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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普法演讲

2016-12-27 09:18:02 编辑: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成考报名 浏览:

导读: 青少年普法演讲(共9篇)中学生青少年法制宣传演讲稿中学生青少年法制宣传演讲稿老师、同学们,大家好:我叫××,在××司法所工作。今天我来给同学们讲授一些通常的法律知识,以便同学们在今后学习和生活中有所作用。我们知道,我们所处的时代是一个信息时代,同学们可以通过多种途径接收到各种新鲜的事物,其中有健康的,也有一些不健康的东西,...

中学生青少年法制宣传演讲稿
青少年普法演讲 第一篇

中学生青少年法制宣传演讲稿

老师、同学们,大家好:

我叫××,在××司法所工作。今天我来给同学们讲授一些通常的法律知识,以便同学们在今后学习和生活中有所作用。

我们知道,我们所处的时代是一个信息时代,同学们可以通过多种途径接收到各种新鲜的事物,其中有健康的,也有一些不健康的东西,你们是否能分辨得清楚?你们是否想过你们日常的一言一行部必须受到法律约束,法律是至高无上的,是不可侵犯的,谁违犯了法律就必定受到法律的惩罚。

那么,什么行为是犯罪的行为呢?要远离犯罪,这是同学们首先耍弄清楚的问题。犯罪具有三个方面的基本特征:(一)犯罪是一种危害社会的行为,即犯罪具有社会危害性(二)犯罪是一种触犯刑律的行为,即犯罪具有刑事违法性

(三)犯罪是一种应当受刑罚处罚的行为,即具有应受刑罚惩罚性。今天在坐的都是小学生,也就是说你们都是未成年人,未成年人犯罪,是未成年人危害社会、触犯刑律、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值得注意的是,对未成年人犯罪,我国《刑法》第17条做了年龄及犯罪行为种类上的限制。《刑法》第17条第1款规定:“己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负刑事责任”,意思就是凡年满十六周岁的人,实施了刑法规定的任何一种的犯罪行为,都应当负责任。《刑法》第17条第2款规定:“己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这样规定,是充分考虑了他们的智力发展情况,己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一般己具有事实上的识别能力,但由于年龄小,他们负刑事责任的范围应当受他们刑事贡任能力的限制,不能要求他们对一切犯罪部负刑事责任,因此,我

国刑法规定“己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只有犯以上规定的八种犯罪,才负刑事责任”。那么有些同学会说我现在还不到十四周岁呢,在这里我要告诉你们,如果你实施犯罪行为时年龄虽末达到能追究刑事责任的界限,国家法律还是有惩罚的措施的,比如作治安处罚、送劳动教养、送工读学校进行矫治等等。同时我认为一个人走上犯罪道路不是一朝一夕形成的,常言道: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如从小养成了各种不良习性的话,以后要改正就很难,乎时又不注重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不注重规定自己的言行,不按照各种规章制度做事,最后必将酿成大错。在这里,我给同学们举几个说明未成年人由于不知道用法律来规范自己的行为、不懂犯罪概念而酿成大错的真实案例:一个是发生在XX午的一名十四周岁的中学生投毒案,这起案件发生在去年的四月份某天下午,该学生将自己买来末吃的冰袋咬破一口,冉灌入一点老鼠药,而后放入附近一小学的某教室的一张课桌抽屉里,第二天,坐该课桌的小学生喝了这有毒的冰袋后,很快就死了。这起案件侦破后,该投毒的中学生后悔不已,他说自己没有想害死人,以为小学生吃了只会拉肚子,但是严重的后果己经造成,该学生的后悔不能代替法律的惩罚,根据《刑法》的规定,投毒致人重伤、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后该同学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冉给同学们讲一个XX年发生的案件,被告人刘某年仅15周岁,原是四中的学生,在一次偶然的情况下进网吧玩了一下,觉得挺好玩,以后就经常到网吧玩,之后一直沉迷于玩网吧和游戏机,但父母不给钱,怎么办呢,他想到了向同学下手敲钱,一天,他在四中操场玩时,看见同学方某,刘某就走上前要万某给他钱,并威胁万某说,你以前跟别人打过架,被打的人叫我来拿医药费,自己认识许多社会上的人,不给钱就叫人来打死你,万某很伯,将自己身上仅有的五

青少年法制演讲稿
青少年普法演讲 第二篇

篇一:中学生法制演讲稿

中学

生法制演讲稿

同友们:大家好!

我今天将要给大家

的演讲是《网络游戏——一朵带剌的玫瑰》。但是,在演讲正式开始之前,我不得不以沉重的

心情给大家讲述两则真实的故事。

2012年7月的一个

深夜,一个令所有山西太原人难以忘却的深夜,16岁的中学生郝某某,为了筹集上网的费用,

潜入叔叔家中,几十分钟以后,包括爷爷、奶奶以及叔叔在内的五条鲜活的生命,转瞬便离

开了美丽的人世,一个花季少年几乎是一夜之间蜕变成了一个杀人恶魔。

无独有偶,天津少

年姜某今年只有13岁,以前在班里学习总是保持前几名,去年暑假期终考试成绩却排在全班

三十几名。经父母盘问,原来是儿子贪恋上网所致。为了让孩子的成绩及时补上去,暑假期

间,哪儿也不让孩子去玩,让他在家复习功课,可是孩子仍然在他们上班后偷偷地去上网。

事发当晚,当孩子想溜出去上网时被他的母亲给撞上了,便阻拦他,不让他去上网。可谁知

孩子不但不听,反而跑到厨房拿了一把菜刀逼他母亲,说如果不同意,就砍断自己的手指。

孩子的母亲以为是吓唬她的,说什么也不同意,没想到孩子情急之下,真的拿着菜刀对着自

己的左手就是一刀??原本美满的家庭,从此留下了一道抹不去的阴影。

故事读完了,但是

我的心情却变的更加沉重了。我想,大家的心情也如同我一样。这一幕幕触目惊心的场面,

这一个个令人发指的事件,无不带给我们以心灵的震撼,它值得我们每一个青少年进行深刻

的反思。

众所周知,随着时

代的进步,科技的更新,更多的新事物涌入了我们的世界,其中也包括了互联网。自90年代

后期互联网进入我国以来,网络犹如雨后的春笋一般,发展迅速,如今已遍布城乡。作为一

种新的传媒手段,互联网在经济建设和人们的各项活动中起着积极而不可忽视的作用,同时

也为青少年朋友的学习、交流及娱乐提供了更为广阔的天地。但是,对于未成年人来说,互

联网则是一把锋利的“双刃剑”,一朵带刺的玫瑰。很多青少年朋友正是因为过度地沉迷于互

联网,沉迷于网吧,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和对危险的预防能力,对其学业、健康和思想都造成

了巨大的危害。

网吧是网络发展的

产物,是为上网者提供上网服务的场所。但由于网吧管理的不规范和网吧经营者的利欲熏心。

网吧像一个个美丽的陷阱,吞噬着一个又一个有志青年。许多学生因此耽误了自己的学习、

废弃了美好的前程。据一项调查显示,上网学生中超过80%是在打游戏,15%左右是在交友聊

天,真正查询资料用于学习的人数少之又少。网吧经营者为了牟取暴利、吸引更多的学生,

在网络中设制了为数众多的游戏,游戏的内容则以暴-力和赌博为主。中学生辨别是非的能力

尚在形成,自我克制能力还不高,在进行这类游戏的过程当中既容易上瘾,影响身体影响学

习,更会在不知不觉中留下暴-力的影子,为自己的人生埋下隐患的种子。如今的中学生,大

多数孩子是独生子女,他们本来就比较缺乏与他人的沟通,如果再沉迷于网络游戏,就会使

他们减少和人交流的愿望,甚至会患上“电脑自闭症”,处于亚健康状态或直接导致心理障碍。

在学校中,因迷恋网络游戏造成学习成绩下降,乃至旷课、逃学的现象日益增多。暴-力互动

游戏还极易引发青少年道德失范,行为越轨,甚至犯罪。而且由于习惯了网络游戏中的残暴

行为,许多未成年人的犯罪手段也越来越令人发指。

沉迷于网络游戏,

不但可以诱发学生走上犯罪的道路,而且极易伤害青少年

的身心健康。据报道,有个少年因五天五夜泡在网吧,血液未能正常流转,致双脚麻木浮肿

不能行走;有个少年在网吧玩游戏,剧烈的打斗场面,使他过度激动,心脏病突发,骤然死亡。

那么,如何防止因

上网而上瘾,真正做到远离网络游戏呢?我认为最重要的是家庭、学校、社会齐抓共管,真正

重视我们的心理需求,在心理上加强指导,帮助我们摆脱心理困境,提高心理素质。此外,

提高我们中学生的现实交往能力,培养自信心才是摆脱“上网成瘾”的根本。我们要多开展

一些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让我们中学生旺盛的精力有“用武之地”。

同学们,让我们共

同携手,树立坚定的信念,告别网络游戏,做文明健康中学生吧!谢谢!

篇二:中学生青少年法制宣传演讲稿

中学

生青少年法制宣传演讲稿

老师、同学们,大

家好:

我叫××,在××

司法所工作。今天我来给同学们讲授一些通常的法律知识,以便同学们在今后学习和生活中

有所作用。

我们知道,我们所

处的时代是一个信息时代,同学们可以通过多种途径接收到各种新鲜的事物,其中有健康的,

也有一些不健康的东西,你们是否能分辨得清楚?你们是否想过你们日常的一言一行部必须

受到法律约束,法律是至高无上的,是不可侵犯的,谁违犯了法律就必定受到法律的惩罚。

那么,什么行为是

犯罪的行为呢?要远离

犯罪,这是同学们首先耍弄清楚的问题。犯罪具有三个方面的基本特征:(一)犯罪是一种危

害社会的行为,即犯罪具有社会危害性(二)犯罪是一种触犯刑律的行为,即犯罪具有刑事违

法性

(三)犯罪是一种应

当受刑罚处罚的行为,即具有应受刑罚惩罚性。今天在坐的都是小学生,也就是说你们都是

未成年人,未成年人犯罪,是未成年人危害社会、触犯刑律、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值得注

意的是,对未成年人犯罪,我国《刑法》第17条做了年龄及犯罪行为种类上的限制。《刑法》

第17条第1款规定:“己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负刑事责任”,意思就是凡年满十六周岁的

人,实施了刑法规定的任何一种的犯罪行为,都应当负责任。《刑法》第17条第2款规定:

“己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

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这样规定,是充分考虑了他们的智力发展情况,

己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一般己具有事实上的识别能力,但由于年龄小,他们负刑

事责任的范围应当受他们刑事贡任能力的限制,不能要求他们对一切犯罪部负刑事责任,因

此,我

国刑法规定“己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只有犯以上规定的八种犯罪,才负刑事责任”。

那么有些同学会说我现在还不到十四周岁呢,在这里我要告诉你们,如果你实施犯罪行为时

年龄虽末达到能追究刑事责任的界限,国家法律还是有惩罚的措施的,比如作治安处罚、送

劳动教养、送工读学校进行矫治等等。同时我认为一个人走上犯罪道路不是一朝一夕形成的,

常言道: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如从小养成了各种不良习性的话,以后要改正就很难,乎时

又不注重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不注重规定自己的言行,不按照各种规章制度做事,最后必将

酿成大错。在这里,我给同学们举几个说明未成年人由于不知道用法律来规范自己的行为、

不懂犯罪概念而酿成大错的真实案例:一个是发生在xx午的一名十四周岁的中学生投毒案,

这起案件发生在去年的四月份某天下午,该学生将自己买来末吃的冰袋咬破一口,冉灌入一

点老鼠药,而后放入附近一小学的某教室的一张课桌抽屉里,第二天,坐该课桌的小学生喝

了这有毒的冰袋后,很快就死了。这起案件侦破后,该投毒的中学生后悔不已,他说自己没

有想害死人,以为小学生吃了只会拉肚子,但是严重的后果己经造成,该学生的后悔不能代

替法律的惩罚,根据《刑法》的规定,投毒致人重伤、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

刑、或死刑。后该同学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冉给同学们讲一个xx年发生的案件,被告人刘

某年仅15周岁,原是四中的学生,在一次偶然的情况下进网吧玩了一下,觉得挺好玩,以后

就经常到网吧玩,之后一直沉迷于玩网吧和游戏机,但父母不给钱,怎么办呢,他想到了向

同学下手敲钱,一天,他在四中操场玩时,看见同学方某,刘某就走上前要万某给他钱,并

威胁万某说,你以前跟别人打过架,被打的人叫我来拿医药费,自己认识许多社会上的人,

不给钱就叫人来打死你,万某很伯,将自己身上仅有的五

元钱给了刘某,以后刘某陆续向万某耍了三次,共计六十余元,其中有一次,刘某逼方某带

他到万某父亲那骗借了三十元,最后一次,被告人刘某逼方某拿五十元,方某不给,刘某便

将方某带到一偏僻地万,用玻璃刮万某手掌,用烟头烫方某,并要求方某第二天中午把钱交

到刘某手中,在这种情况下,方某才将这件事告诉其父亲,万某父亲马上到公安机关报案,

并配合公安人员将被告人刘某抓获归案,刘某在接受审判时说道:“我以为只是敲点同学的钱

好玩,不知道会有这么严重的后果”,刘某后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

以上所列举的例子

只是较为典型的几个案件,我知道有的同学其实很聪明,但他不用在学习上,而是用在调皮

捣蛋上,喜欢逞强好胜,有事没事惹一下其他同学,比如别人走路时他突然伸出一只脚将别

人绊倒;有些同学喜欢打架,将别的同学打伤;有些同学不爱护公物,故意毁坏公共场所的物

品;有些同学以大欺小,没有钱买东西吃、没有钱进游戏室就强行向弱小同学索要等等行为都

是法律不允许的,如果情节严重的话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也就是说你这一逞强就有可能将

自己玩进班房。所以在这里我耍告诉同学们平时一定要听老师和家长的话,遵纪守法,什么

游戏室、网吧、舞厅等地万,同学们f万不要进去,因为那种地万很容易接触到一些不健康

的东西,有些平时表现较好的学生,就是由于在游戏室、网吧、舞厅等地结识了一些不三不

四的人后就被带坏,最后

走向了犯罪的道路。

下面,我再给同学们讲一讲如何加强对犯罪的自我防范。 同学们在成长的过程中,有时会

碰到各种各样的不法侵害,比如说被人敲诈、被人殴打、被人抢劫等等,一旦碰到了,怎么

办呢?我们要增强分辨能力,学会自我保护。国家的法律都是为保护一切合法权益、惩罚各

种不法行为而制定的,也就是说在我们的合法权益受到罪犯的不法侵害时,我们要拿起法律

的武

器来保护自己,面临危险的时候,同学们要机智勇敢地同犯罪分子作斗争。如果畏惧罪犯的

话,就会助长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使他们有恃无恐地实施犯罪行为。

所谓犯罪的自我防

范是指个人为减少被害的可能,进行自我保护而采取的各种措施和万法,根据《预防未成年

人犯罪法》第40条的规定,末成人年人犯罪的自我防范意识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指

未成年人通过加强文化修养和法律知识,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行为和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和侵

害;另一方面是指未成年人在受到犯罪侵害后应通过法律途径,及时维护目己的合法权益。

具体来讲,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一)未成年人应当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规范。

实践证明未成年人

一且养成了种种不良习性后要矫正过来是很不容易的,需要花费更大的力气,因此,未成年

人就应该在日常生活中和学习中,处处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共规范,遵重社会公德,

从小养成良好习惯加强自我修养,自我调节、自我完善,自觉抵制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如

我在99年办理的一起未成年人入室抢劫案,涉案人员有三人,其中年龄最小的王某年仅14

周岁,99年10月的一天晚上,楼某与李某到我为体现对未成年人的教动手帮助实施抢劫,

那么王某也将被判刑坐牢某也积极主动

(二)加强未成年人

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

未成年孩子对犯罪

的自我防范,除以上讲的,还必需懂得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应该采取哪些措施。根据实践

经验,我们建议同学们如果在遭到违法犯罪行为侵害的时候,切切要记住两点。

第一、同学们要以

躲避免受违法犯罪行为侵害为自己的首要任务,不提倡

你们去同违法犯罪分子面对面博斗,比较明智的做法是遇事不慌,然后设法摆脱或向四周的

大人呼救,或拔打“110”报警。

第二、如果同学们

发现自己正在或己经受到非法侵害的就应该采取正确的途径解决。如及时向学样、家庭或者

其他监护人报告,由家长、老师或学校出面制止不法侵害,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或者政府主管

部门的报告。例如前面所举案例中的万某,他当时就没有通过正当的途径保护自己,如果他

被刘某第一次抢劫时立即向父母或老师报告,就不会三番五次地被刘某抢劫。此外学生之间

打架事件也要引起同学们的注意,据调查,一些学生被同学殴打后并不是向家长或学校汇报,

而是自己作主到外面找人来报复,要知道报复伤人也是违法的,情节严重的是要构成犯罪的,

要被判刑坐牢。

我再给同学们讲另

一种自我保护的特殊情形。举一个案例说明:学生蒋某假期与邻居李某及张的几个朋友在一

起玩,一天,蒋某和李某等人坐出租车出去玩,在出租车上,蒋某听李及朋友说:等一下要

将那人的手机枪来,另外还要搜一下他的身看有没有钱,蒋某听了这话知道李某等人是要去

抢劫,他有点想不去,但碍于朋友情面,他跟着去了抢劫现场,实施抢劫时,蒋某站在边上

看,李某叫蒋某帮忙搜一下受害人的身,蒋某就上前搜了受害人的身并将搜到的钱全部交给

李某,案发后,由于受害人及时报案,公机机关很快将李某还有蒋某一并抓获,蒋某归案后

一直辩解说他并不想抢别人的饯,他觉得很冤枉,但是法律规定:帮助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

的,实施强行劫取公民财物的行为同样构成抢劫罪。蒋某最后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举这个

例子的目的是耍告诉大家:当你开始与同伴在一起玩时发现同伴有犯罪意图时,你应当制止

他,如果你制止不了的话,你就要赶快想办法远离他,千万不能为了哥们义气跟着同伴

篇三:青少年法制教育演讲稿选

青少

年法制教育演讲稿选(一)

我与公民道德

杨德怀

各位领导、老师们:

今天我演讲的题目

是《我与公民道德》。 我,作为一个人民教师,今天能站在这儿,对教师与公民道德这样一

个话题发表一些自己的看法,感到无比的荣幸与神圣。因为我们的职业是育人的事业我们的

道德--特别是职业道德--的加强就更加值得互相探讨与学习。 常言道:十年树木,百

年树人。教育,是关系一个国家、民族前途命运的千秋大业。振兴民族的希望在教育,振兴

教育的希望在教师。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的教师队伍是实施科教兴国战略的关键,提高广大教

师的道德水平,特别是职业道德水平是教师队伍建设最根本的任务。教师职业道德水平状况

如何,关系到深入推进素质教育,关系到亿万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关系到全民的素质和国家

的未来。 二十一世纪是一个高度信息化的社会,更是一个人才竞争的社会,这就要求

多出人才,快出人才,出好人才。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必须要有素质

更高的教师队伍。为了抢占二十一世纪知识经济的制高点,是中华民族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

二十一世纪的教师肩负着重要的使命。

其次,要有热爱学

生、晦人不倦的崇高思想。如果教师对学生漠不关心,培养出的学生不合格,就是没有尽到

教师的职责。没有教不好的学生,只有教不好的老师。教师服务的对象是学生,教师如果不

热爱学生,不管其为人民服务、三个代表口号喊得多响,都是空话。再次,要有严于律己、

为人师表的工作态度。教育是心灵塑造心灵的艺术,为人师表、率先垂范应成为教师成长道

路上孜孜以求的品质。孔子说:其身正,不合而行其身不正,虽合不从。教师如能身体力行,

【青少年普法演讲】

处处作学生的表率,就能赢得学生的尊敬,从而使学生的思想、道德、行为等方面受到潜移

默化的教育,从而成为学生心目中忠厚的师长,同行心中真诚的朋友,家长心目中可信赖的

好老师。 毋庸置疑,社会上尊师重教的风气已初步形成,但社会偏见依然存在。部分

教师这山望着那山高,工作受到挫折就泄气松劲,碰到困难就消沉丧气,这是专业思想不牢

固的典型病症,是教师成长道路上最大的绊脚石。我们必须克服社会、自身的种种干扰,努

力寻求科学的途径与方法,提高自身的职业道德素养,心理品质素养,学识修养和能力修养

促使自己成为现代社会,现代教育所需要的德艺双馨的教育家式的教师。我认为首先要学习

马克思主义理论,用无产阶级的科学世界观和方法论来指导帮助自己理解师德要求的深刻意

义,提高师德修养的自觉性。其次,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教师的品德完善不能脱离社会闭

门修养,必须向先进模范学习,学他们的事迹,总结提炼他们的优秀品质;向优秀教师学习,

学他们教书育人的感人事迹,学习他们先进的教学思想;向学生学习,师不必贤于弟子,弟

子不必不如师,要善于发现学生身上的闪光品质和崇高的情操。 最后,我们还必

须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把自己的工作、生活与整个社会大舞台联系起来,认识职业价值,提

高职业道德意识。

总之,教师素质的

提高,教师的成长发展是一个渐进的长期过程,发自教师内心求真、求善、求美的内因才是

自我完善的真正动力。只要我们每一个教师有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的思想,遵循时代潮流,讲

究科学方法,以诚挚的热情去不懈地努力,就一定能产生自我完善的目标,达到二十一世纪

教师的素质要求,成为名副其实的人之楷模。

青少年法制安全演讲稿
青少年普法演讲 第三篇

篇一:学校安全法制教育演讲稿

学校安全法制教育演讲稿

为保证学生安全,顺利地度过暑假,过一个充实而有意义的假期,学校特召开全体学生安全法制教育大会。

一、安全第一,防范意外。

1、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增强自我保护能力,远离各种安全隐患,敢于同不法侵害行为做斗争。

2、禁止到危险水域玩水。学校明确要求学生不准在水库,池塘等旁边玩耍;不准私自或擅自与同学结伴下水游泳,捉鱼;不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

防溺水事故是我们夏季在安全方面存在的最大隐患,因为每年在这个季节里我们的周围都会发生许许多多令人惨痛的事故和教训,并且这些教训往往是以生命的失去而作为代价的;而对于一个家庭来讲,孩子生命的失去往往就意味着一个幸福家庭的破裂甚至毁灭。在防溺水教育方面,我们学校是反复强调,一再重申,通过各种教育形式明确要求我们的同学要远离危险的水域,珍爱自己的健康和生命。在这一方面,我们的绝大多数同学的表现是令人满意和放心的,这些同学听从学校,老师和家长的教育教导,真正做到了珍爱生命,远离危险。但不可否认的是,我们的同学当中,确实有少部分人无视学校在安全纪律教育方面的三令五申,把学校的安全纪律教育当作耳旁风,拿自己的生命健康安全当儿戏,明知有些地方存在着危险的安全事故隐患,可就是敢于迎风而上,明知故犯地违反学校有关的安全纪律规定。学校要求全体同学自觉规范和约束自己的日常行为,为自己的生命健康负责,远离各种危险,隐患。

4、在任何时候都禁止携带火种,玩火。不携带,玩耍易燃,易爆,易腐蚀的各种物品。不携带,玩弄刀,枪,棍棒等危险物品。不乱摆弄电器。远离高压电线和配电室。学习防汛,防震,防台风,防电等防灾知识,增强防灾意识和能力。

5、做好各种传染病的防控工作,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注意饮食卫生,不吃腐烂变质的瓜果食物,防止食物中毒。

6、外出或回家时向父母打招呼。一般不单独外出或在夜间单独行动。未经父母同意不得在外留宿。

二、遵纪守法,行为文明。

1、自觉遵守国家法律,社会公德和村规民约。言行文明,以礼待人。

2、尊老爱幼,孝敬父母,听从教导,不任性。

3、正常交往。不接触不三不四的人;不结伙四处游逛,惹是生非;不打架斗殴。

4、不吸烟,不喝酒,不赌博,不乱花钱,不参与迷信活动。

5、 遵守网络道德和安全规定,不进入游戏厅和网吧。不参与不健康的娱乐活动。

6、遵守群众纪律,不偷盗,损害他人财物。不随便进入校园或在校园附近闲逛,逗留。禁止进入镇村的空闲房屋内玩耍。

三、劳逸结合,不忘学习。

1、认真完成好各科假期作业,积极参加各种社会公益活动。

2、看好影视片,读好书,唱好歌曲,写好文章。

以上是本次暑假前学校法制和安全纪律教育大会的主要内容。最后,祝全校师生身体健康,合家幸福,高高兴兴度假,平平安安返校!

小学普法教育演讲稿

大家好!,今天很高兴能在这里与大家共同探讨普法工作的重大意义。我演讲的题目是:“学法用法,从我做起”。

谈到法律,我想大家都不会陌生,或多或少的对它都有一定的了解。21世纪是一个法制社会,

所以我们一定要了解法律的重要性。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没有了法律我们的生活将无法正常的运行。也许有些人对此会不以为然,认为人应该拥有自由,而自由是由自己来决定的。可是大家有没有想过,在一个有规则、有规矩的社会中生活,你能不顾一切地去追求这样的自由吗?当然不能!做为一个社会人,你不能完全以自我为中心,不能随心所欲、为所欲为。因为在这个社会里,并不是只有你一个人,我们所拥有的自由是在法律约束下的自由,如果没有法律,或者不遵守法律,那么我们也不会拥有自由。法律和我们生活息息相关,我们所做的每一件事都离不开它的束缚。有了法律,社会才有和平和秩序,否则我们将生活在一个混乱的世界,想象一下就知道那是一件多么可怕和痛苦的事情啊!既然法律是如此的重要,那我们就应该要遵守法律,遵守规则。我想通过这么一说,大家都了解了守法的重要性了,那接下来就应该要学法了。

我们中国有句古话叫“有理走遍天下,无理寸步难行”,就是告诉我们凡事要讲道理,如果我们人人不讲理,那我们的国家将是怎样一副场面,这个国家怎能还称其为一个国家呢?所以我们一定要培养法律意识,提高我们的法律素质,这是非常有必要的。这就需要我们不但要好好学习它,还要合理的运用,才能更好的遵纪守法,维护自身的利益。

新中国成立以来,一直朝着建设民主法治国家的方向在努力。国家一直在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努力地在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教育公民自觉守法,并且学会使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利益。而对于执法机关,普法的意义则在于能促使执法者更公平、更公正、更合法的行使自己的工作职能,惩治违法犯罪份子,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多年来,我们的普法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就好像电影《秋菊打官司》里的秋菊一样,有很多原来对法律一无所知的人,如今都能运用法律来寻求一个说法。随着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在全国范围内深入的开展,使得人民群众逐渐接受了法律意识的培养,并自觉自愿地运用法律。我作为一名社区工作者,并且从事着基层法制宣传教育的工作,我没有什么更好的心得,我想普法宣传教育之所以取得这样的成效,总结其中的一条经验,那就是大家都懂得了“学法用法,从我做起。”

应该会有很多人同意我的这个看法吧?有句古话说:“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点滴小事,积累成山。别看这“学法用法,从我做起”,说着容易,可要真正做到,还是得有很强的法律意识和觉悟的。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要从身边一点一滴的小事做起。不要小看一件小事情,它正是你素质修养的体现,或许在不经意间你就做了一个好公民,也或许在不经意间你就违反了规章制度。举个再简单不过的例子,当你在过马路的时候,你有没有严格按照交通规则呢?“红灯停、绿灯行、黄灯等一等”的规定你有没有铭记在心呢?这虽然是一件小事,但也能充分体现公民的素质和修养。

我想如果人人都能从自己做起,首先自己能学法用法,遵守法律,进而再去要求他人,那就会形成大家都来学法用法,大家都遵纪守法的大好局面,这样我们的社会就会有越来越好的治安环境和社会秩序,违法犯罪活动就会大大减少,人民群众就能过上安居乐业的美好生活,我们的国家就会逐步成为健康、文明、法治的国家,这不正是我们普法的目的所在吗? 同学们,为了我们的国家,为了我们的社会,为了我们自己,请记住“学法用法,从我做起”! 小学生法制教育演讲稿

《打击侵害校园犯罪 加强自我防卫能力》

各位老师、同学:

大家好!

今天,我演讲的主题是《打击侵害校园犯罪,加强自我防卫能力》。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接班人。教育和培养好青少年,是我们中华民族永葆生机和活力的根本大计,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基础工程,是全党全社会共同的社会篇二:中学生法制故事--演讲稿

沉迷网络游戏,被骗80多万元

尊敬的各位领导、评委老师:

大家上午好!我是1号选手。今天,我讲的法制故事的题目是《沉迷网络游戏,被骗80多万元》。

原来在几天前,小宇妈妈将银行卡和u盾交给他,叫他帮忙网上购物,之后,银行卡就放在小宇身边,卡里余额有80多万元。

小宇就用这张银行卡,通过网上银行,向对方支付了100元。但是,事情还没完,骗局才刚刚开始。几分钟后,对方来信息了,说:“支付过来的100元钱,没带零头,应该打101元。结果资金被冻结了,按照要求,需要再打4倍的钱过 1来才能解冻”。这个小宇啊,一个中学生,缺少防范意识,毫不怀疑地又向对方支付了405元。

到了晚上8点左右,对方又来信息了,以“通知财务”为借口,要小宇将网上银行的转账明细截图发给他,还要网上银行的账号、电话、名字。这个小宇啊,为了他热衷的游戏,竟然把账户明细发给了对方。电脑另一端,是哪个姓陈的骗子,他发现小宇的账户里还有80多万元,于是下决心,想方设法也要骗到手。

【青少年普法演讲】

接下来,骗子陈某又以各种借口,比如“系统崩溃需要验证”、比如“想要退款就得先打钱解冻”等等,让小宇打钱过去。起先是几千元,后来变成几万元、十几万元。几个回合下来,小宇将卡里的80多万元,全都打给了陈某。

卡里的钱被骗光的第二天晚上,小宇越想越不对劲,才把事情告诉了妈妈。钱被骗光了,他才开始醒悟。随后,警方通过调取相关录像资料,确定了犯罪嫌疑人,并于10天后在广州将其抓获。

到案后,犯罪嫌疑人陈某向检察官交代:游戏代练是个幌子,100元的价格是正常代练价格的一半,目的就是招揽“顾客”。那些编造的转账理由都是为了骗钱。

林肯说过:“法律是显露的道德,道德是隐藏的法律。”故事中的小宇,沉迷网络游戏,为了打游戏挥霍父母的钱,做了一些青少年不应该做的事。又缺乏法制安全防范意识,以致被骗光了80多万元。对于我们青少年来说,应该吸取网络游戏危害的教训,克己自律,防范网络诈骗,做一个有理想、有道德,懂法遵法守法用法的合格的中学生。

2篇三:法制安全教育讲座发言稿

法制安全教育大会发言稿

各位老师、同学们,大家好!

近年来,国家、省、市各级高度重视中小学安全法制教育工作,教育部专门把每年3月的最后一个星期一定为“全国中小学安全教育日”,并把“珍爱生命、安全第一”确定为今年“全国中小学安全教育日”主题。在座的同学们都是未成年人,是弱势群体,自我保护和安全防范意识比较薄弱,最容易遭受到各种安全事故的伤害。今天我们进行这次法制安全教育,目的就是让同学们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增强法制观念,杜绝违法犯罪行为,做个遵纪守法的好学生、好少年。今天,我讲三个问题:

一、未成年人为什么必须学习法律知识?

二、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原因。

三、未成年人如何加强自我防范意识。

一、 未成年人为什么要学习法律知识

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日益突出,未成年人犯罪不仅在案件数量上急剧增加,而且犯罪成员在案犯总数中所占比例也大幅度上升,犯罪年龄相对提前,给我们敲响了警钟。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受教育程度低、法制观念淡薄就是其中重要的一个方面。相当一部份未成年人根本不了解自己的行为性质及严重程度。在一些未成年人盗窃案、抢劫等案件中,大部分行为人均表示,根本不知道其行为是犯罪行为。

我给同学们讲一个案例,被告人刘某年仅13周岁,是中学缀学的学生,刘某缀学后,一直沉迷于网络游戏,但父母不给钱,于是他就向同学方某下手敲钱,陆续向方某要了三次共计六十余元,最后一次,被告人刘某逼方某拿五十元,方某不给,刘某便将方某带到一偏僻地方,用玻璃刮方某手掌,用烟头烫方某,并要求方某第二天中午把钱交到刘某手中,在这种情况下,方某才将这件事告诉其父亲,方某父亲马上到公安机关报案。

从这案件的发生和发展看,一方面,施害者对违法和犯罪认识不清,另一方面,被害人也不懂得合法与违法犯罪的界限,不会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以至于三番五次的被抢劫。从这些案件可以看出未成年人懂得什么是违法和犯罪,对规范自已的行为和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是相当重要的。因此,未成年人必须加强自身法律知识的学习,通过学习法律知识使自己了解什么是违法和犯罪,哪些行为构成违法与犯罪(也就是要使自己明白什么是可以做的,什么是不可以做的),同时,知道拿起法律武器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原因

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有家庭因素、社会因素、个人原因,在这里我主要谈后一个方面: 社会因素及个人原因

社会的负面影响主要来源于网吧、游戏机室,来自于不良图书、报刊、杂志、漫画和某些影视、录像作品,黄、赌、毒现象等。

1、目前,影视、刊物等大众传播媒介对人们特别是中小学生吸引力极大。一些不良的影视、文学作品则会消磨中小学生的意志,起着负面的、消极的影响。例如,现在有些影视多半属于武打格斗或带有黑社会性质的帮派打斗,或谈情说爱,这对中小学生来说,由于情节曲折惊险,感情缠绵离奇,黑社会老大威风凛凛,正适合他们的口味。由于这种片子助于江湖义气,拉帮结伙,以打群架为荣的思想,使有些中小学生直接去模仿,打群架、称“老大”,寻求刺激,这些镜头往往是诱发青少年伤害案件等暴力性犯罪的根源。

2、来自网吧、游戏机厅等娱乐场所的影响。一是对网吧、游戏机厅等的监督不到位,使管理流于形式;二是大多数网吧、游戏厅经营商虽然店里有按规定挂起未成年人不得进入的明牌标志,然而他们为了“钱”丧失良心与理智,为学生提供“便利”服务。三是许多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通宵达旦地在这些场所里玩乐,夜不归宿。有的未成年人为了筹集玩乐的本钱,不惜走上偷盗之路。

3. 精神上迷惘空虚,这是最主要的行为先兆,不好好学习成绩低下,不思学业,精神恍惚,认为念不进去书,没有刻苦学习的毅力,却去看不健康电影及书刊,进网吧,打游戏,语言不文明,行为放荡,好结交异性朋友等。

4. 生活上追求享乐,这是犯有盗窃、诈骗等侵犯财产罪的青少年共同特点,赶时髦、图安逸、摆阔气冒充大方,过早抽烟喝酒。常以为家庭生活条件比较优越,父母供得起自己的一切费用,尤其是单亲家庭的骄生惯养,把自己的意志给毁了。

5. 行为逞强霸道,常常殴打他人,欺负弱小同学,顶撞老师、以违反校纪校规为荣。处处表现自己,不思悔改。不思进取。

6. 心理上偏执狂妄,对别人批评教育,充而不闻,逆反心理强烈,性格孤僻、偏执。

7. 愚昧无知。犯罪的青少年中,不少学习不好或文化水平低的人,无知和野蛮常常是他们共同特点。

8. 缺乏道德:有这样一件事,一个初一学生,一天放学回家,向其父母要钱,购置衣服,母亲面对家近贫困,那有钱时,他拿起菜刀将其母亲当场砍死。当被公安民警讯问后他还说“她是我母亲,就要给我钱,给我钱就不杀她了。

9. 目无法纪:违法犯罪的青少年,多数缺乏法制观念山西大同市有人青年叫桎小兵在街道闹市区与他人下棋,旁观的一个中年人说他臭棋,他当即用随身携带的尖刀将此人桶死。还有个13岁的少年,将邻居家两个6岁的小女孩残忍杀死,审讯中问他为什么杀人他竟说了一句

“好玩“。关押期间,能吃能睡,若无其事。

三、未成年人如何加强对犯罪的自我防范。

所谓犯罪的自我防范是指个人为减少被害的可能,进行自我保护而采取的各种措施和方法,根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40条的规定,未成人年人犯罪的自我防范意识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指未成年人通过加强文化修养和法律知识,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行为和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和侵害;另一方面是指未成年人在受到犯罪侵害后应通过法律途径,及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具体来讲,主要包括四个方面:

(一)、未成年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规范。 实践证明未成年人一旦养成了种种不良习性后要矫正过来是很不容易的,需要花费更大的力气,因此,未成年人就应该在日常生活中和学习中,处处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共规范,遵重社会公德,从小养成良好习惯加强自我修养,自我调节、自我完善,自觉抵制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我们看到的一些青少年案件中,有些青年本来是品学兼优的,只是由于没有管束好自己,看到社会上一些闲事,放任自己去参与,抱着一种侥幸心理,从而走上犯罪道路。

(二)、树立自尊、自立、自强的意识。

自尊、自律、自强是一种积极的人生态度,也是未成年人进行自我防范和赢得社会保护的途径。如果未成年人自甘堕落,外界再怎样帮助,也是无济于事的。如案犯李某原是某中学的学生,因父母离异无人管教学习成绩越来越差,他就自暴自弃,成天泡在网吧里上网玩游戏,并结识了刘某等人,后与刘某等人一同去打架伤人,抢出租车司机,坠落的无法自拔,最后被关进临牢,被判处七年徒刑。

(三)、增强辩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青少年普法演讲】

未成年人只有学好知识,丰富社会生活经验,锻炼各种能力,才能对违法犯罪行为有一个清醒的认识。才能分清是非,未成年人还要加强锻炼身体,增强体魄,这样有助于未成年人在遭到暴力侵害的时候,及时逃脱或者进行正当防卫,不至于受犯罪行为

青少年法制教育演讲稿
青少年普法演讲 第四篇

篇一:中学生法制教育讲座上的讲话稿

在市

八中中学生法制教育讲座上的讲话稿

各位同学们,大家

好!

今天很高兴与大家

相聚在一起,畅谈青少年法制教育。你们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你们肩负着建设祖国的责任

和重托,你们的成材是国家兴旺发达的根本保证。作家路遥曾说过:“人生有好多十字路口,

紧要处只有几步”,这句话很富有哲理。青少年正处于长身体、长知识、学做人的人生关键时

期,追求独立却难以摆脱家庭依赖,张扬个性有时却显得叛逆,乐于助人但又常常显得缺乏

责任心,辨别是非观念非常差,自控能力弱,稍有不慎,就可能误入攻途。特别是我们现在

所处的是一个信息爆炸的时代,同学们可以通过多种途径接收到各种新鲜的事物,其中有健

康的,也有一些不健康的东西,你们是否能分辨得清楚?你们是否想过你们日常的一言一行

都必须受到法律约束?法律是至高无上的,是不可侵犯的,谁违犯了法律就必定受到法律的

惩罚。今天我们就来共同探讨一下未成年人犯罪的话题。

什么行为是犯罪的

行为呢?要远离犯罪,这是同学们首先要弄清楚的问题。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完

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秋序和经济秋序,侵犯国

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

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

是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犯罪具有三个方面的基本特征:(一)犯罪是一种危

害社会的行为,即犯罪具有社会危害性 (二)犯罪是一种触犯刑律的行为,即犯罪具有刑事

违法性 (三)犯罪是一种应当受刑罚处罚的行为,即具有应受刑罚惩罚性。

今天在坐的同学应

该都已年满十四周岁了吧?(有没有没满的举下手,哎,

看到了,这位同学,我应该称呼你为儿童,呵呵)。按照中国法律规定,未满十四周岁即为儿

童,十八周岁以下统称为未成年人。《刑法》第17条第1款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

应负刑事责任”,意思就是凡年满十六周岁的人,实施了刑法规定的任何一种的犯罪行为,都

应当负刑事责任,这样规定是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的,在我国,已满十六周岁的人,因体

力、智力已相当发展,并有一定社会知识,已具有分辩是非善恶的能力,因此,应当要求他

们对自己的一切犯罪行为负刑事责任。那同学们会说我们还没有十六岁呢,呵呵,先别偷笑,

《刑法》第17条第2款又规定了:“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

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这样规定,是

充分考虑了他们的智力发展情况,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一般已具有事实上的识

别能力,但由于年龄尚小,智力发育尚不够完善,缺乏社会知识,还不具有完全识别和控制

自己行为的能力,因此,负刑事责任的范围应当受刑事责任能力的限制,不能要求对一切犯

罪都负刑事责任,只有犯以上规定的八种犯罪,才负刑事责任。由此可见,法律时未成年人

加以保护的同时,也给予了一定的惩罚。即使是对不满十四岁触犯刑法的孩子,国家法律还

是有惩罚的措施的,比如作治安处罚、送劳动教养、送工读学校进行矫治等等。

弄清楚了未成年人

犯罪的概念和刑事责任,我们再来了解一下目前未成年人犯罪的几个数据,一是据青少年犯

罪研究会资料显示,近几年来,青少年犯罪总数已占全国刑事犯罪总数的70%,而十五、六

岁以下孩子犯罪总数又占青少年犯罪总数的70%,二是和2000年相比,未成年人犯罪年龄

平均下降了2岁。同学们啊,这不是危言耸听,这是真真确确摆在面前的事实!这是各位同

学必须正视长鸣的警钟!有关专家根据犯罪分类情况进行排列,排在前5位的少年犯罪依次

是抢劫、盗窃、故意伤害、强奸和寻衅滋事,下面结合具体案例

探析下未成年人犯罪的几大因素:

第一个重要因素是

互联网。报告显示,许多青少年犯罪都和互联网有关系,网络游戏、网络交往等已经成为诱

发青少年犯罪的一个陷阱。网络的高度发达成为信息社会的重要标志,网络在为全社会带来

巨大利益的同时,网络游戏、网络交往等也成了诱发青少年犯罪的一个陷阱。被告人刘某年

仅15周岁,在一次偶然的情况下进网吧玩了一下,觉得挺好玩,以后就经常到网吧玩,之后

一直沉迷于玩网吧和游戏机,但父母给钱,怎么办呢,他想到了向同学下手敲钱,一天,他

要同学方某给他钱,并威胁方某说,你以前跟别人打过架,被打的人叫我来拿医药费,自己

认识许多社会上的人,不给钱就叫人来打死你,方某很怕,将自己身上仅有的五元钱给了刘

某,以后刘某陆续向方某要了三次,共计六十余元,其中有一次,刘某逼方某带他到方某父

亲那骗借了三十元,最后一次,被告人刘某逼方某拿五十元,方某不给,刘某便将方某带到

一偏僻地方,用玻璃刮方某手掌,用烟头烫方某,并要求方某第二天中午把钱交到刘某手中,

在这种情况下,方某才将这件事告诉其父亲,方某父亲马上到公安机关报案,并配合公安人

员将被告人刘某抓获归案,刘某在接受审判时说道:“我以为只是敲点同学的钱好玩,不知道

会有这么严重的后果”,刘某后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不到18岁的李某是一名中专生,

平时最大的爱好就是上网聊天。时髦的网名,帅气的外表让他在网上很受青睐。后来,在与

一名女网友见面时,难以自制的李某把女孩强奸了,他因此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

第二个因素是交友

不慎。俗话说“近朱者赤、近墨者黑”,青少年如果在选择朋友上不谨慎,很容易被坏人拖入

犯罪的泥沼。杜某十四岁,成绩一直很好,暑假里在与同学玩时认识了在社会上混的李某等

一伙人,他见李比自己才大两岁,却比自己潇洒得多,经常出入网吧、游戏室等地方玩,他

很羡慕李某,于是天天跟着李玩,但是出去玩必须要有钱,李某口袋中的钱很快就用完了,

李某就对杜说:“我们现在没钱玩了,要玩就必须搞钱”,他们一合计,杜某决定到一个他认

为有钱的同学家去抢钱,杜某带着李某等三人趁同学的父母上班、同学一人在家之时闯入同

学家实施抢劫,同时还将该同学打成重伤。公安机关很快就破了案,将李某和杜某等人抓获

归案。到了9月1号,杜某坐在牢房里悔恨交加,他痛哭道:“今天是开学的日子,我多么想

背着书包去上学呀,当时我只是想到好玩,我没想到我的行为是犯法的,我后悔呀。”但是法

律是无情的,谁触犯了它就要受到处罚。

第三个因素是生活

上的盲目攀比。社会上的攀比之风不可避免地对青少年产生了影响。家庭富裕的孩子与家境

稍差的孩子在穿着、消费等方面的差异使一些青少年的虚荣心受到了伤害,往往在得不到满

足时,就会引发犯罪。这类案件约占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12%左右。某中学生小强看到其他

同学脚上的耐克鞋时,心生羡慕和嫉妒,但家里没钱满足他的要求,于是小强就伙同几名同

学采取拦路抢劫的办法强行与穿名牌鞋的同学换穿鞋。在实施多起抢劫后,小强因使用暴力

当场抢夺财物,最后以抢劫罪被判处两年有期徒刑。

再一个重要因素是

缺乏管教。在青少年犯罪案件中,有这样一群人,他们很小就离开家庭离开父母,离开学校,

在社会上流浪,得不到应有的关爱和教育,为了生存他们集聚到一起,对法律的无知和对社

会的仇视让他们中的很多人沦为社会的罪人。父母双亡的小庆很小就一个人生活,虽然有个

姑姑但也难给他更多的关爱。长期的没人管教使孙庆沾染了很多不良习气,打架斗殴,偷鸡

摸狗,成了村里人眼中的混混。16岁时,孙庆因犯抢劫罪被判了3年有期徒刑。刑满释放后,

由于没有家长的管教,孙庆再次伙同他人抢劫出租车,杀死3名出租车司机,最后被判处死

刑,结束了短暂的一生。在一个法院审理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有近三成的案件中的被告

人都曾是或是正在流浪的孩子。长期在外流浪的占到10%左右,长期没有家庭的管教和家人

的关爱使他们生活

在社会的最底层,混淆了是非善恶标准,也就不可避免地走上歧途,成为社会的罪人。

其他容易诱使未成

年人走入歧途、失足犯罪的陷阱还包括沾染赌博等恶习、过早陷进情感纠葛、对影视文学作

品以及网络游戏有关凶杀暴力描写的模仿、家长骄纵溺爱、粗暴管教以及监管失控等。

所谓知已知彼,了

解了以上未成年人犯罪的几大诱因,我们就能防患于未然,加强犯罪的自我防范,远离失足

的陷阱,健康快乐地度过青少年时期。所谓犯罪的自我防范是指个人为减少被害的可能,进

行自我保护而采取的各种措施和方法,根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40条的规定,未成年

人犯罪的自我防范意识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指未成年人通过加强文化修养和法律知

识,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行为和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和侵害;另一方面是指未成年人在受到犯

罪侵害后应通过法律途径,及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具体来讲,主要包括四个方面:

(一)要增强法律

意识和法治观念。

(二)未成年人应

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规范。

(三)树立自尊、

自立、自强的意识

篇二:青少年法制教育讲稿

青少

年法制教育讲稿

我今天讲两个主题:一、成才先成人,爱国先爱校;

二、学会感恩,学

会忍让;

先讲第一个主题:

成疹先成人,爱国先爱校

这个报道告诉我们,

在现代社会生活中点滴小事会给人 以成功的阶梯,也会使人与成功失之交臂。

难道举手投足的瞬

间小事真的会有如此作用吗?其实

文明习惯是一个人的文化修养和行为情操的重要表现,文明 与不文明_z-者之间既是对立

的又是相互依存、相互渗透的。

同样是一件小事,

这样做就文明,那样做就不文明,泾渭分明,道理并不复杂,但贵就贵在文明习惯的养成,

难就难在长期的坚持。

大家都是长期接受

教育的人,你们是否知道如何对待手 中的一张废纸,教室寝室中洁白的墙壁,嘴里的一

口痰,吃后的果皮、包装袋,教室寝室中的公物;如何面对每一节课,一次日常的作业,一

次普通的考试;如何对待同学之间的磕磕碰碰,口角俗语?无论大家将来从事什么样的工作,

都将会面临各种各样的挑战。而一个人只有学会做人,学会善待身边的小事,才算具有成功

的基础。一个不知道爱父母、爱家庭的人,一个不知道爱培养他教育他的学校的人,一个不【青少年普法演讲】

知道爱自己工作环境的人,哪里谈得上爱国呢?同样一个不知道爱别人的人,也是不可能得到

别人的爱和帮助的。 同学们,文明习惯和爱心无处不在,成才先成人,爱国 先爱

校。我们必须而且应该从小事做起,严格要求,长期坚持,千万不能把一些不文明的言谈举

止看作小事,因为它代表着一个人的文化素养,标志着一个民族的健康程度,影响着一个地

区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影响着一个人的发展和幸福,在学校也体现着它的办学水平。最后,

我希望大家

能从小事做起,养成良好的文明习惯吧,让我们积极投身到十月份的文明礼貌教育中去,说

文明话做文明人,办文明事,真正做到爱他人、爱家庭、爱学校、爱祖国。

讲第二个仅题:学

会感恩,学会忍让

大家知道,清明节

一一中国的传统节目,一个纪念祖先 的日子,其主要的纪念仪式扫墓是行孝的具体表现。

当你们在扫墓时,有没有想过这样一个问题: “我们的身体从哪里来?父母处来。父母的身

体又是哪里来?祖父母处„„??这 样一直追问下去,我们就会发现,没有祖先就没有我们。

为 表示感谢,所以我们要到祖先的坟前奠祭,这就叫感恩。 记得有位哲学家说过,世

界上最大的悲剧或不幸就是一 个人大言不惭地说没有人给我任何东西。但事实上,一个人 来

到社会后尚未作任何贡献就已经得到了社会恩泽,享受着 科技文化和教育等社会资源和社会【青少年普法演讲】

服务。一个自然人发展成 社会人,首先是他人和社会帮助的结果。所以,一个人要在 社会

上安身立命,就要学会感恩。

那么,作为尚未进

入社会的倒中生的我们,应该对谁感 恩,怎样感恩呢?这是我们第一个要思考的问题。

首先,我们要对自

己的父母感恩。给大家讲个故事:一 个年轻人负气出门远游,其实他只不过是被妈妈责备了

两句 而已。年轻人来到一个偏僻的小山村,又冷又饿,整整四天 没吃到东西了。 醒来的

时候,他躺在温暖的床上,额头上

放着一块浸了湿水的毛巾,一个头发花白的老太太正坐在床 边给他一勺一勺地喂姜汤。担心

姜汤太烫,老人总是轻轻地 对着汤勺吹几口气,然后才小心翼翼地喂给他,看着老人那 慈

爱的模样,他的鼻子顿感发酸,两颗晶莹的泪珠慢慢涌上 了他的眼角,他哽咽的对老太太说:

“大娘,谢谢您!”。 夜里,窗外飘起鹅毛大雪,他刚刚闭上眼睛,忽然听到门吱 的一声轻

响,老人蹑手蹑脚地进来,轻轻给他掖了掖被角。 看着额上落满雪花的老人,他终于忍不住

哇的一声哭了起 来,紧紧拉着老人的手说: “大娘,真的谢谢你了!接着, 他便如实的告

诉了老人自己离家出走的缘由。听完他的话, 老人怜爱的叹息了一声: “你真是一个傻孩

子啊!”老人顿 了顿对他说:“我只不过是为你做了一顿饭,掖了一次被角, 你就这么的感

激我。可是有人给你做了几千次饭,给你掖过 几千次被角,可你感激过她一次吗?他怔住了,

不解地望着 床边的老人,这个人是谁呢?。老人笑着对他说: “这个人 就是你妈妈呀。你

妈妈为你做了那么多,可你曾对她说过一 句谢谢了吗?”。是口阿!妈妈对自己做了那么多,

付出了那 么多,自己真的至今连一声谢谢都没说过。愧疚的泪水渐渐 涌满了他的眼眶,为

眼前这位萍水相逢的老人,更为那一个 神圣而温暖的称呼:妈妈。

我们曾经感激过许

多相识或不相识得人,我们曾经为一 件件的事情而心存感激,但我们谁曾对自己的妈妈由衷

地说

过一声“谢谢你呢?妈妈的温暖就像】jel光,沐浴其中, 我们却从没想到过感激,妈妈的

慈爱就像最细碎而晶莹的盐 粒,我们一目三餐安然品味着她的芳香,却在菜肴里从没有 看

到过盐粒的光芒。母爱默默地滋养着我们,我们却从来不 曾留意她那纯美的晶莹。感恩世界,

感恩一切,就让我们从 感恩母爱开始吧。因为他们不仅赐予我们生命,更把我们养 育成人。

我们的父母起早摸黑挣钱供养我们读书。当你们在 小店购物或在食堂就餐时,应该理解父母

的辛苦钱是多么的 来之不易。因此,我们在日常生活中应该树立一种正确的消 费观,适当

消费。但在现实生活中却存在这样的现象:有的 同学星期天从父母那里拿来的一周生活费不

到一天就用完 了,以后的几天靠从同学教师那里借钱度日;有的同学甚至 用钱进行赌博、

抽烟或买小灵通、手机等。我想,父母把我 们养大成人,非常不容易。我们要对父母感恩,

就不应该贪 得无厌地索求他们的付出。

其次,我们要对自

己的老师感恩。因为老师不仅赐予了 我们知识,更是教会了我们如何做人。正是老,j

币,frl春风化雨

式的教育解开了我

们成长路上的心结。 “春蚕到死丝方尽,

蜡烛成灰泪始干??

是老师的真实写照,相信我们的老师是关

篇三:中学生法制教育讲稿

中学

【青少年普法演讲】

生法制教育讲稿

同学们、青少年朋友们,你们好!

今天能参加学校举

行的法制课,我很高兴,借此机会从发生在青少年身边的典型事例,与青少年密切相关的一

些法律知识,讲几个方面,与大家共勉。 常言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法律就是调整

人们行为的“规矩”。随着社会的发展,法律的作用越来越重要,与人们生产、生活的关系越

来越密切。在一定意义上说,市场经济就是法制经济。在对外交往中,法律也是调整国与国

之间关系的重要社会规范。作为21世纪主人的青少年朋友,学习、掌握必要的法律知识,是

实现新世纪宏伟蓝图、振兴中华的需要,也是维护人类和平,促进世界发展的需要。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

来,党和政府历来十分重视青少年法制教育。党中央、国务院批转的全国第五个五年普法规

划,将少年儿童的法制教育列为重要内容。广大青少年应当抓住这一有利时机,积极接受法

制教育,努力学习法律知识。 第一,通过学习法律知识,迈好人生的第一步。人生的路

很漫长,打好基础是人生之旅的关键所在。青少年时代正是长身体、学知识的重要时期,只

有学习了法律知识,才能知道什么是合法,什么是违法,学会分辨是非,识别善恶,从小养

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

第二,通过学习法

律知识,争做新世纪合格公民。21世纪的中国将是一个法制更加完备的社会,要求每一个公

民具有较高的法律素质。广大青少年只有学法懂法,才能树立民主法制观念,明确公民的权

中学生普法演讲稿
青少年普法演讲 第五篇

中学生普法演讲稿

各位同学们:

大家好,今天在这里,就是想和大家聊聊关于法律的问题。

说实话,我今天在这里十分的紧张,其实我们大家都差不多大,我前几个月刚满16周岁。在生日那天,我其实心情是相当复杂的。因为16岁在法律上是一个奇妙的节点。我们就先从年龄说起。

在16周岁以后,我们便就是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了,也就是说在16周岁以后我们必须独立完全为自己的犯罪行为承担责任,也就是我们16周岁后,发了罪,就要判刑啦。我想很多人都有一个误区,就是认为18周岁是一个时间节点。但是这个是完全错误的。因为法律必须对每一个公民负责。所以啊,我在16周岁当时感叹良久,心说,自己是没有“机会”干点惊天动地的事了。但是过了两天我就释然了,因为老师讲了,有8种行为14周岁就要承担刑事责任,分别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xx、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品罪8种犯罪行为。

我想这些行为离我们大多数人来说是非常遥远的,但是作为一个热血青年,有的时候也难免冲动。而这种冲动很容易便导致犯罪。而这个其中,和我们关系最密切应该就是关于打架斗殴的问题。我想我们大部分人都有冲冠一怒的时候,有的时候生气了,或者有人惹自己了,就找个人干一架,觉得挺潇洒,发泄发泄,是吧。但是很多恶性案件就是这样发生的。试想一下,如果你一不小心把别人达成重伤,或者致人死亡呢?也许很多人回想,用拳头打人应该也不会造成多大伤害吧,但是这个事可保不准。曾经我我的老家焦作,有两个人打架,为了一个不算太漂亮的女孩子,也是从冠一怒为红颜,一个人一拳打到另一人肚子上,当场死亡。检查结果是死者患有疾病,一拳正好打到生病的地方了。你说这个世界就那么寸?真有那么寸的。这种事情也许发生的概率很小,但是只要一发生,这就是一个巨大的悲剧。

作为一个热血青年,有时候会冲动,这也是人之常情,但是我们可以冲动,可千万不要办傻事。我们都已经慢慢长大,我们需要学会控制自己的行为,这样才能让自己更好的适应这个社会。都看过《武林外传》吧,里面郭芙蓉非常喜欢用一记“排山倒海”解决一切问题,但是发现每次都会把事情弄得更遭。所以吕秀才说,生气的时候默念:生活如此美好,我却如此暴躁,这样不好,不好。电视剧里面这招挺管用吧。其实这就是一种心理暗示,每当自己冲动的时候,给自己一个暗示,给自己一点思考的时间,很多不必要的伤害就会被避免了。

还有就是大家慢慢长大了,娱乐活动增加了,物质需求增加了,所以就慢慢深刻的认识到了钱的重要性了,是吧。没钱了,向爸妈要,也可以自己做些自己可以做的工作。但是有的人就喜欢小偷小摸的,或者依靠自己的暴力收些保护费,这个就不对啦。16周岁以下,是不构成盗窃罪的,但是抢劫就不一样了。很多时候,抢劫和盗窃只有一线之差。比如你玩传奇,没点卡了,想去隔壁邻居家投点钱先,结果不小心被隔壁家的人发现了,怎么办?如果你跑了,或者被抓住了,那就是盗窃,如果你不满16周岁,你也不用承担刑事责任;但要是你怕你爸妈知道,拿起一个棍子闷下去,打伤了人家跑了,那你就是抢劫了,那就是要判刑的。还是那一句,这个世界就是那么的寸。而盗窃如果数量过大,即使不判刑,也可以把你去送去劳教。所以古语说得好“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即使我们不可能每个人成为君子,也不要去触动法律的底线,否则就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我前面说了下关于刑事方面的一些问题,我下面就说一下关于民事法律方面的问题。还是从年龄说起吧,10岁前我们是无行为能力人,10岁到18岁时限制行为能力人,18岁后完全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而16岁在这里也是一个奇怪的节点,在16岁到18岁,如果个人能够自己赚钱养活自己,那么他也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是不是完全行为能力人对我们有什么影响呢?这个从购物方面的表现最明显。我们在10周岁前,原则上是不具有购物能力的,但我们也经常看到小学生弟弟妹妹们拿着几块钱在大街上买些零食,因为数额较小,这个也就无所谓

2015青少年法制教育演讲稿
青少年普法演讲 第六篇

演讲稿一:青少年法制教育演讲稿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今天我讲话的题目是《学法、守法》,在这社会大家庭里,我们每个人如何约束自己、规范自己的行为呢?那就是共和国华丽雄伟的大厦下一座坚实、永恒不变的根基——“法”。它使我们每个人明确是非的界限,而这也是共和国公民所应具备的最基本的素质。

回首新中国跨越半个世纪的发展历程,以毛泽东为核心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建立了新中国,制定了我国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成文宪法。从此,无数中国人开始认识法律、关心法律。以邓小&平为核心第二代领导集体确定了发展社会主义**、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方针,为开创普法工程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以江泽民为核心的第三代领导集体继往开来,与时俱进,确立了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并将这一方略载入国家根本**。去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库》的出版发行反映了我国法制建设的成就,有助于推行实施依法治国的进程。

邓小平同志早就指出:“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就一直是普法工作的重点内容。当前,随着信息领域高新技术的迅猛发展,互联网作为开放式传播和交流工具,作为一种新兴的传播媒体,正在日益成为一个重要的思想道德建设的新阵地。在互联网的普及过程中,有一个现象值得关注,这就是网吧问题。

网吧的确有效地把网络推向了平民化。然而,随着互联网信息垃圾的增加,失控网吧的负面效应也日益呈现,尤其是对青少年的负面影响引起了社会的焦虑。一些网吧的无序发展和惟利是图,衍生出暴力游戏、沉溺聊天、淫秽色情三个公害,成为“电子海洛因”,从而引发出学生分心、家长伤心、教师烦心、社会担心的负面忧患。不良网络危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事例不胜枚举,在此不一一例举。

未成年人违规上网是学校、家长、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为了优化青少年成长的环境,国务院通过了《互联网服务营业所管理条例》,该条例明确规定:网吧、电脑休闲屋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所经营单位不得接纳未成年人,同时还应在营业场所入口处的显著位置悬挂未成年人禁入标志,违者将由文化行政部门给予警告,并可处以1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整顿直到吊销经营许可证。政府加强管理,用强制性的法律措施来维护网络的安全、健康和文明。对于我们青少年来说,应该吸取网络危害的教训,克己自律,按照《全国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规定做到文明上网,正确对待互联网上的各种信息,自觉抵制、摒弃其中的糟粕。

同学们:让我们从文明上网开始,不断加强我们的法制意识,抵制不良诱惑。作为每一个新世纪的青年人,应该努力学习科学知识,为报效祖国、施展抱负打下良好的基础。“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从头越,苍山如海,残阳如血。”

我的讲话完了,谢谢!

演讲稿二:青少年法制教育演讲稿

各位老师、同学们,大家好!

今天,我来给同学们讲授一些法律常识,以便同学们在今后学习和生活中有所作为。

我们知道,我们所处的时代是一个信息时代,同学们可以通过多种途径接收到各种新鲜的事件,其中有健康的,也有一些不健康的东西,你们是否能分辨得清楚?你们是否想过你们日常的一言一行都必须受到法律约束,法律是至高无上的,是不可侵犯了,谁违反了法律,就必定受到法律的惩罚。

那么,什么行为是犯罪的行为呢?要远离犯罪,这是同学们首先要弄清楚的问题。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完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主义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到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犯罪具有三个方面的基本特征:

㈠犯罪是一种危害社会的行为,即犯罪具有社会危害性;

㈡犯罪是一种触犯刑律的行为,即犯罪具有刑事违法性;

㈢犯罪是一种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即具有应受刑罚惩罚性。

今天在坐的都小学生,也就是说你们都是未成年人,未成年人犯罪,是未成年危害社会、触犯刑律、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值得注意的是,对未成年人犯罪,我国《刑法》第17条做了年龄及犯罪行为种类上的限制。其中第1款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负刑事责任,意思就是凡年满十六周岁的人实施了刑法规定的任何一种的犯罪行为,都应当负刑事责任,这样规定是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的,在我国,已满十六周岁的人,因体力、智力已相当发展,并有一定的社会知识,已具有分辨是非善恶的能力,因此,应当要求他们对自己的一切犯罪行为负刑事责任。那么,有些同学们会说我现在还不到十四周岁呢?在这里我要告诉你们,如果你实施了犯罪行为时年龄虽未达到能追究刑事责任的界限,国家法律还是有惩罚的措施的,比如作治安处罚、送劳动教养、送工读学校进行矫治等等。在这里我给同学们举几个说明未成年人由于不知道用法律来规范自己的行为、不懂犯罪概念而酿成大错的真实案例:一个是发生在2002年的一名十四周岁的中学生投毒案,该生将自己买来未吃的冰袋咬破一口,再灌入一点老鼠药,而后放入附近一小学某教室的一张课桌抽屉里,第二天,坐该课桌的小学生喝了这有毒的冰袋后,很快就死了。这起案件侦破后,该凤毒的中学生后悔不已,他说自己没有想害死人,以为小学生吃了只会拉肚子,但是严重的后果已经造成,该学生的后悔不能代替法律的处罚。根据《刑法》的规定,投毒致人重伤、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后该生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这也是发生在2002年的一个案件,被告人刘某年仅15周岁,原是某中学的学生,在一次偶然的情况下进网吧玩了一下,觉得挺好玩,以后就经常到网吧玩,之后一直沉迷于玩网吧和游戏机,但父母不给钱,怎么办呢?他想到了向同学下手敲钱,一天,他在某中学操场玩时,看见同学方某,刘某就走前要方某给他钱,并威胁方某说,你以前跟别人打过架,被打的人叫我来拿医药费,自己认识许多社会上的人,不给钱就叫人来打死你,方某很怕,将自己身上仅有的五元钱给了刘某,以后刘某陆续向方某要了三次,共计六十余元,其中一次,被告人刘某逼方某拿五十元,方某不约,刘某便将方某带到一个偏僻地方,用玻璃刮方某手掌,用烟头烫方某,并要求方某第二天中午把钱交到刘某手中,在这种情况下,方某才将这件事告诉其父亲,方某父亲到公安机关报案,并配合公安人员将被告人刘某抓获归案,刘某在接受审判时说道:我以为只是敲点同学的钱好玩,不知道会有这么严重的后果。但

是法律是无情的,谁触犯了它就要受到处罚。

以上所列举的例子只是较炮典型的案件,我知道有的同学其实很聪明,但他不用在学习上,而是用在调皮捣蛋上,喜欢逞强好胜,有事没事惹一下其他同学,但是这也是违法行为,是法律不允许的,如果情况节严重的话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所以在这里我要告诉同学们平时一定要听老师和家长的话,遵纪守法,不管在任何时候,都不要到那种很容易接触到一些不健康的东西、不健康的人,以免走向犯罪的道路。

下面,我再向同学们讲一讲如何加强对犯罪的自我防范。

同学们在成长的过程中,有时会碰到各种各样的不法侵害,一旦碰到了,怎么办?我们要增强分辨能力,学会自我保护,国家的法律都是为保护一切合法权益、惩罚各种不法行为而制定的,也就是说在我们的合法权益受到罪犯的不当侵害时,我们要拿起武器来保护自己,如果畏惧罪犯的话,就会助长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使他们有恃无恐地实施犯罪行为。

所谓犯罪的自我防范是指个人为减少被害的可能,进行自我保护而采取的各种措施和方法,根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40条之规定:一方面,指未成年人犯罪的自我防范意识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指未成年人通过加强文化修养和法律知识,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行为和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和侵害;另一方面是指未成年人在受到犯罪侵害后应通过法律途径,及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具体来讲,主要包括四个方面:

㈠未成年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规范。

实践证明,未成年人一旦养成了种种不良习性后要矫正过来是很不容易的,需要花费更大的力气,因此,未成年人就应该在日常生活中和学习中,处处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共规范,尊重社会公德,从小养成良好习惯加强自我修养,自我调节,自我完善,自觉抵制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

㈡树立自尊、自立、自强的意识。

自尊、自立、自强是一种积极的人生态度,也是未成年人进行自我防范和赢得社会保护的途径,如果未成年人甘堕落,外界再怎样帮助,也是我济于事的。 ㈢增强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

未成年人只有学好知识,丰富社会生活经验,锻炼各种能力,才能对违法犯罪行为有一个清醒的认识。才能分清是非,未成年人还要加强锻炼身体,增强体魄,这样有助于未成年人在遭到暴力侵害的时候,及时逃脱或者进行正当防卫,不至于受到犯罪行为的随意侵害。

㈣加强未成年人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

未成年孩子对犯罪的自我防范,除以上讲的,还必须懂得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应该采取哪些措施?根据实践经验,我们建议同学们如果在遭到违法犯罪行为侵害的时候,切切要记住两点:

第一,同学们要以躲避免受违法犯罪行为侵害为自己的首要任务,不提倡你们去同违法犯罪分子面对面博斗,比较明智的做法是遇事不慌,然后设法摆脱或向四周的大人呼救,或拨打110报警。

第二,如果同学们发现自己正在或已经受到非法侵害的,就应该采取正确的途径解决。例如前面所举案例中的方某,他当时就没有通过正当的途径保护自己,如果他被刘某第一次抢劫时,立即向父母或老师报告,就不会三番五次地被刘某抢劫。

我再给同学们讲另一种自我保护的特殊情况,这也是我们在平时的办案当中常常遇到的情况。如:学生蒋某假期与邻居李某及张的几个朋友在一起玩,一天蒋某和李某等人坐出租车出去玩,在出租车上,蒋某听李及朋友说:等一下要将那人的手机抢来,另外还要搜一下他身上看有没有钱,蒋某听了这话知道李某等人是要去抢劫,他有点想不去但碍于朋友情面,他跟着去了抢劫现场,实话抢劫时,

蒋某站在边上看,李某叫蒋帮忙搜一下受害人的身,蒋某就上前搜了受害人的身并将搜到的钱全部交给李某,案发后,由于受害人及时报案,公安机关很快将李某及朋友还有蒋某一并抓获,蒋某归案后一直辩解说他并不想抢别人的钱,他觉得很冤枉,但是法律规定:帮助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实施强行劫取公民财物的行为同样构成抢劫罪,蒋某最后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所以以后我们的同学们如碰到这种情况,一定要保持清醒的头脑,要有自我保护意识,不要惹祸上身。 总之,同学们如遇上不法侵害时,不要害怕,一定要沉着、冷静,机智勇敢,要敢于检举揭发,积极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我们要紧信邪不压正的道理,干坏事的心总是虚的,害怕的应该是他们。

以上我给同学们讲述了违法犯罪的一点基本知识和何加强自我防范方面的问题,我所讲的只是给同学们起个抛砖引玉的作用,同学们要真正做到远离违法犯罪,健康成长,还要靠同学们自觉刻苦地学习文化、科学、法律等方面的知识,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谢谢大家。

演讲稿三:青少年法制教育演讲稿

同学们:

大家好!

今天,很高兴能和同学们在一起共同进行一次法制学习。其实,有些法律知识我应该向你们学习的,为什么呢?前不久,我陪同市领导到校调研的时候,观看了同学们自己编写的法制小故事,很真实,很深刻。其中有一位同学编写的一个" 毛阿敏偷税漏税"的故事,我深受启发,这不仅仅是一个故事,而是你们的内心深处法律意识的真实反映。在这里,我也给大家讲一个我亲眼目睹、令人深思的真人真事。事情发生在四小区的住宅楼,这天正是星期日,三位初中生在四楼的楼道窗前嬉戏,甲失手将乙推出窗外,重重地从高达20米的四楼摔了下来。当时乙的脸色铁青,血从鼻孔、耳孔直往外淌。后来,乙被市医院急救车救走。此时,我给同学们出二个思考题:①甲失手致伤乙,算不算违法?②如果甲违法,违反了什么法?结果应是:如果医疗签定部门确定为重伤,首先甲这种行为造成的后果违法,其次甲违反了《刑法》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第二百三十五条:过失伤害他人致人重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下面,我从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基本原因,预防青少年犯罪的措施和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三个方面,来给同学们讲一下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20世纪以来,青少年犯罪是各国共同面临的一个突出的社会问题。据有关部门统计,我国青少年犯罪占全国刑事立案比例一直较高,约为65%,处于居高不下的局面。特别值得注意的是,近年来,14-18岁的少年发案率上升较快,成为违法犯罪的高发年龄阶段,并以侵犯财产型犯罪与性犯罪居多,团伙作案数量剧增。"人之初,性本善",这些少年,曾经天真无邪,如同一张白纸,他们的人生座标为什么变得如此扭曲?人生最初暗淡的一笔来自哪里呢?究其青少年犯罪的基因,既有主观因素又有客观因素,更是主、客观因素相互作用所致。

(一)青少年身心发展的不平衡

青少年时期,是人生中至为关键的一个时期,是人从幼稚儿童期向青年期的过渡阶段。处于这一特殊时期的人,无论从生理上还是心理上,都经历着一场巨变,从青少年的心理变化来看,主要表现为:求知欲增强,交往需要增加,有虚荣心,喜欢刺激,富于幻想,易接受暗示,模仿力强,有好胜心,易于冲动,爱感情用事,有较强的独立意向,希望根据自己的想法、兴趣去行事,认识问题直观、片面,缺乏成年人具备的分析判断、辨别能力。

这种身心发展的不平衡,使青少年抵抗外部世界的干扰能力显得相当脆弱,一旦遇到外界不良因素的刺激,很容易作出越轨的举动,实施违法犯罪。

(二)青少年不良的个性倾向性

人的个性倾向性是个性中最主动,最积极的因素,它决定着人对现实的态度,决定着人的认识和活动的趋向与选择。个性倾向包括人的需要和动机、兴趣、信仰、观念体系等,不良个性倾向性是大多数青少年实施犯罪行为的主观心理因素。青少年的不良个性倾向在需要方面主要表现为:具有强烈的物质欲,权力欲,报复欲;在观念体系上,概括地说,主要表现为"五观"不端正,以自我为中心,只想索取,不愿奉献的极端利己的价值观;过分追求金钱,享乐,名利,实惠,讲究吃喝的人生观;善恶、美丑、荣辱、爱憎、是非、苦乐,得失完全颠倒的道德观;"哥们义气"高于一切的封建行帮式的友谊观;放荡不羁,崇尚低级感官刺激的性爱观等。正是在这些强烈,畸形的欲望驱使和错误观念的支配下,一些青少年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三)家庭不良因素的影响

下面,我重点给同学们讲一下家庭不良因素的影响,希望同学们能引以为戒,拿起法律武器,把实际例子讲给父母听,纠正有些父母的不良家庭行为。

家庭是青少年个体生活、成长的第一空间,是青少年最早接触的"小社会"。也可以说是一个"大染缸"。这就要求有些同学,是莲花"出淤泥而不染",家庭在青少年心目中的位置,应是最为重要的。父母代表社会对子女的教化也是最为深刻的,一些家教箴言、格言及家训会影响子女的一生,甚至有的还世代相传。调查与研究表明,青少年的身心在家庭这一环境中能否健康发展,与家长对家庭的责任感,态度,对子女的教育引导,与其自身性格和言行举止有着密切的联系,若父母对家庭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对子女的态度适当,教育、引导得法,自身性格,言行举止良好,家庭的内聚力,亲和力增强,正面影响加大,子女实施不道德行为,违法犯罪的可能性就很小。反之,子女受到的负面影响大,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的可能性就大,甚至直接导致犯罪。

其中影响青少年犯罪的不良因素主要有亲情过剩,疏于管教,家庭暴力,单亲家庭,不轨家庭五种。亲情过剩。目前,在我国城镇,18岁以下的青少年大多数是独生子女,这些在"四二一"家庭结构中长大的独生子女,从小就受到祖辈、父辈的百般宠爱,被过度的亲情所包围,在家中俨然是一个"小皇帝"、"小公主",处于一种特殊的地位,他们中一些人因而养成了不良性格,形成了不良的意识和行为习惯,凡事总是先考虑自己,从个人角度出发,不达目的不罢休。因此为了达到个人目的,满足自身的需要,他们可以不择手段,不受任何约束,甚至以身试法,以致违法犯罪。

疏于管教。一些家长对子女的管教缺乏应有的社会责任感,自觉与不自觉地放弃了对子女的管教义务。对子女身上的错误和缺点,或是不闻不问,放任自流;或是晴蜓点水,关心帮助不够;或是一打一骂了事。更有甚者,为了"发家致富",有的家长竟迫使子女弃学经商,不惜以子女成为新文盲或半文盲为代价。生活在疏于管教家庭中的子女,因得不到父母及时而悉心的管教,生成不良品性,终由小错而大错,直至违法犯罪。

家庭暴力。对生活在暴力家庭之中的青少年来说,因耳濡目染或亲身体验过暴力侵害,心理受损明显,心中阴影严重,致使子女养成仇恨,冷酷,撒谎,逆反等不良性格。家庭暴力往往还导致一些常遭暴力侵害的青少年离家出走,到社会上去寻找温暖与爱心,因而难免被坏人引诱利用;或者导致一些青少年直接向社会"施暴",向"弱者"施暴。单亲家庭,近几年来,家庭离婚解体现象越来越严重,单亲家庭日益增多,这对青少年健康成长极为不利。由于种种原因,一些单亲家庭的父母缺少了原来对子女的关心,体贴,爱护,管理和教育,有的家长甚至从一个极端走到另一个极端,粗暴的打骂子女,虐待子女。这一切都给子女的身心造成了伤害,一些子女因此变得孤僻、抑郁、自卑、冷漠、任性,仇恨父母,对学习、生活和家庭失去了信心。这种心理很容易被别有用心的人所利用,导致违法犯罪。

不轨家庭。不轨家庭是指家庭成员中有不道德或违法犯罪行为的家庭。生活在不轨家庭中的青少年,易接受暗示,模仿成人的不良举止,久而久之,逐渐同化、堕落,最终滑入违法犯罪的泥潭。

近几年来,因不良家庭因素导致青少年违法犯罪的例子屡见不鲜。如:自97年上半年以来,佛山的一个少年暴力犯罪团伙共三十多人,最小的仅11岁,最大的17岁,在追求称霸一方,为所欲为的目标下,以"由小到大,由近到远,吃干吐净"为盟,排列座次,三人成伙,五人成群,穿插结合,交替作案,渐渐发展一个犯罪团伙.并于1999年被公安部门依法逮捕。

我希望通过这次的法制学习,在在座的同学能认清违法、犯法的后果,坚决抵制不良的诱惑,与不良的行为作斗争,走正确的人生道路。

演讲稿四:青少年法制教育演讲稿

同学们:

今天受我们学校之邀,到这里与你们谈一下青少年法制教育的事。当我看到这个花园般的校园,干净明亮的教室,还有你们一张张充满青春朝气的脸,我也觉得年轻了许多,浑身洋溢着青春的朝气。但同时,我的心情也是沉重的,因为当我面对你们的时候,我也想到那些在高墙内失去了人身自由的孩子,他们现在不能在这里享受自由的阳光,不能在操场上自由的奔跑,不能坐在这里细心聆听老师的教诲。他们就是因为未能规范自己的行为,要么失学,要么接受政府管教,他们已经没有时间和条件像你们一样接受正常的教育,正常地学习,他们因为一时的冲动或无知触犯法律,他们必须为自己的违法和犯罪行为付出惨重的代价。我希望你们能引以为戒,规范自己的行为,确保自己能够健康成长。那作为一名学生,不是生活在真空中,面对复杂的社会,如何能够做到遵纪守法呢?下面我给大家提供一个思路,希望能够对你们有所启发:

一、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学生。

什么是遵纪守法?这个问题说起来容易,真正做起来还是有难度的。遵纪守法要求作为学生除了守法外还要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听老师的话,听家长的话。在你们走上社会、参加工作以后,你们要遵守国家的法律和单位的规章制度,否则,任何单位都无法保障一个正常的工作秩序,社会也不会有一个良好的社会秩序。没有章法,任何人的权利都无法得到保障。

怎么判断自己的行为是否合法?作为学生,生活的圈子本来就不大,遇到的事情也不会太复杂。当自己想做非正常的事的时候,建议你先想想能不能做?自己先在心里给一个初步的判断。如果你还不是很清楚,我告诉你一个办法:㈠先和你的好朋友商量一下,听听朋友的意见。因为每个人的成长与学识不同,判断问题的能力也不同。如果还不能确定,㈡去学校问问老师,回家问问家长。我告诉你们,在你们这个年龄,老师和家长是你们最值得信赖的人,可能也是你们最讨厌的人,那是因为他们管束着你们,使你们不能尽情地玩、不能舒服地睡懒觉,还催促你们去做你们并不喜欢的东西。但你们要知道,老师和家长在任何时候都不会把你们往邪路上引,因为你们是他们的希望和未来。任何人都崇尚美好的未来。我自己也有过花季的年龄,也经过你们的这个阶段。那个时候,我最讨厌的就是家长和老师。当时,我感觉没有他们我的生活才是快乐和丰富多彩的,但几十年过来,我现在的感觉,这个世界上给我最亲、最近的就是家长和老师,我从内心感谢他们,在行为上报答他们。没有他们的管束和悉心照顾,我也难以成为一个自食其力、对社会有用的人。

那什么是法?也就是说法律是什么?法律的定义非常拗口,也不好懂。下面我给你们解释一下:法律是规范人的行为的准则。即法律告诉我们什么事能做,什么事不能做,做了不能做事有什么不利的后果。下面说个案例:

药家鑫,西安音乐学院大三的学生。2015年10月20日深夜,驾车撞人(张妙)后又将伤者刺了八刀致其死亡,此后驾车逃逸至郭杜十字路口时再次撞伤行人,逃逸时被附近群众抓获。后被公安机关释放。2015年10月23日,被告人药家鑫在其父母陪同下投案。2015年1月11日,西安市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对药家鑫提起了公诉。同年4月22日在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药家鑫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5月20日,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药家鑫案二审维持一审死刑判决。2015年6月7日上午,药家鑫被执行死刑。

这里大家思考一下四个问题:

1、这是一个什么性质案件?

这是一个刑事案件,为什么说是刑事案件?因为案件当事人已经触犯了刑法,就受到刑罚处罚。这里有一个转化的过程,本来是一般的交通肇事,药家鑫未必触犯刑律,应该是民事案件。但事故发生后,药家鑫的杀人行为就是犯罪行为了。我们国家在处理民事与刑事案件时,采取先刑后民的原则。即如果一个的行为既违反了民事法律,又触犯了刑律,就是要先处理刑事案件,后处理民事案件。区别民事与刑事案件的方法:民事要钱,刑事要命。

2、事故发生后,正确的处理方法是什么?

维持现场,尽快送附近医院或者打120急救电话,对伤者进行求助。同时,报警,让警察来处理。

3、药家鑫在整个过程中的行为都触犯了哪些法律?

撞人:主观是过失。违反了交通法规,根据受害人张妙的伤势分三种情况,如果是轻微伤或者轻伤,构成交通违法,进行民事赔偿即可;如果是重伤或死亡,构成犯罪,则要负刑事责任。但因为是过失犯罪,在处罚上与故意犯罪相比轻很多。

杀人:主观是故意。触犯《刑法》第232条 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4、刑事责任年龄的问题。

所谓刑事责任年龄,就是指对犯罪后果承担刑事责任的法定年龄。我国《刑法》第17条规定,已满 16 周岁的人犯罪的,应负刑事责任。同时《刑法》第14条规定,已满 14 周岁不满 16 的人犯①故意杀人、②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③强奸、④抢劫、④贩毒、⑤放火、⑥爆炸、⑦投毒罪 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在这个案件中,药家鑫不存在从轻、减轻处罚的情节。

二、遇到不法侵害时,我们应该怎么做?怎么区分打架还手与正当防卫?

为说明这个问题,我先说一个案例:

李某在某市场以卖水果为生。2015年1月15日,李某守在水果摊前卖水果。王某要买水果,于是过来询问价格,感觉价格合适并买了5斤水果。傍晚王某来到李某的摊位前,说是因为水果不好吃想退掉已买的水果,李某不同意。于是王某拿起水果扔向李某,李某随即躲闪没有打到李某。王某因为水果没有打到李某,更加愤怒,于是上去朝李某的脸部打了两拳,因李某长得瘦小,王某长得高大,不敢还手,还是躲闪。王某于是上去掐住李某的脖子朝其腹部用脚猛踢。李某想跑,王某拽住他继续殴打。李某情急之下拿起随身携带的水果刀朝王某腹部刺去,王某倒地。李某拨打了110与120,王某经鉴定构成重伤。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李某在遭到王某的不法侵害时,一度采取了克制与躲避的态度。后为避免自己的人身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被迫用随身携带的水果刀将王某刺伤。李某将王某刺伤后没有继续刺伤王某,而是拨打了110与120。其行为属于正当防卫,其防卫程度与不法侵害的性质与程度相适应,没有超过必要的限度,不负刑事责任。

解析:刑法关于正当防卫的规定及其意义

《刑法》第20条规定:“为了使①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②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③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④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从正当防卫行为的概念来看,其目的是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等合法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目的的正当性表明正当防卫不是违法侵害,它具有正当防卫的性质,是一种有限度的防卫行为。刑法之所以规定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其在于保障社会公共利益和其他合法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鼓励公民和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作斗争,震慑犯罪分子。正当防卫不仅是免除正当防卫行为的刑事责任的法律依据,而且是公民和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作斗争的法律武器。

三、学生面对校园内外的恶少,如何保护自己?

现在中小学校园周围出现“恶少”这样一种现象,“恶少”往往是一些不能完成学业的流生,或是厌学、逃学的在籍生,平时十分无聊,强欺弱,大欺小,往往存在追求刺激的心理,用别人的痛苦换取自己的快乐。这种在中学生周围欺负他人,劫取钱财的行为,在现实生活中屡发现,有不少中小学生被“恶少”侵袭,更多的学生惟恐日后遇上“恶少”的纠缠和欺负而心有余悸。

如何对付这种“恶少”呢?

我给同学们介绍几种办法:

1、遇到这种人,你要大胆地回应他,以自己的正气去压住那邪气。与他们讲话要大声,尽可能让其他同学或人听见,这样,他们可能会立即收敛并停止对你们的威胁。记住千万不要胆小,软弱在此是一文不值。

因为他们一是做贼心虚;二是怕老师或其他知道。同学们并不是他胆子大,而是他利用你胆小怕事,他觉得你不敢对抗他,不敢声张、不敢告诉老师,给了钱、物以免得以后找茬,受欺负,其实他们心里虚得很,只要到学校来读书的,没有不怕老师的学生。

有个现象可以说明这一点,那就是学校里的班干、“三好学生”就很少遇到这种威胁,因为“要钱物”的学生来学校读书都知道,这些学生和老师关系密切,是什么都敢跟老师说的。

2、远离班里和学校里的“坏孩子”,更不能与出了名的“坏孩子”交朋友。“物以类聚,人以群分”;“近墨者黑,近朱者赤”。

3、上学、放学或者课间,尽量不要一个人外出,尽可能地结伴而行,特别是女生。

4、不与校外的同龄人一块玩。一般情况下,如果校外的孩子找你们玩,你可以想想,他为什么不读书?上课的时间,他为什么能跑到外面去玩?这种孩子一般都不是好孩子。当然也有特别的例外情况。

5、当你遇到威胁时,先要拒绝和不认识的人搭话;你不与他搭话,他们就不知道你是与谁出来,也不知道有没人接你回家?他们就不敢轻易对你们动手。

6、当你一个人遇到几个人对你威胁时,不要轻易与他们动手,毕竟寡不敌众,伺机尽快离开是最好的办法。

7、如你被强行栏下,要义正辞严说我没有钱,同时找机会迅速离开;如果再不让你走,我就报警,他是不敢打你的,一旦打你,那就犯了抢劫罪,那可就要坐牢了。

四、电脑、手机对学生学习与生活习惯的负面影响,如何避免?

我这里所说的电脑、手机不是指用电脑、手机去学习去工作,而是指痴迷、沉迷于电脑、手机游戏。现在社会上出现了很多网吧,据调查,在我国网吧中,18 岁以下未成年人占总人数 16.4%,值得注意的是在这些人中,约有 244 万人上网成瘾者,他们终日沉溺于网络世界,正常的生活、学习、工作受到影响,这已成为困扰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问题。但有的同学就是喜欢去那里,因为新鲜好玩,为了玩游戏,有的同学忘了回家吃饭,有的忘了完成作业,有的影响成绩,可以说沉迷电脑游戏给我们成长带来很大负面影响,干扰了我们正常的学习和生活,让老师和家长担忧。

有的同学为了玩游戏,花光家长给的零用钱,甚至发展到中午不吃饭,省钱下网吧,有还采取不正当手段和方法,或瞒着家长从家里拿,或者借口学校收某某费用变相索要,更为恶劣的向低年级学生索要,如果你已做过了上述的行为,那就离坏孩子不远了,走上社会以后,你进看守所的概率要比其他人大得多。

同学们!……知法、守法是我们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 为了自己的未来,为能够快乐、健康地成长为一个有益于社会的人,去学法、懂法,让我们每一个人都做一个知法守法的合格公民。

2015法制宣传教育演讲稿
青少年普法演讲 第七篇

演讲稿一:法制宣传教育演讲稿

尊敬的老师们、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今天我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学法懂法,从我做起”。

今年12月4日是全国第十一个法制宣传教育日,今年的主题是——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大力弘扬法治精神。每年的12月是我国的法制宣传月。我国设立法制宣传月的目的是教育全社会的公民懂法、学法、执法和守法,并成为一种终身的习惯,使国家真正成为一个法制国家。

我们每天的学习、生活都要遵守基本的规矩,各项法律法规规范着我们行为,如升国旗时,《国旗法》对我们的行为要求就有约束;在上课、学习方面,《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就对我们有所要求;在回家过马路时,《道路交通法》就对我们的行为进行了规范;在扔废品和纸屑时,《环境保护法》、《爱国卫生条例》、等也都作了相应的规定;在外出春游、秋游等活动时,《消防安全法》在防火以及其他人身安全方面作出了具体要求;在学生上网方面,《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都作了明确规定。一句话,我们的学习生活中处处涉及到法。

我们所处的是一个信息时代,同学们可以通过多种途径接收到各种新鲜的事物,其中有健康的,也有一些不健康的东西,我们是否能分辨得清楚?同学们是否想过我们日常的一言一行都必须受到法律约束,法律是至高无上的,是不可侵犯的,谁违犯了法律就必定受到法律的惩罚。要保护好自己的生命安全和切身利益,就要学法、懂法、守法,只有遵纪守法了,才能保护好自己。

生命无疑是可贵的,她带给我们激情与活力。同样,它给了我们展示一切才能的机会,让我们的生活可以绚丽多彩。为此,作为学校纪检部的学生干部,我要向全校同学发出倡议,我们要创建“守法校园”,保校园宁静,让我们生活在平安和谐的环境中。希望全体同学都能把知法懂法作为我们学习、生活的第一准则。在以后的生活中增强法制观念,提高防范意识,最后祝愿大家在一个安全有序的环境下释放出自己的生命价值!

谢谢!

演讲稿二:法制宣传教育演讲稿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今天我讲话的题目是《学法、守法》,在这社会大家庭里,我们每个人如何约束自己、规范自己的行为呢?那就是共和国华丽雄伟的大厦下一座坚实、永恒不变的根基——“法”。它使我们每个人明确是非的界限,而这也是共和国公民所应具备的最基本的素质。

回首新中国跨越半个世纪的发展历程,以毛泽东为核心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建立了新中国,制定了我国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成文宪法。从此,无数中国人开始认识法律、关心法律。以邓小&平为核心第二代领导集体确定了发展社会主义**、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方针,为开创普法工程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以江泽^民为核心的第三代领导集体继往开来,与时俱进,确立了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并将这一方略载入国家根本**。去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库》的出版发行反映了我国法制建设的成就,有助于推行实施依法治国的进程。

邓小平同志早就指出:“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就一直是普法工作的重点内容。当前,随着信息领域高新技术的迅猛发展,互联网作为开放式传播和交流工具,作为一种新兴的传播媒体,正在日益成为一个重要的思想道德建设的新阵地。在互联网的普及过程中,有一个现象值得关注,这就是网吧问题。

网吧的确有效地把网络推向了平民化。然而,随着互联网信息垃圾的增加,失控网吧的负面效应也日益呈现,尤其是对青少年的负面影响引起了社会的焦虑。一些网吧的无序发展和惟利是图,衍生出暴力游戏、沉溺聊天、淫秽色情三个公害,成为\"电子海洛因\",从而引发出学生分心、家长伤心、教师烦心、社会担心的负面忧患。不良网络危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事例不胜枚举,在此不一一例举。

未成年人违规上网是学校、家长、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为了优化青少年成长的环境,国务院通过了《互联网服务营业所管理条例》,该条例明确规定:网吧、电脑休闲屋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所经营单位不得接纳未成年人,同时还应在营业场所入口处的显著位置悬挂未成年人禁入标志,违者将由文化行政部门给予警告,并可处以1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整顿直到吊销经营许可证。政府加强管理,用强制性的法律措施来维护网络的安全、健康和文明。对于我们青少年来说,应该吸取网络危害的教训,克己自律,按照《全国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规定做到文明上网,正确对待互联网上的各种信息,自觉抵制、摒弃其中的糟粕。

同学们:让我们从文明上网开始,不断加强我们的法制意识,抵制不良诱惑。作为每一个新世纪的青年人,应该努力学习科学知识,为报效祖国、施展抱负打下良好的基础。“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从头越,苍山如海,残阳如血。”

我的讲话完了,谢谢!

演讲稿三:法制宣传教育演讲稿

各位老师、同学们:

最近我们身边常出现一些较严重的违纪现象,如有的同学带违禁物品来学校、动手打人种种现象,令人担忧同时也催人深思,因此我今天讲话的主题是“做遵纪守法的小学生”。先听这样一个例子:广州新华市华润化妆品厂发生特大火灾爆炸事故,当场烧死11人,损失9.8万多元,惨剧原因是该厂违法使用大量易燃易爆化学品丁烷。从这宗惨剧我们可以得到什么教训?守法可以使惨剧避免!趋利不可忘法!那么,什么叫遵纪守法呢?人们在社会生活中遵守有关纪律,依法办事,严格恪守法律规范就叫遵纪守法。有的同学认为,讲纪律就没有自由,讲自由就不能受纪律的约束。这种看法是错误的,俗语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自由是相对的,是有条件的。鸟在空中飞翔,它们是自由的;鱼在水中嬉游,它们是自由的。但如果把鸟放入水中,让鱼离开了水,那么它们不仅得不到自由,而且很快就会死掉。人走在马路上是自由的,但如果不遵守交通规则,乱走马路,被车辆撞倒,那就失去了行走的自由。

因此,世上没有不受约束的自由。此外,纪律限制自由,又保护自由。如当你走进阅览室,里面静悄悄的,只能听到偶尔翻书的沙沙声。对于想看书的人来说,这一片宁静多么宝贵!因为人人都遵守阅览室规则,大家可以享受这静心阅读不受干扰的自由。若有人不守纪律,高声谈笑,这自由就消失了。

我们小学生正担负着努力学习,将来建设祖国的重任,祖国、社会都要求我们知法懂法、遵法守法。在学校里,同学间总会有些矛盾和摩擦,同学们要互相关心和尊重,友爱相处,团结合作。如在做什么事时意见不同、出现矛盾,一定要冷静处事,决不可意气用事,更不可挥拳相向,伤及自身或他人。我奉劝同学们遇事要冷静,要有法纪观念,不能做害人害已的事。我们学校有着严肃的校纪和优良的校风,我们作为柯桥小学的学生,更应该与同学和睦相处,理智冷静地对待和处理问题,让我们严格要求自己,让我们无愧于祖国,无愧于社会!

演讲稿四:法制宣传教育演讲稿

同学们:

大家好!

今天,很高兴能和同学们在一起共同进行一次法制学习。记得去年也是这个时候,同样在这里,我和你们的学哥学姐们进行了一次法制度学习交流。其实,有些法律知识我应该向你们学习的,为什么呢?前不久,我们在一所学校调研的时候,观看了同学们自己编写的法制小故事,很真实,很深刻。我深受启发,这不仅仅是一个故事,而是你们的内心深处法律意识的真实反映。在这里,我也给大家讲一个我亲眼目睹、令人深思的真人真事。事情发生在某小区的住宅楼,这天正是星期日,三位初中生在四楼的楼道窗前嬉戏,甲失手将乙推出窗外,重重地从高达20米的四楼摔了下来。当时乙的脸色铁青,血从鼻孔、耳孔直往外淌。后来,乙被市医院急救车救走。

此时,我给同学们出二个思考题:

①甲失手致伤乙,算不算违法?②如果甲违法,违反了什么法?

结果应是:如果医疗签定部门确定为重伤,首先甲这种行为造成的后果违法,其次甲违反了《刑法》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第二百三十五条:过失伤害他人致人重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下面,我从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基本原因,预防青少年犯罪的措施和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三个方面,来给同学们讲一下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新世纪以来,青少年犯罪是各国共同面临的一个突出的社会问题。据有关部门统计,我国青少年犯罪占全国刑事立案比例一直较高,约为65%,处于居高不下的局面。特别值得注意的是,近年来,14-18岁的少年发案率上升较快,成为违法犯罪的高发年龄阶段,并以侵犯财产型犯罪与性犯罪居多,团伙作案数量剧增。人之初,性本善,这些少年,曾经天真无邪,如同一张白纸,他们的人生座标为什么变得如此扭曲?人生最初暗淡的一笔来自哪里呢?究其青少年犯罪的基因,既有主观因素又有客观因素,更是主、客观因素相互作用所致。

(一)青少年身心发展的不平衡

青少年时期,是人生中至为关键的一个时期,是人从幼稚儿童期向青年期的过渡阶段。处于这一特殊时期的人,无论从生理上还是心理上,都经历着一场巨变,从青少年的心理变化来看,主要表现为:

求知欲增强,交往需要增加,有虚荣心,喜欢刺激,富于幻想,易接受暗示,模仿力强,有好胜心,易于冲动,爱感情用事,有较强的独立意向,希望根据自己的想法、兴趣去行事,认识问题直观、片面,缺乏成年人具备的分析判断、辨别能力。这种身心发展的不平衡,使青少年抵抗外部世界的干扰能力显得相当脆弱,一旦遇到外界不良因素的刺激,很容易作出越轨的举动,实施违法犯罪。

(二)青少年不良的个性倾向性

人的个性倾向性是个性中最主动,最积极的因素,它决定着人对现实的态度,决定着人的认识和活动的趋向与选择。个性倾向包括人的需要和动机、兴趣、信仰、观念体系等,不良个性倾向性是大多数青少年实施犯罪行为的主观心理因素。

青少年的不良个性倾向在需要方面主要表现为:具有强烈的物质欲,权力欲,报复欲;在观念体系上,概括地说,主要表现为五观不端正,以自我为中心,只想索取,不愿奉献的极端利己的价值观;过分追求金钱,享乐,名利,实惠,讲究吃喝的人生观;善恶、美丑、荣辱、爱憎、是非、苦乐,得失完全颠倒的道德观;哥们义气高于一切的封建行帮式的友谊观;放荡不羁,崇尚低级感官刺激的性爱观等。正是在这些强烈,畸形的欲望驱使和错误观念的支配下,一些青少年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三)家庭不良因素的影响

下面,我重点给同学们讲一下家庭不良因素的影响,希望同学们能引以为戒,拿起法律武器,把实际例子讲给父母听,纠正有些父母的不良家庭行为。

家庭是青少年个体生活、成长的第一空间,是青少年最早接触的小社会。也可以说是一个大染缸。这就要求有些同学,是莲花出淤泥而不染,家庭在青少年心目中的位置,应是最为重要的。父母代表社会对子女的教化也是最为深刻的,一些家教箴言、格言及家训会影响子女的一生,甚至有的还世代相传。调查与研究表明,青少年的身心在家庭这一环境中能否健康发展,与家长对家庭的责任感,态度,对子女的教育引导,与其自身性格和言行举止有着密切的联系,若父母对家庭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对子女的态度适当,教育、引导得法,自身性格,言行举止良好,家庭的内聚力,亲和力增强,正面影响加大,子女实施不道德行为,违法犯罪的可能性就很小。反之,子女受到的负面影响大,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的可能性就大,甚至直接导致犯罪。

其中影响青少年犯罪的不良因素主要有亲情过剩,疏于管教,家庭暴力,单亲家庭四种。

亲情过剩。目前,在我国城镇,18岁以下的青少年大多数是独生子女,这些在四二一家庭结构中长大的独生子女,从小就受到祖辈、父辈的百般宠爱,被过度的亲情所包围,在家中俨然是一个小皇帝、小公主,处于一种特殊的地位,他们中一些人因而养成了不良性格,形成了不良的意识和行为习惯,凡事总是先考虑自己,从个人角度出发,不达目的不罢休。因此为了达到个人目的,满足自身的需要,他们可以不择手段,不受任何约束,甚至以身试法,以致违法犯罪。

疏于管教。一些家长对子女的管教缺乏应有的社会责任感,自觉与不自觉地放弃了对子女的管教义务。对子女身上的错误和缺点,或是不闻不问,放任自流;或是晴蜓点水,关心帮助不够;或是一打一骂了事。更有甚者,为了发家致富,有的家长竟迫使子女弃学经商,不惜以子女

2016青少年普法教育工作方案
青少年普法演讲 第八篇

为进一步推进“平安”、“法治”创建步伐,全面落实“六五”普法工作各项目标、任务,切实增强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有效预防青少年犯罪,保护青少年合法权益,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方案。

一、活动意义

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是党和国家关心的大事,是全社会关心的大事,也是千家万户和老百姓关心的大事。加强青少年的法制教育,是一项民心工程、德政工程,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各级各单位要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青少年普法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把开展此次活动纳入重要议程,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把开展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与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六五”普法结合起来,与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和社会实践活动结合起来,扎实有效地推进活动开展,增强和培养广大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更好地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有效地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平安太和。

二、组织领导与职责分工

为切实加强对此次专项活动的组织领导,经研究成立乡“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乡中心学校。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工作会议,通报了解全乡活动开展情况,督促检查活动进程和质量。

教育主管部门及学校是青少年普法教育的主渠道、主阵地,要坚持以课堂教育为主,积极进行法律知识教育,开展法制实践活动,丰富教育内容,创新教育方式,不断增强教育活动的引导性、趣味性、参与性和实效性。要充分利用校办刊物,全方位报道我乡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

共青团、普法办要发挥各自的优势,积极主动地配合学校开展对在校学生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动员组织全乡的在校学生,参加全国青少年法律知识竞赛活动。

文化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报刊、音像、电子出版物等经营摊点的清理整顿,净化文化市场,防止各种精神污染侵害青少年儿童,为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营造良好的环境。

三、活动内容与形式

以《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及《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简称“两法”“两条例”)为重点,抓住学校教育主阵地,进行法律知识宣传,开展丰富多彩的法制教育活动,引导青少年自觉学法、懂法、守法、护法。

紧密结合青少年的年龄、特点和身心发展规律,主要以举办法制报告会、开展读书活动、举办法律知识竞赛、组织法制体验活动等喜闻乐见的形式,积极开展富有示范性和导向性的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

四、活动与步骤

(一)活动的对象。全乡各级各类在校学生(不含含幼儿园)。

(二)活动的安排。2016年1月开始至2016年8月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1、宣传启动阶段(2016年1月至2016年3月初)。成立领导小组、学习上级有关文件,制定活动方案,免费发放活动通报和《指导手册》,广泛宣传活动意义。学校填写《单位(学校)参加活动登记表》,举行活动启动仪式。

2、组织实施阶段(2016年3月至2016年5月)。各校根据活动计划安排,组织开展以下活动:

(1)开展“关爱明天、普法先行”宣讲活动。发挥“青少年普法教育宣讲团”在青少年普法教育中的积极作用,定期组织“宣讲团”成员到中小学校开展“关爱明天、普法先行”为主题的普法宣讲活动。

(2)开展法律常识普及活动。中小学校利用现有的校刊、网站、黑板报、宣传栏等传统宣传渠道,以“关爱明天、普法先行”为主题,宣传普法教育活动的目的、意义及相关法律常识。组织学生利用课余时间,阅读学习《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读本》、观看普法教育影片、邀请“宣讲团”或法律专家开展普法教育讲座和报告会。

(3)开展体验教育活动。各学校在认真开展法律常识普及和宣讲活动的同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开展演讲比赛、辩论赛、模拟法庭、参观学习、现身说法、摄影比赛、作文比赛和动漫比赛等体验教育活动。活动内容和方式,可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实施。

(4)开展专题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的作用与优势,中小学每学期至少举行一次法制报告会;利用每年3月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月和每年12月4日的法制宣传日,对广大青少年特别是在校中小学生进行专题法制教育,举办特色活动,增强青少年法制意识。

(5)开展法律知识竞赛活动。各校要组织学生积极参加市活动办公室组织开展青少年法律知识竞赛活动,力争取得好成绩。

五、活动要求

1、全乡中小学校要广泛开展青少年普法教育专题活动,认真辅导学生阅读学习《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读本》,组织学生积极参与各项具体活动。

2、各校按每班5本的数量订购《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读本》,活动开展过程中所需经费,一律由公用经费列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搭车收费、变相收费。

3、各单位要积极拓展宣传载体,广开宣传渠道,采取多种方式对活动和典型事迹进行宣传,扩大活动影响力,以调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使更多的青少年参与到活动中来,收到生动有效的教育。

2015青少年法制教育计划
青少年普法演讲 第九篇

第1篇:青少年法制教育计划

津北村在西津街道办事处综治委的领导下,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切实加强暑期青少年法制安全教育和积极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结合我村实际,制定如下计划:

一、成立以党总支书记为组长的暑期青少年法制安全教育领导组,结合关工协会工作,抽出专员负责暑期青少年法制安全教育工作。

二、广泛宣传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青少年犯罪法》充分利用宣传栏、黑板报、图片、标语、发放宣传材料等多种宣传手段,积极开展暑期法制安全教育宣传。

三、及时加强与家长、学校之间的联系,积极优化青少年成长环境,进一步促进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向纵深方向发展,认真排除不稳定因素,把不稳定因素处理在萌芽之中。

四、广泛宣传公民道德教育和“八荣八耻”教育,有效促进广大青少年的爱国热情,为祖国和人们努力读书。

五、积极宣传“远离毒品”教育和安全交通教育,过好一个健康、活泼、有趣、丰富的暑期生活。

六、组织义务巡逻队进行重点地区的防治和保护,组织开展“青少年维权岗”宣传活动和学校周边治安综合治理的宣传工作,把广大青少年培养成,有文化、有素质、有纪律的一代新人。

第2篇:青少年法制教育计划

为进一步普及法律知识,增强青少年的法制意识,提高其法律素质,按照陕西省“六五”普法规划有关要求,团省委决定在全省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围绕“六五”普法规划要求和青少年成长发展需要,创新青少年社会管理,遵循青少年教育规律,针对青少年思想和行为特点,扎实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引导青少年增强法律意识,树立法制观念,养成遵纪守法的行为习惯。

二、基本内容

1、面向未成年人,根据其身心特点,开展“两法两办法”以及学习教育、劳动就业、安全卫生、文化体育、自我保护、困难救助等涉及青少年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在传授法律知识的同时,注重把传播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律意识放在突出位置,切实把法制教育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思想道德素质教育有机结合起来,更加注重实践养成。

2、面向广大青年,抓好法制建设成果和法律知识的宣传教育,大力宣传我国宪法确立的国体政体、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公民的权利和义务等主要内容和精神,努力培养青年的爱国意识、公民意识、守法意识、权利义务意识,养成尊重宪法、维护法律的习惯,提高分辨是非和守法用法的能力,引导他们做知法守法的合格公民。

3、充分发挥各级未保和预防机构综合协调职能,加强对特殊青少年群体的法制宣传教育。抓住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流动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针对有不良行为或严重不良行为青少年,组织公检法司的专业力量,有针对性的开展帮教和服务,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正确看待极端社会现象;针对闲散青少年,要以防止失学、技能培训、职业介绍等为主要内容,以培养其遵纪守法的行为习惯为重点。要通过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制宣传教育,促使特殊青少年认同基本法律和道德底线。

4、按照《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要求,针对在校学生积极开展“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相关内容的宣传教育活动,坚持开展思想品德、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礼仪常规为重点的道德教育和实践活动,培养青少年形成基本的社会道德观念,提高学生的社会公德和诚信意识。

三、活动安排

1、新学期法制第一课。大中小学开学1-2周内(3月1日-3月15日),开展一堂法制教育课,形式不限,各市(杨凌示范区)团委要参与组织一堂示范课,并将活动开展情况报送团省委。

2、联合有关成员单位组织开展法制副校长(辅导员)培训活动,各市区年度内至少开展一次培训,提高新形势下法制副校长(辅导员)工作能力,切实加强对在校学生的普法教育和法制宣讲。

3、依托公检法司系统的“青少年维权岗”单位开展法官、检察官、民警进校园活动,组织专业力量在情感教育、道德教育的基础上开展法制教育。

4、组织青少年参加全国青少年网上普法知识大赛,利用互联网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提高青少年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

5、开展优秀法制课、教学课件、授课教师评比活动(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6、开展优秀普法微电影、微视频创作评选活动(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7、在“12·4”普法宣传日开展集中宣传活动。

四、阶段步骤

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3月初。各市(区)、学校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的总体规划,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广泛动员,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

组织实施阶段:3月至12月。各市(区)依据本通知确定的主要内容,结合实际制定详细的阶段性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活动效果。

总结检查阶段:20XX年1月。全面总结本年度活动开展情况,按照本通知确定的任务和要求,在各地自查的基础上,预防专项组、未保委办公室将组织评估检查。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区)、各高校要充分认识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落实经费保障。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市(区)、本单位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的总体规划和详细的阶段性工作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教育。

2、做好工作结合。各市(区)、各高校要把法制宣传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爱国主义教育结合起来,进一步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加强对青少年的思想引导。通过宣传教育帮助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把法制宣传教育与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结合起来,引导青少年依法合理表达诉求、维护自身权益。

3、注重工作实效。各市(区)、各高校要结合自身实际,创新教育宣传形式和载体,善于运用大众传媒特别是网络、手机等新媒体,注重运用艺术、时尚等元素,积极运用动漫、视频、音乐等载体,探索开展宣传教育的新方式,增强教育实效。

请各市(区)、各高校结合实际制定活动方案,并及时报送活动信息、照片等资料。活动方案请于3月15日前报至团省委权益部。活动结束后,请各市(区)、各高校对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于12月20日前将总结材料(含文字材料、图片资料等)报至团省委权益部。

第3篇:青少年法制教育计划

为全面贯彻落实县教育局《关于转发〈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切实加强青少年学生的法制教育,现将我校二○一三年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安排如下,请认真执行。

一、以党的十八大精神、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教育部、司法部、中央综合办、共青团中央《关于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立足长远,站在依法治国、科技兴国的战略高度,切实抓好对青少年学生的法制教育,确保中小学生在九年义务教育期间完成基本法律知识的普及任务,促进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法制化轨道。

二、学校要把法制教育列为学生的必修课,由校长直接负责,制定具体的教学计划,配备骨干教师任教。从本学期开始,在思想品德课中加大法制教育的比重,有效地把法制教育内容渗透到其他学科教学过程中。每学期举办2次以上法制教育讲座,并在晨会(国旗下讲话)、校会、班会、团队活动、重大节日活动中都要将法制教育纳入其中,要求从现在着手,开学前聘请一名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

三、利用课堂教学的优势,通过教学内容的选择,提高法制教育的质量,增强法制教育的效果。学生法制教育要坚持课堂教学与社会实践相结合,积极开辟“第二课堂”利用课外活动、主题班会、团队会、专题讲座等形式,开展法制教育,并通过开展学法用法征文、演讲、知识竞赛等活动,增强学生的参与意识。要加强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杜绝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现象的发生。学校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学校安全制度、学校值日制度、学校门卫制度、学校护送学生放学安全回家制度等,落实责任,强化学校管理。要经常性地通过宣传橱窗、板报、图片展览、放录像等,广泛开展法律知识宣传,努力创造法制宣传教育的社会氛围。要积极通过家长会、家长学校、社会服务机构等途径,宣传法制教育的各项要求,取得家长和社会的广泛支持与配合,明确学校、家庭和社会各方面的责任,形成良好的社会法制教育氛围。

四、要给法制课教师订购《青少年法制教育读本》。不定期举办法制课教师的培训班,学校要鼓励教师积极参加短期培训、专家辅导、自修等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法制课教师的业务素质,提高教育质量。

五、为切实加强对学生的法制教育,学校要对法制课教师的备课上课情况要经常进行检查督促,把学校的法制教育工作列入三级目标责任书中,进行检查考核。每年9月第4周定为“法制教育宣传周”,学校要在“法制教育宣传周”期间,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学校要做到年初有法制教育工作计划,年终有工作总结

第4篇:青少年法制教育计划

根据《太仓市教育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和《太仓市双凤中学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结合青少年法制教育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国家和省、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和校五年发展规划确定的目标,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积极推进依法治校、依法治教,进一步提高青少年学生的法律素质和法治观念。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 “六五”普法工作,进一步向青少年学生及其家长宣传普及宪法和法律知识,不断提高青少年学生及其家长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使青少年学生成为学法、知法、守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三、主要任务

积极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把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培养社会主义法治观念和法制素质,作为开展素质教育的一项重要任务,形成科学、系统的法制教育体系,建立学生法律素质评价标准;完善学校、家庭、社会相结合的法制教育网络,不断提高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水平。

四、基本要求

1. 加强青少年学生的法制宣传教育。青少年学生是教育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对象,按照“法律进学校”的要求和“太阳之子”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行动计划,全面推进学校法制教育计划、课程、教材和师资“四个落实”;建立全面、系统的学校法制教育课程体系,充分发挥课堂教育主渠道作用,对初中学生重点开展法律常识教育,培养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分辨是非能力,养成守法习惯,增强社会责任感;通过课外教学、举办法制专题讲座、开展法律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以及校园网、校园宣传栏,建立校园普法宣传阵地,不断丰富和完善法制教育的内容和体系,创新法制教育的方法和途经,增强青少年法制教育的互动性、趣味性和感染力,提高普法教育的质量和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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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青少年普法演讲(共9篇)青少年法制教育演讲稿青少年法制教育演讲稿顾广发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大家好。今天我讲话的题目是《学法、守法》,在这社会大家庭里,我们每个人如何约束自己、规范自己的行为呢?那就是共和国华丽雄伟的大厦下一座坚实、永恒不变的根基——“法”。它使我们每个人明确是非的界限,而这也是共和国公民所应具备的最基全青少年普法演讲(2016-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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