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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国土资源局的相关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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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

  第十六条 根据情况需要,如果双方约定,由委托人免费向监理人提供其他人员,应当在合同专用条件中予以明确。  监理人权利  第十七条 监理人在委托人委托的工程范围内,享有以下权利  (1)选择工程总承包人的建议权。  (2)选择工程分包人的认可权。  (3)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包括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使用功能要求,向委托人的建议权。  (4)对工程设计中的技术问题,按照安全和优化的原则,向设计人提出建议;如果拟提出的建议可能会提高工程造价,或延长工期,应当事先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当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国家颁布的建设工程质量标准或设计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时,监理人应当书面报告委托人并要求设计人更正。  (5)审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按照保质量、保工期、保安全、保环境和降低成本的原则,向承包人提出建议,并向委托人提出书面报告。  (6)主持工程建设有关协作单位的组织协调,重要协调事项应当事先向委托人报告。  (7)征得委托人同意,监理人有权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但应当事先向委托人报告,如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告时,则应当在24小时内向委托人做出书面报告。  (8)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质量的检验权。对于不符合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及国家质量标准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有权通知承包人停止使用;对于不符合规范和质量标准的工序、分部分项工程和不安全施工作业,有权通知承包人停工整改、返工。承包人得到监理机构复工令后才能复工。  (9)工程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权,以及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提前或超过工程施工合同规定的竣工期限的签认权。  (10)在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格范围内,工程款支付的审核和签认权,以及工程结算的复核确认权与否决权。未经总监理工程师签章确认,委托人不支付工程款。  (11)监理人有权及时向委托人获取工程建设过程中有关如:工程量洽商变更、材料采购及

北京市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03-11

标签: 北京市 装饰装修 工程施工 合同 关键词: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资质等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使用说明  一、本合同适用于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施工的新建、改建、扩建的公用设施、写字楼、娱乐场所、饭店、酒楼、商场、车船、飞机等非家庭居室的装饰装修工程及其他环境艺术装饰装修工程。承包人应具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与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二、按照《招标投标法》采用招投标方式确定承包人的,合同应依照中标文件要求执行,但中标书内容、工程图纸、招投标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和承诺书,有与《合同法》相悖之处的,应以《合同法》规定为准。  发包人(甲方):(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乙方):(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他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本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发包与承包事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1.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 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 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5 承包方式:  □乙方包工、包全部料   □乙方包工、包部分料(见附件)  □乙方只包工    1.6 工程结构:________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http://rsj.beijing.gov.cn/

01-18

标签: 北京市 保障局 人力资源 beijing 社会 关键词: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简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是市政府组成部门,为正局级。以下是中国招生考试网分享的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http://rsj.beijing.gov.cn/,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http://rsj.beijing.gov.cn/ 点击图片进入   市人力社保局近日参加北京市第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二场“保障和改善民生”专题新闻发布会   市人力社保局近日参加北京市第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二场“保障和改善民生”专题新闻发布会。会上,市人力社保局以“努力实现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为主题,总结了2019年本市稳就业、促就业工作的成效亮点,重点介绍了本市从支持企业发展稳定就业、鼓励创业带动就业、技能培训提升就业、和谐劳动关系保障高质量就业等五个方面,进一步推动稳就业、促就业的各项工作举措,现场回答了关于企业裁员有关情况的提问,解读了当前全市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解决企业裁员问题的有效举措。市人力社保局表示,将围绕全市工作大局,进一步明确目标、细化任务,努力保持稳中向好的就业局势,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

08-14

标签: 北京市 工资 支付 规定 关键词:
  《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是北京市人民政府于2003年12月22日颁布,以下是中国招生考试网分享的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   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142号)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三章 特别规定   第四章 保障与救济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工资支付行为,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个体工商户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 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本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规定执 行。   第三条 政府根据本市社会经济发展和劳动力供求状况,及时制定和发布本市工资水平 宏观指导政策。   用人单位根据政府宏观指导政策和本单位的经济效益,在与劳动者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合理 确定和调整工资支付水平。   第四条 市和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以下简称劳动保障部门)负责本行政区 域内工资支付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市和区、县人事部门按照职责,依法对本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工资支付 进行管理和监督。   第五条 各级工会组织依法对用人单位遵守有关工资支付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况进行 监督, 有权对用人单位违法支付工资行为提出意见或者向有关部门反映,并支持和帮助劳动者依法 维护其合法权益。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六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制定本单位的工资支付制度;制定工资支付制度应当征求工 会或者职工代表的意见,并向本单位的全体劳动者公布。   工资支付制度应当主要规定下列事项:   (一)工资

北京市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04-22

标签: 北京市 中小学生 素质 评价 综合 关键词:
  北京市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有哪些呢,下面是招生考试网小编为大家分享北京市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欢迎参考!   北京市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你是个做事小心翼翼,感情细腻丰富的女孩,每次看你认真的样子老师都很感动.你 也是幸运的,周边有很多人都在关爱着你,所以,对他们,尤其是父母,记得不要太莽撞, 不要太任性,要学着体谅,学着换位思考,学着懂事.另外,今后要多运动,多锻炼,有健 康才能成就美好未来。   北京市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该生能以校规班规严格要求自己.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学习态度认真,能吃苦,肯下 功夫,成绩稳定.生活艰苦朴素,待人热情大方,是个基础扎实,品德兼优的好学生.   北京市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该生能很好地履行中学生行为规范,能始终严守班规校纪,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文体活 动.在学习上肯下功夫,勤学好问,努力钻研,成绩稳定上升.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劳动 积极.是德,智,体全面发展且综合素质高的好学生.

北京市留学生落户政策

04-17

标签: 北京市 留学生 落户 政策 关键词:
  出国留学回来了,想在北京落户,该怎么办?下面是招生考试网小编为大家分享北京市留学生落户政策,欢迎参考!   北京市留学生落户政策   1. 申请人工作单位必须在留学生服务中心立户,并提供留学生落户北京相应指标;   2. 在国内高校毕业后直接出国留学的人员,在国外学成后回国工作的;或者出国前已经办理解除公职手续的留学回国人员;   3. 在国外取得硕士以上学位(含硕士);   4. 出国留学一年以上(具体参照护照出入境时间,累计境外停留时间要满360天);   5. 学业结束回国两年内就业并提出申请。具体时间参照学业、进修、境外工作结束时间、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上的学业结束时间以及护照出入境记录。学习结束后在国、境外工作者还另需提供国、境外工作证明(包括合同、工资单、税单或者机构负责人签字的工作证明等);   6. 在京用人单位已经依法与留学回国人员建立劳动人事关系,签订一年期以上(含一年)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和留学回国人员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等),缴纳社会保险费。   北京留学生落户政策:个人所需准备材料   1. 《留学回国人员申请办理在京就业、落户手续材料目录》;   2. 《在京用人单位申请就业落户预约单》;   3.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4. 硕士以上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5. 所有护照、签证及出入境记录复印件;   6. 《单位接收函(需落户)》(盖章原件)及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章、A4纸复印),公立大专院校及在京国家科研单位不需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7. 单位公函和聘用(劳动)合同;   8. 社保局出具的单位已为所聘非事业编制留学人员缴纳最近3个月以上(含)社会保险的证明原件);   9. 由用人单位

北京市个人公积金查询

01-25

标签: 北京市 公积金 查询 个人 关键词:
  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市政府直属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的事业单位。以下是中国招生考试网分享的北京市个人公积金查询,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北京市个人公积金查询   北京市个人公积金查询:https://grwsyw.bjgjj.gov.cn/ish/   (点击下面图片直接进入界面)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职责   (一)编制、执行北京地区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二)负责记载北京地区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三)负责北京地区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四)审批北京地区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五)负责北京地区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六)编制北京地区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七)承办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入口

01-25

标签: 北京市 保障局 入口 人力资源 社会 关键词:
  北京市人力社保局是负责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市政府组成部门。下面是中国招生考试网为大家整理的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供大家参考。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www.bjrbj.gov.cn/   (点击下面图片直接进入界面)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责   一、贯彻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促进北京就业工作,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   四、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   五、负责北京市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负责北京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福利的综合管理和分配制度改革工作。   七、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和管理、服务工作。   八、负责引进国外人才,拟订外国专家管理、出国(境)培训及重点聘请外国专家项目的政策、管理办法和计划,并组织实施。   九、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与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和服务工作。   十、负责北京市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   十一、拟订本市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二、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制定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

北京市金融工作局北京金融工作报告|北京市金融工作局_北京金融工作局表示“网贷白名单”消息不实

北京金融工作局表示“网贷白名单”消息不实  昨日有媒体称,北京市拟推出一个网贷平台的“白名单”,几家已经通过网贷备案前期验收的企业可能会首批进入该白名单。  金评媒记者为此专门向北京金融工作局方面求证,对方明确表示,消息不实。  7月10日,央行牵头召集有关部门部署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下一阶段工作,会议公报显示全国网贷备案延期1-2年已成事实。在这样的背景下,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出台“白名单”之类制度的可能性微乎其微。北京金融局否认网贷白名单 北京网贷白名单消息不实 北京金融工作局澄清 金融新闻最新消息p2p 北京金融街p2p事件

北京市工伤保险条例

12-21

标签: 工伤保险 北京市 条例 关键词:
  北京工伤保险条例,又名《北京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于2003年11月25日市人民政府第1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以下是中国招生考试网分享的北京市工伤保险条例,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北京市工伤保险条例     北京工伤保险条例全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实施国务院制定的《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以下统称职工),应当遵守《条例》和本办法。   第三条 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全市的工伤保险工作。   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的工伤保险工作。   市和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设立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经办机构)具体承办工伤保险事务。   第四条 财政、审计部门依法对工伤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情况进行监督。   卫生行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协助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做好工伤保险工作。   第五条 街道、乡(镇)社会保障事务所负责实行社会化管理的工伤人员和享受供养亲属抚恤金待遇人员的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   第二章 工伤保险基金   第六条 工伤保险基金实行全市统筹。   工伤保险基金全部纳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第七条 本市根据国家规定和本市工伤保险基金支出、工伤发生率和职业病危害程度等情况,按照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确定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和浮动档次(见附表),向社会公布后施行。   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和浮动档次需要调整时,由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市财政、卫生行政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调整方案,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施行。   第八条 本办法实施后参加工伤保险的,经办机