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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拟法庭被告心得体会

2016-01-23 10:22:26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模拟法庭被告心得体会篇一《模拟法庭的心得体会》 ...

本文是中国招生考试网(www.chinazhaokao.com)成考报名频道为大家整理的《模拟法庭被告心得体会》,供大家学习参考。

模拟法庭被告心得体会篇一
《模拟法庭的心得体会》

模拟法庭心得体会

大学一年半期间,我们法律事务专业的学生学习了《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和行政诉讼法》和《民法》等一系列的实体法与程序法。为了使同学们能加够深入,更进一步的理解这些法律,根据学校的组织安排,在法律系胡剑的耐心指导下,我们进行了一次模拟法庭活动。这一次模拟法庭让我收获良多,在这里我谈谈我参加本次模拟法庭的心得体会。

我们小组由10人 组成,合议庭3人、书记员1人、辩护律师2人、公诉人2人、证人1人、被告1人。本次模拟法庭我担任国家公诉人。我们选择的案例是2009年在杭州市发生的飙车案。案件事实是胡斌,男,1989年4月4日出生,汉族,身份证号码330104198901202333,文化程度高职,职业学生,家庭住址杭州市江干区濮家新村29幢2单元501室,曾经多次因为超速违反交通管理法规而受到行政处罚。2009年5月7日晚被告人胡斌驾驶三菱跑车由文二西路西城广场往东一里路飞速行驶,闯过人行横道时撞上被害人谭卓,致使被害人谭卓飞出25米后落地。被害人谭卓被120送进省立同德医院,因头部、胸部严重外伤,抢救半小时,宣布不治死亡。被告人胡斌因飙车,造成被害人谭卓死亡。其行为导致的社会影响恶劣,危害后果严重。这一案件在当年颇受争议,所以自然对于我们的挑战也很大。

在胡剑老师的耐心指导下,我们知道要想做好模拟法庭是,首先就要学会撰写各种法律文书,于是我们就开始在网上查阅大量案件事实和各种资料,撰写各自的法律文书。公诉人应该写的法律文书有起诉书和起诉意见书。起诉书可以说是整个开庭阶段的指导,所以我很认真的查阅了资料,写完了我的起诉书。 学习写完法律文书后,我们就开始了模拟法庭的模拟演练。我想这个演练最重要的就是熟悉整个庭审程序。书记员宣读法庭纪律,安排公诉人和辩护人入庭,再请审判长和审判员入庭。审判长宣布开庭,传被告人到庭,调查与核对被告人的基本情况,起诉书副本有无收到,何时收到。再介绍案件名称,合议庭组成人员,出庭的公诉人和辩护人。告知被告人在庭审中享有的权利,是否申请回避。进入法庭调查阶段,先由公诉人宣读起诉书,讯问被告人,辩护人向被告人发问。公诉人举证,辩护人质证。辩护人也可举证。然后进入法庭辩论阶段,先由公诉人发表公诉词,再由辩护人发表辩护词,公诉人进行答辩。被告人和辩护人可以提出新的意见。之后被告人作最后陈述,审判长宣布休庭之后,进行合议庭讨论,最后再开庭作当庭宣判或择日再判。这就是整个庭审程序。

模拟法庭一直是我北京青年政治学院的一个特色活动,是我院实践教学的一项很有意义的内容。我是第一次参加这样的模拟法庭活动,以前只是在法院进行过旁听,这次亲身体验一番,才领会到他的真正的益处。

在这次活动中,我作为公诉人,在开庭的过程中,体会了整个开庭审理的经过,在法庭辩论阶段对案件焦点进行了激烈的辩论。虽然我们的程序还是有所欠缺,但是我认为我们的准备还是很完全的,在我们的能力范围内,我们都做了精心的准备。通过这次实践教学,我了解了刑事案件审理的基本过程,觉得关于刑事案件方面的法律文书的格式和内容都记忆深刻。把理论付诸实践才能真正地理解所学的知识,并且融会贯通。这样的学习方法是很有效的。

模拟演练的时候,所有的同学都很认真,我感觉不是因为这个活动是个表演,真正吸引大家的地方是我们体会了一次自己喜欢的知识如何发挥实际的作用。与

自己学过的、了解过的东西相关的活动,总是调动大家不自觉地去向更深层次挖掘和研究

另外,模拟法庭结束后,我再看教材就有不同的感觉。现在再看教材,觉得以前看书看得很死板,甚至根本就没有理解,有的是生硬的记忆,有的不知道之所以这样规定到底蕴涵怎样一个实际意义,现在看来这些问题是值得思考的。通过这次活动,学以致用是我最大的收获,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促进我改进自己的学习方法。我希望能有更多的机会参加类似的实践活动,虽然付出了很多的时间和精力,但是收获是很大的。

我们常常说要学以致用,在现在这个阶段最直接有效、锻炼实践我们知识技能的方式就是参加模拟法庭的活动。在活动中我们需要充分发挥自身能力,自己找案子,自己写诉状,自己找证据,自己练程序等等,这所有的自己做,让我感到了现实法庭审判工作的繁重和当事人寻求法律帮助的艰辛。法官要秉公执法,不偏不倚,当事人要寻找一切有利证据,维护自己的权利,丝毫不是我们在课堂学习上停留在书中的那些理论知识所能简单阐述的。通过这次模拟法庭的活动,我深刻感受到了自己法律知识的欠缺,它更加使我明确了自己要努力的方向。 这次活动也更加和谐了我们同学之间的关系。大学生活,很多都是自己管自己,很少能有机会将同学们聚在一起互相了解,时间长了就很容易淡漠。但模拟法庭给我们提供了这样一个机会,同学们在一起讨论法庭程序的进行顺序,一起找证据、写证词,一遍一遍地不断排练,共同找出排练中的错误来不断完善我们的模拟法庭。可以说这是我们所有成员团结的结果!

总的说来,我们这次模拟法庭活动不仅仅培养了我们的个人能力,还增强了我们的团队精神。整个活动重提问、重交流、重讨论。而这正是我们将来工作中不可缺少的素质。活动中每个同学都有自己的定位,切实做好了自己的任务,所有的这些体会都将成为我生命中最宝贵的财富,它使我懂得了个人能力与团队合作的重要性!

模拟法庭被告心得体会篇二
《模拟法庭心得体会》

模拟法庭心得体会

(10春法本:廖 莎)

案 件:交通肇事杀人案

指导老师:周老师

开庭时间:2011年5月28日

参加人员:邹雪琴(审判长)

林 子(审判员)

唐 玥(审判员)

廖 莎(书记员)

杨红梅(公诉人)

林 颖(公诉人)

武利民(原告代理人)

阳文文(辩护人)

魏 佳(被 告)

向海华(法 警)

根据电大对法学本科毕业生法律实践的要求,我们法学本科班十位同学在老师的精心指导下,在我们同学的密切配合中,我们举办模拟法庭实践活动,这次模拟法庭实践活动,“审理”的是一个“交通肇事杀人案”。我们“依法”组成了“模拟法庭”。由邹雪琴担任审判长,林子、唐玥担任审判员,我担任书记员,杨红梅、林颖担任公诉人,武利民担任原告代理人,阳文文担任辩护人,魏佳担任被告,向海华

担任法警。首先是书记员宣布法庭纪录;然后是审判长宣布开庭,公布原告以及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义务;法庭调查;原告被告进行法庭辩论;法庭调解;审议庭评议;公布判决等程序。此案由于事实清楚,证据比较充分,经过了近一个小时的激烈辩论,审议庭审议后,法庭作出了判决,此次的模拟法庭到此结束。

通过这次活动,加深了对有关法律知识和我国司法实践的了解,法学思维和业务技能的得到基本训练,对所学课程的掌握程度以及专业知识水平认识和观察社会的能力进行了自我检测,用法学理论和法律知识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与创新意识有所提高,认识、理解了法庭庭审的程序;实践活动是学习方法的转变,是理论联系实际培养应能力的重要举措;我还认识到此次模拟法庭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对我今后工作学习的影响等。下面就这次模拟法庭活动谈谈我个人看法。

一、法庭庭审程序合法,执法严谨

(一)开庭前三日,法庭送达了原告人及被告人传票,这个过程让当事人有所准备:请律师,找证据,组织法庭辩论等。

(二)法庭庭审庄重严肃,开庭之前书记员宣布四条法庭纪律。未经法庭允许,不准录音、录像和摄像;不准鼓掌、喧哗、哄闹;不准随意进入审判区,在法庭审理期间,关闭

移动通信工具等。

(三)充分尊重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承担诉讼义务,尊重人格,无论原告、被告,都要做到法律向前,人人平等。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当事人享有以下诉讼权利:对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有申请回避的权利;由举证、质证的权利;被告有承认原告的诉讼请求的反驳原告请求的权利;对双方争议的事实和法律关系,有相互辨认的权利;经法庭允许,双方当事人有权向证人,鉴定人发问的权利;双方当事人有请求法院调解的权利。民事诉讼当事人应承担以下诉讼义务: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举证的责任;应如实陈述案件事实和理由;应自觉遵守法庭纪律;对发生法庭效力的判决.裁定和调解协议必须自觉履行。

(四)庭审程序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执行: 庭审准备,审前书记员宣读了法庭纪律;公布开庭,由审判长一声槌响,宣布开庭;庭审调查,由原告陈述事实及请求,被告答辩;法庭答辩,由双方当事人辩论、举证;法庭调解,本案由于当事人意见不统一,故放弃调解;合议庭评议,由审判长、审判员就案情缘由做出审判结果;公布判决,把合议结果公之于众。

二、模拟法庭是学习方法的一大转变,是理论联系实际培养应能力的重要举措

模拟法庭在教学模式上更加开放灵活,不像书本上的知

识那样枯燥无味,它提高了同学们学习的兴趣,积极参加到模拟法庭这个实践活动中来,让我们充分认识到书本上的理论知识在实际中起了指导作用。“模拟法庭”是法律实践的重要内容,以前我们主要是依靠自己学习为主、老师指导为辅,在学习中很难结合实际生活思考问题。而“模拟法庭”就给我们提供了非常难得的法律实践机会。在教师的指导下,通过自己和同学们一起扮演审判长、审判员、书记员、公诉人以及被告、辩护人、法定代理人,完全按照正规的法庭诉讼程序“开庭审理”,我们从案件材料入手,经历了分析实事情况、找出有关的法律文书、寻找适用的法律规范、形成自己的辩护或代理意见、书写有关的法律文书、出庭辩护等全部环节,这种亲身经历使我们能够了解案件进展的全过程,在一定程度上把握案件的进程和结局,同时在模拟法庭的训练过程中,我们作为当事人的律师、检察官或法官,成为案件的当事人或参与人,因而必须考虑所处的角色的利益,设身处地地分析案件,全力以赴地争取最佳结果,使自己由静态的接受知识转向动态的思考分析,由理论分析进而投入到评判审理的实践之中,这些都不能在书本上学到。 模拟法庭让原来的照本宣科转化为虚拟现实,把学到的法律知识运用在模拟法庭中。俗话说,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让我充分认识到不单要重视理论知识,还要把理论知识运用到实践中来。实际问题要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人性

化地实际解决。

三、开展模拟法庭对今后的工作、学习产生的影响

1、参加庭审活动,使我对庭审程序有了更深入的认识,知道了什么时候该陈述事实;什么时候该双方辩论;还了解到怎样举证;以及“谁主张、谁举证”的一般规则分配举证责任;以及怎样依法判决;怎样作好记录等。

2、实践出真知。通过本次模拟法庭庭审活动,检验了我们两年来的所学的知识,使我认识到光有书本上的知识是不够的,还要在实践中去发现问题,只有多参加实践活动,才能把书本上的知识更好地运用于实际生活中。

3、两年的学习生活的确太少。通过这次活动,让我认识到自己学到的知识太少,各门知识都是只是学了点皮毛,要想在今后有所成就,就要“活到老,学到老”,只有不断学习,才能充实自己,不但要在书中学习,还要在生活、实践中磨练自己。

4、在今后的生活工作中做到学有所用。用学到的知识帮助身边的人,教育他们要如何遵纪守法,做一个好公民,对触犯法律的人要绳之以法,维护法律尊严,把所学知识运用于生活,服务于社会。

四、加强对人民群众的法制教育

此次“模拟法庭”审理的案件中,我们可以看到,当事人法律意识淡薄。我国现在犯罪还很多,我国的普法宣传还

模拟法庭被告心得体会篇三
《模拟法庭心得体会》

模拟法庭心得体会

范**

我和同班的几位同学在电大老师的组织下,于近日开展了一次模拟法庭实践活动。我们的模拟法庭是一个离婚案件,我担任这次模拟法庭的书记员角色,其他同学分别担任原告、被告、审判员的角色。下面我将这次模拟法庭的心得体会总结如下:

这次模拟法庭活动,我们具体制定了法庭的庭审计划,做好庭审前的准备工作,进行了细致的人员分工和会场布置,整个模拟法庭的程序合法、执法严谨,是一次成功的模拟法庭活动。通过实践,我们增强了运用法学理论和法律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思想上提高了创新意识。

这次审理的案件以赵某起诉许某离婚纠纷案为案例。简要案情如下:原告赵某和被告许某从小相识,1975年建立恋爱关系,1978年10月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三个子女:长女1980年12月出生,次女1983年5月出生,幼子1988年1月出生。结婚后,赵某与许某同心同德,勤俭持家,家境慢慢好转。1986年赵某与他人合伙办起了“聚宝修配厂”,经营机械修理业务,许某一人基本上承担了全部家务及农活,有时也抽空到厂里干活挣钱。1988年两人拆了老房修建了二层楼房一栋,价值约5万元。1989年赵某与他人的合伙关系因故解散,赵某与许某夫妻二人单独办起了聚宝机械厂,并贷款添置了设备。1991年两人利用现有资金和贷款另建三层楼房一栋,价值约10万元,同时还陆续投资扩大再生产。 1993年赵某在业务往来中认识了个体

女业主林某,不久两人即关系密切,许某对此不满,与赵某发生口角,夫妻关系出现裂缝。1995年下半年赵某结识了寡妇肖某,两人很快勾当成奸,赵某因此经常深更半夜才回家,许某知道此事后,曾公开责骂赵某与寡妇肖某,赵某不仅没有悔改之意,反生与肖某成婚之念,拒绝与许某同居,公开称肖某为其“爱人”。1998年5月25日原告赵某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离婚。

在本次模拟法庭中,我所担任角色是该案的书记员。这次模拟法庭实践活动我有了较深的体会。

“现在开庭,宣读法庭纪律”随着我的话音落下,审判长宣布开庭,首先核对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身份:①原告向法庭陈述自己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籍贯、职业工作单位及住所地;②原告委托代理人向法庭陈述自己的身份及代理权限;③被告向法庭陈述自己的身份;④被告代理人向法庭陈述自己的身份及代理权限。双方当事人经核对符合法律规定,可以参加本案诉讼。审判长一声令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本案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由审判员郑红红担任审判长、审判员周小丽、戴朝辉参加合议,书记员范立朝担任记录。双方权利义务在开庭之前已告知当事人,根据民事诉讼法第45条、46条之规定,当事人如认为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及委托代理人、证人与本案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对本案公正审理,有权申请回避。审判长郑红红又问“双方当事人是否清楚?是否申请回避?原告回答:“清楚,不申请回避”,被告答:“清楚,不申请回避”。接着,原告宣读起诉状。被告答辩,然后双方进行举证、

质证,首先,由原告杨某向法庭提交证据,其次,被告林某对原告提交的进行质证。之后,原告对被告提交证据进行质证后,无异议。接着原告方证人出庭作证,被告方认为原告方证人作虚假证明,不予采信;被告方证人出庭作证,原告对被告证人证言有异议,质证结束后,进入辩论阶段原告方代理人提出辩论意见,原告方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请求判令原、被告离婚;被告方代理人也提出辩论意见,被告方认为,原、被告的夫妻感情尚未破裂,不同意离婚。辩论结束后,审判长征各方当事人有无补充意见,双方是否同意调解,原、被告作最后陈述“双方同意调解”。最后,经法庭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通过本次庭审活动,本人对《民事诉讼法》、《婚姻法》等法律法规加深了理解。判决离婚的必备条件,也就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意见》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予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作为区分界限。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的综合分析。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和审判实践经验,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持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结合本案情况,我认为:1、法院应告知许某,赵某已构成重婚,可以提起刑事自诉。2、许某若不追究刑事责任则继续进行审理。3、法院应告知许某可以提出离婚损害赔偿。4、赵某给肖某的金银首饰

属于赠与行为,可以以夫妻共同财产的处分未经共有人同意为由撤销赠与。(《婚姻法解释(二)》第十七条 婚姻法第十七条关于“夫或妻对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的规定,应当理解为:(一)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二)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他人有理由相信其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5、夫妻感情破裂,准予离婚。6、依法分割共同财产承担债务,原则为平均分割,但可以照顾妇女及儿童。7、依法确定幼子的抚养人,但应征求幼子的意见。

通过这次模拟法庭的实践活动,我不仅将课本上所学的知识运用到庭审中,还进一步加深对课本上的知识理解,锻炼了语言运用能力、表达能力,使原本枯燥无味的课本内容变得生动有趣,让同学们易于接受、领会、理解、消化。同时,熟悉庭审的程序,掌握举证、质证、辩论的技巧,实践能力得到很大的提高。

模拟法庭被告心得体会篇四
《模拟法庭心得体会》

姓名:杨成武 学号:20120351021571 班级:法学法硕9班

模拟法庭心得体会

为了以后能更好更快地从事法律相关职业,我们在学校学习相关的理论知识是必不可少的,同时法学学科作为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尤其是对于法律硕士这个本来是专门培养实践性人才的专业而言,能够更好的实践法律对于我们来说至关重要,而模拟法庭是我们认知和实践法律,体会法律尊严,加深法学理论的重要方式。这将对我们学习法律及今后参加工作起到很大的帮助作用。通过这次的模拟法庭的实践课程,使我之前所学的法学知识在实践中得到运用,使我对法律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通过亲身体验法律的运行,我对整个法律体系有了更加完整的把握,为今后从事法律实务奠定了很好的实践基础。

这次模拟法庭,我们以未成年人汤科、龙开波、范波等涉嫌盗窃,抢劫一案作为案例,我们运用所学的有关知识具体的制定了法庭实施计划,认真做了庭审前的准备工作,进行了细致的人员分工和会场的布置。为使得整个模拟法庭的程序合法、执法严谨,保证法庭审理的庄严神圣,在正式饰演前我们进行几次的演练。值得欣慰的是,我们的模拟法庭实践得很好,可以说是一次成功的法律实践。通过这次实践,我们增强了运用法学理论和法律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思想上提高了创新意识。另外,对于这次模拟法庭实践课程,我也积极的参与其中,担任法警这一角色。这对我来说是一次非常难忘的经历,它让我再次的体验到了法庭的威严及公诉人和辩护人的风采,这对我来说是我走进法律实践的一次预演,我竟会永远记得这次经历的。

在这次模拟法庭中,我对于辩护人的角色谈谈以下的几点看法: 第一,作为辩护人应该抓住案件争议的焦点,对争议的焦点作出有利于我方的辩护。例如在我们这次模拟法庭的案例中,被告人龙开波是否应该认定为抢劫罪是案件的争议焦点之一。本案的被告人龙开波的父母,迫于生活压力,忙于养家糊口,疏忽了对孩子的关心和教育,被告人自身,由于缺乏父母的管教,自幼养成了不良的习惯,又因为在学校缺乏针对性的教育,很早就辍学了,受社会不良风气影响,以致于犯下今天的错误。由此来看,责任不应该仅仅规则于龙开波一人身上,家庭和社会都有责任。从本案来看,在被告人实施的一

共18次抢劫中,所有的受害人,陈陈李月刚满十八周岁外,其他的人均在14周岁一下,本案被告人龙开波也仅仅只有15岁,因此被告人龙开波所实施的17次抢劫行为,双方均为未成年人,符合司法解释的未成年人主体的要求。从抢劫的数额来看,被告人龙开波的18次抢劫行为一共才抢得76.5元和一部价值480元的手机,二者相加的数额,没有达到刑法中800-2000元“数额较大”的起刑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的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使用轻微暴力或者威胁,强行索要其他未成年人随身携带的生活、学习用品或者钱财数量不大,且未造成被害人轻微伤以上或者不敢正常到校学习、生活等危害后果的,不认为是犯罪。并且被告人龙开波在实施抢劫行为的时候,多以言语威胁为主,手段柔和,没有达到刑法所规定的关于抢劫罪的暴力程度,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的规定:第八条 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出于以大欺小、以强凌弱或者寻求精神刺激,随意殴打其他未成年人、多次对其他未成年人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公私财物,扰乱学校及其他公共场所秩序,情节严重的,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而公诉人以抢劫罪提起公诉,所以本案的争议焦点之一就自然而然的应围绕被告人是否构成抢劫罪问题而展开。作为辩护人的我必须明确本案的争议焦点,如果我不能抓住这一点的话,而是把精力放在无关紧要的问题上,那么必定是捡了芝麻丢了西瓜。俗话说“用刀用在刀刃上”,作为辩护人分析问题更也应到做到这一点。

第二,在这次模拟法庭中,我体会到作为辩护人掌握辩护技巧也是很重要的。虽然大家常说“事实胜于雄辩”,但是作为辩护人必须知道事实自己并不会说话,如果只需要事实就能解决案件的话,那么还要辩护人做什么呢?事实是处理案件的依据,但是更需要雄辩来辨析事实,作出对当事人有利的证明。辩护人在辩论时应当注意辩论切题、抓住要害,做到主题明确、论点集中、言简意赅,在发表言论时应当注意语言清晰、快慢适宜,语言柔和,切记趾高气昂、态度生硬,在谈论到实质性问题时要坚持原则、据理力辩,注意身为法律人应该具备的稳重的心理和语言上的气势。在这次实践中我真实的体会到了作为辩护人的辩论风采,有的放矢的辩论表现出法律人敏捷的思维,语言的恰当运用调节了枯燥无味的生活,语调的变换又为法庭辩论增加了几分魅力。另外值得注意的一点就是幽默语言的闪现,也为法庭辩论增加了一个亮点。

本次模拟法庭取得了巨大的收益,通过实践,我们增强了运用法学理论和法律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思想上提高了创新意识,通过本次庭审实践,我再次经历模拟庭审过程,对法律法规的应用有了较为深刻的认识,也充分体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重要性。对于自己学习法律知识的成果进行了又一次实地检验。这对今后的学习方法和学习方向有巨大的指导意义。在汲取法律知识时,要从法理入手,从应用着眼,做到有的放矢,不能成为只了解相关法条的辞典式的知法者。在自己学习历程中都取得了相当大的成绩。这次的模拟法庭是我研究生生活以来参加的又一次意义的一次活动,它不仅使我的实践能力得到一定程度的提高,更重要的是它让我从理论走向实际,充分的把书本上的理论知识应用到实践中,进一步强化了对理论知识的理解。这次模拟法庭中我们收获很多多。首先,将理论应用于实践是我们最大的收获。对于那些书本上的诉讼程序:庭审准备、公布开庭、庭审调查、法庭辩论、法庭调解、合议庭评议、公布判决,看起来很乏味无趣。但通过这次具体审判的操作过程后,我们比较感性的理解和掌握了这些抽象的程序。并且每个程序中我们遇到了各种各样的问题,通过对问题的一一攻克,我们更深刻的了解了诉讼程序在实践中的应用,这是在课堂上学不到的,它是一种经验的积累。其次,另一个重大收获是我们深深地感受到了法律的公平、公正、公开的理念和法律上那种坚定的信仰。在法庭上,那种庄重、严肃告诉人们法律是公平的,在法律面前人人都是平等的。同时,人们对法律的崇敬和信任进一步升华。

最后,有一点不能不提,就是再这次活动中,大家的共同努力让我们都感觉到了团结的力量。在准备期间,我们遇到了好多难点,给我们带来很多阻力。但这并没有打倒我们,而是让我们更加团结,团结就是力量。每当我们共同克服一个难点时,我们是那么的有成就感。这次实践使我感觉到不单单是参加一个活动,在我们以后的工作中,团队精神都显得那么重要。这次模拟法庭活动,我深刻的了解到法院庭审时所必需的程序步骤,将实体法第一次运用与实践中;我同时也熟悉了一些法庭辩论的技巧和诉讼的方法;我们的综合能力如口才表达能力、应变能力、思维能力、运用综合知识的能力等得到进一步的提高;运用法学理论和法律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也得到相应的提高。

模拟法庭被告心得体会篇五
《民事模拟法庭的心得体会》

民事模拟法庭的心得体会

我是李鹏,是第五组的成员,在民事模拟法庭中担任被告代理人 民法,是民事法律的简称,即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民事模拟法庭是依照法院的民事法庭而进行的,它是学生在大学时期了解和运用法律,学习法律的最好实行的方法,它能够使学生更好的了解和运用法律,使同学学习到更多的法律知识,让同学们了解和学习到更多的法律程序,让同学在出入社会后少点错误,为同学们多积累点经验,为同学们出入社会打下基础。

经过民事模拟法庭以后,让我看清了法庭的相关程序,让我明白了民诉是在法院的主持下,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追究其相关民事责任的活动,让我明白在我们的权利受到侵害时,我们应采用什么方式,什么诉讼请求维护自身的权利,并用相关的法律来约束自己,在法庭上,法官要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公正司法,公正审理。对案件认真负责,要坚持为人民负责的原则,用相关的法律维护人民的利益,诉讼当事人要运用相关的法律知识和手段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利,使犯罪嫌疑人得到应有的惩罚并同时监督法庭和法官,使法官不徇私舞弊,运用法律知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利,使社会趋于稳定。 经过民事模拟法庭以后,让我懂得一个人无论做什么事都要用相关的法律知识来约束自己,时常心中有法律,这样,才能更好地处理和解决事情,无论什么时候都要记住相关的法律知识,在权利受到侵害

时能及时地运用相关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和解决事件。

模拟法庭被告心得体会篇六
《模拟法庭学习心得体会》

模拟法庭学习心得体会

2009级经济法学院03班 吕彬 20090540314 我一直觉得学习法学光靠对法律条文的死记硬背是远远不够的,想要真正的学好法律、运用法律就必须亲身参与到具体的案件调查之中。在大三的下半学期选择课程时,我选择了模拟法庭这门课,一是想检验一下自己三年来学习的法律知识,同时也想为即将走出校园走向工作的自己积累一些实践的经验。这次模拟法庭的课程,对我来说受益匪浅。通过实践增强了我运用法学理论和法律知识的能力,并且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也有所提高。

在本学期的第十五周,我们行政法小组对一件以烟草专卖局为被告的行政案件进行了模拟庭审,我以被告方的第一代理人的身份参与其中。经过全组人的精心准备和相互配合,我们的模拟审判得到了大多数老师们的认可,这样我很开心。虽然得到了老师们对我们的一定的认可的,但是我们也深知自己还有很多的不足之处,还有许多地方需要改进。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首先,模拟法庭是对真实的案件进行的模拟审判,它是真实审判活动的模拟,而不是“表演”。真正模拟之前我们行政法小组的成员对审判程序的进行事前做了沟通,原被告双方的观点也都互相的有所了解。虽然这对我们的最后的模拟庭审的顺利进行有一定的帮助,但不免使我们陷入程序化的,格式化,戏剧化的模式。这是我觉得这是有些遗憾的地方,如果以后还有这样的机会,这是应该避免的。其次,是在庭审的准备阶段,大部分小组成员对该部分程序理解不够,在部分程序的细节上拿捏不到位,使庭审程序显得有些脱节,气氛也不是很好。最后,是在法庭辩论阶段。因为模拟法庭机会难得,老师想让每个组员都有机会展现自己,所以出现了被告方四名代理人,原告方三名代理人的场面,加之大家准备都很充分,每个人都有想表达自己看法的意愿,致使法庭辩论阶段显得有些混乱。

这次实践,是对我三年来学习的一次考核。原以为熟悉的那些知识,在运用到实践中的时候,才发现是那么的生疏。所谓“学无止境”,我会在实践中继续学习下去。

通过这次的现场的模拟庭审和之前的准备,也使我有机会亲身体会了开庭审

理的全部流程,虽然我们的程序还有所欠缺,但是通过我们小组成员的共同努力,我了解了行政案件审理的基本过程,对行政案件的法律文书的格式和内容都记忆深刻。对诉讼程序进行的节奏也有所知悉。特别是一些行政诉讼不同于民事诉讼、刑事诉讼的一些地方,比如行政诉讼在原告宣读起诉书之前要先由被告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宣读行政处罚决定书等。具体的实践使书本上的这些抽象的知识更加具体更加的生动,更容易被掌握。只有付诸于实践,才能真正的理解所学的知识,从而达到融会贯通。我个人认为模拟法庭这样的学习方法是非常有效的。

在模拟演练的时候,所有的成员都很认真,都对自己负责的部分做了相当充分的准备工作。大家互相帮助,互相提意见,互相纠正对方的不足,整个过程重交流、重讨论。正是这次的模拟法庭使我学会了团队合作,培养了我的团队合作精神,使我懂得了个人能力与团队合作的重要性,我想这也是以后工作时一项不可缺少的素质。

通过这次的模拟法庭的实践课程,不仅让我更加牢固的掌握了知识,也使我有很多的感悟和想法,我想这些想法对我以后真正工作也会有很大的影响和激励。

一、宁可在战场下流汗,也不要在战场上流血

这句话是罗老师在对我们的模拟审判活动进行点评时说的一句话,使我感触很深。成功永远都只会青睐那些有准备的人,那些为了成功努力过的人。任何成功都离不开私下的努力,俗话说“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只有努力过的人才有机会和成功相遇。

作为一名代理人,成功也许就是最大限度的维护委托代理人的权益。而要想在法庭上一展风采,要想最大限度的维护委托代理人的利益,要想使自己不被对方的观点所牵制,就必须拥有充分的准备,对案件进行透彻的分析和思考,大量查阅相关的法律。做到对方的每一次发问都在自己的预想之中,对每一个问题都已经进行了预先的回答设想,做到胸有成竹,只有这样才能在法庭——这一战场上取得最后的胜利。

二、不要轻视任何一个对手

不要轻视任何一个对手,也不要过分的相信自己的能力,这也是我在这次模

拟审判活动体会到的一个道理。由于在之前进行准备的过程中,控辩审三方都有相互交换过意见,我对“原告”方的观点也都有了一些了解,自认为原告方准备的不是很充分,对于他们的观点予以反驳也相当的容易,就是这样的一种想法使我在后来的准备中松懈了下来。当真正的模拟庭审时,对方提出的很多新的观点,让很慌张,触不及防,甚至被告方没有人能应答对方的提问,这都是过于自信和过于轻敌的表现。在以后的实际工作中,这可能就是致命的伤,可能会导致失败。有自信固然重要,但是自信要有一个限度,盲目的自信不但不会成功,还很可能让自己陷入失败的痛苦。

尊重对手,正确的认识自己,也是成功者不可少的一个优秀品质。

三、不要忽略任何一个队友

不要忽略任何一个队友,每一个队友的意见都可能成为左右成败的关键。任何的时候,集体的智慧都要远远的高于一个人的智慧,在工作和学习中,要相信队友,耐心的倾听每一个队友的意见,集思广益。在这次的准备过程中,我与另外4名队友组成了被告方小组,大家一起对案件进行了分析,很多人收集到了我没有留心的法律条文,大家的很多意见和想法也是我所想不到的。在最后的模拟庭审中,我们的小组长发表的观点,我当时是不认同的,甚至我觉得他的这种观点会使我们被告方显的很被动,当时我对小组长的也有很多的抱怨。但是到最后,老师点评的时候,我才知道,原来小组长的观点才是正确的,自己才是陷入对方圈套的那个人。

在任何团队合作的活动中,不要忽略任何一个队友,在最关键的时刻,那个让局面扭转的关键人物可能就是平时不太说话的,常常让你抱怨的人,每一个人都可能成为左右成功的关键。正是大家的通力合作,互相配合,才使我们的最终模拟得以顺利的开展,才能让被告方意气风发,甚至达到了老师眼中“嚣张”的程度。

这次模拟法庭的学习和实践,除了令我对一些具体的知识记忆的更加深刻之外,也使我明白了程序对实体公正的重要性。同时也领悟到了上面总结的很多道理。

总的来说,这次的模拟法庭提高了我个人的实践能力和对法律的适用能力,使我对关于烟草专卖相关的法律法规也有所了解,这次的模拟法庭实践课程,是

我在大学学习期间非常有意义的运用知识的实践,也会是我以后工作中的一次非常宝贵的经验。

模拟法庭被告心得体会篇七
《模拟法庭心得体会》

模拟法庭心得体会

在实习了两周之后,学校又为我们提供了一次演练的机会——模拟法庭,它让我们可以把在法院实习过程中看到的庭审演绎到我们自己的身上,让我们通过实践对法庭有了更深的认识。在这次的法庭中,我的角色是原告代理人,由我负责准备证据材料,下面是我们的案情:

2011年3月14日晚,死者兰柳桥到南宁市靓亭旅馆208房间住宿,次日被发现死在房间中。经南宁市公安局江南分局法医鉴定,认为死者符合一氧化碳中毒死亡的征象。原告即死者的丈夫、女儿、父母)认为被告黄民伟作为旅馆的经营者,对旅馆的设备具有管理义务,应提供绝对安全的住宿环境。被告周峰与黄民伟系夫妻关系,旅馆的经营所得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亦应承担赔偿责任。请求法院判令:1、被告赔偿丧葬费15921元、死亡赔偿金341280元、被抚养人生活费7826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40000元;2、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经过两个星期的准备,我们各自完成了自己所需要负责的法律文书,当材料准备充分后,我们又进行了排练,当正式表演时,在“班级合议庭”听取了的诉讼请求和被告的辩护词。经过原告和被告双方激烈的辩论后,由 “人民法院”作出最后

判决。开庭审理的任务是充分调动当事人和诉讼参与人的积极性,揭露查明案件事实,正确适用法律,用具有特殊强制力的法律文书确认当事人的实体权利与义务关系,制裁民事违法行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教育社会成员自觉遵守法律,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所需要的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顺利进行。因此,我认为开庭审理是人民法院处理各种类型案件过程中的一个必不可少的重要诉讼活动,没有开庭审理,各类案件就不可能产生公正的处理结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开庭审理的法定程序是:1.庭审准备,2.公布开庭,3.庭审调查,

4.法庭辩论,5.法庭调解,6.合议庭评议,7.公布判决。这次模拟法庭的庭审活动比不上司法实践中人民法院的庭审活动规范使同学们增长见识,而且受到了很大启发,学到了在书本上学不到的知识,意义深远,收获很大。

这次的开庭从准备上来说是相对匆忙不足的。还记得上学期法解释学开庭前我们准备了差不多一个月的时间,大家一次次的讨论。但是这次从确立到到开庭,仅仅用来三周时间,对于这个快速成长的“孩子”,我确实蛮欣慰的。有人说每一项任务都如自己的孩子。是啊!尤其是对于一个法科学子,一个未来的法律人,每一次的法律实物都像我们的孩子一样,需要我们的精心呵护才能茁壮成长。

时间短效率高是我对此次模拟法庭的整体评价。我们都是大三的学生,面临着各种各样的人生选择,有得在准备考研,有的在准备司法考试,而有的则已经开始公务员考试准备。与之前的浑浑噩噩不同,现在的我们绝大多数已经有了自己的目标,都在努力奋斗,泡图书馆的时间是越来越长,因此对于这次模拟法庭的时间准备对我个人而言确实不够充分,有好几次我都是在自习室呆着,又觉得不放心,然后有跑到临近的网吧查查相关资料。通知事情也基本是晚上10点以后,因为我知道这时同学们也才有时间。经过这么紧张的准备,我们小组在模拟开庭中双方依然能够针锋相对,说情说理,将各个焦点的讨论都推向了高潮,不断挖掘对方的漏洞,完善自己的论证论据。庭审中基本上双方各个代表的积极性都被调动起来,十分踊跃。

通过分析案例,我们了解到理论与实践的差距。虽然法律数量庞大,但是面对纷繁复杂的大千世界任然显得那么苍白,法律依然有漏洞,依然有模糊,但是我们必须要用自己所学的法学基本理论去解决它,让各方的权利义务得到均衡。更为严重的时候,即使法律有规定,我们也应该理性的去看待,要抓住案件的细节,不能一味的推崇法律,要使我们的解决结果既合法有合情。要充分理解法律所要达到的终极目标,领会法律的精神,要充分实现法律的价值:公平与正义。而且,我们不能因为法律儿忽略的道德,必须坚持德

法并重,要运用我们的法律武器,为我们的道德建设做贡献。

最后,此次庭审对我个人而言也是具有一番意义的。首先,这是我第一次坐在原告代理人席上,之前虽然也有过一次模拟法庭的经验,但那时后的自己胆小而且不自信,挑了最简单的任务,充当了法官的角色。但是这一次,我勇敢的突破了自己,作为一名勇于维护当事人权利的代理人。不仅在庭下充分查阅资料,在庭审中也积极同合作伙伴配合。感受到了作为一方代理人的责任,我们必须为了当事人的利益不懈努力。而且作为一名小组长,我也感受到了对于整个组的责任,不仅要自己努力,而且要确保我的同伴和我一起朝着同一个方向通过一个目标努力。

模拟法庭被告心得体会篇八
《民事案例模拟法庭心得体会》

民事案例模拟法庭心得体会

这学期,我们学习了《经济法》这门课程,主要学了基本民事权利、个人独资企业法、合伙企业法、公司法、企业破产法、合同法等多方面的内容。这些知识都是很重要的,但在我们这些非法学专业的学生看来,是很难理解和记忆的。我们常常说要学以致用,学习法律知识最直接有效、锻炼实践我们知识技能的方式就是参加模拟法庭的活动。科任老师为了使我们更好地掌握一些法律知识以及法庭审理的程序,提议我们进行法庭模拟。于是我们09工商管理的全体同学在杨海艳老师的指导之下进行了一次法学知识大演练:在课堂上进行民事案例法庭模拟。这是我进入大学三年来,一次非常有益的体验。

这次的模拟法庭,我们班分成7个组,每组模拟一个案例,我们小组模拟的是“职场风波”这样的一个案例:原告孙某曾就职于A公司,在就职期间,他私自把公司的客户拉到自己亲戚的公司里,致使A公司遭受重大损失,于是被A公司辞退。孙某被辞退之后,四处寻找工作未果,屡次被拒,经多方调查,了解到事情真相。原来是A公司的刘总在背后向同行散播孙某违背职业道德这件事,致使孙某一直未能找到工作。孙某认为刘某的行为严重侵犯到他的名誉权,于是将刘某告上法庭。对于该案例,我们小组组织了10人的法庭模拟,其中合议庭3人、书记员1人、辩护律师2人、证人2人、原告1人、被告1人。 我们小组模拟法庭的整个过程主要如下:

(一)模拟审判的准备

1、在选择模拟的案例“职场风波”后,我们小组成员进行了角色分配,在本次模拟法庭中我担任原告孙某。

2、模拟法庭的组织。

(1)审判组:制作以下材料:审判流程图、案由、案件争议焦点、开庭通知、判决书、送达回证、庭审笔录等。

(2)当事人组:制作以下材料:原告的起诉状、证据目录以及证据材料,被告的答辩状、证据、辩论词等。

在模拟法庭中,作为原告的我,请A公司的同事为自己作证,证明自己已遭到了被A公司辞退这样的惩罚,而A公司在自己被辞退之后还四处散播自己违背职业道德这件事,对自己的名誉权造成不良影响,致使自己一直未能找到工作;而被告刘某则请C公司的老板为自己做证,证明自己是出于好意提醒同行伙伴注意孙某的行为,是出于为同行业着想,而且所讲的也是事实,并非侵犯了孙某的名誉权。

(3)代理组:制作委托书、阅卷记录、会见当事人(原告、被告)笔录、调查材料、承办人提出辩护或代理意见书、集体讨论记录、出庭通知书、代理词、办案小结等。

3、收集案件的证据,熟悉审判程序及规则,设计辩论方案,制作法律文书。

在杨海艳老师的耐心指导下,我们知道要想做好模拟法庭,首先就要学会撰写各种法律文书,于是我们就开始在网上查阅大量案件事实和各种资料,撰写各自的法律文书。

4、进行排练。

我们通过排练来检验准备的情况,发现有疏漏、不足的地方,我们及时加以补充、修改、纠正,为“开庭审理”作好了充分的准备。

5、准备庭审服装、道具,熟悉模拟法庭仪器设备。

为了使整个模拟现场更具庄严的气氛,更体现真实感,我们小组的合议庭和代理组都统一着黑色服装,并制作了模拟庭审的道具,如“法槌“证据文件”等。

(二)开庭审理阶段,我们主要按下面的步骤进行:

1、诉讼参与人入场,书记员宣布法庭纪律。

2、审判人员入场,审判长宣布开庭。

3、法庭调查。

4、起诉与答辩:(1)原告方宣读起诉书;(2)被告方宣读答辩状。

5、法庭调查取证:(1)原告方举证;(2)被告方举证;(3)原、被告双方进行质证。

6、案件事实交叉提问。

7、案件争议焦点的归纳。

8、法庭辩论:(1)原告方发言;(2)被告方发言;(3)自由辩论。

在这个阶段,我们小组成员的情绪表演控制得很好,在模拟庭审上进行激烈的辩论。被告与原告的激动、愤怒,合议庭成员的冷静严谨,律师的有条不紊,这些都使模拟现场更具气氛和真实感。虽然这只是模拟的案例,但我们没有任何一个人把它当作是一个简单的案件来看待,大家都很认真,积极地、尽力地扮演好自己的角色。

9、进行休庭评议、宣判,告知当事人的上诉或申诉有关注意事项。

在最后阶段,法庭宣布由合议庭合议产生的判决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01条、第120条,《民法通则适用意见》第140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26条、第36条的规定,对案例作出宣判:

①被告停止侵害,恢复原告名誉;

②消除影响、被告公开登报赔礼道歉;

③赔偿原告精神损失费2万元,误工费5000元,并承担诉讼的所有费用。案件受理费500,其他诉讼费用100,共计人民币25600,自次判决之日起于一年内付清。

宣判结束后退庭,模拟法庭的庭审就此划上了句号。

10、庭审结束后老师点评。

在每个小组模拟完之后,老师都会进行评价,点评好的地方,指出不足之处。我们小组在老师的点评下,发现我们小组存在着一些缺陷。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小组成员对部分程序理解不够,在部分细节上拿捏不到位,显得庭审程序有些脱节或者气氛不够好。

(2)庭审调查过程中没有对证据做出一定的讲解。(3)在法庭宣判前没有做出陈述。(4)我们案例的宣判结果是错误的,正确的宣判结果是刘某并没有侵犯到孙某的名誉权,因为刘某

向同行业所陈述的事情是事实,并非主观刻意扭曲,并不符合侵犯名誉权的特征。

这是我第一次参与到模拟法庭课堂中,通过这次模拟法庭,我学到了很多东西,受益匪浅。

首先,将理论应用于实践是我最大的收获。对于那些书本上的诉讼程序:庭审准备、公布开庭、庭审调查、法庭辩论、法庭调解、合议庭评议、公布判决,看起来特别抽象,难以理解。但通过这次具体的审判操作过程后,我比较感性地理解和掌握了这些抽象的程序。并且每个程序中我们遇到了各种各样的问题,通过对问题的一一攻克,我更深刻的了解了诉讼程序在实践中的应用,这是在课堂上学不到的,它是一种经验的积累。

其次,我深深地感受到了法律的公平、公正、公开的理念和法律上那种坚定的信仰。在法庭上,那种庄重、严肃的气氛告诉了人们法律是公平的,在法律面前人人都是平等的。同时,我对法律的崇敬和信任进一步升华。在这次模拟法庭中,我担任了原告的角色,原告那种渴望法律还他们公道的心情令我深深的感觉到法律是人们保护自己权益的有力武器,那是从来都没有过的感觉。看到法庭上每个人那严肃的表情,让我深刻的感受到法律在我们面前是多么的庄严与神圣。

最后,大家共同的努力让我感觉到了团结的力量。在准备期间,我们遇到了好多难点,给我们带来很多阻力。但这并没有打倒我们,而是让我们更加团结。每当我们共同克服一个难点时,我们是那么的有成就感。这次实践使我感觉到,在我们以后的工作中,团队精神是那么重要。

总之,在这次模拟法庭活动中,我将课本上所学的知识运用到庭审中,还进一步加深对课本知识的理解,锻炼了语言运用能力、表达能力,使原本复杂抽象的课本内容变得生动有趣,使我对法律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和体悟。提高了法律素养,对今后的学习有很大的帮助作用。

模拟法庭被告心得体会篇九
《模拟法庭心得体会》

模拟法庭心得体会

模拟法庭是我们了解和认知法律,体会法律威严,加深法学理论的重要方式,对我们学习和今后参加法律工作有巨大的帮助作用。通过参加这次模拟法庭,使我更加了解了法律的神圣。使原有的理论知识在实践中得到运用,深化了对知识的理解。通过亲身体会法律的运行,使我对整个法律体系有了更加完整的把握,为今后的学习奠定了良好的实践基础。我所担任的角色是刑事诉讼的公诉人,在我国刑事诉讼体系中,公诉人的职能是对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提起控诉,监督刑事诉讼的实施,维护法律威严和社会的秩序,社会在担任检察官这一角色中,我深深体会了检察官的职位的神圣和法律的威严。了解了法律工作的严谨和辛苦,同时也找到自身的不足,这些宝贵的经验和教训是我今后学习中的宝贵财富,对我今后的学习和工作会产生巨大的指导作用。

首先,在前期准备工作时,我了解法律工作的严谨和辛苦。李庄案是一个十分复杂的重大案件,涉及大量证据材料,和复杂的法律关系。在案件的准备过程中,我们首先要理清案件的法律关系,把庞杂的证据材料分类汇总,编写证人证词,完成公诉意见等工作。为了完成这些工作,我们牺牲了大量可与时间,进行了细致的讨论,以严谨的态度吧前期准备工作做好。我深深地体会到法律工作的艰辛和严谨,每一个案件都需要面对大量复杂的事实,庞杂的法律关系,以及繁杂的证据材料。这都需要付出艰辛的努力才能更好的把握案件,找出解决思路,才能做好法律工作。同时,在准备过程中,必须以严谨的态度对带每一个细节,事无巨细,仔细思考,往往一个细节就能决定案件的成败,否则只能是功败垂成,遗憾自责。

其次,通过参加模拟法庭 ,使我法律知识得到了锻炼,实践能力得到了提高。通过模拟法庭的实践,使我的法律综合能力锻炼和提高,诸如口才表达能力、应变能力、思维能力、运用综合知识的能力结合法律基础课的学习,会自觉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当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他人或组织侵犯时,运用所学法律向司法机关提出诉讼,同各种侵权行为进行斗争。通过参加模拟法庭教学实践活动,可以亲眼目睹或亲身经历法庭审判程序,使之对法庭审判程序的理解显性化、感性化,从而达到巩固所学知识,真正体悟法律的公平、公正、权威等精神内涵,为形成法律意识和法治信仰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同时通过这次模拟法庭我也清楚看到了自身的不足和问题,这些暴露出来的问题是我在在以后的学习中需要不断加强和改进的地方,也是今后要努力完善的方向。首先加强法律理论知识完善法学理论体系。在模拟法庭中,我体会到了自己法学理论的不足和缺陷,对概念的模糊,缺乏法律的整体的理性思考,在以后的学习中要完善自身的法律体系,培养理性思维能力,提高用法律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同时也要加强语言表达能力,提高逻辑思维的严密性,增强法庭上的辩论技巧,提高自身各方面的法律能力。

通过这次模拟法庭的实践活动,我不仅将课本上所学的知识运用到庭审中,还进一步加深对课本上的知识理解,锻炼了语言运用能力、表达能力,使原本复杂抽象的课本内容变得生动有趣,使我们对法律又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和体悟。提高了法律素养,对今后的学习有很大的帮助作用。

辩护人角色分析

辩护人是指,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或人民法院指定,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形式辩护权,以维护其合法权益的人。由此可见,辩护人是以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为目的,以代理行使辩护权为手段,来实现辩护人自身的职能。在这次模拟法庭中我们以李庄案为基础,来分析了我国的辩护律师制度,区分了如何是正常的辩护技巧,如何是违法行为,试图找出二者的界限。以此规范辩护律师的代理行为,并保护辩护律师的合法权益。从而完善我国的刑事制度,推进我国的司法体制改革。

辩护在我国的刑事诉讼中占有重要的地位。是现代法律制度的重要体现,代表了现代刑事诉讼和司法制度的民主性好程序公正性,对推进和保障司法公正,诉讼民主有着重要的意义。李庄案可以说反映了我国律师业的发展现状。对律师的违法代理敲响了警钟,起到了规范律师辩护行为的作用。在一定程度上推动和规范律师业前进和发展。

辩护人是犯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的维护者,即他维护的只是在诉讼中依照法律应当维护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权益,而不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所有利益,李庄在辩护构成中,过度的行使了辩护权,为了达到自身的目的,维护龚刚模的利益,采用了非法的手段,李庄没有意识到辩护人应一维护当事人利益为前提,但不是维护当事人的所以利益,更不是包庇和纵容犯罪,李庄案也在侧面提醒辩护律师,在维护当事人权益时,要有法律观念,不能任意妄为,要以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为原则,不能为放纵犯罪,维护其非法利益。二是辩护人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的专门维护者。辩护人的诉讼职能就是依法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辩护,维护其合法权益。在刑事诉讼中,只有辩护人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的专门维护者。辩护人的诉讼地位,同公诉人的控诉地位是相对应而存在的。没有控诉就没有辩护。辩护律师和公诉人的诉讼地位是平等的,都是依法执行职务,都要对案件事实和法律负责,他们进行诉讼活动的目的都是为了使案件得到正确处理。

李庄案体现如今辩护律师发展的困境。我国实行职权主义诉讼模式,检察机关以国家权力为后盾,拥有强大的权力。而被告人和辩护人的力量相对弱小。这就造成了双方事实上的不平等,给律师代理和辩护制造了困难。形成如今刑事诉讼的三难——会见难、取证难、阅卷难。同时,刑事代理风险很大,因其辩论的对象代表国家,拥有强大权利的检察机关,律师的行为往往被认为是破坏法律秩序,包庇犯罪的错误行为。其行为往往受到打击,甚至可能遭到牢狱之灾,以此,改进诉讼构造模式,提高辩护律师诉讼地位。我国应该在立足国情的基础上,进一步借鉴和吸收“当事人主义”诉讼模式,改进我国的诉讼构造。我们要充分考虑辩护的重要作用,赋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一系列的诉讼权利,保证他们的诉讼主体地位,使其刑事诉讼程序中能够与控诉方形成强有力的对抗,制约国家权力的滥用,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权不受侵犯。其次 加快立法改革,切实保障律师基本的诉讼权利。完善律师的调查取证权。保障律师在各个阶段的阅卷权,规定律师当事人被讯问时的在场权,切实保障律师的会见权。从而完善刑事诉讼法律体系,切实保证律师的辩护权利。

模拟法庭被告心得体会篇十
《模拟法庭心得体会》

模拟法庭心得体会

姓名:向富华 学号:201010101080 班级:法2

本学期即将结束,同时也就宣告我们两年的专科学业接近尾声了。在老师的指导下以及各位同学的努力学习下,我们顺利地完成了这次模拟法庭的,我们选的案件是北漂女状告教授案,这次的开庭从准备上来说是相对匆忙不足的。

时间短效率高是我对此次模拟法庭的整体评价。我们都是大三的学生,面临着各种各样的人生选择,有得在准备考研,有的在准备司法考试,而有的则已经开始公务员考试准备。与之前的浑浑噩噩不同,现在的我们绝大多数已经有了自己的目标,都在努力奋斗,泡图书馆的时间是越来越长,因此对于这次模拟法庭的时间准备对我个人而言确实不够充分,有好几次我都是在图书室呆着,又觉得不放心,然后又跑回寝室查查相关资料。经过这么紧张的准备,我们小组在模拟开庭中双方依然能够针锋相对,说情说理,将各个焦点的讨论都推向了高潮,不断挖掘对方的漏洞,完善自己的论证论据。庭审中基本上双方各个代表的积极性都被调动起来,十分踊跃。

当然缺点也是免不了的。首先,准备不够充分,在焦点的确定上就不够谨慎,导致焦点订立不精确,并且没有充分挖掘经典焦点。例如被告侯读杰与原告蔡畅写的那个协议该从什么方面去证明无效。其次,由于准备不充分,庭审中多次出现跑题现象,即偏离主题。焦点是合同效益问题,而我们却问证人一些无关紧要的问题。再次,庭审中个人注意明显,辩论的时候带有很多个人感情,虽然说是金子就该发亮,但是我们应该理性的辩论,在庭审中很明显有些辩论能力较强的人在充当主力军,希望以后我们都该积极发言,锻炼自己。最后,此次庭审对我个人而言也是具有一番意义的。首先,这是我第一次坐在被告席上,之前虽然也有过一次模拟法庭的经验,但那时后的自己胆小而且不自信,挑了最简单的任务,充当了法警的角色。但是这一次,我勇敢的突破了自己,作为一名勇于维护当事人权利的被告代理人。不仅在庭下充分查阅资料,在庭审中也积极同合作伙伴配合。感受到了作为一方代理人的责任,我们必须为了当事人的利益不懈努力。而且作为一名组员,我也感受到了对于整个组的责任,不仅要自己努力,而且要确保我的同伴和我一起朝着同一个方向通过一个目标努力。

通过分析案例,我们了解到理论与实践的差距。虽然法律数量庞大,但是面对纷繁复杂的大千世界任然显得那么苍白,法律依然有漏洞,依然有模糊,但是我们必须要用自己所学的法学基本理论去解决它,让各方的权利义务得到均衡。更为严重的时候,即使法律有规定,我们也应该理性的去看待,要抓住案件的细节,不能一味的推崇法律,要使我们的解决结果既合法有合情。要充分理解法律所要达到的终极目标,领会法律的精神,要充分实现法律的价值:公平与正义。而且,我们不能因为法律而忽略道德,必须坚持德法并重,要运用我们的法律武器,为我们的道德建设做贡献。作为一个法律人,我的座右铭为:坚决为公民的合法权利作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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