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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落实调查研究工作汇报

2016-12-29 11:18:57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关于落实调查研究工作汇报(共9篇)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调研报告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后,得到了全国各级广大干部的一致拥护,从中央到地方的改进作风,勤俭节约意识不断加强。县财政系统在调研和贯彻落实过程中,也发现了些问题,并就如何破解存在的问题,谈谈自己的一些粗浅认识。一、调查基本情况(一)主要做法为切实贯彻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我局...

本文是中国招生考试网(www.chinazhaokao.com)成考报名频道为大家整理的《关于落实调查研究工作汇报》,供大家学习参考。

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调研报告
关于落实调查研究工作汇报 第一篇

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后,得到了全国各级广大干部的一致拥护,从中央到地方的改进作风,勤俭节约意识不断加强。县财政系统在调研和贯彻落实过程中,也发现了些问题,并就如何破解存在的问题,谈谈自己的一些粗浅认识。

一、调查基本情况

(一)主要做法

为切实贯彻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我局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工作制度,具体措施如下。

一是坚持一切从简,精简各类会议、文件。组织召开的各类会议大大压缩会议时间,机关发文也精简文件数量,严格控制文件篇幅,文件、简报等尽量通过网上办公平台办理,减少纸质文件和简报资料,降低运行成本。

二是大力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要求机关所有干部职工下班外出办公时,关闭或切断电源,减少机关水、电等能源消耗;压缩办公经费,严格控制办公耗材,千方百计降低办公成本。

三是强化监督,确保规定落实。为把中央对审计部门的有关要求落到实处,我局财监部门加大对“三公经费”、公务接待、机关办公日常开支等各项公务活动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力度,及时发现总结节俭经费的做法和经验,及时遏制铺张浪费、超标准范围使用经费问题。促进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促进高效用好财政资金。

四是加强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严格执行各项财经纪律和财务管理,严格控制公务支出,削减一切不必要开支,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在公共资源配置中的权力运行过程和结果的监督,促进领导干部依法、守规、尽职、尽责,促进反腐倡廉建设,在财政系统营造风清气正的发展氛围和环境。

五是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深入开展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专项行动等活动,从改进调研工作、提高会议实效、精简文件简报、规范外事活动、改进宣传报道、加强督促检查等方面规定了具体的办法措施。实行干部职工改进作风个人承诺,认真查找并切实解决干部作风、机关效能和发展环境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高了办事效能和服务水平。

(二)主要成效

中央“八项规定”发布以来,我局高度重视,贯彻及时主动,对部门会议费和“三公经费”管理、使用和支出合理、有效、增长情况进行特别关注,取得了显著效果。

一是加强了公务用车管理。严格执行公车使用有关规定,严禁公车私用、用公车接送子女、参加婚宴、探访亲友等非公务活动。对在县城参加会议或其他公务活动,严禁使用公车,对到乡镇和上级部门参加会议或其他公务活动,人数在3人以下,原则不派公车,实行实报实销;从修车企业与保险公司入手,严格执行定点保险、定点维修和定点加油制度,严禁乱报修、乱开支等现象。去年,我局公车消费14.9万元,比2012年下降14%。

二是简化了公务接待。利用中心组学习会议,全局职工大会,学习《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严格按照规定标准及限额执行,严禁超标准,超

规模、超范围接待,坚决反对奢靡之风和铺展浪费。去年,我局公务接待消费18.2万元,比2012年下降3%。

三是规范外出办公等公务活动。严格控制外出培训考察学习活动,对到中央、省、市参加会议或其他公务活动,实行审批制度,并对外出人员所使用经费严格按规定核销,杜绝违反规定报销有安排食住的住宿费、会议费支出等。没有出现公务出国和外出公务考察学习的情况。

四是控制了会议活动经费。落实上级会议预算和审批相关制度,严格控制会议召开场次,落实会议签到制度,严格控制会议规模,不以任何名义发放会议纪念品等。

通过一系列卓有成效的工作措施,自中央“八项规定”实行以来,我局干部职工未出现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被举报或通报的情况。

二、存在的问题、原因和对策建议

我县财政系统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条规定,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不断改进和完善。

(一)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一是思想认识还不够不到位。部分单位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还不高,没有认识到改进工作作风的严肃性和重要性,也没有真正看到中央出台“八项规定”并从政治局常委带头执行的深刻政治背景和时代背景,以为只是作秀走过场,个别干部职工已经形成了习惯思维方式,在落实中抱着侥幸心理,等待观望,使“八项规定”的实际效果打了折扣。

二是文山会海的问题依然没有根本解决。涉及全县资金使用、安排和检查的会议明显减少,但工作部署、协调方面的会议又明显增多,各种领导小组多、各种指挥部、项目部多,需要研究讨论的问题多,个别领导干部特别是涉及项目多的甚至谈到开会就头疼。由于没有实效的公文改革措施,所以,公文冗长的问题始终得不到有效解决,哪些该发哪些不该发也没有一个明确的界定,所以,公文减少的效果不是十分明显。

三是深入基层调研解决突出问题的力度仍然不够。虽然从上之下已经形成了一套领导干部深入基层调研制度,但是财政干部职工因为自身业务繁重等原因,真正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开展调研,特别是真正沉下心来深入基层切切实实为群众解决几件突出问题的问题仍然存在。很多情况下到乡镇、到农村都是和当地政府联系,或者是简单到农户慰问等,解决群众实际问题成效不明显。

四是执行上级相关政策方面不够严格。虽然当前,中央、省、市和县上关于“八项规定”的制度措施很多,比如《廉政准则》、《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等,但在基层一级,具体操作还存在实际困难,如:公务接待中,陪同人员、就餐标准也还在存在超标等现象。

五是监督检查务实程度不够。当前纪检监察部门开展的各类检查很多,但大多数局限于表面,还没有真正达到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目的。同时,缺乏一个完善的监督处罚机制。

(二)对策建议

一是强化干部职工思想教育。当前干部作风中存在的种种问题,归根结底是由于思想素质不高,党性修养不强造成的,必须进一步强化和改进领导干部的思想政治教育,开展经常性的学习教育,真正做到思想上再纯洁、政治上再坚定、工作上再务实、生活上再朴素,使作风建设的要求在党员干部的思想上真正扎根。同时,以当前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以整治“四风”问题为重点,以密切联系群众的宗旨观念为着力点,深入入开展实践活动,使干部职工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推进中心工作完成、着力解决突出问题。

二是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各级党委政府、特别是基层地方党委政府,要结合工作实际,着手制定出台相关贯彻落实规章制度,结合“八项规定”的落实进一步建立细化的、操作性强的制度措施,并尽快出台落实“八项规定”较为科学的考评机制,内容要具体明确,措施要切实可行,要严格对照标准执行,从严要求不变通,不例外,不走样。

三是狠抓执行监督力度。要进一步完善作风建设方面的惩处制度机制,纪检监察机关要制定相关落实的措施保证,党委政府、各级各部门也要制定相应保证落实到位的制度措施;同时纪检监察机关要继续加大督导检查的力度,对涉及作风方面的所有问题开展及时的督察,并形成信息互通机制,始终保持对不正之风的严查严惩态势,共同营造干部职工真正一心一意谋发展、全心全意为群众的良好的干事创业氛围。

关于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调研报告
关于落实调查研究工作汇报 第二篇

关于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

调 研 报 告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各级纪委要履行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职责,加强对同级党委特别是常委会成员的监督,更好发挥党内监督专门机关作用。以下,就我区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情况做一些初浅的探讨。

一、我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责任意识偏淡。有的部门和单位“一把手”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识不足,“一岗双责”观念淡薄,主体责任意识不强、落实不力,甚至有的片面理解“发展是硬道理”,把党风廉政建设看作是“软差事”;有的认为党委是管“大事”的,抓党风廉政建设是纪检部门的事。

责任落实过难。有少数部门单位没有很好的与本部门本单位的职能相结合,使责任制内容空泛,针对性和操作性不强;有少数领导对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的布臵只满足于按上级的口径提要求、喊口号,不注意联系本单位、本部门实际,所以很难落实到行动上。

【关于落实调查研究工作汇报】

责任追究偏软。以往一般都是对落实责任制较好的部门单位进行奖励表彰,而对落实责任制较差的单位既未排名也未追究,这样抓责任制工作基本上是抓与不抓、抓好抓差一个样。同时,责任追究结果未能与干部职务晋升、评先选优、选拔任用等方面严格挂钩,也削弱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效力。

监督主体偏难。一是监督意愿不强。长期以来,一些部门单位自觉接受同级纪委监督的意识淡薄,导致纪委自身也处于“自刀难削自把”的尴尬境地,难以理直气壮地履行同级监督职责。二是监督体制不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受同级党委政府的领导,纪检干部的配备、任免、调动以及人员编制、财政经费等一系列问题主要由同级党委、政府决定,客观上使得它很难独立负责地行使监督权。三是监督方法不多。从监督的内容和形式看,目前同级监督还普遍存在监督违纪违法多、监督工作情况少,事后监督多、日常监督少,具体事项监管多、系统防控少等问题。

二、我区落实主体责任工作情况

区委通过分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实现责任到人,健全检查考核和责任追究机制,强化对结果的运用,有效保证了党委主体责任得到切实落实。

(一)细化责任分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需要整

个班子各司其职、共同负责,形成合力。每年年初,区委、区政府下发通知,将当年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进行分解。今年,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表》,从7个方面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进行了分解,明确了工作任务、目标、责任领导、牵头单位和协作单位,对全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同时与各乡镇街道、区直部门、法检两院等总计85个单位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各基层单位与所属单位也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建立了分层管理、责任明确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

(二)严格检查考核。区委制定下发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检查考核办法(试行)》,对考核范围、方法步骤、责任追究等进行明确。坚持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向同级纪委全委会述廉制度,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作为必述内容,促进主体责任的落实。加强督促检查,定期对各乡镇街道、部门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情况进行督导,区委、区政府班子成员也定期对所分管部门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检查,并把督导检查情况反馈区委作为评价考核班子的重要依据。年底,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与区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及其他工作绩效考核同步进行,按照党风廉政建

设责任制“一岗双责”和“一案双查”的要求,把党风廉政建设考核情况同年度工作目标考核、评先奖优、干部选拔任用挂钩,对不履行主体责任,违反责任制规定的党委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运用纪律处分、组织处理手段予以责任追究,并执行干部提拔考核党风廉政“一票否决制”。

(三)抓好一把手责任。认真履行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定期召开区委常委会和区四班子联席会议,专门听取反腐倡廉建设工作汇报,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研究布臵阶段性重点工作。抓好全区各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人责任,坚持并要求各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做到“六个亲自”,即亲自部署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亲自主持召开领导班子会议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亲自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汇报,亲自检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情况,亲自阅批群众举报的重要信件,亲自过问党风廉政重大问题、协调重点工作等。对中央及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和上级党委、纪委的新要求都组织党委常委会及时学习传达,并督促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遵守廉洁从政各项规定。

三、我区落实监督责任工作情况

今年以来,区纪委监察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关于“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工作要求,按照省、市纪委的决策【关于落实调查研究工作汇报】

部署,明确职能定位,聚焦中心任务,强化执纪监督问责,突出抓好六个方面,不断加强和改进纪检监察工作,深入推进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一)抓学习培训,着力深化认识形成共识 强化对“三转”精神的学习培训,健全和完善学习制度,通过主要领导专题辅导、机关干部进讲堂、纪检干部全员集中培训、业务知识考试、观看电教片、收听专家讲座和举办研讨交流会等方式,着力解决好上面转下面不转、领导转干部不转、表面转实际不转和想转不会转的问题,不断深化对“三转”的重大意义、精神实质和内涵以及上级纪委的部署要求的认识,找准“三转”的着力点和落脚点,做到边学习、边思考,边对照、边谋划,吃透精神,把握实质,推动形成深入落实“三转”的共识与合力,切实增强贯彻落实“三转”的主动性和自觉性,真正把工作重心转移到监督、执纪、问责上来。

(二)抓职能转变,严格落实相关规定

立足转变职能,强化办案力量,结合实际及时调整内设机构,在区纪委新增设纪检监察2室,纪委机关机构设臵和人员配臵进一步向查办案件和纪律检查工作倾斜;严格落实精简议事协调机构要求,强化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对区纪委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进行两轮清理,撤销或不再参加的议事协调机构59个,保留或继续参加的议事协调机构14个;严格落实纪委书记不再分管除纪检监察工作以外的其他业务工作要

关于贯彻落实A董事长来长调研指示精神有关情况的汇报
关于落实调查研究工作汇报 第三篇

关于贯彻落实X董事长来Y调研指示精神

有关情况的汇报

ZZ支公司

10月11日,省公司调研组在X董事长带领下不辞辛苦,轻车简从,深入ZZ进行认真、全面、细致的工作调研,这充分体现了省公司务实高效的工作作风,更将省公司领导的关心和爱护送到了基层。在调研中,X董事长围绕公司“三化”战略和“四年翻番”目标以及公司为实现此目标而进行的一系列改革进行了精辟阐述,让我们感同身受,信心倍增。同时,X董事长在肯定我公司在困难条件下所做的大量工作的同时,又对我们在精神状态、发展思路、决策部署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提出了高瞻远瞩、具有很强操作性的指导意见。我公司领导班子对X董事长的指示精神高度重视,精心研究制定整改方案,迅速组织贯彻落实。

一、坚定信心,振奋精神,用“三化”战略统一员工思想

X董事长离开后,我公司立即召开了领导班子会议,首先用X董事长指示精神统一班子成员思想,确定采用“分头谈心、解决困难、明确思路、推动工作”四管齐下的办法狠抓落实。会后,班子各成员分头与个别员工进行了深入谈心,倾听他们的意见建议,并耐心细致地做好思想劝导和加油鼓劲工作。在此基础上,我们于3月11日晚召开了近3个小时的全体员工会议,进一步

倾听大家的意见建议,引导全体员工充分认识“平移整转”给广电网络传媒带来的广阔前景和良好效益,充分认识“三化”(即管理架构集团化,产业发展多元化,经营运作市场化)战略的丰富内涵,充分认识实施“三化”战略将给公司经营带来的无限活力。针对员工提出的合理意见和建议,我们当会拿出了解决方案,受到体会员工的一致好评,纷纷表示:以前情绪又波动,主要是因为对省公司的发展战略认识不清,对市场前景和效益认识不透。X董事长的讲话使我们倍感温暖,倍受鼓励,眼前的路亮了,工作的劲足了。

3月19日,我们又组织全体员工参加了分公司学习贯彻吕晓明董事长来咸调研讲话精神专题视频会议,认真学习X董事长在礼泉、彬县、旬邑、ZZ四个支公司及分公司调研时的重要讲话精神,通过学习,大家的信心更加坚定,思想更加统一。3月20日,分公司总经理助理段振锋带领市场开发部、工程技术部相关同志和我们一起对城网改造、支公司四年发展规划进行了深人探讨和充分论证,帮助我们拟定了符合ZZ实际的四年发展规划,使我们的工作思路进行一步明晰,目标进一步明确。通过公司上下一系列帮助,全体员工的工作激情再一次被点燃,认为“四年翻番”目标是看得见摸得着的,纷纷表示要重树信心进行第二次艰苦创业。

二、结合实际,多措并举,努力解决员工工作生活困难

我公司领导班子一班人清楚:只有公司关心爱护员工,员工

才会热爱企业,只有员工热爱企业,企业才会产生强大的凝聚力,才会具备不竭的发展后劲。因此,我们高度重视员工的意见建议,对近期收集的意见建议进行了梳理,共分成办公条件、工作任务、个人待遇3大类11条,分类排队,区别对待。对支公司有能力解决的问题,如缺少打印机、电脑等问题,责成办公室在3天之内解决,已购回激光打印机1台,对以前配置较低的电脑主板进行更换,既解决了问题又节约了资金。对支公司解决起来有难度的问题,如减轻工作量、提高待遇等问题,我们教育员工要充分理解公司目前所处的困境,正确树立“公司靠我发展、我靠公司幸福”的理念,努力工作,依靠业务大发展带动待遇的逐步提高。同时,我们确定要通过实施城网改造以减轻工作压力,积极探索多元化经营渠道以提高支公司利润。目前我公司城区地埋管道建设方案、城网改造方案、电子政务网建设方案均已上报分公司。同时按照公司“产业发展多元化”的思路,我公司还成立了多元化经营项目组,正在紧张调研:拟对支公司富余办公土地进行联合开发,利润分成,以盘活支公司资产,提高支公司利润;拟集资成立广电网络传媒ZZ支公司电视销售维修服务部,既可以推动支公司业务发展,又可以为公司增加收入等,通过多方面探索多元化经营渠道,增加收入,提高员工待遇。

三、科学规划,取长补短,精心制订四年发展规划

在省公司X董事长和分公司A总、段助理的悉心指导下,【关于落实调查研究工作汇报】

在深入调研、反复论证、广泛听取个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我公司

果断决定抛弃以往“大而全”的发展思路,本着“有保有压,突出重点,降低成本,提高效益”的原则,集中人力、财力、物力做好城区这块“责任田”。

有线电视业务方面:拟以城区有线电视网络改造为基础,以

数字化整转为重点,实施“精耕细作”战略,深挖潜力,大力发展新入网用户,使城区有线电视入户率从现在的59%到2012年达到85%以上。在农村继续推行项目区管理和业务代理制模式,把有效的技术力量从农村市场解放出来,集中优势兵力把城区各项业务做好。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项目区管理办法,积极实施网内挖潜,提高网络已覆盖区域的入户率,确保农村业务不滑坡,并有所增长。在光缆到达或光点开通的地方,适当延伸分配网络,积极联系整村入网,确保效益投资。要充分利用数字微波电视的高质量画质和精彩的节目内容,在目前不实施网络扩张的前提下,将数字微波业务作为农村用户市场的一个新的增长点,有效抓好有线未覆盖的2.8135万户农村用户市场开发工作。

数据业务方面:拟以电子政务网建设为依托,提高教育专网覆盖面、联系建设卫生专网及亭南煤矿、马屋电厂等大企业专网,提升ZZ数据业务的整体水平和档次。

四、真抓实干,迎难而上,全力抓好当前工作

发展是硬道理。为了将省公司X董事长和分公司A总的指示精神落到实处,3月中旬以来,我公司上下团结一心,拼搏奋进,扎实工作,积极用一流的工作业绩回报上级领导的关心爱护和殷

切希望。一是积极争取各方面支持。近期,我公司主要领导先后3次向县委、县政府主管领导就广电网络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的巨大贡献、四年发展规划及面临的困难和问题等进行了专题汇报,赢得了县委、县政府领导的认可和充分肯定,为今年乃至今后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同时,我们多次与广电局、信息办、新农办等单位主要领导联系,积极沟通协调,为相关业务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二是努力发展集团专网用户。近期,我们与县信息办签订了《ZZ县电子政务网建设合同》,全县所有政府部门专线接入工程定于6月底前全部开通,年经济效益可达20万元以上,增加教育专网信息点、建设农村合作医疗专网等项工作正在商谈之中。三是全力做好当前经营工作。在全体员工共同努力下,1—3月我公司共完成经营收入298030元,较去年同期增长600%,发展有线电视用户103户,个人宽带用户 30 户,续费 34户,续费率达到了65%以上,为历年来最好成绩。

总之,受X董事长和A总指示精神的鼓舞,我公司领导班子和全体员工的思想高度统一,精神状态和工作状态明显好转,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显著增强,实现四年翻一番目标的信心更加坚定,努力推动广电网络传媒事业大发展的良好局面已经开成。

以上汇报如有不妥,敬请批评指正。

关于全市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的调研报告
关于落实调查研究工作汇报 第四篇

关于全市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的调研报告

重庆市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调研组

党的十五大以来,中央出台了一系列强农惠农政策,采取了一系列改革措施,对解决三农问题、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增加农民收入,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具有重大意义,标志着国家与农民的关系由过去农民向国家提供积累,转为对农民的支持和保护,赢得了广大农民群众的衷心拥护和热烈欢迎。如何把各项惠农政策真正落实到基层,充分发挥惠农政策在解决三农问题中的支撑作用,确保农村经济社会稳步健康发展,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重要课题。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市人大农委于2010年6月下旬对我市惠农政策落实情况开展了专题调研。

调研组由常委会副主任郑洪任组长,市人大农委组成人员和自选此调研课题的市人大代表参加。在听取市级有关部门情况汇报后,分成三个调研小组,赴涪陵、北碚、合川、潼南、梁平、云阳、石柱等7个区县(自治县)进行实地调研。期间,调研组听取了区县(自治县)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情况汇报,与乡镇、村社干部、农业企业负责人、农民群众进行座谈,并深入到农户、市场、园区等地进行实地考察,向农民群众开展问卷调查。调研组还委托万州、黔江、九龙坡、南岸、万盛、江津、开县、奉节、巫山等9个区县开展了属地调研。

【关于落实调查研究工作汇报】

一、惠农政策落实的基本情况

(一)惠农政策主要项目、内容

据不完全统计,当前我市实施的惠农政策涉及农业、林业、畜牧、渔业、社保、计生、移民、扶贫、民政、教育、文化、国土、商贸、企业、农机、工商、税收、就业等,项目内容达131项(详见附表)。大体分为以下几类:

一是农业生产类:包括种粮直补、良种补贴、农资综合补贴、农机具购臵补贴、生态公益林补贴、退耕还林补贴、柑橘种苗补贴、农业龙头企业发展市级专项补贴等。

二是社会保障类:包括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农村妇女“两癌”检查、农村客运保险、农村合作医疗补助资金、农户住房保险补贴等。

三是救灾救助类:包括灾民生活救助、“雨露”计划、困难学生资助等。

四是设施建设类:包括农村公路建设补贴、农村能源(沼气池)建设补贴、农村人畜饮水工程补贴、农网改造工程补贴、农村敬老院建设补贴、农村农家书屋工程建设补贴、农村电影放映惠民工程补贴、广播电视“村村通”补贴、村文化室建设工程补贴、异地扶贫移民补贴等。

五是特定群体类:包括计生补贴、移民补贴、退伍军人补贴、农村低保及五保补贴、农村优抚救济等。

六是商贸流通类:包括“家电下乡”中对农民购买彩电、冰

箱、手机、电饭煲、洗衣机、汽车、摩托车、热水器、电脑等指定家电品种的补贴,化肥淡季商业储备财政贴息等。

七是工商税收类:包括取消农业税及其附加,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免收登记费、农村小商小贩、农民在集贸市场或政府指定区域内销售自产农副产品免除工商行政管理各项收费,以及减免企业所得税、营业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契税等涉及农业生产、流通、经营的税费等。

(二)落实惠农政策所做的主要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各级领导根据中央的部署,进一步提高对三农问题和确保粮食安全重要性的认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狠抓政策的贯彻落实,建立起市、区县(自治县)、乡镇三级惠农直补资金、政策落实工作体系。坚持属地管理和一把手责任制,明确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做到了职责明确、责任到人,确保了惠农政策落实工作每个阶段、每个环节有人抓、有人管,各项政策得以及时贯彻落实。

二是广泛深入宣传,公开惠农政策。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和宣传车、标语、专栏等多种形式,向广大农民群众公开各项惠农政策;通过工作会、培训会、科技赶场、“三进三同”活动,详细讲解补助对象、补助条件、补助标准,采取播放宣传片、发放惠农政策汇编、明白卡、政策咨询等方式,大力宣传各项惠农政策;各乡镇、街道干部带政策、带技术进村入户,召开院坝会,面对面的给广大农民群众宣讲政策,接受群

众咨询,把政策教给了农民。在兑现政策过程中,还将补助标准进行了量化,补助对象和数量进行了公示,提高了农民群众的知晓度、透明度和公信度。

三是创新分配方式,提高资金效益。如何使有限的惠农资金发挥更大的效益,各级政府结合本地实际,进行了一些有益的探索。市政府为提高农业产业化扶持资金的使用效益,按照资金服从项目、项目服从规划的思路,以区域优势产业为载体,破除部门分配壁垒,对准规划项目、统筹安排、“打捆”落实使用惠农资金。2009年,整合部门惠农资金,集中支持发展柑橘产业、奶牛产业、粮食产业、蔬菜产业、中药材产业、畜牧产业等特色产业资金共7670万元,调动了农民发展农业产业的积极性。合川、丰都等区县(自治县)为提高农业产业化扶持资金的使用效益,创新资金拨付方式,将其中的部分资金切块出来,转化为融资担保基金,为农业化龙头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服务,获得银行贷款的支持,缓解企业发展资金短缺、融资困难的矛盾,扩大了资金的使用规模。

四是落实免税政策,推进农村改革。按照中央降低粮食主产区农业税率的要求,全市从2005年起,落实了减免农业税政策,取消农业税及其附加,不仅大幅度减轻了农民的负担,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也减轻了基层干部的工作量,改善了党群、干群关系。

五是严格耕地保护,安臵失地农民。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全【关于落实调查研究工作汇报】

面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严格用地计划审核,从严控制农地转用总量,做好被征地农民的安臵工作,积极开展土地复垦整理,对因征地失地失业、转为城镇居民的农民实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失业保障制度,从土地收益中划出一定比例资金用于这部分农民的社会保障。

六是健全补贴机制,实行直补农民。为了使农民得到实惠,我市全面推行“政府制定补贴政策、公示社会群众监督、主管部门审核确定、财政部门核拨资金、委托金融机构发放”的直补机制。由过去主要补贴各级有关部门和机构转为主要补贴农民,由过去较多补助产后流通环节转为更多补助产前产中环节,由过去农民间接受益转为直接得到实惠。

七是强化监督管理,确保资金安全。为保证各项惠农资金落实到位,防止流失、挪用,各地都强化了监督管理,规范资金直接补贴农民的范围、方式和程序,严格惠农资金的审批管理,引入第三方面监督机制,建立完善项目区县(自治县)和项目单位信用制度,建立健全现代农业补助项目绩效评价体系。各级纪检监察和检察部门认真受理群众的举报投诉,对举报反映的问题及时立案调查,专案处理,绝不姑息。审计部门强化对惠农政策补贴资金的审计监督,经常开展专项审计和年度审计。在2010年6月开展的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中,全市共清查出违规违纪案件291件,涉及资金19888万元。

(三)惠农政策的效应已经显现

关于贯彻实施监督法情况的调研报告
关于落实调查研究工作汇报 第五篇

关于贯彻实施《监督法》情况的调研报告

张长洪 张斌

监督法颁布实施以来,对该法的学习、宣传、贯彻的情况如何?采取了哪些措施、取得了哪些初步成效、实施中还存在哪些问题和不足、还有哪些建议?对此,我们对贯彻实施监督法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此次调研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学习贯彻《监督法》情况

(一)加强学习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县人大常委会十分重视《监督法》的学习贯彻,多次召开党组会和主任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将学习宣传贯彻《监督法》作为当前县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组织开展了一系列学习和宣传活动。一是县委高度重视监督法的贯彻实施,县委中心组就监督法安排专题学习。二是组织人大机关工作人员带头学习监督法,并采取个人自学与集中辅导相结合、讲课与讨论相结合的形式,增强学习效果。三是通过举办全县性培训班和座谈会等形式,为监督法的实施创造良好的环境。在举办“一府两院”及其部门和乡镇人大负责人监督法学习班时,不仅安排专人讲课,而且在座谈中,参加学习的人员分别结合各自工作就如何贯彻实施好监督法作表态发言,使学法活动更深入,意义更深刻,真正不走过场。同时我们还规定,把监督法作为提请人大常委会任命人员的任前法律学习考试的必学、必考内容。四是充分利用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进行广泛宣传,使广大干部群众充分了解和普遍关注监督法,使监督法逐步深入人心。

(二)对照全面梳理,完善规章制度。监督法明确了人大监督工作的重点、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及监督工作的形式和程序等,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操作性。县人大常委会在深入学习监督法的基础上,根据工作实际,对过去人大常委会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进行了全面梳理,对符合监督法规定的进行了深化和细化,对与监督法的规定和精神不一致的及时进行了修改。重点对县人大常委会工作规

则、组成人员守则、人事任免办法等工作制度进行了修订和完善,使之更具有操作性。并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县人大常委会会纪会风的规定》、《县人大常委会人事监督办法》和《乡镇人大干部管理办法》,成为新一届人大常委会开展监督工作的重要依据。

(三)立足工作实际,改进监督方法。过去对“一府两院”的监督,缺乏经常性的、有效的督查督办机制,责任不明晰、不具体,方法太简单。对此,我们以增强监督实效为目标,从健全完善机制入手,狠抓监督力度的到位。一是建立信息快速反馈机制。在审议工作报告过程中,对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办公室用《公报》的形式及时送达“一府两院”及其部门,使“一府两院”及其部门对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动态,能够情况早知道,思想早准备,有利于对审议意见的落实。二是建立会议督办落实机制。常委会作出决议决定或形成审议意见后,我们都要成立由联系相应工作的常委会副主任、相关委室负责人组成的跟踪督办小组,负责督促落实。如今年4月在听取全县社会治安治理情况汇报后,县人大常委会形成了5条审议意见,通过及时督办后,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三是建立跟踪调研督办机制。在督查督办中加强调研,将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向主任会议反馈,并根据工作开展的情况提出新要求;“一府两院”及其部门在落实审议意见过程中,也经常通报情况。这样,就使监督与被监督围绕推进工作的目标,形成了良性互动。四是创新人事任命监督办法。为了充分表达常委会组成人员的真实意愿,减少“违心票”的出现,县人大常委会会议一改过去的统一发票、各自写票的传统方式,在票决时专设秘密填票区,采取逐个单独写票、投票的方式,确保了常委会组成人员充分行使手中的权力。

二、贯彻实施《监督法》取得的初步成效

监督法颁布实施后,从我县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监督法的情况来看,取得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初步成效:

(一)依法监督意识增强。监督法颁布实施以来,人大常委会与“一府两院”

监督与被监督的意识明显增强了。一方面,人大常委会开展监督有了法律依据,底气更足了;另一方面,“一府两院”自觉接受监督,主动争取监督的行为更多了。如县政府在安排负责人列席县人大常委会会议时,除常务副县长列席外,每次还安排议题涉及到分管工作的副县长列席,听取意见,回答询问。为主动听取和征求人大对政府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县人大常委会负责人也列席政府常务会议,有效地处理了监督与支持的关系。

(二)监督内容重点突出。监督法颁布前,人大监督一直在探索之中。监督什么?怎样监督?按什么程序监督?用什么形式监督?监督结果如何处理?等等。尽管一些法律法规作了一些规定,但不具体、不明确。监督法颁布实施后,这些问题一定程度上得到了解决。从而使各级人大常委会明确了抓住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明确了监督问题的来源;明确了预算审查的重点;明确了用什么方法和途径监督是合法的;明确了如何处理监督结果,巩固监督成果,体现监督效果。“一府两院”也明确了哪些应该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哪些是自身的具体事务。这也使监督的主体与客体有效地行使权力,履行职责。

(三)监督工作效果明显。监督法进一步明确了人大常委会与“一府两院”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县人大常委会也充分认识到不监督、监督不力是失职,矫枉过正是越位,很谨慎地启动监督程序。县“一府两院”主动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反映情况的频率明显增多,研究处理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的速度明显加快。

(四)监督结果公开透明。县人大常委会注重在监督公开化上下功夫,将监督的内容、监督的结果通过媒体、网络、材料等形式向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公开,自觉接受他们的监督,从而把人大监督、人大代表监督、人民群众监督与新闻媒体监督有机地结合起来,使监督者与被监督者全方位接受监督。如,对一些重大问题通过电视台拍成专题片在常委会会议播放并向社会公布;对一些敏感性的问

题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有时向被监督者当面指出,促进被监督者及时纠正。

(五)机关效率不断提高。监督法颁布实施后,人大机关的任务不是降低了,而是增加了;责任不是减轻了,而是加大了。县人大机关严格按照监督法规定的程序和内容,积极主动地与“一府两院”及有关部门联系,加快了办文、办会的速度,提高了办文、办会的质量,机关的整体效率也得到了有效提高。如县人大常委会对听取和审议政府的专项工作报告,一律要求在常委会会议20日前将材料送交有关工委征求意见,修改后,于会议10日前送常委会办事机构,并在会议7日前由办事机构将材料送交常委会组成人员,便于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前了解情况,开展调研,提高审议质量。

三、需要研究解决的问题

从实施过程中了解的情况看,在贯彻实施监督法取得一些初步成效的同时,还存在一些需要研究解决的问题。

(一)对监督法的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有少数部门和工作人员认为,监督法是规范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的法律,贯彻实施监督法是人大的事,与已无关。由于认识上的偏差,从而忽视了对监督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

(二)对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滞后。监督法第二十九条明确规定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审查、撤销的规范性文件的范围是下一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的不适当的决议、决定和本级人民政府发布的不适当的决定、命令。目前,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才刚刚启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还没有建立,备案工作显得滞后。

(三)专项工作报告材料递交的时限难以到位。监督法第十二条明确规定了专项工作报告材料递交的三个时限,但在执行过程中却都难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尤其是第一个时限,因诸多原因,县“一府两院”在二十日之前将要听取的专项工作报告稿送达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执行起来是困难的。

(四)实施《监督法》的保障机制尚不健全。一是县人大常委会的人员编制

太少,一个工作委员会只有二个人,远远不能适应和满足监督工作的要求。二是常委会组成人员知识结构不适应监督工作需要。尤其是在驻会委员中的专业知识人才不足,对人大常委会实施法律监督、财政预算监督、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监督就显得吃力。

(五)人大信访工作不能适应新形势需要。当前,人大信访工作总量逐年增加、任务日趋繁重。由于受编制限制,县人大常委会没有专门信访机构,难以发挥信访工作的监督作用。

(六)向社会公开人大监督情况还没有完全达到法律规定的要求。目前仅仅是起步阶段,对公开监督的内容、程序和时限,还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和完善。

(七)人大代表监督作用的发挥还不够有力,不够充分。主动开展监督较少,被动参与监督较多。

【关于落实调查研究工作汇报】

四、贯彻实施监督法的几点建议

学习、宣传、贯彻实施监督法是一项重要任务,也是一项长期工作,为此,建议重点应在“五性”上下功夫。

(一)坚持党的领导,保证监督方向的正确性。要认真实行重大问题和重大决策向党委报告制度,常委会的年度监督工作计划,常委会在监督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都要主动向本级党委请示汇报,争取党委的领导和支持,通过负责的工作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变为国家意志,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确保人大监督工作在党的领导下顺利进行。要把监督与支持紧密结合,国家权力机关和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虽然职责分工不同,但都是党领导下的国家机关,都是为了维护国家和人民的根本利益。所以人大既要依法实施监督,又要支持“一府两院”行使职权。人大对“一府两院”进行监督,主要是监督其是否违宪、违法,而不是对具体工作进行干预。人大监督的最终目标是通过监督,与“一府两院”形成良性互动,从而建立一种和谐稳

2016党建工作调研报告专题10篇
关于落实调查研究工作汇报 第六篇

第1篇:党建工作调研报告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根据院党委的工作部署,党委组织部就如何进一步发挥党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做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进行了专题调研,研究提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院大学生党建工作的思路和对策,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统一思想明确任务,“三项工程”相得益彰

——三年来我院大学生党建工作取得的主要成绩

随着学院党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组织建设工作的若干意见”文件的颁发和大学生党建工作会议的召开,目前我院已基本构建成大学生党建的科学管理机制,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委组织部、党总支分级负责,党委学生工作部、共青团协调配合,学生党支部贯彻实施,专兼职组织员共同把关的工作格局。在这样一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步步落实的管理模式下,三年来,通过“三项工程”建设,我院的学生党建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1、抓队伍建设工程,落实三个明确:思想明确、目标明确、对象明确

2016年3月,学院召开大学生党建工作会议,从培养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的高度明确我们党建工作的指导思想: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深入学习和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引领,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发挥为重点,以学生党支部组织建设为实破口,以主题教育活动为载体,以大学生全面发展为目标,建设一支有理想、有觉悟、有作为、有榜样作用的大学生党员队伍,为学院的改革、发展与稳定提供坚强有力的保证,为党和人民培养高素质的社会主义合格的建设者和可靠的接班人。

鉴于生源的原因,开展学生建党工作是一件非常繁重的任务。党委组织部根据院党委的要求,以树根立魂为根本,以育人为本为工作宗旨,以我院大学生党建工作会议为契机,适时提出了发展党员的梯次结构和工作重点,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提出“一年级着力培养衔接、重在选苗;二年级着力主动发展、重在育苗;三年级着力全面考察、重在教育”的工作思路,各系部党总支根据“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适度均衡”的十六字方针,积极、稳妥地做好组织发展工作。目前,已基本实现一年级有党员、二年级班班有党员、三年级班上有党小组的工作目标。

三年来,共发展大学生党员375名。其中,是55名,是114名,是206名。的发展数与相比翻了近两番。

2、抚“育苗”工程,建立三项保障:制度保障、机制保障、程序保障

在学院层面,制定了《中共上海立信会计学院委员会发展党员工作实施办法》、《关于推荐优秀团员青年作为党的发展对象的通知》、《关于建立入党积极分子三级培训机制的通知》、《关于建立专兼职组织员队伍的通知》等一系列制度性文件,这从制度上保障了大学生党员育苗工作的落实。同时不断强化工作机制和组织机制,以来,我院实现了党的组织在学院内做到全覆盖,完善了组织体系,配备了专职从事学生工作的党总支副书记、专职党员辅导员、以及专兼职组织员。在系部层面,各党总支结合自身特点,制定了《发展对象联系人制度》、《党章学习小组制度》、《组织生活规章》、《组织谈话制度》等。建立了党支部联系团支部,党员辅导员联系学生党员,学生党员联系入党积极分子、学生团员的包围式机制。通过不断完善“公示制度”、“答辩制度”、“征求群众意见制度”的方法,进一步促进发展党员工作制度化、透明化、公开化,有效地提高了广大学生对发展党员工作的了解、支持以及对党的信任和拥护。目前,在育苗工程建设上已初步形成:启发—选苗—培养—再选苗—重点培养的工作流程。

按照“早播种、早选苗、早培养”的方针,各系部建立了党章学习小组、业余党校,并同学院党校,基本构建了三级党校的培训网络。通过制定广泛教育、重点培养、适度发展的党员发展“三步走”的工作方式,实现了从普通学生到入党积极分子到发展对象到预备党员每一个环节环环相扣的培养教育的体系。

三年来,党校共培训学生、学生党员4132人次。其中,是842人次,是1334人次,是1954人次。参加党校学习的学生为历年之最。

在党校的日常管理上,我们注意“两头沉”,即一头重新生的启发教育,一头重毕业生党员的离校教育。并建立了党校学习全程考核制度。为此,当一名普通学生成为中共正式党员,一般情况须经过党校三次学习。达到了对党的理论、党的历史、党的根本任务的认识、掌握、体验,党校的学习成为大学生的人生导航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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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篇:社区党建工作情况调研报告

党的十八大报告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对新形势下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作出了全面部署,强调要“创新基层党建工作,夯实党执政的组织基础”,这对于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实现党的执政使命,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我们一定要认真贯彻落实,努力开创基层党建工作新局面。

一、目前社区党建工作的主要现状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党的基层组织是团结带领群众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党的任务的战斗堡垒”,科学阐述了党的基层组织在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为我们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明确了任务、指明了方向。党的基层组织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要充分发挥党的基层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我们党获得了应对各种困难和风险、永远立于不败之地的最可靠的力量源泉,团结带领人民群众在革命、建设、改革各个历史时期取得了一个又一个胜利。新世纪新阶段,世情、国情、党情深刻变化,“四大考验”和“四大危险”尖锐复杂,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深入发展,社会经济成分、组织形式、就业方式、思想观念、价值取向日趋多元,迫切要求改进基层党组织设置方式、活动形式和发挥作用的途径,迫切要求创新基层党组织管理模式和党员教育方式,迫切要求增强基层党组织协调社会利益关系和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对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队伍提高执政能力、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提出了新要求新挑战。总体上看,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队伍能够肩负起党的历史使命,但也存在不少与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不适应不符合的问题,主要是:一些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不强,有的甚至软弱涣散;一些领域党组织覆盖面不广,党的力量薄弱;一些党员党的意识淡化,先锋模范作用不明显;一些地方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保障不足;等等。对这些问题,我们必须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加强基层党建工作,建设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坚强战斗堡垒,我们必须充分发挥党的理论优势、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制度优势和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坚持以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为主线,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拓宽领域、强化功能,始终把抓基层、打基础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努力把基层党组织的组织资源转化为科学发展资源、组织优势转化为科学发展优势、组织活力转化为科学发展活力,充分发挥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我们必须始终坚持把改革创新精神贯穿于基层党建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努力推进组织设置创新、工作机制创新、党员教育管理创新,积极探索党的基层组织发挥作用的有效途径和方式,加强组织体系、骨干队伍、活动载体、工作制度、场所阵地建设,不断增强党员队伍生机活力,全面提高基层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

二、基层党建工作存在的问题

随着时代的发展,形势和任务的变化,我局基层党建工作在与时俱进,不断创新的同时,也存在一定问题。

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基层党建工作不同程度地存在“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现象;部分党员重业务轻党建的思想还较为根深蒂固,党建工作摆不上应有的位置,即使抓党建工作也是被动应付,缺乏搞好机关党建工作的责任和激情。

二是党建工作机制不完善。基层党建工作的考核奖惩办法、党员的教育管理制度和激励约束机制没有建立、健全和完善,机关党建工作缺乏必要的实施手段,号召力不强,推动力不够,工作难以开展。

三是党建工作内容不丰富。基层党内组织生活缺少创新意识和手段,存在流于形式的倾向,吸引力和凝聚力不够;部分党组织对党员的思想教育缺乏针对性,教育内容枯燥,方式方法单一,缺乏生机和活力;党建工作的载体创新不够,基层党建工作无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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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篇:国资委国企党建工作调研报告

最近,按照市委、市政府有关会议精神,新区国资委党建处用了一个多月的时间,在辖区开展了集中走访调研活动。走访范围包括市属驻区国企、区属国企和塘沽、汉沽、大港组织部门和开发区、保税区企业处和高新区企工部等单位。对全区国有企业的党建工作现状作了一次比较全面、深入的调查,共召开座谈会次,走访各类企业家,发放调查表份。通过走访进一步摸清了新区国企党组织的基本情况,主要做法和经验以及存在的问题,并且找出了问题存在的症结,提出了改进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对策和建议。现将这次企业党建调查研究情况报告如下:

一、新区国有企业党建工作基本情况

新区国资委党委成立于2016年5月,在新区区委的领导下,负责所监管企业、事业单位基层党组织建设、党员队伍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指导所监管企业统一战线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维护稳定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以及工会、共青团、妇女会等群众组织的工作。协助做好驻区企业党的工作及关部管理工作。目前,在新区230个国有企业、1674个中央及外省市国有驻区企业以及13000多个新经济组织中,共有企业党组织1159个,其中,国有企业党组织共221个,新经济组织938个,共有党员20583名。

经初步调查摸底,市属国企家,区属国企家,塘汉大所属国企(塘沽17家)家。其中局级企业家,处级企业家。专职党务工作者名,占企业总数%,兼职党务工作者名,占企业总数%。从党员构成上看,党员年龄比较年轻,35岁以下的占接近比例;党员的文化水平比较高,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占%;在企业各种管理技术岗位中,党员占%以上。

从企业党组织的特点看,国有企业大多属于在新区发展中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在新区发展中具有重要主力军重要。长期以来国有企业对党建工作比较重视,党建工作比较扎实、规范。

近年来,新区始终高度重视和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把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作为加快新区开发建设和的重要保证。企业各级党组织自觉把“十大战役”作为新区开发开放、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的主战场,把服务“十大战役”作为创先争优活动的着力点,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活动,掀起了新的建设高潮,并依托创先争优载体,评价干部、培养人才、锤炼队伍,努力探索基层党组织在工程建设中发挥作用的新形式、新途径,将党的组织优势、政治优势转化为推进开发建设的强大动力。截至目前,全区各级党委对在“十大战役”中涌现出的555个先进党组织、4848名优秀共产党员、716名优秀党务工作者进行了评选表彰。

为了适应国有企业党建工作新形势的要求,进一步优化组织设置,创新管理模式,坚持在重点工程、项目指挥部健全党的组织,深入推进项目党建工作,在重点工程项目中建立党组织36个,发展党员1200多名。各级参战单位党组织组织广大党员开展义务奉献活动近2000次,为企业和基层办实事、解难题6000多个,筹措和捐助各类帮扶救助资金近500万元,慰问困难群众、党员近10000名,收到感谢信、表扬信180多封。为重点工程的顺利完成提供了有力保障。

区国资委党委深入“十大战役”重点工程、重点项目现场慰问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以开展“调增上”活动为载体,深入各功能区,深入重大项目、重点工程、重要企业现场一线,了解实际情况,开展调研服务,落实工作措施,帮助解决实际困难130多个。大力开展干部队伍培训,突出抓好招商、规建、重大项目管理类一线干部的实用型培训,为新区发展提供人才队伍支持和保障。开展了“国资讲堂”等实际操作性强的培训专题,参训人员达160人次,构建了知识更新与能力提升相结合、业务学习与实践锻炼相结合的实用型培训工作机制。经过努力,自上而下的党建工作网络体系业已建成。各级党组织,基本上能够做到按照《党章》和上级党组织要求开展工作。

二、新区党建工作主要做法和存在问题

——党建工作的基本做法

(一)明确工作思路,坚持围绕促进企业发展充分发挥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

找准企业党组织发挥作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确立了“一保三促”国企党建工作思路,“一保”即:保证企业健康持续发展;“三促”即:促进企业的生产经营与技术进步、促进企业管理的完善和企业文化的提升、促进企业利益与职工利益的共同实现。“一保三促”较好地发挥了党建工作优势,形成了党政共担责任的合力,实现了党建工作与经营管理的有机结合和相互促进,使企业的党建优势转化为企业的发展优势,促进国有企业健康持续发展。

(二)加强制度建设,确保各项党建工作规范深入开展

国有企业各党委始终坚持“抓制度促党建、抓党建促发展”,不断完善党建工作制度,加大对党建工作质量的量化管理和考核。制定了党委议事规则,党委班子理论学习制度和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完善涉及干部管理、党风廉政建设的多个专项制度,规范了党委和纪委的工作职责、权力运行和责任追究。同时,狠抓制度落实,确保按照制度规范审议“三重一大”事项,按照制度规定选拔任用干部,按照制度规范推进厂务公开民主管理,按照制度规定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日常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了各项工作的规范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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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篇:港航管理处党建工作调研报告

党的建设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的基础工程,对当前我国的经济建设及发展来说意义重大,党的建设一是顺应时代发展的迫切需要。我们所处的时代是一个大发展大变革的时代,经济全球化,知识不断更新换代,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如果不加强学习,不加强对自身能力的提高,就会落后。二是推进事业发展的迫切需要。当前我国已进入新的发展阶段,改革发展稳定的任务艰巨繁重,新情况、新问题、新矛盾不断涌现,对港航管理处来说,只有不断加强学习,才能适应当前瞬息万变的时代的需要,才能适应当前我国建设和谐社会发展的需要,在新的历史时期开创新的事业。而港航管理处的党的建设工作是管理处发展的根本,建立健全港航管理处基层党建组织,不断激发党员干部工作热情,积极推动港航管理处的党建工作创新,是港航管理处开展先进基层党建工作的意义所在。围绕当前港航管理处正在开展的“创先争优”活动,并结合港航管理处实际发展要求,总结和应用好党建理论研究成果,深入开展基层思想政治活动,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一、县港航管理处党组织情况以及党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港航管理处党组织情况:港航处党支部共有在职党员17人,分两个党小组,机关、征管一股为一个,征管二股为一个,负责全县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实行县管乡包村落实政策;水上运输管理;港口管理;行政审批;货港费征收;千吨级普通货运码头前期工作;配合县政府沅水河道砂石市场整顿等主要工作,征管一股和二股为基层,二股8人,7个党员主要从事货港费征收水上运输管理,港口管理和当地水运公司、港口安全管理。

港航管理处积极响应中共中央创先争优活动的精神,更新观念,与时俱进,切实加强党执政能力建设,加强制度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增强党组织凝聚力,创新工作思路,增强党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取得了一定的实效,但以港航管理处的长效发展来看,与时俱进开展党建和创优争先才能永葆单位的先进性。目前我认为港航管理处在党建工作存着一下问题

1、思想观念上的困惑影响了党建工作创新

在新的形势下,港航管理处党组织忽视了思想观念的转变,旧的思想观念、思维模式在相当程度上仍占据着党员的头脑,仍在沿用老一套的活动方式和工作模式,导致党建工作观念不新,办法不多,效果不好。特别是在一些同志的头脑中还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一些错误认识和影响创新的思想障碍。突出表现在:有些党员领导干部对港航管理处党建工作的地位和作用认识不够深刻,忽视党的建设,党建工作被弱化和边缘化;部分领导党建方面的理论也厌恶培训相对较少,党建理论知识掌握不够,使得看问题的角度与高度都出现偏颇。一些党务干部认为党建工作在单位中“低人一等”,底气不足,或不敢创新,患得患失,缺乏创新的勇气,或不想创新,习惯于因循守旧,缺乏创新的动力,或不会创新,虽有创新的愿望,但缺乏创新的能力。

2、活动内容、方式陈旧,组织生活松懈

港航管理处的党支部组织活动形式不够灵活,不是政治说教就是催交党费,继承不够,创新不多,对机关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职能没有得到充分的发挥,致使部分党员干部党性不强,理想信念动摇,脱离群众,宗旨意识淡化,作风不实,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

3.制度不严。虽开展了“创先争优”等活动,能激发党员干部积极参与创优争先与党建工作的热情,但因欠缺完善的考核和管理体系,使党建与创优争先活动流于形式,短期效果明显,长效机制缺失,难以保障单位可持续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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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篇:人大机关党建工作调研报告

今年3月,全市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以来,按照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学习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的具体安排,我们于4月1日至10日到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各党支部深入开展调研。根据市委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调研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们两人的工作职责主要是抓机关党建工作的实际,我们选定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机关党建工作”这一课题,采取与各支部党员座谈,个别访谈等方式,认真听取广大党员对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机关党建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现有党员98名(含离退休老同志),设有机关党委,机关党委委员共9名,设书记1名,专职副书记1名。机关党委下设党委办公室,下辖党支部7个。

市人大常委会机关高度重视党建工作,高度重视党员干部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制度建设。高度重视干部职工的政治学习、业务学习和党风廉政教育。领导干部能自觉遵守廉洁从政、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

在党建工作方面,机关党委各工作机构职责明确,各项工作均制定有相应的工作制度。工作基本做到了规范化、制度化。制度方面主要有思想政治工作制度、组织发展制度、组织生活制度、党风党纪教育制度、党费收缴管理制度、“三会一课”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党员管理制度、党员教育制度等13个制度。在指导思想上,明确党建工作为机关中心工作服务的指导思想,通过抓党建工作,促进和推动机关的各项工作的开展,为抓好机关各项工作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存在的突出问题

1、思想建设方面。对科学发展学习得不够深透,学用结合,学以致用,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工作实践做得不够;有的党员干部缺乏开拓创新精神,存在着墨守成规、因循守旧的问题。

2、组织建设方面。对党务干部的培训不够,支部活动的形式比较单一。

3、党风廉政建设方面。部分党员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还不到位,思想认识需进一步提高。

4、制度建设方面。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建工作在抓制度建设方面,近年来开展了大量工作,制定了很多制度,取得了一定实效。但有些制度的可操作性不是很强,有些制度已跟不上现行形势的需要,需作进一步的修改、补充和完善。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需要制定一些新的党建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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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篇:党建工作推进企业发展调研报告

近年来,随着个私经济迅速发展,民营企业逐渐成为推动石城县域内经济发展的一支重要新生力量。然而,笔者在与民营企业打交道的过程中,普遍发现企业党建工作还是一个相对比较薄弱的环节,最明显的表现是部分民营企业主对党建工作重要性认识程度不深,所以产生一些企业的党建工作只说在嘴上、停留在墙上的现象;有些企业甚至一年到头不开展一次党员活动,有的连续多年不发展一名党员;有些企业为应付上级检查,只能是挂挂牌子、造些册子、做个样子的“务虚”行为,导致民营企业党组织没有真正发挥其作用。如何改变以上状况?如何通过抓党建来为民营企业注入精气神,实现“围绕经营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的“双赢”目标?这些一直是本人从事党组工作后想解开的难题。带着这一问题,笔者通过近一年的实践,尤其是与域内企业的多方位接触和调研后,深刻体会到,要充分发挥党组织的作用,当务之急是要加强和解决民营企业党建工作五个方面“度”的问题,才能有效地促进企业的自身发展。

一要找准位置,不断提升对党建工作认识的高度。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思路决定出路,态度决定高度。众所周知,党组织是政治组织,有独立的“政治人格”,企业是经济组织,更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位”才有“为”、有“为”才有“位”,如何正确处理“党”“企”关系,有效提高党组织在企业中的位置?笔者认为,党组织必须巧做四篇“文章”:一是树立形象。即要加强民营企业党组织自身建设,注重和充分发挥党员在企业生产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力求让事实说话,让成绩发言,让党员所作所为成为其他工人的学习楷模,让企业“老总”折服,以光大党员之形象;二是体现优势。即充分发挥党组织自身优势,以企业党组为阵地,围绕民营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创造性、经常性地开展多形式、多渠道的思想政治教育活动,积极营造民营企业“工人在生产,组织一线牵”的良好政治氛围,以凸现党组之优势;三是发挥作用。即着眼于企业发展,充分尊重民营企业自主经营权,在重点车间、重要岗位建立党员岗位责任制,并有针对性地开展党的活动,教育企业广大党员坚定理想信念,团结一心为企业做贡献,争做企业生产主力军、排头兵,以发挥党组之作用。只有这样,党组织才能在企业中达到一种企业其它组织和个人所无法替代的协调各方利益、凝聚人心、促进企业发展的作用;四是摆正位置。即积极当好企业“参谋”,主动参与民营企业重要问题决策的同时,想企业之所想,急党建之所需,正确引导企业服从国家利益,并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在企业得到全面贯彻执行,以巩固党组之地位。

二要因企制宜,不断拓展党组织建立的广度。笔者下到各企业中,最强烈的感受是由于企业对党建工作目标要求不高,所以民营企业党组织建立不平衡,“广度”不够,还存在不少空白点。如何提高民营企业党组织建立的覆盖率?笔者认为,上级党组织首先要主动积极推进,不降低标准,即坚持“企业发展到哪里,党组织就建设到哪里,党的活动就开展到哪里”的党建工作思路,高标准、严要求,努力拓宽民营企业党组建设网络;其次要稳健操作,不急于求成。具体说来,各级组织在民营企业党组织建设方面,必须巧打四套“组合拳”:一是单独组建。对规模较大、生产稳定、职工素质好、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的企业,则采取单独组建的形式建立党组织;二是联合组建。对于具有一定规模,但党员人数不足3名的企业,按照地域相邻或行业相近的原则,则采取联合组建的形式建立党组织;三是挂靠组建。对规模小、用工灵活、党员较少和有“口袋党员”、“隐形党员”的企业,则采取将党员挂靠到相邻或行业相近的党支部的形式进行管理;四是选派组建。对规模较大、职工较多而又无党员或仅有个别党员的企业,则采取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的形式,积极创造条件建立党组织。在此基础上,铺以“三步走”战略:即对有党员有组织的企业着重抓完善、对有党员无组织的企业着重抓组建、对无党员的企业着重抓党员发展,切实做到“成熟一个、组建一个、建立一个、巩固一个”,以此不断扩大党组织的覆盖面,尽快消除民营企业党组织建立空白点,从而让党员有“家”,企业党建有“阵地”,工人生产更有劲。

三要创新模式,不断加大党组织和党员管理的力度。本着有利于发挥党组织优势为宗旨,要积极探索建立多层次、网络化的党组织和党员管理机制,为加大其管理力度,必须巧走四步管理“棋”:一是统筹管理。即在民营企业相对集中的厂区建立企业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以设立党委(或总支)等形式,来加强化各企业间党建工作面上的统一协调和管理,这样,形成了以党委(或总支)为“点”、各企业为“面”的以“点”带“面”、“点”“面”结合、统一有序的党建统筹管理新体系;二是分级管理。即针对那些企业规模小、党员人数少、暂时还不具备单独设立党组织的企业中的党员,可以采取集中挂靠管理的办法,即根据各民营企业的实际情况,按规模级别不同划分不同类型,划定不同层次,分级纳入邻近的党组织进行管理;三是归口管理。即根据企业生产经营的行业性质类别,探索建立以机械电子、食品生产、轻纺加工等“大行业”特点的行业协会党组织,这样,既完善了行业的生产管理,又形成了行业间多层次、网络化的党组织和党员管理新机制,从而进一步提高企业党员管理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比如石城县成立矿山机械行业协会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四是联动管理。即要重视发挥民营企业里的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中的广大团员、优秀青年、生产骨干、入党(团)积极分子的模范带头作用,经常性开展以"讲诚信"、"我是企业人"、"手拉手帮困"等一系列主题教育活动,以此凝聚人心,不断完善党组织和党员的联动管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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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篇:基层地税党建工作调研报告

如何抓好基层地税机关的党建工作,扩大党的工作的覆盖面和影响力,促进地税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为全面构建和谐社会创造平安稳定的税收环境,是地税机关党组织的一项重要任务。

一、当前基层地税党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表现形式

(一)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结合不紧密,产生“重业务轻党建”现象。一些基层单位对党建工作还存在认识上的差距,忽视党的工作在地税工作中的重要位置,认为地税部门是业务部门,抓好税收业务就好了。有些还担心抓党建工作会影响到地税中心工作的开展,人为地把两者割裂开来,甚至对立起来,存在重税收业务、轻党务的问题。一些单位以工作忙、人手紧张等为由,对党建工作投入精力、人力不多,存在顾此失彼、厚此薄彼的现象。对党建工作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束手无策,工作方式方法老化,形式主义严重,实际效果差。有些只是强调在口头上,停留在文件中,没有落实到实际行动中。

(二)少数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没能充分发挥,导致党员与群众概念上的“模糊化”。少数党员干部不仅没能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体现党的先进性,在工作实践中处处起到表率作用,反而经常讲落后话、做落后事,他们党性观念淡化,理想信念动摇,不能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与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有些党员干部满足于已有的成绩和地位,缺乏开拓创新精神和再创佳绩的积极性,头脑中长期存在一种多做事多犯错,不做事不犯错的利已思想。还有些党员不愿意参加组织生活,长时间游离于党的组织之外,成为“隐身党”、“地下党”,导致了党员与群众两者之间产生了概念上的模糊。

(三)党的新鲜血液补充乏力,个别基层单位出现了入党“厌食症”。一些人以为“不想前途不要当官就不用入党”,他们认为入党后,不仅不能增加经济收入,反倒每年要缴上百、几百元的党费,还要带头参加捐资捐物等,比一般群众要有更多的付出。还有些人从自由主义立场出发,认为入党后要承担党员各项义务,参加党内各种活动,要受党纪党规约束,所以不愿入党。另外,也有部分较高文化素质的地税干部,成为了其他民主党派争取和发展的对象。

(四)党员干部学习教育效果不够明显,常常产生“走过场”现象。有些基层单位往往习惯于以文件转达文件,以会议转达会议,台上讲得累,台下听着也累,缺乏创新意识。有的干部对学习抱着一种无所谓的态度,认为学不学政治理论无关紧要,缺少学习理论的兴趣和热情,碰到政治理论学习,总想找借口请假逃避。有的干部政治学习上喜欢摆花架子,走走过场,学用脱节、理论脱离实际的问题时常存在。

(五)党务人员素质良莠不齐,党建职能行使出现“未到位”现象。当前,一些地方即使成立了机关党委(办),但在其人员配备、行使的职能等方面做法不一,与省局的有关要求也还存在着一定的距离。有的单位在人员配备上往往安排一些临近退休的老同志到机关党委(办),党办干部对党务工作比较生疏,有的是主观上不知道行使其应有的职能,工作上打乱仗,这对党建工作难免会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

二、加强基层地税党建工作的几点建议

(一)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原则,进一步突出党建工作的重要地位。要牢固树立“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不称职”的观念,从讲政治的高度推进基层地税“党建工程”建设。要紧密结合税收中心工作,坚持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工作宗旨,把党建工作放到税收工作的大局中去谋划。要从基层地税实际出发,找准党建工作的着力点,以党建工作推动地税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各级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首先要带头采取切实措施,从根本上消除“重业务、轻党务”的现象。要把党的工作与税收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遇到重大任务,在紧要关口,首先要想到发挥党组织及党员的作用。要进一步加强党务公开工作,把基层党建工作与税收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避免“单打一”和“两张皮”。要使基层党组织的触角延伸到地税工作的角角落落、方方面面,要把地税事业发展和纳税人的满意程度作为检验党建工作和基层组织建设的效益标准。要始终把基层党建工作摆在突出的位置,切实加强领导和指导,进一步形成党组(党委)统一领导,机关党委(办)组织落实,有关部门齐抓共管的党建工作大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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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篇:律师党建工作调研报告

在全省、全市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如火如荼的背景下,笔者数次深入律师基层党组织进行调研,获益匪浅。律师是社会组织的一名新成员,律师行业是新社会组织中具有特殊行业性质和广泛社会影响的新兴行业,与和谐社会建设、与法制民主建设密不可分。在律师队伍中加强党建工作,以党建带动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和执业水平的提升,确保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的贯彻落实,是律师管理面临的一项新课题。为了律师事业的良性高效发展,愿与有关人士商榷。

一、市律师党建工作的现状

在省司法厅和市司法局党委的领导下,截止到2016年上半年,全市律师行业已实现党建工作的全覆盖。我市律师行业创先争优活动开展前,共有律师事务所家,执业律师余人,实习及辅助人员余人。其中,中共党员律师人,约占律师从业人员总数的%。市县级政协委员人,其中市级人,县级人;中共党员人,民进党人,民盟党人,无党派人,约占执业律师的.%。市级人大代表和各级党代表均没有律师人选。

自2000年起,我市律师事务所全面实行了脱钩改制,律师事务所出资方式由国资为主转变为合伙人出资,性质也由国家事业单位转变为社会中介组织,人财物与司法行政部门完全脱钩,成为自收自支、自负盈亏、自我管理、自我发展的“四自”组织,是不要国家编制、不要国家拨款的“两不”的法律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改制导致律师行业的生存和发展压力明显加大,党组织活动的时间和空间与律师事务所的经济利益和经营理念或多或少有所冲突。同时,律师行业的党建工作理念还比较落后,对现阶段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的内在动力及其职业特点的结合点认识不清晰,往往以党政机关党建工作的基本思路、基本框架、基本形式在律师行业党建工作中生搬硬套,导致党建工作与律师事务所发展和律师个人的发展相脱节,造成了律师队伍中党员和党组织作用难以发挥。

二、律师党建工作面临的问题和困难

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和影响力,是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重要环节,也是开展律师队伍党建工作的基础。近年来,律师行业的党建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工作指导员或者联络员等。但是,与党建工作的要求,与律师文化建设的内在需求还相距甚远,律师行业党建工作仍然存在着许多新情况和新问题,如:流动的律师党员组织上无依托;部分党员未纳入律师党组织管理,个别律师党支部组织活动流于形式、形同虚设;少数党员不按时交纳党费,长期不参加组织生活;入党积极分子长期得不到培养考察,影响他们的政治进步等问题。这些都严重影响了律师队伍党建工作的正常开展。笔者认为上述问题存在的主要原因有以下五个方面:

(一)律师党组织的定位缺乏制度上的明确要求,立法滞后。《公司法》第十九条明确了新经济组织的公司中,“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应当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而《律师法》里没有相关的、明确的法律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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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篇:法院党建工作调研报告

人民法院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捍卫者,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在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增强社会和谐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如何使人民法院在执法的过程中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坚定的政治立场,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及公正廉洁执法,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党的建设是问题的关键。要坚持以党建带队建,以党建促审判,确保发挥院党组的领导核心、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确保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不断深入。

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党建工作,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一要始终把党员干警讲政治放在首位,树立大局意识。在制定工作计划、安排具体工作任务时始终坚持两个标准,即把审判、执行工作是否有利于增进社会和谐作为做好党建工作的重要标准;把是否积极妥善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作为衡量党员干警先进性的重要标准。坚持和谐司法,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建立惩治和预防犯罪的长效机制。大力强化涉诉信访的预防性措施,从源头上减少和避免信访问题的产生。二要始终把党员教育培训作为提高党员综合素质的重要途径,提高党员干警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综合能力。制定严密教育培训规划,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党员干警教育工作,特别是抓好党员干警的理想信念教育、工作责任心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要为教育培训提供充分的物质保障。同时,鼓励和组织党员干警参加学历教育、业务培训,努力培养政治业务素质高、实战能力强的的党员干警队伍。在强化人民法院党建工作方面多措并举,不断推进社会矛盾化解,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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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篇:司法局党建工作调研报告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这一主线,深入研究和探索新形势下司法行政机关党的建设的理论与实践问题,推动和创新司法行政机关党建工作,县司法局党支部组织工作组,深入基层针对司法行政系统党建工作的现状、困难和问题进行调研,发现了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如:少数党员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识不足、党建工作与本职业务未能有机结合、政府中心工作与本职工作处理不当等。认真研究其原因及对策。认为:司法行政机关党建工作是整个党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司法行政机关履行法治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服务、法律保障、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经济建设等职责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司法局的党支部建设应该紧紧围绕全县的经济建设、构建和谐服务等,不断加强和稳步推进。当前,县司法局党建工作面临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对党建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因此,党建工作只有紧紧围绕服从和服务于司法行政工作的中心,充分体现司法行政系统特色,才能为全面、正确、充分地发挥职能起到保障和推动作用,以更好地为全县中心工作服务。

一、我局的党建工作必须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确保党建工作为司法行政工作服务

党建工作的指导思想,从总体上说,是要“围绕经济建设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中心”。对于司法行政机关来说,强化服务意识和发挥服务职能是决定党建工作的指导思想。这也是我们开展党建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因此,要牢固树

立大局意识,既要服从服务于党委政府的中心,又要尽力搞好本职工作。在司法行政机关党建工作中大力学习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与司法行政机关的各项业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协调发展。这样,司法行政机关的党建工作才会得到当地党委政府的重视与支持,才会得到全体干警的拥护与欢迎。党建工作就有其方向和依托,就不会造成为抓党建而抓党建的单调、独立、乏味的被动局面,党建工作就会开展得富有生机与活力。司法行政机关党建工作的健康、蓬勃发展,又会进一步激发党员的工作热情,提高工作的效率和质量,从而促进司法行政工作得到更好的完成,促进司法行政事业的进一步发展,最终形成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相互协调、相互促进的良性发展,从而不断开创司法行政机关党建工作的新局面。

二、找准党建工作与司法行政业务工作的结合点,使党建工作充满活力

一是要在服务业务工作上找准结合点。司法行政机关的业务工作按照其职能要求,就是要强化法律服务,提供法律保障,司法行政机关党组织必须要围绕司法行政工作的中心和总体要求,围绕构建“和谐、富裕”开展主题实践活动,调动广大党员干部的积极性,积极投身于司法行政职能发挥的主战场。把各项业务工作作为党建工作的中心内容,教育党员干警正确理解和处理坚持党的领导与服务广大群众、服务全县中心工作的关系,把法律服务工作提高到新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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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县委办关于调研工作的情况报告
关于落实调查研究工作汇报 第七篇

XX年,XX县委办公室调研股在上级大力支持和热心关怀下,在县委正确领导下,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开展调研工作,为了很好地完成股室本职工作,着重抓了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抓领导,保障调研工作支持有力

一是强化领导示范作用。县委主要领导自始至终高度重视调研工作,把调研工作纳入县委决策的重要一环,对调研工作坚持亲自过问、亲自安排、亲自督查,并多次带头深入基层,走进群众,走进农户,了解发展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找准解决问题的新办法和新措施。同时,要求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每年写出2篇以上有价值的调研文章。二是强化机构职能作用,县委办公室专门设立了负责调研工作的常设机构调研股,在全县编制紧缩的情况下,考调了三名同志充实到调研工作岗位,目前我们已有6名同志从事调研工作。

二、抓学习,不断提高理论素质和业务能力

一是坚持做到“工作学习化、学习工作化”,文秘人员中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把学习作为一种工作责任,除了坚持每周五的政治学习外,月中或月末还要统一组织文秘人员对优秀调研文章进行赏析,学习内容除了政治、经济、法律等外,还加强对哲学历史、科学技术等知识的学习,不断拓宽文秘人员的知识面。坚持做到学习和加强党风党性教育相结合,提高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坚持做到学习和日常工作相结合,干中学,学中干,在实践中加强学习,用实践来检验学习成效。

三、抓作风,不断提高调研工作水平

一是坚持深入基层。对今年 个调研课题都坚持到一线收集材料,在一线发现问题,在一线找准解决问题的方法。对每一个调研课题都精心准备,细心谋划,真正走到群众中,深入问题,触及矛盾,把握事物全貌,弄清事物本质。二是坚持蹲点调查。对重大问题如领导布置的专题调研,我们坚持在基层蹲上三五天至一周的时间,直接接触实际,接触群众,“解剖麻雀”,寻找科学决策的依据和目标,猎举实施科学决策 的锦囊妙计。三是派工作组调查。针对农村广播电视发展缓慢和地税工作成绩显著两个专题调研,领导研究,亲自指派,由相关部门成员组成的工作组下去调研。四是坚持实事求是。坚决避免“空中作业”、“走马观花”等主观主义、形式主义,善于分析,善于鉴别,确保调查得来的材料真实可靠,调查的结论科学合理。

四、抓制度,形成常抓不懈搞调研的长效机制

一方面制定并完善调研的各种制度,要求每月出一期《调查研究》,每名文秘人员每季度在县级以上刊物至少发表一篇调研文章,并明确了奖惩措施。同时建立督促检查制度,对文秘人员开展调研的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督促整改,确保调研制度落实到人,确保调研工作生机勃勃的开展起来。

2015信访工作调研报告
关于落实调查研究工作汇报 第八篇

信访工作调研报告(一)

从近几年信访情况来看,各种非正常信访尤其是进京非访和群体性事件增长势头猛、影响恶劣、处置难度大,成为影响社会和谐的不稳定因素。如何破解非正常信访这一难题,成为当前社会管理创新中亟需解决的现实问题。笔者对连云港市非正常信访问题进行了调查研究,并探寻了解决该问题的对策建议。

一、我市信访工作的基本情况

(一)我市信访工作总体形势

近年来,我市信访工作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一定成绩,信访形势多年来保持总体平稳,没有发生影响较大的信访问题和群体性事件。但同时和全国一样,我市也正处于社会矛盾的凸显期,由于改革的深入和利益冲突等原因,在加快发展过程中面临的困难多,不可回避的矛盾多,需要解决的问题也多,信访总量仍在高位运行。从20xx年到20**年,各级信访总量连续攀升。

(二)我市非正常信访有关情况

我市赴京非正常上访处于多发频发态势,20**年度,我市进京上访实际发生量385批689人次,同比批次上升26、2%、人次上升18、8%。其中非正常上访239人次,同比上升54、2%,重复非正常上访现象比较突出。

我市在处置赴京非正常上访工作中,按照中央联席办总体要求,通过采取及时劝返接回赴京非正常上访人员、认真规范处置工作、促进解决问题、落实责任追究等一系列措施,使绝大部分赴京非正常上访得到妥善处理,基本做到了有理的解决到位,无理的疏导教育到位,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违法的依法处置到位,多数非正常上访人员没有发生回流现象,没有发生恶性的影响大的赴京非正常上访问题,较好地维护了我市和首都重要地区和敏感部位的秩序和社会大局稳定。

二、连云港市非正常信访的特点分析

综观我市非正常上访反映的问题,主要集中在社保福利、土地征用与流转、涉军人员、民间借贷、涉法涉诉、房产纠纷等方面。其行为呈现出三个特征:

(一)频率高发,人数批次明显增加,连锁反应明显。今年非正常上访同比上升54、2%,而且出现了此类问题解决又引发其他问题的现象。如前几年我市通过多种渠道解决了企业军转干部问题后,又连续出现退役士官、复员军官等其它涉军人员反映待遇等问题。

(二)规模较大,手段方法灵活、行动组织性强。随着上访次数的增多,上访人在跟政府有关部门“打交道”的过程中,也积累了一些“经验”。为达目的,他们往往想尽办法,严密组织,统一口径。如民办教师、涉军人员、“残疾车主”,“银行协解人员”串联、抱团集体上访的倾向非常明显。

(三)行为过激,对抗性明显增强,社会影响大。有些上访人不管自己反映问题是否有理,就直接到天安门、中南海、使馆区等场所,拉横幅、静坐、围堵大门、拦截车辆等行为进行上访。

三、非正常上访形成的原因

(一)上访人心理因素加剧进京非访

随着利益格局调整、收入差距拉大,不患贫而患不均的心理在广大群众中显得尤为突出。上访群众心理心态偏激失衡,片面理解政策法律,过分强调自身利益形成一些错误心态:主要有“官本位”心理,认为“谁的官大就找谁”;“人治”要比“法治”管用;“不闹不解决,大闹大解决”的投机心理;“盲从”、“赌气”、“盲诉、盲访”心理等。再加上现实中确有一部分人以访谋生,因访得利,从而导致非正常上访逐年增多。

(二)体制的负面效应诱引进京非访

1、劝返机制的负面影响。对非正常上访,随有随接,随接随返,对减少正常上访总量效果明显。然而从实践中看,上访人产生了去北京上访管吃、管住、管送,“零成本”逛北京的负面效应,形成越接越多,越接越去的恶性循环。

2、考核通报制度存在一些不足。发生非正常上访后一级通报一级,为降低数量,后移名次,基层就会采取“拦”、“堵”、“截”等手段,这就给上访人造成基层党委政府怕去北京上访的错觉,以此要挟责任单位满足其过高诉求或不正当要求。

3、责任划分中存在不合理成份。《信访条例》规定解决信访问题应“属地管理,分级负责”,但在特殊时期、敏感时节,涉及到三跨三分离、涉法涉诉等信访问题时,强调让户籍所在地稳控,有时迫于压力,为完成稳控任务,就可能答应了一些不该答应的条件,一定程度上放大了群众通过非法上访能解决问题的想法,导致工作越做越被动。

(三)政府职能缺位助推进京非访

非正常访反映的问题,有相当一部分是在基层受理过。但乡镇、村基层组织功能弱化,力量薄弱,处理信访问题的能力水平有限,致使“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成为一句空话,导致矛盾上行。同时基层干部在接待、处理群众来信来访过程中,确实存在方法简单、工作拖沓、推诿扯皮的现象,小事拖大,大事拖“炸”,进而群众情绪失控,采取进京上访。

(四)法律遏制不力致使老户肆意非访

1、在适用法律上有难度。《信访条例》内容欠缺,导致上访秩序混乱。首先,《信访条例》没有对上访案件做终结的法律规定;其二,对正常上访和非正常上访缺乏明确的法律界定;其三,对缠访、闹访、无理访等行为缺乏刚性的管理措施。由此,降低了《信访条例》的法律约束力,导致上访秩序混乱。处置非正常上访人的违法犯罪行为的有关法律依据分散规定在《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多部法律法规中,且多属缺乏可操作性的原则性规定。

2、依法处置非正常上访的主体不明确。非正常上访行为违犯了《信访条例》、《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刑法》等法律法规,本应由公安处置的违法行为,但由于“三个慎用”的出台,导致公安机关不敢处置,信访部门无力处置。尤其是劳教制度取消后,老户活动更加频繁,组织更加严密。7月1日那天在北京参与非访的将近1万,对于这些老户如何教育疏导,没有什么好的对策,导致加入非访队伍的人员不断增加。

四、我市处置非正常信访的做法及存在的问题

(一)我市处置进京访的一些做法

1、领导重视,组织健全,构建应急处置小组。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驻京工作,专门成立接访二处,主要负责群众进京上访的应急协调和处置工作。

2、精心组织,快速反应。驻京工作组成立以来,按照“遇有情况,快速反映,提前布控,靠前化解”的处置原则,发现人员失控进京,主动对接有关部门,主动到敏感地区布控,果断处置,迅速劝返。多次成功劝返,如海州区张某等6人多次进京,有两次在中南海带出,苏红酒业一批33人次进京被成功劝返。

3、全力协调,多措化解。每次发生非访以后,市驻京工作组在第一时间向省驻京工作组及国家信访局等部门及时汇报,争取理解和支持,尽可能地核减。同时,对于事发单位发函交办,跟踪问效,及时化解矛盾,防止因处置不力再次回流非访。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尽管我市在处置非正常信访问题上,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也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

1、非正常上访人员的劝返接回、稳控和处理工作难度大。一是接回难。如果上访人在北京没有违法行为,或者不愿意返回,信访部门无权采取强制措施将人接回。二是稳控难。非正常上访人员在北京发生违法行为之前,任何执法机关对他们都不能拘留、关押,采取人盯人、死看死守的方法稳控也存在限制人身自由之嫌。三是处理难。由于法律依据和证据不足,即使公安机关对非正常上访人做出拘留、劳教等处理,被处理的非正常上访人若对处理不服,就会提起公诉,而公安机关往往会被裁定为败诉,还要对非正常上访人进行赔偿,致使许多公安机关不敢依法处理。

2、现有的信访终结机制不健全。按照《信访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款之规定,问题确已解决并且已经三级终结的信访案件,“信访人对复核意见不服,仍然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投诉请求的,各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和其他行政机关不再受理。”而事实上,只要上访人不息诉,上级就交办,原来的终结随之成为一纸空文。尤其是对已经法律程序终结的无理非正常信访,缺乏相应的终结机制。

五、遏止非正常信访的对策思考

针对非正常上访的行为表现、发展趋势和产生的原因,笔者结合在实践中化解非正常上访的探索,提出如下对策:

(一)创新体制,整合资源,构建一元化“信访大格局”。

化解信访矛盾的理想路径是把信访资源的整合与政府机构改革结合起来,把信访与监督结合起来,建立起统一、权威的社会矛盾处理机制。

从目前组织架构来看,市级党委政府应该转变观念,优化信访的社会环境及运行机制,根据市情,加强统一领导,建立党、政为主导、有关部门各司其职、社会各种力量积极参与、信访部门适时协调的信访新格局。如有的地方成立了群众工作部,以群众工作统领信访工作,发挥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管理体系的优势,全社会共同担起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职责。

(二)创新机制,完善功能,构建一体化“社会大协同”。

社会协同是创新社会管理的核心内涵和化解信访矛盾的主渠道。随着社会网格化管理创新模式的不断推行,结合信访矛盾网格单元化解方式的运用,可以构建以来访接待为主轴、法律咨询解答与心理咨询为辅佐的“一轴两翼”接访模式。

一是在“规范”、“畅通”中推进有序上访。严格按照新《信访条例》的规定,改“批示立案”为“法定立案”,凡是符合法定条件的上访申诉,没有领导批示也能立案;不符合上访条件的上访申诉,即使有领导的批示也不能立案,严防接访中的随意性。

二是在“治本”、“控源”中消减信访矛盾。注重政策的跟踪评估以及政策执行效果的反馈,妥善处理信访问题。对因政策原因引发的信访问题,要注重执法监督。检查政策执行中执法者不当行政原因造成信访问题时,信访工作机构要大胆行使《信访条例》赋予的行政处分建议权,制止不当行政执法行为。

三是在“调处”、“化解”中提升社会协同效能。要建立起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有利于迅速化解矛盾纠纷工作的机制。探索民间组织参与信访,让非政府背景的社会组织承担起社会弱势群体与政府及司法机关间沟通、协调的功能。成立第三方中介机构,组织相关专业人员、法律援助人员、社会志愿者共同参与,综合运用咨询、教育、协商、调解、听证等方法,如社会义务工作者对各类信访人群的义务心理疏导、法律援助、政策咨询和社会关怀等,以形成现代法治社会所需要的人民群众社会基础。

(三)创新方法,包容并蓄,构建科学化“依法大息访”。

在信访工作中,要善于运用“源头治理、动态管理、应急处置”的社会管理机制,综合体现情理交融、敬畏人民、和贵包容、法治保障相结合原则。

一要以“评”控访。要“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认真研判有关信访问题的严重性、危害性、误导性等潜在风险,既要防止大信访问题处置不当引发群体性事件,也要防止忽视小信访问题而演变为大事端。特别是对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要科学、慎重决策,尽可能减少因决策、政策不完善和行政行为不规范产生的矛盾纠纷,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信访问题。

二要依“法”息访。建议建立公开听证信访制度和必要的信访终结制度,对“两级终审”、“三级终结”的案件进行最终认定,推广无理上访户终结制度,把信访听证与规范信访秩序结合起来,实施无理上访老户终结制度。

三要依“规”惩访。面对恶意非正常上访行为,一要慎用警力,二要依法处置。慎用警力不是不用警力,从法律上界定非正常上访行为表现后,对那些在非正常上访行为中违法人员,公安机关就可以依法处置,要在全社会形成一种违法必究的导向。让上访人知道非正常上访不仅无助于解决问题,还会受到法律的制裁,从根本上扭转当前的被动局面。

(四)明确导向,多元评价,构建科学化考评机制。

当前信访事项解决率偏低,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干部考核评价制度不完善造成的。因此,要用好干部考核“指挥棒”,在考核干部政绩时,加大民生指标的分值设置,让干部更加注重与群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的社会建设,真正做到“群众最关心什么,干部就该考虑什么”。

1、考评内容从注重“数量”转向“数量与质量兼顾”,以有效结案率为考核的重要指标。信访工作要立足于解决问题,不能单纯地把上访人数多少、上访重大事件多少作为考评官员的依据,而应对各地的上访情况进行有效监察和掌握,督促各地积极解决上访所反映的问题,以问题最终解决的数量和质量,来考评。

2、创新过错追究机制。过错追究,就是对因干部违法乱纪、该作为不作为而引起的群众上访,要严格追究干部的责任,并对单位实行严格的扣分处理。但应明确,属于改革带来的阵痛,以及涉法案件的上访,只能是让各级干部尽量做好思想工作,不应该追究干部的责任;属于别有用心聚众闹事的,应该严厉打击,不应该追究干部的责任。实行严格的过错追究制优点体现在:一是各级干部心里服气,气顺,工作也有积极性;二是个别违法乱纪的干部也会有所收敛;三是不会再出现因上面的压力太大,领导干部向无理取闹的人妥协、让步,使别有用心、聚众闹事的人有机可成,形成“爱哭孩子多吃奶”的恶性循环局面。

随着我国各项改革的全面推进和社会利益格局的逐步调整,各类复杂的社会矛盾日益显现,信访工作面临前所未有的严峻挑战。信访矛盾不能靠“堵”更应重视“疏”。因为“堵”只能将“桥梁”变“鸿沟”,“疏”则能把“天堑”变“通途”。要建立良好、正常、规范的信访秩序,形成文明、有序、理性、合法的信访氛围,让信访问题得到更快更好的解决,需要社会各方齐抓共管,共同支持与努力。解决信访问题任重道远,信访工作制度、社会制度的改革和完善都需要一个过程,我们不能消极等待制度完善,而是要在这个过程中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深入探讨研究信访工作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认真做好新时期,新形势下的信访工作,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

信访工作调研报告(二)

一、我区信访工作概况

我区地处中心城区,是我市政治、经济、文化、教育、金融、商贸、旅游、服务的中心。全区现辖6个街道、40个社区和6个行政村、31个自然屯,总人口34万。

20**年,全区共接待和受理群众各种形式的信访1710批次3672人次。

--受理群众走访973批次2935人次,同比下降5%,包括进京访84批次132人次,集体访7批次,其中真正属我区进京访有32批次63人次,集体访5批次25人次,登记的有22批次49人次(含原一厂教师6人的集体访1批),属地属事是龙沙区的案件8批次,非正常访2批次,进京访同比上升68%;进省访12批次31人次(含集体访2批次),同比下降14%;到市访95批次412人次(含集体访42批次),同比上升111%;到区访782批次2360人次(含集体访420批次,含重复访130批次1340人次),同比上升26%,群众走访的结案率达到70%。

--受理群众来信56件次,同比下降51%,结案率达到98.5%。--受理电话访628件次,同比下降29%,结案率达到100%。

--受理网上访53件次,同比下降74%,结案率达到100%。

疑难信访案件专项治理实质突破。“重点疑难信访案件专项治理年”成效显著,23起历史遗留的重点疑难信访案件办结14起,45起临时交办案件办结35起;“区委书记暨党政领导大接访”活动扎实开展。区级领导共接待136起信访案件,息诉罢访的有102起,办结率达75%;全区一盘棋的信访格局形成。统一领导、权责明晰、条块结合、分工协作、全员参战、齐抓共管的大信访调处新格局发挥了巨大作用。

二、信访工作现状

当前,信访工作总体形势在向好的方面发展。但由于当前我国正处在矛盾多发的特殊社会发展阶段,信访总量仍在高位运行,信访突出问题仍较集中,深层次的问题不断产生,不和谐的因素大量存在且解决的难度越来越大。

(一)信访总量有所增加,并仍在高位运行

除了多年积累的问题解决的难度越来越大,新的信访问题仍在不断产生,深层次的矛盾逐渐呈现,其中多数涉及群众的切身利益。这些情况充分表明,当前我国社会正处在因为社会转型而必然出现的矛盾高发期。不和谐因素的大量存在,需要各级各部门同心协力去化解和解决。

(二)信访问题涉及面广,结构性矛盾突出

群众信访反映的内容涉及方方面面,大至对国家发展、建设提出批评和建议,小至要求解决个人生产、生活中的问题。从近年来群众信访反映的问题看,主要集中在劳动社保、城镇房屋拆迁、农村土地征占、企业改制、涉法涉诉、军队退役人员、环境保护、干部作风等八个方面,约占信访总量的一半,其余的问题则相对比较分散。这八个方面问题,都与群众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其中多数又与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带来的利益格局深刻调整密不可分。这些情况充分表明,改革带来的结构性矛盾已成为当前社会突出的矛盾。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一些深层次的矛盾还会不断暴露,不和谐的因素还会继续产生。

(三)信访形式以走访为主,过激行为时有发生

当前,群众信访的形式呈现为多样性,有书信、走访、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但主要的还是书信和走访两种形式。从最近对书信和走访两种形式的统计数据看,在全国,群众采取书信形式信访的约占28%,采取走访形式信访的约占72%。在走访中,集体上访(指5人以上)的人次约占走访总人次的70%。不可忽视的是,集体上访的人次仍占较大比例,有组织的跨地区跨部门的串联集体上访有所增加,上访过程中的过激行为仍不断发生,非正常上访的情况还时有反复。种种情况表明,社会不和谐因素仍大量存在,有些矛盾还相当尖锐和激烈,已成为影响社会和谐和发展的突出问题。

三、信访严峻形势的成因

在高强度地推进信访稳定工作的同时,信访稳定形势并不乐观。究其原因,相当复杂。

(一)城市化工业化的突飞猛进

上世纪八十年代中期以来,在城市化、工业化日新月异时期,使社会构成和社会矛盾异常复杂,各种利益群体之间相互博弈在所难免,通过信访渠道维权成了弱势群体费省效速的当然选择。

(二)各类改革举措的强势到位

改革涉及各类主体之间的利益调整。改革是前无古人的探索,难有万全之策。大力推进国有、集体企业改革、机关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工资福利制度改革、土地制度改革、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等等。通过改革,多数人得到了实惠,也难免有人利益受损,尤其随着时间的推移,有的改革措施和工作上的缺陷逐步暴露出来,使得涉改矛盾纷繁复杂。这种日积月累的社会矛盾,在一定时期必然呈高发且难以化解之势。

(三)全能政府的无限责任

目前,政府基本沿袭计划经济时代的管理模式,属无限责任政府。政府无所不包、无所不能,加之权力集中、失误难免,因而责任难脱、矛盾集聚。在改革发展中,群众把所有的希望都寄托于政府,把问题的责任也往往归咎于政府。发生了矛盾纠纷,群众自然找到政府。政府能力有限,矛盾纠纷不能妥善解决时,人们便把所有的不满和愤怒洒向政府,而各种社会组织又难以真正为政府分忧解难。

(四)决策的非科学性与变动性

领导机关决策不科学是引发政策性信访的关键因素,政策的变动性是导致不稳定的重要原因。从信访稳定突出问题看,集中表现为各种主体之间经济利益冲突,主要由涉及群众利益问题的政策考虑不周引发的,与政策调整变动大、前后衔接不足、群众得到的利益和实惠相对受损有关。在不同时间、不同地区适用不同政策,群众得到的经济补偿差异较大,加之群众的攀比心理和期望值较高,经济利益矛盾驱使他们走上集体上访之路。领导机关在处理上访纠纷的决策不慎,也是导致上访的重要原因。

(五)干部执行力的强弱差异

实践证明,干部执行力强,工作深入扎实,信访稳定效果便好。如果各级领导干部都敢于和善于做群众工作,真情为民,不少纠纷可消灭于萌芽、化解于基层,从源头上保住了稳定。反之,干部执行力弱,是导致信访稳定事项不断产生和难以化解的重要原因。有的领导干部在处理群众利益问题时方法简单、态度生硬,与群众形成对立或对抗;有的干部对需要关心和解决的群众利益事项久拖不决、酿成是非;有的不愿、不敢接触矛盾,对群众上访采取推、拖、躲的办法,使小事情变成大事件,等等。目前,信访稳定工作中重排查轻预防、重牵头责任轻部门联动、重接访轻走访、重出警轻处置、重批示轻靠前指挥、重稳控轻化解等现象不同程度地存在。

(六)上访群众的误解与偏见

从信访稳定状况看,相当部分涉法涉诉和政策性上访,群众从自身利益甚至利益最大化出发,误解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误解司法人员和政府工作人员。一些上访群众信“访”不信“法”、信“上”不信“下”、信新领导不信原领导、信高层领导不信基层领导、信“闹”不信“理”。每次领导班子换届和主要领导干部调整,都要掀起新一轮重访、缠访高潮,就是信新领导不信原领导的表现。在老上访户的示范带动下,不少上访者笃信“不闹不解决”,尤其是专选敏感时期和重要时段给政府施压,从而达到大闹大解决的目的。

(七)现行信访稳定体制的缺陷

现行信访稳定工作体制至少有以下缺陷:一是谁主管谁负责与属地管理原则未细化。在人、事、财权不断上收的今天,上级政府利用权威把自己应负的信访稳定的责任推给下级政府,下级组织面对“自己生的孩子叫别人抚养,还要考核别人养得好不好”的做法十分无奈。二是接返、劝返办法不科学。按照国家《信访条例》规定,只要上访人员在5人以内,上访过程无过激、违法行为,就不应要求基层组织接返、劝返。然而上级有关部门只要有人上访,不问青红皂白,便要限时接人。这种体制不仅增加了信访稳定成本,而且阻塞了正常上访渠道,还给上访人员形成了政府怕上访的误导。三是信访交办程序不规范。上级组织多头交办、重复交办、乱交办现象时有发生。法院终审、信访终结的案件继续交办屡见不鲜,甲地负责的事项交给乙地办也不少见。四是不加区别地问责。建立信访稳定工作“一票否决”制和责任追究制是必要的。但有关规定太笼统,不区别在处理上访事件中有无失职渎职行为,只要出现不稳定事件和进京上访便“否决”、“问责”,这种是非不分的问责体制,迫使基层组织无原则地“拿钱买平安”。事实上,很多不稳定事件的发生,不是信访工作没到位,而是上访人期望值太高等其他原因引起的。

(八)对违法上访惩处乏力

目前,重访、缠访、闹访有禁无止,与对违法上访者惩处不力有关。一是缺失规范群众上访现场秩序的文件,没有及时将《信访条例》和《治安处罚法》的相关规定结合信访实际具体化。二对严重影响机关事业单位正常秩序的缠访行为没有制止的有力措施,以各种理由阻塞公路交通等恶性闹访案件打击不力等等,导致闹访者、缠访者气焰越来越嚣张,客观上为跃跃欲试的闹访人、缠访人壮了胆。

四、加强我区信访稳定工作的主要对策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加强和改进信访稳定工作,以稳定保障和促进发展。除了宏观上改革全能政府管理体制、社会保障制度、户籍制度、土地制度,打造法制政府和廉洁政府,理顺信访工作条块体制、理顺接返、劝返体制,畅通正常上访渠道、规范信访交办程序、细化问责措施等等,在我区信访稳定日常具体工作中,还要主要做好以下方面:

(一)完善信访工作长效机制,求创新提效率

实践科学发展观,针对新时期信访稳定工作的新形势、新特点,总结成功经验,不断创新和完善受理、办理、调处、破解信访事项的程序、措施和方法,形成信息、稳控、应急、化解“一条龙”的长效机制,努力创建我区“畅通、有序、务实、高效”的信访工作新秩序。首先做好“四个坚持”:坚持“党政领导大接访”活动,从而提高信访案件的协调力度、调处效率和办结质量;(

(二)狠抓信访矛盾化解,保稳定促发展

把工作重心从对群众信访事项处理转移到事前排查预防化解上来,增强工作的预见性、主动性和针对性。坚持定期集中排查与不定期经常性排查相结合,自下而上逐级排查与边排查边调处相结合,及时掌握社会矛盾的苗头动向和预警信息,对可能引发大规模集体访或群体性事件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理得好。力争将信访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成本低、见效快。要高度重视预防和妥善处理群体性事件工作,切实做好源头排查、超前化解、预警研判、预案完善和妥善处置工作。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避免矛盾积累、激化,坚决防止发生大规模集体上访和群体性事件;强化和改进初信初访的接待受理工作。把提高初信初访一次办结率作为提高信访工作整体水平的关键,作为专题研究信访工作时的一项重要内容;高度重视好信访督查督办工作,建立健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信访部门组织实施、各部门共同参与的信访督查工作机制,有效利用督办单、专项督查、定期通报等手段,对重信重访等重大信访事项办理进行督查督办。督查工作的重点放在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百姓反映强烈的信访突出问题上;做好督办和问效,在提高案件办结质量上下功夫;做好信访事项的复查复核工作,强化复查复核机构的职能,全面提高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工作效率水平。按照“事要解决”的基本原则,多策并举,充分发挥政治、经济、行政、法律等多种手段,综合运用教育、协商、调解、听证等多种方法,加大解决信访问题的力度。

(三)落实敏感时期的信访稳控,创祥和顾大局

坚持和巩固已有的稳控措施和手段,确保24小时信息和联络畅通,随时掌握辖区内信访动向。对重大矛盾和信访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对出现越级、集体信访苗头或发生异常信访突发事件立即向领导汇报,并采取果断措施,妥善处置,防止矛盾激化、扩大事态。一是制定方案,成立稳控工作协调小组,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信访突出矛盾和群体性事件排查工作。二是坚持化解为主、以化促控,推动矛盾的有效化解。进一步就有可能出现化解转机的疑难矛盾作为工作重点,从而切实减少矛盾存量,推动矛盾化解工作。三是各责任单位根据排查名单,落实人员力量,形成“三位一体”的稳控工作小组,开展信访对象稳控工作。四要做好值班备勤工作,严格执行“有事报事、无事报平安”的信息值班上报制度。五是在巩固提高阶段,要求各单位进一步加强劝返对象的稳控工作,防止“回流”。

(四)致力信访历史积案及热点问题破解,重民生解民忧

总结“重点疑难信访案件专项治理工作年”和“区委书记暨党政领导大接访活动”活动经验,形成长效机制,深入开展遗留、疑难、沉积信访案件攻坚战。抽调8名优秀干部组成经济、动迁征地、综合三个专项工作组,每组配备一名信访干部负责协调,各工作组分别对分管业务的副区长负责,直接协调包案领导和职能部门。经济组设在经济计划局办公、动迁组设在城市建设行政执法局办公,综合组设在信访调处局办公,各工作组每周向信访调处局反馈信访案件办理情况,由信访调处局汇总上报。抽调人员原有编制、渠道、待遇不变。专项工作组要针对17起老大难历史信访积案,一案一策、超常破解,力争调处一个是一个、化解一个是一个、清理一个是一个。同时针对现阶段热点、焦点、难点信访矛盾,重点解决土地征用、房屋拆迁、国企改革、劳动和社会保障、涉法涉诉等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面大的突出问题,加强源头防范和化解工作,要组织力量,主攻难点,逐一突破。尤其是今年我区涉及城际铁路、劳动湖南扩的动迁矛盾问题,更是要前瞻思维、审慎部署、合理施行。我们自己能化解的,全力解决;需要上口或归口处理的,积极汇报、协调、配合,敦促早日办结,同时不折不扣地做好稳定工作。最大限度地消除不和谐因素,为实现我区的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新跨越创造安定祥和的局面。要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事业建设,尽一切努力逐步解决好事关民生的群众切身利益问题。

(五)强化指标考核和责任制度,抓规范看实效

结合区情,制定实施科学合理、务实完善的信访指标考核细则,考核的重点是信访案件解决和稳控工作,将其作为贯彻《信访条例》、落实上级信访稳定工作部署、健全长效机制、加强对信访工作的指导、检查、督促、考评,通过公开、透明的开放式监督制约机制,推动行政部门切实发挥职能、有效作为。不断提高处理信访事项的效率,依法、及时、就地化解矛盾和妥善处理信访问题,依法维护群众的合法利益和正常的信访秩序,积极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信访指标考核要纳入区委、区政府总体考核体系,并把干部的信访工作绩效与干部的评先树优、提拔重用紧密地结合起来;继续落实“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党政主要领导对信访工作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直接抓,其他领导“一岗双责”、分工抓。严格落实信访工作责任追究制。对工作不力造成影响的,及时行使信访“三项建议权”和启动“责任倒查”。敏感时期要进一步落实信访稳控责任,把信访稳定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好,层层明确工作职责,并严格责任追究。一是实行“零报告”制度。加强信息收集、研判和报送工作,密切掌握信访动态,切实把上访人稳控在当地。尤其是敏感时期,各街道、各部门要坚持每日向信访局报送信息,有事报事,无事报平安。要坚决防止瞒报、缓报、漏报和错报。对因工作不力,信息报送不及时,导致进京非正常上访、进京集体上访、到省较大规模聚集上访和发生较大规模的群体性事件,造成影响的,要严肃追究责任。二是实行“看死盯牢”稳控措施。对重点的稳控对象加大稳控力度,必要时可以实行“人盯人,二对一”的办法进行稳控,只要能收到实效,有什么办法就采取什么办法。凡是敏感时期发生进京上访的,不管什么理由,不讲任何条件,一律严肃追究领导责任,对所在单位的目标考核实行降级排位或一票否决,决不手软。

(六)加强信访队伍建设,强素质增实绩

切实加强信访机关党的建设,全面加强信访干部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切实强化廉政建设,加大对信访干部的监督力度;切实加强学习型机关建设,提高信访干部的综合素质,将信访机关打造成一支“负责任、肯做事、能干事、干好事”的优秀的队伍。强化信访工作“全区一盘棋”理念,增强合力,加强配合,构建统一领导、权责明晰、条块结合、分工协作、全员参战、齐抓共管的大信访调处新格局。促进全区信访工作的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创造出实实在在的信访工作业绩。

五、结语

科学发展观要求我们,“要协调好改革进程中的各种利益关系;要着眼于我国基本国情,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社会可承受的程度统一起来,及时化解各种矛盾,确保社会稳定和有序进行。”在科学发展观对信访的指导下,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们要按照区委、区政府的总体部署,进一步认清形势、明确任务、抓住重点,夯实基础,依法规范信访,加大依法治本力度,建立完善机制,全面落实领导责任,努力把问题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真正把处理群众来信来访的过程,变成为群众排忧解难的过程,变成党和政府密切联系群众的过程,从而实现我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新跨越。

信访工作调研报告(三)

随着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政治体制和经济体制的不断变革,人们的利益发生了调整,新的社会矛盾造成上访居高不下,甚至出现了“缠访”、“闹访”、“越级访”和“群体访”,信访形势给构建和谐社会增加了难度。结合我区近年来发生的上访案件,就当前信访现状原因、作一调研,分析并提出相关对策。

一、造成信访形势严峻的主要原因

1、社会变革的必然结果。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社会发生了一系列变革:国有企业改制,金融系统推向市场,粮食系统走向社会,行政机关机构改革。这些变革,重新调整了各阶层的利益关系,对人们的利益进行了再分配,同时也使人们的维权意识得到了加强,部分群众的利己观念有所抬头,致使简单的问题易于复杂化,较小的事态易于扩大化,给新形势下的信访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增加了新的难度。据不完全统计,由于机构改革、企业改制等社会变革原因引发的信访事件占到了信访总量的17%。

2、法律法规某些方面的滞后。一方面,表现在法律条文的滞后。政治体制和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使社会凸显了许多新事物和新情况,如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项目建设增多,农村集体土地的征用越来越多,涉及农民的征地拆迁补偿问题也越来越多。但是,法律法规的制定往往会滞后于新事物和新情况,没有法律法规的界定和约束成为导致上访的一大原因。另一方面,滞后还表现在执法不严上。信访条例明确规定,不允许越级上访和集体上访,更不允许扰乱正常的办公秩序。但是,“越轨”的行为时有发生却少有有效制约。

3、认识上出现的误区。误区一:法不责众。现实生活中,有相当一部分人受“法不责众”错误观念的影响,法律意识淡薄,遇到不符合自己意愿的事,就纠集众人上访闹事,凭借“法不责众”这个护身符逃避惩罚。“法不责众”是“腐朽、落后”的中国传统意识,它已成为依法治国的一大障碍。误区二:政府“管”法院。群众中一直存在文秘杂烩网着一种错误的认识:政府权力大,政府可以“管”法院,同时,各级党政部门对上访问题的重视程度也远远超过其他问题,这也导致不少人信“访”不信法。误区三:以信访量来考评信访工作。目前上级对下级政府信访工作的考评,都是以上访量来衡量的,超过了规定的指标,各级政府的主要领导都要承担一定的责任,受到一定的处罚这种考评方式本意旨在加强各级政府对信访工作的重视,分级承担社会压力,缓解社会矛盾。但客观上讲,这种考评方式并不很科学,它让一些别有用心的人钻了空子,如:有些人因对现任领导有意见,就组织煽动一些人上访,让现任领导难堪,最后往往能达到“撵走”的目的。

4、工作落实不到位。一是对信访问题解决不到位。有些信访问题牵涉面广,时间跨度大,调查取证非常困难,解决难度相当大,导致问题无法处理或处理不到位。二是督查不到位。有些信访问题没能得到妥善处理,客观上也有干部的原因。对信访问题干部中还存有畏难情绪,怕麻烦,同时部门之间缺乏良好的沟通与协调。针对这些情况,缺乏有效的文秘杂烩网干部督查跟踪处理和责任追究机制。三是对缠访闹访等严重信访事件当事人处理不到位。首先,缠访闹访的概念界定不清,对缠访闹访户定性困难,缺乏可操作性。其次,有些部门在处理类似问题时,为平息事态,免于激化矛盾,往往会采取息事宁人的态度,能放即放,缺乏强有力的执法配合,无法产生震慑力。

二、解决信访问题的几点建议

信访实际工作中,一些地区能在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实行责任追究上动真的,在解决群众实际困难、破解信访难题、化解社会矛盾上来实的,有效遏制了信访总量持续攀升的势头,缓解了严峻的信访形势,总结他们的做法,主要有以下几点:

1、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观念,循序渐进推进改革。一是要把发展的速度、改革的力度与群众的心理承受能力统一起来,处理好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重大决策要符合社会现实,符合实际,要考虑群众的心理想法,在推进改革的进程中,要努力做到瓜熟蒂落、水到渠成。二是要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扩大社会保障的范围,尽量把城市规划区内已经农转非的“农民”纳入低保的范围。提高城市居民的低保标准,让下岗职工生活有基本保障,力争把改革的阵痛降到最低的限度。

2、树立法治观念,提高全民法律意识。一是继续搞好普法工作。让公民学法、懂法、遵法、守法,遇到问题,发生纠纷,能拿起法律的武器,依法保护文秘杂烩网自己的合法权益。二是法律法规要与时代发展同步。立法机关、司法部门和有关职能部门要根据社会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矛盾,及时、科学、有针对性地出台、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及政策条文,让各级政府在解决这些问题时有法可依。三是要弱化政府或信访部门的职能,纠正群众信“访”不信法的错误认识。群众上访总量多年居高不下,与政府及其信访部门的角色定位不准、转换不力有关。政府及其部门应与时俱进,随着社会的变化而转变职能,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四是严格执法。在处理信访问题时,不以信访的人多人少定对错,严格以法律为准绳,改变部分人“法不责众”的错误观念。

3、树立信访教育与信访执法相结合的观念,确保信访工作取得实效。思想教育不是万能的。有些人明知拦路抢劫是犯罪,但还是拦路抢劫;明知杀人是要偿命的,但还是有杀人犯。思想教育仅对讲理的人有效,仅对遵纪守法的人有效。对无理取闹的人、对别有用心的人、对图谋不轨的人无效,因此,解决上访问题时要做到区别对待。对确实有冤屈的,要尽快给予解决;对不了解国家的法律、政策而产生误会的,要耐心细致做好解释工作,消除误会;对于别有用心、无理取闹、聚众围堵政府大门、拦阻交通要道等情节严重的,必须依法严厉打击。

4、树立防范与责任追究相结合的观念,加快推进信访工作规范化进程。一是建立民意沟通机制。继续坚持和完善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加强民意沟通。通过谈心交流,了解群众所想、所需、所求,从而畅通与群众沟通的渠道,架起干群“连心桥”。二是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超前排查人民内部矛盾,对可能影响本地区的矛盾纠纷做到早发现,早掌握,早化解,使矛盾纠纷消除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降低行政成本。三是实行信访工作首问责任制。为了克服责任弱化和工作不到位的问题,凡是第一位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反映情况的机关工作人员,要在了解群众反映的问题后,对属于本部门工作范围内的,应及时受理,并给予当事人明确的答复;对不属于本部门工作范围的,要及时向上汇报,向其他部门或系统进行交办、转送,问题转到哪里,责任就跟到哪里,直到问题得到彻底解决。四是实行信访工作过错追究制。完善信访工作现行的考评办法,变以信访量考评为以信访过错来考评,实行严格的信访过错追究制,使各级干部心里服气,工作有积极性;使个别违法乱纪、该作为而不作为的干部得到改正;同时不会再出现因上面的压力太大,领导干部向无理取闹的人妥协、让步,使别有用心、聚众闹事的人有机可趁,形成“爱哭的孩子多吃奶”的恶性循环局面。

2015专题述廉工作调研报告
关于落实调查研究工作汇报 第九篇

专题述廉工作调研报告

今年以来,**区根据上级专题述廉试点工作安排,精心组织、严格程序、严抓落实,在全省各试点区县中率先开展了区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向区纪委全委会专题述廉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果和经验。

一、专题述廉工作成效

(一)体现了党内法规的要求。我区实行的区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向区纪委全委会专题述廉,充分体现了《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的要求,把组织对领导干部的监督、领导干部自我监督、纪检机关监督融为一体、有机结合,整合了监督资源,形成了监督合力。

(二)抓住了党内监督的重点。实行区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向区纪委全委会专题述廉,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对同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的监督,有效地客服了党内监督的难点和薄弱环节,并在实践中探索出一条加强党内监督有效途径。

(三)增强了廉洁履职的意识。区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向区纪委全委会专题述廉,汇报自己抓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和遵守廉洁从政规定情况,接受全体纪委委员的评议和测评。这种监督机制有利于促进领导干部积极履行“一岗双责”职责,增强廉洁自律意识,有利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贯彻落实,有利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

(四)发挥了纪委全委会的作用。通过专题述廉这个平台,全体纪委委员面对面地听取每一名述廉者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和廉洁自律的汇报,直接进行测评和评议,既充分发挥了纪委委员对领导干部的监督作用,又有利于纪委委员了解领导干部廉政建设、作风建设情况,促进纪委全委会集体正确决策,提高纪委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组织协调能力。

(五)引起了干部群众的关注。专题述廉工作,畅达了干部群众对区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执行《廉政准则》和廉洁自律规定情况的知情权,也是对区领导权利公开监督的一次有益尝试。通过征求意见和询问质询两个环节,把群众的诉求直接反应给领导干部本人,倾听民意,答疑解惑;就事论事,接受监督。专题述廉工作,也是对区纪委工作一次展示,增强了纪检监察工作的透明度,提高了基层干部群众对纪检监察工作的认知度。

二、专题述廉工作存在的问题

**区开展专题述廉工作以来,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还存在着一些问题,距离上级要求和群众期望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思想认识上还不够充分。专题述廉工作虽然引起了区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的高度重视,但面对专题述廉这一新生事物,在思想认识程度还需要有一个过程,存在对专题述廉的目的和意义领会不深,将专题述廉与过去的述职述廉相混淆等问题。个别领导干部对自身抓党风廉政建设的成效做法缺乏系统性的梳理,谈面上工作多,谈抓廉政工作的关键环节和具体方法上有所忽略,不能很好的体现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二是述廉的形式和内容上还有待完善。这次专题述廉处于试点探索工作阶段,述廉的形式和内容相对比较单一。前期只对领导干部分管的部门进行了征求意见,工作面比较狭小。述廉会议过程由于保密工作需要,没有对媒体和公众开放,没有发挥出舆论宣传和社会监督的作用。三是述廉长效监督机制还需进一步健全。我区区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专题述廉试点工作虽已圆满结束,但是下一步还要开展对基层单位和部门的专题述廉工作。要将述廉制度与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财产申报制度、信息公开制度等结合起来,对专题述廉做出硬性规定,进一步提高专题述廉工作的针对性、公开性、严肃性和科学性。

三、对专题述廉工作问题的整改措施

为深入推进这项工作,确保取得实效,**区纪委从“三个方面”继续加强专题述廉工作。

(一)进一步创新述廉方式。一是在述廉内容上,坚持全面述廉于专项述廉相结合。即可以要求领导干部就个人廉洁从政情况、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职责情况进行全面述廉,也可以结合一个时期的中心工作,比如作风和机关效能建设、廉政风险防控管理、纠风专项治理、民生工程等,进行“点题式”专项述廉。为增强述廉内容的针对性,与党务、政务公开制度相结合,逐步建立“群众点题”制度,让群众提出自己关心、关注的热点、焦点、疑点问题,由纪检监察机关统一收集反馈,让领导干部在述廉报告中一一解答,真正使述廉贴近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问题。二是在述廉方式上,坚持开展述廉活动与落实各项廉政制度相结合。同时,从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日常监督入手,坚持日常述廉,如与民主生活会相结合进行述廉,以加强班子内部的监督;于年度工作总结报告相结合述廉,以利于上级组织、纪检监察机关掌握真实情况;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评相结合进行述廉,以全面掌握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抓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情况。三是在述廉评议上,坚持组织评议与群众评议相结合。述廉核心不在于“述”,而在于公开。通过向社会公开的方式来约束监督领导干部,同时提高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注意拓展群众监督的渠道和方式,最终形成成熟的社会监督大环境。

(二)进一步强化制度建设。着眼于规范述廉的内容、方式、程序、时间和监督保障措施,建立起一整套完善的述廉制度体系,不断提高述廉的质量和效果。一是建立“诺廉”制度。领导干部必须对个人廉洁从政情况作出公正承诺,广泛接受干部群众监督;并把个人践行廉政承诺情况作为述廉的主要内容,认真检查对照,公正接受组织和群众评判。二是建立“考廉”制度。通过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民意测验、查阅相关资料等形式,对领导干部廉政建设情况进行专项考察。(

(三)进一步注重工作实效。述廉目的在于促进工作,增强自律意识和责任意识,以述廉促进廉洁勤政。述廉结束后,区纪委及时督促领导干部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改。区党政领导对于述廉活动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制定措施,切实加以解决。今年来,制定了《区纪委负责人同镇(街道)和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廉政谈话制度(试行)》,在将来开展基层专题述廉情况反馈时,由区纪委对述廉对象进行廉政谈话。在对整改不力的严肃批评,并使用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手段,从而促进工作的开展与改进,保证对领导干部的监督效果。通过落实整改,使党政领导干部通过述廉,受到一次深刻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从而充分发挥述廉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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