员的现状不容乐观。现将调查情况汇报入选。

一、农村女党员现状不容乐观:

1、女党员数量不容乐观:

刘庄镇农村党员共有789人,其中农村女党员仅63人,占农村党员总人数的7%,刘庄镇共有成年女性9000多人,女党员人数占成年女性总数的1%还不到。由此可见,农村女党员不管是在党员总数中所占的比例,还是在女性总数中所占的比例都低得可怜。

2、女党员结构不容乐观:

农村女党员的结构令人堪忧,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个方面是本土结构,一个方面是年龄结构,一个方面是素质结构。目前农村女党员本土结构比例偏低,现有的63名女党员中,长期生活工作在农村的仅有43名,且本土的女党员出现严重的老龄化,现有的43名本土女党员中,30岁以下的有3个,30岁至50岁之间的有19个,其余的21个全部在目前50岁以上。这43名本土女党员中,高中以上学历的仅3个(含中专),初中学历的25个,其余15人均为小学文化。

3、本土农村女党员发挥作用的现状不容乐观:

通过调查发现,农村女党员在经济建设中,在乡风文明建设,参政议政中都能发挥出特色和优势,发挥出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从参与经济建设的情况看,50岁以下的女党员大多数都有经济实体,在家庭创业中扮演了重要角色。从参与乡风文明建设的情况来看:这43名女党员中,有几名优秀的典型代表。从参政议政的情况看:43名女党员目前有6人在村委任职,有一个县人大代表,没有县政协委员。由此看来,我们的农村女党员经济意识比较突出,都能在经济建设的大潮中争得一席之地,但是参政议政和参与文明建设的意识和能力水平相对较为薄弱,比普通的农村妇女并没有凸显出明显的优势。

4、农村女党员发展趋势不容乐观:

这里指的发展趋势仅指两个方面:一个方面是女党员队伍的发展趋势,另一方面是党员队伍中的女党员自身的发展趋势。通过调查发现,比女党员的数量少更让人担忧的是女党员几乎没有发展。不少行政村中甚至没有女党员,也不发展女党员,照此,(

二、形成这一现状的原因分析:

形成这一现状的原因应该说是多方面的综合性的,主要有以下几点:

1、封建残余思想的影响

几千年的“男尊女卑男主外女主内”的思想还有一些残余,直接导致女性参政议政的不良社会环境。越是落后的村,村支两个委主要负责人年龄越大村的女党员的人数越少。很多女性自己也是这样认为的。

2、女性自身的不足是重要原因

女性自身也存在着很多不足。首先是思想上的原因,大多数女性对政治不感兴趣,对政治不闻不问,行动上对政治不关心。最终的局面是即使有机会,对一些女同志来说,不是思想上不接受,就是行动上不配合,或者说素质上跟不上。

3、乡镇党委缺少足够重视

各乡镇党委每年都要发展一、二批农村党员,每个乡镇都会有几十个发展农村党员的名额,但是很少有要求按比例发展女党员。一般是顺其自然,发展来发展去,最后每年也只能发展两三个女党员。

三、解决这一问题的根本方法

要改变这一现状,我们必须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努力:

1、女性同胞必须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这是解决这一问题的根本方法。内因是变化的根据,外因是变化条件。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关健要提高女性自身素质。加大对女性的培训力度。提高女性参政议政参与文明建设的能力水平。

2、组织上予以特别关心也是重要的解决之道

镇党委如果平时工作中有意识地培养一些女性向组织靠拢,发展时有意识地发展一、两个带动一下,这种局面将会有大的改观。比如像此次换届过程中对女性候选人提供如此有力的政策保障和组织动员,我们相信,女党员的发展状况会有明显好转。

3、妇联组织多方位多层次的培养引导

妇联组织的引导、培养,也是女性成长的重要催化剂。在县妇联的正确领导下,我镇妇联截至目前为止对妇代会主任进行了两次专门培训,由于水平有限以及力度与措施的不尽完善,培训的范围仅止于妇代会主任一个队列,仍没有办法扩大到全体女党员、全体致富女能手甚至全体妇女。

党员调研报告(三)

一、基本情况

截止到x年x月,x共有流动党员6人,其中流出党员6人,流入党员0人,流出党员占党员总数660人的1%。其中:外出务工党员全部是男性,共计6人。年龄结构为:35岁以下3人、35岁到45岁2人、45岁到55岁1人;学历结构为:高中学历4人、本科2人。分布情况为:省内5人,省外1人,均是外出3个月以上流动党员。

二、流动党员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流动党员流动方位很难掌握

由于外出党员的流动性很大,因此党组织很难随时掌握外出党员的去向。一是有的基层党组织对外出党员管理认识不到位,教育管理不严、制度不全,导致流入和流出党员无登记,使部分党员“来去自由”。二是有的外出党员由于情绪心态和家庭等情况对党组织报有怨言,逐步疏远了党组织。

(二)流动党员党组织活动不好开展

一是外出党员远离属地党组织,无法参加原党支部的活动。二是流动党员因怕受约束,不愿暴露党员身份,不说自己是党员。有的存在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一意去挣钱的心态,外出期间对原党支部的工作不闻不问,不能正常发挥党员带头作用。由此造成外出党员的正常组织生活以及教育培训等都难以落到实处。

(三)流动党员管理存在不足

由于党员目标管理和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对于外出党员都难以落实,致使外出党员疏于管理和监督。特别是党章规定的“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要求难以落实。

(四)流动党员组织隶属关系难接转

流动党员的接转组织关系程序较多,繁多的接转程序导致党员不情愿心态,有的成为了口袋党员。

(五)流动党员身份不好确定

一是要了解流动党员的身份,只是靠本人自己说,没有有关的证明材料,党组织难以确定其身份;二是有的党员在私营企业务工,由于工作时间紧和工作量大原因,没有时间参与党组织的活动或不愿暴露党员的身份。

三、加强流动党员管理的对策建议

(一)深化认识,抓好教育

一是要求外出党员要主动与所在地区党组织取得联系,按规定及时转移党组织关系;二是对未能及时转出组织关系的,要出具《流动党员活动证》,要求党员自觉严格要求自己,积极参加所在党组织的活动,按期交纳党费,完成党组织任务;三是要求流动党员主动通过适当方式与党支部保持联系,每季度汇报一次以上在外的思想、生活、工作、学习情况;四是要求外出党员返乡时及时与支部联系,如实汇报外出期间的情况,把《流动党员活动证》交支部查验。

(二)建章立制,强化约束

要把外出党员教育管理的有关措施、办法以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外出党员管理机制。一是政治和道德观念教育;二是建立流动党员档案。对流动党员的基本情况、家庭情况、外出时间、地点、就业情况、工资报酬、参加流入地党支部的活动情况等情况要有详细的记录;三是建立联系制度。党支部要确定一名正式党员的预备党员,流入地党组织要提供其现实表现情况,原所在党组织要加强与流入地党组织联系,做好跟踪考察工作。

(三)创新载体,发挥作用

要把流动党员队伍教育管理好、组织好,促使带富一方群众,搞活一方经济,必须寻找活动载体,充分发挥他们在经济建设中的先锋模范作用。

党组织要在每年春节期间和借党员回家之机,召开党员座谈会,向他们介绍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通报家乡出流动党员的家庭解决一些生产生活方面的实际困难,为外出务工党员送去组织的关心,充分体现党组织的温暖。

(四)加大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建立党组织的工作力度

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从业的流动党员,组织关系多数的在原支部。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建立党组织的工作力度,帮助企业建立健全组织,有利于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影响力,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不仅能加强对流动党员的管理又确保了企业团组织、工会组织等能够发挥正常作用,促进企业沿着健康正常轨道发展。

(五)流入地是流入党员的管理重点

流入地党支部要与流出地党支部取得联系,掌握流动党员的情况,建立流动党员档案;流入地党组织要把流动党员吸纳到邻近的一个党支部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以及学习培训,同时协调好流动党员与用工单位的关系,处理好劳动和学习的关系,让流动党员既安心工作赚钱又可以正常参加党组织的活动,尽量让每个党员找到自己的一个“家”,避免党员游离于党组织之外。对流入本地居住或工作3个月以上并持有《外出流动党员活动证》的流动党员,本地要负责登记备案,编入一个党支部或党小组过正常组织生活;在本地居住工作6个月以上,而没有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的流动党员,其工作单位党组织或其居住地党组织要督促其办理组织关系迁移手续;对持有《外出流动党员活动证》的外来流动党员,按有关规定做好组织关系转接工作。

(六)对务工经商党员上级部门要加大管理力度。

流动党员的流入管理十分重要,但很难解决党员的真实性问题和不暴露党员身份的问题。一要进一步加强“流出地”对他们的管理;二是建立“流出地”和“流入地”必要的联系,形成管理网络;三是加强流动党员活动证的使用,切实解决流动党员“流出地管不到,流入地管不了”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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